<?xml version="1.0" encoding="gbk" ?>
<document>
<webSite>http://www.firstacc.cn</webSite>
<webMaster>phpcms@phpcms.cn</webMaster>
<updatePeri>40</updatePeri>
<item>
<title>IAB各类会计奖项揭晓</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4.html</link>
<description>年度最佳会计公司：普华永道（PwC），普华永道以10%的收入增长率，从德勤手中重新夺回全球最大会计公司的霸主地位。明日之星会计公司：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公司，其增长率长期稳定在5%，但让评审团更加印象深刻的是其从一家松散型会计公司联盟向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转变。</description>
<text>近日，《国际会计公告》（IAB）杂志社在伦敦举办了首次会计颁奖典礼。本次典礼由世界著名的风险管理咨询、保险经纪、再保险经纪和人力资源咨询公司&amp;mdash;&amp;mdash;怡安公司（Aon）赞助，绝大部分会计业领袖应邀出席，其中包括获得终身成就奖殊荣的特邀嘉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主席大卫&amp;middot;泰迪爵士（David Tweedie)。
获得提名的100多家会计公司实力相当，难分伯仲。评审团难以取舍，经过权衡，最终确定各个奖项的得主。
IAB 2012年获奖名单：
年度最佳会计公司：
普华永道（PwC）
普华永道以10%的收入增长率，从德勤手中重新夺回全球最大会计公司的霸主地位。与此同时，普华永道的审计和咨询服务也冠绝群雄。
普华永道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CSR）建设，在加强审计委员会报告职责等问题上提供了许多富有意义的建议。
在过去一年中，普华永道的员工流动率成倍增长，使得普华永道的工作环境呈现出多样性。此外，普华永道在许多国家被评为雇主首选。（作者：Prita）
明日之星会计公司：
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公司（Kreston International）
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公司的增长率长期稳定在5%，但让评审团更加印象深刻的是其从一家松散型会计公司联盟向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转变。这涉及到周而复始的常规审计方法、审计质量控制，以及审计事务所的审计复核程序。这是重于泰山的承诺，而克瑞斯顿国际会计公司因其卓越的业绩近期获邀参加会计师事务所论坛。
年度最佳会计公司联盟：
华利信国际会计公司（Morison International）
除了良好的财务业绩之外，华利信国际会计公司展现了许多让竞争对手汗颜、让客户和成员所满意的范例。华利信通过在多国建立分支机构（例如在英国建立麦金太尔&amp;middot;哈德森公司、在美国建立马克斯&amp;middot;帕尼斯&amp;amp;索荣公司、在俄罗斯建立2K审计公司），提升其战略地位。
与此同时，华利信还向联盟范围内的所有成员事务所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明日之星会计公司联盟：
华利信国际会计公司（Morison International）
2011年，华利信国际会计公司的业绩非常出色，年增长率达到了44%。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37%的华利信成员所是最近两年新加入的，这也为上述高增长提供了动力。
年度审计创新：
玛泽国际会计公司（Mazars）--人权审计
在对照人权遵从性指标评估审计客户方面，玛泽国际会计公司处于领先地位。这些评估指标根据当地法律并且结合国际规范，对公司遵守基本人权的程度进行测评。评审团认为玛泽的人权审计设计合理，富有创新，可以作为国际最佳实践的典范。
年度最佳税务咨询
德豪国际会计公司（BDO International）
德豪国际会计公司演示了跨境的多方协调税务规划是如何帮助一家在60个国家开展业务的大型IT客户识别并解决税务风险，使其税收利益最大化。与此同时，德豪国际还为欧洲的增值税，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研发信贷和转移定价等提供一整套税务服务咨询。
年度最佳咨询：
德勤（Deloitte）伦敦2012
德勤已经为伦敦奥运会的200多个项目提供了咨询服务，内容涉及商业管理、采购、营运筹备和组织设计。
目前，德勤制定的整体战略和商业规划LOGOC架构已经成为国际奥委会的模板。
公平地说，德勤已经建立了针对全球体育管理行业的金牌标准咨询服务规范。
年度最佳雇主
普兰蒂&amp;middot;莫兰会计公司（Plante Moran，美国）
在过去十年间，普兰蒂&amp;middot;莫兰会计公司的员工流动率低于13%。
更为重要的是，评审团看重的是普兰蒂&amp;middot;莫兰对员工舒心工作的关注，反倒是对工作本身没有要求那么严格。
毕马威英国分公司和贝尔霍会计公司（Beierholm）在此奖项上也获得了高度好评。
年度可持续发展会计公司
毕马威（KPMG）
自2007年以来，毕马威已减少了29%全球碳排放量。同时，毕马威也是唯一一家参与碳排放信息披露（Carbon Disclosure）供应链计划的、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公司。
近期，毕马威与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 Global Compact）合作，共同举办了商务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在欧洲，毕马威的员工为社区志愿服务的总时长达到了7.75万小时。
普华永道在此奖项上也获得高度好评。
年度IT服务供应商
快思维国际软件公司（CaseWare）
2011年，快思维国际软件公司发布了名为&amp;ldquo;国际性审计&amp;rdquo;的软件产品，该软件可协助全球的会计公司以更有效、更直观地方式开展审计活动。与此同时，快思维还推出了名为&amp;ldquo;合作&amp;rdquo;的软件产品，允许各个工作团队可以从安全可靠的云计算资源库中实时访问所有的工作数据。
年度会计新星
创德&amp;middot;莫腾&amp;middot;林德伯格（Trond-Morten Lindberg）
创德&amp;middot;莫腾是德豪国际会计公司（BDO）挪威分公司的管理合伙人，该公司年营业额1.3亿欧元，拥有550名合伙人和员工。创德&amp;middot;莫腾将德豪挪威分公司从会计公司联盟的成员所成功转型为一家独立的全国性会计公司。
在兼并普瑞斯提会计公司（Praxity）之后，创德&amp;middot;莫腾带领德豪挪威分公司迅速成长，过去的两年里增长率达50%。目前，在丹麦的会计服务市场，德豪挪威分公司被视为是&amp;ldquo;四大&amp;rdquo;的强有力竞争对手。
年度IAB人物
杰里米&amp;middot;纽曼（Jeremy Newman）
虽然，今年我们所选出的得奖人引起了各方的争论，赞成者认为实至名归，反对者称名不符实，但所有的声音都是直抒胸怀，毫无保留。从事这一行业的人们无论是喜爱还是厌恶他，鲜有人不尊敬他所获得的成就以及他敢于为自己所相信的真理而坚持已见，而不顾及是否与他人观点相左。杰里米?纽曼十分厌恶暴露在媒体的聚光灯下，这一点我们读者可以作证，直到一个月前，纽曼还让我们认为他有可能不会领取&amp;ldquo;年度人物&amp;rdquo;这个奖项。
IAB终身成就奖
大卫&amp;middot;泰迪爵士(David Tweedie)
毫无疑问，担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主席一职长达十年之久的大卫&amp;middot;泰迪爵士是推动国家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转变的关键人物。由于他的辛勤工作、工作热情和坚持不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如今已被100多个国家采用，美国和日本也很可能即将实施，而这在10年前是根本不敢想象的事。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奖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规范财务会计基础 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597.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会计的规范都是监管要求的重中之重。深圳证监局提出上市公司监管应以透明度为纲，要落实企业的会计责任，于2009年启动了的财务会计基础专项治理，一把抓住了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要害所在。</description>
<text>　　走访深圳辖区中小上市公司，董事长都会谈到，不论是&amp;ldquo;上市第一课&amp;rdquo;，还是全面&amp;ldquo;体检&amp;rdquo;，财务会计的规范都是监管要求的重中之重。深圳证监局提出上市公司监管应以透明度为纲，要落实企业的会计责任，于2009年启动了的财务会计基础专项治理，一把抓住了信息披露真实性的要害所在。
　　对于规模不大的中小民营企业而言，财务会计基础薄弱是普遍现象。&amp;ldquo;没有上市之前，我们所理解的财务只是把账算清。&amp;rdquo;英唐智控董事长胡庆周说，上市后在深圳证监局的帮助下，才逐渐认识到财务所具备的管理功能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回忆起2011年3月深圳证监局的那次&amp;ldquo;体检&amp;rdquo;，胡庆周的评价是一个字：&amp;ldquo;细。&amp;rdquo;他说，几名监管人员清点了各种财务凭证、现金库存，哪些没盖章哪些没入库都一一指出，并提出了十分具体的整改意见。经过近半年努力，英唐智控于2011年11月上线了财务新系统，预计今年5月可以成熟，财务核算人员因此将减少约一半，不仅提高了效率，也能为公司决策提供更科学的参考。
　　&amp;ldquo;对于中小上市公司来说，&amp;lsquo;家企&amp;rsquo;不分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amp;rdquo;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amp;ldquo;人员、制度、系统&amp;rdquo;三个方面，存在投入不足、水平不高、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有的企业财务总监是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或其他亲戚，不仅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甚至连一些最基本的会计知识都不具备。
　　那么上市公司大大小小的财务会计不规范问题有多少?在2009年对辖区126家公司进行问卷调查，对31家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深圳证监局一共归纳出了163条可能引发风险的财务会计问题。让监管人员感触更深的是，一些中小上市公司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不足，抱着固有观念认为只要管好钱，&amp;ldquo;肉烂在锅里&amp;rdquo;就没事，对花钱投入财务系统和人员培训动力不强。这种想法还容易导致惯性违规、无知违规。
　　在监管人员看来，财务会计的规范是信息披露真实性根本所在。&amp;ldquo;资本市场应以透明度为纲，透明度应是衡量一个公司好与坏的主要标准。&amp;rdquo;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多次强调，公司业绩好坏受很多因素影响，而只要做到信息透明，就可以称其为是一家基本规范的好公司，因为它给投资者决定是用手还是用脚投票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要靠中介责任和监管责任，最根本的还是落实上市公司自身的责任。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就是落实企业责任，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根本因素。
　　基于这样的监管理念，深圳证监局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专项工作，2011年初还要求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于新上市公司，则要求它们在上市后半年内必须启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两项专项活动，并进行信息披露。为了将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深圳证监局还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纳入全面现场检查范围。截至2011年11月，已对81家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进行了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amp;ldquo;这既是一项监管工作，更是一项服务工作。&amp;rdquo;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深圳证监局组织召开了&amp;ldquo;深圳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amp;rdquo;，邀请万科和长城电脑在对全辖区上市公司进行经验交流。对于普遍性问题，深圳证监局下发了《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对基础工作薄弱的公司，还会有针对性地下发监管建议书，给上市公司指出问题及提出改进要求。该局还积极为辖区中小上市公司牵线搭桥，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开展相互间的现场交流和学习活动。帮助上市公司提高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意义不仅仅在于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也帮助了公司成长壮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会计 会计基础 会计责任</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人员算错账 业绩竟相差4000万</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596.html</link>
<description>青海明胶正式公布公司2011年年报，本是“预增王”的业绩却因财务人员过失瞬间变成巨亏，让不少股民摸不着头脑，更有股民质疑：“难不成公司财务人员是打酱油的?”</description>
<text>　　2月17日，青海明胶正式公布公司2011年年报，本是&amp;ldquo;预增王&amp;rdquo;的业绩却因财务人员过失瞬间变成巨亏，让不少股民摸不着头脑，更有股民质疑：&amp;ldquo;难不成公司财务人员是打酱油的?&amp;rdquo;
　　青海明胶2011年年报称，公司2011年净利润亏损1522.41万元，同比减少2846.90%，基本每股收益-0.0375元。然而，就在去年10月，青海明胶在三季报中曾预计2011年公司净利润为2800万元，同比增长4952.33%，公司因此获得&amp;ldquo;预增王&amp;rdquo;称号。业绩大跳水，青海明胶解释称是因为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偏差，在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的问题上产生差错所致。正因为这一差错，公司两次修正业绩。今年1月18日公司将2011年净利润调整为盈利1600万元-1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86.90%-3147.76%。随后2月7日，公司再度调整业绩称，预计2011年净利润为亏损1500万元至1600万元，同比下滑2986.9%-2806.47%。
　　对于青海明胶&amp;ldquo;财务人员算错账&amp;rdquo;，股民普遍表示不解：&amp;ldquo;这么大的业绩差肯定会对股民投资产生影响，希望监管部门能够重视上市公司业绩大幅变脸问题。&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人员 净利润 错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各地跃跃欲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0/565.html</link>
<description>继财政部于2005年9月正式启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之后，山东、重庆、广西、宁夏、江西、湖北、上海、新疆、云南、浙江、吉林等省市也纷纷出台措施，推动辖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在全国已成燎原之势。</description>
<text>　　继财政部于2005年9月正式启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之后，山东、重庆、广西、宁夏、江西、湖北、上海、新疆、云南、浙江、吉林等省市也纷纷出台措施，推动辖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在全国已成燎原之势。
　　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面，东部省份起点高、力度大。&amp;ldquo;这是一期高端班、精品班、重点班。&amp;rdquo;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在山东省首期高端会计人才培 训班上表示。据了解，首批参训学员共有60名，实行严把&amp;ldquo;入口关&amp;rdquo;，努力做到科学公正、优中选优，他们是从山东全省严格筛选的270名参考人员中进一步择优选拔确定的。
　　高级会计人才是广东省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之一，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对培训班的组织举办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审定培训工作方案。广东省财政厅围绕 &amp;ldquo;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amp;rdquo;、&amp;ldquo;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实务案例分析&amp;rdquo;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于去年底举办了为期10天的广东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
　　西部地区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面也同样不甘落后。在偏远的新疆，从启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以来，共选拔培养高级会计人才2期64人，结业32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迄今已选拔企业一期、企业二期、行政事业一期、注册会计师一期共185名高层次会计人才进行培养，培养效果显著。
　　重庆市现有高级会计师1800人，&amp;ldquo;到2020年，重庆市将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的会计人才队伍，会计人才发展水平在西 部和长江上游地区领先，达到东部沿海发达省市水平。&amp;rdquo;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左良伦表示，《重庆市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 年)》于近日印发。
　　两年、两期培训班、92名学员，勾勒出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进程，却远远无法囊括其中的涵义。&amp;ldquo;内蒙古大学EMBA会计领军人才方向 班，是全国首个会计领军人才与高端商科教育的整合型创新项目。&amp;rdquo;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赵兵表示。&amp;ldquo;将EMBA与人才领军培养相结合，对我们全区会计人才的吸引力更大。&amp;rdquo;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处长王栓柱说。
　　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找到适合自己的培养会计领军人才的最佳途径成为王栓柱煞费苦心的一件事。为此，会计处从2009年就开始筹划布局。
　　&amp;ldquo;用10年左右时间，选拔培养100名左右会计领军(后备)人才&amp;rdquo;。这是根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安排的目标。&amp;ldquo;脱胎于EMBA，突出会计特色。&amp;rdquo;渐渐成为内蒙领军人才培养清晰的方向。
　　刚刚进入2012年新年初，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就发布了《宁夏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处长王春生对记者表 示，宁夏争取用6年左右时间，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财经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才</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秩序混乱助推经济犯罪和腐败</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8/547.html</link>
<description>财政部认为，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对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往往需要通过会计造假来掩饰;偷漏税收、骗取信贷、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更是必须通过会计造假来实现。</description>
<text>　　全国三年整治小金库以来，共发现&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日前表示，要通过会计手段，遏制&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发生。（作者：蒋彦鑫）
　　&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主要分布在基层
　　财政部昨日在其网站上发文表示，目前&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易发多发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三年来全国共发现&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责任追究10429人。其中，2011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现的&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数量及金额比2009年分别下降了82.7%、88.3%。
　　从特点看，&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主要分布在基层，资金来源、用途因单位性质不同而不同。财政部表示，通过治理，铲除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资金来源，遏制了铺张浪费、奢靡腐败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会计秩序混乱推波助澜
　　财政部认为，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对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贪污挪用公款、私设&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等腐败行为，往往需要通过会计造假来掩饰;偷漏税收、骗取信贷、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更是必须通过会计造假来实现。三年来在全国开展的&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专项治理行动，治理的重点就是账外账问题，处理处罚的主要依据也是《会计法》，治理&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会计监督。
　　对于今后的工作，刘建华提出，要严肃处理以会计造假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腐败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将&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日常治理工作与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遏制&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问题重新抬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秩序 小金库 会计造假</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是什么</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25/483.html</link>
<description>若论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首先要明了会计职业的属性，人群及工作特点，其次要知晓会计职业的发展，也就是个人的财税职场规划;再次就是个人在考证及工作能力上的提升(包括人生历练);最后就是姜还是老的辣，找到你熟悉的领域做到极致。</description>
<text>　　若论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首先要明了会计职业的属性，人群及工作特点，其次要知晓会计职业的发展，也就是个人的财税职场规划;再次就是个人在考证及工作能力上的提升(包括人生历练);最后就是姜还是老的辣，找到你熟悉的领域做到极致。
　　如果我们对社会上工作岗位，职位要求有些了解，也就是说通过寻找机会找到用武之地，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这么一些有趣的现象。有时候，它是事实的一部分，但更多的时候，运气和你把握机遇的能力成正比。
　　那么，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有多高呢?
　　泛泛而谈这个毫无意义。至于这个道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见解，但是普遍性的水平，即行业平均待遇和你目前的现状是在怎样的一个位置?希望你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但不要固步自封和自我设限。接下来我们就具体谈谈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
　　会计职业一般分为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两种，其对资质的要求和职业准入条件相差很大，企事业单位会计的初级条件是只需符合《会计法》的会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即可;而中介服务方面逐步过渡到法律强制约束，对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及会计活动进行各种鉴证和服务。
　　进一步说：
　　1、《会计法》规定以下职业必须持证上岗：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二)出纳;(三)稽核;(四)资本、基金核算;(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六)工效、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八)总账;(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2、审计行业需要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CPA
　　3、税务行业需要持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CTA
　　4、评估行业需要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CPV
　　5、内审领域需要持有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CIA
　　6、其他，像财税行业需要各位拥有职称证书，比如会计职称证书，审计职称证书等。
　　整体来说，会计行业的&amp;ldquo;长考试链&amp;rdquo;是职场初期必须面临和重视的问题。无论是对于科班出身，还是转道而来的会计人，在没有工作历练的前提下，考试还是相对公平的一种方法。
　　那么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是什么?我们来进行一个调查&amp;hellip;&amp;hellip;
　　本文来源第一会计论坛 网友任正非《会计行业的进入门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会计行业的靓丽成绩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21/478.html</link>
<description>在近日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于2011年的会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从谢部长讲话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会计行业的发展也日益得到国家的重视。</description>
<text>　　2011年，会计行业收获了一份靓丽成绩单。
　　在近日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于2011年的会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从谢部长讲话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深切地感受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提升，会计行业的发展也日益得到国家的重视。
　　会计法规建设实现新跨越
　　2011年的会计法规建设，在诸多方面实现了跨越。
　　谢旭人对于会计法规的建设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他说：&amp;ldquo;2011年，财政部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会计&amp;lsquo;十二五&amp;rsquo;等专项规划编制，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实现平稳衔接。&amp;rdquo;小企业在2011年无疑最为抢眼。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2011年，新医院会计制度全新亮相，标志着公立医院会计制度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它全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对成本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医院财务报表引入了注册会计师第三方审计。不仅如此，为配合事业单位改制，财政部于2011年年底起草并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2011年1月12日，通用分类标准贯彻实施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工作正式启动。此外，从年初就在筹备的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11年岁末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信息化标准建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除会计准则外，财政部在内控建设上也迈出了一大步。
　　根据企业内控设计的时间表，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69家公司于2011年率先全面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另有200多家境内上市公司参加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试点工作。
　　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也&amp;ldquo;卷入&amp;rdquo;了这场在神州大地上掀起的内控风暴中。
　　2011年，财政部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为&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我国会计改革发展画卷绘就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为会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目标，有利于将其进一步引入纵深。
　　让世界听到中国会计的声音
　　2011年，我国会计行业对外交流已然形成了多点开花的态势。谢旭人在讲话中对会计行业国际交流工作给予了肯定：&amp;ldquo;我国在国际会计事务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会计和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国际趋同等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amp;rdquo;2011年，财政部继续在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持续推进中欧会计准则等效谈判。目前，财政部已完成《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评估报告(初稿)》。
　　近期，我国与欧盟将相互认可双方会计准则等效。
　　财政部强化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相关工作，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了新兴经济体工作组，在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设立于我国的基础上承担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的日常运作实务。我国起草完成的《公允价值计量在新兴经济体中的运用指南》已刊载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官网，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中美会计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中俄会计交流领域不断拓展。同时，我国积极参与亚洲&amp;mdash;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的各项活动，以增强中国在AOSSG中的领导作用和影响力。
　　2011年也是我国会计信息化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的一年。
　　目前，我国建立了定期沟通和电话会议机制，组织国内XBRL应用单位向XBRL国际组织反馈国内应用情况，用于XBRL国际组织建立全球XBRL应用项目库，并派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在加拿大举办的第23届国际XBRL大会。
　　会计监督工作向纵深推进
　　身负&amp;ldquo;经济监察&amp;rdquo;重任的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年也是成绩斐然。谢旭人指出：&amp;ldquo;2011年，《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会计和审计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国际趋同等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amp;rdquo;截至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已基本成熟，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有关机构讨论审议，有望于2012年正式出台。
　　2011年4月，财政部发布《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目前，8家获准从事H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此外，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地推动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领域逐步拓展，随着公立医院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下一步，基金会和公益组织也将逐步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
　　而作为会计监督队伍的全国财政专员办系统，2011年，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面也向财政部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对此，谢旭人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amp;ldquo;&amp;hellip;&amp;hellip;我们强化了&amp;lsquo;三农&amp;rsquo;、医改等重点民生资金的监督，加大财政金融监管和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深入推进&amp;lsquo;小金库&amp;rsquo;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amp;rdquo;
　　2012年会计工作路线图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财政工作会议上，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谢旭人勾画出了明年会计工作的路线图。
　　在会计准则方面，我们将健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会计准则修订完善，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扩大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改革。
　　在行业法规方面，财政部要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
　　在会计监督方面，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财政金融监管，深入推进会计审计国际监管协调工作。积极推行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
　　在国际交流方面，我们要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行业 会计工作 中国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国企报表：实现利润超2.2万亿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8/473.html</link>
<description>财政部近日发布2011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1年1-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67855亿元，同比增长21.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556.8亿元，同比增长12.8%。</description>
<text>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发布2011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1年1-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67855亿元，同比增长21.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556.8亿元，同比增长12.8%。
　　2011年全年纳入本月报统计范围的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同比继续保持增长，但增幅呈现逐步回落态势。
　　一、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一)营业总收入。1-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67855亿元，同比增长21.5%，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10.8%。(1)中央企业(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业，下同)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31756.1亿元，同比增长20.9%，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7.4%。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01396.9亿元，同比增长20.7%，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10.1%。(2)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6098.9亿元，同比增长22.7%，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16.6%。
　　(二)实现利润。1-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556.8亿元，同比增长12.8%，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57.3%。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6932.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460.8亿元。(1)中央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5023.2亿元，同比增长11.5%，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50.5%。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2363亿元，同比增长8.3%，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47.8%。(2)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7533.6亿元，同比增长15.6%，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70.2%。
　　(三)应交税费和已交税费。1-12月，国有企业应交税费29934亿元，同比增长17.9%，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2.7%。(1)中央企业累计应交税费22695.2亿元，同比增长18.3%，12月比11月环比下降2.3%。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累计应交税费16249.2亿元，同比增长16.9%，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9.3%。(2)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应交税费7238.8亿元，同比增长16.9%，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17%。
　　1-12月，国有企业已交税费29670.9亿元，同比增长21.6%，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7.2%。(1)中央企业累计已交税费22168.8亿元，同比增长21.3%，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6.5%。其中，中央管理企业累计已交税费15748.1亿元，同比增长20.2%，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4.2%。(2)地方国有企业累计已交税费7502.1亿元，同比增长22.6%，12月比11月环比增长9.1%。
　　(四)盈利能力。1-12月，国有企业成本费用总额为348981.3亿元，同比增长22.4%。其中：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2.9%，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13.9%、增长14.7%和增长33.6%。
　　销售净利率为4.6%，比去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为7.4%，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5%，比去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
　　中央企业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分别为4.8%、8.2%和6.9%，地方国有企业分别为4.3%、6.1%和5.8%。
　　(五)营运能力。1-12月，国有企业存货同比增长22.1%。存货周转率为4.5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3.4次，比去年同期下降0.7次。平均总资产周转率为0.6次，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主要行业盈利情况
　　1-12月，从同比看，实现利润增幅较大的行业为：化工、建材、电子、有色、烟草。实现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的行业为：交通、钢铁、医药、电力。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利润 税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政部会计司确定2012年会计工作要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2/446.html</link>
<description>2012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为认真做好2012年的会计管理工作，近日，财政部会计司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会计司2012年工作要点》。</description>
<text>　　2012年是我国&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为认真做好2012年的会计管理工作，近日，财政部会计司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会计司2012年工作要点》。
　　文件主要从&amp;ldquo;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动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宣传培训小企业会计准则，研究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深入贯彻实施会计人才规划，加快建设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会计人才队伍;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创造良好环境;全面总结内控建设与实施经验，不断健全内控规范体系;加强会计信息化的宣传培训，逐步扩大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推动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全方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会计学术交流机制，不断探索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加强对地方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地方横向交流和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amp;rdquo;等是十一个方面论述了2012年的会计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1，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的出台。
　　2，启动《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的起草拟订工作。
　　3，加快修订或制定《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会计法规规章和制度。,
　　4，大力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系统培训。
　　5，全面清理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努力构建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统一格局。,
　　6，启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7，制定发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8，启动行政事业类(医改班)培养项目。
　　9，全面实现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和全国统一题库，启动考试大纲修订工作。
　　10，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书。
　　11，探索建立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案例指导制度。
　　12，修改完善《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重新启动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
　　13，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14，协调出台支持行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医院和高校审计制度试点
　　15，研究制定《会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16，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新《高校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整合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
　　17，组织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修订调研工作。
　　18，推动中欧审计监管等效框架下的双边审计监管合作谈判;争取启动与美国及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审计等效谈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工作 会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五年会计发展蓝图绘就</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7/421.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管理工作者和基层会计人都感受到了这份规划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会计实务工作中的很多难题和矛盾，规划中都有所涉及。</description>
<text>　　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蓝图，正在徐徐展开
　　2011年9月9日，财政部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这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规划从部署准备、调查、研究起草到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历经整整一年时间。它是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征求意见后形成的，是全国会计管理系统和社会各方面集体智慧的结晶。
　　迎来机遇：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
　　细细研读，会计管理工作者和基层会计人都感受到了这份规划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会计实务工作中的很多难题和矛盾，规划中都有所涉及。
　　比如，当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革时，总会计师地位、作用发挥受限等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这时，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应发挥的作用等就需要重新探讨和认识。针对这一问题，规划提出，推动修订《总会计师条例》，建立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制度，推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强化总会计师地位和职能。
　　因此，规划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规划的实施为会计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目前，我国会计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同时，全球各国围绕会计技术、标准、人才等竞争更加激烈。而规划的发布实施将会计工作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为会计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其次，规划的实施为会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在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确立了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体系。围绕这一目标，提出健全六大会计体系，涵盖了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最后，规划的实施为会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规划针对我国会计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十二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及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妥善解决当前制约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的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
　　目标成型：中国特色的六大会计体系
　　在这幅&amp;ldquo;五年会计发展蓝图&amp;rdquo;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六大会计体系成为主要构成和重大亮点。
　　在综合考虑未来国内国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会计体系，具体包括会计管理体系、会计标准体系、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系、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农村会计管理体系、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六大体系并非各自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共同构成了内涵丰富的中国会计体系。其突出特点表现为，六大体系与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行业规划和发展意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紧密衔接。
　　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即六大体系，系统完整、重点突出、催人奋进，经过全国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奋斗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实现&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将使我国会计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生命更加旺盛，发展更加和谐，将实现我国会计行业新一轮跨跃式发展。
　　政策落地：&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走进地方
　　任何宏伟蓝图的实现，都需要踏踏实实地贯彻落实。
　　为保障规划贯彻落实，财政部要求各地方应结合实际，推动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记者从各地了解到，规划印发后，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正在根据规划的有关精神，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据悉，目前已有山西、云南、青海、安徽、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地区和部门制定印发了本地区(部门)的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或实施方案。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发展 会计体系 会计改革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国际会计行业十大新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5/331.html</link>
<description>2011年国际会计行业十大新闻</description>
<text>关键词一：美国百强
美国公共会计行业，从2009财年进入冰河季以来，将整个的低迷走势贯穿至于2010财年，百强榜上榜公司们的业绩连续第二年在收入、合伙人数和员工人数上表现为负增长。2011年百强收入下降了近2%，合伙人数和员工人数都减少了1%左右。44家上榜公司收入持平或下降，62家上榜公司在员工人数方面呈持平或减少的趋势；相比之下，去年的同类指标分别只有34家和53家。
关键词二：英国百强
尽管经济在复苏，2010年对英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仍然是艰难的一年。在英国会计专业杂志《Accountancy Age》发布英国会计师事务所前100强排行榜中：前50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平均增长率仅为3%，对于后50强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收入增长则更为缓慢。 前50强中，只有29家会计师事务所实现了收入增长，其中仅7家实现两位数增长，17家出现业务收入负增长，2家收入增长停滞。
关键词三：国际审计监督协同
2011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首批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名单，宣布认可中国等10个国家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共监管体系与欧盟等效。与欧盟不同，自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成立以来，一直奉行&amp;ldquo;长臂监管原则&amp;rdquo;，不仅要求为在美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其他国家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向其申请注册，并坚持要求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入境检查。目前，在PCAOB登记的美国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已逾900家，分布于85个国家和地区。2011年，PCAOB分别与英国、瑞士、挪威、日本、爱尔兰、台湾、香港、荷兰签署合作协议。2010年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允许PCAOB在特定条件下与美国以外的监管机构共享保密信息，这促成了此类监管合作协议的签订。
7月中旬，中美双方监管部门就展开跨境审计监管方面的合作前景进行了商讨，但是无任何成果达成。PCAOB表示，如果无法与中国方面就跨境审计师监管达成协议的话，将采取更为强硬的措施。而中国财政部和证监会推迟了原定10月份回访美国的计划，中美跨境金融监管的合作前景蒙上了阴影。
关键词四：奥林巴斯假账门
企业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大力投资金融产品，股市和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后损失严重。当时未把亏损记入资产负债表， 而是通过随后一系列暗箱操作的并购活动填补窟窿。奥林巴斯公司11月9日正式承认隐瞒投资亏损。过去20年隐瞒的投资损失超过1348亿日元（约合17亿 美元）。
真正揭开奥林巴斯财务造假丑闻的&amp;ldquo;幕后英雄&amp;rdquo;是该公司前任总裁&amp;mdash;&amp;mdash;现年51岁的英国人迈克尔伍德福德，他10月首先对奥林巴斯公司过往账目上的某些反常之处提出了疑问，而本人也因此被突然解职。
随着奥林巴斯财务造假丑闻的进一步发酵，该公司的外部审计方也开始受到质疑。监管部门和律师正在调查，毕马威日本和安永新日本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为何没有发现奥林巴斯掩盖13年之久的巨额损失，以及确认审计方是否参与了奥林巴斯的财务造假活动。
关键词五：德国、爱尔兰会计错误
欧元区金融危机让不少国家负债累累，德国政府则因为国有的住房抵押贷款银行（HRE）的记账错误，&amp;ldquo;凭空&amp;rdquo;多出了555亿欧元。2009年，德国政府将在主权债务市场损失惨重的抵押贷款银行HRE收归国有，并成立FMS银行剥离HRE的坏账。有关人员发现，FMS出现记账错误，未结算资产负债表上的金融衍生品的担保品，两年下来，以至于少算了555亿欧元。这一错误据悉在十月初被发现，周五（10月28日）才对外公布。这&amp;ldquo;多出&amp;rdquo;来的巨款也让德国负债对GDP的比率降低2.6个百分点，至81.1%。
无独有偶，爱尔兰财政部11月表示，政府会计师在准备该国中期财政前景报告时发现一个会计错误，两家政府机构去年的会计报表中重复报告了一笔36亿欧元（49亿美元）的债务。由于这个会计错误的纠正，爱尔兰2010年政府债务总额将降至1445亿欧元，占GDP比重将从95%降至92.7%。
关键词六：事务所举报客户　引中国概念股危机
近来，中国在美上市企业正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自3月至今，多家中国概念股因涉嫌披露虚假信息而遭停盘、退市，继而面临美国集体诉讼。诱发这场信任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龙昌会计师事务所举报自己4家中国企业客户，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龙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2年，是一家为中小型上市及私营企业提供全面审计和税务服务的机构。其在美国业务并不多，而在中国有着25家企业客户。
2011年3月初开始，龙昌事务所却突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举报了其4家中国客户财务造假。
据一位龙昌事务所的员工表示，以前事务所并未发现客户有财务造假行为，只是在2010年的年报审计中发现了这一现象，遂将4家客户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了举报。而这4家企业造假的手法雷同，均是通过伪造销售、采购单据来虚增业绩。
关键词七：谷歌避税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引用美国证交会提供的数据称，美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巨头谷歌（Google）利用复杂的会计手段，在过去5年避税至少32亿英镑（约合46.3亿美元）。该报的调查揭露，谷歌的公司网络横跨包括爱尔兰、荷兰、百慕大在内的至少5个法律管辖区，其海外营收在旗下的子公司的合法注册地自由转移，最终达到避交巨额税项的目的。
美国证交会已经要求谷歌提供可以解释其税收账目的更多细节。该机构的文件显示，谷歌去年的全球营收高达178亿英镑（约293亿美元），其中52%来自美国以外的市场。但去年，谷歌海外税率仅有3%。
关键词八：CPA获巨额举报奖金
近日，美国国税局（IRS）向一位未披露身份的美国注册会计师（CPA）支付了高达450万美元的举报奖金。这位CPA的代理律师事务所EganYoung宣布了这宗举报奖励案件。该律师事务所拒绝透露这名CPA的身份，仅表示他是一名为一家位列财富500强的大型金融服务公司工作的会计师。这位CPA发现其雇主隐瞒了逾2000万美元的应付税款。按照最新的IRS举报人奖励机制，举报人因此可以获得IRS从其雇主处追缴税款的至多22%作为奖金。这笔奖金也成为了IRS在扩大其举报人奖励计划后所发放的第一笔奖金。
IRS扩大了其举报人奖励计划，将奖励上限比率扩大到追缴税款的30%。根据Egan Young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本案中举报人的代理律师埃里克&amp;middot;L&amp;middot;杨（Eric L.Young）的介绍，按照最新举报奖励规则中奖励比例的档次设置，该举报人获得的22%的奖励比率是第三高的档次。
关键词九：欧盟审计改革
有报道称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德勤（Deloitte）、毕马威（KPMG）、普华永道（PWC）和安永（Ernst &amp;amp;Young）正经受着来自欧洲委员会的&amp;ldquo;打击&amp;rdquo;。欧洲委员会正出台严厉的法规以迫使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放弃其咨询业务，并与其他中小型会计事务所共同进行审计工作。在该法案的规定下，资产负债表规模超过10亿欧元的公司将必须雇请2家事务所共同对其账目进行审计，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一家除&amp;ldquo;四大&amp;rdquo;以外的会计师事务所。
该法规提案旨在重建因2008年金融危机而严重受损的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恢复公众对会计审计行业的信任。该法规得到了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和服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amp;middot;巴尼耶（Michel Barnier）的支持。
关键词十：四大财报出炉　PWC重回首位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5/20111225025741859.jpg</image>
<keywords>会计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国内会计行业十大新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5/330.html</link>
<description>2011年国内会计行业十大新闻</description>
<text>关键词一：个人所得税改革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 改后的个人所得税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经过此次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从8400万人减少至约 2400万人。此外，新个人所得税法还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
关键词二：健康 过劳 职业病
4月，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25岁女硕士因为急性脑膜炎突然病逝，引发了大家对会计行业过劳死的大讨论。12月中旬，某知名移动设备商23岁女财务急性胃溃疡去世。近年来，年轻白领早逝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中国会计视野网站针对财会行业人员发布调查，研究会计人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调查显示会计人健康状况堪忧，完全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快食、快眠、快便、快语、快行、良好的个性和良好的人际关系等身心健康标准的只占11%。四成左右的被调查者饱受颈椎病、腰椎病和肩周炎困扰，患有头痛头晕、失眠和神经衰弱的人群比重也较大。仅有32%左右的被投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或8小时以下，有20%左右的被投票者每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认为工作有明显压力，其中觉得压力很大的约占两成。
更多访问会计过劳死专题
关键词三：最佳会计院系排行
中国会计视野网联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发布了&amp;ldquo;2011年度最佳会计院系和最具潜力会计院系&amp;rdquo;排行榜，并引发广泛讨论。排行榜显示：位居前十的最佳会计院系有，1.上海财经大学、2.厦门大学、3.东北财经大学、4.中国人民大学、4.中央财经大学、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西南财经大学、7.北京大学、8.清华大学、9.天津财经大学、10.南京大学、10.中山大学。全国八所会计重点学科高校占据了前七名。位居前十的最具潜力会计院系有，1.上海财经大学、2.西南财经大学、3.中山大学、4.厦门大学、4.复旦大学、5.南京大学、 5.清华大学、6.中央财经大学、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北京大学、6.东北财经大学、7.中国人民大学、7.武汉大学、7.江西财经大学、7.天津财经大学、7.山西财经大学、8.暨南大学、8.南京审计学院、8.上海立信会计学院、9.南开大学、10.浙江财经学院。
关键词四：中注协回应CPA考试漏题
一向被认为考试严苛、讲究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却在今年与多项考试一起被指泄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9月18日发布公告回应，宣布中注协已注意到9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各地举行的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期间，有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叫卖此次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答案，严重干扰考试秩序，损害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信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对于任何干扰、损害和破坏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不法机构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词五：行业百家
2011年7月25日，中注协公布《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这是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9年公布前百家信息。2010年，全行业业务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375亿元，增长18%，不仅高于行业2009年2.5%的增速和主要国际 会计公司网络平均2%的增速，也高于同期GDP10.2%的增速。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业务收入为231.04亿元，占行业总收入的61.6%， 平均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入2.3亿元，约为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平均收入463.75万元的50倍。
2011年的百家榜上，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在2010年的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值得关注的是，除四大以外，首次有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实现了年业务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
排行国内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增长明显，增长率达到20.72%，远远超过全行业、百家所的增长率。
关键词六：增值税改革
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1、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
2、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3、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关键词七：税务事务所百强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7月公布的统计名单显示，前100名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收入总额为25.49亿元，同比增长了38.47%，高于全行业19.70%的增长速度；前100名经营收入占全行业经营收入总额80.45亿元的31.69%，同比有所提高。4家税务师事务所收入超过亿元，比去年增加2家。在前100名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人员总数为11222人，同比增加了24.81%。
关键词八：&amp;ldquo;47号文&amp;rdquo;事件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声明称，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amp;ldquo;《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amp;rdquo;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经公安机关查明，所谓的&amp;ldquo;47号公告&amp;rdquo;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关键词九：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10月18日制定并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和附则十章。
关键词十：十二五规划
财政部9月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在总结&amp;ldquo;十一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基本情况、分析&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明确，&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围绕会计法制、 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鉴证、会计信息化、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指数、会计理论研究等重要领域，实现会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
*作者介绍：赵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视野资深编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从会计核算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2/313.html</link>
<description>在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持续剧烈的通货膨胀会对会计计量造成严重影响：一是影响会计计量单位的稳定性，二是影响会计计量基础的客观性。</description>
<text>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波动是不可避免的，适度的物价上涨还能刺激经济增长。然而，在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持续剧烈的通货膨胀会对会计计量造成严重影响：一是影响会计计量单位的稳定性，二是影响会计计量基础的客观性。通货通胀就是货币的发行量过大因而购买力下降，用俗话说就是&amp;ldquo;钱毛了&amp;rdquo;。在会计核算中，如果不能将历史成本换算成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同时以名义货币计算企业当期收益(利润)，在通胀的背景下，就会导致企业少计费用而多计利润，进而导致针对利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有一部分收在了资本上。这种不当税款致使企业现金流出，导致了一个看似矛盾的宏观经济现象：国家税收收入不断增加，而中小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所以，在通胀背景下，企业会计核算是导致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
　　资本保持理论要求企业以保持资本完整无损为前提确认收益，所得税应当征收在收益上而不是资本上。亚当&amp;middot;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指出，收益是不侵蚀资本(包括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可消费额。这一真实收益理论是资本保持的理论基础，即收益是在保持原有资本同样购买力的条件下实现的收入扣减垫付资本后的盈余。因此，企业收益可以推论为企业可以在某一会计期间处置而不至于损害其原有财力的那部分金额。但现行企业会计核算由于对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和配比原则，在通货通胀的影响下就会不恰当地确认过高的会计收益或企业利润，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长此下去，就会使企业资金越来越短缺，甚至导致企业经营困难。

　　现实中，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往往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少计的折旧费成了企业虚假收益的重要来源。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始终把购建的固定资产的原始取得成本作为历史成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按原始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产品成本，再运用配比原则计算当期企业收益。折旧费是由于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而以折旧摊销的方式计入产品成本的那部分折旧额，需要企业在利润表上通过抵减销售收入得到补偿，这个补偿额是垫付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分年收回，是企业的现金流入，是在重置该项资产时的资金准备。然而，在持续通胀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原始取得成本往往大大低于其现行市场价格或重置价格，如果仍然按照原始成本计提折旧费，实际上就会少计折旧费，运用配比原则将当期收入与历史各期的原始成本相抵就会多计利润，收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就不足以重置该项固定资产。多计的企业利润是虚假的企业收益，这个不真实的、侵蚀了原始资本的企业利润成为纳税的依据，此时的税收就是征收在了资本上而不是收益上。例如：某企业10年前购置的厂房建筑物，当时的取得成本为200万元，使用10年，按历史成本每年计提20万元的折旧费计入产品成本，经过10年的折旧，该企业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全部收回。然而，按当前的货币购买力水平重置该项固定资产需花费2000万元，而在过去的10年中每年只计提了20万元折旧费，根据配比原则每年就会多计180万元的企业利润，导致&amp;ldquo;收益侵蚀资本&amp;rdquo;。进而，相关税收就收在了资本上而不是利润上。企业持续经营的年限越长，币值的变化越大，企业的不合理纳税就会越多。
　　在固定资产核算中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其折旧费不是直接列入利润表以实现配比，计算当期的企业利润，而是归集到制造费用，构成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产品完工后以存货(产成品)的方式列入资产负债表。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的&amp;ldquo;存货&amp;rdquo;中包含着折旧费，当产成品销售出去再结转已销售产品的成本时，折旧费才能得到补偿。这样就产生了下面的问题：一是如果产成品中包含的折旧费数额较大，将其以存货(产成品)的方式列入资产负债表就会高估资产，在利润表中就会少计折旧费而高估利润。二是在产成品未能销售或滞销积压的情况下，企业经营周期跨越年度，币值剧烈变化，折旧费就会以存货的形式始终列在资产负债表上，导致早已发生的折旧费得不到补偿而又高估企业的利润。因而，在通胀条件下实施配比原则既高估了资产又高估了利润，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可见，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问题，需要解决币值不稳定对中小企业利润核算的影响。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第一，对于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50%以上的中小企业，允许其按重置价格评估使用年限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计提折旧并在纳税时扣除。这符合鼓励中小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获得收益属于资本利得、在纳税时给予减免优惠的经济原则。第二，修订会计核算办法，允许制造业中小企业在计提本月折旧时将折旧费直接列入利润表，直接抵减当期收入，使其避免因高估收入而遭受纳税损失。第三，通过税收优惠和必要的财政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创新，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第四，中小企业应完善内控制度，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以获得资本市场的信任与支持。
　　(本文系河北省社科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作者为河北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赵立三)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2/20111222101722258.jpg</image>
<keywords>会计核算 中小企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中国五年内将培养选拔100万会计人才</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6/265.html</link>
<description>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获悉，经财政部领导审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正式印发《会计资格考试与人才评价“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是自1992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开考以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成立十周年以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description>
<text>　　会计网讯，记者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获悉，经财政部领导审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正式印发《会计资格考试与人才评价&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发展规划》(下称&amp;ldquo;《规划》&amp;rdquo;)。这是自1992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开考以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成立十周年以来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作者：刘海玲)
　　&amp;ldquo;制定和印发《规划》，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国家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的一项实际行动。
　　《规划》明确了&amp;lsquo;十二五&amp;rsquo;时期会计资格考试与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无疑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会计资格考试和人才评价工作的风向标，也将会对相关财经院校教学资源配置、社会相关培训机构和广大会计人员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amp;rdquo;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主任肖书胜说。
　　《规划》是&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我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总结了&amp;ldquo;十一五&amp;rdquo;时期的主要工作经验，分析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amp;ldquo;建立健全以会计职业胜任能力框架为指导，能够全面提升会计队伍素质，优化会计队伍结构的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体系，培养选拔100万会计人才&amp;rdquo;的发展总体目标。它阐述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会计资格考试、会计人才评价以及国际交流和理论研究等四个方面改革发展的16项工作任务，强调了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规划》的5项具体工作措施。
　　《规划》是根据国家财政&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有关要求和《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是我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项规划，是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amp;mdash;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进我国会计人才工作大发展大繁荣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规划》的制定很重要，将其贯彻落实更为重要。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会计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要求：&amp;ldquo;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人才观，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健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会计人才队伍，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会计人才保障。&amp;rdquo;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强调：&amp;ldquo;要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会计人才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把&amp;lsquo;十二五&amp;rsquo;时期打造成会计人才长足发展的重要时期。&amp;rdquo;记者了解到，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还将对《规划》的新思想、新任务、新举措进行广泛宣传，把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规划》精神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积极开创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才评价工作更加美好的明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才</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企业会计准则五大变化</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25/196.html</link>
<description>新会计准则的特点是简化、统一、可操作性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财务报表。</description>
<text>
	　　作者：宫莹，刘江涛

	　　新会计准则的特点是简化、统一、可操作性强。在记者采访中，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部左红梳理了新准则的具体变化。

	　　&amp;ldquo;和小企业此前适用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财务报表。&amp;rdquo;左红说。

	　　在资产方面，新准则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税法中有关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存货计价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后续支出与税法一致。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负债方面，新准则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扩大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

	　　所有者权益法方面，新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范围仅为资本溢价。

	　　收入方面，新准则的规定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这样大大减少了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可以避免人为调节利润的风险。收入确认的时点与所得税及增值税的确认时点基本一致。如所得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折扣及销售退回方面与税法也一致。

	　　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业务特点，新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简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八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三个试点项目</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25/194.html</link>
<description>中注协在深入研究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动与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开展密切合作，在2010年8月以来创建了八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三个会计服务试点项目。</description>
<text>
	　　为了进一步深化新业务拓展战略，中注协在深入研究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动与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开展密切合作，在2010年8月以来创建了八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三个会计服务试点项目。

	　　八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分别是：服务金融产业发展，创建北京金融街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服务中国企业&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创建中国&amp;mdash;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服务&amp;ldquo;开放型&amp;rdquo;经济发展，创建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创建天津滨海新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服务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创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服务城市综合改革，创建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服务海关稽查，创建注册会计师服务海关稽查示范基地;服务海峡西岸建设，创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西岸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三个会计服务试点项目是：服务&amp;ldquo;三农&amp;rdquo;投资，创建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建河北省南和县农村财务公开会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国家&amp;ldquo;桥头堡&amp;rdquo;战略，创建云南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会计服务发展试点项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服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信息造假新动向</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9/92.html</link>
<description>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电子商务，特别是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和数字化服务的提供，使这一问题更为复杂。目前，这种利用新技术逃避所得税费用支出的问题在外资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description>
<text>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财政和税务部门加强会计监管所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我们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及结合税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许多中小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机是为了逃避所得税方面的费用支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电子商务，特别是数字化产品的销售和数字化服务的提供，使这一问题更为复杂。目前，这种利用新技术逃避所得税费用支出的问题在外资企业表现的尤为突出。

	　　利用数字传输的便捷性虚构合同将劳务转移到境外

	　　在互联网的环境中，信息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便捷、迅速地传递、提供、转移数字化产品（服务）。而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劳务费、服务费、佣金费、手续费，如广告费、维修费、设计费、咨询费、代理费等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一些企业通过互联网或跨国公司的内部业务网将在境内发生的劳务转移到境外关联企业，如某软件公司将开发的软件程序，通过互联网发给境外的公司，该公司打包形成产品后又通过互联网发回中国销售，并以此表明其劳务发生在境外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利用现行税法的不明确避税

	　　目前，一些跨国公司对全球子公司实行内部管理，一般是采用电子商务的方式，即总公司通过专线互联网来实现其与各子公司以及外部的联系。具体做法是：外国总公司统一与所在地的电信公司签订专线租赁合同，同时专门成立技术支持部门，购买所需的网络设备，通过专线进行远程技术支持。总公司统一与所在地的电信公司结算专线使用的费用，然后根据各子公司的使用情况分别核算收取费用。而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子公司，通常是把电信专线租赁费和远程网络技术支持费合二为一（因其付出的电信专线租赁费可按设备租金征收预提所得税），一并向总公司支付远程网络技术支持费等。如我们在今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当中碰到的某亚洲外资企业，当年向境外不同地区的几家关联公司共预提约100万美元的远程网络技术支持费，扣除该预提费用后，该企业当年的净利润就只剩100万元人民币。又如，另一外资公司，几年前向总公司支付了170余万美元的网络使用及网络技术支持费。对于这些费用是否征收预提所得税，公司认为，远程网络技术支持等劳务发生在中国境外，不应征收预提所得税。而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应在劳务发生地征收预提所得税。因此，税务机关难以征税。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已不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经营行为。电子商务有别于传统商务，在传统商务中，劳务提供地、劳务发生地、劳务使用地、劳务接受地，一般是同一地；而在电子商务中，劳务提供地、劳务发生地、劳务使用地、劳务接受地，往往是分处异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个人）完全可以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向各地提供劳务。

	　　利用在低税负国家和地区设置服务器避税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个人）可以与在避税地、低税地的企业（个人）签订劳务合约，或是在避税地、低税地注册企业，亦可以将服务器放置在避税地、低税地，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如外资企业在低税地香港设置服务器并通过互联网为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服务。据商务部官方统计，2009年1月―6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0.09亿美元，其中来源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巴巴多斯、毛里求斯等6个国际避税地的投资占据全部投资额的69%，外资利用避税港避税的问题较为突出。电子商务的发展显示，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在避税地或本国设置服务器并通过互联网生产、销售非实物的数字化产品或提供数字化服务。常设机构是判断一国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跨国经营所得征税的主要标准。我国的税务机关尚未对服务器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等问题作出规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电子商务 会计信息</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完善与实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8/79.html</link>
<description>十二五期间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对企业会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这是一项对我国企业改革、资本市场完善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系统性规划。</description>
<text>
	　　《会计改革与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纲要》(下称&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提出要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对企业会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这是一项对我国企业改革、资本市场完善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系统性规划。

	　　完善并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健全，一贯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综合考虑、兼顾各方利益，切实解决我国会计实际问题，既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又为中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提供便利条件，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有效限制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如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规定了减值政策，防止资产价值泡沫导致利润虚增，同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大幅度地挤掉了企业有关资产中的水分，为企业发展增强了后劲，也有效遏止了某些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操纵利润的行为。

	　　二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产品成本中人工成本的构成，有效地发挥了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规定，凡属于对职工的支付全部计入人工成本，包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货币性福利与非货币性福利等，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理念，同时，调整后的产品成本构成与发达国家的产品成本构成实现了趋同，为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防止反倾销调查奠定了产品成本制度基础。

	　　三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促进了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型企业足额预计弃置费用，为企业履行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义务做出了制度安排，有效地解决了此类企业提前耗费子孙后代资源的问题，为企业履行环保和生态恢复义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支持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开发阶段支出符合条件的应当资本化，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无形资产的不断增加，体现了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发展质量。

	　　五是企业会计准则坚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谨慎适度引入公允价值，有效地避免了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的不利影响。

	　　六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为我国金融创新和发展虚拟经济做好了制度准备。企业会计准则全面系统地规定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企业年金基金等各项会计政策，为我国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企业合理规避外汇风险、信用风险，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我国金融创新和发展虚拟经济做好制度准备。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和加强小企业会计工作，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依据，从会计管理方面引导和帮助小企业改善其经营管理，规范其会计行为，增强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进而推动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这将是财政部门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制定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可以促进小企业建账建制，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实行查账征收。

	　　这样，不仅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同时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

	　　三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制定和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可以促使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身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进而从制度上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原则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amp;mdash;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进行适当简化，既维护了基本准则在整个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统驭地位，又兼顾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小企业成长壮大为大中型企业、转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所面临的制度转换成本。

	　　三、全面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有利于提高全社会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统筹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因会计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各种问题，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其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统一规范了财务报告体系。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每一项确认计量准则都规定了应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披露的会计信息，同时建立了财务报告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等报告类准则，形成了纵横交错、结构严谨、格式统一、内涵一致、信息可比的财务报告体系。企业依据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有助于提高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做出了相类似，但适度简化的规定。

	　　二是执行企业会计标准的企业财务报告数据，均以会计准则执行为基础，并依照会计法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企业按照企业会计标准规定统一了各项确认计量的会计政策，这些会计政策具体落实到企业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和报表的编制整个账务处理系统的全过程。最终形成的财务报告经过了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依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以上程序形成的财务报告反映的企业业绩和价值是真实的、可信的、全面的，从内涵上提升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企业会计政策的应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很大范围上通过软件系统得以实现，从手段上提升了企业会计标准实施的质量和效率。企业按照统一规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体系，通过包括诸如生产成本归集等，将企业发生的全部交易和事项严格按照企业会计标准的规定，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生成了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的财务报告，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涵上都具有很强的可比性，实现了不同企业之间、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会计期间之间会计信息的相互可比，全面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根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资本市场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情况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变化，深入开展相关会计准则研究，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促进发挥企业会计准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成本相关制度。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和加强小企业会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小企业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防范小企业信贷风险，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适时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构建包括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在内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三、全面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企业会计标准实施的联动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的格局;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创新企业会计标准实施的监管手段，加强企业会计标准后评估工作，总结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探索开展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年报分析工作，研究开展小企业会计信息采集、分析工作，通过后评估促进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提升会计管理水平。

	　　设定目标任务的背景和原因

	　　一、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背景和原因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显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经济效果凸显：A+H股上市公司在内地与香港披露的年报差异已经基本消除;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若干系列会计政策，促进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通过了世界银行、欧盟等方面的评估验证，为促进我国企业&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加快发展;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向纵深发展，为我国参与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财务报告准则奠定了基础。

	　　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在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统筹好国内和国际关系，既要顺时应势，扩大和巩固企业会计准则在国内的实施范围，又要加强互动，扩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影响;兼顾好当前和长远关系，既要立足当前，充分反映我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市场经济特点，又要把握未来，对重大会计问题、改革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基于对我国的法律环境、语言习惯、解决实务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以及会计国际化发展的主动性与灵活性等因素的考量，坚持&amp;ldquo;趋同&amp;rdquo;策略是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当前与未来发展需要的并且是务实有效的做法。

	　　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成本相关制度，是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有关方面共同认为，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成本相关制度势在必行。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背景和原因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小企业发展，对于提高经济增长活力、有效扩大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支持小企业发展，先后于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

	　　特别是2009年9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重要基础。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这从客观上就要求我们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研究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小企业发展新特征又能够满足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新需求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从而促进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从国内实际情况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了国内、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这套准则体系的实施范围不包括小企业。现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2004年制定发布的，该制度当时是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经过适当简化后形成的。财政部曾于2009年7月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活动，调研结果表明，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一些内容早已过时，实际工作中无所适从。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会计改革成果，适时研究制定小企业准则，为今后统一会计标准、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建立良好会计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从国际通行的做法看，一些国际会计组织和国家会计准则机构普遍意识到，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一律执行单一的会计标准并不合理。单独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或小企业的会计标准，减轻小企业在提供财务报告方面的负担，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发布《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准则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简化核算。因此，有必要在充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国情，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国小企业实际情况的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全面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背景和原因自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发布以来，财政部本着&amp;ldquo;分步实施，稳步推进&amp;rdquo;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得到了普遍实施;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央国有企业;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在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此基础上，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小企业范围内全面施行，同时鼓励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届时，将构建起一个覆盖所有企业、较为完善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既包括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也包括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形成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序格局。

	　　但是，我国现行有效的企业会计标准除了企业会计准则外，还有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14个专业核算办法等文件，以及财政部门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和问题解答。这些会计标准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不仅使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也给企业留下了选择性执行企业会计标准的可能性。为保证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应全面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规定，从而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的企业会计标准。

	　　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措施和要求1.做好企业会计准则的解释工作。

	　　一是坚持在通过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全面把握我国上市公司连续四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交易、新问题，不断完善、细化和深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包括继续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方式有效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时规范和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交易和新问题。

	　　二是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四年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丰富实践，认真全面总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案例指导制度，按照&amp;ldquo;广泛参与、充分论证、精心编写、谨慎发布、严格参照&amp;rdquo;的原则和&amp;ldquo;规范性、典型性、完整性、普适性和可行性&amp;rdquo;的要求，建立指导性案例库，为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提供规范、具体的参照，充分发挥这些案例的启示、指引、示范和规范功能，以供广大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监管人员参照执行，及时学习和借鉴这些案例所体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准则理念，减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差异性，正确地进行类似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高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2.按照趋同路线图要求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财政部2010年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1年新发布的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公允价值计量等准则项目对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评估，同时谋划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计划，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3.建立健全企业产品成本制度。

	　　企业产品成本制度建设工作早在2010年年初正式启动。为了保证政策的延续性，我们对产品成本核算方面的沿革进行了研究，包括财政部1986年出台的《国有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90年代出台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2001年以后的14个专业核算办法等;在此基础上，2010年4月初，发布了《关于调研报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有关情况的通知》(财会便〔2010〕11号)，正式开始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等方面的积极反馈;2010年下半年，我们开展了初步调研，通过与有关企业的财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查看账证表等会计资料、操作财务软件、考察厂房车间生产流程等方式了解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实际情况;2011年初，为了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们分别工、农、建、商、运和其他等6个行业，吸收了较具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建立了专家工作组，共同参与制度调研和制定。目前，调研工作已经结束，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

	　　4.创新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采取项目组方式密切跟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变化及修订进展。

	　　二是广泛动员我国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讨论与制定，在做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意见反馈的同时，扎实做好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三是充分利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和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等平台，充分反映我国作为新兴经济体国家的情况和阶段性特点，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措施和要求1.制定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工作于2009年底正式启动，大致经历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内部起草和修改、模拟测试、部门沟通协调等多项具体工作步骤。首先，多地区、多部门、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有关方面对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以及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政策建议;其次，在社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不仅就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与税法的协调、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等问题征求社会意见，而且将起草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条款放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逐条修改和进一步完善;再次，组织抽样模拟测试，以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完整、内容科学、便于操作，下发后能够实现平稳过渡、顺利实施;最后，为保证小企业会计准则质量，确保准则顺利发布实施，再次组织部分省市会计管理机构就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及发布实施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准则发布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研究协调与相关规定的关系。

	　　建立健全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必然面临如何与现有法规政策协调的问题，包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等等。与税法协调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不仅便于税务部门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相关的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而且也有利于小企业简化会计核算、减轻纳税调整工作量。与企业会计准则协调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保持自身体系完整的同时，有必要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有序衔接，从而为小企业今后的发展壮大和管理水平提升留有制度空间。

	　　3.构建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为兼顾原则性和操作性，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将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为小企业常见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具体包括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等内容;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等，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

	　　三、全面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措施和要求1.有重点地继续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

	　　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中，财政部将继续大力推进在全国所有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工作。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四年的经验表明，要做到在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全面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加大准则培训力度，提升相关人员能力。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四年来，我国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监管方面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对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和会计监管的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通过职业判断对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企业和监管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职业判断的能力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大事，而培训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财政部将与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加大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为提高相关人员的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指导企业制度建设，实现会计准则企业化。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实施四年的丰富实践，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提供了中国经验和可行的做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我们将加强对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尤其是积极推广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执行会计准则的好经验、好做法，如制定会计核算手册、建立企业集团会计政策委员会等，帮助企业将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性规定与本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实现会计准则企业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2.加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到位，财政部门将加强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加大准则的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指导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培训。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省里要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的&amp;ldquo;一竿子到底&amp;rdquo;的师资培训，县里要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小企业负责人、财会负责人、财会骨干以及税务、银行部门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

	　　二是做好实施部署。财政部将与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建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税务机关、银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成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对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

	　　3.全面清理会计规章制度。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以后，财政部将对现行的会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构建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序格局，确保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前后一致、首尾连贯、相互协调、合理分工。

	　　4.建立健全有关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

	　　经过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四年的监管实践探索，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基本已经初步建立起部门间各履职能、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的工作机制。在现有的基础上，&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有关部门间的联动监管机制。企业会计标准的平稳有效实施和作用的发挥离不开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证券交易所、工信部、工商总局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会计标准的执行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分级履行职责机制，大力推进会计制度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应有作用。

	　　5.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标准执行的监控工作。

	　　加强对企业会计标准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县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继续采用&amp;ldquo;逐日盯市、逐户分析&amp;rdquo;方式，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技术，切实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全面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执行力和实施效果。

	　　二是从2012年开始，比照对上市公司年报分析的方式方法，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积极探索对我国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全面和深入分析，进一步把握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三是县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跟进、督导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县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随时掌握本地区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上报财政部。

	　　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工作，涉及众多企业和市场参与者，是一项影响面广、专业性强、标准要求高的工作。&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我们将认真研究、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完成规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为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标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title>
<link>http://kjs.firstacc.cn/a/20111019/2.html</link>
<description>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escription>
<text></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专业技术资格</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如何让薪水加倍成长？</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11/99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职场人如何在工作中提高效率?如何提高自己的薪水？以下七大秘诀希望对身在会计职场的你有所帮助。</description>
<text>　　会计职场人如何在工作中提高效率?如何提高自己的薪水？以下七大秘诀希望对身在会计职场的你有所帮助。
　　秘诀一、全心投入工作(work harder at what you do) 当你工作时，一定要全心投入，不要浪费时间，不要把工作场所当成社交场合。光这个秘诀，如果你能长期实践，就能使你的生产力加倍。
　　秘诀二、工作步调快(work faster) 养成一种紧迫感，一次专心做一件事，并且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之后，立刻进入下一件工作。养成这习惯后，你会惊讶地发现，一天所能完成的工作量居然是如此地惊人。
　　秘诀三、专注于高附加值的工作(work on higher-value activities) 你要记住工作时数的多寡不见得与工作成果成正比。精明的老板或是上司关心的是你的工作数量及工作品质，工作时数并非重点。因此聪明的员工，会想办法找出对达成工作目标及绩效标准有帮助的活动。
　　秘诀四、熟练工作(do things you are better at) 你找出最有价值的工作项目后，接着要想办法，通过不断学习、应用、练习，熟练所有工作流程与技巧，累积工作经验。你的工作愈纯熟，工作所需的时间就愈短;你的技能愈熟练，生产力就提升得愈快。
　　秘诀五、集中处理(bunch your tasks) 一个有技巧的工作人，会把许多性质相近的工作或是活动，例如，收发E-MAIL、写信、填写工作报表、填写备忘录等等，集中在同一个时段来处理，这样会比一件一件分开在不同时段处理，节省一半以上的时间，同时也能提高效率与效能。
　　秘诀六、简化工作(simplify your work) 尽量简化工作流程，将许多分开的工作步骤加以整合，变成单一任务，以减少工作的复杂度，另外，运用授权或是外包的方式，避免把时间花费在低价值的工作上。
　　秘诀七、比别人工作时间长一些(work longer hours) 早一点起床，早点去上班，避开交通高峰;中午晚一点出去用餐，继续工作，避开排队用餐的人潮;晚上稍微留晚一些，直到交通高峰时间已过，再下班回家。如此一天可以比一般人多出2至3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而且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会计职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哪点事：财税职业规划的八大原则</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8/970.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会计职场中，如果你想步步高升就必须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很好的规划，并将这些规划进行细分，使它成为直接可操作的具体计划。</description>
<text>　　在会计职场中，如果你想步步高升就必须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很好的规划，并将这些规划进行细分，使它成为直接可操作的具体计划。
　　1.正确的职业理想，明确的职业目标。职业理想在人们职业生涯设计过程中起着调节和指南作用。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以及为什么选择某种职业，通常都是以其职业理想为出发点的。任何人的职业理想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社会现实的制约。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职业理想的客观依据，凡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利益的职业理想都是高尚的、正确的，并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大学生的职业理想更应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
　　2.正确进行自我分析和职业分析。首先，要通过科学认知的方法和手段，对自己的职业兴趣、气质、性格、能力等进行全面认识，清楚自己的优势与特长、劣势与不足。避免设计中的盲目性，达到设计高度适宜。其次，现代职业具有自身的区域性、行业性、岗位性等特点。要对该职业所在的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比如人才供给情况、平均工资状况、行业的非正式团体规范等;还要了解职业所需要的特殊能力。
　　3.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知识的积累是成才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但单纯的知识数量并不足以表明一个人真正的知识水平，人不仅要具有相当数量的知识，还必须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没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就不能发挥其创造的功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一般指宝塔型和网络型两种。
　　4.培养职业需要的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知识面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依据。一般来说，进入岗位的新人，应重点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的决策能力、创造能力、社交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自我发展的终身学习能力、心理调适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等。
　　5.参加有益的职业训练。职业训练包括职业技能的培训，对自我职业的适应性考核、职业意向的科学测定等。可以通过 &amp;ldquo;三下乡&amp;rdquo;活动、大学生&amp;ldquo;青年志愿者&amp;rdquo;活动、毕业实习、校园创业及从事社会兼职、模拟性职业实践、职业意向测评等进行职业训练。
　　财税职业生涯规划八条原则
　　1. 利益整合原则。利益整合是指员工利益与组织利益的整合。这种整合不是牺牲员工的利益，而是处理好员工个人发展和组织发展的关系，寻找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的结合点。每个个体都是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学习发展的，因此，个体必须认可组织的目的和价值观，并把他的价值观、知识和努力集中于组织的需要和机会上。
　　2. 公平、公开原则。在职业生涯规划方面，企业在提供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信息、教育培训机会、任职机会时，都应当公开其条件标准，保持高度的透明度。这是组织成员的人格受到尊重的体现，是维护管理人员整体积极性的保证。
　　3. 协作进行原则。协作进行原则，即职业生涯规划的各项活动，都要由组织与员工双方共同制定、共同实施、共同参与完成。职业生涯规划本是好事，应当有利于组织与员工双方。但如果缺乏沟通，就可能造成双方的不理解、不配合以至造成风险，因此必须在职业生涯开发管理战略开始前和进行中，建立相互信任的上下级关系。建立互信关系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始终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共同实施职业生涯规划。
　　4. 动态目标原则。一般来说，组织是变动的，组织的职位是动态的，因此组织对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也应当是动态的。在&amp;ldquo;未来职位&amp;rdquo;的供给方面，组织除了要用自身的良好成长加以保证外，还(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要注重员工在成长中所能开拓和创造的岗位。
　　5. 时间梯度原则。由于人生具有发展阶段和职业生涯周期发展的任务，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内容就必须分解为若干个阶段，并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内完成。每一时间阶段又有&amp;ldquo;起点&amp;rdquo;和&amp;ldquo;终点&amp;rdquo;，即&amp;ldquo;开始执行&amp;rdquo;和&amp;ldquo;完成目标&amp;rdquo;两个时间坐标。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会使职业生涯规划陷于空谈和失败。
　　6. 发展创新原则。发挥员工的&amp;ldquo;创造性&amp;rdquo;这一点，在确定职业生涯目标时就应得到体现。职业生涯规划和管理工作，并不是指制定一套规章程序，让员工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地完成，而是要让员工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能，达到自我实现，创造组织效益的目的。还应当看到，一个人职业生涯的成功，不仅仅是职务上的提升，还包括工作内容的转换或增加、责任范围的扩大、创造性的增强等内在质量的变化。
　　7. 全程推动原则。在实施职业生涯规划的各个环节上，对员工进行全过程的观察、设计、实施和调整，以保证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活动的持续性，使其效果得到保证。
　　8. 全面评价原则。为了对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状况和组织的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工作状况有正确的了解，要由组织、员工个人、上级管理者、家庭成员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职业生涯进行全面的评价。在评价中，要特别注意下级对上级的评价。
　　职业生涯规划六步走
　　1. 自我评估。主要包括对个人的需求、能力、兴趣、性格、气质等等的分析，以确定什么样的职业比较适合自己和自己具备哪些能力。
　　2. 组织与社会环境分析。短期的规划比较注重组织环境的分析，长期的规划要更多地注重社会环境的分析。
　　3. 生涯机会评估。生涯机会的评估包括对长期机会和短期机会的评估。通过对社会环境的分析，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评估有哪些长期的发展机会;通过对组织环境的分析，评估组织内有哪些短期的发展机会。
　　4. 生涯目标确定。职业生涯目标的确定包括人生目标、长期目标、中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确定，它们分别与人生规划、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相对应。首先要根据个人的专业、性格、气质和价值观以及社会的发展趋势确定自己的人生目标和长期目标，然后再把人生目标和长期目标细化，根据个人的经历和所处的组织环境制定相应的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
　　5. 制定行动方案。把目标转化成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这一过程中比较重要的行动方案有职业生涯发展路线的选择、职业的选择，相应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6. 评估与反馈。职业生涯规划的评估与反馈过程是个人对自己的不断认识过程，也是对社会的不断认识过程，是使职业生涯规划更加有效的有力手段。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 财税职业 职业规划</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哪点事：会计人下班前须做6件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8/969.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会计职场中，要想当一个受老板欢迎的金牌会计人，在下班前十分钟，会计人有6件事需要做。短短十分钟，或者能改变你的职场地位。</description>
<text>　　在会计职场中，要想当一个受老板欢迎的金牌会计人，在下班前十分钟，会计人有6件事需要做。短短十分钟，或者能改变你的职场地位。
　　1、检查当日工作情况
　　最后这十分钟时间很短，所以毫无效率可言，那么你就更不要去做什么费脑子的工作。打开工作备忘录，看看今天要完成的工作还有没有什么遗漏。
　　2、检查邮箱
　　最后再检查一次邮箱，看看有没有什么重要的邮件被自己错过了。
　　3、记录工作备忘
　　回顾一下今天自己做过的工作，把工作内容简单地记录下来，以供以后需要的时候来查阅。
　　4、整理一下今天新增的物品
　　例如别人递上来的新名片、新撰写的文档、别人传过来的重要文件等等，是否都放在了合适的地方，有没有做好备份?
　　5、列出明天的待办事项
　　并按照紧急程度做好标识，防止明天早上来的时候再浪费时间做整理，而且下班回家空闲的时候也可以思考一下明天会议的发言。第二天早上还得花时间检查一下，看看事情的轻重缓急。
　　6、下班时间终于到达
　　这个时候你再关上电脑，确定显示器电源关闭，整理好自己的私人物品，再顺手把办公桌收拾一下，扔掉垃圾，拎起包包就可以走人了。
　　别担心老板看不到你的努力，如果你做足这6件事，老板一定会把你的辛勤努力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时间久了你的印象分自然突飞猛进!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场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六大秘密改变会计人的职场人生</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3/867.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想要改变自己的职场生涯，其实有几个方法可以帮组你来实现，只要会计人知道了这6个秘密，会计人的会计职业生涯一定有所改观。</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想要改变自己的职场生涯，其实有几个方法可以帮组你来实现，只要会计人知道了这6个秘密，会计人的会计职业生涯一定有所改观。
　　改变会计人秘密1：选定生活方式
　　马克记得50年前的一段经历。当时，他和奶奶到了一片海滩。他迫不及待地扑进大海，奶奶则一点一点地向水中迈进。她撩起水，先撩向胳臂，又撩向身体的其他部位。奶奶在适应水温的变化。马克瞬间就做成的事情，奶奶却似乎用了整整一生。
　　故事包含了许多内容。你可以把它理解为给自己的未来增加保险系数。下水之前，你先要清楚自己会遇到什么，以便在事情来临时胸有成竹，而且有逃脱的方法。做出改变生活的积极决定之前，你需要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权衡选择的利弊。
　　改变会计人秘密2：保证家庭第一
　　1984年，参议员保罗。桑切斯被诊断出患了淋巴癌。为了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一些，他放弃了名望甚高的工作。正像一位睿智的朋友所说，&amp;ldquo;没有人希望临终前在办公室度过更多的时光&amp;rdquo;。你可以挣得生活所需，解决财务上的问题&amp;mdash;&amp;mdash;甚至富裕繁荣&amp;mdash;&amp;mdash;但并不一定就要你去扮演工作狂：没有时间去玩玩游戏、修缮篱笆，或者停下脚步嗅一下玫瑰的芳香。
　　总之，无论是传统家庭还是现代家庭，家庭的意义都跳不开同样的意义：一家人相聚相守，让生命繁衍下去。
　　改变会计人秘密3：养成创业习性
　　想获得成功，你就要养成创业的习性：多才多艺、灵活自如、善于推销自己、精于个人理财、排定事情的优先顺序，而且时刻准备着弃职而去。今天的员工需要有跳槽的心理准备。平均来说，跳槽常常是4到8年一次。
　　将你的创业念头付诸实施前，先经营一两项小产业，对你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历练。它对你的起步、经营、经验积累都有很大帮助。我们把它看作你手中的&amp;ldquo;王牌&amp;rdquo;。你可能因为喜欢手中的&amp;ldquo;王牌&amp;rdquo;而辞掉工作，也可能为工作的转换做好各种准备。
　　改变会计人秘密4：节省每一分钱
　　也许你不相信，节省小钱是值得的。小钱虽小，增加的速度却很快。假如每天你都成二倍地往储蓄罐里丢硬币(第二天，两个;第三天，四个，八个;一直持续下去)，到月底，你的储蓄罐将昂贵无比，因为，里面已经是500万美元&amp;mdash;&amp;mdash;5亿分的硬币。随手节省几分的硬币，能给你带来多么巨大的财富。
　　如果我们充分运用积攒的每一分钱&amp;mdash;&amp;mdash;我们照样可以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和心中广博的欲望。
　　改变会计人秘密5：投资你的债务
　　有一则故事到处流传：当声名浪藉的威利被问到为什么要抢劫银行时，他回答道：&amp;ldquo;因为这里有钱。&amp;rdquo;威利可能是个恶棍，但不是个笨蛋。他选对了目标。不过如能够到银行里投资，而不是到这里抢劫，事情当然会好些。
　　负债相当于财务上的俄罗斯轮盘赌&amp;mdash;&amp;mdash;枪膛里上满了子弹!你永远不知道，哪一天失业、医疗危机、离婚，甚至漏雨的屋顶，就会引发你的财务危机。所以，让债务降到最低是最明智的做法&amp;mdash;&amp;mdash;还有另外一个理由：你可以为自己省下一大笔财富。
　　改变会计人秘密6：规划理财前景
　　假定你的财产没有巨大的增加、工作生涯中也没有什么一流的投资，但你仍将挣到一笔财产。比如说你和爱人都年方25岁，你们家的收入和普通的美国家庭一样&amp;mdash;&amp;mdash;每年挣到最新估计的数字54910美元。如果你们二人都工作到65岁，即使你们的收入从不增加，也没有过分的生活费用，到头来，你们的收入将超过200万美元。如果你的薪水以3%的比例逐年增长，最后你的收入将超过400万美元。还说什么呢?你成了百万富翁。
　　那么，你如何利用这些钱呢?听任它点点流失，还是善加利用?最好的理财设计师，是你自己。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错账：财务人员的责任与过失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3/866.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人员在做账过程中也许不能完全避免过失，但企业复核程序为什么没有检查到漏洞？难道错误要全部推到财务人员身上？</description>
<text>　　财务人员算错账，业绩竟相差4000万元?!近日，青海明胶因为一则&amp;ldquo;年报业绩预告频变脸&amp;rdquo;的消息而名气大增。媒体纷纷将矛头指向一名因对会计准则理解偏差而做错账的财务人员身上。
　　这位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固然值得怀疑，但财务报表披露前需要经过企业的几道复核，这重重&amp;ldquo;关卡&amp;rdquo;都没有堵住年报中的漏洞，难道不能说明企业也存在问题吗?（作者：宫莹）
　　拷问财务人员专业素养
　　青海明胶不久前正式公布公司2011年年报，本是&amp;ldquo;预增王&amp;rdquo;的业绩却因财务人员的过失瞬间变成巨亏。青海明胶对&amp;ldquo;业绩跳水&amp;rdquo;的原因解释为，因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偏差，在确认出售子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的问题上产生差错，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按权益法核算四川禾正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从而导致合并报表多确认投资收益3300多万元。
　　企业的解释让不少股民摸不着头脑，更有股民质疑：&amp;ldquo;难不成公司财务人员是打酱油的?&amp;rdquo;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实际操作能力不强，造成操作规范和程序的错误，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中的稀罕事了。如果确实是因为财务人员过失而导致出现，那么这些&amp;ldquo;打酱油&amp;rdquo;的财务人员应该好好反思和改进。
　　不仅仅是青海明胶这位&amp;ldquo;打酱油&amp;rdquo;的财务人员，所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都应该问问自己：业务能力是否过关了?在做季报、年报时是否恪守住了职业道德底线?对此，某央企财务人员表示：&amp;ldquo;我个人觉得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差别很大，尤其是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amp;rdquo;另外，犯错成本较低或许也成为财务人员掉以轻心的潜在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企业没有明确规定财务人员对错账应该担负的责任。&amp;ldquo;我们单位的规定中，对此类错误没有惩罚措施，只需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就可以了。&amp;rdquo;上述财务人员表示。
　　财务人员无法承受之重
　　企业财务人员的水平的确影响报表的准确度，但报表披露之前的重重复核关卡就只是&amp;ldquo;摆设&amp;rdquo;了吗?对于此类事件，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赵团结提出质疑：&amp;ldquo;我认为，企业披露有重大错误的报表信息，更多的责任在于企业。因为企业的报表在披露给广大投资者之前，是需要经过几道审核的。一个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做账过程中，也许不能完全避免过失，但是复核的程序为什么没有检查到漏洞?即便中报和季报不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企业内部是需要严格审核的。难道这样的错误要全部推到企业财务人员身上吗?&amp;rdquo;的确，财务报表的披露在企业内部需要经过财务经理、内审部、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的复核。经过这么多道关卡，披露给广大投资者的报表仍然有重大错误，这是否反映出一个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呢?赵团结也认为，&amp;ldquo;此类企业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amp;rdquo;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青海明胶频频变脸源自企业的主观错误。某财税专家马靖昊认为，财务人员混淆了如此重量级的投资收益确认似乎不合常理，不排除企业故意虚构投资收益未果，故意混淆会计差错与财务造假，将责任归咎于财务人员的可能。
　　上述财务人员对此也表示同意：&amp;ldquo;青海明胶所解释原因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是不是公司另有隐情却把责任推在财务人员身上，这个问题值得深究，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鉴证。&amp;rdquo;另外，犯错成本同样影响企业行为。对企业此类错误的处罚，相关规定中尚无明确可操作条款。有时企业只需一纸&amp;ldquo;更正说明&amp;rdquo;就解决问题，这样也难怪企业屡次发生错账。
　　做财务报表也需多沟通
　　企业的年报披露出现&amp;ldquo;业绩跳水&amp;rdquo;，虽然对企业的实质业绩没有什么影响，但也造成了股民信心不足，影响股民投资决策。这样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在错账没有造成企业实际损失的情况下，不会涉及法律问题。赵团结认为，主要的责任应该由企业董事会来承担，而董秘是负责信息披露的第一人。公司内部怎么样通过内部控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财务人员身上，是由公司来决定的。但实际上，如果真的产生了巨大的损失，又岂是一个财务人员能承担得起的。所以，企业在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的同时，要完善企业本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方面的内控制度，并且保证内控制度的严格实施。
　　另外，企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完整、及时和准确的反映。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做季报、中报和年报时，都应该准确完整地搜集与年报相关的信息，把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另外要与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多沟通，做好复核工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人员 错帐 财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场红人的五项基本特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8/810.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如何在职场中风生水起，游刃有余?要想成为会计职场红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素质。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要想成为职场红人所必须具备的特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和启示。</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如何在职场中风生水起，游刃有余?要想成为会计职场红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素质。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要想成为职场红人所必须具备的特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和启示。
　　低调忠诚：国内十大企业老板身边的第一红人进行分析，这些老板有男有女、横跨老中两代，十位深获重用的亲信则从五年级到三年级都有，他们仅有少数几位拥有国外名校学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超时工作，但对公司忠诚、对外低调，是这些明星员工共同的特质。要长期追随老板，必先博得信任，凡事为老板多考量;要赢得老板信任，行事低调则是另一项特质。
　　积极主动：在变迁快速的职场中，空有专业技术都不见得就能保有工作。积极主动，并非要员工做一些额外的琐事，而是在分内工作之外，超越公司要求、突破日常工作惯例，以新的想法为同事的工作或公司营运带来好处，且能落实执行。

　　人脉网络充沛，高度自我管理：专业技巧和积极主动的精神只是基础，要被老板重用，工作策略包括要有充沛的人脉网络，并能在工作中自我管理，确保高水平的工作表现。
　　充沛人脉不只是要和相同工作领域的同事打成一片，关键更在透过讯息交换，与公司以外的专业人士建立起彼此信赖的沟通管道，以减少在工作中碰到的知识盲点。这个以专业知识为主轴建立起的人脉网，可让明星员工比同僚更迅速地掌握信息，提高生产力。
　　宏观视野，服从老板决策：有人脉网络、懂得自我管理还不够。明星员工即使自己的意见和老板不同，仍会做一个优秀的追随者，与领导者合作无间。
　　良好组织悟性，善于表达沟通：明星员工必须有良好的组织悟性，了解组织真实的权力形势，懂得在利益激烈竞争的职场中，促销自己的理念、解决冲突、达成工作目标。最后，还要懂得选择讯息，透过最有效的模式去接触和说服特定的听众。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18/20120318042728364.jpg</image>
<keywords>会计职场 会计红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场容不得的10种会计人</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8/676.html</link>
<description>得到老板的肯定与认可，是会计工作者美好的前程的开始和发展。然而，如果会计人成为老板讨厌的人，那么，你也许距离离开会计职场不远了。</description>
<text>　　得到老板的肯定与认可，是会计工作者美好的前程的开始和发展。然而，如果会计人成为老板讨厌的人，那么，你也许距离离开会计职场不远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结果呢?这并不是老板的偏见与不公平造成的，问题的根源还在员工自己。因为任何一个老板都不可能不喜欢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而且工作努力并为自己创造了很好业绩的员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位老板的脑子肯定有问题。因而，碰到这种现象，我们一定要认真审视自己，看看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令老板不快。一般情况下，老板除对工作懒散、业绩较差的员工表现其不满外，还对具有以下行为的员工表现出强烈的反感情绪。
　　1.爱找借口者
　　工作中出现问题从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为了推卸责任一味寻找借口，在这样的员工身上任何失误的出现都有着他自认为非常合理的客观理由。不能主动承担责任的员工是永远都不可能有发展前途的。
　　2.爱挑事端者
　　有一些员工自己为自己确立了救世主的身份，公司内部稍有不平之事便出面挑起事端。对这样的员工老板虽然有时表面上能够诚恳接受其建议及要求，但内心却对其恨之入骨，一旦有机会便会将之清理出公司。
　　3.心胸狭窄者
　　团队作战讲究团结与配合，但许多职员心胸狭窄，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有机会作为团队首领时便唯我独尊、&amp;ldquo;顺我者昌，逆我者亡&amp;rdquo;;作为团队普通成员则行事孤僻、特立独行，将与自己意见相左之人视为寇仇，伺机报复。这样的员工必然是团队中的害群之马，有他在就不可能打造出一个优秀的团队。老板怎能青睐这样的人?
　　4.乱嚼舌根者
　　许多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就是管不住自己的一张嘴，常常把别人的缺点当作自己的谈资，把公司的缺点和失误当作宣传、标榜自己的工具，在背后谈及同事的缺点、讲公司及同事的坏话成了自己的乐趣。这样的员工即使工作再努力、业绩再好，也是老板不愿意看到的。
　　5.公私不分者
　　这种现象一般出现在公司老员工身上。一般表现为自以为对公司作出过较大贡献，在行为上显得不拘小节，把公司的资源拿来私用。小到一张纸、一支笔，大到电脑、汽车随便私用。用公司的电话解决私人问题，在工作的时间干私活等等。对这样的员工，老板虽然有时碍于面子不便当面表示不满，但内心对这样的员工是一万个看不起。同时这种行为也暴露除了一个公司在管理方面的缺陷。
　　6.夸夸其谈者
　　有一些员工凭着自己某些方面的优势，目中无人，自认为对公司内、外一切事务明察秋毫，喜欢对任何事情高谈阔论以表示自己无所不能。在他的眼里，公司的其他员工都是无能之辈，毫无用处。取得一点成绩便沾沾自喜，到处炫耀，从来不懂得自我批评是什么东西。这样的行为是职场的大忌!
　　7.一心二用者
　　随着**的发展与进步，个人就业形式、投资渠道逐渐多样化，许多员工除固定工作外还在公司之外有一项或几项兼职，有时还会以股民、炒房者、直销员、保险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司，一心二用甚至多用，每天忙得焦头烂额，放在本职工作上的时间及其有限。这样的员工根本就不可能得到老板的肯定与认可。
　　8.三心二意者
　　身在曹营心在汉，处于一个公司不能安心工作，这山望着那山高，随时准备跳槽。有这样迹象的员工老板怎么能放心用你?
　　感恩者
　　公司欣欣向荣时能与老板及众同仁一起享福，公司暂时走入低谷便暴露出其本相，处处与老板计较、时时与老板讨价，不懂感恩，小人之相毕现。待公司重新走向辉煌的时候，他又抱怨老板不识真才。出现这样的情况，到底谁之过?
　　9.心存抱怨者
　　时时觉得老板对自己不公，同事对自己不平，时刻存有抱怨的情绪。这样的员工老板怎么能够喜欢?
　　有以上十种行为的员工，即使其业绩显着，也不会被老板看重的。如果你真的想成为老板眼里的红人，被老板赏识与看重，就必须首先杜绝以上行为在你身上发生。在此基础上，加上你的才智与努力，被老板认可就不再是难事了!
　　10.不懂感恩者
　　公司欣欣向荣时能与老板及众同仁一起享福，公司暂时走入低谷便暴露出其本相，处处与老板计较、时时与老板讨价，不懂感恩，小人之相毕现。待公司重新走向辉煌的时候，他又抱怨老板不识真才。出现这样的情况，到底谁之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场 会计人 会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新人的办公室礼仪</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5/659.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在职场中，办公室是一个处理公司业务的场所，办公室的礼仪不仅是对同事的尊重和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是每个人为人处事，礼貌待人的最直接表现。办公室礼仪通常由语言礼仪、身体礼仪以及细节礼仪三大部分组成。</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在职场中，办公室是一个处理公司业务的场所，办公室的礼仪不仅是对同事的尊重和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更重要的是每个人为人处事，礼貌待人的最直接表现。办公室礼仪通常由语言礼仪、身体礼仪以及细节礼仪三大部分组成。形成良好的办公室礼仪，对身在会计职场的人将有很大的帮助。
　　办公室里的五大语言礼仪
　　1) 早晨进办公室时互相问早，下班回家时互相道别
　　2) 转接电话时文明用语
　　3) 请求帮助时表达谢意，无论是上下级，秘书还是办公室的后勤人员
　　4) 需要打扰别人先说对不起
　　5) 不议论任何人的隐私
　　办公室里的六大身体礼仪
　　1) 进出电梯时为需要帮助的人按住电梯门
　　2) 在同事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
　　3) 在开会或同事聚集的场合，不对任何不同意见做出轻蔑的举止
　　4) 与来访者握手时做到大方得体，不卑不亢
　　5) 与他人交换名片，双手送出以示恭敬
　　6) 不在办公室里脱鞋或者将脚伸到桌上
　　办公室里的十大细节礼仪
　　1) 将手机及BB机的声音调低或振动，以免影响他人
　　2) 打电话时尽量放低声音，如果是私人电话，尽量减少通话时间
　　3) 不翻动其他同事桌上的文件资料，甚至电脑、传真机上与自己无关的任何资料
　　4) 有任何资料需要移交给他人，一定要贴上小Sticker，写清时间、内容、签名并且不忘谢谢
　　5) 将自己办公桌整理得干干净净，不可将废纸乱丢一地
　　6) 男士尽量不在办公室抽烟，以免污染环境
　　7) 女士尽量不在办公室里化妆、涂指甲，也不穿过分性感的衣服
　　8) 在办公室里见到同事或是来访者不忘微笑
　　9) 不在办公室里制造流言蜚语或传播小道消息
　　10) 尽量不在办公室里与同事发生财务纠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场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职场女会计的成功秘诀</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5/658.html</link>
<description>职场女会计要在竞争激烈的会计职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有所成绩，必须要有超人的工作能力和独挡一面的处世方式，下面是职场女会计成功的“十项秘诀”。</description>
<text>　　职场女会计要在竞争激烈的会计职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有所成绩，必须要有超人的工作能力和独挡一面的处世方式，下面是职场女会计成功的&amp;ldquo;十项秘诀&amp;rdquo;。
　　1、要有条理、有秩序地安排工作，召开会议前要做充分准备。发言时要采用通俗易懂的言辞，简明扼要地进行讲述。说话要大胆，干脆利落，不可吞吞吐吐，另外要注意不要让别人打断你的话。
　　2、不能过多地以打手势来阐明你所表达的意思。
　　3、不用装做对自己的下属都一样喜欢，要懂得&amp;ldquo;看事不看人&amp;rdquo;。要将精力集中到本公司要做的业务上，不可将精力分散到雇员们之间的关系或他们的家庭私事上面去。
　　4、不必装做&amp;ldquo;万事通&amp;rdquo;，勇于不耻下问。如此，有利于强化你的威信，使人觉得你和蔼可亲。因为大家都知道，你并不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女人。
　　5、工作中与人交谈要有幽默感，如此有利于缓解紧张气氛。
　　6、别谈太多自己的私生活，防止产生误解。不可听信谣言，更不要捕风捉影，要不然就会影响公司内的人际关系，从而严重危害公司的业务。
　　7、同男人交往时，既要讲究女子的大方，也要把握好分寸，不能给人造成卖弄风情和举止轻浮的印象。
　　8、对于你的下级人员的工作表现，要尽力做出客观评价。
　　9、不要完全抹煞你跟下级之间的距离;你对男雇员的风度表达出应有的反应，并非羞耻的事情。
　　10、要讲究自己的服装和仪表，衣着应高雅大方，工作岗位上不可穿过分袒肩露胸的衣服，更不可模仿男子的打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女会计 会计职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需警惕的6种雷区</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3/647.html</link>
<description>在越来竞争越激烈的会计职场，会计从业人员已经不可能在不断变化的职场环境中固定地扮演某一种不变的职场角色，这就需要会计人不断地学习更新知识、力争提高技能、调整平和心态给自己重新定位，以适应未来的角色。</description>
<text>　　在越来竞争越激烈的会计职场，会计从业人员已经不可能在不断变化的职场环境中固定地扮演某一种不变的职场角色，这就需要会计人不断地学习更新知识、力争提高技能、调整平和心态给自己重新定位，以适应未来的角色。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amp;ldquo;贝壳型&amp;rdquo;会计人，最终会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失掉优势，以至淘汰出局。第一会计网小编列举出了最易下岗的六种会计白领，会计朋友们可以坚持一下自己有没有进入职场雷区：
　　会计人自测一：你是办事效率低下的&amp;ldquo;乌龟型&amp;rdquo;吗?
　　默默无闻，看似忠实可靠的&amp;ldquo;乌龟&amp;rdquo;确实能唤起人们的同情心。然而，在已经出现的高节奏、高效率的残酷市场竞争中，那些动作迟缓，办事效率低下的&amp;ldquo;乌龟型&amp;rdquo;人才，将毫无疑问地会被激烈的竞争大潮所淹没。
　　会计人自测二：你是循规蹈矩的&amp;ldquo;机器型&amp;rdquo;吗?
　　时至今日，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愈来愈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发个指令，按钮才会动一动的&amp;ldquo;机器型&amp;rdquo;人才很难适应未来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会更多地被挤进失业者的行列。
　　会计人自测三：你是没有一技之长的&amp;ldquo;幼婴型&amp;rdquo;吗?
　　在科学与技术日益专门化的今天，一个人要想成为&amp;ldquo;全才&amp;rdquo;，除非是具有非常的天赋和过人的勤奋，否则，是难以做到的。
　　因此，既非&amp;ldquo;能才&amp;rdquo;又无一技之长者往往成为被首先考虑下岗的人选。
　　会计人自测四：你是顽固不化的&amp;ldquo;贝壳型&amp;rdquo;吗?
　　社会的剧变决定了社会中的人已不可能在变化着的社会环境中永远固定地扮演某一种不变的社会角色。这就要求人们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技能、调整心态给自己重新定位，以适应未来的角色。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amp;ldquo;贝壳型&amp;rdquo;的人最终会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渐失掉优势，以至淘汰出局。
　　会计人自测五：你是只说不做的&amp;ldquo;喇叭型&amp;rdquo;吗?
　　有些人似乎满腹经纶，经常谈些&amp;ldquo;非驴非马的东西&amp;rdquo;。似乎他只要一说，一切都在变。事实上，一切都没变。显而易见，这些&amp;ldquo;言语的巨人，行动的侏儒&amp;rdquo;同那些&amp;ldquo;少说多做&amp;rdquo;的实干家相比，在竞争中更容易失去一切。
　　会计人自测六：你是缺乏团队精神的&amp;ldquo;鲨鱼型&amp;rdquo;吗?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一项工作往往只有在群体的共同协作下，才可能高效率地圆满完成。因此，未来社会中个人需要团队，团队也需要个人，二者互相需要。倘若个人不善于协作，没有团队精神，结果个体只能被团队抛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会计职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我的十年：财务专业非财务职业</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0/620.html</link>
<description>如果有像我一样财务专业、非财务职业的朋友们，希望我们一起加油，扬长避短，实现心中的理想!</description>
<text>　　原文标题：财务专业、非财务职业---这十年我是这样走过来的（作者：msaeya1）
　　我是2002年毕业的，转眼就快十年了。回想读书时代，觉得&amp;ldquo;毕业十年&amp;rdquo;是个很遥不可及的概念，就像小时候总觉得&amp;ldquo;二十一世纪&amp;rdquo;也是个很了不起，很遥远的年代。
　　这个帖子要不要写，我犹豫了很久。如标题所述，我大学学的是财务管理专业(那时叫&amp;ldquo;理财学&amp;rdquo;)，但是毕业快十年，真正和财务打交道却不到两年。而论坛里大多数朋友都是财务工作的专业人士，我也基本上很少看到有非财务行业的人员在论坛上发有帖子，也许&amp;ldquo;十年&amp;rdquo;真的是个容易让人感伤的词语，我还是想把它写下来。我相信不管是否从事财务工作，大家对理想的追求、对成功的渴望，都是一样的。
　　我想了一下，这十年大概能分为几个段落：毕业考研，第一份、第二份工作，第三份工作、读书，第四份工作迄今。期间还跳了几次槽，都很短暂，就不赘述了。
　　我是79年的，知青子女，小时候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很少，性格还算相对独立。是个典型的金牛男，比如诚实持重、善解人意、对金钱比较敏感，所以学财务不管是从个性还是兴趣上来说，都还算比较符合。只不过，当时考上的是一所省属院校，文科基础较为薄弱，而且理财学所学内容比一般专业都要繁杂，因此当时毕业的愿望就是希望考上一所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继续深造。然而2002年研究生没考上，自己不甘心，闭门读书一年，2003年还是名落孙山。两次失败的原因，归纳起来只有一点：高数。数学这个东西从小到大就没学好过，痛恨数学但又无可奈何。于是2003年才开始到处找工作，偏偏那年又遇上非典，最终还是在一个远方亲戚的帮助下，进了当地一家事务所，从事起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amp;mdash;&amp;mdash;审计助理。
　　我承认在会计师事务所所要承受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比在一般企业要高出几个等级，可是那时自己年轻，就像弹性极好的弹簧，所有的压力只不过是为弹跳积蓄能量。在事务所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信息量是如此巨大，不得不去主动学习和思考。团队工作的另一个好处是学习到了项目经理与客户沟通的能力、一起发现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带领团队按时完成审计任务的协调能力。
　　记得当时所里有位老师带我做了几个项目，他的专业知识权威，给人以信任感，和客户发生意见分歧时，又能耐心地沟通。和客户应酬，喝的酩酊大醉，回到宾馆休息一下，又继续工作到凌晨。我想，这就是我心目中关于专业人士的完美形象。想考上CPA的念头也愈发强烈。为此，还向所里请假大半个月，回家复习备考，报两门过了一门。不过在事务所那样的工作强度下要想考过剩下的几门，的确需要超乎强人的学习毅力，再加上我差不多是实习生的待遇，有项目提成，日子还能混，没有项目时，生活过的就很拮据。全靠当年大学寝室室友的帮助，大家共度难关。
　　有一次出差到外地对一家企业进行破产审计，他们的财务凭证全部存放在顶楼的几间小屋子里，大白天要打手电，在一个个的柜子里翻找。风吹过来，铁皮柜的门发出依依呀呀的声音，感觉有点瘆人。找到凭证后还要拿到楼下的财务室去复印，由于量大，财务室的一位女士直报怨复印机排放出来的气味让她直恶心，这人真讨厌等等。不过她都是用当地话和同事在抱怨，外地人听不懂。哪知道我的父母就是当地的知青，我不仅能听懂也会说，但设身处地的想想，大家都不容易，于是也就当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
　　过了年，在求职的高峰期，我试着投出去几份简历。当时的想法很简单，找份轻松的工作以便能够有时间看书考试。这时一家上市公司(简称&amp;ldquo;A&amp;rdquo;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职位引起了我的注意，通过几轮面试，最终我决定去A公司上班了，上市公司、稳定的薪酬、给买社保&amp;hellip;&amp;hellip;这些都是吸引我的地方，可正是从这家公司起，我和财务的职业道路渐行渐远了。
　　董事会办公室，大家也许不太了解这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其实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的部门。主要是做好召开&amp;ldquo;三会&amp;rdquo;工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证监会、交易所指导下的工作，以及处理投资者关系，有时也会涉及重大投资等活动的方案拟定和监督执行。其中有很大比例的一项工作就是和财务部门一起，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进行信息披露，所以部门需要懂财务的人员协助董秘。这或许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我的领导认为我既然有事务所从业背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从而录用我的原因吧。
　　其实，在事务所做的审计，和一般的财务工作相去甚远。还好自己大学学的杂，会计、审计、财务、财税都大概有个印象，找几本专业书看看，理论也就基本补上了。不过在实际工作中，我的财务知识也仅用于审核财务部提供的报表有没有常识性的错误，或者向打来电话咨询的投资者解释什么是&amp;ldquo;所有者权益&amp;rdquo;、&amp;ldquo;每股收益&amp;rdquo;等等。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当时公司在&amp;ldquo;多元化战略&amp;rdquo;的感召下，对旗下的几个公司进行的资本运作(模式可以参见&amp;ldquo;德隆&amp;rdquo;，当然最后的结果也以&amp;ldquo;ST&amp;rdquo;收场)。记得有一个方案是拟剥离下属子公司到海外上市。期间，我参与了方案的设计，也认识了很多中介的专业人士，有会计师、律师、券商、投行等等。虽然最后此计划半途夭折，但是我才发现，原来除了会计、会计师以外，还有这么多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于是我把职业的发展方向又定在了成为一名董秘，因为好的董秘必然是即懂财务又懂资本市场。正当我处在美好憧憬的幻想中时，公司由于过度扩张导致经营不善，我被裁员了。
　　离职原因：被裁员。我想这是无论哪个求职者都不愿写在简历上的，何况这件事对我来说发生的太突然，快的都没有一点点的心理准备。当时我刚买了房，每个月有了按揭的负担，心里也恐慌得要命。现在想想，有时候人真的是要&amp;ldquo;置于死地而后生&amp;rdquo;，在那种一切未知的条件下，咬牙坚持。那时自己也没成家，没有和父母说失业，怕他们担心。然后到处找工作，希望银行按揭把自己有限的积蓄消耗完以前，找到一份工作。这时的职业规划和理想都不重要了，在现实面前，只有克服眼前的困难再说。
　　这时，一家上市公司给我打来了面试电话(简称B公司)，职位董事长秘书不是我想要的。尽管和董事会秘书只有一字之差，可是前者只是普通的行政岗位，而后者则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何况&amp;ldquo;女秘书&amp;rdquo;一词总是会让人想入非非，再来一男秘书，这叫怎么回事啊。不过，饿肚子的人是不会在意菜肴是否会符合他的口味。
　　去公司面谈，又是一家&amp;quot;ST&amp;quot;公司，只不过股东更替，聘请了一位职业经理人来当董事长，意图保住这家公司。正是在此背景下，董事长从外地来此招兵买马，想把我招入麾下。而吸引他的，是我在上市公司的从业经历。其实，我的职业变化看似造化弄人，实则环环相扣、事出有因。可以说没有前一个公司的职业经历就没有后一个职场故事，只是当时仍是戏中人，觉得无法理解。
　　在B公司的五年时间里，最牛的还是董事长，他对公司的操作意图早在他被聘之始就已划定，且通过他的个人魅力，靠整个团队不懈地贯彻执行。影片谢幕后，大家一看字幕才恍然大悟：导演、制片人、编剧都是一个人，那就是董事长。后话扯远了，话说当时尽管不情愿，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很大一个原因是，工资翻了一翻。
　　也就是在这里，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我取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然后随着双方信任的加深和能力的锻炼，当上了办公室主任，主管行政事务，与财务工作基本分道扬镳。不过，我和公司的财务总监的关系一直处的比较好，可能是因为她知道我也是学财务出身吧，加上双方工作上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她经常会就公司面临的问题和她对财务工作的思考和我进行讨论。从中，我也见识到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所承受的压力以及谨慎行事的工作原则和技巧。
　　尽管已经成为了公司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可是之前的从业经验让我时刻充满着危机感，行政工作对我来说，不是长远之计。人在稳定的时候，一定要居安思危。于是，我继续着我的研究生之梦，考上了MPAcc。也许很多人不解，会计硕士是面向会计职业，培养会计人才的教育，对我来说能够有多大的意义?我是这么理解的，首先它圆了我的梦，其次现在工作用不上的，不意味以后也没有用，不能指望MPAcc给你雪中送炭，但一定会给你锦上添花。重要的是，我还没有放弃成为一名专业董秘的职业理想。于是，毕业那年，B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完成了历史使命，大家也都面临着再次择业的问题。不同的是，这次找工作我自信了许多，不再害怕失业，我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从行政转行到财务相关。
　　没有想到自己的帖子会被视野版主设置精华，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一方面自己很少写这样篇幅的帖子，另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没有想到在这个财务论坛上，我的非财务从业经历会引起大家的兴趣。
　　2010年，流年不利。自己又一次来到了十字路口。做行政，过不了自己这一关，做财务，已到而立之年，再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事一样的基础工作，也十分尴尬。说到底，职业怎么发展，其实自己也没有底。其中去过某上市公司的证券部，也在大型集团做过财务分析。也许是心态没有调整好，也许是自己本来做财务的底子就薄，都没有坚持下去，此间还萌发过自己创业的念头，终因条件所限，也没有实施。下半年，终于人品大爆发，到了一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从事投融资工作至今。
　　总结自己这十年来的漫漫长路，有这么几点，深有感触：一是&amp;ldquo;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amp;rdquo;，前者已经在自己的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尤其是第一份工作，往往决定了职场今后的多米诺骨牌倒下的形状。二是居安思危，不断学习，下一阶段我的目标就是利用MPAcc的优势，尽快将ACCA考过。考试学习是达到职业规划的助力器，学习没有害处，不要总想着现在开始太晚，就怕想到了而不去做。三是加强与人沟通的能力。这是很多财务人员的短板，财务工作是个系统工程，要做也要会说，要勤于表达才会善于表达。至于我自己，仍然还会在财务道路的附近&amp;ldquo;游荡&amp;rdquo;，仍然还会在视野论坛里吸收丰富的养分，为今后的发展积蓄能量。
　　我更想说的是，如果有像我一样财务专业、非财务职业的朋友们，希望我们一起加油，扬长避短，实现心中的理想!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专业 财务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场七大黄金生存法则</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8/607.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职场如果想要升职，仅仅work hard还不够，必须还要work smart。懂得提高“职场能见度”，把自己当“品牌”经营，老板才会为你升职。</description>
<text>　　导读：会计职场如果想要升职，仅仅work hard还不够，必须还要work smart。懂得提高&amp;ldquo;职场能见度&amp;rdquo;，把自己当&amp;ldquo;品牌&amp;rdquo;经营，老板才会为你升职。
　　法则1：不止让老板看你的业绩，更要看到你的责任心。
　　我曾经有一位同事，做业务多年，在业绩表现上均超越公司配额的要求，只是公司每次在考虑升迁时，他却常被忽略，他很苦恼。其实这位同事专业能力不错，但对于同事的求助总不甚关心，对于上司交办的事，也总讨价还价，长期下来，同事或上司有任何事情，渐渐地都习惯忽略他。
　　许多人经常感叹自己的能力并不输给获得升职加薪的同事，但总觉得好运似乎就是差临门一脚。&amp;ldquo;让老板看见你&amp;rdquo;，不只是看见你的业绩，更包含了你对上司与同事间的责任心，你是否是个以团队为重而非一个自扫门前雪的人。不少人对于老板交办很多杂事表示反感，会觉得&amp;ldquo;当初录取我时，也没说要帮老板订机票、汇账款、打字、打文件&amp;rdquo;，因此而萌生退意。但如果我们能够正面思考，这些都是证明自己责任心的时机。
　　法则2：时时与老板沟通，恰到好处地宣传自己。
　　我们一直认为，只要本本分分地做好本职工作，就一定会被看到，被重用。但是也还有另外一句话：&amp;ldquo;会哭的孩子有糖吃&amp;rdquo;。记得读《杜拉拉升职记》，杜拉拉工作开展得顺风顺水的时候却不招领导待见，甚至成了出气筒，更别说提拔升迁了。面对这种情况杜拉拉的方法是：时时与老板沟通。我自己总结了几点：
　　首先，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都做成清晰简明的表格，发送给老板，告诉他如果有意见，请在某某日前反馈，不然就照计划走这个过程主要是让老板对工作量有个概念。其次，遇到问题自己想办法解决，然后挑一个老板比较清醒而不烦躁的时候，单独讨论某个有难度的关键点，然后拿出几个方案，分析优劣给他听，让他很容易选择其中一个。这样可以让老板对工作困难出现的频率和我们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技巧有比较好的认识。第三，重要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一些信息，过程再顺利，也要让他知道进程，结果也及时地通知老板。
　　法则3：不抱怨，横向发展
　　有时候，你觉得自己该做得都做了，但还是没有升职，不免会有些抱怨。但我建议一定不要抱怨。抱怨没有用，还会影响你将来的发展，有可能下次有升迁机会还没你的份儿。冷静地评估一下自己，也评估一下你在目前这个部门、甚至是这个公司是否有机会升迁。如果在本部门没有机会升职，不妨考虑横向发展。其他部门的工作经验可以使你获得新技能，开拓新视野。
　　&amp;ldquo;埋头苦干&amp;rdquo;不如&amp;ldquo;抬头成功&amp;rdquo;
　　我在一家500强企业做《工作情商》培训，休息时一位学员轻声问：&amp;ldquo;最近部门有管理职空缺，我自认平时工作最卖力， 但领导却把位子给了一位业务平平的同事，这已是第二次没升我了，很郁闷!&amp;rdquo;
　　想升职，仅仅work hard还不够，必须还要work smart，才能在老板心中为自己塑造出&amp;ldquo;可升之才&amp;rdquo;的亮丽形象。美国某知名顾问公司的研究，职场成功的关键包括&amp;ldquo;PIE&amp;rdquo;三大要素：专业表现(Performance)、个人形象(Image)、能见度(Exposure)。想升职的你，请赶快丢弃只会&amp;ldquo;埋头苦干&amp;rdquo;的过时态度，开始学习&amp;ldquo;抬头成功&amp;rdquo; 的聪明诀窍。
　　法则4：展现专业领导能力
　　自己手上的工作有完美演出，当然是专业能力的一大展示，不过请别乐昏了头，觉得升途就此一片光明，在老板心中，这只意味着你&amp;ldquo;适得其所&amp;rdquo;，超级合适待在这位子上，呵呵!所以该做升职决定时，怎会忍心移动你?
　　因此，想升职的你应展示自己有驾驭领导职位的能力，才能如愿以偿。而老板在考虑升谁时，除了业务水平，更会估量谁&amp;ldquo;看起来&amp;rdquo;像个领导，以及&amp;ldquo;做起来&amp;rdquo;是个领导。我以前共事过的一位男同事，以衣着随意邋遢闻名，不论人事如何变动，他老兄仍原地不动。后来经人提醒，他开始穿西装，改头换面后让人刮目相看，自己说话也更有信心，表现愈来愈出色的他下一年就升为小组负责人了。所以请别忘了先调整自身形象，让人一想到称职领导者，就会联想到你的身影。
　　同时，你也得多展现领导管理的才华。多方合作时的协调沟通能力，遇到阻力时的创意解决问题功力，高压下的冷静以对定力， 以及挫折后的乐观积极活力，都是你足以胜任领导的最佳说明。一位企业老总曾告诉我，他选副手时在两个候选人中考量了许久，最后提拔了两人中学历较低的一位，理由是&amp;ldquo;他很稳，得人缘，说话大家会听，至于实际操作技术差些也不是问题，他能让别人去做好就成!&amp;rdquo;
　　法则5：提升&amp;ldquo;职场能见度&amp;rdquo;
　　从工作情商的角度而言，经营职场能见度不是爱出风头的负面表现，而是职场情商高手负责任的标准动作。让老板时不时收悉自己的工作价值，提供&amp;ldquo;我办事您放心&amp;rdquo;的情绪服务，正能体现你无可取代的专业价值。怎么做，才能提升职场能见度呢?
　　定时提供工作汇报
　　经常性地向老板汇报工作，既可展现你的努力和能力，还能及时求得他的指教，不断修正方向，以减少失误。所以，定期做工作报表，抄送重要的工作邮件等，都会是好的做法。
　　法则6：会议中积极谏言
　　若你的开会哲学是&amp;ldquo;人到心不到，心到口不到&amp;rdquo;，呵呵，那就错失了绝佳的自我展示机会!领导召集开会，当然期望借用员工脑力，所以建议你千万别谦逊低调，既然受邀开会，就一定要有所贡献。
　　你担心风头太健，惹人讨厌?别急，只要方法对，就不会有副作用。
　　情商高手的发言秘诀是，先肯定之前发言者的讲话内容，然后从&amp;ldquo;帮助对方成功&amp;rdquo;的角度，委婉地说出你的建议。比如：&amp;ldquo;我觉得XX的这个提案非常棒，能起到效率提升的作用，为了让这个想法实施得更好，我有一些初步意见，请大家参考指正。&amp;rdquo;如此一来，大家就知道你在为提案人出谋划策，也会让收到反馈的同仁及领导心存感激而印象深刻。必要时，你也可以主动请缨，揽一些责任上身，顺便亮出你的能力：&amp;ldquo;我之前做过类似的项目，如果需要我可以提供协助。&amp;rdquo;
　　如果遇到老板的赞赏，高情商的你一定不忘把功劳归诸团队的共同努力，顺便提一下自己的贡献，同事感激你，也就来不及起醋意啦!
　　法则7：私人场合无痕邀功
　　和领导的每一次私下&amp;ldquo;偶遇&amp;rdquo;，例如电梯里的照面、或是餐厅中的排队，都是你沟通的大好机会。你可以随口说起：&amp;ldquo;我上周末碰到XX部门的同事，跟他说明了我们项目的状况，得到他的大力支持。&amp;rdquo;即使在老板看不到的地方，你也在利用一切机会为工作努力，领导怎能不对你心生好感?在专业上尽心尽力，并成功地塑造自己的领导形象，再加上亮眼的能见度，下一个让老板迫不及待升职的对象， 就非你莫属!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称</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机关会计的成长：会计二三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8/606.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过程就像一幕华丽的交响乐，经济业务是乐章的原始素材，数字是音符，凭证账簿是音节，报表是乐谱，会计法律、法规是指挥棒，观众的热烈掌声则是会计人爱岗敬业的动力。整场演出充满真情实感，抒发出会计人的苦辣酸甜。</description>
<text>　　从结绳记事，到百子键盘，会计人塑造出一门高雅的艺术，在这片领域中，会计人用数字展现着艺术的美感。
　　会计过程就像一幕华丽的交响乐，经济业务是乐章的原始素材，数字是音符，凭证账簿是音节，报表是乐谱，会计法律、法规是指挥棒，观众的热烈掌声则是会计人爱岗敬业的动力。
　　整场演出充满真情实感，抒发出会计人的苦辣酸甜。作为这场演出的工作人员之一，我用辛勤和执着描绘出自己的会计人生。
　　用辛勤记载真实
　　2003年7月，我结束了大学生涯，投入到基层财政所工作中。
　　工作之初，我有幸被单位安排做农税会计工作。当初的我认为，凭借自己对会计知识的掌握和对工作的热情，做一名优秀的农税会计，绝对绰绰有余。
　　于是，我沉浸在工作的轻松和对未来事业憧憬的欢愉中。但在随后农业税的征收过程中，我初次体验了作为一名会计的辛酸。
　　农业税征收时间紧、任务重，乡镇领导要及时掌握全乡镇农业税收的完成情况，农税会计必须每日下午向其报送各村完成情况。
　　一天，正值税收繁忙时间，家里打来电话，说母亲生病住院。对母亲身体的担忧让我不禁有些烦闷急躁，结果当天的报表错误频出。当时，所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amp;ldquo;小建啊，作为一名会计，不能弄虚作假，但是更容不得半点马虎与粗心。&amp;rdquo;所长的话不多，但让我沉思了很久。接下来我埋头苦算了一夜，终于把账对上了，最终向领导报送的报表是准确的。当我打着呵欠伸着疲惫的腰，看着窗外树枝轻轻的摇摆，似乎感觉它也在与我同喜。
　　正是这辛苦的一夜，成为了我以后工作中的一个警示。
　　用认真叙写完整
　　2005年12月，我离开了农税会计岗位，被调到了县财政局乡财科工作。
　　乡财科的工作和财政所的工作完全不同，我从一名基层会计变成了一名会计指导者。作为一名会计指导者，自己的业务必须精炼。
　　一次，我们举办乡镇财政人员会计知识培训班。科长安排我就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授课。接到这个任务，我非常焦虑，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登上讲台授课，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当时科长只对我说了一句话：&amp;ldquo;用自己的话，把你知道的知识告诉大家。&amp;rdquo;不能辜负领导的信任，更要对得起台下的会计人员。为了那节课我足足准备了2个星期，不仅仅制作课件，包括上课时要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写在纸上，反复推敲。白天在单位不能练习，我就下班回家讲给家人听。经过反复锤炼，我对自己有了信心。站在讲台的时刻终于到了，刚开始还是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上台，但是在大家掌声过后，我慢慢开始变得坦然，将自己精心准备的内容&amp;ldquo;告诉大家&amp;rdquo;。
　　我的授课内容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圆满完成了任务。通过那次授课的练习，不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我的心理素质。
　　用细心服务决策
　　2008年7月，我被调到了预算科，从事预算指标管理工作。
　　这份工作看似跟会计没有什么联系，但它仍然关系着会计数据的准确与完整。刚刚接触预算指标系统的我，对于数据信息的重要性理解不够透彻，后期的管理给我深深的上了一课。
　　起初，我个人认为预算指标管理就是将每一笔预算的事由和金额清晰反映就做到了规范管理。一次，科长让我查询我县2008年所有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数据，要在指标系统里完成这样的一个查询，按照我原来的管理是无法实现的。那时我才意识到预算指标管理不仅仅是将每一笔预算的事由和金额清晰反映，还要根据分析对预算进行科学的分类，只有那样管理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一次简单的日常查询给了我一个教训：对待预算管理工作，同样也要细心。只有细心才能发掘科学的管理方法，管理好数据才能为决策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如今，我的工作距离会计实务越来越远，但是我会继续用会计人的职业情操鞭策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情，继续抒写属于自己的会计篇章。
　　(作者单位系西安市高陵县财政局)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会计知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穿梭在大小城市间的会计新人</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605.html</link>
<description>资深会计人建议，无论是选择留在大城市，还是回到小城市，会计人关键是要摆正心态，尽快适应新的环境，踏踏实实发挥专业优势，如此才能不走弯路，一步一个阶梯向前发展。</description>
<text>　　没有人逼你去大城市，没有人逼你做逆流而上的大马哈鱼
　　你之所以留在一个生存压力无比巨大的城市里，因为你愿意，因为你接受了这个城市的规则。(作者：骆伟琼)
　　一位知名作家写出了无数志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的心声。曾经一度，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产生了逃离的念头，有的还将这种想法付诸实践，可是最终，还是有不少人回到了他们曾经想要离开的大城市。
　　《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视野网日前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150名被访会计人中，有115名认为还是留着大城市打拼好，只有35名支持回到小城市发展。
　　为什么重返大城市
　　早些年，刘慧以优异的成绩考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年前毕业后在国内一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尽管薪资待遇还算不错，但长期的出差加班和工作的相对不稳定让她想要逃离北京。
　　去年3月，她真的离开北京逃到了自己的老家&amp;mdash;&amp;mdash;&amp;mdash;广西贵港，&amp;ldquo;回来之后我发现，要找与专业完全对口的工作很难，小事务所不愿意进，到相对稳定的事业单位当会计还得走后门。&amp;rdquo;刘慧说。毕竟是在大城市毕业的高材生，她通过高中同学介绍来到了当地一家企业做财务负责人，&amp;ldquo;因为企业不大，名为财务经理，实际上做的都是基础的会计工作。&amp;rdquo;不规范的企业管理、复杂的人脉关系和闭塞的信息渠道，让刘慧越来越不适应，&amp;ldquo;还有一点就是亲戚朋友的眼光，他们会认为，我是在北京待不下去才回到那个小城市的。&amp;rdquo;随着年龄的增长，刘慧的婚姻大事也成了父母焦虑的重点，可一轮又一轮的相亲给她带来的只有失望。趁有时间多考几个资格证书吧，刘慧这样鼓励自己，也一直在工作之余准备着。终于在今年春节后，刘慧踏上了回北京的火车，打算重新利用她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融入这座城市。
　　像刘慧这样重返大城市就业的例子还有很多，更广阔的空间、更开阔的视野、更对口的工作、更短时间内锻造出的抗压能力，也是绝大部分被访会计人选择大城市的理由。
　　拿什么扎根小城市
　　与刘慧的经历类似，在上海某家玩具公司从事4年会计工作后，徐杨去年回到了老家--黑龙江大庆;与刘慧目前的情形相反，徐杨在老家的一家企业做得有声有色。
　　能够在这家企业立足，得益于徐杨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学到的先进理念以及养成的良好习惯。&amp;ldquo;对原公司的会计信息化管理流程，我已经烂熟于心，于是我跟老板建议，改善公司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目前我正在全力负责这项工作;在之前的公司，我养成了及时跟踪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习惯，在目前的公司，我不但会随时给自己充电，还会为其他的员工补课。&amp;rdquo;&amp;ldquo;其实对于这个话题，我觉得要根据个人追求而定，如果你对自己的职业定位要求不高的话，小城市的生活更幸福;而大城市的历练有利于个人的快速成长，对以后的职业发展更有帮助。&amp;rdquo;徐杨的建议是，大学毕业生最好拟一个&amp;ldquo;三年规划&amp;rdquo;，给自己3年时间先在大城市打拼，这可能会决定一个人的职业起点和专业眼光，如果一开始就在小城市工作，随着年龄和心态的变化，再到大城市打拼就更难了。
　　在采访中，几位资深会计人建议，无论是选择留在大城市，还是回到小城市，会计人关键是要摆正心态，尽快适应新的环境，踏踏实实发挥专业优势，如此才能不走弯路，一步一个阶梯向前发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新人 会计人 会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小霍想做"参谋长"</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604.html</link>
<description>作为一名参谋长，管理会计人员要通过财务分析去引导或影响股东、债权人、雇员、客户、供应商、甚至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作为一名学者，必须站在所有新问题的前沿，必须保持知识的不断更新。</description>
<text>　　从河南郑州到广西柳州的火车最快的也要18个多小时，但小霍还是决定买硬座车票回去。记者在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一次管理会计学术论坛上结识小霍时，她正在急着买票。（作者：于丽）
　　&amp;ldquo;按照我的职位只能买硬座，否则就不能报销。&amp;rdquo;来郑州开会的会计小霍已经在中国航天柳州某机器制造公司工作了好几年，对公司的财务制度非常了解。她说，她现在不只是一个记账算账的会计，更是一个要为领导决策作分析的管理会计，或许即将成为一个&amp;ldquo;参谋长&amp;rdquo;。
　　期待华丽转身
　　在公司的几年中，小霍发过工资，管过报销，还做过工时统计、材料进出库、在产品结转、库存等等很多财务工作。但让她感到郁闷的不是整日忙于收集料单、工时数据、制作凭证、记账等体力活，而是她总是无法抽出时间精力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amp;ldquo;虽然加工出来一大堆会计资料，但这些会计资料仅仅是&amp;lsquo;半成品&amp;rsquo;，对管理层没有用，因为它没有分析，也没有建议和对策。
　　即使处理会计过程的人很辛苦，做出来的会计资料也很多，但没有多少价值。&amp;rdquo;小霍很是感慨。
　　据小霍讲，有一次，公司总经理开会强调要加快财务人员从账房先生向价值管理者的转变。&amp;ldquo;过去的会计花80%时间处理会计业务和编制报表，花20%时间进行分析来做管理层的参谋，而现在很多企业将这个比例翻转过来。现在我们也要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了。&amp;rdquo;总经理简短的几句话已经说到了小霍心里，她越发对从&amp;ldquo;数豆人&amp;rdquo;到&amp;ldquo;参谋长&amp;rdquo;的华丽转身跃跃欲试了。
　　那么，如何实现管理会计角色的转变呢?小霍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从及时提供管理会计分析报告开始。
　　管理会计工作要转型，要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的&amp;ldquo;产品&amp;rdquo;，就要分析报告的&amp;ldquo;读者&amp;rdquo;是哪些人，要知道分析报告的阅读对象不同，分析报告的文字表达、涉及的内容也不同。
　　小霍说，&amp;ldquo;如果阅读对象主要是非专业的管理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管理层领导及主要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尽量不要用专业的术语表达，他们大多是外行;如果是提供给财务、计划部门的专业领导，语言可以专业一些，分析细致、具体一些，因为这些部门的人员能读懂财务会计专业语言。&amp;rdquo;显然，小霍对此是做了一番功课的。
　　学会换位思考
　　&amp;ldquo;管理会计分析报告不是写给自己看的，而是给CEO和相关利益人看的，如果所做的分析仅仅财务人员自己看得懂，那就产生不了任何积极作用。&amp;rdquo;所以，小霍慢慢学会了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让小霍和她所在的财务团队收获很多感悟：管理会计人员不能只想到自己的财务小天地，也要想到别的部门;不能只注重现在，也要注重将来;不能只关心自己的企业，也要关心与我们的左右邻居特别是供应链上的每一个成员;不能只是服务自己的组织，也要帮助改善别人的组织;不只是改善现在，也要考虑改善未来。
　　作为记者，我们也时常听到CEO们说，会计们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提供的分析报告，内容却太多太杂，不需要的信息太多，而他们想真正得到的信息又太少。
　　管理会计人员每月千辛万苦做出来的分析报告原本是要为管理层提供服务的，可付出了却得不到认可，问题出在哪里?&amp;ldquo;出在是否提供了有用的信息，提供了管理层想要的信息上。只有清楚我们提供服务的对象是谁，他们需要什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贴近服务。&amp;rdquo;换位思考已经成了小霍工作的常用思维方式。
　　提供增值服务
　　在那次学术论坛上，专家学者们讨论了管理会计所要达到的最终核心目标是什么?小霍的答案是：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并获取利润。
　　&amp;ldquo;如2011年1月份的分析报告，披露了水电耗费中柳州市水电部门计算的抄表数与公司实际消耗数差异较大，说明公司在水电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节能降耗的空间很大。分析报告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重视，CEO要求负责管理工厂水电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促成行动的效果是水电消耗明显降下来了，其中公司的电费由原来的每月50至60万元降至40万元左右，每月节约近10万元。&amp;rdquo;小霍举例说。
　　有了这些成功的尝试，小霍进一步总结道：&amp;ldquo;一份管理会计分析报告，其关键是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即发现业务流程中的短板在哪里，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若已觉察到科研生产经营中在何处失衡，就应尽自己所能，在天平的另一端加上砝码。如果能为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帮助，为各个经济实体的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分析和建议，就是有贡献的。&amp;rdquo;这个增值服务其中就包含提供深入的分析，为管理决策层决策发挥参谋作用。分析本身并不能直接带来企业经营成果的改善，管理会计人员所&amp;ldquo;生产&amp;rdquo;出来的分析报告能够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唯有&amp;ldquo;行动&amp;rdquo;，分析只能通过管理层发挥作用。因此，&amp;ldquo;管理会计是否发挥了分析的作用，重要的是看分析是不是说到点子上，是否促成了行动。&amp;rdquo;小霍说道。
　　诚如小霍所说，管理会计人员应该是一名参谋长又是学者。
　　作为一名参谋长，管理会计人员要通过财务分析去引导或影响股东、债权人、雇员、客户、供应商、甚至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作为一名学者，必须站在所有新问题的前沿，必须保持知识的不断更新。
　　(根据受访人意愿，本文隐去其工作单位和姓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财务分析 算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拒做糊涂会计人：五险一金背后那些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9/554.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会计行业呆了那么久，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每个会计人都几乎都离不开“五险一金”，对于这些频繁出现在生活中的词语，在会计人眼中看似简单，其实却暗藏玄机。今天，会计网小编来为你揭示最真实的五险一金。</description>
<text>　　在大家印象中，会计工作者都比较精明，善于理财，对生活工作中关于钱财的食物更是清楚，那么，作为会计人的你，了解真实的五险一金吗?在会计行业呆了那么久，工作了那么长时间，每个会计人都几乎都离不开&amp;ldquo;五险一金&amp;rdquo;，对于这些频繁出现在生活中的词语，在会计人眼中看似简单，其实却暗藏玄机。今天，会计网小编来为你揭示最真实的五险一金。
　　会计人不糊涂--养老保险，交的多&amp;ne;得的多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20%左右)，另一部分是个人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形成的个人账户资金(这部分资金的利率大致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相当)。
　　会计网小编详解：显然，第一部分与国家经济发展相关，而第二部分的钱都是个人自己交的(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相当于把钱存在了银行。而养老保险由单位(缴费基数的20%)缴纳的部分，会直接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没有关系。虽然，这种模式下的养老保险可以起到减少贫富差距的作用，但对于个人来说，就没有必要交太多的养老保险，因为从根本上说，养老保险不是一种理财工具，而是一种保障。
　　会计人不糊涂--这些病，医疗保险不管
　　你要知道，不是所有的医疗行为都能获得保险。比如，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眼矫正、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在国外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等。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之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会计网小编提示：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会计人不糊涂--失业保险，大费周章不值得
　　每个上班族都在交失业保险，但是想领到失业保险，却不是一件容易事儿。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先满足下面两个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
　　然后就是一大堆手续要办：应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会计网小编提醒：注意是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如果你户口在甘肃，而人在上海上班，就要千里迢迢回老家办。而按照目前的标准，大多数城市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多在几百元不等，基本不超过1000元，经济越落后的地区，能领取的越少。钱不多，能领的时间也不长：失业之前累计缴费1年至5年的，最多领12个月;5年至10年的，最多领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多领24个月。
　　会计人不糊涂--工伤保险，48小时生死线
　　工伤保险的第一个&amp;ldquo;玄机&amp;rdquo;，即是否认定为工伤。曾经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员工在单位要求每个人都要参加的拓展活动中受伤，却被单位和劳动部门认定为不属于工伤，后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才被重新认定。工伤保险的第二个&amp;ldquo;玄机&amp;rdquo;，是一些企业为逃避责任，以&amp;ldquo;时间&amp;rdquo;换&amp;ldquo;空间&amp;rdquo;，迫使受害人接受远低于国家标准的赔偿。即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走完所有程序后，又在经济赔偿上与当事人进入漫长的民事诉讼过程。这一过程往往要经历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
　　会计网小编提示：工伤保险还有一个不人性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虽然法律界也在争论这个规定是否合理，但至今仍是一个死规定。
　　会计人不糊涂--没单位就享受不到生育保险
　　生育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
　　会计网小编详解：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交费，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用。生完小孩后还要继续交费，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会计人不糊涂--住房公积金，长期不用不划算
　　很多人都知道，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
　　会计网小编详解：因为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在通胀加剧的情况下，显然不如自己用来投资，甚至不如银行一年期的定存。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09/20120209121335168.jpg</image>
<keywords>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离任：如何好聚好散？</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3/522.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需要提前较长时间提出辞职，辞职后还可能受到原单位“合理的骚扰”，老板则对会计保密工作和交接工作充满了担忧。不管有多少烦恼，双方应找到平衡点，合理解决其中的矛盾。</description>
<text>　　新年新气象，伴随着&amp;ldquo;金三银四&amp;rdquo;跳槽季的临近，会计人的&amp;ldquo;辞职潮&amp;rdquo;有愈演愈烈之势。会计辞职，在给老板带来困惑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烦恼。(作者：宫莹)
　　会计人需要提前较长时间提出辞职，辞职后还可能受到原单位&amp;ldquo;合理的骚扰&amp;rdquo;，老板则对会计保密工作和交接工作充满了担忧。不管有多少烦恼，双方应找到平衡点，合理解决其中的矛盾。
　　会计需提前半年提出辞职?
　　&amp;ldquo;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会计辞职程序尤其复杂，有的公司甚至规定会计人员需要提前半年提出辞职。&amp;rdquo;目前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会计工作的卢霞抱怨说。
　　一般来说，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而会计的交接工作非常&amp;ldquo;麻烦&amp;rdquo;。&amp;ldquo;麻烦&amp;rdquo;也是卢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屡次强调的一个词。会计在离任时，首先要把账对齐，将银行对账、银行存款余额、发票、财务报表、国税和地税等重要项目进行详细交接。而以上交接项目一旦不清楚，已经辞职进入另一家单位工作的会计人需要频繁&amp;ldquo;光顾&amp;rdquo;原单位。一般来说，离开单位一个月(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不同公司有不同规定)内，会计有义务对单位原管辖范围内事务做出说明。
　　&amp;ldquo;我离任时，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并做了交接。后来因为一些问题，老板经常打电话让我回公司说明，我每次回去都弄到半夜三更。现在我已经进入新的工作单位，老板偶尔还会让我回去，这严重影响我现在的工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我是必须要将负责的项目交接清楚才能离职，但老板一直压着我就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让我觉得有点&amp;lsquo;威胁&amp;rsquo;的意思。后来他甚至说，如果我不去，就走司法途径，这让我很烦恼。&amp;rdquo;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刚刚离任的会计人说。
　　这样的&amp;ldquo;麻烦&amp;rdquo;的确让人烦恼，而更让人烦恼的是，老板也许还希望离任会计找一位&amp;ldquo;接班人&amp;rdquo;，这给会计增加了一些负担。但是，老板提出这样的要求也不无道理，如果离任会计能够在这段过渡时期内积极伸出援手，为继任者提供培训，告诉他们工作的诀窍，交接的事情就变得容易多了。事实上，如果会计人在一家公司供职已久，那么不妨帮助公司寻找替代人选，因为对于这份工作所需要的技能，会计本人是再清楚不过了。
　　保密和交接工作让老板头疼
　　会计离任，给自己带来诸多烦恼，他们的老板也没&amp;ldquo;闲着&amp;rdquo;。会计离任时，大部分老板都普遍存在两大困惑：保密工作和交接工作。
　　&amp;ldquo;需要会计保密的项目比较多，比如公司员工工资、现金用途，对于成本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也是需要保密的。&amp;rdquo;卢霞说。
　　的确，财务工作中涉及的保密素材甚至商业机密相对较多，因此会计离任让老板格外烦恼。尽管保密是一名会计工作者的重要执业操守，而且会计离任时也经常需要签订保密合同，一旦会计泄密，老板就有权利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一个让老板担忧的问题是交接工作，会计交接不但需要较长时间，而且容易出现遗漏或者错误。据悉，最近吉林省延吉市某贸易公司因为原会计离职，导致一些款项未能申报，而新会计对账目不明，导致这家公司补缴税金和滞纳金共86万元。
　　&amp;ldquo;交接两个字听起来很简单，但是真正执行中的细节很繁琐。就以简单的工资核算为例，每个单位的核算标准不一样，甚至对每个员工可能都不一样。在这样的情况下，交接起来就需要耐心和细心。&amp;rdquo;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会计人表示。
　　让老板烦恼的远不止如此，还包括对新上任者的&amp;ldquo;未知&amp;rdquo;，担忧新上任者是否能够尽快熟悉业务。对此，除了需要离任会计的细心交接，还需要老板的指导和信任。
　　切忌提前进入&amp;ldquo;退出模式&amp;rdquo;
　　会计离任，烦恼很多，处理得当，也可互道珍重，好聚好散。卢霞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会计人一旦打定主意要辞职，就必须正式通知公司。微妙之处在于首先该通知哪一方，人事部门还是直属上司?卢霞认为不管对老板怀有多大的不满，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给人事部门发去辞职信，是不合适的。
　　另外，在提前通知期内，很多人都会进入一种&amp;ldquo;退出模式&amp;rdquo;，来上班的时间不如以前那么早了，在工作量减少的同时，闲谈的时间比以往更多了。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合适的，如果能一直保持百分之百付出，直到离开公司的最后一天，会计人就会得到雇主的尊重。另外，以上提到的&amp;ldquo;耐心帮助继任者&amp;rdquo;，也是发扬会计人职业道德的很好做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离任 会计离职 会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不发年终奖动摇军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3/521.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的年终奖和跳槽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不发年终奖，肯定是要动摇“军心”的。</description>
<text>　　会计的年终奖和跳槽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不发年终奖，肯定是要动摇&amp;ldquo;军心&amp;rdquo;的。（作者：骆伟琼）
　　日前，《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视野网联合发起了一项趣味投票，结果发现，276位被调查对象中，只有大约13%认为年终奖发放与否对自己没有影响，还是会继续安心工作，理由是&amp;ldquo;辞职和离婚一样，不要随便说出口，公司提供的发展环境、规范的薪酬体系才是最应该看重的&amp;rdquo;。
　　7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普通会计人平日的工资本来就不高，很多隐性劳动没法在薪酬中体现出来，若是不发年终奖，会让人产生骑驴找马的心态。
　　其余的一部分被调查对象则非常看重年终奖，有人表示近期考虑跳槽，还有人表示要立马换工作。
　　由此看来，企业不发年终奖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会计人的工作情绪，甚至会造成人才的流失。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年终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驻外会计：流浪者之歌</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3/458.html</link>
<description>驻外会计：当我们在抱怨春运回家的车票难买时，也许很难想起还有这样一批会计人，他们常驻外地甚至国外，回家的机会要比别人少得多，即使是在春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是要坚守在自己被派驻的地方。</description>
<text>　　当我们在抱怨春运回家的车票难买时，也许很难想起还有这样一批会计人，他们常驻外地甚至国外，回家的机会要比别人少得多，即使是在春节这个传统节日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还是要坚守在自己被派驻的地方。（作者：李一硕）
　　他们被冠以&amp;ldquo;驻外会计&amp;rdquo;的称呼。
　　背井离乡的&amp;ldquo;财务专员&amp;rdquo;
　　在国内漫天飘雪的现在，彭勇南所在的刚果(金)天气如春天一般，虽然他已经成为安徽某有色金属集团在刚果(金)开办项目的财务经理，但他还是坚持称自己就是一名&amp;ldquo;财务专员&amp;rdquo;，&amp;ldquo;这个项目一共有50个人在做，工人都是在当地招的。&amp;rdquo;&amp;ldquo;我现在是集团在非洲两家分公司的财务经理，所以经常有出差的任务，月底尤其多。&amp;rdquo;前一段时间美元在这个非洲国家大幅度贬值的时候，彭勇南真切地感受到了压力，&amp;ldquo;我们发工资用的刚郞，那时根本兑换不到，这边的银行只要汇率高了，就停止对换刚郎，而拖欠工人的工资会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amp;rdquo;有一定法语基础的彭勇南对自己被选为驻海外的会计，觉得是意料之中的事。&amp;ldquo;被派驻的地方不同，选拔的标准也不同，到国外一定要有语言基础，英语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是驻非洲国家就很难招聘到驻外会计，现在的年轻人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会认为这儿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amp;rdquo;除了语言基础，业务能力也是必备的条件，&amp;ldquo;国外用人成本高，所以被派出去的财务人员必须要能独立工作，至少要本科毕业，最好有一两年的工作经验，目前看来财务部门的人员构成中具备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历、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人所占的比重相当大。&amp;rdquo;彭勇南说。
　　在彭勇南看来，适应能力也是一名合格的驻外会计不可或缺的，&amp;ldquo;这两年的感受是，工作上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语言障碍和当地比较恶劣的社会环境。前几天，我们主动补缴了7000多美元的社保，可是第二天社保局还是开了1万多美元的罚单，理由是我们缴迟了，不仅要缴全罚款，还要缴滞纳金。&amp;rdquo;如今，春节将至，彭勇南的心里很不是滋味，&amp;ldquo;这边一点过年的气氛都没有。每年除夕，我们这些人就凑在一起简单吃顿饺子，给家里打打电话，慰藉自己的思乡之情。&amp;rdquo;
　　春节成加入或退出的节点
　　新年伊始，也到了驻外会计队伍重新&amp;ldquo;洗牌&amp;rdquo;的节点。
　　&amp;ldquo;目前我们企业派到外地或国外的会计大概有30人(包括出纳)，每年这个时候都有近30%的人提出希望重新分配岗位或者提高待遇。&amp;rdquo;作为浙江一家大型小商品生产企业的财务总监，卢平认为自己所在的企业给驻外会计人员的薪资和待遇已经很不错，&amp;ldquo;但在外待上两年的人，基本都想要回到自己熟悉的城市，这也不难理解，两年时间里，也许连当地的风土人情都还没熟悉，与当地税务、财政部门的联系也才刚刚建立起来，就被思乡之情打败了。&amp;rdquo;秦凯在2006年被卢平选中派到离家乡杭州有1000多公里远的广州，从会计做起，如今已经是当地公司的财务部主任，&amp;ldquo;在公司30个驻外会计里，我是坚持时间最长的，从最开始的极度想家，到后来将注意力分散到工作上，再到现在慢慢地喜欢上这座城市，并且有在这里安家的打算，这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和我当初一起派来的两个人，在去年和前年都陆续离开了。&amp;rdquo;谈到自己选择做驻外会计的原因，秦凯分析道：&amp;ldquo;当初刚毕业时，有闯劲儿，在杭州生活了那么多年，也想出去看看，所以当领导问我是否愿意去外地分公司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amp;rdquo;一些企业人事部门的主管也表示，应届毕业生是企业选择驻外出纳和会计人员的热门人选，&amp;ldquo;一般我们都会找一个合适的应届毕业生到被派驻地实习一年时间，在原驻外会计的指导下熟悉工作，以至能独立工作，不过这种情况一般都发生在国内城市之间的派遣，派到国外去的还是会选择业务成手，毕竟当地的税务、财务等制度规则需要有经验的人来灵活应对。&amp;rdquo;
　　高薪优待吸引应届生
　　企业对应届会计系毕业生格外青睐，毕业生也对企业开出的驻外会计较高的薪酬、较好的待遇颇有好感。
　　2011年下半年起，在各大招聘网站上，陆续有企业对驻外会计发出纳贤令，就创维集团营销总部招聘2012届财务类大学生从事驻外会计的条件来看，除了&amp;ldquo;五险一金&amp;rdquo;和较高的月薪外，每年还有国内旅游的机会，在职取得硕士学历、各个级别职称的都有相应的奖金，优秀者还将被选拔到国外工作。
　　&amp;ldquo;刚毕业就能够得到这样的岗位和待遇不容易，再说对于刚毕业的我们来说，哪里都一样。&amp;rdquo;一位应届会计系毕业生说。
　　对此，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应届毕业生需要经历一些前期的打磨，&amp;ldquo;应届毕业生在对本公司业务等不了解的情况下，马上被派驻到外地或国外并不合适，应该经历一段时间的磨练。&amp;rdquo;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孙光国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驻外会计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场新人：不以收入论英雄 会理财才是硬道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5/410.html</link>
<description>现阶段会计专业应届生已经着手开始求职，同时上届毕业生也已经进入正轨陆续开始工作。经过几个月的磨合后，原来上学时的各种状态都会有很大改观，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个人财务状况。会计职场新人如何理财是这一群体需要了解的普遍问题。</description>
<text>　　导读：现阶段会计专业应届生已经着手开始求职，同时上届毕业生也已经进入正轨陆续开始工作。经过几个月的磨合后，原来上学时的各种状态都会有很大改观，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个人财务状况。会计职场新人如何理财是这一群体需要了解的普遍问题。
　　不以收入论英雄
　　大多数刚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开始有了固定收入，在短期内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先自给自足。刚入社会总会觉得手中资金有限，每月工资还不够为自己置办行头和其它开销，更不用说理财了。
　　其实，职场新人面对的最大问题，不是收入高低而是如何理财。许多人觉得自己刚刚步入社会，用钱的地方很多，存钱理财有难度，还不如等将来工作比较稳定时再开始。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理财不分多寡。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虽然不懂理财，但也不会每月把钱都花光，有时还能剩些，因此不需要理财。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无论收入是否充足都有必要理财。因为收入越高，理财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还有一种观念就是会理财不如会挣钱。觉得自己收入不错，不会理财也无所谓。其实不然，要知道理财能力跟挣钱能力往往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有着高收入的人应该有更好的理财方法来打理自己的财产。
　　在树立理财观念后，直接面对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虽然每月有些结余，但到头来还是没攒下钱。而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通常是以持币为主，不对自己的资金进行管理，这些钱很容易被消费掉。有结余但资金量较小，无法购买银行理财;想参与证券市场及相关市场进行投资理财，但对其不了解，同时没有时间精力做研究。
　　起步可从强制储蓄做起
　　对职场新人来说，强迫储蓄是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因为任何投资都是先从积累资金开始。由于每个人可承担风险的能力或家庭状况都不尽相同，所以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进行。
　　可以考虑每个月发工资后先将暂时不用的部分投入到基金定投。因其时间长、时点分散且略带有强迫投资方式，可以一点一滴进行财富的积累，看似&amp;ldquo;傻瓜投资&amp;rdquo;的基金定投因其&amp;ldquo;固定扣款机制&amp;rdquo;，反而可以在一些关键时刻克制消费欲望。
　　如果说不以善小而不为，那么职场新人理财应该做到不以利小而不为。鉴于资金有限、消费情况以及短时间内资本市场投资风险较大，故现阶段应以货币基金及基金定投为主。虽收益有限，但至少比活期和定期都要高，最关键的是可以培养理财意识，随着工作进展、收入增多和风险承受能力增加，再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理财。
　　如果依然觉得行之繁琐或风险偏大，那也可以强制储蓄。虽然储额只占工资的一小部分，但从长远来看，就可以积累一笔不小的资金。此外，理财初期宜选择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其中储蓄和国债是最佳选择。如果没有足够的把握，不宜进行风险较大的投资。
　　保险规划铺垫职场人生
　　职场新人抵抗消费诱惑的能力普遍较低，一份储蓄型保险可以强制性地为新人们积攒下一笔收入，而比银行活期储蓄的随用随取更利于财富积累。
　　由于职场新人的薪水普遍不高，加上将来会产生变化的可能性很多，暂时也没有必要购买太多保险，不能因为缴纳保费而给自己带来太大的经济压力，主要选择保费低、保障高的险种就可以了。一般来讲，职场新人的保费预算应该以年收入的20%为上限，10%较为适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设施的完善，人们的寿命也越来越长，对于养老保险的投保者来说，寿命越长，所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量就越多，这对平均寿命越来越长的现代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不仅可以&amp;ldquo;独善其身&amp;rdquo;，而且是保证晚年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
　　在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时，首先要注重产品保障功能，确保自己在退休后依然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此外，在购买养老保险的同时，不妨搭配一些意外、大病保险，以帮助自己更全面地抵御风险。其次是注重保值，要看未来规划的养老金是否能满足当时的消费水平。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场 理财 会计专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会入职故事：应届生的“德勤”求职路</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11/991.html</link>
<description>作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2012届毕业生，我很幸运的在2011年年底就拿到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offer。这与学校的培养，老师的帮助和周围同学的鼓励是分不开的。在此，写点自己的求职体会和经验，希望对正在找工作的同学有所帮助。</description>
<text>　　法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李萌的求职经验
　　作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2012届毕业生，我很幸运的在2011年年底就拿到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offer。这与学校的培养，老师的帮助和周围同学的鼓励是分不开的。在此，写点自己的求职体会和经验，希望对正在找工作的同学有所帮助，也算是我对求职时所获得的各种资源和帮助的回馈吧。
　　首先，在开始求职之前，像我们这样的应届毕业生最重要的是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职业定位。很多同学在找工作时存在各种各样的误区，比如说一定要留在大城市，比如说非高薪不去，又或是工作单位一定要承诺解决户口等等。当然，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刚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来说都很重要，也是很实际的问题，完全不考虑不太现实。但是我更想说的是，你的职业很大程度上是你的人生，而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又往往为你今后的职业道路奠基，因此对于第一份工作的选择还是应该理智并且审慎。因此，不论是期望值过高，或是暂且随便找一个工作先干着的做法和想法都是不可取的。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我首先给自己制定的目标就是，第一份工作还是要以培养能力为重。众所周知，四大很累很苦，工资与付出往往不成正比，但我更看重的是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而且也能为以后的职业生涯更好的铺路。因此，纵使千军万马挤破公务员、国企、外企的门槛，我还是要保持一份清醒，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认准一个便去追求，不要朝三暮四，能在自己喜欢的单位工作是一种幸福。不要羡慕别人，更不要去比较谁的offer更好，自己喜欢的便是最好的。
　　其次，在求职开始时，各种公司招聘信息量很大，首先我们要做到的就是要了解自己想从事的职业，以及公布这些职位的招聘单位的基本信息。在此，给大家推荐一个信息量大且分类清晰的网站&amp;ldquo;应届生求职网&amp;rdquo;，它上面不仅有各公司详细的招聘信息及网申截止日期，也有各个公司独立的论坛以供毕业生们交流经验。下面，我便正式谈谈我的德勤之路。
　　第一，想要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选择合适的企业及岗位是很重要的。广泛撒网是一种应聘策略，孤注一掷也是一部分人的选择。我认为，不论我们更倾向于哪一种方式，首先尽可能充分了解你即将应聘的目标企业总是必要的，不然盲目地投递简历，不仅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也往往会给自己的求职心态带来不良影响。我最开始了解德勤其实就是在我们学校的德勤宣讲会上，这也是我第一次全面、近距离地了解四大的内部结构、职业流程、企业文化等等，这一切都是你对目标企业最应该了解的信息。虽然在网上可以搜到各种关于四大的介绍和比较，但是我始终觉得这种信息来得相对抽象并且主观，只有亲临现场，听到partner和公司同事自己去分享经历和感受，才能切身体会到你是否适合这个企业以及是否有加入他们的热情。而对于那些没有在我校开校园招聘会的目标企业，去别校旁听，或者参加企业举办的开放日活动，或是参加企业面招会，也都是深入了解并且判断该公司是否与你可能&amp;ldquo;合拍&amp;rdquo;的好机会。
　　第二，在你初步决定了应聘哪一家企业和职位之后，下一步就进入了网申阶段。无论是对于公务员还是企事业单位，网上申请目前已经成为招聘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虽然这一环节看似简单，其实还是很重要的。我们对于网申中提及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回答，要求英文书写的要力求没有任何的拼写及语法错误，要求上传中英文简历的也应该精心设计后按要求的格式提交，否则任意一个细小的错误很可能导致连笔试机会都没有。而我在参加德勤的应聘过程中体会到，想要加入四大的同学一定要认真对待每一个开放性问题和自己的简历，因为每一项都是将来在合伙人面试中可能被问及的内容。
　　第三，网申通过之后，接下来就是按照公司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参加笔试。就我今年参加德勤的笔试经验来说，不再是往年一贯的性格测试了，而是改为了SHL的verbal &amp;amp;numerical的测试。在SHL的网站上面有模拟测试题，模拟题目是英文的，难度也会比真正笔试的更难一些。真正考试的时候全部是中英文可选的，因此难度会相对降低。这类测试机构的测试不太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值得注意的是，在逻辑推理题目当中要尽量避免自己主观常识的臆断，严格以题目中所给的内容为依据，思维方式力求简单直接;数字推理部分主要是从图表和语言表述中快速找到有用信息计算概率或者利润等数据，实际上是一些四则运算加简单的开方乘方，带上计算器会给予我们很大方便。
　　第四，当接到了笔试通过的通知后，接下来就是面试环节。首先是Assessment Center，也就是所谓的群面。先讲下流程吧，面试前填材料，然后就是15分钟看全英文材料，30分钟小组讨论，15分钟汇报演讲，15分钟提问与回答。在面试开始之前最好能够提前到达地点，以便小组成员填完信息后还有时间互相认识和熟悉。群面的材料简单来说就是背景介绍，而后提出问题和建议。群面最着重考验的就是每个个体在帮助团队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有无团队精神。根据小组人员的特质、能力、看事物的角度的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因此企业考察的主要是团队合作的能力、每个人的性格特质、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看问题的角度、大局观、对细节的关注等等，因此在注重团队合作的同时，表现真实的自己可能会更好。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几点是：严格围绕目标问题讨论问题、搭出主要框架、时间控制、注意倾听其他人的发言和问题、总结大家讨论的结果、提出自己的意见、提示大家可能忽略的方面等等。另外，在小组讨论中比较忌讳的一点就是只顾着想自己应该说什么，要怎么说，而忘了注意倾听别人的意见，这是很容易暴露在考官的关注之下的。总之，不管大家在组中担任了什么样的角色，最重要的是你是否对于推动团队的进程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才是群面中关键之所在。汇报演讲是要求英文完成的，但是平均下来每个人只有一两分钟的表达时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内容有条理地进行表达，也可以用提供的白板写出要点。在提问环节不是每个同学都会被问到的，与最后的结论似乎也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如果被问到的同学还是要注意，可能是经理或者HR对你感兴趣，也可能是在之前的表现你曝露出了一些问题，因此在别人演讲的时候也要认真倾听和思考，不到最后一刻不要放松。
　　顺利闯过AC面之后，接下来的就是最后一面?Partner面试，也就是公司的合伙人给应聘者的一对一面试。其实本质上说就是partner要通过与应聘者的沟通谈话判断你是否适合这个行业。因此，面试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诚恳、谦虚，把自己对该行业的了解，热情，原因以及自己做过的努力表达清楚。Partner通常会根据你提交的简历提问，会给你充分的机会让你能够展示自己的优势特长，对自己的经历熟悉就不会有什么困难或者刁难性的问题。我比较幸运，面试过程全中文，但是一般来说外企的面试都要考察一下英语的水平，因此如果英文不是很得心应手的话最好还是把一些常规的问题准备一下，自己的英文简历熟悉一下。
　　以上是我在应聘德勤时一路走来的小小心得体会，也许与其他企业的流程有所不同，但我想也许核心思路都是一样的，就是考察我们是不是适合这个行业，并且是不是做足了准备工作。求职的过程中一定充满了各种挑战、运气以及不确定性，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毕业生们事先做好准备，再加上良好的心态，就一定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点评】
　　在我所带的4+1毕业生中，李萌同学签约最早，一是因为四大招聘签约往往比别的单位都早，另外主要是因为李萌求职目标清晰，良好的综合素质让她闯过重重关卡，及早的赢得了自己心仪的工作。
　　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是每个毕业生的愿望，如何迈出职业生涯第一步？李萌在本文中给大家很多有益的启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清晰的职业规划。很多同学并没有意识到职业规划对自己一生的意义，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同学在面临求职时出现迷茫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近期看，明确合理的规划能够让你积极把握大学生活，主动规划未来，在求职时做到捷足先登、梦想成真;从长远来看，它关系到你这一生在事业上会不会取得成就，能够取得多大的成就!因此，同学们在大学期间就应该逐步树立起职业规划意识，知道自己将来想做什么，厘清生涯发展方向，建立明确可行的生涯发展目标。此外，李萌对于应聘德勤的求职经历也写得非常详尽，我想，这篇文章一定会对未来求职&amp;ldquo;四大&amp;rdquo;或是其他企业的同学有很大的帮助。(法学院 王家启)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德勤 四大</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会入职故事：诺亚舟的两年时光</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11/990.html</link>
<description>我的职位是总账，负责现有的8家公司的总账，总监的意思是税务原来是分公司人员在代办，考虑到我对税务也比较熟知，我入职后会交给我8家公司的税务工作兼管。成都总部公司当时有人员400人左右，现有财务人员有三个销售会计，一个出纳，一个资金会计，还有一个高级财务经理……</description>
<text>　　2009年9月，经过人事面试，深圳总部财务经理电话面试，深圳财务总监视频面试，顺利进入这家公司，是主营电子学习产品生产，研发，销售，电子产品和学习资源的软件研发和销售，教育培训等多元化的集团上市公司。（作者：萧何）
　　公司从08年底起计划将深圳总部搬至成都，到我入职的时候，已在成都设立了8家公司，其中两家软件公司。据财务总监介绍，暂时将整个集团的销售和研发先搬至成都，接下来会把工厂也搬到成都。
　　我的职位是总账，负责现有的8家公司的总账，总监的意思是税务原来是分公司人员在代办，考虑到我对税务也比较熟知，我入职后会交给我8家公司的税务工作兼管。成都总部公司当时有人员400人左右，现有财务人员有三个销售会计，一个出纳，一个资金会计，还有一个高级财务经理，主要是对财务总裁负责的。在总监的描绘中，我看到了无限的发展空间，看到工厂在成都成立，我终于找到一个全方位的多元化的集团上市公司，这正是我的职场生涯所缺乏的上市公司和制造业方面的经验，虽然职位比我在广州时任日资物流公司财务经理要低一级，但考虑到可以进入这样一个公司，并且有很大的职位上升空间，还是值得的。
　　9月8日，入职第一天，没有去成都这边的公司报到，而是直接飞去深圳总部培训一个月，说是培训，实际是交接工作。原来总账负责人是一个海归，但是没做过财务的，因为财务总监也是海归，所以刚开始比较欣赏，殊不知这海归原来就没学过财务，上司和他本人煎熬半年，都撑不下去了。
　　9月9日，我去第二天，交接了半天人就走了，无非就是每个月什么时候要做的事情有哪些，成都8家公司总帐核算、结账、US-GAAP调整，个人费用，经营费用、合同付款等的审核，编制内外部报表，US-GAAP报表调整，各种审计支持等。
　　第一个月工作下来觉得很轻松，工作没有一点紧张的气氛，集团公司的结账时间安排的很松，26号才结完上个月的帐。账务处理没有问题，费用及付款审核也是以前的工作经常做到的，需要了解的是公司的财务报销制度，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是Oracle系统和US-GAAP的调整。以前没有用过Oracle系统，也没有培训，自己照着操作指南慢慢来做，不懂就问同事，还是很顺利地在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前早早地完成了。由于系统不熟，还是做了不少无用功的，好在时间不紧，有时间来浪费。
　　我以前服务过的公司没有美国的公司，而这个公司由于在美国上市，需要将国内的报表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来做调整分录，根据国内会计报表和调整分录编制美国会计准则要求的报表，因此对我来说这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了解两个会计准则的差异也是当务之急，调整分录在反复修改后终于没问题了，做了一个月的调整下来，美国会计准则也基本了解。
　　税务上的工作由于我在深圳，我只是编制税务报表提供给分公司代办的会计，这个月没有具体的税务上的工作要做，只知道回成都后税务上的首要工作是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申请，申请的条件除了收入比例达到外，其他几项条件都还差得很多。另一项税务上比较紧急的工作是软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有几个月都没办理了。一切都要回到成都才能去做，所以，很轻松的，就到月底了。
　　工作看来很容易，趁此机会还是要见见深圳的朋友们，我的同学，我的师兄弟，以及视野朋友。还要提一提，深圳公司的食堂，丰富美味，中晚两餐都管，不付任何费用，现在也都怀念啊!国庆节领导还开恩让回成都过节，不用自己掏机票钱，再回深圳又把9月的帐结完，这个月做起来就更轻松了。
　　这段时间，我找到了归宿感，我以为这里就是我的归宿。
　　成都的工作可就没那么好做了，回去才知道。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总账 财务经理 财务总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热门专业：会计学专业报考须冷静思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5/953.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学确实是一个“钱途”很广的专业，该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工作机会多，工作稳定，工资上升较快。相对于其它经济管理类专业，它的实际应用性更强。说白了，会计人员就是跟“钱”打交道的。既然钱途很广自然也就很热门。</description>
<text>　　记得笔者看过一篇文章，说当今的大学生都很功利很现实，老学一些能&amp;ldquo;赚钱&amp;rdquo;的专业，比如金融学、会计学等等。此话不假，会计学确实是一个&amp;ldquo;钱途&amp;rdquo;很广的专业，该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工作机会多，工作稳定，工资上升较快。相对于其它经济管理类专业，它的实际应用性更强。说白了，会计人员就是跟&amp;ldquo;钱&amp;rdquo;打交道的。既然钱途很广自然也就很热门。具有毅力和细心、对数字敏感的人，不妨选择报考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属于管理学类。在中国人民大学等大学，设有单独的本科专业;在其他一些大学，比如北京交通大学，会计是&amp;ldquo;工商管理&amp;rdquo;大类下的一个子学科，到了大三，才作为其中一个专业方向划分出来。因此，考生在报考某些高校时，这点需要注意。会计专业的本科生毕业取得的是管理学学士学位。
　　鉴于会计学科实践性、应用性强的特点。很多高校都采取&amp;ldquo;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amp;rdquo;的培养模式。学生也应该自觉关注相关考试，积极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市场经济下的万精油
　　会计学(Accounting)是一门重要的管理学科，它是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研究如何对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活动进行计量、记录和预测;在取得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的基础上，监督、控制价值活动，促进再生产过程，以有效地管理经济的一门学科。在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看：你本人是固定资产，生活是持续经营，反思是内部盘点，那么爱情就是无形资产，如果是暗恋，那是收不回的呆账，如果是错爱，则是高估净利润，只有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才能结婚，也就是合并报表，那么你的爱人就是实收资本，孩子是应付账款，你们有一天吵架了，那就是坏账损失，要是你不小心感冒了，那就是营业损失了，随着你年龄的增加，你就会有累计折旧。万一产生误会，也就产生了错误分录，不幸因此离婚，就只能破产清算，峰回路转，你们复合了，那是资产重组。此外，回忆是财务分析，读书是长期投资等等。
　　由此可见，会计学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有其作用，因此，会计学的就业范围也很广。
　　会计工作适应面广、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不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政府部门，都需要对经济活动进行记录，都需要财务人员。所以，会计专业的就业范围很广。会计专业的毕业生除了进行进一步的深造，主要是到会计师事务所、国家机关、各种类型的企业(含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实务及管理工作。
　　会计就业前景良好，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才市场需求大
　　中国地大物博，发展迅速，大中小企业数不胜数，每个企业最不能缺的就是会计职位。然而，每年五六万会计专业毕业生只能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一小部分，余下的职位空缺，只能由非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来填补。
　　(二)高薪稳定吸引力大
　　会计工作既高薪又稳定，人人择之，何奇之有。当企业愈来愈意识到财务部门的重要性时，会计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也会随之不断提升。经过相关调查显示：一般会计人员月薪2000～3000元，会计主管月薪3000～8000元，大型企业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月薪达8000～50000元。如此可观的月薪收入，能不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吗?
　　(三)升职机会多
　　从事会计行业工作讲究的是人品，注重的是经验，学历只是其次。据中国最大的知名猎头公司统计，2008年财务部门晋升为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的几率比其他部门高出19.3%。会计工作就如酒，时间越久，越醇香，越值得品尝。
　　(四)入行容易，行业风险低
　　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很简单，只要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即可。而且，考取证书的难度很小。会计职位在企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企业机构运转必不可少的关键角色，是企业核心人员。无论公司规模如何，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人员。所以说，即使裁员，会计承担的风险绝对比其他职位小得多。
　　如今学习会计专业的人越来越多，可以说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当前，我国特别缺乏精通会计政策、通晓国际惯例、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发展战略的高级会计人才。例如，国内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数与需求之间还有很大缺口。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对于高级会计人才的需求还将进一步扩大。
　　炼油厂的选择很重要
　　会计学的专业性和广泛应用性决定了其是一个很&amp;ldquo;热门&amp;rdquo;的专业。根据不同的评估标准，以及会计学专业的不同方向，各个高等院校的排名会有一些波动。但总的来说，下面几所大学的会计专业在各高校中较为领先。拥有会计学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有9所，分别是：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这九所高校的会计专业历史久远，学科沉淀深厚，实力很强。
　　此外，还有一些学校也比较值得关注，即开设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财政部下属的)的22所高校，分别是：中央财经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长春税务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西安交通大学。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参考指标，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和偏好来选择合适的学校。
　　注意事项也得认真看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与实务总是有很大的出入的。想从事会计工作的人不一定需要懂得很多理论;会计理论造诣很深的人干起实务来可能&amp;ldquo;一塌糊涂&amp;rdquo;。很多人选择这个专业，无非是看重了这个专业就业前景好。但是进入高校学习这个专业，只是为有志进入这个行业从事财务工作的人提供了一个平台。在实际的财务工作，还需要不断学习、总结，逐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有个比喻说得好：财务工作像陈酿，越久越醇香。而在学校里会计学课程，学的是其原理和思维方式，目的是搞研究。
　　因此，如今会计的学习出现了&amp;ldquo;两级分化&amp;rdquo;的趋势&amp;mdash;&amp;mdash;理论方向和实务方向。君不见，如今会计学考研就分为&amp;ldquo;会计学硕士&amp;rdquo;和&amp;ldquo;会计专业硕士(MPAcc)&amp;rdquo;。外行人可能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两者的区别。说白了，就是理论和实践的区别;前者是搞研究的，后者是搞实务的。因此，进入高校学习会计专业后，需要放长远的眼光，在学习中找准自己的定位&amp;mdash;&amp;mdash;以后是想进行科学研究，还是从事实际的工作，以便为下一步的行动做准备。
　　会计专业在当下是一个极其热门的专业，其就业的广泛性和稳定性吸引了一大批同学。不过，会计工作实际上是相当枯燥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比如细心、谨慎等等。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加，社会对低层次会计人员的需求趋于饱和，但是高级会计人才仍相当匮乏。考生切不可一味盲从，选择热门专业。应该更多地从自身长处和个人兴趣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才能找到社会需要与个人兴趣的契合点，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中国人民大学 倪葱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专业 会计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务员会计岗位的面试技巧分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8/900.html</link>
<description>很多刚刚走入社会的会计人员对求职有部分不当的做法，经验不足的他们往往会被面试官的提问吓到，而导致求职失败。在面试前需要了解一定的会计面试技巧，能够使你轻轻松松征服面试官。</description>
<text>　　随着这几年的公考招录改革，很多岗位都要求招有工作经历满两年的，但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由于初入职场，很多人都不晓得怎么征服面试官，而顺利通过面试，加入到公务员的队伍。京佳卢宇恒老师针对这一现象给准备参加面试的备考者一些帮助。这次主要针对公务员中的会计岗位。
　　很多刚刚走入社会的会计人员对求职有部分不当的做法，经验不足的他们往往会被面试官的提问吓到，而导致求职失败。在面试前需要了解一定的会计面试技巧，能够使你轻轻松松征服面试官。
　　对于面试技巧首先要关注的就是细节，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一)微笑做到始终如一
　　微笑应贯穿应聘全过程。应聘者进了公司，从跟前台打交道开始，就不妨以笑脸示人。见到面试官之后，不管对方是何种表情，都要微笑着与其握手、面试自我介绍。在面试过程中，也要始终注意，不要让面部表情过于僵硬，要适时保持微笑。
　　(二)倾听要做到聚精会神
　　面试时，应聘者的目光应正视对方，在考官讲话的过程中适时点头示意。因为这既是对对方的尊重，也可让对方感到你很有风度，诚恳、大气、不怯场。当考官在读试题时，更要适时给予反馈，表明你很重视他所说的内容，并且记在心里了。
　　(三)应答前必须先思考
　　当面试官问及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有关工作业绩方面的，在回答之前，应适当停顿些时间，留出一段思考的时间。这样做，除了可以组织一下要表达的内容，重要的是告诉对方你正在认真回忆过去的经历，并可以给对方留下真实性的感觉。
　　(四)语言需要讲普通话
　　普通话是求职时的语言通行证。不会讲普通话，就不能顺畅地与人交流，也就谈不上取得考官的信任与好感了。所以，如果你仍乡音未改的话，赶快下功夫学普通话，否则，在面试考场上会寸步难行。
　　其实这些不只是应对会计岗位的，对于其他职位的面试也同样需要注意。
　　接下来，卢老师需要强调的是面试时的着装，其实只需要做到四个不能：即不能苟同，不能太标新立异，不能太含糊，不能太随便。
　　一、不能苟同主要就是现在都流行穿正装面试，西装，领带，西裤，闪亮的皮鞋等等，我的意见是看面试什么样的工作，个人装扮因人不同，比如正装是好的。
　　二、衣装不能太标新立异，有个性但不另类。
　　三、不能太含糊意味着对待自己也好，对待考官也好，要有装扮上的礼貌，细节处理，衣服不能褶皱，不能邋遢之类的。
　　四、不能太随便就是指艺术类的特别是设计类的也要讲究一个和谐，衣服不能太随便，哪怕是个性使然，也要穿着大方点。
　　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会使我们在面试上轻松很多。还有就是面试需要提前准备，练得越多你就会越轻松。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8/20120328120913649.jpg</image>
<keywords>公务员 会计岗位 会计面试</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跳槽：换工作的经验</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0/621.html</link>
<description>第一，建立流程(整个部门的大流程和每个岗位的小流程)，确定关键控制点以保证工作质量;第二，充分了解业务，了解商业模式对财务的影响，这是我们财务部能够与其他部门建立伙伴关系的基础，了解业务才能了解每个数字背后的意义。</description>
<text>　　到今天为止，我的换工历程算是一个终结了。从开始有意识地开始找工作到找到工作，大概有三四个月，期间因为一些其他事情的影响，曾有中断。这过程经历了不少滋味，兹以记下，是为成长的足迹，或算是惩前毖后。(作者：hilson)
　　目标清晰，定位明确
　　目前我找到的新的工作，与我目标公司是完全一致的(这或许有运气成分吧)。我觉得这与我一开始就为自己订立清晰的目标是分不开的。这个目标包括公司的性质(外企，国企，民营等)，职位的高低(是否需要管理能力)，职位的发展前景，薪酬的范围等等。在订立这些目标的时候，最好根据目标的重要程度，给每个目标排个顺序，因为在找工作过程中，有时候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这时候就要做出取舍。比如我曾经有两个机会提供的薪酬都是相当诱人的，但工作内容偏于简单(不要以为没有薪酬好又轻松的工作哦)，经过权衡后，我决定放弃了。订立目标的作用是减少寻找目标公司的盲目，同时通过订立目标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比如我的目标是外企，因为我之前的经验积累都是在外企，同时我的英文水平还比较好，而且据我了解就我的经验年限而言，我不可能在民企中找到薪酬令我满意的职位。
　　耐住寂寞
　　除了牛人，一般人找工作的过程不会是一蹴而就，顺顺当当的，特别是一个星期都没有一个公司或猎头给你电话的时候，你会觉得很焦躁(对于一些辞职找工作人，更如此)，这时候一定要安定下来，耐心等待。你昨天发出的申请有可能不会今天就来给电话你，对方公司需要斟酌哪些申请者更符合要求，在接下来的一轮轮的面试中更如此。我曾经面试了一个公司，三个多星期后才通知我去参加最后一轮面试(这个很有意思，我面试完第一轮后，我评估了一下，从面试官的反应来看，我很符合他的要求，但鉴于我开的工资偏高，我想，他应该会叫我去参加最后一轮面试，但起码要两三个星期后才会通知我。果然不出所料!是因为我觉得，他会觉得我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但开价偏高，所以，他要多看多几个其他的申请者，最后发现其他的申请者开价都比我低，但条件方面不是非常符合。权衡后，还是觉得愿意用偏高一点的价格，聘请一个条件更加符合的申请者)。所以，机会真的需要等待，平和静气地等。每当需要等待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些话(前HP中国总裁)：有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等待，需要耐得住寂寞，等待属于你的那一刻。周润发等待过，刘德华等待过，周星驰等待过，王菲等待过，张艺谋也等待过&amp;hellip;&amp;hellip;看到了他们如今的功成名就的人，你可曾看到当初他们的等待和耐心?你可曾看到金马奖影帝在街边摆地摊?你可曾看到德云社一群人在剧场里给一位观众说相声?你可曾看到周星驰的角色甚至连一句台词都没有?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段低沉苦闷的日子，我几乎能想象得出来他们借酒浇愁的样子，我也能想象得出他们为了生存而挣扎的窘迫。花儿灿烂的盛放都是需要耐心的等待。工资低的时候，我想这不会永远是这样的，我需要不断提升自我，需要一个体现自我的机会。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不断调整自我
　　面试过程中会经常遇到一些问题，你回答不了的，或者没有回答好的。面试后一定要做一个反思，看自己哪些方面比较欠缺，哪些表达方式会令对方迷糊的，然后做一些调整，重新作一个准备。在一个面试中，我被问到去描述我们的组织架构，我原原本本地按照这个架构复杂的原貌去描述，但面试官却被绕得迷糊了，不得要领。事后，我做了反省，感觉主要是描述过程缺乏条理，缺乏表达结构了，于是我重新用一种从上到下的三角型思考模式去描述，然后再根据面试官的要求补充细节，这样面试官就非常容易跟上我的思路了。再比如，面试官会问我一些关于管理的问题，一开始的时候，我根据自己的一些有限的经验来回答，但感觉总不够说服力。后来，我用美国COSO控制框架模型(ACCA P1课程的内容)来丰富和表达我对管理的看法，这样对方就感觉到我的观点很新颖且有说服力了。这就叫现炒现卖吧。遇到一些问题没关系，主要的是要停下来思考，调整自己，改变自己的策略。不要一条筋，撞到墙也不会转弯。
　　不要为错过一些机会而惋惜，因为更好的机会将会来临
　　这是第二次经验了。当我在为吃不上一个苹果而苦恼的时候，转身发现有人给我送来了一马车的苹果。毕业那年，我没有通过一家小型公司的面试，有点气馁不解，然而几个月后，我进入了那个行业的世界第一的公司;这次找工作的过程也有点类似，本以为丧失了一个好机会，却发现更好的机会在后面等着我呢。生活是充满希望的，不要为暂时的一得一失而懊恼，永远葆有对生活的热情，对生活的乐观。
　　能力与待遇
　　不要抱怨自己的工资低，不要担心说对方公司没有达到你的要求，你所要考虑的是，你的能力有没有达到对方的要求，还有你的经验，技能，知识储备等等有没有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水平。在这个信息充分被分享的时代不要抱怨没遇到伯乐，而要扪心自问一下你是不是千里马，你能不能日行千里。只要你的能力经验到达一定程度了，必然会遇到认可您的雇主的。
　　完美的表演来自充分的准备
　　充分的准备包括前面说到的自我分析，选中目标，还包括对目前在职工作的客观分析，一是作为找到一个客观理性的促使自己要离开的理由;二是给自己目前的工作经验作一个总结，以利于以后的工作。其他的准备包括，简历的编辑排版，重点选择招聘网站然后每天刷新自己的简历，对即将面试公司以及面试官的背景了解。一般第一轮面试是猎头或者公司的HR，所以当你被通知进入下一轮面试的时候，一定要问面试官是谁，职位如何，男女性，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等等(就我的经验而言，如果你不主动问对方，对方是不会先跟你说这些的，或者不会说的太详细的)。别忽略这些信息，因为了解对方情况可以让你准备得更充分。在我最后一个面试中，我通过猎头得知，和我面试的是一个香港的女管理层，一般而言香港同胞不太擅长普通话，他们比较喜欢用英语，所以，当我走进她的办公室开始，我就开始和她说英语，聊了大半天后她发现我的简历上写着我的籍贯是广东，她问我是不是会说粤语。我用粤语回答说，当然会讲拉，我系广东人啊。相互哈哈地笑。我觉得这个公司最后决定给我offer，她的意见起了很大作用。简历的准备，有一点很重要的是，你要对你的简历非常熟悉，要确保你在简历上写的每一个工作职责你都可以找到一个事实例子来支撑你的观点。比如说，你说你参与KPI的编制，你要说得出KPI的意义与作用，KPI的报告形式，宽一点的，你要说说什么公司适宜使用KPI这个工具等等。再比如，你参加公司的年度计划与季度滚动预测，你要说得出这个过程是如何的，财务部在这个计划和预测中起到什么作用，最好你可以找到一个例子来证明你的观点等等。
　　镇定自信
　　工作了五年左右的职场人士，一定要表现出淡定与自信。起码在第一轮的HR面试中，你要轻松过关(就算是忽悠)，否则就思想太稚嫩，未能融入社会了。至于自信的作用就不再赘述了。我在面试中被要求用英语去描述一个我从没有准备过的事情的时候，我感觉有点突然，定了一下后，要求面试官给我两分钟准备，面试官爽脆地允许。我搜索我所有的知识储备，两分钟后噼噼啪啪地用英语来表达。我想如果我当时没有定下来的话，就不可能进行思考，组织自己的语言了。自信还体现在表现真实的自我。面试官问我敢不敢和老板吵架，有没有曾经和老板吵架?我说我敢，而且曾经和老板吵过。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棘手，但从我自己本身的性格来看，还有从财务会计在一个组织中的角色来考虑，就很容易揣测出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的目的了。
　　猎头
　　我是从这次找工作开始，才充分接触了解了猎头这个行业。由于这个行业入门的门槛低，租一个办公室，一台电话就可以办公了。因此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水平可说是鱼龙混杂，千奇百怪。有些猎头叫我按他们提供的简历模板填一份简历给他，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曾经一个猎头打电话给我，推荐一个需要10年以上管理经验的职位。我很生气地问，你没有看到我的简历上写着我的工作年限吗?对方还是极力拉郎配，说这个年限可以商量的。我心里想，对方公司开出这个条件来物色相应的人才，肯定是基于工作职责要求的考虑的。如果说年限相差一点也就罢，可这是明显相差一大截，年限有时候就是意味经验和能力啊。一个香港的猎头发现我的经验和英语能力非常不错后，推荐了一个职位给我，我考虑后说不合适。当天她又推荐了另一个职位给我。这种锲而不舍的劲头令我佩服&amp;hellip;&amp;hellip;由于猎头是以成功的应聘者与公司谈妥的薪金为基础来向公司收取佣金的，因此应聘者和猎头是在同以利益阵线上的。鉴于猎头对公司非常了解，谈薪金的技巧娴熟，我们可以和猎头达成统一战线，确定如何将彼此的利益最大化，确定和公司商讨薪金的方法。
　　新的职位，这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挑战。这将会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会承受更大的压力。但只要我顶住不垮，保持一个积极乐观的心态，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在公司建立自己的network，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在工作中摸索学习管理技巧;每天有所思，有所得，有所总结。坚持半年，让一切进入正轨，我就会实现一个新的飞跃。
　　到了新的职位，我觉得战略上最重要的有三点：明白角色的转换，整个团队的成功才是真的成功;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并传达给每个同事;了解老板的需求，满足老板的需要，与老板保持通畅的沟通――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战术上的关键点在于，第一，建立流程(整个部门的大流程和每个岗位的小流程)，确定关键控制点以保证工作质量;第二，充分了解业务，了解商业模式对财务的影响，这是我们财务部能够与其他部门建立伙伴关系的基础，了解业务才能了解每个数字背后的意义;第三，鼓舞和激励士气，尝试建立奖惩制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跳槽</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就业："亲朋"的作用有多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4/459.html</link>
<description>信任度是贴在会计人身上的标签，因此在会计人就业时，亲朋介绍的情况比较普遍。</description>
<text>　　信任度是贴在会计人身上的标签，因此在会计人就业时，亲朋介绍的情况比较普遍。
　　但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通过亲朋渠道获得第一份工作的2007届毕业生，半年后月收入、专业相关度低于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第一份工作者，三年后月收入仍然低于毕业时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工作者，而且与半年后相比差距进一步拉大，可见大学毕业生靠亲朋介绍的就业质量并不高。
　　对此，《中国会计报》和中国会计视野网联合发起了一场辩论会，大部分会计人的意见是，不妨把亲朋介绍的工作当作一个跳板，逐步实现个人在职场的提升。
　　不大：介绍的多为民营家族企业
　　&amp;ldquo;亲朋介绍的企业多为家族民营企业，进入这样的企业工作往往会使个人能力发展受限。若会计系学生毕业时具有很好的基础，我建议不要通过亲朋介绍工作。&amp;rdquo;北京某家居公司的会计高源首先抛出自己的观点。
　　李诚是长沙一家制造类企业的出纳，其实在去年大学毕业时，他本可以到舅舅介绍的一家民营企业当会计，&amp;ldquo;当初就是考虑到发展前景才没有去那家公司。现在这份工作是我通过专业求职网站找到的，经历了笔试和面试好几轮考验，虽然我目前从事的是基层出纳岗位，但这毕竟是一家大企业，各项管理都相对规范，我能积累更多经验。&amp;rdquo;看得出，李诚丝毫都不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
　　沈阳的小夏也以自己的经历佐证了这一点。小夏2008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父亲的周密策划下，她在当年进入沈阳一家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amp;ldquo;因为父亲的好朋友是单位的&amp;lsquo;一把手&amp;rsquo;，同事们都让着我，我有种啥也不怕的心理，也因为没有竞争压力，我变得不思进取。&amp;rdquo;小夏坦言当时的自己有些浮躁。这样的状态持续了2年多，直到有一天她参加了大学同学聚会，&amp;ldquo;大家都在交流刚步入工作岗位的艰辛和收获，对一些同学谈论的专业新知识和新观点，我很陌生，感觉自己被落下了。&amp;rdquo;回到工作岗位的小夏对自己重新进行了定位，勤奋学习，主动创新，工作渐渐走上了正轨，&amp;ldquo;但我感觉自己荒废了两年多的时间。&amp;rdquo;
　　很大：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
　　有调查表明，在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amp;ldquo;通过朋友和亲戚&amp;rdquo;初次求职成功的比例为23%，是比例最高的求职成功渠道。同样，很多会计专业高职高专毕业生也是靠亲朋介绍工作。
　　&amp;ldquo;一些重点高等院校的会计系学生通过学校的招聘活动、发布的招聘信息或者专业求职网站，很容易找到工作，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来说，通过这类途径就比较难了。&amp;rdquo;南京一位资深会计人表示。
　　在采访的过程中，大多数会计人认为，个人的发展前途关键是个人奋斗的结果，介绍只是个渠道而已，收入多少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行业差异、公司绩效体系、个人能力等。
　　&amp;ldquo;在会计这个行业，第一步非常关键，如果这时候亲朋能够给予帮助，可以让会计人少走很多弯路。当然亲朋介绍的工作是有弊端的，会计人需要正视，取长补短。&amp;rdquo;杭州的肖鹏就是在&amp;ldquo;有人照顾&amp;rdquo;的工作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他不忘提醒大家，&amp;ldquo;通过亲朋获得的第一份工作薪水一般都不高，但对刚毕业的会计人来说，是一次锻炼的机会，可以以此为跳板，向更高的目标迈进。&amp;rdquo;不管怎么样，对于会计人来说，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才是保证理想的就业质量和中长期职业发展的法宝。会计人就业，&amp;ldquo;亲朋&amp;rdquo;的作用有多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就业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学毕业生应该具有的能力</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8/424.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丁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description>
<text>　　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丁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5/20120225050533651.jpg</image>
<keywords>会计学 会计专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毕业生求职时的迷茫</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3/395.html</link>
<description>当下又到了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了。前几天因为一件会计账务处理小事，与一位去年毕业会计专业学生交流，让我感触颇深。我问她一年来的工作经历，她的回答也许能代表当下部分财会毕业生同样面临的一些问题。</description>
<text>　　当下又到了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了。前几天因为一件会计账务处理小事，与一位去年毕业会计专业学生交流，让我感触颇深。我问她一年来的工作经历，她的回答也许能代表当下部分财会毕业生同样面临的一些问题。
　　我们暂且称这位朋友为小方吧。小方目前新跳槽到一家公司做会计。这家公司老板是我的一位朋友，请我帮他看一下他公司的账。我发现公司账上没有任何固定资产，就问小方是怎么回事。她说全部摊到费用里面去了。我问她为什么不计提折旧，她回答说，在其他公司她也是这样做的，原先公司老会计告诉她这样做的。听到这，我对小方一年的工作经历，来了兴趣。
　　我问小方，你毕业一年来工作有何感想?她一脸无奈回答道：没有什么感觉。我又问学到了什么?她说，审单，还是审单，做账还是做账。我现在的同学，都不知是该继续做财务，还是索性改行好。
　　然后小方就向我讲述了进公司之前一年时间的工作经历。一年前小方从广州某高校会计专业毕业。刚毕业时也是想着找一份做财务的工作，但求职中遇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amp;ldquo;工作经验&amp;rdquo;。她投出去的简历，石沉大海。那段时间，人才市场、招聘网站成了她每天脑中反复出现的名词。人才市场去的多了，简历投的多了，石沉大海的多了，人也有点麻木了。尽管每次去人才市场，都会抱有一个美好的期待，但一踏入人才市场的大厅，淹没在众多求职人员的队伍中，她有时就觉得自己如同形尸走肉般随同求职的人员慢慢前行，寻找着自己的工作归属地。
　　有一天，小方终于收到了一家公司面试的通知。这家公司招聘的是财务文员。尽管是文员，最起码听起来是与财务搭边的工作啊。小方就很高兴地去了。经过简单的面试，最后意外地被录用了。但工资不高，仅有1500元。小方心想不管怎样，也是财务的一个开始了。就这样开始了首份财务工作。
　　小方的工作是每天审核外购入库单据。由于这家公司财务管理很不好，单价问题上经常与采购人员沟通，不是有这种问题，就是有那种问题。开始小方就认为也许这就是企业的实际情况吧。由于公司的业务量比较多，小方经常加班。小方心想，能多做点，多学点。所以财务部老员工有什么事，小方都会主动去做，慢慢地，打印、复印的活，也成了小方的份内工作。
　　这种工作，小方做了大约半年的时间，觉得每天就是对单、审单，好像没有技术含量，也与学校学的会计知识没有什么关系。小方就向上级主管提出能否换一份工作，让自己能多学点知识。恰巧总账会计休产假，主管就让小方帮他录一些凭证。小方很高兴，终于又可以向前进一步了，多学点东西。
　　听完小方的讲述，我基本可以理解，为什么小方会将固定资产摊销到费用中去了。
　　我很想对新毕业的打算从事财务工作的朋友说，不要认为你是新毕业的，在财务的所有事上都是菜鸟。比你老的会计的实务未必全是很专业，也需要我们新毕业的学生有一定的辨别力。
　　我接触过的好多才毕业不久做财务的人员，都会面临这么一个阶段，认为老会计或前任会计做的，或你的主管领导教你的所谓实务操作就是正确的。因为大多数新毕业会计从业人员由于工作经验有限，有时很难分清到底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可能就会认为，这也许就是实务操作。慢慢时间一长，脑袋中本来不多的专业知识，也被这所谓的实务代替了。
　　所以我们新毕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学习实务操作知识，另一方面也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作者：张秋利，从事财务工作十多年，接触行业有化工、服装、鞋材、家具、五金、机械、食品行业。对企业财务分析、财务预算、成本管理比较擅长。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毕业生 会计专业 财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学会计专业不是学记账</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4.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并不是大家想象的记记账那样简单。那么，会计学专业到底学什么知识？学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description>
<text>
	　　&amp;ldquo;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amp;rdquo;，&amp;ldquo;资产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amp;rdquo;一说起会计学，很多人都会自然地想起这些会计等式。会计专业人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会计更是各用人单位必不可少的工作岗位。一直以来，该专业都以高就业率而成为考生报考的热门专业。

	　　会计并不是大家想象的记记账那样简单。那么，会计学专业到底学什么知识?学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呢?

	　　学习加工披露财务信息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管理提供必不可少的信息。会计知识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经济环境，管理日常事物。从企业管理角度来说，会计是企业的语言，它所描述的内容是用货币表现出来的经济活动。会计在描述经济活动时需要借助的载体就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

	　　会计语言是企业内部交流的工具。如，当公司领导开会时，要借助会计语言来研究企业的管理，用会计语言表述企业用了多少资产，欠了多少债务，拥有多少权益，有多少收入，用去多少费用，获得多少利润等。

	　　对外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教授王秀丽说，用通俗的话来讲，如果将企业比作一部行驶中的汽车，会计学就如同这部汽车的仪表盘，需要将汽车运行过程中的情况，如速度、发动机转速、油量、水温等直观地表现出来。会计专业就是要将企业运行各个方面的数据通过各种报表反馈出来。除此之外，企业税收筹划、预算核算、资产管理等也是会计范畴的工作。

	　　在大学里，会计学专业学生主要侧重学习加工和披露企业财务信息的本领，以及如何运用财务信息进行企业的相关经济决策。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包括经济学原理、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公司财务管理、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管理学原理、国际财务管理、国际企业管理等。

	　　各行业都需会计人才

	　　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审计、税务及企业财务等服务，到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从事相关财会工作，到银行为客户做理财顾问、柜台服务员&amp;hellip;&amp;hellip;会计专业的毕业生一直不愁找不到工作。

	　　各行各业都需要会计人才，该专业每年毕业生也不少。人才市场上，会计专业供需两旺。

	　　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开设了会计专业。如中央财经大学的会计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对外经贸大学的会计学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全球化视野和通晓国际会计准则，能在跨国企业、国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而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理论基础、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的高级专门人才。

	　　财务会计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技术工作，财会人员既要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税法、金融、财政、计算机理论和技术，又要具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一般而言，具有几年财会实践工作经验，并取得一些会计资格证书的中高级会计人才，将会成为&amp;ldquo;抢手货&amp;rdquo;。

	　　除此之外，一些高职院校也开设了会计专业。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李仁山介绍，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更注重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高职会计专业的毕业生实际操作能力强，毕业后一般手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马上就能顶岗工作。

	　　心要细沟通能力要强

	　　会计工作大多是案头工作，能够沉下心来做事情的人更适合这项工作。会计工作处理的是繁琐的细节性问题，要求平时心要细，做事能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面对纷繁的数据，一个合格的会计要有清晰的条理和处理思路。那些面对枯燥的数据而无所适从，对数字不敏感的人不适合做会计。

	　　据介绍，财务会计部门是企业的一个综合管理部门，会计既要与单位内部上下沟通，又需要和税务、银行等部门交流，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强的考生更适合学会计专业。

	　　此外，从事会计工作，还要具备诚实、朴素的品行和强烈的责任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专业 学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财会职位要求中的潜在信息</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11/994.html</link>
<description>一句话，所有的工作完结前，都必须站在会计面试官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简历或是面试准备，是否能足以打动考官的心。简历是我们应聘新职位的敲门砖，是企业招聘人员获取应聘者第一印象的媒介。</description>
<text>想要走的远就要看的深
简历是我们应聘新职位的敲门砖，是企业招聘人员获取应聘者第一印象的媒介。我们平常一直强调不要以一份简历应对所有的招聘需求，就如同不可能以一把钥匙开启所有的门。但如何写出有针对性的简历，如何能给招聘者留下深刻印象并获取进一步面试表现自己的机会，看似天方夜谭其实有迹可循。（作者：头疼）
答案就在企业具体的岗位职责描述，这是我们更新简历侧重点的指南。
让简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针对企业具体岗位需求更新自己的简历，并不是根据企业需求去任意夸大简历内容，虚假拔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任意掺杂自己的工作背景或是经验，刻意去迎合企业要求。这样做的后果，一方面是浪费企业与自己的时间，毕竟招聘与应聘都是有成本的，有过认真面试经历的朋友都有深刻体会，为了准备一份简历及一次面试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有时候是很难用金钱与衡量的；就算是一时蒙过了企业招聘人员甚至是老板，但在日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还会对以后再次寻找合适岗位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毕竟世界之小，难免有人会了解你所处的企业状况及你的工作性质、态度及业绩，一句简单的评语很可能就会毁了你多日的努力，且令形象蒙尘。
我们所说的针对性，就是逐一分解企业具体岗位需求，并且尽可能结合通过其他渠道所能了解到的企业背景，分析出企业目前的发展阶段及关心的侧重点（比如反复提及的职责要求）以及列举这些岗位职责的深层次需求，据此适当突出自己以往工作经历中与之相关的工作内容，凸显与相关的工作能力，并据此考虑企业可能在面试过程中会提出的问题准备针对性的答案，从而提高自己应聘成功机率。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你所希望突出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是尽可能真实的情况之上的，并非像小说一样可以虚构故事情节。
由于现在企业招聘，一般招聘很少有当场拍板的，多是二次三次，甚至不乏四次五次面试方得出结论，而且通过猎头或是第三方推荐（如同事、朋友等）越来越多，如何充分利用与企业人事部门及猎头或是朋友等的交流，并结合面试中所获取的信息不断更新完善自己的简历与面试策略，也是很重要的环节。
招聘要求中的小秘密
拿到一份职位招聘启示后，首要的先全局看一下职位说明与对候选人背景要求，将职位要求等信息按重要性原则分出个三六九等，以确定我们应对的重点。之后才能根据判断的重点方向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我们拿一份企业的职位招聘要求作一个简要的分析说明，希望能给有需求的朋友们作个参考。
企业背景如下：工业企业，2003年成立，欧美独资，有进出口经营权，能自行设计、定制加工客户所需。企业客户既有集团内销售也有集团外销售，客户遍布世界各地，其中不乏500强企业。
公司招聘财务经理，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财务核算体系、成本控制体系和完善公司的财务工作流程
2、负责公司的全盘账务及相关的报税及年检等事项，会同国外总部CFO完成月财务报表分析，包括盈利分析和预算管理。
3、配合总经理完成年度预算的编制，新增投资分析，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节约成本费用开支，并在国家政策允许下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及财务运作筹划。
4、配合母公司做好年度审计
5、不断完善ERP系统设置，推动系统在全公司的使用和执行。
6、善于沟通，能处理好同税务、银行和政府部门的关系，能带领和完善财务团队建设。
7、负责成本核算，对本部门人员的具体工作的分工和管理，与税务、银行和外管局沟通配合做好各项事务
8、确认存货科目的准确性，会同国外总部专家完善存货价值分析和调整
对候选人工作背景要求
1、8年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经验。
2、有外资或跨国生产性企业财务工作经验
3、3年以上生产性企业成本会计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税务、财务法规，了解US-GAAP
5、能熟悉设置、使用ERP系统
6、英语六级以上水平，熟练英语的听、说、读、写，能与外方财务进行面对面沟通
7、有成本分析工作经验。
首先我们先看看企业所处的阶段，进行背景分析，有助于我们对企业职位要求有个框架性的印象。
1、2003年至今已近10年，判断一般已基本度过了企业粗放发展阶段，进入向内部精细化管理要效益的阶段。
2、企业为欧美资企业，又有存在外资兄弟公司，对英语的听说读写会有一定要求，有可能会有电话英语或是直接英语交流的机会，因此应聘人员需要把自己的英文简历尽可能的背熟悉，这一般都在面试的自我介绍环节会派上用场。
3、与猎头及企业招聘人员，或是熟悉企业的朋友获取尽可能多的有关于企业的信息，特别是来源于正在企业工作，或是已离职人员的评价；如能获取未来直接主管人员个人的管理理念、风格、性格爱好等信息是最好不过。
4、是否有企业官网，初步了解企业内部运营机制、理念，企业发展大事纪及企业产品信息等，另外网络上是否有相关的企业评价，特别是如果有一些负面评价是否有具体事例等（举例而言：如官网上有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员工出游、户外俱乐部，足球或是羽毛球等集体项目的影集等，说明企业管理风格相对人性化，员工自主性比较高，团队凝聚力相对比较好。负面消息往往见诸于一些个人微博、空间或是论坛，不少往往是牢骚话，虽然不中听中看，但却对我们了解企业的风格或是部门间动作特点有很大的帮助）。
5、另外需要比较重视的问题是企业所要招聘的职位，是新设立的，还是有人准备离职。新设立职位的背景需求是什么，如是离职，如有可能则了解一下离职的原因（如高升，被挖走，个人原因辞职，公司要求离职等，前者往往代表企业有大发展，后者所谓个人原因辞职或是公司要求离职等往往意味着管理层矛盾甚至是更高层面对企业管理层的大调整，这对我们的最终选择有非常至关重要的影响）
再次我们分析一下企业对候选人的背景要求
1、8年以上经验，这东西都是泛指的，企业设定这条目的是希望候选人的足够的经验积累及能力沉淀，并不是个绝对指标，只要能胜任就无所谓几年经验。所以常听有些朋友纠结于自己工作年限不足，才5年经验6年经验怎么办之类的烦恼是大可不必。
2、我们发现一个很有趣有现象，第三条与第七条背景要求均与成本有关的要求，初步判断企业对财务成本分析寄予很高的期望值，另一方面也侧面说明了企业现有的财务成本核算、分析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的支持力度有限，因此管理层或是说明白了就是总经理希望未来的财务经理在此方面有很强的实务能力，能给予企业发展足够的决策推动。
3、了解US-GAAP这条，从了解这个层面来说，应该对候选人要求不高，说明外方对候选人对US-GAAP作到大致能沟通起来即可，不能驴唇不对马嘴；如果候选人熟悉US-GAAP或是说能抱抱佛脚突击学习一些要点，如中美财务准则差异等，也应是个加分项。
4、熟悉国家税收法规，这条算是个常规要求，不过结合后面要分析的工作职责，应该也是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项目，企业有可能在以往曾经因为对国家税收法规不熟悉，导致一些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或是曾经因此遭受过不必要的损失或是有过此类教训。另外，在之前企业背景介绍里有提及集团内外客户，很可能存在着关联方交易，如何避免此类交易在税收法规上的风险，应是面谈交流的一个重点，也是能体现应聘者实务能力的一个很好的机会。
5、第五条也是个很有意思的要求，一般对候选人要求是熟练操作或是熟悉某某系统，但这里却还加上了&amp;ldquo;设置&amp;rdquo;两个字，说明企业现有财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包括IT对系统设置对各个模块及流程操作的影响可能还不太熟悉，有可能是国外IT部门或是第三方顾问公司帮助设置了系统，在企业有进一步管理要求时，系统设置无法满足需求，或是现任或是即将离任人员很熟悉系统设置，但由于企业缺乏在知识经验传承方面的规定（如没有轮岗，没有标准化操作流程等），导致其他人员无法达到要求，出现了公司知识层面的衔接断层，这也是在与面试人员交流时可以提出的问题，甚至可以就此针对企业的岗位知识传承提出有效建议，赢得印象分。
6、第六条应该也是个基本要求，不过把听、说、读、写能力着重写出来，结合中国教育大多是重视读、写，而听说两项不强的传统教育背景，再结合需要汇同总部CFO共同作财务分析等要求，说明听与说是重点（比如日常工作中存在直接与外方进行电话会或是直接面对面沟通之类的需求），如有面试机会，要考虑会有专业人士或是总经理、副总级别人员会进行直接英语交流以测试应聘者的交流能力，更有可能的是当地的一面过关，二面就是外方总监直接电话沟通。
综合以上初步分析，可以判断出成本分析、系统设置及流程应该是企业关心的重点，进而可以推导出企业存货管理特别是流程管理与部门间工作协调与信息流沟通等有可能是需要重点关注内容。当然，以上的分析仅是初步的猜测，还要结合其他渠道所了解的信息加以印证及完善，必要的时候需要重新调整判断方向。
活学活用透过现象看本质
下面我们再分析一下企业岗位职责里所表达里面上与潜在要求。
1、在这里我们再次发现&amp;ldquo;建立成本控制体系&amp;rdquo;字眼，说明这块是企业当前最为看重的职责要求，应是我们准备简历更新一个重点，包括面试时也会是一个重点提问的方向。后面提及完善财务工作流程，这种说法及语气应是公司高管（总经理或是分管副总）对企业内控及财务部门部分管控流程及跨部门协调还不太满意，或是经常被其他部门质疑，易起争执。这也是候选人在简历中突显的自身能力的一个好机会。
2、第二点中，比较重点的是会同母公司的CFO完成&amp;hellip;&amp;hellip;，初步判断是现有财务分析对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成本降耗或是费用管控方面需要加强，这点又从职责要求的第3点及第8点中又得到了印证；在这里，发现问题特别是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是个重点加分项，特别是针对跨部门问题的处理更能体现出候选人的实力。
3、第三条又出现了成本管控字眼，看样子是老板郁在心里很久了，下意识的会要求在职责中的反复提及。&amp;ldquo;并在国家政策允许下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及财务运作筹划&amp;rdquo;，这话有点意思，要不是企业财务由于对企业经营中涉及的税收法规不熟悉，导致企业未享受到相关优惠或是曾经有过损失，或是说老板都听说可以享受的优惠，财务还蒙在鼓里，要不就是知道有政策，但由于未事先周密设想，导致事情操作到中途，无法重头再来。至于投资项目分析，应是企业尚处在扩张发展阶段，对此有一定需求，可能会问及盈利能力比较或是投资回收期之类的话题。
4、&amp;ldquo;不断完善系统设置&amp;rdquo;这话来判断，说明现有系统设置尚存在不够理想地方，管理层需要的一些设想达不到，或是曾出现过按老外的说法是较比较不Reasonable的数据。推动系统在全公司使用则有两种含义，一是说目前可能只上了部分模块，其他模块正逐步上线中，需要财务经理有实施的经验，能领导这个项目成功上线，二是有可能项目模块已经在使用，由于现有人员素质、流程更新触及业务部门利益（一般主要就是在生产、销售、采购）等因素，导致推动遇到很大的阻力，需要有新鲜血液去推动完善。如应聘者对上线系统或是日常系统跨部门管理熟悉，应是一个加分项。
5、结合看第七第八条，相信无需再说什么了，成本核算需要完善，首先就是存货管理要加强，又涉及到现有流程的审查、更新，数据输入输出的规范性，时间性，信息的流转是否存在断层，系统基础设置是否能足以反应现有业务经营等，系统前端人员的素质乃至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的思想改造都需要列入考虑范围。（根据以往个人经验，前端数据质量不高，往往是部门头头不重视或是听之任之，只管数据录入，至于录入的时效性，准确性，录入方式的正确与否均不在其考虑范围，最后往往差异全集中爆发在财务数据的失真，财务部门往往成了替罪羊）。
结合之前朋友跟猎头，跟HR电话交流所获取的企业整体信息（当然基本都是正面信息），但根据初步整理的问题要点试探口风之后，能大致判断出我们的分析方向基本符合企业情况。
据此调整简历内容，可以顺理成章得出企业目前看重事项如下：
1、成本分析能力，特别是对经营管控薄弱方面发现问题之后，要能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2、流程分析整合能力，要能迅速进入角色，务必针对存货管理、生产管控等方面从财务内控角度并结合系统的实施提出可行性建议。
3、有系统实施经验，能抓住系统实施的关键环节，抓住关键人物、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推动系统完善，有效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上一个台阶。
4、团队组织能力，除充分调动本部门员工积极性外，还要具备跨部门甚至跨公司的协调的能力（毕竟财务数据的最终成型是各部门甚至各公司通力合作的结果）。
5、项目组织领导能力，岗位职责要求里往往是可以分解到一个个小项目构成，如何能抓往重点，把握方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团队成员不仅达成最终目标，还要在项目达成的过程中替企业培养后备人才，也是企业所期望候选人具备的潜在能力。
之后的事情则按基本按照预想的发展，包括与人事经理，跟总经理的面谈，由于事先考虑到了有可能会被提及的问题，包括一些常规性的&amp;ldquo;为何要离职&amp;rdquo;，&amp;ldquo;如何评价现有企业&amp;rdquo;，&amp;ldquo;如何评价自我&amp;rdquo;，&amp;ldquo;如进行背景调查是否同意&amp;rdquo;之类的话题之后，就导入我们所熟悉的问答方式与轨道&amp;hellip;&amp;hellip;
简历带进门修行在个人
后话：之前我们有提过&amp;ldquo;工作经历与工作能力的描述是尽可能的真实&amp;rdquo;，这个有一定的模糊空间。毕竟不是所有事情你都会经历到，有些事情的处理经验完全是可以从你的同事、老板、朋友甚至是网络上获取。企业招人的目的是希望有人帮企业解决问题，推动企业发展，而不是百分百的倚重候选人以往工作经历。职位重点需求，候选人的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发展潜力、领导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及人际网络都是企业看重的要点。如果你的过往或是你可获取的物力人力资源足以解决企业问题，也会给你的应聘加上高分。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注意事项：写在简历上的内容如工作职责、业绩必须有具体事例作为支持，不能过于夸大其词，参与与主导之类的词在性质是完全两码事，业绩与职位、工作职责是有一定关联度的，不能任意编造导致出现逻辑错误；且写在简历上的事项必须经得起招聘人员的顺藤摸瓜式的细节质询。没把握的事情，干脆不要写，避免在步步紧逼的压力测试中导致逻辑表述错误，以致于影响到全局。
一句话，所有的工作完结前，都必须站在面试官的角度来审视自己的简历或是面试准备，是否能足以打动考官的心。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411/20120411102427673.jpg</image>
<keywords>简历 财会职位</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的会计招聘信息如何写？</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6/536.html</link>
<description>“诚聘会计”的信息在网上总是铺天盖地，但能通过这种方式找到满意会计的企业却并不多。其实，招聘会计不只是要拿出诚意，还需要仔细推敲招聘条件和信息表述，一则“外行”的招聘信息不但达不到招人的目的，还会闹笑话。</description>
<text>　　&amp;ldquo;诚聘会计&amp;rdquo;的信息在网上总是铺天盖地，但能通过这种方式找到满意会计的企业却并不多。其实，招聘会计不只是要拿出诚意，还需要仔细推敲招聘条件和信息表述，一则&amp;ldquo;外行&amp;rdquo;的招聘信息不但达不到招人的目的，还会闹笑话。
　　高薪就能招到合适的会计?
　　那一年，他事业兴旺。公司轻松做到几个亿的流水，他感觉自己更像是个画家，在地图上不停地画圈，一个又一个，画到哪里，店就开到哪里。
　　&amp;ldquo;你的内控还是不行。&amp;rdquo;咨询公司的专家，在阳光充足的会议室里，这样对他说。他们刚品完一盏茗茶，花5分钟时间回思意蕴深远的茶文化。
　　&amp;ldquo;最有风险的是现金管理。&amp;rdquo;专家的PPT揭示了8大漏洞。
　　&amp;ldquo;这块儿，您必须设法改善。&amp;rdquo;&amp;ldquo;但是我怎么改善呢?&amp;rdquo;他问。
　　医生不能只诊断，还得开方给药啊!现金管理之病，不用专家说他也觉察到了，那是切肤之痛。
　　&amp;ldquo;你现在的财务人员都很优秀。&amp;rdquo;专家说，&amp;ldquo;但你也可以适当补充新鲜血液，在兼顾均衡和发展的大前提下，改善管理架构&amp;hellip;&amp;hellip;&amp;rdquo;付过不菲的咨询费，他立下决心：招人，高薪招财务经理!招聘的速度比他开新店的速度更快，消息几乎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
　　&amp;ldquo;税前20万元，诚聘财务经理，要求有长期的出纳经验。&amp;rdquo;没人理他。
　　&amp;ldquo;税前30万元，高薪诚聘财务经理，要求有3年以上出纳经验。&amp;rdquo;倒是有几份简历，但他和人力资源部门都不满意。因为这几位应聘人员都是七八年前当过出纳。
　　再放宽条件，提高薪酬!&amp;ldquo;税后30万元，聘有2年以上近期出纳经验的财务经理，户籍不限、性别不限、学历不限、年龄不限、职称不限!&amp;rdquo;1个月后，还是没有可心的人选，他有点着急了。
　　会计们虽整天在老板眼皮底下晃，也频繁向老板们汇报工作细节和成果，但认真考察过会计工作的老板又有多少呢?他们知道什么水平的会计会出什么样的数据产品吗?他们知道什么样的会计值多少薪酬吗?其实聘用会计这事，真的是个技术活。
　　&amp;ldquo;这样的财务经理不可能有。&amp;rdquo;我在网络上这样评论此事。
　　&amp;ldquo;在会计岗位序列中，出纳是低岗，财务经理是高岗，不可能有人在正常情况下是从出纳直接晋升至经理的，如果有，那么这位财务经理在其他会计岗位的经验难免欠缺。&amp;rdquo;&amp;ldquo;如果要加强现金管理，则应聘个强势的财务经理，让他建立并推行成套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老板在背后鼎力支持就行了。&amp;rdquo;&amp;ldquo;另外，薪酬千万别高得离谱了。这个待遇，已经有很多会计在怀疑是不是家族企业招聘专人去做假账了。大家说，做普通的真账为什么要给这么多钱呢?&amp;rdquo;网友们纷纷回帖。

　　招聘信息如何表述更具诱惑力?
　　&amp;ldquo;诚聘主办会计，月薪3000元至4000元，有专人场外指导，公司的近期目标是上市&amp;hellip;&amp;hellip;&amp;rdquo;这是网友在微博上大力传播的消息，我也帮转了。
　　北京的冬季，是招聘季，此时招人正合适，而微博的传播速度那是惊人的。
　　大约一周之后，我问那位网友，你朋友招到人了吗?他说没有。
　　在会计们的眼里，这条招聘信息，传达了什么呢?&amp;ldquo;主办会计&amp;rdquo;，这在会计圈子里，是能担当一定重任，手下可管理一些员工的职位，3000元至4000元，显然少了点。
　　&amp;ldquo;有专人场外指导&amp;rdquo;，需要被指导的那应该是助理会计，主办会计不去兼职指导别人就不错了。
　　&amp;ldquo;公司的目标是上市&amp;rdquo;，拟IPO(首次公开募股)公司的会计那是出了名的忙，而且普通会计有原始股的机会真是不多。有哪个会计愿意为了这个不寻常的暗示性许诺，接受三四千元的薪水和漫长的等待呢?这条招聘信息里，似乎还有隐含前提，那就是初创公司业务简单，会计毋须复杂。
　　如果不想上市，未尝不可。
　　但如果一开始就树立了进入资本市场的目标，那么最初需要做的设计梳理业务模式、做好税务筹划、根据业务特色选用会计政策等重大事宜，难道全靠&amp;ldquo;场外指导&amp;rdquo;来解决吗?老公司可以用新会计，新公司建议先请老会计。
　　其实那条招聘信息，如果这样写，或许更有诱惑：&amp;ldquo;诚聘助理会计，月薪3000元至4000元，今后每年加薪，公司业务从简单逐年到复杂，遇有疑难公司会主动请咨询专家共同解决，学习、晋升机会优先!&amp;rdquo;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06/20120206090549612.jpg</image>
<keywords>诚聘会计 会计求职 财务经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面试问题及回答技巧汇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9/380.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面试常见问题有很多。在会计面试之前也应该做些准备，首先了解会计面试常见问题有什么，应聘单位的企业性质，然后再看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例如会成本核算，你应该在这时多了解成本的内容，有些公司需要税收方面的需要，你应该在这方面做点准备。</description>
<text>　　会计面试常见问题有很多。在会计面试之前也应该做些准备，首先了解会计面试常见问题有什么，应聘单位的企业性质，然后再看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例如会成本核算，你应该在这时多了解成本的内容，有些公司需要税收方面的需要，你应该在这方面做点准备，例如面试者可能会问你，如何合理避税，目前税收的最新优惠政策是什么，等等，你觉得面试官最有可能提出什么问题，你心理都一定要有点谱。
　　会计面试常见问题大全：
　　1、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票证有哪些?纳税申报的流程如何?
　　2、客户扣款(已开具发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附哪些原始单据?
　　3、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4、财政年报和汇算清缴报表口径有什么差异?
　　5、公司购买装修材料用来装修租用的办公用房，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6、公司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所得税清缴时如何进行调整?
　　7、你为什么离开以前的公司?
　　8、你目前的工作是什么?说说你工作的流程。
　　9、你觉得费用支出如何处理?(一般为服务行业)
　　10、公司成本如何核算?(一般为制造企业)

　　其实，在各种会计面试场合，有一些会计面试常见问题，比如会计招聘考官往往会问及工作经验方面的问题。如果你的工作经验非常丰富自然不成问题，而对于缺乏经验者(尤其是会计专业大学生)往往成为硬伤。
　　设计生活问题的会计面试常见问题大全：
　　11、请你谈谈毕业之后的工作经历。
　　12、你现在或最近所做的工作，其职责是什么?你担任什么职务?
　　13、你认为你在工作中的成就是什么?
　　14、在你主管的部门中，遇到过什么困难?你是如何处理或应付过去的?
　　15、请谈一下你在企业中职务升迁和收入变化情况。
　　16、你在工作中有什么收获和体会?
　　17、请谈谈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受到的奖励与惩处。
　　18、你认为该工作的难点或挑战性在什么地方?
　　19、你认为工作经验和书本上所学的会计理论知识哪个更重要?
　　20、你会做两套账吗?
　　下面是涉及到专业理论方面的会计面试常见问题：
　　1、会计的6大基本要素是什么?
　　2、会计的3大报表是什么?
　　3、权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差异是什么?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的方法有哪些?
　　4、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负值?
　　5、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6、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对国内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7、企业应该如何面对金融危机?
　　8、面对金融风暴，作为一名管理人员，集体减薪和裁员你会选择哪一个?
　　9、市场前景，加薪和升职，你更重视哪一个?
　　10、账务核算系统有哪几种?
　　11、对于成本控制你怎么看待?
　　12、费用与支出的区别是什么?
　　13、面对新人排挤问题，你怎么看待和解决?
　　14、你会做假账吗?
　　15、怎么理解&amp;ldquo;坐支&amp;rdquo;?你认为坐支合理吗?
　　16、用友和金蝶软件，你更倾向于那一款?
　　17、你认为自己比和你同届毕业的毕业生优在哪里?
　　18、你认为会计理论知识重要还是实践重要?
　　这是我这几天面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计人员在遇到会计面试常见问题的时候，一般都有五部分内容：
　　第一，3分钟的自我介绍。一定要突出自己的优点。
　　第二，个人资料的询问及核查。主管会就你的个人求职简历问一些相关问题，大多都围绕你的简历来问，所以面试前一定要好好看看自己的简历。
　　第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问题大部分就跟上面我列举的差不多，一般不会出很刁钻的问题，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就可以应对。
　　第四，心理及素质方面的考核。主管会假设一些问题让你回答，还有一些测试心理的问题。比如今天这家公司问我，当你闭上眼睛，你脑海中会浮现平静的海面还是万马奔腾?说明理由。这个就没有准确的答案了，只要你的解释是合理的就没有问题。
　　第五，面试结束，他会让你做一个自我评价，评价自己对本次的面试是否满意。然后面试官会指出你本次面试的优缺点，然后告诉你几天内会通知你是否通过面试。
　　根据本人的理解及经验，对上述部分面试问题作出回答，以期抛砖引玉，但愿对广大会计同行朋友有所帮助：
　　1、会计的6大基本要素是什么?
　　答案：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2、会计的3大报表是什么?
　　答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也称为损益表)
　　3、权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差异是什么?
　　答案：资本性支出：是用于购买或生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用品所需的支出，指企业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也叫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因而由本年收益补偿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都应记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区别：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
　　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分为两类：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其中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
　　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5、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负值?
　　什么情况下都不应该出现负值，现在的准则不允许负资产的存在，包括负商誉。
　　理论上固定资产超龄服役继续计提折旧，或超价值计提减值准备等都可能造成固定资产出现负值，但这样做会使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减少，而实际上其他资产价值并没有减少，会误导信息使用者。所以所有资产出现负值时，最多在备查簿上予以记录。
　　6、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1)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3)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7、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对国内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率改革前，企业所得税率是33%，新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的降低对国内企业来说有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使得企业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和有利。
　　8、企业应该如何面对金融危机?
　　(1)加大力度，催收货款。
　　(2)减人增效，降低成本，保本经营。
　　(3)稳定市场，站稳脚跟。
　　(4)降低库存，盘活资产。
　　9、面对金融风暴，作为一名管理人员，集体减薪和裁员你会选择哪一个?
　　这个问题主管因素比较多。我的回答是：我会选择集体减薪，原因是我认为企业是一个集体，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度过难关，企业发展的好，自然多得，既然企业现在处于危机之中，大家更应该团结在一起，待企业度过难关后，一起分享集体加薪的欣悦也不愧为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
　　10、市场前景，加薪和升职，你更重视哪一个?
　　我选择职业前景，我始终坚信提高个人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后，加薪和升职的机会只会多不会少。
　　希望我总结的会计面试常见问题大全，能够给各位会计朋友带来帮助。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9/20111229110704519.jpg</image>
<keywords>会计面试 会计朋友</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面试问题指南(无工作经验版)</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9/379.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面试问题指南(无工作经验版)，8大问题让你理解自己的现状，内心的诉求，帮你发现更好的自己。</description>
<text>　　一、工作经验
　　1.请你谈谈毕业之后的工作经历。
　　2.你现在或最近所做的工作，其职责是什么?你担任什么职务?
　　3.请谈谈你在这家单位的工作情况和受到的奖励与惩处。
　　4.你认为你在工作中的成就是什么?
　　5.在你主管的部门中，遇到过什么困难?你是如何处理或应付过去的?
　　6.你认为该工作的难点或挑战性在什么地方?
　　7.请谈一下你在企业中职务升迁和收入变化情况。
　　8.你在工作中有什么收获和体会?
　　二、工作动机与期望
　　1.请谈谈你现在的工作情况，包括待遇、工作性质、工作满意度等。
　　2.你对现在的同事和主管怎么看?你认为他们有什么优缺点?
　　3.你为什么决定调换工作?你认为原单位有什么缺点，你认为什么样的工作比较适合你?
　　4.你为何选择来我公司工作?你对我公司了解些什么?你对我公司提供的工作有什么希望和要求?你为什么要应聘这个职位?(追问)你认为有哪些有利条件?还有哪些不利条件?怎么克服不利条件?
　　5.如果你报考公务员后，也有许多情况不如你想像的那么理想，对此，你会怎么办?根据过去的经验你为做好工作做过哪些努力?如果你被录取，你在工作上有何打算?
　　6.你在生活中追求什么?近来个人有什么打算?如果你被录用，由于工作需要，领导(主管)把别人不愿做又瞧不起的工作交给你，这时你怎么办?请结合这次应聘，谈谈你在选择工作时都考虑哪些因素?
　　7.你所要求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大致是什么?如果相差很大，你怎么办?
　　8.你喜欢什么样的领导与同事?
　　9.对你来说，赚钱和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哪一个更重要?
　　10.你认为在一个理想的工作单位里，个人事业的成败是由什么决定的?
　　三、事业进取心与自信心
　　1.你个人有什么抱负和理想?准备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
　　2.你对现状满意吗?为什么?
　　3.你认为现在的工作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4.你有向领导提合理化建议的经历吗?
　　5.你怎样看待你们部门中的应付工作、混日子的现象?
　　6.你的职业发展计划是什么?如何去实现这个计划?
　　7.你认为这次面试你能通过吗?
　　8.你对自己在工作中有什么要求?
　　9.领导交给你一个很重要但又很艰难的工作，你怎么去处理?
　　10.你渴求什么样的成功?其决定因素有哪些?招聘中的这些问题你问了吗?
　　四、工作态度
　　1.你认为单位管得松一些好，还是严一些好?
　　2.你们单位管得严不严?迟到、早退、怠工现象是否经常发生?你这方面的情况怎么样?
　　3.在工作中你看到别人违反规定和制度，你怎么办?
　　4.对这个工作你最喜欢哪个方面?最不喜欢哪个方面?
　　5.你经常对工作做些改进或向领导提建议吗?
　　6.除本工作外，你还在其他单位兼职吗?第二职业做什么?
　　7.你在工作中常与主管沟通，向他汇报工作吗?
　　8.你对自己现在的工作状况满意吗?为什么?
　　9.你如何看待超时工作，周末和休息日加班?
　　10.你认为你能对我公司做出什么贡献?
　　五、分析判断力
　　1.你认为大学生活和学习对你的工作有什么影响?
　　2.你认为怎样适应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3.你认为怎样才能跟上飞速发展的时代而不落后?
　　4.你认为如何解决中国的下岗待业问题?
　　5.你认为成功的关键是什么?
　　6.你认为自己适合做什么样的工作?
　　7.案例1：吸烟有害健康，但烟草业对国家税收有很大的贡献，对政府采取措施禁烟，各方有不同的看法，你对此如何看待?
　　8.案例2：有人说，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对这句话你怎样理解?
　　9.案例3：请你谈谈近年来走私贩私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原因是什么?
　　六、自知与自控
　　1.你认为自知之明是否最重要?你的长处和短处是什么?怎样做到扬长避短?
　　2.你认为自己的工作有什么不足或欠缺?
　　3.你认为在你选择的工作领域里，要想取得事业的成功，自己的哪些个性和素质是必须的?
　　4.你的上级主管和同事怎么评价你?你认为评价得准确吗?
　　5.领导与同事批评你时，你如何对待?
　　6.你听见有人背后议论你的不是或说风凉话，你怎么处理?
　　7.在部门大会上，领导当众错误地批评了你，你如何处理?
　　8.最近一段，你发脾气或与人争吵的原因是什么?
　　9.你工作很努力，也有许多成果，但你总是没有别的同事收入高，你怎么办?
　　10.在一次会议上，你的讲话，领导非常不满意并当众批评你，你会怎么办?
　　11.假如这次招聘你未被录取，你今后会做哪些努力?招聘中的这些问题你问了吗?
　　七、应变能力
　　1.我们认为你的条件与其他人相比并没有很大的优势，你怎么说明你能做好这项工作?
　　2.如果我们录用你，你认为最关键的是什么?
　　3.案例1：你有个朋友生病，你带了礼物去看他，正好碰上你的领导，他认为你是来看他的，因此他接下礼物连连致谢，这时你如何向你的领导说明你是来看朋友的，而又不伤领导的面子?
　　4.案例2：在实际生活中，假设你做了一件好事，不但没有人理解，反而还遭到周围同志的讽刺挖苦，这时你应怎样处理?
　　5.案例3：在一次重要会议上，领导作报告时将一个重要的数字念错了，如不纠正会影响工作，遇到这种情况你应怎么办?
　　6.案例4：在实际工作中，你的主张同事们非常赞同，而你的上司却不满意，这时你会怎么办?
　　7.案例5：王司长不苟言笑，平时神情很严肃，没有人不怕他。一天，你正和同事小张议论他，谈完一转身发现王司长就站在你们旁边，对此你怎么办?
　　8.请说出一块砖头的各种用途，越多越好。
　　9.请你谈谈蚂蚁和大象的共同之处，越多越好。
　　八、组织协调与人际关系
　　1.你担任过什么社会工作?你喜欢去做一种常与陌生人会谈的工作吗?
　　2.你经常参加哪些社团活动，喜欢哪种集体活动和聚会?
　　3.在聚会或集体活动中，你一般扮演什么角色?
　　4.你经常和同学、朋友聚会吗?你常常发起这样的聚会吗?
　　5.你喜欢和哪些人交朋友?你和同事之间相处得很好吗?
　　6.你习惯与陌生人交谈吗?是否只习惯和关系很亲密的人相处?
　　7.从一个熟悉的环境转入陌生的环境，你是否感到不适应?你能很快适应吗?
　　8.你是否愿意与不同地位、职业、年龄、经历、性格的人打交道?
　　9.你在单独外出旅行时，是否感到孤单?是否常能结识一些朋友?
　　10.你怎样与你不喜欢的同事安然相处，共同合作?
　　11.近来你有没有同朋友或同事闹过别扭?如果有，是什么原因?
　　12.你们处的副经理周某安排你撰写一份季度工作计划报告，当你完成后，送交处长审阅时，他很不满意，但你计划中的许多想法是征得处长认可的，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办?
　　13.你是否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受欢迎的人?
　　14.你在单位里的朋友多吗?
　　15.如果让你带队赴国企了解下岗再就业工作情况，你将如何组织?
　　16.如果你父亲过70寿辰，由你负责筹备和主持生日宴会，你会怎么做?
　　17.假如你被录用后不久，接到上级机关电话，通知你单位派人参加会议，你在电话中应问清哪些注意事项?
　　18.假如让你接待一项群众上访工作，你应考虑从哪些方面做好这项工作?
　　19.当你被安排做一件事，一把手和主管你的副手对这件事的意见不一致时，你该怎么办?
　　20.如果由你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制定五年发展规划，你应该如何开展工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面试</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初创型企业如何选好CFO？</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10/985.html</link>
<description>对于初创型的企业而言，对于CFO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要求，还有着更多需要考虑的方面。</description>
<text>　　对于初创型的企业而言，对于CFO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要求，还有着更多需要考虑的方面。
　　对于任何一家正处于初级阶段的企业或者是一家初创企业而言，摆在他们面前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他们应该聘请哪一种类型的人来担任他们的CFO。CFO这个职位对于一个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企业而言，可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职位，但是目前很多企业都没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许多公司都理所当然地将他们关注的重心集中在公司的技术或者是产品开发方面，这些方面的负责人将直接影响到公司所开发的产品或者服务的种类和质量。
　　一般而言，公司的CEO并不是一个财务人员，他们并不了解也并不熟悉那些繁杂的财务资料。
　　那些能够出现在CEO面前，应征公司CFO职位的人，往往都是那种第一眼就能让人印象深刻的人。事实上，要找到那些工作经历很丰富的人非常容易，但是这类人完全不适合CFO这个职位。我认为在选择一个合适的CFO时，有5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资格（Qualifications）、背景（Background）、个性（Personality）、能力（Competencies）以及公司业务环境（Company business environment）。如果让一个没有这5方面质素的人来担任企业的CFO，他们的存在有时候甚至会威胁到一个企业的生存。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到底该如何去选择一个合适的CFO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专业人做专业事 
　　事实上，一个人是否是一名合适的CFO候选人与他是否拥有大学学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是有着高等学历的CFO候选人也并不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但是，对于那些希望把企业做大，而不是只想经营一个小型家族企业的公司而言，一个拥有专业财务资格的人是最基本的要求。大多数CFO候选人需要拥有3种专业资格，注册会计师（CPA）资格或中国同等职称、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资格或中国同等职称以及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MBA）。一名拥有这3种不同种类的专业资格的CFO通常才能够具备与众不同的价值和能力。
　　注册会计师在会计领域有着非常专业的能力。然而一般的注册会计师缺乏甚至是没有相关的商务经验，对于大型企业的金融问题或商务问题了解甚少。如果他们只是为一家小公司或者是大公司中的一个团队而工作，他们的工作成效会非常好，但是他们仅能够专注在数字是否正确的方面，对于商务、人力资源和大多数其他需要考量的事务很难关注到，也很难有专业的意见。如果初创企业雇佣一名注册会计师，尤其是那种经验尚浅的会计人才，虽然不排除会有一些例外，但是绝大部分经验较少的注册会计师只能关注财务数据。我们通常会将这类人称为技术型CFO。
　　注册金融分析师往往会专注于金融和评估两个方面，而不是会计方面。尽管注册金融分析师们并不十分关注会计问题，但他们对于估值方面仍然有着非常透彻的了解，同时他们对于商业方面的金融问题也同样有着深刻的理解。当然，一名注册金融分析师首先应该在类似于投资银行这样的金融服务环境中进行过培训，与在经营一家传统的制造实体产品或提供非金融服务的企业中，需要时时事无巨细的进行实际操作相比，这种培训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因此一名注册金融分析师通常会比大多数的注册会计师更加的严谨。我们通常会将这类人称为价值型CFO。
　　一般的工商管理学硕士会更加专注于商业方面的业务，而不仅仅是一些狭义范围上的财务问题，通常这一类的人不具备会计师资格，至少通常没有会计方面相关的学位。但是一般的工商管理学硕士会比那些注册会计师以及注册金融分析师有着更加广泛的视野，在看待很多问题上的观点也会更加全面。但是如果想要让工商管理学硕士能够担当初创企业的CFO职位，一般需要为他们寻找一个正规的会计师，来帮助他们做一些纯粹的会计工作，但是这种组合方式对于那些小型公司而言，就意味着需要增加成本。我们通常会将这类人称为业务型CFO。
　　如果一个企业创立时间很短，还是一个很新的公司，那么对于它而言，它更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在公司业务的发展过程中担任重要合伙人一职的CFO，抑或者是一个能够为公司找到商业合伙人、筹集资本、约见企业客户，同时还能够让这些人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信心的CFO。在这种情况下，一位拥有着工商管理学硕士的业务型CFO应该是更好的人选。如果企业已经处于发展的后期，这时它会更需要一个能够控制会计运营的CFO，同时可以把公司的业务发展问题留给CEO和市场营销人员，这就意味着那些技术型CFO才会更加适合这类公司。如果一家企业已经处在融资并且开始计划上市的阶段，又或者是处于一个与金融相关的领域，那么一位拥有注册金融师资格认证的价值型CFO才是最佳的选择。
　　当然，具有不同专业资格的人适合一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以上所说的仅仅是一个通用法则。其实除了上面提到的要素外，还有很多因素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
　　背景决定视野 
　　通常来说，应聘CFO职位的金融财务人才能够根据他们不同的背景而被分为4种类型，分别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大公司中营业外总部以及大型或小型公司的运营部门等4种不同地方工作过的人才。来自于曾经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审计师事务所工作过的人员，通常比那些担任过经营型财务职位的人员受过更好的训练，因为他们有许多客户，因此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不同情况的需要他们解决的事务。不过，这些人往往也会比那些担任过经营型财务职位的人员缺乏更多的商业经验和灵活性。
　　同样的，那些曾经在总部担任过非运营财务角色的人员能够从更高的层面去看问题，不过他们通常会缺乏相关的运营经验，同时他们还需要许多的财务支持。那些来自于大公司的财务控制者往往需要更多的支持，因为他们从未单独地担任过任何财务角色。相反，那些来自于小公司的人员往往大多不需要相关的财务支持，但是如果这间公司是一家小型家族企业或者是当地的服务性企业，那么这些人员很可能会缺乏高层次的技能，而这一点正是一家久经世故的初级阶段企业所需要的。
　　因此这确实取决于你的目标是什么。总体来说大型企业的金融人才对初创型企业来说最不适合，因为他们需要支持，且从未在资金紧缺或资金断裂的企业中工作过，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在这种环境下进行操作。有会计和审计背景的人才可能更为适合，但你必须确认他们不会以他们的方式做得过分教条主义。
　　个性是基本要求 
　　任何一个CFO候选人的个性都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基本上，金融人员常常有些显著的职业特性，而这对处于初级阶段的企业来说会产生负面影响。金融和财务对章程和规则基础的重视度很高。这有时意味着这类人有着非常严格的个性，因为这满足他们对结构的需要。他们的职业病就是严格、刻板，而这对需要灵活态度的初创企业来说是个大问题。
　　财务人员的第二个职业病就是害怕承担风险。当然任何类型的金融类型的人员都不喜欢风险，但财务类型的人员尤其反对风险。在早期阶段的企业中你需要一个财务型人员来控制CEO和管理团队过分追求风险，但与此同时这个人还必须清楚地知道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才能够为企业实现盈利目标。找到一个能够平衡爱冒险和谨慎特性的CFO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能力决定优势 
　　大多数以技术为导向的财务人员在某些领域没有过高的能力。这包括沟通技能、非个人机能和与团队的协作性。但在处于早期阶段的企业中，这些能力远没有专业的会计技能重要。
　　相对地缺乏与人沟通的能力和同情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优势，因为这使他们更加客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破坏力，导致企业机能方面的问题，使企业任务难以完成或者走向失败。
　　当然有一些财务型人才拥有这些技能。很小一部分财务型人才是外向的，他们很喜欢与人打交道，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但是你需要非常小心，因为荒谬的是外向型的CFO往往缺乏作为一名优秀的CFO必须的专业技能和谨慎。
　　在寻找CFO的时候，另一重要的能力是好的判断力。即使候选人拥有非常高水平的财务知识、专业技能和智商，这都不意味着他拥有良好的判断力。许多与财务金融相关的决策需要在如何适应财务法规、制度和标准方面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影响这些决策因素可能也包括复杂的业务、人、情感、精神和其他对建立强大企业有着重要影响力的软性指标。
　　在考察一名CFO候选人时，良好的判断力应凌驾于专业技能和资格、智商之上，因为如果CFO没有好的判断力可能会导致公司在运营和财务方面出现大的风险，影响员工士气和效率。
　　环境决定CFO类型 
　　对于一家初创企业来说，它所处的商业环境也是决定它选择何种类型的CFO重要因素之一。首先，一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所需要的CFO的类型有所不同。如果是一个非常早期的企业，业务型CFO比技术型CFO更加适合。然而当企业开始迈向第二阶段也就是发展阶段，该公司的收入和费用增长得很快。好的财务状况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这时企业需要一个好的技术型CFO。
　　如果一家企业正在融资，这也影响到公司需要何种类型的CFO。如果是债务方企业，债权人希望公司能有一个技术型CFO或者价值型CFO。但对于风险投资家而言，他们更欣赏业务型CFO。
　　如果一个企业准备上市，这时CFO不仅需要好的专业技能，同时也需要好的沟通能力。许多CFO不喜欢在公开场合进行演讲，但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有一位善于演讲，能够给投资者、股东、以及散户投资者以信心的CFO是非常重要的财富。在上市企业的环境中，投资者和股东常常在寻找一位他们信任的、能够制衡CEO、相对独立且能控制风险的CFO。这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尽管由于文化的因素，许多中国企业中的CFO拥有的权力相对较小。
　　不同类型的市场需要不同类型的CFO。如果企业处在拥有高水平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技术市场，则需要一个适应创新文化、能够接受高风险、不过分看重预期的CFO。而在包括零售业、食品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消费类市场，CFO应该更专注于非常细节的层面，对成本非常敏感。这两种类型的CFO在资格、背景、个性和能力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与所有重要职位的招聘相同，寻找正确的CFO是有难度的。但是在做决策时超越技术和纯粹的专业要素是非常重要的。最后，企业的成功、它的价值、前景和任务的真实性、完整性也取决于为这个职位挑选一位正确的人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眼中的老板与首席财务官关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2/936.html</link>
<description>CFO眼中的老板与首席财务官关系：1、战略与技术的协作；2、夫妻关系；3、非领导和被领导关系；4、CFO是CEO的参谋；5、舞伴关系。</description>
<text>　　1、战略与技术的协作。
　　在决策过程中，CEO始终是承担最大责任的，而从CFO角度来讲，从技术层面想得更多，CEO角度更多是从战略层面。我觉得两个角色之间肯定有冲突，但一个好的公司的CEO的价值判断能力肯定很强，要不然也做不到这么一个位置。&amp;mdash;&amp;mdash;中华财务咨询董事长傅继军
　　2、夫妻关系。
　　我感觉一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CFO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CEO与CFO更像是夫妻关系。很多老板始终把CFO当成一个会计，这个企业我认为到一定的程度不会再发展，因为在定位职务的时候就犯了错误。&amp;mdash;&amp;mdash;万华集团CFO郭兴田
　　3、非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通过我近20年的财务经验来看，没有哪一个CEO说我和CFO是战略伙伴关系。我和CEO的关系是参谋、助手的工作关系，我不希望和CEO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在大部分的国内公司治理结构下是虚弱的姿态，可能会误导CFO的发展。&amp;mdash;&amp;mdash;东方财富网CFO陆威
　　4、CFO是CEO的参谋。
　　如果用行军打仗来做比喻，CEO就是指挥这场战役的将军，CFO更多是扮演参谋，这个参谋面会更广，从资金的调动、资源配置以及到市场数据的分析，到未来业务状况的预测，这完全都可能是CFO的主要职责。&amp;mdash;&amp;mdash;三井住友(中国)CFO郑永强
　　5、舞伴关系。
　　更贴切的形容CEO与CFO相互关系应是舞伴关系。其实跳舞这个套路就是公司整体的战略和策略，CEO肯定是一个领舞的，是一个男生的位置。CFO如果大家闭上眼睛和我一起联想一下，在竞技的时候，会穿得非常的漂亮，其实是一个业绩的展现。&amp;mdash;&amp;mdash;如家集团CFO颜惠萍
　　6、资本运作团队。
　　不夸张而言，当下CFO有越来越扮演重要的角色，也越来越成为CEO或者整个高管团队的伙伴。除了对公司业绩、财务的把控之外，CFO还要负责和资本市场的对接。根据我的观察，我感觉优秀的CFO在国内挺稀缺的。&amp;mdash;&amp;mdash;投中集团创始合伙人兼CEO陈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首席财务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为财务总监必备的素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2/935.html</link>
<description>在很多CFO看来，通过学习不仅是获取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开阔视野，提升专业知识外的胜任力。近四成受访CFO的起步职业是会计，而国内的会计教育内容偏窄，知识结构不足，导致许多财务人员虽然精通会计核算但缺乏管理思维。</description>
<text>　　一、CFO如何提高职业胜任力，确保职业晋升
　　从CFO全面的知识架构分析
　　在很多CFO看来，通过学习不仅是获取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开阔视野，提升专业知识外的胜任力。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过程中，战略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都是出现频率很高的词句，说明中国CFO的职业角色正在发生着重大的转变。部分CFO在本科，甚至是高中毕业后，通过持续学习，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已占了很高的比例。在硕士学位中，以MBA学位占半壁江山。
　　要不断拓展视野，适应当代CFO的职能要求
　　CFO是一个穿插在金融市场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之间的举足轻重的角色，毫无疑问，他们必须具备战略的头脑、开阔的思路、高瞻远瞩的谋略和准确的判断力，从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
　　近四成受访CFO的起步职业是会计，而国内的会计教育内容偏窄，知识结构不足，导致许多财务人员虽然精通会计核算但缺乏管理思维。因此受访CFO提到了要不断接受、消化新信息，将知识面拓展到产、供、销全面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寄观经济管理、人力资源、战略管理等多领域。
　　以前，我国传统的财务分析一般是重视经济现象的微观分析，缺乏从企业资本经营的角度来看待财务分析，因此有受访CFO提出要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CFO必须具有商业头脑，对市场要有独特的见解和判断分析能力，将价值与财务管理融为一体，全过程地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战略的制定。
　　与此同时，CFO正在从传统地关注财务与会计的狭窄领域，拓展到公司的战略和资源管理，强调CFO要善于利用财务分析技术，对市场、生产、销售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判断和客观决策;将公司战略与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结合起来，制定、建议并监督实施公司财务战略，以支持公司推行其经营战略。
　　要不断开拓创新，适应当代CFO的职能要求
　　随着财务管理工作内涵的拓展，财务管理不再是传统观念中的按部就班，这就意味着像CFO这样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承担起提高、优化现有流程的责任。很多CFO提到财务必须要有标准化的流程，但流程不是墨守成规，重要的是要让流程适合有效，这就需要不断更新，适应新的需要。
　　CFO 致力于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技术人员的创新。对他们而言，在一个企业中，把不符合的模式改革为符合的模式，就是&amp;ldquo;创新&amp;rdquo;;从很多渠道中找出适合企业的思路也是&amp;ldquo;创新&amp;rdquo;;结合目前现状提出有利于未来发展的方案还是&amp;ldquo;创新&amp;rdquo;。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了当代CFO核心胜任力之一。
　　要不断有效沟通，提升CFO必备的胜任力
　　所以CFO除了是出色的财务专家外，更是优秀的管理者，还需要了解市场、生产、工艺、人力资源等知识，并能和董事会、商业伙伴及员工进行有效沟通。
　　CFO既要处理好与股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社会审计机构等的外部关系，同时，又要处理好与CEO、内部审计机构、CIO等关键人物的内部关系。对于CFO而言，沟通能力很重要，因为CFO需要各部门的支持，没有其他部门的支持，任何监控都是苍白的。
　　二、突显专业能力的职位
　　职业特征明显，数字敏感力高
　　参与创新研究中心访谈的外企CFO，任职的企业一般是外企在华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国企CFO任职的企业中87%是上市企业;民企CFO中65%的任职于上市企业，其中19%是在境外上市企业，他们的平均的工作年限为17年。
　　在国企与民企中，超过80%的CFO是财经类本科专业科班出身，64%左右的外企CFO也是科班出身，剩余30%左右的外企CFO是由理工科专业转型而来。
　　在很多CFO眼中，财务工作入门的门槛并不高，并非一定要求财经类专业出身，学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化学等专业出身的大有人在，但要成为财务高手，就必须对数字感兴趣，有敏锐的数字感。&amp;ldquo;各种数据&amp;rdquo;、&amp;ldquo;各类报表&amp;rdquo;是CFO行使职责的基本媒介，所以CFO必须具备灵敏的数字判断能力和很强的分析能力，分析财务数字背后的含义，用数据说话，为公司的关键决策和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建议。可以说，CFO的职业特征之一就是使企业在&amp;ldquo;数据&amp;rdquo;中成长。
　　分类体系清晰、知识结构明确
　　财务人员与人力资源、行政、市场等人员在职业发展上一个较大的差异点体现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财务人员在职业规划上都有与之相配套的职业资格证书供其提升专业度。虽然国内外权威的财务职业资格证书有数十种之多，但是它们的分类体系清晰、知识结构明确。因此，对于财务人员而言，他们的职业发展方向与取得何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关联性很强。
　　不同性质企业的CFO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数量的差异，外企普遍认可国外的职业资格证书，而国企与民企CFO更愿意获取国内的职称，体现了不同的企业性质对CFO的从业要求。
　　有些CFO在访谈时提到，在取得某些资格证书的过程中，重新理解了每个工作层面承担的职能，以及每项职能发挥的作用，从一个组织者的角度看问题，寻找最佳的专业解决方案。从侧面折射出CFO优秀的分析判断能力，他们把自身的问题与外界提供的信息相整合，挖掘到问题的本质，这种特质也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职业角色问题，专业知识扎实
　　目前我国50%以上参与访谈的CFO从第一份工作起都没有离开过财务领域，始终任职于公司的财务部门;20%左右的CFO即使第一份工作不是在公司的财务部门任职，也未离开过相关领域，他们或是从高校财经老师转型而来，或是从审计转型而来。
　　专业素质是CFO的核心价值体现，CFO不仅总揽所有财务职能，包括财务战略、财务报告、成本管理、风险管理、购并与重组、税收筹划、价值管理与全面预算、审计与内部控制、财务分析与预测、经管责任与资产管理等，并且精通各自领域的概念、实务和流程，对公司财务的运作环境也有深入的了解。这些作为CFO的基本功，并非一朝一夕能练就，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作为支撑。因此，CFO首先应该是财务专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然后作为管理者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总监 CFO</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首席执行官CFO的"六忌"</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2/857.html</link>
<description>数字总是枯燥，缺乏激情的。你也许会是个老到、娴熟的财务经理，但公司内外的其他人也许同样能做到。而每个公司CFO的位置却只有一个。哪些该做，哪些是万万不能做的?</description>
<text>　　数字总是枯燥，缺乏激情的。你也许会是个老到、娴熟的财务经理，但公司内外的其他人也许同样能做到。而每个公司CFO的位置却只有一个。哪些该做，哪些是万万不能做的?笔者提炼出&amp;ldquo;六忌&amp;rdquo;。（作者：刘昭&amp;nbsp;）
　　当然，符合以下&amp;ldquo;六忌&amp;rdquo;中的某项或者多项，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你就会被踢出CFO的行列。如果你愿意为这一目标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克服&amp;ldquo;六忌&amp;rdquo;中指出的问题。
　　1、永远脱离不了&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的角色
　　位于纽约的CarlMarks咨询集团负责人Marc Pfefferle说，&amp;ldquo;CFO不仅仅只是要弄对数字，财务技术人员如果没有实际经营背景，无论技艺多么高超，都不能被提拔到高层。&amp;rdquo;他接着补充道，一个好的CFO，无论所在公司规模如何，都应该是一个战略家。只有&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才会只看重损益表而忽略诸如现金流之类的日常指标。
　　但如果一名候选人突破了&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这个模式，是否还要求未来的CFO必须拥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呢?答案是肯定的。上述人士认为，即使没有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坐在上市公司如此举足轻重的位置上的人，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2、字典里没有&amp;ldquo;谦虚&amp;rdquo;二字
　　Pfefferle认为，和CEO打交道固然需要自信，但往往很多有才华的经理却自傲甚至过于自信。&amp;ldquo;太注重自我的高管人员容易忽略小事，或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事情。&amp;rdquo;他认为，妄自尊大会使自己和企业错失&amp;ldquo;小事情&amp;rdquo;带来的一些机会。
　　我们调查的大多数人员认为，最有害的自负类型是故意&amp;ldquo;不报忧&amp;rdquo;。为什么这样说呢?财务经理把隐瞒一些信息看作是一种权力游戏，说一半留一半，或者说出部分事实，这样他们还能把握整体的主动权，但其实，这对于公司来说又是让机会溜走了。更糟糕的还是，这些人还不接受批评或者拒不悔改。
　　3、胆识不足
　　怯懦的&amp;ldquo;狮子&amp;rdquo;不要去应征CFO。经理人大多都诚实可信，Pfefferle说，但成为CFO，你还需要在面临着压力的情况下，有足够&amp;ldquo;胆子&amp;rdquo;坚持到底。
　　机构投资商Halpert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CFO驾御着CEO。人们把揭露潜在的丑闻所需要的勇敢和毅力称为&amp;ldquo;管理者的勇气&amp;rdquo;，换句话说，要有勇气去做&amp;ldquo;正确的事&amp;rdquo;。&amp;ldquo;不但要有勇气说出来&amp;rdquo;，他说，&amp;ldquo;还要有信心去解决问题。&amp;rdquo;
　　4、不够关心日常的营运
　　要想成为&amp;ldquo;真正的商业顾问&amp;rdquo;，CFO应经常去工厂，下车间，参加所处行业的会议，这样他们就能更清楚数字背后的东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Pfefferle补充道，真正的CFO候选人不应把财务职能孤立起来，他们应更好地利用手边的数据为企业出谋划策，开源节流，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受访的其他人员也赞成：一名缺乏基本营运经验的CFO是无法做出最佳财务决定的。当然，CFO也不必对日常营运或日常财务操作事必躬亲。某种程度上，财务负责人需要处理部门经理所汇报的信息，并反馈至高层。
　　5、缺乏&amp;ldquo;财务关系网&amp;rdquo;
　　由于财务负责人是与银行家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打交道的关键人物，CFO候选人有一些财政和会计背景是很重要的。就像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并不要求CFO事必躬亲，但至少需要他以资深人士的身份来管理会计部和司库部门的员工。
　　私营公司的CFO需要全盘计划风险资金投资组合，激励公司投资者，预测投资回报及估算投资者资金存入公司的期限。私营公司的CFO们甚至经常建立一个财务数据库，按各种指标明细划分投资者，包括特殊利率市场。
　　6、缺乏领导能力
　　无形的领导能力整体的力量总是大于分散力量的简单相加，成功的CFO应该具备凝聚员工的领导素质。
　　从战略角度来看，伦敦商业学院教授JayCongers认为，领导者应该在说服能力、人才评估、领导艺术、团队建设和组织形式方面优于他人。财务经理人人如果太守旧，墨守成规地按规章制度办事将最后&amp;ldquo;把自己送进死胡同&amp;rdquo;。这种僵化方式不但会影响整个财务部门和公司，自己的升迁之门也会被关闭。所以，Pfefferle说，&amp;ldquo;成功的CFO要高瞻远瞩，未雨绸缪。&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首席执行官 CFO</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须避开的十大误区</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8/809.html</link>
<description>数字总是枯燥,缺乏激情的。你也许会是个老道、娴熟的财务经理,但公司内外的其他人也许同样能做到。而每个公司CFO的位置却只有一个。</description>
<text>　　导读：数字总是枯燥，缺乏激情的。你也许会是个老道、娴熟的财务经理，但公司内外的其他人也许同样能做到。而每个公司CFO的位置却只有一个。
　　成为CFO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amp;ldquo;想方设法&amp;rdquo;让自己榜上有名。---或者更确切地说，不要让人把你的名字从候选名单中抹掉。我们曾经与一些首席执行官、高级人力官员、顾问讨论过&amp;ldquo;有望成为上市公司和私营公司CFO所应具有的品质&amp;rdquo;这一话题.他们表示在权衡之后，很多人选都表现出了不足之处。所以你最好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避免自已重蹈覆辙。
　　当然，符合以下&amp;ldquo;十戒&amp;rdquo;中的某项或者多项，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你就会被踢出CFO的行列.如果你愿意为这一目标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克服&amp;ldquo;十戒&amp;rdquo;中指出的问题。有时候你会觉得&amp;ldquo;十戒&amp;rdquo;中的一些观点可能自相矛盾。到底是应该直面老板，还是要低调的表示服从?到底是尽可能地参予日常营运还是仅满足于与数字打打交道?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找寻恰当的技能组合是职业经理人一生的追求。这里为你提供了一个为自己定位的坐标。
　　1.永远脱离不了&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的角色
　　位于纽约的CarlMarks咨询集团负责人MarcPfefferle说，&amp;ldquo;CFO不仅仅只是要弄对数字，财务技术人员如果没有实际经营背景，无论技艺多么高超，都不能被提拔到高层。&amp;rdquo;他接着补充道，一个好的CFO，无论所在公司规模如何，都应该是一个战略家。只有&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才会只看重损益表而忽略诸如现金流之类的日常指标。
　　Pittsburgh州ImmunoSite公司总裁和首席执行官RaymondVennare认为，&amp;ldquo;CFO不能仅作为一个所有信息途经的渠道&amp;rdquo;，他应学会筛选所有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CFO作为一个分析师应该理解市场向公司传递的信息，并决定公司反馈给市场的信息。
　　但如果一名候选人突破了&amp;ldquo;数豆者&amp;rdquo;这个模式，是否还要求未来的CFO必须拥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呢?Pittsburgh州一家制造企业CalgonCarbon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JimCederna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认为，即使没有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坐在上市公司如此举足轻重的位置上的人，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是很难让人信服的。(我们已注意到，优秀的CFO近来已成为一种稀缺商品。)
　　对于私营公司，Vennare先生认为重要的是需要一名理解企业所处行业的CFO，而持有CPA证则是锦上添花的事。
　　2.在办公室政治中&amp;ldquo;捉肩见肘&amp;rdquo;
　　职业猎头公司Howeand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ChipClothier认为，一旦企业拥有多个合格的CFO候选人，决定最终人选的判断标准之一就是未来CFO处理办公室政治的能力&amp;rdquo;。并且，一个成功的CFO应该具有&amp;ldquo;执行官的姿态&amp;rdquo;，游刃有余且不偏不倚面对公司内外--首席执行官(CEO)、部门经理、董事、华尔街分析家、银行家和财务部门。
　　Pfefferle说，&amp;ldquo;公司内外都必须得相信那些数字和CFO。&amp;rdquo;换句话说，CFO不仅要向下管理整个企业，同时也必须&amp;ldquo;管理上级&amp;rdquo;，向首席执行官(CEO)和董事会提交数据和建议。有时可能也会得罪老板，极少数情况下CFO自身都可能陷入险境。可是如果CFO想明哲保身，或因缺乏政治手腕而败下阵来，下一回就更会处在劣势。当然，公司也会跟着遭殃。
　　ImmunoSite的Vennare认为，很多人对老板纯粹是唯唯诺诺而不是认真工作，其实CFO有时需要与老板据理力争，而不是一见老板就畏畏缩缩。Cederba也说：&amp;ldquo;我喜欢的CFO&amp;lsquo;报喜也报忧&amp;rsquo;，发现问题能及时向我汇报而不用担心我会发怒。&amp;rdquo;首席执行官和CFO应该&amp;ldquo;休戚与共&amp;rdquo;，一方面是基于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应是互相吸引和其他无形因素，其实一位新任的CEO往往会很关注空缺的CFO位置。事实上，能够亲自挑选自已的CFO也是吸引Cederna到CalgonCarbon工作的原因之一。
　　至于CFO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战略家，来自机构投资商ProvidenceCapital的管理董事MelissaHalpert认为，他或她应该理解董事会的意图，而不仅是单纯地问些商业问题。这就需要CFO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财务技能。&amp;ldquo;好的CFO应该清楚董事会的经营理念，并且还应利用董事会成员各自的专业知识更好地管理企业。&amp;rdquo;
　　3.字典里没有&amp;ldquo;谦虚&amp;rdquo;二字
　　Pfefferle认为，和CEO打交道固然需要自信，但往往很多有才华的经理却自傲甚至过于自信。&amp;ldquo;太注重自我的高管人员容易忽略小事，或他们认为不重要的事情。&amp;rdquo;Vennare就因此将一些很有前途但却&amp;ldquo;过于自负&amp;rdquo;的CFO拒之门外。&amp;rdquo;Pfefferle也认为，妄自尊大会使自已和企业错失&amp;ldquo;小事情&amp;rdquo;带来的一些机会。
　　有时CFO虽然出发点很好，但也会因为刚愎自用而落得人财两空。Vennare就曾经在就任另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CEO时，及时地避免了一场灾难。Vennare的前任聘用了一位有生物专业知识的CFO。本来对于这家私营企业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但由于CFO目光短浅，并且拒绝调查市场动态，只相信本公司的技术产品。所以她不是继续向高层提交新产品开发计划，而是拙劣地拟定了一个商业计划，开始为一个耗资800万美元的长达两年的IT基础设施的项目募集资金。Vennare说这个项目差点毁了这家公司。
　　我们调查的大多数人员认为，最有害的自负类型是故意&amp;ldquo;不报忧&amp;rdquo;。为什么这样说呢?财务经理把隐瞒一些信息看作是一种权力游戏，说一半留一半，或者说出部分事实，这样他们还能把握整体的主动权，但其实，这对于公司来说又是让机会溜走了。更糟糕的还是，这些人还不接受批评或者拒不悔改。(这就需要&amp;ldquo;360度审视&amp;rdquo;的全面检查体系)。
　　4.胆识不足
　　怯懦的&amp;ldquo;狮子&amp;rdquo;不要去应征CFO。经理人大多都诚实可信，Pfefferle说，但成为CFO，你还需要在面临着压力的情况下，有足够&amp;ldquo;胆子&amp;rdquo;坚持到底。
　　机构投资商Halpert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CFO驾御着CEO。Cederna把揭露潜在的丑闻所需要的勇敢和毅力称为&amp;ldquo;管理者的勇气&amp;rdquo;，换句话说，要有勇气去做&amp;ldquo;正确的事&amp;rdquo;。&amp;ldquo;不但要有勇气说出来&amp;rdquo;，他说，&amp;ldquo;还要有信心去解决问题。&amp;rdquo;
　　如果公司出现丑闻，财务经理是否也要带着罪名离开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职业猎头公司专家Clothier的说法，只有很小一部分的经理受公司污点所累。除非经理人受到起诉，否则这些不会成为他们找寻新工作的绊脚石，当然猎头公司和新老板会对他们进行更详细的审查。
　　ResourcesConnectionCFO猎头公司经营董事LeeShull说，&amp;ldquo;新闻背后永远有更多的故事&amp;rdquo;。在你了解公司丑闻的同时，还必须考虑CFO候选人对此事的参予程度。事实上，Shull的公司最近刚聘请了一位来自因帐务违规而臭名远扬的公司财务经理，但经过调查发现，发现该候选人并没有参予违规操作，该猎头公司和雇主才如释重负。
　　5.太安于现状
　　坐视事态发展，在问题出现后再采取措施补救是办公室普通文员的工作哲学，但一名成功的CFO候选人显然不应如此。有时，面对商业问题采取主动，意味着会超出财务工作范围，但这也许能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作为一家私营科学研究公司的CFO，StewartGriffin发现公司的一个主打产品-----自动显微镜幻灯载片投放仪的投资回报率低得令人失望。为不同客户制作不同规格的幻灯片，每批幻灯片都需要重新校准，既耗时耗力，甚至还几乎入不敷出。
　　Griffin为了让这台昂贵的投放仪的原有投资物有所值，决定继续增加投资，向客户提供另外花费7000美元购买的标准幻灯片。之后，实验室的收益达到30万美元。
　　灵活机动是一种专长，你只有在这行做足了功课才可能化险为夷。
　　6.不够关心日常的营运
&amp;nbsp;
　　CalgonCarbon的Cederna说，要想成为&amp;ldquo;真正的商业顾问&amp;rdquo;，CFO应经常去工厂，下车间，参加所处行业的会议，这样他们就能更清楚数字背后的东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Pfefferle补充道，真正的CFO候选人不应把财务职能孤立起来，他们应更好地利用手边的数据为企业出谋划策，开源节流，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ImmunoSite的Vennare说，有潜质的CFO应能挖掘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Vennare要求CFO清楚企业的商业运转和财务模式，更能处理好和资本市场的关系。&amp;ldquo;如果CFO还在了解本企业的商业流程，我只能很遗憾地说他的学习曲线也太长了。&amp;rdquo;Vennare认为，想加入以C字开头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应该更象一名老师而不是学生。&amp;ldquo;如果我仅要一名精通财务的CFO，我不如去聘用一名财经学院研究生了。&amp;rdquo;
　　受访的其他人员也赞成：一名缺乏基本营运经验的CFO是无法做出最佳财务决定的。当然，CFO也不必对日常营运或日常财务操作事必躬亲。某种程度上，财务负责人需要处理部门经理所汇报的信息，并反馈至高层。(根据萨班斯&amp;mdash;奥斯利法规的报表要求，会比以前需要披露更多的营运信息)。
　　7.沉默寡言
　　HoweandAssociates顾问Clothier认为，优秀的CFO应该不惧怕在大庭广众之前讲述自已公司的财务和营运状况，并不是要你能够口若悬河，但你至少也要应付自如。Clothier断定&amp;ldquo;通常沉默寡言的人都不会成为CFO&amp;rdquo;，何况这个角色还必须经常接受CEO的询问。
　　JeffBurkel的例子就是如此。几乎是刚刚被BlattnerBrunner广告公司聘用为CFO的Burkel就要和公司执行副总裁ScottMorgan一起代理CEO的部分职能，因为该公司CEO正忙于收购其合伙者的股份。Burkel解释道，他们的工作变成了&amp;ldquo;公司的脸面&amp;rdquo;，就象该公司的形象大使一样接待来自客户、银行人员、律师、同行及社区各方面的人员。
　　Burkel的交际技巧注定要和他的财务技能一样重要。在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被派往前去一家大型医药公司，希望客户同意大幅度地提高合同费率。面对着客户冷若冰霜的面孔和明显的抵制情绪，最终Burkel还是以增加服务内容的代价说服了客户同意提高服务费。该家广告公司终于还是以更高的费率保住了客户。
　　无论是谈判还是面对大众的演讲能力，CFO都难与CEO匹敌。&amp;ldquo;我觉得是大庭广众之下，CFO不得不跟着CEO&amp;rdquo;，CalgonCarbon的Cederna提道。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的出场表现都应出类拔萃，所以CFO和CEO这对搭档就更要珠联璧合，虽然CFO的表现通常会略次于CEO。但无论如何，CFO应该有绝对的信心和能力应付外界。
　　8.缺乏&amp;ldquo;财务关系网&amp;rdquo;
　　步入财务高层，关键是要将原有的新老关系一并带入新公司，并且还要对财务&amp;ldquo;触发器&amp;rdquo;有彻底的理解。当企业信贷级别降低导致贷款合同终止，现金流不佳或股票市值下滑的企业就会因此受到致命打击。
　　对于上市公司的CFO，与证券交易委员会打交道的经历也极其重要。(尤其是现在CFO必须在公司财务报告上签字)，同样也需要与公司律师和商业银行家们建立牢靠的关系。特殊案例还需要诸如上市融资或并购方面的技能。
　　由于财务负责人是与银行家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打交道的关键人物，CFO候选人有一些财政和会计背景是很重要的。就象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并不要求CFO事必躬亲，但至少需要他以资深人士的身份来管理会计部和司库部门的员工。
　　私营公司的CFO需要全盘计划风险资金投资组合，激励公司投资者，预测投资回报及估算投资者资金存入公司的期限。私营公司的CFO们甚至经常建立一个财务数据库，按各种指标明细划分投资者，包括特殊利率市场。
　　9.对幕后的信息技术漠不关心
　　ShullofResourcesConnection公司的Shull认为，你不应该被信息技术以及IT部门弄得晕头转向。他继续说道，在需要向CEO，证券交易委员会，分析家和商业部门经理更开提交更多信息的压力下，如今很少位居高层的财务总监会对IT一窍不通。(事实上，如果你的IT智商达不到要求的话，还是趁早改行吧!)
　　部分受访的CEO说他们其实是倚仗CFO来了解时下的信息技术并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些技术。ImmunoSite的Vennare说，精通技术的CFO并不难找到，关键是还需要有其他综合技能。&amp;ldquo;你不可能指望一个软件工程师来当CFO&amp;rdquo;，他解释道，&amp;ldquo;但如果是身处计算机行业的公司，CFO候选人就应有这行业的经验。&amp;rdquo;
　　广告公司CFOBurkel也同意此观点，财务负责人应该对信息技术有足够的了解，这样对于IT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就不会是一知半解了。你总不能老是花钱请顾问来&amp;ldquo;判断你的信息技术经理是否说的有理。&amp;rdquo;
　　为使信息披露更全面，萨班斯----奥斯利法案也要求CFO应该更加懂技术。Aberdeen集团的AlanYong和AlexVeytsel在报告里写道，&amp;ldquo;限制财务：是否超出了当前财务系统的范围?&amp;rdquo;指的就是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能够从财务系统里提交日常交易项目的明细。虽然该法案并不强求更新或升级财务系统，但法案的出台至少会使目前在提取、分析、分类信息方面财务系统不健全的上市公司坐立不安。而且，规定的截止期也迫在眉睫。看来，即使CEO们还没有要求CFO要懂得信息技术，我们的法案制定者似乎已似乎抢先一步提出要求了。
　　10.缺乏领导能力
　　无形的领导能力--整体的力量总是大于分散力量的简单相加，成功的CFO应该具备凝聚员工的领导素质。
　　从战略角度来看，伦敦商业学院教授JayCongers认为，领导者应该在说服能力、人才评估、领导艺术、团队建设和组织形式方面优于他人。他在名为&amp;ldquo;领导者谈领导艺术&amp;rdquo;的一篇文集里写道，一名成功的领导者要胸怀大局，对何时扩张、增加产品生产规模或何时要保持稳定的持续发展做到胸中有数。这需要有技巧的平衡和敏捷迅速的反应，而不光靠&amp;ldquo;数年的经验就可以对付了，甚至有时经验还可能成为绊脚石。&amp;rdquo;
　　应变专家Pfefferle希望找寻结果导向型的CFO，而不是过程导向型的。财务经理人人如果太守旧，墨守成规地按规章制度办事将最后&amp;ldquo;把自已送进死胡同&amp;rdquo;。这种僵化方式不但会影响整个财务部门和公司，自已的升迁之门也会被关闭。所以，Pfefferle说，&amp;ldquo;成功的CFO要高瞻远瞩，未雨绸缪。&amp;rdquo;
　　最后，Pfefferle提道，财务经理人要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避免下次再犯。CFO候选人如果做不到这点，可能仅是一名&amp;ldquo;不够格的员工&amp;rdquo;。&amp;nbsp;&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财务经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为什么选择财务职业？</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6.html</link>
<description>搜索“财务”一词，在百度词条上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与我们所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的语句十分相像。但笔者更倾向于另一种解释，即财务——管理、经营和核算钱财的业务。</description>
<text>　　序言
　　搜索&amp;ldquo;财务&amp;rdquo;一词，在百度词条上为&amp;ldquo;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amp;rdquo;，与我们所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的语句十分相像。但笔者更倾向于另一种解释，即财务&amp;mdash;&amp;mdash;管理、经营和核算钱财的业务，请大家注意这句话中各词句的顺序，如果将其倒过来看，恰恰就是本书所要描述的章节内容，那就是要成长为财务精英，基础的工作正是要从财务核算做起，通晓与财务相关的经营内容，最终上升至管理层面，使自己的职业生涯一步一个台阶，直至到达理想的顶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将助你怎样在激烈竞争的职场中正确认识和掌控自己、理性地审时度势，切实有效地做人、做事、做局。
　　●为何选择做财务
　　多少年来，职场中对&amp;ldquo;干一行爱一行&amp;rdquo;还是&amp;ldquo;爱一行干一行&amp;rdquo;的孰是孰非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虽说在此讨论择业兴趣已超出了本书范畴，但只要你的视线停留在这本书名上，或你拿起这本书信手翻阅，本身的专业也应该是财经类或对财务知识有着偏好的人士，但考虑到那些学着财经类专业或正从事财务工作的人们，时常会因为在学习或工作中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而质疑自己当初的择业选择：当初我为什么要选择做财务，如果我不做财务而从事其他工作，可能会比现在混得更好，如果我当时选择了其他专业，就用不着现在一天到晚跟数字打交道而头昏脑胀，如此等等，就有必要重弹一下老调。

　　我们知道，所谓的&amp;ldquo;爱一行干一行&amp;rdquo;，是在你的择业之初，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并据此确定自己未来的职业方向，诺贝尔物理学奖丁肇中曾经说过：&amp;ldquo;兴趣比天才更重要&amp;rdquo;。很多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里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大多数人却并非是出于谋生的目的而工作，往往是对自己所涉领域问题有着强烈的兴趣，所以毕生钻研不辍，他们的功成名就，原始动力是出于兴趣爱好。
　　而&amp;ldquo;干一行爱一行&amp;rdquo;则是从业者在许多客观现实影响下而从事某类工作，多少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无奈因素，暂时为之，一旦有了机会就毫不犹豫地换个工种或投身于新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希望工作人员能培养出&amp;ldquo;干一行爱一行&amp;rdquo;的敬业精神，甚至以这句话作为口号在前些年时广为宣扬，只是随着就业意识的更新和择业自主性的普及，这句口号性的话语才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但对于其中所包含的敬业精神，却一直为从业者尤其是用人单位所推崇，从未淡薄过。敬业二字，恰恰就是&amp;ldquo;干一行爱一行&amp;rdquo;应当凸现出的闪光点。
　　最近在某电视台的一档职场类节目中，一位女求职者十分热受财务工作，她对常人看来十分枯燥的数字和令人烦恼的财报数据中的逻辑关系非常心醉，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为此，本非财务经院校毕业的她，为了能从事会计或与财务类相关的工作，特地又学了财经专业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她对财务工作的热爱之情深深打动了在场的各位面试嘉宾，大家纷纷向她伸出了就业的橄榄枝，她也如愿获得了理想的试用期职位。
　　这是个比较典型的由兴趣决定所从事职业的案例，且不论这位求职者工作经验几许，能力也有待验证，仅凭着她对专业的热爱，用人单位也可认定她璞玉可雕，有一定的培养前途。
　　那么，对于刚刚走上工作岗位，仍然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心存疑虑的人来说，为了给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一个明确的定位，就十分有必要厘清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为何选择做财务?
　　一般来说，在选择职业的过程中，有以下几条基本原则可供遵循：
　　1、社会需要的原则
　　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择业者肯定只能在社会大背景的条件下，紧跟社会时代来设定自己的人生或职业规划，任何试图脱离现实条件的选择都是不切实际的。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热潮兴起时，许多人选择了财务专业，尔后互联网时代来临，电子技术迅猛发展，大家又都去学电子专业，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许多大学生又将报考国家公务员列为首选，可见专业及就业机会的选择，还是要看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这也是最基本的条件。
　　2、可行性原则
　　职业的选择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己的知识结构、身体素质、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以可行为前提，包括职业的地域特点，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抑或是农村;考虑行业特点，所从事的行业是新兴行业、发展前景如何、有无可持续性等;再具体些就是就业的单位性质、规模、人员结构情况、企业文化等等，均有研究了解的必要。
　　3、考虑特长的原则
　　除非你现在面临着的就是饥饱问题，否则选择职业首先还是应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方面出发，将要从事的职业岗位应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样方能在就业后将工作当做愉快的事情去干好。
　　4、适应性原则
　　对你所从事的工作，在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紧张程度是否适应，是否有了充足的思想准备也至关重要，于择业之初也不能不予以考虑。
　　这里要明确一点的是，许多刚参加工作的觉得不适应，原因在于过去都是自己在掌握时间，灵活地安排学习及娱乐活动的生活，一旦这种节奏被严格的作息时间所打破，难免会感到时间紧张、工作任务繁重，从而引发诸多心理乃至身体的不适应，此时就需要调节自己的心态，尽快融入工作环境和人际圈中，将工作放在首位，合理安排工作和业余生活，才能迟早适应新的环境，立足新的生活。
　　相信仔细进行过以上择业原则的分析比对，正在或将要从事财务类工作的你，一定会对自己的职业选择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或许会对自己为何选择做财务有了一个肯定的答案，那么恭喜你，你已在自己的职业道路上树立了信心，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也许你会在深思熟虑后将要重新确定自己的职业方向甚至远离财务这一行业，或者所学并非财务专业，在此也有一句重要的话送给你，那就是：其实我们所学什么专业和我们从事什么工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所从事的工作能够满足自己的某种愿望，让自己能够感觉到快乐，且这种工作能使自己自食其力就足够了。
　　作者：空谷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16/20120316110421529.jpg</image>
<keywords>财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眼中的老总与财务官六大关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9/761.html</link>
<description>更贴切的形容CEO与CFO相互关系应是舞伴关系。其实跳舞这个套路就是公司整体的战略和策略。</description>
<text>　　更贴切的形容CEO与CFO相互关系应是舞伴关系。其实跳舞这个套路就是公司整体的战略和策略。（作者： 田君）
　　1、战略与技术的协作。
　　在决策过程中，CEO始终是承担最大责任的，而从CFO角度来讲，从技术层面想得更多，CEO角度更多是从战略层面。我觉得两个角色之间肯定有冲突，但一个好的公司的CEO的价值判断能力肯定很强，要不然也做不到这么一个位置。&amp;mdash;&amp;mdash;中华财务咨询董事长傅继军
　　2、夫妻关系。
　　我感觉一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CFO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在我看来CEO与CFO更像是夫妻关系。很多老板始终把CFO当成一个会计，这个企业我认为到一定的程度不会再发展，因为在定位职务的时候就犯了错误。&amp;mdash;&amp;mdash;万华集团CFO郭兴田
　　3、非领导和被领导关系。
　　通过我近20年的财务经验来看，没有哪一个CEO说我和CFO是战略伙伴关系。我和CEO 的关系是参谋、助手的工作关系，我不希望和CEO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在大部分的国内公司治理结构下是虚弱的姿态，可能会误导CFO的发展。&amp;mdash;&amp;mdash;东方财富网CFO 陆威
　　4、CFO是CEO的参谋。
　　如果用行军打仗来做比喻，CEO就是指挥这场战役的将军，CFO更多是扮演参谋，这个参谋面会更广，从资金的调动、资源配置以及到市场数据的分析，到未来业务状况的预测，这完全都可能是CFO的主要职责。&amp;mdash;&amp;mdash;三井住友(中国)CFO郑永强
　　5、舞伴关系。
　　更贴切的形容CEO与CFO相互关系应是舞伴关系。其实跳舞这个套路就是公司整体的战略和策略，CEO肯定是一个领舞的，是一个男生的位置。CFO如果大家闭上眼睛和我一起联想一下，在竞技的时候，会穿得非常的漂亮，其实是一个业绩的展现。&amp;mdash;&amp;mdash;如家集团CFO颜惠萍
　　6、资本运作团队。
　　不夸张而言，当下CFO有越来越扮演重要的角色，也越来越成为CEO或者整个高管团队的伙伴。除了对公司业绩、财务的把控之外，CFO还要负责和资本市场的对接。根据我的观察，我感觉优秀的CFO在国内挺稀缺的。&amp;mdash;&amp;mdash;投中集团创始合伙人兼CEO陈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财务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何景霄：CFO如何把脉项目和驾驭数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6/725.html</link>
<description>接手CFO工作两年，时间并不长，何景霄更是谦虚地称自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然而，正是因为他兼具深厚的教师、计算机技术、销售、管理等综合背景，使得这份工作做起来，有着别样的高度、广度和深度。</description>
<text>　　采访何景霄约在春节前一天，已是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放假的日子。他健谈且生动，这一点似乎有别于大多数CFO。如今，非财务出身的CFO并不鲜见，然而，何景霄的职业背景着实有些不同。（作者：滕琳）
　　1985年，何景霄研究生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大学老师，教计算机专业，一干就是16年。期间他与朋友合伙成立公司，做用友的销售服务代理，并且做得风生水起。八年后的2001年，用友集团扩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收购大的代理商，何景霄所在的公司位列其中。
　　受时任用友总经理郭新平的诚恳之邀，他毅然辞去了大学的工作，加入用友企管部负责全国的分公司管理工作。此后他先后担任用友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华东大区总经理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兼销售管理总部总经理、副总裁兼企业规划与管理部总经理、经营机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如今，他是用友集团高级副总裁兼CFO。
　　相较于之前20多年的工作经历，接手CFO工作两年，时间并不长，何景霄更是谦虚地称自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然而，正是因为他兼具深厚的教师、计算机技术、销售、管理等综合背景，使得这份工作做起来，有着别样的高度、广度和深度。
　　内控推手
　　上任伊始，何景霄便被赋以一项重任：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
　　作为北京市的四家试点单位之一，用友公司提前一年进行内控合规，这项工作背后的庞杂和繁复程度可想而知。谈到此，何景霄展示出他异常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记者仿若看到，在他脑中有一整套多维的内控体系实施系统图，其中充满着模块、矩阵、树形结构、流程、模型等等。
　　在连续两年的时间里，何景霄亲自担任风险管理与内控项目的负责人，在公司上下全面推动内控工作，理顺了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建立了风险管控内部环境，成立了风险管控委员会、内控建设推进办公室、13个流程小组及分子公司推进小组4级组织，分别负责风险管理整体架构和方案、公司层面的环境建设、全部的13大业务及管理流程风险管控以及在各分子公司落地的工作;每项业务或管理都设立了目标、实现的流程、步骤、可能的风险环节，进行风险程度的评估并建立风险矩阵，提出各类风险防范的策略，根据这些策略对流程和制度进行整改。
　　通过两年的努力，用友股份最终实现了内控四大目标：数据的真实可靠、保障资产安全、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保证战略目标达成。这得来不易的成果，与公司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同时，也是全员上下的一次管理观、方法论、执行力的全面碰撞梳理与协调统一。
　　在这个过程中，沟通至关重要。何景霄认为，沟通的重点不在于多说，而在于有效。
　　&amp;ldquo;在推进某个事项时，我先会进行系统性的13在连续两年的时间里，何景霄亲自担任风险管理与内控项目的负责人，在公司上下全面推动内控工作，理顺了公司层面的治理结构，建立了风险管控内部环境，成立了风险管控委员会、内控建设推进办公室、13个流程小组及分子公司推进小组4级组织思考，分析这项工作推进的体系、分哪几个方面，然后跟下属经理讲解、分析，再部署、分配任务，让他们做到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能够既少走弯路，又能够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同时使他们能够在对业务和战略的理解上、在解决问题或推进事项的价值和高度上提升能力、开阔视野。&amp;rdquo;正是这样的管理思路和行事风格，让何景霄的工作常常事半功倍。
　　何景霄笑称，自己是体系型工作方式、导师型管理风格。的确，在他身上闪动着这样理性与感性高度融合的智慧。
　　把脉项目
　　随着用友股份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的各类项目多到难以计数，管理成本不断增高，这使得精细化的成本管理成为必需。
　　在与业务和财务人员的深入接触中，何景霄发现，销售人员的费用中，如电话营销工作、陌生拜访工作、政府关系工作、培训学习工作等都无法与具体的项目挂钩;同时，因没有支持资源的结算体系，总部的专家顾问到一线支持项目，不结算除结算差旅费外的其他成本费用。这就导致项目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项目实际盈利状况不清晰，无法实施有效的管控，造成整个公司的利润率不高。
　　针对这一管理问题，何景霄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讨，最终提出了一整套项目全成本核算思路，形成了解决方案，并最终由此开发出了信息系统。
　　他创新性地建立了以合同为起点的财务核算体系，而不是从前以发票为起点的财务核算体系。项目实施交付中，工作日志、里程碑验收报告都由客户来确认签字，而不再是自己的项目经理记录进度，实现了财务业务一体化。以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只能到分公司一级，现在可以精细到每个项目、业务、产品、客户、部门及个人的收入和利润，使得管理更加精细化，由此，可以做出经营策略调整或资源投放改变，并进一步深入分析、对比，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管理提升。
　　通过项目全成本核算，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调整经营策略提供了依据。公司依此提出了精简产品线及产品模块、改进项目管理方法和流程、调整经营模式以及改变考核模式等许多举措，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经营效益水平，无形中，让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有了质的提升，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精细化管理的基础。
　　驾驭数字
　　何景霄对数字有着天生的敏感性，使得身边同事常常误认为他是学数学出身的。
　　工作中何景霄喜欢用数字说话，擅长通过大量的数据模型进行分析。他认为，公司价值链的每个环节、各盈利单元的盈利情况都不能简单地通过账务系统产生，需要知道各类分析对象的收入、成本、费用的归集及分摊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在此基础上设计报表体系甚至信息系统，才能得到。
　　&amp;ldquo;只有理解了经营管理和业务，具备了数学模型及逻辑分析能力，才有可能得出这些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解释，进而得出结论。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分析，指导策略的制定和调整，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amp;rdquo;他说道，并且也是这样做的。
　　在制定战略规划流程时，他组织各经营单位通过经营分析，找出业绩差距，通过市场洞察，找出机会差距，通过调整战略意图及设计创新焦点来覆盖机会差距，通过业务设计的调整、关键任务、组织设计及人才能力计划来覆盖业绩差距;通过其分管的企业管理部来组织公司战略策略及执行计划制定和落实推进，通过BSC及指标库，设计关键任务执行情况考核，保障计划的执行及战略目标的实相较于之前20多年的工作经历，接手CFO工作两年，并不长，何景霄更是谦虚地称自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然而，正是因为他兼具深厚的教师、计算机技术、销售、管理等综合背景，使得这份工作做起来，有着别样的高度、广度和深度。
　　建立资金需求与预测模型、经营现金流分析预测模型，根据年度的宏观经济情况与财政政策分析、各类融资工具分析以及资金需求的节奏等情况，制定年度融资策略，保证资金的供应及降低财务成本。
　　通过对公司利润下降原因的深度分析，何景霄发现，公司中高端的软件销售与项目交付利润率通常只有10%，而支持服务可达20%以上，软件分销可达40%以上。然而，公司直销分子公司的大量扩张，挤占了渠道伙伴的发展空间，抑制了分销收入的快速增长。
　　对此，他提出了城市经营的模式，即由每个地市分公司的几个大客户经理负责当地重要大客户，将其他客户群分配给分销伙伴来经营，充分发挥伙伴的积极性。同时，进行产品与解决方案的合作，将项目的实施交付工作分包或外包给这些开发伙伴，构建起产业链。
　　在投入资源很少的情况下，带动众多资源，这样，既能提高效益高的分销收入，又占领了当地的客户市场，同时还将许多价值链环节分包或外包出去。此方案一经提出，便得到了董事长王文京和股份公司执行总裁李友的认可与支持，并迅速开始在公司内部实施，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经营效益，对公司全年的利润高增长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何景霄表示，CFO这一职位责任重大，需要具备综合能力。谈到自身的成长，他强调，&amp;ldquo;能够经常跟用友董事长兼CEO王文京先生一起工作，是一件幸事。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了他大量的指导和帮助，在分析视角、经营策略和处事方式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风险管理 成本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王亦东：财务的战略思维及细节标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6/724.html</link>
<description>尽管作为CFO，王亦东总是着眼大局，但在财务管理的细节方面，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技术控”和“细节控”，这一点，与汉高作为一家德国公司的严谨不谋而合。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合规化，是王亦东对汉高大中华区财务管理团队的要求。</description>
<text>　　王亦东身上，有着中国传统的&amp;ldquo;儒将&amp;rdquo;风度：得体的衣着，优雅的举止，语速不急不慢，说话时总是带着一丝笑，这也许是在外经贸部做翻译时留下的职业痕迹。（作者：张铭）
　　他只有38岁，但作为德国汉高集团大中华区CFO，负责着汉高在整个大中华区的财务、控制及战略相关工作，并作为中国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20多家独资及合资公司的董事，对汉高在大中华区的庞大业务发挥着积极作用。
　　战略思维
　　&amp;ldquo;以前我总坐在谈判桌政府的那一边，现在却坐到了外资企业这一边。&amp;rdquo;他笑着说。这样的特殊经历让王亦东能够站在多个角度考虑问题，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同时，也从一开始就给了他从宏观战略层面思考问题的习惯。
　　德国汉高公司是应用化学领域中的一家国际性的专业集团，世界500强之一，在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大中华区是汉高在新兴市场的战略重点，此前一直有三个业务板块：洗涤剂、粘合剂、化妆品。2009年，汉高在华全面退出洗涤剂市场，专注于后两个板块的建设。
　　&amp;ldquo;洗涤剂只贡献了大中华区不到5%的销售额，因此我们决定退出，专注于更快增长及更高盈利的业务。&amp;rdquo;王亦东解释说。&amp;ldquo;专注于高盈利的增长&amp;rdquo;是汉高的经营原则，也是王亦东的工作准则。他说：&amp;ldquo;CFO是公司价值的创造者和捍卫者。&amp;rdquo;虽然只剩两个业务板块，但大中华区却为汉高集团贡献了每年两位数的增长率。
　　2011年8月，汉高在上海化学工业园启动名为&amp;ldquo;龙项目&amp;rdquo;的大型粘合剂工厂的建设，这是迄今为止汉高在全球建设的最大工厂，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就达5000万欧元，总体规划土地面积为15万平方米，投产后，各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日用品、金属、包装、印刷、汽车、交通运输、新能源等领域。
　　&amp;ldquo;这体现了汉高对于中国市场的重视，也是大中华区业务战略规划非常重要的一部分。&amp;rdquo;王亦东说。他参与了这个工厂从规划，准备到建设的全过程，从最初做财务分析、可行性比较、战略选择、方案提供，到实施阶段与各个政府部门的沟通，再到申请批准后的融资安排、监督和检测，忙得不亦乐乎。
　　另一个新建的粘合剂工厂在成都，这是汉高在华所有工厂中位置最靠西的。&amp;ldquo;以前我们大部分工厂都分布在沿海地区，现在有了成都工厂，生产粘合剂和金属表面处理剂，配合一汽大众及其他客户在成都和整个西南地区的发展，比如可以在将来更好地对云南烟草行业的客户提供就近支持。从这个工厂的建设可以看到，中国市场的纵深是非常大的。&amp;rdquo;
　　细节标准
　　的确，尽管作为CFO，王亦东总是着眼大局，但在财务管理的细节方面，他是个不折不扣的&amp;ldquo;技术控&amp;rdquo;和&amp;ldquo;细节控&amp;rdquo;，这一点，与汉高作为一家德国公司的严谨不谋而合。集中化、标准化、自动化、合规化，是王亦东对汉高大中华区财务管理团队的要求。
　　集中化，即设立财务共享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标准化，针对的是财务流程的操作规范一致，并保存在中央数据库中以便查阅和定期更新。汉高财务团队的每一个细分流程都有标准的操作手册，手册中不仅有具体的流程操作规范，而且还有必要的考核指标、培训材料等，新来的员工无论做哪一部分工作，都不需要再培训或者&amp;ldquo;拜师&amp;rdquo;，直接拿着操作手册即可上手工作。&amp;ldquo;我对团队的要求是，每个流程写好后，叫一个新进入的实习生来，看他能否按照这个流程直接操作，能做下来，这部分就可以实施。这样尽管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就算再多的人员变动，所有经验和知识都能被很好地传承发扬下来。&amp;rdquo;
　　自动化，即汉高的信息系统，这一系统涵盖应收、应付、现金管理等多个子系统，且同时能满足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需要，针对德国总部和中国政府的要求生成财务报表，这样，不仅保证了高效准确，也保证了合规。
　　王亦东说，&amp;ldquo;四化&amp;rdquo;不是一个简单口号，每个月，他都会让每个团队、每个人做评估和汇报的更新，连汇报的内容都必须是固定格式的。第一项，当月绩效，与同期数据的比较;第二项，根据&amp;ldquo;四化&amp;rdquo;目标做的优先项目进展情况;第三项，人员变化及培训情况，&amp;ldquo;每个团队报到我这里，然后他们的子团队报给他们，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全程跟踪。&amp;rdquo;
　　&amp;ldquo;细节控&amp;rdquo;另一个体现是在资金保障方面。新工厂的投资都是分期的，目前都还处于第一期建设阶段，这一阶段投入要大量资金，后期还要看市场发展和全球供应链变化来决定。&amp;ldquo;兵马未动，粮草先行&amp;rdquo;，财务部门此时需要发挥关键作用。
　　在中国，汉高是跨国公司中最早一批建立全国范围现金池。此外，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王亦东要求业务和市场部门根据现金流情况制定工作进度，保证自由现金流正好对上投资需要，这样就不需要大量贷款或进行债券融资，实现自我造血。
　　公司还专门上马了资本开支的批准和检测系统，每一项费用都需要在这个系统里申请。&amp;ldquo;你可以想象，我们建设这么大的工厂，要开支的地方非常多。我们把项目精细化，分割成尽量小的块，定好审批流程和批准权限，每一项开支都有对应的审批人员和程序，而且每一个进度都有报表，可以随时和总预算做对比。同时，这个系统有清晰透明的管理和监测，保证成本最小化、价值最大化。&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战略 CFO 财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职业规划的七个误区</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2/708.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在从业的过程中，如何做好职业规划，除了要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同时还要注意在职业规划中的误区。第一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在职业规划中容易出现的误区，希望大家尽量避免。</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在从业的过程中，如何做好职业规划，除了要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同时还要注意在职业规划中的误区。第一会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在职业规划中容易出现的误区，希望大家尽量避免。
　　误区1: 作了决定之后，绝对不能后悔!
　　不合理认识：既然选择了一个专业或职业就不能改变，否则一定会被别人看不起。
　　合理认识：做抉择是有风险的，就像任何一个投资一样，没有包挣不亏的。职业规划中的决定可以进行调整。
　　误区2：我一定要马上决定!
　　不合理认识：迟迟无法决定是懦弱、不成熟的表现。别人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有我太差劲，我应该立即作决定。
　　合理认识：不做决定是可以接受的，与我个人是否懦弱无关。只要我能多了解自己，充实和储备人生资源，机会来到时我会做最好的选择的。
　　误区3：兴趣是万能的!
　　不合理认识：只要找到我的兴趣，我就一定能够成功。
　　合理认识：找到自己的兴趣，不见得一定能成功，但至少做起来快乐。如果培养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的能力，将会更能使自己成功。
　　职业兴趣和能力是两码事。有兴趣而无能力，只会增加挫折感;无兴趣而有能力，心中缺乏满足与喜悦。因此，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要同时考虑，找到他们的共同点。兴趣是调料，能力是主菜，所以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兴趣，加强自己的能力。
　　误区4：生涯规划没有必要!
　　不合理认识：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世界变化太快，生涯规划只是一时的流行，很多事情既然无法预测，再规划也是枉然。
　　合理认识：生涯规划的目的不在于你很快地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很快作个决定，而在于对自我和环境的不断探索。通过生涯探索，更多地了解自己 和环境，那就可能作更充分的准备，也更可能有意识的发挥出自己的潜能。以积极准备的态度面对人生，随时知时知势知己，自己才不会被淘汰。正是由于时代变化 太快，生涯规划才有必要，计划时代和铁饭碗时代是不用生涯规划的。
　　误区5：对我个人而言，生涯规划没有必要!
　　不合理认识：生涯规划只是属于想成功的人，我只想做个平凡人，用不着生涯规划。
　　合理认识：生涯规划的目的是突破障碍、激发潜能、自我实现。你可以实现当作家的梦，就如同我可以实现当导游的梦一样。生涯规划是不分贵贱的，是属于每一个踏实的人。
　　想得到的不一定做得到，想不到的一定做不到。不探索自己和环境的现状与未来，不积极准备人生，就有可能落后于时代，到时可能平凡人都做不了 了。有部分下岗职工为证，他们工作前不是没有知识没有能力，也不是现在就弱智了，而是落后了时代一大截，要补许久的课才能重新上岗。
　　误区6：现在好好规划，以后就不用了!
　　不合理认识：现在趁着大学里的空余时间多，多花些时间在生涯规划，省得以后也要去做。
　　合理认识：由于时代在变，自我也在变，所以对环境及自我的探索是不可能一劳永逸的。生涯规划除了探索、抉择和行动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生涯反馈与调整。正确的生涯规划是盯紧近期目标，远望长期目标，在必要时及时调整中长期目标。
　　所以生涯规划的最终目的不在于你找到了多么完美的人生目标，而在于你了解自己和环境多少，实现了多少近期目标，积累了多少人生资源。因而生涯规划不是一劳永逸的。深圳人才网
　　误区7：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去规划什么。
　　不合理认识：生涯规划肯定要花一些时间，而且要静下心来。我现在学习和社会上作都很多，没有时间来顾及它。
　　合理认识：随波逐流，被动生活也可能成功。就像砍树，不磨刀，也可以砍树。如果事先研究了树的纹理和结构，把刀磨好了，看起来是晚一步砍树，然而更早更好地完成任务的概率增加了许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会计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与FC：到底谁是财务总监？</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8/682.html</link>
<description>在当今财会界，提到“财务总监”这个职位，人们大多联想到的是CFO这三个英文字母。CFO是Chief Financial Officer的英文缩写，国内大多将其翻译为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百度百科就将首席财务官与财务总监两个词作为同义词互相引用。</description>
<text>　　西风东渐，在当今财会界，提到&amp;ldquo;财务总监&amp;rdquo;这个职位，人们大多联想到的是CFO这三个英文字母。CFO是Chief Financial Officer的英文缩写，国内大多将其翻译为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百度百科就将首席财务官与财务总监两个词作为同义词互相引用，而国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上一般也将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称为财务总监。但有趣的是，还有一个职位的中文也被翻译为财务总监，这就是Financial Controller(FC)。
　　香港证监会(SFC)出版的英汉证券期货及财务用语汇编(2006年4月第四版)将CFO(其CFO的全称为chief financial controller)翻译为&amp;ldquo;两-财务总监，内-首席财务官&amp;rdquo;(两表示内地香港共同译法，内表示内地译法);同时将FC翻译为&amp;ldquo;两-财务总监;财务总管;财务主任&amp;rdquo;。由此，可以看出，内地与香港译法中的财务总监对应着英文中的两个词：CFO与FC。
　　更为有趣的是，搜寻关于FC更进一步的英文原始资料时，在一般途径所能获得的信息却比较少：视野论坛几年前做过的美国财会职务一览表中并无FC这个职位;在维基百科上，如果查找Financial Controller，网页会直接跳转至Comptroller这个词条;而随机浏览的一些外国著名公司(包括苹果、微软、脸谱、佛特汽车、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星巴克等)年报中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也未找到FC这个职位。那么国外是否有FC这个岗位，若有这个岗位又应该如何翻译呢?
　　在一些常见的招聘网站上，确实有FC职位的招聘信息，职责描述有些比较笼统，有些则比较详细，FC的工作职责大体可归纳为：
　　1.负责企业财务会计相关工作
　　2.制定内部控制与审计政策与流程
　　3.监督各期财务报表的编制
　　4.成本预算与现金流量预测
　　5.对兼并与收购策略提出建议等;FC向CFO进行工作汇报。
　　总的看来，以上这些职责描述与CFO的职责很相似，甚至有交叉。但是CFO还有一项更重要职责，那就是通过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CFO是企业战略的管理者，代表出资方实施企业外部资本控制，而且CFO一般会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从上述方面看，CFO与FC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那么FC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职位呢?维基百科上对于FC同义词Comptroller在公司制企业中的职责描述为&amp;ldquo;对企业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若公司有CFO，则FC需要向CFO进行工作汇报&amp;rdquo;。而在维基百科中查找controller时，维基百科也会将其引用到comptroller或FC的词条中。
　　相比之下，controller却是视野百科美国财会职务一览表中列有的职位;但在众多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亦有部分公司设有此职位。视野百科中将controller翻译为总监(会计)、会计总监、主计长，职位介绍为&amp;ldquo;负责管理一个组织的会计职能分部。这些职能包括设置和维护该组织的会计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以及创新。准备财务报告，并向高级管理层提交相关的发现和建议。&amp;rdquo;这些与FC的职位有相似之处;另外视野网站《CFO、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之差异》一文中有这样的叙述：在西方国家，&amp;ldquo;总会计师&amp;rdquo;更多地被称为&amp;ldquo;主计长&amp;rdquo;、&amp;ldquo;会计长&amp;rdquo;、会计经理或会计负责人，这一职位的主要工作是主管企业会计工作，向财务总监汇报工作。
　　上述的发现使我们倾向于将controller、FC、comptroller三个词作为相互可替换的职位名称，都是企业中专门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中高级管理者，对应于国内上市公司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并且在一些&amp;ldquo;没有&amp;rdquo;CFO一职的公司中，FC就是企业财务方面的最高管理者，而为了与controller做区别，就形成了FC的说法，内地与香港也因此将FC亦翻译成为财务总监。
　　对于FC的中文翻译，在国内一些常用的招聘网站上有财务总监、财务主管、财务高级经理等译法，结合香港证监会的译法与FC这个职位的实际职责，我们认为可以将FC翻译为财务总管、财务主任、财务主管等。
　　综上所述，当我们提到财务总监这个词时，不一定其对应的英文就是CFO，还可能会是FC，FC与CFO的职责有交叉但不完全等同于CFO，以后我们可以使用FC的其他译法来避免混淆。
　　编译：郭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财务总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业规划案例：从成长到成功的领悟</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7/668.html</link>
<description>从2001年正式辞去中国银行的铁饭碗，正好走过了10年，从个人成长到成功正好用了10年。现在说成功是针对10年前的自己，目前我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年收入是10年前的50多倍。</description>
<text>　　从2001年正式辞去中国银行的铁饭碗，正好走过了10年，从个人成长到成功正好用了10年。现在说成功是针对10年前的自己，目前我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年收入是10年前的50多倍。
　　2006年3月我进入一家已过会的民营企业，下半年公司顺利完成首发。我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工作期间，下属发展到三四十人。不仅在专业知识方面，在企业管理和部门管理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升。拜读名人管理书籍，使我领悟更多管理精髓，并将这些管理思想运用到实践工作中，书本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为了实现职业目标，做最专业的职业经理人，2011年我选择了一家向我提出热烈邀请的上市公司，担任财务总监，领导着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的上市公司财务团队，财务人员超过40人，在职业生涯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从10前的选择来看是正确的。
　　下面说说我的经验感悟：
　　一、不断的修炼和提升自我
　　做事先做人，小赢靠智，大赢靠德。人的格局、思想和境界的高低决定了人的事业。上善若水和厚德载物是很多人挂着墙上和记在心里的语句，关键是如何做，如何达到这样境界。当心怀感恩，积极投入工作时，美德就产生了，对企业的感恩成为一种习惯时，对工作就充满激情，事业也会更富成就感，态度决定一切就是这个道理。
　　二、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对人的成长关系很大，我的成功跟不断的学习密不可分。
　　首先是专业知识学习，94年大中专毕业，95年通过会计专科自学考试，98年通过金融本科自学考试，后来通过了CPA、CPV、律师、CIA、CTA、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试不仅丰富会计与财务管理知识，还增加法律与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我通过实践把这些知识融会贯通，在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其次是管理知识学习，要成为优秀的财务职业经理人，专业知识是基础，更重要的是管理能力，如何发挥团队潜力和提高工作业绩是最重要的。我主要阅读了彼得德鲁克、杰克韦尔奇、稻盛和夫、包熙迪等人的著作，其中受他们思想影响很大。还听了很多培训光盘，有余世维、曾仕强、翟鸿燊等等。
　　再次是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学习和提升。个人的沟通能力在管理工作中特别重要，我充分意识到自身不足，把部门会议当成提高沟通能力最好机会。进入现在这家上市公司后，发现下属财务部长也存在这个问题，就逐渐引导和培养他这方面的能力。我也在新公司进行部门培训，但专业知识培训会明显减少，更注重于思想、思路、境界、管理知识和执行力等方面的培训，职位的提高使我有更开阔的思路，从专业管理(业务管理)转向了团队的凝聚力、文化建设和管理。
　　三、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
　　职业规划对每个人的职业发展很重要，至少我没有出现大的职业发展方向的错误，所以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从银行出来时并没有明确的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由于当时有CPA、CPV和律师资格，加上本身是学财务专业。2001年没能进当地最大的会计事务所，我就进了当地大型有证券金融期货资格的律师所。从事证券律师也让我跟资本结下了不解之缘。
　　到2001年底正好当地最大会计事务所再次招人，我顺利的进入这家一直想进的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具有证券审计资格，拥有当地和省内大多数知名上市公司客户。在这两家不同领域(法律和审计)的事务所中，共同点就是资本，所以就选定自己的职业要跟上市公司相关，做上市公司的财务经理人，这也是我06年选择已过会拟上市公司的最大原因，也包括离开后再选择另一家上市公司做财务负责人的原因。
　　现在回过头来再看，职业规划确实很重要，要根据个人兴趣、专业和能力等方面来规划自己，尽可能发挥自己优势，尽量少走弯路，出现小的偏差要及时纠正，这样就能更快更直接的迈向成功。年轻时候可以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但必须要对自己有清晰认识，逐渐理顺自己的发展思路，才能明确自己的职业规划，按照规划发展自己可以事半功倍。
　　四、培养领导者的素质，做卓有成效的管理者
　　成为领导以前，成功只同自己成长有关;成为领导以后，成功同别人的成长有关。我也确实这样培养团队。领导者要有卓越的人格特质，用&amp;ldquo;大德&amp;rdquo;和&amp;ldquo;大爱&amp;rdquo;对部下严格要求，指导、训练他们变的更优秀，成就完美团队。管理者还有一个重要的责任就是善于用人，像卡内基一样选择比自己更强的人，鼓励他们发挥出最大能量来为自己服务。
　　五、为企业创造价值
　　财务管理最理想的状态是为公司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创造企业价值，体现在资金效益最大化，税务成本、资金成本最小化，财务管理价值最大化。
　　做为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在税务筹划、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和价值链管理等方面做了重大突破，从无到有，好方法和做法得到了老板充分肯定，并顺利贯彻实施。
　　六、热爱自己的工作，热情引领迈向成功
　　工作是生命的一部分，学会用对待生命的态度去认真对待工作，在工作中拥有&amp;ldquo;老板心态&amp;rdquo;，热情是成功和成就的源泉。
　　本文转载cwp1888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业 财务总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业生涯发展的六大阶段</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4/655.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经营者重视管理策略及方针，善用每一分资本以创造最大获益。我们每一个会计人都应沿袭此概念，在会计职涯发展旅途中将自己视为企业个体，利用成长历程的不同阶段储蓄“职涯资本”，及早投资自己，才能在职涯舞台上大放异彩。</description>
<text>　　据美国竞争力研究院华人商业精英辅助计划人力资源测评中心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重视管理策略及方针，善用每一分资本以创造最大获益。我们每一个会计人都应沿袭此概念，在会计职涯发展旅途中将自己视为企业个体，利用成长历程的不同阶段储蓄&amp;ldquo;职涯资本&amp;rdquo;，及早投资自己，才能在职涯舞台上大放异彩。
　　(1)培育期(25～30岁)
　　如同栽种植物初始，从播种、翻土到灌溉，等待种子从土下窜出头，一切都需要细心呵护照顾。社会新鲜人刚踏入职场的前5年，我视之为&amp;ldquo;培育期&amp;rdquo;，工作首重&amp;ldquo;学&amp;rdquo;，养成基本技能，同时善尽职责，让自己成为讨喜的部属。不过，社会新鲜人经常轻忽这个阶段的重要性，放不下身段、态度不够谦恭，遇到小挫折或主管稍加严厉要求，不是立即放弃便是叫苦连天。我认为，年轻人应该把握这段黄金岁月，好好蹲马步学功夫，向主管、前辈或同侪拜师学艺。还有，如何自我调整，拥有&amp;ldquo;软性&amp;rdquo;、&amp;ldquo;听话&amp;rdquo;而且人见人爱的讨喜性格，是很重要的softskill.依据日本人才诊断大师伊藤友八郎所区分的12项性格特质，&amp;ldquo;培育期&amp;rdquo;的职场新鲜人要善加磨练自己的&amp;ldquo;行动性&amp;rdquo;，确切执行主管交付的每项任务，从中熟稔个人业务范畴与内容;再来是坚持到底的&amp;ldquo;持续性&amp;rdquo;，我看过太多因缺乏耐性半途而废，遂而在职场到处闪跳的年轻人，往后的职涯之路只会更艰辛、更窒碍难行;工作时保持情绪稳定，不轻易喜怒形于色，培养高&amp;ldquo;EQ&amp;rdquo;也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职场基本功;最后是&amp;ldquo;柔软性&amp;rdquo;，让自己变成捏面人师傅手中面团，可以任意塑形，把自己归零，虚怀若谷、专心一意学习。
　　(2)成长期(30～35岁)
　　与上个阶段相较，拥有基本技能后，成长期要继续往前跨越，延伸业务深度及广度，藉此养成专业技能，以备有朝一日独当一面。因此工作时不要忘记多抬头看看你的主管，从日常观察中学习他们的领导风格及行事策略，也要慢慢体察主管的识人本领，储备自己未来成为主管接班人的管理资本。再者，此时因工作业务向外拓展扩增，亟需对外开疆辟地的冲劲与干劲，提升&amp;ldquo;行动性&amp;rdquo;，凡事剑及履及;同时也要加强勇于改变现状的&amp;ldquo;挑战性&amp;rdquo;，才能创造新局。为公司在外努力打拼的同时，也要开始学习积累人脉存折，此时需要高度&amp;ldquo;共感性&amp;rdquo;和&amp;ldquo;感受性&amp;rdquo;，换句话说，必须有同理心，同时站在主管、客户角度立场设想，而且要感觉敏锐细腻，才能见微知重、举一反三。最后，你是否拥有精练成熟的&amp;ldquo;独立自主性&amp;rdquo;，能万夫莫敌，一马当先，排除万难与纷扰，为公司争取商机。
　　(3)开花期(35～40岁)
　　职涯发展至此，已经汲取充足养分，日臻成熟、含苞待放，故我将此阶段视作开花期。因多半已晋升为组织基层或中阶主管，居于公司高层与基层员工的中介桥梁，必须慢慢将个人职涯心得与他人分享，从先前两个阶段全心&amp;ldquo;学&amp;rdquo;的角色慢慢转成倾心&amp;ldquo;教&amp;rdquo;，不再是单方面接受指令的球员，而是学习调度作战方针的教练。另一方面，因为有机会参与关乎公司生存命脉的商品企划，甚至是拟订销售战略，革新力、创造力与执行力便是核心关键能力。
　　同时，除了树立个人职涯品牌的形象口碑之外，还要利用这5年时间奠定个人影响力，如何运用魅力领导，来建立忠诚团队班底更是重要课题，才能迎接后续到来的结果期。
　　(4)结果期(40～50岁)
　　首先，我要强调这10年切忌轻易转职，一是因为年纪稍长，与转职风险成正比;二来是因为此阶段是练就经营管理功夫的黄金岁月，必须将心思专注于订策略、布人才、建组织和置系统。
　　而且，因处于组织架构金字塔的中、上层，包括公司对外策略联盟或并购等，都是布局经营考虑之一。这期间要考虑的是，如何与志同道合的老板、伙伴并肩作战，学习&amp;ldquo;识人&amp;rdquo;，&amp;ldquo;品人学&amp;rdquo;绝对是必修学分。
　　我将上述两个时期、一共15年的时光一并分析，延续35岁以前培育期和成长期已经具备的&amp;ldquo;行动性&amp;rdquo;、&amp;ldquo;持续性&amp;rdquo;、&amp;ldquo;挑战性&amp;rdquo;、&amp;ldquo;共感性&amp;rdquo;、&amp;ldquo;柔软性&amp;rdquo;和&amp;ldquo;情绪安定性&amp;rdquo;，还必须养成&amp;ldquo;革新性&amp;rdquo;、&amp;ldquo;思考性&amp;rdquo;及&amp;ldquo;慎重性&amp;rdquo;，如此才能审慎决策，严谨行事。
　　(5)收割期(50～60岁)
　　这个时期重在经营理念及观念的经验传承，组织决策者必须适度下放权力、释放资源，再透过后续监督辅导进行组织管理，据此培育及锻炼接班团队，在此过程中，绵密运筹帷幄的&amp;ldquo;指导性&amp;rdquo;不可或缺。
　　然而，此阶段最艰困的任务在于如何从茫茫人海中万中选一，找到企业接班将才，唯有找对人、找对班底才能永续经营，让企业百年不衰、源远流长，毫无后顾之忧地享受收割的喜悦欢愉。
　　(6)收藏期(60岁以后)
　　将终身职涯所学、所拥有毫无保留传承，尤其可选择从事公司顾问或公益团体的义工，从旁给予需要者咨询和建议，更能发挥体察人心的&amp;ldquo;共感性&amp;rdquo;，同时也增添亲和力。
　　综观而论，每个人的职涯历程说长不长，但说短也不算短，光阴稍纵即逝，青春不再回头，唯有掌握每一阶段的关键，储蓄职涯资本，才能乐在工作、乐在人生。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总监怎样才能合格“出炉”？</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2/639.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总监是财务人员在职业生涯上成功的一个象征，不仅意味着高职位高待遇，而且一直是人才市场上的“抢手货”。许多从事财会工作人员都将财务总监作为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那么，现代财务人员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财务总监?有没有快速有效的培训方法?</description>
<text>　　财务总监是财务人员在职业生涯上成功的一个象征，不仅意味着高职位高待遇，而且一直是人才市场上的&amp;ldquo;抢手货&amp;rdquo;。许多从事财会工作人员都将财务总监作为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那么，现代财务人员怎样成为一个合格的财务总监?有没有快速有效的培训方法?
　　财务总监不能忽略的两种能力
　　国际上通常把企业财务部门一把手称为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要全面管理和领导企业财务工作，为企业赢利提供理性的决策依据，对企业的财务工作承担主要责任。财务总监作为财务领域的高层人才，必须具备哪些综合素质呢?凭借多年从事财务高级管理以及培训工作的经验，章正福说，管理和领导财务工作的能力、社会资源优势和敬业精神是财务总监必备的综合素质。
　　财务总监必须擅长11项管理能力，即：财务组织建设能力、企业内控建设能力、筹措资金能力、投资分析决策和管理能力、税务筹划能力、财务预算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分析能力、财务外事能力、财务预警能力和社会资源能力。
　　前9种能力是财务总监必备的专业能力，这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会经常体现出来，但许多人在财务预警能力和社会资源能力方面都比较欠缺，这也是区分财务总监能力高低的关键所在。企业经营生存中有没有预警信号?有哪些重大预警信号?是什么信号?警示什么?如何发现?采取什么措施?是出现问题后措手不及，无法挽救?还是设置日常预警机制?如何设计?财务总监必须有能力为企业全程规避风险，预警系统能使企业全身而退，可不胜但不能败，可不赚但不能赔，为企业减少损失，避免陷入困境;也是财务总监降低自身工作失误的一道防火墙。
　　另外，财务总监应从财务角度为企业占有更多的资源，特别是社会资源，包括以银行、税务、工商等为核心的财务外事部门。财务总监对内要擅长管理，对外要能为企业建立和谐融洽的外围财务环境和空间。现在有大量的财务人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一定的专业能力，但由于没有强大的社会资源作支持，势单力薄，从而影响了企业和自身事业的成功。那么怎样得到社会资源?怎样维护和加强?提高交际能力，有意识地进入相应的社会人际网络环境，注重日常不断积累，是获得社会资源的有效途径。建立关系后要经常地进行沟通、加强了解、增进感情、进行合作、实现双赢。
　　敬业精神不是&amp;ldquo;假大空&amp;rdquo;
　　财务总监在企业内举足轻重，因此要求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特别重要。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财务总监在为企业盈利提供理性决策依据时，必须主动、勤勉、细致和深入地开展工作，这要求财务总监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点上下班和给钱就干或患得患失地只做被动、应付、粗糙和表面的工作肯定是不行的。财务提供的决策依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将极大地影响财务职能的发挥，左右企业决策的正确和错误，增加或减弱企业的经营风险。因此财务总监必须敬业，必须有奉献精神。
　　敬业精神源于良好的人生目标、人品和性格。财务人员应加强自身性格修养和磨练，在做人做事上下功夫，这看似简单的问题，实是决定一个人一生成败的根本因素。对于今天的财务人员：在心态上，以宁静代替浮躁、以企业为重代替以私利为重、以长期目标代替眼前利益、以实干代替抱怨、以脚踏实地代替投机钻营;在行为上，主动不被动、负责不应付、细致不粗糙、深入不表面。
　　培训使财务总监成为&amp;ldquo;常春树&amp;rdquo;
　　参加针对财务总监的学习和培训，是获得和提高管理和领导财务工作能力最直接最快速最有效的方法。这类培训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系统性和高效性。弥补了学历证书理论多实践少、非针对性的不足;也弥补了自身的经验受实际工作环境和自身因素影响，积累时间太长、速度太慢、面窄和不透彻的局限性。参加培训能快速提高财务人员管理和领导财务工作的能力，快速改变低能力、低作用、低职务和低待遇的&amp;ldquo;四低&amp;rdquo;状况。另外，加强理论修养并应用于实践，不断地总结也是必须的。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总监 财务人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教育改革与会计学科的发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2/63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教育改革主要伴随会计学科的发展及教育学科的不断建设发展而深入。从会计学科的发展来看，近三十年来经历了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它从适应于计划经济时代以独立的中国国家化为主体特征的会计学科，发展成为适应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以国际趋同为主体特征的会计学科。</description>
<text>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会计人才素质的需求不断变化，财经院校在会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会计人才培养创新等方面推动了会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本文从会计教育改革的视角提出会计学科建设的发展思路，为会计学科建设的出路和创新提供借鉴。
　　关键词：会计教育 会计学科 改革 发展 思路
　　一、会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会计教育改革主要伴随会计学科的发展及教育学科的不断建设发展而深入。从会计学科的发展来看，近三十年来经历了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它从适应于计划经济时代以独立的中国国家化为主体特征的会计学科，发展成为适应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以国际趋同为主体特征的会计学科。这一变化，经历了1992年颁布1993年实施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2000年颁布2001年实施的统一会计核算体系的改革与2006年颁布2007年实施的以国际趋同为目的的会计核算体系的改革。由于会计改革的力度大、时间周期快，会计教材的更新显得较为滞后。为适应这一会计变革的需要，会计学科建设中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重编和修改会计教材，使会计教育的内容跟上会计改革的步伐。
　　从教育学科的发展来看，教育部门推行了以教育教学的合格评估或水平评估，以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的方式推动着教育教学的发展。在这一形式的推动下，会计教育教学改革体现在重点会计学科建设、优质会计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会计重点实验室建设、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会计专业特色建设等等的具体项目，将会计教育教学改革转化为一个个的科研课题来完成，使会计学科及其会计人才的培养有了一个质的变化。
　　二、会计学科的发展 
　　在我国会计学科建设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前，严格地说，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学科建设，80年代以后，我国才真正开始注重理论研究工作，学科建设也才起步，直到90年代初，我国会计界才对会计学科体系进行有益的思考和探索，之后会计学科建设才在本科院校内开展。在广西，会计学科的研究一直处于一种较落后的发展平台上，21世纪前，基本无会计学科建设。进入21世纪后，一些本科院校才逐步重视起会计学科的建设，直至2006年，广西财经学院的会计学科成为省级的重点建设学科。
　　三、会计教育改革与会计学科发展思路 
　　（一）会计学科的建设应具有地方特色并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
　　会计学科建设应遵循&amp;ldquo;特、独、需&amp;rdquo;的原则，选择对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特有、独有、需要的研究方向进行培养和扶持。在广西，该学科的建设要根据国家对中国&amp;mdash;东盟经济贸易的发展战略和北部湾经济的发展战略，以服务广西区域经济、服务北部湾经济为已任，理论联系实际，紧密与地方财政、税务、审计和广西大、中、小企业联合，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为北部湾经济服务，为发展中国&amp;mdash;东盟经济培养专门人才服务。在不断摸索和创新中，凝炼独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如会计政策、制度比较应用方面，应积极研究我国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开展中国&amp;mdash;东盟会计比较研究；选择成本工程及广西各大中型企业为研究对象，开展财务成本工程研究，或在审计监督保障系统研究及应用方面研究我国新的审计准则方面的改革，并侧重于绩效审计方向的课题研究。学科形成的研究成果，会对广西区政府的战略决策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二）要利用学科建设基地扩充会计教学科研的空间
　　会计学科的建设，还要通过学科建设基地的建立来扩充会计教学科研的空间。学科建设基地的建立有多种方式，对于会计学科来说，可以是专业实验室，可以是校外学科研究基地。对于会计专业实验室，它除了在会计专业的教学实践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外，也为学科研究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场所。校外学科研究基地更是会计学科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学科建设点要充分发挥会计学科的应用功能，积极探索学科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机制和途径，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互动，共建学科研究基地，将这些企业的财务成本管理经验作为学科建设的源泉。
　　（三）会计学科建设中要注重专业的特色建设
　　在我国，全国会计专业建设经历了由粗分到细分又到粗分的过程。80年代，除个别学校在设置会计专业的同时也设置审计专业外，大多只有一个会计学专业。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由于对外投资业务的增加，且当时的外资企业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因此增加了涉外会计专业或国际会计专业。90年代因电子计算机在会计界的普及，加上此时毕业生的分配已进入双向选择阶段，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要，很多学校增加了电算化会计专业；之后，又由于社会强调了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很多学校又增加了注册会计师专业，会计专业被不同的理由细分了，之后又因争夺招生指标，专业细分愈加细致。至20世纪末期，通才教育又进一步被强调，专业的划分又逐渐回归了大专业。
　　专业建设始终是与人才培养相联系的。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目标，只是要求学生掌握会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而忽视相关知识的传播和能力培养。随着会计国际化客观环境的变化，这种单一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缺陷也日渐暴露。西方许多国家把培养会计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作为会计教育的目标，认为会计教育的目的并非是仅仅让学生成为专业化的会计工作者，而是要使学生具有作为一名会计人才所应具备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为在日益拓展的会计职业界工作作好准备，使学生能够通过接受教育，在会计专业外的其他方面也终身受益。
　　会计专业建设应突出其应有的特色：一是注重教育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以应对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对培养质量的冲击；二是从专业教育转向综合素质教育，在以会计专业知识为基本面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复合性和创新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从封闭教学转向开放教学，以&amp;ldquo;学&amp;rdquo;为中心而不是以&amp;ldquo;教&amp;rdquo;为中心，通过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来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培养学生专业领域的国际交流能力，专业设置的国际通用化、专业知识的国际规范化、师资的国际流动、课程的国际性成为改造会计传统专业的方向。
　　（四）会计学科建设中要加强会计课程建设
　　现代化会计专业建设的核心是构建现代化的会计学课程体系，它是实现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蓝图。围绕教学思想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教材和评价方法等的改革，应通过教学探索与实践，形成适应现代化需要的会计学课程体系。
　　1.大力打造会计精品课程。2003年国家决定以网络为载体推行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工程后，课程改革运动在各高校掀起一场精品课程热。大力打造会计学精品课程，开展会计学精品课程评选，会激发会计课程改革的积极性，为会计教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更新会计学课堂改革教学观念，创新科学评价机制。会计学课堂改革不再是各种会计理论细节的讨论，而是让所有的教师都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这个新起点就是，每位会计专业教师都有现代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素质教育理念、开放教育理念、能力本位理念等；改变过去以知识掌握为主线的课堂设计思路，在设计中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将会计学知识、方法、技术和情感熔于一炉，使会计学课堂的各个要素得以有机重组；从会计专业培养的最终能力目标入手，让会计学课堂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3.推进会计学课程国际化和信息化进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会计信息已渗透到经济管理的各个层面，会计语言将成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迫切需要会计学课程国际化。在加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国际化建设方面，首先应从教学管理制度上确定国际课程的地位，要求涉外学生必须修完相应课时的国际性专业基础课程，为企业参与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而培养&amp;ldquo;知识工人&amp;rdquo;。其次，随着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在会计学课程中应体现国际化观点，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的会计学课程开发理念，注重会计学课程的针对性、灵活性、发展性等特点，进行中西方会计文化比较，从而增强学生的国际意识。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赋予了会计专业全新的教学方式，传统的会计学课程教学格局必须打破。
　　四、结语 
　　伴随着会计教育的改革，会计学科建设的发展出路之艰辛不言而喻。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地开展学科建设，大胆推进会计教育改革，特色会计人才的培养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培养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熟悉会计理论和经济贸易规则，具有创新思维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和投资理财人才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孙光国。我国会计教育及会计教育研究的现状与对策［J］。会计研究，2004，（2）
　　[2]吴东霖，张韵沛。普通本科高校会计学科建设研究［J］。技术与创新管理，2007，（3）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教育 会计学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实战：财务数据的图形化表达</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0/619.html</link>
<description>果单纯地为财务而财务，数据的图形化表达是不必要的，数据用阿拉伯数字十进制表达，已经为财务系统所固化，其数字对应着货币的多少，例如我们写上￥188.88元，立刻可以用现钞货币来兑现，反之画一个188.88毫米柱状图，你能看出它的长度吗？你又如何知道，1毫米对应的是1元？</description>
<text>文/黄剑峰
如果单纯地为财务而财务，数据的图形化表达是不必要的，数据用阿拉伯数字十进制表达，已经为财务系统所固化，其数字对应着货币的多少，例如我们写上￥188.88元，立刻可以用现钞货币来兑现，反之画一个188.88毫米柱状图，你能看出它的长度吗？你又如何知道，1毫米对应的是1元？
如果从对于数字精确偏爱的角度来说，图形实在不是精确的数字表达方法，从图1中财务数据与图形对比可以看出，柱状图尚能看出大概数字，饼图则只能是比例，根本不能表达数字。图形不写上数据，根本不知道多少，如果写了数字，又何必画图，看数字不行吗？
如果这样想，数据的图形化表达不会出现在财务领域，实际情况恰恰不是这样，在金融领域备受人们关注的股市有一种K线图，这是股民们分析预测趋势的重要工具，除了股市的K线图，政治经济、企业管理、个人理财等各种领域，财务数据变成各种形状的图形，如&amp;ldquo;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amp;rdquo;那样呈现在人们眼前。
在财务数据图形化的领域中，股市K线图的普及率最高，数以亿计的股民对于股市的价格线形图、K线图无师自通、非常熟悉。显然各个量化的对象，如果用阿拉伯数字来表达，无法快速建立各个对象之间的大小区别以及互相的逻辑关系。一目了然的快速性，是数字图形化的经济动力。

图形代替阿拉伯数字的原因
用阿拉伯数字表达的财务数据是财务人员之间的通用语言，属于精确语言，但其实是低效的。尽管是精确的数字，但是数字之间的变化趋势难以辨析，不如画成图形，变化的趋势变得直观易懂。随着经济活动高效化，不仅是非财务人员，就是财务专业人员，实际上也用图形思维代替了字符思维，以适应快速变化的时代。
图形可以解决一个快速的问题，但是在精确上似乎出现了问题，不过这个精确并不影响人们的实践效果，人们在信息爆炸面前，反正不能逐个仔细记忆数据，不如记住关键数据，而图形尽管是图形，但关键数据仍然可以写在上面，因此图形与数字并存的体裁，成了普遍流行的文本。
图形在财务领域的爆炸容不得我们迟疑，一些传统人士还不懂数形转换的技能，或者对于图形的目的功效还在怀疑当中时，各类专业的图形生成软件已经做好，一般财务管理软件、分析软件，都有图形生成的功能，如果没有图形生成功能的软件，应该说是缺乏竞争力的。
对于常规的财务管理功能，图形设计并不困难，例如一个销售团队中，对于各人的每月销售统计，销售增长趋势，用EXCEL很快就能制作出图形来，任何一个团队经理，可以拿着这个图表对于各个销售人员的业绩做一番精确的评价。
软件自动生成的图形，一般是严格按照比例，使得数据的大小与某种几何形状特征量成比例，几何特征量或是长度、或是面积，也可以是角度。有了图形的生成，对于数据用户来说大大节约了时间，其实这种需求早就存在。

电脑不能自动替你完成的选择
电脑软件可以自动完成数形转换，也就是任何数字都可以转换为图形，数字变图形，可以是多种方式的，这需要我们做选择，这种选择要用图形思维的方法，这时电脑是无能为力的，例如我们要研究一组数据的比例，那么画成饼图与画成直方图更确切，用途决定了形状。
图3是行业定位竞争分析图，其设计精妙之处在于，将成本的高低、市场的全面度作为两个坐标轴，而企业的销售额用椭圆（泡泡）来表达，于是企业的产品销售量与定位就非常清晰地表达出来了。
要说明一下，这是用抽象的定性概念做的维度，关于全面市场与局部市场，只是一种市场的全国性程度，而不是具体的地理地区，在具体分布上，E企业的销售与A企业可能重叠，但是在性质上，E企业仍然是定向专业渠道，而A企业可能走超市批发，这样在抽象图上反映出两个企业仍然互不相干。这种特殊维度的设计，是电脑无能为力的，人却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设计，设计后人们很容易读懂其设计含义，这种方法叫做信息设计。
如何把数据用最佳的图形表达出来，这里涉及到了图形思维，前面提到信息设计的术语，信息设计比一般的软件生成要复杂，也是高级的边缘学科。从信息设计字面看，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思维科学概念，但目前国际上都处于探索阶段。信息设计仅仅在将数字的对象图形化，并将这个图形放置在时间和空间的合适位置，当然空间有时是人为设立的抽象空间。
图形思维
数字图形化技术是非常前沿的技术，我们除了电脑自动生成一些常规数据图外，一些需要创新或者有助于使用目的的图形，需要掌握多种知识与技术。
为了搞清楚各个图形表达不同主体的数量，需要复习小学的书本，每一个数据到底是什么对象的什么，我们要能追究出每一个数据对象的具体形象，例如132这个数字单位，如果是132头牛，那么就要把牛画出来。显然小学的知识是不够用的，财务数据很多是比率、抽象特征量，例如劳动生产率、周转率等等，我们很难用牛、羊、机器等图形表达，这时需要画抽象图，抽象图很简单，是圈圈加文字，抽象文字所描述的概念之间，需要维度和拓扑关系，来建立抽象的图形，上面竞争分析就是这类图。
而有时候，世界上并不存在数据，我们仍然可以抽象其数字性质，然后设立维度，用图形来表达，例如幸福指数等，这些数据是极其抽象与测不准的，可是为了实践我们仍然使其有数值，并与其他维度形成图形。
财务数据变成图形化的内在动力是人类的效率以及人性的弱点，人对于增量（边际）的敏感，而对存量不敏感，即人对自己现有的钱一般会失去敏感，而对于现有的钱与别人做比较或者现有的收入增量，却非常敏感，这样存量数字本身，再精确就失去了被关注的兴趣，而存量放在系统中与别的数据比较，或者数字自身变化趋势，这样的话数据必须图形化，这样分析变化趋势具有直观性，这种直观使得数据分析提高了效率，这是数字图形化的根本原因。
（作者为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秘，着有畅销书《图谋职场&amp;mdash;&amp;mdash;最经济的图形沟通》）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0/20120220024740591.jpg</image>
<keywords>CFO 财务数据</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人口统计师"的会计领军路</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603.html</link>
<description>作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财务处处长，她说自己是一个浑身上下找不到闪光点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对应那句话：平静之处也是深邃之处。</description>
<text>　　接到采访邀请时，王宁很好奇。作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财务处处长，她说自己是一个浑身上下找不到闪光点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对应那句话：平静之处也是深邃之处。(作者：刘江涛)
　　&amp;ldquo;跑偏，我总是不能走在最初理想中的那条路。&amp;rdquo;王宁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为自己总结道。1988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学习概率统计专业的她，在毕业的时候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中科院数学所的科研工作，参加了1992年我国第一次较大规模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而她报考的是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统计司的一个职位，&amp;ldquo;当时我的愿望就是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做一名人口统计领域的研究者。&amp;rdquo;结果，她如愿以偿。
　　统计师的副业
　　统计工作没做多久，王宁就兼职做了会计。上世纪90年代，王宁所在的规划统计司开始承办公司，因为有着相关业务技术，她被安排兼职从事会计工作。
　　&amp;ldquo;既然是工作需要，那就做吧!&amp;rdquo;王宁心想。没想到这一做就是近20年，而且还成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接手这个岗位之后，王宁发现，会计工作非常严谨。当时的她，对&amp;ldquo;借和贷&amp;rdquo;都还不能完全理解，更别说具体业务的操作了，于是她每天都拿着会计方面的课本，一边看一边做账。
　　即使是依葫芦画瓢，其中的纠结也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amp;ldquo;每次做账表、记科目的时候，我都要研究半天，通过翻阅书籍找出入账表的依据。&amp;rdquo;王宁笑着说。这样的工作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她顿悟了&amp;ldquo;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amp;rdquo;的原理。而这样的顿悟绝非凭空得来的，而是源于王宁不断地填充知识，并将其运用于实践。
　　1998年，历经了此前3年的苦读、通过20多门课程考试的王宁，用坚持和勤劳拿到了中国人民大学会计本科专业自考学位。同时，通过3年的工作实践，此时的王宁已经熟练掌握了相关思路和方法，在工作中已经游刃有余了。
　　副业成主业
　　&amp;ldquo;会计是我的副业，统计才是我的主业。&amp;rdquo;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宁都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2000年以前的她，一边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统计司工作，一边在当时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两家企业先后做会计，但心里始终放不下最初的梦想&amp;mdash;&amp;mdash;统计分析者。
　　2000年的一次调岗，使王宁心头一喜，&amp;ldquo;到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是不是可以做回统计工作了?&amp;rdquo;然而，又一个意外状况打乱了她的计划，当时的老会计离退，单位财务部门面临严重缺人的状况，因为王宁有会计工作经验，单位领导又把会计岗位派给了她，并许诺：再来新人的话，你就可以做回老本行。
　　1年、2年、3年&amp;hellip;&amp;hellip;就这样，副业彻底变成了主业，王宁从普通员工升任为处长，并成长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而这样的历程也让王宁的会计知识和实践得到了升华。
　　&amp;ldquo;前两次我是在企业做会计，如今则是在事业单位，从表面上看比在企业要容易一些，事实上，在事业单位要面临复杂的政策性规定，需要协调诸多关系。&amp;rdquo;王宁深有感触地说。
　　2006年年初，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招生，有着丰富工作经历的王宁，通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筛选过程，顺利成为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首期学员，从此，王宁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在会计路上，不断进取、完善自我、阔步前行。
　　奋斗路上的精彩蜕变
　　作为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首期学员，王宁和她的同学将要完成6年的奋斗之旅。领军班的学习生活究竟带给他们什么样的蜕变?对此，王宁有切身感受：知识的扩展、能力的提高、观念的转变。
　　&amp;ldquo;我们上大学的那个年代，学习的路径比较单一，主要是从课本上获取知识，其他途径很少，领军班的学习让我们用全新的方式去学习，那就是碰撞、交流、提升;那时候的课程也比较固定，领军班则是用引导教育方式，让学员的思维发散，除了会计，还有政治经济、宗教艺术、科技管理等课程，它们构筑了一个立体型的知识库。&amp;rdquo;王宁坦言，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会计从业者对此很感兴趣，因为可以从中获得新的思想架构，而这样的架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模式：横向思考模式和纵向思考模式的叠加。
　　在以前的计生工作中，王宁的接触面相对较窄，时间长了，难免产生一些既定模式，思路不容易打开，&amp;ldquo;领军班的学习，使我的兴趣得到了扩展，培训内容包括不同领域学员之间的交流探讨、出外考察其他领域的工作方式、专家对最新政策的解读和引领&amp;hellip;&amp;hellip;这些都让我们开阔了工作思路，并让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得到与时俱进的更新和完善。&amp;rdquo;领军班的学习还让王宁对生活和工作有了一种新的诠释，&amp;ldquo;比如有一堂音乐艺术欣赏课，就给了我一些这样的感触。以前在闲暇听乐曲的时候，我听的只是一种旋律，那次音乐课是要引导我们去品味、理解音乐传达的信息和故事。
　　此外，宗教由来的讲解、国际政治形势现状的分析等，都让我加深了对生活的理解，让我更加懂得生活的多样性。&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领军人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美国会计本科毕业生起薪超5万美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2/570.html</link>
<description>2011届美国大学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41,701美元(约合262,435元人民币);其中，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50,500美元(约合317,810元人民币)，这比2010年该专业毕业生的薪酬提高了3.7%。</description>
<text>　　美国全国大学与雇主协会(NACE)发布了其最新的薪酬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总体而言，2011届美国大学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41,701美元(约合262,435元人民币);其中，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平均薪酬为50,500美元(约合317,810元人民币)，这比2010年该专业毕业生的薪酬提高了3.7%。
　　报告指出：&amp;ldquo;对于会计专业的毕业生而言，从用工数量方面来看，排在前几名的热门领域是会计，报税，代理记账与薪酬服务，这些细分岗位的平均薪酬为47,050美元。相比之下，为会计专业毕业生付薪最高的雇主是证券、商品期货以及金融投资类的公司，其业内平均薪酬为53,910美元。&amp;rdquo;
　　NACE的发言人安德烈&amp;bull;孔茨(Andrea Koncz)在接受道琼斯公司旗下的财务类招聘网站Fins.com采访时表示：&amp;ldquo;入门级的会计及财务类工作机会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在经济大势低迷时，工作机会也许会出现小幅缩减，但专业岗位的起薪却会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与此相比，纽约地区的初级雇员大概赚得更多，因为上述数据只反映了全国的平均水平。&amp;rdquo;
　　此外，调查还披露，广义商科专业的平均薪酬为48,144美元。工商管理/管理类专业的平均薪酬为43,600美元，而金融专业的平均薪酬为48,300美元。
　　2011届毕业生的起薪上涨了2.3%，从&amp;ldquo;钱景&amp;rdquo;看，确实小幅超越了2010届毕业生。其中，计算机科学专业毕业生的涨幅最高，达到4.1%，平均起薪为60,594美元。而在全部毕业生中薪酬最高的，则是那些初出茅庐的工程师们，他们的平均起薪达到了61,872美元。
　　为2011届本科毕业生付薪最高的五大行业雇主分别来自：
　　1. 证券，期货，基金，信托和其他金融投资行业;
　　2. 发电，输电及配电行业;
　　3. 信贷房贷及相关业务行业;
　　4. 计算机系统设计及相关服务行业;
　　5. 商务支持服务行业。
　　据悉，NACE计划在本年4月发布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起薪信息。
　　翻译：郭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美国会计 会计本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应具备八大核心技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8/553.html</link>
<description>投身财会领域，过硬的学历、对口的专业、合适的职业证书都不必可少，而为了升职加薪或者谋求更好的发展，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也相当必要。那么，对于会计人来说，征战职场，到底需要具备哪些核心能力?</description>
<text>　　投身财会领域，过硬的学历、对口的专业、合适的职业证书都不必可少，而为了升职加薪或者谋求更好的发展，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也相当必要。那么，对于会计人来说，征战职场，到底需要具备哪些核心能力?（作者：冯凌）
　　《国际会计公报》(IAB)刊载Nick Huber的观点：总结出了以下八大&amp;ldquo;终极配备&amp;rdquo;，虽然其中的有些方面对于中国的会计人来说尚属前沿，但是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深，跟上世界的发展节拍是必然的趋势，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它们的详细内容。
　　1. 商业分析和咨询能力
　　普华永道公司全球人力咨询总监查尔斯.麦克劳德(Charles Macleod)指出：最优秀的应聘者能够证明自己所具有的商业敏感性是如何为客户&amp;ldquo;带来不同&amp;rdquo;的。
　　&amp;ldquo;这种能力与简单的数字加总、机械的报告相比，更强调透过专业的方式进行商业领悟和数字阐释&amp;rdquo;。那些可以举出实例证明他们为客户扩大了多少利润边际、为XX大公司提出了何种重组咨询建议的会计师，在申请工作的时候显然已经先胜一筹了。
　　在低迷的经济前景下，许多公司都在规划如何在经济衰退和削减成本的情况下创造盈利。麦克劳德指出，此时拥有财务分析(能够分析公司的利润点)和成本分析(比如，制定出公司的原材料节支规划)经验的会计师绝对是各类组织趋之若鹜的贤才。
　　国际招聘顾问公司华德士(Robert Walters)商务部总监安德鲁.撒切尔(Andrew Setchell)表示，公司们现在对财务主计长职位的招聘有两个倾向，要么是一以贯之，要么是暂时过渡，因为他们希望高级的专业人士能够具有让困难&amp;ldquo;迎刃而解&amp;rdquo;的能力。而媒体和零售业公司则对那些能够像&amp;ldquo;分析师&amp;rdquo;一样、帮助公司分析如何获取市场份额的会计师求贤若渴。
　　2. 软技能
　　所谓的软技能，比如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激励能力，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开始变得越加重要。
　　华德士公司指出，&amp;ldquo;雇主公司现在把申请人的个性和对所在组织文化的适应力放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上进行考量。特别是，应聘者与其他业务部门的互动以及对关键决策人的影响力都是至关重要的技能&amp;rdquo;。优秀的会计师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复杂的会计准则做出深入浅出的阐释。
　　&amp;ldquo;财务会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隔绝的时代早已远去，现在的会计师必须具有比他们的前辈更佳的能力，他们能够把复杂的会计制度向没受过财务训练的人讲解清楚，&amp;rdquo;人力资源招聘顾问公司巴德诺赫和克拉克(Badenoch &amp;amp; Clark)的副总监海伦.古尔德(Helen Goold )表示。
　　安永公司会间或采用&amp;ldquo;评估中心&amp;rdquo;来测量高级会计师(特别是供职金融服务部门)的软技能。通常采取的方式是观察申请人是如何与他人进行合作的，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人素质与创造力。
　　3. 适应能力/一专多能
　　潜质出众的申请人还需要是个&amp;ldquo;万金油&amp;rdquo;型的人才。这类会计师拥有快速学习能力，可以在谈笑风生间转换工作重心，既可为首次公开募股(IPO)提供咨询，适应得了连轴转的工作，又能为公司提高运转效率献策，甚至能为业务复苏、开拓市场进行布局。
　　4. IT技能
　　IT系统日渐强大也日趋复杂，而随着它们为业务所带来的潜在效益的增长，系统安全和数据崩溃所带来的隐患也在不断加大。因此，招聘市场对于通晓IT系统(特别是电子表格、财务报告以及企业资源规划方面)知识、有IT安全经验的会计师的需求都呈现出上升态势。
　　IT安全的威胁可能是来自外部的，像是各类黑客对公司IT系统展开的方式越来越复杂的攻击;也能是来自组织内部的，比如公司内部行为低劣的雇员进行的故意篡改或是数据泄密。此时，精通IT技术都将帮你尽快定位问题所在。
　　5. 通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放弃本国的会计准则、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取而代之，各个行业中各个规模的企业都希望招募到通晓全球准则的会计师。
　　有一定IFRS应用经验的会计师将会成为炙手可热的人才，因为雇主们都希望这样的财务专家可以使本组织向IFRS的过渡尽可能的平稳顺畅。
　　6. 了解相应行业部类的专业知识
　　原则上，了解相关行业专业知识的会计师可以更好的理解客户需求，并能够就其所遇到的财务问题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那么，所谓的专业知识通常都包括什么呢?举个例子，为保险行业客户工作的会计师，应该对保险行业的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像是新出台的法令法规，以及在本行中一笔合同怎么签才算是划算。安永公司表示：&amp;ldquo;我们在不断寻找拥有相关的行业部类深厚专业功底的人才，特别是金融服务行业;另外，石油天然气以及消费品行业也是如此&amp;rdquo;。
　　7. 对环境报告有所认知
　　具备环境报告知识与经验的会计师的需求持续看涨，尽管和从事实务工作相比，更多的是向客户宣导如何运营才能更加环境友好，以及如何来测量他们的碳足迹。
　　会计师们可以帮助客户把握和分析碳排放数据、预测能源使用量。此外，企业社会责任(CSR)服务也成为了会计师公司、特别是四大的快速业务增长点。而且，如果/当公司类组织更普遍地将可持续发展概念融入组织运营的方方面面，那么，这个领域将具有不可限量的增长潜力。整合型报告将会是未来会计业吸引客户的最佳卖点，别错过这班好航船。
　　8. 掌握核心会计技能
　　掌握传统会计技术的人才仍然有市场需求。华德士公司就表示，近期在英国，法定会计(通常指负责处理企业常规会计实务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需求有所增加;而拥有IFRS执行经验的会计经理和会计主管则处在供不应求的态势。由于雇主招募需求的增加，经理和主管级的会计人士的合同价码也水涨船高，时薪从30英镑涨至目前的35英镑，而年薪则从先前的5-5.5万英镑涨至6万英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会计师 会计技能</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深财务总监分享成功的十条经验</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5/527.html</link>
<description>干了二十五年的财务和审计工作，做了差不多十年的财务总监和财务副总，终于闲下来了。闲暇时间上上网，看看同行们的文章，也很有趣，看多了，也就想自己写写自己做财务总监的经历及作为一个财务总监应具备的能力，也算是给同行一点帮助。</description>
<text>　　说个实话，干了二十五年的财务和审计工作，做了差不多十年的财务总监和财务副总，终于闲下来了。闲暇时间上上网，看看同行们的文章，也很有趣，看多了，也就想自己写写自己做财务总监的经历及作为一个财务总监应具备的能力，也算是给同行一点帮助。（转自新浪博客 紫瑶山人）
　　我把财务总监分成三种：
　　第一种：账房先生式的财务总监，其工作范围有编制报表;制定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税务处理;内部控制。
　　第二种：总会计师式的财务总监，其职责除了上面的内容外，还包括全面预算;融资活动;资金管理;产品定价;成本控制。
　　第三种：超级(真正的)财务总监：除了上面的工作范围外还有财务战略;资本运营;绩效考核;企业及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企业价值
　　除了没有自己做过老板，工、农、商、学全干过了，当农民是上山下乡，兵虽然没当过，在农村还当了几天的民兵算是扛了枪;当工人是为了找份稳定的工作;上学则是想有个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真正从事商业则是在抛弃稳定的工作之后下海，最初下海也是为了混口更好的饭吃而已、没有其他想法。93年到深圳之前自己也不知道有几斤几两本事，虽然也在大型国企(几万人)干了十来年会计和审计，也混了副科级，工作颇得处长和局里的总会计师看重，也有过做处长和总会计师的想法，可也只能自己慢慢的熬而已，那时是评资历和那种关系(大家都明白)吃饭的年代，也不知要混到哪年哪月才行。但这段时间我没事就看书，而且涉及得比较广泛，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知识等等，知识的积累对我以后的机会和财务总监生涯是至关重要的，也使我养成了不断的学习好习惯，如果你想做财务总监，不断学习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中国，变化日新月异。
　　我这个人性格当初比较内向，所以比较适合干财务工作，自己也喜欢。我觉得做你自己喜欢做的工作就会全身心的投入，你就会发展得很好，就会有前途。
　　我做财务总监是在我下海十个月以后。刚开始是应聘到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做股东代表(相当于作审计工作，主要是对所投资大陆的企业进行审计，我负责其中三个省的九家企业)，当时大部分企业当时还没有投产，主要是筹建和公司规范化的运作，由于我对这些很熟，加之我平时对大陆的经济法律及会计审计了解得比较多，对于不熟悉大陆事务港方来说，很需要我这种人，所以，这一时期差不多公司规范性文件都是我起草的，同时还对我所负责的几个企业上报的财务报表提出审计意见。在深圳呆了差不多有三个月后，就出差去跑了一趟，深入了解各个企业的情况。回深圳后我根据当时各个企业不能统一协调关系、重复浪费资源的问题，提出组建区域性企业集团的想法得到香港总部的首肯，于是我就被派到组建某集团，集团成立后我就被正式任命为财务总监之职。该集团除总部外，下属六个生产性企业，算是正式开始了我的财务总监生涯，那是九三年底我刚刚下海十个月，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还不错(还有那么几斤几两)，过去十几年的会计和审计工作经验对我来说是无比宝贵的，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增加自己的自信心，你就能做好财务总监。抓住机会首要的就是你的信心和能力。
　　做财务的门栏比较低，这也是会计人员比较泛滥的原因之一，但做一个好的财务人员却实实在在不容易，做一个合格的财务总监更不容易;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只把你当帐房先生(当然如果你连一个帐房先生都做不好，你就不用去做财务总监了，那是基础，改行吧!)，而你又不能凭你的能力改变这种状况，让老板欣赏你的才能，履行一个财务总监应有的职权，即便你是有财务总监的头衔，你也永远做不了一个真正的财务总监。我很欣赏香港人对做财务负责人的看法，除了老板，很多公司的第二号人物就是财务总裁(总监)，他的地位是仅次于老板的，而且他对老板或CEO有制肘的作用，甚至常对老板或CEO说：NO!(当然你得注意方法)。其实，这对防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极为重要，如果你是老板或CEO，你得财务总监总是和你的意见一致或附和你的意见、那你的财务负责人是不合格的财务总监。真正的财务负责人永远是一个头脑冷静、对数字高度敏感、正直和谦逊、总是在主动的忘我工作、不断在想着如果企业明天出问题应该怎么办或现在需要作那些准备工作的人。你是吗?
　　我在香港企业做了几年，受益匪浅，向香港同事学了不少的东西，特别是对工作态度的认真仔细和扎扎实实，和在商业谈判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技巧，才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不过，说实话，香港人在金融、贸易、证券等服务行业和地产等方面表现得很出色，但是在工业企业管理方面就不那么在行了。以致后来我在第二家公司时，常和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在香港资产也是排前五位的很大的公司)说这样的话。他们很同意我这种观点。
　　我被朋友拉到第二家企业的时候，刚开始也只是老板的一块牌子，对外被介绍为：我的财务总监，在香港上市公司任过高级财务职务，注册会计师。其实对内是董事长助理(其实这很自然，财务是一个敏感的部门，财务总监是一个敏感的职务，得到信任总是有个过程的)，实际上是不履行任何职能的财务总监。如果这个时候，你仅仅从一般的财务基础入手，那么，你很难树立起自己的形象，怎么办?那你需要解决或则提出本企业其它所有人解决或者提出不了的问题，而且这不仅限于财务方面。你记住，公司的所有成果最后都在财务上反映出来，这种成果既包括好的更包括不足的方面，你得优势也在这里，就看你是否有本事发现并提出解决这些不足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同时它还是你的老板关心的并得到你的老板认可才行，最后还要得到你的同事的认可。很难!我在这家公司的方法是：从公司战略高度提出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及财务战略、财务计划和预算等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方法)。到这家公司又是十个月后我被正式任命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一年半以后为董事副总经理，两年后老板就全权的把集团日常业务交给我负责，任常务副总经理，老板是董事长兼总经理、他只管香港上市公司和集团投资业务的决策了。
　　积十年之经验，我觉得做一个真正的财务总监，你必须具备：
　　1、财务总监基础就必须天天和各种数字(包括财务和非财务数字)打交道，你如果喜欢和数字打交道的话(但是你要记住，你的工作是和数字打交道，但不只和数字打交道，更不是指和财务数据打交道，只是和数字打交道是财务总监的工作基础而已)，又有相当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长期你就会积累相当对数字高度的敏感经验，如果你是财务总监，这种高度的数字敏感性可能是对企业是生死攸关的。财务行业的同仁们如果你想做财务总监要千万要记住，如果你以前从你所在的企业的数字中看到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而且又被证实过你的预测是对的，你差不多就可以胜任财务总监之职。说个不客气的话，很可惜，有这种对数字高度敏感的财务总监少之又少，包括和我一起工作过的香港同行，在讨论的过程中每每对企业的未来预测都让我说中了。企业破产绝大部分原因是由于经营不善或财务风险引起的，而经营不善的结果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最后破产。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总监的位置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而你对数字的高度敏感是一个危机预警信号，很关键!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讲，对财务上的数据你要把握住两个关键点：控制财务风险，降低成本费用。
　　及时做好完整的财务报表等工作时不用这里讨论的，这是帐房先生式的财务总监的职能上的最重要的工作。
　　2、你的知识不仅限于财务会计。一个优秀的财务总监因该是T型的知识结构。即在专业知识方面必须有相当的深度，这包括财务、会计、审计、税务、投融资活动等;同时它还必须掌握一定其它知识的范围广度，这包括经济法律、企业管理、企业兼并和重组、本企业的生产技术基本知识和一些营销知识、谈判技能、公司治理等等。我特别强调财务总监应精通管理会计和绩效管理、公司治理、公司战略等方面的知识，这是大有裨益的。我平时学习很注重专业以外的知识的积累。
　　比如现代企业的扩张大多是通过兼并来进行的，而兼并的过程中陷阱重重，稍不注意企业就陷入困境。其中陷阱最多的是财务陷阱，落入陷阱的公司轻则遭受损，重则企业破产，而发现其陷阱又不是仅靠财务会计知识能解决的，你必须对相关的知识都必须了解才行，比如对经济法知识要相当熟悉，甚至在实体法熟悉程度上你要超过你们企业的律师(如果不是打官司，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律师之言)。我和很多律师打过交道，他们很喜欢和我合作，甚至有很多法律文本都是我来起草，他们修改而已。虽然是辛苦，但很有趣。
　　又比如谈判技能，作为企业财务总监，你必须参与一些商业谈判，这里你是以财务专家的身份出现的，当然你要有技能才行，可能关键时刻你的发言也许就是机会的转折。有一次我带着中方的合资伙伴及当地的政府的领导去深圳和老板谈资金问题，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关键时刻我提出中方在资金处理上的种种问题，一下找到了突破口，形成了有利于己的方案。还有一次公司转让一个项目，我去和买方洽淡，对方一个是从德国回来的研究生和一个从清华毕业的研究生(而我的学历是不值一提的)，且工作过多年，当我抓住他们所不熟悉的东西把被动变为主动，最后项目以三倍的回报(老板的要求仅一倍半回报)，谈完了，刚好我的一个同学到北京进修给我电话，我推辞了对方的宴请，独自请同学吃饭。和同去参加谈判的同事与我的同学一块边吃边聊。饭毕送走我的同学后，我的同事们都笑说我的同学比我可单纯得多了。我很清楚地告诉他们，我的同学是一所重点中学的副校长，他所面对的是单纯而幼稚的中学生，而我面对的是一群具有高度商业头脑的人，如果我像他那样去思考问题，明天老板就炒我的鱿鱼。所以，你们要学会面对不同的人，就要掌握必须的谈判技巧。记住商场就是战场(同样我自己也有过于没有经验而感到很失败的案例)。你要学会你将要面对的一些解决问题的商业头脑和商业技能，这不仅仅是你的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可以了。
　　我看有些财务总监谈体会的时候说要掌握一些办公软件等，当然很有必要，不过对于财务总监来说，这些都是基础的东西或者说是工具性的东西，你掌握了当然很好。至于其它企业管理系统软件，在企业能不能发挥关键作用，那不是仅从财务角度上能解决的。我有这样一个案例，是一个下属工业制造企业(中港合资)，公司高层花了近200万元投资实施ERP，我去看了一下，大乐。就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说，你们懂得这套系统的作用吗?知道如何利用其信息吗?可是现在公司信息终端除了财务总监的电脑上(港方派的)看得到之外，其他任何高层都看不到(其实他们也没有兴趣看)，起什么作用?如果你的企业不能有效的掌握和利用系统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决策，什么软件没有用，最多时做报表方便一点而已。最后结果大家也猜得到，理所当然的是一败涂地，成了摆设。
　　同样作为一个优秀的财务总监如果你对你所在的企业生产技术过程不了解，你也就不能很好的发挥成本管理制职能，切中时弊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就不能为企业的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所以，你要把你的财务工作发挥到极限，必须具有T字形知识结构。假设如果今天让你当财务总监，到年底你能够把企业的付现支出降低百分之十吗?
　　3、良好的文字功底。我在第二家公司是老板很有一点文字功底，特别是文学修养，一般人写东西他都看不起。我刚到公司大部分都是从事文字工作的，那个时候我用电脑还不熟练，所有的公司文件起草工作都是我动笔写了以后再打印，涉及的不光是财务分析和制度方面的，包括股权重组计划、项目商业计划书、甚至包括产品出口的销售合同。实际上你的文字功底也反映了你的各项知识综合水平.学知识的目的使用，你必须会把所学的东西用恰当的文字表现出来，而且尽量不要用专业化的术语表达。你要记住你写的东西不是给自己看得，是个别人看得，他们大多是外行。就像我常给我的会计人员所讲的那样，你做帐如果仅仅自己看得懂，你一定不是好会计，你必须用会计规范化的语言表达，让别人看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才行(即便是例外情况&amp;mdash;&amp;mdash;地球人都知道，你越清楚，说明你的水平越高，嗬嗬!)。财务分析也是这样，外行人看懂了才说明你水平高，你写的财务分析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如果你当财务总监，你能单独主持起草一份商业计划书吗?
　　4、团队精神。独木不成林，你必须把你所属的财务团队搞好，这个团队是由不同经验、不同学历组成的不同层次的人员，你要善于团结每一个人并安排他们适合自己的岗位上才工作，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在业务上你是他们的导师，平时你是他们的同事，只有你在公司为他们争取应得的利益和承担责任时才是他们的领导。你要他们好好的工作，更要为他们争取应得的利益，这点非常重要。我有一个香港来的下属企业财务总监，人挺不错，工作也认真仔细，可是财务部对他的意见大了去了，会计部经理常常来诉苦，后来我一了解，才知道财务部的平均工资比别的部门都低，同级别的也低很多，我想大概是该公司老总是搞生产的出身，当然对生产技术部门偏爱些，了解到这家公司每当给职工提工资或福利时，那位老弟从不为财务人员说话，所以，就造成了待遇上的偏差，只知道让人干活，那不行，我提醒他以后，很快就改变和平息了内部矛盾，大家一心一意地把活干好，也没有多大的怨言了。工作出了差错也是这样，首先是你要替他们先在公司承担责任，下来在找原因，作出恰当的处理。团队精神是你顺利搞好工作的基础，千万不能马虎。还有一条就是财务人事权你必须自己亲自掌握，不可交与其他人打理。为培养稳定的团队，你的人员组成从学历上来讲是不同层次的人员。譬如，如果不是培养一个人，那末，出纳你千万不要找个大学生干，中专生的就可以了。但对于专门从事成本管理和控制的人员必须要求素质高和有经验的人。
　　5、沟通能力。大多数会计人员不善于沟通，性格内向。我开始也是这样。但随着地位的上升和业务的扩大，沟通能力成了财务总监必备的能力之一。沟通分两个方面，一是财务内部勾通，即在你的团队内部要经常沟通，这也是形成团队精神不可缺少的前提。二是外部沟通，这里面有分内外两部分，包括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先说企业内部沟通：比如做企业年度预算，我看到一家企业作的预算，他们的财务总监高高兴兴拿来让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征求我的意见，我看了以后立刻去了一趟企业，找了几个中层干部问了问，谁知预算的细节是一问三不知，问分管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也回答不出细节来或是一肚子不满的情绪或只回答的到自己那一部分。这样的预算执行起来的结果可想而知。实际上财务总监必须就企业经营活动从财务角度和其他各个部门反复沟通，每个部门都会从自己部门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而财务报表预算最终表现的是综合性的结论，所以你就必须站在一个比他们更全面的角度来看问题，平衡就显得很重要，而平衡就是反复沟通达成的一致意见，只有深入的让企业所有人理解了，企业的目标才能达到，这就离不开沟通。记住，沟通的过程也是你作为财务总监深入了解企业的一个过程，你越了解的深入，沟通也就容易得多了。企业在制定公司战略中财务总监的沟通职责更是显位重要，所以，在西方有的教材中，认为财务总监新的职能应成为沟通部门主管的战略/经营重心与公司及其投资者的财务要求二者之间的桥梁，t他们把具有这种这种沟通职能的财务总监称之为：超级财务总监。再就是外部沟通，一般公司只设涉到工商、税务、银行、债权人、债务人、政府的有关机关等。和他们保持良好的持久的关系，对于企业来说只至关重要的。这需要感情和物质的投入，最高境界是和他们做的朋友，这种沟通一般是为解决公司某一件事而准备的，免得到时老板吩咐你去解决时你急得跳脚。但这其中对象不同，沟通方法上又有所不动，如和银行沟通、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侧各有所异，这一切都靠你自己慢慢体会得来，即有的只可心领神会，不可言传;当然，如果你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话，那你的沟通代表着公司公开形象，不但要对企业各方面都熟悉，而且说话就要十分谨慎，其沟通能力的要求更高。我特别强调的是经常保持和银行的沟通，及时地把企业情况与之沟通的好处多多。我在头一家做财务总监时，刚好港方与中国科技大学有个合作项目，是高科技，药业项目，项目启动后，产品销路十分好，就想扩大规模，但资金碰到困难，老总一筹莫展，想让外方在增加投资。当时这家企业不属于我管，由于我刚好和当地的好几家银行都熟，老板让我去看看，我去了三次，自己一次，带银行去了两次，就把问题都解决了，公司老总是科大的一个教授，简直不相信，一直向港方老板夸我有本事，饭都没吃他公司的(不过已经吃过了他不知道，没出钱而已)就把贷款解决了。这家公司2000年已经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了。
　　6、要有工作压力和吃苦的准备。会计工作的日常业务现在公司大部分都用软件来处理，要求你的下属平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不要等到那几天才去做。但是加班加点是一个常事，如果你的公司还有其他投资业务的话，也许经常忙得头昏眼花，吃不好睡不好，碰到突发问题更是如此。我曾经为一个项目的审计事宜在酒店里吃了一周的方便面、八宝粥，以致工作结束后，我闻到方便面的气味都想吐，至今不是饿急了，我是坚决不吃方便面的。按时出报表，这是基础要求，所以免不了常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如果你配合或做过四大事务所无论哪家进行外部审计工作的，你对此应有深刻的理解，把它当成家常便饭吧!还有一种压力，独立成担责任的压力和企业风险给你带来工作上的压力，这种压力一般如果计划的好，一般不会出现，偶尔出现一次会让你精神紧张的很，譬如老板突然让你解决某件很棘手的事，如短期融资以解决燃眉之急之类的事。有一次集团的一个下属生物制药企业进行GMP认证，老板让我去组织，我虽然经历过类似ISO9000之类的认证，到对医药企业的认证从没做过，加之该企业不正规，而生物医药产品的认证又是国家组织的认证，应该说是要求最严的认证，认证不过关就意味着这个企业半年以上的时间内不能生产或投产，更不用说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了，那就会拖垮这个企业，当时我真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几乎想辞职，欣喜我平时结交的朋友帮忙，最终过了关，现在想起来我都有一点心有余悸。对了，我一般缓解压了的方法是看武打的小说，而且只看金庸、梁羽生的，看得快，忘得也快。金庸的小说中的一个大侠的名字和我一样(猜得到吗?)。
　　在就是寂寞压力，当你天天面对数字再仔细琢磨，难免有寂寞感，不要小看这种压力，它有时让你感到发疯，你耐得住吗?你对数字的高度敏感就是从天天面对数字不断地琢磨积累出来的经验而已。
　　还有一种压力就是对财务工作性质认识压力。千万不要小看这种压力，我见过很有些才华的老板对财务的认识都有偏差，包括有一次我看中央电视台的对话节目，国内某著名的企业家说他选老实人适合做财务负责人，实际上品质好的聪明人才适合做财务负责人。形成这种帐房先生的观念，是长期以来我们国家都是把会计当作帐房先生来看待的结果，实在是有点可悲!
　　7、持续不断的学习准备。中国处于一个改革的年代，改革就意味着变革，就像古哲学家阿里斯多德说的：每一天太阳都是新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我学的会计教材还是资金平衡表，完全是计划经济那一套，虽然在原单位也接触过资产负债表，也学过一本资本主义会计教材，那也不系统。九三年会计制度改革后，才走上轨道。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就开始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完以后，又参加一个大学的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学完以后又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考试(很可惜，过了两门，后来因为一些事给耽误了)，我除了参加考试外，自己当了十年财务总监，大约买了有一万块钱的专业书籍自学。说实话，不管在哪家公司，闲暇时我基本上都是在看书,或者上网也是关注财会类网站如(问会计网 wenkuaiji.com)和大家交流心得，我有今天，除了机遇之外，更多的是自己不断的学习的结果，而学习就是一种准备，机遇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当然，参加考试，拿到各种证书，是一个结果，有一块招牌，但是，你更要注意这个学习的过程，我也不赞成放弃工作去考证书，如果你在工作中学习，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更有利于你的经验积累和职业发展。我在网上看开注册会计师的人说如何如何难考，我有时候真不明白，说实话，虽然我考注册会计师也用了三年，也没有觉得很难，到考试的前十天我才请假回去参加考试。我觉得关键在平时，学是为了用，不仅仅是为了考(当然你总考不过也不行，跌份!)。对于自学，如果你已经有相当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了，看书我觉得最好是看西方专业出版物。如果你的英文好就看原版的(可惜，我的英文不行，这也是我最遗憾的一件事，不然，我也去考ACCA了，我看过ACCA的几种中文教材，我觉得不难考，我也有个香港同事，有好几种国外注册会计师和基金经理的资格，就是考不过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否则就看翻译的。就我看，国内出的专业书籍还没有脱离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太浅!不如一次到位，毕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论述，西方人是我们的前辈。对于持续不断的学习的体会(包括参加考试等)是我始终围绕着为了持续不断地用这个中心来进行学习的。
　　8、财务管理工具的掌握。计算机大普及对会计人员来讲，是效率的提高，这种提高集中反映在对市场的决策快速反应。你当然要掌握好与财务会计及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计算机软件技术，这是毫无疑问的。不用我唠叨。我觉得，你不应限于对财务工具的掌握。你要对企业分析得透彻，必须掌握得更全面一些。但你要记住，所有的管理工具的掌握，都是为你分析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服务的，为你预测和将要实施的目标服务的;是为了快速获得有用的信息，及时决策，以便适应企业所面临的市场不断的变化情况。
　　9、关于用人。我再次强调的财务总监的用人本事，财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很多商业秘密都集中于此，作为一个财务总监，你的用人策略就显得极为重要，不要仅仅依靠人力资源部的人，你得亲自选人和鉴别人。
　　如果一个人用两个标准来衡量的话，对这四种人你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一个标准是品质(或人品);另一个标准是专业(或学识)。
　　10、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把握。财务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企业每个人利益的部门，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你把很多人都得罪了，你的工作就很难展开。其他工作就做不下去，比如让你主持公司年度预算，不定他们就给你出些难题，让你下不来台。我在第一家公司的最后大约半年，被调到公司在大陆设的总部任企业总监助理，主要协助他们(香港人和台湾人)为在大陆设立的几十家企业进行管理和提供管理服务咨询工作。当你和财务总监打交道时，就会体会到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重要性。我的这位同行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任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几乎和所有高层都有矛盾。说起来也不是全是他的错，但由于在工作中不能很好的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工作处处被动，难以展开，和同事吵架的也不少。其结果是他在公司成了孤家寡人。弄到最后连老板都烦他了(当然说到底也是沟通问题)，这显然对企业的一点好处都没有。这种人叫我来看，他做财务部经理合适，肯定不是合作财务总监。因为他不能站在企业的一个战略高度来把握财务工作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那时他的失职!
　　有人可能说：我要是具备你上面说的那些素质，我就做CEO了，而不是做CFO，我觉得你想得没错，作为一个真正的财务总监，你在企业的地位是仅次于CEO的人，不过我告诫你，如果你想干好，就彻底的打消这个念头，老老实实做CEO的助手和参谋角色，永远不要有替代他的想法。你记住，在企业你与CEO共生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总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假账克星：本福德法则解读数字的奥妙</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1/846.html</link>
<description>一组随机发生的数字，各个数字的首位存在一定规律，越小的数字出现的比率越高，既0出现的概率是100%，1出现的概率是31%，2出现的概率是18%，依次类推，9出现的概率只有不到5%。该定律被誉为“假账克星”，安然事件败露有他一份功劳。</description>
<text>　　【假账克星：本福德法则】一组随机发生的数字，各个数字的首位存在一定规律，越小的数字出现的比率越高，既0出现的概率是100%(首位不存在)，1出现的概率是31%，2出现的概率是18%，依次类推，9出现的概率只有不到5%。该定律被誉为&amp;ldquo;假账克星&amp;rdquo;，安然事件败露有他一份功劳。
　　本福特定律，也称为本福德法则，说明一堆从实际生活得出的数据中，以1为首位数字的数的出现机率约为总数的三成，接近期望值1/9的3倍。
　　本福特定律说明在b进位制中，以数n起头的数出现的机率为logb(n + 1) &amp;minus; logb(n) .本福特定律不但适用于个位数字，连多位的数也可用。
　　在十进制首位数字的出现机率(%，小数点后一个位)：
　　世界上千千万万的数据的开头数字是1到9中的任何一个数字，而且每个数字打头的概率本应该差不多，但如果你统计的数据足够多，就会惊讶地发现，打头数字是1的数据最多。
　　1935年，美国的一位叫做本福特的物理学家在图书馆翻阅对数表时发现，对数表的头几页比后面的页更脏一些，这说明头几页在平时被更多的人翻阅。
　　本福特再进一步研究后发现，只要数据的样本足够多，数据中以1为开头的数字出现的频率并不是1/9，而是30.1%。而以2为首的数字出现的频率是17.6%，往后出现频率依次减少，9的出现频率最低，只有4.6%。
　　本福特开始对其它数字进行调查，发现各种完全不相同的数据，比如人口、物理和化学常数、棒球统计表以及斐波纳契数列数字中，均有这个定律的身影。
　　1961年，一位美国科学家提出，本福特定律其实是数字累加造成的现象，即使没有单位的数字。比如，假设股票市场上的指数一开始是1000点，并以每年10%的程度上升，那么要用7年多时间，这个指数才能从1000点上升到2000点的水平;而由2000点上升到3000点只需要4年多时间;但是，如果要让指数从10000点上升到20000点，还需要等7年多的时间。因此我们看到，以1为开头的指数数据比以其他数字打头的指数数据要高很多。
　　2001年，美国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宣布破产，当时传出了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涉嫌做假账的传闻。事后人们发现，安然公司在2001年到2002年所公布的每股盈利数字就不符合本福特定律，这证明了安然的高层领导确实改动过这些数据。
　　benford定律在审计方面的应用
　　本福德定律
　　对于抽样审计，我们已经进行了详细讲解。抽样审计的方法主要包括随机抽样和重点抽样。随机抽样是采用数理统计与概率论的原理从总体中抽取样本并进行检查;重点抽样是审计人员根据经验和职业判断有针对性的抽取样本并进行检查。我们回顾这两种抽样形式，会发现如下缺点和不足：
　　(1)随机抽样如果要达到一定精确度，样本必须很大。这对于强调效率、效果和时效性的审计来说，有时可能存在成本高、在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任务的情况。审计人员为了在既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必然存在大量开飞机(没有执行的审计程序在审计底稿中记录已经执行了)的现象，反而大大影响审计效果。
　　(2)重点抽样强调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在审计实务中，一般是根据金额大小、性质严重程度并结合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样的。这种抽样方法对于总体中样本金额差异大、个体数量少的情况下比较适用，但是对于总体中个体数量多、个体间金额比较均匀的情况则显得很吃力。
　　那么是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祢补这些不足呢?这就是本节要讲的方法，这种方法是随机抽样、重点抽样审计方法的有益补充，该方法就是富兰克&amp;middot;本福德(FrankBenford)定律(Benford&amp;#39;s Law)。
　　本福德早年在通用电器公司(GE)实验室工作，是一名物理学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学规律，即在任何一组同质随机发生的数据中，排在数据第一或第二位的数字是存有一个可预测到的概率。例如，在一组数据中1排在第一位的概率约为31%，而9排在第一位的概率仅有5%。本福德测试了多种来源的数据组发现存在这样的概率。
　　本福德定律在审计中的应用
　　我们知道，本福德定律的适用条件是数据不能经过人为修饰。如果数据来自舞弊所得到的结果，则这些数据将不再服从本福德定律。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本福德定律来发现被审计单位舞弊，提高审计效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假账 抽样审计 注册会计师</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税历史的画卷</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9/86.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人，在学习会计基础，熟悉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的原理后；会计人，在多年的工作历练，掌握会计工作和会计实务操作流程后。对财税历史，你又了解多少？</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在学习会计基础，熟悉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的原理后；会计人，在多年的工作历练，掌握会计工作和会计实务操作流程后。对财税历史，你又了解多少？这些你平常熟悉的会计核算原理，会计工作流程在怎么沉淀和积累下来，在历史中他们又是如何形成的，让我们走进会计的历史，看看这些不为人熟悉的故事吧。

	　　我们从西方会计的发展和中国会计发展来分别谈，从复式记账，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成本会计到公认会计原则，民间审计、无形资产到萨班斯法案，让我们娓娓道来！

	

	　　西方资本主义的萌芽&amp;mdash;&amp;mdash;复式记账的产生 

	　　13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银行开始使用复式记账。当时只有人名账户，被称为&amp;ldquo;佛罗伦萨式核算法&amp;rdquo;。1327-1340年意大利热那亚城商店中开始出现物名账户，被称为&amp;ldquo;热那亚式核算法&amp;rdquo;。左记借，右记贷，已成今日借贷记账法的雏形。商业革命促使了复式簿记的诞生。

	　　东印度公司&amp;mdash;&amp;mdash;产生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概念 

	　　东印度公司1657年9月该公司发布新章程，允许签发永久性的股份，作为未来所有航海冒险活动的一种联合投资。将每次清算转换为永久性股份，提出每年而不是每次冒险活动结束时结算利润，从而形成了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的概念，同时也产生了股份公司。这些引起会计思想的巨大变化，对建立以年度为报告期的划分基础，确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固定资产和固定负债的划分界限，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英国工业革命&amp;mdash;&amp;mdash;成本会计产生 

	　　19世纪30～4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中出现了工厂制度和批量生产，导致固定资产成本在生产中所占比例上升，使折旧概念变得越来越重要。企业规模的扩大导致经营活动更加复杂，对生产成本信息需求的增长，使成本会计应运而生。股份公司和工业革命，促使成本会计产生，使以商品买卖活动为主的传统会计向以工业化生产为主的近代会计转变。

	　　1929～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amp;mdash;&amp;mdash;公认会计原则

	　　公认会计原则的确立，标志着传统会计发展成为财务会计。其特征是：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和报告，是为了满足各个利益关系人的需要；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报表完成后，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

	　　南海公司泡沫&amp;mdash;&amp;mdash;民间审计诞生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产生 

	　　1711年，英国南海公司泡沫事件造成无数债权人和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英国议会组织了特别委员会调查，发现公司会计记录严重失实，存在明显舞弊行为，委员会聘请精通会计实务的查尔斯。斯内尔（CharlesSnell）对南海公司的会计账目进行调查，他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位民间审计人员，他所撰写的查账报告是世界上第一份民间审计报告，而英国南海公司舞弊案例也被列为世界上第一起比较正式的民间审计案例。

	　　20世纪末的新经济浪潮&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

	　　1977年10月14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Accountants――IFAC）（图）在德国慕尼黑成立。1991年，美国经济走出低谷，持续稳定地增长了近10年。新经济的到来给现行会计带来全新挑战。一个显著特点是软资产日益重要。软资产是相对传统的有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组织资源。

	　　安然事件&amp;mdash;&amp;mdash;财务欺诈产生萨班斯法案 

	　　2002年，安然事件爆发，原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分崩离析。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amp;mdash;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或SOX法案）。

	　　中国会计古代史&amp;mdash;&amp;mdash;原始社会 

	　　中国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劳动产品的分配、交换及消费等问题凸现，&amp;ldquo;计数&amp;rdquo;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必要，人们逐渐形成数量观念，并尝试着以实物、绘画、结绳、刻契等方式来表现经济活动及其所反映的数量关系。由实物记事（计数）、绘画记事（计数）、结绳记事（计数）、刻契记事（计数）等方式所体现的原始计量记录行为基本代表着同时期的&amp;ldquo;会计&amp;rdquo;行为，或者说，原始计量记录行为是会计的萌芽状态，成为会计的直接渊源。

	　　中国会计古代史&amp;mdash;&amp;mdash;西周 

	　　西周国家设立&amp;ldquo;司会&amp;rdquo;一职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amp;ldquo;月计岁会&amp;rdquo;，又设司书、职内、职岁和职币四职分理会计业务，其中司书掌管会计账簿，职内掌管财务收入账户，职岁掌管财务支出类账户，职币掌管财务结余，并建立了定期会计报表制度、专仓出纳制度、财物稽核制度等。这表明大约在西周前后，我国初步形成会计工作组织系统。当时已形成文字叙述式的&amp;ldquo;单式记账法&amp;rdquo;。

	　　中国会计古代史&amp;mdash;&amp;mdash;春秋以至秦汉 

	　　春秋以至秦汉，在会计原则、法律、方法方面均有所发展。孔子提出了中国最早的会计原则：&amp;ldquo;会计当而已矣&amp;rdquo;，意思是会计要平衡、真实、准确。具体说是要求会计的收付存平衡正确无误。它与目前的&amp;ldquo;客观性&amp;rdquo;原则相似。

	　　中国会计古代史&amp;mdash;&amp;mdash;隋唐至宋代

	　　隋唐至宋代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兴盛时期。会计、审计和国库组织发展到较为完备的程度。会计与出纳、会计与国库、现金出纳与实物出纳、签证单位与财物发放单位，以及审计与会计之间都有了明确的分工，各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

	　　中国会计古代史&amp;mdash;&amp;mdash;元明清

	　　元代承袭旧制，在会计方面无大发展。至明代，政府颇重会计报表，要求按旧管、新收、开除和实在四柱编报，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对报表有统一的编报格式和上报日期。明代代表性会计著作是《万历会计录》，按旧额、见额、岁入、岁出汇录了人户、田粮、军饷、俸禄及各种税收和交通运输等统计资料，编排井然有序，数据先后可循，并突出了财政收支项目的对比关系，便于分析研究。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029/20111029100710654.png</image>
<keywords>财税历史 西方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的起源：商品经济的产物</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9/85.html</link>
<description>现代会计是商品经济的产物。14、15世纪，由于欧洲资本主义商品货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会计的发展。其主要标志：一是利用货币计量进行价值核算；二是广泛采用复式记帐法，从而形成现代会计的基本特征和发展基石。</description>
<text>
	　　现代会计是商品经济的产物。14、15世纪，由于欧洲资本主义商品货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会计的发展。其主要标志：一是利用货币计量进行价值核算；二是广泛采用复式记帐法，从而形成现代会计的基本特征和发展基石。

	　　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与经济管理科学的发展突飞猛进。受社会政治、经济和技术环境的影响，使传统的财务会计不断充实和完善，使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更加标准化、通用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会计学科在20世纪30年代成本会计的基础上，紧密配合现代管理理论和实践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的管理会计体系，从而使会计工作从传统的事后记账、算账、报账，转为事前的预测与决策、事中的监督与控制、事后的核算与分析。管理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从此，现代会计形成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迅速发展，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电子计算机技术广泛应用于会计核算，使会计信息的搜集、分类、处理、反馈等操作程序摆脱了传统的手工操作，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会计科学的根本变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 商品经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孙蔓莉：把领军课堂搬到大学会计校园</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5/877.html</link>
<description>把互动教学模式引入课堂，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声说出自己的看法，建立自信，使会计学习成为一个问题导向的过程。 “会计是算账的。”“会计是缴税的。”“会计是做报表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的一间大教室里，同学们就“会计的定义”讨论起来。</description>
<text>　　作者：张伟超 骆伟琼
　　&amp;ldquo;会计是算账的。&amp;rdquo;&amp;ldquo;会计是缴税的。&amp;rdquo;&amp;ldquo;会计是做报表的。&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的一间大教室里，同学们就&amp;ldquo;会计的定义&amp;rdquo;讨论起来。近20种答案被写在黑板上。孙蔓莉笑着直点头，然后循着同学们的思路，结合身边的热点经济现象和企业会计案例，讲解会计的领域和内容、会计的发展历史和方向、会计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以及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需求等。两堂课的时间飞逝而过，下课铃声响了，不少同学并没有急于冲出教室，而是围住孙老师，请求答疑解惑。
　　这堂课的主角，便是本期要走进我们栏目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一期学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孙蔓莉。&amp;ldquo;在领军班，学员之间经常切磋教学经验，并组织过专门的示范性讲座，我当然应该把这种互动教学模式引入课堂，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声说出自己的看法，建立自信，使会计学习成为一个问题导向的过程。&amp;rdquo;
　　幸运是我的关键词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蔓莉不断重复的一句话是，&amp;ldquo;我很幸运。&amp;rdquo;在学业和事业上一路走来，孙蔓莉坦言自己遇到三件最幸福的事，能留校任教、有幸在导师提携下走上工作岗位就是其中一件。
　　&amp;ldquo;在中国人民大学，温坤教授、闫达五教授和王化成教授先后对我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amp;rdquo;第二件幸福的事就是出国留学访问，&amp;ldquo;在这个阶段，我有幸遇到了肖泽忠教授，使我打开了国际会计研究前沿的另一扇窗，透过这扇窗，我开启了全新的学术研究领域。&amp;rdquo;第三件幸福的事就是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2006年，一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摆在孙蔓莉面前，她敏锐地感觉到，这将是一个绝佳的提升自己的机会。历经申请、推荐、笔试、面试等严格程序的筛选，孙蔓莉又一次与幸运握手，顺利成为一名领军学员，&amp;ldquo;领军班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借助这个平台，我实现了事业发展的飞跃。&amp;rdquo;孙蔓莉将目前取得的成果全部归功于幸运的说法，显然有些自谦。事实上，她是一名极具前瞻意识和刻苦钻研精神的园丁。如今经济社会新事物层出不穷，会计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国际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力日益增强，所有这些都迫使会计人加快脚步，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占据科研前沿，紧密联系企业实践。
　　在采访过程中，孙蔓莉多次强调这一观点。
　　领军班是我们隐形的翅膀
　　提及领军班的学习经历，孙蔓莉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amp;ldquo;难以想象有这样的盛况：来自国内著名学府的青年才俊聚集一堂，聆听学术界、政界、企业界、文化界前辈的精彩演讲;难以相信有这样的机会：日日与企业类领军班、注册会计师领军班、行政类领军班以及会计大赛班学员交流学习、碰撞提高，我们的眼界和思维顿时开阔了许多，学术研究也获得了空前的启发和激励。&amp;rdquo;在大类集训中，包括经济、政治、宗教、文化、国防、国际形势等各个领域的新鲜营养，让学员们如饥似渴地汲取着。讲座结束后，学员们还会打乱企业类、学术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的顺序，反复重新组合开展研讨，孙蔓莉的感受是：&amp;ldquo;每天接收的信息量非常大，学员之间的学习心得和体会角度差异也很明显，白天的讨论拓展了视野，晚上的交流加深了理解，回到工作单位再细细消化。&amp;rdquo;针对学术研究，学术一期班还在培训之余单独组织活动，如开展学术讨论、举办学术会议、到西部义务支教等。&amp;ldquo;到西部地区高校开展会计专业教学和讲座，将先进的教学方法运用到实际中去，既能扩大会计领军人才的影响力，还能总结经验，推动学术理论和教学实践进步。&amp;rdquo;参加培训的过程也是孙蔓莉教学科研事业的成长过程，几年来，她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了多篇文章，出版了译著和教材多部，并申请和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amp;ldquo;领军班里，每位学员都有自己熟悉的研究主题，都是各研究领域的行家。对于自己不擅长研究领域中的问题，随时都可以向班里的其他学员请教，或者开展合作研究，这比自己从头学起要快得多、效率高得多。而且每个人的思维都是有局限的，倾听他人的见解后，会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学员间相互促进，这对于提升我们的研究质量和研究水平，作用是不言而喻的。&amp;rdquo;
　　将领军班精神延伸到研究团队
　　孙蔓莉一直要求自己的学生：定期互相介绍研究思路、审议论文、品评优缺点。&amp;ldquo;经过同行的指导、提供建议可以让学术研究更完善、更严谨，这点我是从领军班学到的。&amp;rdquo;孙蔓莉对领军班学员之间碰撞思想、启发灵感、从而得到裂变提升的交流模式印象极深。现在，孙蔓莉的学生们也开始利用课余时间，经常就某一个经济事件或者热点话题展开&amp;ldquo;唇枪舌战&amp;rdquo;;学生们不只在课堂上学习，还会深入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练习实战能力。孙蔓莉还会引导学生留意经济发展动态、自觉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力求把他们打造成为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听过孙蔓莉的课的学生都知道，她讲课从不拘泥于课本，总是结合最新案例、会计行业发展最新形势专门制作课件，这些课件赢得了同学们的好评。&amp;ldquo;教学不仅是一种乐趣，还是一份责任，做老师的要对得起学生，不能辜负了学生对老师的期待。&amp;rdquo;孙蔓莉说，&amp;ldquo;成为一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后，我的机会多了，成长更快了，但另一方面压力更大了，责任也更重了，因为我不仅自己要在会计教学和学术研究领域做得更出色，还要向着领军的方向努力，带动比我更年轻的会计人进步。&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学习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哪些名人有会计职业经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3/394.html</link>
<description>发现很多名人都曾经和会计这个职业有过交集。且不管会计这份学业、职业曾经给他们带来什么，曾是会计也算是历史的一种记录。</description>
<text>不经意间，发现很多名人都曾经和会计这个职业有过交集。且不管会计这份学业、职业曾经给他们带来什么，曾是会计也算是历史的一种记录。（作者：曹巧波）
1、洛克菲勒（1839&amp;mdash;1937）
洛克菲勒，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也是个大慈善家。他以革命了石油工业与塑造现代慈善的企业化结构而闻名。
他出身贫穷，在家中六个孩子排行第二。1855年9月，16岁的洛克菲勒在经过六个礼拜的求职后，终于在Hewitt&amp;amp;Tuttle公司开始了第一分工作：簿记员。此时他的月薪是17美元。领到第一份薪水的他向自己承诺：未来毕生都要捐出十分之一的财产于慈善事业。3年后离职创业，第一年就赚了4000美元。
洛克菲勒坚信人生的目的是&amp;ldquo;从其他恶性竞争的商人们身上赚取尽可能多的金钱，而用此金钱发展有益人类的事业&amp;rdquo;。
2、顾准（1915&amp;mdash;1974），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第一人
1927年至1940年，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期间，他在之江、沪江等高校任兼职教授，陆续出版了《银行会计》、《初级商业簿记教科书》、《中华政府会计制度》等。
1934年，他参加革命活动。潘序伦因此还受到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警告，但其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还一度视顾准为自己会计事业的继承者。建国后，他曾担任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兼税务局局长，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副部长等职。后被划为右派。
文革期间，他专注于希腊历史研究，著有《希腊城邦制度》，影响巨大。朱学勤说，&amp;ldquo;顾准是1975年以后唯一一个在中国代表精神独立的人，是以一人之力顽强凿通了那条阻隔中西思想对话的黑暗隧道的人。&amp;rdquo;
3、阿克塞尔&amp;middot;阿克吉尔（1915&amp;mdash;2011），同性恋权益先驱
他本是一家汽车公司的会计，同性恋身份公开后，立即被开除工作、赶出居住地，并被其所在的政治党派除名。
1948年，33岁的阿克塞尔成立了丹麦第一个同性恋维权组织。两年后，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七岁的艾吉尔，自相遇之日起，他们共同生活40多年，从未发生过剧烈争吵，实现了异性伴侣也梦寐以求的宁静、长久。1989年10月1日，他们成为世界上第一对合法登记的同性伴侣。
4、菲尔&amp;middot;奈特（1938&amp;mdash;），耐克公司创始人
从斯坦福大学MBA毕业后不久，奈特于1964年和鲍尔曼各自出资500美元创立耐克的前身蓝带公司。当时，他还是普华永道的审计师。
5、何厚铧（1955&amp;mdash;），澳门第一、第二任行政长官，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1981年，他获得加拿大特许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次年初，在香港毕马威任职。1983年，返回澳门，任大丰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1999年，出任澳门第一人行政长官。
6、肯尼基（1956&amp;mdash;），美国著名萨克斯演奏家
少年时就迷恋萨克斯，但未能如愿进入当地电台担任萨克斯手。后来根据母亲的意愿，考入华盛顿大学财会系。晚上，他就和JohnnyMathsi等演奏家在巡回演出中吹奏。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还拿到了会计师执照。
在即将踏上会计行业时，唱片公司发现了他的才华，最终签约。现在，他是当代世界上唱片销量最高的乐器演奏家，截止2009年，销量超过7500万张。其著名作品包括《Home》、《SongBird》等。
7、项俊波（1957&amp;mdash;），保监会主席
1985年毕业于人大财政系。次年，他创作了国内第一部反映审计工作的电视剧《人民不会忘记》。1993年至1996年，项俊波任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1996年至2004年一直在审计署，曾出任副审计长。2004年进入农行，并曾任农行行长、党委书记。2011年10月29日，被任命为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
8、朱立伦（1961&amp;mdash;），原国民党副主席，现任新北市第一任市长
他先后在纽约大学攻读财务金融学硕士、会计学博士，后执教于台大会计系。35岁就晋升为正教授。1998年，竞选&amp;ldquo;立委&amp;rdquo;，他和几个助手骑单车踏遍桃园13个乡镇市，手一双一双地握，政见一句一句地说。最终顺利当选。
2001年，朱立伦当选桃园县第14任县长。2009年接任行政院副院长，2010年11月27日当选由原台湾省台北县升格改制的直辖市&amp;mdash;&amp;mdash;新北市的第一任市长。同时因需要专心于&amp;ldquo;市政建设&amp;rdquo;，于12月22日由国民党中常会同意其请辞副主席职务。
9、曹国伟（1969&amp;mdash;），新浪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进入上海电视台任新闻记者。1989年至1991年，先后在美国攻读新闻、财务硕士。1993年至1999年，在安达信、普华永道任职。1999年，以财务副总裁身份进入新浪。
任职新浪CFO期间，曹国伟主持收购讯龙和网兴，使新浪在无线市场后来居上。他还成功化解了盛大网络入主新浪的计划。2006年，接任新浪CEO。2009年，以他为首的管理层成为新浪第一大股东。今年，他入选美国《时代》杂志评选的2011年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百强。
10、闾丘露薇（1969&amp;mdash;），著名记者
1992年，她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在深圳期间，她曾面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英文翻译一职，由于对专业英文词汇不熟悉，未获聘用。1992年11月，入职普华永道。从行政做起，后通过了CPA考试，成为高级审计员。1995年，移民香港。
她曾因2003年在伊拉克战争时作为在巴格达地区唯一的一名华人女记者进行现场报道，而获得中国观众极大关注，被誉为&amp;ldquo;战地玫瑰&amp;rdquo;。
11、胡润（1970&amp;mdash;），胡润排行榜创始人
胡润（RupertHoogewerf），1970年出生于卢森堡，英国注册会计师，著名的《胡润百富》创刊人。1993年毕业于英国杜伦大学，曾留学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汉语，留学日本学习日语。在会计师行业拥有七年安达信伦敦和上海的工作经验。
1999年推出中国第一份财富排行榜&amp;ldquo;百富榜&amp;rdquo;。
12、柴静（1976&amp;mdash;），著名记者
1995年，柴静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现中南大学铁道校区）会计专科。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坦承自己当年选择会计学专业是个误会。1993年，16岁的柴静高考成绩平常，但是一门心思想离开家乡，到远方去。和家人妥协的结果是她可以去南方读书，但必须学习会计学专业。大学期间她极度迷恋播音和主持，几经努力终于在电台找到了机会，但同时也几乎荒废了本专业的学习。
2003年，成为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出镜记者。她曾出现在非典第一线、矿难现场，揭露一个个欲盖弥彰的谎言；她曾经故意在节目中反复询问王锡锌关于公款消费的数字，她曾经一人独面黑社会的威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title>
<link>http://kjs.firstacc.cn/a/20111019/2.html</link>
<description>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description>
<text></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专业技术资格</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的人生感悟和会计秘诀</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30/94.html</link>
<description>做了会计，读懂人生。人这一辈子有收获也有付出，收获的有时是有形资产，有时是无形的欢愉，有时是短期的开心，有时是长期的期望；付出的有金钱，有精力，有思念，还有嗷嗷待付的房贷和人情。最终盈余的部分就是你生命所有者的快乐权益。</description>
<text>
	　　会计人的人生感悟 

	　　做了会计，读懂人生。人这一辈子有收获也有付出，收获的有时是有形资产，有时是无形的欢愉，有时是短期的开心，有时是长期的期望；付出的有金钱，有精力，有思念，还有嗷嗷待付的房贷和人情。最终盈余的部分就是你生命所有者的快乐权益。人这一辈子持续经营的时间不长，别赚的太多，那让生活变的乏味；也别亏的太多，那会让生命受累。

	　　婚姻就是一个赌局，参赌的两个人都在不断地增加赌资，最后把自己的一生都押上了。中途退出，血本无归，还要背负违约赔偿，如果怕输，一开始就不要赌。坚持到最后，都变成了赢家。

	　　一个人的生活，需要经营。

	　　两个人的生活，需要用爱经营。

	　　三个人的生活，需要用爱心经营。

	　　会计人快乐秘诀 

	　　许多人在一生中不断地盲目追求，他们拥有了财富、地位，但一点也不快乐。快乐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精神上的感受。会计人的十八条快乐小秘诀，告知会计人如何获取快乐，如何感受快乐。

	　　第一条秘诀：要经常保持微笑，因为微笑是美好一天的开始。 

	　　会计人，请用发自内心的微笑和同事们打招呼，你将会得到相同的回报；在日常工作中，学会和各种人愉快相处，并使他们快乐；回忆那些使你快乐的事，原谅那些令你不快乐的人。

	　　第二条秘诀：会计人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别透支你的体力。 

	　　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是保持健康的基础，有健康的身体才有快乐的心情；规律饮食，多吃绿色蔬菜和水果；男性的会计GG们，要少抽烟、喝酒，能戒，就尽量戒掉吧。

	　　第三条秘诀：凡事向好处想，保持积极向上、乐观的心态。 

	　　过不了CPA，没关系，多用用阿Q精神，鼓励自己，坚持就一定能胜利。

	　　第四条秘诀：赶走焦虑，学会自我调节自己的情绪。 

	　　会计工作通常会有些枯燥，自己状态不好的时候，要学会自我调整；可以冥想放松一下，利用工作间隙闭目养神，让自己澄心静虑；听听音乐，无论抒情还是狂吼，都是有利于发泄不良情绪的。

	　　第五条秘诀：向你信赖的朋友倾诉你的烦恼和痛苦，释放消极情绪。 

	　　有好朋友，就当垃圾桶用吧，把你心中的不快和郁闷都告诉他，他一定会开解你，帮你排忧的。拉着他和你去看一部周星驰式的无厘头喜剧片，放松自己，大笑一场；当然，当朋友需要你的时候，你也要乐于当他的垃圾桶呀~第六条秘诀：拿出阿Q精神鼓励自己，勇敢面对失败和挫折：&amp;ldquo;考了3年，CPA都没拿下，没关系~还有考了5年都没搞定的呢，这点挫折算什么&amp;rdquo;。多用用阿Q精神，鼓励自己，坚持就一定能胜利。

	　　第六条秘诀：加强锻炼，适度的运动会使你身轻如燕，心情愉快。 

	　　生命在于运动，会计人每天面对电脑，经常腰酸背痛、腿抽筋，经常跑跑步、打打球，不但能强身健体，还有助于缓解焦虑情绪。

	　　第七条秘诀：帮助朋友和陌生人，将你的快乐与更广泛的社会联系在一起。 

	　　抱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你所拥有的一切，多多关注社会，关爱他人，多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第八条秘诀：为自己的假期制定一个旅行计划，亲近大自然。 

	　　要享受&amp;ldquo;乐活&amp;rdquo;生活，亲近大自然当然不可少。多多呼吸大自然的空气，也能使心境开阔，更便于投入工作和考试。

	　　第九条秘诀：献身于你的工作，但别变成它的奴隶。 

	　　保持对会计工作的高度自信心，一切都是没问题。

	　　第十条秘诀：不厌倦枯燥的会计工作，学会在工作中寻找乐趣。 

	　　许多人都认为会计工作枯燥无味，每天都是录入一张一张凭证。因此，你需要学会从工作中寻找自己的快乐，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流程，化繁为简。

	　　第十一条秘诀：说服老板换掉经常死机的财务软件做会计的当然离不开财务软件。 

	　　公司小，用盗版的吧，经常对不上账；电脑老死机，财务数据也要每天备份，一不小心中了病毒，财务数据就全完蛋了。

	　　第十二条秘诀：表达自己的需求，让老板理解你的努力和辛苦。 

	　　日常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沟通，多与老板、上司沟通，让他们了解你在工作中所做的努力。&amp;ldquo;上个月我为公司节约了％&amp;amp;％开支&amp;rdquo;、&amp;ldquo;为了让老板能实时查看到公司财务状况，我选择了使用在线会计进行财务核算&amp;rdquo;等等。

	　　第十三条秘诀：妥善安排你的工作计划，别让期待的周末在加班中度过。 

	　　会计是个苦乐的职场，加班对于会计人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在工作中多多总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时间，和心仪已久的人度过浪漫的约会。

	　　第十四条秘诀：规划好自己的财税职业生涯，稳步朝目标迈进。 

	　　会计人的职业生涯的分叉口太多，会计证种类的繁多，导致许多会计人无所适从。&amp;ldquo;我该考什么会计证？&amp;rdquo; 困惑着许多初入职场、处于职业生涯转折点的财会人。多和会计同行的前辈交流，他们会给你的职业生涯有很好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五条秘诀：制订合理的学习目标、考证计划，化压力为动力。 

	　　我们当会计的，一辈子就是为了考证，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内审资格证啥的。一定要化考证为力量，向自己的目标奋进。不过，对现实生活也不要过于苛求，知足常乐；CPA能考就考吧，考不过，也别过于强求。

	　　第十六条秘诀：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充实自己的生活。 

	　　学会控制自己的生活，享受人生，合理管理和安排时间；别把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忧虑上；业余时间学学烹饪、插花，玩玩摄影，让8小时之外的时间更充实。可别沉迷于&amp;ldquo;偷菜&amp;rdquo;呀，更容易让精神紧张和焦虑。

	　　第十七条秘诀：多花一些时间和精力陪陪你的家人、爱人。 

	　　忙碌、加班都是无止境的，不如停留下来多多关心自己，关心身边最亲密的人。陪父母散散步，给心爱的人一个惊喜，或送自己一份礼物，犒赏一下努力奋斗的自己。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应具备的十个条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6/884.html</link>
<description>CFO即企业的首席财务官，是企业中负责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CFO在企业的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需要不断进行自我提升、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从而把各项工作做好。</description>
<text>　　CFO即企业的首席财务官，是企业中负责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CFO在企业的运营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需要不断进行自我提升、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从而把各项工作做好。本文将说一下CFO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全套报表的运用
　　现代财务管理中深入分析和提出策略性建议变得越来越重要，标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已不能反映企业真正的经营状况，一套反映企业经营全貌的报表，至少应当包含以下这几部分，
　　1.基本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逐月比较、利润表及损益分析、重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产品毛利分析表）。
　　2.四项费用分析报表（分月分费用中心列示，并与预算、考核、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
　　3.存货&amp;amp;成本报表（总成本表、单位成本表、边际贡献分析，存货周转分析表）。
　　4.账龄分析报表（应收、应付，分月份分地区列示）。
　　5.财务状况报表（银行信贷明细表、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财务比率分析表）。
　　6.重要往来账情况表。
　　二、对数字有高度敏感性
　　唯有对数字敏感，才能从枯燥的数字中敏锐的捕捉和嗅出经营中的不和谐音符。
　　1.要很容易辨别这个数字的真伪和高低，这需要财务人员接触和了解的数字数据是比较多的，如预算的、考核的、往年的、上期的、行业水平的、兄弟公司的。
　　2.要用常规的逻辑进行数字验证判断，正因为财务会计的所有数字和结果都是按一定规范和程序逐级逐步核算汇总出来的，所以财务人员很容易相信自己计算出来的数据结果，殊不知，因为最基础数据来源是错误或不完整的，不管你的核算方法多好或检查过核算方法，结果却往往是不合适的，这时如果用一种一般人的常规逻辑和常理推断往往能够感觉到数据的可信度！
　　三、具有谦逊品质
　　财务管理充当老板的&amp;ldquo;管家&amp;rdquo;，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权，或者比其他部门其他人员获得更多的资源或照顾，这一点很容易让人飘飘然，但却不能因此而骄横，恣意卡、压、截，需要多倾听别人和别的部门的看法。
　　四、灵活而要有原则
　　CFO一方面可能面对同仁和外界的诱惑，另一方面要坚持和遵循国家的法规制度；一方面有老板的直接压力和无形暗示，另一方面是手下的财务人员盯着你如何处理。
　　太过坚持原则，会成为大家眼中的死板、较劲之人，太灵活，则置某些法理不顾，股东利益受损，因此需要灵活而要有原则。
　　对真正创造价值的经营管理活动，如销售业务和研发技术，要在形式和方法上彰现灵活技巧，但有底线不能触及，如应收账款。
　　而在对内部管理和费用控制上，必须坚持原则，强调规范，必要时甚至牺牲效率为代价，如电话，应酬，办公等日常费用控制，如物料和固定资产的申购及核销流程。
　　五、注重沟通
　　大多数财务人员是不善于沟通的，作为CFO，必须做到有效沟通，主要包括，
　　1.沟通的广泛性，仅仅是企业内部的CEO、各个部门主管、甚至基层员工，这是远远不够的，CFO还有另外二个外界群体是必须广泛联系和沟通的，一是董事会或者投资者，现代提倡的CFO双线负责制就是把CFO对董事会的汇报、负责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能职责。二是银行、税务、财政、会计、评估、咨询、保险甚至律师行、工商局、房产局、新闻界等行业相关单位，这种沟通应该是长期持续的，而非有事情才进行，因为你不能预估什么时候发生那方面的需求。
　　2.沟通中最重要的原则是要用非专业的、平淡的语言或形象的数字、巧妙的比喻将财务会计中专业的、深奥的理论和术语表达出来！只有听得懂才能听下去，只有听下去你才又机会获得支持，即便没有支持理解也是非常难得的。
　　3.沟通方式不是情感宣泄式的要求和抱怨，而必须是理性的，用数字和事实说话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你只需列出几组数字，结论都不用下，因为对方可以自己很清晰的得出。
　　六、走出办公室
　　大多数财会人员会长时间的呆在办公室等着别人来办理业务，这样是不行的。财会人员需要走出办公室，走出去能了解更多事情，能改善呆滞业务的流程，萌发更多的创意。当然，走出去不仅仅只是走进企业的车间、工厂、基层，还需要走访供应商，走访销售客户，走访竞争对手和兄弟公司。只有走出办公室了解更多，财会人员才能在内部的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上具有发言权。
　　七、学会对CEO说不
　　有时CEO的某些决定是不对的，财会人员要学会适当的向CEO说不。当CEO实施改革而不断增加人员编制时（增人是最大的成本增加项）；当CEO乐观推进业务而费用直线增加时！（失控才是费用增加的根本原因）；当CEO抢占市场份额快速提升销量而放弃单位盈利能力时（负盈利能力导致销售数量越多亏损越大）；当CEO前后言行不一致导致本来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秩序混乱时（非业务方面而在管理机制上过多的朝令夕改）；当CEO个人欲望膨胀并开始实施时！（过分的公私不分，公款私用，徇私舞弊），都要学会对CEO说不。
　　八、同时担任公司CIO的角色
　　许多公司不会同时设置CIO和CFO，尤其是CIO，许多公司的信息化工作就是从财会这里开始的，首席信息官的含义不止于架构信息传递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传递有效的信息，要提供比较全面而有细致的数字，要能够更多可资比较的数据信息，要能够及时快捷的提出建议供老板决策，信息化是基础中的基础。
　　九、管理规范要有所创新
　　普通的会计人员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会计制度和单位制度的执行者，但CFO不然，他决不能仅仅局限在会计法的范畴和单位制度的框架下展开工作。换句话说，会计制度的改革和会计理论的更新必须依赖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实践和创新，CFO是担当这一角色的最佳人选，他们比会计师事务所的同行们更有条件进行创新。
　　十、不要替代CEO的角色
　　CFO应该是一个很棒的执行者、监督者、控制者，但绝对不能承担CEO决策者、协调者、凝聚者的角色。管理境界有三重，第一重是任何事务和决定均要以其唯马首是瞻的核心人，第二重是若即若离、既授权而又不失控的边缘人，第三重是基本置身事外，冷眼旁观，更关注发展和未来的局外人。CFO的角色定位是第二重，如果为第一重，则不称职，如果为第三重，则又过分虚化。CFO这个位置要求的稳定忠诚品格使得这个人应该成为CEO的追随者。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会计活动 财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CFO战略：财务智慧共享之道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5/878.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智慧是企业高管及其团队在不断解决本企业复杂财务问题的实践活动中砺炼而成的，是入世经事之道而不是空洞理论。因此财务智慧具有独有性，源于个人心智，生于经营实战，凝为经验与能力，是带有“know—how”性质的隐形知识产权。</description>
<text>　　当我们深入观察已经消亡的和正在拼争的各种商业机构及其行为表现，会发现众多企业的智商基数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化。机构智力的差异化充分表明了企业之间战略智慧、业务智慧与财务智慧持续状态的不同程度，智慧的多寡最终决定了企业的存亡之道。众多企业破产倒闭缘于封闭且拙劣的财资运作能力，未能及时借鉴与分享社会存有的财务智慧来扭转和挽救本企业的财务困局，造成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无效损耗与愚蠢性浪费，细想下去，确实值得深思。
　　财务智慧的解读
　　财务智慧是一种十分专业化的企业管理智慧，通常蕴含于企业的战略创新、战略执行与业务运行之中，往往被人简单理解为公司日常的财务数据簿记，财务知识的掌握和财务技术的拥有，风轻云淡布满数字的财务账册与报表似乎就等同于财务智慧的终极表达。但事实并非如此，财务智慧是现代企业智慧量级中更为厚重的能力变量，它是企业管理团队洞悉财务本质，掌握企业发展规律，运用财务知识、经验、方法、技术和资源，有效地解决企业资源整合、资产运作、价值创造、制度创新、盈利持续等重大问题的专业实力与能力。企业财务智慧的数量与质量及其发醇程度，影响并决定着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资产运营效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不同状态，并最终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生存能力。
　　财务智慧与财务知识关联密切但又很不相同。财务知识是通用的，是财务技术和财务准则程式化的表达，可以从院校的课堂上和财务的书本上学到求得，是一种技能而不是智慧。所以有人说&amp;ldquo;知识不是力量，智慧才是力量&amp;rdquo;。财务智慧是在财务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个人的聪颖才智与财务知识及组织资源充分融合的产物，是在财务实战中不断探索与积淀，在财务阅历中不断熔炼与打造而形成的一套治企理财之道。
　　企业管理团队是财务智慧的主体，不论是CEO、CFO和市场高管，人人都应当而且都会拥有一定的财务智慧，这是从事商业活动的&amp;ldquo;本能智慧&amp;rdquo;。智慧主体的聪明度、事业心、责任感、学习力、思考力和悟性，是财务智慧积累的主观条件。管理团队只有对本企业生存与发展殚精竭虑，用心体察，准确定位，厘清优劣势，明确风险与收益之辩证关系，不断提高财务素养，不谋求&amp;ldquo;说了算&amp;rdquo;而注重&amp;ldquo;做的对&amp;rdquo;，才能不断定型财务智慧、升华财务管控能力。
　　企业财务运行的内外部环境是&amp;ldquo;客体&amp;rdquo;，是财务智慧形成的&amp;ldquo;熔炉&amp;rdquo;。企业财务实践的复杂性、业务的多样性、营利的艰巨性和财资的丰富性，均是财务智慧的厚实根基和土壤。离开职业环境的实际与实战，离开财务事件的时势与空间，财务智慧就会成为无水之源、无薪之火。上述的主客观充分统一，是财务智慧升华的根本条件，是时势与英雄的拥抱和烈火与真金的亲和。
　　所有的财务智慧，都是企业高管及其团队在不断解决本企业复杂财务问题的实践活动中砺炼而成的，是入世经事之道而不是空洞理论。因此财务智慧具有独有性，源于个人心智，生于经营实战，凝为经验与能力，是带有&amp;ldquo;know&amp;mdash;how&amp;rdquo;性质的隐形知识产权。
　　企业财智的凸点
　　人的智慧是分层的，包括精明、聪明、高明和英明四个层次。商业机构的智能程度也可以做此类划分。处于精明和聪明层次的企业财智，能够做到簿记清晰、核算准确、收支规范、汇算及时、资金平衡、企业权益的财务维护和企业业务的财务支持。但这些智慧焦点只是维持企业财务平稳运转的&amp;ldquo;度时&amp;rdquo;能力，而不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amp;ldquo;谋势&amp;rdquo;能力。好的商业机构拥有的谋势能力，居于财务智慧的高端层面，是一种超常能力而不是平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层面：
　　(1)整合财务资源的智慧
　　财务资源既属于企业的短缺资源又属于企业的核心资源要素。以必要的成本对价整合企业发展的约束性资源，必须拥有十分强大的智慧能力。企业发展的约束情境已由市场约束向资源与市场双重约束转变。拓展资源的机遇把握与方式创新时时都在考验财务团队的审时度势与精准测算。一是不断提高获取运营现金流的能力，这是财资的核心源泉;二是有效地使用债务杠杆，获取债务现金流的能力，形成较低的债务成本，较高的债务收入;三是有针对性地进行股权融资，使股权融资推进本企业的治理提升和资产证券化率;四是资产变现能力，经营效率不高的资产转换成运营急需的现金，这不是简单的资产处置，之前要进行必要的资产整合。
　　(2)制度创新与流程再造的智慧
　　一个大型商业组织，财务制度与财务流程是有序经营、有效经营的重要保障。好的财务制度可以规划企业集团内的各种财务活动，确保财务资源按组织目标进行有效配置，使财务数据处于规范化的可控在控状态。这是基于公司章程和会计准则下的企业&amp;ldquo;财务宪法&amp;rdquo;，是企业多年的财务智慧积累的集中体现。财务流程是使财务宪法由规范空间向现实空间转换的技术保障。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智慧流程化是财务执行力提高的长治久安之术。一位从事多年财务管控的CFO曾这样描述流程的作用：&amp;ldquo;好的流程是很多聪明人管理智慧的结果，流程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好的游戏规则，避开人治的陷阱，&amp;rdquo;由此形成的财务软件更具有上述规范作用。
　　(3)资产运作的智慧
　　笔者曾在《饥渴的企业》一书中主张，企业管理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企业效率的核心是资产效率。财务智慧与资产运营效率息息相关。基于运营管理或股权融资进行的资产平台的设计以及其后的资产整合和资产剥离的安排，都是企业资产价值实现的财务智慧的集中运用。企业并购行为已经成为企业资产重组和规模扩张的常态，但并购过程中的财务判断、资产定价谈判，交易时的融资支持和重组后的业务与财务整合，若缺乏卓越的财务智慧，资产并购的成功率就会大大降低，甚至会走向失败，还会成为侵蚀企业存量资产效率的&amp;ldquo;毒资产&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 财务智慧 财务软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空降CFO的月球逃生计划</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03/124.html</link>
<description>《首席财务官》杂志走访了10多位有着多次成功空降经历的CFO们，力图用“月球逃生计划”的模型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实践真知，以分享给CFO这个日渐炙手可热的职场新贵阶层。</description>
<text>
	　　在很多管理培训课、公司新员工面试以及EMBA教学过程中，往往都有一个颇耐人寻味的名为&amp;ldquo;月球逃生计划&amp;rdquo;的互动游戏，大意是说&amp;ldquo;假设你现在是一名太空飞行船的队员，任务是与母船相约在月球上光亮一片的地方集合，但因机件故障，你的宇宙飞船在距离约定地方200哩之外堕落了，除了15件器材外，其余的器材都在堕落时坏掉了，你们能否生存下去取决于你们能否到达母船，所以你和你的同伴要决定哪15件仪器对你们的生存至为重要。&amp;rdquo;然后就15件器材的优先排序展开分组讨论。

	　　通常来说，负责讲解的培训师最后会告诉参与讨论者，这种讨论本身的意义并不大，最重要的是评估组内达成一致的效率。换句话说，这个游戏实际是在观察一个人说服其他异见者的能力或者说影响他人决策的能力。

	　　不过，如果套用&amp;ldquo;月球逃生计划&amp;rdquo;本身的精巧设计，其实作为那些空降在完全陌生环境的CFO来说，某种程度上和游戏中准备安全降落在月球表面的宇航员有些类似，都需要一整套的工具和策略，来帮助自己实现加盟之初的职业目标。

	　　为此，《首席财务官》杂志走访了10多位有着多次成功空降经历的CFO们，力图用&amp;ldquo;月球逃生计划&amp;rdquo;的模型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实践真知，以分享给CFO这个日渐炙手可热的职场新贵阶层。

	　　文/吕丹&amp;nbsp; 袁跃

	　　无论是在国企、民企还是外资企业，作为高管的空降兵要想取得职场成功，最终离不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融入与改造环境的能力。空降在陌生环境中的CFO们，需要第一时间做出选择，迅速建立组织内的信任，以期建立稳固的可供&amp;ldquo;月球逃生&amp;rdquo;的根据地。

	　　通过对10多位空降经验丰富的CFO们的深入访谈，套用&amp;ldquo;月球逃生&amp;rdquo;的思考框架，本刊梳理出四种核心要素，再加上良好的心理素质，即可构筑成一个&amp;ldquo;月球逃生计划&amp;rdquo;的简易工具箱，以期分享给越来越多被猎头追逐着的优秀CFO们作为闯荡职场江湖的温馨备忘。

	　　求生工具一：&amp;ldquo;二百磅氧气桶&amp;rdquo;

	　　寓意：确保第一时间适应生存环境

	　　对于空降CFO而言，第一要务是寻找到合适的生存环境。因此在决定空降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反向调查，大致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业务运营的关键点，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也相当于为空降CFO安上一个&amp;ldquo;透视仪&amp;rdquo;。当然这个工作在空降之后，也是CFO应该进一步深入了解和掌握的，毕竟透过任何第三方得到的信息都不如自己实际亲身调查来得真切。

	　　通常空降兵CFO在加入一家新公司时往往是通过猎头的引荐，在企业圈定感兴趣的人之后，猎头公司就要对重点对象进行背景调查和测试，准备详细的评价和推荐书。与之相对应的是，CFO同样应对目标公司做一番全面的尽职调查，看看是不是有足够的&amp;ldquo;氧气&amp;rdquo;存在。

	　　刚刚在今年8月加入普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担任CFO的余平，曾历任富基融通CFO和联拓集团CFO。五年中在三家不同公司履职CFO的经历，让她对&amp;ldquo;如何选公司、选老板&amp;rdquo;有了深刻体会。余平谈到，除了对目标公司做行业研究以及通过一些公开资料了解每个高管的背景外，还要通过这家公司的投资人来进行深度了解。因为VC在做出投资决策前所做的尽职调查要详尽得多，从组织架构到财务情况，从内部控制到团队搭建等，投资人肯定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获得很好的投资，也是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问题的。

	　　普能是一家致力于全钒液流氧化还原电池的技术开发、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新能源公司，是全球钒电池行业最有希望的领跑者之一，目前已经获得包括北极光创投、红杉资本、德丰杰和德同资本在内的共三轮融资。&amp;ldquo;为什么看好这家公司？上市的时间表是否明确？在上市方面会不会给公司很大的压力？&amp;rdquo;这是余平抛给VC的问题，&amp;ldquo;透过他们的回答，可以看出投资人对公司是否有信心，是否愿意陪公司走更长的路。&amp;rdquo;

	　　此外余平特别强调，对公司的背景调查不能只听一家所言。在CFO与管理层面试的过程中，对方也是给你机会的。在互动时一定要向他们提问，亦可提要求希望能见到谁。整个沟通过程下来就会对公司有个初步的全面了解，以此判断自己是否与公司的&amp;ldquo;气场&amp;rdquo;吻合。

	　　余平坦言，怎样选一家合适的公司并决定是否要去，还是要有管理自己的长短期目标。有些公司会选择在IPO前&amp;ldquo;临门一脚&amp;rdquo;型的CFO，如果上市成功，确实能够带来职业生涯的成就感，但也同样存在隐患，即创始人可能会觉得CFO的最大价值发挥完成而考虑找个合适的时机换人。所以对于寻求在一家公司以长期发展为目标的CFO而言，就不太适合这种模式。余平比较认同的是普能搭建团队的理念，上市并不是普能短期内的计划，但从企业发展的内部驱动力而言，普能希望CFO可以在前期就要参与进企业运营，管理层很重视不同角色的价值。

	　　腾创科技副总裁兼CFO邹志英认为，对于空降兵和企业来说，价值取向是否一致非常关键，急功近利是空降兵的大忌。进入企业前的接触最重要，这也是一个认家门的过程。总的原则包括：需求相互一致，文化能够对接且合作意愿强烈。

	　　2009年邹志英离开了工作15年的身为财富500强的默克药业，加入由联想前高管团队管理的国内专业IT连锁供应商&amp;mdash;&amp;mdash;腾创科技。在邹志英看来，一个能让空降兵落地生根的企业，必须具备&amp;ldquo;开放、包容、互相信任&amp;rdquo;的文化特质，企业管理层能够接受创新的管理方法和思路，用积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变革。空降兵的个人工作风格可能跟企业有一定差距，企业要给予一定的磨合时间，在磨合期空降兵可能会跟企业的其他管理者产生些摩擦，企业要有开阔的胸襟，能纳百家之言。邹志英认为，空降兵的选拔过程是一定是严格并慎重的，一旦邀请了空降兵加盟，就应该信任他们的能力和经验，对他们的管理方法和措施给予充分的支持和理解。&amp;ldquo;其实关键是选择老板，老板的胸怀、眼光决定企业能走多远，只有老板具有开放的管理思维、能够包容、信任空降兵才能给他们更好的施展才华的空间。&amp;rdquo;

	　　已获得风险投资并准备上市的高科技民企CFO Jonathan表示，在加盟新公司之前，很难全面评价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通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首选项。&amp;ldquo;我比较看重的是，目标企业一要资金充裕(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一轮融资，或本身有丰富的积累)，第二要与主要管理团队成员有基本的Chemistry，第三要满足自己追求的报酬目标，比如股权激励等。&amp;rdquo;

	　　求生工具二：&amp;ldquo;五加仑水&amp;rdquo;

	　　寓意：维持CFO职能的正常循环

	　　仅仅实现最基础的生存环境适应，显然对于志在高远的空降CFO们是远远不够的，接下来还是要马上启动并维持他们最拿手的CFO职能在组织内的正常循环，这也是实现空降兵&amp;ldquo;软着陆&amp;rdquo;的必备工具。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合伙人郑磊表示，职业经理人刚加入新公司伊始，第一印象是最重要的黄金(1745.70,16.10,0.93%)时段，低调、融入、建立安全感是最重要的。以前所有的成功和光环要视为浮云。空降兵的修炼，不在于战胜别人，而在于修炼自己。初到新东家，低调胜于高调，柔弱胜于刚强。有所为，有所不为；初不为，才能大有为。在采访中，众多空降兵型CFO对如何成功实现&amp;ldquo;软着陆&amp;rdquo;有三点共识：专业实力、职场EQ和心态。

	　　&amp;ldquo;无论原来的公司怎样，空降兵要入乡随俗，适应变化。&amp;rdquo;易才集团CFO韩力开宗明义。在加入易才之前，他在摩根士丹利中国房地产投资业务部任财务副总裁，此前先后在五家外企担任财务高管。和众多外企空降兵一样，韩力同样也会面对民营企业在文化方面的深层挑战。但易才CEO李浩给韩力融入公司后的评价是&amp;ldquo;无缝链接&amp;rdquo;。韩力认为，首先，心态调整非常重要，尤其是从外企到民企，不要再提原来的世界500强，要记住曾经学到的经验，也要放下曾经的光环；第二，CFO这个位置一定要了解新公司内部的文化和处事方法；第三，在业务层面，要迅速了解整个新环境的业务流程，而快速适应环境的前提是要和周围人有共同语言。&amp;ldquo;人和人之间的尊重，不是由职位决定的，而是你所做的是否有份量，是否让对方感受到诚意。&amp;rdquo;

	　　当当网CFO杨嘉宏认为，专业度的呈现是空降兵落地后受到认同的前提，而职场EQ则决定了未来与团队合作的顺利与否。&amp;ldquo;当面对很有个性的高管团队时，CFO是处于居中的角色，互相尊重对方，做到换位思考。&amp;rdquo;在杨嘉宏看来，情商在职场中的份量至关重要。

	　　对此，余平十分认同，&amp;ldquo;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风格，CFO要有驾驭周围环境的能力，包括与上下级和同事，以及审计师、律师和投行，很多时候要调整自己去满足环境对你的要求。其实很多业务部门的同事未必理解财务语言和更多相关的专业术语，所以沟通方式非常关键。&amp;rdquo;余平把工作比作开车行路，时而爬坡时而弯道，不能以同样的速度运行，要懂得适时&amp;ldquo;换档&amp;rdquo;，对不同的企业文化，要有不同的驾驭方式。

	　　在邹志英看来，空降CFO首先要对企业文化和管理团队做事风格有所了解，还包括了解财务团队的特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企业的发展阶段；了解企业最需要CFO体现哪方面价值；对有可能存在的障碍和困难做好思想准备。&amp;ldquo;先活着，再作为&amp;rdquo;是邹志英特别强调的一点。&amp;ldquo;作为空降兵最忌讳为了出业绩而盲动，首先应全面了解企业，包括企业的发展史、企业文化、决策机制和关键的人际关系等等，再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只有融合公司文化，解决好生存的问题，才可能谈及目标的实施。当然最终还是要以本事说话。&amp;rdquo;

	　　Jonathan则认为CFO首要的准备是对文化冲突的充分预期。要做到寻求理解，然后被理解，不要直接对同级或下属做出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那等于全面树敌。要平心静气，了解情况，分析形势，制定策略。时机成熟后，再采取果断行动。

	　　求生工具三：星际地图

	　　寓意：建立正向的同盟关系

	　　空降CFO们必须要懂得一点，单纯靠个人力量是无法胜任最初公司以高额薪酬延揽自己加盟的任务目标的，因此找到并建立组织内部有志于达成该目标(IPO或优化运营)的关键同盟者，这些同盟者将是空降CFO实现流程再造的&amp;ldquo;活地图&amp;rdquo;。

	　　管理大师彼得&amp;middot;德鲁克认为，团队建设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职业经理人固执地认为只有一种类型的团队。人与人的合作，不是人力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复杂和微妙得多。对于企业原有的团队而言，突然来了一位工资数倍或数十倍、被老板寄于厚望的新人，一定会打破原有的局面，背后则是一种无形的不安全感。当别人有危机，就会有反制。所以空降的成功与否最关键的莫过于取得CEO、财务团队以及业务部门的支持与信任。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空降CFO如果缺乏有效的正向同盟，往往火烧的不是时候或者全然烧错了地方，于是就会被无情的冷水扑灭，从而大大折损自身口碑这一宝贵的&amp;ldquo;生命值&amp;rdquo;。

	　　晋江恒达陶瓷有限公司CFO幸万认为，中国企业讲究一个&amp;ldquo;和&amp;rdquo;字，CFO空降后更要和周围的环境和顺起来。新兵飞降企业，要善于和老员工打成一片，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一开始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身边的同事，花些时间和他们多沟通，成为好朋友，互助共赢。对于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宏观层面，要花更多的时间全面了解。想办法让财务部门为业务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定期开会、摸底调查是了解的方式之一。一个CFO无论是否空降，都要为自己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短期是尽快了解公司，找出自己发挥价值的突破口；长期是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优秀的CFO会了解并发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就需要平时做好功课，善于分析和总结有利和不利的案例，以便于尽快提升自己。

	　　&amp;ldquo;作为上市公司，要保证财报的真实，减少关联交易等不能逾越的雷池。&amp;rdquo;幸万补充到，如果CEO和他的整个团队，即使说服也无法改变，不遵守法制的轨道，那么CFO选择退出，也是虽败犹荣。

	　　邹志英也特别强调，切忌在不了解企业内外部环境的情况下就去做&amp;ldquo;点火&amp;rdquo;的新官，要先&amp;ldquo;诊脉&amp;rdquo;，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空降兵在管理风格和文化差异上实现平稳过渡。要了解同事们的工作风格以及需求&amp;mdash;&amp;mdash;切实为他们的问题提供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并付诸于行动。作为CFO既要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老板，同时也要给老板提供专业意见，辅助老板制定企业的战略。老板和业务部门考虑的可能更偏重于业务发展、规模扩张等偏向激进的做法，而CFO必须要告诉他们现实的操作是什么。&amp;ldquo;所以CFO面临的是各方挑战，及时找到一个平衡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就需要相互妥协，有时妥协也是一种进步。&amp;rdquo;

	　　韩力回忆道，在加入易才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易才的财务总监就离职去美国深造了。那段期间有将近四个月是韩力直接带一线财务经理，尽管此前韩力认为这是个不小的挑战，但其实这也是个建立信任的过程，可以很快摸清业务和团队，组织成员也很快了解到韩力的处事原则和领导风格。当面对财务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时，韩力的做法是尽量安排更适合的位置和工作，而不是急于换血。&amp;ldquo;如果原先大家不了解应该到什么程度能更卓越，就永远不知道差距在哪儿，我会给大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amp;rdquo;在韩力看来，其实很多并非是专业能力上的差距，而是做事的态度和方法已经有了固有的思维定势。比如对于某些家庭型的财务工作人员，可能不希望面对更有挑战的工作，这时就要强化其对现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未必一定要转岗。

	　　提到和业务部门的磨合，韩力强调有几个因素：首先，必须要走出去，主动沟通；心态上要做好准备，不能带有任何优越感，别人都有自己的长处，自己也有短处。让别人有近距离的机会接触你，也要让对方觉得你是对这块业务真的有兴趣，这样大家的心理距离很快就会缩小。当最初的磨合期渡过之后，CFO一定要拿出真材实料，让人家看到你的想法和做法。&amp;ldquo;有料的人，必然会得到尊重。&amp;rdquo;

	　　其实很多民营企业，财务团队里一般会有老板的&amp;ldquo;自己人&amp;rdquo;，这种裙带关系对于空降兵CFO来说确实是个挑战，如何处理这种微妙的&amp;ldquo;抗拒&amp;rdquo;关系，余平的观点为&amp;ldquo;对事不对人&amp;rdquo;。她说自己没有那种&amp;ldquo;一定要制服别人的心态&amp;rdquo;，不要让别人觉得有威胁，要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诚意，帮助团队成长，最关键的还是要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岗位。

	　　在寻求同盟这个话题上，Jonathan提出首先要与CEO充分沟通，取得全力支持；其次，对待财务团队内部要&amp;ldquo;尊老爱幼&amp;rdquo;，充分体谅和照顾老员工的利益。即使他们不适合你的要求，也要善待他们，否则只会&amp;ldquo;出师未捷身先死&amp;rdquo;；第三，要主动与业务部门负责人沟通，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而不是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报表；在了解情况之后，要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立即推行，树立威信。

	　　求生工具四：浓缩食物

	　　寓意：选择问题集中区域开刀

	　　既然是作为空降兵加盟，在赢得老板的鼎力支持之后，CFO必然要在短时间内做出足够的成绩才能服众。在《首席财务官》近七年时间对CFO的持续访问中，我们发现很多成功的空降CFO喜欢借助ERP、资金管理系统等技术工具，采取流程再造的方式对企业现存的财务管理缺陷进行一次快速而全面的&amp;ldquo;系统升级&amp;rdquo;，从而树立威信取得成效。而在这种系统升级中，空降CFO对流程再造所拿捏的分寸要恰到好处，既要击中要害，又要避免&amp;ldquo;全盘否定&amp;rdquo;。

	　　&amp;ldquo;我从不认为原来的流程非常不好，既然存在就有合理性。咱们只能不断去完善。&amp;rdquo;在韩力看来，存在就有其合理性，现有的也许不完美，但不代表不能用，无须伤筋动骨，&amp;ldquo;很多空降CFO会犯的毛病是&amp;lsquo;重起炉灶，推倒重来&amp;rsquo;，这样会遇到很多不确定性，如果有一个步骤失败，则全盘皆输。&amp;rdquo;韩力的做法是，从小环节去改善，集中精力去做对未来非常有帮助的，比如搭建易才集团的现金池管理。

	　　在韩力的推动下，2009年易才与花旗银行合作实施了现金池业务，所有分子公司的资金全部汇集到现金池里，做到现金的完全集中管理。易才在上海设立结算中心，全国各地分子公司的财务结算都将在上海完成，可以想象，实施的过程会面临不小的挑战，但整个财务集中管理得以很大提升。在这个过程当中，韩力坦言，&amp;ldquo;不能奢望每个人都发自内心的支持你，但只要他们从行动上不阻拦你即可。抓大放小，也是妥协。在不牺牲原则时，退一步，海阔天空。&amp;rdquo;韩力笑谈，有一次和某地方分公司总经理喝酒时聊天，对方酒后吐真言，对其现金池管理给了这样一句评价&amp;mdash;&amp;mdash;&amp;ldquo;下手真狠，但从公司管理角度讲，确实是步好棋。&amp;rdquo;

	　　一位不愿具名的曾在某上市国企任CFO的郭先生坦言，如果是身在庐山中的元老，被国企固有的官僚僵化的积习所束缚，就很难站在高处画好全景图。作为一个有能力的空降兵，能够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对这个企业本身的问题进行诊断，加上以前其他的工作经验，会利于用新的思路解决问题。如果能让国企的权、责、利明晰起来，人际关系简单一点、负面的东西少一点，把民企中的优点和国企中的优点结合起来，这是最理想的了。但往往是很多企业并非尽如人意，在关键时刻，新的责任使命，需要空降的CFO们能够力挽狂澜，扭转企业命运，这是检验CFO价值的试金石。空降无所谓软或硬着路，CFO的管理属于财务高层，深入到中下层要全面了解宏观、微观层面的管理，就是需要软硬兼施。

	　　有过成功改造经验的郭先生还为空降CFO对此开出了三味&amp;ldquo;常备药&amp;rdquo;：

	　　CFO管理审计组织的对策：将财务和审计不同组织的工作数据中发现的异常相互&amp;ldquo;共享&amp;rdquo;；将财务和审计的工作计划&amp;ldquo;融合&amp;rdquo;，尤其是对远离管理总部的分投资中心或利润中心的&amp;ldquo;巡视&amp;rdquo;检查计划；将所有财务和审计监控的人为工作，逐渐开发成工具，直接变为信息系统的&amp;ldquo;在线审计&amp;rdquo;。

	　　让绩效数据说话：直接掌握来自运营的核心定期的数据，以便分析到决策工具的设计，让核心队伍帮助监控和提供管理决策。没有标准的，可以确定被考核组织的历史标准，在同类中&amp;ldquo;寻求同类平均表现值&amp;rdquo;的好标准。逐月或逐期滚动预测管理，逐渐培养自己提升业务水平的&amp;ldquo;财务&amp;rdquo;领导力，管控企业最底层细胞&amp;ldquo;门店&amp;rdquo;或&amp;ldquo;项目&amp;rdquo;管理的核心指标：低成本的融资策略和执行方式、商品定价对应的收入和毛利变动的&amp;ldquo;最佳平衡&amp;rdquo;、管控变动费用，变动费用的增长，不得高于变动毛利的增长，这几乎是所有CFO能创造价值的最大&amp;ldquo;金池&amp;rdquo;。控制掌握运营数据的质量和效率，确定风险指标，所有的工作，最核心是帮助CEO在绩效管理中，让每个组织，每个月都能在过去和现在逐渐演变为动态的每个月，均在&amp;ldquo;前进中&amp;rdquo;。

	　　直接寻找得力的内部骨干：组成自己的管理变革队伍，包括集团核心子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帮助集团内部组织某个最优秀的分支机构(投资中心或利润)，成为其他的学习榜样，就是在帮助自己成为骨干力量的&amp;ldquo;团结对象&amp;rdquo;，如此&amp;ldquo;拉帮结派&amp;rdquo;，没有人会非议其&amp;ldquo;私心&amp;rdquo;，也是最安全的内部团结方式。

	　　邹志英特别强调&amp;ldquo;项目管理&amp;rdquo;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流程再造时一定要采用它。邹志英在进行流程再造时，把整个流程再造分成五个阶段：信息收集阶段、信息分析阶段、流程设计阶段、测试/沟通阶段以及实施阶段。在每个阶段都要有主要的关注目标和关键检查点，比如说在信息分析阶段要结合行业及公司特点，深入/广泛的诊断；在流程设计阶段要注重流程的标准化、简洁化、实用化，不仅要提高当前的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能，还要符合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需求。在整个过程中会充分使用比如访谈、函件问卷、讨论、调研、收集事件、会议、报告、交流等方法。说到底所有的事都需要人去设计，去实施，所以在进行流程再造时事前的需求沟通/事中的设计沟通/事后的实施结果反馈沟通非常重要。还有进行流程再造时一定要结合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在充分考虑了三大方面(方向性、结构性和运营性)后，要先抓重点(即对财务结果或企业战略起到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下手)，再以点带面逐步解决。

	　　心态准备：熬过磨合期

	　　除了上述技术性的工具与方法论，空降CFO要想顺利实现环境的融入，还必须有一颗强劲的内心，以坚持熬过潜藏着种种不顺的磨合期。受访的CFO们纷纷表示，磨合期的长短因人而异，但大的规律基本在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郑磊提示到，有时候职业经理人一进企业就急着改变，急着大干一场，生怕老板在这几个月的考察期里没看到自己的成绩与能力就否定了自己。其实不然，一位职业经理人，起码需要三个月到半年的熟悉期间，才可以与原有团队做个较好的融合，并开始较好地发挥自己所长。

	　　郭先生认为，前面三个月最关键，既是企业评价CFO也是CFO评价企业的关键期。确保在一个月内了解并发现公司多元文化管理中最容易突破的地方，确保在后续两个月内实施监控和提示CEO改进工作内容和工作重心，自然也确保自己和CEO、合作方CFO、财务团队、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正常化，取得CEO、合作方CFO的支持和理解以及自身所具备的国际化的应变能力是成功着陆的第一步；注意尤其是特别需要培养和CEO的关系，主动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和工作难度，期望他们在理解中帮助自己排忧解难，也是自己前三个月确定是否能久留的最后挑战阶段。前面三个月，空降兵CFO要确保自己睡眠充分和身体不透支！最后是相信我能，并请外界帮助，这种心理暗示非常重要。

	　　邹志英坚信，磨合期长短其实是取决于当初的选择。她一直信奉&amp;ldquo;选择大于努力&amp;rdquo;。进入企业后的一切作为是否顺利其实在进入公司前与老板或CEO沟通时就可以预见到的，选择公司其实就是选择老板。至于外企和民企，则没有太大的本质不同。民企文化不如说是企业家文化，这和中国企业的现状分不开。首先中国的企业股权结构集中，公众化不够。在邹志英看来，外企本身的制度、流程都很规范，在这方面形成了其独特的文化，但在执行时，因为都是中国人，潜规则的东西是一样的。但是从外企到民企，由于规范方面的差异，会有不适应，特别是在西方国家接受过训练的管理人才，或是缺乏社会经验的管理者，如果不能适时应变，在管理中就会产生&amp;ldquo;水土不服&amp;rdquo;，就会形成无效管理。但未来民企的发展潜力很大，会给很多外企管理者提供很多机会。

	　　Jonathan总结到，中国的公司不论大小，不论所有制，都是带有原罪的，这是因为诞生和生存的土壤就有问题，问题的原因有体制因素、文化因素、历史因素、法制因素等等，而作为所谓的空降兵，一定是来自空中，也许是海归，也许是外企。落地之后，如何在协调各种利益相关方关系的基础上，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又捍卫某种道德底线，实在是艰巨的挑战。每个人面对挑战，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每个人的道德底线，都有可能做出调整。

	　　延伸阅读

	　　旁观空降兵的职场智慧

	　　针对空降CFO如何成功&amp;ldquo;软着陆&amp;rdquo;的话题，本刊专访了美世全球合伙人、大中华区人力资本业务负责人郑伟。以下是来自郑伟的一些专业建议和分享。

	　　中国目前合格的、有经验的高端人才(合格的CFO人才问题尤其突出)供给的匮乏加剧了企业在使用空降兵时所面临的挑战&amp;mdash;&amp;mdash;怎么才能找到合适的人才。由于供需的极端不平衡，请空降兵往往需要花大钱，这就面临与内部管理团队薪酬公平性的挑战和由此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此外内部人才培养是需要时间和大量的投资的，许多在中国企业的业务发展特别迅速，人才的培养速度远远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企业要发展、要走出去就必须使用空降兵。另外中国企业家往往把关注点放在业务发展上，忽略内部人才培养，当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人才的时候才发现内部找不到合适的人才，这就进一步迫使企业必须使用空降兵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从另一个角度看，能不能让空降兵发挥其所期望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企业业务模式的匹配度。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力资本的概念可以分为&amp;ldquo;通用人力资本&amp;rdquo;和&amp;ldquo;与企业相关人力资本&amp;rdquo;。每个从业者多多少少都具有这两种人力资本。如会计知识和财务分析的经验是通用人力资本，它可以在任何企业发挥有效的作用；如对某个企业业务运行的理解、组织结构和定位的认识以及使用财务流程的经验是与企业相关人力资本，它是针对某个企业的，只有在这个企业人力资本才有效。有些企业的业务模式要求与企业相关人力资本或更适合与企业相关的人力资本。典型代表是美国的通用电气，它的人才战略是高管一定从内部选拔，除非内部没有则必须从外部市场招聘。而有些企业的业务模式要求通用人力资本或更适合通用人力资本，企业实施的人力资本战略也是关注通用人力资本。如美国电信运营商Verizon的前身，它奉行直接从市场上选择合适的高级管理人员。所以企业在空降兵的问题上更需要关注其业务模式与使用空降兵的匹配程度。

	　　无论是在国企、民企还是外资企业，空降兵的打拼最终离不开过硬的经验和业务能力。初到新的环境，空降的CFO需要建立信任。最好的办法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优势很快做出一两件漂亮的事，这些事可以马上看到成效，同时也是比较容易办成的，这样可以先获得他或她的团队和其他管理层的信任。要充分了解管理团队的文化，快速融入并取得团队的支持。之后再有的放矢，逐步进行制度改革和体系建设，则会事半功倍。

	　　空降兵首先要有好的心态，要忘记过去。如果空降CFO总把以前公司怎么做事挂在嘴边，就会在有意无意间与现有团队形成隔阂，&amp;ldquo;忘记过去&amp;rdquo;会有助于很快融入新企业的文化之中，缩短磨合期。

	　　做好迎接磨合的挑战，人是最大的问题。新企业对于新入职的CFO有很多全新的需要学习的新课题，这就要求CFO不要自以为是，要放下架子，潜心学习。关键在于运用良好心态和不同风格的人相处。企业的人际关系是很微妙的，尤其CFO还要承担容易得罪人的监督管理职责，这就需要CFO对企业人际关系有所了解，不能盲人摸象，要以平和的心态，掌握主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CFO</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5/948.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核算程序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核心任务，为了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系统的会计信息，合理、科学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使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和会计报表的编制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description>
<text>　　会计核算程序包括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是会计工作的核心任务，为了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系统的会计信息，合理、科学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会计核算程序，使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账簿的登记和会计报表的编制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衔接，从而形成一个严密的核算体系。
　　会计核算程序又称会计核算组织形式或称账务处理程序，它是指账簿组织、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有机结合的形式和步骤。
　　账簿组织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之间的关系。记账程序是指运用一定的记账方法，从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到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即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利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进行核算的步骤与过程。记账方法是指企业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活动所必须采用的技术手段或工具。
　　事实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三种会计核算方法并不是彼此孤立的，如何应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方法，与企业所确定的记账程序有着密切的关系，即使是对于同样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如果采用的记账程序不同，所采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也有所不同。不同种类与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与一定的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相结合，就形成了在做法上有着一定区别的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账簿组织、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有机结合的关系。如下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会计核算程序是以账簿组织为核心，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与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核算体系。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会计核算程序，以便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405/20120405091042377.jpg</image>
<keywords>财务会计 会计核算 会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年检审核的内容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1.html</link>
<description>每年的工商年检都是各个公司需要认真准备的重要事情，下面列出工商年检中重点审查的内容，帮助公司企业树立正确的年检准备思路。</description>
<text>　　一、工商年检中重点审查的内容
　　每年的工商年检都是各个公司需要认真准备的重要事情，下面列出工商年检中重点审查的内容，帮助公司企业树立正确的年检准备思路。
　　1.两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期限届满;
　　3.上年度未参加验照;
　　4.经营场所查无;
　　5.未取得专项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
　　6.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
　　7.案件未办结;
　　8.改变其他登记事项未办理变更登记。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企业年检主要审查内容
　　(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六)有无抽逃、转移注册资金行为;
　　(七)经营期限是否到期;
　　(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九)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十)企业章程有无修改。
　　四、对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营业(经营)场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负责人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年检</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年检的申报流程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0.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1.企业登陆“企业网上年检系统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description>
<text>　　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流程
　　企业具备上网条件，采取网上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登陆&amp;ldquo;企业网上年检系统
　　2.企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申报;
　　3.企业网上提交成功后，5日后查看年检结果，如果初审通过年检，按照提示打印相关材料，并按照提示带相关材料7日内到相关工商所报送年检材料，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年检结束。
　　二、企业手工申报年检流程
　　企业不具备上网条件，采取手工申报年检的方式，流程是：
　　1.企业到管片工商所领取年检报告书;
　　2.企业填写年检报告书;
　　3.企业按照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向管片工商所报送;
　　4.工商所审查通过后，企业缴纳年检费，领取营业执照;
　　5.企业年检结束。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年检</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司年检的基础知识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799.html</link>
<description>公司年检的基础知识 ：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别：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法规行为的。</description>
<text>
&amp;nbsp;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四)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年检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三)企业交纳年检费;
　　(四)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五)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哪些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四、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哪两种类别?对B级企业有哪些规定?
　　登记主管机关将通过年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别：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级为有违反工商行政法规行为的。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B级企业不得办理增设分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五、哪些企业将不予通过年检及如何处理?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一)企业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二)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
　　(三)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对未按期申报年检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如何处罚?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七、未参加年检的企业能否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将如何处理?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限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八、未年检企业能否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局工商字[1995]第25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申请变更或注销登记时，如发现该企业未办理年检手续或年检未通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受理其变更(包括增设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或注销申请，须待其办理年检手续后，再予受理。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年检</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需掌握的基础账务知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9/366.html</link>
<description>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description>
<text>　　（一）设置账户 
　　设置账户是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专门方法。由于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复杂多样的，要对其进行系统地核算和经常性监督，就必须对经济业务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分门别类地、连续地记录，据以取得多种不同性质、符合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和指标。
　　（二）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方法，可以全面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可以防止差错和便于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三）填制和审核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正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核算和监督经济活动财务收支的基础，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
　　（四）登记会计账簿 
　　登记会计账簿简称记账，是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在账簿中分类，连续地、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件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以便为经济管理提供完整、系统的会计核算资料。账簿记录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是进行会计分析、会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五）成本计算 
　　成本计算是按照一定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便确定各该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专门方法。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指标。正确地进行成本计算，可以考核生产经营过程的费用支出水平，同时又是确定企业盈亏和制定产品价格的基础。并为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提供重要数据。
　　（六）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目，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的一种专门方法。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提高会计记录的正确性，保证账实相符。同时，还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种结算款项的执行情况，以便对积压或损毁的物资和逾期未收到的款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七）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会计报表是以特定表格的形式，定期并总括地反映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结果的一种专门方法。会计报表主要以账簿中的记录为依据，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整理而产生一套完整的核算指标，用来考核、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编制下期财务和预算的重要依据。
　　以上会计核算的七种方法，虽各有特定的含义和作用，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彼此制约的。它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在会计核算中，应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一般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按规定的手续填制和审核凭证，并应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一定期末还要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成本计算和财产清查，在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这些方法相互配合运用的程序是：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
　　2.按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并运用复式记账法在有关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3.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进行成本计算；
　　4.对账簿记录通过财产清查加以核实，保证账实相符；
　　5.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资料和其他资料，时行必要的加工计算，编制会计报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人 账务知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基础知识：预算会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1/300.html</link>
<description>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体系。</description>
<text>　　一、预算会计的概念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体系。
　　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办理国库业务过程中设立的国库会计、税务部门在办理税款征解过程中设立的收入征解会计以及建设单位会计等，在执行总预算会计过程中，均承担一定的预算会计业务，也属于预算会计的范畴。预算会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行政单位及各类事业单位。
　　2.预算会计的客体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活动收支过程和结果。
　　3.预算会计是一种独立、系统的专业会计。但是与企业会计采用相同的会计理论基础、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报告方法，它与企业会计共同组成了我国完整的会计体系。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执行机构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机关。其核算对象是各级政府总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余&amp;middot;以及在资金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是由国家预算体制和预算执行内容所决定的。我国预算分为中央预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民族乡、镇预算五级预算。与此相适应，每一级政府预算都要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包括以下核算内容:
　　1.核算预算收入。各级总预算会计对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进行全面核算和监督，对于预算收入的退库要严格把关，保证国家预算的执行。
　　2.核算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是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用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各级政府预算支出是维护本级预算所辖用款单位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的财力保证，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严格履行拨款、支出的各项手续，认真核算拨款、支出的列报支出情况，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核算预算资金的调拨。预算资金调拨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地方上下级财政不同级次调拨资金、平衡各级预算收支、落实预算体制的一种手段.
　　4.核算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各级政府财政机关管理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总预算会计要按时核算财政机关按规定设置或取得的专用基金，正确反映专用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
　　5.核算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货币资金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等。财政机关往来款项是指各级总预算执行过程申发生的结算资金，包括在途资金、暂存暂付款项、上下级往来款项等。各级总预算会计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6.年终清理结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前，应当全面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具体包括：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清理本年预算应收应支、清理往来款项、组织征收机关和国库进行年度对账、清理核对当年拨款支出、进行年终财政结算。总预算会进行年终清理结算之后，即可办理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工作一般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三个环节。
　　7.编制会计报表。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规定定期编制财政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支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其他附表有基本数字表、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
　　总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相比，有以下特点：
　　1.总预算会计为国家预算执行服务，对财政性资金进行核算和监督，为合理调度预算资金提供会计信息，并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信息。
　　2.总预算会计核算国家的预算收支情况，不进行成本核算和计算损益。但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应逐步开展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3.总预算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仅要符合一般的会计原则，还要符合 《预算法》的要求以满足人民代表大会、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预算管理和财政决策方面的需要，总预算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一般为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4.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收支确认原则。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对因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而形成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各级总预算会计按规定对个别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
　　三、行政单位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行政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机构编制和经费领拨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本单位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 &amp;ldquo;报账制&amp;rdquo;，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对其预算资金以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事业单位不分预算级次。
　　国家根据事业单位收支情况采取三种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全额拨款、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从国家对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情况看，具有行政辅助职能的事业单位、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将采用全额拨款管理方式；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转为企业化管理方式。
　　五、预算会计的特点
　　作为两大会计体系之一的预算会计，其特点是指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主要区别。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在核算对象、任务和业务性质等方面存有不同特点。
　　1.适用范围不同。预算会计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适用对象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所以又称为非营利性组织会计。企业以盈利为目标，企业会计又称为营利性组织会计。
　　2.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记账基础，不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会计对非营利活动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对营利活动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企业会计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
　　3.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除会计要素数量不同外，即使会计要素名称相同，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内容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4.会计等式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恒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企业会计的会计恒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5.会计核算原则、内容及方法具有特殊性。在预算会计中，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指对国家预算拨款和其他指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预算会计在核算内容和方法上不仅与企业会计有很大差异，而且政府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之间也有很大差别。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1/20111221095959649.jpg</image>
<keywords>会计基础 预算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存货采购管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7/598.html</link>
<description>存货采购，是存货进入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的起点，也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采购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成本，进而对企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description>
<text>　　存货采购，是存货进入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的起点，也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采购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成本，进而对企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1.最优存货量 
　　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说，一定时期内的生产和销售能力是相对稳定的，因而，每个时段（通常以一年为核算单位）所需原材料总量也是基本确定的。因此，企业在采购管理中需要确定最优存货量。
　　最优存货量，是指能够使存货的相关总成本达到最低点的进货数量。其中，存货的相关总成本包括取得成本、储存成本和缺货成本。
　　（1）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某种存货而支出的成本，分为订货成本和购置成本。订货成本是指取得订单的成本，如办公费、差旅费、邮费、电报电话费等。购置成本是指为购买存货本身所支出的成本，即指存货本身的价值。
　　（2）储存成本，是指为保持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存货占用资金所应计的利息、仓库费用、保险费用、存货破损和变质损失等。
　　（3）缺货成本，是指由于存货供应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包括材料供应中断造成的停工损失、产成品库存缺货造成的拖欠发货损失和丧失销售机会的损失及造成的商誉损失等。如果生产企业以紧急采购代用材料解决库存材料中断之急，那么缺货成本表现为紧急额外购入成本。
　　
　　2.货源策略
　　当企业确定采购货源时，可以选择长期从某个单一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也可以同时从多个供货商处采购，并从供货商形成的竞争关系中获得质量和价格上的收益；另外，如果采购半成品比采购材料进而加工存在更多好处的话，也可以考虑直接从供货方取得半成品。不同策略的优缺点如下表所示，具有不同特点的小企业、以及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根据自身和市场环境的特点，选择对自己的发展最为有利的策略。
表1 不同货源策略利弊比较


	
	
	策 略　
	
	
	优 点　
	
	
	缺 点　
	
	
	
	单一货源策略　
	（1）采购方能与供应商建立较为稳固的关系；
	（2）便于信息的保密；
	（3）能产生规模经济；
	（4）随着与供应商关系的加深，采购方更可能获得高质量的货源　
	（1）若无其他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就会增强；
	（2）采购方容易受到供应中断的影响；
	（3）供应商容易受到订单量变动的影响　
	
	
	多货源策略　
	（1）能够取得更多的知识和专门技术；
	（2）一个供应商的供货中断产生的影响较低；
	（3）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有利于对供应商压价　
	（1）难以设计出有效的质量保证计划；
	（2）供应商的承诺较低；
	（3）疏忽了规模经济　
	
	
	半产品　
	（1）允许采用外部专家和外部技术；
	（2）可为内部员工安排其他任务；
	（3）采购主体能够就规模经济进行谈判　
	（1）第一阶段供应商处于显要地位；
	（2）竞争者能够使用相同的外部企业，因此企业在货源上不太可能取得竞争优势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17/20120217092102418.jpg</image>
<keywords>存货 采购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无形资产的计价及摊销</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0/558.html</link>
<description>无形资产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description>
<text>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应视具体情况区别确定：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商誉不得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纳税人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3.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4.无形资产的残值应为零。
　　（三）摊销年限 
　　（1）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
　　（2）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即除了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通过投资或者受让方式获取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也就是其摊销年限可以低于10年。
　　（四）不进行摊销的规定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无形资产</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的收入概念及种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0/557.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description>
<text>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收入的具体构成为：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例】企业获赠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0+1.7）&amp;times;25%=2.93（万元）
　　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收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1/503.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description>
<text>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税法和会计对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差异分析：
　　1.&amp;ldquo;职工福利费&amp;rdquo;财税处理的相同点
　　财企[2009]242号文作为加强和明确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较国税函[2009]3号文规范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规定，在内容、范围上更加具体、明确和全面，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下列项目的财税处理均属于&amp;ldquo;职工福利费&amp;rdquo;的范畴，具体有：
　　(1)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及其支出。内设福利部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部门;支出内容包括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等。
　　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每人有份的午餐费补贴，按财务与税法规定均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畴。
　　(3)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如职工班车)，其相关支出的财税处理均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4)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
　　(5)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财税处理的统一。财企[2009]242号规定：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amp;mdash;&amp;mdash;职工薪酬》应用指南&amp;ldquo;关于职工薪酬的确认与计量&amp;rdquo;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可见，财务上应按产品或服务的&amp;ldquo;公允价值&amp;rdquo;作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税务处理上也应作&amp;ldquo;视同销售&amp;rdquo;处理。
　　(6)财务规定强调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由个人承担的支出税法当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2.职工福利费财税处理差异分析
　　财企[2009]242号规范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有关财务规定(以下简称&amp;ldquo;财务规定&amp;rdquo;)，较国税函[2009]3号文规范的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简称&amp;ldquo;税法规定&amp;rdquo;)在内容、范围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差异。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财务规定明确将&amp;ldquo;职工集体宿舍&amp;rdquo;作为集体福利部门;而税法规定则不包括。
　　税法虽未提及&amp;ldquo;职工集体宿舍&amp;rdquo;但我认为可作为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的&amp;ldquo;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amp;rdquo;，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2)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规定明确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规定应从重组企业净资产中预提;而税法规定的福利费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重组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应从重组清算所得中&amp;ldquo;据实&amp;rdquo;扣除。
　　(3)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的差异。财务规定：已实行货币化改革，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而税法规定将通讯补贴排除在职工福利费范围之外，并且不区分是否实行货币化改革，将企业为职工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财企〔2009〕242号文件还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很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比，福利费的列支范围缩小了很多，而且前者对福利费的列支范围采取了列举的办法，但到底是属于全部列举还是部分列举，并不明确(税法尚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如职工疗养费、独生子女费，财务管理列为职工福利费，税法没有提及)。建议，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须进一步明确，这样企业和中介代理人员才能更好地进行纳税调整，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
　　上述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规定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由于这种差异，实践中造成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将一部分补贴从工资中调整到福利费中，这不但造成了很多企业福利费超标，而且还加大了汇算清缴的工作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职工福利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年末实物资产的财产清查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51.html</link>
<description>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两种，一种是永续盘存制，一种是实地盘存制。</description>
<text>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两种，一种是永续盘存制，一种是实地盘存制。
　　（一）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
　　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叫账面盘存制。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减少、收入、发入都要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里作相应的连续记载，并且要求随时结出账面余额。账面余额的计算公式：
　　账面期末余额＝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优点：可以随时解出账面结存数，便于随时掌握财产物资的占用情况及其动态。有利于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
　　不足：账簿中记录的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集结存情况都是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登记的，可能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
　　采用永续盘存制需要对各项财产物资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
　　2、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平时只要求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要求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确定实存数，倒结出本月的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公式体现：
　　本期减少数＝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期末实际结存数
　　采用这种方法，工作简单、工作量小，但是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没有严密的手续，不便与实行会计监督，倒挤出的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中成份复杂，除了正常的耗用外，可能还有毁损的和丢失的，所以非特殊原因， 一般情况不宜采用。
　　（二）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
　　一般采用的有实地盘点和技术推算盘点两种：
　　1.实地盘点法：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
　　2.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大量成堆，难以逐一清点的财产物资。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实物资产 财产清查 盘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年底会计需清查的内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50.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description>
<text>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费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 财产清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盘盈的涉税处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3/248.html</link>
<description>为保证资产核算的真实性，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如果出现固定资产盘盈，新准则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description>
<text>
	　　为保证资产核算的真实性，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如果出现固定资产盘盈，新准则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盘盈的界定

	　　企业在资产盘点、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多出账面记载的资产，则称之为资产盘盈。资产盘盈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资产记载的疏漏，盘盈实际上是对资产数量的再确认或者重新登记，此种情况叫形式上盘盈;另一种是真正的盈余，该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企业，而是对他人资产的实际占有，此种情况称为实质性盘盈。

	　　实质性盘盈应当属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或者资产侵权，没有会计处理的基础;而对于形式上盘盈，不论是资产数量的再确认，还是会计处理的不及时，盘盈都会引起会计调整，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即会计上所说的资产盘盈实质上是指形式上盘盈。

	　　资产盘盈的新旧之别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科目核算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amp;ldquo;以前年度损益调整&amp;rdquo;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本科目，贷记&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等科目。即关于固定资产的盘盈，旧制度下是在报经批准处理前，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资产类科目核算，而新准则下关于固定资产的盘盈，是通过&amp;ldquo;以前年度损益调整&amp;rdquo;损益类科目核算。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amp;mdash;&amp;mdash;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都应该先记入&amp;ldquo;以前年度损益调整&amp;rdquo;损益类科目下核算。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基本准则》第十七条的重要性原则，即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所以，由于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amp;ldquo;以前年度损益调整&amp;rdquo;科目核算。

	　　3.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由于企业自身主观原因所造成的，或者说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或漏计一些资产等会计差错而形成的，所以，应当按照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处理。旧准则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科目转入&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直接影响本期利润，新准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未分配利润，使企业的报表更加透明。

	　　财税差异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即固定资产盘盈税法上作为资产溢余收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上不作为当期收入，而是作为以前年度损益，从而形成了永久性差异。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amp;mdash;&amp;mdash;固定资产》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盘盈的固定资产，一般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1)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2)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即对于盘盈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会计与税法一致，不存在财税差异。

	　　3.盘盈的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盘盈的固定资产税法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则盘盈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计算折旧扣除范围内。

	　　案例

	　　甲企业于2008年6月8日对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7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 7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000

	　　调整本期应缴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5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所得税 17500

	　　调整留存收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500

	　　贷：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 525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盘盈 涉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人员入职培训</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1.html</link>
<description>做一个负责任的会计人 --财务人员入职培训。</description>
<text>
	　　做一个负责任的会计人 --财务人员入职培训
	　　财务人员入职培训财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amp;bull; 1、诚信、专业、务实、守密
	　　&amp;bull;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即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品德
	　　&amp;bull; 李嘉诚一有一句话：&amp;ldquo;待人以诚，执事以信&amp;rdquo; &amp;bull; 做好终生学习的准备
	　　&amp;bull; 2、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
	　　&amp;bull; 心态决定一个人的成功商数财务部门的工作要求
	　　&amp;bull; 标准、精简、高效 &amp;bull; 标准：从日常的工作的规范化到财务报表报告的统一规定等等方面都要有标准, 例如: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报表编制要求和格式，统一单据的格式等
	　　&amp;bull; 精简：工作岗位定岗定量 &amp;bull; 高效：以效率的提升为使命养成一个好习惯
	　　&amp;bull; 二个本子，一个本子是&amp;ldquo;工作日志&amp;rdquo;另一个本子叫&amp;ldquo;工作手册&amp;rdquo;
	　　&amp;bull; 工作日志：主要是记录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跟踪，以及当天工作过程中备忘录，工作记要，以及存在的问题或改进的方法等等，格式不定(一年期)。
	　　&amp;bull; 工作手册：主要是记录日常须注意的重要事项流程或工作的职责，以及重要的方案等。(长期有效)掌握一个有效的管理工具
	　　&amp;bull; PDCA &amp;bull; P：PLAY计划 &amp;bull; D：DO 执行 &amp;bull; C：CHECK 检查
	　　&amp;bull; A：ACTION 措施职业化管理要求 &amp;bull; 沟通：沟通是一个管理者最基本的工具，能否娴熟掌握将决定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
	　　&amp;bull; 协助：作为一名财务管理者和财务工作组织者，其在企业的管理当中的定位是一个决策的协助者和咨询者。 &amp;bull; 服务：财务工作作为企业的后勤部门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一线的销售或后台的生产，其次才是监督者，没有服务就没有监督，服务与监督相互作用，在服务的过程在做好监督。
	　　&amp;bull; 监督：财务工作者作为公司日常运作的监督员，公司的资产安全和运营风险，都必须时时作监控提示，并且反馈在不同的层面上，以汇报、报表、分析、报告等，股东权益最大化和员工利益的合理平衡是其工作的终极目标。西陇化工的财务管理模式和目标 &amp;bull; 采用&amp;ldquo;财务集中管理，会计独立核算&amp;rdquo;的财务管理模式。
	　　&amp;bull; 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建全的会计核算和成本核算体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通过税务筹划合理控制税务成本和风险。在第二个五年规划内使公司的整体会计核算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和要求。 &amp;bull; 建立健康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财务的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与事后分析，来达到有效的资金管理和费用的合理控制，降低营运风险，从而保证公司的整体经营目标的达成。
	　　&amp;bull; 坚持稳健的财务管理策略：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努力使财务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保持健康稳健运营，项目投资或改造必须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财务管理重点将是&amp;ldquo;应收账款、存货以及现金流&amp;rdquo;的管理，保持合理健康的现金流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人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企业会计准则改善企业融资环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4.html</link>
<description>从企业内部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小企业内部管理;从外部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的税收、融资等大环境。</description>
<text>　　作者：宫莹 李一硕
　　财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扶持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去年，一项准则的发布，成为小企业的一件大事，这项准则即《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成为助力小企业健康发展的&amp;ldquo;助推器&amp;rdquo;。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此问题接受了《中国会计报》记者的采访。
　　小企业内外部环境得以改善
　　从企业内部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小企业内部管理;从外部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的税收、融资等大环境。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旨在从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层面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进而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
　　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上述相关负责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首先，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落实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社会服务，改善小企业融资。
　　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服务小企业发展的切实举措，将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其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的税收环境。督促小企业建账建制、提高核算水平，不仅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还有助于将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再其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督促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最后，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会计通过生成、加工和提供信息，反映和监督企业整个经济活动，从而影响或参与企业制定战略目标、作出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决策。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企业作出正确决策、如实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在当前小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时期，财政部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必将为小企业强本固基、化危为机奠定扎实基础。
　　《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已&amp;ldquo;面世&amp;rdquo;
　　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到位，财政部正在展开相关工作。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具体工作包括编写《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准则实施联动机制和组织全国师资培训等。
　　为指导和帮助广大财会人员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组织编写了《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每一条款分别条文主旨、条文背景、条文解读、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应用举例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对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亦逐一罗列提示。
　　为共同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财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准则实施联动机制。财政部与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相关司局进行沟通、协商并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从提高认识、把握机遇、精心部署、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等五个方面提出意见，着力按照五部门相关职责分工，建立五部门准则实施联动机制，联合打出&amp;ldquo;政策组合拳&amp;rdquo;，共同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
　　另外，加强监督检查也不可忽视，应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到位。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将把小企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对小企业执行《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各地财政部门还应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服务到位。
　　各地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
　　落实须全方位调动积极性
　　根据财政部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财政部门都已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大规模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绝大多数省市立即向本地区各市县、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转发了相关文件;相当多省市财政厅(局)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组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联合召开了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动员会座谈会;一些省市财政厅(局)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工作。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备及实施过程中，财政部及各地财政部门应起到组织领导作用。对此，上述相关负责人强调，财政部门作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的作用，统筹安排、横向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服务于小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小企业会计行为，也涉及到与小企业相关的宏观政策扶持、税收征管、工商年检、银行信贷等。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落实，财政部门义不容辞，同时也需要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从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切实提高小企业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及会计核算特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3/714.html</link>
<description>《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加速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具有重要的意义。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description>
<text>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加速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具有重要的意义。
　　量体裁衣&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模式
　　目前，国际上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即一体法模式和分立法模式。一体法是指在一个会计准则框架下考虑和处理小企业问题并且在准则中提供报告豁免条款的方法。即对小企业不再制定一套会计准则，而是在同一个企业会计准则中进行规范，执行成本较高。
　　分立法是指单独制定一个准则，把其他准则中阐述的所有与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这个准则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所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就属于这一种。显然，由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很强的职业判断力，此次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分立法模式，更具有可行性。
　　与时俱进&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
　　我国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在同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中小企业却呈现出明显的弱势地位，突出表现为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融资渠道不畅;财务管理能力偏弱等。小企业要想摆脱目前的亚健康状态，必须&amp;ldquo;内外兼修&amp;rdquo;，健全核算体系，加强财务管理。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小企业的会计环境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的不统一、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甚至成为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思想和原则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基础，按照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披露为顺序，层层深入;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以规则为基础，以会计科目使用和报表的填列为主线，不利于从本质上掌握。
　　二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内容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涉及企业合并、租赁、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辞退福利等业务，小企业发生以上业务时无以参照。
　　三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使用上的局限性。《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信息主要满足政府和其偏袒一方的需求，而无法兼顾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
　　清晰实用&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小企业会计准则》浓缩精华
　　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小企业的特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简化：考虑到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一级会计科目设置明显较少。《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就资产类而言，除少了《企业会计准则》中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开采行业专用科目外，还少设置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但保留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去掉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待摊费用科目，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虽然总共只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背景。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以及企业规模特点，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例如，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任何资产都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与税法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小企业计提当期应交的所得税时，借记&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amp;rdquo;科目即可，并不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简化了确认收入的判断条件，规定小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的时点，而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只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而是一律借记&amp;ldquo;应收股息&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科目;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项目，即只核算资本溢价等。
　　兼顾报表使用者决策和编报的成本效益原则。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化，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以历史成本为原则，不考虑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对部分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账面余额填列，并不按照账面价值填列;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内容，只进行直接法填报等。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以上三种报表都进行了项目和结构的调整，提高了报表的清晰度，提高了报表的实用性。
　　平稳过渡&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与《企业会计准则》实现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为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发挥会计准则在企业发展中的政策效应，它们又要相互衔接。
　　为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正式发布了，其在核算特点方面有了不少创新。
　　更符合小企业的特点
　　简化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满足银行提供信贷信息需求相结合。以税务部门和银行作为小企业外部财务报告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基于这两者的信息需求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差异。
　　与《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有序衔接。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规定了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衔接原则。
　　会计核算有诸多变化
　　资产方面。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规定了与所得税法基本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金融资产核算简化，未引入金融资产四分类方法，利息收入的确认均在约定付息日。
　　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减少预提会计方法的使用。
　　所有者权益方面。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基本仅为资本溢价部分。
　　收入确认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
　　财务报表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采用&amp;ldquo;现金等价物&amp;rdquo;概念;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作者：徐静)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核算 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会计制度：纵与深的互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7/422.html</link>
<description>纵至新农保会计核算，深至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这一年里，会计管理工作者们奔走着、探索着、准备着，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惊喜，也带来了很多期望。</description>
<text>　　纵至新农保会计核算，深至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这一年里，会计管理工作者们奔走着、探索着、准备着，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惊喜，也带来了很多期望。
　　新农保会计核算&amp;ldquo;有法可依&amp;rdquo;
　　2011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这是为适应新农保基金进一步推开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而制定的。
　　在起草该《办法》的过程中，会计司选择河北、湖南等新农保试点地区，对新农保基金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情况以及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等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再次向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征求意见。
　　该《办法》发布后，各方面均认为其符合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满足了目前经办机构会计核算的需要以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信息需求。目前，新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新旧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全面衔接
　　2012年1月1日，对于全国的医疗机构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因为新的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将全面执行。
　　为了这一刻，2011年的财政部会计司是忙碌的，先后印发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组织新制度全国师资培训，组织编写了新制度讲解，并对各地贯彻实施新制度情况进行督导，全方位推动新制度的贯彻落实。
　　&amp;ldquo;我们通过北京、上海和安徽等地财政部门向医疗卫生机构等方面就新旧衔接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意见，组织了衔接模拟测试。4月上旬，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规定出炉。&amp;rdquo;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4月11日至15日，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全国师资培训班在山东威海举办，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宣贯、培训的热潮。据悉，目前全国各地已经举办了&amp;ldquo;一竿子到底&amp;rdquo;的培训，相当多地方建立了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统筹推进、通力合作、注重实效的工作局面，确保新制度在全国有效实施。
　　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蓄势待发
　　在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大环境下，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热点问题。
　　为此，财政部会计司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修订工作，于2011年年底起草并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amp;ldquo;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核算原则、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均进行了切实可行的全面修订，并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原则、内容、方法等做出了详细、完整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决策水平，同时对促进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amp;rdquo;会计司相关负责人针对这项改革的意义这样阐述道。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制度 会计改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准则：跨越与稳步交替</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7/420.html</link>
<description>就像刘翔完成一次110米跨栏，过去一年的会计准则，在起步跨栏和稳步前进中交替。与往年相比，财政部会计司有创新动作，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也有常规动作，如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它们交替在一起，不断推动着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完善。</description>
<text>　　就像刘翔完成一次110米跨栏，过去一年的会计准则，在起步跨栏和稳步前进中交替。与往年相比，财政部会计司有创新动作，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也有常规动作，如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它们交替在一起，不断推动着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完善。
　　《小企业会计准则》出世
　　小企业无疑是2011年度的&amp;ldquo;明星&amp;rdquo;。《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世，可谓恰逢其时。
　　事实上，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小企业会计准则》酝酿已久。财政部会计司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与多部门沟通协调，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该准则在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负担的同时，便于税务机关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并有助于银行根据小企业真实偿债能力进行贷款决策，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从长远来看，还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
　　发布之后便是准备实施，财政部会计司为此组织编写《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准则实施联动机制。更为重磅的是，于11月15日至17日举办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全国师资培训班，由此拉开了全国宣传培训的序幕。
　　地方辐射效应随后显现，北京、四川等地率先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吉林省还打算将《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课时，为正式实施打基础。
　　重大准则项目研究持续推进
　　我国参与国际准则制定的程度正在持续加深。
　　针对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保险合同、收入确认、租赁、排放权交易计划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财政部会计司在2011年及时跟踪、深入研究其最新变化及影响，组织课题研究、召开座谈会讨论，深入企业调研。其中，《新兴经济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指南》得到各国代表的高度评价，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将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教育材料时吸收借鉴;《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关于IASB排放权交易机制准则项目的初步意见》，成为IASB未来改进排放权交易机制准则项目的参考。
　　深秋季节，还有两场电话会议格外引人关注。财政部会计司分别组织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与IASB金融工具项目组就金融资产减值&amp;ldquo;三组别法&amp;rdquo;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IASB通过会计司组织、直接与我国财务报表编制者进行此类沟通尚属首次。
　　产品成本核算调研开花结果
　　在2010年启动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制度研究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财政部会计司大力推进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amp;ldquo;考虑到行业分布以及企业在行业内的代表性，我们邀请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等六家企业作为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以及理论界两位有名的专家作为起草工作组成员，共同参与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amp;rdquo;会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采取&amp;ldquo;四个一&amp;rdquo;的调研方法(收集一套成本制度、跟踪一个流程、召开一个座谈会、形成一个报告)，分别到上海、北京、山西、江苏等地对远洋运输、油气资源、炼油化工、工程施工、电信服务等行业的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系列分行业调研报告。
　　目前，按照国民经济行业20个分类标准，结合各省市的经济结构特点，财政部会计司形成了课题研究报告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征求意见稿)等工作成果。
　　年报分析继续发挥&amp;ldquo;大作用&amp;rdquo;
　　2011年，财政部会计司对2129家上市公司每一家的2010年年报进行了及时全面跟踪分析，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4年来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总结，并形成《我国上市公司201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
　　分析结果显示，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总体情况良好，企业会计准则连续4年得到了持续平稳有效实施。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相关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不够规范、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确定方法不够可靠和公允等。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反映年报分析有助于财政监督工作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反映年报分析有助于提高执业质量，研究机构反映年报分析有助于开展相关会计理论研究。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 年报分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1年会计法规解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3/393.html</link>
<description>《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对小企业的界定。准则规定除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外的其他小企业，均可选择执行。上述界定避免了原先对行业划分的局限性，扩大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description>
<text>　　小企业会计准则
　　解读：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对小企业的界定。准则规定除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外的其他小企业，均可选择执行。上述界定避免了原先对行业划分的局限性，扩大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降低了对职业判断和风险控制的要求。资产方面，明确&amp;ldquo;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amp;rdquo;，而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准则》的规定则与企业所得税法中允许扣除的资产损失界定标准基本相同，消除了原本小企业存在的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存货计价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则明确规定&amp;ldquo;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amp;rdquo;。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减少预计负债等。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股东权益变动表，不采用&amp;ldquo;现金等价物&amp;rdquo;概念，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进行适当简化，既维护了基本准则在整个会计标准体系中的统驭地位，又兼顾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效降低了会计制度的运行成本、企业按照准则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和相关利益群体获取和使用会计信息的成本。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了小企业成长壮大为大中型企业转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所面临的制度转换成本。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若干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1]2号)
　　解读：通知明确了报送时间，要求统筹安排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和严格遵循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同时，指出涉及需要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首批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给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增加不合理负担。
　　通用分类标准由财政部于2010年10月对外发布，这是我国首套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电子化财务报告标准。该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我国部分公司、部分证券资格事务所施行，首批实施单位约600家。
　　截至要求报告日，所有实施单位圆满完成了按照通用分类标准编制2010年度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实例文档和扩展分类标准的实施任务，共报送XBRL实例文档606份。财政部对其中13家首批实施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测试。结果表明，这些报告较好地遵循了XBRL相关标准和规则，实现了实施通知中的各项要求。
　　在XBRL报告环境下，降低了企业报告信息的一般使用者分析和使用企业信息的门槛，使用者能够根据自身需要量身定制各种基于企业报告信息的数据。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对企业报告信息的管理和分析将更加及时、规范、标准化，尤其便于跨监管部门交换或核实企业报告信息，形成统一的企业信息来源，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XBRL可延伸至企业内部管理报告领域，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另一方面随着XBRL被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所采用，共用同一个平台的多目标企业报告体系还将显著降低企业的对外报告负担。
　　作为一种既严格遵循XBRL技术规范又忠实反映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电子化财务报告标准，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涉及会计、XBRL技术、企业报告流程的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诸多要素，比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具挑战性。
　　作者介绍：谷帅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法规 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 12年起实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8/357.html</link>
<description>《征求意见稿》就13个会计问题作了解释。财政部表示，解释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description>
<text>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后，财政部陆续出台了4个解释文件，就《企业会计准则》中未明确的事项作出解释，以解决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实现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又下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将在综合各方意见后正式发布。
　　《征求意见稿》就13个会计问题作了解释。财政部表示，解释中除特别注明应予追溯调整的以外，其他问题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应如何对应交税费进行列报?
　　《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amp;ldquo;其他流动资产&amp;rdquo;项目或&amp;ldquo;其他非流动资产&amp;rdquo;项目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贷方余额填列，如果企业期末出现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则&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可能会以负数列示，但&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作为负债类科目，按照性质应该为贷方余额。因此，《征求意见稿》出于科目性质的考虑，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amp;ldquo;其他非流动资产&amp;rdquo;，对于存货的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amp;ldquo;其他流动资产&amp;rdquo;。
　　企业将所属子公司注销变为分公司，应当如何对相关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解释称，企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的控制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认所取得子公司(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和相关商誉。企业将该子公司注销变为分公司，应当终止确认该相关商誉，同时冲减未分配利润。
　　实务处理中，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而合并报表层面的商誉不是与法人主体相关而是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联系的。如果该子公司恰好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或者包含多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则可以把分配到该资产组的商誉在吸收合并完成时进入母公司账面，即吸收合并的账务处理以合并报表上所显示的该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为基础。但是需要关注吸收合并之后母公司对该原子公司的管理、运作方式是否会发生改变，从而导致资产组的划分发生改变。如果发生改变，则需要考虑对商誉进行重新划分，或者在商誉减值测试中予以重点关注。因此，笔者认为，《征求意见稿》采用&amp;ldquo;一刀切&amp;rdquo;的方式将商誉终止确认，并冲减利润，这种非业绩增减变动引起的会计账面利润的变化，或多或少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
　　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经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让渡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份向企业的债权人进行偿债，企业应将有关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规定，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对于因债权人豁免债务而导致债务人少偿还的负债，新准则相对于原准则的一个变化，就是对债务人因债权人让步而豁免或少偿还的债务计入&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确认为当期损益，而不再计入&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确认为所有者权益。二是为遏制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应该注意的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并非要全部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判断的原则主要是看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否基于正常商业目的而进行的市场化交易。
　　企业对年金基金投资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应当在年金基金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关于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处理，只提到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鉴于有些年金基金投资具有&amp;ldquo;明确意图&amp;rdquo;等与&amp;ldquo;持有至到期投资&amp;rdquo;等相似的特征，《征求意见稿》又增加了&amp;ldquo;摊余成本&amp;rdquo;计量的属性，增加了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
　　企业采用建设转让方式(B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采用建设转让方式(B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本规定涉及的B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
　　3.合同中对所建造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移交的对象、合同总价款及其分期偿还等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公共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或其指定的单位，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与B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为金融资产。
　　(三)B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四)在B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移交基础设施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BOT或BT项目运作方式是目前普遍采取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为高速公路建设、跨海(江)桥梁建设、水电站建设等能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第五项解释，对BOT等融资方式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问题3，对BT业务建造期间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也做了简单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综合了以上已发布准则、准则解释以及解答等规定，对BT这种特殊的融资方式进行了详尽解释，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会计准则或修改 ST公司有点悬</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0/286.html</link>
<description>日前市场传闻政府补助可能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当期收益，企业会计准则或修改 ST公司靠补助保壳有点悬。</description>
<text>　　日前市场传闻政府补助可能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当期收益。业内人士表示，明年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的可能性很大，而一旦政府补助不再列入当期损益，一些长期依靠政府补助保壳的ST类公司受到的影响最大。
　　江苏天衡副主任会计师田业阳告诉证券时报记者：&amp;ldquo;估计明年很可能对财务准则进行调整，很可能规定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权益，例如资本公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计入损益。这样做很可能使一些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能力有所下降，而那些ST公司可能以后也难以通过补贴来保壳。&amp;rdquo;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amp;mdash;&amp;mdash;政府补助》将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分为两种：一种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一种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被广泛诟病的&amp;ldquo;政府补贴助上市公司保壳&amp;rdquo;主要的法规基础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其 他两种情况下的递延收益，由于每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数额有限，保壳作用也有限，如三安光电(600703)获得芜湖和天津地方政府对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外延 (MOCVD)设备的补贴就属于递延收益的范畴，这种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并不具有决定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amp;ldquo;现在这个会计准则的主要问题在于，上市公司可以操纵政府补助的实现条件，特别是对已发生的费用，这个确认的 时点完全由上市公司决定。如果这个费用发生在收到补贴之前，则可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补贴数额巨大，则可能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产生明显影响。&amp;rdquo;
　　此前有报道，截至今年中期，中小创业板、今年新上市主板共953家上市公司中，855家公司收到总计47.61亿元政府补助;2010年全年，这一 数字是97.43亿元，涉及公司926家。其中今年前三季度，127家ST公司中有70家获得政府补助，涉及金额2.72亿元。
　　近期的ST股巨额补贴发生在11月30日，*ST昌九(600228)收到江西省财政厅拨付的化肥生产经营等一次性财政补贴1.6亿元，该收益将计 入2011年度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年损益。而今年前三季度，*ST昌九亏损8730万元，如果今年年底仍亏损，*ST昌九将因连续3年亏损而暂停上市， 当地政府的补贴来得正是时候。
　　不过，资本市场对政府补助不再列入当期损益的讨论已有时日。2008年，市场曾传言监管层将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把关联方豁免债务等方式 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政府补助等多种情形不再列入当期损益，以避免ST股的畸形生存。但直到2011年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已出到第5号，当中仍未有有关收紧豁免债务、政府补助等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涉及的账务处理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20.html</link>
<description>出纳涉及的账务处理程序，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办理收付款业务；（二）填制记账凭证；（三）根据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四）结账、对账；（五）编制出纳报表；（六）装订凭证；（七）出纳档案的保存。</description>
<text>　　出纳账务处理程序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办理收付款业务 
　　书写要求：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amp;ldquo;￥&amp;rdquo;，人民币符号&amp;ldquo;￥&amp;rdquo;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amp;ldquo;O0&amp;rdquo;或符号&amp;ldquo;一&amp;rdquo;，有角无分的，分位写&amp;ldquo;0&amp;rdquo;，不得用符号&amp;ldquo;一&amp;rdquo;；
　　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amp;ldquo;人民币&amp;rdquo;字样的，应加写&amp;ldquo;人民币&amp;rdquo;三个字，&amp;ldquo;人民币&amp;rdquo;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amp;ldquo;整&amp;rdquo;或&amp;ldquo;正&amp;rdquo;字，有分的，不写&amp;ldquo;整&amp;rdquo;或&amp;ldquo;正&amp;rdquo;字。

　　（二）填制记账凭证 
　　1.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人员应在办理资金收付、银行结算等业务后，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1）记账凭证的日期应为凭证编制日期，而不是业务发生时间。
　　（2）记账凭证金额栏的空白处应划线注销，以避免被填涂而改变行次内容。
　　（3）记账凭证上小写的金额合计数前应有人民币符号封口，以免被填涂而改变金额。
　　2.交由会计主管或其他财务人员审核记账凭证。
　　（三）根据与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1.登记账簿，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登账完毕后，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做登账符号&amp;ldquo;&amp;radic;&amp;rdquo;，表示已经记账，避免重记、漏记。
　　2.按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amp;lsquo;此行空白&amp;rsquo;、&amp;lsquo;此页空白&amp;rsquo;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样可以避免有人在空行和空页随意添加记录，对堵塞在账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日记账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月开始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过次页&amp;rdquo;和&amp;ldquo;承前页&amp;rdquo;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承前页&amp;rdquo;字样。
　　3.逐笔、序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在登账的科目后标明记账符号&amp;ldquo;&amp;radic;&amp;rdquo;。
　　（2）在记账人处签章。
　　（3）日记账中的日期、摘要均为记账凭证中的日期、摘要。
　　（4）结出余额公式：上日余额＋本日收入－本日支出＝本日余额。
　　（四）结账、对账 
　　1.每日
　　（1）结账。在每日业务终了时，应结出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本日余额。在分设&amp;ldquo;收入日记账&amp;rdquo;和&amp;ldquo;支出日记账&amp;rdquo;的情况下，在每日终了按规定登记入账后，应结出当日收入合计数和当日支出合计数，然后将支出日记账中当日支出合计数记入收入日记账中的当日支出合计栏内，在此基础上再结出当日账面余额。
　　（2）对账。每天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与现金日记账的当日余额核对看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查找原因并及时做出处理。
　　2.月末
　　（1）对账。月末将日记账与相关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核对，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
　　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银行存款总账余额核对。
　　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月末对保管的支票、发票、有价证券、重要结算凭证进行清点，按顺序进行登记核对。
　　（2）结账。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如果年度终了时，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余额，要将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结转下年&amp;rdquo;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amp;ldquo;上年结转&amp;rdquo;字样。
　　（五）编制出纳报表 
　　1.在对账、结账后，根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有价证券明细账等核算资料，编制&amp;ldquo;出纳报告表&amp;rdquo;。
　　2.将&amp;ldquo;出纳报告表&amp;rdquo;中的数字同据以编制出纳报告表的账簿中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
　　3.将&amp;ldquo;出纳报告表&amp;rdquo;送主管处审批。
　　（六）装订凭证 
　　1.装订前的整理。
　　2.会计凭证的装订，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记账凭证封面
　　（2）整理记账凭证。
　　（3）用打孔机在凭证的左上角打孔
　　（4）用大针引线绳穿过钻好的孔，将凭证缝牢，线绳最好把凭证两端也系上。在凭证的背面打结，然后取下夹子
　　（5）将包角纸往后翻，压平，上侧成90度
　　（6）按凭证左上角的大小裁剪包角纸，并用包角纸将线绳遮盖并粘牢
　　（7）将装订好的凭证放进凭证盒，并在盒脊上填好相关要素。
　　（七）出纳档案的保存 
　　1.整理和保管有关凭证
　　出纳记账所依据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在出纳记账后，要传递给记账会计，在年终归档前由记账会计进行整理和保存。
　　2.调阅出纳资料
　　出纳保存的核算资料，按规定不能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登记、签字、限期归还。调阅的出纳资料不能拆散原卷册。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30/20120330111402421.jpg</image>
<keywords>出纳  账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人员离岗时的工作交接</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3.html</link>
<description>出纳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岗位轮换、外出学习、休假、出差等原因，离开出纳岗位是常有的事。对于出纳人员离岗变动，要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处理。</description>
<text>　　出纳人员由于工作调动、岗位轮换、外出学习、休假、出差等原因，离开出纳岗位是常有的事。对于出纳人员离岗变动，要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处理。
　　(一)出纳人员调动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工作调动，意味着出纳人员将永久离开原单位出纳岗位，按财务制度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严格、认真、全面地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移交后，如发现原经管的出纳业务有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①已经受理的出纳业务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应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有价证券要写明证券名称、数量、金额及号码;有关空白凭证要写明本数、张数等。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amp;ldquo;启用表&amp;rdquo;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二)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休假及外出学习、公差等临时离岗期间，千万不能留下印章、交出钥匙、点点票子就一走了事，一定要抱着&amp;ldquo;先小人后君子&amp;rdquo;的态度，办一下有关事项的交接手续。即使是非常要好的同事，也不能以相互信任为理由而马虎从事。出纳顶替，可视单位业务量大小、顶替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而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如纯属临时顶替，为了不误现金支付，可让顶替人员打一个与所留备用现金数量完全一致的收条，待出纳员回来结清支出凭证与所剩现金，收条不作借款账务处理;如若顶替业务较多，时间也较长，则可让顶替人员除打一交接现金条据外，还可给顶替人员留几张盖好印戳的现金支票，但交接条据上一定要写明所留现金支票的张数与起止日期;如果出纳员离岗时间较长，甚至需顶替人员处理账务的，则要为顶替人员刻一名章，及时到银行更换跑银行人员印鉴。然后，将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等办理日常业务的账本、单据书面移交顶替人员，出纳员回来后再作书面移交手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纳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名章交由顶替人员随意使用。
　　(三)由他人兼办出纳工作的，要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有的单位未设专职出纳员，而是由指定的会计人员知兼办出纳业务工作。此种类型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二要坚持《会计法》所规定的 &amp;ldquo;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amp;rdquo;的原则。兼办出纳员离职时，属于工作调动等永久性离岗的，必须全面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临时离岗的，应与顶替人员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人员 出纳 出纳岗位</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工作的内容是什么？</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2.html</link>
<description>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货币资金核算；(2)往来结算；(3)工资结算。</description>
<text>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货币资金核算。
　　①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amp;ldquo;收讫&amp;rdquo;、&amp;ldquo;付讫&amp;rdquo;戳记。
　　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amp;ldquo;作废&amp;rdquo;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③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后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amp;ldquo;白条&amp;rdquo;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自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保险柜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的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⑥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销售款项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
　　①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不能办理转账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②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账，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结算。
　　①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将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账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账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③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工资的领取对象，进行明 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报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工作 出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餐饮酒店出纳员的工作及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48.html</link>
<description>餐饮酒店出纳员的工作及程序</description>
<text>　　（一）现金收入清点、整理程序
　　收入出纳与收银领班一起，将前一天放入保险柜中的现金袋一一打开，核对现金数额与现金袋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现金与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
　　（二）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编制程序 
　　出纳员现款记录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实收现款部分，反映宾馆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收现金；第二部分是应收现款部分，反映饭店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应收过机实数。收入出纳根据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交现金数额一一填写，并将财务部正式收据同时汇入此表中，该记录表合计数为当天应存入银行现金收入总数。
　　（三）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编制程序 
　　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是在完成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的基础之上编制而成的。它既是出纳员记录表的补充说明，又是概括总结。收入出纳将财务部收入的正式收据顺序排列起来，根据该记录格式要求，对于付款单位、付款金额、支票号码等内容一一填写，再分别将前厅、餐饮部、康乐部等每个营业部门现金总汇入此表中，合计数应与出纳员现款记录表金额一致。该表将作为财务部编制现金输入凭证的原始凭证。
　　（四）差额核对
　　1.目的是为了防止收银员的缴款凭证（报表）漏交出纳或审计。
　　2.出纳员将当天开箱收到的缴款凭证（缴款报表）汇总后，送审计员进行差额核对。审计员要将当天缴款员上缴缴款凭证的审计联，同出纳员传递过来的出纳联逐一进行相符核对，并加盖私章。如果缴款凭证只有出纳联，而没有审计联，要在&amp;ldquo;差额登记表&amp;rdquo;中登记为正数；如果审计联有而出纳联没有的，要在&amp;ldquo;差额登记表&amp;rdquo;中登记为负数。登记日期以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的日期为准。
　　3.在登记表中将缴款凭证（缴款报表）分为前台收银组、餐厅收银组、其它部门及合作部门四部分登记。在填写登记表过程中，缴款员姓名、数字金额一定要正确及清晰，正负数要分明，每一笔正负数都应该是相符合的。
　　4.如果核对表中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第二天还没登记差额的，要立即查明原因。如果是登记错误，要立刻更正并在更改处加盖私章后，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如凭证没送到，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按较大违纪报经理处理。
　　差额核对完毕后，将凭证的出纳联送还出纳；差额核对表月末登记完后，交会计存档。
　　（五）银行日报表编制程序 
　　银行日报表是根据宾馆在银行开设不同的户头而设立的，根据实际存款情况，将账户报表分为两部分。
　　1.收入部分：根据每日现金收入记录内容填写，括号内的反映人民币金额，并根据该金额，转入人民币银行日报表。
　　2.支出部分：根据财务部应付款组提供的当天各银行支出数，逐笔填写。
　　（六）现金支出报销程序 
　　宾馆现金支出是由各业务部门填写报销凭单,根据性质不同,部门经理同意，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或总经理书面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在支出出纳处领取现金。支出出纳接到报销凭单后，首先检查签字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手续是否完备，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承付现金。支出出纳将当天现金支出凭单汇总后，送财务部经理审批，支出核算员审核无误，开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
　　（七）登记现金日记账程序 
　　登记日记账要根据业务内容，逐笔登记。登记业务内容摘要要简练，数字不得涂改。如发生登记错误时，应采用正确更正方法进行补救，登记账目时，要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须相等为原则，作到日清月结。现金账余额为周转金的固定金额。
　　（八）抽查备用金工作程序 
　　收入出纳应与审计主管一起，不定期地对宾馆内部周转金进行抽查，监督、检查各岗位周转金是否有挪用现象或以白条抵账行为。在抽查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以体现真实性。工作程序是：首先清点各岗位保险箱及存款处的所有现金，按照票面额大小顺序，在备用金检查表上一一填写，并计算出定额，要与领取备用金金额与该班现金报告之和相符。如出现不一致，便属于长短款。出现长款时，应立即开出财务正式收据，将多余部分上缴；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本人及部门主管负责写出书面报告，阐明短款原因，报送财务部，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处理收银员长短款工作程序 
　　经财务部日审查明，收银员实交现金额与电脑记录一旦出现差异，则为长短款。出现长款时，要通过账务处理，转入宾馆营业外收入；出现短款时，由日审填写短款报告，报送审计主管，审计主管督促本人写出短款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交财务部经理。原则上短款一律由个人赔偿，开出财务部正式收据，冲销其短款金额。
　　（十）仓库管理员工作细则 
　　1.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宾馆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times;宾馆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方补足。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部门尽早处理。
　　9.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账，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
　　10.做到入账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
　　11.做好月底仓库盘点手续，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2.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宾馆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宾馆利益。
　　（十一）采购部门员工作细则 
　　1.完成宾馆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用，开源节流，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2.在从事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讲信誉，不索贿，不受贿，廉洁自律，与供货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开展业务活动。
　　3.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自己购进货物的质量，以及使用部门的意见。
　　4.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供货渠道，减少供货环节，以便能随时满足使用部门对货品在质量，数量，价格和采购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5.采购员有义务向使用部门推荐使用的新产品
　　6.采购员有义务对仓库及使用部门的积压物资或长期不使用的物品，进行处理及推销工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员 出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机构与人员的设置与配备</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18/174.html</link>
<description>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如各企事业单位财会科、财会处内部设置专门处理出纳业务的出纳组、出纳室。</description>
<text>
	　　1.机构设置

	　　出纳机构，一般设置在会计机构内部，如各企事业单位财会科、财会处内部设置专门处理出纳业务的出纳组、出纳室。《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amp;ldquo;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amp;rdquo;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出纳机构与人员的设置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来设定。各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和货币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出纳工作的繁简程度来设置出纳机构。以工业企业为例，大型企业可在财务处下设出纳科;中型企业可在财务科下设出纳室，小型企业可在财务股下配备专职出纳员。有些主管公司，为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总体利用效益，把若干分公司的出纳业务(或部分出纳业务)集中办理，成立专门的内部&amp;ldquo;结算中心&amp;rdquo;，这种&amp;ldquo;结算中心&amp;rdquo;，实际上也是出纳机构。

	　　2.出纳人员配备

	　　一般讲，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有经常性现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出纳人员配备的多少，主要决定于本单位出纳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要以业务需要为原则，既要满足出纳工作量的需要，又要避免徒具形式、人浮于事的现象。一般可采用&amp;mdash;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几种形式：

	　　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

	　　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小，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有关机构中(如单位的办公室、后勤部门等)配备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兼职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如分设管理收付的出纳员和管账的出纳员，或分设现金出纳员和银行结算出纳员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机构</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工作的职能和职责</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18/173.html</link>
<description>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description>
<text>
	　　出纳工作，是财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方面来讲，其职能可概括为收付、反映、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1)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

	　　(3)监督职能。

	　　出纳要对企业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4)管理职能。

	　　出纳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是管理职能。对货币资金与有价证券进行保管，对银行存款和各种票据进行管理，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分析研究，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金融信息，甚至直接参与企业的方案评估、投资效益预测分析等都是出纳的职责所在。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中小企业如何管理和利用有限的现金</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53.html</link>
<description>由于各类成本上升、加上正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中小企业的企业短期财务状况出现困难，这对其现金流管理战略提出了新的挑战。那中小企业如何管理和利用有限的现金？</description>
<text>　　绝大多数的小企业是拿不到贷款的，和银行没有直接的关系。今年以来的所谓融资难问题，实质是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管理出现危机。（作者：李培恩）
　　每一轮宏观经济的紧缩性调控，中小企业都是首当其冲的易感对象。今年以来，央行6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同时连续多次加息，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说法也多了起来。事实上，由于这一轮宏观调控具有不同于以往的经济背景目的主要是抑制通胀，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并不是想象的那么难。问题出在哪?由于各类成本上升、加上正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中小企业的企业短期财务状况出现困难，这对其现金流管理战略提出了新的挑战。
　　融资难不是祸首
　　如果包括个体工商户，中国现有2000多万家小企业;不算个体工商户，正常注册的公司则有四五百万户。这其中正常和银行打交道的约在30万户，表明绝大多数的小企业是拿不到贷款的，和银行没有直接的关系。
　　根据央行的调查数据，今年以来小企业的贷款增速事实上比大企业要快，而且总量也在增加。原因是，利率上浮之后，社会融资总量的增速并没有下来，上半年累积达7.7万亿元，这意味着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方式其实在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大企业因为融资渠道比较多，不见得要去高息贷款，从而给小企业腾出了空间。
　　那么小企业的资金压力从何而来?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升、出口收入回款时间明显延长、由于人民币升值出口收入出现下降、土地和租金成本大幅上升&amp;hellip;&amp;hellip;这些都导致资金需求急剧上升。其中，劳动力、原材料等的成本上升，导致企业对资金的交易需求增加，占用了大量的流动性。而出口收入回款时间明显延长，也使得企业出于谨慎的预防性动机需要多持有资金。

　　此外，为了转型升级而投入的研发费用，以及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引进新的生产线，追加的固定资产投资，这些都给企业短期带来现实的资金压力。
　　此时此刻的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正确管理好自己的钱袋子，当年红极一时、盛极而衰的太子奶集团就是前车之鉴。企业真正的价值是什么，利润、规模、还是现金?企业如何解决扩张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企业又如何做好借贷和自有资金之间的平衡?这是任何一个健康成长的企业都必须认真思考的大问题。对中小企业而言，更应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现金的重要性，一招不慎就会满盘皆输。与其借钱度日看人脸色行事，何不管好自己的钱袋子，花好每一分钱，扎扎实实做好现金流管理，平平稳稳谋求发展呢?
　　现金流危机凸现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从&amp;ldquo;现金-原材料-生产-销售-现金&amp;rdquo;循环往复的过程。现金流一如人的血液，一旦流动停滞或循环不畅，必然危及企业生存。
　　很多企业经营时有个很大的误区，往往认为有了利润就是赚了钱。其实，由于营业收入中包含有应收账款，一旦发生坏账就使得&amp;ldquo;算&amp;rdquo;出来的利润打了水漂。往往出现&amp;ldquo;赚了利润却没米下锅&amp;rdquo;和&amp;ldquo;借钱缴税&amp;rdquo;的怪现象。而现金流则是真真切切的，即使没有利润或亏损，只要手中有足够的现金也用不着慌。
　　因此，那些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企业，要么净现金流量多表现为负值，要么有大量营运资金被占用，企业不得不在维持现金流不短缺、或是处理好企业扩张所需现金与现金供给不足产生的矛盾费尽心思。
　　从当前情况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现金流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运营方面。1.经营性资金不足问题。主要是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过多，企业扩张过快，超过资金能力允许范围，导致营运资金枯竭，又不能及时补充资金，日常生产经营难以维持，最终出现资金链断裂。2.流动资产周转不畅问题。主要是存货和应收账款或赊销过多及周转缓慢引起，当遇到不良客户和环境变化，极易引发突发性坏账或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从而造成资金链断裂。3.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主要是原有营运现金不足，为弥补资金缺口，企业运用杠杆效应，大量融资入短期资金，增加流动负债，短债长投、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引发的资金链断裂。4.关联方产生的连带风险。关联企业开展相互担保融资过程中，因某一被担保企业出现问题而被追债引起的连锁反应，导致担保企业受到牵连并遭到重大损失，从而引发的担保企业资金链断裂。5.应付账款过大问题。很多企业一直以来认为占有上家资金是一种&amp;ldquo;无本&amp;rdquo;的融资方式，并将这种原本属于负债的资金当做自有资金随意使用。但要知道它是以企业的信誉作担保的，过大的应付账款，需要企业强大的资金流和有序的付款期限结构来到期兑现。一旦企业出现危机事件，就潜藏着极大的挤兑风险，从而引发资金链断裂。
　投资方面。由于企业盲目铺摊子加上投资失误，项目需求资金大大超过预算，而项目又不能按期投产取得回报，导致投入资金成为沉没成本或死帐，若投资资金是融贷而来，企业财务费用将大幅上升，最终酿成资金链断裂。
　　筹资方面。一是由过量贷款引起，企业负债和利息增大，一旦银根紧缩，将引发资金紧张。二是企业大量透支商业信用，一旦现金流不足，将引发追债。两者都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
　　上述方方面面危机的出现，根源实际上都是现金流管理不善造成。
　　降伏现金流管理难题
　　企业现金流如此重要，如何管理好自身的现金流呢?
　　转变观念，将现金流管理放在战略高度。大量的企业案例显示，很多企业对现金流管理还仅仅停留在认识和了解层面。管理手段主要侧重于事后分析，而缺乏事中的控制及事前的预测和安排，现金流管理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一些企业只有在发不出工资、没钱购买原材料等的时候才发现现金的重要性，但为时已晚。
　　因此，中小企业必须从观念上重视现金流管理，把其提高到战略高度。要从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角度，研究现金流的使用，尤其是对投资和筹资现金流的控制。要从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恰当使用现金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要从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把握好现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使资金在运动中产生更大的价值。
　　在财务上，将现金流管理作为重点来抓。一是保有充分的现金或者资产能够在短期内转化为现金，增强资金的流动性;二是通过现金流量循环的效率来创造价值;三是通过经营使企业获利的能力得到体现。实际操作中，就是要处理好现金流入、流出和净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即现金流入管理的要点是维护适度的流动性，现金流出管理的要点是收益性的提高，而现金净流量管理的要点是要处理好长期发展和短期利益的关系。
　　要特别重视经营性现金流量和自由现金流量的分配和保持，避免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力争保有足够的自由现金流量。
　　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资金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现金流预算可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量化为现金收支，有利于战略和经营计划的监控执行。用现金流预算统管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安排，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完善现金流管理流程和制度。通过流程和制度做好现金流管理的事中控制，如资金支出流程、备用金借用流程、业务付款流程、投资项目评估流程等，制度方面，如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赊销制度、担保制度等。并将这些流程和制度落实到个人职责和绩效考评中，使制度和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建立现金流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通过内部审计识别和发现现金流管理中的漏洞和风险，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现金流出现的偏差，弥补事前和事中控制的不足。其次，构建适合企业特点的现金流预警机制，通过设立预警标准，及早进行现金预警，如应收帐款预警、信贷金额上限预警等。充分借鉴国内外优秀企业现金流管理的经验，结合银企关系和客户关系的良好管理，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从而建立起一套科学合适的管理办法。即使短期出现现金流困难，也能够及早识别从容化解。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7/20111227110209451.jpg</image>
<keywords>中小企业 现金 融资 财务状况</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年末货币资金及往来款清查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52.html</link>
<description>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在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银行存款核查方法主要是通过核对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调核对。核对的结果可能有两种，可能一致，但往往不一致。</description>
<text>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现金的清查
　　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在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现金盘点后，应填制&amp;ldquo;现金盘点报告表&amp;rdquo;。现金盘点报告表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核查方法主要是通过核对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调核对。核对的结果可能有两种，可能一致，但往往不一致。造成这种核对结果账实不符的原因可能有两种，一种是记账错误；还有一种就是未达账项的存在。
　　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项业务，由于取得凭证的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已登记入账，而另外一方由于尚未取得结算凭证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有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
　　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项。
　　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项。
　　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
　　&amp;ldquo;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amp;rdquo;只起到对帐的作用，不能作为调节账面余额的凭证。
　　二、往来结算款项的清查方法 
　　一般采取&amp;ldquo;函证核对法&amp;rdquo;进行清查，也就是由企业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然后送或者寄到各个往来的的经济单位进行核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货币资金 往来款 现金 银行存款</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开户的要求</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5/408.html</link>
<description>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确因业务需求，要在境外银行开立账户的，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立。</description>
<text>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有时可能需要在境外开立账户，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出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确因业务需求，要在境外银行开立账户的，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立。
　　（二）有条件提出申请的企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在境外开立账户：
　　1.企业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账户，将收入汇集后汇回境内；
　　2.企业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该类账户的资金存入应由企业自国内汇出；
　　3.由于业务上的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户。
　　（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在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境外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授权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开立账户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开户理由、币别、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所在地等内容；
　　（2）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按规定缴足资本的验资证明；
　　（3）企业在境外设有代表机构和常驻人员的，须另附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4）企业对境外账户使用的管理办法。
　　（四）开户银行的选择 
　　该地区如有中资银行的，应首先选择中资银行。如属特殊需要，也可选择资信较好的外资银行。
　　（五）批准开户文件的时效性 
　　企业在境外开户应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的1个月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已开户的书面证明。凡未提交书面证明的，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户的文件自动失效。
　　（六）境外账户的使用及延期 
　　企业境外账户使用期届满30天内，必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注销境外账户证明，将余额调回国内，并提供开户行清户账单；如需延期使用境外账户，必须在到期前30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七）向外汇管理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企业应在每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开户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及资金使用情况书面说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外商投资企业 开户 账户</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常见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30/388.html</link>
<description>银行承兑汇票(Bank'sAcceptanceBill，简称BA)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description>
<text>　　银行承兑汇票(Bank&amp;#39;sAcceptanceBill，简称BA)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银行承兑汇票有3个月和6个月期两种，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另一种是商业承兑汇票，它是由商业企业开具并承兑的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须依赖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目前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如何识别虚假承兑票据？
　　由于票据融资方便，很多企业在支付结算时都要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但银行承兑汇票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曾发生了&amp;ldquo;克隆银行承兑汇票诈骗&amp;rdquo;、&amp;ldquo;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amp;rdquo;等事件，因此提醒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注意：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初次交易对象理应提高防范;即使是熟悉的客户，也应该切实严格财务制度，采取必要票据安全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票据风险。
　　如何&amp;ldquo;打假&amp;rdquo;
　　企业对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以防假冒。
　　到期日期的填写。必须为大写日期年月日。
　　到期期限。到期日不能大于开票日期6个月以上(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到1年)。
　　金额大小写。小写前必须加上封口￥字符，以防篡改。
　　背书。背书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如果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amp;ldquo;不得转让&amp;rdquo;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如果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样记载&amp;ldquo;不得转让&amp;rdquo;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amp;ldquo;不得转让&amp;rdquo;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总体来说，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amp;ldquo;银行承兑汇票&amp;rdquo;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因此持票人应该特别小心。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接受有以下情况的银行承兑汇票尤其应该谨慎，甚至拒绝：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位置错误或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当心虚假票据融资
　　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出现融资难的现象，有些企业利用虚假交易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融资，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对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单位的应付票据科目审查时，首先要查清相关的交易背景，在此基础上考虑相关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恰当。其次根据1142号审计准则规定，必要时获取律师法律意见，考虑财务报表中是否已对该潜在的不合规事项的可能影响作出了恰当的考虑，以规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注册税务师在对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鉴证时，如果委托企业出现了大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支出，而企业会计报表又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也要特别关注上述问题，从而规避自己的执业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流通性很强，在实务中，有些企业由于管理不善、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丢失，此时，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损失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法一：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
　　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需要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
　　因为他们全部都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
　　方法二：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可向法院申请普通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提供对所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拥有所有权及丧失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事项和内容的书面证明，为此特别提醒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受让票据后，一定要进行正反两面复印。
　　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支付或清偿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时，应提供担保，用以补偿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支付失票人已丧失银行承兑汇票的款项后而可能出现的损失。如果失票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将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从债务人处提存。
　　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票据债务人付款时，被请求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债务人必须付款。但付款后，如果丧失的票据又出现，票据债务人又依票据法规定付款的，票据债务人有权从失票人提供的担保中取得补偿或请求法院同意后收回所提存款项。
　　在我国票据司法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普通诉讼程序较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少得多。主要原因在于普通诉讼要求失票人提供担保，这是失票人所不愿或不方便的;银行承兑汇票失票人进行普通诉讼时，并没有明确以谁为被告。
　　(作者：冯建华)&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银行账户的分类与使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5/259.html</link>
<description>银行账户的分类与使用，转各位出纳朋友看看！</description>
<text>
	　　一、单位银行账户分类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二)核准类账户和备案类账户

	　　1.核准类账户

	　　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类账户主要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账户

	　　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

	　　备案类账户主要有：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二，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三，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企业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第六，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第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更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谋取利益。

	　　第八，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第九，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第十，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银行账户</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实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6/61.html</link>
<description>根据下述业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4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83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description>
<text>
	　　【例题】根据下述业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4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83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企业送存转账支票6000元，并已登记银行存款增加，但银行尚未记账。

	　　（2）企业开出转账支票4500元，但持票单位尚未到银行办理转账，银行尚未记账。

	　　（3）企业委托银行代收某公司购货款4800元，银行已收妥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尚未记账。

	　　（4）银行代企业支付水电费400元，银行已登记企业银行存款减少，但企业未收到银行付款通知，尚未记账。

	　　【答案】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　元

	
		
			
				项　目　
			
				金额　
			
				项　目　
			
				金额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5400　
			
				银行对账单余额　
			
				8300　
		
		
			
				加：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的收入　
			
				4800　
			
				加：企业已入账、银行未入账的收入　
			
				6000　
		
		
			
				减：银行已入账、企业未入账的支出　
			
				400　
			
				减：企业已入账、银行未入账的支出　
			
				4500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9800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98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余额调节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使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6/60.html</link>
<description>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description>
<text>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的开立与使用：

	
		
			
				账户 　
			
				是否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能否存入现金 　
			
				能否支取现金 　
		
		
			
				基本存款账户 　
			
				核准 　
			
				可以 　
			
				可以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可以 　
			
				不能 　
		
		
			
				专用存款账户 　
			
				（1）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核准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2）其他：备案 　
		
		
			
				临时存款账户 　
			
				核准（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 　
			
				可以 　
			
				可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审核发票的合法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8/675.html</link>
<description>发票的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二、从报销票据所附清单及有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核；三、从报销发票本身的防伪性能来鉴别发票的真假 。</description>
<text>　　发票的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从票据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进行审核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 000元，小写金额是60 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二、从报销票据所附清单及有关审批手续进行审核 
　　1.报销发票所附清单的审核。对于会议费报销票据必须分项注明住宿费、餐费、场地使用费等内容，并附上宾馆所开具的原始单据。汽车维修费报销须注明修车单位、车牌号、维修零配件、维修工时等内容。如果零配件更换较多，也要附上明细清单。
　　2.资本性支出报销票据的审核。
　　3.报销票据有关人员签名、签署意见及事由的审核。首先要鉴别领导签字是否与印鉴卡的签字相一致，领导签名要签全名，领导签署意见应注明本人意见，如&amp;ldquo;同意&amp;rdquo;等，不可只签名字不签意见；实报金额与票面金额不一致时应由领导签字注明实报金额；其次是审查经办人、验收人以及财务联系人的签字是否签齐全；最后要审查报销票据是否注明事由。
　　三、从报销发票本身的防伪性能来鉴别发票的真假 
　　1.借助紫光灯来鉴别发票的真假。
　　2.根据票据本身的制作，鉴别其是否属国家正规特制票据。正规发票通过光线照射，里面会出现水印、不规则发明短光线、特制花纹等图案。假发票则通过光线照射没有这些防伪标记或者防伪标记模糊不清。
　　3.根据票据的印制特征进行鉴别。
　　4.根据发票代码及号码进行审验。新版普通发票右上角有两排数字，上面一排是发票代码，下面一排是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以12位数码表示，第1位代码表示发票所属机构代码，即0为总局，1为国税局，2为地税局；第2至5代码是表示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如：河南省行政区域代码是4100，郑州市4101，开封市4102，许昌市4110；第6、7位表示年份代码；第8位代码表示所属行业代码；第9、10、11位代码表示所属行业具体排序码；第12位代码表示为&amp;ldquo;票号循环码&amp;rdquo;。发票号码以8位数码表示，为每一种发票在每年度中的排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发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发票的开具和保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3/643.html</link>
<description>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description>
<text>　　（一）发票的开具与索取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amp;ldquo;作废&amp;rdquo;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amp;ldquo;作废&amp;rdquo;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开具发票的要求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税控装置、非税控电子器具与网络发票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四）使用发票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五）发票开具的地点与运输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六）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发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新公司要建哪些账及建账步骤</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6/955.html</link>
<description>新成立的公司要建以下账册：总账，用于核算所有科目。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账簿的会计科目。</description>
<text>　　新成立的公司要建以下账册：
　　总账，用于核算所有科目。
　　银行日记账，用于核算银行存款。
　　现金日记账，用于核算库存现金。
　　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账簿的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明细账，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管理费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
　　营业费用明细账，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营业费用，登记营业费用明细。
　　财务费用明细账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财务费用，登记财务费用明细。
　　固定资产明细账，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原值和每月折旧情况。
　　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明细账，用于登记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情况。
　　应交税费最好也单独立一本多栏明细账(销项、进项、已交税金、税金转出等)
　　新建单位和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时，会计人员均应根据核算工作的需要设置应用账簿，即平常所说的&amp;ldquo;建账&amp;rdquo;。
　　建账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步：按照需用的各种账簿的格式要求，预备各种账页，并将活页的账页用账夹装订成册。
　　第二步：在账簿的&amp;ldquo;启用表&amp;rdquo;上，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册数、编号、起止页数、启用日期以及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在本年度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第三步：按照会计科目表的顺序、名称，在总账账页上建立总账账户;并根据总账账户明细核算的要求，在各个所属明细账户上建立二、三级&amp;hellip;&amp;hellip;明细账户。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建立各级账户的同时，应将上年账户余额结转过来。
　　第四步：启用订本式账簿，应从第一页起到最后一页止顺序编定号码，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应按账户顺序编本户页次号码。各账户编列号码后，应填&amp;ldquo;账户目录&amp;rdquo;，将账户名称页次登入目录内，并粘贴索引纸(账户标签)，写明账户名称，以利检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建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新成立企业的建账要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6/413.html</link>
<description>新成立企业的建账要点：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description>
<text>　　新成立企业建账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建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企业设立的建账流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49.html</link>
<description>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建账流程分为“选择准则”、“准备账簿”、“科目选择”、“填制账簿”等内容。</description>
<text>　　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
　　建账流程分为&amp;ldquo;选择准则&amp;rdquo;、&amp;ldquo;准备账簿&amp;rdquo;、&amp;ldquo;科目选择&amp;rdquo;、&amp;ldquo;填制账簿&amp;rdquo;等内容。
　　（一）选择适用准则。应根据企业经营行业、规模及内部财务核算特点，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1.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2.经营规模较小；
　　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企业需要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按规定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准备账簿 
　　1.建账时应考虑的问题
　　（1）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
　　（2）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
　　（3）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2.小企业应设置的账簿
　　（1）现金日记账，一般企业只设1本现金日记账。但如有外币，则应就不同的币种分设现金日记账。
　　（2）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应根据每个银行账号单独设立1本账。如企业只设了基本账户，则设1本银行存款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均应使用订本账。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可以选择购买100页的或200页的。
　　（3）总分类账，一般企业只设1本总分类账。外形使用订本账，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可以选择购买100页的或200页的。这1本总分类账包含企业所设置的全部账户的总括信息。
　　（4）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采用活页形式。存货类的明细账要用数量金额式的账页；收入、费用、成本类的明细账要用多栏式的账页；应交增值税的明细账单有账页；其他的基本全用三栏式账页。因此，企业需要分别购买这4种账页，数量的多少依然是根据单位业务量等情况而不同。业务简单且很少的企业可以把所有的明细账户设在1本明细账上；业务多的企业可根据需要分别就资产、权益、损益类分3本明细账；也可单独就存货、往来账项各设1本&amp;hellip;&amp;hellip;此处没有硬性规定，完全视企业管理需要来设。
　　（三）科目选择。可参照选定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结合自己单位所属行业及企业管理需要，依次从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中选择出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填制账簿内容 
　　1.封皮
　　2.扉页（或使用登记表，明细账中称经管人员一览表）：（1）单位或使用者名称，即会计主体名称，与公章内容一致；（2）印鉴，即单位公章；（3）使用账簿页数，在本年度结束（12月31日）据实填写；（4）经管人员，需盖相关人员个人名章。记账人员更换时，应在交接记录中填写交接人员姓名、经管及交出时间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5）粘贴印花税票并划双横线，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按万分之五贴花外，其他账簿均按5元每本贴花。如明细账分若干本的话，还需在表中填列账簿名称。
　　3.总分类账的账户。采用订本式，印刷时已事先在每页的左上角或右上角印好页码。但由于所有账户均须在一本总账上体现，故应给每个账户预先留好页码。如&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用第1、2页，&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用第3、4、5、6页，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设置。并要把科目名称及其页次填在账户目录中。
　　明细分类账由于采用活页式账页，在年底归档前可以增减账页，故不用非常严格的预留账页。
　　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各自登记在一本上，故不存在预留账页的情况。
　　4.账页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用对账页特别设置；
　　（2）总账账页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费用的顺序把所需会计科目名称写在左上角或右上角的横线上，或直接加盖科目章。
　　（3）明细账账页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费用的顺序把所需会计科目名称写在左（右）上角或中间的横线上，或直接加盖科目章，包括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的明细科目名称。另外对于成本、收入、费用类明细账还需以多栏式分项目列示，如&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借方要分成：办公费、交通费、电话费、水电费、工资等项列示，具体的是按企业管理需要，即费用的分项目列示，每个企业可以不相同。
　　为了查找、登记方便，在设置明细账账页时，每一账户的第一张账页外侧粘贴口取纸，并各个账户错开粘贴。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7/20111227102751237.jpg</image>
<keywords>建账 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用友财务软件操作之建账流程</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0/298.html</link>
<description>用友财务软件操作之建账流程</description>
<text>　　一、操加操作员
　　双击鼠标左键打开桌面用友图标――双击鼠标左键打开系统服务――双击鼠标左键打开系统管理――点击系统――点击注册打开系统管理员(Admin)注册对话框――点击
　　确定按钮――点击权限――点击操作员――点击增加按钮打开增加操作员对话框――输入操作员编码(可自行设置位数)――输入操作员姓名――输入操作员口令――确认口令――点击增加按钮后退出操作员即增加完成。
　　二、建立新账套
　　仍在系统管理界面点击账套――点击建立打开账套信息对话框――输入账套号及账套名称――选择会计启用期间(一经确定不可更改)――点击下一步按钮――输入单位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选择核算类型(一经确定不可更改)――设置基础信息是否分类――点击完成按钮――设置分类编码方案――设置小数点位数――创建账套完成。
　　三、设置权限
　　1、设置明细权限：仍在系统管理界面点击权限――点击权限打开操作员权限对话框――在画面右上角选择所需账套――在左边选择所需操作员――点击增加按钮打开增 加权限对话框――在左边选择产品分类(例如双击总账变成蓝色即已授予权限)――在右边选择明细权限设好后按确定按钮即可。
　　2、设置账套主管：仍在系统管理界面点击权限――点击权限打开操作员权限对话框――在画面右上角选择所需账套――在账套主管选择框中打&amp;ldquo;&amp;radic;&amp;rdquo;后确定即可。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用友软件 财务软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存货的总账和明细账如何设置</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0/297.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通常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等总账科目。</description>
<text>　　1、总账科目的设置
　　企业通常应该设置&amp;ldquo;材料采购&amp;rdquo;、&amp;ldquo;在途物资&amp;rdquo;、&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材料成本差异&amp;rdquo;、&amp;ldquo;库存商品&amp;rdquo;、&amp;ldquo;发出商品&amp;rdquo;、&amp;ldquo;商品进销差价&amp;rdquo;、&amp;ldquo;委托加工物资&amp;rdquo;、&amp;ldquo;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通过该科目进行核算)&amp;rdquo;、&amp;ldquo;存货跌价准备&amp;rdquo;、&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等总账科目。
　　2、明细科目的设置
　　(1)&amp;ldquo;材料采购&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amp;ldquo;材料采购&amp;rdquo;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amp;ldquo;在途物资&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amp;ldquo;在途物资&amp;rdquo;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物资采购的实际成本通过&amp;ldquo;在途物资&amp;rdquo;科目核算。
　　(3)&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4)&amp;ldquo;材料成本差异&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以在&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周转材料&amp;rdquo;等科目设置&amp;ldquo;成本差异&amp;rdquo;明细科目进行核算。&amp;ldquo;材料成本差异&amp;rdquo;科目可以分别&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周转材料&amp;rdquo;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5)&amp;ldquo;库存商品&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amp;ldquo;库存商品&amp;rdquo;科目可以按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6)&amp;ldquo;发出商品&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amp;ldquo;发出商品&amp;rdquo;科目应当按照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和品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amp;ldquo;委托代销商品&amp;rdquo;科目进行核算。
　　(7)&amp;ldquo;商品进销差价&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amp;ldquo;商品进销差价&amp;rdquo;科目应当按照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8)&amp;ldquo;委托加工物资&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amp;ldquo;委托加工物资&amp;rdquo;科目可以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9)&amp;ldquo;周转材料&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筑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amp;ldquo;周转材料&amp;rdquo;科目应当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amp;ldquo;在库&amp;rdquo;、&amp;ldquo;在用&amp;rdquo;和&amp;ldquo;摊销&amp;rdquo;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amp;ldquo;包装物&amp;rdquo;、&amp;ldquo;低值易耗品&amp;rdquo;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amp;ldquo;存货跌价准备&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amp;ldquo;存货跌价准备&amp;rdquo;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由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因此，存货清查的核算，应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amp;rdquo;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在&amp;ldquo;生产成本&amp;rdquo;科目中进行核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存货 总账 明细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各种会计凭证从填制、取得到归档保管为止的全部过程，即在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传送、交接的过程。要规定各种凭证的填写、传递单位与凭证份数，规定会计凭证传递的程序、移交的时间和接受与保管的有关部门。</description>
<text>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各种会计凭证从填制、取得到归档保管为止的全部过程，即在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内部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传送、交接的过程。要规定各种凭证的填写、传递单位与凭证份数，规定会计凭证传递的程序、移交的时间和接受与保管的有关部门。
　　1.会计凭证传递的作用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编制时起到归档时止，在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及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为了能够利用会计凭证，及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及时地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对于及时处理和登记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实行会计监督，具有重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会计凭证的传递起着在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各环节之间协调和组织的作用。会计凭证传递程序是企业管理规章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传递程序的科学与否，说明该企业管理的科学程序。其作用如下：
　　（1）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
　　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及记录，是由若千责任人共同负责，分工完成的。会计凭证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体现了经济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会计制度可以通过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度，使各项业务的处理顺利进行。
　　（2）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
　　从经济业务的发生到账簿登记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使会计部门尽早了解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并通过会计部门内部的凭证传递，及时记录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会记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每个单位都要建立保管制度，妥善保管。
　　对各种会计凭证要分门别类、按照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封面上要注明会计凭证的名称、起讫号、时间以及有关人员的签章。要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在保管期间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对超过所规定期限（一般是15年）的会计凭证，要严格依照有关程序销毁。需永久保留的有关会计凭证，不能销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凭证 会计档案</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印制和领购发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30/492.html</link>
<description>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description>
<text>　　（一）发票印制企业的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二）印制发票的要求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三）发票的保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四）发票的数量与文字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五）发票印制地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六）领购发票的条件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代开发票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八）外地经营发票的领购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担保书。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发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装订会计凭证的技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30/491.html</link>
<description>装订会计凭证时要将科目汇总表及T型账户表装订进去，这样便于快速查找某笔凭证。虽然现在电算化了，科目汇总表还是应装订进去，起码不看账就能知道当月的发生额。</description>
<text>　　(一)会计凭证的装订方法
　　1.从方向上来说，有左边装订线处装订法;有左上角包角装订法。左上角包角装订法做起来比较美观，但也比较麻烦，如何去做就取决于各位工作者的耐心了。
　　2.从另外一方面来说，有夹塞法，即在左边装订处夹塞。可用记账凭证裁段做塞，可用纸折叠做塞，是用一种特殊的纸箱裁段做塞，显得非常有功力。
　　(二)记账凭证装订时注意
　　要将科目汇总表及T型账户表装订进去，这样便于快速查找某笔凭证。虽然现在电算化了，科目汇总表还是应装订进去，起码不看账就能知道当月的发生额。
　　(三)推荐一种原始凭证的折叠方法
　　当原始凭证大过记账凭证时，大多数人的做法是先折叠左边的角，再向里面折叠。这样折叠后折叠的角在下面，在查阅时要先拉开折叠的部分，再拉开折叠处的左边边角。现在推荐的方法只不过是将折叠的顺序反一下而已：即先向里折叠后，再折叠左边的角。这样折叠后折叠的角在上面。别看只是顺序的一转换，但在查阅时，只需拉住上面的角一拉，即可全部拉开。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凭证</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调账的概念及基本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6/885.html</link>
<description>调账是账务调整的简称，是指因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因特定情况下，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需要做出的会计账务调整。</description>
<text>　　调账是账务调整的简称，是指因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因特定情况下，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需要做出的会计账务调整。
　　调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如果《企业会计准则》、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时，则应按照这些规定改变原来的会计政策，按新的会计政策执行。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如果因法律或行政法规、经济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企业单位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改变原来选用的会计政策。为了便于前后期的对比，所以要进行调账。
　　2、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当初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会计核算的差错，在发现的本年度，就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账务调整。
　　3、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日期间，如果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有会计差错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的&amp;ldquo;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amp;rdquo;的规定进行调账。

　　调账的基本方法
　　1、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
　　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
　　(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
　　(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法：又叫红笔订正法、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帐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amp;ldquo;摘要&amp;rdquo;栏内注明&amp;ldquo;补充第&amp;times;号凭证少计数&amp;rdquo;，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账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如某企业某月多计材料采购成本20000元，生产领用一批，所领材料部分加工完成产成品一批，完工产品销售一部分，其10000元的错误额此时已进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之中。因此应按比例计算确定各部分相应的错误额，相应调整各有关账户，而不能将10000元的错误额全部调增当期利润。
　　原则上讲，分摊时应按产品成本核算过程逐步剔除挤占因素。但具体操作起来困难很大，计算麻烦，效率很低，不易推广。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较多地采用&amp;ldquo;按比例分摊法&amp;rdquo;。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查出的错误额分摊率=期末材料成本+期末在产品成本+期末产成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说明：上式是一个基本计算公式，具体运用时，应根据错误发生的环节，相应选用某几个项目进行计算分摊，不涉及的项目则不参加分摊。一般说来应在出错环节或由出错以后的各环节进行分摊。如：在材料账户借方查出的问题，即多记或少记材料成本，要在上边公式中分母的四个项目之间分摊。在材料账户贷方查出的问题，即多转或少转成本的错误，应在公式中分母的后三个项目之间分摊。在&amp;ldquo;基本生产成本&amp;rdquo;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额，也须在上述三个项目之间分摊，在&amp;ldquo;生产成本&amp;rdquo;账户贷方，&amp;ldquo;产成品&amp;rdquo;账户借方查出的数额，只需要在期末产成品，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分摊。
　　第二步：计算分摊额
　　(1)期末材料应分摊的数额=期末材料成本&amp;times;分摊率
　　(2)期末在产品成本应分摊的数额=期末在产品成本&amp;times;分摊率
　　(3)期末产成品应分摊的数额=期末产成品成本&amp;times;分摊率
　　(4)本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数额=本期销售工厂成本&amp;times;分摊率
　　第三步：调整有关账户
　　将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 使企业的错误账务处理改正过来。需要说明的是，在期末结账后，当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错误数额， 应直接调整利润数。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6/20120326033256636.jpg</image>
<keywords>调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收据能否入账及入账后的处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9/817.html</link>
<description>公司收到收据可以入账吗?这个问题是会计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也是初学者比较棘手的问题。收据是否能入账，要具体分析。</description>
<text>　　公司收到收据可以入账吗?
　　这个问题是会计实务中经常遇到的，也是初学者比较棘手的问题。收据是否能入账，要具体分析：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规定：&amp;ldquo;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amp;rdquo;我想收据不能入账的理解应该是从此而来。
　　从经上规定可以看出&amp;ldquo;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amp;rdquo;也就是说，企业在采购及经营活动中应该取得发票，否则不得入账。
　　根据多年的从业经历，本人对此作了总结，初学者可以参考：反涉及损益的项目，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否则不能所得税税前列入(也就是常说的不能入账)，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所有费用均需要发票，所有采购(最后要转入生产成本、销售成本)也需要取得发票;其次涉及资产增加的项目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比如原料采购、进货需要正式发票，再比如购买机器设备带来资产的增加，从长期看固定资产通过折旧的形式进入费用，所得税税前抵扣，也需要取得正式发票，同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均需取得发票。其他方面收据是可以记账的，比如付款业务：某公司一次性购入100万元商品，第一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付款50万元。第二次的付款已没有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了，这时候收据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的。
　　一些特殊项目需要注意：一些特殊的收据也是可以入账的，比如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收费、行政罚没收据也可以入账的。
　　收据能不能入账，实际是能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问题，如果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我的看法是，收据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但不能税前列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剔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收据  入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如何做账？</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3/712.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能源的逐步枯竭，企业节能意识日益增强，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频繁出现在经济活动之中，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也成为了目前会计核算亟待解决的问题。</description>
<text>　　随着能源的逐步枯竭，企业节能意识日益增强，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频繁出现在经济活动之中，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也成为了目前会计核算亟待解决的问题。
　　案例：A上市公司生产产品为节电器，高耗能客户安装该节电器后，生产同等的产品预计可节电5%，于2007年1月1日与B公司达成协议，将其产品节电器交给B公司使用，该产品的成本为10万元，A公司需支付给B公司质量保证金5万元，合同约定收益分成期为24个月，在收益期限内双方按节电量5：5分成，在此期间，节电器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如试用时B公司未有节电量产生，则B公司不再返还质保金，A公司负责拆除节电器，合同终止。如存在节电量，则在24个月后，节电器归B公司所有。合同履行期间，B公司2007年节电折合金额11.7万元，2008年节电折合金额17.55万元，2008年末，全新的同类型节电器市场销售价格为12万元。
　　确定经济事项的内涵
　　要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必须准确分析经济事项，首先要确定合同(经济事项)的内涵。
　　在案例中，合同订立的前提是A公司和B公司都认为该产品确实能产生预期效益。A公司不仅对自己的产品充满信心，还希望耗电大户&amp;mdash;&amp;mdash; &amp;mdash;B公司带来超额收益。B公司对于预期的效益是否能如A公司所言存在疑虑，希望在最坏情况下，可以不出现损失。
　　其实，收入具有不确定性。以节电量为例，未来节电量并不确定，因而收入在初始阶段不能可靠计量。该产品的效益除受本身功能制约外，还受到B公司生产规模的限制。
　　对于成本的确定，因公司将设备交予客户使用，使用期(效益分成期限)是确定的，如有效益，使用期满将设备无偿给客户(B公司)，因而设备的总成本在初始阶段是确定的，分摊到效益分成期限也是可行的。如无效益，则拆除该设备。因此，无论设备是否发挥效益，对于A公司来说，其成本摊销期限均为合同约定期限。
　　案例中，目标资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点是确定的。在效益分成期限内，目标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A公司，效益分成期限后如果有效益，目标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B公司)，如无效益，虽然A公司保留目标资产的所有权，但其社会价值已经丧失。
　　收入和资产如何确认
　　对于收入确认，基本准则已经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显然A公司转移目标资产使用权所带来的收益符合收入的定义，并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可对照合同规定明确是否符合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
　　对于确认收入的时点，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条件：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上述合同在初始阶段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分期后各期收入在初始阶段无法准确预计。
　　因本合同特殊，无固定(或者最低租赁)付款额，应按照或有租金方式确认，即收到租金时确认租赁收入，并按照合同规定期限结转成本，最低租赁付款额为零。
　　对于资产的确认，则主要从两方面展开，即B公司可能存在的收益和资产的确认时点。
　　甲产品没有产生效益，B公司将获得质保金5万元;甲产品产生效益，B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获得节电量收益的50%，当合同期满时，将获得目标资产的所有权。
　　在初始阶段，因甲产品的预期效益未知，应视同最低租赁付款额为零，将合同约定事项作为重要事项进行披露，但不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目标资产确实能产生预期效益，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B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后将目标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因为合同期满资产为A公司无偿给予，相关成本付出已在节电分成支付中体现，所以，资产入账价值应视为已提足折旧的目标资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合同 做账 账务处理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7/542.html</link>
<description>分析经济业务事项涉及的是资产（费用、成本），还是权益（收入）；确定涉及到哪些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description>
<text>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会计证会计基础笔记：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①、分析经济业务事项涉及的是资产（费用、成本），还是权益（收入）；
②、确定涉及到哪些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③、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
④、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分录</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账务处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02/114.html</link>
<description>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比较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由于形成资本公积的情形很多，情况不同，涉及的税务处理也不同。</description>
<text>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在企业日常经营中比较常见，但并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由于形成资本公积的情形很多，情况不同，涉及的税务处理也不同。结合资本公积相关会计、税收政策，笔者就常见的几种情况列举说明如下。

	　　一、属于原资本溢价部分可以转增资本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amp;ldquo;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amp;rdquo;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二、会计处理错误时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本应计入收入、利得部分，会计处理错误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时应按照会计差错处理，同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账面净值1000万元，评估价值1200万元。

	　　错误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该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正确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

	　　营业外收入 　 200

	　　这样处理，评估增值部分就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若未进行调整就转增注册资本，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违规转增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以下属于按会计准则正确计入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部分，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能转增资本的，若违反规定转增注册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

	　　会计账务处理：

	　　①所有者权益变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amp;ldquo;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amp;rdquo;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

	　　会计账务处理：

	　　①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重分类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本公积 账务处理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个体户转企业如何记账</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6/59.html</link>
<description>我所在企业前身是个体户，后老板觉得核定税不划算，把原来的个体注销，重新注册了这家公司。现在公司已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也开立了基本户，但实收资本还没投入，工商局要求3个月内投入注册资金才能办理正规营业执照。</description>
<text>
	　　我所在企业前身是个体户，后老板觉得核定税不划算，把原来的个体注销，重新注册了这家公司。现在公司已办理了临时营业执照，也开立了基本户，但实收资本还没投入，工商局要求3个月内投入注册资金才能办理正规营业执照。

	　　问题：

	　　1.一些老客户欠了原单位的一些账就老板让把欠款转入新的银行基本户里面，造成还没营业就有几笔材料款转进来。

	　　2.为了购买发票从账户中划款，老板存了1000元进基本户中。请教各位我该怎么处理呢?

	　　【解答】

	　　1.把欠款转入新的银行基本户里面，造成还没营业就有几笔材料款转进来。这样操作不好，对于新公司来说，原来公司的欠款是欠老板的，应当将款项直接打给老板，再由老板转存到新公司账上，这个钱也可以作为资本金来使用。建议将这笔钱退回原打款单位，再重新操作。因为在验资时，注册会计师会查看打款人与股东名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无法进行验资。

	　　2.这笔业务，可以这样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待贵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验资后再提现归还老板。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记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与纳税调整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9/818.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description>
<text>　　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amp;ldquo;资产减值损失&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坏账准备&amp;rdquo;。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2】某企业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准备30万元。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
　　纳税调整：计提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1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确认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报批手续，由税务机关审批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坏账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其纳税调整应区别对待。
　　【例3】某企业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15万元，其中1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5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150000
　　　　贷：应收账款 150000
　　纳税调整：允许税前扣除的1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能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4.收回坏账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其纳税调整要区分其在确认坏账损失时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4】某企业2008年收回坏账25万元，其中20万元在确认坏账时允许税前扣除，5万元在确认坏账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应收账款 250000
　　　　贷：坏账准备 250000
　　借：银行存款 250000
　　　　贷：应收账款 250000
　　纳税调整：收回的坏账25万元中，确认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在进行纳税调整时，不能仅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数与转回数的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也不能仅以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区别地进行纳税调整。 &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纳税调整</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月末结账技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2/771.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月末结账技巧。分别是明细账，总账和日记账等。</description>
<text>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按日结出余额，日结可自然进行，既可逐笔结余额，也可每隔五笔结一次余额，每日的最后一笔应自然结出当日余额，不必另起一行。有的会计在进行现金账日结时，总是另起一行，摘要栏内写&amp;ldquo;本日合计&amp;rdquo;同时结出本日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及余额。这样做当然可行，只是一个月要另起一行写出三十几个&amp;ldquo;本日合计&amp;rdquo;，既占篇幅，又没必要。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月结方法。即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并在下一行的摘要栏中用红字居中书写&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同时在该行结出本月发生额合计及余额，然后，在&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行下面再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明细账 
　　若某一明细账的业务量较大时，平时可每隔五天结一次余额。明细账在月结时应注意区别以下几种情况：
　　（1）本月没有发生额的账户，不必进行月结，不划结账红线。
　　（2）对需要按月结出本月发生额的账户，如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各种损益类明细账等。由于会计报表须填写本月发生额，都要结出&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发生额及余额，并在&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行下面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3）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按月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在&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字样下划一条通栏单红线后，下面一行摘要栏注明&amp;ldquo;本年累计&amp;rdquo;字样，并结出发生额及余额，并在&amp;ldquo;本年累计&amp;rdquo;行下划一条通栏单红线
　　（4）不需按月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及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在月末结出余额后，只需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线，表示&amp;ldquo;本月记录到此结束&amp;rdquo;。
　　总账 
　　业务较多的总账账户，平时也可每隔五天结一次余额，月末结出月末余额，一般月末可不结计&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结出月末余额后，只需在本月最后一笔记录下面画一条通栏单红线;表示&amp;ldquo;本月记录到此结束&amp;rdquo;。但若是需要结计&amp;ldquo;本月合计&amp;rdquo;及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其结账方法与上述明细账所述结账方法相同。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 结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账实核对的内容和账实不符时如何处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2/770.html</link>
<description>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之间的核算。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description>
<text>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之间的核算，主要内容有：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应每天同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同开户银行寄送企业的银行对账单相核对，一般至少一月核对一次。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项记录是否相符。
　　账实不符应如何调整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amp;ldquo;现金盘点报告表&amp;rdquo;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从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amp;ldquo;往来款项对账单&amp;rdquo;，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不相符，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此编制&amp;ldquo;往来款项清查表&amp;rdquo;，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账实不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人员与供应商的对账技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2/769.html</link>
<description>财会工作是一个细致活，制单、记账、对账、报表、报税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谨慎小心。本文主要针对与供应商对账这块讲一讲财务人员需注意的细节。 在对账前，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description>
<text>　　财会工作是一个细致活，制单、记账、对账、报表、报税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谨慎小心。本文主要针对与供应商对账这块讲一讲财务人员需注意的细节。 在对账前，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
　　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对账单。
　　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这种应视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amp;ldquo;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amp;rdquo;，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什么是&amp;ldquo;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amp;rdquo;呢?就是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采购企业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采购企业余额较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采购企业就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采购企业责任的，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
　　7、采购企业财务部门如果采用手工账记账的，最难查找的就是串户错误。对方入账，我方账面上没有入账，很可能是下错户，但是从手工账上查串户，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的，在财务软件上查找串户就非常容易，主要是查有无该金额的发生额。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其复印件。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人员 对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对账的知识要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9/757.html</link>
<description>所谓对账，就是核对账目。其目的是防止和避免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差错，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description>
<text>　　所谓对账，就是核对账目。其目的是防止和避免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差错，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应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中的各项经济业务核对其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可逐笔核对，也可抽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依据,，直至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检查总分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有差错。可以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检查，如果借贷双方金额试算平衡，一般说来没有错误，如果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则说明记账有错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2)检查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记录是否有差错。有如下两种方法：
　　①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户核对，如有不符，应进一步查找差错所在原因。
　　②加计各明细分类账户中的本期发生额或余额合计数，直接与总分类账户的相应数字相核对。这种方法可以省略上述明细表的编制工作。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要求账簿记录余额与各项财产物资和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实存数核对相符。核对的方法是财产清查。对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现金等，均应通过盘点实物，并与账存数核对，看其是否相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对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错账的查找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9/756.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错帐有以下三种查找方法：1、顺查法；2、你查发；3、个别检查法。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description>
<text>　　会计错帐有以下三种查找方法：1、顺查法；2、你查发；3、个别检查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
　　顺查法是按照记账的顺序，从头到尾依次检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以及会计科目余额表等。
　　逆查法首先检查科目余额表中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其次检查各账户计算是否正确，再次核对各账簿与会计凭证是否相符，最后检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个别检查法中，差数法适用于漏记的差错；倍数法适用于借贷方向记反；除9法适用于数字错位和数字颠倒。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09/20120309102812107.bmp</image>
<keywords>错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期末结转业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9/75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期末结转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期末损益结转；（二）年末本年利润结转；（三）提取盈余公积；（四）分配股利；（五）利润分配内部明细科目结转。</description>
<text>　　会计期末结转业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期末损益结转 
　　将收入收益、成本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结转后损益类科目余额为0。
　　（二）年末本年利润结转 
　　将本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余额为0。
　　（三）提取盈余公积 
　　如果有未弥补的亏损，则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应先补亏，后提盈余公积；如果没有未弥补亏损，则以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应在当年年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按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自行规定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也可以不提。
　　（四）分配股利 
　　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股利的账务处理。
　　（五）利润分配内部明细科目结转 
　　将其他明细科目的月结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结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年终需结转的账户</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8/364.html</link>
<description>年终需结转的账户</description>
<text>　　1、各账户封账 
　　年终结账时，各账户进行月结的同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本年合计&amp;rdquo;字样，并在该行下面划通栏双红线，表示&amp;ldquo;年末封账&amp;rdquo;。
　　2、结转新账 
　　结转下年时，凡是有余额的账户，都应在年末&amp;ldquo;本年累计&amp;rdquo;行下面划通栏双红线，在下面摘要栏注明&amp;ldquo;结转下年&amp;rdquo;字样，不需编制记账凭证，但必须把年末余额转入下年新账。转入下年新账时，应在账页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amp;ldquo;上年结转&amp;rdquo;字样，并在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账户 结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达人教你如何改错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8/24.html</link>
<description>做为一名财会人员，谨慎的工作态度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但是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时由于疏忽会偶尔发生一些差错，对产生的这些差错，如何查找并更正呢?我们通过以下几方面的介绍，帮您完善会计工作。</description>
<text>
	　　做为一名财会人员，谨慎的工作态度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但是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时由于疏忽会偶尔发生一些差错，对产生的这些差错，如何查找并更正呢?我们通过以下几方面的介绍，帮您完善会计工作。

	　　追本溯源&amp;mdash;&amp;mdash;教您找错账

	　　形成错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财会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查找错账类型：

	　　1.重记或漏记账户查找。

	　　科目是在登记账簿时，将记账凭证的双方重记或漏记，或者只登记一方，重记或只记另一方。其查找方法是：首先检查总账，将记账记录的账户金额分别加总与总账核对，以确定&amp;ldquo;标准账户&amp;rdquo;。然后，再与日记账进行核对。如果日记账发生重记或漏记，则其增减发生额会与总账的增减发生额不符;如果日记账发生额大于总账，说明日记账发生重记，相反则为漏记。最后，还应根据总账与日记账的差额，在账簿或记账凭证中查找与此相同的数额，如果有，即为重记或漏记数。

	　　2.记反账户方向的查找方法。

	　　记反方向，指应该记到增加方的数字，记入了减少方，或者相反。这种错账往往在登账时登错了栏次。由于记账方向的错误，就会使账户的一方合计数加大，另一方合计数减少，这就使变动前后双方都产生了差数。这个差数就是数字的&amp;ldquo;2&amp;rdquo;倍。因此，把这个差数用&amp;ldquo;2&amp;rdquo;除，所得的商就是记错方向的数字。

	　　3.记账笔误的查找方法。

	　　①数字错位的查找方法。数字错位，就是把数字的位数记错，错账金额能被9整除，则商为记错位的数字。然后，在账内查找此数，将商放大10倍或缩小10倍。

	　　②数字颠倒的查找方法。数字颠倒就是把数字中的前后两个数字书写颠倒。例如，把58写成85，将颠倒的两位数之间的差额27除以&amp;ldquo;9&amp;rdquo;，商为&amp;ldquo;3&amp;rdquo;，就是记颠倒后两位数字的差额。

	　　③写错或写掉角、分尾数的查找方法。写错或写掉角、分尾数就是在记账过程中，把带有角、分的尾数丢掉或写错，查找方法需要与原始凭证逐一核对。

	　　以旧换新&amp;mdash;&amp;mdash;教您改错账：

	　　由于形成差错的性质不同，发现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采用的更正方法也有所不同。应根据不同的错账情况，分别采用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等不同方法加以更正。

	　　1.划线更正法。

	　　划线更正法是指用划线来更正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应于记账后结账前，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而记账凭证无错误，既纯属笔误造成登账时文字或数字出现的错误，应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具体做法是，先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全部用红线予以划销;然后在划线上方用蓝字填写正确的记录;更正后经办人应在划线的一端盖章以明确责任。划线更正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在划线时，如果是文字错误，可只划错误部分，如果是数字错误，应将全部数字划销不得只划错误数字。划线时必须注意使原来的错误字迹仍可辨认。

	　　2.红字冲销法。 红字更正法是用红字冲销或冲减原记录数，以更正或调整账簿差错记录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应于记账后发现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导致记账错误的情况。红字记录表示对原记录的冲减。

	　　具体更正操作方法是：例如记账依据的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方向、科目或金额有错误，导致账簿记录错误。首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凭证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中注明注销&amp;times;&amp;times;凭证，并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以冲销原来的账簿记录，然后再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会计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应用红字冲销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例1：张芳出差，借差旅费4000元，开出现金支票支付。记账时本应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却误记&amp;ldquo;库存现金现金&amp;rdquo;科目，并已登记入账。其更正方法如下：

	　　①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分录相同的记账凭证，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张芳 4000

	　　贷：库存现金 4000

	　　②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记账凭证，其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张芳

	　　贷：银行存款 4000

	　　有时，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有关科目并无错误，但所填的金额大于应填的金额时，也可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据以登记入账，以冲销多记金额，并在账簿摘要栏注明&amp;ldquo;注销&amp;times;年&amp;times;月&amp;times;号凭证多记金额&amp;rdquo;。

	　　例2：销售商品一批，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2500元，作为销售收入。如不考虑税金，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2500元误记25000元，多记了22500元，并已入账。其误记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票据&amp;mdash;&amp;mdash;商业承兑汇票　 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为了更正有关账户多记的22500元，就应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其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amp;mdash;&amp;mdash;商业承兑汇票　 2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

	　　根据此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后，使&amp;ldquo;应收票据&amp;rdquo;和&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两科目原来的错误记录都得到了更正。

	　　3.补充登记法。

	　　用补记差额来更正账簿记录错误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金额有错误，并且错误金额小于应记的金额，导致账簿记录金额少记，而且会计科目及记账方向均无错误的情况下可用此种方法。

	　　具体做法是：填写一张记账凭证，其会计科目、借贷方向与原始记账凭证一致，但金额为少记金额。并在摘要中注明补记&amp;times;&amp;times;号记账凭证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例3：收到某购货单位偿还的前欠货款4500元存入银行，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5400元，少记了900元，并已登记入账。更正时，应将少记的9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其补充更正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 900

	　　根据此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后，使&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和&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两科目的原来错误都得到了更正。

	　　画龙点睛&amp;mdash;&amp;mdash; 教您好点子

	　　1.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忌用

	　　记账凭证不仅是登记明细账的根据，也是汇总登记总账的根据。在同一记账根据的基础上，如果总账未记错，只是某一明细科目记错了数字，如果为更正这一明细科目差错，而采用了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势必影响总账发生变动，即将原来的正确数更正为错误数。

	　　如果记账凭证正确，只是登记入账时发生误记，导致总账和明细科目金额的不一致，在月末结账前可以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

	　　2.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妙用

	　　有些过账笔误如金额误记，借贷双方数额相同、借贷方向没错但会计科目账户、借贷双方均重记或者漏记等，这些并不影响会计账簿的试算平衡;以及某月份对某些总账与明细账户未进行核对，不能确保其一致性，这些都可能形成过账笔误延续到月末结账后的以后月份发现。所以过账数字笔误跨月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不宜采用划线更正法。因为过账笔误跨到以后月份发现若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不仅会使账页更正数太多，而且会使账簿记录与结余数和月计、累计数不相符合;而且对于会计科目串户等误记更正，会使误记注销数只能划线注销而无正确数可记，由于月份记账已经结束也会使补记数无行次登记。

	　　过账数字笔误跨月发现以及会计科目串户等过账笔误，可根据红字冲销法或补充登记法原理，不必编制记账凭证，在发现时即将过账笔误直接在账簿中进行更正登记。如3月10日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500元，账款暂欠。编制25号记账凭证正确，借记：应收账款45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4500元;但登记总账及明细账时金额均误记为5400元。于4月10日与应收账款往来单位对账发现过账笔误，当即更正：对&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贷方)和&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借方)总账(或科目汇总表)及其明细账科目均分别以红字冲销900元，并标明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过账笔误多记，同时在3月10日25号记账凭证及其登记账页中补记注明过账笔误多记900元，于4月10日更正。 在上述举例中，强调了不再编制更正的记账凭证，这是因为原记账凭证的编制是无误的，会计记账应保持账证一致。对于过账笔误的原记账凭证及其账簿记录以及更正的账簿记录，都强调要相互注明，这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便于在账证中相互对照，也便于在账簿中作更正后的结余额和月计、累计数的修正计算。

	　　3.&amp;ldquo;跨年调整法&amp;rdquo;的运用。

	　　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中有错误(指科目和金额)并导致账簿登记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更正由于记账错误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例4：发现去年有一张管理费用支出凭证的金额本应是4500元，记账时误记5400元，则导致利润减少900元。此时应作更正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或其他科目)9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0&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达人 错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算会计记账方法分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0/564.html</link>
<description>在电子账套中，记账是一项最为关键的数据处理功能，是凭证数据在不同数据库文件之间的自动传递和更新，不再是手工会计对凭证数据在账簿上的重复转抄。而现行的各种会计软件中具有的模拟记账、实时记账、成批记账、跨月记账和恢复记账几种功能……</description>
<text>　　在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中，电子账套是由相互关联的一系列财务数据库文件组成的集合体。所有的会计数据和会计信息都必须以数据库文件的形式存在，例如未记账凭证和已记账凭证就分别存储在&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和&amp;ldquo;正式凭证库文件&amp;rdquo;之中。在电子账套中，记账是一项最为关键的数据处理功能，是凭证数据在不同数据库文件之间的自动传递和更新，不再是手工会计对凭证数据在账簿上的重复转抄。而现行的各种会计软件中具有的模拟记账、实时记账、成批记账、跨月记账和恢复记账几种功能又是记账过程发生这一根本性变化的前提和基础。

　　一、电算会计的实时记账方法
　　实时记账是指电子账套中的记账凭证不经审核就能直接记账。对于新增的记账凭证，一旦保存就会立即记账，所以实时记账每次只能登记一张凭证。从实时记账的实质来看，凭证处理过程不仅省略了审核签字这道手续，还将凭证记账和保存这两个过程合二为一。这样一来，凡是进入电子账套的记账凭证都是已记账凭证，不需经过&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就直接存储在&amp;ldquo;正式凭证库文件&amp;rdquo;之中，制单人也就成为已记账凭证中会计数据的最终责任人。这种记账的关键是能够对在结账过程中（有的会计软件在结账模块中嵌套了机制凭证功能） 自动生成的机制凭证进行实时记账，从而不中断整个结账过程并能连续期末机制凭证。实时记账虽然流程简单、操作方便，但由于不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签字，而有悖于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的原则和要求，同时对错误凭证只能进行有痕迹修改而不能彻底删除。大家知道，记账凭证是电子账套处理会计数据的起点，用户只有充分利用会计软件提供的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功能共同对记账凭证进行全面的审核，才能保证电子账套中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为此，建议现行会计软件改版升级时对这种记账功能加以改进。
　　二、电算会计的模拟记账方法
　　模拟记账可以使用户预先就知道电子账套中所有未记账凭证在正式记账之后的数据结果，所以又被称为预记账。由于模拟记账针对的是未记账凭证，因此保存在&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中的所有凭证，不论其是否已经审核签字，是本月还是上月的，也不管是哪个操作员填制的，都可以进行模拟记账。模拟记账的结果只能供用户临时浏览查看，而不能在电子账套中长久保存和调用，这和具有转移凭证、传递数据和更新数据三大功能的正式记账不同。这样，通过模拟记账的凭证仍然属于未记账凭证而继续保存在&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之中，这正是有的会计软件（例如安易软件）将模拟记账功能与未记账凭证的其它操作模块集成在同一个主菜单中的原因所在。虽然模拟记账没有真正处理未记账凭证中的数据，但这一记账功能却能够对未记账凭证进行及时汇总和试算平衡，防止错制、重制和漏制凭证，而且有助于实现预算控制和账簿记账前后的对照分析等工作。
　　三、成批记账方法
　　从表面上看，成批记账一次能够将多张未记账凭证交叉立体同时登记入账，但它与实时记账的根本区别在于凭证必须经过审核签名后才能进行记账，而不是一次能够登记记账凭证张数的多少。也就是说，只要是凭证要求审核签字后才能记账，即使一次登记一张记账凭证也属于成批记账。现行会计软件对进入电子账套的记账凭证虽然可以从借贷平衡、凭证类型、时间顺序和内容完整等方面进行自动审核，但无法预防像数字串行、方向颠倒和借贷同时多记或者少记等这类凭证错误。为了保证电子账套中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不论是用户录入的手工凭证还是自动生成的机制凭证都必须作为未记账凭证先保存在&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之中，等待相关人员进一步审核。一旦发现其中的未记账凭证有错误，用户就能及时进行无痕迹修改，同时还可减少不必要的数据存储；审核无误的凭证经过签字后仍然要返回存放在&amp;ldquo; 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 之中，只有经过成批记账才能转移到&amp;ldquo; 正式凭证库文件&amp;rdquo; 之中。由于成批记账具有工作效率高、控制环节多和数据责任明确等优点，因此，它成为各种会计软件都具有的最基本的记账功能。
　　四、电算会计的恢复记账
　　恢复记账能够将已记账凭证及其数据还原到记账前的状态。这种反记账功能不仅要把记账凭证从&amp;ldquo;正式凭证库文件&amp;rdquo;返回到&amp;ldquo;临时凭证库文件&amp;rdquo;中，而且要把当时记账过程中传递和产生的所有数据从相关数据库文件中彻底注销。可见，全面准确地保留记账线索是会计软件实现恢复记账的关键技术，现行的会计软件主要有&amp;ldquo;最近一次记账前状态&amp;rdquo;和&amp;ldquo;本月月初状态&amp;rdquo;两种恢复形式。恢复记账功能虽然具有避免错误凭证被登记入账、解决病毒导致的账证不符问题、重新进行意外中断的记账过程等优点，但同时又会给电子账套带来了新的财务风险。因此，现行会计软件对该功能通过隐藏（使用时再激活）和专人负责（如账套主管）等方式进行了严格管理。权衡恢复记账功能的利弊，鉴于已记账凭证的错误还可以采用红冲和调整方法进行有痕迹修改，笔者建议会计软件中最好还是不要设置这种记账功能。
　　五、电算会计的跨月记账
　　会计工作要求日清月结，但在会计实务中用户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按期结账。如果等到本月记账凭证全部记账和结账后，用户再来进行各项辅助账务管理和编制完整的会计报表，就会造成日常会计工作的大量积压。现行会计软件提供的跨月记账功能允许用户在上月未结账的情况下，照常将本月录入的记账凭证及时进行记账。在电子账套中，所有记录经济业务的数据库文件都可以按时间先后进行索引排序，记账凭证只要日期属实，其记账迟早并不会影响相关数据库文件的正确性，会计软件能够自动按照凭证日期有序地传递和更新账套数据。由于本月一旦结账将不能在本月再输入记账凭证，也就是说，只要本月未结账还可以继续进行凭证处理，因此，跨月记账功能使得一个电子账套同时拥有几个活动会计期间，这样不仅给日常账务处理工作带来了便利，也给年度审计调账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为了防止滥用跨月记账功能而将会计工作一推再推，会计软件应该要求跨月记账不能超过两个月。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10/20120210103312495.jpg</image>
<keywords>电算会计 会计记账 记账方法 会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电算化与会计职能的全新扩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4/526.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会计行业的主要计算模式；是管理现代化和会计自身改革以及发展的需要；会计电算化已经发展为一门多种学科的综合体。对会计电算化的实施以及功能扩展进行了分析。</description>
<text>　　摘 要：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会计行业的主要计算模式；是管理现代化和会计自身改革以及发展的需要；会计电算化已经发展为一门多种学科的综合体。对会计电算化的实施以及功能扩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会计职能 功能扩展
　　电算化会计信息处理的过程主要是由电子计算机为主要的计算工具，数据处理代码化，速度快，精度高；它采用对系统原始数据编码的方式，以缩短数据项的长度，减少数据占用的存储空间，从而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和精度。会计电算化数据的处理是人机结合，系统内部控制全部程序化，也就是计算机对数据（信息）的处理是通过程序来进行的，系统内部控制方式均要求程序化。比如，一般对操作权限的限制设有密码程序，验证借贷金额是否平衡有校验程序等。同时，由于数据处理的人机结合和系统内部控制方式程序化，使得系统控制复杂化。其控制点由手工会计对人的控制转到对人和机器两方面的控制，控制的内容涉及人员分工、职能分离和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以及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保存和保管。另外，电算化会计与手工记账规则发生了变化，手工记账规定日记账、总账都要使用订本账册，明细账要采用活页式账册，通过若干个套账来实现相互牵制、相互核对。凭证、账本记录的错误之处要用划线法和红字更正法更正。电算化会计形成的账页则是通过打印输出的，可以装订成为活页式，打印输出的一般是日记账、总账和报表，由于明细账涉及大量的二级科目、三级科口，打印数量比较大，因此，一般都是用磁盘、光盘等形式输出，对账工作一般是依靠会计软件完成，只要输人的原始凭证是正确的，计算机可以迅速完成手工条件下的各种账务处理功能。手工会计下的账册核对功能在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已由计算机代替，明细账记载的各种会计资料只需计算机查询功能就可完成显示或者在需要时打印出来。人们更多的是依赖电算化系统建立各种辅助账，更多地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
　　会计电算化对于账簿记录错误的处理，已不再采用手工方式下的改错法，但为了保证监督审核，一般规定，凡是已经审核过的数据不得更改。如果出现错误，那一定是合理性问题，采用输人&amp;ldquo;更正凭证&amp;rdquo;的方法加以更正，类同于红字更正法，这样就可以保留更正的痕迹。
　　会计电算化不仅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提高了财会信息的处理和传递速度，更重要的是财会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实现会计电算化后，可以轻松的实现对财务数据处理和业务流程的规范，避免了传统会计方式因人为因素在数据处理方面的不统一和不对应，减少了实际工作中标准的模糊性以及主观人为地不确定性，增强了会计工作客观性和会计信息可比性，便于对财务及业务流程进行控制。由于基于网络化处理，不仅可以做到在财务各岗位间的资源共享，保证财务数据一体化，而且对生成的财务信息，在设置权限的情况下可以在同一时间内任意查询。而传统会计，由于分工传递和手工操作，不仅财务以外无法获得所需信息，即使在各财务各岗位间也无法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一方面最大可能地细化和明确了会计工作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参照依据和考核标准，可以对会计人员和工作进行严格控制，另一方面实现了有效实时监控，所有数据及操作情况均记入系统日志，各分支机构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减少。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信息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使会计对经济活动的反映能力更及时和准确，反映的信息更加细致、全面和深入、信息查询对领导掌握财务运行提供了方便，保证了财务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事业发展的一次飞跃。审计和会计面临巨变环境的一致性，特别是两者的联系，使会计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直接导致审计的重大变革。会计电算化是审计变革的催化剂，它将大大加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审计环境要求进行审计变革的进程。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对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都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必然对以会计为基础的审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根据这些影响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至于达到审计目的，并且能够切实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会计电算化是把电子计算机和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和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正因为这样，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方面尚待提高。财务数据属于机密，但就目前软件厂家来说，真正研究数据保密问题的厂家不多。所谓加密，无非是对软件本身的加密，防止盗版。另外，在进入系统时加上些诸如用户口令、声音监测、指纹辨认等检测手段和用户权限设置等限制手段，不能真正起到数据的保密作用。安全方面例如系统一旦崩溃，或者受到病毒侵袭，也容易导致事故。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仅仅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没有实现管理会计电算化，更不是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应该是财务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电算化的有机结合。既然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数据同源，管理会计电算化就可以采用财务会计电算化提供的数据，生成管理报表。然而，由于管理会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及财务会计，因此，推广较难，管理会计软件开发也不够成熟。
　　加强发展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事业，实现会计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是推动会计改革，充分发挥会计治理职能的重要保证。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其实就在于信息的竞争。加强会计电算化事业，就是要研究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以引导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要制定出台会计电算化治理体制，逐步把我国的会计电算化事业引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会计软件市场的治理，加强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工作，推动我国会计软件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李守明。试析会计决策支持系统。会计研究。1996.12。
　　[2] 王广东。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 财务会计。2008.8。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电算化 会计职能</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Excel表格的基本操作</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27.html</link>
<description>也许你已经在Excel中完成过上百张财务报表，也许你已利用Excel函数实现过上千次的复杂运算，也许你认为Excel也不过如此，甚至了无新意。但我们平日里无数次重复的得心应手的使用方法只不过是Excel全部技巧的百分之一。</description>
<text>　　也许你已经在Excel中完成过上百张财务报表，也许你已利用Excel函数实现过上千次的复杂运算，也许你认为Excel也不过如此，甚至了无新意。但我们平日里无数次重复的得心应手的使用方法只不过是Excel全部技巧的百分之一。本专题从Excel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技巧入手，领略一下关于Excel的别样风情。

　　一、让不同类型数据用不同颜色显示 
　　在工资表中，如果想让大于等于2000元的工资总额以&amp;ldquo;红色&amp;rdquo;显示，大于等于1500元的工资总额以&amp;ldquo;蓝色&amp;rdquo;显示，低于1000元的工资总额以&amp;ldquo;棕色&amp;rdquo;显示，其它以&amp;ldquo;黑色&amp;rdquo;显示，我们可以这样设置。
　　1. 打开&amp;ldquo;工资表&amp;rdquo;工作簿，选中&amp;ldquo;工资总额&amp;rdquo;所在列，执行&amp;ldquo;格式&amp;rarr;条件格式&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条件格式&amp;rdquo;对话框。单击第二个方框右侧的下拉按钮，选中&amp;ldquo;大于或等于&amp;rdquo;选项，在后面的方框中输入数值&amp;ldquo;2000&amp;rdquo;。单击&amp;ldquo;格式&amp;rdquo;按钮，打开&amp;ldquo;单元格格式&amp;rdquo;对话框，将&amp;ldquo;字体&amp;rdquo;的&amp;ldquo;颜色&amp;rdquo;设置为&amp;ldquo;红色&amp;rdquo;。
　　2. 按&amp;ldquo;添加&amp;rdquo;按钮，并仿照上面的操作设置好其它条件(大于等于1500，字体设置为&amp;ldquo;蓝色&amp;rdquo;；小于1000，字体设置为&amp;ldquo;棕色&amp;rdquo;)。
　　3. 设置完成后，按下&amp;ldquo;确定&amp;rdquo;按钮。
　　看看工资表吧，工资总额的数据是不是按你的要求以不同颜色显示出来了。
　　二、建立分类下拉列表填充项 
　　我们常常要将企业的名称输入到表格中，为了保持名称的一致性，利用&amp;ldquo;数据有效性&amp;rdquo;功能建了一个分类下拉列表填充项。
　　1. 在Sheet2中，将企业名称按类别(如&amp;ldquo;工业企业&amp;rdquo;、&amp;ldquo;商业企业&amp;rdquo;、&amp;ldquo;个体企业&amp;rdquo;等)分别输入不同列中，建立一个企业名称数据库。
　　2. 选中A列(&amp;ldquo;工业企业&amp;rdquo;名称所在列)，在&amp;ldquo;名称&amp;rdquo;栏内，输入&amp;ldquo;工业企业&amp;rdquo;字符后，按&amp;ldquo;回车&amp;rdquo;键进行确认。
　　仿照上面的操作，将B、C&amp;hellip;&amp;hellip;列分别命名为&amp;ldquo;商业企业&amp;rdquo;、&amp;ldquo;个体企业&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
　　3. 切换到Sheet1中，选中需要输入&amp;ldquo;企业类别&amp;rdquo;的列(如C列)，执行&amp;ldquo;数据&amp;rarr;有效性&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数据有效性&amp;rdquo;对话框。在&amp;ldquo;设置&amp;rdquo;标签中，单击&amp;ldquo;允许&amp;rdquo;右侧的下拉按钮，选中&amp;ldquo;序列&amp;rdquo;选项，在下面的&amp;ldquo;来源&amp;rdquo;方框中，输入&amp;ldquo;工业企业&amp;rdquo;，&amp;ldquo;商业企业&amp;rdquo;，&amp;ldquo;个体企业&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列(各元素之间用英文逗号隔开)，确定退出。
　　再选中需要输入企业名称的列(如D列)，再打开&amp;ldquo;数据有效性&amp;rdquo;对话框，选中&amp;ldquo;序列&amp;rdquo;选项后，在&amp;ldquo;来源&amp;rdquo;方框中输入公式：=INDIRECT(C1)，确定退出。
　　4. 选中C列任意单元格(如C4)，单击右侧下拉按钮，选择相应的&amp;ldquo;企业类别&amp;rdquo;填入单元格中。然后选中该单元格对应的D列单元格(如D4)，单击下拉按钮，即可从相应类别的企业名称列表中选择需要的企业名称填入该单元格中。
　　提示：在以后打印报表时，如果不需要打印&amp;ldquo;企业类别&amp;rdquo;列，可以选中该列，右击鼠标，选&amp;ldquo;隐藏&amp;rdquo;选项，将该列隐藏起来即可。
　　三、建立&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新菜单 
　　在菜单栏上新建一个&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菜单，将常用的工作簿文档添加到其中，方便随时调用。
　　1. 在工具栏空白处右击鼠标，选&amp;ldquo;自定义&amp;rdquo;选项，打开&amp;ldquo;自定义&amp;rdquo;对话框。在&amp;ldquo;命令&amp;rdquo;标签中，选中&amp;ldquo;类别&amp;rdquo;下的&amp;ldquo;新菜单&amp;rdquo;项，再将&amp;ldquo;命令&amp;rdquo;下面的&amp;ldquo;新菜单&amp;rdquo;拖到菜单栏。
　　按&amp;ldquo;更改所选内容&amp;rdquo;按钮，在弹出菜单的&amp;ldquo;命名&amp;rdquo;框中输入一个名称(如&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
　　2. 再在&amp;ldquo;类别&amp;rdquo;下面任选一项(如&amp;ldquo;插入&amp;rdquo;选项)，在右边&amp;ldquo;命令&amp;rdquo;下面任选一项(如&amp;ldquo;超链接&amp;rdquo;选项)，将它拖到新菜单(常用文档)中，并仿照上面的操作对它进行命名(如&amp;ldquo;工资表&amp;rdquo;等)，建立第一个工作簿文档列表名称。
　　重复上面的操作，多添加几个文档列表名称。
　　3. 选中&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菜单中某个菜单项(如&amp;ldquo;工资表&amp;rdquo;等)，右击鼠标，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amp;ldquo;分配超链接&amp;rarr;打开&amp;rdquo;选项，打开&amp;ldquo;分配超链接&amp;rdquo;对话框。通过按&amp;ldquo;查找范围&amp;rdquo;右侧的下拉按钮，定位到相应的工作簿(如&amp;ldquo;工资.xls&amp;rdquo;等)文件夹，并选中该工作簿文档。
　　重复上面的操作，将菜单项和与它对应的工作簿文档超链接起来。
　　4. 以后需要打开&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菜单中的某个工作簿文档时，只要展开&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菜单，单击其中的相应选项即可。
　　提示：尽管我们将&amp;ldquo;超链接&amp;rdquo;选项拖到了&amp;ldquo;常用文档&amp;rdquo;菜单中，但并不影响&amp;ldquo;插入&amp;rdquo;菜单中&amp;ldquo;超链接&amp;rdquo;菜单项和&amp;ldquo;常用&amp;rdquo;工具栏上的&amp;ldquo;插入超链接&amp;rdquo;按钮的功能。
　　四、制作&amp;ldquo;专业符号&amp;rdquo;工具栏 
　　在编辑专业表格时，常常需要输入一些特殊的专业符号，为了方便输入，我们可以制作一个属于自己的&amp;ldquo;专业符号&amp;rdquo;工具栏。
　　1. 执行&amp;ldquo;工具&amp;rarr;宏&amp;rarr;录制新宏&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录制新宏&amp;rdquo;对话框，输入宏名?如&amp;ldquo;fuhao1&amp;rdquo;?并将宏保存在&amp;ldquo;个人宏工作簿&amp;rdquo;中，然后&amp;ldquo;确定&amp;rdquo;开始录制。选中&amp;ldquo;录制宏&amp;rdquo;工具栏上的&amp;ldquo;相对引用&amp;rdquo;按钮，然后将需要的特殊符号输入到某个单元格中，再单击&amp;ldquo;录制宏&amp;rdquo;工具栏上的&amp;ldquo;停止&amp;rdquo;按钮，完成宏的录制。
　　仿照上面的操作，一一录制好其它特殊符号的输入&amp;ldquo;宏&amp;rdquo;。
　　2. 打开&amp;ldquo;自定义&amp;rdquo;对话框，在&amp;ldquo;工具栏&amp;rdquo;标签中，单击&amp;ldquo;新建&amp;rdquo;按钮，弹出&amp;ldquo;新建工具栏&amp;rdquo;对话框，输入名称&amp;mdash;&amp;mdash;&amp;ldquo;专业符号&amp;rdquo;，确定后，即在工作区中出现一个工具条。
　　切换到&amp;ldquo;命令&amp;rdquo;标签中，选中&amp;ldquo;类别&amp;rdquo;下面的&amp;ldquo;宏&amp;rdquo;，将&amp;ldquo;命令&amp;rdquo;下面的&amp;ldquo;自定义按钮&amp;rdquo;项拖到&amp;ldquo;专业符号&amp;rdquo;栏上(有多少个特殊符号就拖多少个按钮)。
　　3. 选中其中一个&amp;ldquo;自定义按钮&amp;rdquo;，仿照第2个秘技的第1点对它们进行命名。
　　4. 右击某个命名后的按钮，在随后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amp;ldquo;指定宏&amp;rdquo;选项，打开&amp;ldquo;指定宏&amp;rdquo;对话框，选中相应的宏(如fuhao1等)，确定退出。
　　重复此步操作，将按钮与相应的宏链接起来。
　　5. 关闭&amp;ldquo;自定义&amp;rdquo;对话框，以后可以像使用普通工具栏一样，使用&amp;ldquo;专业符号&amp;rdquo;工具栏，向单元格中快速输入专业符号了。
　　五、用&amp;ldquo;视面管理器&amp;rdquo;保存多个打印页面 
　　有的工作表，经常需要打印其中不同的区域，用&amp;ldquo;视面管理器&amp;rdquo;吧。
　　1. 打开需要打印的工作表，用鼠标在不需要打印的行(或列)标上拖拉，选中它们再右击鼠标，在随后出现的快捷菜单中，选&amp;ldquo;隐藏&amp;rdquo;选项，将不需要打印的行(或列)隐藏起来。
　　2. 执行&amp;ldquo;视图&amp;rarr;视面管理器&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视面管理器&amp;rdquo;对话框，单击&amp;ldquo;添加&amp;rdquo;按钮，弹出&amp;ldquo;添加视面&amp;rdquo;对话框，输入一个名称(如&amp;ldquo;上报表&amp;rdquo;)后，单击&amp;ldquo;确定&amp;rdquo;按钮。
　　3. 将隐藏的行(或列)显示出来，并重复上述操作，&amp;ldquo;添加&amp;rdquo;好其它的打印视面。
　　4. 以后需要打印某种表格时，打开&amp;ldquo;视面管理器&amp;rdquo;，选中需要打印的表格名称，单击&amp;ldquo;显示&amp;rdquo;按钮，工作表即刻按事先设定好的界面显示出来，简单设置、排版一下，按下工具栏上的&amp;ldquo;打印&amp;rdquo;按钮，一切就OK了。
　　六、让数据按需排序 
　　如果你要将员工按其所在的部门进行排序，这些部门名称既的有关信息不是按拼音顺序，也不是按笔画顺序，怎么办?可采用自定义序列来排序。
　　1. 执行&amp;ldquo;工具&amp;rarr;选项&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选项&amp;rdquo;对话框，进入&amp;ldquo;自定义序列&amp;rdquo;标签中，在&amp;ldquo;输入序列&amp;rdquo;下面的方框中输入部门排序的序列(如&amp;ldquo;机关,车队,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amp;rdquo;等)，单击&amp;ldquo;添加&amp;rdquo;和&amp;ldquo;确定&amp;rdquo;按钮退出。
　　2. 选中&amp;ldquo;部门&amp;rdquo;列中任意一个单元格，执行&amp;ldquo;数据&amp;rarr;排序&amp;rdquo;命令，打开&amp;ldquo;排序&amp;rdquo;对话框，单击&amp;ldquo;选项&amp;rdquo;按钮，弹出&amp;ldquo;排序选项&amp;rdquo;对话框，按其中的下拉按钮，选中刚才自定义的序列，按两次&amp;ldquo;确定&amp;rdquo;按钮返回，所有数据就按要求进行了排序。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30/20120330115804538.gif</image>
<keywords>Excel 财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Excel如何审查电子账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25.html</link>
<description>Excel具有强大的表格处理、数据库管理与图表曲线三位一体的处理功能，是常用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其不少功能与通用审计软件有异曲同工之效。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审计的要求灵活地使用它执行各项审查工作。利用Excel辅助审计成本低、效率高、灵活方便、实用有效。</description>
<text>　　Excel具有强大的表格处理、数据库管理与图表曲线三位一体的处理功能，是常用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其不少功能与通用审计软件有异曲同工之效。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审计的要求灵活地使用它执行各项审查工作。利用Excel辅助审计成本低、效率高、灵活方便、实用有效。在审计工作中，可利用Excel辅助完成下列工作：
　　编制审计表格 
　　所谓审计表格是指采用表格形式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需要编制一些审计表格，例如，审计程序表、分析性复核表等。利用 Excel编制审计表格，不仅效率高、准确、美观，而且成本低、灵活方便。
　　利用Excel辅助编制审计表格的方法如下：
　　（1）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整理并设计好要编制的审计表格的格式与内容；
　　（2）利用Excel建立各审计工作表格的模板，对每个设计好的审计表格，在Excel工作表中填列好表名、表栏目、固定的文字项目和计算公式，把这些汉字和公式的单元设置为写保护，表中要输入具体数据的单元暂时留空。完成上述工作后，各表格以易于识别的文件名分别存储成各审计表格的模板；
　　（3）审计时调用模板完成审计表格的编制，模板建立好后，可以在多个单位审计和多次审计中使用。每次要编制有关的审计表格时，只要打开相应的模板文件，在需要输入数据的单元填入被审单位的数据，计算机将自动完成表格的编制。
　　利用Excel读取电子账，进行查询、排序、分类、汇总和统计等工作 Excel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和很多特有的财务函数，审计人员可以直接调用这些功能和函数辅助执行各项具体的审计处理。Excel支持非常丰富的外部数据源，包括Lotus1－2－5格式、DBF格式、TXT格式等，审计人员可以利用Excel读取被审单位会计数据文件，进行查询、排序、分类、汇总和统计等工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Excel 电子账 审计软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用Excel制作工资条的方法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24.html</link>
<description>“小问题难倒老财务”，也许你已经在财务口上工作多年，也许你天天都要面对Excel那张老脸，也许你已经习惯了用工资明细表做员工工资统计并向上级汇报，把表中的条目一条条复制粘贴后打印发给每个员工。可你是否想过，找一个更简单更有效率的方法？</description>
<text>　　如何使用Excel进行工资条的制作，也许有些网友使用已经很长时间了，但如何更快更好的做出漂亮的工资条，看看作者的方法吧。
　　&amp;ldquo;小问题难倒老财务&amp;rdquo;，也许你已经在财务口上工作多年，也许你天天都要面对Excel那张老脸，也许你已经习惯了用工资明细表做员工工资统计并向上级汇报，把表中的条目一条条复制粘贴后打印发给每个员工。可你是否想过，找一个更简单更有效率的方法？看起来这似乎有些困难：在工资明细表中，工资的项目（即表头）一般只出现在表格开头的某一行，而在工资条中，为了便于阅读则要求每个人的工资都有表头，那么如何巧妙地把工资明细表制作成便于打印的工资条呢？&amp;nbsp;&amp;nbsp;
　　&amp;ldquo;条条大路通罗马&amp;rdquo;，不过路有远近之分，方法也有难易之别，这里给大家提供三种最简单易用的方法。
　　方法一：宏命令控制法 
　　对于Office家族的宏功能，大家或许早有耳闻，但由于需要使用VBA进行编程，所以宏一直让许多人望而却步，不过要使用一个现成的宏就简单多了。首先打开要处理的Excel表，选择&amp;ldquo;工具&amp;rarr;宏&amp;rarr;Visual Basic 编辑器&amp;rdquo;，在编辑器左边的窗口中用鼠标双击Sheet1，会出现代码编辑窗口，在代码编辑窗口输入如下代码（为了不破坏原有的工资表，所以这里采用了将 Sheet1的内容复制到Sheet2的方法，所以最后的生成结果是在Sheet2中显示）：
　　Sub MakeSalaryList()
　　Dim i As Integer
　　Dim endrow As Integer
　　测出数据的最后一行
　　endrow = Sheet1.Range(&amp;quot;a65536&amp;quot;).End(xlUp).Row - 1
　　把标题贴过去
　　Worksheets(1).Range(&amp;quot;1:1&amp;quot;).Copy (Worksheets(2).Cells(1, 1))
　　For i = 3 To endrow
　　把每条数据抬头贴过去
　　Worksheets(1).Range(&amp;quot;2:2&amp;quot;).Copy (Worksheets(2).Cells(3 * i - 7, 1))
　　把数据贴过去
　　Worksheets(1).Range(Cells(i, 1), Cells(i, 256)).Copy (Worksheets(2).Cells(3 * i - 6, 1))
　　Next i
　　End Sub
　　关闭编辑器，将自动返回到刚才的Excel表，选择&amp;ldquo;工具&amp;rarr;宏&amp;rarr;宏&amp;rdquo;，将弹出如下对话框：
　　点击&amp;ldquo;执行&amp;rdquo;，将在Sheet2生成如Gz-2所示的转换成工资条，怎样，不复杂吧。当然，如果你的表总Sheet2已经输入了别的内容，就可以将他复制到Sheet3来生成，代码修改也很简单，把其中的Sheet2修改成Sheet3就可以了，其它代码不变。
　　方法二：公式填充法 
　　相比宏命令，公式填充法更便于理解，不过需要手工操作的步骤稍微多一些，&amp;ldquo;鱼和熊掌不可得兼&amp;rdquo;，要用哪种方法就看你的爱好了。
　　首先打开要操作的Excel工资表，为了不破坏原表(Sheet1)结构，我们仍然采用在Sheet2中进行操作的方法。由于这个工资表一共有L列，18行，要复制的表头项目在第二行，所以在第一个单元格中输入如下公式：
　　=IF(MOD(ROW(),2)=0,INDEX(sheet1!$A:$L,INT(((ROW()+1)/2))+2,COLUMN()),sheet1!A$2)
　　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我们只要使用填充柄将此公式填充到其它单元格，列向填充到L列，行填充到18行就大功告成。
　　因为在不同的表格中这个公式需要修改的地方比较多，所以这里做一下解释：
　　由于工资条中的奇数行都是表头，偶数行是数据，所以在这个公式中首先进行奇偶行判断，若是奇数行，直接取工资表的A2单元格数据（即公式中的 sheet1!A$2，如果表头数据在第4行第三列则修改为sheet1!C$4)。若是偶数行，则用INDEX()函数来取数。该函数的第一个参数是指定工资表中的一个取数区域(即sheet1!$A:$L，如果不是从A到L列，那么可以修改这个参数，如修改为sheet1!$B$P ，就表示在B到P列之间取数）。当然，如果你想把转换后的数据放在Sheet3而不是Sheet2中，那么，只要在Sheet3中执行以上操作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修改公式的内容。
　　采用这种方法不能自动插入空行，给打印后的裁减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所以，建议在做完后在全选所有单元格，通过调整行高和列宽来解决这个问题。
　　方法三：Word邮件合并法 
　　对于宏和公式运用不太熟练的朋友别着急，这里还有一招等着你。
　　首先我们确定好主文档（工资条表格）和数据源（Excel或Access格式的记录表），然后通过&amp;ldquo;邮件合并&amp;rdquo;向导把数据源中的的字段信息合并进来。
　　点击&amp;ldquo;工具&amp;rarr;信函与邮件&amp;rarr;邮件合并&amp;rdquo;，然后在屏幕右侧进入&amp;ldquo;邮件合并&amp;rdquo;向导。
　　第一步：选择文档类型。选择&amp;ldquo;信函&amp;rdquo;。
　　第二步：选择开始文档。选择默认的&amp;ldquo;使用当前文档&amp;rdquo;。
　　第三步：选取收件人。单击&amp;ldquo;使用现有列表&amp;rdquo;区的&amp;ldquo;浏览&amp;rdquo;按钮，通过&amp;ldquo;选择数据源&amp;rdquo;对话框，定位格式数据源的存放位置，选中并打开。接着弹出&amp;ldquo;邮件合并收件人&amp;rdquo;对话框，在这里可以指定参与邮件合并的记录，选择默认的&amp;ldquo;全部&amp;rdquo;，确定返回Word编辑窗口。
　　第四步：撰写信函。将插入点定位于表格的第二行第一格内，单击&amp;ldquo;邮件合并&amp;rdquo;工具栏上&amp;ldquo;插入Word域&amp;rdquo;左边的&amp;ldquo;插入域&amp;rdquo;按钮，打开&amp;ldquo;插入合并域&amp;rdquo;对话框，选中&amp;ldquo;域&amp;rdquo;下方列表框中的&amp;ldquo;序号&amp;rdquo;字段，并单击&amp;ldquo;插入&amp;rdquo;按钮，即可把&amp;ldquo;序号&amp;rdquo;字段合并到主文档中。然后用同样的方法把其余字段插入到主文档表格中对应的位置即可。
　　第五步：预览信函。在这里我们可以浏览一下工资条的大致效果，还可以调整&amp;ldquo;姓名&amp;rdquo;表格的宽度，让姓名在一行内显示。然后选中&amp;ldquo;姓名&amp;rdquo;后的表格区域，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amp;ldquo;平均分布各列&amp;rdquo;，让这些列具有相同的宽度，使工资条更美观。如果这样直接进入打印操作，一页纸只能打印一个工资条，所以选中整个工资条表格，复制，粘贴到原表格下方空一行后的地方，把插入点定位于主文档中第一和第二个表格之间的空行处，单击&amp;ldquo;邮件合并&amp;rdquo;工具栏上的&amp;ldquo;插入Word域&amp;rdquo;按钮，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amp;ldquo;下一记录&amp;rdquo;命令，以此类推，就可以在一页纸上多排几个工资表，充分利用资源了。
　　最后进入第六步：完成合并。然后把工资条打印出来，就制作完成了。
　　OK，再也不用费力地重复劳动专门制作工资条数据表了，通过简单的转化一个数据表就实现了两项完全不同的功能，赶快操练一下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Excel 财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ERP中财务部门岗位设置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1/928.html</link>
<description>对ERP系统中岗位设置大多单位按财务的出纳、报表、资金、资产、报销、往来设置，当然是符合财务工作特点的，从运作情况看按此设置的优点还有就是前后手都是自己做，很熟悉，带来的问题是人员无法流动……</description>
<text>　　对ERP系统中岗位设置大多单位按财务的出纳、报表、资金、资产、报销、往来设置，当然是符合财务工作特点的，从运作情况看按此设置的优点还有就是前后手都是自己做，很熟悉，带来的问题是人员无法流动，这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上手快3个月，慢则半年，熟悉就无从谈起。除非再系统培训，尤其是所谓配置人员（有的地方叫顾问或关键角色），人员不流动的缺点是对内容易垄断，一股独大，对外与客户或供应商熟人熟路，甚至产生幕后交易，若跳槽的后果会造成系统出问题时无法及时处理，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笔者曾见到审计人员对此系统不熟悉，被财务训的唯唯诺诺!!请问审计何从谈起？
　　个人设想是按ERP的集中业务设置岗位（本处仅探讨财务），打破个人操作全流程：
　　1、主数据审核录入岗位：负责所有供应商主数据、销售商主数据、银行账户主数据、成本中心主数据、资产主数据等六大主数据的审核和录入、修改、维护、注销等业务；
　　2、单据审核岗位：负责审核付款业务所有单据，如各种发票、收据、合同、协议、领导签字、是否符合内控、是否在预算内等；
　　3、系统录入岗位：所有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集成凭证处理，符合审计要求的账册；
　　4、数据分析岗位：编制预算、编制报表、生产经营销售分析，提供各种经营管理用表，并分析经营状况等；
　　5、系统运维岗位：不接触财务前台业务，提供运维保障，负责年结、月结，对前台需求增设自开发批处理文件或模块，后台配置维护（与金融系统相同）；
　　6、付款岗位：见单付款，所有银行、现金业务、银行余额调节表；
　　每一岗位的工作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视工作量可一岗多人，3年一轮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ERP 财务部门 财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人常用的财务软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3/939.html</link>
<description>国内财务软件市场上，用友、金碟、易飞几款ERP软件呈三足鼎力之势，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三款软件做一评测，供广大会计人学习时参考。</description>
<text>　　国内财务软件市场上，用友、金碟、易飞几款ERP软件呈三足鼎力之势，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三款软件做一评测，供广大会计人学习时参考。
　　一、用友U8，在用友多年财务软件的开发经验的基础上，以财务管理为企业的目标核心，以业务管理为企业的行为核心，突破了平行思考的串行的价值链结构，提出了基于立体价值链结构的产品体系部署原理，适应了中国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对于企业管理需求的不同特点。包括了单一企业模式、具有分支机构的单一企业模式、产业型和投资型的企业集团及连锁经营模式等。
　　1、界面该软件秉承了原有的财务管理软件的版面风格，整体界面比较实用，但是比较简单。
　　2、功能用友ERP-U8 财务管理，包括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功能。能够在企业内和不同系统间，进行及时、准确、严格的财务数据传递与控制，帮助企业进行战略制定和科学决策。全面透视分析企业经营流程，对决策层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数据，产生各类报表和专家报告，通过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实现并协调企业长、短期经营目标。提供应收账龄分析、欠款分析、回款分析等统计分析，提供资金流入预测功能提供应收票据的管理，处理应收票据的核算与追踪功能。包含功能模块：应收账款、应付 账款、票据现金、会计界面、成本会计、材料核算。
　　资金计划、预算控制、账龄分析、信用控制、国家会计制度规范的全面执行，可以降低收款成本，而此项成本最高可占企业财务运营成本的60% .U8功能实用，只是在高级财务管理方面可以进一步加强。
　　3、操作对习惯使用用友财务管理系统的用户来说，没有什么障碍，但是在报表的自定义功能、跨年度查询功能、提供快捷操作方面有待改进，而且在线帮助的功能不是很强大。
　　4、服务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比较完善。服务手段多样，包括现场服务、上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电子邮件服务、自助式服务网站，比较注重和客户的沟通，经常举行客户联谊活动。
　　小结：用友在财务领域的开发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在此基础上开发的U8 财务管理模块，非常实用，而且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用友erp-u8 v8.21获得金奖。目前很多企业原来使用的基本上就是用友财务管理软件，对这些企业来讲，U8产品能够充分利用原有系统的投资，实现系统的平滑升级，减少实施成本和风险。
　　用友U8运用的是科学管理之父泰勒的管理思路，注重精确管理，可能比较符合中国用户的口味，在变革层面上少一些，迎合了中国用户不愿意改变习惯的心理，用起来比较舒服，但是反过来看，对企业的管理创新方面不能达到真正的提高。
　　二、金蝶K/3金蝶和用友一样，都是由财务软件开发成功转型到ERP软件，金蝶K/3 V10以企业绩效管理为核心，与企业的管理实践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管理、灵活的业务适应性、强大的业务扩展性、个性化与国际化管理和快速实施应用等特性，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构建全面的企业绩效管理，来帮助成长性企业提升战略企业管理能力。
　　1、界面经典的蓝、白、灰三色构成的界面非常干净，版面设计合理，显示公司对软件的细节比较注重。
　　2、功能企业绩效管理(BPM)是金蝶K/3系统的核心指导思想，具体通过平衡积分卡(BSC)方法和各种KPI指标的设立、分解和监控，达成企业从上至下的有序循环和规范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对企业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集中、报表合并、决策支持需求均得到了最佳的解决。主要包括：总帐、报表、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资管理、财务分析、现金流量表、现金管理等。
　　企业绩效管理是目前管理领域中新兴的一种管理方式，但是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的企业，而且每个企业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特色出发。
　　3、操作提供多种快捷键的操作，凭证录入可以实现模糊查询，非常实用。
　　4、服务提出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营销服务体系，在&amp;ldquo;帮助顾客成功&amp;rdquo;理念的指导下，在客户中推行了有序的服务计划。目前金蝶公司已面向客户推出管理咨询、培训服务、实施服务、CSP服务、定制服务和客户化开发服务等多项服务产品，供客户自由选择。
　　买软件有时就是买服务，金蝶的技术支持人员的工作比较主动，给人的感觉是服务人员也许不是最专业的，但是是最敬业的。
　　小结：金蝶K/3 v 10是国内首家提出以企业绩效管理(BPM)的思想来开发ERP软件的软件公司，据《CCW2002-2003年度报告》显示，金蝶K/3系统以19.3%的市场占有率获国内ERP软件中小企业市场份额第一名，成为国内拥有用户数量最多的ERP产品。金蝶K/3提供了丰富的分析评估功能，包括时下流行的成本分析、杜邦分析，在管理理念方面还是比较先进的，但是大多数企业都在多年的经营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自有的管理模式，这些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对企业决策能否起到真正的帮助，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三、易飞ERP神州数码管理系统有限公司(DCMS)由神州数码与台湾最大的ERP管理软件商鼎新电脑合资成立。公司的定位是面向制造及流通等行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和高水准的管理软件、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管理咨询、IT规划咨询、外包托管，以及相关的培训和实施服务。
　　1、界面界面华丽，在线帮助功能强大。
　　2、功能财务分析资料提供多维分析，以图表形式呈现，自动形成凭证分录，对通对采用利润中心经营模式的事业部，其费用分摊方式可自行设定，无论设定的组织架构如何，均可轻易获得单一事业部的财务信息，也可合并不同事业部的财务报表。功能全面，在单据、报表方面，有独特的优良设计。可以实现以参数弹性调整信息化的管理深度、用户自行定义单据、用户自行设计报表。
　　3、操作易学易用。运用最新信息技术内嵌流程自动化引擎(workflow engine)及在线屏幕提示系统(on line monitor)，具有线上事件自动监控功能。外派人员也可通过Internet方便地对系统执行远程访问，获取信息及服务。系统可以在掌上电脑上使用。
　　4、服务推崇&amp;ldquo;专业化&amp;rdquo;服务理念即标准化的管理软件、标准化的咨询服务、标准化的业务拓展。易飞erp是入选2003年度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立项项目的首款ERP软件，提倡的标准化与国际软件标准比较接近，只是目前易飞在全国的服务网络还不够完善。
　　小结：神州数码在IT界的名声很响亮，技术力量雄厚，从易飞erp所具有的先进的技术中不难看出这一点，但是所具有的ERP行业经验主要是台湾的制造行业的经验，在适应大陆本土化国情上面还要下一定工夫。
　　四、比较结论客观上讲，很难对国产ERP软件来简单地评测孰优孰劣，不同的企业对企业的管理有不同的理解，对ERP软件有不同的要求。在上项目之前，企业要慎重地考虑软件开发商在该领域的行业经验，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企业购买ERP软件的最终目的是希望能借此契机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这需要ERP软件开发商对该行业的运行模式有深刻的了解。一个ERP系统对于某一企业来说到底能不能用，好不好用，要看其是否符合企业特色，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1.用友ERP-U8 适应各行业的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软件产品，形成了快速交付实施、低成本部署的业务模式。
　　2.金蝶K/3适应跨地域的多样化网络应用部属的大中型集团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流通业。
　　3.易飞erp适用于较小企业的ERP管理套装软件，适用于多营业点、多工厂、多地域管理等分布式企业环境，面向制造及流通等行业。
　　以上三款软件都是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的成熟产品，广大企业用户可放心选用。在财务管理部分，各款ERP系统在基本财务管理方面势均力敌。同时三款ERP 系统在此基础上都进一步强化了财务分析及成本控制功能，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多种管理性报表和查询功能。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软件 会计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司应该如何选择财务软件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23.html</link>
<description>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既可以选择商品化的软件，也可自行开发或委托外单位开发会计软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所选择的 会计软件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description>
<text>　　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既可以选择商品化的软件，也可自行开发或委托外单位开发会计软件，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所选择的 会计软件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的要求，同时要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
　　选用商品化会计软件是企事业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的一条主要途径。由于商品化会计软件比较多，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和运行环境，其功能和性能也各具特色，在选择商品化会计软件时应进行全面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满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软件一般按行业分为不同的版本，如工业版、商品流通版、行政事业版等，应选择适合本行业特点的会计软件。同时，应充分考虑软件是否满足会计制度的要求。
　　（2）满足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的需要。企事业单位的规模、 管理模式和业务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会计软件的要求也不相同。 会计软件所提供的功能必须满足本单位具体会计业务和管理的需要，特别是一些特殊的业务要求，例如，外币核算、自动汇兑损益、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
　　（3）满足会计业务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单位经济业务的发展可能引起会计业务的变化，例如，业务量的增加、业务处理流程的调整等。会计软件应当能够根据经济业务的变化进行灵活的设置和扩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会计软件的易用性、稳定性和安全、可靠性。会计软件的易用性是指软件是否操作方便，界面是否友好，是否符合会计人员的习惯等，直接影响会计软件的使用。会计软件的安全、可靠性是指会计软件防止会计信息被泄漏和破坏的能力，以及会计软件防错、查错和纠错的能力。稳定性也是评价会计软件的一项重要指标，指软件运行过程中是否意外中断等。
　　（5）会计软件需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环境。包括计算机硬件、网络体系结构以及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不同的软件有不同的要求，应在保证软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减少投资。
　　（6）会计软件售后服务。会计软件售后服务对用户来说至关重要，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连续运行的系统，不能间断，一旦系统中断正常运行，会给用户带来重大的损失。因此，应认真考察会计软件售后服务情况，包括技术力量、反应时间等。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30/20120330113913882.jpg</image>
<keywords>财务软件 会计电算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电算化的舞弊与对策</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22/185.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企业管理及会计信息处理中计算机的迅速普及和广泛运用，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和效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因会计电算化而引起的损失也与日俱增。</description>
<text>　　摘要：在企业管理及会计信息处理中计算机的迅速普及和广泛运用，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和效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因会计电算化而引起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关键词：会计；计算机；舞弊；对策
　　通常会计电算化所引起的损失主要有三种：（1）由于灾害事故或电源中断故障等原因所引起的会计信息处理中断和数据丢失；（2）因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本身的错误和疏漏所引起的损失；（3）因会计电算化舞弊而引起的损失。对前两种损失，通过借助于开发控制技术就能较好地加以解决，而对因会计电算化舞弊所引起的损失却很难解决。因此如何防范会计电算化舞弊成了企业的普遍关心的问题。
　　会计电算化舞弊的手法、会计电算化舞弊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1）篡改输入。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计算机舞弊手法，该方法通过在经济数据录入前或加入期间对数据做手脚来达到个人目的。（2）篡改文件。是指通过维护程序来修改或直接通过终端来修改文件中的数据。（3）篡改程序。是指通过对程序作非法改动，以便达到某种不法的目的。比如，将小量资金（比如计算中的四舍五入部分）逐笔积累起来，通过暗设程序记到自己的工资帐户中，表面上却看不出任何违规之处。（4）作法操作。指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或不经允许上机操作，改变计算机的执行路径。（5）篡改输出。通过非法修改、销毁输出报表、将输出报表送给公司竞争对手利用终端窃取输出的机密信息等手段来达到作案的目的。（6）其它方法。如通过物理接触、电子窃听、译码、拍照、拷贝、复印等方法来舞弊，通过对会计电算化舞弊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系统人员一般采用篡改系统程序软件和应用程序、非法操作等手段；内部用户般采用篡改输入的方式出多，也有采用输出篡改方法的；外来者一般采用终端篡改输入或其它如盗窃、破坏等。那么，如何防范会计电算化中这些风险，就成了会计工作中重要组成。
　　1.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应该一视同仁，严密防范。领导重视并督促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以及有效执行；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功能作用，查错防弊一直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审计人员对付计算机舞弊可以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审计中直接查出计算机舞弊案；在审核和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的弱点，提请被审计单位改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完善内部控制系统来预防、查出和处理计算机舞弊活动。前一种是直接作用，后一种是间接作用，即预防作用。由于现代审计是以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在评价内部控制基础上进行抽样审计，加之计算机审计水平的限制，计算机舞弊有可能从审计人员手中漏掉，因而预防作用远比直接作用更大。外部审计人员为了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的公正性发表意见，必须首先研究和评价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亦如此，而且有时内部审计还直接以完善内部控制为目的。无论内部审计人员还是外部审计人员，他们都要先对环境控制进行研究和评价，然后对应用控制进行研究和评价。在对内部控制进行研究评价过程中，他们必须特别考虑篡改输入、篡改文件、篡改程序，以及作法操作的可能性。已发现内部控制弱点，都应报告被审计单位主管人员，以引起其注意，还对能提出相应的建议。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直接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为目的，更有可能提出宝贵意见。审计人员还应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实施后续审计，检查建议是否采纳和如何实施，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系统。
　　2.加强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目前，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使电算化犯罪的控制很困难，对未经许可接触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或有关数据文件的行为，无法对拷贝重要机密数据的行为治罪。对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不能仅靠现有的一些法规。因为会计电算化犯罪毕竟是高科技、新技术下的一种新型犯罪，为此制定专门的法规对此加以有效控制就很有必要。电算化犯罪法制建设，可从两个方面入手：建立针对利用电算化犯罪活动的法律，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电算化舞弊行为及其惩处方法；建立电算化系统本时的保护法律，明确电算化系统中哪些东西或哪些方面受法律保护硬件、软件、数据及受何种保护。
　　3.完善内部控制系统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单位，均应建立和健全电算化内部控制系统。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应该具有强有力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措施、两者缺一不可。软件系统控制。是对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取得和开发的控制，以及对系统开发过程中或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系统文件的安全所进行的控制。包括系统软件的购买、开发授权、批准、测试、实施以及文件编制和文件存取的控制。操作控制。包括对操作人员控制和操作动机的控制。凡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授权；禁止原系统开发人员接触或操作计算机，熟悉计算机的无关人员不允许任意进入机房；系统应有拒绝错误操作的功能；留下审计轨迹。系统安全控制。主要控制措施有：建立设备、设施安全措施，档案保管安全控制，联机接触控制等；使用侦测装置、辩真措施和系统监控等；规定建立备份或副本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由谁建立和由谁负责保管；当系统被破坏需要恢复时，应先经有关领导同意，决不允许轻率地进行系统恢复工作，以防利用系统恢复时修改系统。应用控制，数据输入控制。输入控制的主要内容有：由专门录入人员，录入人员除录入数据外，不允许将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或其他操作；数据输入前必须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对输入数据进行校对；对更正错误的控制。处理控制是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的。处理控制的措施有：输出审核处理；数据有效件件验；通过重运算、逆运算法、溢出检查等进行处理有效性检测；错误纠正控制；余额核对；试算平衡等。数据输出控制。主要措施有：建立输出记录；建立输出文件及报告的签章制度；建立输出授权制度；建立数据传送的加密制度；严格减少资产的文件输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电算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的会计分析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30.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的会计分析，对于具有会计知识的报表使用人来说，阅读并理解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含义并不困难。主要的问题是掌握阅读的顺序，以及把比较、解释和调整结合起来，获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初步印象，为进一步分析建立基础。</description>
<text>　　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的会计分析，对于具有会计知识的报表使用人来说，阅读并理解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含义并不困难。主要的问题是掌握阅读的顺序，以及把比较、解释和调整结合起来，获得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初步印象，为进一步分析建立基础。
　　（一）资产的初步分析 
　　资产负债表的左方列示的企业资产，代表了该企业的投资规模。资产越多表明企业可以用来赚取收益的资源越多，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越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资产总是越多越好。资产并不代表收益能力，也不代表偿债能力。资产规模只是代表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的多少。
　　1、货币资金 
　　资产负债表中的&amp;ldquo;货币资金&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企业持有货币资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经营的需要、预防的需要和投机的需要。企业持有过多 货币资金，会降低企业的获利能力；持有过少的货币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需要并且会降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货币资金过多和过少，都会对扩大股东财富产生不利 的影响。
　　2、短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上&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成本。&amp;ldquo;短期投资跌价准备&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项目金额减&amp;ldquo;短期投资跌价准备&amp;rdquo;项目金额为短期投资净值。&amp;ldquo;短期投资净值&amp;rdquo;项目反映短期投资的市场价值。
　　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短期投资的净额，而将&amp;ldquo;短期投资跌价准备&amp;rdquo;放在&amp;ldquo;资产减值明细表&amp;rdquo;中报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资产负债表的&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净额；&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净额。&amp;ldquo;坏账准备&amp;rdquo;项目是&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项目和&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项目的抵减项目，反映企业已提取、尚未抵消的坏账准备。&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项目和&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项目的合计，减&amp;ldquo;坏账准备&amp;rdquo;项目后的余额是应收款项净额。
　　应收款项增长较大，应当分析其原因。一般说来，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三个：
　　一是销售增加引起应收账款的自然增加；
　　二是客户故意拖延付款；
　　三是企业为扩大销售适当放宽信用标准，造成应收账款增加。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上，&amp;ldquo;存货&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amp;ldquo;存货跌价准备&amp;rdquo;项目反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amp;ldquo;存货&amp;rdquo;项目减&amp;ldquo;存货跌价准备&amp;rdquo;项目的余额为&amp;ldquo;存货净额&amp;rdquo;项目，反映存货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资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存货规模的变动取决于各类存货的规模和变动情况。
　　5、其他流动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amp;ldquo;其他流动资产&amp;rdquo;指除流动资产各项目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通常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当其他流动资产数额较大时，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6、长期投资 
　　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长期投资的项目有以下几个：
　　（1） &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各种股权性投资的价值；
　　（2）&amp;ldquo;长期债权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能变现或不 准备变现的债务和其他债权投资的本金利息和尚未摊销的溢折价金额。
　　（3）&amp;ldquo;长期投资减值准备&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4）&amp;ldquo;长期投资净值&amp;rdquo;项目反映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用&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项目和&amp;ldquo;长期债权投资&amp;rdquo;项目的合计数减&amp;ldquo;长期投资减值准备&amp;rdquo;项目后的余额填列。
　　7、固定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价值是通过以下项目反映的：&amp;ldquo;固 定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报告期末固定资产的原值。&amp;ldquo;累计折旧&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amp;ldquo;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amp;ldquo;固定资产净值&amp;rdquo;项目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余额。&amp;ldquo;工程物资&amp;rdquo;项目反映各种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项目反映企 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转入清理的资产价值及在清理中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清理项目纳入固 定资产总额中，是因为它们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
　　影响固定资产净值升降的直接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变动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在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无形资产应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通过以下3个项目反映。
　　（1）&amp;ldquo;无形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2）&amp;ldquo;无形资产减值准备&amp;rdquo;项目，反映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3）&amp;ldquo;无形资产净额&amp;rdquo;项目，反映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amp;ldquo;无形资产&amp;rdquo;项目减&amp;ldquo;无形资产减值准备&amp;rdquo;项目的差额。无形资产是以净额计入资产总值的。
　　9、递延税款借项 
　　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该项目反映由于时间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大于会计利润，企业尚未转回的应纳所得税大于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二）负债的初步分析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一般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等项目。
　　流动负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偿还期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二是到期必须用流动资产或新的流动负债偿还。
　　2、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企业的长期负债一般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项目。
　　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除长期应付债券按公允价值入帐外，其他长期负债一般直接按负债发生时的实际金额记帐。
　　3、递延税款贷项 
　　&amp;ldquo;递延税款贷项&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与递延借项不同的是&amp;ldquo;递延税款贷项&amp;rdquo;项目反映由于时间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会计利润，企业尚未转回的应纳所得税小于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与&amp;ldquo;递延税款借项&amp;rdquo;项目正好相反。
　　（三）股东权益的初步分析 
　　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有者权益的表现形式也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以股东权益的形式表示。
　　1、股本 
　　股本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筹资形成的资本。股份公司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和股份总数的范围内发行股票，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为股本。一般情况下，股本相对固定不变，企业股本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增减变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指由股东投入，但不构成股本，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的属于股东的权益，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股票溢价；二是资本本身的增值。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的&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项目列示，表示会计期期末资本公积的余额。
　　3、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累计留利。主要包括三部分。
　　（1）法定盈余公积。
　　（2）任意盈余公积。
　　（3）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按实际提取数计价，资产负债表的&amp;ldquo;盈余公积&amp;rdquo;项目反映会计期期末盈余公积的余额。
　　4、未分配利润 
　　从数量上来说，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和分出利润后的余额。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 会计知识 财务状况</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系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7.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通过下面两个等式检验现金流量表编制是否正确：1、主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附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主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附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description>
<text>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1、可以通过下面两个等式检验现金流量表编制是否正确
　　主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附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主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附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三张报表的钩稽关系
　　三者之间的钩稽关系有：
　　(1)损益表及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
　　(2)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其等价物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之差=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其等价物净增加额
　　(3)利润表中的净销货额-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票据)增加额+预收账款增加额=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资产负债表中除现金及其等价物之外的其他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增加(减少)额=现金流量表中各相关项目的减少(增加)额。
资产负债表 
会小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资产　
	行次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行次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短期借款 　
	24　
	　
	　
	
	
	短期投资　
	2　
	　
	　
	应付账款 　
	25　
	　
	　
	
	
	应收票据　
	3　
	　
	　
	预收账款　
	26　
	　
	　
	
	
	应收账款 　
	4　
	　
	　
	应付职工薪酬 　
	27　
	　
	　
	
	
	预付账款 　
	5　
	　
	　
	应交税费 　
	28　
	　
	　
	
	
	应收股利 　
	6　
	　
	　
	应付利息　
	29　
	　
	　
	
	
	应收利息 　
	7　
	　
	　
	应付利润　
	30　
	　
	　
	
	
	其他应收款 　
	8　
	　
	　
	其他应付款 　
	31　
	　
	　
	
	
	存货　
	9　
	　
	　
	其他流动负债 　
	32　
	　
	　
	
	
	其他流动资产
	10　
	　
	　
	动负债合计　
	33　
	　
	　
	
	
	流动资产合计　
	11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券投资
	12　
	　
	　
	长期借款 　
	34　
	　
	　
	
	
	长期股权投资　
	13　
	　
	　
	递延收益 　
	35　
	　
	　
	
	
	固定资产原价　
	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36　
	　
	　
	
	
	减：累计折旧
	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6　
	　
	　
	负债合计 　
	38　
	　
	　
	
	
	固定资产清理
	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
	18　
	　
	　
	实收资本（或股本） 　
	39　
	　
	　
	
	
	无形资产 　
	19　
	　
	　
	资本公积　
	40　
	　
	　
	
	
	长期待摊费用
	20　
	　
	　
	盈余公积 　
	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　
	　
	　
	未分配利润 　
	42　
	&amp;nbsp;
	&amp;nbsp;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3　
	&amp;nbsp;
	&amp;nbsp;
	
	
	资产总计 　
	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4　
	&amp;nbsp;
	&amp;nbsp;
	


　　本表中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为：
　　行11＝行1＋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8＋行9＋行10；
　　行22＝行12＋行13＋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行21；
　　行16＝行14－行15；
　　行23＝行11＋行22；
　　行3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30＋行31＋行32；
　　行37＝行34＋行35＋行36；
　　行38＝行33＋行37；
　　行43＝行39＋行40＋行41＋行42；
　　行23＝行44。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结构</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6.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description>
<text>　　资产负债表的概念
　　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amp;rdquo;交易科目分为&amp;ldquo;资产&amp;rdquo;和&amp;ldquo;负债及股东权益&amp;rdquo;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国际上资产负债表于2008年已改成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SOFP)。
　　资产负债表一般有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概括地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列示了用以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的各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正表的格式一般有两种：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具体排列形式又有两种：一是按&amp;ldquo;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amp;rdquo;的原理排列;二是按&amp;ldquo;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amp;rdquo;的原理排列。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边列示资产，右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不管采取什么格式，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这一等式不变。
　　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内容
　　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之间的勾稽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它反映的是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总体规模和结构，即：资产有多少;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各有多少;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有多少，应收账款有多少，存货有多少等等。所有者权益有多少;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有多少，资本公积有多少，盈余公积有多少，未分配利润有多少等等。
　　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通常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反映。也就是说，资产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负债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所有者权益则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在经营内容上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导致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项目也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具有特殊性。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时，对于资产而言，通常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对于负债而言，也按流动性大小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对于所有者权益而言，也是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0/20120320093819672.gif</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 会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编制小企业资产负债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4/786.html</link>
<description>如何编制小企业资产负债表？各位会计人来看看吧！</description>
<text>　　小企业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的：
　　1.资产负债表&amp;ldquo;年初余额&amp;rdquo;栏的填列方法 
　　&amp;ldquo;年初余额&amp;rdquo;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amp;ldquo;期末余额&amp;rdquo;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2.资产负债表&amp;ldquo;期末余额&amp;rdquo;栏的填列方法 
　　&amp;ldquo;期末余额&amp;rdquo;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各科目余额分析填列，具体规定如下：
　　（1）&amp;ldquo;货币资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和&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amp;ldquo;应收票据&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收票据&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向购买单位或个人收取的销货款。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的期末余额填列。
　　（5）&amp;ldquo;预付账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预付账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amp;ldquo;应收股利&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收股利&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amp;ldquo;应收利息&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收利息&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应收和暂付的除销货款外的各种款项。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amp;ldquo;存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在途物资&amp;rdquo;、&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生产成本&amp;rdquo;、&amp;ldquo;库存商品&amp;rdquo;、&amp;ldquo;包装物&amp;rdquo;、&amp;ldquo;低值易耗品&amp;rdquo;、&amp;ldquo;消耗性生物资产&amp;rdquo;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0）&amp;ldquo;其他流动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amp;ldquo;长期债券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长期债权投资&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amp;ldquo;固定资产原价&amp;rdquo;和&amp;ldquo;累计折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这两个项目应根据&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累计折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amp;ldquo;固定资产账面价值&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amp;ldquo;累计折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因出售、毁损和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16）&amp;ldquo;生产性生物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生产性生物资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amp;ldquo;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7）&amp;ldquo;无形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无形资产&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amp;ldquo;长期待摊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长期待摊费用&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amp;ldquo;其他非流动资产&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0）&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偿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amp;ldquo;应付账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付账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预收购买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3）&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4）&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25）&amp;ldquo;应付利息&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付利息&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amp;ldquo;应付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润。项目应根据&amp;ldquo;应付利润&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amp;ldquo;其他流动负债&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amp;ldquo;长期借款&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借入、尚未偿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金。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长期借款&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amp;ldquo;递延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收入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递延收益&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amp;ldquo;其他非流动负债&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以上非流动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amp;ldquo;实收资本（或股本）&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构成注册资本的资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实收资本&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amp;ldquo;盈余公积&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盈余公积&amp;rdquo;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利润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9.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包括收入，成本费用、本期金额等项目的填列方法。</description>
<text>　　会计网小编提示：利润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包括收入，成本费用、本期金额等项目的填列方法。
　　成本费用项目的编制方法
　　1、&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果该科目贷方发生额登记有销售退回等事项，应抵减借方发生额，按已销产品的实际成本填列本项目。
　　2、&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但不包括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amp;ldquo;营业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本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项目和&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分别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和&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amp;ldquo;所得税&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所得税&amp;rdquo;科目的余额分析填列。

　　利润表&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栏的填制方法
　　利润表&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
　　(1)&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3)&amp;ldquo;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4)&amp;ldquo;主营业务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主营业务实现的利润。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填列。如为亏损总额，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5)&amp;ldquo;其他业务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其他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6)&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7)&amp;ldquo;其他业务支出&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支出。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其他业务支出&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8)&amp;ldquo;销售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销售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9)&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0)&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1)&amp;ldquo;营业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实现的利润。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扣除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后的净额。如为亏损总额，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12)&amp;ldquo;营业外收支出净额&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减去&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损失，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13)&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14)&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按规定从本期应纳税所得税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5)&amp;ldquo;净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填列。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0/20120320101101649.jpg</image>
<keywords>利润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利润表的结构及附表的填制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28.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对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弥补的会计报表，是利润表的附表，说明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的分配去向。利润分配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利润表的附表。</description>
<text>　　利润表的结构


	
	
	项　目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　
	　　企业净利润来自三个方面：
	　　1、营业利润
	　　2、投资收益
	　　3、营业外收支净额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期间费用　
	
	
	　　三、营业利润 　
	
	
	　　加：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　
	
	
	　　四、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利润分配表的填制方法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对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弥补的会计报表，是利润表的附表，说明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的分配去向。利润分配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利润表的附表。通过利润分配表，可以了解企业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情况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了解利润分配的构成，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的数据。
　　利润分配表的填制方法：


	
	
	项目　
	
	
	行次　
	
	
	本年实际　
	
	
	上年实际　
	
	
	
	一、净利润　
	1　
	净利润项目，根据&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年终结转入&amp;ldquo;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amp;rdquo;账户的发生额填列。如为净亏损，应以负数填列，且其数字与利润表中&amp;ldquo;本年累计数&amp;rdquo;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　
	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项目，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amp;rdquo;账户的年初、年末余额填列。　
	　
	
	
	其他转入　
	4　
	&amp;ldquo;其他转入&amp;rdquo;项目，应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该明细账户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填列。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8　
	可供分配的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1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储备基金　
	12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3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利润归还投资　
	14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6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17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8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应付普通股股利　
	19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0　
	各项目应分别根据&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账户所属各该明细账户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四、未分配利润　
	25　
	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利润表 利润分配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利润分配的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5/716.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description>
<text>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派必须经过的先后步骤。
　　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5年。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利润分配</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利润表的编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4/653.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表中的各个项目，都是根据有关收入和费用科目记录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和累计发生数分别填列的。</description>
<text>　　利润表中的各个项目，都是根据有关收入和费用科目记录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和累计发生数分别填列的。
　　&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理收入和物业管理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营业收入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其他业务收入&amp;rdquo;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成本&amp;rdquo;项目，反映指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总成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其他业务成本&amp;rdquo;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资产减值损失&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资产减值损失&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收益&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实现的投资收益。如为亏损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营业利润&amp;rdquo;项目，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所取得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所支付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总数。如为亏损额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根据&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净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是根据利润总数减所得税而得。如为净亏损，以&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以上各项目的&amp;ldquo;本月数&amp;rdquo;根据各有关会计科目的本月发生额直接填列;&amp;ldquo;本年累计数&amp;rdquo;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到本报告期止的累计发生额，应根据上月&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累计数加上本月&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本月数之和填列。
　　年度&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amp;ldquo;本月数&amp;rdquo;栏改为&amp;ldquo;上年实际数&amp;rdquo;栏，应根据上年末&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数字填列。如果上年末&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与本年&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的报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然后填入&amp;ldquo;上年实际数&amp;rdquo;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利润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的编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1/847.html</link>
<description>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s)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也叫账务状况变动表，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 (包含现金等价物) 的增减变动情形。</description>
<text>　　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s)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也叫账务状况变动表，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 (包含现金等价物) 的增减变动情形。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amp;ldquo;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和&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amp;ldquo;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和&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amp;ldquo;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库存商品&amp;rdquo;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4)&amp;ldquo;支付的职工薪酬&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向职工支付的薪酬。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amp;ldquo;支付的税费&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支付的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6)&amp;ldquo;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可以&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等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amp;ldquo;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amp;ldquo;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amp;ldquo;长期债券投资&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amp;ldquo;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因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amp;ldquo;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和取得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amp;ldquo;无形资产&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amp;ldquo;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短期基金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短期投资&amp;rdquo;、&amp;ldquo;长期债券投资&amp;rdquo;、 &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amp;ldquo;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amp;ldquo;长期借款&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amp;ldquo;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实收资本&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amp;ldquo;偿还借款本息支付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以现金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amp;ldquo;长期借款&amp;rdquo;、&amp;ldquo;应付利息&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amp;ldquo;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amp;rdquo;项目，反映小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润。本项目可以根据&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应付利润&amp;rdquo;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1/20120321113650664.jpg</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编制之T型账户法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34.html</link>
<description>T型账户法是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通过“T型账户”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description>
<text>　　T型账户法是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通过&amp;ldquo;T型账户&amp;rdquo;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其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分别开设T型账户，将各自的期末数和期初数过入各该账户。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amp;ldquo;现金及现金等价物&amp;rdquo;T型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将期末数和期初数过入该账户中。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以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型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amp;ldquo;现金及现金等价物&amp;rdquo;T型账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编制之工作底稿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33.html</link>
<description>工作底稿法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description>
<text>　　工作底稿法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其编制步骤是：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类，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有关收入和费用转换成现金基础；第二类，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到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变动情况，虽不涉及现金收支，也需编制调整分录。
　　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计入&amp;ldquo;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amp;rdquo;、&amp;ldquo;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amp;rdquo;、&amp;ldquo;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amp;rdquo;等项目，借记表明现金流入，贷记表明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 调整分录</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中提供的信息</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32.html</link>
<description>阅读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现金流量表能够为你提供三个方面的信息：（1）反映单位净收益的质量；（2）反映企业运用现金的能力；（3）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description>
<text>　　阅读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从中获得有用的信息。现金流量表能够为你提供三个方面的信息：
　　（1）反映单位净收益的质量
　　为了获得账面上较高的利润，很多企业都想尽各种办法&amp;quot;调整&amp;quot;利润。比如，通过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等。现金流量是一个客观数据，不像净收益那样可以通过应计项目调整。
　　（2）反映企业运用现金的能力
　　现在，很多企业都说缺钱、缺流动资金，但是，企业为什么缺钱？钱都用到哪里去了？用得是否合理？通过现金流量表，就可以分析这些情况。
　　（3）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
　　我国国有企业的资金大多来自银行，企业的偿债能力直接影响到银行的正常运行，甚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了解国有企业的资金运行情况及其偿债能力，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从现金流量表中还可以看出单位的经营是否持续稳定，是否有大量的营运资金。如果单位的现金流入净值主要是投资及营业外收入造成的，那么，单位的生产经营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存在不稳定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的基础知识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0/831.html</link>
<description>现金流量表的基础知识解读。</description>
<text>　　一、 现金的界定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1）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应剔除不能随时支付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3）其他货币资金；
　　（4）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主要指购买日至到期日小于3个月的短期债券投资。
　　现金等价物不包括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根据定义，准备3个月内出售的短期股票投资虽然符合&amp;ldquo;期限短、流动性高&amp;rdquo;的特点，但由于其市价变动风险大，难以转换成已知现金，所以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看待。期限超过3个月的短期债券投资，在现金流量表中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
　　二、影响现金流量的变动因素 
　　1．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现金流量表不需要反映该内容。
　　2．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不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现金流量表部分反映该内容，比如重要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在补充资料中说明。
　　3． 金各项目与非现金各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会影响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现金流量表主要反映该内容。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 
　　1．经营活动：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2．投资活动：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中的&amp;ldquo;投资&amp;rdquo;是广义的投资，既包括了对外投资（狭义的投资），又包括了对内投资（长期资产的购建）。 学会计论坛
　　3．筹资活动：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投资活动中的&amp;ldquo;筹资&amp;rdquo;是广义的筹资，既包括了向债权人的筹资（狭义的筹资），又包括了向股东的筹资（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等）。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 
　　1．总额反映现金流入流出信息。
　　现金流量表一般情况下应以总额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状况，但下列情况可用净额反映：
　　（1）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通常为3个月或更短时间）的项目。
　　（2）金额不大的项目，如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现金收入和相关支出。需要注意的是，&amp;ldquo;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出售收入或保险赔款，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的净额。当支付的有关费用大于所取得的现金时，说明企业在该项投资活动中，从总体上来看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入而是发生现金流出，所以不能在&amp;ldquo;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amp;rdquo;项目中以负数列示，而是在&amp;ldquo;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amp;rdquo;项目中以正数反映。
　　（3）不反映企业自身交易或事项的现金流量项目，如代收代付款。
　　2．合理划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比如，债券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属投资活动，而债券利息支出、股利支出则属筹资活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应视其形成原因，分别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反映。比如，票据贴现息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行为，作为&amp;ldquo;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amp;rdquo;的减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企业经营活动行为，列入&amp;ldquo;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amp;rdquo;、购买固定资产产生的汇兑损益属于企业的投资行为，列入&amp;ldquo;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amp;rdquo;；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企业的筹资行为，列入&amp;ldquo;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amp;rdquo;。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支出具有多类现金流量特征，如缴纳所得税、自然灾害保险索赔款等，如不能分清，通常作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反映。
　　3．不涉及现金流量的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在补充资料中适当反映。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程序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有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两种方法，两者的编制程序基本一致，区别在于验算平衡方式不一样。工作底稿法是通过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来验算调整分录是否平衡； T型账户法是通过开设&amp;ldquo;现金及现金等价物&amp;rdquo;T型账户，来验算调整分录是否平衡。
　　工作底稿法的编制程序依次是：
　　（1）将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将损益表本年发生数过入工作底稿本期数栏。
　　（2）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
　　（3）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相应部分。
　　（4）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损益表项目中调整分录借贷金额应当等于本期数。
　　（5）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直接法和间接法 
　　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法反映。其中，直接法是以营业收入为起算点去计算调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反映；间接法以净利润为起算点去计算调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反映。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表的财务分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5/409.html</link>
<description>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企业“血液循环”——现金及其等价物的增减及变化后的状况的动态报表，具有鲜明的综合性、可比性。现金流量表通过显示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不足，从而揭示公司内在的发展问题。</description>
<text>　　摘要：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四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企业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现金以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减变动情形。过去企业经营都强调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两大表，随着企业经营的扩展与复杂化，对财务资讯的需求日见增长，报告企业资金动向的现金流量表获得许多企业经营者的重视，将之列为必备的财务报表。文章将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解读现金流量表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运用。
　　关键词：现金流量；财务决策；运用分析
　　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企业&amp;ldquo;血液循环&amp;rdquo;&amp;mdash;&amp;mdash;现金及其等价物的增减及变化后的状况的动态报表，具有鲜明的综合性、可比性。它为我们提供了一家公司经营是否健康的证据。现金流量表通过显示经营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不足，从而揭示公司内在的发展问题。现金流量表的财务分析，可运用结构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三种分析方法，现分别试述如下。
　　一、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分析
　　分析现金流量采用的最基本方法是编制百分数现金流量表。即分别计算出各项现金流入、流出及净值占现金总现金流入、流出及净值的比重。通过结构百分比分析，可反映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渠道有几条。一般来讲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占总现金流量比重大的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财务风险较低，现金流入结构比较合理。要注意现金净流量是由经营活动产生的还是由融资活动产生的，从而深入探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是否稳定、可靠。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数据流分析进行此项分析时，可对经营活动产生的数据流细分进行结构分析，同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相结合。若两者相差不大，说明企业会计账面上收入数值非常有效、及时地完成了实际现金流入，应收账款的管理也比较有效。未来为保证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源流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反之，则应加强经营收入的实现与变现，确保资金的有效运转。否则，即使账面资产较大，也存在潜亏的可能。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此项分析时，应充分考虑企业预算、投资计划，可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及历年投资收益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三）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的分析此项分析可反映出企业资金来源与用途及结构比率，一般与现金流量表概况分析相结合，考虑现金流入、流出总体趋势。
　　二、现金流量表的比率分析
　　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评价时，以往我们常常采用财务比率分析的方法，如：流动比率、酸性测试比率、现金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但由于在现实生活中，财务比率并不存在最佳标准，不同的国情、经济环境、发展速度、管理模式都会对财务比率产生重大影响，只简单对照所谓标准去分析比率，有时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需引用现金流量指标进行财务分析，以便更加确切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表的比率分析是以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全面揭示企业的经营水平，测定企业的偿债能力，反映企业的支付能力。
　　（一）偿还债务能力分析
　　企业真正能用于偿还债务的是现金流量，用现金流量和债务的比较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1、现金到期债务比=经营现金净流入/本期到期债务本期到期债务是指本期到期的长期债务和本期的应付票据，因为这两种债务是不能延期的，必须按时偿还。
　　若企业的现金债务比高于同行业的平均值，则表明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是较好的。
　　2、现金流动负债比=经营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反映企业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该比率越高，企业的支付能力越强。
　　3、现金债务总额比=经营现金净流入/债务总额反映企业用当年的现金流量偿还所有债务的能力。比率越高，企业承担债务的能力越强。
　　（二）财务弹性分析
　　财务弹性是指企业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利用投资机会的能力。该能力考察主要是通过比较现金流入量和支付现金需要来进行的。
　　1、现金满足投资比=近五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近五年的资本支出+存货支出+现金股利支付）
　　该比率越大，说明企业资金自给率越高。当该比率大于1时，说明企业可以用经营获取的现金满足扩充所需资金；若小于1时，则说明企业需要靠外部融资满足扩充需要。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每股现金净流量/每股现金股利此指标说明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该指标越大说明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越强。
　　三、现金流量表的趋势分析
　　现金流量表趋势分析主要是通过观察连续报告期（至少为2年，比较期越长，越能客观反映情况及趋势）的现金流量表，对报表中的全部或部分重要项目进行对比，比较分析各期指标的增减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其发展的趋势，对未来做出预测的一种方法。趋势分析注重可比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正确计算运用趋势百分比，可使报表使用者了解有关项目变动趋势及其变动原因，在此基础上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般对于一个健康的正在成长的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应是正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应是负数，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则介于正数和负数之间变动。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丰伟。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创新分析[J].财会通讯，2009（1）。
　　3、周冶芳，鲁扬昊。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特殊问题[J].财会月刊，2006（3）。
　　4、利比。财务会计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表 财务分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报表的概念及说明</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9/823.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报表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会计报表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description>
<text>　　会计报表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会计报表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和其他有关附表。
　　会计报表作用
　　1.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和改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信息;
　　2.为国家经济管理机构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必要信息;
　　3.为投资者和经营者进行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会计报表种类
　　按照会计报表反映：
　　内容的主次关系分类 ：主表、附表
　　按照服务的对象分类 ：内部报表、外部报表
　　按照编制主体分类 ：单位报表、合并报表、汇总报表
　　按照编报时间分类 ：中期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年度报表
　　按照计量用的货币分类 ：记账本位币报表、外币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真实可靠
　　1.涵义：会计报表指标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需做的准备工作　　(1)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2)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3)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4)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5)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6)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全面完整
　　1.涵义：会计报表应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保证会计报表的全面完整的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企业应按规定编报国家要求提供的各种会计报表，对于国家要求填报的有关指标和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填列。
　　前后一致
　　1.涵义：编制会计报表依据的会计方法，前后期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不能随意变更。　　2.如果确需改变某些会计方法，应报表附注中说明改变的原因及改变后对报表指标的影响。
　　编报及时
　　1.涵义：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及时对外报送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由国家统一加以规定。　　(1)月报应于月度终了后15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　　(2)季报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3)半年度报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　　(4)年报应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对外提供。
　　相关可比
　　1.涵义：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可比，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并且便于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在不同企业之间及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之间进行比较。
　　便于理解
　　便于理解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会计报表分类
　　会计报表是会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也称财务报表。所谓会计报表，是指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结构情况、某一特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实现及分配情况和某一特定时期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净增加情况的书面文件。它由主表及相关附表组成，其中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附表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等。主表与有关附表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附表是对主表的进一步补充。 会计报表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比较常见的分类标准及类别有五种，分别为：
　　1、会计报表按其反映的内容，可以分为动态会计报表和静态会计报表。动态会计报表是反映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比如：利润表反映了企业一定时期内所实现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流入、现金的流出及净增加数，因此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属于动态会计报表;静态会计报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资产和权益总额的会计报表，比如：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某一时点上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因此资产负债表属于静态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按其编报的时间，可以分为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半年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月度报表简称为月报，每月编报一次，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季度报表简称为季报，每季编报一次，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半年度报表简称为半年报，每年6月30日编报一次，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但与月报和季报在部分指标上有一定的差异;年度报表简称为年报，每年编报一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它要求完整、反映地全面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会计报表按其编制的单位，可以分为单位报表和汇总报表。单位报表是指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会计报表，以反映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汇总报表是指由总公司或主管部门(系统)，根据所属单位报送的会计报表，连同本单位会计报表汇总编制的综合性会计报表，以反映总公司或本部门(系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会计报表按其编制的范围，可以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个别会计报表是指仅仅反映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是将多个具有控股关系的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合并编制的会计报表，该报表由母公司进行编制，包括所有控股公司会计报表的数字。
　　5、会计报表按其服务的对象，可以分为对内报表和对外报表。对内报表是指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而编制的不对外公开的会计报表，它不要求统一格式，没有统一指标体系，如成本表就属于对内报表;对外报表是指企业为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有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而编制的对外提供服务的会计报表，它要求有统一的报表格式、指标体系和编制时间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均属于对外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以文字的形式，针对会计报表不能包括的内容或披露不详尽的内容所作的进一步的解释、补充和说明，以便于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一定的方式披露，有关信息应当与会计报表项目相互参照。 会计报表附注提供的信息十分广泛，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如下信息： ⑴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⑵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说明; ⑶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⑷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的说明; ⑸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⑺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⑻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⑼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说明; ⑾合并报表的说明; ⑿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周转情况和利润实现及分配情况等，以书面文字报告的形式所作的综合性说明，是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情况说明书全面扼要地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分析总结经营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和考核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财务情况说明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⑶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⑷税金交纳情况; ⑸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 ⑹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⑺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会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⑻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19/20120319092558337.jpg</image>
<keywords>会计报表 会计核算 财务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上市公司财务猫腻何时休</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1/768.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如实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这两个规定前者是来自国务院，后者是财政部制定的。但在会计界，一些公司却出于业绩考核压力、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或是为了发行股票等目的，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过度包装。</description>
<text>　　作者：劳佳迪 任萍
　　3月又是上市公司年报的密集披露期。一年的业绩如何，几百页的PDF文件，成了投资者一窥究竟的窗口。增持?减持?建仓?清仓?这些通过交易所正式发布的财务数字，也是投资者&amp;ldquo;向左走、向右走&amp;rdquo;的判断依据。
　　但尴尬的是，上市公司公告的数据真实性却遭遇着前所未有的诚信大考。据统计，过去一年中，共有近20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被踢爆相互&amp;ldquo;掐架&amp;rdquo;，几乎达到历史案例的总和。对照一项交易中两家企业公布的数据，居然频频发现&amp;ldquo;碰不拢&amp;rdquo;。
　　记者注意到，这一现象在拟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尤为常见。厚厚一摞财报中，到底有多少粉饰出来的荣耀?投行保荐人、注册会计师、承销商等倾力打造的，是货真价实的成绩单，还是经不起推敲的美丽幻影?
　　案例
　　关联方数据混战竟相差97%
　　*ST盛润的一份重组草案，将想要借它的壳上市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同其下游采购商一汽轿车、一汽夏利统统推到风口浪尖。按照濒临退市的&amp;ldquo;壳资源&amp;rdquo;盛润发布的公告，富奥股份2009年和2010年共向一汽轿车、一汽夏利销售商品94011.24万元。诡异的是，一汽轿车这两年的年报却并未显示与富奥股份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一汽夏利则只认了2466万元的账，三方数据相差高达97.4%。换言之，为了力促&amp;ldquo;壳买卖&amp;rdquo;，*ST盛润与富奥股份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存在携手操纵包装业绩的嫌疑。
　　尽管此后三家企业分别在&amp;ldquo;关联公司&amp;rdquo;、&amp;ldquo;关联交易&amp;rdquo;的概念上大做文章，以澄清公告堵悠悠之口，但其中财务包装的空间之巨大还是令投资者侧目：就在借壳上市不断上演一幕幕乌鸡变凤凰的传奇之时，像富奥股份这样的争议财报是否从一开始就剥夺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此处亏损、彼处盈利的数据&amp;ldquo;乌龙&amp;rdquo;
　　去年底，浙江三鼎是作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人，在一份募集说明书中对公司2010年的业绩作出说明：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高达95829.93万元，相应净利润达到9914.11万元。
　　煌煌业绩却在华鼎锦纶的招股说明书上&amp;ldquo;大变脸&amp;rdquo;。按照华鼎锦纶招股说明书上披露的数据，浙江三鼎整个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过24472.91万元，净利润也只有137.84万元，与浙江三鼎的数据谬以千里。
　　而浙江三鼎2009年的净利润在两份报表中的差距则更大。招股说明书中，浙江三鼎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967.85万元，净利润-1002.30万元。而在募集说明书中，浙江三鼎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5248.80万元，净利润竟神奇地&amp;ldquo;扭亏为盈&amp;rdquo;，达到9912.12万元。
　　销售数据落差千万无人纠错
　　号称全球前三大VD3、前六大VA生产商的金达威，其闯会成功的招股说明书中同样疑点重重。根据它自己的披露，公司2008年向第二大股东中牧股份的销售数据为2947.31万元。
　　而根据上市公司中牧股份的公告，其2008年向金达威采购原料的金额分别只有1836.56万元。同样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两份法定财务报告，2008年相互间交易确认收入却相差1000多万元。
　　更严重的问题是，如果财务数据存在重大性的偏差，审计会计师为何没有出具否定意见?记者注意到，2008年金达威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446亿元，而其与中牧股份的关联交易金额多报了1110.75万元，为营业收入的3.22%，远远超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amp;mdash;&amp;mdash;非标准审计报告》中的判断标准。
　　&amp;ldquo;工作人员疏忽&amp;rdquo;成经典托词
　　遭遇&amp;ldquo;数据门&amp;rdquo;，对上市公司或者准上市公司来说应该是板上钉钉的尴尬，但仿佛&amp;ldquo;举重若轻&amp;rdquo;的是，这些公司不是沉默以对，就是以&amp;ldquo;工作人员疏忽&amp;rdquo;为由轻松推搪。
　　去年底挂牌的德尔家居，其披露的采购数据就和多个供应商相差甚远。据披露，中福实业控股82%的福人木业从2009年至今是公司的第二大采购商。根据2010年年报，中福实业对德尔家居的销售金额仅为1410.10万元。德尔家居自己披露的数据却高达9541.66万元。
　　离奇的是，就在德尔家居上市前夕，中福实业突然在2010年年报更正公告中表示，&amp;ldquo;由于工作人员统计失误，导致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错误&amp;rdquo;，更正之后对德尔地板的销售金额一举提升至7966.73万元，但奇怪的是，其他4个客户中仅第3和第4名客户出现了几百万元的统计失误。
　　不仅如此，大亚木业是德尔家居第一大供应商，后者在2010年采购金额达到11655.77万元。然而，大亚木业控股股东大亚科技2010年年报披露，公司前5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60112万元，平均每家客户销售12022.4万元，但销售金额达到11655.77万元的德尔家居却没出现在前5大客户名单中，令人百思难得其解。
　　调查
　　包装手段眼花缭乱
　　&amp;ldquo;理论上，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如实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这两个规定前者是来自国务院，后者是财政部制定的。&amp;rdquo;一位从业多年的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解释道，&amp;ldquo;但在会计界，一些公司却出于业绩考核压力、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或是为了发行股票等目的，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过度包装，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amp;rdquo;
　　据她介绍，业内常见的上市公司造假手段非常繁多，令处于弱势话语权的普通投资者无所适从。&amp;ldquo;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虚构交易事项，有些上市公司直接制造虚假发票，伪造经济合同、银行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等一系列法律凭证，可谓简单粗暴。&amp;rdquo;
　　&amp;ldquo;再比如一些公司通过随意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随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方法操纵会计信息，在需要配股、上市、信贷时虚增利润，在需要偷税时虚减利润。&amp;rdquo;她告诉记者，有些上市公司还故意混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对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予以资本化，形成大量虚拟资产。
　　而对于*ST盛润、浙江三鼎等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涉嫌的关联交易造假，也被她认为是&amp;ldquo;非常常见&amp;rdquo;。&amp;ldquo;上市公司往往利用与关联方的特殊关系，以操纵利润、粉饰报表为目的进行商品销售与劳务提供、托管经营、转嫁费用、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amp;rdquo;
　　据悉，常见的过度包装手段还包括利用非经常性收益。处置资产收益、股权转让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等非经常性收益对于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来说，应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弥补主营业务的亏损采取一系列非经常性收益来达到虚增巨额利润的目的。
　　思考
　　A股诚信危机何时休?
　　对于史上最大规模涌现的&amp;ldquo;造假潮&amp;rdquo;，以及此前中国概念股在美国股市遭遇的诚信大考，业内人士认为，是与相关法律制度欠缺，造假成本低廉，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证券、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以及企业的内部监督基本不起作用等原因相关。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的民事赔偿机制在立法和司法等方面都不健全，极大地限制了投资者举报、监督的可能性和积极性。那么，国家能否尽快建立民事诉讼机制和民事赔偿机制，建立一个能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诉讼机构来帮助中小股民要求民事赔偿，帮助中小股东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从上述案例也可以看到，会计的位置和职能同样遭遇着诚信大考。记者从业内获悉，由于法律方面缺乏赋予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权力，因此公司内部的会计职务很容易被公司管理者利用。所以有观点认为，会计委任制是解决这一难题较为有效的手段，其原则就是被委派到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只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市公司的任何管理者都无权撤换会计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会计委派机关从上市公司统一收取后，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会计人员的技术职称来发放，使会计人员处于一种超脱的地位。
　　此外，如何防止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合谋作弊，也是监管难点所在。有建议认为，上市公司应该将审计费用上交给证监会，由证监会自由聘任或者通过招标方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然后由证监会向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费用，这样使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经济联系。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上市公司 财务报表 财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报表的粉饰和鉴别</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9/685.html</link>
<description>粉饰财务报表的基本方法：1.对虚拟资产挂账；2.对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进行调节；3.通过调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编制虚假报表；4.变更会计政策；5.通过调节存货价值来进行利润操纵；6.利用计提手段来调节利润等等。</description>
<text>　　粉饰财务报表的基本方法 
　　1.对虚拟资产挂账。
　　2.对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进行调节。
　　营业外收入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对利润的影响是暂时的，所以，营业外收入常常成为对利润进行调解的工具。
　　3.通过调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编制虚假报表。
　　有些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前者隐瞒潜亏进行一定的处埋，后者隐瞒利润。年报不实的上市公司在应收款或其他应收款方面做文章，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往往把一些难以收回的应收款挂在账上，以虚增资产。此外，其他的一些公司夸大其他应付款，从而达到避税或降低税收的目的。
　　4.变更会计政策。
　　5.通过调节存货价值来进行利润操纵。
　　存货计价采用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以及经营成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调整空间。
　　6.利用计提手段来调节利润。
　　7.对费用进行调整，以虚增利润。
　　对当期费用进行调整，可以实现虚增利润的目的。在实际处理中，一些公司经常利用&amp;ldquo;长期待摊费用&amp;rdquo;、&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等科目进行调账，在以后年度逐渐进行分摊，从而达到平滑利润的目的。
　　8.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1）虚构经营业务，人为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2）采用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和进行股权置换。
　　（3）利用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
　　（4）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用，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对虚假财务报表的鉴别 
　　一般来说，造成虚假财务报表的原因主要有两大类:第一、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人为的编造；第二、由于会计方法的选择导致虚假财务报表的编制。对于由于这两大类原因而编制的虚假财务报表，分别有不同的鉴别方法。
　　（一）对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的识别方法:主要采取搜集信息、查找证据、对企业报表进行对比分析、查账核实等手段，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方法：
　　1.通过不同的渠道搜集同一时点的财务报表，对比异同点，对差异的数据提出质疑。
　　2.核对各财务报表内部的平衡关系和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找出疑点。
　　3.与企业平时的经营状况进行对比，找出关键或重要财务项目的漏洞、疑点。例如，当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时，有些报表科目的数字和平时的数字相比可能会大出很多，也可能小很多，对于这样的情况应该进行深入的查证，以发现其中的问题。
　　4.现场调查，进行账表、账账、账证和账实核对，账表、账账、账证和账实之间都应该是相符的。如果不相符，也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二）对会计方法选择形成的虚假报表的识别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往往做到了报表平衡及账表、账账、账证等相符，因此在识别方法上宜采取更深入的一些方法：
　　1.对重点会计科目进行分析。
　　企业对报表进行粉饰时，常常运用的账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存货、投资收益、无形资产、补贴收入、减值准备等会计科目。如果这些会计科目出现异常变动，我们必须注意了，考虑该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这些科目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性。例如，对于&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科目来讲，如果这一科目下的金额过大，但是公司的收入又很小的话，那么这家企业就可能存在问题，如抽逃出资，很多抽逃出资的情况都是将账务记入了&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amp;ldquo;应收账款&amp;rdquo;等科目。
　　2.对合并报表进行分析。
　　对合并报表进行分析是指将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母公司数和合并数进行比较分析，来判断公司公布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的一种方法。有的公司采取的粉饰报表手法比较高明，他们往往通过子公司来实现利润虚构。
　　3.对或有事项进行分析。
　　这里解释一下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需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产品质量保证、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等。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尤其应对或有损失进行确认或披露，因为或有损失会对企业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对巨额担保事项隐瞒不报，以减少负债、虚增利润。因此，对或有事项应加以注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年报中哪些财务指标值得关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7/673.html</link>
<description>除非是自己特别关注的公司，一般投资者实在没必要把一份年报从头到尾读完，确实也没那份闲工夫。一份年报就跟一部小说似的，没半天的时间压根甭想看明白。对于绝大多数没有纳入股票池中的公司年报，只要简约看些关键指标就足够了。</description>
<text>　　除非是自己特别关注的公司，亦或是从事财务打假的业内人士，一般投资者实在没必要把一份年报从头到尾读完，确实也没那份闲工夫--一份年报就跟一部小说似的，没半天的时间压根甭想看明白。对于绝大多数没有纳入股票池中的公司年报，只要简约看些关键指标就足够了。
　　但正像某服饰广告中所说：&amp;ldquo;简约而不简单&amp;rdquo;，如果投资者只是去看看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话，就过于简单了。在我来看，选取年报中的几个关键指标比对着看，就足以解决绝大多数问题了。
　　上期《红周刊》第73页的&amp;ldquo;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主要财务数据&amp;rdquo;栏目，其中所列示的关键财务指标便充足了许多，包括了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对比数据、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及同比增长情况、股东户数及环比变动率等。运用这些指标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质量进行考量，更有利于理解最终指标也即每股收益的来源。

　　当然，严格来说，将营业利润替换净利润更有助于真实盈利能力的分析，因为净利润所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较大，有不少公司就依靠着财政补贴过活，体现在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方面还差强人意，但其实公司的业务只是个空架子，谈不上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只剩下被重组的份儿了。
　　分析这几项关键财务指标之间的关系，可以总结出如下几点：1，没有营业收入增长支持的净利润增长不值钱;2，没有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辅证的净利润不可靠;3，没有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净利润则是数字游戏。
　　首先看营业收入增长与净利润增长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由于存在经营杠杆，理论上公司净利润的波动幅度应当比营业收入略大，在现实企业分析中，只要二者变动幅度偏离不是太远即可以看做是合理的。在剔除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后，如果净利润增幅显着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则需要关注是否是以毛利率为代表的业务盈利能力出现了提高，比如出现了产品提价之类的，像去年很明显地发生在氟化工上市公司，这就需要关注提价后的产品是否可能面临跌价、导致损害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譬如稀土类上市公司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如果净利润增幅显着低于营收，往往都不是好事，可能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损害核心盈利能力的事情。
　　在没有增资扩股的前提下，净利润的实现还应当导致净资产同等金额的增加，如果不是则需要关注是否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外出售，导致原先计入资本公积下的为实现收益计入了利润表投资收益，如是这样则不过是数字游戏，并不代表盈利能力增强。
　　最值得关注的其实还是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金额的差异是否过大。在理想状态下，受到折旧等非付现费用的影响，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金额应当略高于净利润，如果显着低于净利润则八成是有问题了。要么是应收大幅增加，要么是存货大量积压，理论上还可能出现应付大幅减少导致现金流量状况不尽如人意，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很少，可以忽略。
　　应收大幅增加绝非好事，不仅会带来坏账和其他管理成本，而且也预示着销售难度加大。就像超日太阳在1月31日披露的业绩修正预告，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35%~65%，主要原因就包括了&amp;ldquo;客户平均回款期加长了约三至五个月，公司滚动的应收账款总额同比有较大幅度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同比也有较大幅增加&amp;rdquo;。
　　存货积压则需要辩证看待，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好事，因为库存商品积压往往对应着销售不畅，汉王科技去年年报就尤其体现了这一点。但是也有例外，一种是由于销售旺盛而增加的备货，还有一种就是在原材料价格周期低谷时囤积的原材料。这就需要仔细、辩证地来分析了。
　　其实对于从年报中发现问题来说，前述内容亦可作为初步筛选目标所用，因为不论是净利润增幅偏离营收增幅，还是净利润偏离现金流量，都是不正常的现象。而不正常的背后必有隐情、必有可供挖掘和分析的空间。
　　除了前述财务指标之外，我认为毛利率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参考项。毛利率的升降，直接反映了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变化，可供人为操纵的空间较小。尽管也可以通过操纵存货结转成本的手段虚增毛利率，但是相比操纵减值准备和其他非经营性损益，难度更大，因此毛利率的变化相对更加客观。
　　笔者绝不青睐低毛利率的公司，不仅因为这些公司业务往往已经处于激烈竞争当中，而且还存在一个延伸问题，就是应收账款风险。一旦损失了一单结款，就意味着其他很多笔业务白做了，就像中国铁建，毛利率不到10%，这意味着一单业务回款出了问题，其他10笔业务就都白做了。同时该公司的海外业务往往又集中在政治环境并不稳定的地区，其海外资产和海外业务本身风险就很大，此前在利比亚和沙特的项目就是明证，要不是有集团公司在后面兜底，还不知道会亏成什么样子。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7/20120227050112890.jpg</image>
<keywords>财务指标 年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备考财务报表常见会计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5/528.html</link>
<description>虽然备考财务报表存在模拟和假设，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天马行空地随意臆测，所有的模拟和假设都应当基于重组交易的相关事实而设立。</description>
<text>　　虽然备考财务报表存在模拟和假设，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天马行空地随意臆测，所有的模拟和假设都应当基于重组交易的相关事实而设立。
　　文 沈洁 符文娟
　　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往往会通过兼并和收购股权、资产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资产重组来有效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资产重组交易也能有效地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A股市场上市公司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将近50起。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涉及汽车、医药、航天科技、家电电子、建筑机械等不同行业和领域，相关影响面较广。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以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为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应当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备考财务报表。
　　备考财务报表是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申报的主要财务资料，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备考财务报表应当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具体涉及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问题。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广大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此问题往往存在不同的解读，会计处理的方式和处理结果也存在较大的多样性，其中也不乏存在一些理解角度上的差异。我们希望借此栏目，分期与大家一起分析一些相关及常见的会计问题以及我们对实务操作的理解和建议。
　　与编制备考财务报表相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备考财务报表的基本组成部分、基本原则、编制基础以及如何考虑合理的备考调整等。本期我们先行探讨备考报表的组成及编制原则等问题。
　　备考财务报表的规定和组成
　　如上文所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如何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未有明确的准则规定。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amp;mdash;&amp;mdash;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以下简称《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amp;ldquo;上市公司应当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上市公司最近1年的备考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其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1个月。&amp;rdquo;
　　因此，实务中由于准备重组资料和相关文件以及审计的时间安排等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往往需要向证监会提交最近1年及最近1期的备考财务报表(以下简称1年1期的备考财务报表)。
　　然而，对于备考财务报表的具体组成部分，证监会也没有给出十分详细及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amp;mdash;&amp;mdash;财务报表列报》第二条：&amp;ldquo;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及附注。&amp;rdquo;因此，1年1期的备考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备考资产负债表、备考利润表，为了能给投资者提供更全面、更完整的拟收购业务的信息以及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的情况，通常还要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且所编制报表均应含附注。
　　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及基础
　　备考财务报表由报告主体的历史财务信息，拟收购业务/资产的历史财务信息以及必要的备考调整组成。总体而言，备考财务报表是出于重组目的，由报告主体假设重组交易于财务报表的最早期间已经完成来模拟编制，以说明重组交易对报告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影响。由于备考财务报表是管理层模拟而成，因此，如何把握模拟的尺度和正确地设定假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认为核心原则是模拟的结果应当不会误导报表使用者对重组交易的理解，而且管理层需要将模拟编制中运用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条件详细、清楚地披露于备考财务报表中。
　　其次，模拟的事项应当仅限于与重组交易相关的信息，而不能与报告主体未来的交易和决策相关，不应当反映重组后业务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以及主体未来可能在重组交易后进行的生产规模、销售业务模式的调整等等。
　　例如，假设A公司为一家主要从事机械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其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华东地区。为了有效整合上下游的资源，减少关联交易，A公司于2010年进行了一项资产重组，其发行股份向第三方购买位于中西部地区的部分土地资产和公司股权，重组交易于2011年9月最终完成。A公司管理层预计，本次重大重组交易完成后，A公司将逐步关闭部分华东地区的工厂，而将生产基地转移至中西部地区。A公司将致力于在华东地区着重打造现代服务中心，为全国的产品销售提供后续保障服务。假设A公司此项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所定义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根据《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提交证监会进行审核。
　　本例中，A公司管理层在备考财务报表中所作的模拟假设应该仅限于与此次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即假设在报告的最早期间A公司就已经持有重组的股权和土地资产。但是，不能在备考报告期间假想A公司已经完成了生产基地的转移和已经建立了现代服务中心。因为这些后续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模式的转变与本次重组交易并不直接相关，而是重组交易完成后才发生的事项。
　　再者，虽然备考财务报表存在模拟和假设，但这并不代表可以天马行空地随意臆测。所有的模拟和假设都应当基于重组交易的相关事实而设立。一般而言，模拟信息的基础来源应当都是基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不可撤销的合同等可追溯来源的可靠信息。例如：在上段所述的例子当中，A公司股权和土地资产的入账价值应当是基于经评估认定和经审计的数据。
　　备考财务报表存在的固有限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般规定，企业不得根据虚构的、没有发生的或尚未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然而，如上文所述，备考财务报表是假设重组交易已于财务报表的最早期间已经完成来模拟编制的，而并非完全基于历史的实际轨迹来进行确认、计量。这一特征明显有别于一般通用财务报表的编制。
　　也正是由于备考财务报表是基于各种模拟和假设的前提，其编制基础不可避免地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固有限制，未必能够真实地反映历史上重组交易于财务报表最早期间完成的情况下，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因此，管理层还应当如实进行风险提示，提请投资者关注此项固有限制。
　　作者单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问题 财务报表 常见</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分析报告的主要分析指标</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30/387.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分析报告是企业财务主管以实际的财务资料为依据，系统地研究分析企业财务运作的应用文书。随着商品流转的不断进行，企业的资金不断循环周转，构成了资金的筹集、运用、耗费和分配等方面的运动，这就是企业的财务活动。</description>
<text>　　一、财务分析报告的内涵及特点 
　　财务分析报告是企业财务主管以实际的财务资料为依据，系统地研究分析企业财务运作的应用文书。随着商品流转的不断进行，企业的资金不断循环周转，构成了资金的筹集、运用、耗费和分配等方面的运动，这就是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财务活动的结果，反映在资金来源、资金占用、流通费用、税金、利润等财务指标上，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就是对这些指标在一定时期内的完成情况用一定的方法进行综合性地计算和分析，并用书面文字加以阐述。
　　财务分析报告的作用主要有：通过检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对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实绩的分析，总结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经验及教训，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提出对资金运用、费用开支、利润完成状况的总评价，作为检查、考核企业财务管理优劣的重要依据。它是帮助领导决策、指导企业业务的重要手段。
　　财务分析报告可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简易分析、典型分析、财务预测五种。
　　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分为年度和上半年度两种，它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活动状况及其成果，并对资金、费用、利润等数据，对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总结经验教训，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
　　简易财务分析报告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通常是季度或月度，对企业财务活动及经营成果作简要的分析，以发现经营活动和财务资金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专题财务分析报告是企业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发现某一财务状况对业务经营的开展有很大影响而作出的专门分析。如商品库存结构分析；资金分析；财经纪律状况分析等。
　　典型财务分析报告是分析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重大突出的、有普遍意义的典型事例所写的报告，多数是上级单位或同级财税，金融，工商管理部门编写，常用第三人称。
　　财务预测报告也称财务可行性预测，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或对某一经营业务的财务成果进行预测时所写的报告，供领导作决策之用。
　　财务分析报告具有真实性、同比性、议论性等特点。
　　（一）真实性 
　　财务分析报告的主要作用是供领导正确决策之用，作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之用，因而材料的真实性至关重要。任何虚假的材料都会导致判断的失真，进而导致决策的失误，导致工作的失败。
　　（二）同比性 
　　财务状况的优劣，一定与某特定时期的背景分不开，一定与企业发展的一定阶段性分不开，所以，比较法是最为常见的分析方法，尤其是历史上的同比很有必要，这有助于帮助企业找到发展的坐标。
　　（三）议论性 
　　财务分析报告的表现手法，侧重在议论，其他的记叙、说明都是为议论服务的，最后的结论也是建立在议论分析基础上的。所以应该不断地夹叙夹议。
　　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的主要分析指标 
　　（一）经营指标分析 
　　主要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本期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如产量、营业量、销售量等实际完成额及同比增减值。
　　计算反映企业发展能力状况的财力评价指标有：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总资产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三年销售平均增长率。
　　将这些指标与标准指标及上年同期值相比计算增减值，并从以下几方面分析生产经营中取得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主要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内、外部条件变化的影响；二是营业范围调整及影响；三是需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和事项的影响等。从中找出主要影响因素，并说明企业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说明企业经营中出现问题与困难的原因是什么，使企业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
　　（二）盈亏指标分析 
　　1.对利润表所反映的本期实际利润数与计划数及上年同期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利润实现情况及增减值。本期实现利润（亏损）总额是多少，比计划及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及增减率；分析本期实际利润总额构成情况，其中：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支等情况与计划数及上年同期数的增减额及增减率是多少。
　　2.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主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盈利能力分析指标，并用标准值与上年同期值相比计算增减值。
　　3.根据分析与计算结果，分析评价企业盈利能力的强弱，并从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减额的影响、成本费用同比增减额影响、其他业务利润、营业收支净额等因素分析其对本期利润的影响程度，查找导致盈利能力增强（减弱）的原因。
　　（三）资金指标分析 
　　1.通过资金结构比例分析，分析本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中各项目的构成比例，以行业比例和上年同期项目比例相比较，将增长分析与结构分析结合起来，判断各项目构成比例的合理性、科学性。
　　2.对企业资产的营运能力进行分析，评价企业资产管理效率情况。其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通过对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分析，可以得出企业应收账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如果周转率高则表明：收账速度快，账龄较短，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可以减少收账费用及坏账损失。同时借助应收账款周转期与企业信用期限的比较，还可以评价委托加工单位的信用程度，调整原订的信用条件，制定出相应的收账政策。对固定资产周转情况的分析，可以知道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是否合理，固定资产结构是否恰当。
　　3.计算企业的偿债能力情况，其主要指标有：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等。
　　4.指标变动差异分析，将本期各项指标计算结果与标准值及上年同期值比较，找出变动较大或不正常的指标作为重点分析对象，揭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分析 
　　1.衡量国有资体保值增值情况指标是国有资本增值率，通过对该指标进行分析，能充分体现对国有资产的保护，能及时、有效发现侵蚀国有资产的现象，反映国家投入资本的保全性和增长性。
　　2.一般认为资本的保值增值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本保全越好。当保值增值率达到100%时为保值，超过100%时为增值，若小于100%则表明国有资本减值，说明国有资产受到了侵蚀、流失、损失等，没有实现资本保全。
　　3.根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的程度，分析其原因，特别是对没有实现资本保值的要高度重视，查找漏洞，研究对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分析 财务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会计报告变综合报告</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5/332.html</link>
<description>目前的财务报告形式未满足报告使用人的需求，但是，综合报告并不是解决之道。这是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amp;Young)主办，有投资者、审计师和会计准则制定者参加的“财务报告展望大会”所传递出来的信息。</description>
<text>　　目前的财务报告形式未满足报告使用人的需求，但是，综合报告并不是解决之道。这是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amp;amp;Young)主办，有投资者、审计师和会计准则制定者参加的&amp;ldquo;财务报告展望大会&amp;rdquo;所传递出来的信息。
　　综合报告是一项相对新颖的举措，旨在通过联接各项披露信息、帮助投资者和管理层检查关键绩效指标和商业风险而使年度报告更有用处。
　　与会专家对当下年度报告的价值进行了探讨，认为&amp;ldquo;重要性&amp;rdquo;这一概念正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到底什么是&amp;ldquo;重要性&amp;rdquo;却变得越来越模糊。
　　&amp;ldquo;更优资本&amp;rdquo;公司(Better Capital)主席乔恩&amp;middot;穆尔顿(Jon Moulton)的态度最为激烈，他说：&amp;ldquo;即便是以阅读财务报告为乐的人在读到公司陈述式报告的一半时也会读不下去。这些内容都是由企业公共关系部门撰写的。&amp;rdquo;
　　穆尔顿表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账户蕴含的信息已经足矣，&amp;ldquo;需要做的是要确保账户数字传递出你需知的一切。&amp;rdquo;
　　数字还是文字?
　　综合报告的捍卫者认为，缺少定性信息支撑的数字没有意义。例如，如果定性信息显示某家发电厂污染环境、忽视安全法规，那么，这家发电厂即便是创造了高额利润，其利润也缺少&amp;ldquo;含金量&amp;rdquo;。
　　基于这一理由，综合报告试图整合不同方面的披露信息：陈述式、风险、企业的远景等等。
　　不过，最大问题之一是为&amp;ldquo;重要性&amp;rdquo;下个定义。谁是利益相关人?是投资者抑或是更为广泛的大众?不弄清这个问题，就很难确定与综合报告使用人直接相关的&amp;ldquo;重要性&amp;rdquo;的定义。
　　未能确定利益相关人及他们的信息需求可能是迄今某些投资者未被综合报告打动的一个原因。
　　一直关注可持续与综合报告的&amp;ldquo;全球报告倡议&amp;rdquo;(GRI)组织正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全球有近50家大公司参与了综合年度报告的试验计划，涉及内容包括重要性和如何呈现企业远景。
　　在综合报告之路上，南非走在了前列，该国规定上市公司要编制综合报告。这一规定导致许多年报变成了一本大部头的书，但其支持者声称企业会越来越老练，从而缩减综合报告的篇幅。
　　医保服务提供商Novo Nordisk公司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该公司组建了一支专家队伍来不断审视其年度报告、检查关键绩效指标以及开展重要性评估。
　　通过上述手段，加之与监管机构的协商，该公司浓缩了年度报告，但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投入。
　　整合思维
　　如果要产生综合的信息披露，没有人比管理层更需要以一种整合方式来思维。
　　但这也是综合报告令编制者望而生畏、令使用人心存怀疑的一个重要原因。切实检查披露信息和其中各个方面(有些方面可能以前从未报告过)的相互关系会耗费大量的时间。
　　虽然投资者可能认为知道企业每年的碳排放量与投资决策没有什么关联，但综合报告的支持者会说绿色环保问题仅仅是一个方面。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英国企业责任部负责人鲍勃&amp;middot;萨斯特(Bob Thust)认为综合报告能够识别某些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的信息，如协同效应、潜在的运营节余等。
　　雀巢公司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包括汇丰银行和微软公司在内的许多成功企业都与GRI签订协议，加入试验计划，还有许多企业也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利益相关人的疑问
　　制定全球会计准则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理事斯蒂芬&amp;middot;库珀(Stephen Cooper)说：&amp;ldquo;有看法认为某些披露信息可存在于财务报告之外&amp;rdquo;，子公司名单或会计方法信息可以放在互联网上。
　　这种方法深受那些热切期望削减年度报告篇幅的支持者的欢迎。但是，摩根大通嘉诚公司(JP Morgan Cazenove)的欧洲养老金、评估和会计研究主管彼得&amp;middot;埃尔温(Peter Elwin)警告道，此举有可能导致年度报告变得支离破碎。
　　他说：&amp;ldquo;年度报告的好处在于其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如果拆分年度报告，令人担忧的是高管们将会分而治之，不再把握全局。&amp;rdquo;
　　安永欧洲专业业务总监让&amp;middot;伊夫&amp;middot;热古雷尔(Jean-Yves Jegourel)表示，客户感兴趣的是综合与可持续的报告，但相较于其他更为紧迫的事项，有四分之三的客户认为这一议题的优先程度较低。
　　对那些毅然投身的公司而言，如何呈报综合报告的难题正逐渐逼近。是否以及如何对综合报告中的某些或全部内容进行鉴证仍是一个未解的难题。
　　正因为仍有某些投资者和专家对综合报告存有疑问，所以GRI试验计划推出的时机再恰好不过了。如果综合报告确实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那么它将获得具有影响力的大公司的支持，从而说服更广阔市场的接受。
　　作为先行者之一，彪马公司(Puma)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的帮助下，创建了一个环境损益账户。审计合伙人查尔斯?鲍曼(Charles Bowman)表示，彪马公司的这一举措已经引起了其它公司的浓厚兴趣。
　　至少，财务报告编制者似乎准备尝试编制综合报告，而他们的努力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以及投资者对结果是否满意都有待观察。
　　校对：叶凌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会计报告 综合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问题探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09/23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必要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编制和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是完善会计报表内容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充分披露原则的体现。</description>
<text>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和项目所作的必要补充说明和详细解释。编制和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是完善会计报表内容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充分披露原则的体现。其主要编制形式包括旁注、附表以及脚注。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会计信息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有效的测试指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因而其真实性、相关性、可靠性成了广大投资者信任企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的基础。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东、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数量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国的会计报表附注还没有真正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关各方面的信息需求，无论在理论规范角度还是实践操作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出现的会计造假案也与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会计造假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严重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效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研究会计报表附注将会增强会计报表的决策有用性，可缓解会计信息的不对称程度，有利于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地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筹集资金和证券市场主管机关的管理，增进社会公益，最终促进资本市场有效健康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运作效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已经有了较大改观，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尤其是上市公司报表附注披露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会计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全面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方法太简单。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会计工作中会计报表仍是披露会计信息的主要方法。对于有些企业甚至是唯一方式，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几乎没有，即使有，内容也比较简单。一些重要信息，比如说表外项目的披露，利润表的附注信息比较少，现金流量表根本就没有真正的附注等。

	　　披露内容不充分。(1)缺乏对关于未来的财务信息以及或有事项的披露。(2)缺乏相关部门的评价信息。(3)缺少社会责任方面信息的披露。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的披露可比性不够。(1)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内容不统一。现行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者主要是财政部和证监会两个部门，这两个部门之间由于缺乏必要的协调。(2)上市公司之间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口径不同，信息披露不具有可比性。对同一会计事项的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允许使用几种不同的规则和程序。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真实性不够。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时，存在一定程度的虚假信息，或者是遗漏信息造成虚假信息令人误解，使信息不可靠。然而，附注中的虚假信息，局外人很难及时发现，所以容易被误导做出错误决策，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这样的附注披露不真实具体表现为：隐瞒负债;隐瞒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会计方法的改变。

	　　会计报表附注信息的披露相关性差。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预测。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相关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没必要过多披露的内容作了大篇幅的陈述;二是对应该披露的信息披露不足。这样无助于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

	　　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不利。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签字认定，其目的是通过独立第三方认证，增加会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报表使用者的风险。然后有些上市公司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置之不理;有的公司在年报摘要中对注册会计师所揭示的问题三缄其口。会计信息质量存在问题，会计事务所和证券监管机构存在着一定的责任。

	　　披露成本过大。会计信息可以视为一种商品，需要耗费一定的加工成本，但揭示信息的成本必须低于其所带来的效益。按理讲，重要的信息应当详细描述前因后果，不重要的信息应当简单化，甚至省略。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多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信息存在主次、详略不分的问题。许多重要信息和不重要信息甚至是无价值得信息都以同样的程度进行披露。这样就导致辅助信息披露成本过大，使企业是去了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的动力，造成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利益驱使企业歪曲事实。某些公司由于经营业绩不佳，难以实现之前所预测的利润，就歪曲事实，凭空制造利润，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利润失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捏造利润。(2)隐瞒利润。

	　　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欠佳。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来源非常广泛，如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预测信息、衍生金融工具的揭示，甚至是企业管理专业技术性知识等。这就需要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会计信息披露的电子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法力度不够。无论是披露会计信息的企业，还是那些违反相关审计规定的会计事务所，都是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无视法律法规。如果加大执法力度，对虚假披露的企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就会使这些企业和事务所有所忌惮。这样，我们的会计信息质量就会很快得到提高。

	　　笔者就完善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提出几点建议：

	　　充分认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中，经济信息特别是会计信息显得日益重要。应充分认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完善会计政策，严格要求对会计报表附注中相关事项的披露，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对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的要求。

	　　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我国的附注信息披露制度出台较晚，各种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政府应该尽快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发挥证监会的监管作用。为提高会计报表附注的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要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的行为，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同时，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造虚假财务信息、利用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等行为，从而使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增强，不断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及其透明度。我国证监部门应该加强信息披露材料审查，同时在行政处罚之外，再赋予证监会起诉违规行为人、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细化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1)增设&amp;ldquo;特别提示事项&amp;rdquo;：将报告期内发生的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要会计业务发生变更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详细情况，作为&amp;ldquo;特别提示事项&amp;rdquo;披露的内容。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其对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中存在的缺陷及其改进措施等信息也可成为披露内容。(2)完善&amp;ldquo;会计报表项目注释&amp;rdquo;。完善的具体目标包括：充分考虑不同性质企业的特殊性;做到重点突出，成本和效益原则的有机结合;在满足社会小股东的会计信息知情权的同时，注意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债权人的正当权益，有效把握公平和保密的分寸。(3)增加预测性财务信息。尽管我国先后制定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年度报告中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内容，但目前财务信息披露还不够规范，预测信息质量不高。随着信息使用者对企业风险信息、不确定信息以及前瞻性信息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增加对未来机会与风险的评价、财务预测等信息。这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还无法满足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披露的实际情况，在企业会计政策、制度改革的驱动下，企业应提高对会计人员的要求，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培养会计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企业会计人员从职业责任角度出发，做到精通会计理论，熟悉各项会计惯例与政策，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与操作能力，尽快更新知识结构，随时掌握最新的行业信息。同时，我们不能忽视职业道德教育。道德自古以来就是社会进步的强大推动力，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道德调节是一种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调节，是第三种促使整个经济有效运行的调节方式，我们甚至可以说道德问题才是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根源所在。但是，道德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要不断努力地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从根源上杜绝各种违规操作的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作者：杨幸福 江爱东 作者单位：南通地税局)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报表 会计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报表不规范致小企业贷款难</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11/159.html</link>
<description>作为浙江金华一家小企业的会计，他时刻惦记着快到期的贷款。年关将至，虽然企业目前现金流还算健康，但如何周转三份民间信贷资金依然是个难题。</description>
<text>
	　　到了11月份，宋凡的心里就像长了草似的不安，作为浙江金华一家小企业的会计，他时刻惦记着快到期的贷款。年关将至，虽然企业目前现金流还算健康，但如何周转三份民间信贷资金依然是个难题。

	　　&amp;ldquo;民间借贷的放款人都是个人，企业要将这块利息入账，就要承担利息税费，这无形中增加了成本，也增加了小企业会计每年税务结算时的工作量。&amp;rdquo;宋凡说。

	　　由于目前我国小企业从银行贷款难的现象短期内难以得到改变，民间借贷量增加速度较快，仅以温州为例，今年企业民间借贷规模约1200亿元，比去年增长50%，占到温州贷款比例的20%左右。

	　　银行：逐年看重小企业财务状况

	　　&amp;ldquo;银行对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实行不同信贷政策，主要也是考虑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太规范，小型企业无法像大中型企业一样为银行提供详细、规范、透明的财务报表。&amp;rdquo;工商银行江苏省泰州市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金旭东说。

	　　尽管在以往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透明情况并不是银行对其放贷时最重要的依据，但从工作经验和与身边同行的交流中，宋凡发现小企业的财务规范化越来越受到小企业老板、税务部门和银行的重视了。

	　　金旭东也认为，此前银行并没有将小企业会计信息作为信贷决策的主要依据，但随着众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出现，银行也开始逐年关注小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amp;ldquo;我们对担保公司的把关很严格，经过筛选，目前泰州地区能合作的担保公司只有两家了，我们拿来担保公司提供的企业财务报表，并不是直接按照报表来进行分析和评估，而是结合经验进行探讨，对报表进行真实性还原，因为我们知道小企业会刻意隐瞒或者夸大哪些部分，这些风险会被剔除掉。&amp;rdquo;金旭东说。

	　　李文勇的企业就是在这样一次真实性还原的过程中被&amp;ldquo;刷&amp;rdquo;掉的，&amp;ldquo;我没聘请专门的出纳和会计人员，找了一位代账会计，每个月500块，因为做生意没多久，对财务工作不了解，后来我才了解到提交给银行的财务相关材料很不规范，以至于影响了贷款的申请。&amp;rdquo;

	　　&amp;ldquo;作为担保公司来说，我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如果实施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就可以促使小企业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自身信誉度，也让银行更愿意对其放款，进而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amp;rdquo;湖北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负责人表示。

	　　&amp;ldquo;小&amp;rdquo;老板：希望借力提升内部管理质量

	　　由于那次失败的贷款经历，李文勇开始关注企业的会计信息，不仅自己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还聘请了一位专职会计为自己打理账目。

	　　&amp;ldquo;小企业管理者往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都十分清楚，现金流量表在他们心目中地位最高，因为他们最关心的就是现金流，其次是税务方面，可以说小企业管理者都很关注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和实施，将对他们管理企业起到非常积极的正面作用。&amp;rdquo;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钱逢胜说。

	　　对于一些小企业管理者担心的成本上升问题，钱逢胜表示，小企业会计报表编报的成本很低，&amp;ldquo;首先，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低，聘请会计人员的费用少。其次，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很容易审计，小企业支付的审计费用少。此外，需要人为估算的内容也减少了。&amp;rdquo;

	　　作者：李一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的关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07/139.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的，它反映的是某一时点会计主体全部资产的分布状况及其相应来源。利润表是按照“收入-费用=利润”编制的，它反映的是一个期间会计主体经营活动成果的变动。</description>
<text>
	　　1、利润表是按照&amp;ldquo;收入-费用=利润&amp;rdquo;编制的，它反映的是一个期间会计主体经营活动成果的变动。

	　　2、资产负债表是按照&amp;ldquo;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amp;rdquo;编制的，它反映的是某一时点会计主体全部资产的分布状况及其相应来源。

	　　3、由于等式&amp;ldquo;收入一费用=利润&amp;rdquo;的结果既会在利润表中反映，也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它门之间的联系可以用等式&amp;ldquo;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一费用&amp;rdquo;表示。

	　　4、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部分&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年初、年末数等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利润分配部分的&amp;ldquo;年初未分配利润&amp;rdquo;&amp;ldquo;年末未分配利润&amp;rdquo;，年度之中，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部分&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期末数等于年初未分配利润与利润表的净利润之和。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报告的未来：从纸上到网上</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28/81.html</link>
<description>IASB最需要做的事，就是关注财务报告的未来发展。它应该努力成为财务报告的领导者。财务报告不仅包括IASB现在就应该完善的财务报表，还包括管理者报告、政府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等等。</description>
<text>
	　　IASB最需要做的事，就是关注财务报告的未来发展。它应该努力成为财务报告的领导者。

	　　财务报告不仅包括IASB现在就应该完善的财务报表，还包括管理者报告、政府报告、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等等。

	　　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财务报告还和100年前一样，是在纸上完成的。我的祖父，是一名审计师。他完全是在纸上完成自己的工作。在这一点上，目前看来似乎还和100年前完全一样。

	　　但我想，在今天，随着网络和技术的发展，我们是时候改变这种形式了。如果IASB能够掌控这种形式上的变化，那就太好了。虽然它一直都在关注XBRL，但现在的范围还是太狭窄了。应该试着让年轻一代的信息使用者通过网络来获取财务信息。看看孩子们，他们都在网上自由交流。他们没有通讯录，也不会给伦敦或者哥本哈根寄贺卡&amp;mdash;&amp;mdash;这些都在网上做好了。而我们的财务报告，还只是在纸上。我们必须调整并且赶上来。这也是我在哥本哈根工作时进行的项目之一。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方式，让财务报告更加生动，满足年轻一代的需求。这可能需要一种不同的流程。我们现在习惯于适合A4纸使用的流程。但未来，我们恐怕需要思考一种新的不同的流程来适合我们的ipad，电脑，甚至是手机的使用。

	　　作为全球范围内的领导者，IASB应该确定自己把这一变化掌控在手中。如果我们继续停滞不前，每天还是以现在的工作方式来对待这种技术上的重大改变，我们一定会徒劳无功。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必须改变&amp;mdash;&amp;mdash;我想这是最重要的。

	　　这一变化也给了我们很多新的机会来更有条理、更有效、更好地解释财务信息。当你看到一个数字时，你肯定想要知道和这个数字有关的所有信息。这在纸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也许你不得不翻到32页和64页来找到这些信息。而在这种变化之后，你只要在想要了解的数字的两边或者顶端点击一下，就能几乎在同时看到相关的信息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这种变化看起来能够确保我们满足阅读者和使用者的需求，不仅仅是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也是在现代社会的信息提供和展示方面。

	　　(这是施悌格&amp;middot;恩尼沃尔森近日为纪念EFRAG成立10周年接受采访时的观点摘登，高鹤/编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报告 IASB</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各财务报表使用者侧重的内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8/25.html</link>
<description>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营决策提供会计信息。由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千差万别，不同的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要求各有侧重。</description>
<text>
	　　编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为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营决策提供会计信息。由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千差万别，不同的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要求各有侧重。

	　　1.投资者（股东） 

	　　投资者可以是国家、法人、职工个人、其他经济单位和外商等。投资者主要关心投资报酬和投资风险。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着重为其提供盈利能力、资本结构等方面的信息。

	　　2.债权人 

	　　企业的债权人主要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他们重点关注的是所提供的资金是否能按期如数收回。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着重为其提供有关的偿债能力的信息。

	　　3.政府相关机构 

	　　政府相关机构有财政、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这些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成本计算情况、利润形成及分配情况、税金计算和解缴情况等。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着重为其提供有关企业的资金及其运用、分配方面的情况，为国家的宏观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

	　　4.企业经营管理者 

	　　企业经营管理者最关注的是企业财务状况的好坏、经营业绩的大小以及现金的流动情况。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着重为其提供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以及某一特定时期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为以后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改善经营管理提供参考资料。

	　　5.企业职工群众 

	　　企业职工群众最关注的是企业为其所提供的就业机会及其稳定性、劳动报酬高低和职工福利好坏等方面的资料，而上述情况又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结构等情况密切相关。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除了需要提供以上信息外，还需要提供与职工福利相关的资料。

	　　6.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包括企业潜在的投资者或债权人，其主要关注企业的现行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因而，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能够提供企业目前状况及其未来发展等有关方面的资料。 &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的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1/845.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为帮助企业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中避免盲区，同时在财务分析中能够更好地分析出套期保值的贡献，更加全面地反映套期保值的业务过程与资金的运动过程。</description>
<text>　　套期保值(Hedging)又译作&amp;ldquo;对冲交易&amp;rdquo;或&amp;ldquo;海琴&amp;rdquo;等。它的基本做法就是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交易地位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相同的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结清期货交易带来的盈利或亏损，以此来补偿或抵销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或利益，使交易者的经济收益稳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将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为帮助企业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中避免盲区，同时在财务分析中能够更好地分析出套期保值的贡献，更加全面地反映套期保值的业务过程与资金的运动过程，更加直观地反映套保的运作风险与效果，本文根据企业核算细化到订单的现实需求，提出了一种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并通过实例进行了演示。

	
　　一、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新方法
　　处于资源下游的企业，对材料的价格波动极为敏感，为了规避订单签订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迫切需要从战略上对未来预期发生的材料采购进行提前安排，锁定目标利润。对此，企业很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期货市场开展现金流量套期业务，确保经营利润的实现。
　　对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国际会计准则与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不但要对套期保值活动进行指定，而且要反映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反映活动的全貌，但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企业在套期保值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进行反映。为了清晰地反映出套期保值业务全过程及资金运动过程，即从建仓的初始记量，到每个会计期末持仓的后续计量，直至平仓后的有效性评估，形成业务闭环，企业可以从实务需要出发，尝试一种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即将会计核算细化到每一个订单，真实地反映套期效果，便于分析订单盈利情况、进行决策指引的会计核算方法。假设所涉及的业务活动与期货市场息息相关，因此必须遵循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期货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必须是足额的，即不会因为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假设业务是在订单签订后进行的，旨在锁定订单目标利润，因此在实践操作中，企业会严格进行套期操作，不会有投机行为。该会计核算方法的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套期关系的指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amp;mdash;&amp;mdash;套期保值》规定，应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前提是认定套期关系。概括地说，其必要条件是：关系明确，预先指定，可计量，确实有效。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必须制定正式的文件，预先指明套期关系以及企业进行此项套期活动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内容至少应包括：套期工具的认定，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企业如何评价套期工具抵销被套期项目的或被套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敞口的有效性等。
　　2、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套期的有效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但须在持续的基础上进行评价，以确切地确定其在整个报告期内都是有效的。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常见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方法有三种：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适用于现金流量套期的评价方法是比率分析法，即比较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比率，如果上述比率没有超过80%至125%的范围，可以认定套期是有效的。
　　3、会计科目设置及主要账务处理。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可进行如下的会计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amp;ldquo;被套期项目&amp;rdquo;(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期项目建仓时的数量金额，反映建仓的期初信息。在建仓时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借记该科目。
　　&amp;ldquo;套期工具&amp;rdquo;(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被套期项目在一个会计时点的持仓状况，反映从建仓到平仓过程中每个会计月末持仓价值。在建仓时借记该科目;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持仓盈亏情况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贷记该科目。
　　&amp;ldquo;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amp;rdquo;(项目账)，按订单核算持仓合约在每个会计期末的浮动盈亏，借记或贷记该科目;在平仓时从该科目转到&amp;ldquo;套期损益&amp;rdquo;。
　　&amp;ldquo;套期损益&amp;rdquo;(项目账，共同类科目)，按订单核算平仓损益，在被套期保值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结转到相应项目的存货成本中，作为过渡性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amp;ldquo;存货&amp;rdquo;及相关科目，被套期保值材料实现现货采购时，将&amp;ldquo;套期损益&amp;rdquo;按产品项目进行对应分摊。
　　&amp;ldquo;存出保证金&amp;rdquo;(往来账)，核算期货账户的资金进出。
　　&amp;ldquo;财务费用&amp;mdash;期货手续费&amp;rdquo;，核算期货建仓、平仓发生的手续费。
　　&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损益&amp;mdash;期货损益&amp;rdquo;，核算套期无效时的套期盈亏。
　　4、会计期末的财务稽核。每个会计期末，在收到期货公司的月结算单(标准)后，要进行如下财务审核：
　　&amp;ldquo;存出保证金&amp;rdquo;科目余额应与月结单&amp;mdash;资金清单中&amp;ldquo;今日账面资金&amp;rdquo;栏金额相等。
　　&amp;ldquo;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套期)&amp;rdquo;科目余额与月结单&amp;mdash;资金清单中的&amp;ldquo;浮动盈亏&amp;rdquo;栏金额相等。
　　&amp;ldquo;套期工具&amp;rdquo;科目余额与月结单&amp;mdash;持仓盈亏单中&amp;ldquo;持仓合约的结算价&amp;rdquo;栏金额相等。
　　&amp;ldquo;套期损益&amp;rdquo;科目当月净发生额与月结单&amp;mdash;资金清单中&amp;ldquo;平仓盈亏&amp;rdquo;栏金额相等。
　　&amp;ldquo;财务费用&amp;mdash;期货手续费&amp;rdquo;科目当月发生额与月结单&amp;mdash;资金清单中&amp;ldquo;交易费用&amp;rdquo;栏金额相等。
　　会计期末&amp;ldquo;套期工具&amp;rdquo;科目余额与&amp;ldquo;被套期项目&amp;rdquo;科目余额之差等于&amp;ldquo;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套期)&amp;rdquo;科目余额。
　　5、财务报表披露。&amp;ldquo;被套期项目&amp;rdquo;、&amp;ldquo;套期工具&amp;rdquo;科目余额并入&amp;ldquo;存货&amp;rdquo;项目，其他科目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同。
　　二、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核算新方法的运用及特点
　　1、新会计核算方法的运用
　　例：A厂在2005年9月份获得了天云项目51000万元的订单，6个月后交货，主要原料是阴极铜，2005年9月初铜的现货价格为351600元/吨，该厂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分析认为，阴极铜的现货 价格仍要上涨，为了规避11月份购进500吨原料时价格上涨的风险，决定开展买入套期保值(现金流量套期)。该厂以书面形式按要求进行了套期关系指定，并在中粮期货公司开立了期货账户开始开展业务。
　　9月2日向期货账户划转保证金21000万元，9月5日以361100元/吨的价格买入100手沪铜0511期货合约，假设保证金比例为10%。到11月初，该厂在现货市场购进原料时价格已涨到381100元/吨，此时在期货市场价格升至381700元/吨。采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如下：
　　(1)9月2日开户并划转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amp;mdash;期货保证金&amp;mdash;中粮期货公司 2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000
　　(2)9月5日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保证金比例为10%(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
　　一般都将套期工具价值指定为0，为了反映业务全貌，因此进行了初始计量：
　　借：套期工具&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 (100&amp;times;5&amp;times;36 100) 18 050 000
　　贷：被套期项目&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 18 050 000
　　支付交易手续费，假设手续费率为20元/手：
　　借：财务费用&amp;mdash;期货手续费 (100&amp;times;20) 2 000
　　贷：存出保证金&amp;mdash;&amp;mdash;期货保证金&amp;mdash;中粮期货公司 21000
　　(3)9月30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
　　假如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显示沪铜0511的结算价为36230元/吨：
　　借：套期工具&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500&amp;times;(36 230&amp;mdash;36 100)] 65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65 000
　　(4)10月31日会计报表日的后续确认
　　假如期货经纪公司当月月结算单列明的沪铜0511的价格为37210元/吨：
　　借：套期工具&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500&amp;times;(37 210&amp;mdash;36 230)] 490 000
　　贷：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490 000
　　(5)11月5日采购铜500吨，平仓终止套期交易(根据期货经纪公司当日结算单列明的金额)
　　采购现货：
　　借：存货(500&amp;times;381100) 1910501000
　　贷：银行存款 19 050 000
　　截至平仓日后续确认：
　　借：套期工具&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500&amp;times;(38 700-37 210)] 745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745 000
　　平仓处理：
　　借：存出保证金&amp;mdash;期货保证金&amp;mdash;中粮期货公司 1 300 000
　　被套期项目&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500&amp;times;36 100) 18 050 000
　　资本公积&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天云项目) 113001000
　　贷：套期工具&amp;mdash;沪铜0511(天云项目)(500&amp;times;38 700) 19 350 000
　　套期损益(天云项目)[500&amp;times;(38 700&amp;mdash;36 100)] 1 300 000
　　支付交易手续费，假设手续费率为20元/手：
　　借：财务费再[500&amp;times;(38 700&amp;mdash;36 100)]期货手续费(100&amp;times;20) 2 000
　　贷：存出保证金&amp;mdash;期货保证金&amp;mdash;中粮期货公司 2000
　　(6)转出套期利得
　　如此，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可由套期工具的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抵销，实际结果为104%[(113001000 -41000)/(38 100&amp;times;500-351600&amp;times;500)](注：一般该值在80%-125%之间都视为有效，如超出该范围，则应将&amp;ldquo;套期损益&amp;rdquo;结转到&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损益&amp;rdquo;科目中)，显然套期是有效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套期损益(天云项目) 1 300 000
　　贷：存货(天云项目) 1 300 000
　　2、新会计核算方法的几个特点
　　(1)对建仓的初始记量，每个会计期末按公允价值的后续计量，现货采购发生后的平仓形成了一个业务闭环，能更清晰地反映业务全貌。
　　(2)套期工作与企业订单相结合，满足了企业管理的需要，便于企业订单的财务分析，有助于辅助决策。
　　(3)保障了外部信息使用人所获取的信息的高质量。
　　(4)反映出了企业在做套期保值业务时的资金运动过程。
　　(5)由于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被设定为共同类科目，由于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规定的要求，在其记录与反映过程中并不虚增企业的资产与负债。
　　(6)对套期保值锁定成本效果的反映更加直观。
　　(作者单位：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1/20120321104129638.jpg</image>
<keywords>现金流量 会计核算 财务分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会计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30/389.html</link>
<description>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金融系统发生频繁的各类案件，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金融会计风险问题上。在金融会计的业务工作中，金融风险是风险在其业务领域的一种表现。金融会计风险也相应地分为表内会计处理风险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风险两种形式。</description>
<text>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风险的概念、种类，也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会计；风险原因；建议
　　引言 
　　近年来，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金融系统发生频繁的各类案件，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金融会计风险问题上。在金融会计的业务工作中，金融风险是风险在其业务领域的一种表现。根据现行制度的安排，由于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金融会计风险也相应地分为表内会计处理风险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风险两种形式，因此，就在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内，体现出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和防范与化解的办法。只有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才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会计风险概述 
　　我们通常所谓的风险，一般是指的是具备一定条件，在一定的时期内，有可能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的各种结果与变动程度。而单纯从财务角度来说，其风险主要涉及到预期的报酬可能无法按时兑现。而金融会计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指在金融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制度安排以及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作用，导致金融会计业务有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方面的风险，也就可能造成资金、财产、信誉等方面和损失，等等。其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组成：
　　⒈会计核算风险。及时对银行业务进行真实、完整地对核算是银行会计的主要的基础性工作。而在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而带来的风险，集中体现在对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时、对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不力、对复核监管不力、没有健全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了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盗窃等等一系列损失。
　　⒉会计结算风险。结算业务通过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来实现经济活动中客户的货币给付转移服务。在会计实务中，因复杂恶化不健全的结算管理，所造成的结算资金被借助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而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具有隐蔽多样的手段和涉及较大的金额等特点。
　　⒊ 会计监督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因相对软弱的金融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对那些经营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而产生的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很大的的因素，正是这一风险的存在所然。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金融会计风险所产生的原因，主要基于如下几点：
　　1. 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金融业的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之中，少数金融实体受利益的驱动的影响，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高息揽储、低息放贷，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扰乱了&amp;ldquo;公平、公正、平等&amp;rdquo;的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金融会计风险。
　　2. 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信息导致的风险。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的失真，将导致金融资金被截留、贪污以及盗窃的风险。而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无法实现，影响了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对自身进行市场定位，误导资金的流向，影响其竞争力，导致其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内控制度导致的风险。由于金融实体的领导重视和认识程度不够、内控制度建设不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的会计监督和制约机制缺乏、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剧。
　　3. 会计行为主体的影响。会计行为主体主要是会计人员，因其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受社会不良的思潮影响，这是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诱因；同时，现有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也不够，使会计人员的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没有及时更新，用人机制的缺乏，使会计人员素质在低层次上停留，这都为金融会计风险埋下了伏笔。
　　三、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主要途径就在于采取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全面监督保障系统。这一系统实际是一个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 &amp;ldquo;三位&amp;rdquo;的保障，在系统中，要依据不同的风险种类对其预警指标的选取、实物经营的动态监控、原始票据的审核、经营绩效的抽查和复查等方面的权重进行确定。这一系统不仅要监督保障对静态目标，也要预警动态事件，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金融会计风险损失的发生。
　　2. 以集中核算强化内控制度。各金融机构必须结合自身业务经营的特点和规模，科学地制定出自己的内控制度，要有针对性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制定出详细的内控制度的实施细则并能够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岗位责任制管理管理，完善的相应的约束机制，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要造成相互牵制和授权制约的格局。
　　3. 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要从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从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入手。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让会计人员能够爱岗敬业，提高守法意识，能够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针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和处罚制度，使金融会计人员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纳入有效的管理机制之中。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要增强金融会计风险意识。因此，我们必须不断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产生的几率，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amp;nbsp;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30/20111230024538196.jpg</image>
<keywords>金融会计 会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业财务会计两大热点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6/264.html</link>
<description>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特别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过于复杂，并且应对金融危机不力，引发了各方对国际会计准则应适时改进的认可。</description>
<text>
	　　金融业财务会计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挑战。(作者：屈涛)

	　　一方面，以复杂性著称的金融工具国际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即将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amp;mdash;&amp;mdash;金融工具》(IFRS9)所全面取代。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保持持续趋同，金融工具国际准则的大幅度变动将对我国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直接影响，该如何应对?另一方面，自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保持整个金融系统发展的健康、稳定，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这两大标准体系在不断修正、融合，寻求共识。那么，监管的&amp;ldquo;审慎性&amp;rdquo;与会计的&amp;ldquo;相关性&amp;rdquo;如何融合?该如何科学计量拨备，实现会计计量与风险防范的相互促进?后危机时代，中国金融业居安思危、谋远而变，致力于做好财务会计工作。12月13日，由财政部会计司、中国银监会财会部主办，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amp;ldquo;2011年金融业财务会计热点问题研讨会&amp;rdquo;备受关注，来自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130多位专家和代表历时4个多小时，热议金融业财务会计领域的两大问题。

	　　金融工具准则改革带来的影响

	　　2008年那场国际金融危机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推至风口浪尖。

	　　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特别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过于复杂，并且应对金融危机不力，引发了各方对国际会计准则应适时改进的认可。

	　　为解决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诸多诟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9年决定发布IFRS9，以逐步取代现行的IAS39，该项目分三个阶段：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减值、套期会计。其中，第一阶段已经完成，并于2010年10月以IFRS9的名义发布，其他部分也将很快陆续完成并写入IFRS9。可以预见的是，2011年年末及2012年上半年，国际上将会有更多的金融工具准则的终稿、建议或修订出台。

	　　未来的金融工具和其他相关准则将与我们目前熟悉的准则迥然不同。

	　　从IAS39过渡到IFRS9，此次金融工具国际准则大幅度的变动会对我国金融业财务会计产生哪些影响?出席本次研讨会的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指出，上述变动可能带来一系列影响，一是将对会计确认和计量产生影响;二是将对企业损益产生影响;三是将对数据收集、分析和监控工作量及人员素质产生影响;四是将对产品设计和绩效考核产生影响;五是将对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的协调产生影响。

	　　比如，IFRS9取消了难以确定公允价值而以成本计量的豁免规定，这对我国金融机构持有的非上市权益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可能形成挑战;再比如，IFRS9取消了&amp;ldquo;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amp;rdquo;类别后，权益类投资将不再进行减值测试。而且，如果将权益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指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则不能在其处置时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损益。这些规则的改变，将对我国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风险管理和财务报告等诸多方面产生影响。

	　　据中国银监会财会部副主任窦仁政介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银监会成立了银行业会计准则研究工作小组，跟踪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反映中国银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窦仁政对会计标准的修改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完成G20领导人峰会确定的会计标准改革目标，在有关会计准则的完善中，要关注金融企业的特殊性：一是存款人如何真正得到保护，二是金融企业风险管理的做法如何得到尊重。其次，建议统一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要求。最后，建议制定表外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为积极应对变革，财政部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讨论和制定，启动了相关研究课题，并将及早筹划下一步工作，做好技术储备，适时启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

	　　银行业监管标准与会计准则的协调

	　　国际金融危机暴露了国际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自2008年之后，国际金融监管界共同努力，力图修补和完善金融监管标准框架。而银行业监管指标的计算，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都是以银行依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起点的。因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革和完善与金融监管标准的改进息息相关。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革过程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投入了很大精力相互协调，从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来看，双方观点日渐趋同，都是力求建立以预期损失为基础的拨备制度，以提高拨备计提的前瞻性。

	　　IASB提出以预期现金流模型替代已发生损失模型，并持续对模型的可操作性进行完善：2009年11月，发布《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预期现金流模型估计预期损失;2011年1月，发布补充征求意见稿，提出区分&amp;ldquo;好账&amp;rdquo;、&amp;ldquo;坏账&amp;rdquo;分别估计预期损失;2011年8月，提出&amp;ldquo;三组别法&amp;rdquo;，即将贷款分为质量逐级递减的三组，模拟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路，运用不同方法分别估计预期损失。

	　　&amp;ldquo;会计准则的出发点是真实、中立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银行监管政策的出发点是前瞻、审慎地监管银行风险。&amp;rdquo;正如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陈颖所说，会计是监管的基石，会计准则和银行监管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防范风险，因此财务报表应遵循会计准则，而会计准则应引入审慎监管的视角，探索帮助实施前瞻性银行监管的方法。

	　　窦仁政表示，下一步中国银监会将推动解决银行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尤其要做好会计准则与监管标准的协调工作。

	　　&amp;ldquo;通过举办这次研讨会，我们希望建立一个相对固定的研讨机制，为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金融机构、审计师和报表使用者搭建一个交换意见、沟通信息、加强理解的平台，并使之成为宣讲政策、引导方向、表达意见、交流观点的有效的、建设性的渠道。&amp;rdquo;应唯在总结本次会议成果时如是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会计 会计准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的关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6/263.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政策出发点是不一样的，会计是真实中立的反应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而银行监管是需要有一个前瞻性的态度，有一个审慎性的态度来监管银行的相应风险，保证银行的财务能力能够最后吸收银行可能面临的损失。</description>
<text>
	　　会计准则是金融监管重要的基石

	　　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陈颖

	　　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政策出发点是不一样的，会计是真实中立的反应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而银行监管是需要有一个前瞻性的态度，有一个审慎性的态度来监管银行的相应风险，保证银行的财务能力能够最后吸收银行可能面临的损失。

	　　从监管的角度看，我们应该从一个审慎的角度出发，探索实施前瞻性的一些方法。如拨备是影响资产净值及资产构成或当年损益的，所以拨备就是传统财务管理的一个范畴，但是从预期损失的角度来说，拨备不仅仅是财务报告的一个内容，还应该与信贷体系融为一体。

	　　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推进国际上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巴塞尔流动性协议，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的改革和完善，是整个金融监管体系架构改善的一个最基本的基础。

	　　国际会计准则在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过程中，一直是G20集团非常重视和不断提及的热点问题，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里面也提到资本工具发生了变化，但如何体现在财务报表上还只是原则性规定。

	　　因而，事实证明，会计准则是整个监管非常重要的基石，没有一个非常良好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很多监管的指标如财务指标、信息披露指标，包括银行自己内部董事会和高管层看到的指标，都可能与实际偏离。

	　　监管部门应与会计准则制定者加强协调

	　　国家开发银行财会局局长胡晓明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简化金融工具分类、设定公允价值计量范围和条件、简化套期会计、增加信息披露等方面已经做出比较完善的修订方案，会计资本调整到监管资本也有相应方法。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计量方法，几易其稿，仍未完全解决顺周期、科学审慎和可操作性等问题。

	　　危机后，二十国集团和国内&amp;ldquo;十二五规划&amp;rdquo;都明确提出建立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对资本管理方面的风险计量、指标设定等可以提出相应的逆周期的监管办法。但将逆周期的监管思想简单作为会计计量的指导思想，与会计基本原则有一定冲突。

	　　因此，对于上述涉及主观判断的会计计量方面，监管部门应与会计准则制定者加强协调，尽量避免因个体主观判断、市场信息无效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顺周期等，更加审慎地覆盖风险损失。在不违背会计原则的前提下，监管意图应通过会计准则的修订来实现，以促进金融机构有依据、可操作的落实监管要求。

	　　银行业的拨备思考

	　　财政部金融司金融二处副处长庞海军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银行业的几种拨备方法：一是已发生损失模型，优点是计量准确，会计信息可比，适用性较强。缺点是滞后性和顺周期性。

	　　二是预期损失模型，优点是具有前瞻性，逆周期性。缺点是偏离会计目标，预期损失确定难度较大，易导致利润操纵。三是动态拨备模型，优点是前瞻性，逆周期性，计算方法相对简单。

	　　缺点是偏离会计目标，内部模型法易导致利润操纵。

	　　对此，我们分享几点关于改革银行业拨备的思考，一要符合国际标准;二要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三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四要具有可操作性;五要保持政策衔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准则 金融监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企业：如何实现高效的预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3/940.html</link>
<description>频繁变动的政策，极大地考验着房地产企业预算的准确性。于是，有人不禁要问，既然未来难以预料，房地产企业还有必要做预算吗?</description>
<text>　　恒大为何敢于逆市扩张?瑞安为何屡次化解资金困局?为何一些地产商在遇见预算后就如鱼得水，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另一些地产商遭遇预算却味同鸡肋，进退两难?阅读这篇文章，或许，你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频繁变动的政策，极大地考验着房地产企业预算的准确性。于是，有人不禁要问，既然未来难以预料，房地产企业还有必要做预算吗?
　　对于这个问题，诺亚舟咨询的研究人员经过长期对数十家房地产企业的观察和研究，总结了对诺亚舟百余名咨询顾问的调查结果，给出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amp;mdash;&amp;mdash;有必要!
　　难以做到精准并非放弃预算的理由，相反，正是因为市场环境多变，未来的经营成果更难预测，房地产企业才更需要做预算。否则，他们将如大海中随意漂浮的一叶扁舟，随波逐流，更无法抵御危机，随时都会覆没在任何一次风浪的侵袭下。
　　预算对地产企业的意义尤胜于很多行业。这不仅因为地产企业可能面临的更加激烈的市场波动，更因为地产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占用资金大，使这个行业的企业更容易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十来年，诺亚舟为各行业各类企业提供预算管理咨询和实施服务。在多年的实施和研究过程中，诺亚舟发现，较早认识到预算重要性并开展预算的企业总是具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而较早采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企业总是能获得更好的发展。这一结论，在地产企业表现得尤为突出。
　　危机中的预算变革
　　细数中国地产巨鳄，万科、恒大、招商、碧桂园、瑞安等拥有较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和成长性的企业，都有一套行业领先的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为其战略落地提供有力的支持。
　　被称为&amp;ldquo;史上最严调控&amp;rdquo;的2011年已然收官，纵观整个地产行业，尽管多数企业呈业绩下滑、资金链紧张的趋势，但也有一些企业逆势增长，在危机中发展良好。
　　恒大和瑞安就在这少数之列。2011年，恒大实现销售额803.9亿元，同比增长59.4%;合约销售面积1219.9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瑞安2011年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07亿元人民币，销售面积52.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了114%和94%，一举迈入百亿俱乐部。
　　2012年，恒大逆市行扩张之举。2月20日，恒大在内地和香港数百家媒体发布大版面的招聘消息，面向全球招聘5300人。显然，恒大对公司未来发展成竹在胸。而究竟是什么给了恒大如此大的底气?原因肯定来自多方面，但有一点却是基础&amp;mdash;&amp;mdash;恒大必然将未来都规划清楚了，不仅是战略规划，还包括资金规划。否则，在国内地产商纷纷&amp;ldquo;差钱&amp;rdquo;的现在，不可能有如此大手笔。
　　2011年，恒大地产成功上线HIPERION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对未来的掌控力，成为其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支撑。在新系统下，恒大得以将混沌的未来提前规划清楚，而这，也成为恒大在危机中扩张的底气所在。
　　作为一家拥有先进的管理思想的香港上市公司，瑞安的全面预算系统建设比恒大更早了3年。
　　2008年年底，当金融危机肆虐全球时，瑞安地产全新的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已搭建完成并成功上线。瑞安人认为，危机正是其加强内部管理的良机。他们相信，要解决资金困局，顺利渡过危机，就要加强内部管控，更合理和有效地分配和利用资金。
　　因成功在各地开发&amp;ldquo;新天地&amp;rdquo;项目，瑞安地产在业内具有极高的品牌认知度。然而，&amp;ldquo;新天地&amp;rdquo;是一个专攻旧改的项目。因为城市中心动迁难、综合性开发周期长的特点，瑞安遭遇的资金压力也更为巨大。这当然也令其对资金配置更为敏感。
　　预算系统根据瑞安的短、中、长期战略规划，对其月度、年度、甚至未来9年的资金都做出了预计，这使得管理层可以更有效地跟踪项目预算，提前了解资金回收情况，控制开发成本，并对可能发生的资金短缺拟定融资计划，有效调节现金流。
　　2009年年初，瑞安地产一度很&amp;ldquo;差钱&amp;rdquo;。为集中资金保证部分重要项目的继续开发，瑞安果断暂停了云南项目，同时出售部分项目股权套现16亿元。同期，因瑞安旗下产品销售，瑞安收回资金10亿元，资金有所宽裕。当年6月，瑞安地产又通过配股集资，筹得20亿港元的资金，彻底扭转了公司资金困局。
　　回顾近年来，瑞安虽融资活动频繁，但方式多样，时间点精准，确保其资金的安然无虞， 这很大一部分都要归功于幕后功臣&amp;mdash;&amp;mdash;高效的预算系统。
　　基于全面预算管理的价值主要表现在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战略落地方面而非直接为企业创造利润，而影响企业业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无法证明，有了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企业就一定能获得更好的业绩，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以逻辑和事实证明，预算在降低风险，规划未来资金流方面的巨大价值。
　　预算的魅力正在危机中获得更多的显现。来自诺亚舟的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随着国内地产业的萧条，地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咨询和实施市场却快速膨胀起来。
　　2008年前，诺亚舟地产企业的客户数为零，而2008年后，仅仅3年时间，诺亚舟赢得了包括瑞安、金融街、恒大、莱蒙、阳光100、鲁商置业、海尔地产、永泰、美林、莱蒙、时代地产等在内的十多家大、中、小型地产客户。
　　基于ORACLE的HIPERION产品在全球毋庸置疑的领导地位，以及诺亚舟在HIPERION中国实施市场的绝对领导地位&amp;mdash;&amp;mdash;尤其在地产行业，诺亚舟拥有HIPERION在中国市场的所有成功实施案例，因此，我们相信，来自诺亚舟的数据和结论应能基本反映地产行业真实情况：危机已唤醒了地产企业的预算意识，而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巨大价值也在危机中进一步凸显。
　　高效预算的三大杀手
　　近年来，随着地产企业纷纷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型，预算管理在绝大多数地产企业获得了应用。然而，就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情况却并不令人满意。
　　一些企业，如恒大、瑞安等，极大地受益于全面预算管理;而更多企业，虽然也认为预算应该是有价值的，但在实施中却总感觉效果差强人意。
　　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呢?
　　诺亚舟通过研究发现，造成这种现象，大体有三大原因。我们并称为高效预算的三大杀手。一是对全面预算管理认识片面。尽管多数地产企业都已实行了预算管理，但真正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的企业占比较小。二是很多地产企业对预算的价值存在认识偏差，过分看重预算数字是否准确，而忽略了预算的本质是管理工具。三是预算系统建设没有与企业的管理基础很好地结合起来。
　　&amp;mdash;&amp;mdash;杀手一：片面的、手工的预算管理
　　一些地产企业认为自己实行了全面预算管理，但其实还停留在财务预算的阶段，预算的参与者主要是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参与度低，而预算的工具也仍采用EXCEL手工方式，这其实远称不上真正的全面预算管理。
　　诺亚舟认为，基于多变的市场环境，地产企业更需要高效的全面预算信息化系统。
　　由于地产行业往往跨区域发展，项目、业态较多，而每个项目的周期普遍较长，市场情况更难把握，因此，片面的、手工的预算管理往往耗时耗力，还收效甚微。
　　通过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建立一套从单位成本、售价到销售面积、回款的完整逻辑。当这个逻辑中的任何一个数据发生改变，其他数据也会滚动改变，而不需要做过多的人为调整。在优秀的信息系统下，企业可以进行多维度的预算分析和情景预测，提前预期最糟糕的未来，并进行相应的规划，这正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最大价值。
　　&amp;mdash;&amp;mdash;杀手二：对预算的价值存在错误的认识
　　在一次房地产企业论坛上，一位地产企业的预算人员发出了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却得不到准确的预算结果?为什么预算编制时常变成讨价还价的结果，而不是企业实际情况的结果?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控到底有没有效果?
　　这并非个别企业的问题。很多地产企业对预算价值的认识存在误区。它们会过分纠结于预算数据的准确性&amp;mdash;&amp;mdash;这恰恰是地产行业预算的软肋。在市场环境多变的年份，企业的确很难在年初做年度预算时就对当年的售价、收入等做出准确的预期。
　　然而，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amp;mdash;&amp;mdash;就预算本身而言，它是要解决算得准的问题，还是看未来看得准的问题呢?诺亚舟认为，预算的本质是管理工具而不是计算器，不能简单说算得准就是好，算不准就是不好。
　　以2009年为例，当年房价上涨之剧烈恐怕无人可以提前预计。那么，年初时，又有哪家企业能提前将当年的预算做准确呢?可是，房地产开发是资金高度密集型行业，对现金流的要求非常高。不仅需要把年度预算做好，同时还需要做好长期规划和滚动的短期预算，更需要做好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的分析。譬如，发生现金流短缺、工程延期、销售不理想、宏观调控、利率调整了怎么办，将会对公司未来短期、中长期运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公司需要在什么样的时机筹措资金?需要在什么时候调整战略战术等。假如企业能通过预算做好各种情景分析，使企业的资金成本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保证企业在变动的环境下也能够实现战略目标，谁又能说这样的预算没有价值呢?
　　预算不是万能的，它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尤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又有其不同的业务和管理特点。地产企业更应认清预算的根本价值，方能更好地驾驭这一工具。
　　&amp;mdash;&amp;mdash;杀手三：预算系统没有与管理基础相匹配
　　做预算不能脱离企业内部的管理基础。这是诺亚舟在长期的预算实施中获得的经验。
　　诺亚舟研究发现，预算效果的好坏与企业管理基础息息相关，管理基础好的企业能够将预算的效果发挥到更大。而管理基础差的企业更需要循序渐进地推进预算。
　　任何一套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都是与企业的管理流程相结合的，它会对企业内部管理和管理人员提出要求。越先进的系统，对企业管理基础和人员素质的要求就越高。管理基础好的企业可以启用完整的预算模块，将系统的威力发挥到最大。而对于管理相对较弱的企业，过多的模型、模块可能会形成负担，反而发挥不出任何作用。
　　国内地产企业的发展，主要就在这20年之间，而在其发展的前10余年中，地产商一直沉浸在&amp;ldquo;坐地生财&amp;rdquo;的好时光中，鲜少关注内部管理的问题。这导致地产企业大多是粗放式管理，虽然业绩光鲜，但内部管理却比较薄弱。
　　管理基础决定了预算在现有基础上能走多远。正如前文所述，地产企业更需要先进的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但是，因为多数地产企业在管理上的不足，它们更需要在预算上循序渐进&amp;mdash;&amp;mdash;即根据自身管理基础，对预算系统进行合理配置，并随着管理基础的提高，不断进行系统优化，直至到管理健全时，将先进系统的威力发挥到淋漓尽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地产 预算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筑企业总分包工程的三种会计处理技巧</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7/892.html</link>
<description>在施工企业会计实践中，对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作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第二种作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过公司收支体系核算。</description>
<text>　　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然而，在《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及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均没有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在施工企业会计实践中，对分包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作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第二种作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过本公司收支体系核算。
　　比较而言，第一种作法的特点是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是吻合的；第二种作法尽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amp;ldquo;总承包企业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amp;rdquo;的规定匹配较好，但却没有全面反映总承包方的收入与费用；再者，按第一种作法确认的收入与《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额的差异，属于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的正常差异，并不影响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因此，承包方企业在核算分包工程在各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与费用时，可按照第一种作法的进行账务处理。
　　(一)在总包方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55000000
　　　贷：原材料等 550000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0
　　　贷：工程结算 80000000
　　②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
　　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0
　　　　应付账款 6000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2400000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240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0
　　④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200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0
　　⑤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19400000
　　　贷：银行存款 19400000
　　⑥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00
　　　　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75000000
　　　　　　　　　&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 5000000
　　(二)在总包方不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55000000
　　　贷：原材料等 550000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0
　　　贷：工程结算 80000000
　　②计提营业税金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800000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80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0
　　④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分包成本 19400000
　　　　　　　　&amp;mdash;&amp;mdash;分包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0
　　⑤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000
　　⑥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4400000（ 19400000 +55000000 ）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600000
　　　　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75000000
　　　　　　　　　&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5000000
　　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营业税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600000
　　(三)在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和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55000000
　　　贷：原材料等 550000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776000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2400000
　　　贷：工程结算 80000000
　　②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
　　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0
　　　　应付账款 6000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2400000
　　③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200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0
　　④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19400000
　　　贷：银行存款 19400000
　　⑤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00
　　　　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⑥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75000000
　　　　　　　　　&amp;mdash;&amp;mdash;合同毛利 50000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餐饮酒店出纳员的工作及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7/347.html</link>
<description>餐饮酒店出纳员的工作及程序</description>
<text>　　（一）现金收入清点、整理程序
　　收入出纳与收银领班一起，将前一天放入保险柜中的现金袋一一打开，核对现金数额与现金袋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现金与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记录金额是否一致。
　　（二）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编制程序 
　　出纳员现款记录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实收现款部分，反映宾馆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收现金；第二部分是应收现款部分，反映饭店每个营业部门、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应收过机实数。收入出纳根据现金收入交收记录簿上每个班次、每个收银员实交现金数额一一填写，并将财务部正式收据同时汇入此表中，该记录表合计数为当天应存入银行现金收入总数。
　　（三）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编制程序 
　　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是在完成出纳员现款记录表的基础之上编制而成的。它既是出纳员记录表的补充说明，又是概括总结。收入出纳将财务部收入的正式收据顺序排列起来，根据该记录格式要求，对于付款单位、付款金额、支票号码等内容一一填写，再分别将前厅、餐饮部、康乐部等每个营业部门现金总汇入此表中，合计数应与出纳员现款记录表金额一致。该表将作为财务部编制现金输入凭证的原始凭证。
　　（四）差额核对
　　1.目的是为了防止收银员的缴款凭证（报表）漏交出纳或审计。
　　2.出纳员将当天开箱收到的缴款凭证（缴款报表）汇总后，送审计员进行差额核对。审计员要将当天缴款员上缴缴款凭证的审计联，同出纳员传递过来的出纳联逐一进行相符核对，并加盖私章。如果缴款凭证只有出纳联，而没有审计联，要在&amp;ldquo;差额登记表&amp;rdquo;中登记为正数；如果审计联有而出纳联没有的，要在&amp;ldquo;差额登记表&amp;rdquo;中登记为负数。登记日期以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的日期为准。
　　3.在登记表中将缴款凭证（缴款报表）分为前台收银组、餐厅收银组、其它部门及合作部门四部分登记。在填写登记表过程中，缴款员姓名、数字金额一定要正确及清晰，正负数要分明，每一笔正负数都应该是相符合的。
　　4.如果核对表中缴款凭证（缴款报表）第二天还没登记差额的，要立即查明原因。如果是登记错误，要立刻更正并在更改处加盖私章后，在备注栏说明原因；如凭证没送到，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按较大违纪报经理处理。
　　差额核对完毕后，将凭证的出纳联送还出纳；差额核对表月末登记完后，交会计存档。
　　（五）银行日报表编制程序 
　　银行日报表是根据宾馆在银行开设不同的户头而设立的，根据实际存款情况，将账户报表分为两部分。
　　1.收入部分：根据每日现金收入记录内容填写，括号内的反映人民币金额，并根据该金额，转入人民币银行日报表。
　　2.支出部分：根据财务部应付款组提供的当天各银行支出数，逐笔填写。
　　（六）现金支出报销程序 
　　宾馆现金支出是由各业务部门填写报销凭单,根据性质不同,部门经理同意，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或总经理书面授权人审批后，方可在支出出纳处领取现金。支出出纳接到报销凭单后，首先检查签字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手续是否完备，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承付现金。支出出纳将当天现金支出凭单汇总后，送财务部经理审批，支出核算员审核无误，开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
　　（七）登记现金日记账程序 
　　登记日记账要根据业务内容，逐笔登记。登记业务内容摘要要简练，数字不得涂改。如发生登记错误时，应采用正确更正方法进行补救，登记账目时，要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须相等为原则，作到日清月结。现金账余额为周转金的固定金额。
　　（八）抽查备用金工作程序 
　　收入出纳应与审计主管一起，不定期地对宾馆内部周转金进行抽查，监督、检查各岗位周转金是否有挪用现象或以白条抵账行为。在抽查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以体现真实性。工作程序是：首先清点各岗位保险箱及存款处的所有现金，按照票面额大小顺序，在备用金检查表上一一填写，并计算出定额，要与领取备用金金额与该班现金报告之和相符。如出现不一致，便属于长短款。出现长款时，应立即开出财务正式收据，将多余部分上缴；出现短款时，由收银员本人及部门主管负责写出书面报告，阐明短款原因，报送财务部，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处理收银员长短款工作程序 
　　经财务部日审查明，收银员实交现金额与电脑记录一旦出现差异，则为长短款。出现长款时，要通过账务处理，转入宾馆营业外收入；出现短款时，由日审填写短款报告，报送审计主管，审计主管督促本人写出短款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交财务部经理。原则上短款一律由个人赔偿，开出财务部正式收据，冲销其短款金额。
　　（十）仓库管理员工作细则 
　　1.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视仓库，检查是否有可疑迹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合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危险隐患。
　　3.负责全宾馆物资的收、发、存工作。必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申购单按质、按量验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等办理验收手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退货，严格把好质量关。
　　4.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摆放，注意留好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如实填写货物卡，货物卡应放在显眼位置。对于进仓的物品，应在包装上打上&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times;宾馆的标记，入库时间和批号。
　　5.负责鲜货、餐料验收监督，严格把好质量，数量验收关，对不够斤量的物资，除按实际重量验收外，还应要求供货方补足。
　　6.发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严格验证审批人的签名式样，对于手续不全者，一律拒发。
　　7.注意仓库所有物品的存量，以降低库存为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量，科学制定各种物品的存量，并据此每周做出请购计划。
　　8.对于仓库积压物资和部门长期不领用的物品，要及时反映并催促各有关部门尽早处理。
　　9.物品出库和入库要及时登记造账，结出余额，以便随时查核。
　　10.做到入账及时，当日单据当日清理。
　　11.做好月底仓库盘点手续，及时结出月末库存数，上报各有关部门。
　　12.严禁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供应商购买物品，严禁有意或无意地向供应商索要财物，严禁与使用部门勾结，损害宾馆利益，严禁与供货商、采购员勾结，损害宾馆利益。
　　（十一）采购部门员工作细则 
　　1.完成宾馆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用，开源节流，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2.在从事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讲信誉，不索贿，不受贿，廉洁自律，与供货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开展业务活动。
　　3.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自己购进货物的质量，以及使用部门的意见。
　　4.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供货渠道，减少供货环节，以便能随时满足使用部门对货品在质量，数量，价格和采购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5.采购员有义务向使用部门推荐使用的新产品
　　6.采购员有义务对仓库及使用部门的积压物资或长期不使用的物品，进行处理及推销工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员 出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酒店损益类科目的结转</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05/218.html</link>
<description>某大酒店经营客房。餐饮、美容、洗染、娱乐等服务业务及商场经营业务。通过账项调整后，11月31日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如下。</description>
<text>
	　　【问】某大酒店经营客房。餐饮、美容、洗染、娱乐等服务业务及商场经营业务。通过账项调整后，11月31日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如下：

	
		
			
				&amp;nbsp;收入类账户
			
				&amp;nbsp;金额
			
				&amp;nbsp;费用类账户
			
				金额
		
		
			
				&amp;nbsp;主营业务收入
			
				&amp;nbsp;440000
			
				&amp;nbsp;主营业务成本
			
				&amp;nbsp;74320
		
		
			
				&amp;nbsp;其他业务收入
			
				&amp;nbsp;20000
			
				&amp;nbsp;其他业务成本
			
				&amp;nbsp;12000
		
		
			
				&amp;nbsp;投资收益
			
				&amp;nbsp;10800
			
				&amp;nbsp;营业税金及附加
			
				&amp;nbsp;22440
		
		
			
				&amp;nbsp;营业外收入
			
				&amp;nbsp;5920
			
				&amp;nbsp;销售费用
			
				&amp;nbsp;197200
		
		
			
				&amp;nbsp;管理费用
			
				&amp;nbsp;42340
			
				&amp;nbsp;
			
				&amp;nbsp;
		
		
			
				&amp;nbsp;财务费用
			
				&amp;nbsp;24000
			
				&amp;nbsp;
			
				&amp;nbsp;
		
		
			
				&amp;nbsp;营业外支出
			
				&amp;nbsp;4420
			
				&amp;nbsp;
			
				&amp;nbsp;
		
	


	　　现需要结转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如何进行处理？

	　　【答】（1）将收入类账户余额结转&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440000

	　　　　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投资收益 10800

	　　　　营业外收入 5920

	　　　　贷：本年利润 476720

	　　（2）将费用类账户余额结转&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376720

	　　　　贷：主营业务成本 74320

	　　　　　　其他业务成本 12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440

	　　　　　　销售费用 197200

	　　　　　　管理费用 42340

	　　　　　　财务费用 24000

	　　　　　　营业外支出 4420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将企业的损益类账户全部转入&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因此，在&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内集中反映了企业全部损益的情况。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酒店餐饮服务业的收款与开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29/206.html</link>
<description>经营小型餐饮服务业，一般都业务单纯，餐饮店的客人来店就餐、旅店的客人来店住宿……就是主要和全部的业务收入。大中型酒店餐饮企业经营方式多样，服务项目繁多，包括住宿、饮食、购物、美容、沐浴桑拿、照相、洗涤、娱乐、修理、代理等服务项目。</description>
<text>
	　　一、酒店餐饮服务业的业务特点

	　　1.经营小型餐饮服务业，一般都业务单纯，餐饮店的客人来店就餐、旅店的客人来店住宿&amp;hellip;&amp;hellip;就是主要和全部的业务收入。客人来餐馆就餐，点菜、吃饭、喝酒、喝饮料，这些不分具体消费的内容，全部都是营业收入。旅店的客人来住宿，不管是住大房还是小房，是普通房还是豪华房，是过路住宿还是长期包房居住，都是旅店的营业收入。同样，网吧来的客人，上网按时计价收费及在网吧里饮料的消费，都是网吧的营业收入。来茶馆的，除了喝茶消费外，可能还会有消费零食、小吃及点心，这些同样属于茶馆的营业收入。这些例子说明：取得收入在形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构成企业的一种资源&amp;mdash;&amp;mdash;经营收入。在记账时，不用区分收入的形式，而只需把这些收入记录下来即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和形式，分为了&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和&amp;ldquo;其他业务收入&amp;rdquo;，但对现实中的小型餐饮服务企业而言，所有发生的收入，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没有再细分的必要。因此可以只设置&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一个账户，来核算企业发生的所有收入，这样设置，既不影响企业纳税的正确性，又可以降低企业核算的难度。

	　　2.大中型酒店餐饮企业经营方式多样，服务项目繁多，包括住宿、饮食、购物、美容、沐浴桑拿、照相、洗涤、娱乐、修理、代理等服务项目。不同的经营业务营业税的税率不同，如果能分别核算应尽可能分开确认处理。将酒店经营业务内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服务性经营业务

	　　服务性经营业务，是指利用一定的场所、设备和工具，提供服务、劳务的行业，比如旅馆的住宿、美容美发、洗涤、照相等，此类业务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5%;此外还有歌厅、舞厅等，此类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20%。

	　　(2)饮食经营业务

	　　饮食经营业务是指从事加工烹制食品，当即供应给顾客食用的经营业务，比如酒店的餐厅、酒家的经营业务。有一定规模的酒店企业都有附属的餐饮部门进行酒店住宿的配套服务。

	　　(3)商品经营业务

	　　商品经营业务是指酒店企业开设的商场所进行的商品购销活动业务。酒店企业为了方便住客购物，开设一些消费者需要购买物品的商场，以拓宽服务领域、广开财路，发挥现代酒店企业多功能的积极作用。

	　　二、收款与开票

	　　上述这些收入收款的方式可以有多种：收银机收款和人工收款;库存现金收入和支票收入;库存现金即付和应收款等。酒店餐饮服务类企业在日常的采购用品、原料和销售收取库存现金的活动中，都离不开与发票打交道。对服务业来说，涉及的发票主要为普通发票。发票的购买、保管和使用都牵涉到法律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出错。

	　　(1)领发票。企业相关人员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局办税大厅&amp;ldquo;发票领购窗口&amp;rdquo;领取&amp;ldquo;申请表&amp;rdquo;，并按规定填写、盖章。企业经办人将填写的&amp;ldquo;申请表&amp;rdquo;和如下资料交给&amp;ldquo;发票领购窗口&amp;rdquo;：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印章模型。

	　　④企业月销售额和月需发票面额、数量的报告书;

	　　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amp;ldquo;发票领购窗口&amp;rdquo;经办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后。退回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给纳税人，并开具收件回执给纳税人。纳税人凭回执(按约定时间)到&amp;ldquo;发票领购窗口&amp;rdquo;领取《发票领购簿》和《领购发票身份证明卡》。企业经办人凭《发票领购簿》和《领购发票身份证明卡》到窗口领购发票。企业以后领购普通发票时，除凭《发票领购簿》和《领购发票身份证明卡》外，还需送验上次领购已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联(如已购买过发票)，经税务局审核后，加盖&amp;ldquo;查验章&amp;rdquo;方可再次领购发票。

	　　(2)开发票注意事项。在开具普通发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购货单位应写全称，不得简写;

	　　②书写必须清楚明白，不得潦草;

	　　③开票时必须填写年、月、日，不能只写月、日;

	　　④开票金额未达到发票位数，在小写数字前用&amp;ldquo;￥&amp;rdquo; 符号封顶，在大写栏所有位数空格的，不到的空位数均应填&amp;ldquo;零&amp;rdquo;，不应留空或画&amp;ldquo;/&amp;rdquo;线。

	　　(3)发票保管。企业在领购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设置登记簿，记录发票的购、用、存情况。设专人负责保管发票、设专柜存放发票，将税务局查验过的发票存根联装订成册，以便税务机关查验。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开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旅游服务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3/322.html</link>
<description>旅游服务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请看本文的案例演示。</description>
<text>　　 【例】某旅行社1993年7月共获得营业收入1920000元。经过审核有关账户，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包括：
　　 （1）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等代付费用420000元。
　　 （2）其他收入320000元。其中包括：将其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转让给某单位，共取得价款220000元；其余100000元按税务机关认定不应当缴纳营业税。
　　 （3）旅行社组织赴俄罗斯旅游团5个，共200人，每人收取费用2000元，到俄罗斯后改由当地旅行社接团，共支付给接团社旅游费220000元。
　　 另外企业将其拥有的铺面房一间出售给某公司，共获得收入880000元；
　　 该旅行社按税务机关核定以10日为一期纳税，以上月税款为基数预缴，月度终了后申报纳税。企业6月份营业税税款为45000元。
　　 （1）预缴营业税
　　 企业于11日、21日、31日预缴1－10日、11－20日、21－31日企业应缴的营业税时，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5000（45000&amp;divide;3）
　　　　 贷：银行存款　　　　　15000
　　 （2）计算属于&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营业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旅游企业的营业额中属于企业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都属于&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按规定应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由于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营业收入和税法规定的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有一定差异，因此在计算应纳营业税税额时需对营业收入进行一些调整：
　　 首先，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旅游企业代收代付的费用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而按照税法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其次，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境外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作为组团社的营业成本，并不冲减其营业收入。而税法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境外或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应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则&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为：
　　 营业额＝（1920000－320000）－420000－220000＝960000元
　　 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960000&amp;times;5％＝48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8000
　　　　 贷：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48000
　　 （3）计算属于&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的营业额应纳营业税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属于&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应按5％税率计征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20000&amp;times;5％＝11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00
　　　　 贷：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1000你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营业税 会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2/636.html</link>
<description>短期借款，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用于开展服务性业务而借入的经营周转借款和用于临时性需要而借入的临时借款。</description>
<text>　　短期借款，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用于开展服务性业务而借入的经营周转借款和用于临时性需要而借入的临时借款。
　　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是特殊性的服务行业，大多数是先提供服务后收取费用，因此，资金的临时短缺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资金暂时的短缺，常常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短期借款是最常见的借款类型。物业管理企业借入短期借款，是有偿取得资金的短期使用权，企业除承担到期归还本金的义务外，同时还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使用成本，即借款利息费用。
　　为了反映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短期借款的借入、偿还和结余情况，企业应设置&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短期借款的增加数;借方登记短期借款的偿还数;期末有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数。有关短期借款的会计核算如下：
　　企业借入和归还各种短期借款的本金，均通过&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核算，借款利息不通过该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借款时，借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等科目，贷记&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时，借记&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等科目。企业进行总分类核算的同时，应按债权人的名称和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重点应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利息的支付时间。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季定期支付;若从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企业借入，借款利息一般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起支付。
　　二是利息的入账时间。为了正确反映各月借款利息的实际情况，会计上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计提利息;如果数额不大，也可于实际支付月份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三是利息费用的核算科目。短期借款利息一般计入财务费用，利息预提的，应在&amp;ldquo;应付利息&amp;rdquo;科目中核算，不通过&amp;ldquo;短期借款&amp;rdquo;科目核算，即借记&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应付利息&amp;rdquo;科目;利息直接支付的，在支付时直接借记&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
　　四是借款利息的计算。借款利息由借款本金、借款利率和借款时间三个因素决定。目前银行通行的计算方法是将借款本金额与借款占用天数结合计算计息积数，再与利率相乘计算出利息。具体方法是：确定期末(月末、季末、年末)月份某日(通常为21日)为固定结息日，自起息日或上一结息日至本结息日前一日止为一计息期，将计息期内累计的公历日数，乘以计息期期间企业占用借款本金的金额，便是计息积数;如果借款本金在计息期内有增加或减少，即分阶段计算日数，变动当日包括在变动后的时段内，各时段累计日数分别乘以本时段的借款本金占用额，然后相加即得计息积数。计息积数除以月平均日数30天，再乘以月利率，即为该计息期的借款利息金额。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短期借款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控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6/414.html</link>
<description>物业管理企业是微利企业，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尚处于亏损状态。面对现实，物业管理企业除了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外，控制成本应该成为物管企业内部管理的重中之重。</description>
<text>　　物业管理企业是微利企业，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尚处于亏损状态。面对现实，物业管理企业除了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外，控制成本应该成为物管企业内部管理的重中之重。
　　1.物业企业成本的特点 
　　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就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从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性质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具有空间分散、时间连续、内容复杂等特点。由于物业管理的这些特点，导致物业管理企业成本也呈现出如下特点：
　　（1）点多。即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形成点多。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可分为服务成本、管理成本、经营成本。服务成本是在为业主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如维护小区治安、进行消防检查，保障小区安宁、安静等过程中发生的成本。管理成本是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所发生的成本，如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等。经营成本是物业管理企业在开展社区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如经营小区会所、经营公共设施等。因此，在物业管理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个人都是一个成本形成点。
　　（2）面广。即物业管理企业成本的发生在地域上分布面广。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发展，为了取得规模效益，总是不断地争地盘、抢市场，规模越做越大，地盘越争越多，市场也越来越大，物业的分布面也越来越广，从而使物业管理成本的发生面也越来越广。
　　（3）线长。即物业管理企业成本监控线长。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其工作从空间上要延伸到所管物业的每个角落，从时间上要延伸到所管物业的每个时点，所以导致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层次多，从而使大部分成本发生点和相应成本监控点之间相隔较长，从而形成较长的成本监控线。
　　（4）管难。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具有上述特点，导致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监管难。表现为难统一模式、难统一标准、难统一核算。因为不同物业往往类型不一、大小不一、新旧不一、特点不一、业主的要求不一、收费模式不一、收费标准不一，不同物业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也差异很大，导致物业管理企业很难用统一的成本管理模式、统一的成本管理标准和统一的核算要求管理所有管理处（项目中心）。因此，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管理难。
　　2.物业成本控制内容 
　　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进入高速发展和迅速扩张的时期，其发展前景是相当广阔的，面临的机遇是十分难得的。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时期，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要把握时机，在发展的同时，抓好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amp;mdash;&amp;mdash;如何研究不断降低成本。成本管理贯穿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企业要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同时还要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树立全新的成本管理理念，明晰物业管理企业产权，保证物业管理资产的独立运作，让物业管理企业真正的成为市场主体，独立运作，实现自我发展。物业管理企业的成本构成主要包括： 员工的薪酬成本、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能源消耗费、行政费用以及其它各种管理费用，因此物业成本控制内容如下：
　　（1）加强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 
　　知识经济的勃兴使人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这一点在物业行业也逐渐显现。总所周知，写字楼、智能化小区的层出不穷使物业管理对技术化、知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人员的管理就成为控制成本的重要部分。物业行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高年龄，低学历依然在物业人员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我们到底是需要年龄大，文化程度低，但技术熟练的员工？还是需要年纪轻，文化程度高的员工？&amp;ldquo;战略成本&amp;rdquo;给我们的答案是：前者可以使企业在短期内降低人工成本，而后者则可以为企业获得长期的成本优势。具体的决策，应根据各企业状况的不同作出具体选择。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决定了物业管理公司成本费用主要是人力资源成本费用支出。其中占的比例最大的主要是基层服务人员的工资，包括保安、保洁等人员的工资。因地制宜、合理有效地设置公司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地使用人力资本是降低物业管理公司成本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劳动生产率的角度来衡量，物业服务管理的全过程有90%的工作量是在管理处完成的。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职能部门的设置应以精干、高效为宜，部门越少、人员越精越好。机构庞大、人员冗杂是极大的资源浪费，不但增加了成本，还增加了内耗，降低了管理效益。
　　（2）发挥规模优势控制成本 
　　中小物管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本着努力做强做大企业的目标出发，才能在市场中立稳脚根，得以持续发展，实现低成本扩张。这里所谓的低成本扩张是指由一个管理成熟的大型小区向周边几个小区辐射管理，实现管理人员的共享，从而大大降低成本。
　　要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要做到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管理处的用人编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管理小区的面积和小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人员定编定岗，对于有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岗位，可以实行一人多岗，既有利于工作开展，又可以减少人员定编。比如，把小区内勤的工作岗位设在管理处的服务中心，这样不仅可以负责管理处内部业主档案和财务收支管理、公司往来文件处理，还可以负责业主接待工作，因为其对业主档案的熟悉度较高，所以在处理业主投诉问题时可以实行人性化管理，减少矛盾冲突。严格地控制人力资源成本，是物业管理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主要途径。
　　另一方面可通过科技手段来降低人工成本。现阶段物业管理仍是一种粗放型的管理，管理层次低，智能化水平低，基本处于简单的手工操作阶段，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应用现代化的手段，增加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如在道口增设电脑自动收费系统；在小区内设立巡更机、监控等智能化管理设施，既安全可靠，又能减少保安员岗位，降低人力资本的支出。
　　（3）能源消耗控制 
　　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应该加强节约意识，这里的节约指的是人力、物力的节约。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开源节流，在日常工作中要杜绝浪费和贪污，把好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如耗材、水电费等。可以通过对水、电的测算来防止公共设施设备的露、冒、滴、漏等情况发生，更换声光控开关、改进线路等办法来节约水、电；充分挖掘公司内部的节约潜力，做到处处精打细算，增收节支，把浪费、损失消灭在事前，防患于未然；对一线员工进行培训，建立企业职工节约意识。
　　（4）加强维修保养费用控制 
　　维修费用包括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和日常维修费用，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中占很大比重。若在物业管理中控制了维修费用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物业管理费的支出，维修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的水平。因此，在物业管理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对维修费用要做到最恰当的控制。物业管理公司应要求各管理处认真编制维修费用的全年预算，同时建立和完善维修费用审批制度。
　　①签订定期合同。与优质服务、价格合理、讲信誉的维修公司签订定期合同，不但服务质量可得到保证，还可得到价格上的优惠。
　　②采用竞争招标方式。对大项目的维修要实行竞争招标，通过维修单位提供的服务、价格的比较，挑选出合适的单位来为公司服务，尽量把费用控制到最好的水平。
　　③把握好维修时间。平时注意小修理，别让机器超负荷运转后才修理。
　　④做好维修行业的信息调查和信息收集。只有及时掌握市场的价格信息、技术信息，才有办法决定是自修还是外修。比如，对于小修、中修工程，可以由公司各管理处的工程维修人员来组织完成。
　　（5）加强成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物业管理企业对各管理处的成本指标考核要贯彻严肃认真的原则，按规定对各管理处进行考核，敢于动真碰硬，才能使各管理处意识到成本控制的责任和重要性，这是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成目标成本的保证。为保证全年目标成本的实现，财务部对各管理处实行定期考核，同时各管理处对职工个人实行定期考核，并通过成本管理责任制考核，使各管理处的预算成本执行情况与单位、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还要把对各管理处领导的考核任免同加强成本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机制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从而推进物业公司成本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控制 物业管理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利润表的编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31/390.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表是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它总括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实际形成情况，是月报表、主要报表之一。</description>
<text>　　（一）利润表的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一定期间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它总括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实际形成情况，是月报表、主要报表之一。
　　利润表可以提供的信息有：
　　1.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
　　3.全部收入与费用相抵计算出的企业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总额。
　　通过利润表报表使用者可以了解企业利润（或亏损）的形成情况，据以分析、考核企业利润计划的执行结果，分析企业利润增减变动的原因；通过利润表和其他报表有关资料，可以分析、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预测企业在未来期间的盈利趋势和企业内部融资的能力。
　　（二）利润表的格式 
　　利润表由表首、表身和补充资料三部分组成。表首部分列式报表的名称、编制单位、货币计量单位和该表反映的年度、月份等内容；表身部分以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报表项目反映编表期间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组成内容及其总额；补充资料部分列示说明表内有关项目的必要补充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amp;mdash;&amp;mdash;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表主要采用多步式格式。按照这一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利润的计算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计算出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第二步：计算出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第三步：计算出净利润
　　净利润 = 利润总额-所得税
　　为了清楚地反映各项指标的报告期数及从年初截止到报告期的累计数，在利润表中分别设置&amp;ldquo;本月数&amp;rdquo;和&amp;ldquo;本年累计数&amp;rdquo;两栏。
　　（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中的各个项目，都是根据有关收入和费用科目记录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和累计发生数分别填列的。
　　&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理收入和物业管理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营业收入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其他业务收入&amp;rdquo;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成本&amp;rdquo;项目，反映指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总成本。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和&amp;ldquo;其他业务成本&amp;rdquo;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筹集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资产减值损失&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资产减值损失&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收益&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实现的投资收益。如为亏损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营业利润&amp;rdquo;项目，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所取得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所支付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本项目应根据&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项目，反映物业管理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总数。如为亏损额则用&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根据&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amp;ldquo;净利润&amp;rdquo;项目，反映企业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是根据利润总数减所得税而得。如为净亏损，以&amp;ldquo;&amp;ndash;&amp;rdquo;数填列。
　　以上各项目的&amp;ldquo;本月数&amp;rdquo;根据各有关会计科目的本月发生额直接填列；&amp;ldquo;本年累计数&amp;rdquo;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到本报告期止的累计发生额，应根据上月&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累计数加上本月&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本月数之和填列。
　　年度&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amp;ldquo;本月数&amp;rdquo;栏改为&amp;ldquo;上年实际数&amp;rdquo;栏，应根据上年末&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数字填列。如果上年末&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与本年&amp;ldquo;利润表&amp;rdquo;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的报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然后填入&amp;ldquo;上年实际数&amp;rdquo;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物业管理企业 利润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会计科目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9/33.html</link>
<description>物业管理企业会计科目表</description>
<text>
	
		
			
				序号　
			
				编号　
			
				名称　
			
				序号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1　
			
				1001　
			
				库存现金　
			
				37　
			
				2001　
			
				短期借款　
		
		
			
				2　
			
				1002　
			
				银行存款　
			
				38　
			
				2201　
			
				应付票据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39　
			
				2202　
			
				应付账款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　
			
				2203　
			
				预收账款　
		
		
			
				5　
			
				1121　
			
				应收票据　
			
				41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6　
			
				1122　
			
				应收账款　
			
				42　
			
				2221　
			
				应交税费　
		
		
			
				7　
			
				1123　
			
				预付账款　
			
				43　
			
				2231　
			
				应付利息　
		
		
			
				8　
			
				1131　
			
				应收股利　
			
				44　
			
				2232　
			
				应付股利　
		
		
			
				9　
			
				1132　
			
				应收利息　
			
				45　
			
				2241　
			
				其他应付款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46　
			
				2501　
			
				长期借款　
		
		
			
				11　
			
				1231　
			
				坏账准备　
			
				47　
			
				2502　
			
				应付债券　
		
		
			
				12　
			
				1402　
			
				在途物资　
			
				48　
			
				2601　
			
				代管基金　
		
		
			
				13　
			
				1403　
			
				原材料　
			
				49　
			
				2701　
			
				长期应付款　
		
		
			
				14　
			
				1405　
			
				库存商品　
			
				50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　
			
				1406　
			
				燃料　
			
				51　
			
				2801　
			
				预计负债　
		
		
			
				16　
			
				1407　
			
				低值易耗品　
			
				52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　
			
				1408　
			
				物料用品　
			
				　　
			
				　　
			
				三、所有者权益类　
		
		
			
				18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53　
			
				4001　
			
				实收资本（股本）　
		
		
			
				19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54　
			
				4002　
			
				资本公积　
		
		
			
				20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55　
			
				4101　
			
				盈余公积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56　
			
				4103　
			
				本年利润　
		
		
			
				22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7　
			
				4104　
			
				利润分配　
		
		
			
				23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四、损益类　
		
		
			
				24　
			
				1601　
			
				固定资产　
			
				58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25　
			
				1602　
			
				累计折旧　
			
				59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2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0　
			
				6111　
			
				投资收益　
		
		
			
				27　
			
				1604　
			
				在建工程　
			
				61　
			
				6301　
			
				营业外收入　
		
		
			
				28　
			
				1605　
			
				工程物资　
			
				62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2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3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30　
			
				1701　
			
				无形资产　
			
				64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　
			
				1702　
			
				累计摊销　
			
				65　
			
				6602　
			
				管理费用　
		
		
			
				32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6　
			
				6603　
			
				财务费用　
		
		
			
				33　
			
				1711　
			
				商誉　
			
				67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34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68　
			
				6711　
			
				营业外支出　
		
		
			
				35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　
			
				6801　
			
				所得税费用　
		
		
			
				36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70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物业管理 企业会计 科目</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工资的会计核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9/32.html</link>
<description>物业管理企业按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资等级、工资标准、考勤记录，编制“工资结算汇总表”，计算实际应发放的工资。具体的说，根据考勤记录登记的每一职工出勤或缺勤日数，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description>
<text>
	　　工资是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负债；是企业对职工付出智力、体力的劳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在会计上设&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说明，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

	　　物业管理企业按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资等级、工资标准、考勤记录，编制&amp;ldquo;工资结算汇总表&amp;rdquo;，计算实际应发放的工资。具体的说，根据考勤记录登记的每一职工出勤或缺勤日数，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工作时间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额。按其计算的时间不同，有月薪制、日薪制和小时工资制等。企业劳动关系的职工的计时工资，一般按月薪计算；企业劳务关系的职工的计时工资，一般按日薪计算或按小时工资计算。实行月薪制的企业，计算应付职工工资，其工资标准就是月基础工资。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计算计时工资，一般在月基础工资的基础上计算日工资率，其计算公式为：

	　　日工资率=月基础工资/30天

	　　计时工资一般采用&amp;ldquo;扣缺勤法&amp;rdquo;计算，即在月基础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缺勤应扣工资，计算出月应付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月应付工资=（月基础工资 - 矿工、事假应扣工资 &amp;ndash; 病假应扣工资）

	　　+ 计入工资总额的奖金 +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其他工资

	　　其中：

	　　矿工、事假应扣工资 = 矿工、事假天数&amp;times;日工资&amp;times;矿工、事假应扣工资百分比

	　　病假应扣工资 = 病假天数&amp;times;日工资&amp;times;病假应扣工资百分比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计算计时工资时，矿工、事假应扣工资和病假应扣工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工资的计算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一般不对外公布。物业管理企业工资结算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发放工资的会计处理 

	　　发放工资时，财务部门应根据&amp;ldquo;工资结算汇总表&amp;rdquo;所列的实发现金金额开出&amp;ldquo;工资支付专用凭证&amp;rdquo;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借记&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用现金支付工资时，借记&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科目。

	　　如果由银行代发工资的企业，按实发工资总额开出&amp;ldquo;银行转账支票&amp;rdquo;连同&amp;ldquo;工资分配明细表&amp;rdquo;一并送交银行时，借记&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科目。

	　　②代扣款项的会计处理

	　　代扣款项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内部转账的，如代扣职工宿舍的房租、水电费、职工出差的借支等；二是受其他单位委托代扣的，如受社会保险中心委托代扣的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部分；受房改中心委托代扣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部分以及受税务局委托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等。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地区价格的差异企业代扣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企业所在地区的扣除基数与扣除比例为准。

	　　对于企业内部转账的各种代扣款项，代扣时，除借记&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外，应根据具体情况，贷记&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代扣房租、水电费等）、&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代扣交通费等）、&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 （代扣职工出差的借支等）&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amp;rdquo; （代扣职工家属医药费等）等科目。

	　　对于受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扣款项，在扣回时，借记&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代扣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amp;ldquo;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个人所得税&amp;rdquo;（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科目。用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给代扣单位时，借记&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amp;ldquo;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个人所得税&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或&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科目

	　　此外，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工资的单位交回财务部门时，借记&amp;ldquo;库存现金&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科目。财务部门还应另行编制&amp;ldquo;待领工资明细表&amp;rdquo;，予以反映。

	　　③工资分配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应将本月应付工资进行分配。按照工资的用途和成本、费用管理的要求，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应记入&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的借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和长期病假人员工资应记入&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 科目的借方；经营性项目人员工资应记入&amp;ldquo;其他业务成本&amp;rdquo;科目的借方等。分配的工资总额应记入&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工资&amp;rdquo;科目的贷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工资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单位财务新规启幕的细节</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30/919.html</link>
<description>业内研究型学者和实务操作者从各自不同角度对实施中的细节进行观察和预测：为确保顺利实施，事业单位还需要更多指导。</description>
<text>　　4月1日，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实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步伐加快，而如何确保新版财务规则落地是目前的关键。
　　在记者采访中，业内研究型学者和实务操作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实施中的细节进行了观察和预测，并达成共识：为确保新版财务规则的顺利实施，事业单位还需要更多指导。(作者：宫莹)
　　正式引入权责发生制
　　与现行财务规则相比，新版财务规则有了较大突破。对此，杭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陈珍红认为，新版财务规则着重突出了财务监督的重要性、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强化了预决算管理的严肃性、考虑了会计主体操作的现实性、体现了财政改革的适应性、提出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和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评价机制的迫切性等七个方面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财务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amp;ldquo;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难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无法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绩效。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实现收入和支出的配比，全面提供运营成果等会计信息。&amp;rdquo;陈珍红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会计系主任彭浪也对引入权责发生制的重大意义表示赞同：&amp;ldquo;权责发生制可以更好地反映单位的业务收支及结余情况，有助于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业务成果、制定收费标准、筹划资金来源、进行经营决策，全面反映单位的资金运行全貌，有利于对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比。&amp;rdquo;另外，配合新版财务规则，财政部相继修改并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其中贯彻执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以及基本建设相关核算条款等。
　　新版财务规则加强了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多元化，这令人眼前一亮。彭浪分析说，新版财务规则打破了现行财务规则财务分析的片面性，新增了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分析，用于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程度。
　　同时，新版财务规则还增加了资产负债率指标分析。新增的财务分析指标丰富了财务分析内容，较全面、完整地披露了事业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如科研、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绩效目标、效果、影响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容易造成公共财政重大投入(支出)管理目标不明、责任不清、效率不高、浪费严重甚至官僚主义等现象。
　　新旧衔接中相关规定有待细化
　　的确，新版财务规则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大&amp;ldquo;潮流&amp;rdquo;相适应，有很多意义重大的新规定。然而，任何新规定的实施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也尝试性地提出了一些新版财务规则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呼吁在新旧制度转换中还需要财政部门的指导或者相关衔接办法。
　　新版财务规则第四十条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提高了，对此，彭浪提醒，事业单位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认定与调整，一部分原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资将要调整为低值易耗品。在这个调整过程中，要注意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防止将符合新标准的固定资产也调整为低值易耗品，以便随意报废处置。
　　对此，陈珍红作为一个实务工作者也存在顾虑。她说：&amp;ldquo;在实际操作时，如何确定期初固定资产价值存在一定难度。&amp;rdquo;&amp;ldquo;另外，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由此可能会出现原来计提修购基金的单位停止计提修购基金而改提折旧，这就出现了一个新旧规则的衔接问题，面临追溯调整法还是未来适用法或者其他方法的选择问题，这就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衔接办法，以保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amp;rdquo;彭浪说。
　　另外，新版财务规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原来已经进行了股票、债券等投资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彭浪认为，这也需要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处理办法，防止在新旧财务规则转换过程中，某些单位随意处置股票、债券等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因此，事业单位在实施新版财务规则过程中，还需要某些相关的衔接办法或者财政部门的指导，以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转换问题，使新规定切实可行，尤其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事业单位财务 财务规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6/805.html</link>
<description>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description>
<text>　　摘 要：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通过本文的比较，可以更深入的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企业会计，区别
　　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比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二者的区别，有利于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以收入实现制为基础，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二者的资产和负债从他们的本质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几类要素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区别。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当中的净资产是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产权单一，是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显然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收入：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收入要素，名称虽然一致，但在本质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上级拨款，所以具有非偿还性的特点，他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盈利。
　　3.支出与费用：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事业单位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其目的只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
　　4.利润：利润是企业特有的，指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事业单位没有利润这个会计要素，因为它是非盈利组织，不涉及到盈利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利润。即使有一定的经营活动，期末也只是结转到&amp;ldquo;结余&amp;rdquo;。
　　三、会计等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是&amp;ldquo;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amp;rdquo;，此等式为动态等式，反映单位在业务营运过程中收支结余情况及净资产的增值情况。因为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上级拨款取得的，所以要严格监督各项支出的耗费，因此要采用动态等式，资产负债表也是以此等式为依据的。
　　企业的会计等式为&amp;ldquo;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amp;rdquo;，此等式为净态等式，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表明了企业和所有者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同时，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四、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有一些核算内容和企业会计有明显的差异，有其特殊性。
　　1.固定基金：事业单位核算固定资产，需设置&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和&amp;ldquo;固定基金&amp;rdquo;两个账户。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投入或融资租赁。事业单位的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所以无需计提折旧。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磨损，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去。
　　2.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专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除财务制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得挪用、占用。
　　3.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适应。不仅要设置&amp;ldquo;对外投资&amp;rdquo;账户，还要设置&amp;ldquo;事业基金&amp;mdash;&amp;mdash;投资基金&amp;rdquo;账户。
　　4.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事业单位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
　　以上仅仅是两者不同表现的一部分内容，还有大量细节性差异，不再冗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两类会计的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不可能消灭差异。
　　参考文献：
　　[1]李海波，刘学华。新编预算会计。2007.
　　[2]邵积荣。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核算的差异及成因。中国工会财会。2002.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的会计核算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5/791.html</link>
<description>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description>
<text>　　(一)事业收入的核算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事业单位若实行&amp;ldquo;收支两条线&amp;rdquo;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计入事业收入。在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入事业收入。
　　有些单位实行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amp;ldquo;事业收入&amp;rdquo;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除，借记&amp;ldquo;事业收入&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应缴财政专户款&amp;rdquo;科目。
　　会计期末，将&amp;ldquo;事业收入&amp;rdquo;科目余额转入&amp;ldquo;事业结余&amp;rdquo;科目，借记&amp;ldquo;事业收入&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事业结余&amp;rdquo;科目。
　　(二)事业支出的核算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支出是事业单位支出的主要项目，应设置&amp;ldquo;事业支出&amp;rdquo;科目核算。
　　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amp;ldquo;事业支出&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amp;rdquo;、&amp;ldquo;财政补助收入&amp;rdquo;等科目。
　　会计期末，将&amp;ldquo;事业支出&amp;rdquo;科目余额转入&amp;ldquo;事业结余&amp;rdquo;科目，借记&amp;ldquo;事业结余&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事业支出&amp;rdquo;科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事业收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加快政府会计改革</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9/762.html</link>
<description>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就卡在事业单位本身分类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助于制定更加精确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让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体定位更加准确。120万之众的事业单位，有的承担行政职能，在会计核算上更接近目前的行政单位。</description>
<text>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amp;ldquo;两会&amp;rdquo;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amp;ldquo;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amp;rdquo;是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amp;ldquo;这无疑是在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又往纵深方向推进了一步，而对于未来公共部门会计改革来说是一个推动力量，很好的契机。&amp;rdquo;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张琦很看重这个利好。（作者：罗晶晶）
让会计制度更加精确
&amp;ldquo;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就卡在事业单位本身分类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助于制定更加精确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让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体定位更加准确。&amp;rdquo;张琦认为这是关注的核心内容。
目前，事业单位两头极端性很强，一个制度很难全部涵盖。120万之众的事业单位，有的承担行政职能，在会计核算上更接近目前的行政单位；有的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有的按照企业化运作，在会计核算上更像企业。
&amp;ldquo;这三类性质不同的事业单位对会计信息需求不一样，在引用权责发生制时也明显不同。&amp;rdquo;张琦告诉记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财政和预算管理特性，使用权责发生制的重点主要放在三个方面，成本控制和核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消耗；债务的承担和面临的风险。而企业化运作的事业单位就要像企业那样执行彻底的权责发生制，收入、支出和费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
因此，要回答上面这个问题，答案只能是依赖于事业单位本身的分类改革。&amp;ldquo;换句话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使用主体的界定才会更加清楚，事业单位会计标准本身才能统一&amp;rdquo;。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常丽说，会计标准统一之后，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也就具有了可比性，有利于进行统一的财务管理。
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将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amp;ldquo;参照公务员类&amp;rdquo;，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入政府序列；第二类是&amp;ldquo;自收自支&amp;rdquo;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第三类是&amp;ldquo;财政补贴&amp;rdquo;类，即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推进，采取&amp;ldquo;管办分离&amp;rdquo;等办法完善治理结构。
这样的分类就可以让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在选择会计制度上对号入座，最终有利于制定更加精确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试水公共部门会计改革
&amp;ldquo;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将拉开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序幕。&amp;rdquo;常丽说。
在常丽看来，事业单位是政府财务报告组成部分，如果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推行实施，能够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对于合理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无疑起到推动作用。
事实上，政府会计研究者们已经达成共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目前仅是试水，为未来行政单位会计改革提供设计基础，从而推动政府会计改革，构建公共部门会计制度体系，最终达到能够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目的，提高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实行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政府费用和债务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掩盖了政府财政财务上的问题。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可以客观、准确地核算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正确评价政府活动的成本，同时确认各项资产和负债。以美国为例，2010财年美国预算赤字为1.29万亿美元，而联邦政府财务报告显示的净运营成本为2.08万多亿美元，两者相差近8000亿美元。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路径选择，应该是从医院、高校找到突破口，然后伴随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最后延伸到所有公共部门，推动公共部门会计改革。
今年刚出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会计核算基础方面，除规定&amp;ldquo;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amp;rdquo;外，还规定&amp;ldquo;部分行业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amp;rdquo;。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改革趋势显而易见。
同时不难看到，这项改革是迫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amp;ldquo;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amp;rdquo;，将政府会计改革列入了国家发展战略。
张琦认为，虽然现在无法预计未来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情况，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本身向前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公共部门会计改革就更加清晰。
&amp;ldquo;大公共部门会计包括政府会计、公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有可能前两者合并，执行政府会计。但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面就大有文章可做。&amp;rdquo;张琦对此十分肯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改革 政府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单位财务规则》4月1日起实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2/638.html</link>
<description>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并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description>
<text>　　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据新华社2月22日消息，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重新修订后的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并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原《规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如一些规定已经与近年来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相脱节。同时，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要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有必要对《规则》进行修订。
　　据介绍，修订后的《规则》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其中新增设了&amp;ldquo;财务监督&amp;rdquo;一章，对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和债务管理，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并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内容。
　　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新《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中，并力争在今年公布实施。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事业单位预算管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2/315.html</link>
<description>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description>
<text>　　1.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情况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情况，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3.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事业单位预算编报和审批程序一般也应采用 &amp;ldquo;二上、二下&amp;rdquo;方法确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事业单位 预算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行政单位预算管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2/314.html</link>
<description>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description>
<text>　　1.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1)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主管预算单位。
　　(2)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3)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领经费，没有下级拨款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报领、核拨经费，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期拨款(或国库集中收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人和其他收入)支出应当全部纳人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预算编报和审批程序一般应采用 &amp;ldquo;二上&amp;rdquo;、&amp;ldquo;二下&amp;rdquo;方法确定：
　　(1)&amp;ldquo;一上&amp;rdquo;，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
　　(2)&amp;ldquo;一下&amp;rdquo;，财政部门审核单位预算，按照统一的支出标准和年度预算确定各行政单位预算指标。
　　(3)&amp;ldquo;二上&amp;rdquo;，行政单位根据分配的单位预算指标正式编制年度预算，并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4)&amp;ldquo;二下&amp;rdquo;，财政部门正式批复行政单位预算。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行政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预算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政府补助收入的特点和核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8/22.html</link>
<description>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description>
<text>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政府补助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

	　　2.政府补助通常附有条件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

	　　(1)政策条件。政府补助是政府为了鼓励或扶持某个行业、区域或领域的发展而给与企业的一种财政支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政府补助的政策条件(即申报条件)是不可缺少的。企业只有符合相关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报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报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例如，政府向企业提供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补助，其政策条件为企业申报的产品或技术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产品、新技术。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否则，政府有权按规定责令其改正、终止资金拨付，甚至收回已拨付的资金。例如，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必须用于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3.政府补助不包括政府的资本性投入

	　　政府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此外，政府代第三方支付给企业的款项，对于收款企业而言不属于政府补助，因为这项收入不是企业无偿取得的。例如，政府代农民交付供货企业的农机具购买资金，属于供货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最常见的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但由于历史原因也存在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种情况已经趋于消失。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为了体现财政拨款的政策引导作用，这类拨款通常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只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拨款;同时附有明确的使用条件，政府在批准拨款时就规定了资金的具体用途。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的补贴对象通常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某类项目。例如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等。贴息项目通常是综合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研发费用、人员开支、购买服务等;也可以是单项的，比如仅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

	　　目前，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例如，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对中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提供的贷款贴息;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税收返还主要包括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实务中，还存在税收奖励的情况，若采用先据实征收、再以现金返还的方式，在本质上也属于税收返还。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小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小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上述条件未满足前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认营业外收入。&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补助收入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学校会计管理的思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9/428.html</link>
<description>学校会计的内容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等，其结果在预算资金的活动上反映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个过程。</description>
<text>　　摘要：学校会计的内容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等，其结果在预算资金的活动上反映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个过程。本文首先概述了学校会计的基本特点与内容，分析了其现实管理存在的问题，综合思考其发展措施。
　　关键词：学校会计;问题分析;管理思考
　　1. 学校会计的基本概念
　　1.1 学校会计的特点
　　学校会计的主体是与国家预算的组织体系相适应的。它以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构成集中统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学校会计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统一性和广泛性，各级各类学校都各自产生独立的会计报告，同时学校会计核算内容必须与各级国家预算保持一致性，不得各自为政;学校会计学校会计是按照国家预算所规定的用途开支的，应该与国家预算保持一致，一般都实行收付实现制;学校会计现阶段主要核算预算资金收支及其余额，一般不计算成本和固定资金折旧;学校会计贯彻专款专用原则，一般通过学校预算，分配各项经费支出的份额，并按预算执行;学校会计是若干会计实体的结合，现阶段一个学校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生产、建设往往分别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
　　1.2 学校会计的组成与发展
　　(1)有关教学活动(包括科研活动)一般执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来处理。
　　(2)有关学校食堂一般都单独成为会计实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单独编制报表。
　　(3)有关学校的建设活动，一般视为建设单位。规模较大的单独作为一个建设单位。规模较小的则由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
　　2. 学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会计主体多元化
　　由于预算体制不同， 教育经费的主体与基建经费的主体分别核算， 不利于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目前中等学校会计制度中没有&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这个科目， 所以只有当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反映到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有的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不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核算， 这样导致学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学校的经济资源。
　　2.2 固定资产信息失真
　　固定资产科目本身以原值入账导致资产的实际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背离， 造成了资产信息的严重失真， 这种核算方式难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资产的实际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背离，造成了资产信息的严重失真，不能真实反映学校的资产状况。不能反映学校的真实费用， 不利于加强经济核算，不利于促进固定资产利用率的提高，不利于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
　　2.3 会计信息化建设滞后
　　当前，学校财务管理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利用现代网络技术，以集中会计核算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抓手，实现财务管理模式创新，成为各级学校面临的重大问题。
　　2.4 资产负债表的信息不能反映学校全部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实际情况
　　基本建设会计信息游离于学校会计报表之外，会计报表不完整。现行学校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不够完整，不利于不同投资主体和单位领导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容易给会计报表阅读者产生误解。同时，由于学校会计制度未设置&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科目，学校日常基建支出发生时均作为&amp;ldquo;自筹基建支出&amp;rdquo;列入了当年&amp;ldquo;事业支出&amp;rdquo;，竣工交付使用时才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容易造成当年未完工的基建投入虚减资产、净资产。
　　2.5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核算存在漏洞
　　学费收入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只对已收部分作为收入处理而应收未收部分不予反映，这样既不能准确核算学校的应收学费规模，也不利于学费的催缴，极易造成学费流失。同时&amp;ldquo;事业收入&amp;rdquo;会计信息反映时间上不及时，不能如实地反映学校实际拥有的资产，实际上是会计核算上的一个漏洞，报表上无法反映，内部管理部门也不能清晰了解单位真实的资金情况。票据管理稍有疏忽，财务人员就有可能利用制度缺陷，公款私存私分利息。
　　2.6 其他长期资产的核算零散、不明晰
　　由于学校购置小额资产都是一次性计支出，而不计资产增加，特别是对未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长期耐用小额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造成该类资产分散零散，给统计带来很大难度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同时这些资产在报表上也没有得到任何反映，造成严重的账实不符，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真实的财务情况。
　　3. 学校会计管理的措施
　　3.1 采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
　　随着学校收入来源和支出的多样化，为了强化教育成本管理核算，权责发生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根据学校内部核算的需要，部分地利用权责发生制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学校日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按期摊销、收入与支出按权责制确认、区分权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保障资产、负债、净资产报表数据的客观性。
　　3.2 增设现金流量表
　　企业单位的报表体系的主报表有三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前二份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后一份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编制的，实质就是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学校可以照此方法，从而达到既按权责发生制使会计信息真实可信、又照顾到国家预算收付实现制的需要。
　　3.3 基本建设会计信息纳入学校会计报表之内
　　增设在建工程情况表，不再单设基建财务报表。改革现行的基本建设会计信息游离于会计报表之外的做法，报送基建报表以报表附表的形式出现。资产负债表中增设&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科目，基建投入不再在&amp;ldquo;自筹基建支出&amp;rdquo;列支，而是在发生时计入&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取消&amp;ldquo;固定基金&amp;rdquo;科目。
　　3.4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在财会工作实践中学习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钻研财务管理信息化业务，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抓手，以会计集中核算为平台，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会计信息。
　　3.5 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
　　现阶段，会计人员已不能仅是一个简单的核算型会计，而应当成为一个管理型会计。会计电算化的巨大作用是将财会人员从繁重的记帐、算帐工作中解脱出来，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的优点，加强财务指标分析体系模块，加强计算机的查询功能，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以供分析决策之用，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6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校长主管审计工作，保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其所处的位置更加客观公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正常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事业收入、经费支出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学校应建立会计部门监督、财会人员监督和全体教职工监督相结合的内部综合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审计部门应对学校的资产、负债、权益等一切账务进行审核，还要对工作的职责、权限、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同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及时纠正问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学校会计 会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等学校离"阳光"财务还有多远</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09/239.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公开不仅仅是公布收支数字，而是保障公布的数字是完整的、客观的、可比的，保障资金的使用和业务的开展是按照原有的预算计划来执行的，是符合组织的运行目标的。</description>
<text>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一年多了，公众翘首以盼的是一年来的实施效果如何?似乎，结果看起来不尽如人意。(作者：宫莹)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近日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称，全国&amp;ldquo;211工程&amp;rdquo;中的112所大学，均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但是，公众的期待也不该就此落空。

	　　公开内容和渠道有明确规定

	　　去年9月1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开始实施，其中不仅对高校公开信息的内容和途径进行了详细规定，而且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也做了说明。

	　　其中的第七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amp;ldquo;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amp;rdquo;信息;第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校内媒体和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会议纪要等方式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

	　　&amp;ldquo;这个办法对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渠道做了详细说明，的确会给予高校信息公开这项工作很好的引导。办法出台之初，也给予公众很大的期待。不管怎样，这是一个好的开端。&amp;rdquo;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的确，高校的&amp;ldquo;阳光&amp;rdquo;财务被普遍认为是治理高校财务、基建领域腐败高发的良药，上述办法实施以来，公众就对其推进高校信息公开、遏制教育腐败寄予厚望。

	　　财务信息仍是&amp;ldquo;相对公开&amp;rdquo;

	　　记者了解到，这项规定实施一年来，大多数高校并不是毫无行动。去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网站上，信息公开专栏就已经放在了网页上显眼的位置。通过链接，公众可以看到高校按照要求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但是，让人遗憾的是，财务、资产、基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几乎为零。

	　　对此，西北大学财务处副处长任君瑞表示：&amp;ldquo;一般来说，高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学校的决策层、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其他部门，比如银行和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等，我们就会按照这些渠道进行公开。

	　　另外，在预决算方面，我们也会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amp;rdquo;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很多高校财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在财务信息方面只在部分范围内&amp;ldquo;相对公开&amp;rdquo;，尚未完全公开。

	　　&amp;ldquo;完全公开意味着财务信息中没有个人私利或变通处理的事项，这在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中难以做到，尤其是在预算软约束、监督体系不健全和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财务信息的披露难以保障其质量。&amp;rdquo;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姜宏青说，高校加强内控等软实力同样刻不容缓。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发稿日，仍然有很多高校没有接到《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意见，有关部门需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信息沟通工作。

	　　&amp;ldquo;完全公开&amp;rdquo;需配套改革跟上

	　　财务公开不仅仅是公布收支数字，而是保障公布的数字是完整的、客观的、可比的，保障资金的使用和业务的开展是按照原有的预算计划来执行的，是符合组织的运行目标的。

	　　高校财务公开，在理论上有依据，实践中也是可行的，比如有很多国外高校的例子。但是具体到我国，在高校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特别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还在改革中的情况下，一味地强调财务公开可能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我们需要一步一步慢慢来。

	　　高校财务公开涉及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模式的改革、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高校预算和会计制度的改革等各方面的问题。

	　　因此，高校财务公开不仅仅是将会计报表相关数据公布。

	　　对此，姜宏青建议，一方面需要更新高校的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要对高校的管理制度体系做全面的改革。

	　　另外，诸多业内专家建议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因为基于公共委托代理责任的解除，高校的财务报告要对外公布，就应该由相关机构进行审计鉴证。

	　　但是，要做到这一步，首先需要理清政府、高校和公众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规范和完善高校的监督体系。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高等学校 阳光财务 财务公开</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比对财务指标：为医药经销业税收管理“开方”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2/856.html</link>
<description>于药品经销行业的销售对象是医院、诊所、消费者，处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让一些药品经销单位偷逃国家税款有了可乘之机。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现在医药行业存在的税收征管漏洞，并开出相应治理“药方”</description>
<text>　　于药品经销行业的销售对象是医院、诊所、消费者，处于增值税链条的末端，让一些药品经销单位偷逃国家税款有了可乘之机。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现在医药行业存在的税收征管漏洞，并开出相应治理&amp;ldquo;药方&amp;rdquo;。
　　医药市场存在的税收征管漏洞
　　结合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国税局前不久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笔者认为，目前医药行业存在以下几种&amp;ldquo;病症&amp;rdquo;。
　　第一，税控收款机未普及。在检查中，我们发现药店、医药超市在收银台设置税控收款机的不多，收银台一般只开具销售小票，如消费者需要发票，则另行开具。由于销售额不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给药店、医药超市&amp;ldquo;节省&amp;rdquo;出大量普通发票，进而发生转借发票、开具&amp;ldquo;阴阳票&amp;rdquo;等发票违法行为，扰乱发票管理秩序。
　　第二，多数赠品未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优惠大酬宾、回报老客户、积分送礼品是医药商家经常开展的促销活动，这就涉及赠品、折扣价格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第8款&amp;ldquo;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amp;rdquo;的规定，赠品支出应视同销售货物，但商家为了少缴增值税款，一般不将其视同销售处理。也有商家认为促销活动赠送的礼品、药品没有收取价款，不应计算并入销售收入，未进行此项业务的纳税申报。
　　第三，&amp;ldquo;坐诊专家&amp;rdquo;个税缴纳存疑。顾客进入大药店，对于选购哪种药品产生疑问时，导购员会引领顾客向&amp;ldquo;坐诊专家&amp;rdquo;询问，由&amp;ldquo;坐诊专家&amp;rdquo;开具处方，介绍顾客购买某种高价药品、保健品。这些&amp;ldquo;坐诊专家&amp;rdquo;多是外聘人员，大药店会根据业务量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业务提成，在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上可能存在问题。
　　第四，返利收入不入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文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但是，一些药品经销企业从药品生产商获得的销售返利直接进入了企业自己的&amp;ldquo;小金库&amp;rdquo;，并没有入账。而药品经销企业支付给医院的返利可以通过&amp;ldquo;更正价格单&amp;rdquo;或&amp;ldquo;红字发票&amp;rdquo;的形式，直接冲减销售收入，从而偷逃进项或销项增值税款。由于医院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在税务机关检查的范围内，因此，即使税务机关以检查药品经销企业为名要求医院协助检查，涉及医院的利益，医院可能不予配合。
　　第五，医药生产企业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款行为。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医药生产企业通过虚开大量的劳务费用发票或是购买假发票，虚增企业销售成本，降低应税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例如，在对某医药生产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泰安市高新区国税局稽查局发现，该企业2009年、2010年两年发生销售收入2.26亿元，在销售费用中虚列的劳务费用发票却高达2020万元。
　　分析企业相关财务信息找出问题
　　针对医药行业存在的&amp;ldquo;病症&amp;rdquo;，笔者为其开出如下&amp;ldquo;药方&amp;rdquo;。
　　第一，加强税收政策引导。强化纳税辅导，增强医药行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纳税意识，加强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引导和税法宣传，积极引导他们依法纳税。
　　第二，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税源精细化管理。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街头、社区，实地了解医药行业总户数，特别是对个体药店的基本情况、收入大小、生意好坏等，要做到&amp;ldquo;随时掌握，心中有数&amp;rdquo;，为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和税收管理以及搭建数字平台打好基础。基层税务机关应统一要求各药品经销行业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对非营利性机构的票据管理也不能放松，防止其应税收入与非税收入发票混同使用，对发票领、用、存环节从严把关，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
　　应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协作机制，加强纳税评估管理。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应专门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对发现确实存在涉税违法犯罪问题的，应该及时按规定向稽查部门移交，从而实现对医药行业税源的精细化管理。
　　第三，利用信息化手段，比对分析企业相关财务指标，严查返利收入。针对返利的不同情况，税务机关应利用软件评析企业财务报表及附列资料中的相关财务指标，具体可从以下现象中找到疑点：应纳税销售额与应纳税额增长不同步;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差异率大于规定的差异率值;销售毛利率较低;期末存货余额明显下降;经营费用明显比上期下降。找准疑点后，再顺藤摸瓜，通过调查、取证及实地检查，进一步找到问题所在。
　　除了财务指标之外，应通过申报征收岗位和纳税评估岗位传递的有关企业销售返利的信息和资料，加大检查力度。
　　1.检查企业的往来账户，看企业的&amp;ldquo;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amp;rdquo;账户有无将销售返利挂账，且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由于把返利挂入往来账，&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或&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账户余额会明显增加。
　　2.检查企业销售(经营)费用账户，看企业是否将收取的销售返利冲减销售(经营)费用，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容易造成销售(经营)费用比上期明显下降。
　　3.检查企业库存商品账和进货发票，看是否存在以销售返利冲减进货成本，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有这种情况的，往往表现为企业购入的应税货物与提取的进项税额不符。
　　4.检查企业接收的销售返利是否入账，是否存在&amp;ldquo;账外账&amp;rdquo;。
　　5.对于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医药企业，重点要看草药收购业务的销售方是否是农业生产者。核实其有无向农业生产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购中草药而开具收购发票的情形;有无编造、变造收购业务的情形;是否跨区域填开收购发票;是否凭其自行填开的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或者凭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依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自行填开收购发票的开具信息或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开具信息与其纳税申报抵扣的相关信息是否相符。
　　第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基层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工商、药监、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的数字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医疗机构执业经营信息等第一手资料，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信息保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指标 税收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工会财务存在的五个问题及应对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3/713.html</link>
<description>多年的会计监督工作发现，许多企业管理者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幌子，将许多不便在企业财务“处理”的事项，都移到工会财务工作中“曲线”解决，利用工会财务违法乱纪，假公济私，避开监管。工会财务往往成了企业违章乱纪的“好去处”。</description>
<text>　　多年的会计监督工作发现，许多企业管理者打着为职工谋&amp;ldquo;福利&amp;rdquo;的幌子，将许多不便在企业财务&amp;ldquo;处理&amp;rdquo;的事项，都移到工会财务工作中&amp;ldquo;曲线&amp;rdquo;解决，利用工会财务违法乱纪，假公济私，避开监管。工会财务往往成了企业违章乱纪的&amp;ldquo;好去处&amp;rdquo;。
　　五个问题
　　从近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情况看，目前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集中在&amp;ldquo;五个不规范&amp;rdquo;上，即对外投资、补充经费、经费使用、票据使用和税收缴纳的不规范。
　　对外投资不规范。这主要体现在：一是投资经费来源不正当。
　　由于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有相对固定的来源，一般不会有太多富余，先天不具备对外投资的资本。凡企业以工会名义投资的，其资金来源大多五花八门，有的是以前年度工资结余转入，有的是企业财务大账以福利费、劳务费等名义划拨的，有的向企业职工集资等，来源大多不尽规范。如某省属燃料公司就将以前年度工资结余500万元转入工会，投资于子公司。
　　二是投资企业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工会投资要么是与主业密切相关的所谓&amp;ldquo;三产&amp;rdquo;，要么是参股效益很好的子公司。
　　表面上主辅分离了，实际上与主体企业藕断丝连，关联交易多且所占比重大，大量输送和转移主业利润。如某省属电力企业以工会名义举办的&amp;ldquo;三产&amp;rdquo;就存在类似利润转移情况;又如某省属燃料公司以工会名义投资参股的子公司，其经营业务与主业相同。这些&amp;ldquo;三产&amp;rdquo;和子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当其经营情况良好时，皆大欢喜，坐收红利;一旦出现经营不善或破产，凭其自身能力难以清偿债务和无法安置职工时，矛盾凸显，出资主体企业很难独善其身，一系列无法解决的缮后问题还是由主体企业兜底。这样的先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三是投资回报总是超乎寻常的好。近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许多国企工会不投资也罢，只要投资，效益总会&amp;ldquo;出奇的好&amp;rdquo;，回报总会&amp;ldquo;出奇的高&amp;rdquo;。这种现象本身就能说明工会投资的不规范。如某省属燃料公司以工会名义投资参股子公司，每年分红回报高达40%，远高于主业利润分配率。
　　补充经费不规范。如果单纯依靠会员上缴的会费、企业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二拨缴的工会经费和其他零星收入，许多国企的工会经费不会太充裕。因此，经营管理层总会多方筹措，在财务上虚列支出，甚至收纳隐性收入、非法收入等，存在许多不规范情况。
　　经费使用不规范。在许多企业，特别是垄断性国企和金融机构人员的观念中，工会几乎成了&amp;ldquo;福利&amp;rdquo;的代名词。
　　工会经费支出大部分用于职工补贴发放上，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片面理解为&amp;ldquo;三发&amp;rdquo;(发钱、发物、发卡)，许多无法在企业账面体现的补贴甚至奖金，都纳入工会发放，部分企业甚至参照工薪标准，按级别发放标准悬殊的&amp;ldquo;福利补贴&amp;rdquo;，假公济私，肥了部分高管的口袋，以规避各种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检查。如某省燃料公司近几年通过工会发放的各种节日补贴、服装等累计金额达929万元，人均年发放金额近万元;一些金融机构年度通过工会发放的补贴、福利，高管和普通职工相差近十多倍。
　　票据使用不规范。拨缴经费开票不用专用票据，借用、代开一般普通收据。列支经费使用票据不规范，借活动经费、会议费名义开出大量的虚假经济业务，以票列支、以卡发放、或套现发放。
　　税收缴纳不规范。由于税务机构和其他监管机构很少涉及工会经费，企业通过工会发各种补贴、分红、奖金，其意图之一在于偷逃个人所得税。如今年某燃料公司，从2005年至2010年发放的各种补贴从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未缴税额达162万元;通过工会发放的分红款等，从2005年起已计提426万元，但从未主动申报缴纳，偷漏税数额巨大。另外，大多数企业工会也从未主动申报缴纳过企业所得税。
　　我们应该怎么做?
　　首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工会的特殊性，财政部修改和印发了新的《工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其显著特点就是全面体现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彻底改变以前将工会会计制度独立于财政部门之外的做法。但如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核算，过去从未有相应财务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作为社团群众性组织，《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准则》要及早制订，并明确规范相关事项。
　　其次，经费使用要公开透明。
　　只有把经费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内外监督，才能真正保障《工会法》的畅通实施，保障和维护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强化监督管理。工会经费的使用应依法接受国家监督。
　　只有实施严格的监管，尤其是强化财政、税务等外部监管，才能彻底打消企业管理层的侥幸心理。
　　(作者单位为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工会财务 财务工作 会计监督</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你所知道和不知道的社交媒体会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3/579.html</link>
<description>社交媒体上人们都在谈论你。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就会信息不对称。能不能将这些信息流整合起来，成为会计计量的一部分。</description>
<text>　　上周，美国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发布报告称：其上季度利润相比去年同期增加30%，收入则从去年同期的8170万美元上升至今年的1.677亿美元，翻了一倍还多。这说明，在社交媒体被热炒的新闻背后，还是有强大的财务事实做支撑的。
　　上述现象在普华永道上周发布的《第四届数字IQ调查》报告中也得到了证明。该调查对美国&amp;ldquo;行业领先企业&amp;rdquo;(普华永道的方法是按照年收入、成长速度以及盈利能力，对各行业公司进行排名，排名处于本行业前25%的入选为行业领先企业)中的500名业务和技术高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其中80%的被访者期望在与客户沟通方面加强对&amp;ldquo;推特&amp;rdquo;的使用;62%的被访者计划对社交媒体进行投资，借此强化内、外部沟通;66%的被访者表示，今年将更注重收集客户资料，特别是通过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多种渠道。
　　那么，如何解读以上数据呢?通常该由首席财务官(CFO)们来回答。普华永道负责该调查的主管兼联合执笔人约翰.斯维奥克拉(John Sviokla)就表示：&amp;ldquo;怎样在不分散注意力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数据增加公司商业价值?CFO们几乎没被问过这样的问题。他们所用的控制指标无非是投资回报率、毛利率和存货周转率等等，这些指标一百年都没变过。&amp;rdquo;
　　他接着指出：&amp;ldquo;不过，我们对社交媒体空间进行了相关的情感分析。比如，品牌影响力上升还是下降了?那些有影响力的人是怎样评价我们的?网络统计数据该怎么看?点击率如何?在Yelp网站(美国著名点评网站)上的评分怎么样?&amp;rdquo;我们认为，CFO们需要传统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计量之外的新的统计技术，它可以融入社交媒体信息、创造一种新的财务行为评价系统。
　　这并不意味着像是资产收益率这些传统指标就不再适用了。我们依然要做这些分析，它们和以前一样重要，但是CFO们需要思考如何将情感及社会因素加入到计算分析当中。
　　库存也有感情吗?
　　CFO肯定会对需求结构、库存的闲置成本及由库存不足带来的损失进行分析，之后会对比两组数据得出一个合适库存量。然而，一个非量化的指标却能计量出我们的客户对断货会有怎样的反应，这种行为信息是可以通过跟踪社交网络空间获得的。
　　该报告的另一位联合执笔人、普华永道的克里斯.柯伦(Chris Curran)补充道：&amp;ldquo;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就能够做出更准确的计算。这是项大工程，大体思路就是：通过浏览分析网友的讨论，为企业做出最优决策。这样一来，就直接会刺激信息需求及投入了。&amp;rdquo;
　　IT投资的烦恼
　　CFO们都不想花不必要的钱;然而收入和市场份额缩水也不是他们想看到的结果。虽然上个月信息技术咨询公司盖特纳预测2012年IT开支增长率将会下降2.2%，但全球IT开支额预计仍将达到3.8兆亿美元。斯维奥克拉就表示，不投资于IT建设将会是个十分冒险的选择。
　　他说：&amp;ldquo;信息技术是长期资产。当然，你大可以欺骗自己说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技术还有竞争力。我多希望软件也会生锈，这样人们就愿意不断进行维护和升级更新了。&amp;rdquo;
　　斯维奥克拉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公司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和很高的交易量，他们有四个分散的客户资源数据库，数据库又围绕着客户各自的业务不断扩张，这使得业务人员不得不利用这四个数据库管理公司人脉。&amp;ldquo;这就像一间没有屋顶的房子，你必须咬紧牙关把屋顶修上。假如问我补救之策是什么?那就是根据目前的业务范围进行数据库建设投资。&amp;rdquo;
　　舍得投入并不是说为了收集、分析更多的数据就可以盲目地花钱。柯伦引用了一个保险公司的事例，这个保险公司每年在获取信息方面都要投入4000万美元之巨。大笔钱砸进去之后，管理层才想起说：&amp;ldquo;我们必须搞清楚为什么要收集这些东西!&amp;rdquo;
　　柯伦说：&amp;ldquo;因为我们拥有了相关的第三方信息，比如来自社交媒体的信息，CFO们开始更多地进行由外而内的思考。然而，我们通常进行的都是由内而外的思考，比如本身的产品、服务、人力资源。现在，因为有了互联网这个开放平台，我们能够从不受我们控制的网友那里获得新的信息，没有一个企业资源管理系统能给我们提供这样的信息。不过，未经分析的第三方信息用处寥寥。&amp;rdquo;
　　那么，怎样判断你是否需要技术投资呢?斯维奥克拉说，关键是看点击你公司网站的客户是不是了解你比你了解他还多。如果是，那么你就该增加投资了。
　　在社交媒体的平台上，人们都在谈论你。如果你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你就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这应该不是你的公司想看到的情况。最好的B2C商家能够将社交媒体分析与呼叫中心实时结合，从而能在做出更好的分析同时更快的答复客户。如果你的公司做不到这种水平，那么你们的技术投资还不够，外部沟通上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那么，能不能将这些信息流整合起来，成为会计计量的一部分呢?不知道。这些信息是否还需要进行加工和整理呢?肯定是。如果你不打算很快退休的话，就开始适应这个趋势吧!
　　翻译：闵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社交媒体会计 会计计量 财务行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的现状及发展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1/844.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是会计学与管理学直接结合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以现代管理理论为基础，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和技术，对财务会计和统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确认、计量、整理、对比和分析，为组织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对其整个组织及各个责任单位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决策等。</description>
<text>　　一、管理会计的内涵
　　管理会计是会计学与管理学直接结合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以现代管理理论为基础，运用一系列专门方法和技术，对财务会计和统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确认、计量、整理、对比和分析，为组织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对其整个组织及各个责任单位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评价考核，为管理当局对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做出最优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管理会计主体包括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会计人员，现代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要求他们不仅要懂经营管理，还要通晓管理，而管理离不开管理会计为之提供经营决策的信息。因此，企业领导者自身的思想高度以及对管理会计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另外，管理会计的应用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技术方法来收集、整理、加工各种信息，客观上要求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高素质的管理会计人员，不仅要具备管理意识，掌握管理会计学、经济学、预测学和统计学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了解组织行为学、心理学等相关的社会学科知识，才能把管理会计的理论变为实践，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二、我国管理会计的现状
　　当前，我国企业管理模式尚处于构建之中，管理会计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实践中均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理论上尚未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会计体系。管理会计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且方法庞杂，缺乏独特性。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管理会计的理论创新没有跟上经济环境的发展步伐。
　　第二，方法在实务中的运用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由于传统管理会计的理论是依据特定的经济环境而建立起来的，所确定的定量模型和假设在变化着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并不能成立，很难运用这些理论和模型来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观念陈旧，不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传统管理会计的某些方法所赖以立足的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变得陈旧。
　　第四，目光短浅，只重视眼前利益。传统管理会计在制订经营目标，进行决策分析或成本控制时，往往只关注企业内部环境及现有产品的降本节流等问题，其所关心的是眼前利益，追求的是短期利润最大化，而忽视对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忽视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以及非货币计量因素的影响，忽视追求长期的综合程度更高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管理会计的发展趋势
　　第一，在观念上求创新。为适应当代瞬息万变的客观经济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首先要更新观念，密切注视市场动向，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其次要以具有整体优势作为基础和条件，把管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树立整体观念，整体分析和评价企业的管理活动。最后要建立以价值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第二，加强管理会计教育。理论界要针对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与管理会计理论的最新发展，编写与之相适应的教材，经济院校不仅要把管理会计作为专业主干课设置在会计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还要在其他相关专业中开设这门课程，力争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并掌握管理会计理论。只有让企业领导对于管理会计具备一定的基本认识，使其意识到管理会计在企业未来生存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他们才会在今后的工作关注管理会计在预测、决策、规划、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才会真正地将管理会计理论应用于企业的自身实践。
　　第三，总结管理会计的经验，形成自己的管理会计体系。中国式管理会计体系要走典型案例研究的道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从中找出管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利于管理会计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作业成本法和目标成本法将成为应用主流。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是采取多品种、小批量方式生产，以这些企业为试点单位，并随着企业自动化程度提高以及会计和管理人员成本管理观念及水平的提高，市场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及大范围推广运用，形成全国范围的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这不但能提供相对准确的成本信息，且有利于制订科学有效的经营决策、投资决策，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加企业价值，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作业成本法势必成为我国未来成本管理的核心方法。
　　第五，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平衡成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杜邦评价指标体系在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用较广，其中投资报酬率指标已成为引导企业投资、筹资、收益分配的有力工具，因而高投资报酬率也往往成为绩效优良的代名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部门体系的日益庞杂，报酬率指标呈现出较大的局限性。投资报酬率有时甚至带来错误的信号，可能掩盖某些部门的实际业绩，并使人们注重相对率的计算，忽视对业绩进行绝对金额的评价。
　　可以预见，管理会计的发展既前程远大，风光无限，又任重道远。开拓创新将更加艰巨。但是，在各方的努力和支持下，管理会计一定能发展成为一门系统、完善且具有指导性、实用性的科学，一定能在世界经济、国家经济、企业经济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晖。管理会计在我国应用的现状及其创新发展[J].会计之友，2006（5）
　　2.郑石桥，李宇立。关于管理会计研究的若干思考[J].财会月刊，2006（5）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1/20120321102440393.jpg</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会计学 会计教育</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柔性原则及管理会计运用探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7/744.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实践是管理会计主体为实现管理会计目标，运用专门的方法，遵循管理会计原则，作用于财务会计及其相关信息的管理会计对象，加工传输企业内部管理阶层所需要信息的过程。从管理会计实践可见，由管理会计方法所构成的管理会计内容的实际应用，离不开管理会计原则的指导</description>
<text>　　摘要：管理会计原则是管理会计实践所遵循的原则。管理会计实践是管理会计主体为实现管理会计目标，运用专门的方法，遵循管理会计原则，作用于财务会计及其相关信息的管理会计对象，加工传输企业内部管理阶层所需要信息的过程。从管理会计实践可见，由管理会计方法所构成的管理会计内容的实际应用，离不开管理会计原则的指导。本文针对管理会计的柔性原则及管理会的运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管理会计；柔性原则；运用
　　一、管理会计柔性原则
　　管理会计原则体系中的横向关系构成了管理会计的柔性原则体系。管理会计的柔性原则，包括规划与决策会计所遵循的一般原则和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所遵循的一般原则。前者又下属规划会计原则和决策会计原则，后者又下属成本控制原则和责任会计原则。
　　1、规划与决策会计的一般原则有：第一，目标管理原则。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要有目标，不但要有时间上的长短期目标，而且要有层次上的全厂目标和各车间班组的责任目标，从而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目标网络。第二，价值实现原则。管理会计不但要为企业提供如何提高内部生产效率的会计信息，而且要提供如何实现这些产品价值的会计信息。第三，合理使用资源原则。管理会计在提供规划和决策会计信息时，必须考虑现有资源能否满足目标的实现及方案的要求，以及现有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利用等问题。在规划与决策会计一般原则之下，又下属有规划会计原则和决策会计原则。
　　规划会计原则有：目标利润最大原则。本量利分析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着目标利润最大而展开的。综合平衡原则。全面预算把各个部门的分目标综合在一起，组成企业的总体目标，为此，要对各个部门的经济活动综合平衡，全面安排。预算编制要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积极可靠是指充分估计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不要把预算指标定得过低或过高。总成本与业务量依存关系的原则。可把总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大类。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这是变动成本计算法所遵循的原则。
　　决策会计原则有：正确预测原则。预测是短期经营决策和长期投资决策的基本前提。最优化原则。管理会计无论是短期经营决策，还是长期投资决策，都要选择备选方案中效益最好的方案。成本相关性原则。在短期经营决策中，只考虑与决策方案有直接联系的、能导致不同方案差异的相关成本，而不考虑非相关成本。稳健性原则。长期投资决策具有资金量大、时间长、不可逆转的特点，决定了长期投资必须遵循稳键性原则，它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原则、投资风险报酬原则以及考虑通货膨胀的原则。
　　2、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的一般原则有：第一，整体性原则。它要求把成本与质量，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当作一个整体来处理。第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在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中，要求控制有权，控制有责，对控制的结果要赏罚分明。第三，例外管理原则。就是在成本控制和责任会计中，管理当局应负责处理脱离标准、差异较大的&amp;ldquo;例外&amp;rdquo;事项。在控制与业绩评价会计一般原则下，又下属有成本控制原则和责任会计原则。成本控制原则有：全面原则。指成本控制要全员控制、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控制。分级归口管理原则。企业的成本目标，要层层分解，层层归口，层层落实，落实到各车间、部门、工段、小组、个人，形成一个成本控制系统。成本控制三结合原则。就是以目标成本为依据，把明确目标、实行调节和业绩考核三者结合起来。
　　责任会计原则有：目标一致性原则。为了保证系统整体目标的实现，系统内各局部的分目标与系统内的整体目标必须保持一致。可控性原则。考核责任单位的指标，要以可控制的指标为限，责任单位没有能力控制的指标，不应考核。反馈性原则。企业各责任单位对责任预算的执行，要有一套健全的反馈系统，要建立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以确保责任预算的完成。适应性原则。指责任中心的划分，责任指标的考核，责任业绩的评价都要适应企业环境的变化。
　　二、如何运用管理会计
　　1、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责任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管理会计就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它是一项系统性极强的管理机制，其应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以随意拆解。
　　1.1管理会计的事前管理是以预算编制为重心。事前管理内容包括预测、决策和预算三部分，但管理会计是以预算为重心。为了保证决策确定的目标得以实现，必须通过编制总预算将确定的目标具体化，并通过量化形式将经营目标落实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这便是利用了营销学中的细分市场概念中的确定目标市场即确定目标范围，根据管理控制服务的需要形成总预算统驭下的分级、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预算等，为经营管理的过程控制提供标准，为经营管理的事后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
　　1.2管理会计的事中管理是以预算执行中的差异分析与控制为重点。管理会计事中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预算执行情况在年度内进行监控，以期企业的经营运转按照预算量化的目标推进。分级、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等预算，一般情况下是按月监控的，预算数与实际核算出来的结果之间会有差异，而差异又有有益差异与有害差异之分。对差异进行分析，确定是有益差异还是有害差异，进而制定调控措施，干预和调控有害差异向有益差异转化，保证企业的经营朝着预算确定的方向运行。
　　1.3管理会计的事后管理是以业绩考核为要点。管理会计事后管理的内容就是对企业一年来执行预算的结果进行分析与评价，分析完成或未完成预算目标的主客观原因，评价业绩，确定考核的奖惩方案，并与薪酬挂钩。
　　1.4管理会计是以责任制为核心。管理会计以责任管理为核心，通过责任主体的落实，确定每一责任主体的预算管理目标，并通过对责任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如实核算，实施预算控制，最后对责任主体的业绩进行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为基础的考核。
　　2、建立多维会计核算机制
　　2.1会计科目的实质，就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类。会计是对经营活动的观念总结和过程控制，是以对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分类为基础的。会计科目并不仅仅限于按传统经济内容标准来分类，随着核算手段的现代化，可按产品、客户、货币、区域、行业、期限、风险等多种标准进行分类，只要管理需要，我们可以实现同源数据下的各种分类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将会计划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已失去了实践意义，将会计分类为管理会计与核算会计更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2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核算的意义仅仅是为推行管理会计提供基础。在某一管理体制的内在逻辑中，核算仅仅是基础，核算为管理体制服务，在确定了预算模式、控制方式和考核内容后，才能确立核算体系，确保核算体系为管理体制服务。当然，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核算不是管理会计，它们是推行管理会计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属于事后核算的范畴，不能把建立与推行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核算简单化为管理会计在企业的应用。这种观念上的偏差和处理上的简单化，不仅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实际上是有害的。
　　3、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
　　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是推行管理会计的关键。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成本信息对于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分营销渠道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建立起分部门、分产品、分客户、分货币、分营销渠道等成本核算体系，预算管理体系就不可能搭建起来。如果没有建立起成本核算体系，就无法对部门的、产品的、客户的、货币的、营销渠道的效益进行分析和研判。如果没有建立起成本核算体系，就无法从部门、产品、客户、货币和营销渠道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科学有效的决策。如果没有建立起成本核算体系，更谈不上控制与绩效考核工作了。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的平衡观</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5/464.html</link>
<description>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原则之下，财务会计就是一个完美平衡的系统，因此有了后续的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个人觉得“资产负债表”这个叫法并不妥当，真不如叫回原来的“平衡表”)。从而，平衡的观念在会计核算中自是深入人心，在管理会计领域就很少提及。</description>
<text>　　在&amp;ldquo;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amp;rdquo;的原则之下，财务会计就是一个完美平衡的系统，因此有了后续的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个人觉得&amp;ldquo;资产负债表&amp;rdquo;这个叫法并不妥当，真不如叫回原来的&amp;ldquo;平衡表&amp;rdquo;)。从而，平衡的观念在会计核算中自是深入人心，在管理会计领域就很少提及。
　　其实管理会计领域的精髓也是&amp;ldquo;平衡&amp;rdquo;，只不过此&amp;ldquo;平衡&amp;rdquo;与财务会计的彼&amp;ldquo;平衡&amp;rdquo;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财务会计的平衡是数字逻辑上的对等，是一种会计技术;管理会计的平衡是利益的综合诀择，是一种业务的决策。
　　企业管理的过程本质是一个矛盾的协调与平衡的过程，比如库存与交付的平衡，售价与订单的平衡，工资成本与公司吸引力的平衡，等等。管理层就是在这些矛盾的现象中进行平衡，平衡后的选择就是决策。而平衡的依据就是管理会计提供的报告。
　　管理会计是内部报告会计，目的是为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的依据与参谋，最终是要形成后续的管理行动，所以必须说清楚不同方案的利害相关，长期短期相关，内部外部相关，业务发展与风险相关等。量本利分析、产品价值贡献、客户价值贡献等，均为管理会计的内容展现，两权相利取其重，两权相害取其轻，为纠结的管理者提供明晰的判断依据，这就是管理会计的平衡观了。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资产负债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的主体变迁：从财务部走向业务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5/463.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一大分支，很久以来都是财务部的职责范围，这有其历史原因：做管理会计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而财务部是公司整体信息的集散地，在之前企业信息化普及之前，很多信息都以货币表现形式存放于财务部，而且被笼上了一层专业的光环。</description>
<text>　　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一大分支，很久以来都是财务部的职责范围，这有其历史原因：做管理会计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而财务部是公司整体信息的集散地，在之前企业信息化普及之前，很多信息都以货币表现形式存放于财务部，而且被笼上了一层专业的光环。所以，那时，管理会计主要由财务部来做，业务部门想做也难为无米之炊。
　　不过，随时信息化的发展，各企业相继上了各种系统，尤其是ERP系统，这打通了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使得信息相当透明化，拥有数据已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的特权了。由于业务部门对自己的业务更为理解，加上充分的数据，业务部门已完全可以自己建立管理会计管理部门，只不过在名称上各有称谓，比如说有的叫&amp;ldquo;经营管理部&amp;rdquo;，有的叫&amp;ldquo;综合组&amp;rdquo;，有的叫&amp;ldquo;业务分析员&amp;rdquo;等，但做的事情都包括计划预测、分析报告、执行评估等管理会计内容。这也是业务部门越来越觉得企业财务部边缘化的原因。因为业务部门发现，他除了费用报销拿钱之外，似乎财务部对他没什么太多的用场了。
　　对于这个现象，我们需要有个正确的理解：
　　首先，管理会计的主体从财务部转移到业务部门，这是个正常的趋势，让信息的收集者自己加工自己使用，这不管是从流程的角度还是从效率效益的角度，都是对的。比如说，人力资源部要决定到底是满足员工的加薪要求还是直接炒掉算了，他就需要综合评估增加的直接成本和炒人的机会成本，这个过程就是管理会计，人们对其贴个标签，叫做&amp;ldquo;人力资源会计&amp;rdquo;，这个活由HR经理来考虑当然是最合适的。
　　另外，业务部门要做管理会计，没有财务部门的支持他也做不好。一是其需要财务信息;二是一些管理会计模型源自财务，这需要财务的培训与应用。
　　最后，各业务部门一般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只会忙乎自己那一摊事，但对于公司整体的管理，总经理无暇去准备具体的事务，这时财务部就完全可以履行公司层面的管理会计。
　　所以，对于管理会计，也可以分层面来进行：业务部门层的管理会计，主体由业务部门来承担，是没问题的。但公司级的管理会计，涉及公司整体的、综合的、客观的分析与评估时，财务部则最适合这个角色了。不过有的公司会特别设置一个总经办，里面就专门设置了管理会计岗，如果是这样，财务部就自觉的做好财务会计的事情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风险管理目标及策略</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7/745.html</link>
<description>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是指风险管理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决策管理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description>
<text>　　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是指风险管理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决策管理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具有管理学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职能，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独特功能。
　　1.风险管理的目标由两个部分组成：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前者的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的目标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稳定的收入、生产的持续增长、社会责任。二者有效结合，构成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的策略。由于风险的结果可能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风险管理。
　　（1）避免风险策略。任何经济单位对待风险的策略，首先考虑到的是避免风险。凡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项目可能获得利润予以抵消时，避免风险是最可行的简单方法。例如不进行某项投资，就可以避免该项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但避免风险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只有在风险可以避免的情况下，避免风险才有效果；二是有些风险无法避免；三是有些风险可能避免但成本过大；四是企业消极地避免风险，会使企业安于现状，不求进取。
　　（2）控制风险策略。经济单位在风险不能避免或在从事某项经济活动势必面临某些风险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控制风险发生、减少风险发生，或如何减少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即为控制风险。控制风险主要有两方面意思：一是控制风险因素，减少风险的发生；二是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程度。要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就要进行准确的预测，要降低风险损害程度就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人类的知识及技术虽然已高度发展，但是依然存在诸多困难无法突破，因而无法达到完全控制风险和充分减少损失的目的。
　　（3）分散与中和风险策略。分散风险，主要指经济单位采取多角经营、多方投资、多方筹资、外汇资产多源化、吸引多方供应商、争取多方客户以分散风险的方式。中和风险，主要是指在外汇风险管理中所采用的决策，如采取减少外汇头寸、期货套期保值、远期外汇业务等措施以中和风险。
　　（4）承担风险策略。经济单位在既不能避免风险，又不能完全控制风险或分散、中和风险时，只能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经济单位承担风险的方式可以分为无计划的单纯自留或有计划的自己保险。无计划的单纯自留，主要是指对未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有计划的自己保险是指已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如提取坏账准备金等形式。
　　（5）转移风险策略。经济单位为了避免自己在承担风险后对其经济活动的妨害和不利，可以对风险采用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如进行保险或非保险形式转移。现代保险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最理想方式。如单位进行财产、医疗等方面保险，把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此外，单位还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规定，把部分风险转移给对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风险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投资风险管理的概念、原则和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4/654.html</link>
<description>投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采用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工具，对投资活动所涉及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采取主动行动，尽量使风险事件的有利后果最大，而使风险事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降到最低，以最少的成本保证投资安全。</description>
<text>　　（一）投资风险管理的概念 
　　投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采用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工具，对投资活动所涉及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采取主动行动，尽量使风险事件的有利后果最大，而使风险事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降到最低，以最少的成本保证投资安全、可靠的实施，从而实现投资的总体目标。
　　投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控制和处理投资风险，防止和减少损失，减轻或消除风险的不利影响，以最低成本取得对投资安全的满意结果，保障投资的顺利进行。投资风险管理的目标通常分为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标，两者构成了投资风险管理的系统目标。
　　（二）投资风险管理的原则 
　　投资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避免或减少投资损失的发生，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投资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经济性原则。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在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时应以总成本最低为总目标，即投资风险管理也要考虑成本，以最合理、最经济的方式处置安全保障目标。这就要求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各种效益和费用进行科学分析和严格核算。
　　2.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要求投资决策者要从投资整体上来考虑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对投资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深入分析影响整体投资的各项风险因素及各风险因素之间的互相关系，特别要对其所选择的特定投资品种风险的特殊性有全面的理解，全面预测投资期间这些风险因素变化可能造成的损失，充分考虑自己的最高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并采取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时，整体性原则要求投资风险管理不能局限于一时一事的风险，而应从投资的内容和时间的整体性上来把握风险因素及其变化。
　　3.全程管理原则。由于投资的不同阶段，具体的风险因素是不同的。因此，投资风险管理的另一个原则就是要求管理者必须时刻关注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采用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一般来说，投资风险管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初始投资目标，目标确定，风险管理范围也随之确定；第二阶段确定相应投资策略，投资策略的每一步都与风险管理相关；第三阶段是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三）投资风险管理的程序 
　　投资风险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的识别、投资风险的衡量、投资风险的评价、投资风险的应对和投资风险的监控。
　　1.投资风险的识别。投资风险的识别是投资风险管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对风险的感知和发现。投资风险识别需要管理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潜在的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并总结出企业投资项目面临的所有风险，它是投资风险衡量的前提与基础。
　　2.投资风险的衡量。投资风险的衡量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的、过去损失资料的定量分析，估测出风险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幅度。投资风险的衡量以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为主要预测指标，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高低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
　　3.投资风险的评价。投资风险的评价是在风险衡量的基础上，对引发风险事故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以此为根据确定合适的风险应对策略。投资风险评价的目的是为选择恰当的风险处理方法提供依据，风险评价也是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综合考察的结果。
　　4.投资风险的应对。在对投资风险进行衡量、评价以后，必须选择适当的应对风险的策略和方法，即根据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选择的原则是选择所付费用最小、获得收益最大的管理方法和策略。选择合适的投资风险应对策略，可以减少投资风险的发生，可以控制损失、降低损失。
　　5.投资风险的监控。投资风险的监控是通过对风险识别、衡量、评价和应对全过程的监视和控制，从而保证投资风险管理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它是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投资风险监控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跟踪已识别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二是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调整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并关注新增风险的应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投资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预算会计的会计核算原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1/504.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核算前提或会计假设、会计条件，指对会计核算工作所作出的限定条件，如果没有这些限定条件，会计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这些条件包括四项内容，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description>
<text>　　一、核算前提 
　　会计核算前提或会计假设、会计条件，指对会计核算工作所作出的限定条件，如果没有这些限定条件，会计工作就无法正常进行。这些条件包括四项内容，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会计主体：限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畴，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特定资金。
　　2.持续经营：为保证会计主体正常运行，预算单位的发起者或投资者不预见该组织会破产或清算。
　　3.会计分期：为使组织的经济活动符合投入产出的计算或符合社会经济周期的核算要求，对无限长的持续经营期间进行人为的分割，将其分成若干等距离的时间段，以正常计算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正常核算损益。
　　4.货币计量：由于货币具有特殊的功能与作用，它可以将不同的数量单位换算成相同的价值单位并进行比较，因此，预算会计必须用货币进行统一的度量与核算，将不同形式的会计要素统一为货币形式，以便正确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二、核算原则 
　　预算会计也必须遵循统一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需要。
　　适用于企业会计核算的核算原则中，除必须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的，如谨慎性原则、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外，其余均适用于预算会计，可归纳为：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清晰性、实际成本、配比原则、重要性、专款专用原则等10项。
　　三、记账基础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由于预算会计由三个相互独立的门类（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组成，而每部分都具有一定的独特之处。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为政府核算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专业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是为行政单位核算经费收入与经费支出的专业会计，二者均必须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而事业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amp;ldquo;经费来源多元化、核算体系多元化、市场化程度高&amp;rdquo;的特点，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则根据业务特点，需要适度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而且，这种特点是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四、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形式，即预算资金的收入、预算支出的分配过程的静态形式。与企业会计核算中对会计要素的分类（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表述方法基本相同，但在内容上有所区别，分为5个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1.资产：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由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该资源预计能为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如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
　　2.负债：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能用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其特点是：已经发生，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还；有明确的计价或可以估价；有明确的偿还期和债务人。
　　3.净资产：净资产即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利润，在这里指预算单位总资产与总负债的差额。
　　4.收入：指预算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
　　5.支出：支出指预算单位按预算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或损失，与企业会计核算中的支出概念有所不同。
　　五、会计等式 
　　会计要素之间内在的关系，其数量表现为三个等式：
　　1.资产＝负债＋净资产，此为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
　　2.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为预算单位平衡会计记录的依据。
　　3.收入－支出＝结余，此为编制收入支出表的依据。
　　六、记账方法 
　　预算会计制度自1998年进行全国性改革以来，记账方法已统一为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
　　1.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对于会计主体所发生的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以相等的金额、相互联系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以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来踪去迹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2.借贷记账法下的记账规则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格式和结构相同，但由于会计要素的性质不同，在记账时会遵循不同的记账规则。
　　（1）资产类账户
　　资产类账户包括资产和成本费用，在记账时遵循以下规律：
　　
　　（2）负债类账户
　　负债类账户包括负债、股东权益、收入以及利润等，在记账时遵循以下规律：
　　
　　总结性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01/20120201103939533.jpg</image>
<keywords>预算会计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会计的职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6/954.html</link>
<description>现代成本会计的主要职能有：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成本会计的职能，是指成本会计作为一种管理经济的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description>
<text>&amp;nbsp;
　　成本会计的职能，是指成本会计作为一种管理经济的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能发挥的作用。由于现代成本会计与管理紧密结合，因此，它实际上包括了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现代成本会计的主要职能有：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成本会计的主要职能可以概况为反映的职能和监督的职能，下面分别说明成本会计职能的基本内容。
　　(一)反映的职能
　　反映的职能是成本会计的首要职能。成本会计的反映职能，就是从价值补偿的角度出发，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费用的支出，以及生产经营业务成本和期间费用等的形成情况，为经营管理提供各种成本信息的功能。就成本会计反映职能的最基本方面来说，是以已经发生的各种费用为依据，为经营管理提供真实的、可以验证的成本信息，从而使成本分析、考核等工作建立在有客观依据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情况的日趋复杂，在成本管理上就需要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因此，对成本会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过成本会计为经营管理提供更多的信息，即除了要提供能反映成本现状的核算资料外，还要提供有关预测未来经济活动的成本信息资料，以便于正确地做出决策和采取措施，达到预期的目的。由此可见，成本会计的反映职能，从事后反映发展到了分析预测未来。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应当指出的是，反映过去同预测未来是密切联系的。要进行成本预测，首先必须了解能够反映成本水平现状和历史的各项指标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才能据以分析未来的成本状况，以及为实现预期的成本管理目标应具备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耗费的反映，提供实际的成本资料，是成本会计提供成本信息的基础。
　　(二)监督的职能
　　成本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通过控制、调节、指导和考核等，监督各项生产经营耗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达到预期的成本管理目标的功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经营目标，不仅要制定计划、分配资源和组织计划的实施，而且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使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成本会计的监督是会计监督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成本会计的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首先，成本会计应从经济管理对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出发，对企业未来经济活动的计划或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发挥对经济活动的指导作用;在反映各种生产经营耗费的同时，进行事前的监督，即以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度和企业的计划、预算及规定等为依据，对有关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限制或制止违反政策、制度和计划、预算等的经济活动，支持和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经济活动，以实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其次，成本会计要通过成本信息的反馈，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也就是通过对所提供的成本信息资料的检查分析，控制和考核有关经济活动，从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使有关方面采取措施，调整经济活动，使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预期的目标进行。
　　成本会计的反映和监督两大职能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没有正确、及时的反映，监督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无法在成本管理中发挥制约、控制、指导和考核等作用;而只有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使成本会计为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使反映的职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可见，只有把反映和监督两大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为有效地发挥成本会计在管理中的作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的现场成本分析与财务组织变革</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9/822.html</link>
<description>在实践中得出这样一条经验：成本差异的分析一定要责任中心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分析，而不能由财务人员闭门造车想象出差异原因，这样才能使标准成本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description>
<text>　　拜读了宝钢范松林同志写的《标准成本制度在宝钢的运用》，其中提到：
　　【&amp;hellip;&amp;hellip;成本差异产生的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标准不够准确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实际生产操作或管理产生的。对于不够准确的要加以修订，对于由于生产操作管理产生的要具体进行分析。如上表中的石墨粉产生负差，分析其原因，为采用了国产水溶性石墨粉(单价11元/KG)，比进口石墨粉(单价45元/KG)便宜。采用国产石墨粉在单耗上不变，而价格下降，因而产生负差，进而提出改进措施：以后以国产石墨粉代替进口石墨粉。再加上表中顶头产生正差，分析其原因，为顶头生产厂产出的顶头质量有所下降，而我方三级成本中心工人实际操作按标准化进行并无不当之处，进而提出改进措施：要求生产顶头的厂家把质量提高，否则就另择厂家。】
　　【在实践中得出这样一条经验：成本差异的分析一定要责任中心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分析，而不能由财务人员闭门造车想象出差异原因，这样才能使标准成本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宝钢财务的成本分析能做到如此程度，是与宝钢财务组织变革的实践方式密切相关的。宝钢财务采用集中式管理，财务人员直接驻厂到三级成本中心现场。以前，财务人员必须从事大量的财务信息收集工作，根本无暇顾及成本改进方面的事情。后面，由于宝钢财务业务集成系统的成功实施，支持财务集中管理和共享核算，从而驻厂财务人员的工作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从收集信息转向为介入现场的成本改善与财务顾问工作之中去了，避免了闭门造车的情形。
　　华为的财经体系也是建立在财务共享服务的基础之上的，使财务的核算与业务服务职能相分离。不过华为与宝钢的做法还是有差异之处，宝钢主要把财务人员下到生产一线，华为的财经体系则不涉及供应链系统，只要是市场财经，这应该与他们的经营模式相关。
　　海尔集团财务部将原先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的交易核算业务剥离出来，将财务人员分成交易处理、风险管控和业务支持三块，在总部设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这些做法都是把基础的会计操作与风险管控和决策支持分开，集中管理后台的技术财务和交易处理，解放更多的财务人员参与到一线业务部门的风险管控和业务管理中去。这种财务组织变革不仅仅是大企业的专利，中型企业也应有这种需要，即使中型企业没必要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概念，但让财务人员下到生产或营销一线的做法，那还是值得去思考的。其实很多企业有不少外设的财务分支机构，只要有机的转换一下这些财务分支机构的职能，将核算职能与财务支持控制职能分离，一样的效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分析 财务组织 成本差异</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标准成本控制中“量”“价”的责任</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9/821.html</link>
<description>标准成本制定的时候要考虑很多因素，业务操作模式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一个思路是，可以采用“标准+α”的方式，α代表调整系数，这样会复杂化。另一个思路是，考虑到标准成本最大的用处就是进行成本控制，而在生产现场，价格已是沉没成本或者是不可控成本。</description>
<text>　　标准成本制定的时候要考虑很多因素，业务操作模式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比如说，工人人工标准成本的制定，在确定价格时，就要考虑其用工特点。如某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淡旺季，这样在不同的季节给生产会带来不同的压力。此时，其有两种选择：
　　1、配置足够多的人，可以随时满足旺季高峰的生产。此时标准人工成本用正常的工资率即可。
　　2、不完全配置，人工差额用加班来弥补，这样可以降低淡季时的固定成本。此时会直接提高人工价格，虽然创造出的价值还是一样。
　　企业一般会选择方式2，由于方式2中的加班也是一种定期的业务常态，因此在制定标准人工成本时，需要考虑加班的因素。这可以通过历史数据来作参考。
　　同样，机器设备也会存在淡旺季开动率完全不一样的情况，此时其折旧的标准成本，如果按直线法的话，也会有问题。如果按机器工时来折，则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这对实际成本的采集也提出了对应的要求，即机器设备的折旧核算也要按机器工时来折，否则基准不一样，成本差异分析没啥意义。
　　因此，企业制定两套标准成本也许可以保证标准成本更客观，也即，正常情况下一套，旺季加班时一套，这样也许会把标准成本搞得很复杂，因为可能还有其他重要的影响因素，一组合起来，按这个办法就会有N套标准成本，那就相当于没有标准成本了。
　　一个思路是，可以采用&amp;ldquo;标准+&amp;alpha;&amp;rdquo;的方式，&amp;alpha;代表调整系数，这样会复杂化。
　　另一个思路是，考虑到标准成本最大的用处就是进行成本控制，而在生产现场，价格已是沉没成本或者是不可控成本，&amp;ldquo;量&amp;rdquo;才有控制的可能。而管理层和决策层才是价格的决定者，如材料价格，集中采购与普通采购的成本完全不一样，这是高层的事;如员工加班、机器开动率，这是生产管理者排生产计划时决定的。因此，把标准成本的控制分为&amp;ldquo;量&amp;rdquo;&amp;ldquo;价&amp;rdquo;两个因素，由&amp;ldquo;基层&amp;rdquo;&amp;ldquo;管理层&amp;rdquo;两层来分别控制是很合适的。
　　宝钢就是如此实践的。
　　宝钢的成本控制体系分为两层：
　　1、基层：负责现场成本优化。管理工具是计划值，其6大类计划值全与价格无关，都是量。如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物资消耗、效率、收得率、其他。
　　2、管理层：负责成本经营决策。通过小时边际贡献来衡量。本人的理解是，小时边际贡献=平均小时产出-变动成本。这里的&amp;ldquo;平均小时产出&amp;rdquo;受历史的投资决策、订单分配规则、目前的生产排程的影响，这些都是属于经营决策层面的事。而投资决策又与成本企划扯上了关系，而在成本企划中，丰田说过，&amp;ldquo;由于生产设备、方法、技术等生产条件与产品设计式样等在企划设计阶段几乎都已确定，产品成本的大部分便随之确定&amp;rdquo;，这就更加加重了管理层的成本决策责任。其实，从这点来说，成本控制的关键其实是那帮决策者，影响力远大于每天在生产现场的锱铢必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会计的具体任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7/664.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会计的具体任务主要有四项：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优化成本决策，确立目标成本。加强成本控制，防止挤占成本。建立成本责任制度，加强成本责任考核。</description>
<text>　　成本会计的具体任务主要有四项：
　　（1）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成本数据正确可靠，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如果成本资料不能反映产品成本的实际水平，不仅难以考核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进行成本决策，而且还会影响利润的正确计量和存货的正确计价，歪曲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编制各种成本报表，可以使企业的有关人员及时了解成本的变化情况，并作为制订售价、作出成本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
　　（2）优化成本决策，确立目标成本。优化成本决策，需要在科学的成本预测基础上收集整理各种成本信息，在现实和可能的条件下，采取各种降低成本的措施，从若干可行方案中选择生产每件合格产品所消耗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最少的方案，使成本最低化作为制定目标成本的基础。为了优化成本决策，需增强企业员工的成本意识，使之在处理每一项业务活动时都能自觉地考虑和重视降低产品成本的要求，把所费与所得进行比较，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加强成本控制，防止挤占成本。消除效益。加强成本控制，首先是进行目标成本控制。主要依靠执行者自主管理，进行自我控制，以促其提高技术，厉行节约，注重效益。其次是遵守各项法规的规定，控制各项费用支出、营业外支出等挤占成本。
　　（4）建立成本责任制度，加强成本责任考核。成本责任制是对企业各部门、各层次和执行人在成本方面的职责所作的规定，是提高职工降低成本的责任心，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有效办法。建立成本责任制度，要把完成成本降低任务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层次和责任人，使职工的责、权、利相结合，职工的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本相结合；各责任单位与个人要承担降低成本之责，执行成本计划之权，获得奖惩之利。实行成本责任制度时，成本会计要以责任者为核算对象，按责任的归属对所发生的可控成本进行记录、汇总、分配整理、计算、传递和报告，并报各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实际可控成本与其目标成本相比较，揭示差异，寻找发生原因，据以确定奖惩并挖掘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潜力。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7/20120227093133671.jpg</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基础知识：成本报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2/244.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报表是根据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的，用以反映和监督企业一定时期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水平及其构成情况的报告文件。</description>
<text>
	　　成本报表是根据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的，用以反映和监督企业一定时期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水平及其构成情况的报告文件。

	　　（一）成本报表的作用 

	　　成本报表是为企业内部管理需要而编制，对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1）综合反映报告期内的产品成本。通过成本报表资料，能够及时发现在生产、技术、质量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2）评价和考核各成本环节成本管理的业绩。利用成本报表上所提供的资料，经过有关指标计算、对比，可以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成本计划、费用预算过程中的成绩和差距，以便总结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3）可利用成本资料进行成本分析。通过成本报表资料的分析，可以揭示成本差异对产品成本升降的影响程度以及发现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注意力放在解决那些属于不正常的、对成本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性差异上，这样对于加强日常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就有了明确的目标。

	　　（4）是企业进行成本、利润的预测、决策以及编制产品成本和各项费用计划、制定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企业要制定成本计划，必须明确成本计划目标。这个目标是建立在报告年度产品成本实际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报告年度成本计划执行的情况，考虑计划年度中可能变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来制定新年度的成本计划。所以说本期成本报表所提供的资料，是制定下期成本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管理部门也根据成本报表资料来对未来时期的成本进行预测，为企业制定正确的经营决策和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成本报表的分类 

	　　成本报表作为对内报表，主要是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其种类格式，由企业根据成本管理要求自行设计确定，一般可作如下分类：

	　　（1）按照报送对象可分为对外成本报表和对内成本报表。对外成本报表是指企业向外部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和联营主管单位等报送的成本报表。主管部门为了监督和控制成本费用，了解目标成本完成的情况，进行行业的分析对比，并为成本预测和成本决策提供依据以及投资者等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效益，都要求企业提供成本资料。实际上也还是一种扩大范围的内部报表。对内报表是指为了企业本单位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而编制的各种报表。这种报表，其内容、种类、格式、编制方法和程序、编制时间和报送对象，均由企业根据自己生产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来确定。

	　　（2）按照编报的时间可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成本报表根据管理上的要求一般可按月、按季、按年编报。但对内部管理的特殊需要，也可以按日、按旬、按周，甚至按工作班来编报，目的在于满足日常、临时、特殊任务的需要，使成本报表资料及时服务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3）按照反映的内容可分为反映费用情况的报表和反映成本情况的报表。反映费用情况的报表有制造费用明细表、营业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等。通过它们可以了解到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费用支出总额及其构成，并可以了解费用支出合理性以及支出变动的趋势，这有利于企业和主管部门正确制定费用预算，控制费用支出，考核费用支出指标合理性，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随意扩大费用开支范围。反映成本情况的报表有产品生产成本表或产品生产成本及销售成本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表、责任成本表、质量成本表等。这类报表侧重于揭示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产品所花费的成本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通过分析比较，找出差距，明确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内部潜力提供有效的资料。

	　　（三）成本报表的特点 

	　　成本报表属内部报表，由企业自行设计和填制，旨在为企业内部各阶层提供必要的信息。其特点表现在：

	　　（1）服务于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需要。成本报表主要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满足企业管理者、成本责任者对成本信息的需求，有利于观察、分析、考核成本的动态，有利于控制计划成本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预测工作。

	　　（2）种类、格式、内容等由企业自行决定。内部成本报表主要是围绕着成本管理需要反映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一个统一的内容和范围，不强调成本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往往从管理出发对某一问题或某一侧面进行重点反映，揭示差异，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因此，内部成本报表的成本指标可以是多样化，以适应不同使用者和不同管理目的对成本信息的需求，使内部成本报表真正为企业成本管理服务。

	　　（3）成本报表是会计核算资料与其他技术经济资料（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劳动效率等）密切结合的产物，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四）成本报表的编制要求 

	　　为了提高成本信息的质量，充分发挥成本报表的作用，成本报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真实性。即成本报表的指标数字必须真实可靠，能如实地集中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2）重要性。即对于重要的项目（如重要的成本、费用项目），在成本报表中应单独列示，以显示其重要性；对于次要的项目，可以合并反映。

	　　（3）正确性。即成本报表的指标数字要计算正确；各种成本报表之间、主表与附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是有勾稽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相互衔接。

	　　（4）完整性。即应编制的各种成本报表必须齐全；应填列的指标和文字说明必须全面；表内项目和表外补充资料不论根据账簿资料直接填列，还是分析计算填列，都应当准确无缺，不得随意取舍。

	　　（5）及时性。即按规定日期报送成本报表，保证成本报表的及时性，以便各方面利用和分析成本报表，充分发挥成本报表的应有作用。

	　　（6）可比性。在会计计量和填报方法上，应保持前后会计期间的一致性，以便成本信息使用者正确利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基础 成本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控制基本程序和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5/718.html</link>
<description>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对成本形成的各种因素，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严格加以监督，发现偏差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是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资源的消耗和费用开支限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description>
<text>　　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对成本形成的各种因素，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严格加以监督，发现偏差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是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资源的消耗和费用开支限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成本控制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制订成本标准 
　　成本标准是成本控制的准绳，成本标准首先包括成本计划中规定的各项指标。但成本计划中的一些指标都比较综合，还不能满足具体控制的要求，这就必须规定一系列具体的标准。确定这些标准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1）计划指标分解法。
　　计划指标分解可以按部门进行，也可以按不同产品和各种产品的不同阶段等进行。
　　（2）预算法。
　　制订控制标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预算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通常企业可以采取弹性预算的方式进行。
　　（3）定额法。
　　即建立起定额和费用开支限额，并将这些定额和限额作为控制标准来进行控制。在企业里，凡是能建立定额的地方，都应把定额建立起来，如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等等。实行定额控制的办法有利于成本控制的具体化和经常化。
　　在采用上述方法确定成本控制标准时，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计算。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成本指标与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关系（如和质量、生产效率等关系），从完成企业的总体目标出发，经过综合平衡，防止片面性。必要时还应搞多种方案的择优选用。
　　2.监督成本的形成 
　　这就是根据控制标准，对成本形成的各个项目，经常地进行检查、评比和监督。不仅要检查指标本身的执行情况，而且要检查和监督影响指标的各项条件，如设备、工艺、工具、工人技术水平、工作环境等。所以，成本日常控制要与生产作业控制等结合起来进行。成本日常控制的主要方面有：
　　（1）材料费用的日常控制。
　　车间施工员和技术检查员要监督，按照图纸、工艺、工装要求进行操作，实行首件检查，防止成批报废。车间设备员要按工艺规程规定的要求监督设备维修和使用情况，不合要求不能开工生产。供应部门材料员要按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实行限额发料，监督领料、补料、退料等制度的执行。生产调度人员要控制生产批量，合理下料，合理投料，监督期量标准的执行。车间材料费的日常控制，一般由车间材料核算员负责，它要经常收集材料，分析对比，追踪原因，并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措施。
　　（2）工资费用的日常控制主要是车间劳资员对生产现场的工时定额、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劳动组织的调整、奖金、津贴等的监督和控制。此外，生产调度人员要监督车间内部作业计划的合理安排，要合理投产、合理派工、控制窝工、停工、加班、加点等。车间劳资员（或定额员）对上述有关指标负责控制和核算，分析偏差，寻找原因。
　　（3）间接费用的日常控制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的项目很多，发生的情况各异。有定额的按定额控制，没有定额的按各项费用预算进行控制，如采用费用开支手册、企业内费用券（又叫本票、企业内流通券）等形式来实行控制。各个部门、车间、班组分别由有关人员负责控制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上述各生产费用的日常控制，不仅要有专人负责和监督，而且要使费用发生的执行者实行自我控制，还应当在责任制中加以规定。这样才能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使成本的日常控制有群众基础。
　　3.及时纠正偏差 
　　针对成本差异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者，分别情况，分别轻重缓急，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贯彻执行。对于重大差异项目的纠正，一般采用下列程序：
　　（1）提出课题。从各种成本超支的原因中提出降低成本的课题。这些课题首先应当是那些成本降低潜力大、各方关心、可能实行的项目。提出课题的要求，包括课题的目的、内容、理由、根据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
　　（2）讨论和决策。课题选定以后，应发动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对重大课题，可能要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然后进行各种方案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优方案。
　　（3）确定方案实施的方法步骤及负责执行的部门和人员。
　　（4）贯彻执行确定的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及时加以监督检查。方案实现以后，还要检查方案实现后的经济效益，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5/717.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description>
<text>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即对企业的各项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地审核和控制，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来确定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产品成本的构成项目）。
　　（1）直接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其中燃料、动力等占用比重大时，也可单独设置项目。另外如有自制半成品，一般也要单独设置项目。
　　（2）直接人工，是指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费用。
　　（3）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如车间主任等）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机物料消耗、办公费、水电费、保险费等。
　　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主要注意类似预付保险费等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摊销。
　　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种产品的成本。
　　如果同一车间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时，能按产品区分的材料及人工费则分别核算；不能区分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可按各产品的定额消耗量等对材料进行分配，按定额工时等对人工费进行分配。
　　4.对于月末未全部完工的产品，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的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以下6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3）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4）约当产量比例法；
　　其基本做法是：
　　第一步，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amp;times;完工率（完工程度）
　　第二步，计算费用分配率（即每件完工产品应分配的费用）
　　费用分配率（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产量＋月末在产品约当量 ）
　　第三步，求出完工产品的成本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数量&amp;times;费用分配率
　　第四步，求出在产品的成本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amp;times;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成本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6）定额比例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报表分析的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8/546.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报表整体分析方法包括：水平分析法、垂直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description>
<text>　　成本报表分析的一般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成本报表整体分析方法 
　　成本报表整体分析方法包括：水平分析法、垂直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
　　水平分析法是将反映企业报告期成本的信息（特别指成本报表信息资料）与反映企业前期或历史某一种成本状况的信息进行全面、综合对比，研究企业经营业绩或成本状况的发展变动情况的一种成本分析方法。
　　垂直分析法是通过计算成本报表中各项目占总体的比重或结构，反映报表中的项目与总体的关系及其变动情况的一种成本分析方法。
　　趋势分析法是根据企业连续几年或几个时期的分析资料，运用指数或完成率的计算，确定分析期各有关项目的变动情况和趋势的一种成本分析方法。
　　（二）指标分析法 
　　指标分析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
　　1.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实际数与基数的对比来揭示实际数与基数之间的差异，借以了解经济活动的成绩和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
　　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同质指标的数量对比。采用这种分析方法，应注意相比指标的可比性。可比的共同基础包括经济内容、计算方法、计算期和影响指标形成的客观条件等方面。若指标不可比，应先按可比的口径进行调整，然后再进行对比。该方法有以下几种对比形式：
　　（1）以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或定额指标对比，分析成本计划或定额的完成情况。
　　（2）以本期实际成本指标与前期（上期、上年同期或历史最好水平）的实际成本指标对比，观察企业成本指标的变动情况和变动趋势。
　　（3）以本企业实际成本指标（或某项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指标对比，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找出差距，推动企业改进经营管理。
　　2.比率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是通过计算指标之间的比率，来考察企业经济活动相对效益的一种分析方法。比率分析法主要有相关指标比率分析法、构成比率分析法和动态比率分析法。
　　相关指标比率是将两个性质不同但又相关的指标进行对比求出的比率。如产值成本率、成本利润率等。
　　构成比率是某项经济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如各成本项目占总成本的比率等。
　　动态比率是将不同时期的同类指标进行对比求出的比率，据以分析增减速度和变动趋势。如定基比率和环比比率。
　　定基比率＝分析期指标数额／固定期指标数额
　　环比比率＝分析期指标数额／前一期指标数额
　　（三）因素分析方法 
　　因素分析法是依据分析指标与其影响因素的关系，从数量上确定各因素对分析指标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的一种方法。因素分析法主要包括连环替代法、差额计算法、指标分解法、定基替代法。
　　1.连环替代法 
　　用来计算几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对综合经济指标变动影响程度的一种分析方法。
　　连环替代法的特点：计算程序的连环性，严格按照各因素的排列顺序，逐次以一个因素的实际数替换其基数；因素替换的顺序性，先数量指标，后质量指标；先实物量指标，后价值量指标；计算条件的假定性，在测定某一因素变动影响时，是以假定其他因素不变为条件的。
　　2.差额计算法
　　差额计算法是连环替代法的一种简化形式，先确定各个因素实际数与计划数之间的差异，然后按照各因素的排列顺序，依次求出各因素变动的影响程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降低成本的途径</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4/460.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降低是指为不断降低成本而作出的努力。竞争对手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促使每个企业要为提高业绩而不断降低成本，进行不断地努力。</description>
<text>　　成本降低是指为不断降低成本而作出的努力。竞争对手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促使每个企业要为提高业绩而不断降低成本，进行不断地努力。
　　成本降低与成本控制有区别： 
　　（1）成本控制以完成预定成本限额为目标，而成本降低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
　　（2）成本控制仅限于有成本限额的项目，而成本降低不受这种限制，涉及企业的全部活动。
　　（3）成本控制是在执行决策过程中努力实现成本限额，而成本降低应包括正确选择经营方案，涉及制定决策的过程，包括成本预测和决策分析。
　　（4）成本控制是指降低成本支出的绝对额，故又称为绝对成本控制；成本降低还包括统筹安排成本、数量和收入的相互关系，以求收入的增长超过成本的增长，实现成本的相对节约，因此又称为相对成本控制。
　　如果说成本控制主要是管理问题，那么成本降低主要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成本降低的主要途径是：
　　（1）开发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的设计，采用先进的设备、工艺和材料，利用价值工程等方法提高产品的功能成本比率。
　　创新是降低成本最有效的途径，是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不竭源泉。科技进步使先进的设备、工艺及材料应用于生产领域，依靠技术创新，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是降成本、增效益的有效途径。一方面生产出竞争力强并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优质产品，提高了生产率，包括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另一方面，也节约了人力、能源及原材料消耗，达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
　　（2）开展作业成本计算、作业成本管理和作业管理。作业成本计算，是把成本更精确地分配到成本对象（即产品、服务和顾客）的程序，其首要目的是提高盈利能力分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作业成本管理，是利用作业成本信息使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合理化，认清改变作业与工序以提高生产力的机会在哪里。作业管理，是把作业成本计算、作业成本管理和非成本问题管理结合起来，包括生产周期、产品质量、交货及时性和顾客满意度等，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3）改进员工的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树立成本意识。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程序和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09/427.html</link>
<description>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对成本形成的各种因素，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严格加以监督，发现偏差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是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资源的消耗和费用开支限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description>
<text>　　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对成本形成的各种因素，按照事先拟定的标准严格加以监督，发现偏差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是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资源的消耗和费用开支限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成本控制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制订成本标准
　　成本标准是成本控制的准绳，成本标准首先包括成本计划中规定的各项指标。但成本计划中的一些指标都比较综合，还不能满足具体控制的要求，这就必须规定一系列具体的标准。确定这些标准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1）计划指标分解法。
　　计划指标分解可以按部门进行，也可以按不同产品和各种产品的不同阶段等进行。
　　（2）预算法。
　　制订控制标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预算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通常企业可以采取弹性预算的方式进行。
　　（3）定额法。
　　即建立起定额和费用开支限额，并将这些定额和限额作为控制标准来进行控制。在企业里，凡是能建立定额的地方，都应把定额建立起来，如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等等。实行定额控制的办法有利于成本控制的具体化和经常化。
　　在采用上述方法确定成本控制标准时，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计算。同时还要正确处理成本指标与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关系（如和质量、生产效率等关系），从完成企业的总体目标出发，经过综合平衡，防止片面性。必要时还应搞多种方案的择优选用。
　　2.监督成本的形成 
　　这就是根据控制标准，对成本形成的各个项目，经常地进行检查、评比和监督。不仅要检查指标本身的执行情况，而且要检查和监督影响指标的各项条件，如设备、工艺、工具、工人技术水平、工作环境等。所以，成本日常控制要与生产作业控制等结合起来进行。成本日常控制的主要方面有：
　　（1）材料费用的日常控制。
　　车间施工员和技术检查员要监督，按照图纸、工艺、工装要求进行操作，实行首件检查，防止成批报废。车间设备员要按工艺规程规定的要求监督设备维修和使用情况，不合要求不能开工生产。供应部门材料员要按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实行限额发料，监督领料、补料、退料等制度的执行。生产调度人员要控制生产批量，合理下料，合理投料，监督期量标准的执行。车间材料费的日常控制，一般由车间材料核算员负责，它要经常收集材料，分析对比，追踪原因，并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措施。
　　（2）工资费用的日常控制主要是车间劳资员对生产现场的工时定额、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劳动组织的调整、奖金、津贴等的监督和控制。此外，生产调度人员要监督车间内部作业计划的合理安排，要合理投产、合理派工、控制窝工、停工、加班、加点等。车间劳资员（或定额员）对上述有关指标负责控制和核算，分析偏差，寻找原因。
　　（3）间接费用的日常控制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的项目很多，发生的情况各异。有定额的按定额控制，没有定额的按各项费用预算进行控制，如采用费用开支手册、企业内费用券（又叫本票、企业内流通券）等形式来实行控制。各个部门、车间、班组分别由有关人员负责控制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上述各生产费用的日常控制，不仅要有专人负责和监督，而且要使费用发生的执行者实行自我控制，还应当在责任制中加以规定。这样才能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使成本的日常控制有群众基础。
　　3.及时纠正偏差 
　　针对成本差异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者，分别情况，分别轻重缓急，提出改进措施，加以贯彻执行。对于重大差异项目的纠正，一般采用下列程序：
　　（1）提出课题。从各种成本超支的原因中提出降低成本的课题。这些课题首先应当是那些成本降低潜力大、各方关心、可能实行的项目。提出课题的要求，包括课题的目的、内容、理由、根据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
　　（2）讨论和决策。课题选定以后，应发动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对重大课题，可能要提出多种解决方案，然后进行各种方案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优方案。
　　（3）确定方案实施的方法步骤及负责执行的部门和人员。
　　（4）贯彻执行确定的方案。在执行过程中也要及时加以监督检查。方案实现以后，还要检查方案实现后的经济效益，衡量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管理 成本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分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7/893.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会计是会计学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由成本计算和复式记账相结合而产生的。成本会计是社会经济和管理理论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成本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有着同会计一样的基本职能，即反映和监督。</description>
<text>　　成本会计是会计学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由成本计算和复式记账相结合而产生的。成本会计是社会经济和管理理论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形成。成本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有着同会计一样的基本职能，即反映和监督。从成本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随着生产过程的日趋复杂，生产、经营管理对成本会计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成本会计向着更深的层次发展。
　　一、成本会计的发展阶段 
　　其一，早期成本会计阶段（1880～1920年）。随着英国产业革命完成，用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企业管理上的需要，用统计的方法来计算成本。此时，成本会计出现了萌芽。
　　其二，近代成本会计阶段（1921～1945年）。标准成本制度产生，预算控制进一步完善，成本会计形成了独立学科，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从工业企业扩大到各行业，并深入应用到企业内部的各个主要部门，特别是应用到企业经营销售方面。
　　其三，现代成本会计阶段（1945～1980年）。1950年以后，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随着成本会计中广泛应用现代化管理、系统工程和电子计算机等各种科学技术成果，成本会计发展侧重点已经由先前的对成本进行事中控制、事后计算和分析转移而转变为如何预测、决策和规划成本，新的符合发展需求的现代成本会计应运而生。
　　其四，战略成本会计阶段（1981年以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的发展进步，生产方式得到了巨大改变，不断加剧的全球化的竞争，大大改变了产品成本结构与市场竞争模式。此时，战略相关性成本管理信息已成为成本管理系统不可缺少的部分。
　　二、现代成本会计的职能
　　现代成本会计的主要职能是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居于成本会计中心地位的成本决策是成本会计的重要环节，成本决策是成本计划的依据，成本预测是成本决策的前提，成本控制是实现成本决策既定目标的保证。成本核算是成本决策预期目标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决策目标的有效手段。现代成本会计职能归根到底是一种行为职能。
　　三、现代成本会计发展的原因
　　第一，网络的普及以及电子商务日益流行，是成本会计核算改变的根本。
　　第二，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知识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它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力与资本两大生产要素，因此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不是看现有的资本资源，主要依靠的是知识资源是否强大。
　　第三，新的制造环境对成本会计的冲击。如果用很低的直接人工去分配较高的制造费用时，就会使会计信息分配不合理，进而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
　　第四，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更需要成本精确计算。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新产品中如果发现成本计算错误时，由于产品的生产周期很短，企业根本没有时间调整成本计算，这就需要企业高度对待企业成本计算。
　　第五，由于跨国企业的进入，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进而使国内的众多公司面临激烈竞争，因此管理者更为迫切希望在竞争中得到准确的成本信息。
　　四、成本会计内容的发展
　　其一，环境成本。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主张，重视环境保护，追求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的共同使命和责任。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应充分考虑环境问题，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其二，社会责任成本。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必须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生态平衡。支持社区文化教育和福利事业的发展。这样，既有助于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也有助于其在社会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更有助于其自身和社会的发展。
　　其三，人力资源成本。知识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首位资源。人力资源可以极大地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并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因此，正确合理地对人力资源的开发投资、运用与产出进行核算与管理非常必要。
　　其四，时间成本。知识经济社会信息、科技、市场的发展变化都在加快，市场竞争不仅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更要比速度，赢得先机有时比什么都重要。时间成本将会越来越显现它的特殊重要性。
　　四、成本会计基本目标与具体目标
　　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指成本会计的长期性、根本性、终极性目标，公认的观点是经济效益。成本会计正是从费用成本的计量、记录、计算及监督等方面着手，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并以经济效益为最高目标。成本会计的产生、发展，正是基于对费用成本的反映与监督，基于对经济效益的关注和追求，与经济效益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日益扩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经营范围日益突破单一的界限，而成为从事多种产品经营和从事多种经营业务活动的综合经营体。
　　成本会计的具体目标是指成本会计实践中向谁提供会计信息、提供哪些会计信息、怎样提供会计信息。
　　第一，通过成本会计报告，可以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准确地评估自身的经营风险和报酬，这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投资者以及社会各相关方面进行决策都具有重大意义。要准确地了解企业的风险和报酬情况，就必须借助成本会计报告提供的收入、费用、经营成果等较为详细的成本信息。通过成本会计报告提供信息的分析，可以掌握各种产品或业务所处的发展阶段、报酬的高低、风险大小等。
　　第二，通过成本会计报告，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企业生产经营业绩，是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综合结果，是由企业生产的各种产品，或提供的各种劳务的盈亏综合而成的。从企业生产经营的地区来说，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是由各生产经营地的经营业绩所组成的，要了解和把握企业取得的经营业绩，则需要分析各生产经营地的经营业绩，分析各生产经营地的资产占用情况、销售情况等，从而才能准确把握企业经营业绩。
　　五、成本会计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加强成本理论的研究，提高我国成本会计水平。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理论研究者必须冲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广泛开展案例分析，从理论高度提炼成功经验，同时，理论研究应针对我国成本会计实际问题致力于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第二，推进成本会计电算化。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的信息管理手段已成为现代成本会计的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企业成本会计工作以电子计算机为手段，大大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增强了业务处理能力，对于及时、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决策和核算，有效地实施成本控制，全面地考核、分析成本，都有重要意义。
　　第三，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与方法。 西方成本会计是一门历史悠久且富有生机的学科。为了完善发展我国的成本会计，借鉴西方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种学习要有创新，而创新只能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从而探索并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成本会计体系。
　　第四，总结完善和推广我国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方法。我国企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经验，如编制成本计划阶段的项目测算法，成本指标归口分级管理等。这些经验实际上都是强调&amp;ldquo;以人为本&amp;rdquo;的理念，进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管理和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些都是值得总结和学习的。
　　参考文献：
　　[1]王艳：《我国会计发展趋势研究&amp;mdash;&amp;mdash;论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研究》，《现代商业》2010年第36期。
　　[2]赵平：《成本会计的发展及策略论析》，《财会研究》2009年 第14期。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 会计学 成本会计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成本核算的常用方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8/750.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核算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1、品种法；2、分批法；3、分步法；4、分类法；5、ABC成本法。</description>
<text>　　核算成本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
　　1、品种法 
　　（1）定义
　　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amp;ldquo;品种法&amp;rdquo;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amp;ldquo;品种&amp;rdquo;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amp;ldquo;会计期间&amp;rdquo;； 以&amp;ldquo;品种&amp;rdquo;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amp;ldquo;品种&amp;rdquo;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适用范围
　　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
　　2、分批法 
　　（1）定义
　　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产品的&amp;ldquo;批&amp;rdquo;。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amp;ldquo;批号&amp;rdquo;、&amp;ldquo;批次&amp;rdquo;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amp;ldquo;批&amp;rdquo;、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amp;ldquo;批号&amp;rdquo;、客户订单&amp;mdash;&amp;mdash;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amp;ldquo;批&amp;rdquo;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amp;ldquo;批号&amp;rdquo;、&amp;ldquo;批次&amp;rdquo;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amp;ldquo;工期&amp;rdquo;， 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4）适用范围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amp;mdash;&amp;mdash;因而也称&amp;ldquo;订单法&amp;rdquo;
　　3、分步法 
　　（1）定义
　　以产品生产阶段、&amp;ldquo;步骤&amp;rdquo;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
　　分步法下的&amp;ldquo;步&amp;rdquo;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amp;ldquo;步&amp;rdquo;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amp;ldquo;步&amp;rdquo;含义：部门&amp;mdash;&amp;mdash;即计算考核&amp;ldquo;部门成本&amp;rdquo;、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工作中心， 上述情况的随意组合。
　　（3）计算方法及要点
　　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
　　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计算流程、方法和含义，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点：按照&amp;ldquo;步&amp;rdquo;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amp;ldquo;会计期间&amp;rdquo;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产费用。
　　（4）适用范围：大批大量多步骤多阶段生产的企业；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阶段、步骤、车间计算成本；冶金、纺织、造纸企业、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产的企业等。
　　4、分类法 
　　（1）定义
　　以&amp;ldquo;产品类&amp;rdquo;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
　　分类法的成本对象为产品&amp;ldquo;类&amp;rdquo;，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定义为：产品自然类别、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分类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amp;ldquo;产品类&amp;rdquo;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amp;ldquo;产品类&amp;rdquo;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amp;ldquo;品种&amp;rdquo;；某&amp;ldquo;类产品&amp;rdquo;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amp;ldquo;标准产品&amp;rdquo;；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amp;ldquo;类产品&amp;rdquo;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4）适用范围
　　分类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鞋厂、轧钢厂等。
　　5、ABC成本法 
　　从70年代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作业成本法（ABC法），现在，已经被很多国家采用。它是一种将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不按传统的（以车间为费用归集和分配对象）方法，而是以&amp;ldquo;作业&amp;rdquo;为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使成本的计算更加合理。由于它只是间接费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因此，企业实际上还要结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
　　成本管理系统能够满足企业成本核算的各种计算方法的选择，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成本核算还有许多具体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业的随意性还比较大。再此，建议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应该选择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规范成本的核算过程，减少随意性，一旦确定一种成本核算方法之后，不要随意改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出纳工作总结</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8/752.html</link>
<description>在2011年中，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出纳业务素质、出纳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description>
<text>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在2011年中，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出纳业务素质、出纳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
　　1、收费
　　2、依据现金收支单据编制收支日报、收入日报、收入月报及出纳账，由会计员审核签名
　　3、清点库存现金（其中包括账面备用金、公寓备用金及按金，墙砖费、内部卖废品费）
　　4、查询银行余额与账面余额核对清楚，并查询已开发票的金额是否到账。
　　5、收入存行（将日常的收入及公寓的收入分别存入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
　　6、报销及借支（由经办人、部门主管、会计员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7、登手工银行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
　　8、支票.法人章及网上银行U盾的保管。
　　9、停车场月保卡的设置与发放（业主来收车位需发月保卡，按业主交的管理费来设置使用日期）
　　10、工资的发放，制工资发放表（转账工资及现金工资），核对员工的账号与金额，开支票在银行转账。
　　11、每个星期五准备备用金退装修按金
　　12、会计每三个月会打交款通知单,将其装订好，以便查阅和统计缴费户数。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出纳工作中如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请示领导给予提示或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总结的目的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自己感到仍有不少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我必须在出纳工作中学习和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了迅速提高，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还将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和全体职工服务，和公司和全体员工一起共同发展！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仁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我的支持和关心，这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肯定和鼓舞，我真诚的表示感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出纳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的八个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3/577.html</link>
<description>要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并非易事。撰写财务报告以下八点值得注意。</description>
<text>　　要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并非易事。撰写财务报告以下八点值得注意：
　　1.要清楚明白地知道报告阅读的对象及报告分析的范围。
　　报告阅读对象不同，报告的写作应因人而异。
　　比如，提供给财务部领导可以专业化一些，而提供给其它部门领导尤其对本专业相当陌生的领导的报告则要力求通俗一些；同时提供给不同层次阅读对象的分析报告，则要求分析人员在写作时准确把握好报告的框架结构和分析层次，以满足不同阅读者的需要。
　　再如，报告分析的范围若是某一部门或二级公司，分析的内容可以稍细、具体一些；而分析的对象若是整个集团公司，则文字的分析要力求精练，不能对所有问题面面俱到，集中性地抓住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即可。
　　2.了解读者对信息的需求，充分领会领导所需要的信息是什么。 
　　记得有一次与业务部门领导沟通，他深有感触地谈到：你们给我的财务分析报告，内容很多，写得也很长，应该说是花了不少心思的。遗憾的是我不需要的信息太多，而我想真正获得的信息却太少。写好财务分析报告的前提是财务分析人员要尽可能地多与领导沟通，捕获他们&amp;ldquo;真正了解的信息&amp;rdquo;。
　　3.报告写作前，一定要有一个清晰的框架和分析思路。 
　　财务分析报告的框架具体如下：报告目录―重要提示―报告摘要―具体分析―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amp;ldquo;报告目录&amp;rdquo;告诉阅读者本报告所分析的内容及所在页码；
　　&amp;ldquo;重要提示&amp;rdquo;主要是针对本期报告在新增的内容或须加以重大关注的问题事先做出说明，旨在引起领导高度重视；
　　&amp;ldquo;报告摘要&amp;rdquo;是对本期报告内容的高度浓缩，一定要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无论是&amp;ldquo;重要提示&amp;rdquo;，还是&amp;ldquo;报告摘要&amp;rdquo;，都应在其后标明具体分析所在页码，以便领导及时查阅相应分析内容。以上三部分非常必要，其目的是，让领导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对报告的整体性认识以及本期报告中将告知的重大事项。
　　&amp;ldquo;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amp;rdquo;一方面是对上期报告中问题执行情况的跟踪汇报，同时对本期报告&amp;ldquo;具体分析&amp;rdquo;部分中揭示出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阐述，旨在将零散的分析集中化，再一次给领导留下深刻印象。
　　&amp;ldquo;具体分析&amp;rdquo;部分，是报告分析的核心内容。&amp;ldquo;具体分析&amp;rdquo;部分的写作如何，关键性地决定了本报告的分析质量和档次。要想使这一部分写得很精彩，首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分析思路。例如：某集团公司下设四个二级公司，且都为制造公司。财务报告的分析思路是：总体指标分析―集团总部情况分析―各二级公司情况分析；在每一部分里，按本月分析―本年累计分析展开；再往下按盈利能力分析―销售情况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分析展开。如此层层分解，环环相扣，各部分间及每部分内部都存在着紧密的勾稽关系。
　　4.财务分析报告一定要与公司经营业务紧密结合，深刻领会财务数据背后的业务背景，切实揭示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人员在做分析报告时，由于不了解业务，往往闭门造车，并由此陷入就数据论数据的被动局面，得出来的分析结论也就常常令人啼笑皆非。因此，有必要强调的一点是：各种财务数据并不仅仅地通常意义上数字的简单拼凑和加总。每一个财务数据背后都寓示着非常生动的增减、费用的发生、负债的偿还等。财务分析人员通过对业务的了解和明察，并具备对财务数据敏感性的职业判断，即可判断经济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合规性，由此写出来的分析报告也就能真正为业务部门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财务数据毕竟只是一个中介，因而财务数据为对象的分析报告就数据论数据，报告的重要质量特征&amp;ldquo;相关性&amp;rdquo;受挫，对决策的&amp;ldquo;有用性&amp;rdquo;自然就难以谈起。
　　5.要突出重点，忌泛泛而谈 
　　财务状况分析重在揭露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所以分析内容应当突出当期财务情况的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找出影响当期指标变动的主要因素，重点剖析变化较大指标的主、客观原因。这样才能客观、正确地评价、分析企业的当期财务情况，预测企业发展走势，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6.要深入剖析，忌浅尝辄止。
　　我们知道，往往表面良好的指标背后隐藏着个别严重的缺点、漏洞和隐患，这就要求我们既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又不能就事论事，而要善于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捕捉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偶然现象中的必然规律，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克服&amp;ldquo;先入为主&amp;rdquo;的思想。通过对现有大量详细资料的反复推敲、印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得出对企业财务状况客观、公正的评价。如，仅指标的对比口径上，就要深入调查核实，换算其计价、标准、时间、构成、内容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没有可比性的指标之间的对比只能扭屈事物的本来面目，甚至会误导报告使用者。
　　7.要坚持定期分析与日常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年度、季度、月度分析固然重要，但随着财务决策对信息及时性要求的不断提高，要求企业能够及时地分析企业日常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甚至要求对财务状况进行实时分析，因此，在注重定期分析的同时，同样也要重视日常分析。
　　8.要坚持报表分析与专题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的状况财务分析主要从三大报表着手，对企业各期的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从效果上看，难以面面俱到，实际作用有限。在实际工作中，财务分析往往缺乏与阅读对象的沟通，缺乏对主要经营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专题分析。因此，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应围绕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来展开，传递对领导决策有用的信息，真正起到参谋作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分析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财务实习报告范本</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3/576.html</link>
<description>财务会计实训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实际应用水平。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本来巩固我们的技能。通过财务会计实训，使得我们系统地练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description>
<text>　　财务会计实训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提高我们的实际应用水平。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本来巩固我们的技能。通过财务会计实训，使得我们系统地练习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法，加强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际操作的动手能力，提高运用会计基本技能的水平，也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检验。通过实际操作，不仅使得我们每个人掌握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薄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而且对所学理论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最终达到会计理论，会计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我们以模拟企业的经济业务为实训资料，运用会计工作中的证、账等对会计核算的各步骤进行系统操作实验，包括账薄建立、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和填制，各种账薄的登记、对账、结账等。在学了一个学期的基础会计之后，我们虽然掌握了理论知识，但对于把这些理论运用到实践还是有一定难度，不能够把理论和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如果不会做账，如果不能够把发生的业务用账的形式体现出来，那么就不能算做会计。于是在大二第一个学期我们开了这门会计实训课。
　　在实训中，我们首先掌握了书写技能，如金额大小写，日期，收付款人等等的填写。接着填写相关的数据资料。再继续审核和填写原始凭证。然后根据各项经济业务的明细账编制记账凭证。根据有关记账凭及所附原始凭证逐日逐笔的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其他有关明细账；往后我们会编制科目汇总表，进行试算平衡。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并与有关明细账、日记账相核对；最后要编制会计报表；将有关记账凭证、账页和报表加封皮并装订成册并写实训总结。
　　在本次会计实训中，我们实训的内容以一个较大的模拟单位的会计资料为基础，结合专业教材的内容，对会计主体的必要简介，相关资料的提供，有关经济业务的提示和说明等等。在实训中，我们充当单位的记账人员，掌握了应该如何处理具体的会计业务和如何进行相互配合，弥补我们在课 堂学习中实践知识不足的缺陷，掌握书本中学不到的具体技巧，缩短从会计理论学习到实际操作的距离，也可通过实训的仿真性，使我们感到实训的真实性，增强积极参与实训的兴趣。
　　我们将教材的理论知识学完以后，进行这次综合模拟实训。实训重在动手去做，把企业发生的业务能够熟练地反映出来，这样才能证明作为一个会计人员的实力。比如课本上及会计模拟实验中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填制，虽然现在还有点手生，但只要细心，一步步的填制，我对自己往后熟练的填写很有信心。然后就要把实训书上各种单子、凭证剪下来附到记账凭证后面，方便以后的查看，最后就是装订成册。
　　作为一名未来的会计人员，我们现在刚刚起步，往后会学到更多的东西，并且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去挖掘。况且会计学科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会计理论教学与会计模拟实训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有机衔接、紧密配合，才能显着提高我们掌握所学内容的质量。还有就是作为一名未来的会计人员，我们应该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因此我们学校本着理论结合实际的思想，让我们学习实训课使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是强的，在动手能力更是强者。这样我们在三年毕业后走出校门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实训的第一天做了分录，虽 然之前从来没有实训过，但感觉对这样的工作也不是太陌生，但只是粗略的没有那个&amp;ldquo;氛围&amp;rdquo;，而且还是和同学们在底下自己做。老师在上边简单的提点一下！当老师说开始登记凭证时，面对着实训时自己桌上的做账用品，我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久久不敢下笔，深怕做一步错一步，后来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开始一笔一笔地登记。很快的，一个原本平常上课都觉得漫长的下飞速过去了，但手中的工作还远远未达到自己所期望的要求进度。晚上继续忙当天没做完的任务。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看到自己做的账单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虽然很累，但是很充实！有了前两天的经验，接下来的填制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填记帐凭证，再根据记帐凭证填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填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等的工作就相对熟练多了。不过我知道我离真正意义上的会计师还很远很远，但是我不担心，因为我正在努力的学习这些知识。
　　经过这些天的手工记账，使我的基础会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验证，并具备了一定的基本实际操作能力。在取得实效的同时，我也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比如自己不够心细，经常看错数字或是遗漏业务，导致核算结果出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在实训中几乎每一笔业务的分录都是老师讲解但实际工作中还须自己编制会计分录，在这方面我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还得加强练习。
　　通过这学期会计实训，深刻的让我体会到会计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转中的重要性，以及会计工作对我们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对今后的会计学习有了一个更为明确的方向和目标。通过实训，我们对会计核算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加强。加深理解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将所有的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等相关课程进行综合运用，了解会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掌握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过程和会计操作的基本技能；将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进了我们对企业实践运作情况的认识，为我们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务实习报告 会计实训</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年终总结有哪些内容</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13/575.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年终总结有哪些内容? 请看以下九点。</description>
<text>　　1.大体描述一年来的工作，包括指导思想和职业操守，如：正确履行会计职责和行使权限，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令，熟悉财经制度;积极钻研会计业务，精通专业知识，掌握会计技术方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严守法纪，坚持原则，执行有关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规范化检查评比标准中荣获第一名等等。
　　2.工作跟进以及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做好财务工作，如：按照上级规定的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经常了解各部门的经费需要情况和使用情况，主动帮助各有关部门合理使用好各项资金。公司上半年曾一度出现资金短缺，会计室通过努力，保证了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其他各项急需资金的落实。
　　3.工作中的具体细节，如：工作中审核一切开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账目都清楚准确。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经常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4.是否充分做好财务工作的汇报，如：按照规定编造全年、每季、每月的各种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和月度结算，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5.关于财务凭证的处理，如：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和保存。
　　6.财务处理一个重要环节，是否和其他部门充分合作，并推进工作，如：经常与各部门管财产的同志联系，建立必要的手续，做到各单位的财产和全校的总账相符合。
　　7.与机关单位的合作，如：配合、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切暂收、暂付款项。
　　8.配合出纳的工作，如：指导和帮助出纳工作。
　　9.总的概括及下一年的展望。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年终总结 财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验资报告范本</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08/751.html</link>
<description>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description>
<text>公司（筹）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 年 月 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 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由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各方于 年 月 日之前缴足。
　　经我们审验，截至 年 月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其中以货币出资 元、实物出资 元、知识产权出资 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元。知识产权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截至 年 月 日止，以房屋和专利权出资的甲方尚未与贵公司（筹）办妥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及专利转让登记手续，但甲方与贵公司（筹）己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以后月内办妥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及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如有本公告第二十一条所列有关事项应增加说明段予以说明）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amp;nbsp; &amp;nbsp;
助理人员：&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验资报告</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现代会计理论的支撑作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405/947.html</link>
<description>从现代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基于对会计目标认识上的分歧，会计理论研究中划分出了两种重要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是主导会计报告的早期观点，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决策有用观则逐渐占了上风。</description>
<text>　　摘要：从现代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基于对会计目标认识上的分歧，会计理论研究中划分出了两种重要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是主导会计报告的早期观点，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决策有用观则逐渐占了上风。因为要在资本市场上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需要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大量而可靠的相关信息，这种观点对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传统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其主张会计报告提供更多决策有用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主动披露更多信息。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目标；利益相关者；契约理论；信号理论；企业社会责任。
　　1、会计目标：从受托责任观到决策有用观。 
　　①受托责任观。
　　受托责任观出现于会计早期阶段，公司制的产生和发展也促使这种观点成为一时的主流观点。受托责任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提供会计信息用于反映履行受托义务的情况，强调了对委托方的责任的理念，受托责任的实质是产权的责任，产权必须公正，可核查，以维护产权所有者的利益，所以对会计信息可靠性更加重视，历史成本是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选择的基础，为了准确，及时地反映受托责任，会计信息应尽量准确。
　　②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是在资本市场逐渐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要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决策，所以相比传统的历史会计信息，投资者更关注的是未来会计信息，会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能为投资决策服务。决策有用观的主要理论观点是：会计要以提供决策所用的信息为目标，会计更关心所提供的财务报表能否起到为决策服务的作用，在满足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只求信息的数量越多越好，不太关注会计信息的主观程度。提倡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选用，特殊情况下还可使用物价变动会计模式；不太在意会计信息的准确度。
　　2、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20世纪70年代以后，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理论框架。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的企业理论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不仅要为股东利益服务，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利益相关者是所有那些在公司真正有某种形式的投资并且处于风险之中的人，除了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之外，还包括经营者、顾客、供应商、政府部门、当地社区、竞争者等。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使得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进而共同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对所有权的拥有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也是利益相关者权益得到应有保护的理论依据。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来分析，一个企业要想获得长期的生存和繁荣，就要考虑其所有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会计应以向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反映他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会计信息为目标，从而促进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应当是企业现有的和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期望影响披露政策。管理层如果希望寻求持续的成功就必须迎合和满足股东们的需要。股东的控制力越强，企业因股东意向而做出的调整就越多，从而也就决定了会计的披露内容和程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会计信息可以被看作是股东和公司之间讨价还价的对话形式。为了获得了股东的支持，信息成为一个可以利用的主要因素。为了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公司管理层与它的利益相关者之间需要对话，然而最为有效的交流方法是利用公司年报自愿披露相关信息。
　　3、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是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下股东和经理人都被假定为理性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股东不象经理人只追求尽可能多的报酬，股东更关注企业是否能够实现价值最大化。因作为代理人身份的经理人有可能利用自己直接进行经营的优势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以牺牲委托人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身报酬最大化。&amp;ldquo;契约是减少这种冲突的一种途径&amp;rdquo;。委托人与代理人可以通过签订一系列的具有激励约束机制的契约来限制经理人员对额外利益追求的行为。委托人通过与经理人签订的契约来对经理人进行监督。因此，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契约的存在将促使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4、信号理论。 
　　信号理论也可以细分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两种观点。
　　①信息不对称理论。
　　经济决策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是信息。一般情况下，与决策相关信息越多，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就越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一方持有与交易行为相关的信息而另一方不知道，而且不知情的一方对他方的信息由于验证成本昂贵而在经济上不现实。各种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不对称信息的存在，投资者和信贷者会要求更高的资本报酬，导致企业筹资活动的困难和成本的上升。
　　②信号传递理论。
　　根据信号理论，企业的内部人比外部投资者更为直接地了解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投资机会和盈利能力等信息，但他们只有通过适当的机制向市场传递这些信号，向外部投资者表明企业的真实价值，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同时，投资者才会理性地利用这些信息对公司发行的证券进行定价。业绩好或股票价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基于自身利益会更多地进行自愿披露，以向市场传递有关企业未来发展的准确信号，从而显示公司的实力或表明公司的股票定价是偏低的，通过信号传递将其与那些业绩较次的公司区分开来。充分而可信的披露将减少投资者对公司前景判断的不确定性，愿意以较高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继而引起公司市场价值的提高；而那些业绩较差、股价被高估的公司则不会有动力进行自愿披露表明未来真相。资本市场的竞争性使得竞争中的任何一方的沉默都会被认为是在隐瞒不利消息，因此业绩一般的公司为了避免投资者对自己的猜疑和不信任，也会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信号显示的过程将一直持续到那些业绩最差的公司不再发出信号来显示其价值为止。证券市场信号显示的结果不仅将不同质量的公司进行了区分，而且强化了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动机。
　　5、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这是基于企业是社会人的假设和利他主义原则的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强调企业应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社会利益的同时，并不完全否认企业的赢利性目的。根据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企业不仅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还应同时考虑社会效益，以履行企业在社会中应有的责任。即不只是从企业角度去计算和衡量经济效益，而是要站在社会角度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打破传统会计体系局限，将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理论 会计目标 会计信息</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4/785.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是在广泛吸收现代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现代数学和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它完全冲破了传统会计条条框框的束缚，是通过预测、决策、计划、预报等环节提供有关未来信息的会计。</description>
<text>　　摘要：管理会计是在广泛吸收现代行为科学、管理科学、现代数学和系统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它完全冲破了传统会计条条框框的束缚，是通过预测、决策、计划、预报等环节提供有关未来信息的会计。在我国正在推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加强管理会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运用，对增强医院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促进我国医院优质、高效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特点与职能；作用；意义
　　管理会计是现代社会中会计出现的一个分支，许多大中型医院为强化管理，开展业务也设立了管理会计。对医院的财务信息进行有效利用，在收集、分析、鉴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更好地为预测、决策控制医院的管理，服务于领导和医院，得到领导重视、明确工作性质，提高人员素质，为医院的前途和发展提供可行、可靠的方案。
　　一、医院管理会计的特点与职能 
　　1.医院管理会计的特点在服务对象上，管理会计主要满足医院内部管理需求，为医院内部的决策和控制提供资料，是内部会计。在内容上，管理会计侧重于面向未来、控制现在和评价过去，侧重点是规划未来，分析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指导未来和控制现在，是经营型会计。在核算方法上，管理会计不受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地完全限制和严格约束，而是根据管理者的需求，在工作中可灵活的运用预测学、控制论、信息理论、决策原理、目标管理原则和行为科学等现代管理理论，更多的使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在行为影响上，管理会计不仅看重实施管理行为的结果，而且更为关注管理过程，并且想方设法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2.医院管理会计的职能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成本决策和财务控制，并为内部管理人员提供经营计划和控制的信息。
　　二、管理会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1.争取医院管理者和领导的重视和信任管理会计的应用主要取决与医院管理者和领导的重视和信任程度。在我们基层医院，领导的个人作用很大，每一项工作和事物的推行都要经过院领导的同意和影响。因此，管理会计要根据医院的内部情况和管理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程序和方法向各级领导提供有选择、不定期的管理信息，增强医院领导的管理意识，使医院领导对管理会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认识和肯定，使其认识到管理会计是为医院提高经营效率提供有益的资料和方法，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为医院建立管理会计制度奠定基础。
　　2.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内部的管理会计流程。（1）应建立以医院各个科室为独立单位的科室制度，有奖有罚，提高科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成本，增加收入，用最少的劳动创造最多的价值，实现对科室优质、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医院的全面管理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管理系统，使整个医院的经济管理保证正常。（2）管理会计是建立在完整的法规的基础上的一项操作性很强的行为，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要财务人员依法操作、依法办事，牢记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3）要建立全面预算工作，规划医院未来的目标，与往年同期进行比较，控制日常经济活动，实现有序的收入和支出。对医院的各项活动如药品、医疗设备、门诊的就诊人数、住院病人的构成分布等进行有效的预算，调动各科室负责人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不能扩大预算金额，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能取得最大经济效益收入和需要的地方。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院应重视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养，支持财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使自己掌握新知识并运用到财务管理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适应新的环境和形势，不断充实、鼓励自己。要针对性的开展新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财务的管理制度，随时提出和调整更改措施和办法，从根本上切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
　　三、管理会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意义 
　　1.有利于完善医院的会计管理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是相辅相成的，可以改善医院的经营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对医院来说，管理会计对评价医院内部管理和提供外部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医院管理会计能在完成各项财务预算的过程中核算出衡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指标，为判断医院的效益提供准确的数据，还能以计算成本、计算盈亏、收支平衡等做好成本核算，实现医院的控制的规划，合理引进各种技术和设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疾病的诊断率和治愈率，降低误诊率，不断增加医院效益。
　　2.有利于医院的管理和决策随着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基层医院也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和发展。医院需要财务人员不仅能在事后提供有效的财务核算，还要为医院未来和发展提供科学的信息和准确的预算。管理会计根据财务人员提供的历史资料和实际的成本业务量，经过分析将成本细致化，显示成本与成本间的互相联系，为成本的预算、制定和编制预算通供重要的科学的数据，提高医院在医疗市场和同行中的发展速度和竞争能力。管理会计还可对医疗器械及设备的更新与购置，技术的引进和外资的利用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经济评价，医院可进行有利的投资，以便于这些设备在未来医院的发展和经济上获得最大的收入和效益。
　　3.有利于领导对下属的考核为了医院的发展和进步，实现医院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改善经营状况，管理会计必须对整个医院的经营环节进行监控，同时将医院管理的预算、成本、标准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建立起完善控制系统，监控全部过程，充分发挥其管理会计对医院经营全过程和资金、收入、支出、成本、结余及分配各方面进行检查、分析、考核、评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温艳萍：现代管理会计与战略管理会计[J].财务与会计，2001（11）
　　[2]袁 娟：管理会计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中国工会财会，2008，8
　　[3]孙秀芹：浅议管理会计的运用和发展[J].科技创新导报，2009，17：181～182
　　[4]裴慧丽 张晓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7，26：149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财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当前体制下加强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策略</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7/541.html</link>
<description>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优化，对确保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目标有着重大影响。通过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问题，对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description>
<text>　　摘要：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优化，对确保事业单位履行职能过程中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实现事业单位的事业发展目标有着重大影响。通过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问题，对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管理
　　1、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的的改革日益深化，国家对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初步的改革，但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只是政策性的，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由于事业单位本身的公益性的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如对企业严格，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预算执行与预算制定相脱离现象严重，导致财政支出跑、冒、渗、漏极为严重。由于预算支出监管不严，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都全力争取调增预算资金，预算执行常年超支。预算编制时，各单位为自身利益积极争项目、争资金，预算确定后，在各单位资金的具体使用过程中，财政基本上无法行使监督职能。结果是采购资金大量被挪用，随意采购、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现象普遍，致使财政资源使用无效率，额外增加财政资源耗费，加重财政负担。
　　2、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对策
　　2.1 对单位负责人加强财经、会计法规等法制教育培训
　　《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这就必然要求单位负责人要全面了解会计法规，自觉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对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会计法规教育、培训，使单位负责人充分理解、支持会计管理工作，有能力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能够对会计工作负起责任。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这才是杜绝会计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最好途径。
　　2.2 要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一是重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对没有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坚决令其辞离工作岗位，以求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要组织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的会计人员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从整体上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二是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有关部门应经常性地举办针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有新的法规或制度出台时，要及时进行培训，使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提高其业务技术和工作能力，以保证国家财经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同时保证单位的会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积极主动地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作用。
　　2.3 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得发挥
　　守法必先知法，知法才能守法。要搞好会计监督，进行法制教育，加强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以法制作为经济工作的支柱和经济活动的准则，才能严把财务收支关，保证会计监督卓有成效地进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配套制度，保障会计人员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如财政部门可以建立会计人员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中心，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检举揭发违反财经法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行为的人和事，以及违反会计法规，打击迫害会计人员的行为。同时，可以设立会计人员监督基金，对维护会计法规和保护国家财产的要给予奖励，提高会计人员的监督热情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4 加大外部监督、管理、执法力度
　　财政、审计等国家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检查和审计时，要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基本衡量标准和依据，对会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揭露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该纠正的纠正，该整改的整改。同时，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和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要依照财政、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限于对单位的处罚，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财政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增强会计工作胜任能力。对忠于职守，确有业绩的会计人员应给予奖励，对违反法纪、不能履行会计监督责任的会计人员应严肃处理。
　　3、结语
　　会计工作在新世纪面临着新的挑战，过去的以财务会计为主线的工作思路，适应当时的市场环境，满足了事业单位的成立和初步发展，随着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的要求，要在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把事业单位做大做强，则需要财会工作适应需求，运用管理会计的先进管理方法、技术，有效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为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财会人员需要深入理解各种管理会计知识的特性和内涵，将其与财会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提高财会工作的水平，从而促进事业单位价值的实现。总之管理会计在财会工作中的应用是一个持续不断改进的过程，是财会工作的创新过程。
　　参考文献：
　　[1]金明玉。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现代商业，2009，（3）。
　　[2]袁大骧。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水利财会，2007，（4）。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管理 财务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谈会计管理在企业中的发展</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13/448.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之所以处于中心地位，是因为他可以对企业的经济产生影响，而且对于企业经济的预测非常有关。</description>
<text>　　摘 要：掌握企业经济命脉的会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资金调动的合理与否影响着企业的运转状况，会计管理工作就是对资金活动的的有效管理，尽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利润最大化，保证企业正常有效运转，会计管理方案在现代企业中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在推广和应用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就会计管理方案的发展进程和推广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会计管理；发展现状；成绩；价值
　　我国对管理会计的研究和应用起步较晚，约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短短20多年时间，管理会计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近20多年来，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全球性竞争日益激烈，信息产品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高速进步，便企业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全面质量管理、适时制、作业成本法等管理会计方法的出现，大大强化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和成本计算的正确性。随着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技术的发展，人们在成本管理会计中引入战略管理思想，实现战略意义上的功能扩展，从而形成战略成本管理，至此传统的管理会计也开始向战略管理会计转变。
　　一、会计管理在企业中的发展
　　会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之所以处于中心地位，是因为他可以对企业的经济产生影响，而且对于企业经济的预测非常有关。
　　（一）在企业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务会计管理已成为企业一项基本的经济管理项目，企业在不断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市场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活动也随之越来越复杂，在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中也越来越重要。在现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条件下，企业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重视对资金的调动和运用，控制成本，增加利润，使投入的资本不断运动增值，使社会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财务的管理，重视会计管理方案的实施，加强对企业资金运动的管理。
　　（二）在企业的资金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血液，但是当前许多企业却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转。会计管理就是对资金运动状况的调节和监督，是对企业资金的一项综合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对企业资金财务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会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的计划和控制，其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其最终价值还是要体现在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上，利润最大化的实现必须存在于有效的资金管理中，因此会计管理工作对企业生存的意义便可想而知了。
　　（三）对网络化管理的要求也日渐提升
　　随着计算机信息时代的发展，网络在社会各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网络环境为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网络会计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对企业的各项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其他业务的协同，便利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排除了信息传递在空间上的限制，改变了以往获取和利用财务信息的单一方式，使得各种信息可以在综合处理后融入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中。经济交易中采用电子单据、电子货币或其他电子形式的交付手段时，无论业主身在何处，都可轻松的与各国各地的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进行交易，因此，企业内部各业务进程中产生的书面凭证均被电子凭证所代替。
　　二、会计管理方案在企业中的应用
　　（一）会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会计管理工作与企业整体的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会计和审计对信息的披露工作是搞好公司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维持企业的高效运转中，会计管理工作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每个企业都有一个庞大的管理系统，其中包括很多个子系统，而会计管理工作则衔接于各个子系统之中，因此必须处理好会计管理系统与其它各环节的关系，无论从那一个角度观察，财务会计管理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方式已经渗透到了各个子系统之中，因此企业必须降低管理成本，通过对资金运动的合理组织，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二）影响会计管理应用的因素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会计管理方案在企业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影响其快速应用的因素。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外部环境影响着会计管理方案能否得到普遍的适应，其理论与实践也受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两者的变化会导致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进而影响企业会计管理工方案的实施；内部环境的影响，企业的内部环境对会计管理方案的的普遍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很多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不达标，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准不高，在会计审计和披露工作上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三）改善会计管理应用水平的措施
　　若要会计管理方案在企业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就必须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深化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产权清晰、政府与企业分权的现代化管理体制，为会计管理方案的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实施方案的重视，慎重对待会计人员的应聘工作，要求会计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养，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素质。
　　综合所述，在现代企业中，会计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活动，要全盘考虑，统筹兼顾各个环节，把价值管理的观念落实到企业的每个人和每个环节，虽然目前的管理工作已经得到初步的深入，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不断的结合实践，不断的改革和深入，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以及企业的社会效益努力。
　　参考文献：
　　［1］李秉成。论我国财务管理目标体系[J].上海会计，2005，（6）
　　［2］王凯。管理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3］郭泽光，郭冰。企业增长财务问题探讨[J].会计研究，2002，（7）
　　［4］罗文洁。现代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6，（7）
　　［5］辛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在战略管理中的作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23/323.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的基础是现代管理科学，它将管理与会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是现代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可以规划、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description>
<text>　　摘要：本世纪初，泰罗的科学管理学说逐渐形成与发展，与之相伴产生了管理会计这一新型学科。管理会计在引导我国企业经营者进行管理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国外管理会计的实践经验，阐述管理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作用。
　　关键词：管理会计；战略；作用
　　管理会计的基础是现代管理科学，它将管理与会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是现代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可以规划、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随着我国进入WTO，国际间贸易往来日益频繁，国内的企业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这无疑是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全新挑战，因此，企业战略管理变得十分重要。为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又有国外学者在管理会计的基础上提出了战略管理会计。作为管理会计的一个分支，战略管理会计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它采用产品生命周期法，分析企业的成本动因、成本效益、价值功能，大量搜集与企业战略目标、加工管理方法有关的信息，以协助管理者借鉴学习、确立战略目标、规划战略、评价战略业绩。
　　一、借鉴与引进国外管理会计方法与经验
　　国外的企业一般会同时设立两个会计分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主要负责核算企业对外的经济账目；管理会计则负责完成企业内管理会计的目标，以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或增值，与此同时，管理会计还要向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提供如计划、评价、控制、决策等各方面关于考核经营活动的信息，以协助管理部门或经营者管理企业的经营。
　　美国著名学者波特理论，在竞争环境中企业家勉励的物种竞争作用力，当中包含：替代品的威胁、客户的侃价能力、新的竞争对手入侵、供应商的侃价现存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当今企业身为原料和服务的共同需求者，必须通过与供应商发生相关联系，了解供应商的侃价能力才可节约原料成本与人工服务成本。企业是产品和服务的共同供应者，势必会接触销售渠道，客户与分销商的侃价能力直接影响到企业所能获取的价格，替代品的威胁也表现于此。现存的战略模式强度会直接影响到价格与竞争的成本，新的竞争者入侵会对价格造成一定的威胁，这便要求防御人谨慎投资。
　　管理会计不属于研究人员，更不属于工程师，但是为了能准确提供或评价有关研究费用、开发费用信息，管理会计还要掌握关于研究开发的部分知识，并且能及时在研究与开发领域发掘出有用的产品信息，最终把产品信息变成相应的经营计划。
　　二、管理会计在战略管理中的作用
　　（一）对企业的未来进行科学规划
　　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提到：&amp;ldquo;管理的重心在于经营，经营的重心在于决策，决策的关键在于预测。&amp;rdquo;管理会计之所以重要，就在于这一职位起到了预测经济前景的关键作用。管理会计人员在企业总目标与经营方针的基础上，在考虑了经济规律作用的前提下，在经营条件约束的条件下，选择最合理、最合适的量化模型，有目的地对企业未来的销售成本、利润甚至企业资金的变动趋势做出预测，帮助企业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管理者做出了正确决策，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能得到有利提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经常会遇到大量需要决策但不能马上决策的问题，这时，管理会计就可以采用会计、数学、统计等各种各样灵活的技术方法，用简单明了的数学模式表达及其复杂的经济活动，并且揭示其内在联系以及最优的数量关系，减少管理者的决策困难。另外，在产品的开发过程中，管理会计利用娴熟的预测、分析、决策技能，通过估计产品在生命周中各环节中的成本与进入市场后产品成本的转换情况，测算、评价产品的经济效益，最终选择出合适的开发投资计划。在此过程中，管理会计还可以指导产品设计者控制必要的成本与相应的投资，帮助产品设计者、研发者设计研发出高效率、高回报的产品。
　　（二）合理使用企业的经济资源
　　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优化是管理会计最终目标。管理会计在分析、评价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潜力以及利用状况时，会用到弹性预算、保本分析、存货控制、投资决策、变动成本法等现代的数学方法与定性方法，为很多企业的经营决策与经济效益提高发挥了很大作用。尤其是当管理会计参与产品的设计研发时，管理会计使用的分析方法十分全面，管理会计会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变化趋势，以提高其预测与设计的回报率。管理会计可以使用的分析方法很多，如对数分析、趋势平均、回归分析、指数平滑、因果预测等方法，根据不同产品的实际情况，管理会计还会灵活地从中选出最合适的方法，及时为设计研发人员提供成本、回报方面的信息，帮助管理者随时调整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三）调动企业的积极因素
　　管理会计设置的初衷就是强化、合理化企业的管理。目前我国正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深化企业的改革力度，因此，企业贯彻落实责任制、改革管理模式就变得十分重要。管理会计十分重视做好员工的工作，设置例外管理、目标管理、业务考核、责任会计等，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引导员工在生产经营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样就能为企业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护航，以加大我国企业制度的现代化，保证企业经济健康持久发展。
　　三、结论
　　我国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的自主经营的权力越来越大，因此，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将越来越需要借鉴与引进国外的现代管理方法，并结合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加强管理会计在企业战略管理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汉明，徐纪平。浅谈战略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成长中的作用[J].科技经济市场，2008；3
　　[2]朱敏。战略导向作用基础管理会计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2
　　[3]郑丽惠。战略管理会计对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作用[J].福建税务，2003；10
　　[4]孙淑秋，李文军。管理会计在企业的核心能力[J].北方经贸，2001；9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战略管理 企业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农村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9/281.html</link>
<description>农村会计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突出表现在农村会计更换频繁。队伍不稳定，部分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业务水平偏低，不适应新形势对I作的需要，这不仅影响了村“两委”班子的团结，而且还造成了一任会计一包账的弊端，影响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description>
<text>　　摘 要：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隶属关系以及职责分工等一系列会计运行机制的总称。会计管理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会计管理职能和会计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经过50年的探索、总结，我国基本上建立了包括会计人员职责权限制度、会计人员任免制度、会计人员职称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培训制度、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会计人员荣誉证书制度等在内的下系列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了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调动了会计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会计队伍的发展壮大和会计人员素质的稳步提高，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农村会计;管理体制;问题对策在新形势下，农村会计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其突出表现在农村会计更换频繁。队伍不稳定，部分村会计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业务水平偏低，不适应新形势对I作的需要，这不仅影响了村&amp;ldquo;两委&amp;rdquo;班子的团结，而且还造成了一任会计一包账的弊端，影响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同时有的村会计政治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存在谁让我干，我就为谁干的思想，只对人不对事，对村干部监督不力，导致了村财务管理混乱和群众不满。其次，农村相关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再次农村财务资金管理混乱，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引发了农村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改革当前农村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推进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农村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I作。是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一、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现状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发展时期，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决定了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是政府主导与行业自律结合的会计管理体制。政府直接领导会计管理部门，制定会计规范，同时会计职业团体实行行业自律，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我国会计管理组织机构有财政部门、职业协会、会计学会等。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规范体系主要由会计法，套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组成，我国的会计管理的法规体系呈现出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准则为导向，以会计制度为核心，以内部会计规程和其他会计法规为补充的运行结构。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核、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为主体的三个屑次的会计规范体系，而且我国一直采取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共同规范会计工作，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们有必要继续实行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共同规范会计工作，这不仅是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管理体制适应我国国情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明智之举。
　　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是一种&amp;ldquo;双重管理&amp;rdquo;模式：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资格的评定审查及会计工作考赣，住自行任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决定会计人员的工薪待遇、职务晋升。这容易使会计人员陷入&amp;ldquo;两难&amp;rdquo;境地，不利于会计人员保持较高的执业水平和起好的职业道德。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宽松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长处，结合我国的国情，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对我国的会计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在国家统管会计资格评定审查的同时，可以考虑对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农村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管和对私营、个体、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会计人员自主管理。另外，奇以鼓励私人兴办会计咨询服务公司，给一些小型企业代理记账。既可节省企业的开支，又可以提高会计信
　　二、农村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村会计素质偏低、年龄老化;农村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而且透明度不高;农村会计管理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会计人员存在的问题。农村会计学历较低、报酬偏低、会计人员素质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村级财会人员素质较低，年龄老化，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奎凭个人好恶，凭感情办事。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拔到会计岗住上来。会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又加之长期以来疏于管理，不少会计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会计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也比较严重。另外，会计人员的选用也存在很多问题。会计人员的选用大都局限在本村范围内，并且选用的随意性较大，往往是根据村领导的喜好或是近疏关系来选用，因此造成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
　　2.农村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收支不建账，财务账目混乱不清。一方面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大部分是流水账。不能够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同时查账也相当不便。比如说要查某个费用，每个科目中都有反映，这就需要一笔一笔地登记后再统计，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没法查出问题，不便于群众监督。另一方面，有的村几本账，有的一个村就有两个出纳。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出纳，各自保管账本，没有统一保存起来，同时，村级资金坐收坐支现象严重，乡镇经管站资金代管流于形式。村干部在收取集体资金后，不经资金代管及审批程序就私自开支现象仍然存在。
　　3.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有些村理财小组不健全，人员健康状况差，理财时不能出席;有些村理财小组成员大多是老好人。理财只是走过场，有些单据甚至不看就盖章，更为严重的是没有民主理财小组，无法真正地起到作用。
　　4.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财务监督不力。由于公开事项不及时，公开的目的大部分是为了迎接上级等的检查，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详细，就是专业人员也不一定能看懂，更何况老百姓，会计监管偏松，首先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财务公开力不够。虽然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但公开内容不具体，比较空洞。群众无法实施监督;其次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三是乡镇机构改革后，经管站人员相对减少，对村级财务的管理职能有所削弱;四是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一般鉴于乡邻乡亲，或是怕打击报复，都仅限于事后监督或睁只眼闲只眼，得过且过。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审计组织机构，为对村财务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镇政府除了要求村干部应付上级财务检查外，一般不过问村级财务情况，更不研究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完全的放任自流的态度。代管只是一种形式。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实行会计委派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财政部门培训或招聘一批会计人员，委派到下级单位任职，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与所在单位脱钩的制度。我们认为，在乡镇村推行会计委派制，不但可以提高乡镇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而且能够强化财务监督，有效抵制所在乡镇村的不合理要求，避免不廉政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分业务考试、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三部分，对个别违法违纪的，在群众中信誉差或素质差并且老是提高不了的。要坚决令其下岗，以纯洁会计队伍，建设一支遵纪守法、业务水平高、群众信任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的工资报酬，当前会计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会计工作失去了吸引力，因此要适当提高会计的工资待遇，要迭到或超过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工资由乡镇统一统筹发放，要出台政策，不准出现拖欠村干部工资的现象。这样才能稳定会计队伍。
　　2.建立和完善各项会计制度。建章立制，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根据各村实际，由镇经管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委派到各村。对不能实行会计委派的村，由镇经管站代管账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有两名村干部签名，避免财务开支的暗箱操作，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四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成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财务管理;集体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定期对村干部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设立村务公开栏，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报酬、个人借款、水电费、招待费、车辆费用等一些群众关l心的热点问题列项公布，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五是要保证财会人员工作的独立性，认真听取财会人员的意见扣建议;村干部不准兼任会计、出纳。
　　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管理水平。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核心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3.完善财务资金管理体制。对乡镇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清理核实出来的问题，属于违法的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教育有关人员遵纪守法做好新老会计人员的交接。为保证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防止出现财务混乱，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在公开选举和招考前，先清理村级财务，保护好账务，超前预防毁、改、调、藏账务以及借机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现象的发生。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村民自治的一项有力举措。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向村民公布项目收支情况，使村级财务管理做到&amp;ldquo;阳光操作&amp;rdquo;。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责任制，做到财务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人把关，有人自责。
　　4.制定和宣传相关法规。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了会计科目的使用，调整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加强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从而规范会计行为：再次全面推广会计电算化工作，将会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加强会计报表填报，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还要全面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和处理，有效防止资产流失。
　　学习宣传会计法规，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会计法规、执行会计法规的良好氛围。《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基础工作的依据，《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准绳。要加大对会计法规的宣传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农村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结论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加入wTo，促进农村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一方面，我们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健全相关会计制度实行会计委派制，同时严格会计聘用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另一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同时健全相关会计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各种监督管理制度和账务公开制度。这样，既减轻了各村的自担。又减少村民对干部的怀疑，减少了群众来信来访，会计的业务素质又得到了保证，理顺了村会计与财政所的关系，保证了各种税费的厦时征收。杜绝了挪用和贪污公款现象发生。特别是民主监督体制保证人民的权利得到充分保证，从而有利于阳光政府的建设，从而做到政务公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从而保证会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农村会计 会计管理 财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对比分析</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08/143.html</link>
<description>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重要领域，两者在应用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本文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概述入手，以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与联系为基础上，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了对比研究。</description>
<text>
	　　摘要：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重要领域，两者在应用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本文从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概述入手，以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与联系为基础上，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了对比研究。

	　　关键词：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协调沟通

	　　在经济管理中，会计工作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经济工作的有效运行与会计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以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对比作为研究对象对会计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概述

	　　1.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强化组织内部的经营管理，实现组织最佳的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以组织经营活动及价值表现作为对象，通过对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深加工与再利用，从而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以及控制等职能的会计分支。

	　　2.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指的是以货币作为主要量度单位，对组织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运用专门的方式进行确认与计量，同时以财务会计报告作为主要形式定期向组织的不同经济利益相关者提供组织会计信息的外部会计。

	　　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对比分析

	　　为了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更深入的了解，本文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如下论述：

	　　1.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作为现代会计中的两大基本内容，在职能目标和资料来源上是相同的。两者都源于同一个母体，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财务会计通过固定的核算程序与方法，把一定时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结果通过登记账簿等方式形成信息。这些信息不但可以应用于外部，也可以应用于内部。管理会计通过对财务会计的资料进行加工，使其成为管理会计信息，从而为改善内部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同时为会计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职能目标主要体现在通过提供信息为企业等组织提供多方面的咨询服务，从而有效的改善经营管理，促使经济效益的提升。

	　　2.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从服务对象的层面来看，管理会计服务的是企业等组织的内部管理要求，针对的是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遇见的特定情况，搜集数据给组织的管理者提供内部管理与控制的信息，改善企业等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因而管理会计又可称为内部会计。财务会计则是通过定期的编制财务报表来集中概括的对企业等组织的资产估价、资本结构以及经营成果等进行说明，从而向企业等组织的外部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因而又可称为外部会计。

	　　从工作重点的层面来看，管理会计所研究的对象以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设计未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的不同方面的，对应当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预计与评价，管理会计有效的为组织的管理提供制定经营管理方案的信息依据。财务会计则反映的是企业等组织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其工作重点是对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历史性的描述，也就是说在经营管理活动发生后，记入会计记录中。

	　　从工作主体的层面来看，管理会计的工作主体是多层次的，不但可以将企业等组织作为主体，还可以把企业等组织的内部的局部或者个别部门作为工作主体，甚至可以将某一个工作管理环节作为工作主体，对这些主体的日常经济活动等等进行控制、评价以及考核。而财务会计的工作主体通常情况下只有一个层次，该层次把企业等组织当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反映，对这个唯一的主体进行资产评估以及财务状况等等进行集中反映与概括说明，并不涉及局部的具体问题。

	　　除此以外，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还在约束机制、会计方法、会计程序、观念取向、精确程度、时间跨度以及信息特征等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三、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应用

	　　从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都是总体会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会计在内容通常会受到财务会计需要的驱动，也就是说，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决定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应用过程中应不断的优化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沟通和协调来满足企业等组织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的需要，满足不同企业等组织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要，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如，在财务会计日常核算中，通过使用变动成本法来实现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便捷衔接，通过确立和完善财务会计的确认基础与计量模式，来减少管理会计的工作量，便于管理工作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沟通。简而言之，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虽然隶属于会计的不同领域，但这两者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决定了他们在应用过程中进行协调沟通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总之，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具体的应用中应关注两者区别的同时关注两者之间的联系，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进行完善，无论是从理论还是现实都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促进组织管理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程艳。 新形势下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J]. 财会研究，2011（02）：52-54

	　　&amp;nbsp;[2] 张学祥。浅谈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J]. 科技创新导报，20010（24）：202

	　　&amp;nbsp;[3] 刘湘卫。 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整合[J]. 财务与金融，2009（02）：92-94

	　　[4] 王莎。 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现状及对策[J].科技资讯，2008（25）：93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作业成本会计在我国制造企业中的应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7/663.html</link>
<description>成本会计发展到今天主要有三个模式：传统的成本会计、基于作业的成本会计和产出会计。由于产出会计还不是一套完整的产品成本计算系统，其对企业的日常运作管理仅仅起着指导作用，而传统的成本会计大家均很熟悉，本文仅对基于作业的成本会计进行简要介绍。</description>
<text>　　摘要：文章在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制造企业应用作业成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作业成本法应用于我国制造企业的具体设想。
　　关键词：作业成本法；资源；作业成本库
　　成本会计发展到今天主要有三个模式：传统的成本会计、基于作业的成本会计和产出会计。由于产出会计还不是一套完整的产品成本计算系统，其对企业的日常运作管理仅仅起着指导作用，而传统的成本会计大家均很熟悉，本文仅对基于作业的成本会计进行简要介绍。
　　一、作业成本法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作业成本法又叫ABC法，是一种成本核算的方法，该方法以作业为中心归集企业间接费用，然后再将间接费用分配到产品成本。作业成本法起源于美国，于1992年被介绍到我国。1994年和1995年，我国老一辈会计学家余绪缨教授曾陆续在《当代财经》、《会计研究》等著名刊物上发表文章，向国内介绍ABC法。此后，ABC在中国的研究勃然兴起，各项研究系统地回答了我国企业能不能实行ABC、如何实行ABC以及如何更好地实行ABC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应用作业成本会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析
　　第一，必要性。自2008年开始，&amp;ldquo;中国制造&amp;rdquo;已经感觉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这些变化使得实务界对企业成本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准确而可靠的成本信息对企业产品定价、生产决策、成本分析等均具有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市场资金紧张，居民消费下降，出口减少，我国企业的经营销售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对中小企业来说，库存增加，资金回笼难度加大，银行信贷资金难以取得等等，这些不利因素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与生存。为此，在当前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国的制造企业不仅要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应对危机对企业的影响，同时更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注重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已成为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作业成本法正是为解决这些问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第二，可能性。作业成本法是适应现代制造环境的一种较先进的成本计算方法，一般适用于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其一，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占的比重较大。当制造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运用作业成本法能较为科学地计算产品成本，从而有效解决传统成本方法由于只采用少数几个分配基础而产生的成本核算不准确的问题。目前，我国制造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规模已与未来越大，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制造费用较以往相比已大幅度提高，已具备了运用作业成本法的条件。其二，企业产品生产的工艺特点差别较大。产品生产工艺不同，所消耗的作业种类及数量也就不同，按照作业耗用量多少来分配生产费用，可以做到产品成本核算的相对正确性。其三，生产产品的种类较多。如果企业产品种类很少，甚至为一种，那么作业成本法与传统成本法计算的结果几乎一致，因为可选择的分配基础几乎是一样的。而当产品种类相对较多时，由于不同种类产品在工艺流程中消耗不等量的作业和不同质的资源，为正确计算出多种产品成本，就必须追溯到成本发生的根作业上。根据目前我国制造企业的整体状况，我们不难发现：相当多的企业已具备了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条件，加之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我国企业的日益结合，ERP系统在我国企业的大量普及与应用，这进一步为我国企业应用ABC法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我国制造企业采用作业成本法是可行的。
　　三、作业成本会计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设想作业成本法下，产品成本是广义的成本概念，即跟产品生产相关的一切费用都可以记入到产品成本。产品成本的核算内容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外还包括产品设计费用、产品实验费用以及部分销售费用等。其核算原理是：间接费用先分配到各作业中心，然后再按不同的成本动因分配率将间接费用从各作业中心分配到产成品和在产品。具体包括如下三个步骤：
　　第一，确认和计量各类资源耗费，并将其归集到资源库中。企业为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资源耗费，需要设置资源类账户。具体设置哪些资源类账户则需依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制造性企业需开设如下账户：材料费用账户、工资费用账户、动力费用账户、折旧费用账户和其他费用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对企业一定时间内发生的材料物资、人工工资、动力折旧费用等进行核算。
　　第二，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分析、确认作业，并以主要作业为中心建立作业成本库，将资源库归集的成本价值分配到各作业成本库。企业为归集和核算发生的作业成本，需要根据作业成本库设置作业成本归集账户。一般而言，一个作业成本库对应一个账户，账户名称由企业根据作业成本库的名称自行定义。各作业成本归集账户，可以按照所消耗的资源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成本核算。另需说明的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等可以直接认定是哪一种产品耗费的，可直接通过&amp;ldquo;生产成本&amp;rdquo;科目记入到产品成本。
　　第三，将各作业成本分配到产成品和在产品，接转完工产品成本。企业为核算产成品成本，需要设置产品成本账户，结转产品成本时，直接记入该科目的借方，贷方记入相应的作业成本科目。最后，并按照适当的方法将作业成本库中的间接费用分配给在产品和产成品，确定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
　　参考文献：
　　[1]张国云。生产服务[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杨峰。浅谈管理会计在中小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南通职业技术学院，2007（6）
　　[3]张蕊，饶斌，吴炜。作业成本会计在卷烟制造企业的应用[J].会计研究，2006（7）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行为成本会计略探</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3/648.html</link>
<description>今天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传统成本会计已不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状况，这时行为成本会计应运而生。本文在阐述行为成本和行为会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行为成本的核算和行为成本会计信息披露，为企业行为成本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description>
<text>　　摘要：今天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传统成本会计已不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状况，这时行为成本会计应运而生。本文在阐述行为成本和行为会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行为成本的核算和行为成本会计信息披露，为企业行为成本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行为成本 行为会计 企业管理
　　在今天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技术深入渗透进每个生产要素之中，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甚至具体到企业生产管理每个环节，都有科技的影子。劳动者在企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力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纯粹以产品和价值为研究对象的传统成本会计与当前经济的发展状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行为会计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一、企业行为成本与行为会计
　　企业行为成本，最早由徐国君在其专著《行为会计学》中提出，具体指以员工经济上的行为为对象把企业的耗费归结起来。行为成本把员工行为看做成本的归结对象，是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因为员工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费用支出，把企业成本和引发成本的主体联系在一起，能有效表明成本产生的原因。
　　行为会计是在企业行为成本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把静态行为的对象与结果和动态行为工程与价值的运动过程联合，在进行记录的基础上计算计量、分析审核、规划预算、规范监督以及决策参谋，以行为&amp;mdash;&amp;mdash;价值为中心，提供多种有关的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实行管理。在行为会计实践中，主要有两方面：行为成本的核算与行为成本的管理。
　　二、行为成本的会计核算
　　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是成本会计最主要的任务。而企业的行为成本要通过企业的产品的价值的实现来补偿，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企业行为成本的会计核算以核算规则来实现外部市场的内部化，它把企业员工当作市场上独立的主体，核算其制造的行为成本。在相关企业激励的机制和上下的行为链关系下，员工会对自身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以降低企业行为成本。作为行为链中的一环，每个员工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如此企业里每个员工都按规则行事，一方面企业会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能有效提高企业运作效率。
　　行为成本核算首先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真正发挥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同时，由于服务公司的管理是行为成本会计的主要目的，行为成本的核算必须时时以公司的需求为方向，服从公司的管理要求，提供公司管理上需要的信息。实实在在的产品生产成本和企业的行为成本是企业管理者据以知晓企业运行成本的根据，因此行为成本核算必须准确及时，另外，要用统一的成本报表，保证企业的管理层能一目了然地了解企业和员工个人的行为成本及动态变化情况。
　　在具体的行为成本核算实践中，为保证核算质量，企业首先要选用专业知识过硬的会计员。熟练的行为成本核算知识与技能，是核算得以准确有序进行的基础。其次，要明确核算的时间与对象，明确核算的工作组织与层次。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小企业可进行二级核算，在大企业则应实习三级核算。再次，要登记好行为成本的费用和其他相关的信息，一遍进一步的计量、监督和审核。最后，把行为成本分配和归结到具体的行为上，对每个行为进行总体的分类核算与单独的分类核算。最后把每个行为的行为成本分配到未完工产品和完工的半成品以及产成品上，汇总出产品的成本。
　　三、行为成本会计信息披露
　　企业的行为成本核算最终要以会计报表的形式表现出来。与传统的成本会计报表相比，行为成本的会计报表有着明显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企业可按照自身情况自定报表的格式和种类，报送程序与范围，还能迎合自身需求适时进行调整、修改。每个企业的行为成本报表各不相同，因为特定的企业环境是行为成本报表据以产生的基础，其身上会带着鲜明的企业特色，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表现。
　　如果以内容为标准对企业行为成本报表进行分类，主要有产品生产的行为成本表、生产经营的行为成本表和采购行为的总成本表等几种。无论是哪一种行为成本会计报表，其主要作用都是披露行为成本会计信息。首先，通过行为成本会计报表的制作与填写，企业管理者能较为清晰地了解行为成本计划是否完成，完成到什么程度，以进一步对总体行为工作成绩、每个部门行为以及具体到每个员工的行为进行考核和评定。在对行为成本的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企业管理层能准确地对行为成本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并有的放矢地编制出相应的行为成本实行计划。其次，行为成本报表是企业管理高层和部门负责人据以了解企业支出和预算的重要数据，其中还能反映出企业管理上的一些问题，为企业管理者制定对应措施提供了方向。另外，行为成本报表也是企业管理层决策的重要的依据。当前，企业经营过程中充满不确定的因素与未知因素，行为成本会计报表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判断和估定，成为了企业的管理决策的主要信息来源。
　　四、结语
　　企业行为成本的核算和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为企业的行为成本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而行为成本管理正是行为成本会计真正的意义所在。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个人与企业的经济价值，员工与企业首先要尽最大的努力一起创造出最多的财富。员工行为经济价值直接表现了其经济价值，员工从企业发展成果中可获得的份额主要是工资与剩余分配所得。把企业的经济价值放在员工经济价值之上，是实现员工经济价值的迂回之道，更是员工和企业、企业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和谐发展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吴忠斌。发挥会计职能对企业行为的规范作用。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报） [J].2008，5（2）：86&amp;mdash;87
　　[2]朱清贞。企业行为对会计准则制订的影响：以公益金为例[J].当代财经，2009（12）：122&amp;mdash;124
　　[3]夏冬林。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其特征[J].会计研究，2008，（1）
　　[4]徐国君。行为会计学[M] .南海出版公司，2007 [5]陈胜群。企业成本管理战略[M] .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 会计信息</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131/497.html</link>
<description>本文论述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三种基本的成本计量模型：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如何将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成本会计的一项要素加以确认及计量是本文讨论的重点。</description>
<text>　　摘要：本文论述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三种基本的成本计量模型：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和公允价值法。如何将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成本会计的一项要素加以确认及计量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关键词：人力资源 成本会计 计量方法
　　一、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中的成本构成
　　1.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1）招募成本由企事业单位用于招募人力资源的直接劳务费、直接业务费、间接管理费用、预付费用构成。直接业务费由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人员招聘业务时发生的直接费用构成；间接管理费用由行政管理费和临时场地设施使用费等构成；预付费用由吸引未来可能成为企事业成员人选的费用构成。（2）选拔成本是企业为选择合格的员工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各个选拔环节，如初试、面试、测试、调查、评论、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决定录取与否有关的费用。企业的选拔成本与所需人员的类型和所使用的招募方法等有关。选拔成本随着被选拔人员的职位增高以及对企业影响的加大而增加。通过媒体发布需求信息来招募人员，发生的审查成本比较大；通过代理机构来招聘人员，审查成本降低，但招聘成本会增加。企业从内部选拔人员的成本比从外部选拔人员的成本低。（3）安置成本是企业将被录取的员工安排在工作岗位上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为安置录用人员发生的相关的行政管理费用，为新员工提供工作、生活所需的费用，向某些特殊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补贴等。在企业大批录用人员时，这种成本会较高，安置成本一般是间接成本。
　　2.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
　　（1）上岗前培训成本又称定向成本，是企业对上岗前的员工在思想政治、企业历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方面进行教育时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培训与受训者的工资、离岗的人工损失、教育管理费、资料费和教育设备的折旧费等。（2）岗位培训成本是在不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企业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达到岗位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上岗培训成本和岗位再培训成本。上岗培训成本是为使员工上岗后达到岗位熟练技能要求所花费的培训费用。岗位再培训成本是岗位技能要求提高后对员工进行的再培训费用。（3）脱产培训成本是企业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允许员工脱离工作岗位接受短期（一年内）或长期（一年以上）培训而发生的成本，主要是为企业培训高层次的管理人员或专门的技术人员。脱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外单位培训、委托有关教育部门培训和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三种形式。
　　3.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
　　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即传统意义上的人工成本。传统会计对于这部分成本是全部当期费用化处理。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主要包括维持成本、奖励成本和调剂成本。（1）维持成本是保证人力资源维持其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费用，是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津贴、福利费、年终分红等。（2）奖励成本是企业为激励员工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对其超额劳动或其他特别贡献所支付的奖金，是对人力资源主体所拥有的能力的超常发挥做出的补偿。
　　4.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
　　人力资源的离职成本指员工离职而发生的成本。我国现在提倡减员增效，许多企业都有员工下岗，客观上要求人力资源成本会计能正确地对这部分成本予以归集和分配。它包括了离职补偿成本、离职前业绩差别成本、空职成本。（1）离职补偿成本，是企业辞退员工或员工自动辞职时，企业应补偿给员工的费用，包括在离职时间为止的应付工资、一次性付给员工的离职金等。（2）离职前业绩差异成本，是员工即将离开企业而造成的工作或生产低效率损失的费用。
　　二、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
　　1.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1）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实施的障碍首先来自人的落后观念。将非人力资源确认为资产，人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要把人力资源确认为资产，一些人便认为是对人格的侮辱，人的价值似乎永远只能反映在人的心目中。另外，人力资源具有与物质资源明显不同的特性。首先，人力资源潜存于劳动者体内，只有通过生产活动才能体现其价值。其次，人力资源的价值是可变的，它不仅受企业管理水平、组织结构、生产条件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而且受劳动者个人的能力、性格、欲望、对新技术掌握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影响。（2）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尚未通行的另一个原因就是&amp;ldquo;人力资源计量的困难&amp;rdquo;。第一，忽视利用&amp;ldquo;企业理论&amp;rdquo;的最新发展成果来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应用寻求理论支持&amp;mdash;&amp;mdash;经济学理论是会计学的基础。第二，仍旧过分拘泥于工业经济时代出现的、以&amp;ldquo;非人力资本&amp;rdquo;为核心构建的传统&amp;ldquo;权益理论&amp;rdquo;，忽略了会计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未对&amp;ldquo;人力资本应纳入权益理论&amp;rdquo;这一崭新理念进行应有的关注，从而并未从会计学角度为人力资源信息进入财务报告体系扫清障碍。
　　2.相应的对策
　　（1）建立人力资源统计、评估系统。各企业、各单位均需全面收集人力资源信息，由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分类、归纳、总结、存档。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是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实施中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一个步骤。建立人力资源统计、评估系统，可以帮助各企业迅速开展传统会计制度的改革，帮助处理审计中、验资中涉及到的人力资源的问题，且这样的职能细化能使总体成本降低、效率增加。（2）鼓励加大人力资源的投资力度，完善用人机制，保障企业人力资源投资收益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过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并且培训费用不能作为人力资源投资成本与以资本化，需直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这就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短期经济利益。企业应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向员工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养老等待遇；同时还应为员工提供进修、培训、升职的机会，为员工创造发挥潜力的条件。（3）开展试点工作，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大面积铺开做准备。试点可以先在人力资源素质较高且占企业总资源比重较大的企业中试行，但在实行过程中，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制度。也可部分实行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制度，如仅对人力资源成本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成本核算。试点工作既可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又能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参考文献：
　　[1]杜勇。高科技企业推行人力资源会计探讨[J].高科技产业，2003，（5）
　　[2]李耀。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J].经济师，2005，（4）
　　[3]梁水源。对人力资源会计学科归属的探讨[J].经济问题，2004，（5）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 人力资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环境成本会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3/247.html</link>
<description>环境成本又称为绿色成本，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中曾就环境成本的定义提出，“环境成本是指，本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description>
<text>
	　　摘要：随着工业生产污染的日益严重，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日趋恶化，环境会计应运而生。如何针对复杂的环境成本进行确认与计量并将其纳入会计系统进行披露以作为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决策的依据，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成为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环境会计；环境成本；信息披露

	　　一、环境成本概述

	　　（一）环境成本概念

	　　环境成本又称为绿色成本，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文件《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中曾就环境成本的定义提出，&amp;ldquo;环境成本是指，本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amp;rdquo;

	　　（二）环境成本界定

	　　1.国外研究。各企业在环境管理的会计实践中一般参考美国环保署（EPA）的《全球环境管理动议》的权威分类方法，环境成本的范围按会计确认的难度分成以下四种：（1）常规运营环境成本；（2）隐藏成本；这类费用以前一般在管理费用中集中列示，不能给管理机构提供足够的环境成本信息。包括：第一，运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它是指依据有关法律约束而必须发生的成本。第二，生产运营前发生的前置成本，它是指由于环境保护的目的而发生的选址费用，生产现场准备费用，达标费用，研发费用，环境工程和执行费用，环保设备安装费用。第三，生产运营后发生的后置成本，它是指关闭及退出费用，存货环境处理费用，关闭后续关注费用，厂址后续监测费用。（3）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和费用；（4）企业形象和公共关系成本。

	　　2.国内研究。王立彦（1998）从不同的空间范围和不同的时间范围以及不同的功能来界定环境成本。从空间范围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从时间范围将环境成本划分为过去环境成本、当期环境成本和未来环境成本；从不同功能的角度将环境成本划分为弥补已发生的环境损失的成本、维护环境现状和预防将来可能出现不利的成本。花爱梅（2001）和张国健（2003）认为环境成本是论文联盟www.LWlm.CoM指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因企业管理活动对环境造成影响而采取相应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 应包括弥补性环境支出、维护性环境支出、预防性环境支出三大类。

	　　此外，根据环境成本的定义或企业价值链也可以对其进行分类，如根据价值链，环境成本可分为设计阶段环境成本、制造阶段环境成本和售后服务环境成本。企业价值链上的所有经营活动都会涉及环境成本，从价值链出发分析环境成本的形成，能够实现环境成本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二、环境成本的核算 

	　　（一）国外研究

	　　德国采用生态会计模式进行环境成本核算，即从&amp;ldquo;环境资源输入企业&amp;rdquo;和&amp;ldquo;企业活动对环境输出&amp;rdquo;的资源流转平衡原理出发，将环境成本分为四大类，即事后的环境保全成本、事前环境保全预防成本、残余物发生成本、不含环境成本费用的产品成本。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将环境成本分为三大类，即环境预防成本、环境维持成本和环境损失成本。日本将环境成本分为六大类，即生产领域成本、上游/下游成本、管理活动成本、研发成本、社会活动成本和环境损害成本。

	　　（二）国内研究

	　　肖序，李娜（2001）认为现行的成本核算制度未把环境问题包括在内，资源消耗平衡原理是企业环境成本核算及管理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环境成本确认和计量来完善环境成本的核算体系。蒋卫东（2002）通过对荷兰环境成本核算实践的介绍和分析认为：政府和企业应共同重视环境成本的研究，环境成本核算的实施须遵循成本效益和实用原则。程隆云（2005）认为环境成本核算对象和内容可以分别按成本动因、成本发生地和成本责任主体确定，环境成本核算包括治理污染物成本核算方法和环境资源成本核算方法。

	　　（三）其他观点环境成本核算和普通的会计成本核算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一方面传统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环境成本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将企业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取得的环保成绩，综合起来作为进行宏观环保决策和对企业进行环保考核与奖惩的依据；另一方面计量方法不同，传统成本会计采用货币计量方法，环境成本会计则应采用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相结合的方法。

	　　三、我国环境成本管理与披露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环境成本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主要是由于制约与补偿机制的缺失。企业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标，环境保护的成本大大高于企业利润，使得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直接导致企业在成本制作项目上作弊，常常是环境保护项目缺项并且是有目的的缺项。尽管已经认识环境损失，却难以追究其责任，制度本身的缺陷，加剧了环境恶化现象。

	　　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状况不尽人意。由于环境成本会计的不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还未以完整文件形式出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还是依赖企业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且是被动性，仅要求部分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在报表上反映一些环境信息，且多以排污费、管理费形式出现。再者，我国企业的环境成本实践操作和理论研究中，因未能有明确规范企业环境成本处理的准则及相应操作规范方面的规定，直接的后果是国内各企业在进行环境成本管理时对环境成本的披露几乎是空白和混乱。

	　　四、对环境成本管理的建议 

	　　（一）加快环境政策的推行和创新，改善环境成本效益关系

	　　环境政策会对企业的经济业务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促使企业将环境问题纳入战略层次考虑，将环境成本管理融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部分。主要包括环境激励政策、环境管制政策、保险、信息公开等经济和非经济政策。我国已经推行了排污收费制、补贴、管制政策、清洁生产战略等政策，试行了排污权交易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尚需研究和创新其他的环境政策。另外，国家应该建立环境受益和补偿机制，遵循&amp;ldquo;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恢复，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amp;rdquo;原则，建立环境补偿机制，以利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

	　　（二）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恰当的环境成本管理与控制方法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首先是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改善，环境成本管理和控制是实现这些环境改善的基础保证。我国目前进行环境成本管理的企业主要采用事后处理，即所谓的末端治理， 这种做法的主要缺陷在于无法预先了解和控制环境成本。在环境成本管理中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遵循&amp;ldquo;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amp;rdquo;的原则，采用全过程处理模式，以达到减少进入生产流程的物质量，以不同方式多次反复使用某种物品和废弃物的资源化目的，是&amp;ldquo;资源&amp;mdash;&amp;mdash;产品&amp;mdash;&amp;mdash;再生资源&amp;rdquo;的多重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实现从&amp;ldquo;排除废物&amp;rdquo;到&amp;ldquo;净化废物&amp;rdquo;再到&amp;ldquo;利用废物&amp;rdquo;的过程，达到&amp;ldquo;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amp;rdquo;。

	　　参考文献

	　　[1]郭凤林，向兰云。绿色会计与环境保护。会计之友。2009（5）

	　　[2]刘慧娟。企业环境成本理论研究综述。管理观察。2008（6）

	　　[3]孙晶。环境成本会计中外比较与借鉴。科技与经济。2006（9）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成本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校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9/686.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各高校的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算账，改变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对手工记账模式下的会计系统控制体系产生了一系列的冲击，使高校内部会计系统控制与会计核算电算化的矛盾日益凸显。</description>
<text>　　摘要：文章从会计系统的关键控制点出发，分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系统控制的影响，为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高校如何完善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体系下的会计系统控制（下文称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高校 会计电算化 会计系统控制
　　近年来，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各高校的会计核算基本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算账，改变了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对手工记账模式下的会计系统控制体系产生了一系列的冲击，使高校内部会计系统控制与会计核算电算化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文通过分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系统控制的影响，提出完善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的几点措施。
　　一、会计系统控制概述
　　会计系统是为确认、汇总、分析、分类、记录和报告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保持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各种会计记录手段、会计政策、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报告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等的总称。会计系统控制是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活动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关键。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关键控制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人员岗位责任控制。要求高校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在会计机构内部规定各项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有关规定、要求等具体落实到每一会计工作岗位，以责定权，责权分明，严格考核，有奖有惩，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2.会计档案控制。会计档案是高校经济活动在会计核算中的综合反映，会计系统控制要求高校财务机构对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查阅、交接和有效利用等形成一整套的规章制度。
　　3.会计信息控制。要求对高校的所有经济业务都要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予以反映并进行监督，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1）会计凭证控制要求高校所有的经济事项都必须获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专人审核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要求后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还要在记账凭证的填写、记账、过账、传递、签章等方面加以控制，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会计账簿控制要求高校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时间顺序将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内容分类记入账簿，并在会计账簿启用、登记、更正、对账和结账等各环节进行控制，使单位的经济活动得到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3）财务会计报告控制要求高校严格以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为编制依据，准确、完整、及时反应高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
　　二、会计电算化对会计系统控制的影响
　　实现会计电算化，由电子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算账，改变了传统的手工会计核算方式而大幅度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同时也给会计系统控制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了会计系统控制的对象。手工会计系统是通过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等方法对财务人员实施控制。实现会计电算化后，财务人员只负责原始数据的收集、审核、录入记账凭证数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由计算机系统处理。这样，会计系统控制由对人的控制转变为对人和计算机的控制。
　　2.扩大了会计系统控制的范围。由于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不仅仅是对经济交易处理的控制，还包含了计算机系统开发、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控制，如系统程序修改控制、网络安全的控制等。
　　3.增加了会计系统控制的难度。手工会计系统中严格的会计凭证制度、会计账簿控制和财务会计报告控制，保留了各项经济交易处理的痕迹。实现会计电算化后，部分经济交易的处理过程、错误的更正几乎没有痕迹，从而增加了会计系统控制的难度。
　　三、完善高校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
　　有些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高校只追求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益，使各高校普通存在的财务人员紧缺问题得到缓解，常常忽视了电算化会计系统控制的建设，弱化了会计系统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笔者就如何在电算化会计环境下完善会计系统控制建设，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下列几点建议：
　　1.加强会计系统开发、修改的控制。自行开发会计系统或购买商品化软件经领导授权审批后组织实施。计算机会计系统处理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应遵循《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有关会计电算化的标准和规范。为适应会计核算、管理、监督工作的要求需要对使用中的系统进行修改、升级的过程必须严格控制，计算机的操作人员不能参与系统的修改、升级工作。会计系统开发、修改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详细记录并打印后存档。
　　2.建全会计系统操作管理制度。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是手工会计系统控制的重要手段，会计电算化后除原始数据的收集、审核外均由会计系统处理，因此必须建立会计系统操作管理制度来规范每一个操作人员的行为以及各自之间的权限限制，才能保证会计系统的安全运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计算机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的全过程不能由一个人操作，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制定计算机会计系统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在会计系统用户管理的设置和具体的操作中严格执行。（2）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必须经过审核、复核人员签章后才能录入计算机会计系统，数据录入员对输入数据有疑问的应及时核对，不能擅自修改。（3）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审核人员审核签章后才能由计算机会计系统登记会计账簿，如发现记账凭证内容有误，需按会计核算有关规定编制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等凭证进行修改，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加强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管理。为了保证会计系统的运行安全，避免由于外部环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错误的不安全隐患，必须加强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机房要安装安全供电系统、防火、防辐射和防电磁波干扰等设备，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入机房，操作人员开机后不能擅自离开工作现场。（2）机房工作人员不能擅自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资料和数据，不准把外来的软盘带进机房拷贝，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计算机要安装防病毒卡和反病毒软件，定期检测并清除病毒。
　　4.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会计档案存储介质的改变和管理范围的扩大，对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打印输出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电子文档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会计系统的开发、修改等形成的所有文档资料均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管理，对存有会计数据的磁性介质应存放在防潮防磁的容器内妥善保管。
　　参考文献：
　　[1]中华会计网校。新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
　　&amp;nbsp;[2]张玉梅。略论学校内部会计系统控制与实现途径[J].今日科苑，2008.02.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电算化会计 会计系统 手工记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管理问题</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8/677.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其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原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起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description>
<text>　　摘要：随着电算化会计系统的运用，使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企业的内部控制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文章以电算化会计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及制度建设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对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会计电算化工作、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发挥一点作用。
　　关键词：电算化；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关系到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企业为实现自己的管理目标，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其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原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起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算化会计系统下内部控制的特点
　　1.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内部控制程序化。在手工会计环境下，内部控制主要采取结构控制法，包括设置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会计岗位，通过会计业务的相互稽核关系进行控制，会计工作通常被分成几个步骤，按一定的程序完成。任何一个步骤都是对前面工作的审查与复核，前一个步骤中出现的错误往往可以在后一步骤中发现而得以修改。而使用计算机后，大部分的会计处理工作都有计算机完成，这种数据处理的集中性使得传统的组织控制功能减弱，原有的内部控制措施逐步由相应的程序功能代替，如操作权限控制功能、数据输入输出控制功能等。
　　2.电算化会计系统运行的复杂性使内部控制的范围扩大。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的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以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
　　3.内部会计控制的重点发生了变化。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工作的执行涉及到人与电算化软件两个因素，且电算化软件还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使得内部控制的重点转变为对人、机的控制，如对原始数据输入计算机的控制、人机交互处理的控制、会计信息的输出控制等。
　　4.计算机的使用增加了控制舞弊、犯罪的难度。从目前揭露出的一些计算机舞弊和犯罪案件看，计算机舞弊和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往往比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不仅难度大、复杂，而且还要有各种控制的计算机技术手段。
　　二、电算化会计系统下内部控制面临的问题
　　（1）身份识别与权限控制的问题。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原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部分转化为人与计算机之间的联系，许多手工会计方式下的数据处理流程汇集到了电算化会计程序中，这就涉及到计算机如何识别操作者的身份以及如何进行权限控制的问题。（2）电算化的实施使得会计资料数字化，提高了内部控制的难度。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会计信息被记录在磁盘等磁性介质上，难以实现向签字、盖章那样证据化的操作，会计资料极易被篡改或伪造而不留任何痕迹，这给察觉和防范舞弊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困难。（3）内部控制程序化使会计信息在处理过程中连续出现错误的风险加大。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只要某一环节软件处理出错，将会引起其他环节的一系列错误。尤其是当软件程序出现了错误或被恶意篡改时，系统将错误处理所有的会计业务，那样后果可能会十分严重。（4）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使内部控制的难度加大。例如，在网络环境下信息来源多样化，其他业务模块、外部客户端的信息都可以进入会计系统；大量的会计信息通过网络传输，也有可能被拦截、窃取甚至篡改，网络环境下会计信息系统遭受病毒或&amp;ldquo;黑客&amp;rdquo;攻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5）管理制度不健全引起的管理风险。电算化会计系统在处理方式和内部结构上和原来的手工会计系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原有手工会计环境下的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电算化会计系统管理的需要。
　　三、电算化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的内容
　　1.系统研发控制。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系统研发控制包括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资本预算、经济效益评估等工作，研发过程中的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等工作，以及对现有系统的评估、企业发展需求，系统更新的可行性研究，更新方案的决策等工作。一是领导认可和授权。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开发项目一般投资金额都比较大，对企业整体管理目标的影响也比较大，往往需要对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较大的改革，必需得到领导认可和授权；二是符合标准和规范。按标准和规范开发和发展电算化会计系统可以使企业电算化会计系统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于对系统的维护和进一步的发展、更新，这样的电算化会计系统才会有生命力；三是人员培训。在系统运行前对有关人员进行的培训，不仅仅是系统的操作培训，还应包括让这些人员了解系统投入运行后新的内部控制制度、电算化会计系统运行后新的凭证流转程序、电算化会计系统提供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进一步利用和分析的前景等；四是系统转换。并行运行的时间一般至少为三个月，但也不要多于一年。五是程序修改控制。修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设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质应有书面形式的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修改，所有与软件修改有关的记录都应该打印后存档。
　　2.管理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和完善对电算化会计系统涉及的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责任划分、上机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等等。一是组织机构设置。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后，企业可以按会计数据的不同形态，划分为数据收集输入组、数据处理组和会计信息分析组等组室；也可以按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为计算机会计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审查、数据分析等岗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合企业的实际规模，符合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并且应按精简、合理的原则对组织机构的设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二是职责划分。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不相容的职务主要有系统研发的职务与系统操作的职务；数据维护管理职务与电算审核职务；数据录入职务与审核记帐职务；系统操作的职务与系统档案管理职务等。三是上机管理。企业应对计算机的使用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以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和每一台计算机都只做其应该做的事情。四是档案管理。电算化会计系统有关的资料应及时存档，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管理。还应定期对所有档案进行备份的措施，并保管好这些备份。为防止档案被破坏，企业应制订出一旦档案被破坏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恢复手段。五是设备管理。应当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以保证设备的完好，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也包括对人文环境的控制，如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计算机工作区域、防止设备被盗、防止设备用于其他方面等。
　　3.日常控制。日常控制是指企业电算化会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经常性控制。一是业务发生控制。采用相应的控制程序，甄别、拒纳各种无效的、不合理的及不完整的经济业务。二是数据输入控制。企业应建立起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便对输入的数据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数据输入的准确性。三是数据通讯控制。企业应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以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准确、安全、可靠。四是数据处理控制。五是数据输出控制。输出数据控制一般应检查输出数据是否与输入数据相一致，输出数据是否完整，输出数据是否能满足使用部门的需要，数据的发送对象、份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要建立标准化的报告编号、收发、保管工作等。六是数据存储和检索控制。企业应当对储存数据的各种磁盘或光盘作好必要的标号，文件的修改、更新等操作都应附有修改通知书、更新通知书等书面授权证明，对整个修改更新过程都应作好登记，电算化会计系统应具有必要的自动记录能力，以便业务人员或审计人员查询或跟踪检查。
　　参考文献：
　　[1]高建立。启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管见。2008
　　[2]覃芳耀。如何对电算化会计系统进行内控[3]王建平。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研究。201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电算化会计 会计系统 内部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通过计算机实现科学化会计管理</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2/510.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在传统会计描述的会计主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单位实体。而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中，存在着一些网络公司、网上公司、网际公司，以及以信息资源为主导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公司。在会计上是否认定这些公司为一个会计主体？</description>
<text>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会计电算化仅仅实现了财务会计的电算化，还没有实现管理会计电算化，并不是完整意义的会计电算化。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会计电算化
　　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运用国际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进行生产和交易，企业的经济活动由此产生巨大的变化，这将对传统会计基础理论产生强烈的冲击。本文论述了互联网对会计基础理论的影响，并就其对策进行了探讨。
　　1.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在传统会计描述的会计主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单位实体。而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中，存在着一些网络公司、网上公司、网际公司，以及以信息资源为主导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公司。在会计上是否认定这些公司为一个会计主体？这将给会计主体假设产生影响。
　　2.上述的网络公司、网上公司、网际公司为了一个特定的目标，会在短时间内结合，形成一个新的公司主体，但项目目标完成后又可能会立即解散。因此，传统的持续经营假设理论已不再作用于此类公司的会计行为。
　　一、传统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用材料，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这些史料和证据具有严格的数据平衡性、时序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篡改。运用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具有以下一些显著特点：
　　1.运用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不仅保留了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而且还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数据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数据。
　　2.传统的会计档案具有直观可视性，而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档案必须在特定的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环境中才可以使用，才具有生命力。
　　3.运用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载体不仅是通过打印等输出的传统意义上的纸张，更主要的是磁性介质或光盘。
　　4.运用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具有易遭破坏、难留痕迹的特点，同时他们又受载体的质量、存放环境、存储信息的有效期等条件的影响。
　　5.实行运用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时间越长，会计档案与财务软件的版本数越多。
　　二、如何运用计算机做好会计档案工作的管理
　　为了更有效地做好运用计算机在会计档案工作中的管理，我们必须根据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特点，分别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管理与保存、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1.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收集。所谓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收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如一个会计年度），把计算机系统中的所有会计数据拷贝（备份）存储到磁性介质或光盘上，从而形成脱离于原计算机系统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把财务数据的备份文件保存好，以防计算机硬件系统损坏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最小的损失下恢复原有的会计电算化系统。
　　2.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的保存。由于计算机管理会计档案是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根据这些信息载体的物理特性，在形成这些档案时应准备双份即采用&amp;ldquo;AB备份法&amp;rdquo;进行数据的备份。
　　三、运用计算机实现会计档案的整理与再利用
　　运用计算机整理会计档案有着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档案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会计档案的数据设计出一些有利于管理与决策的数据模型，建立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决策支持系统，以实现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再利用。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企业的普及，在给会计人员带来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方式的同时，无疑也增加了信息的安全隐患。当然，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只有顺应电算化发展的潮流，建立分工明确、权责落实、操作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的加以执行，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才能为企业的管理层提供准确及时的决策信息，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影响</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215/260.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飞跃，它不但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供了会计效率，而且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助于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会计电算化在给企业单位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对会计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description>
<text>
	　　摘要：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有序进行、确保信息质量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由于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的复杂性，会计控制的范围相应地扩大了，使原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去作用。本文分析了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影响，尝试了一套适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了电算化信息系统下的会计控制。

	　　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飞跃，它不但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供了会计效率，而且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助于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会计电算化在给企业单位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对会计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认真探讨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影响，对建立健全电算化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内部控制有重大的意义。

	　　1.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影响

	　　1.1内部控制的范围扩大

	　　在传统会计的条件下，会计内部控制主要针对经济业务处理，通过凭证传递程序，规定每个工作点完成的任务，并在传递程序中选择控制点进行内部控制。由于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电算化会计下的内部控制还要包括系统开发过程的控制、软硬件环境控制、安全保密控制、会计软件维护控制以及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正确性控制等，会计电算化扩大了会计内部控制的范围。

	　　1.2内部控制制度发生了变化

	　　会计电算化改变了原有的会计组织体制，会计工作组织和岗位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根据会计事务的性质设置的各业务核算组已经被撤销，与之相联系的各岗位之间的职权分离、相互制约的牵制制度也发生了改变或不复存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新设置的会计部门由总会计师、数据准备组、操作维护组、财务管理组、会计档案组和系统开发组等组成。其中，财务管理组是电算化会计系统的核心部门，岗位划分比原来更细，并提高了财务管理要求。所以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必须构建内部牵制制度。

	　　1.3数据存储介质的变化对会计内部控制产生了影响

	　　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会计数据和信息以电磁信号的形式存储在磁性介质中，是肉眼无法看见的，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数据极易被篡改、破坏，甚至销毁，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和可审计线索，这就使得对机内数据和信息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原来的划线、签章更正错账的方法已不能使用，而且已记过账的凭证不允许直接修改，只能采用凭证冲销的方法。会计数据要定期备份并妥善保管，防止计算机系统故障或受到破坏而造成会计数据丢失。同时，由于数据存储的非直接可见性，使不懂计算机技术的人很难接近和修改会计数据，因此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对人的控制要集中在对会计信息系统内部人员的控制上。

	　　1.4内部控制的形式和重点发生了变化

	　　会计电算化使会计内部控制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一些传统的内部控制形式已无存在的意义，如科目汇总、试算平衡、账账核对、账证核对等。由于会计核算工作全部由计算机完成，整个处理过程分为数据输入、处理和输出三个环节，从输入会计凭证到输出会计报表，可以一气呵成。如果系统安全可靠，没有非法操作收稿日期、修回日期或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是不会出现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试算不平衡现象的。所以数据正确性控制的重点转移到了数据输入环节。同时，计算机的应用也给我们提供了先进的控制技术，使内部控制的许多方法和措施可以利用计算机程序进行控制，如数据正确性的校验、操作权限控制等。计算机控制比人工控制更严格、更可靠，它可以克服人工控制的随意性。总之，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会计内部控制方式已部分地被计算机所取代，由人工控制转移为人机控制。

	　　1.5网络财务的应用和发展给会计内部控制提出了新问题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经济领域的应用，网络财务也迅速发展起来。网络财务不仅使会计核算从事后变为实时，而且使财务管理从静态走向动态，从财务部门走向整个企业，走向企业外部，极大提高了财务管理效率。目前的网络财务软件的功能主要包括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网上支付、网上结算、远程报账、远程财务控制、远程报税、远程报关、远程审计、在线资金调度、异地转账等。网络财务使会计介质全面发生变化，出现各种电子单据，如各种发票、结算单据等。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这些功能的控制是会计内部控制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2.建立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电算化使原有手工会计核算方法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已失去作用，它对会计内部控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进行，预防、发现和纠正系统所发生的错误、舞弊和故障，及时提供正确可靠地会计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2.1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控制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说投资较大，对整个企业的影响也较大，往往需要对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较大的变革。所以在开发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从经济上、技术上、组织上论证开发新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资本预算和效益评估，必须经过领导和专家的批准和认可。在软件的开发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购买的商品化会计软件也必须是经过评审的会计软件，因为只有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发的会计信息系统才更可靠、更完善。在新系统使用的准备阶段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系统操作和系统管理人员对新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以减少系统运行后出错的可能性。在新旧系统转换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人员从新配置、清理账目、准备初始数据、规范电算化方式下的各种核算方法等。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转换方法，一般可采取并行转换，新旧系统并行一段时间，以检验新系统的正确性。如果会计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由于企业经营活动及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需要对会计软件进行维护，就必须对会计软件的维护进行严格的控制。一般来说，如果软件本身错误或软硬件变化而需进行维护，由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如果需要扩充系统功能或因会计核算制度方法变化而需要进行维护由会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和企业领导对会计软件维护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由专职会计软件维护人员进行修改维护，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维护。对较大的修改变动或功能扩充性维护，应事先制订具体的维护计划。软件修改后要进行试运行和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并正式下达使用通知后，修改后的软件才能投入正式运行。

	　　2.2组织控制

	　　实现会计电算化后，会计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分工必须进行重新调整，会计数据的处理将集中在计算机操作部门，要重新设计会计信息系统各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制度。一是要进行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控制，系统开发组、系统操作组、系统维护组、财务管理组等各级之间的不相容职责应当尽可能分离，划清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处理范围。如系统操作组负责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而不能进行系统开发、程序维护，而系统开发组和系统维护组不能有会计软件的操作权和会计业务的决定权等。二是要进行部门相邻的岗位分工控制，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其重点是系统操作组内部的岗位分工，同时要加强对系统开发、专职会计员、档案员等的控制，应做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防止出现舞弊和欺诈行为。如系统操作组内系统管理员、操作员、审核员及维护员的职权是不相容的，必须明确划分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不能兼任。三是要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对某些关键岗位要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2.3操作控制

	　　操作控制是通过制定和执行操作规则来实现的。操作规则主要包括计算机操作规则、操作运行规则、用机时问记录规则、控制台记录规则、机房守则、应急措施和安全规则等。其目的是通过规范计算机来保证会计信息处理的高质量，减少产生差错和未经柑准而使用程序、文件的机会。目前许多是企业虽然有上机管理制度，但多数不能严格执行，这必然给会计数据的安全留下隐患。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完整和保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机管理制度。

	　　2.4输入、处理和输出控制

	　　输入控制是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中的重要环节，因为输入是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入口，只有输入正确的会计数据，才能保证最终输出的会计信息是正确的。各单位应建立起一整套控制制度以便对输人数据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输入数据的正确性。输入控制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设计科目代码校验，防止科目输入错误;进行试算平衡校验，防止凭证金额输入错误;采用顺序检查法，防止凭证编号错误;采用二次输入法，将数据两次输入，汇总对比输入结果来确定输人是否正确等。处理控制是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处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进行控制，这些控制往往被写入计算机程序，又称之为自动控制。数据处理控制分为有效性控制和文件控制。有效性控制主要包括数据的核对、对字段、记录长度的检查、代码和数值有效范围的检查、记录总数的检查等;文件控制主要包括检查文件长度、检查文件的标识、检查文件是否感染病毒等。输出控制是指对计算机系统内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控制，其目标是保证各种输出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具体控制措施包括输出格式控制、屏幕输出控制、打印输出控制和网络传输控制等。输出控制一般应检查输出数据是否相符，输出数据是否完整，是否能满足使用部门的需要等。另外输出的会计资料要进行登记，该会计档案要求进行保管。

	　　2.5系统安全保密控制系统

	　　安全保密控制是指采取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失误、计算机舞弊和犯罪活动危害系统安全，保证系统和会计信息的安全可靠，防止会计信息被篡改或非法使用等。常用的安全保密控制措施主要有：实行用户识别控制，保证系统外部人员不能盗用系统，系统内部人员只能按其权限使用规定的功能;建立机内操作日志，由程序自动进行操作登记，监督系统的操作，留下审计线索;实行加密存储控制，对重要的数据应加密存储或以密码的形式在网络中传输，会计软件的程序要进行编译或加密;实行数据存取权限控制，不能让所有的操作员随便存取所有的会计数据;进行数据和程序的备份和恢复控制，对会计软件和重要的数据文件要定期备份存档，以便发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对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此外要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一是利用杀毒软件对病毒进行检查并杀灭;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的预防措施，如慎用公共软件或共享软件，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对重要的文件进行备份，对软盘加以保护等。

	　　3.结语

	　　国内外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历史证明，凡是成功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都有一套科学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的支持，否则绝少有成功的可能。会计电算化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新技术革命的必然产物，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必将对会计理论和实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电算化 会计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算化会计必然走向网络会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108/142.html</link>
<description>电子商务对电算化会计的冲击，绝不是会计软件升级所能解决的一般问题。电算化会计只有走向网络会计，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会计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将掀起会计发展史上第五次重大变革。</description>
<text>
	　　摘要：电子商务对电算化会计的冲击，绝不是会计软件升级所能解决的一般问题。电算化会计只有走向网络会计，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会计是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将掀起会计发展史上第五次重大变革。

	　　关键词：电算化会计；网络会计

	　　电子商务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它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较，具有跨越时空和经济快捷等特点，从而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网络化的发展，电子商务将成为21世纪商贸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电子商务对现行会计的挑战

	　　电子商务不仅是企业商务活动电子化，而且出现的电子单据和电子货币还改变了财务数据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方式，从而对电算化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并导致电算化会计必然走向网络会计。我们知道，现行的电算化会计是继结绳记事、单式记账和复式记账之后的第四次会计革命。

	　　1.电子商务对会计理论的冲击。电子商务对会计理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会计假设方面：（1）电子商务出现的网上企业、网际企业和虚拟企业使会计主体变得模糊而难以确认，无形化的会计主体拓展了会计核算的对象。（2）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多表现为虚拟企业的一次性交易，虚拟企业可以随时成立也可以随时终止，会计主体十分灵活，存在的时间长短很不确定，从而否定了持续经营这一假设。（3）电子商务可以使一笔交易在瞬间完成，会计核算由静态走向动态，用户可以随时了解和获得企业的会计信息，使得人为会计分期成为多余。（4）电子货币的出现和世界范围的网上交易，使实质货币计量假设脱离现实。同时，货币反映的价值已不是用户进行决策的全部依据，像企业的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等一些非货币信息也介入其中。

	　　2.电子商务对会计实务的冲击。电子商务对会计实务的影响也很广泛，譬如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财务报告、会计职能、会计模式、会计结算方式等方面将受到一定的冲击。

	　　（1）既然电子商务否定了持续经营会计假设，那么对虚拟企业而言，收付实现制比权责发生制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加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2）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对象大多数是活跃商品或者金融工具，其市场价格波动频繁。而历史成本是一种静态的信息，它不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与用户及时进行经营决策的相关性很小。（3）电子商务的运用，一方面使财务数据的收集、加工和处理都能实时进行，甚至还可以双向交流；另一方面使原来以附表、附注形式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再只是会计报表的补充。因此，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时间、结构和内容要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革。（4）电子商务把会计信息系统逐步融入到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强了企业各种不同信息之间的沟通和利用。会计核算对象不仅仅是发生的资金运动，而且还包括可能发生的资金运动及其重要的经济事务，从而使会计的控制功能和管理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5）电子商务要求企业把大量的信息存储于中心数据库中，从而改变了会计单一的、封闭的核算模式。用户经授权后就可根据需要从网上直接获得集中管理的信息并共享使用。同样，财会部门也可将财务信息在内联网或者外联网页上予以发布，并把相关信息传递给银行、税务和证券交易所等机构。（6）电子商务中使用的电子货币改变了现金、支票和汇兑等实质货币。电子货币能够瞬间完成结算，它不仅简化了结算手续，而且还节省了结算费用。

	　　3.电子商务对会计软件的冲击。会计电算化是实现电子商务的基础，但电子商务介入企业经济活动后，又对电算化会计软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1）在数据获取和处理方面：电算化会计软件主要是通过用户录入来获得大量会计数据，将会计数据从纸张上转换到磁盘之中，实现了会计核算和管理自动化，解决了单一会计主体的实时处理问题。而电子商务要求所有的财务数据能从网页上自动获取，以便进行财务与业务协同、远程查账、远程报账、远程报表和远程审计等远程处理。可见，电算化会计软件已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对会计数据获取和处理的需求。（2）在会计软件核心技术方面：电子商务是在网上进行交易活动的，它要求会计系统能够很方便地处理企业间的事务，如电子货币划拨、网上货物配送等。

	　　二、电算化会计要走向网络会计

	　　根据以上分析，要实现大规模的电子商务，电算化会计必须走向网络会计。只有这样，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才能从桌面走向网络、从内部走向外部，从事后走向实时，从静态走向动态。

	　　1.建立电子商务网络。网络会计必须有先进、可靠的电子商务网络作为技术支撑，其网络平台主要有：因特网、内联网、外联网以及其他一些通讯网，如固定或者移动电话网、分组交换机、数字数据网和桢中继等数据通讯网。（1）因特网（Internet）：它是一个由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大大小小的网络和计算机等终端设备，通过光缆、卫星及其它远程通信信息系统相互连接而形成的大规模网络。（2）内联网（Intranet）：它是传统企业网与因特网相结合的一个新型企业网络，即在传统企业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因特网的（TCP/IP）协议标准和WWW技术与设备，来构建或者改建成的企业内部网。（3）外联网（Extranet）：是企业之间为了满足安全通信、合作和商业需要而对因特网技术的应用。用&amp;ldquo;防火墙&amp;rdquo;等技术将它与企业内联网上的重要资源隔开，以保证企业内联网的安全，避免黑客的非法侵入。

	　　2.购置网络财务软件。电子商务不仅需要电子商务网络作为物质基础，而且还要有功能强大的网络财务软件来支持网络会计的运行。网络财务软件不同于传统的网络版财务软件，它除了能够满足单一会计主体的工作需要外，还应具备移动办公、电子商务和集团应用等方面的功能。（1）网络财务软件解决了企业的协调业务。从内部协同来看，网络财务软件使得财会部门的预算控制、资金准备、网上支付和网上结算等工作与业务部门能够协同进行；从外部协同来看，网络财务软件使得企业的网上询价、网上催款、网上保险和网上报税等项工作能与其他企业和社会部门协同进行。（2）网络财务软件能够支持电子货币流通。电子商务要求在网上进行支付结算，同时支付过程又是电子商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电子货币的出现满足了跨越时空、安全快捷的在线支付需要。作为支付手段的电子货币，大多数应以实质货币为基础，不能脱离现金或存款。目前我国流行的电子货币主要有电子现金、储值卡、信用卡和智能卡四种类型。

	　　目前，网络会计刚刚起步，在其发展过程中肯定会存在许多要解决的技术和管理难题。尽管如此，网络会计的广泛应用将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李芳王松：《电算化会计与电子商务会计》工业会计，（2003.07）

	　　[2]张伟华：《网络财务与电子商务问题研究》经济问题，（2005.11.19）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电算化会计 网络会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算化条件下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8.html</link>
<description>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利用期末处理模块可以使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更加简便、准确、易行。本文对特定业务的处理方法进行分析。</description>
<text>
	　　摘要：电算化会计条件下，利用期末处理模块可以使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更加简便、准确、易行。本文对特定业务的处理方法进行分析。

	　　关键词：电算化;特定业务;会计核算

	　　一、特定业务核算的特点

	　　本文中特定业务是指每一会计期(月)均会发生并每期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业务。

	　　这些业务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工资与福利的计提、应交社会保险费的提取、应交未交增值税的处理、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提、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计提、结转生产成本、结转制造费用、结转销售成本、结转本年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等。

	　　以上这些业务对于一个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说，每个月都会发生，通常每个月都会出现与上期业务相同的凭证，这些业务均是在日常业务业务处理完毕后进行，如用手工核算方法，需要进行归集，才能形成凭证，有时还容易遗漏业务，久而久之，账面容易产生混乱。

	　　在电算化会计条件下下，利用相应模块，可以轻松解决这些问题。例如用友提供的用友通，可以在&amp;ldquo;期末处理&amp;rdquo;模块，编辑公式，在每一期末执行该模块的生成凭证功能，便可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且数据可以做到准确迅速。

	　　二、电算化条件下特定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与应用

	　　本文旨在对上述特定业务利用用友通财务软件进行分析，并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模块的资产折旧模块完成;工资与福利的计提、应交社会保险费的提取、代扣应交个人所得税业务，可以在工资模块完成。本文主要探讨没有单独模块的特定业务的处理。在核算中，制造费用结转、生产成本的结转、销售成本的结转、应交各种税金的核算，是难度较大且容易出错的业务，本文对此重点探讨。

	　　1.结转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每月归集后于月末要在完工产品和未完工产品中分配，本例中是按产品的标准工时分，如果有实际工时且统计准确的话也可用实际工时，如果标准工时和实际工时都没有，那只能用产品的数量来分了。

	　　举例：W企业制造费用科目下有工资和水电费两个明细科目，本月完工产品有两个：A和B，已经录入原始凭证，并在结转制造费用前，已经记账，本月A的标准工时是3小时，B的标准工时是2小时，这时，我们可以在模块下编辑公式，由软件自动计算出应分配的制造费用是多少，分配制造费用的凭证应为：

	　　借：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制造费用(A产品：项目核算)(500103)

	　　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制造费用(B产品：项目核算)(500103)

	　　贷：制造费用 &amp;mdash;&amp;mdash;工资(510101)

	　　&amp;mdash;&amp;mdash;水电费(510102)

	　　在用友通条件下，利用自定义功能编辑公式，需要利用用友账务函数。公式见表1. 7.结转期间损益通过会计软件模块取得，先在[总账]&amp;mdash;[期末]&amp;mdash;[转账定义]&amp;mdash;[期间损益]，选择&amp;ldquo;凭证类别&amp;rdquo;，选择&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然后在[总账]&amp;mdash;[期末]&amp;mdash;[转账生成]，选择[期间损益结转]，便可生成结转期间损益的会计凭证。

	　　8.计算汇兑损益通过模块取得。方式与结转期间损益相同。

	　　总之，类似的业务，在企业会计核算中会经常用到，会计人员需要灵活掌握，并尽可能地发挥软件的特有功能，就可使会计工作做到更加科学、准确，并使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进行。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电算化 会计核算 会计人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谈会计电算化与会计人员素质</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7.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办公现代化已经进入了各个行业。会计工作也从繁琐的手工记账和珠算时代进入了电算化时代，这是一次革命性的变化。</description>
<text>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办公现代化已经进入了各个行业。会计工作也从繁琐的手工记账和珠算时代进入了电算化时代，这是一次革命性的变化。会计电算化的实现，使得会计工作变得省时省力，数据处理实现了自动化，提高了数据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会计电算化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一些更高的要求，从业人员不仅要熟练财务工作，还要掌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知识，并做到熟练操作，这样会计电算化的优势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一、会计电算化的优越性

	　　会计电算化是以计算机为主的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实务中的简称。会计电算化的显著特点是能够自动、高效、精确地进行数据处理，与传统的手工记账方式相比，其准确性、高效性和便利性方面都有质的飞跃。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依靠计算机强大的信息记录功能和数据处理功能，会计电算化已成为整个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核算工作数据量大，门类繁杂，时间性较强，对准确性要求很高。传统的手工记账和珠算时代，手工记账速度缓慢，效率低下，易出差错，数据汇总和报表形成都要经过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一个地方出错，就要查找修改好多地方，会计人员常常为此焦头烂额。会计电算化的实现，情况则大不相同，其高速度、高效率和高容量的特点，在数据的记录、汇总、查询和报表形成与分析等方面，表现出了与手工记账方式无法比拟的高效率和精确性;并且可以及时获取有关数据，大大提高会计数据处理的时效性，既提高了核算质量、又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

	　　在手工会计时代，会计档案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日记账、明细账、总账以及报表等。记账、查账、制作报表、装订账册等等，均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速度又慢效率又低。尤其到了年底，既要完成年终结账工作，又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忙乱程度众所皆知。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将会计工作从繁杂的劳动中解放了出来，查询速度快、数据关系计算自动化、处理账目快速可靠的特点是手工记账无法比拟的。

	　　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对于促进会计核算手段的变革，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实现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统一，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会计工作方法和观念的更新，促进会计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提高对经济活动的监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计电算化不能只局限于单纯财务软件的应用，还要及时应用行业其他专用软件，如人事管理软件和部门统计软件等，从各个环节共同提升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优越性。如在县种子经营管理站，每年春季要开展种子销售工作，以往的手工开票，填写品种名称、查阅价格、计算金额等工作均需要付出大量繁重的劳动，加之高峰期顾客较多，出错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由于数据量较大，不能及时汇总销售情况，影响了种子的及时调运。销售结束后要把大量的票据进行人工分类汇总，其工作量是可想而知。后来应用了一款种子销售专用软件，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并且避免了手工开票时常发生的失误。各类品种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一目了然，能及时提供详细信息，便于种子的及时调用。分类汇总也只是轻点鼠标而已，极大地减轻了销售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会计工作中，职工信息出现错误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姓名和出生信息等，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常发生一些错误，给会计人员和职工本人都带来了一些麻烦。以姓名为例，像&amp;ldquo;李生宏&amp;rdquo;这个名字，写成&amp;ldquo;李生红&amp;rdquo;、&amp;ldquo;李生洪&amp;rdquo;的现象较为常见，致使在职工人事信息登记和财务信息登记时常发生混乱，会计人员和职工奔波于公安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修改。出生日期的错误在职工退休时也是如此，无疑会加大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到其他工作的进行。如果应用人事管理软件，并采用身份证读卡器来输入职工身份信息，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就会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不仅有利于财务工作，同样有利于人事管理工作。

	　　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现状

	　　由于青海是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势力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所以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也比较滞后。就湟中县农业系统而言，局属财务科在近几年才实现了会计人员一人一机，配备了专业的财务软件，配备了专职计算机维护人员，会计电算化在逐步推进。下属各事业单位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大多是所有会计人员共用一台计算机，也未配备专业的财务软件，局限于常规Office软件的应用，使用专业财务软件和其他行业专用软件的也只有个别单位而已。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扶持，农业系统实施的项目逐年增加，无论是专业方面，还是财务方面，工作量加大很多，但是工作人员数量却在逐年下降，并且大多都是中年人，工作难度和工作量都较大，所以尽快提高工作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应用会计电算化，实现办公自动化，改善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

	　　三、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常见的问题

	　　会计电算化工作中的关键因素是软硬件设施和会计人员，良好的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是会计电算化的基础。硬件环境已是十分成熟的产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都勿庸质疑。软件环境是会计电算化的关键环节，财务软件是核心。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以下是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虽然接受过计算机基本知识的培训学习，但对计算机的应用和维护知识还是知之甚少，所以在平时的工作中疏忽了对数据资料的及时备份，一旦计算机出现故障，所记账目便难以恢复，给工作造成极大的损失。有时虽然用U盘做了备份，但U盘的性能不是那么可靠，依然存在着隐患。采用优质的移动硬盘则会可靠得多。财务软件的安装方面，重要的财务软件和其他应用软件必须要安装在除C盘以外的其他分区才为可靠，以免所有资料丢失。计算机联网后病毒就会不断侵入，轻则使计算机速度变慢，重则使其系统瘫痪，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行。其他移动存储设备也是传播病毒的途径，同样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财务软件的深入学习同样重要，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只是简单地学习了财务软件的基本知识，操作时不够熟练，时不时还要请软件售后服务人员帮助，边摸索边应用，发挥不出电算化的高效率。

	　　四、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是会计电算化的根本保障

	　　会计电算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工作，还要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维护工作，这样才能保证电算化工作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运行。会计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掌握财务软件的应用技能，做到熟练操作;另一方面还要学习计算机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维护、软件安装、病毒防治和资料备份等技能，保证设备持续正常运行，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由于会计电算化工作起步较晚，对于已经步入中年的会计人员来说，现在学习计算机知识的确有些困难，计算机行业是一个新生的行业，专业性较强，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学习掌握的。因此，在有条件的部门，应该配备软硬件技术都过硬的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维护人员，一方面可以及时维护设备，使其时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另一方面可以指导其他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应用水平，从而提高职工的综合业务能力，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了搞好财务工作，建议各级领导加强对现有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安排会计人员进修专业财务软件和计算机综合技能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以适应当今信息时代工作的需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电算化 会计人员 手工记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电算化会计的发展趋势-网络会计</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6.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电子商务迅速兴起，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电算会计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这种环境的变化，网络会计应运而生，从而弥补了会计电算化的不足，成为当今会计发展的新领域。</description>
<text>
	　　摘要：随着国际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迅速兴起，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电算会计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为适应这种环境的变化，网络会计应运而生，从而弥补了会计电算化的不足，成为当今会计发展的新领域。

	　　网络会计，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各种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会计活动。它是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它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远程记账、报账、查账、监控等远程处理，事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是一种全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会计的兴起虽然迎合了计算机发展的新潮流，但也有许多缺点及不足。笔者就此作一讨论。

	　　一、网络会计的特点

	　　(一)网络会计改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空间和时效。在网络环境下，任何物理距离都将变成鼠标距离，企业集团利用网络可对所有的分支机构实行数据的远程处理、远程报账、远程报表、远程审计远距离财务监控，也可很方便地掌握和监控库存，销售点经营等业务情况;同时通过网络对下属分支机构实行数据处理和财务资源的集中管理，并可将众多的财务数据进行集中处理，集中调配资金，节约费用开支，拓展财务管理的空间。同时基于网络资源共享性的互联网在打破了物理距离的同时还打破了时间的限制，网络会计消除了财务、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及时生成各种财务信息，加快了财务管理的时效。

	　　(二)网络会计使财务信息网页数据化。在桌面财务管理模式下，信息载体数据主要是纸质页面和键盘数据，而网络财务下信息无纸化变成网页数据，可供相关使用者随时取用，结算支付电子货币化。电子货币的动用提高了结算效率，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

	　　(三)网络会计实现了财务数据实时跟踪。网络财务下的会计核算从会计电算化的事后静态核算转变为网络会计的事中动态核算。财务数据的处理实现了实时跟踪功能，信息使用者可通过上网访问企业的主页，随时掌握企业最新财务信息，使企业管理者随时获取本企业及相关企业的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及时做出正确预测及决策。

	　　(四)网络会计使信息的获取更具针对性。在计算机网络中，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取相关会计信息，并可对这些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使信息的获取过程具有交互性，如自己建立索引，若按报表项目建立索引，就相当于根据自己的需要生成一个简化的财务报告;若按部门建立索引，就可获得企业的分部报告，若按时间建立索引，就可以获得各个时期的财务报告。

	　　二、网络会计面临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网络会计环境下，尽管信息传递的无纸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由于人为原因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但仍不能排除电子凭证、电子账簿可能被随意修改而不留痕迹的行为。会计信息在网上传递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网络黑客、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并恶意篡改，同时，病毒也会影响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信息的保密性。企业的财务数据属企业重大商业机密，在网络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竞争对手非法截取，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亦不容忽视。

	　　(三)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能否接受计算机记录的电子会计数据(无纸化数据)作为有效的证据，已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特别是无纸化的电子会计数据能否作为审计和税务检查的有效证据，是会计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电子原始数据的审核和确认。会计人员怎样审核和确认存放在计算机系统中(以磁盘或光盘存储)的数据与业务发生时的原始形式是一致的。确保这些电子数据是以原始形式保存下来的无纸信息系统有效性的关键。所以，会计人员要审核一份企业交易的电子原始数据，就不是简单地像传统会计审阅纸张式原始凭证那样，而是要考虑到电子原始数据生成的确认、数据存储的管理控制以及传递过程和方法的可靠性。

	　　(五)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使企业在利用Internet寻找潜在贸易伙伴、完成网上交易的同时，也将自己暴露于风险之中。一是泄密，未授权人员非法侵入企业信息系统，窃取企业的商业机密，从而侵吞企业财产或出卖商业机密换取钱财;二是恶意攻击。网络黑客的蓄意破坏或者病毒的感染，将可能使整个系统陷于瘫痪。

	　　三、发展网络会计应采取的措施

	　　(一)立法方面。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制定网络环境下的会计准则、规范，网上交易的购销及支付、核算行为准则，保障电子数据成为有效的法律证据。类似这样的法律的制定是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开展和会计网络化的必需条件。

	　　(二)网络技术安全方面。在建立网络会计信息系统时，对于重要的计算机系统应加电磁屏蔽，以防止电磁辐射和干扰;制定防火、防水、防盗、防鼠的措施; 在操作系统中建立数据保护机构， 并对有关的访问客户进行多层次认证，修改文件和数据必须登录备查，当有非法用户企图登录或错误口令超限额使用时，系统会锁定终端，冻结此用户标识，记录有关情况，并立即报警。加强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和磁介质档案保存管理， 加强核心数据的备份和硬件的维护，防止计算机出现故障导致数据丢失，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和审核。

	　　1.电子商务中发生交易业务的电子数据审核，除对一笔业务的不同数据记录核对外，还要特别关注责任人对业务和相应记录的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怎样认证电子签字的有效性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电子签字若是用现在大多数会计核算软件中那种普通的汉字或字母代码填写，就容易产生伪造和舞弊，会计人员就无法辨认这些数据的真伪性。

	　　2.交易业务数据的存储管理和电子数据传递过程的可靠性。企业交易(采购和销售等收支业务)数据一经确认就不再作修改，它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数据。许多电子数据需要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输，传输的数据是否准确和安全，涉及到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可靠性和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问题。因此，会计人员也必须想办法解决会计电子数据安全的问题。

	　　(四)人才方面。要适应网络会计发展的需要，国家必须培养一大批复合型的会计人才，即加大对现有会计人员的计算机和商务知识的培养，这是信息时代保证企业乃至国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

	　　总之，网络会计在财务管理领域引发新一轮革命，使会计电算化产生了质的飞跃，从技术应用上代表了21世纪财务管理的方向，标志着一个新的财务管理时代即将到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网络会计 会计电算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互联网对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影响</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11017/5.html</link>
<description>在21世纪的今天，全球经济日益呈现一体化趋势，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会。Internet本身所具有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首先将会改变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而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description>
<text>
	　　摘要：在21世纪的今天，全球经济日益呈现一体化趋势，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会。Internet本身所具有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首先将会改变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而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如果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会计模式，将不可避免地被市场所淘汰。因此，企业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必须进行革命性的变革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核算

	　　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引导下，中国互联网得到了全面、持续、快速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84亿，比1997年增长了618倍，年均增长3 19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其中，电子商务发展尤其引人关注。大型企业电子商务正在从网上信息发布、采购、销售等基础性应用向上下游企业间网上设计、制造、计划、管理等全方位协同方向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普遍提高，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如果说现在企业还不懂如何正确地、高效地使用互联网，那么企业将无法在当前这个社会中生存与发展。然而财务部门作为公司的保密级部门，受到很多制约，很少将资源共享，很少联网使用，因此互联网在会计这一领域的发展依然十分缓慢。据财政部调查，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单位约占被调查单位的 20%.在已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中，大部分单位开发和应用的是部分会计核算子系统，以工资、账务、报表子系统为主，以单机应用为主，只有很少单位的全部会计核算工作实现了电算化，并彻底甩掉手工记账。在Internet时代，企业财务管理也必将全面融入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展望，国际化的现代财务软件使得跨地区、跨国界的财务核算、审计、管理和贸易成为可能，真正实现移动办公。如果我国的企业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实现会计工作的电算化、网络化，那么企业的管理将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企业将被市场淘汰。

	　　一、传统会计模式难以满足现代企业新的需求

	　　中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形式与企业管理模式在过去20年来几乎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而传统会计核算形式下的会计工作只是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使得当今一般大中型企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量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在会计循环的过程中会因诸多原因，如异地传送的时间差，人为记账、转账、做账的错误等因素而产生的误差或错误，不利于企业的管理。

	　　具体说来，对一个现代化企业而言，使用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模式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风险：①会计部门的工作量过大，不利于会计工作。②不能指引企业参与国际交流与竞争。③无法实现网络化管理和移动办公。④无法实现管理会计梦想。会计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分析，主要应该是成本管理会计。而目前的会计核算形式无法对企业进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数据不能及时得到。企业无法对资金、物资进行有效的管理，无法进行有效的预算和决策，企业的经济活动顾此失彼。⑤体系封闭，无法支持电子商务。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体系封闭，无法支持电子商务应用，无法实现电子商务与财务系统的紧密融合。在电子商务应用已日益发展的今天，使用传统的财务软件将使企业丧失很多的竞争机会。

	　　二、会计信息系统将产生革命性变化

	　　中国经济正全面融入世界经济，WTO为中国企业带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全球化的竞争。面对国外广大优秀企业的冲击，我国企业为了不被市场淘汰就必须实现管理信息化。会计信息系统作为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其他经济信息，以便其使用者据以做出明智判断和决策的系统，将发生以下深刻的变化。

	　　1.会计功能扩大化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反映、控制和监督。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将导致会计的内涵和外延发生革命性的变化：第一，互联网促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发生变化。互联网时代，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仅是管理者、投资者、政府部门，还有与企业相关的外部人员，如会计信息系统技术提供方、网络运营服务商等。第二，货币仍然作为会计信息的主要计量单位，但其地位将被弱化。以货币作为会计信息的统一计量单位是传统会计的基本假设，但在互联网时代，通过货币反映的价值信息已不足以作为管理者和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诸如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虚拟企业创建速度等表现企业竞争力方面的指标更能代表一个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第三，互联网使会计核算流程需要改进。由于传统会计核算的一些操作流程无法及时提供在互联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经营和投资者需要的信息，因此必须探索新的模式来弥补传统会计核算流程过于复杂的先天不足。由此可见，互联网对会计内涵和外延的影响，将使会计的功能趋于扩大化。

	　　2.原始会计数据搜集分散化，数据处理和财务管理集中化

	　　在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中，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均是在财务部门或财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填写、统一审核、统一入账。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各种原始凭证将从书面形式变成电子数据，原始凭证的传递将从手工的或磁盘的方式变成网络的方式，财务信息系统不再需要集中在财务部门搜集原始凭证，而完全可以分散在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企业员工、企业内部其他部门、企业下属分支机构等。通过互联网直接采集原始数据，节省了原始数据搜集的成本和时间，提高了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原始数据能够快速和准确地搜集，促使了财务管理及数据处理集中化的实现。互联网的使用可以使每个分支机构变成一个报账单位，而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再到账簿报表的生成工作完全可以集中在集团总部进行，不仅实现了数据处理的集中化，降低了会计数据处理成本，而且完全可以集中管理所有的资金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

	　　3.财务信息的搜集处理使用动态化、实时化

	　　互联网环境下各种财务信息的搜集是实时的，无论是企业外部的数据(如发票、订单)，还是企业内部的数据(例如入库单、耗电量)，都将存入相应的服务器，并主动及时送到财务信息系统中(或由财务信息系统实时检测)处理。在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中，原始凭证变成记账凭证以及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将有人工延时。但在互联网条件下，原始数据变成记账凭证是实时的，记账是实时的，这就保证了财务信息可以动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日清月结已变成了&amp;ldquo;随清月结&amp;rdquo;。财务信息搜集处理的动态化、实时化，使得财务信息的发布和使用能够动态化、实时化。互联财务软件可以实时将账簿报表发送到企业的主页上或送到有关管理决策部门。

	　　4.财务信息无纸化

	　　互联网络的发展将促使财务信息不断地走向无纸化。首先是数据输入的无纸化。无纸化输入将会大大地节省成本，降低差错。其次是处理过程的无纸化。处理过程的无纸化程度是数据处理自动化程度的标志。再次是财务信息输出的无纸化。手工会计系统中，存储账表的是纸介质，互联财务软件中存储账表的越来越趋向于网页方式和以网页为主体的多媒体方式，财务数据将变成网页数据。克服了传统财务数据只能线性查询使用的缺点，财务数据具有信息超级链接特性的网络结构，不仅方便易用，而且更具个性化。

	　　5.结算支付电子化

	　　电子商务、网上采购的基本前提是网上支付电子化，即不需要支票，不需要汇票，不需要现金等纸张票据，直接将采购应付款项从企业账号或个人信用卡支付给对方的一种结算支付方式。1999年8月3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内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参加的共建&amp;ldquo;金融认证中心项目&amp;rdquo;正式签约，标志着我国网上结算安全认证已进入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互联财务软件网上结算支付功能的实现指日可待。 结算支付的电子化，预示着支票、现金、汇票等将逐步退出资金流通领域。也预示着企业间的结算将会进入高速度、高质量和低成本的时代。

	　　6.财务、业务协同化

	　　现在，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使得财务软件从部门级应用向企业级应用发展，也使得财务信息和其他业务信息相互连 接，彼此共享，从而实现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协同。

	　　7.决策支持群体化

	　　决策支持群体化是指互联财务软件将使由分布在全国甚至全球的各有关人员，通过互联网的互动功能，同时就某一个问题进行决策。古语云&amp;ldquo;众人之智可以测天&amp;rdquo;，互联网提供的环境支持将使企业决策发挥&amp;ldquo;众人之智&amp;rdquo;。

	　　8.财务人员工作方式网络化

	　　没有电脑的时代，财务工作方式是手工财务;21世纪，财务工作将采用一个全新的工作方式：互联财务。互联财务将彻底改变旧的空间、时间、效率等观念。在空间上，互联财务不仅仅关注企业内部，将越来越关注企业的外部。在时间上，互联财务不仅仅关注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和现在的财务状况，而是越来越多地关注企业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对未来的预测。在效率上，互联财务不仅仅以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为目标，而是以提高财务信息效用为目标。

	　　9.财务部门扁平化

	　　手工财务条件下，财务部门按财务核算职能设定不同岗位，例如：出纳岗、材料岗、成本岗、总账岗、报表岗等。互联财务软件条件下，财务的职能扩大，同时财务部门内部人员的分工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有一些岗位如总账岗位、报表岗位等将被取消，原始数据搜集、审核和传输等岗位将会得到强化。对于财务业务协同工作做得比较完全的单位，可以取消原有的成本二级核算、材料二级核算等核算组织方式，变成一级核算，促使财务组织结构扁平化。

	　　10.财务工具Web化

	　　手工财务的工具是纸、笔和算盘。互联财务软件的工具可以概括为Web，互联网可将计算负载均衡于各个服务器上，因此，客户机可以是瘦型的，甚至可以是便携式的。互联财务工具的Web化，一方面使财务核算和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企业财务带来了巨大生机，另一方面由于其跨平台运行特性和瘦型客户机特性，不会给企业带来过高的信息技术投资成本。高效用低成本正是互联网的优势所在。

	　　综合上述10个方面的变革，不难发现，互联网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几乎无处不在。企业财务将会在互联经济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孝忠。会计电算化的深层含义及其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会计电算化，1999(9)

	　　[2]王文京。企业信息化：全球竞争的通行证[J]。中国商报，2001-11-14(8)

	　　[3]李先文。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研究[J]。财会研究，2009(8)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信息 会计模式 会计核算 会计电算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职能和会计专业方向关系的思考</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28/901.html</link>
<description>会计专业方向的发展和会计职能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学术上会计职能的深入探讨直接影响了会计专业发展方向。（一）反映职能和财务会计专业；（二）控制职能和财务管理专业；（三）反映职能的延伸。</description>
<text>　　一、会计的基本职能
　　任何专业的职能讨论都是非常有必要的，会计的职能也是值得深究的，如果不能先了解职能的话，就不了解会计的目的，对于会计的发展有着极大制约。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指导会计发展的重要前提，下面将予以简要讨论。 会计的基本职能主流观点之一指的是核算和监督这两点，此观点出处大概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章第五条第一句话：&amp;ldquo;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amp;rdquo;另一个主流观点是葛家澍教授和唐予华教授在《关于会计定义的探讨》一文中提出的反映和控制两个基本职能。虽然观点看似不同，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的观点显得有点狭隘，而后者观点更加宏观和概括，如果说会计的基本职能仅仅只是核算和监督的话，很多现在新兴的理论比如会计信息系统化便得不到理论支持，发展受到遏制。因此，笔者认为核算和监督只是反映和控制职能的一部分，核算是反映的必要过程，监督是控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会计的专业方向
　　现在会计作为一个热门专业，很多高校将其纳入教育范围，由于各个学校出发点不一样，划分出了很多各不相同的专业方向，这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从基础性划分
　　宏观上来说，主要是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这两项也是现在学校普遍常用的会计专业方向。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是会计最大的两个分支，基本上任何其他的会计专业方向都是由这两项转变而成的，属于基础方向，但是这两项又有着很大的差别，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二）从实用性划分
　　当今会计的专业方向渐渐的向实用性扩展，比如审计、会计电算化和CPA方向，对于会计都非常有实用性，很符合现在现代化市场经济的需要，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很多企业开始面向国际化，在这样的趋势下，对于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培养越来越迫切，特别是CPA的培养。
　　（三）从就业来划分
　　还有一些学校划分的专业方向是按照就业趋势来划分的，比如税务会计、房地产会计、物流会计等等，其中新兴的一个专业方向是法务会计，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将会计分成了无数细小的分支，每个分支解决一个小问题，这样将会计这个大学科细化，从而更加细致地体现了会计专业方向的广博。
　　（四）其他当然还有其他的划分方法，比如从产品生产流程划分为成本会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等等，但是这些划分方式界线不是很清晰，所以在这里就不予讨论了。
　　三、会计职能和会计专业方向的关系
　　从上面可以看出，会计专业方向的发展和会计职能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学术上会计职能的深入探讨直接影响了会计专业发展方向。
　　（一）反映职能和财务会计专业
　　这里说的财务会计专业不是指大会计，而是单纯指主要担任做账等工作的小会计。很明显，财务会计是反映职能的具体化，反映职能就是从财务会计的工作体现出来的，财务会计是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要做日常的核算工作，像记账、报表等工作的处理都依靠财务会计来完成。在《杨时展论文集》第166页，杨教授认为：&amp;ldquo;在民主社会和股份制企业中，会计最本质的职能归根到底即在于对会计实体由于承担了保管和运用各种资源的受托责任而发生的收、支的经过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请求委托人解除责任。&amp;rdquo;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财务会计，公司内部的信息无法明朗化，高层做决策没有了依据，财务会计就像公司的眼睛，可以看到每一个有关企业财产的使用方向等，而对外来说，也给投资人提供了极其可靠的依据，从这个角度来说，也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
　　（二）控制职能和财务管理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是会计的一个大分支，其实就笔者个人观点来说，一直觉得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之间分歧很大，因为财务会计更加偏向经济学一些，而财务管理显然和管理学更近。阎达五教授与杨纪琬教授于1980年在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上合作发表了题为《开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几点意见&amp;mdash;&amp;mdash;论会计学的科学属性》学术论文，首次提出了&amp;ldquo;会计管理&amp;rdquo;概念，视会计为一种管理活动。不过财务管理在会计中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一个公司的财务管理高层人员对公司的决策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从而达到利用会计来控制公司的资本的目的。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说一个公司里面，董事长是王冠，是一种象征，那么财务管理人员是大脑，用来思考公司运作的方向和每一个决策的必要性。
　　（三）反映职能的延伸
　　会计信息系统论和会计电算化专业从1950年4至6月英国会计管理考察团对美国的五十多家大型公司进行考察开始，会计信息系统论慢慢趋于完善，80年代引入中国后，得到了广泛的重视，配合现行信息技术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从而加强了我们对信息化的理解，会计电算化专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裘宗舜教授的《会计也是第一生产力》中指出：&amp;ldquo;现代会计是一个财务、成本信息系统。&amp;rdquo;而这个系统却又是&amp;ldquo;为宏观调控服务的经济信息系统&amp;rdquo;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它与宏观经济决策密切相关。说明会计正在从公司向国家和世界接轨，会计电算化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使得会计和现代化的连接更加紧凑了。
　　四、会计专业方向以及人才培育的展望
　　会计方向正在向多元化转变，从最初的几个到现在的几十个，这跟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很大的关系，作为新时代的会计人才，我们需要适应国家的需要，为社会培养出有用的专精的人才。
　　第一，将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两个大的分支在高校分开教导。很多高校把两个专业合在一起教导，这样造成分工不明确，笔者认为两者具有很大的差别，着重点完全不一样，如果一锅煮会让人觉得很迷茫。
　　第二，对会计职能进行更加规范的法律法规的界定。这里说的法律法规的界定只是为了会计实践工作更好的分工，但是并不是要限制新思维，一旦在理论上有了关于会计职能的新的发展，完全可以进行修订。
　　第三，培养更加精专于某一个会计专业方向的会计人才。自从加入WTO以后，我国的企业慢慢走向国际化，和别国的人才比较起来，如果我国着重培养涉猎多种学科的人才，在短期来说很难和国际人才竞争，只能先专精后广博，这样才能有一席之地。
　　第四，培育法务会计等和其他学科相结合的会计人才，将会计学科的知识在各个企业里融会贯通的使用，为企业从多方面获取利益，成为新时代的高等人才，在会计方面领先于其他国家。
　　第五，对于会计控制职能的挖掘还不够深入，完全可以从会计管理活动论延伸出符合现代化理念的会计专业方向，加深会计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甚至起到国家管理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
　　总之，希望能够从会计职能的演变中加深对会计专业方向延伸的认识，从而更好地让会计作为一个工具，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时展。关于建立我国政府受托责任制的意见［M］。浙江：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281.
　　［2］葛家澍，唐予华。关于会计定义的探讨［J］。会计研究，1983（4）：4-5.
　　［3］杨时展。杨时展论文集［C］。浙江：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166.
　　［4］阎达五，杨纪琬。开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几点意见&amp;mdash;&amp;mdash;兼论会计学的科学属性［R］。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198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职能 会计专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的对价基本理论与应用 </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315/790.html</link>
<description>从会计角度论述了对价的由来及定义、对价的会计确认问题、对价在会计实践中的应用问题，揭示了对价的会计确认方法。</description>
<text>　　摘要：&amp;ldquo;对价&amp;rdquo;最早是英美合同法中的概念，是&amp;ldquo;换取允诺的代价&amp;rdquo;。我国司法实践中隐含了&amp;ldquo;对价&amp;rdquo;的许多应用。我国政府应用&amp;ldquo;对价&amp;rdquo;产生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amp;ldquo;对价&amp;rdquo;被解释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与此相适应，我国会计界开始对&amp;ldquo;对价&amp;rdquo;进行确认与核算。然而，&amp;ldquo;对价&amp;rdquo;的普遍应用始于我国2007年1月1日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文章从会计角度论述了对价的由来及定义、对价的会计确认问题、对价在会计实践中的应用问题，揭示了对价的会计确认方法。
　　关键词：对价;对价理论;对价确认;对价交换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股份支付准则、企业合并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准则、每股收益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共8个准则以及收入准则讲解都使用到&amp;ldquo;对价&amp;rdquo;这一概念。而国际会计准则中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准则、收入准则、企业合并准则等也运用了&amp;ldquo;对价&amp;rdquo;概念。何为对价?对价从会计角度看有哪些理论?不同会计准则中的对价会计如何确认?本文就此谈一些看法。
　　一、对价的由来及定义
　　对价，英文为consideration。我国会计界最初将此概念译成&amp;ldquo;补偿物&amp;rdquo;。例如，我国一些学者将1993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第9条译成&amp;ldquo;收入应以其已收或应收的补偿物的公允价值来计量&amp;rdquo;①。显然，&amp;ldquo;补偿物&amp;rdquo;不能准确揭示对价的内涵。
　　经过考察，我国学者发现，consideration最早是英美合同法中使用的概念，我国法学界译为&amp;ldquo;对价&amp;rdquo;。1875年英国最高法院在柯里诉米萨案(CurrieV.Misa)的判决中定义对价为：合同一方得到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是他方当事人克制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简单地说，对价就是&amp;ldquo;换取允诺的代价&amp;rdquo;(胡成蹊，2007)。而《牛津法律大辞典》给对价所下的定义是：&amp;ldquo;对另一方的许诺或行为作出的承诺，如给付、提供劳务或放弃权利&amp;rdquo;，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000年7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组织翻译的《国际会计准则2000》，将consideration译为&amp;ldquo;对价&amp;rdquo;。例如，将1993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第9条译成&amp;ldquo;收入应按其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amp;rdquo;②。
　　会计界&amp;ldquo;对价&amp;rdquo;的含义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应进行以下两步分析：
　　一是要借鉴西方法学&amp;ldquo;对价&amp;rdquo;概念的精髓。以英美法系为例，这些国家长时间研究对价并经过实践运作，对&amp;ldquo;对价&amp;rdquo;总结为以下六项规则：(1)对价必须是合法的，凡是以法律禁止的物或行为作为对价都是无效的。(2)错觉允诺和道德允诺不是有效的对价。合同条款中表达得不太清晰，实际上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履行责任，这样的允诺无效。(3)对价必须是源于受允诺的人。被允诺人付出的代价才是对价，相对应的，对某个允诺付出对价的人才可以请求法律强制执行该允诺或给予其他救济。(4)期后对价不是有效对价。即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作出允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受诺人的行为先于允诺发生，因此这个行为不是日后允诺的对价。允诺人的允诺因为没有对价而不受约束。(5)事先已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有效对价。已有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不能作为新允诺的对价。(6)强调对价的存在而不关心其是否充分。法官一般只考察对价是否存在而不会对对价的充分性进行考察。
　　以上六项规则的精髓可通过我国的一些法律辞典予以提炼，即将对价定义为：&amp;ldquo;普通法系合同中的一种制度，意指在合同中应明确表示，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所负的义务为基础，双方应互有权利与义务&amp;rdquo;③。
　　二是研究我国司法实践和会计实践提炼&amp;ldquo;对价&amp;rdquo;含义。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当事人取得的权利有无代价(对价)，往往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交易关系，是双方财产的交换，是对价的交换;无偿合同不存在对价，不是财产的交换，是一方直接付出财产或劳务。我国会计实践应用&amp;ldquo;对价&amp;rdquo;概念产生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11月，财政部颁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主要是对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用的&amp;ldquo;对价&amp;rdquo;概念，指的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其他共同认可的形式。股权分置改革应用的&amp;ldquo;对价&amp;rdquo;有三层特殊涵义：(1)对价的双方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2)对价的标的物是非流通股的可流通权。未来非流通股要流通，导致流通股股价下跌，会给股民造成非流通股可流通的风险或损失，非流通股股东可流通权的获得必须要与股民对价才能实现。(3)对价的前提是：一方为达其经济利益的最优化对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给予一个承诺来进行保护。
　　根据以上两步分析，笔者研究确认的对价含义是：对价是交易双方以权利义务为基础所允诺认可的价值。理解这一概念的两个基点如下：
　　首先，对价是在有偿合同约定中产生。企业跟企业之间签订交易合同，涉及到交易标的物的价格，交易双方站在各自利益的角度讨价、出价与还价，最终达成一致，对价即产生。因此，对价是交易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只要满足&amp;ldquo;对价&amp;rdquo;，自由让渡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损失的条件，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到帕累托改进的效率。
　　其次，对价是交易双方的接受价值，不是公允价值。打个比方，A花了100元买了一张桌子，现在B看上了这张桌子，愿意出150元把桌子买走，A同意按150元成交。这150元就是交易双方接受的价值，就是对价。如果A不好意思多收B的钱，仅仅按100元价格卖给B，假设这100元价格正好就是这个桌子被公认的价值&amp;mdash;&amp;mdash;公允价值，那么，这张桌子的交易是&amp;ldquo;等价交换&amp;rdquo;的交易。因此，对价是双方同意基础上的&amp;ldquo;利益交换&amp;rdquo;，不是公平尺度下的&amp;ldquo;等价交换&amp;rdquo;。&amp;ldquo;对价&amp;rdquo;和&amp;ldquo;公允价值&amp;rdquo;主要有两点不同：一是概念内涵不同。对价是对另一方的许诺或行为作出的承诺;公允价值是指&amp;ldquo;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amp;rdquo;④。两者虽然都强调&amp;ldquo;双方自愿&amp;rdquo;，但后者更突出&amp;ldquo;公平&amp;rdquo;这个前提。二是衡量的尺度不同。对价往往难以找到公认的价值评价尺度，就好比上述那张桌子，B觉得值150元，A觉得值100元，原因在于评价尺度不一样。而用公允价值进行的等价交换，是取得价值和使用价值相等条件下的交换，就像上述那张桌子那样，取得价值和使用价值都为100元，评价的尺度客观、公正。因此，等价交接包含了社会公认价值判断的成分，而对价更多的是强调交易双方的认可。
　　二、对价的会计确认问题
　　(一)对价一般表现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第11条指出：&amp;ldquo;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价表现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收入的金额即已收或应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然而，当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的流入需递延时，对价的公允价值可能比收到或应收现金的名义金额要少&amp;rdquo;。
　　例1，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商品的现时成交价格是800万元，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约定，销方提供商品后，购方分五年等额付款，每年付款200万元，五年共付1000万元。会计确认收入时，要将未来的1000万元按市场利率折算为现时的现金等值800万元入账。这时&amp;ldquo;对价&amp;rdquo;的公允价值800万元要比未来&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1000万元少200万元。因此，对价一般表现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二)入账对价是现在或将来交易价值的现值
　　英美法系规定对价规则时突出了两条：一是期后对价不是有效对价。即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作出允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受诺人的行为先于允诺发生，因此这个行为不是日后允诺的对价，允诺人的允诺因为没有对价而不受约束。二是事先已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有效对价。这两条明确告诉我们，对价不是已经发生了的交易行为。我国《经济法学辞典》阐述对价的主要条件之一是：&amp;ldquo;对价必须是现在或将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能是过去已经完成的作为或不作为&amp;rdquo;⑤。将这一条件用在会计上，入账对价就是现在或将来交易价值的现值。强调现值是考虑到对价通常表现为现时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等值需要。例如，企业合并时付出资产的价值确定，应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依据或以现在合并时付出资产的现时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等值为依据。
　　(三)入账对价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
　　对价必须具有真实性，即一方当事人应针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作为或不作为，提供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能以虚假的交易为基础;同时，对价必须合法，即不允许存在欺骗、胁迫、不道德或标的不当等情况。这不仅是对价的法律要求，也是会计坚持&amp;ldquo;真实性&amp;rdquo;、&amp;ldquo;合法性&amp;rdquo;的充分体现。
　　三、对价在会计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我国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使用的对价术语有：&amp;ldquo;付出的对价&amp;rdquo;(基本准则第42条)、&amp;ldquo;合并对价&amp;rdquo;(2号准则第3条，20号准则第6、12、18条)、&amp;ldquo;作为对价进行结算&amp;rdquo;(11号准则第2条)、&amp;ldquo;支付(的)对价&amp;rdquo;(20号准则第18条，22号准则第28、29条，37号准则第11条)、&amp;ldquo;收到的对价&amp;rdquo;(23号准则第12、15、17、18条，37号准则第11条)、&amp;ldquo;应收对价&amp;rdquo;(34号准则第6条)、&amp;ldquo;作为对价发行&amp;rdquo;(34号准则第6条)。这些对价的基本含义与&amp;ldquo;合同允诺价值&amp;rdquo;、&amp;ldquo;现金或现金等价物&amp;rdquo;、&amp;ldquo;现在或将来交易价值的现值&amp;rdquo;相关，其会计处理一般都比较明确。但一些有争议的会计处理问题有必要作一下剖析。现以分期收款业务为例说明对价的会计确认与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第五条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时，&amp;ldquo;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amp;rdquo;其应用指南进一步解释：&amp;ldquo;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认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amp;rdquo;。按此规定，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公允价值又是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未来应收款的现值);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未来价款&amp;mdash;&amp;mdash;名义金额确认&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两者差额分期列入各期损益。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准则规定&amp;ldquo;收入应按其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来计量&amp;rdquo;的精神相一致。如例1，未来5年应收对价1000万元，将其折算为现值800万元，会计按应收对价的现值800万元确认收入。
　　然而，我国《收入》准则并未规定销售所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的账务处理。在《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应用指南》附录中介绍&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科目账务处理时，仅仅提到：&amp;ldquo;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amp;rdquo;。当销售和增值税销项税关联时，对价又如何确认入账呢?如例1，未来5年应收对价1000万元，其中，价款854.70万元，增值税145.30万元，将其折算为现值800万元，其中，价款683.76万元，增值税116.24万元，折现率为7.93%。目前，此业务主要有五种处理方法：(1)最后一次收款时计交增值税的确认方法;(2)销售成立时计交增值税的确认方法;(3)销售成立时增值税全额挂账的确认方法;(4)分期收款时计交增值税&amp;mdash;&amp;mdash;价款挂账的确认方法;(5)分期收款时计交增值税&amp;mdash;&amp;mdash;价税挂账的确认方法。前三种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是计交增值税不符合税法规定;后两种处理方法比较科学，它可以用&amp;ldquo;对价&amp;rdquo;理论予以说明。
　　一是以税法为依据，使会计处理同计税纳税相吻合。这是对价&amp;ldquo;合法性&amp;rdquo;内涵所提出的要求。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规定：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具体为&amp;ldquo;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amp;rdquo;。即例1每年年末收取200万元款项时，应按其中价款170.94万元计交增值税销项税29.06万元。
　　二是&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是反映未来五年全部应收对价1000万元，还是仅反映应收价款854.70万元?从理论上讲，反映1000万元更合适，因为对价&amp;ldquo;是交易双方的接受价值&amp;rdquo;，是写在合同上的&amp;ldquo;约定价值&amp;rdquo;，笔者称之为&amp;ldquo;价税对价观&amp;rdquo;。但是，如果从简化实务操作的角度讲，反映应收价款854.70万元也行，因为它是双方约定的价款价值，笔者称之为&amp;ldquo;价款对价观&amp;rdquo;。
　　三是&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要反映未来五年应收价款854.70万元的现值683.76万元。这是&amp;ldquo;对价是现在或将来交易价值的现值&amp;rdquo;含义所要求的。
　　四是&amp;ldquo;未实现融资收益&amp;rdquo;的确认：在&amp;ldquo;价税对价观&amp;rdquo;下，该科目要反映未来五年全部应收对价1000万元与应收对价的现值800万元的差额200万元，即同时反映价款和增值税未来&amp;ldquo;货币时间价值&amp;rdquo;;在&amp;ldquo;价款对价观&amp;rdquo;下，该科目仅反映未来应收价款(不包括增值税)与其现值的差额170.94(854.70-683.76)万元。
　　经过上述分析，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时的财务处理有两种：一是在&amp;ldquo;价税对价观&amp;rdquo;下，应收对价1000万元包含了全部增值税，计入了&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借方，同时要增设&amp;ldquo;递延税款&amp;rdquo;科目或&amp;ldquo;递延增值税负债&amp;rdquo;科目来调节会计计税处理与税法纳税处理的差异，&amp;ldquo;未实现融资收益&amp;rdquo;确认价税合计200万元。二是在&amp;ldquo;价款对价观&amp;rdquo;下，应收价款对价854.70万元计入&amp;ldquo;长期应收款&amp;rdquo;科目的借方，&amp;ldquo;未实现融资收益&amp;rdquo;确认价款170.94万元。因此，运用对价理论核算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时应按以下两种方法做会计分录。
　　(1)按&amp;ldquo;价税对价观&amp;rdquo;编制发出商品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10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amp;divide;1.17)683.76万元
　　递延增值税负债(683.76&amp;times;17%)116.24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200万元
　　(2)按&amp;ldquo;价款对价观&amp;rdquo;编制发出商品时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1000&amp;divide;1.17)854.7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amp;divide;1.17)683.76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170.94万元
　　参考文献：
　　[1] 胡成蹊。对价理论的新思考[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7(3)：25-27.
　　[2] 上海证券报主持人。什么是&amp;ldquo;对价&amp;rdquo;[EB/OL]，2005-5-18.
　　[3]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4] 朱学义。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含税账务处理辨析[J]。财务与会计，2008(1)：28-31.
　　[5] 林爱梅，姜浩。分期收款销售业务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确认和计量[J]。财务与会计，2009(6)：36-37.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 对价</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会计教育与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研究</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23/644.html</link>
<description>如何适应已经变化了的会计环境，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会计人才，是当前会计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会计教育既有一般教育的共性，又有会计教育的特点。</description>
<text>　　会计学科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的专业学科，正面临着国际竞争的严峻挑战。经济全球化、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知识经济的新要求使得我国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会计工作、会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何适应已经变化了的会计环境，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会计人才，是当前会计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会计教育既有一般教育的共性，又有会计教育的特点。要深化会计教育改革，就必须在坚持教育改革基本方向的同时，兼顾会计教育改革的特点。当前，改革原有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模式，更新教育观念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已经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但如何根据会计教育的特点，找到一条会计教育改革的正确道路，是许多会计学者正努力探索的课题。
　　一、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与会计人员能力框架 
　　（一）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理解
　　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一般是指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能力。这一概念看似简单，但仔细推敲，&amp;ldquo;能力&amp;rdquo;这一概念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可以把&amp;ldquo;能力&amp;rdquo;看作是从事会计职业应具备的素质，即会计人员职业能力是指打算从事或正在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的各项素质；也可以把能力理解为已经具备胜任会计职业各项具体工作的才能和技巧，即会计人员职业能力是指会计人员经过学习和实践，进入会计职业时在既定的标准下完成这些职责和任务的才能和技巧。
　　对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不同理解代表了两种能力研究方法的区别。第一种理解称为能力要素法（也称投入法），这种研究方法着眼于从投入的角度列举出会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职业价值观念等。能力要素法强调的是教育过程为形成胜任能力而培养的能力，这些能力以学习成果的形式来表达。第二种理解称为功能分析法（也称产出法），这种研究方法的起点是观察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任务，将能力定义为预备人员在进入会计职业时在规定的标准下完成这些职责和任务的才能和技巧，强调的是教育和培训过程的结果。
　　在研究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基础上，将会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和完成其任务所应该达到的标准和必须具备的各种能力加以系统化，所构建的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体系一般称为会议员能力框架或会计人员职业能力框架。
　　（二）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构建方法
　　20世纪80年代前后，国外会计职业团体相继开展了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研究。他们普遍认为，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对于确立会计职业准入标准，促进会计职业发展，改进会计教育，加强和完善会计人力资源管理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如何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根据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能力要素法（投入法）与功能分析法（产出法）。
　　采用能力要素法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通常会在财务会计、审计等标题下分别列出从事这一职业所需要的知识要求以及相关的技能。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在2003年4月发布的IEP－2《培养有能力的会计师》中，将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分为六大类：态度、行为技能、宽广的商业视野、功能性技能、技术性知识、智力能力。其中态度、行为技能、宽广的商业视野、功能性技能中包括职业价值观、领导能力、战略性思维、判断力和风险分析能力。技术性知识构成会计专业知识的基础，包括了所有的会计专业课的内容。智力能力反映了人的基本素质。能力要素法在美国进行的一些能力研究中有所应用，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公布的《国际教育指南第9号》中就采用了这种方法。这种方法通常没有功能分析法详细，但是更倾向于关注会计人员在不同的职业角色的卓越表现所具有的特点，并着眼于未来的需要来确定那些对长期的职业发展有价值的技能，而不是那些在特定工作领域应具备的、容易迅速发生变化的工作要求。
　　采用功能分析法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通常会描绘一张功能性导图，图中会列出会计人员在核心的关键工作领域以及决策和功能性领域所从事的工作，然后将这些领域逐层分解为各个单元和要素，再为每一个要素设计适当的表现标准，通过以层次不断提高的细节来描绘职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2003年发布的《特许会计师导图》就是采用功能分析法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范例。采用功能分析法的优点在于将不同的会计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分解为详细的单元和元素，确定每一个元素应达到的标准，用会计人员的实际表现与各标准对照，全面评价会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两种方法各有所长，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认为在构建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时，两种方法均可采用，也可以融合使用。显然，对改进会计教育而言，采用能力要素法比较合适，而对于确立会计职业准入标准，加强会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而言，功能分析法更加恰当。
　　（三）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国外经验
　　国外对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研究和发布主要由会计职业团体承担。20世纪80年代前后，国外各会计职业团体已经发布了各种会计人员能力框架的文件，体现了其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
　　199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布了《进入会计职业的核心胜任能力框架》，该框架包括会计行业普遍适用的能力，并为会计教育由知识型向技能型转型提供了理论支持。该框架列示了包括功能性胜任能力、个人胜任能力和广泛的经营视野等三类核心胜任能力。功能性胜任能力包括决策模型、风险分析、计量、报告、研究、技术；个人胜任能力包括职业行为、解决问题、人际交往、领导能力、沟通、项目管理、技术；广泛的经营视野包括战略性／批判性思维，行业/分部视野，国际性／全球性视野，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视野，市场／客户中心，技术。
　　此外，该框架还进一步提出当前的鉴证服务需要的能力分为高机会的能力和低机会的能力两种，共19项能力。低机会的能力包括会计和审计准则、行政管理能力和管理审计风险；高机会能力包括：分析性技能、企业咨询技能、企业知识、工作能力、沟通技能、对客户的业务流程的理解、效率、智力能力、学习和恢复活力、营销及销售、模型构建、人的发展、关系管理、回应及与时俱进、技术、验证。高机会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提供新兴鉴证服务打下很好的基础，而低机会的能力在提供现时的鉴证业务时很重要，但却无法应付未来新兴鉴证服务。
　　在总结各职业团体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2003年发布了《国际教育白皮书》（IEP2）&amp;mdash;&amp;mdash;《成为胜任的会计师》，指出会计教育和培训的目标是培养有能力的职业会计师。IFAC提出，能力包括：态度（如职业行为和价值观）、行为技能（如行为能力）、广阔的企业视野（如战略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功能性技能（如风险分析）、技术知识（如审计）、智力能力（如知识、理解力、运用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和评价能力）。IFAC建议，与职业会计师相关的核心实务领域至少应包括财务会计与报告、审计与鉴证（内部和外部）、管理和成本会计、税务、财务管理、一般管理、IT技术、公司治理与伦理。职业团体也可视具体情况向现金管理、清算与公司重整、财务分析、组织与物流、公司理财、经管责任与控制、股东报告、战略规划与决策支持等方向拓展。与核心实务相关的核心知识是胜任能力的基础，要达到既定业绩目标，职业会计师至少还需具备一些素质，如正直公正、行为技能、广阔的经营视野、职业技能、技术水平及智力等。职业团体可扩展能力需求，如分析技能、问题解决技能、人际和交流技能等。除核心知识外，职业会计师至少应具备法律、经济、数量方法、营销和行为科学等相关知识。IFAC指出，知识、技能和态度分别适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考试、模拟现场、口试、自我评价、直接观察等）。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1999年12月发布了《职业会计师资格要求国际指南》。该指南旨在为各国制定注册会计师资格要求和教学大纲提供一套国际标准。该指南说明了对于想获取职业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教育、胜任能力、实践经验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指南中包括的《职业会计师教育的国际教学大纲》对职业会计师应接受的基础教育及职业教育进行了规范，包括三大类：（1）组织和商业经营知识。主要有以下五类知识点：经济学；数量方法和商业统计；一般经营政策和基本组织结构；管理功能和实务、组织行为、营销功能、国际商业原则；经营管理和战略。（2）信息技术。具体有以下内容：经营系统中信息技术的概念；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商务系统的内部控制；商务系统的开发标准与实务；信息技术采用、实施与运用的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人工智能；专家系统与模糊逻辑及电子商务。（3）会计和会计相关知识。具体有以下方面：基础会计、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职业和国际会计准则；高级财务会计实务；高级财务报告原则；管理会计&amp;mdash;&amp;mdash;基本概念；管理会计&amp;mdash;&amp;mdash;进行计划、决策和控制的信息；税务；企业法和商法；审计基础；审计&amp;mdash;&amp;mdash;高级概念；企业财务和财务管理。
　　二、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下我国会计教育问题 
　　（一）培养目标发生偏差
　　大多数人认为会计教育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毕业进入会计职业界时已经是职业会计师，而不是使会计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掌握了如何学习会计的方法和能力，为成为职业会计师做好准备。即会计教育的目标是教育学生如何成为一个会计师还是将学生训练成一个会计师这一基本问题还未解决。
　　（二）教育层次界定不明确，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大多数院校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高级会计专业人才，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基本相同，各层次课程交叉重复现象突出。专业知识课程与专业发展实践课程比例失调。
　　（三）过分注重专业能力的训练，轻视非专业技能的培养
　　会计教育目标的偏差导致会计教学过于关注簿记技术和会计准则、制度，忽视了会计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培养。使会计专业的毕业生缺乏口头和书面的表达、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和领导能力，组织、谈判和解决矛盾的能力；时间管理、承受压力和辨别能力。
　　（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落后
　　目前国内高校大都采用&amp;ldquo;填鸭式&amp;rdquo;的课堂教学，很少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也没有广泛使用案例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师生间缺乏交流，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未得到足够重视，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缺乏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很大关系。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主要应通过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来完成，目前在会计专业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属于薄弱环节，各高校几乎均未开展系统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导致学生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现行的会计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依据。教师按部就班地讲授课本知识，课程结束时学生也不一定能够形成对该门课的一个总体认识。这种会计教育模式忽视了教会学生如何应用这些知识，使得学生面临不确定情况时，难以依据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某一事项做出分析、判断和决策。
　　三、会计教育改革设想 
　　（一）会计教育目标
　　根据&amp;ldquo;会计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即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在于培养其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人员应有的终生学习的能力&amp;rdquo;，可将会计教育的基本目标定位于：会计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会计人才。
　　（二）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体系构建
　　为了实现上述会计教育目标，有必要改革目前的会计课程体系，变知识型目标驱动为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体系。传统的会计课程大都是知识驱动型，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讲授会计的各专业课程，课程及其内容关心的是专业考试和获得正确的答案，学生所受的教育是记忆性的，而非能力培养。以能力型目标驱动的课程体系，强调在会计教育中对会计人才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的目标由能够促进学生一系列能力发展的目标构成。
　　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强调学习的结果，它应该能回答以下问题：（1）内容：学生学完这门课程必须掌握哪些知识？会解决什么问题？（2）行动：如何使用这些知识？（3）环境：使学生知道其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运用这些知识？（4）考核：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的内容和结构要有一定的弹性。教师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并对每一授课单元指定阅读书目，并不局限于一本固定的教材，考试时不以一本教材的观点为答案，允许学生在博览群书的基础上以不同的观点为背景进行回答。
　　（三）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体系设置
　　一是一般教育课程。开设一般教育课程的目标主要在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求知欲望，培养其具有抽象逻辑思维、慎密分析和运用数据的能力；提高写作水平，建立听、讲技巧，使学生明白研究的步骤，积累一定的历史、国际和跨文化知识，提高对科学与美学的欣赏品味并能运用适当的价值进行决策。二是一般商业教育。开设此类课程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学习财政、市场、经营、组织行为等一系列课程，使学生了解企业、政府机构和非盈利组织的活动及部门设置特点，了解总经理如何整合和运用这些知识。三是一般会计教育。开设此类课程的目的，是在本科教育阶段主要应当以信息的辨认、衔接、沟通与使用为中心，表现出会计作为一种信息发展和沟通过程的本质。让学生能够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并能够灵活运用。课程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组织中的决策和信息；信息系统的设计运用；财务信息与公开报告，包括查账证明；会计职业界的知识。四是专门会计教育。只有在获得一般会计、组织和商业知识后，才能进行专门会计教育。进行专门会计教育，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从事专门研究的会计教育，即在前述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信息系统、审计、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以及国际会计等较为高深的课程。
　　按重新确立的目标改进会计教育，不仅需要建立能力型目标驱动课程体系，还需要在改进会计教学方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转变教育理念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教育 会计人员 会计学科</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试论金融会计风险及防范措施</title>
<link>http://kuaiji.firstacc.cn/a/20120202/509.html</link>
<description>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此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description>
<text>　　摘要：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此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本文就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成因开始分析，进而提出防范措施，以规避金融会计风险。
　　关键词：金融 防范 风险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必将会严重危及到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特别是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加强金融会计风险的分析研究，对于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工作，夯实金融会计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风险是指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如决策风险、市场风险、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筹资风险等等，其中金融会计风险便是各类风险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一种风险。事实上，在金融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几乎每一笔业务都需要金融会计的核算与操作，由此导致的风险问题时有发生。现阶段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会计核算风险、决算编制风险、结算编制风险、会计监督风险、会计操作风险、人员管理风险等。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是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整个会计防范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防范措施是必要的。
　　（一）进一步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谨慎会计标准，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是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标准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真实核算资产质量。对贷款质量的分类，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进行；对其它资产的核算，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同时，按照各类资产的实际风险，提高提取呆、坏帐准备比率，适当放宽呆、坏帐核销条件，以体现金融企业的高风险性；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期限。缩短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目前的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同时，考虑过去金融机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长，形成大量表内应收未收利息的实际，对历史应收利息实际逐年税前冲减政策；三是改进固定资产拆旧办法。在目前实际分类折旧的基础上，实行加速拆旧法；四是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做出规定，即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营业税率从8%降至5%。但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的营业税3%相比，同第三产业营业税负担相比，金融业仍是最高的。在所得税方面，1997年开始，金融企业所得税由55%降为33%，但同外资银行相比仍高18%。在金融机构存在大量应收未收利息的情况下，税负重，形成了金融机构垫付税金，财务信息失真。因此，需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五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充分考虑金融创新、金融新业务加速发展趋势，制定规范金融新业务相关会计标准及规定，使金融会计制度建设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业务会计风险。
　　（二）改革现行金融会计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会计工作受同级领导的体制，不利于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目前，较为可行的改革措施是实行金融会计委派制。金融会计委派制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行对各分行和直辖支行实行会计经理委派制度，分行对所辖分支机构实行会计经理委派制度。会计经理的人事关系隶属派出行，工作关系由派出行财会部和派入行双重管理；二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资格制度。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经委派人员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后，报行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三是赋予会计委派经理与履行职责相当的权力。主要包括：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权力；重大经济事项研究的参与权；重要业务审核权；对下级行会计经理任免的专业审批权等；四是明确委派会计经理的义务和职责。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单位负责人合法依章经营，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各项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加强会计内控建设；及时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会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五是建立对委派会计经理的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考核为称职的继续留任，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调整；六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定期轮换制度。凡在同一单位担任会计经理3－5年的，必须进行轮换，这样有利于防范会计经理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较长，而引发道德风险，有利于会计委派制度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金融会计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金融会计各监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发挥合力作用。金融机构内审部门及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应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这样既有利于各监督管理部门充分掌握金融会计工作情况，又能够有效防止各部门检查内容雷同，避免重复劳动；有利于各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监督管理需要，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检查效果；二是坚持对金融会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原则。从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看，加强事前监督，关键是要强化&amp;ldquo;接柜制&amp;rdquo;职能。即：单独设置接柜岗位，对客户提交的一切凭证，必须经过接柜员审查，验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后，分类传递给各个业务柜组进行下一步处理。对有重大疑点的票据凭证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以便做出准确判断，予以正确处理。比如对票据诈骗风险的防范，这一环节的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加强事中监管，要强化核对监督职能。要建立符合金融会计特点和适应金融会计发展要求的一整套会计内控评价制度，检查手段和金融会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预警系统。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是一个多层次的任务。首先，金融行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重视会计工作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在岗位设置上、人员配备上对会计工作适度倾斜。特别要改变那种会计工作只是简单劳动的错误认识，要真正把那些热爱会计工作岗位、德才兼备的干部配备到会计工作岗位。
　　（五）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必不可必的。另外在会计工作中，要设置一系列有效的指标体系，通过日常核算，反映出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银行决策部门能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
　　（六）发展现代会计运作手段
　　现代会计手段既表现在形式上，也表现在内容上。内容上指强调会计核算监督制度的完善，形式上则是指会计电算化方法。银行业应大力推广业务处理电算化，这样对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它的推广运用可以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减少差错和违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了会计电算化不等于万无一失，因为电脑处理系统本身有一个是否完善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个操作管理问题。如果对此掉以轻心，仍会潜伏较大的风险。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进程中，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金融会计风险，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表现的研究分析，找准形成风险的症结，并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监督、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工作水平，就会使金融会计减少事最低度，从而进一步夯实金融会计这个基础，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刘慧娟。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J].中国科技信息，2005，（19）。
　　[2]苏友维。银行会计风险及内控体系的建立[J].特区经济，2005，（5）。
　　[3]魏许莲。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与金融风险中[J].国管理信息化，2006，（12）。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会计 会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总明确"中介机构"涵义规范涉税鉴证</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1/767.html</link>
<description>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业务文件中，凡涉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字样的，统一解释为“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description>
<text>近期，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办税服务》板块正式设立&amp;ldquo;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amp;rdquo;，并将每月进行更新。国家税务总局为此下发《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7号），就有关问题发布公告说明。
公告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业务文件中，凡涉及&amp;ldquo;有资质的中介机构&amp;rdquo;字样的，统一解释为&amp;ldquo;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amp;rdquo;。
凡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告的税务师事务所，跨省开展涉税鉴证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其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各地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未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告的其他中介机构，一律不得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对其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各地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果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成立税务师事务所，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纳入税务机关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管理。
涉及&amp;ldquo;有资质的中介机构&amp;rdquo;字样的的文件一览表：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11/20120311101647791.jpg</image>
<keywords>涉税鉴证</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中国税收政策十年变迁</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5/723.html</link>
<description>中国税收政策十年变迁。</description>
<text>　　2003年：出口退税
　　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
　　2005年：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农业税曾经是中国农民长久以来的历史负担之一。城市居民需要交纳所得税和增值税，农村居民则为农作物收成缴纳税款，交税数额不管收益如何都按照同一比率来定。
　　2006年：消费税
　　2006年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这也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消费税进行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比较重要的调整。
　　2007年：个税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
　　2008年：燃油税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8元和0.7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amp;ldquo;捆绑&amp;rdquo;到油价上，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更多地体现了&amp;ldquo;多用多缴，少用少缴&amp;rdquo;的公平原则。
　　2009年：关税
　　2009年6月19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取消部分化肥和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12月8日，国务院发出通知，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低关税税率承诺已经全部履行：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从15.3%降低到9.8%，农产品平均税率从18.8%降低到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从14.7%降低到8.9%。
　　2010年：房地产税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公布房产税细则，自2011年1月28日起实施，重庆房产税税率为0.5%至1.2%，上海税率为0.6%。
　　2011年：增值税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将增值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000元至20000元(此前为2000元至5000元)，将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000元至20000元(此前为1000元至5000元)。此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这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上海营改增试点满两月运行总体良好</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2/703.html</link>
<description>税制改革，事关发展全局。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决定从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description>
<text>　　税制改革，事关发展全局。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决定从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这项改革试点至今已满两个月。来自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的最新信息显示，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较大幅度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降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如今，改革大幕已在黄浦江畔开启，标志着上海在破解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12万户试点企业如期申报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新年一开始，上海在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截至目前，已有12万多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1/5，交通运输业占约1/12。
　　来自税务部门的最新信息显示，2月15日之前，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当期纳税申报，&amp;ldquo;1月份顺利开票、2月份平稳申报&amp;rdquo;的改革预期目标基本达到。
　　改革试点带来的利好是相似的，而企业的情况却各有各的不同。为有效平衡企业税负，上海及时研究制定了与改革试点相配套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措施，基本消除了这些企业的后顾之忧。
　　其实，&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改革试点在设计中就充分考虑了地方的利益保障和企业新老税制转换时期的过渡安排。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重点明确：在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同时，还明确了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在试点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为促进服务贸易出口，相应实行了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试点企业总体税负减轻更大利好在促进产业发展
　　&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后，企业税负究竟有没有加重?这也是此番试点普遍受关注的一个焦点。
　　&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后，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而此前，其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企业的税负是否因此加重了?
　　上海博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磊说，公司从事文化创意，符合此次税改中&amp;ldquo;小规模纳税人&amp;rdquo;条件，缴纳税额从改革前的5%营业税直接降至改革后的3%增值税，税负明显减轻。
　　&amp;ldquo;从改革试点企业的情况看，总体税负是下降的。&amp;rdquo;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分析，小规模纳税人试点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的真正利好远不止于减负。来自运输业、信息服务业、创意产业等方面的多家试点企业反映，&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开拓服务业市场，延长产业链条。
　　先行先试，为全国推广积累经验
　　&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改革试点首站为何选在上海?财政部有关专家表示，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明显，选择在上海市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国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从宏观来看，实施&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改革正是一项与服务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重要的税制改革创新，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增强服务业竞争能力，推动三次产业融合。特别是，在这次改革试点中，国家将税制改革与实施结构性减税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方面。
　　就微观而言，这项改革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扶持小微企业创新经营业态、开拓业务新领域，带动和扩大就业。企业&amp;ldquo;细胞&amp;rdquo;的进一步激活，必将带来经济社会的整体繁荣。
　　为了确保改革试点顺利实施，上海市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近期，上海财税部门对试点初期部分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滚动审核，及时预拨财政扶持资金。预计在3月初，首批财政扶持资金将拨付到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营业税 增值税 税制改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十二五增值税改革将全国推广</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5/660.html</link>
<description>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在上海开始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此拉开了“十二五”规划中有关“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大幕。</description>
<text>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在上海开始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此拉开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中有关&amp;ldquo;增值税扩围&amp;rdquo;改革的大幕。
　　2月24日，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力争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将&amp;ldquo;增值税扩围&amp;rdquo;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截至目前，北京等地区已经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试点选择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郑建新认为，改革涉及面较广，利益调整复杂，上海市服务业门类齐全，辐射作用非常明显，选择在上海市先行试点，有利于为全面实施改革积累经验。
　　有网友质疑，目前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分别按照3%和5%交营业税，为什么改成增值税后税率提高到了11%和6%？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
　　对此，郑建新解释，虽然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属于流转税，但二者计税依据和征税方式不一样，两者不能做简单的数字比较。
　　&amp;ldquo;为使试点各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将增值税税率档次由目前的两档调整为四档，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amp;rdquo;郑建新指出，由于企业经营模式、发展阶段的不同，在同样的税率水平下，不同企业改征增值税以后可能出现税收负担增减不一的情况。
　　作为我国两大主体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共享税，增值税大部分收入归中央享有，营业税大部分收入归地方享有。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将如何调整成为网友关注的热点。
　　对此，郑建新表示，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
　　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区域性优惠政策必然带来与周边地区政策衔接问题，也会产生&amp;ldquo;洼地效应&amp;rdquo;，造成资金流向该地区。为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郑建新指出，试点文件从&amp;ldquo;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制衔接、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税制衔接以及不同业务之间的税制衔接&amp;rdquo;等三个方面作出了安排。
　　改革第一步已经在上海迈出，郑建新表示，北京等地区也上报了参加试点的申请，我们将密切跟踪上海试点运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在&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地方税将成2012年税制改革重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4/652.html</link>
<description>“土地财政”之路越走越窄，对此，国家已给出未来解决思路，“十二五”规划中提出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调整财政体制和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正是为地方摆脱土地财政而提出的解决路径。</description>
<text>　　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amp;ldquo;输血&amp;rdquo;力度。记者获悉，今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规模或将突破4.4万亿元，继续保持高增速。
　　对于目前地方财政面临的困局，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研究所主任曾康华表示，&amp;ldquo;土地财政&amp;rdquo;之路越走越窄，对此，国家已给出未来解决思路，&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中提出适当赋予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调整财政体制和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正是为地方摆脱土地财政而提出的解决路径。
　　在税收体制改革方面，专家表示，目前拟开征的新税种中，包括资源税、环境税和房产税等都属于地方税范围，未来将按照逐步增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方向，加大分税制中地方税收的比重。
　　将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
　　中国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当前专项转移支付内容庞杂，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使用分散，部分项目设计与地方实际需要脱节。此外，地方往往不能满足专项转移支付的配套要求，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地方可支配财力。
　　根据财政部统计，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共完成39900亿元，增长23.4%，增速比2010年高出10个百分点。而根据此前的预算安排，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约占46%，占比较前年提高5个百分点。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指出，2012年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今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不应仅仅依靠目前临时性的规定，除了《预算法》外，未来还需要对转移支付进行立法，以减少转移支付的随意性，保证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使其成为一项制度。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室主任杨志勇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也往往有相对独立的专门财政拨款委员会，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公式的确定和调整。未来中国也可成立专门的机构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率，保证地方财力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一些地区目前也开始新的尝试，试图通过调整财政体制摆脱财力对土地的依赖。据了解，面临未来土地财政萎缩的状况，上海财政局近日发布的《上海市财政改革和发展&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规划》中提出，要适当提高与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适当降低与土地、房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收入中区县财政的分享比例;调整优化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分配办法。
　　《规划》还明确，今后要将原属市级集中征管企业的部分财政收入分享给区县。上海方面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从财政体制上引导区县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房地产发展的依赖，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未来将赋予地方适当税权
　　除了财政体制的调整外，近年来税制改革上的一些探索，也都有增加地方财力的考虑。专家表示，今年重点改革的几个税种如资源税、环境税和房产税等，都属于地方税种。其中资源税扩大征税范围、由从量计征变成从价计征和部分地区对居民自有住房开征房产税的改革都属于&amp;ldquo;增税&amp;rdquo;范围。
　　杨志勇表示，当前正研究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其实质也是费改税，即将目前征收的各种环境保护收费改为独立征收的环境保护税，未来还将保留地方税种的性质。上述税收改革都可对培养未来地方财源有不小贡献。
　　谢旭人此前还提出，&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要适当赋予省级税收管理权限。专家建议，未来中国可采取&amp;ldquo;基本集中、适度放权&amp;rdquo;的模式，赋予省级政府对地方税种的适当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表示，未来放权可分两步走，一是赋予省级人大立法征收区域性地方税种的权限，但应经过全国人大依法审查批准;二是扩大省级人大的税政管理权，以地方税为重点，允许省级人大立法机关有更多开征、停征、税目、税率和减免税等管理权限。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制 地方税 税权 土地财政</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收政策解读：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31/496.html</link>
<description>毋庸置疑，税制的简明程度，直接着影响税收政策解读的规范程度。大家都知道，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可是，制定好的规则谈何容易?现代社会中，作为规则的税收制度直接影响人们的各种经济活动。</description>
<text>　　毋庸置疑，税制的简明程度，直接着影响税收政策解读的规范程度。
　　大家都知道，没有规则，不成方圆。可是，制定好的规则谈何容易?现代社会中，作为规则的税收制度直接影响人们的各种经济活动。消费、储蓄、投资等受到影响;生产、交换、分配等受到影响;需求和供给受到影响。在某个时刻，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选择甚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好的税收制度，可以引导各种经济行为向着社会所期待实现的目标发展。不好的税收制度，则会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有一些事，人们是心虽向往之，而实难达之。一个优良的税制，应该是不太容易被误读的税制。也只有这样的税制，才能保证税收政策本身及其解读的确定性。然而，以文字为载体的税制和税收政策，在现实中完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此下去，同样的税制，同样的税收政策，不一样的理解，往往就意味着不一样的执行口径，意味着纳税人不同的税收负担。不统一的做法也说明税收做不到一视同仁，意味着税收的不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竞争秩序也因此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不过，成文法总是有一个弊端，那就是法律条款中的文字总是穷尽不了一切，这是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制定中的难题。因为世界上总是有预想不到的事，想不到，文字自然难以充分表述。即使想到了，人们往往也无法将所有想到的写出来。或者，即使写出来了，所写的与所想要表达的意思也不一定完全相符。经济学理论中有一个理论叫&amp;ldquo;不完全合约理论&amp;rdquo;，这个理论研究的正是诸如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上述难题。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减少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制定的模糊度，并尽可能解决税收政策执行中所可能遭遇的各种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增加有效激励，让有关各方能够积极地行动起来。
　　好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统一的解读，需要在把握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精神的基础之上进行，而不是机械地解读文字。如何从税制设计、税收政策的制定上应尽可能避免税法条文的歧义，如何通过调动各级税务机关的积极性，在完善税制和规范税收政策解读上下工夫，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句话，只有直面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政策 税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让税收政策解读更权威</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31/495.html</link>
<description>2012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税收政策的解读，将直接关系到新税制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很多纳税人、基层税务干部及中介机构人士都希望，2012年，税收政策解读的问题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description>
<text>　　如何客观、科学、规范地解读税收政策，既是依法治税的应有之义，也是下一步深入推进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然而，这一关系重大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广大基层的税务干部、纳税人及中介机构人士。2012年是&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开局之年，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税收政策的解读，将直接关系到新税制的贯彻落实，关系到&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很多纳税人、基层税务干部及中介机构人士都希望，2012年，税收政策解读的问题能够得到足够的重视。（作者：张凯）
　　政策解读不规范，税制公平受挑战
　　目前，税收政策解读不规范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记者在基层采访时，经常有纳税人向记者表示：&amp;ldquo;其实我们不怕缴税，怕的是稀里糊涂地缴税，怕的是税收制度不公平。&amp;rdquo;有关专家指出，纳税人对税收制度不公平的担忧，很大程度上缘于税收政策解读的不规范。
　　对于同一税收政策解读不一致的问题，著名财税专家朱青深有体会。他曾在一次研讨会上表示，如何科学、规范、合理地解读税收政策，是当前摆在税企双方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他说，以常见的讲课费收入如何征税为例，不同单位进行税务处理的方式都不一样。多数单位是将讲课费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畴，按照劳务费代扣代缴。但有单位认为，讲课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应税劳务，应该按照文化、体育业的营业税税率，征收3%的营业税。还有单位认为，讲课属于一种劳务服务，应该对讲课收入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amp;ldquo;对于这样一个非常常见的收入到底该如何征税，尚且出现多种解释，更遑论一些复杂的涉税事项了。&amp;rdquo;朱青说。
　　湖北省武汉市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曾先生向记者抱怨说，他向税务机关咨询某一税收政策如何执行的时候，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amp;ldquo;我们的理解仅供参考，具体如何执行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amp;rdquo;他说，经常有客户给他打来电话，说某省的同行经过税务机关审批，享受了某种税收优惠，希望自己也能享受。曾先生经过认真研究后，发现客户所指的税收优惠，在享受的条件上的确存在一定的弹性，但向客户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后，主管税务机关也拿不定主意，建议向省局税政部门咨询。但曾先生向省局税政部门咨询后，省局税政部门倒是作了解释，但最后总是不忘提醒他最终要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为准。
　　曾先生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一个税收优惠，企业能否享受，答案应该是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同样的税收政策，不同省份甚至不同城市执行口径不一，让纳税人无所适从。
　　税收政策解读不一致，带给纳税人最大的影响，是增加了涉税事项税务处理的不确定性，进而增加了纳税人的税务风险。一位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向记者表示，当他们不知道某一税收政策该如何执行的时候，往往会在第一时间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并在大多数时候按照税收管理员的意见进行税务处理，否则很难&amp;ldquo;过关&amp;rdquo;。但是，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解读都是口头的，没有任何纸质的正式文件予以确认或记载。往往在一些例行检查或者专项检查时，曾经得到过税收管理员认可的税务处理却遭到了稽查部门的质疑，并很有可能被要求补税、缴纳滞纳金，甚至可能被罚款。&amp;ldquo;每当这个时候，我们就觉得特冤。&amp;rdquo;这位财务人员说。
　　解读依据不统一，纳税人无所适从
　　同样一个税收政策，不同的人为何有不同的解读结果呢?记者调查发现，政策解读的依据不统一是一个关键原因。记者还发现，长期以来，税企双方一直在强调税收政策解读不一致这个结果，却普遍忽视了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
　　目前，按照解读的依据划分，税收政策解读大致分三派。一派是&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即按照国际通行的税收原则或我国税制设计的基本原则及某一税种设计的背景来解读，省级及以上税务机关、专家、学者往往属于此派;一派是&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或者&amp;ldquo;字眼派&amp;rdquo;，即基本不考虑原则和背景，仅仅根据税法的具体条款、具体字眼来解读，基层税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往往属于此派;还有一派属于&amp;ldquo;随意派&amp;rdquo;，即在解读税收政策时全凭自己的主观理解和&amp;ldquo;感觉&amp;rdquo;来解读，这在税企双方的人员中都存在，但属于少数。
　　值得注意的是，&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和&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虽然在解读税收政策时都有自己的依据，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由于出发点不同，彼此的政策解读意见很难融合。&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的出发点是尽可能接近税法的立法本意，让税收政策的解读更合乎法理，但这种解读往往&amp;ldquo;好看不好用&amp;rdquo;;而&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的出发点是尽可能在税务处理中找到明确的文字依据，以尽可能减少执法风险或者税务风险，虽然有些时候某些解读会显得牵强附会，但却&amp;ldquo;很好用&amp;rdquo;。在这种情况下，&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和&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往往都很难说服对方，导致对同一税收政策解读的不一致。
　　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例子，就是备受企业关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下称59号文件)，这是业内公认的最艰涩难懂的税收政策性文件之一，其中很多条款都出现了不同的解读版本。以股权收购为例，对于多家企业收购一家企业股权时，能否按照59号文件的规定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不同派别的解读结果就完全不一样。
　　&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认为，59号文件对股权收购的定义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根据这个定义，只有&amp;ldquo;一家&amp;rdquo;企业购买&amp;ldquo;另一家&amp;rdquo;企业的股权，并且目的是为了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交易，才能算股权收购。符合了这个条件，才能在满足59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基础上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否则连股权收购都不是，又何谈享受税收优惠呢?照此理解，&amp;ldquo;多家&amp;rdquo;企业收购&amp;ldquo;一家&amp;rdquo;企业的股权，显然不符合59号文件对股权收购的定义，因此这&amp;ldquo;一家&amp;rdquo;转让股权的企业不能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但是，&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认为，在企业股权收购中，收购企业大部分都是股权支付，即转让股权的企业往往收到的不是现金，而是股权，因此没有足够的资金去纳税。如果强制要求企业必须纳税，那么可能会使重组继续不下去。按照税收中性原则，为了使税收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经济决策，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壮大，特别是解决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59号文件规定，转让股权的企业可以就这部分所得递延纳税。至于59号文件对股权收购的定义，强调的重点并不是转让者和购买者的数量，而是股权交易行为是否真实。至于&amp;ldquo;一家&amp;rdquo;与&amp;ldquo;另一家&amp;rdquo;的提法，只是为了更好地阐明问题，并不是限定股权购买者和转让者的数量。因此，只要符合59号文件规定的享受递延纳税的5个条件，即便是&amp;ldquo;多家&amp;rdquo;企业收购&amp;ldquo;一家&amp;rdquo;企业的股权，这&amp;ldquo;一家&amp;rdquo;企业也完全可以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amp;ldquo;原则派&amp;rdquo;与&amp;ldquo;条款派&amp;rdquo;如此大相径庭的解读结果，对于纳税人来说，到底该采纳哪一派的解读意见，不仅关系到其能否享受税收优惠，也关系到会否增加自己的税务风险，实在是两难的选择。而让广大纳税人忧心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宏观经济调控工具的税收政策也越来越多，税法体系日益庞杂，需要解读的税收政策也随之大幅增加，在具体税收政策适用上面临两难选择的概率大大增加，甚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制度化解决方式，破解不规范瓶颈
　　2011年12月28日，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amp;ldquo;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amp;rdquo;。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税收政策解读既是依法治税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务机关廉政建设的重要突破点，对税收政策解读不规范的问题，应该用制度化的方式解决。
　　事实上，为了尽可能增加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比如，清理了一大批陈旧的税收政策文件、将政策性文件的发布形式由&amp;ldquo;通知&amp;rdquo;改为&amp;ldquo;公告&amp;rdquo;等等。但是，这些举措都是紧紧围绕税收政策本身展开，作为税收政策外围的&amp;ldquo;解读&amp;rdquo;工作，影响面更大，但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采访中记者发现，针对税收政策解读不规范的问题，某区级国税局2011年时出台了一个有关税收政策管理与解读的文件，该文件对税收政策的分类、贯彻、执行、宣传、解读及税收政策执行结果的反馈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明确了各个科室在税收政策解读中的分工与协作关系，试图破解税收政策解读的瓶颈，规范税收政策解释。对此，有关专家指出，税收政策是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及财税部门制定的，由基层来具体执行的，因此要规范其解读，必须自上而下地进行。
　　有关专家表示，让税收政策解读做到绝对统一、规范是不可能的，但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针对目前我国税收政策解释不规范的现状，尽快研究出台类似《税收政策解读基本规范》的部门规章，将税收政策解读涉及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要求、基本权限等关键问题以制度化的方式固定下来，规范税法解释用语，明确解读方法，避免歧义的产生。比如，明确规定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解释政策的权限分别是什么?什么样的条件下适用&amp;ldquo;有利于征管&amp;rdquo;的原则，什么样的条件下又适用&amp;ldquo;有利于纳税人&amp;rdquo;的原则?税企有较大争议的政策最终如何执行由谁来裁定?经某一税务机关解读后执行的政策被同级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质疑的如何处理?等等。
　　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则建议，可以尝试借鉴英美法系判例的税法解读方式，逐步形成一系列复杂税收政策的解读范例，确保各地在税收政策解读与执行过程中尽量保持一致，减少各地在税收政策解释与执行中的自由裁量权。还有企业财务人员建议，当一个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后，省级及以上税务机关应该及时对该政策进行权威的解读和宣传，争取在第一时间消除纳税人的疑问，对不明确的政策和有争议的政策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要等问题成堆时再&amp;ldquo;集中清理&amp;rdquo;。对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解释，应该统一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减少政策解释的随意性，增强政策解释的确定性和权威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政策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北京力推税改新政：不会照搬上海“6+1”</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6/465.html</link>
<description>来自北京财政部门的消息显示，201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已经正式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试点。</description>
<text>　　在1月12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郭金龙市长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积极准备、抓紧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将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上海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指增值税扩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2年1月1日已开始正式试点。李丽君自然期待北京也能尽早实行这一政策，并且把一般咨询业纳入试点行业。作为税务咨询专家的她，深知&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后，自己的公司将能降低不少的税负。
　　《投资者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对财税工作有一个明确的指示，就是北京的增值税扩围&amp;ldquo;一定要跟上步伐&amp;rdquo;。而去年12月底，在一次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的座谈会上，市长郭金龙则明确表态，北京增值税扩围的试点&amp;ldquo;不晚于今年第三季度&amp;rdquo;。
　　曾多次参与增值税扩围调研的财税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恒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上海试点把重点放在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但北京会有所不同。北京的重点将是建筑业及现代服务业中的一般咨询业。
　　北京增值税扩围，有可能覆盖到一般咨询业，这正是李丽君对税改新政的期盼。
　　上海试点北京&amp;ldquo;急&amp;rdquo;
　　来自北京财政部门的消息显示，2011年年底，北京市政府已经正式提出申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试点。
　　其实，北京此番税改早已谋动。《投资者报》记者获悉，2011年8月，全国政协委员来北京做调研，包括李荣融、许善达等，这些委员对北京的工作提出一些看法和指导意见。许善达曾经任国税总局副局长，一直力推增值税扩围。他彼时提出，北京这样大的第三产业占比，但税收是比较滞后的。他说，目前上海正在争取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估计获批的可能性很大，北京也应该跟上这个步伐。
　　据此情况，北京市政协做了一份报告递给市政府，表示&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一旦在上海开始施行，对北京一定会有影响。&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上海先行，就有增值税发票，而北京没有，很多相关企业可能会迁走，很多业务可能会从北京搬到上海去。所以，建议北京也申请试点。
　　&amp;ldquo;说实话，报告递上去以后，政府方面并没什么反应。直到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上海试点&amp;lsquo;营改增&amp;rsquo;，北京才开始重视起来，也马上力推这个事情。&amp;rdquo;刘恒告诉记者。
　　作为北京市政协财经委副主任，他参与了这份报告的起草。同时，刘恒也在上海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的初始就参与到其中。
　　早在2010年，刘恒随某考察团去上海，主要调研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问题。在调研中，70%-80%的企业就提出，现在增值税的范围这样小，不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后来调研组在同上海方面汇报工作的时候，就聊到了这个问题。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对此很重视，调研组就建议，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上海应该利用浦东特区的特殊地位，争取先行试点增值税扩围。之后上海形成了这方面的报告，现在也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
　　&amp;ldquo;这样一来，北京就被动了。&amp;rdquo;刘恒说：&amp;ldquo;上海获批以后，北京才真正重视起这个事情。北京税务、财政以及发改委，立即行动起来，也就有了北京的试点申请。&amp;rdquo;
　　2011年12月底，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时，关于增值税扩围的问题，刘恒提到北京第三产业的比重很大，目前的税制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很不利，对调整结构也很不利，北京需要加快增值税扩围，争取一年之内能够试点。在今年北京的人大会议上，郭金龙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明确表示，试点增值税扩围将成为201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不会照搬上海&amp;ldquo;6+1&amp;rdquo;
　　根据已经公布的方案，上海试点行业为&amp;ldquo;6+1&amp;rdquo;。
　　1的部分为交通运输业，6为&amp;ldquo;部分现代服务业&amp;rdquo;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这六个方面。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刘恒表示，北京增值税扩围，将与上海在行业选择上有很大的不同。&amp;ldquo;上海把交通运输、物流当成重点，因为它是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港。北京，则会把建筑安装、一般咨询业当成重点。北京的特点，是建筑业中字头很多、文化产业很发达。所以，北京&amp;lsquo;营改增&amp;rsquo;，是希望把建筑安装、一般咨询业纳入的。&amp;rdquo;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认为，北京的交通运输业不如上海发达，上海的国税与地税是同一套班子，而且这两个城市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也不同，所以，北京试行税改，试点行业、具体方式都需要调整。
　　北京与上海都是现代服务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其中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但两地第三产业的构成差异很大。上海，最紧要的是交通运输、物流等；但北京，重点需要解决的，是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amp;ldquo;上海试点方案不是国标，税改试点都会有很强的地方色彩，各地都会先解决亟须的行业。但最终中央怎么批复北京税改方案，现在不好说。&amp;rdquo;刘恒说。
　　不过，北京方案原文照批的可能性很大。记者获悉，郭金龙市长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曾经表示，在税改问题上，中央对北京的诉求支持力度很坚决。或许，这正是市长敢于豪言&amp;ldquo;（北京税改试点）不晚于今年第三季度&amp;rdquo;的底气所在。
　　地方收入影响不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我国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尽管试点期间，为了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本稳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但营改增无疑会减少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这会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吗？
　　刘恒认为对地方收入不会有太大影响。他说，2009年增值税转型，当年因为转型造成的收入减少，静态计算也就1500亿元。估计上海这次&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存量的减少也就两三百亿元，对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来说，这不是什么影响。
　　从上海情况来看，&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影响12万户企业，大约占营业税的1/3.但北京的情况不同。北京的营业税，大头是两个行业，金融和房地产，这都不在试点范围。
　　记者查阅北京市的税收情况发现，2011年前11个月，北京总税收收入是2800亿元，其中增值税219亿元，营业税993亿元。刘恒认为，即使北京税改跟上海一样，也涉及到1/3的营业税，全年也就是三、四百亿元，并且这其中绝大部分还会转化为增值税。
　　以5%的营业税与3%综合增值税税率大体匡算，北京税改新政造成的减收不超过150亿元。
　　&amp;ldquo;据我们测算，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有一个转换的算法，增值税其实是高税率窄税基，而营业税是低税率宽税基，二者换算以后差别不大。&amp;rdquo;刘恒说。
　　那&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又有何意义？1月12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amp;ldquo;财经中国2011年会&amp;rdquo;演讲时指出，在原来被营业税覆盖的市场主体的领域之内，用新的增值税的形式替代，就使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做专业化细分。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表示，&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不能光看多了多少钱，少了多少钱，关键要看它为经济结构设置了什么样的框架，它鼓励什么，限制什么。
　　有人欢喜有人愁
　　任何改革都一样，有人欢喜有人忧。增值税扩围同样如此。
　　李丽君期盼北京税改新政，是因为像世纪赢盟这样的小型咨询公司能减轻不少的税负。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世纪赢盟2011年营业收入40万元，营业税5%，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总税率为5.6%，总共缴税2.24万元。如果改征增值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综合增值税率为3%，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总税率为3.36%，税收负担一下子减少了四成。
　　世纪赢盟2012年营业收入计划达到100万元。如果北京税改新政年内启动，纳税就可以少交2万多元。
　　从上海试点方案来看，整体会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对每个行业每个公司的影响可能会不一样，有些企业税收会降低，有些则会增加。
　　刘恒说，&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后，总体而言对小规模纳税人有利，但对成为一般纳税人的&amp;ldquo;大户&amp;rdquo;可能意味着是增税，&amp;ldquo;因为现在很多服务业没有多少进项抵扣，按17%的增值税税率，比起5%的营业税来，需要缴纳的税款将会增加。&amp;rdquo;
　　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全国缴纳增值税单位1700万家，但一般纳税人不到10%，其他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首先试点的上海已经关注到税率提高而进项抵扣少导致税负增加的问题。一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是年销售额50万元。上海试点时，已将此标准提高到500万元；另一方面，在2011年12月30日的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新闻通气会上，上海市财税部门表示，将根据试点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情况，对因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实际税负有一定增加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针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可能造成的部分企业不适，《投资者报》记者获悉，北京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以后，可能还会提高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以便将更多的试点企业按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即按确定的综合抵扣率纳税。现行增值税综合抵扣率为3%.
　　金融业是最大难点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种。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起，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2009年增值税改革中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至今，税改开始试水增值税覆盖传统的营业税领域&amp;mdash;&amp;mdash;服务业。
　　据刘恒透露，不管中央的批准情况如何，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是北京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这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了明确。同时，&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期间增值税扩围将在全国推广，这也是毫无疑问的。不过，在这个税改新政中，刘恒坦承还有五大难点：国地税分置的交接障碍，中央地方的分成问题，新税制下新财政体制的确立，地方财税自主权问题以及新税制设计。
　　目前，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国内增值税收入按照75：25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成，进口增值税收入归属中央。营业税是地方税，除了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划归中央外，其他均归属地方财政收入。
　　尽管目前试点方案仍把原属地方的&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部分归地方享有，但这仅指存量部分，但以后的增量怎么办？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amp;ldquo;税改以后如何确定新的财政体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财税自主权问题，这些都需要在税改中重新划定。&amp;rdquo;刘恒说。
　　还有税制问题。本轮&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无论是上海还是北京，都回避了金融行业。中国的金融总部几乎都在这两个城市，尤其是北京，像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行总部均在此。四大行年报显示，2010年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分别为215亿元、155亿元、144亿元、184亿元，总计接近700亿元。
　　在刘恒看来，&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在全国推广、在全行业推广，只是迟早问题，但涉及到金融业，不设计新税制简直就无法实施。&amp;ldquo;银行的成本主要是人力，它没有多少能够抵扣的，所以它还希望沿用营业税。改增值税，只是对贷款人有好处，如果贷款利息开具增值税发票，贷款人还能拿回抵扣。&amp;rdquo;
　　金融业希望沿用营业税，记者从银行内部也得到了证实。某国有大型银行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银行各项成本中，资金成本（指负债付息）、营业成本（其中人力占五成以上）几乎各占一半，但营业成本无法抵扣。所以，&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会大幅度增加银行税负。
　　税改新政正拉开大幕，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前途漫漫。刘恒认为，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推进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推得越晚以后困难越多。不过他坦承，金融业肯定是最后&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的行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改 增值税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税务稽查行业确定 含房地产行业</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4/462.html</link>
<description>国家税务总局除要求对重点税源进行轮查外，2012年的稽查重点行业确定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以及服装行业、家俱行业和电子产品业领域的出口骗税行为。</description>
<text>　　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近日召开，记者从参会人士处获悉，国家税务总局除要求对重点税源进行轮查外，2012年的稽查重点行业确定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以及服装行业、家俱行业和电子产品业领域的出口骗税行为。
　　据了解，对比2011年的税务稽查重点行业，服装和电子产品等享受出口退税免税的行业，仍然是今年出口骗税重点检查行业，除此之外家俱业也新列入其中。
　　在税务稽查重点行业的更新方面，此前已连续多年被列入重点稽查对象的房地产行业和建筑业今年继续上榜。税务专家对记者表示，两行业的再次入选说明相关部门今年仍然重视对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的治理，力度或将不减。而去年列入重点行业的广告业、金融行业、通信行业和保险行业等几项服务业，则或将不再出现在2012年的重点稽查行业名单中，取而代之的是交通运输、煤炭、水泥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等工业的上榜。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骗税 税务稽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工商信息共享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9/375.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和工商两部门之间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换机制，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共享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信息交换需每月进行并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description>
<text>　　为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提升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服务国家税收征管的能力，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就工商股权转让信息在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间的共享作出规定。根据通知，税务和工商两部门之间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换机制，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共享工作。(作者：郭一信)
　　此份名为《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下述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名称、住所、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证件类型、股东证件号码、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登记日期。
　　税务部门则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下述信息：企业因股东转让股权在税务部门办理的涉税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证件类型、股东证件号码;税务部门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变更登记信息后征收税款的有关信息，包括：营业执照注册号、纳税人姓名或者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税款所属期、税款数额。
　　根据通知，信息共享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信息交换需每月进行并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换。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交换。
　　在具体操作方式上，通知表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税务、工商信息共享平台或利用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交换。而暂不能通过网络交换信息的，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用光盘等介质交换。
　　据了解，此前国税总局在今年布置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相关工作时，已要求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以防止税款流失，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
　　税务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现行法律条例中对于部门间涉税信息的整合此前并无要求和规范，税务机关从其他部门获取涉税信息存在难度，对纳税征管特别是股权转让相关税收的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
　　&amp;ldquo;很多企业在发生股权转让时虽然会按照《公司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往往由于税法观念淡薄而不能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登记，&amp;rdquo;上述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amp;ldquo;这导致税务机关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纳税人股权转让的涉税信息，最终可能造成税收流失。&amp;rdquo;
　　通知还明确，今后要建立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领导组成的信息共享领导协调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信息共享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落实相关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对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向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擅自对外提供有关信息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征管 税务局</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总全国范围组织网上纳税申报软件评测</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9/275.html</link>
<description>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及软件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description>
<text>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及软件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
　　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开发服务商以及自行开发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省以下税务机关自愿申请参加评测。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开发服务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一)较强的综合实力：专职软件开发人员不少于30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50人。
　　(二)软件开发管理能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达到3级以上。
　　(三)软件支持服务能力：拥有集软件升级维护保障、远程客户服务呼叫中心、本地化上门服务于一体的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
　　(四)具有参与税务信息化或国家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经验。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7月制定并公布了《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并发布了《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统一了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业务标准。
　　201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amp;ldquo;制定全国统一的网上纳税申报标准，适时推广标准化的纳税申报软件&amp;rdquo;。
　　201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再次强调适时推广标准化的纳税申报软件。
　　为加强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申报的电子涉税数据准确、完整、安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及软件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评测工作。
　　相关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网上纳税申报软件评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1年第2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申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负过重 曝中小企业一半利润缴各种税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4/161.html</link>
<description>利润微薄、税制结构不合理，征收方式难以灵活调整，遵从成本高，经营环境恶劣。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坦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要缴纳、承受6种税费或“隐性”负担。</description>
<text>　　●&amp;ldquo;做梦都盼着减税!&amp;rdquo;
　　记者调查的几家中小企业反映，有相当于一半左右的利润缴了各种税费
　　李京生是一家包装制品公司的总经理。成立于1993年的这家民营小企业，从糊信封、做手提袋开始一点点奋斗，现在拥有员工60多人。
　　&amp;ldquo;我们是跟纸打交道的，如今这个行业的利润就跟纸一样薄。&amp;rdquo;李京生叹气说，每种颜色每令纸的印刷费收入已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00元左右降至目前的15&amp;mdash;18元，而纸张、油墨、人工的成本嗖嗖往上蹿，20年前每月花300元就能雇到一个不错的印刷工，现在印刷机长的月工资得开到8000&amp;mdash;10000元，普通工人也要三四千元，足足涨了10倍多。&amp;ldquo;这样一来，挤压的只能是利润，我们现在净利润率不到5%。&amp;rdquo;
　　一年摸爬滚打下来，李京生的公司能赚120万元左右，但各种税费却数量不菲。他掐着指头一一道来：&amp;ldquo;17%的增值税，每年本应交50万&amp;mdash;60万元，由于我这里安排了13名残疾人就业，每人每年能享受3.5万元的退税，因此只需交20万元左右;25%的企业所得税，每年12.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每年5万&amp;mdash;8万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每年30万元。算下来，每年得交70万元税费，到手的净利润只有50万元，大约58%的利润缴了税费!&amp;rdquo;

　　&amp;ldquo;我们做梦都盼着减税!&amp;rdquo;李京生说，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往往比大企业还高。&amp;ldquo;比如，我们买纸张常常是根据订单情况零星采购，今天买几百张，过些天又买几百张，而大企业至少要够几吨才卖给你，并且要求交现金。于是，我们只能向小企业买纸，而他们一般没有增值税进项发票，无法用来抵扣成本，无形中我们的增值税就会多交20%。这种现象在加工型中小企业中比比皆是!&amp;rdquo;
　　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税负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情况又如何呢?
　　江小华是一家生物化学技术公司的财务总监，这家拥有200名员工的民营小企业诞生于1991年，生产饲料添加剂和日化产品添加剂。说起企业，江小华满脸红光：&amp;ldquo;以前国内不能生产饲料添加剂，只能从欧美进口，价格奇高。自从有了我们这样一批企业，饲料添加剂的价格下降了2/3。别看我们只有这么点规模，但两大主打产品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已跻身前三名，每年还有500吨产品打入欧美市场，是不折不扣的高新技术企业。&amp;rdquo;
　　然而，说起税负，江小华的眼神就略显黯淡。这家企业一年要缴纳200万元所得税、300万元增值税、50万元营业税、35万元流转税附加、15万元的印花税、契税，还有330万元左右的社会保险费。&amp;ldquo;这930多万元的税费约占公司税前利润的48%。幸亏我们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没有这条，税费肯定超过利润的一半!&amp;rdquo;
　　&amp;ldquo;我们最希望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amp;rdquo;江小华说，按照国家规定，生产饲料中的大部分原料和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等都是免税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必须首先到饲料部门检测，1个品种交1000元检测费，20个就是2万元，约需一周到半个月，通过检测后还要到税务部门去审批。&amp;ldquo;从检测到批下来，一般要二三个月，北京快一点，也得一个月，有的地方甚至说：&amp;lsquo;你先生产吧，我们这里下半年才批&amp;rsquo;。可是其间要按17%的税率缴增值税，这些产品的利润率也就是10%左右，这段时间我们究竟是做还是不做?&amp;rdquo;
　　&amp;ldquo;我不明白，这么简单的东西需要那么长时间来审批吗?况且由税务部门来批，他们是有收税任务的，能有积极性吗?&amp;rdquo;江小华很是不解。
　　●税费负担为何更重
　　利润微薄、税制结构不合理，征收方式难以灵活调整，遵从成本高，经营环境恶劣。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坦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要缴纳、承受6种税费或&amp;ldquo;隐性&amp;rdquo;负担：
　　&amp;mdash;&amp;mdash;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amp;mdash;&amp;mdash;费，包括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社会保险费等，据估算，通常交1元税，就要交0.5&amp;mdash;0.7元的费。
　　&amp;mdash;&amp;mdash;有关部门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比如集贸市场收的卫生费，这类收费有些定价不合理，但还不能不交;
　　&amp;mdash;&amp;mdash;一些执法部门为了创收进行的罚款和摊派;
　　&amp;mdash;&amp;mdash;一些执法部门吃拿卡要等腐败成本;
　　&amp;mdash;&amp;mdash;为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而付出的人员、时间成本等，即遵从成本。
　　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日前对媒体表示，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已超过30%。
　　按说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适用税率基本相同，这些税费大企业也同样要交，为什么中小企业的负担更重?
　　首先，大企业多处于煤水电、&amp;ldquo;铁公基&amp;rdquo;等垄断行业，利润相对丰厚，而中小企业多处于竞争性领域，利润较为微薄。同样的税费占各自利润的比例，大企业要明显低于中小企业。&amp;ldquo;再加上我国税制结构不合理，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占税收比重超过60%。流转税不像所得税，由于对企业所得征税，能做到&amp;lsquo;挣的少交的也少&amp;rsquo;，流转税对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征税，往往是&amp;lsquo;挣的少交的不少&amp;rsquo;，这样一来，会导致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利润少，交税却不少，进一步加剧了其税负。&amp;rdquo;
　　其次，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账册体系，税务部门难以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往往实行核定征收，将实际销售收入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连销售收入都搞不清楚，就干脆采用直接核定所得税额的定额征收方式，比如集贸市场往往按柜台的延米数定额收税。&amp;ldquo;当经济增速放缓时，如果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税收数量能相应减少，而中小企业多为核定征收，如果没有及时下调核定税率或定额，尽管一些企业的税负可能低于查账征收时的法定税负，但与过去比企业的税负会加重。&amp;rdquo;张斌说。
　　再次，中小企业的遵从成本与利润之比要高于大企业。&amp;ldquo;打个比方，大企业为了配合接受各种检查，要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成本，中小企业付出的这种遵从成本并不一定比大企业少。&amp;rdquo;张斌解释道。
　　●减税费还有空间
　　应完善税制结构，取消不合理收费，减少行政干预，让税费减负政策真正惠及中小企业
　　在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方面，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近年来，有5项相关的政策措施颇具亮色：
　　&amp;mdash;&amp;mdash;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amp;mdash;&amp;mdash;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此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amp;mdash;&amp;mdash;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
　　&amp;mdash;&amp;mdash;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amp;mdash;&amp;mdash;2011年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不过，专家也认为，当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仍然偏重，减税费还有空间。
　　应当完善税制结构，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amp;ldquo;发达国家税收以所得税为主体，2007年美国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占税收比重高达72.5%。增加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有利于改变我国中小企业&amp;lsquo;挣的少交的不少&amp;rsquo;的现状。&amp;rdquo;张斌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则表示，对中小企业的收费，常常是清理了一批，一些地方换个名义又冒出一批。&amp;ldquo;比如，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开始收教育费地方附加，凡是交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的企业都要交2%的教育费地方附加。这些地方财政不是没有实力，为什么非要向企业伸手?&amp;rdquo;
　　当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时，应及时下调其核定税率或定额。&amp;ldquo;对于用工达到一定标准的中小企业，还可以考虑在一定时期内豁免税收。&amp;rdquo;刘桓说。
　　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降低遵从成本。孙钢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行政干预，避免增加其隐性负担。&amp;ldquo;对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核定其销售收入的某一比例覆盖所有税费，并由一个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比如，规定中小企业所有要交的税费就是销售收入的5%，超出这个范围的可以不交，类似减轻农民负担的&amp;lsquo;明白纸&amp;rsquo;。&amp;rdquo;张斌建议。
　　此外，还应合理设计税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最大多数的中小企业。&amp;ldquo;比如，在上海部分行业试点将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加最低为6%的税率，与原先5%的营业税相比，看似能减轻中小企业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中小企业的各种零星购买多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不能抵扣成本，增值税率又比营业税率高1个百分点，没准一些企业还会因此而增加税负。再如，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2000&amp;mdash;5000元提高至5000&amp;mdash;20000元，可是月销售额2万元意味着平均每天的营业额才600多元，一个菜贩子一天的营业额都不止600元，这条政策惠及的中小企业能有多少?&amp;rdquo;江小华直言。
　　刘桓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贷款利息可在税前抵扣，但仅限于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amp;ldquo;这样的规定已与形势脱节。时下中小企业如能幸运地得到贷款，其利息必定远远高于基准利率，应当按贷款实际利率给予全额抵扣。&amp;rdquo;刘桓说。
　　有专家指出，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就业的重要载体，要多放水养鱼，千万不要竭泽而渔。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5/20120225031319477.jpg</image>
<keywords>税费 税负</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收政策来不得"误读"和"误会"</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4/133.html</link>
<description>财政部公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明白白的写着：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难道，是中小企业误会了这番“好意”?还是，部分媒体误读了政策的本意?这次广为关注的“减负”新政力度颇为诱人。</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大幅调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消息随着各路媒体的&amp;ldquo;爆炒&amp;rdquo;，利好的氛围已在正受困各种经济阴霾笼罩下的中小企业间散开，愁眉不展的企业主们不禁惊呼&amp;ldquo;国家终于给咱减税了!&amp;rdquo;但记者却观察到，财政部公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明白白的写着：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难道，是中小企业误会了这番&amp;ldquo;好意&amp;rdquo;?还是，部分媒体误读了政策的本意?这次广为关注的&amp;ldquo;减负&amp;rdquo;新政力度颇为诱人。

	　　增值税上，将其起征点的幅度调整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此前的标准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营业税上，将其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调整为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之前的标准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amp;mdash;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但是，值得广大纳税人注意的是，大多数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都是有适用范围和对象的。大家在关注优惠政策本身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其限制条件。例如，本次&amp;ldquo;减负&amp;rdquo;政策条款中就明明白白写着：&amp;ldquo;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amp;rdquo;个人是指什么?是一些媒体所指的微型、小型企业吗?记者致电一位税务官员，他给出了具体的答案。

	　　&amp;ldquo;《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九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九条都明确规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amp;rdquo;思威瑞特联合(北京)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王骏也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紧急风险提示。提醒企业注意，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更不会包括各类公司制企业。

	　　此外，上述税务官员还提醒道，文件明确写明&amp;ldquo;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amp;rdquo;这也就是说，各地的执行口径未必一样，所以不同地区的纳税人还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一个税收政策的出台自然包含了政府的一定意图，在中小企业面临经营困境的的当下，确实需要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照顾和倾斜以利于其发展。但这一次，显然中小企业是在一些媒体对政策的&amp;ldquo;误读&amp;rdquo;之下&amp;ldquo;误会&amp;rdquo;了政策的部分条款。在此，也提醒广大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一定要向相关税务机关或税务专业人士咨询，以免因为&amp;ldquo;误读&amp;rdquo;而给自己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税收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收那些事儿</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31/96.html</link>
<description>征收农业税时，每年都会一些严重冲突，真是痛心啊!”谈及国务院废止农业税，国家税务总局一位退休官员曾无比感慨，农业税收入仅500多亿元，征税的成本都比这个数高。可为了征农业税，征税人员和农民之间发生冲突，甚至时有死亡事件发生。</description>
<text>
	　　&amp;ldquo;征收农业税时，每年都会一些严重冲突，真是痛心啊!&amp;rdquo;谈及国务院废止农业税，国家税务总局一位退休官员曾无比感慨，农业税收入仅500多亿元，征税的成本都比这个数高。可为了征农业税，征税人员和农民之间发生冲突，甚至时有死亡事件发生。

	　　从事税务工作，最怕发生这样的事，也最难处理这类冲突。国税总局这位退休官员说，这是一个矛盾，税务人员需要完成任务，而有些农民的确没有钱啊交税啊!他在总结教训时，总要告诫地方征税人员，催缴税款时，不能&amp;ldquo;拆农民家的门、揭农民家的锅&amp;rdquo;。在农村，这是非常忌讳的做法，&amp;ldquo;卸门揭锅&amp;rdquo;意味着向他们发出了危险的信号，&amp;ldquo;你要断他们的活路。&amp;rdquo;废止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媒体多欢呼农民负担的减轻。&amp;ldquo;而我最大的感触，是不再因为征税死人了。&amp;rdquo;

	　　2006年以后，中国的农民不再交农业税了。但农民的生活，依然艰辛，富饶的平原水田，小麦亩产800斤，但一斤小麦价格也就1元左右，全国人均不到1.5亩，靠种地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几无可能，活得有尊严实属天方夜谭。

	　　中国两亿多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镇建设工地、鞋帽服装厂、制造工厂等，成为农民工，也有众多拉人力车、开出租车、开小餐馆、小作坊工厂等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者开办小微企业。这一方面构成了推动中国经济快速上扬的城镇化运动，另一方面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直面各种工商税费。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府频出刺激政策和支持企业经营的举措。

	　　2009年中我赴西部采访，到一小企业了解情况。企业主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税单递给我，这是一张涉及房屋租赁业务的税单，税费包括有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一项以房屋租赁的名义，每月税额就一万多元。这位企业主说，&amp;ldquo;房屋租金是税务局核定的。但这个房子根本不是租的。&amp;rdquo;

	　　除了以租房的名义收税，收费也比原来多了很多。还要交所得税，不管企业是否盈利都要收税，&amp;ldquo;想收多少税，就定多少利润。&amp;rdquo;&amp;ldquo;向税务部门反映一下，不能少交一些吗?&amp;rdquo;我问。

	　　&amp;ldquo;你们媒体呼吁一下吧，做企业太难了。&amp;rdquo;他苦笑了一下，用传真机复印了税单递给我。

	　　经济不好的时候，货物赊销就越多，回款也很慢、很少。&amp;ldquo;快到月底了，要给下面的人发工资，账上的钱不够。&amp;rdquo;

	　　&amp;ldquo;我们一直在呼吁减税，尤其是小企业。现在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小企业了。&amp;rdquo;临别，我安慰他，基层税务部门中的不规范，慢慢会变好的。&amp;ldquo;但愿吧。&amp;rdquo;他淡淡地回应我。

	　　作者：王长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 农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如何做好税收优惠战略规划</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28/75.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中国税制的日渐完善，特别是现在《所得税法》，包括营业税有一些试点，就是大的征税的改革，咱们企业的税务管理，以及使得企业履行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或者是合理降低企业所得税负，这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工作。</description>
<text>
	　　和讯税务消息10月27日，2011中国税法论坛暨首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10月27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承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上经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协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税法改革与法律服务&amp;mdash;&amp;mdash;中国税务律师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志群就如何协助企业做好税收优惠战略规划与管理发表主题演讲。

	　　以下为发言实录：

	　　施志群：随着中国税制的日渐完善，特别是现在《所得税法》，包括营业税有一些试点，就是大的征税的改革，咱们企业的税务管理，以及使得企业履行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并在此基础上降低或者是合理降低企业所得税负，这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工作。

	　　其中税收优惠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对企业来讲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存在是非常显著的，因而影响也是非常直接的。

	　　目前中国所有的税收优惠来看有一个特点，类型非常繁多，参与税收优惠的管理非常多元化，不是所有的税收优惠都是税务机关来给的，不是这样的。比如说有一些高科技行业的政策，需要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甚至工商部门等等一起参与到这个管理来，这就使得整个的税收优惠的申请、审批和后续的监管程序非常复杂，而且时间也比较长。

	　　由于申请过程比较混乱，资料准备不充分，文件本身存在瑕疵等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后续发现税收优惠可能会拿到，但是拿到税收优惠的同时，企业存在的风险非常明显，甚至很多时候为企业的知名、存续产生致命的影响。

	　　从目前掌握的数据来看，在近三年被某些机关来讲，保证审计署、财政部、税务局甚至科技部门，他们取消了这样一个享受税收资格的数量，递增速度是非常惊人的，这些企业虽然享受了这样的优惠，可能是享受了一两年，可能导致整个税收所享受到的优惠全部反馈给国家，对企业的经营伤害非常大。

	　　以往单纯依靠财务税收的人员，包括财务税务上的机构，从合法合规的两个方面满足税收优惠已经不太现实了，税务律师或者是税法律师，以法律为基础的提供专业服务的特性，使税收律师在税收优惠的管理上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第一，税务战略管理的意义。

	　　第二，企业税收优惠常见的常态。

	　　第三，通过比较小的实例看一看律师在咱们企业水位管理当中具体有什么样的作用。

	　　税务战略管理的意义，应该是老生常谈的，实际上就是两点，规避税务风险，一个是可能有纳税错误，第二是有稽查补税，第三是调增，第四是税收的取消。

	　　更多时候显示出税收优惠，大的税收优惠就是争取社会利益。

	　　税务战略管理的内容，一个是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税收这个行业政策的多变性，复杂性，远远高于其他的法，如何去适用或者是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法规。

	　　然后是纳税人的操作规程。

	　　税务会计处理等等。

	　　对于律师来讲，就是税务战略管理当中所要关注的重点。

	　　要求也是分为几个要求，首先要科学，科学这个里面可以看到我们在去申请，去做税务战略管理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最大的问题，要全面了解你的工作单位或者你的企业，看看这样的经营情况。这样对于之后所有税务战略管理的决策或者是适用，都会有一个比较科学的基础。

	　　第二，合理，这里面在做税务战略管理的时候，你所有的一些策略决定，最终决定应该有这样一个合理性的要求。

	　　第三，实用。做税务理主要是两方面的意义，一个是规避汇率风险，第二个可能是能够享受到一定的税收利益。这可能是做税率战略管理目标就是为了实有。

	　　第四，效率问题。我们在企业经营的时候，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时候，有没有可能最后的成本是负的，这个就没有意义了。

	　　第五，整体。就是税务律师在税收优惠管理里面的概念，作为律师来讲，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综合性和全局性是非常大的，而不像一般的财务或者是会计，很多时候他们是针对某一个方向做的比较深一点，比如保税或者是计账等等，律师很多时候就是法律上是不是允许这样做，从整体上考虑这样的适点比较合适。

	　　第六，预测性，超前。不管你做什么样的决策，你一定要有对法律法规辩证的预判。比如昨天增值税在上海地区已经实行了，部分企业增值税增收，可能之前的时候很多人给我们预测一下，企业在上海发现以后，你可能被按照这样新的思路去做的。这个时候如果能够提前做出预测，对于企业的经营，对于企业的决策，之后的税务管理就会有一个相对比较方便的，相对比较缓和的空间。税法的辩证性很大，可能今天这样做，做得非常好，结果第二天发现，一夜过后我做的全部都是错的。所以预测性是比较重要的。

	　　第四，税务战略管理与税务规划。强调一个概念叫做节税，如果是一个非此行业的，税法律师是不是帮我们省一点税，避避税?目的很简单，为企业节约税款，降低税务成本，前提必须是合法，我们所有的规划一定是合法的，如果你说我是通过一些，比如其他一些形式去做，可能这就存在一些问题，就是法律风险。有可能面上做的非常漂亮，但是可能实际上内部来讲，整个税务规划的架构都是偷税的概念。所以，税务规划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需要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以及实物经验结合，才能够去做好的一个项目，我们称之为律师税法服务。

	　　这里面可以看到律师在税务战略管理，以及税务规划里面来看，作用可能是逐渐体现出来的，因为可能在5年前或者是10年前的时候，税法律师同税务律师的概念本身不是很完善，那个时候所谓节税方案，避税方案，都是税务师或者是会计师等等，他们一些经验积累做的一个方案，他们特点就是很少，或者几乎不从法律本身角度解释一些问题，他们比较关注于说，北京市地税局这样规定的，我就应该这做，或者国家税务局说这样是对的，我就这样弄，没有考虑法律本身是什么，整个过程做下来以后，也许满足了地方税务局的要求，或者是短期的要求，但是长期来看可能就是一个根本错误的方案。

	　　第二个部分，企业税收优惠管理，企业税收优惠管理先去了解一下中国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的现状，主要讲三点比较明显的特征。

	　　一，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通知等一系列的文件并存，我们做税收优惠申请的时候，本身规定某种企业是有这个优惠的，具体需要其他部门去制定，税务总局说你协助于管理层，之后各地就会制定出还有一些部门的，或者是各地方执行的具体细则等等，这里面每一个层级的请示，或者叫做演练，都会使得政策的执行，实际上条件和标准是有差异的，甚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所以这个现状之一就是说，你的法律文件，或者是规范性文件太多太复杂，很多时候不清楚哪一个最终才有效，或者哪一个最终有效，而且没有风险的。

	　　二，现行的优惠多于跨部门管理。比如科技委员会或者是科技部对于税收优惠申请的时候，参与应该是非常小的，甚至占到8%都不到，税务机关针对后续做一些初步的了解，这里面跨部门管理成为目前税收优惠现状里面比较显著的特点。

	　　三，地方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的差异与相同。除了国家制定的政策之外，当地政府说没有问题，我对于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不要了，全部反馈给企业，这种所谓的税收优惠性质是什么?财政支持?是企业跟政府之间签署这样一个协议，还是什么样的性质?也许在三年之内政府说好，我们现在反馈给你，三年以后政府换届了，或者是相关人员做了变动了，他说这不行，这个东西不能执行了，同时之前享受到税收利益，或者享受到财政支持以后，这相当于税收优惠的范围不是很明晰，财政有税收优惠等等，但是我们在日常实物当中，特别是企业，笼统称之为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分类方式，这可能是做一个简单的归纳，可能不是特别完善，但是也是跟我们在实物操作里面做这样一个情况比较吻合。法定优惠，特定优惠，临时优惠，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办法，土政策等等，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企业所得税等等，而且企业所得税的数量和类型最多。

	　　三，数额税金的情况。

	　　四，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五，高科技行业。

	　　六，优惠期限，三年、五年或者是一年，或者即将出现文件，2013年11月6日截止这样的情况。

	　　七，审批和备案。我们接受企业要求的时候，或者跟他们接触的时候，虽然有很多涉税的事项，很早以前从审批转化为备案，实际上整个过程做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经把所谓的备案变相做成了审批，备案和审批的概念大家不是特别了解。虽然做了一个方案，但是现实意义不是那么明显。中关村示范园区，或者是上海两条新区，区域内有不同的政策，有一些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也有一些政策是当地给出一个，叫做当地财政支持也好，或者叫土办法也好等等。

	　　重点讲一讲企业所得税的区域优惠，这里面是第一个。从两类来说，第一个就是国家优惠，第二个叫做地方支持区域发展政策等等。国家优惠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开发区，高新区，旅游独家区等等。还有就是西部大开发是目前一个比较大的区域，整体来看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战略布局意义很大。第二个就是执行时间比较长。第三个就是说在执行的时候一般需要大量的辅助性的文件支持。可能中关村示范园区，国家出了文，可能是国务院了出了国发令，北京市还要转发做一些修改，到园区的时候还要做一些调整等等，所以国家优惠政策的特点就是说相对比较稳定，但是从抛出这个政策到最后落到实处一般时间比较长一些。

	　　地方政府，像所得税营业税业务，就是财政返还，你到我这儿来注册，到我这边设立厂房，我不要了，我全部给你，这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区域优惠目前一个是比较固定，如果从地方角度来看稳定性是比较差的。这是企业所得税的区域优惠。

	　　企业所得税产业优惠，这是税收管理比较重要的优惠。企业因为所处产业的特点或者是优势，使得国家基于一些战略，比如科教兴国，或者是其他一些要求，具备一些产业支持，税务支持。这里面可以看到，所有的产业性的优惠有一些比较相似的，跟一些优惠政策比较相似，比如符合某一个领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还有对一些数据情况，税务、财务、规模等等，股权比例等等，有一些固定的模式规定几项内容。第二，所有的产业优惠，它有一个特点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我给你做产业不太放心，需要每年做一次年检，到一段时间重新申报，而且定期让你做备案，让税务机关或者是相关主管部门能够随时随地了解企业的情况。

	　　可以看到整个产业优惠来讲是相对比较稳定的，而且一般都是国家会制定，比如说在2010年到2020年长期准科技型的政策支持规划。我们认为对企业来讲你应该利用这些税收优惠，应该向你的客户说明是OK，你既然从事这个行业，你应该去申请或者去努力争取这样的优惠政策。

	　　另外，由于关系国计民生，企业对于产业优惠是趋之若鹜，今年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或者是上创业板的时候，他们通过很多方式获得这个证书或者是资质，上市以后做公告的时候发现，这个企业可能存在很多问题，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根本不是一个高科技企业。企业在申请产业优惠的时候，很多企业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资料存在一个编撰，当然就是造假的情况，这一块很容易成为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这一类优惠对于律师来讲，如果一旦有法律规定，对于条件做了明确的体现，这个优惠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满足这样的条件，对律师来讲准备这些文件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你是否真实。比如做文件也知道，可以做一些适当的扩充。

	　　企业特点无法被大量的普通企业所利用，比如北京有一个中关村，涉及到高新科技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这个优惠政策是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我们相信企业所得税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动，所以他的政策是非常稳定。

	　　条件六项，知识产权、产品分为，人员的比例、费用、研发收入等等，高新技术，比如帮助外国公司在中关村设立一个公司。新所得税法以后，这个资质是严格的实质审查，对于企业内部一些人员去整理一些材料，编撰一些就OK了，这种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一些合同都需要你一板一眼慢慢做清楚，规范成符合国家要求的一些标准。

	　　这个政策应该来讲比较稳定，作为律师来讲，如果服务客户里面有很多的高科技企业可以考虑。

	　　第二，技术先进性与服务企业。这不是企业明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可以看到优惠政策时间，09年1月1号，到2013年12月31日，这里面条件是专业级的等等，这些都是由很多，像服务流程等等，都有很多法律文件让你去查阅，对于设立企业来讲，要去神经这样一个技术的服务企业，可能不但要求你对税务机关直接投，还要跟商务部门，跟科技主管部门，跟他们做长时间的交流和沟通。整个中国科技型企业合同管理比较严格。

	　　第三，有一些人员的或者是服务收入的，还有合同比例等等，所有这些条件有一个特点，都是相对比较明确的，不是原来讲，什么叫做科技高新企业?就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企业。现在说你是比较高的，要通过材料证明，这些文件是相对比较客观的一些文件，需要你在准备的时候需要花很大的精力来做。

	　　让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做有一个问题，比如合同管理，为了满足一个条件，他甚至会对合同做一些修改等等，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因为他们这种风险控制意识，特别是涉税法的风险控制意识相对来说比较薄弱一些，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是比较显著的，实际上这个软件企业也是比较类似的，也是规划纲要所侧重的优惠政策。

	　　还有创造投资企业抵扣。

	　　第三，律师在企业优惠管理当中的特定作用。这在实物中，就是律师做税收优惠的时候应该从哪一个方面做，或者具体做的时候怎么考虑，这就是税收优化。分为六个步骤：首先了解企业所处行业经营情况。第二，分析区域优惠、行业优惠都存在哪些可能性。第三，申请税收优惠的可行性怎么样，涉税法律风险在什么地方，有没有这样的考虑和评估。第四，了解整个程序，准备所有文件。因为税收优惠项目非常多，所以经常定期做一些研究，去了解现在是怎么操作的。可能过了半年甚至过了一年以后就会有一些很大的变动。第五，资料提交。第六，还有后续协调跟进。税收优惠是长期的过程，税收竹管机关对你优惠的享用看的很紧，这个时候应该持续的去维护。并不是今年拿到以后不管它了，可能过了几年以后发现很多问题，很多主管机关都认为你存在障碍，对你产生处罚，我们明明享争取税收优惠，那给自己带来了风险，那得不偿失。

	　　你应该有一个比较明晰的税收优惠的管理和规划的思路。

	　　投资结构的设置，企业当前问题在于如何快速聚拢资金，股权结构已经很明确了，如果再去改，半年、一年都很正常，这个企业的特点，刚才有几个条件，税率优惠是直接的，原来交按25%交税。

	　　税收优惠的选择，通过企业选择发现，虽然是德国企业，但是主要产品在追究大陆销售。虽然有一部分是销往日本和韩国等等，但是服务外销这一部分并不占主要余地，这个时候可以看到虽然高新技术都列出来了，有一些条件跟他差得比较远，这个时候需要进一步考虑高新条件的满足。

	　　整个过程会看到，在做税收优惠申请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事项，要定期更新你的清单，不管你有没有分类，作为律师应该把所有的框架牢记在心里，比如行业的区域等等，而且定期更新，因为政策变动太快了。

	　　税收优惠的后续维持。如果不维持之后所付的涉税成本更高，如果一个企业，一个上市公司，可能拿到一个资质以后，可能在申请的或者，或者是之后不满足了，可能被有关部门取消掉了，作为上市公司来讲，对你企业股价也好，对企业的声誉影响非常大。

	　　税收优惠申请到了以后不是代表万事大吉，需要你长期维系，作为律师是要付出比较高，要随时更新税收变化，以及企业的调整。

	　　税收优惠制定，如果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产生质疑怎么办?这里面可以看到几项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也是比较固定的过程，一般主管机关提出问题，一二三四五，规模不够，或者是行业不对，要做一些说明，不但要口头说明，也需要提交比较专业的书面文件，还要了解一下税务机关到底是怎么样的态度，这可能是一个大的概念。

	　　以上是个人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税务战略管理和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的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谢谢大家!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028/20111028093510382.jpg</image>
<keywords>税收优惠  税务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处理好与税务局的关系</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20/35.html</link>
<description>如何处理好与税务局的关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广大财税人员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挑战。10月15日，在上海交大高层税务论坛上，来自中介机构和企业界的代表分享了他们的经验。</description>
<text>
	　　如何处理好与税务局的关系？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广大财税人员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挑战。10月15日，在上海交大高层税务论坛上，来自中介机构和企业界的代表分享了他们的经验。

	　　有人提出了三段论，一、事先要有很好的沟通。不要一开始就把四大推在前面。之前做成的一个特殊重组案例，和税务局技术专家反反复复沟通，讲很多案例，自己也学到很多。二、充分理解税务局的想法和处境。他们的基本倾向是什么？最近是否要完成稽查任务？是否要抓典型？&amp;ldquo;行政复议?要考虑清楚哦&amp;rdquo;。三、以礼相待。如果冷不丁和他们沟通，税务局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从严处理。

	　　也有表示，把它作为一个项目来做，和客户一起把税务局内部运作逻辑分析透彻。很多人总想着通过上层关系来直接搞定，但这是有风险的。面对税务局，企业有三类话不能说，一，&amp;ldquo;我们已经找过四大&amp;rdquo;，因为税务局才是最后的执法机关；二、&amp;ldquo;我们已经跟领导打过招呼了&amp;rdquo;，这样你会走得很远；三、&amp;ldquo;我们认为这是对的&amp;rdquo;，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局 四大</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四大税务和审计的联系和区别</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4/946.html</link>
<description>作税务首先要耐得住寂寞，因为你的成就感要比审计的同事来的晚。刚进公司的时候，税务的小朋友绝对是“助理”，因为你从事的工作技术性很差，比如IIT申报，跑税务局，做公司设立的程序、打电话!</description>
<text>　　作税务首先要耐得住寂寞，因为你的成就感要比审计的同事来的晚。
　　刚进公司的时候，税务的小朋友绝对是&amp;ldquo;助理&amp;rdquo;，因为你从事的工作技术性很差，比如IIT申报，跑税务局，做公司设立的程序、打电话!而审计的同事已经下现场作科目，和客户打交道了。相比而言，税务的小朋友exposure要少得多。
　　而审计的同事第二年可以胜任很多科目，第三年甚至做in charge的时候，税务的小朋友大部分情况下还是一头雾水。所以，很多人认为税务特别没意思。
　　而工作本身看，审计一般来说都是有程序可以遵循的。一个科目如何做，不仅仅有以前的参考，其他家的也可以拿来参考。而税务，可能遇到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儿是税、一会儿是外汇、一会还有海关。更气人的是，很多东西因为地方不同，实际处理的方法也不同，还要看主管税务机关的态度，各地方的规定等等。所以，税务的小朋友很难有成就感。
　　当一起进公司的审计同事已经做到senior，控制一个比较大公司的审计项目的时候，税务的小朋友会想，自己在税务究竟学到了什么?
　　实际上，因为税务的工作缺乏固定模式，对个人的要求也就更高。某种程度上说，到了senior才开始接触真正核心的工作，做到了manager,才是真正税务的开始。但这一切，又都不是一步登天，你前几年的工作，实际上都是打基础。
　　相比会计准则，税法的变化更快。如果考虑程序性和地方性法规的变化，则更杂乱无章。很多时候，你居然可以发现两个都在生效的法规之间居然有冲突，至于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就太多太多了。于是，很多税务的小朋友觉得整天陷在文件堆里却没有一个头绪，还有的认为，税务的工作根本是垃圾，因为就要看税务机关的意见。
　　我不想批驳上述观点，因为只有你做到了一定的程度，才能自己体会出来。但我想对税务的小朋友说，如果你坚持并且耐心，你一定不会后悔选择税务。因为，你可以从税务得到很多。从知识上说，有会计处理、税法分析、外汇、海关。从经验上说，交易的安排、公司的架构、定价的原则。soft skills上说，和客户的沟通、意见的传达、逻辑表达和报告的撰写、逻辑以及归纳总结的学习能力、自我知识的更新能力等等。如果说审计是专家，税务像杂家，但任何一点专下去，相信对你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四大 税务业务 税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业务到底如何？</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4/945.html</link>
<description>视野网友“高级会计师网络学习”发帖说，“听朋友说，四大做税务的就如泰罗科学管理制，每个人都都是固定的螺丝钉，螺丝钉方面知识特别专业，但是整体业务能力不全面。这一说法到底有几分可信?别有贬低四大的意思，请四大的朋友不要误会。”</description>
<text>　　近日，视野网友&amp;ldquo;高级会计师网络学习&amp;rdquo;发帖说，&amp;ldquo;听朋友说，四大做税务的就如泰罗科学管理制，每个人都都是固定的螺丝钉，螺丝钉方面知识特别专业，但是整体业务能力不全面。这一说法到底有几分可信?别有贬低四大的意思，请四大的朋友不要误会。&amp;rdquo;
　　网友&amp;ldquo;haihan235&amp;rdquo;说，据我所知，这样做的原因：
　　1、精细分工有利益业务精益和技术保护管理(把员工变流水线中的一个工位操作员，使该员工离开这个流水线不能独立工作，变象防止四大只做嫁衣或只是培养人材的角色)。
　　2、有利益厘清各自的责任，降低业务风险。让奖惩工作具体化，使员工责任心加强。
　　是比较先进而且利于自己的管理方式。
　　网友&amp;ldquo;oldbug&amp;rdquo;认为，其实这个命题有点伪命题的意思，理由如下：
　　1、社会分工本来就是一个必然的趋势，问题只在于分工有多细，细的程度是否过分。医院里也分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外科。税务部为什么就不能细分呢?
　　2、据我所知，四大税务部的分工基本上是横向的分工，很少出现工厂流水线的纵向分工，什么是纵向分工呢，比如说一个税务部的咨询工作，不会出现专人分别负责跟客户谈业务，做法规搜索、写报告、跟税务局沟通、向客户追款。一般是由一队人全程负责。
　　3、至于技术保护，我一向认为，在这个行业里，基本上每一个案例都有它的特殊性，这个客户能用的点子在另一个客户上不一定能用。所以知识产权远没有服务团队的服务是否到位，经验是否丰富重要。
　　所以，基本上技术保护并不重要。人才最重要。
　　在四大从事过税务咨询业务的&amp;ldquo;Victoria2&amp;rdquo;认为，
　　1，分工细? 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因为我进去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能接触到的东西就不一样。既有个税，也有公司税，还有跟公司税主要相关的DD，TPR，还有advisory的项目。主要是按照行业和客户分，不是按税种分。当然了，如果做生产型企业的，可能税种涉及到的跟信息产业的就不一样了。但是呢，由于基本上总有项目是打乱组用人的，所以基本上税种都能接触到。说分的细，是说第一年一般做个税多，第二年往上就做其他税多，当然，这个也排除个税组。
　　2，涉及窄?同样是不好说。因为涉及到税种多，而且如果做到咨询，涉及到的case情况也很多。但是呢，对于操作层面的，肯定比在企业做的要差些。比如增值税票怎么开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网友&amp;ldquo;Camelot&amp;rdquo;指出，如果倒退到六七年前，所谓分工细可能还不是很明显。个税是所有第一、第二年小朋友的童子功必修课，到了三年级、四年级可以涉及较多的公司税，如果出个差做DD很开心了。现在则不然，专业化分工日趋明显，甚至到了一进公司就分工的地步。看看现在四大的newsletter就知道分多少service line了。个税、转让定价、海关服务(如果有的话)相对比较独立，国际税稍好些，其他的可能不太明显，公司税就是个最笼统的大组。
　　有着内资所和四大工作经验的网友&amp;ldquo;dgl228&amp;rdquo;则认为，在内资所做过审计，也做过税务，在四大税务又混了五六年，我也只能说，四大税务、甚至是四大的整体的业务管理以及人员管理模式，确有其必要性、以及科学、精妙之处;但，凡事皆两面，这种模式也引申出了许多负面的效应。旁观已久，外人对于四大的评价，如肯定其科学性，则多浮于表面;但如持否定态度，则多为片面放大其负面效应。其实也难怪，在四大工作若干年后离开四大者大有人在，但确实很少见到其中发表对四大的客观总结者。我想，非不敢，实不要能也。
　　网友&amp;ldquo;Victoria2&amp;rdquo;说，我没在国内所带过，但是我觉得四大税务的优势绝对不是语言上的。
　　首先，跨国公司肯定用四大不用国内所。因为全球的基本税务立场就算不一样，也要互相明了，特别对于转移定价这一块儿。四大一般接一个全球客户，互相分享这些东西，我想是国内所永远做不到的。
　　其次，税务就在于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库。这个知识库不是靠几个CTA就可以做到的，而是真正基于系统之上的知识体系。真的做的特别好的数据库，费用非常高，国内所根本不可能承担的起来。这也是为什么四大收费会贵原因之一。而且我们原来公司有不少从海关，税总和财政部出来位置比较高的人，他们的network就不一样，我想这个国内所也不大会有。
　　再其次，真的大的税务筹划很多都是跨国的，没有对于国外税务的理解，这种活儿根本做不了。我不相信哪个国内所能像四大一样，想问日本税，澳洲税，美国税，法国税，德国税等等直接就能找到人马上提供专业服务吧。
　　就我看来，客观地说，税务方面国内所和四大的差距远大于审计方面国内所和四大的差距。
　　网友&amp;ldquo;高级会计师网络学习&amp;rdquo;辩解道，在国际税务这一块，四大因拥有全球的网络，毫无疑问是国内所无可匹敌的。然而，我也愈来愈发现，在解决国内问题方面，国内一些所具有非常强大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止局限于专业(我一向对四大和内资所的专业能力比较认可，当然，良莠不齐，而且很多业务能力还比较低，主要是缺乏企业会计基本功底实践的经验，但是业务能力高的人士也是大有人在)，在税务运作方面，很多内资所同样拥有大批从各级税务机关包括总局(有幸接触多个)出来的人，其运作的思路相当开放。至于TP和APA，也毫无疑问，四大摇摇领先，内资也不是毫无招架之力，内资也有所在进行这个。05年我在事务所的时候，当时我所在部门就接了一个转让定价，一个预约定价，现在能做这个的内资所就更多。
　　至于数据库，对很多中介似乎是遥远的事，其实一点都不难，买不起，还是有很多门道弄到数据的。虽然我现在不在事务所，弄几个数据我想应该一点问题不大的。再看转让定价的深度，全球自然要深的多，资本调整、汇率调整、成本调整、费用调整等等均有涉及，但在中国，转让定价对很多税务局还是一件新事物，如一个坛子里的朋友所说，厚厚的TP报告，到税务局那里就成了3句话，这个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的TP有中国的特色，全能型的调整对税企来说，是在一种双方都劳民伤财的途径，在现实中的选择可能更趋向于调整，但不做复杂的调整。
　　至于APA，就不多说了，说穿了，其实就是转让定价基础上的谈判，呵呵，这个事很多内资所的强项。我相信未来内资所在这一块会有大发展，当然，需要时间。毕竟很多内资所还没有账务转让定价，更无从谈APA了。为什么会是强项?这是中国的国情，大家都理解的。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师事务所 税务业务 四大</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多地试探PE溢价征税 征收时点引争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10/988.html</link>
<description>因PE溢价投资导致原股东被当地税务机关征税的案例频频发生，在业内引发激烈讨论。</description>
<text>　　火热的PE行业正越来越受各界&amp;ldquo;关注&amp;rdquo;。近日，因PE溢价投资导致原股东被当地税务机关征税的案例频频发生，在业内引发激烈讨论。
　　昨日，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春晖通过其个人微博对外称：&amp;ldquo;上海某些区税务机关已经开始资本公积转注册资本征25%税，包括增资溢价部分。从要求分开验到要求一起验，并且有追溯性。&amp;rdquo;消息一经披露，立刻引来PE业内的评论和转发。
　　对此，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昨日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汉理在上海所投资的一家企业，因溢价投资而使公司创始人在账面上(注册资本)出现浮盈部分的所得税，&amp;ldquo;目前企业还在和税务专管员进行斡旋。&amp;rdquo;

　　税法真空?
　　A股东和B股东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某医疗企业。其中，A出资300万，B出资200万。此后，因C创投机构看好公司未来业绩，决定投资1500万。其中500万元增加至实收资本，1000万元增至资本公积。三方持股比例3：2：5。此后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质，决定将资本公积1000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实收资本。这时A和B持有股份分别增加300万和200万元，是否需征税?
　　按照国税总局2010年颁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被投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原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士认为，税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按照国税发[1997]198号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规定，转增股本过程中，个人股东只有&amp;ldquo;股票溢价&amp;rdquo;部分是免个人所得税的，其他都要交。这是否意味着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其他股东所缴的&amp;ldquo;资本溢价&amp;rdquo;(这时还没有股票概念)需要征税呢?该人士认为，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在资本运作中非常普遍，且涉税金额大，但从法规上并无明确的征或不征的依据。
　　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从实际操作上，各地方税务局对政策理解和执行上有偏差，但原来由于各地方出于支持企业上市的立场，各有各的解决办法，一般是让企业一次性补缴一些税，并为企业出具&amp;ldquo;无违规证明&amp;rdquo;。
　　&amp;ldquo;但现在可能环境不一样了。&amp;rdquo;上述人士认为，从PE机构抢项目的激烈程度来看，投资溢价越来越高，所投资金大部分都转化为资本公积。而很多企业被投之后短期内就要转增股本，可谓出现一个&amp;ldquo;转增潮&amp;rdquo;现象。因此各地税务局也会比较&amp;ldquo;关注&amp;rdquo;这块，以及担心高溢价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之嫌。
　　据记者了解，尽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案例在各地频频发生，但多数企业尚在与税务专管员进行沟通阶段，只有个别企业已经缴纳。
　　征收时点之辩
　　由于关乎PE所投企业的成本，是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都牵动PE业内人士的神经。部分观点认为，&amp;ldquo;对原股东的浮盈资产征税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进行，因为一般只有在(持有上市股权)套现时候才能确定最终增值情况。&amp;rdquo;
　　钱学锋认为，由于浮盈部分是&amp;ldquo;未被兑现的&amp;rdquo;盈利，一旦全面铺开，那很多创始人拿不出现金来支付，更多PE交易要用转老股(而非增资)来解决。
　　华登国际投资总监苏仁宏在微博上提出，对溢价增资转注册资本征税，将导致小微企业接受风险投资后，溢价部分不再转为注册资本，而是保持小额注册资本运营，导致公司因注册资本不足而难以取得一些资质和市场准入。而对PE机构来说，因投资成本增加，也可能抑制投资热情。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410/20120410080419912.jpg</image>
<keywords>PE 溢价 征税 税法 税务机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4月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7/966.html</link>
<description>从2012年4月1日起，一批新财税法规即将开始实施，包括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等，将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description>
<text>　　从2012年4月1日起，一批新财税法规即将开始实施，包括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7号)等，将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中央财税法规：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7号)
　　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12]4号)
　　中央财经法规：
　　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规定的通知(工商个字[2012]41号)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
　　地方财税法规：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风险提示函[第4号](甘会协[2012]15号)2012-04-06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实施《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会协[2012]13号)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重庆市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福建省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人才库人员的通知(闽注会协[2012]21号)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注会协[2012]20号)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注协《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吉注协[2012]9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地进津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4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道路汽车补充客票换版的通告(大地税告[2012]3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带有刷卡结算功能的辽宁省沈阳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辽宁省沈阳市停车收费专用发票》的通知(沈地税发[2012]6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厦门市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税系统统一办税服务流程》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地方财经法规：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价服[2012]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2]44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税法规</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产税或扩至个人存量房与小产权房</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6/956.html</link>
<description>在房产税试点的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将始终不变，比如房产税必定要涉及到一些消费性住房。</description>
<text>　　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已实行一年有余，近期湖南、湖北、广州和深圳等地陆续传出将接棒试点房产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日前举行的岭南论坛发言中明确表示，&amp;ldquo;目前住建部正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总结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研究扩大房产税征收城市，但具体扩大的范围还没定。&amp;rdquo;
　　如果要扩大房产税的试点，首先自然要评估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效果和经验。然而，受2011年限购令、紧房贷等严厉政策的同步作用，要准确评估过去一年多的房产税试点效果显得尤为复杂。多位专家都认为，无论是对楼市成交量还是房价而言，房产税试点的影响都相当有限，即使是从其创造的税收收入来看，相对于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财政收入，房产税带来的收入也少得可怜。
　　那么未来房产税试点上可能会有哪些变化呢?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本刊记者，&amp;ldquo;未来试点的城市不会简单套用沪、渝的房产税征收模式，还得结合具体地区进行一些具体设计。不过，在房产税试点的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将始终不变，比如房产税必定要涉及到一些消费性住房。&amp;rdquo;
　　房产税试点收效甚微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2012年两会期间曾指出，&amp;ldquo;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因此现在正在积极总结两地试点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方案，适当扩大房产税范围。&amp;rdquo;
　　也许进展是&amp;ldquo;比较顺利&amp;rdquo;的，要确切界定房产税的效果也比较困难，但从楼市成交量、房价和创造的税收收入来看，房产税试点的效果相当有限。
　　中国指数研究院上海研究总监陈延彬向记者表示，相较于同期进行的限购等措施，房产税对楼市需求的影响着实相当有限。&amp;ldquo;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模式是紧跟交易行为，新购住房后才对其存量房进行核定征收房产税，而如果没有新购住房，即便已有多套住房也不征收。理论上讲，房产税试点对于打击投机和投资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始自2010年的限购，2011年更加严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房产税的作用。&amp;rdquo;
　　由于限购，市场上的投资需求基本上被抑制，刚性需求和部分改善需求是成交主力，而这部分人群多数不满足房产税征收范围，或者因为面积扣除征收有限。房产税对短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有限，左右目前市场的调控措施仍然是严厉的限购和限贷。
　　从对房价的影响来看，房产税作用甚微也是各界人士的普遍共识。
　　安信证券分析师柳世庆指出，对于上海等大城市，房地产更可能作为资产配置的选择，一个极端状况就是买了房子之后长期空置，无任何租金收入。在这个背景下，除非投资者的风险偏好本身发生急剧改变，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未必会很大。
　　贾康也曾表示，房价并不会因为局部试点应声而落，房产税的开征并不能改变中心区域不动产上扬曲线，只会使曲线斜率降低，不会频繁大起大落，而对社会生活产生负面冲击。
　　尽管不少财税学者和官员寄望于房产税的开征能逐渐取代卖地收入，进而成为地方财政主要财源之一，但至少从过去一年的征缴情况看，现实离理想还很远。
　　以上海为例，陈延彬表示，2011年上海房产税实现税收73.7亿元，同比2010年增加了18.3%;但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目前尚没有入库额统计，因此房产税的增加主要是原先已经在征收的营业类房产的房产税收入增加所致。而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率较低，并不足以造成整体房产税收入大幅提高。
　　海通证券房地产分析师侯凌中根据2011年上海全市住宅房产成交金额(约1830亿元)测算，2011年上海可征收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总额应低于3亿元。相较于上海政府2011年3430亿元的财政收入或1510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房产税带来的财政收入都是杯水车薪。
　　尽管房产税改革的推进目前尚未出现令人振奋的成绩，但不少财税专家仍对其长期可能给财税体制带来的变革寄予厚望。贾康曾表示，房产税的改革将产生四方面值得肯定的直接效应，一是增加直接税比重，降低中国中低收入者的&amp;ldquo;税负痛苦指数&amp;rdquo;;二是将会为地方政府提供支柱税种，解决中国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的问题;三是促使正在实施的房地产调控体现应有的治本水准;四是有利于优化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抑制收入差距的扩大。
　　或扩至存量房产
　　尽管如此，对于下一步房产税试点的模式仍有迹可循。
　　从目前上海、重庆两地实施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来看，除重庆将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纳入征税范围外，对于个人住房征收的房产税均不对存量房产征税，这可能大大限制了房产税的作用。
　　一向冲在改革前沿的广州近期动作频频，4月1日即将上线存量房计税系统。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廖俊平在《2012广州房地产市场蓝皮书》发布会上透露，4月1日起广州要上线存量房(即二手房)计税系统，改变原先委托房地产登记部门课税的方式。一旦开征房产税，存量房计税系统也可用于计征房产税。
　　无论房产税的下一个接棒者是否是广州，华泰联合行业分析师郭春燕表示，未来房产税试点都将向全国一、二线城市继续推进，个人住房存量房征收、小产权房征收可能成为趋势;而如果未来地方政府开始对个人存量房也实行征税，那么这个规模相当庞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产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解禁股东避税各显神通：税负高达40%</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5/950.html</link>
<description>依据现行税收规则，公司制法人股东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先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随后再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达到40%。</description>
<text>　　上市公司限售股份刚刚解禁，紧接着持有这部分股份的公司就突然遭遇强制清算，这么&amp;ldquo;巧合&amp;rdquo;的事情近期发生在数家上市公司身上。解禁股股东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amp;mdash;&amp;mdash;避税。记者了解到，为了少交税，解禁股的股东们可谓煞费苦心，其中有巧立名目的，成立项目法人入股拟上市公司，或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解禁期满后即刻解散，并将股权转让至自然人名下;有暗度陈仓的，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左手倒右手，将股权转为普通流通股，以避免未来在更高价格减持时缴纳更多的税费;更有天马行空的，以&amp;ldquo;股权纠纷&amp;rdquo;为由，将自己名下股份转到对方账户上。
　　股东避税路线图
　　依据现行税收规则，公司制法人股东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先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随后再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达到40%。
　　也就是说，如果东软集团第二大股东慧旭科技在3月14日解禁当天以15.08元最高价减持2.1亿股，市值将达31.668亿元;这部分持股成本为每股1.36元，扣除成本收益高达21.812亿元。其中需缴纳7.20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此后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的2.92亿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达10.123亿元，最后个人股东总计获利11.689亿元。
　　然而，通过清算的方式回避了二次征税的问题，慧旭科技这部分股份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在减持时只需缴纳4.36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选择在江西鹰潭等实施&amp;ldquo;税收优惠&amp;rdquo;地区的证券营业部减持套现，按目前市况，可获1.4亿元的返还金。也就是说，纳税总额最低仅为2.96亿元，个人股东总计获利18.852亿元，与正规渠道相比&amp;ldquo;赚&amp;rdquo;了足足有7.163亿元。
　　大股东集体突遭&amp;ldquo;强制&amp;rdquo;清算
　　3月14日，东软集团9亿限售股上市流通，3月21日公司就发布公告称，第二大股东成都慧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强制清算，其持有的2.1亿股将过户至137名自然人股东名下。在发布慧旭科技清算公告的同时，东软集团还公布了一份权益变动报告书，包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刘积仁，慧旭科技法人代表赵宏在内的13位高管各自分得数百万股东软集团股票。对此，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承认，这份名单只是一部分，&amp;ldquo;因为其他分得股份的公司人员不是高管，公司没有披露义务&amp;rdquo;。
　　耐人寻味的是，申请进行强制清算的一般来说都是债权人，然而查阅慧旭科技电子卷宗可以发现，上述这宗清算的申请执行人，居然就是慧旭科技的137名自然人股东;更有意思的是，文书生效时间为3月15日，也就是在东软集团限售股份解禁次日。
　　无独有偶，丹甫股份3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五家股东长和投资、岷江咨询、建川物业、康海劳服、尚贤投资经其各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并分别出具了清算报告。而在本次清算后，五家公司此前所持有的丹甫股份相关股权也因此被归至170余名自然人股东名下。丹甫股份于2010年3月12日上市，首批限售股已于今年3月14日上市流通，而上述5家股东恰好位列于解禁名单中。从年报可以看到，上述公司是丹甫股份十大股东中仅有的五家项目法人，共计持有4865.30万股，占公司实际流通A股的一半以上。
　　而在此之前，包括国恒铁路、华帝股份和民和股份等上市公司亦曾出现过股东&amp;ldquo;掐点&amp;rdquo;清算的案例。在认购国恒铁路定向增发的股份刚解禁之时，上海竹千代投资有限公司就准备&amp;ldquo;金盆洗手&amp;rdquo;，&amp;ldquo;因经营不善，并且主要股东欲移民国外要求撤资&amp;rdquo;，该公司股东准备注销公司进行清算，欲将其持有的8400万股国恒铁路股份按照约定转让给三位自然人股东;华帝股份的二股东华帝经贸也是在解禁后由于清算而注销，其所持公司2320.2万股按7位个人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无巧不成书的是，华帝经贸是华帝股份发起人股东之一，也是华帝股份控股股东九洲实业的一致行动人。

制图：黄卉
　　税负水平可降两倍多
　　限售股份已可以上市流通，当初的投资也已大幅升值，为什么股东们却要求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分析人士透露了个中缘由，首先是为了避税，其次是方便减持。在持股解禁后立即清算，应是为规避公司制法人股东在抛股套现过程中所遇的二次征税问题。
　　据了解，依据现行税收规则，一般公司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得收益后先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在随后向个人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达到40%。与此相对比，尽管监管部门此前已出台有关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征税新规，即要求IPO个人股东套现时同样须征个税，但整体税负与前述相比则大大减少。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先撤资清算法人后确权至个人的IPO股东，还可选择江西鹰潭等实施&amp;ldquo;税收优惠&amp;rdquo;地区的证券营业部减持套现。按目前市况，可获相当于32%纳税总额的返还金，亦即原先40%的税负水平最低可降至13.6%左右。
　　除了公司清算之外，大宗交易平台也是大股东避税的好去处。在竹千代清算之后，国恒铁路可谓是大宗交易满天飞，今年以来该股在大宗交易平台上，仅从三家营业部手中就卖出不下4亿元市值的股份，以增发成本价来看，股权收益近两成。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国恒铁路在交易时间也屡屡出现突击性交投的状况。
　　此外，项目法人此前持有股份被划归数位自然人之后，其持股比例大部分均低于5%，未来减持行为便无需出示权益变动报告，因此，股东急于清算的背后，还有为日后减持避税铺路的目的。
　　&amp;ldquo;合理&amp;rdquo;避税股东高管花样百出
　　实际上，通过清算的方式实现避税只是解禁股东资本财技的冰山一角。面对汹涌的创业板解禁狂潮，各家上市公司的董秘也几乎是人人殚精竭虑，&amp;ldquo;很多股东不要说资本运作了，连股票常识都不懂&amp;rdquo;，广东某上市公司董秘这样表示。而这也成为董秘们最为担心的事情，因为这些人的手中都握有数额庞大的流通股，一旦这些流通股集中套现，对于市值不大的创业板公司而言，股价时刻都有溃堤之祸。上市公司为了股价维稳，解禁股东高管为了顺利实现收益最大化，双方都是精诚合作各显神通。
　　其中，大宗交易平台已经成为避税的最佳场所之一。自3月1号以来，几乎每天都能在大宗交易平台上见到正泰电器的身影，而且是同一营业部国盛证券南昌八一大道证券营业部在不停地抛售，3月来该营业部合计抛出该股已经接近流通股本的2%;而今年以来正泰电器发布的高管股东减持公告，数额却远低于大宗交易平台上单单一个账户的交易量。广州某私募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排除股东通过低位完成限售股转让以实现避税的目的。对于这种股价较低时的&amp;ldquo;左手倒右手&amp;rdquo;游戏，该人士给记者进行了解释，&amp;ldquo;对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是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去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股东准备长期持有公司股权，那么选择在较低的位置进行大宗交易，将股权转为普通流通股，以后这个账户上的股票上涨带来的收益就不需要再缴税了。
　　在这场避税游戏中，有些公司甚至使用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手段。以银轮股份为例，公司137名自然人股东通过诉状，以&amp;ldquo;股权纠纷&amp;rdquo;为由将3353万股银轮股份从银轮实业的手中拿回自己的账户。有意思的是，这137名参与诉讼的股东中，还包括20余名中高层人员。这里就有一个很耐人寻味的问题，公司高管人员为何会率领普通员工将公司大股东告上法庭?有券商分析人士直言，&amp;ldquo;这种诉讼一看就是双簧，目的是为了避税。&amp;rdquo;按一般途径，银轮实业股东兑现股权收益，首先是银轮实业减持，然后向自然人股东实施分红，这样公司先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分给个人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通过仲裁的方式过户给自然人，就免去了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环。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银轮实业直接减持，公司方面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将高达2.56亿元。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405/20120405094520821.jpg</image>
<keywords>避税 税负</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楼市调控倒逼税收 调税举措或出台</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4/944.html</link>
<description>2012年前两个月，与房地产相关的多个税种收入下降明显。房地产业营业税同比下降22.7%;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2.3%;土地增值税同比下降0.4%;契税同比下降15.7%;来自房屋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25.8%。</description>
<text>　　自2011年以来，监管层不断对房地产业施加的&amp;ldquo;重拳&amp;rdquo;在房地产税收领域初露端倪。
　　3月12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2012年前两个月，与房地产相关的多个税种收入下降明显。房地产业营业税同比下降22.7%;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12.3%;土地增值税同比下降0.4%;契税同比下降15.7%;来自房屋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25.8%。
　　而财政部此前发布的&amp;ldquo;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情况&amp;rdquo;同样显示，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增速明显回落，全国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幅为14.9%，较2010年减少17.5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增幅分别为61.6%和12.1%，较2010年分别下滑15.9和29.9个百分点。
　　房地产税收增速的大幅下滑如实反映了去年一年市场的活跃度和景气情况。业内人士认为，2011年，由于国内商品住宅和土地成交量趋于放缓，包括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在内的各类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增幅也受到了显著影响。相关税收增速的下滑，离不开房地产调控的特定背景，而房地产流转税收同比缩减，保有税收稳步攀升是去年的主要呈现。
　　税收增速放缓
　　本报记者查阅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8.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无，同比增长22.6%。税收增速呈现&amp;ldquo;前高后低、逐季回落&amp;rdquo;走势，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题税种较快增长，而与汽车、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增速明显回落。
　　专家认为，这与限购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密不可分，随着楼市调控逐渐走入深水区，地方政府感受到的压力会愈加明显。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1年税收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数据，与房地产交易额密切相关的契税、房地产营业税增速逐季回落。其中，房地产营业税增长14.9%，比上年增速回落17.5%;契税实现收入2763.61亿元，同比增长12.1%，比上年增速回落30个百分点，契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3.1%。
　　另一种与土地相关的税种&amp;mdash;&amp;mdash;土地增值税收入增速也呈回落态势。土地增值税的税基是纳税人销售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土地增值收益总额。2011年土地增值税实现收入2062.51亿元，同比增长61.3%，比上年增速回落16.3个百分点。
　　中原集团研究中心高级经理刘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2011年，受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全国土地出让金以及商品房销量增幅均明显放缓，而与之息息相关的税收收入也随之下调。但房地产税收在全国税收的比重还是上升的，只是增速有所放缓。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表示，2011年全国房地产税收情况大体表现为收入增速减慢，此外，因国内商品住宅和土地成交量趋于放缓，房地产各类相关税种增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不同税种及环节上存在较大差异，受消费者市场影响程度不一。房地产税收增速下滑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调税举措或出台
　　2012年，房地产调控还将持续。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为今年的房地产调控定下调子，要&amp;ldquo;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amp;rdquo;。可以预见，随着调控效果不断显现，房地产相关的税收也会产生变化。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目前楼市调控已进入深水区，调控持续时间越长，市场压力越大。伴随着楼市调控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既要看到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一面，也要看到给地方房地产相关税收带来的明显影响。
　　尽管目前各大城市还未对外公布2011年整体税收收入状况，却充满想象。由于房地产流转税受商品房交易额影响较大，增速下滑已成必然，而房地产保有税收受到去年商办物业销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租金的大幅攀升影响出现上升的趋势，但仍抵挡不了房地产税收增幅回落的大趋势。
　　&amp;ldquo;近年来，在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增长的驱动下，房地产税费对全国税收总收入的贡献却愈来愈重要，且比重始终保持稳中有增，即使是在遭遇全球金融风暴的2008年，国内房地产市场跌入低谷，房地产税收占比也没有出现下降。从财政部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这4项税收增幅达26.8%，增幅高于税收总收入。而且，4项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也由2010年的6.3%，上升至去年的8%。&amp;rdquo;刘渊分析称。
　　殷旭飞认为，如果调控继续，未来房地产税收将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后又会逐步呈平稳的趋势，但涉及的税种增降幅度不一。未来房地产税收受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基础建设步伐、消费者市场影响较大。
　　众所周知，对房地产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是今年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发达国家已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德国对住房交易征收高额土地购买税和资本所得税，炒房现象近乎绝迹，房价涨幅长期保持较低水平;日本实施的房产税和地价税，刺破楼市泡沫，促使房价从疯狂回归理性;美国的房产税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的州占比甚至高达80%，有效地控制了投机炒作。
　　全国两会后，关于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但迟迟未见有大的动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当前房产市场笼统采取限购的办法存在问题，对首套房应该鼓励，而对于多套房、大面积房消费，可以用税收手段进行调节，比如将房产税定位为奢侈税，对这样的消费者自然就能起到抑制作用。
　　有相关评论指出，在房地产税收改革中，不仅要涵盖房地产获取、保有和转让的全过程，而且应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低端免税，普通商品房优惠，高端推行累进税率，将级次和级距拉大。这样做，不仅能治中国房地产的顽症，对世界也是一个政策创新。
　　刘渊认为，改革是比较好的提法。目前和房地产相关的交易环节的税负较重，持有环节的税负较轻，使得市场上投资投机购房的量比较大。单纯地增加交易环节的税收，不能遏制投资投机行为的减少。只要投资者预期房价的涨幅比超过税收的负担，还是会出手买进。所以，应该在增加持有税收的同时减少交易环节的税负，这样既能抑制投资又能保证刚性需求。(苗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按家庭征个税面临隐性收入缺监督等难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4/941.html</link>
<description>尽管在国际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一个大方向，但是中国特有的国情，却让这一政策陷入实施困境。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和一人挣钱养活一个人，两个家庭虽然收入等同，但是负担却不一样，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进行征税是否合理?</description>
<text>　　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和一人挣钱养活一个人，两个家庭虽然收入等同，但是负担却不一样，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进行征税是否合理?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在衡量整个家庭负担之后，定一个更加高的减免额，使得前一个家庭少纳点税，这样会不会更合理?
　　2012年全国&amp;ldquo;两会&amp;rdquo;后，税制改革中的结构性减税中，个税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广受关注。
　　日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今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amp;ldquo;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amp;rdquo;改革做好技术准备。但多名财税专家却表示：在中国实行家庭征税不容乐观，国内最富庶省之一的广东省率先表示并无&amp;ldquo;明确时间表&amp;rdquo;。
　　尽管在国际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一个大方向，但是中国特有的国情，却让这一政策陷入实施困境。本报记者在对多位国家级财税专家的采访中，大多数对&amp;ldquo;家庭课税&amp;rdquo;持不乐观态度，更有专家直接表示&amp;ldquo;不现实，无意义&amp;rdquo;。
　　个税按家庭征收需迈三道&amp;ldquo;坎&amp;rdquo;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安体富告诉本报记者：&amp;ldquo;能按家庭来征税固然很好，但当前并不具备操作可能性，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上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amp;rdquo;
　　安体富分析，在技术上首先要解决三个难题：第一是中国社会的人口流动性非常大，有可能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又比如夫妻双方正在闹离婚，那么家庭个税由谁来申报?第二是老人家庭如果有多个儿女，那么这对老人夫妇就可以减免税负，但该算谁的?第三，中国人的隐性收入缺乏监督，信息无法全部联网，如银行、公安部门和税务机关的联网，要如何才能做到信息透明?
　　&amp;ldquo;最重要的是，任何个税的改革都应以体现社会公平为前提，这就应该调节富人的税收力度，但真正的高收入人群主要不是依靠工资收入，但个税只是对工薪的调整，对工薪外的收入信息目前还无法完全掌握。&amp;rdquo;安体富说。
　　他介绍说，2010年，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达87.5万人，他们仅在休闲花费上，平均年消费为190万元人民币，亿万富豪平均为250万元。据此匡算，我国富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8000亿元以上，是目前个人所得税额的2倍多。
　　但能否像美国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呢?全国著名税收筹划实战运作专家李记有则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amp;ldquo;政府和民众间的信任不足，决定了中国无法采用美国一样的税制。&amp;rdquo;
　　他介绍说，美国人都是按年度自己申报个税，到了年底往往会给公民退税，可能交税连人都不见。
　　&amp;ldquo;政府不相信个人自己申报的收入情况，甚至会怀疑纳税人是恶意的;而公民个人也担心，一次性把税交给了税务部门，到了年底它会不会给我退税?&amp;rdquo;李记有说，这些问题看上去很可笑，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双方还会产生更大的矛盾。
　　李记有认为，中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尚在理论研究状态，还没有纳入具体的规划，它也不可能是一个短期的过程。
　　按家庭征税对低收入者来说可能更公平
　　不仅在专家群体中持保留意见的很多，在民间也有不少民众对以家庭为单位征税持反对态度。某网站近日做的一项调查中，61.7%的网民&amp;ldquo;不理解、不赞成&amp;rdquo;以家庭单位征税。甚至有网友因为不了解这一税制的特点，以为会增加税负，从而认为会增加离婚率。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是这一政策的坚定支持者，他认为：&amp;ldquo;课税按照家庭征收，在民间并不存在什么实际阻力，一人挣钱养活三口人，和一人挣钱养活一个人，虽然收入是等同的，但是负担系数是不合理的，个税按家庭征收就是解决这个问题。&amp;rdquo;
　　例如，一个人月收入为一万元，按照现行的个人申报制度，年薪满12万就属于高收入人群，需要交纳额外的税费，税负很重。但是一个家庭如果就只有一个人有收入，同样的一万元，上有老下有小，很有可能就不需要缴税。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专家李炜光也告诉本报记者，按家庭单位征税是使个税收入更公平，是穷人的一项福利。
　　他认为，虽然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困难，但如果不推动，永远都实行不了。
　　李炜光同时强调，对于是按照家庭单位征收还是个人缴纳，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一定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分配的公平，是否有利于民众生活的改善。
　　可是，为什么在去年实行了个税起征点3500元的目标后，又要实行家庭课税的探索呢?李炜光坦言，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并不能起到调节收入公平的作用，因为它总体上不能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因此要实现&amp;ldquo;公平&amp;rdquo;这一目标还需要全面的社会改革。
　　&amp;ldquo;为什么中国13亿人口，实现了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缴纳个税的只有2000多万人?&amp;rdquo;李炜光质问说，让2000万人养活13亿人，这说明国家的分配方式有问题，只能说明大部分人收入太少了。而地区差异不同，有些地方物价(CPI)高，挣得多也花得多，你&amp;ldquo;一刀切&amp;rdquo;让这些人承担高税负，显然不公平。
　　对于税收中的&amp;ldquo;隐性收入&amp;rdquo;问题，李炜光坦言，这并不是一个税收领域要解决的问题。&amp;ldquo;对于个人而言，他的收入都是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但是，正是因为制度和法律层面的一些漏洞，使一些人可以利用权力致富，那么这就不应该是税收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amp;rdquo;
　　按家庭征税能带来多大实惠?
　　既然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缴税有利无害，那么到底实行这一税制后能带给老百姓多大的实惠呢?
　　以美国为例，夏威夷大学访问学者王朝告诉记者，在奥巴马上台后，美国政府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实行了众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富人的税率从35%提升到了39.6%左右，中低收入家庭抵税福利大幅提高。这样，在美国，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税总额的60%以上。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巨大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占人口少数的富人阶层。
　　与中国不同的是，美国税法实行的是&amp;ldquo;宽免额分段扣减法&amp;rdquo;。也就是说，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后，&amp;ldquo;宽免额&amp;rdquo;会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而按一定比例减少;当收入高到一定程度后，个人&amp;ldquo;宽免额&amp;rdquo;将全部取消，也就是说，他收入的每一分钱都要纳税。这样使得税收的公平原则得到充足的体现。
　　例如一个四口之家，只要家里的两个孩子都不满17岁，年所得即使是高达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也不必缴联邦所得税。为什么一个年收入5万美元的四口之家可以免缴联邦所得税呢?这个公式为：全年总收入-标准减免纳税额度数字-个人纳税减免数字(4人)=应纳税收入。
　　具体情况是，按照美国现行税务制度规定，年收入5万美元的家庭，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减项金额为1.14万美元，四口人每人的免税额是3650美元，合计为14600美元，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这个家庭的应纳税收入为2.4万美元，所以，应缴纳的联邦所得税金额是2769美元。另外，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每人可以享受到1000美元的儿童免税额，夫妻联合报税可享受到的工作减税额为800美元，以上各项减税合计为2800美元，比应缴纳的联邦所得税2769美元还多出31美元，所以这个家庭不仅不用缴所得税，联邦政府还得向他们退还31美元。
　　如果以税前收入5万元的中国个人来计算，在现行的税制下，假设&amp;ldquo;三险一金&amp;rdquo;缴纳金额为零，每年需缴纳个税金额约为240元。但是5万元的收入在中国属于中低收入，收入越高税负越重，且无相应的减免。
　　但是，因为中美两国的税制结构不同，个税在美国税收中所占到的比重为70%，而中国仅为6%左右。也就是说，中国税费种类庞杂，个税远远没有像美国一样达到&amp;ldquo;主体&amp;rdquo;作用。而美国1%的富人却承担着全国46%的税负，奥巴马政府&amp;ldquo;劫富济贫&amp;rdquo;的税收策略，也成为国内众多专家批评国内个税为&amp;ldquo;工资税&amp;rdquo;的重要原因。
　　另外，美国政府在金融危机、大灾难、孩子上学等多个方面均有减免，而中国目前不论是个人还是家庭，都得不到任何的税负减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个税 隐形收入 个人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博鳌论坛-为企业减税精彩观点荟萃</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2/938.html</link>
<description>博鳌论坛-为企业减税精彩观点荟萃。包括：1、施纪鸿：企业税费该下调 违法上缴税收应严惩；2、施正荣：企业这两年税负比较重 陷入内外交困；3、保育钧：中国大部分税收是权定而不是法定。</description>
<text>　　施纪鸿：企业税费该下调 违法上缴税收应严惩
　　新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施纪鸿表示，他相信政府真正做了预算以后会发现，政府把税率定得这么高原因是他把征税的目标集中在20%、30%不得不守法经营的企业。这就已经存在问题了。
　　施纪鸿认为，政府依法征订的谁应该下降，地方政府由于各个原因收取的税必须也要非常严格，跟国外一样。如果税收变更，企业无法预算到成本。如果企业守法经营，按国家规定交税，税费上面的成本我销售收入的25%，然而，如果实际税费到了40%，企业将丧失赚钱的积极性。
　　尽管税费应该下调，施纪鸿称，在税收的执法能力上，违反法律税收上缴的企业应该严惩。
　　施正荣：企业这两年税负比较重 陷入内外交困
　　&amp;ldquo;现在感觉税务双轨制，25%的税，加上随着产业的发展，竞争的剧烈，利润也逐渐下降，所以企业确实感觉这两年税负比较重&amp;rdquo;，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施正荣4月2日在博鳌举行的和讯专场&amp;ldquo;为企业减税&amp;mdash;&amp;mdash;打开国强民富之门&amp;rdquo;中做上述表示。
　　施正荣说，前五年我们还没有感觉到税负特别重，有几个原因，那时候中外合资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加在一起大概有7.5%，应该说7.5%左右的税听上去还可以，而且前几年利润比较高，当利润比较高的时候，税负就感觉压力不是特别大。
　　施正荣表示，总的来讲，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状况，是一个比喻，可能不一定很合适，但反映了企业发展的情况，叫内外交困。内部劳动力短缺，原材料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税负增加，对外贸易壁垒，原材料涨价，销售价格下降等等一系列都是负面的，所以对企业的经营确实带来困难。
　　施正荣认为，如果政府部门能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考虑，尤其现在要保增长，要保持企业正常增长，就要帮助企业减负。如果能在这个阶段有所考虑，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保育钧：中国大部分税收是权定而不是法定
　　&amp;ldquo;税收应由法定而不是权定。我们24个税种当中，真正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的只有两个税一个是企业所得税，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其它都是部门定的，政府规章。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税收是权定的，而不是法定的&amp;rdquo;，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4月2日在博鳌举行的和讯专场&amp;ldquo;为企业减税&amp;mdash;&amp;mdash;打开国强民富之门&amp;rdquo;中做上述表示。
　　保育钧说，首先要搞清楚税收是什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税收过去叫皇粮国税，在市场经济现代国家之后，税收是公民购买政府的公共服务支付，我交给你的钱，税负是购买你公共服务的，你是为我服务的，我是纳税人，我纳税人有纳税人的义务，有纳税人的权利，公民逃税漏税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政府乱征税收也是违法的。要有这么一个观念。这是一个原则。
　　保育钧说，税是什么?税应该谁定?税收应当是法定而不应当是权定。我们24个税种当中，真正经过全国人大通过的只有两个税一个是企业所得税，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其它都是部门定的，政府规章。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税收是权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所以税种就多了，今天开征一个，明天开征一个。
　　保育钧表示，税是什么?由什么来定?这两个问题搞明白之后我们才能谈别的东西，要不然我们说税收重了，政府说不重，我们说税收增加多了，他说现在增加并不多。没共同语言，现在问题就恰好出在这儿。
　　关于目前的税收结构问题，保育钧介绍道，现在我们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大量的是间接税，直接税就所得税，大量的间接税收隐藏在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身上，造成了在当今中国谁生产的东西多交的税多，谁消费得多谁交的税就多。这是税制和税收结构不合理的原因，间接税太多，直接税太少，造成大家现在愿意到国外买东西，不愿意到国内买东西。
　　保育钧以联想电脑为例，为什么买联想的电脑贵?它有增值税，17%一加，必然比别人要高，人家的电脑在国内是保税的，他马上就比联想便宜了。
　　&amp;ldquo;在这个情况之下，不把这三个问题搞清楚，现在就没有共同语言，大家无可奈何，大家只好走，企业到外面，到迪拜去。&amp;rdquo;保育钧说，&amp;ldquo;我到迪拜发现大量中国的企业卖中国货，太便宜了，没税。最后你是抱着良心，从中国把东西拉过去了，一套关税就5%，所以他们都过去了。&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减税 税负</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富人移民美国：先考虑如何避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1/934.html</link>
<description>考虑移民美国的任何非美国公民如果不进行美国入境税务规划的话，那么就很可能会犯下重大的财务失误。对来自世界各地的财富阶层来说，美国是迁居移民的首选目的地之一。从政治及商业环境到教育机构，美国在各方面均拥有许多强大的吸引力。</description>
<text>　　考虑移民美国的任何非美国公民如果不进行美国入境税务规划的话，那么就很可能会犯下重大的财务失误。对来自世界各地的财富阶层来说，美国是迁居移民的首选目的地之一。从政治及商业环境到教育机构，美国在各方面均拥有许多强大的吸引力。而且，美国还制定了相关计划，旨在增强在美国增加就业机会及创造个人财富所享有的吸引力。在许多方面，美国为那些想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安家落户并继续各自创业梦想的成功人士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环境。
　　对于那些想把自己、家人及自己拥有的一些企业迁移到美国的成功人士而言，为了尽可能有效地利用这个机会，非常值得考虑采取一系列前瞻性的措施。美国入境税务规划(In-bound U.S. tax planning)是始终应予以仔细考虑的一件事情。 国际知名的威瑟斯-伯格曼律师事务所(Withers Bergman LLP)在美国入境税务规划方面享有权威，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爱德华&amp;middot;雷恩(Edward A. Renn)表示：&amp;ldquo;良好的美国税务规划或许是非美国公民可以做出的一项最佳投资。在这些情况下，事先没有进行税务规划总是会必然导致缴纳更高税额。&amp;rdquo;毫无疑问，在为非美国公民节省大量资金并且避免在未来承受更重税负方面，这类规划可以证明是相当有帮助的。

　　虽然每一个迁居美国的非美国公民通常都有各自的情况需要考虑，但也有一些普遍适用的注意事项。让我们考虑一下许多非美国公民往往会犯下的几个较为常见的错误。
　　&amp;middot;美国房地产。通常明智的做法是：不要以自己的名义购置房地产。为了尽可能减少美国相关税额，持有美国房地产的最适当安排取决于该房地产是自住还是投资而有所不同。投资用的房地产应通过有资格享受相关收入直接流向投资者(或拥有者)并当作其个人收入进行单级纳税，且债权人受到保护的实体持有。再者，美国房地产还会面临美国遗产税。按照具体情况，进行复杂的税务规划或者购买一份简单的人寿保险就可以对这部分资产予以保护。
　　&amp;middot;绿卡。必须了解获得绿卡之后的税务后果，绿卡不只是一份移民文件：它使绿卡获得者成为美国居民，从而使其受制于美国税法，无论每年在美国居住多少天，他/她都必须向美国申报个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情况。
　　&amp;middot;在美国居住的时间。对于没有绿卡的非美国公民而言，出于税务方面的考虑，最好每年在美国居住的时间以不超过121天为宜，并接受有关&amp;ldquo;实质性在美居留测试&amp;rdquo;方面的税务建议。这样非美国公民可以避免按照自己的全球收入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也可以避免在美国申报个人全球收入的义务。
　　&amp;middot;进行另类投资。如果事先没有进行周密的计划，那么另类投资有可能导致相关收益被界定为&amp;ldquo;与在美国境内的贸易或业务行为存在有效联系的收入&amp;rdquo;，从而必须提交美国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对于房地产合伙投资公司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尤其如此。
　　&amp;middot;收藏品。美国遗产税适用于美国住所内的家具、艺术品和珠宝以及房地产本身。如果没有适当规划，挂在壁炉上的艺术杰作就可能会产生相当高的遗产税。
　　&amp;middot;美国公司的股票。股票受制于美国遗产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市场购买的美国股票会产生大量的遗产税负担，但可以通过合理安排来防止或免除这部分负担。
　　以上只是前往美国的个人在美国入境税务规划方面应予以评估并解决的几个考虑因素。每一个非美国公民都应对各自情况予以评估，并权衡各种税务规划选项。因而其结果将是按照专业知识及实际经验制定而且适用的一套税务规划决策。
　　总之，考虑移民美国的任何非美国公民如果不进行美国入境税务规划的话，那么就很可能会犯下重大的财务失误。此外，进行此类税务规划的时间节点以在赴美之前为宜。雷恩解释说：&amp;ldquo;在美国进行投资或确定居所之前，先行进行税务规划并做出相应安排最简单、最合算而且最有效。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401/20120401101427122.jpg</image>
<keywords>避税 移民 税务规划</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谈税收四大热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30/922.html</link>
<description>税收话题如今已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30日，在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即将启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等在中国政府网就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话题进行了权威解答。</description>
<text>　　税收话题的权威解答&amp;mdash;&amp;mdash;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谈四大热点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税收话题如今已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30日，在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即将启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等在中国政府网就社会关注的税收热点话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全面推广房地产评估遏制二手房&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避税
　　近一段时间，我国一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记者获悉，2012年，我国将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肖捷指出，这实际上是为了遏制二手房交易通过&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逃避税收的现象。
　　肖捷介绍，近年来，一些人交易二手房时，在按实际价格签订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一个低于实际价格的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就是所谓的&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肖捷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与有关部门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二手房的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通过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确定计税基准价格，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核定计税价格。
　　肖捷还说，前一段时间，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这些措施已经收到较好效果。举一个例子，某市税务机关在进行评估的第一个月，就有96.7%二手房交易通过评估调增了计税价格。
　　&amp;ldquo;另外，前一段时间，各地税务机关对40余万套二手房的交易申报价格进行了评估，纳税人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不到1%，说明99%以上的纳税人基本上还是认可的。&amp;rdquo;肖捷介绍。
　　税收协定去年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00多亿元
　　税收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促进跨国经济、技术交流，避免税收因素对跨国经济交往形成障碍签订的。肖捷说，去年我国通过执行税收协定，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00多亿元。
　　肖捷介绍，税务部门通过完善国际税收协定安排，为企业在投资国享受税收优惠提供帮助，截至今年2月底，我国已对外签署了90多个双边税收协定和两个税收安排，基本覆盖了主要的投资来源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
　　在为&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企业提供税收支持方面，肖捷说，我们明确了境外税收抵免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方法，对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外提供有关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等等。
　　肖捷还介绍，此外，我们还运用双边磋商机制，为&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企业解决境外税务争端提供维权服务，去年，我国通过磋商机制为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负担32亿元，解决了多起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遇到的涉税纠纷。
　　绝不能在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随意调整税收定额
　　结构性减税、财税制度改革如今成了百姓耳熟能详的词语。去年(2011年)，我国上调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3500元，6000万人不用再纳税。其实，跟百姓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个税种，就是消费税。现如今，屡屡报道我国奢侈品、烟酒的消费税率太高，对此肖捷做了如下回答：
　　肖捷：现在有些商品特别是烟、酒以及贵重首饰等奢侈品，价格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对这些商品征收消费税，是其中一个方面。消费税不是对所有的商品都征收，而是对一些特定的商品作为特殊调节征收的一种税。
　　对香烟、酒、鞭炮焰火等征收消费税主要是因为他们会对人们的健康、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对贵重首饰、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高档手表、游艇征税，是希望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意图；对小汽车和摩托车等等征税，则有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肖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用的税率等等，都有待于进行合理调整。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有网友担心：起征点提高后，税收定额是不是也会相应提高？
　　针对这一问题，肖捷说，提高起征点与税收定额是否要调整没有必然联系，我们要求税务机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提高起征点的政策，使广大个体工商户切实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绝不能在提高起征点后随意调整税收定额。
　　肖捷介绍，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元到500元，等等。
　　&amp;ldquo;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基本都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的最高标准，即20000元，此外，从今年起，小微企业3年内还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22项行政收费。&amp;rdquo;肖捷还说。
　　北京已提出营改增试点 具体方案未定
　　2012年，我国正式在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肖捷介绍，北京市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是具体方案目前还没有定，现在正在做前期的准备。
　　一位网友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创意企业将会有何影响？肖捷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具有抵扣机制，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
　　肖捷介绍，如果按照上海试点的范围，文化创意企业是包含在内的，从情况看，参加试点的文化创意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当中，约有70%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amp;ldquo;不仅如此，试点的纳税人来自外省市的订单也已经开始增加，这也表明试点相应扩大了这些企业的市场空间。可以说，试点的积极效应还是比较明显的。&amp;rdquo;肖捷还介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热点 避税 税收协定 消费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三桶油”2011年缴纳1720亿暴利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9/916.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老大哥”中石油昨日发布2011年业绩，“三桶油”去年的答卷展现在公众面前：三桶油合计实现利润2749亿元，相当于每天净赚约7.5亿。而记者同时注意到，受累于油价高企，三桶油去年缴纳的暴利税大涨。</description>
<text>　　随着&amp;ldquo;老大哥&amp;rdquo;中石油昨日发布2011年业绩，&amp;ldquo;三桶油&amp;rdquo;去年的答卷展现在公众面前：三桶油合计实现利润2749亿元，相当于每天净赚约7.5亿。而记者同时注意到，受累于油价高企，三桶油去年缴纳的暴利税大涨。
　　论坛推荐：中国成品油税负的分析
　　中石油炼油业务大亏
　　与中石化一样，中石油的业绩为炼油业务巨亏所拖累。业绩报告显示，该公司去年实现总营收20038亿元，同比上升36.7%。而净利润1329.61亿元，较2010年下滑近5%。中石油称，营业额上升主要是因为原油价格上升和销售量增加。而净利润下滑则是受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进口天然气进销价格倒挂以及税费增幅较大等因素影响。
　　净利下滑仍日赚7.5亿

　　中石油炼油板块去年巨亏618.66亿元，而2010年该板块还是盈利状态。中石化此前公布，其炼油板块亏了376亿元。
　　就净利润的绝对值而言，中石油依然排在第一;不过在盈利能力上也只有中石油&amp;ldquo;倒退&amp;rdquo;，中石化微涨1.4%，中海油净利润增幅最大。
　　暴利税同比几近翻番
　　当然，更拖累中石油成绩的是高税负。记者计算得出，三大石油商去年的暴利税(石油特别收益金)大幅增加至1720亿元，同比几乎翻番。其中，中石油2011年上缴的暴利税从2010年的521.7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024.58亿元，增幅近一倍。中石化暴利税从2010年197.6亿元涨至376亿元，增幅为90%。中海油2011年暴利税为319.82亿元，比2010年增长近81%。
　　不过，这种局面将从今年起缓解。我国从2011年11月起将暴利税的起征点由40美元上调至55美元，但该政策的实施只影响到了2011年的两个月，因此2011年全年的暴利税依然出现大幅攀升。
　　中海油仍是薪水最高的
　　中石油去年的职工费用为971.62亿元，剔除经营规模扩大、社会保险基数提高等因素影响，职工费用同比增长9.8%。2011年中石化的职工费用增至415亿元，增幅超过23%，中石化有377235名员工。两公司均表示，职工费用的增加主要用于提高一线员工的收入水平。
　　不过，三大石油商中，中海油员工的薪酬水平依然是最高的。财报显示，去年中海油工资、薪金和雇员福利支出为15.27亿元，同比微减。而中海油有5377名员工，算下来中海油人均全额人工成本约28万元，低于2010年。
　　晨报记者 焦立坤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9/20120329111634849.jpg</image>
<keywords>暴利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热钱税能给银行套上税务笼头吗？</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9/910.html</link>
<description>Reuters Breakingviews创始人、编辑迪克森(HUGO DIXON)在《纽约时报》撰文指出，银行业纳税不足是造成金融危机的重要结构性原因之一，而各国现在正在考虑新的方法来改变这一事实。</description>
<text>　　罗宾汉税虽然要说再见了，但是却已经为新的方法铺平了道路，热钱必须得到控制。
　　欧盟计划向金融交易增收费用的计划正在死去。他们曾经打算要征收的费用又被称作是所谓&amp;ldquo;罗宾汉税&amp;rdquo;，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这是以某种形式将金钱从银行那里拿来，交给其他的穷人。这从道理上说来是件好事。这样的理念是由占领运动和盖茨(Bill Gates)这样的知名慈善家提出的，但是实际上，这样的想法虽然有其社会意义，但是却没有经济意义可言。指望征收这样的费用来阻止银行过多依赖杠杆手段，依赖热钱，进而防止可能的金融危机，无异于缘木求鱼，相反倒只能逼迫金融机构将生意转移到国外。
　　从一开始，英国就反对这样的动议，这也就意味着要欧盟整体采纳这样的做法，已经没有了机会。现在，荷兰又站出来表示反对，因此要欧元区协调一致行动，也已经成为画饼。既然德国财长朔伊布勒(Wolfgang Sch?uble)已经说过，执行这种税收的&amp;ldquo;最小可考虑的单位&amp;rdquo;是欧元区，那么罗宾汉税被彻底埋葬也只能是时间为体了。
　　本周，欧盟各国的财长们将在丹麦的哥本哈根举行会议，讨论向金融行业征税的其他选择。他们的指导方针当然是希望控制这个行业，让后者不要承担过多的风险，同时避免经济活动受到扭曲。考虑到前述一切，现在欧洲&amp;mdash;&amp;mdash;或者也可以将世界上其他地方也包括进去&amp;mdash;&amp;mdash;是有三件事情必须去做到的。
　　首先，各国应该对银行业征收所谓热钱税。这样一个项目是针对银行的整体借贷行为的。在理想情况下，那种短期大规模借贷尤其需要被课以重税，因为对这种低成本的，轻而易举的融资的过分依赖正是导致苏格兰皇家银行和雷曼兄弟等机构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热钱税的出现将迫使银行更多去借长期债务，或者是努力去吸引相对更加稳定的零售存款。这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政府在将来不得不再次救援银行业，至少该行业也有了一定为自己埋单的能力。
　　毕马威提供的资料显示，迄今为止，包括英国、法国和德国在内，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已经有十一个在落实这样的税项。欧盟的其他成员也会跟进，还有美国也是如此，后者正在酝酿奥巴马政府所谓的&amp;ldquo;金融危机责任费&amp;rdquo;。尽管美国在11月的总统大选之前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大动作，但是归根结底，一笔热钱税进账还是可以帮助美国减少财政赤字的。
　　其次，各国应该改革自己的税务系统，扭转支持举债的倾向。在大多数地方，企业在缴纳企业税之前，都可以将自己支付的利息从利润当中扣除出去。这样无异于就等于鼓励企业采取激进的杠杆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银行业，而是整个经济体系都将受到影响，但是毋庸置疑，那些举债者的风险尤其大。他们不仅仅自己非常依赖杠杆手段，而且他们的客户还经常会出现负债过度的情况，在这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和借债买房者就是典型的例子。
　　第三，金融服务不应该再有免于增值税的待遇。增值税是一种应用于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消费税。企业在向其他公司销售产品时必须缴纳增值税，但是他们自己采购时又可以得到相应的税务优惠。这就意味着，归根结底，缴纳这税项的其实是终端消费者。不过，在欧盟和其他的地方，银行是免于这一税项的。他们提供给消费者的服务不适用增值税，他们自己的采购项目也没有相应的优惠。
　　这一特殊性造成了若干的扭曲结果。金融服务的终端消费者缴纳费用不足，意味着他们是过多消费了。相应地，企业客户则承担了过重的负担，因为他们付给银行的钱是没处找增值税优惠的。
　　增值税豁免或许还在让政府收入付出代价。在这方面，没有确切的数据，但是英国财政研究所发行Mirrlees Review去年曾经进行过试探性的评估，结果发现，联合王国因此每年损失的收入为100亿英镑，约合158亿7000万美元。
　　考虑到上述的问题，让金融服务业继续享受增值税豁免，似乎是太不合乎情理，不过，在这方面其实也有相应的解释。银行业的大多数服务是不搜非的，相反，他们的收入主要是来自存贷利率差。要在各种不同的客户当中对这一价差予以分割，以确保增值税的施行，确实也太过麻烦和复杂。
　　大致而言，可行的解决方案是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复杂的技术手段，而第二种是所谓的&amp;ldquo;金融活动税&amp;rdquo;，这种税项是针对银行的利润，以及他们发放给员工的薪酬，理论上说来，这两者提供了另外一种估量增值的方法。
　　金融活动税体现了一种潜在的平民主义诉求，这可不仅仅只是因为名字的缘故。归根结底，在当前的环境当中，谁会反对向银行家的收入和银行的利润课税呢?不过，还是有一个障碍需要克服，即授予企业客户金融活动税优惠。
　　显而易见，要改变银行的税务适用法规和政策，是件很复杂的事情。可是，考虑到他们造成的金融危机浩劫，考虑到他们纳税不足的事实，考虑到当前的体系确实不利于宏观经济活动，这一切努力都是必须做出的。罗宾汉税的接近死亡，其实也是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罗宾汉税 增值税 金融活动税 热钱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股市税赋：股票红利税会不会叫停？</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6/889.html</link>
<description>A股市场的税赋问题一直是投资者十分关注的话题，证监会此次并未明确表态将采取哪些优惠政策，但是此次能否取消股息红利税则最受市场人士和投资者的关注。</description>
<text>　　股市实行税收优惠 注定将成重大利好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证监会正在和有关部门探讨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这一表态引发了市场对股市税收政策调整的期待。当前市场处于震荡调整时期，降低股市税赋无疑将对市场产生利好影响。那么，目前股市税赋究竟高不高，税收政策又该如何调整呢?（作者：周小苑）
　　股市哪些税赋不合理
　　A股市场的税赋问题一直是投资者十分关注的话题，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前副主席范福春和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等多位代表委员就提出了为证券市场减税的建议。虽然证监会此次并未明确表态将采取哪些优惠政策，但是此次能否取消股息红利税则最受市场人士和投资者的关注。
　　事实上，目前资本市场只有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股票红利税两个税种，而印花税一直以来都是股市税收的重要组成。统计数据显示，自1993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划归中央以来，19年间累计征收6848亿元。其中，2007年印花税征收金额达到历史最高的2062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7.43%。即使2011年股市跌幅超过20%，八成多股民都亏损，印花税依然贡献了438.4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0.5%。
　　而作为股市的另一个税种，股票红利税尽管从2005年就已经减半征收，但仍为市场所诟病。尤其近年来，市场各方对于取消股票红利税的呼声一直很高。业内人士表示，股息红利税最大的争议主要在于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利润，投资者在收到分红后还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个税，因此被指有重复征收嫌疑。同时，缴纳红利税的纳税人是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则获得免缴待遇，同样获得现金分红，却不能一视同仁，甚至利益受损的反而是弱势的中小投资者。
　　降税空间有多大
　　那么，目前降税的空间有多大呢?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表示，目前印花税已经降得比较低了，继续降低印花税不利于鼓励长期投资，因此如果再出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取消红利税。
　　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红利税是对价值投资理念的巨大颠覆。因为红利税的存在，上市公司分红越多，投资者缴纳的税款就越多，投资者的市值损失也就越多。只有上市公司不分红，投资者才不会有缴纳红利税所带来的损失。因此，为了倡导理性投资，这种扭曲股市投资理念的红利税必须尽快取消。
　　不过，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A股投资者的税负基本上接近于零税负。印花税仅单边征缴，而且税率仅为1%。，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而红利税已从原来法定20%改为减半征收，降幅达到50%。然而在英国，炒股要缴纳三种税：一是印花税，单边征缴，税率为5%。，是中国印花税税率的5倍，此外投资者还要按超额累进税率缴纳&amp;ldquo;资本利得税&amp;rdquo;和&amp;ldquo;红利税&amp;rdquo;。在美国，炒股要缴纳两种税：一是资本利得税;二是红利税，两者均按超额累进税率征缴。因此，中国股市现行税负已无减免空间。
　　降税有利于促进分红
　　对于证监会可能降低股市税赋的政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对市场的走势产生利好影响。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税收优惠政策属国家支持股票市场非常重大的利好政策，非常有必要进行推动，希望能够及早推出。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取消红利税对股市的长远意义，并不在于股民可获得账面上价值的增加，其减免对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促进股市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指出，资本市场要发挥融资功能，必须给予投资者相应的回报。而合理的分红制度是投资者获得投资回报的主要手段。他认为，判断一家上市公司的价值，不仅应当观察其盈利状况是否良好，还应当关注其是否能够给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红利回报。
　　&amp;ldquo;降低税赋，肯定有利于鼓励人们入市投资。&amp;rdquo;董登新同时表示，如果要切实减轻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降低佣金费率。因为与目前的税负水平相比，现行佣金水平过高、偏重，因此，佣金有下调空间。董登新强调，如果真想巧用税收杠杆作用，不妨改革中国股市现行税种设计，废除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同时对红利税按持股期长短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如此股市税制设计，将有利于导向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遏制高换手率的过度投机行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股市 税赋 股票红利税 印花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中国或按家庭征个税 部分城市具备试点条件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6/887.html</link>
<description>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description>
<text>　　3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两会上为各方所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并未出现其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改革工作停滞。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需多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家庭综合征收改革的前提条件。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在此之前，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征收，实行的是收入属地征税的征缴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征，则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成员收入加总后，统一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此，中国大量人户分离、异地收入带来的问题就开始出现。即在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下，如何将身处不同地区的家庭成员的收入信息完成加总一并计税，就成为了最关键的技术问题。而实行地税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是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最为现实的途径。比如说我在北京报税，但是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收入，如果有一个全国联网的数据库能够掌握我在全国各地的所有收入情况，那么在申报税收的时候就可以统一计算，才可以实行综合税制征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向记者表示。
　　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对此问题已早有考虑。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方税务系统将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联网。但这份文件下发3年之后，全国地税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又重新来过。刘尚希表示，地方税务机关要和金融、银行等相关机构联网后，才能实现综合征收，但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网络。现在很多部门都在调研，包括税务、民政、公安、金融、工商、社保和住房等部门都在进行有限度、有条件的共享，个税在今年的突破就是要把去年的政策落实好，实施好。他说。
　　部分城市已具备试点条件
　　个税改革不能全面铺开，但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尽管目前个税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计税改革尚在技术准备阶段，但在绝大部分专家学者看来，已经有部分城市具备进行试点的条件。
　　曾经供职北京税务部门，现任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的刘桓表示，2004年、2005年的时候，北京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实施，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在一些基础信息汇集比较齐全的地方，比如北京、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城市开展试点综合税制，那么有这些经验，个税综合税制改革会更简单。就如同当年批准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一样，可以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启动个税改革试点。刘桓说。
　　但是刘桓也表示，虽然这些城市具备了试点的条件，但是综合改革目前仍尚未启动，可能还需要国家立法部门、财政部和地方法规的约束，才能进一步实施。目前主要看国家的发展速度，如果说相关部门对改革着急，必然会对推进有影响，这样的话，这几个城市也是有这样的基础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认为，试点以后，进入调节视野的居民收入便不再限于单一项目，而是综合性收入。鉴于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现实背景，建立在综合计征基础上的个人所得税调节，无疑是更贴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现实的调节。
　　专家建议起征点三年自动调整一次
　　2011年，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曾出台方案，以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为基础，且保持现行分类所得税制的各项基本要素不变的前提下，仅对年所得超过12万元纳税人实行自行申报，并综合计征。纳入综合计征范围所得项目的选择，是最难的一个方面，这里面包含两个矛盾：公平与效率，征管成本与改革效果。张斌表示。
　　个税起征点不能频繁调整，需要建立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对于个税改革，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提议提高现在的起征点，这也成为老百姓热议的一项改革。201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税修改法，修改后的个税征收标准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税率由原来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超额累进，最低档税率由5%降低到3%，免征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054亿元，比上年增加1217亿元，增长25.2%。其中，四季度个人所得税下降5.5%，主要受自9月1日起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影响，个人所得税月均减少138亿元，改革实施四个月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去年个税起征点才改过，今年再做调整的可能性不大，个税改革不是大跃进。刘尚希表示。
　　刘桓也认为，纠缠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大，个税起征点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挂钩，并且每三年自动调整一次。这样的常规性调整不用像现在这样兴师动众，可以用相关程序固化下来，比如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可以调整。刘桓还补充道，个税和国家统计局的物价指数挂钩后，物价高了可以不征税，只有采用科学的办法，才能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的负担随着物价的上涨有所调整。
　　对于今后税收改革，贾康认为，可进一步积极探讨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毕竟我国个人所得税还要经历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再推出进一步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加入综合机制和家庭赡养系数的区别机制，这些都可围绕积极培育、壮大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样一个导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个税 个人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从重复征税看中国税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6/886.html</link>
<description>我国税制非常繁杂，重复征税严重，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比例也很不合理，对任何单一税种进行修订和调整，都无法解决税制的结构性缺陷。在这种税制框架下的改革，怎么改都难以降低企业和民众的税负。</description>
<text>　　近十年来，我国税收增长迅猛，以每年平均20%的速度递增，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11年，政府的税收收入为8.97万亿元，同比增长22.6%，而我国同期GDP的增长速度为9.2%，税收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两倍。（作者：黄凯平）
　　面对税收的高速增长，企业苦不堪言，要求政府减税的呼声从未停止过。事实上，中央政府从2004年开始就在实施减税政策，试图在推进税制改革过程中，用减税、退税或抵免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自减税政策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实施了包括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生产型增值税、修订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等政策，今年又开始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这种&amp;ldquo;结构性减税&amp;rdquo;虽有一定成效，但效果并没有民众期盼的那么好，政府税收增长仍然一年猛过一年，企业和民众的沉重税负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税收增长的失控，政府征税的权力不受制约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与我国繁杂的税制也有莫大的关系。我国的税制除了税种繁多，税率高以外，严重的重复征税是一个重大弊病。
　　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纳税主体、同一征税对象或具有相同经济渊源的税基多次征税。重复征税几乎在全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程度不同。尽管它普遍存在，但不能因此就忽视它的危害。重复征税不仅直接加重了纳税人的税负，而且影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妨碍市场分工的专业化水平，使税制既无公平，也无效率。
　　我国现行税制的基本框架是从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起来，这次税改意义非常重大，可以说是对之前混乱税制的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按照当时的规划，1994年的税改只是一个开始，遗留的很多很严重问题还需要不断的改革来解决。但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税制改革的进程非常缓慢，许多问题久拖不决，缺陷暴露得越来越严重，以致今天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阻力和社会发展的负担。
　　我国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客观地说，1994年的税改在中国大规模推广增值税，大大减少了经济活动中的重复征税。但这次改革并不彻底，在很多领域保留了营业税，而且也没有将所得税纳入增值税的体系中来考虑，使得重复征税仍然很严重。从这个视角来考察中国税制，可以发现目前仍存在的以下三个严重问题。
　　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
　　增值税作为一种正式实施的税种，始于1954年的法国，当时法国的财政部长莫里斯&amp;middot;劳莱设计了这种税制，用于取代传统的营业税，并获得了成功。增值税一经实施，优势就显现无疑，几十年内风靡全球，目前绝大数国家都采用增值税代替了营业税。在重要的工业国家中，只有美国至今仍使用营业税。
　　增值税是改进过的营业税，它与营业税最大的不同在于营业税是按销售额全值征税，而增值税只对销售额全值中增值部分征税。从消费的角度看，营业税与增值税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它们都是间接税，最终税负都是由购买并消费商品的人承担。在商品的所有生产环节里，不管实际上是由哪一个环节的企业在向税务机关纳税，这个税都可以转嫁，谁缴税并不意味着就是谁承担税负。
　　但增值税有营业税无法比拟的优势，其中最大的优势就是消除了重复征税。营业税对商品销售额全值征税，商品每经过一个销售环节，就会被征收一次营业税，从生产到消费的环节越多，税负就越重，商品的税收负担会随着生产环节的增多而呈阶级式增长。
　　举个简单的例子，甲厂生产的商品由两个部件组成，售价为100元，营业税税率为5%，它的税负本应该为5元。但如果在实际生产中，该商品的两个部件分别由乙厂和丙厂生产，售价分别为40元和30元，那么甲厂在购进这两个部件时，乙厂和丙厂就分别缴纳过2元和1.5元的营业税，而甲厂最终以100元的价格销售它的商品时，还需再缴纳5元营业税。那么，这种商品的实际税负就为8.5元，实际税率为8.5%，远高于5%的法定税率，这就是营业税带来的重复征税的结果。
　　现代社会分工复杂，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商品的生产要经过很多环节，一件产品被生产出来后，有的是直接被消费了，有的是进入了下一个生产环节。因此，营业税在执行过程中，不可能一一细辨商品的购买者是否是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把中间环节的企业当成终端消费者征收营业税，这部分税负又往下一个环节传递。如果一个商品经过10个环节，它就会被重复征收10次营业税。由此看来，营业税与现代社会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格格不入，应该被取消。
　　而增值税因为只对每个销售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并且在具体操作中采用发票抵扣的办法，非常巧妙地避免了这种重复征税。再拿前面的这个例子来说，如果增值税的税率也定为5%，乙厂和丙厂在出售部件时，分别会被课以2元和1.5元的增值税，甲厂在购买这两个部件的时候，同时也会索要标明了产品价格和税额的增值税发票，当甲厂再以100元的价格出售商品时，它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用乙厂和丙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只需对商品在这一环节所增值的部分纳税。在增值税制度下，甲厂需缴纳的税仅为1.5元(100元&amp;times;5%-2元-1.5元)。
　　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开始大规模实施增值税制度，此后增值税一直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但这次增值税制度还在相当初步的阶段，当时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买的固定设备无法抵扣，这些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也被当成了增值，因此购买该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就得为这些固定资产再缴一次增值税，从整个生产环节来看，固定资产就被重复征税了。2008年底，生产型增值税改为了
　　消费型增值税，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可以把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低扣掉，从而减少重复征税，也降低了消费者的负担。据统计，在2009年，由增值税转型而实现的减税规模就达1385亿元，消除重复征税的效果非常明显。
　　此外，1994年的增值税还为营业税保留了一个很大的尾巴，物流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农业、转让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都是征收营业税，在劳务领域中也仅对加工、修理和修配行业实行增值税制度。
　　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会使增值税制度的优越性大打折扣，从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优势来说，应该把从事商品经营业务和劳务服务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纳入增值税的纳税人。把部分行业保留给营业税，不仅会使这些行业产生严重的重复征税，还会影响到增值税在其他行业的实施：首先，这会破坏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因为营业税纳税人无法抵扣购进应税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就会断裂;其次，一旦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营业税纳税人的商品，却无法从营业税纳税人那里取得进项额抵扣凭证，相应的税款无法算作进项成本，这样，实行营业税行业的重复征税又会转移到实行增值税的行业中来。
　　两税并存导致的重复征税规模非常巨大。杨默如博士依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度《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的数据测算，如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因素，增值税无法在营业税行业得以抵扣的税额为12171亿元，营业税无法在再生产下一环节得以抵扣的税额为2947亿元，这两项税额涉及的产值约为17万亿元。也就是说2007年约有1.5万亿元规模的货物和劳务税是在中间环节缴纳且无法进入下一环节抵扣的，这大体是当年国内流转税重复征税的规模。2007年，我国的GDP约为25万亿元，税收总额(未考虑出口退税和关税)约为4.94万亿元，从这些数据来看，增值税与营业税两税并征导致的增值税链条断裂的影响，无论是从GDP来看，还是从税收收入总额来看，都是非常显著的。
　　消除商品流转过程中的重复征税已迫在眉睫，酝酿多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开始正式试点。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元旦开始先在上海对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这次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临时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这次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原来的重复征税，但纳税人的税负却增加了不少，特别是目前的营业税行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由于人力成本无法在进项中抵扣，税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税率却提高了很多，使得这些行业的税负陡然增加。据上海市2012年预算报告估计，税改试点之后，2012年的营业税将减少56亿元，下降11.9%。但增值税却从2011年的190亿元预计将增加到318亿元，两项相抵，增长72亿元。
　　物流业则是这次&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的最大受害者，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今年3月发布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显示，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海物流业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少则上涨一倍，多则上涨两倍以上。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企业可抵扣的项目主要为购置运输工具和燃油、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但对过去购置的运输工具不能进行抵扣，而燃油、修理费等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不足40%，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等主要成本却均不在抵扣范围内。
　　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收成本大增，但并不能因此否认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事实上所有人都得利了：消费者会减免多重征税带来的税负，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都增加了交易的选择空间，这都会刺激市场更好的发展。而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困难，只能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来解决，特别是应该把人力成本等各项真实成本都包括到进项抵扣的范围中来。
　　小额纳税人制度
　　除营业税与增值税共存外，我国增值税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我国增值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按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企业被划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权抵扣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并且按全部销售额全值征收，目前的税率为3%。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营业税，完全没有任何增值税的优势，必然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产品会被多重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amp;ldquo;增值税&amp;rdquo;之所以被称为增值税，无非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给一般纳税人时可以开出增值税发票给一般纳税人用于抵扣。但实际上，这仅有的一点优惠在实际操作中也相当麻烦：现行政策下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不能直接开增值税发票，只能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
　　除重复征税严重之外，小规模纳税人制度还会妨碍一般纳税人与小企业的交易。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小企业，其增值税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产品，在销售时要按17%或13%的比率纳税，而抵扣只有3%;这大大限制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交易热情。举个例子来说，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将一个产品以不含税价格120万元卖给一般纳税人B公司，再加个3%的增值税，最终含税价格为123.6万元，当B公司再将这个产品卖给最终消费者时，如果要净赚5万元，那么不含税卖出的价格应该是125万元，在销售时再缴纳17%的增值税，税负为21.25万元，但B公司只能抵扣3.6万元。这一过程B公司实际只增值了5万元，却要缴纳17.65万元的税，远远超过了实际应该收取的增值税0.85万元(5万&amp;times;17%)!
　　很明显，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相同的行业，经营相同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根本无法跟一般纳税人产生什么交易。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只要同样的产品其他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那么它肯定选择与一般纳税人交易，而不是与小规模纳税人交易。这会给行业带来一个奇怪的后果，即规模大的企业只和规模大的企业交易，小企业的市场空间被严重的限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规模。这就是增值税制度不彻底给市场带来的扭曲。
　　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来看，小规模纳税人不仅存在多重征税的问题，而且还人为将市场割裂开来，阻碍了小规模企业与大规模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所以，中国在增值税的改革上，继生产型转型为消费型之后的另一步改革，应该是取消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合理的注册标准把它们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之内，对达不到标准的低收入经营者，可实行免税政策。
　　所得税的重复征税
　　&amp;ldquo;所得&amp;rdquo;是指纯收入，个人所得就是个人在销售自己的体力、智力或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抽象事物时获得的&amp;ldquo;增值&amp;rdquo;部分，企业所得则是商品纯利润的总和。所得税是对个人或企业的所得直接扣税，可分为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其税基主要是个人与企业的劳务所得、投资所得、经营所得和其它偶然所得。
　　所得税，无论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是属于重复征税，虽然理论界很少有人这么思考，但个人所得、企业所得与商品销售的利润都属于同一经济渊源。
　　从市场交易过程来看，任何销售行为都不可能脱离人而自动发生，销售过程必定包含有人力成本。同样，人在销售自己的智力或体力时，也必须有产出(具体物质的产出或抽象产品的产出)，否则也不可能有人购买，单纯的人力销售不可能存在。因此，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必然包括两类成本：物质成本与人力成本，而商品的销售价格中都包括了三部分：物质成本、人力成本和利润。其中的人力成本就是个人在销售自己劳动时所获得的收入，也就是个人所得税中所规定的个人应税所得。
　　商品在流通环节会被征收增值税，但根据增值税法，人力成本也包括在商品的增值额当中，不能在进项中抵扣，增值税的税基为商品销售价格减去其物质成本的差额，这样，商品的人力成本也被包括在增值税的税基当中。
　　增值税税基=销售价格总额-物质成本=人力成本+利润
　　从这个公式中我们可看出，在增值税征收过程中，对人力成本也征收了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和其他人员的劳务报酬都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已经被征收了一次增值税。当企业把这部分钱作为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支付给相应的个人时，个人所得税法又将其视为&amp;ldquo;所得&amp;rdquo;，又对其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从商品销售中的增值过程来看，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是对同一税基各征了一次税，个人所得先后被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征税。
　　同样，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的纯收益征税，但企业的纯收益同样来源于企业生产和销售商品的过程，是企业在销售每一件商品过程所赚取的纯利润的总和。企业纯收益可以分解到企业销售的每一件商品中，都是从每一件具体的商品销售过程中产生。在销售过程中，商品的利润都被征收了增值税或者营业税，企业把被征收过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税后利润汇总在一起，到年底会被视为企业所得，又被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利润也先后被征税两次。
　　在各类所得中，股息与红利的所得又是重复最严重的，先后被三次征税。从生产经营环节来看，个人的股息和红利这部收入来自商品销售过程中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在商品流转过程都被征过增值税或营业税，这是第一次征税。企业留下这部分税后利润后，会被征收一次企业所得税，这是这部分利润第二次被征税。然后，当这部分利润被当作股息或红利发给相应的股东的时候，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这些利润又会被征收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第三次征税。
　　股息和红利被三次重复征税，使得资本有效税率远高于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根据2000年-2007年的平均数，我国资本有效税率为22.51%，而劳动和消费的有效税率分别为7.3%和12.84%。这种严重的重复征税非常不利于民间投资;会扭曲非公司部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效率与公平;还会影响公司的融资策略，使公司更倾向于债务融资，而不是募股融资。
　　单一税：中国税制改革的新方向
　　我国税制非常繁杂，重复征税严重，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比例也很不合理，对任何单一税种进行修订和调整，都无法解决税制的结构性缺陷。在这种税制框架下的改革，怎么改都难以降低企业和民众的税负。只有对税制进行通盘考虑，对税制进行整体性改革，而不是对某一种或几种税收进行修修补补，才可能改出既满足财政需求，又能适应经济发展的优良税制。
　　一个优良的税制应该简单有效，符合税收中性原则，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的扭曲，同时又能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保证必要的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这一点来看，增值税非常符合最优税制的特点，故增值税自诞生以来一直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
　　因此，我们主张以增值税为基础的单一税制度，具体说来就是：把增值税&amp;ldquo;扩围&amp;rdquo;到所有行业，并取代所有其他的间接税，同时把所得也纳入商品增值的范畴加以考虑。
　　首先，增值税应该扩展到所有行业，对国内消费的商品和劳务普遍征收，从生产环节、进口环节、经营环节、提供劳务服务环节直至最终消费，不区分何种商品、劳务，都统一按单一税率征税，并把税率降到10%以下。同时取消营业税、消费税、城镇土地增值税等各种繁杂的间接税。
　　其次，从整个商品增值过程来看，所得税是属于重复征税，按理应该全部取消。但个人所得税在宪政国家中有特殊意义，个税直接针对个人的收入征税，由民众直接缴纳，而且不可以转嫁，这样民众会产生很大的&amp;ldquo;税痛&amp;rdquo;，自然会更加关心公共事务，关注税款的去向与用途，政府就不太容易滥用职权和税款。因此，企业所得税必须取消，但个人所得税应该保留。
　　既然保留个人所得税，那如何避免重复征税呢?办法很简单，与解决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类似，把商品销售中的人力成本从增值部分移除，这样工资、薪水和劳务报酬就不再被征增值税，人们的收入只需缴一次个人所得税就行。但如果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不一致，会产生各种逃税的机会，因此，从更彻底的逻辑来讲，个人所得税也只能有一个税率，并且这个税率必须与增值税相同。
　　单一税制度具有&amp;ldquo;低税率、宽税基&amp;rdquo;的特点，简单而有效率，易于征管，人们避税动机不强，逃税空间也很小，完全满足&amp;ldquo;税收中性&amp;rdquo;的原则，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复征税，非常有利于经济增长和国家繁荣。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新税制在中国不需要另起炉灶，通过改革现有税制就可以顺利达到。(本文部分内容源自《传知行2011年公民税权手册&amp;mdash;&amp;mdash;&amp;ldquo;重复征税&amp;rdquo;特辑》，作者系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征税 税制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罗永浩向税务部门举报方舟子诈捐漏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4/869.html</link>
<description>罗永浩来到朝阳地税局，举报方舟子及其律师彭剑涉嫌“网络乞讨”后偷税漏税。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华认为，按照税法法规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界定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description>
<text>
　　新京报讯 因认为&amp;ldquo;打假斗士&amp;rdquo;方舟子及其以前案件的代理律师彭剑涉嫌用&amp;ldquo;科技打假资金&amp;rdquo;及&amp;ldquo;科技打假人士安保资金&amp;rdquo;诈骗钱财、偷税漏税，昨日，网络红人、牛博网创始人罗永浩前往海淀公安分局、朝阳区地税局和民政部门实名举报。
　　海淀经侦表示是否受理几日后回复，朝阳地税局已正式受理，民政部门称无对个人募集款项的管辖权，而没有受理。

昨日，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官网显示捐款情况。网站截图

昨日，海淀公安分局经济案件接待室外，罗永浩展示举报情况说明。本报记者 秦斌 摄
　　警方未正式受理
　　昨日，罗永浩在其朋友和粉丝代表的陪同下，来到海淀分局经济案件接待室举报方舟子及其律师彭剑涉嫌用&amp;ldquo;科技打假资金&amp;rdquo;和&amp;ldquo;科技打假人士安保资金&amp;rdquo;诈骗钱财，在做了笔录后，警方表示是否会受理，将于几日后给予答复。
　　随后，罗永浩来到朝阳地税局，举报方舟子及其律师彭剑涉嫌&amp;ldquo;网络乞讨&amp;rdquo;后偷税漏税。罗永浩从相关科室内走出后表示，&amp;ldquo;完成了笔录，全程录像，还给了正式授理回执。&amp;rdquo;他说。
　　下午2时左右，罗永浩来到民政部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举报方舟子和彭剑涉嫌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声称具有公益性质的资金募集。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其举报所涉及的募集行为系方舟子和彭剑以个人名义筹款，这并不在管辖范围内。
　　昨日，罗永浩对自己的举报过程进行了微博直播。从昨日一早出发开始，罗永浩始终通过微博向粉丝实时播报。
　　方舟子称被抹黑
　　&amp;ldquo;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不过是拿这个作为由头抹黑我。&amp;rdquo;对于罗永浩的实名举报行为，昨日，方舟子如是说。
　　方舟子称，年初他曾揭露过罗永浩非法办学、做虚假广告等。
　　方舟子称，最初成立的是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那时候他在&amp;ldquo;肖传国事件&amp;rdquo;的打假诉讼过程中，有网友想要捐款支持，但他当时表示，个人不接受捐款。后来一些打假人士以个人名义成立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募集的捐款主要用于资助确利于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的涉诉事务。&amp;ldquo;这钱不仅仅是来支持我的，还有其他人。&amp;rdquo;
　　科技打假人士安保资金的成立，则与2010年方舟子等连续两次遭遇袭击有关。他遇袭后，彭剑以个人名义发起募集活动，将筹集的款项用于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开支。
　　3月20日，罗永浩在网上上传一张取款单据，汇款人为彭剑，汇款金额2500元，附言中注明&amp;ldquo;退一千元捐款，付饭费，利息一千五百元&amp;rdquo;，邮戳显示为3月17日。据方舟子称，彭剑打给罗永浩的2500元里，有1000元是罗永浩捐的钱。
　　昨日，记者致电彭剑，电话无法接通。
　　对于方舟子所说的&amp;ldquo;罗永浩非法办学、做虚假广告&amp;rdquo;，罗永浩昨日称均不存在。
　　■ 追访
　　捐款公示没有支出明细
　　&amp;ldquo;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amp;rdquo;官网昨日的公示显示，打假项目已收到267537.27元人民币捐款，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项目已收到728488.32人民币和985美元。官网公布的支出情况显示，截至2012年3月13日，安保项目累计支出590239.87元，但打假项目支出一栏，则显示&amp;ldquo;支出款项审核中&amp;rdquo;。
　　■ 回应
　　昨日，针对罗永浩在举报中涉及的部分问题，方舟子进行了回应。
　　1
　　安保资金为何不公布明细？
　　方舟子：如果公布出来，别人就知道我们采取了什么安保措施，就会知道如何应对了。所以钱具体花到了什么地方，不能在网上公示。彭剑发起安保资金时就已经在公告里写明，由内部监管小组对安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打假资金支出为何显示为&amp;ldquo;审核中&amp;rdquo;？
　　方舟子：打假资金之所以没公布，是因为这几年没怎么花钱，主要是用来资助少数的维权者维权了。彭剑想能否把这笔钱存到一定数额，去登记民办非企业或基金，还是想做一个公益机构。因为最初发起这件事时，就想成立为基金，后来发现要成立基金的门槛比较高，起步资金就要有几百万。
　　3
　　这样募集资金是否要交税？
　　方舟子：这件事是公益的，比如某个孩子得病了，大家在网上给他捐钱，难道这也要交税吗？
　　这也不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要商业投资回报的。而且我没有拿到钱和实物，只是得到了安保服务，没有哪个国家说享受这种服务是需要交税的吧。另外，我打假时调查取证的费用都是自己掏的，因为我不想让人认为我是在拿钱打假，独立性会受到影响。
　　4
　　科技打假资金还是科技打假基金？
　　方舟子：科技打假基金早在2006年就改为科技打假资金了，最初成立时就想注册成基金的，但几个月后彭剑发现，要做成基金太难了，就把基金改成了资金。
　　彭剑(微博内容)：作为资金项目管理人，我从来没说那(科技打假资金)是基金，称呼&amp;ldquo;基金&amp;rdquo;是不准确的。
　　方罗事件
　　1、根据媒体报道，2006年，罗永浩曾捐款1000元作为打假资金。但在同年罗永浩成立牛博网后，两人结下恩怨。
　　2、2011年，双方再次在网上发生争执，罗永浩称方舟子妻子是&amp;ldquo;学历造假&amp;rdquo;、&amp;ldquo;硕士论文剽窃&amp;rdquo;。方舟子揭露罗永浩非法办学、做虚假广告等。
　　3、2012年3月22日，方罗口水战升级，罗永浩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举报，质疑&amp;ldquo;科技打假资金&amp;rdquo;及&amp;ldquo;科技打假人士安保资金&amp;rdquo;。
　　■ 专家说法
　　个人赠钱是否缴税未明确规定
　　昨日，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根据我国目前公益慈善事业的相关条例，只对慈善机构有规定，但对个人有没有资格做募款并没有规定。
　　邓国胜认为，以个人名义接受捐赠，是一种个人接受赠与的行为。个人接受赠与，法律上不需要对公众公开，按合同对捐赠人交代就行，但如果接受赠与人是以公益名义接受赠与的，道义上还是需要对社会公开。
　　对于个人接受现金赠与是否应该纳税，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华认为，个人接受房屋赠与是应该纳税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征税内容，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中，均没有涉及个人之间的现金赠与情况。
　　江华称，税法法规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界定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安颖 王卡拉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4/20120324012244172.jpg</image>
<keywords>税务部门  捐钱 缴税 漏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两湖试点房产税改革新路径</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0/839.html</link>
<description>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description>
<text>　　据财政系统人士透露，湖北鄂州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的准备工作，目前已经进行了前期抽样，未来房产税的税率仍在测算中，具体实施方案也在进一步确定中。
　　与此同时，湖南的湘潭也在进行着类似的试点工作。
　　湖北方面则极力争取在今年7月份实现试运行。
　　此前有媒体报道，去年12月份在海南三亚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会上透露，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的新型房产税试点改革。(作者：周潇枭)
　　两湖低调试点
　　据记者了解，此次湖北湖南改革试点活动，就是之前物业税&amp;ldquo;空转&amp;rdquo;的落地。2008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在中部地区陆续挑选了若干城市，进行物业税的空转试点，最终真正有所落实的只有鄂州和湘潭。
　　鄂州所进行物业税空转，是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在一起，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计征;征收范围仍为营利性房产和出租房产，不涉及居民住宅的部分。改革的原则是保证税负不增加。
　　针对那些因为新的征收方法而税负加重的企业或个人，也有相应的财政安排：或进行差额返还，或者多征收的部分不予收取。因为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本应按照房产原值计征，当改为市场评估值计征时，相应税负也有所增加。
　　实际上，物业税空转由来已久。早在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分3批，先后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天津10个省、区、市进行空转试点，但基本上都不了了之。
　　鄂州的试点，算是后起之秀，但也不是一帆风顺。
　　据记者了解，鄂州试点也曾中断过。鄂州的空转，涉及到如何评估房产的市场价值，需要建立评估办法;有了评估值，还需要确定测算参数、税率;需要协调诸如房产、土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相应数据库。
　　至于为什么会是鄂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理论教研室主任薛钢介绍，鄂州在湖北属于发展程度中等的城市，选取鄂州进行试点比较具有代表性，而武汉这样的城市在湖北是一枝独秀，房价最高，不具代表性;此外，试点跟鄂州地方政府的支持也有很大关系。鄂州的试点主要希望检测两方面的信息：一是估计房产税一年能够带来的税收收入大概是多少;二是检测相关配套系统，是否能成功支撑征税开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现在基本不提物业税，就是打算在房产税条例的框架下，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居民住宅，即用扩大的房产税来&amp;ldquo;兼并&amp;rdquo;物业税。因为扩大房产税，只需更改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程序上是更为便利。
　　据了解，湖南、湖北的试点被纳入到两湖&amp;ldquo;两型社会&amp;rdquo;建设的体系之下，用的是同一套方案，所以实施方法基本相同。鄂州还曾经去过湖南湘潭学习交流试点相关经验。
　　路径不同沪渝
　　与上海、重庆的试点不一样，沪渝进行的房产税试点，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发生了变化，从只针对营利性房产征收，拓展到居民住宅。
　　而两湖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在既有房产税条例框架之下，将原来按原值或者租金征收的部分，改成按评估值征收，即税基发生了变化，同时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湖北就成立了房地产税改革研究课题组，并将相关研究结果集结成册，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薛钢指出，湖北的方案，不是作为房价调控的工具出台，而是要改变现行房产税的征收体制，为了促进财政体制的改革，使房产税未来发展成地方的支柱性税源。而且，按照国际惯例，房产和土地合并在一起纳税是趋势。
　　至于改成按评估市值计征后，是否会大大提高企业税负?薛钢持否定观点，他认为，房产税只会略有提高;而且对于中小企业，由于政策倾斜力度较大，最终应该也会有相应的办法来缓解税负问题。
　　不过，有财税专家指出，由于中国土地的国有性质，土地出让金会长期存在。对此，相应的房产税税率，不能完全参考国外标准来征收，而是要以相对低的税率来适应国情。目前，税负日益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府未来需要为房产税正名，需要回答为什么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主要用于什么方面，是否应该归并相关类似的税费等问题。
　　张斌则认为，房产税成为地方的主要税源，这一说法比较含糊。因为中国有四个层级的地方政府，房产税不可能成为省一级，也不可能成为经济规模比较大的市县一级的支柱性税源。
　　至于两湖的试点方案，是否会成为未来全国推广的范本，薛钢认为，两湖的模式应该是未来房产税改革的方向之一。未来房产税改革，还需要国家鼓励各地进行试点。由于各地发展情况不同，如是否有完备的信息系统，还得需要相当的时间让各地自主创新。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城镇土地税 房产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上海营改增未能减负 欲增设不同档税率</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8/811.html</link>
<description>营改增致部分企业税负没减，反而增加。上海正研究在目前税率基础上，再增加几个低档次的税率，来降低企业成本。</description>
<text>　　作者：王海春 张汉澍
　　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的税负真的减下来了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三个月来部分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下来，还有所增加。而物流公司税负增加的情况尤其严重，成为&amp;ldquo;重灾区&amp;rdquo;。究其原因，主要是试点企业很难从上游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从而无法享受到抵扣。
　　有行业人士算过一笔账：如营业额为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扣除800万元的进项税，按过去的营业税率3%来算，只要缴税6万元。而如按目前试点政策11%的税率则要缴税近20万元，税负几乎是原先的两倍之多。
　　因新老税制转换而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上海实施了过渡性扶持政策：税负确有增加的企业，将增加部分返还给企业。
　　但上海城市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指出，与其进行过渡扶持政策，不如从根本上完善制度。&amp;ldquo;设立多档税率、降低税率、扩大抵扣范围，并打通上下游企业统一开增值税发票的通道。&amp;rdquo;顾海波表示，只有从多方入手，才能真正实现为企业减税的目标。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全国两会期间也指出：&amp;ldquo;我们还需要创新一些方式和方法，扩大试点行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解决部分企业税负的增加。&amp;rdquo;
　　税负不减反增
　　一家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的高管告诉记者，&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近三个月，公司的税收略有增加。
　　&amp;ldquo;幸运的是，我们税负增加的幅度还不算大。原先我们的营业税是5%，现在改交增值税后的税率为6%。虽然可以拿到增值税发票，但如果当月拿不到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多出来的1%税收支出只能由我们自己承担了。&amp;rdquo;上述人士说。
　　&amp;ldquo;的确有公司受益于这次试点的税收改革，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减反增。物流公司税收负担的增加比较严重。&amp;rdquo;浦东现代物流行业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上海利丰物流也被列入本次税改试点。但利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卢革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大倒苦水，并指出物流企业目前没有在此次试点中得到实质性的好处。
　　&amp;ldquo;税负增加的原因在于试点后，物流企业很难取得进项增值税的抵扣。本来我们是按3.3%的营业税来缴税的，但试点税改后现在实际的缴税比例是11%，增加了8个点的税负。但现在物流公司很难享受到抵扣。&amp;rdquo;卢革胜告诉记者，试点后利丰物流给下游的贸易、制造公司都开了增值税发票，他们可以进行抵扣，但利丰物流却很难从上游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
　　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物流公司开始将这部分税收负担转稼到下游企业。&amp;ldquo;如果不及时完善&amp;lsquo;营改增&amp;rsquo;，与物流相关产品的价格可能会迎来涨价，并最终由每一个购买相关商品的消费者来承担。&amp;rdquo;顾海波说。
　　过渡政策效果有限
　　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财税部门的注意。
　　&amp;ldquo;我们的确得到部分企业的反馈，说在试点后税收负担有所增加。上海财税部门已将得到的一些意见，向市政府做了汇报和反映。&amp;rdquo;上海财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3月14日向记者透露，目前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税收试点的相关方案。
　　针对部分企业税负增加，上海2月中旬出台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沪&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试点过程中，将对物流企业税负变化按新旧办法进行衡量。如果企业税负确实有所增加，会将增加部分返还给企业。此外，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amp;ldquo;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amp;rdquo;，专项用于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财政扶持资金按现行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分别负担。
　　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这个过渡性政策是&amp;ldquo;只闻其声，不见其人&amp;rdquo;。
　　&amp;ldquo;补贴是向财政部门申请并发放的，而不是税务部门。&amp;rdquo;上述上海财税局工作人员说。一家试点企业的高管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从所在区的政府部门得到具体的方案和申请流程，如何申请更是无从谈起。
　　&amp;ldquo;过渡性政策的操作细则不明确，让企业怎么申请?与其从财政部门拿补贴，不如直接多设几档不同的税率，把税收成本直接降下来。此外，还应该研究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amp;rdquo;顾海波指出，着眼于完善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正研究在目前税率的基础上，再增加几个低档次的税率，来降低企业成本。&amp;ldquo;相关部门已经在考虑多设几个不同档次税率，新设的税率应该也会有所降低。&amp;rdquo;上述浦东现代物流协会工作人员说。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上海市政府还在考虑如何扩大企业的进项税抵扣范围。&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营业税 增值税 税负</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总有关负责人回应两会涉税热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3/776.html</link>
<description>　　2012年两会税收问题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吗?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是否应收尽收了?今年开始实施的新车船税法进展如何?一系列问题牵动会场内外纳税人的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积极回应...</description>
<text>　　2012年两会税收问题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吗?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是否应收尽收了?今年开始实施的新车船税法进展如何?一系列问题牵动会场内外纳税人的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积极回应，针对两会涉税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记者：姚长辉)
　　对高收入者的税收
　　征管逐步加强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着力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4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明确对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管的重点在于抓好其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积极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2011年，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451亿元，同比增长79.2%。
　　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充分运用日常税源管理信息、继续扩大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的同时，强化了自行申报的后续管理和检查，加大了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处罚力度，实现了自行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机结合。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为315万人，比2009年度同比增加46万多人，增长17%。
　　这位负责人说，税务部门还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涉税信息的获取与整合应用，实现了信息共享。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就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此举有利于强化股权转让的税收征管。
　　这位负责人透露，今年，税务机关将根据高收入者人群和所得来源的特点，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征管措施，抓好高收入者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继续加强
　　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具有临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于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和人员的流动，税源的国际流动越来越多。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在企业所得税领域引入了&amp;ldquo;非居民企业&amp;rdquo;，与&amp;ldquo;居民企业&amp;rdquo;纳税人加以区分。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30余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文件，分别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源泉扣缴、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税收协定执行等作出规范，从制度和管理上保障非居民税收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我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8亿元，首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1.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发放股息大幅增长，以及股权转让收入的高速增长。全国共征收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449.67亿元，同比增长63.63%。征收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88.65亿元，同比增长36.03%。
　　&amp;ldquo;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注重与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相结合，制定实施各类所得的操作规范，识别和防范税收流失风险，进一步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amp;rdquo;这位负责人强调。
　　车船税法减轻了小排量
　　乘用车车主税负
　　车船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amp;ldquo;从各地公布的乘用车税额标准看，占乘用车总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车税额标准下降，成为本次车船税立法改革的受益主体。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超过28亿元。&amp;rdquo;这位负责人说。
　　车船税法是在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的。车船税法与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将乘用车由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划分不同税额区间征收，具体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车船税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从各地公布的税额标准来看，与原来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相比，排气量1.6升(含)以下乘用车的税负下降较多，排气量1.6-2.0升(含)乘用车税负基本保持不变。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29.76%。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超过8亿元。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16.89%。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近20亿元。各地在降低中小排气量乘用车税负的同时，强化了对大排气量乘用车的税收调节，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
　　另外，各地根据法律授权，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基本都给予定期减免车船税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的社会氛围。
　　一是贴近纳税人需求，建设多渠道办税服务体系。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amp;ldquo;一站式&amp;rdquo;服务，将纳税人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提升办税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办税，据初步统计，占全国83%的省级税务网站开通部分网上办税功能，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推行国、地税部门协作，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服务厅已建设1703个。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广应用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和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形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发布政策、催报催缴、提醒通知，开通纳税服务QQ群，推行&amp;ldquo;同城通办&amp;rdquo;等服务。通过纳税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初步形成了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体系。
　　二是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已连续两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办税事项和管理流程。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按照税法规定，合理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还利用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已有信息，对纳税人办税实行&amp;ldquo;免填单&amp;rdquo;服务。这些措施减少了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降低了纳税成本，受到广大纳税人欢迎。
　　三是重视纳税人权利，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使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保证了纳税人诉求渠道的畅通。同时，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利用中介组织、涉税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2012年全国发票打假
　　重点聚焦六行业
　　2011年，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近3.5亿份，打掉作案团伙400多个，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7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36名;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查补税收收入近71亿元;在对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中，共发现使用违规发票217万余份，涉及金额261亿余元，查补税收收入25亿余元。
　　但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这位负责人在分析原因时认为，一是卖方市场暴利驱动、买方市场需求活跃;二是发票管理机制和财务报销制度不够健全;三是对发票违法犯罪的行政、刑事处罚偏轻。所以，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理机制，从源头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这位负责人透露，2012年，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按照&amp;ldquo;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amp;rdquo;的原则，配合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检查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材、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非法开具、取得等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查处力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涉税 税收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女企业家诉苦：到处征税还有49%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1/766.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是殃及池鱼啊。由于房地产没有了，财政收入不够了，他这个城市维持不下去了。他现在就是查税，像我们这个企业，连续三个月6个部门来查，有国税的、地税的、稽查的、审查的，甚至叫做会计法执行的。他们都有额度的，你必须拿出多少钱，我可以不来查。</description>
<text>
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励君（资料图）
&amp;ldquo;像我们这个工业企业，连续三个月6个部门来检查，有国税的、地税的、稽查的、审查的，甚至叫做会计法执行的，他们都有额度的。&amp;rdquo;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会上，侨联界别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励君痛陈偏高税赋让工业企业日子难过。
以下为陈励君在小组上的发言： 
连续三个月6个部门来查税 
现在的房地产是殃及池鱼啊。由于房地产没有了，财政收入不够了，他这个城市维持不下去了。他现在就是查税，像我们这个企业，连续三个月6个部门来查，有国税的、地税的、稽查的、审查的，甚至叫做会计法执行的。他们都有额度的，你必须拿出多少钱，我可以不来查。
这么多年我们工人是最买不起房的，八辈子都买不起！那我们企业，拿一点钱造一点房子分配呢，他们就来罚我们的税，说土地这个性质是不能转房地产的，房地产是重新挂牌的。你想想我们工人三代人住在24个平方比比皆是，那我们赚的钱到哪里去了？49%的费！还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我们浙江省出台了一个盈利企业免17项费的政策，是费不是税哦。什么费呢？我报给你听，教育基金，地方教育基金，医疗费、门诊医疗费、医疗附加费，还有企业汰物治理费、防空洞治理费、公共服务系统的有偿服务，真是名目繁多啊！
温总理报告上写的，减少流通领域的成本，这个是说到点子上了。我们做一台冰箱，成本如果是900块，流通领域要拿900块。
这么多的科技经费到哪里去了 
为什么我们技术改造没钱？产品永远是国际上最低级的产品？我们不傻，我们也知道技术改造，也会买先进的设备。万钢部长就说了，这么多的科技经费到哪里去了？到不了我们基层工业企业。全部是他们央企拿走了，国企拿走了，研究部门拿走了。他们先进的设备都在那里睡觉，我们是没办法买到这个设备的，没有钱买，光那个银行贷款利息就付不起。我们要养人，要造产品，终端价格由于市场竞争，亏了也要卖。所以我们的产品永远是提升不了的，按照这样的制度下去。
一条腿粗一条腿细怎么生存
你说三十六条，上次一个经济学家来，我说这个不是玻璃门、橡皮门，你根本实行不了这个三十六条。柴油要涨价了，我们石化就不供应柴油了，等啊等啊排了一天一夜加了50块钱，第二天又去排。就是这样掠夺的。
看到4万亿的项目全部投在央企和国企，电信、铁路、矿产全部攥在国企手里，那么这些国企是不是粗壮？你说一个国家一条腿粗、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条腿细，这个国家怎么生存？
我们的工业企业不仅出不了口，还是要在地摊上 
你到我们杭州来一下，我带你看一下我们的工人。我们食堂里不像政府部门，多少政府部门中午白吃啊，白吃的东西堆积如山啊，真是上帝看到都要惩罚我们中国人！我们把钱打在他的卡里，中午你自己去买，吃多少买多少。就是这样，财税部门还来收我们的税。所以像这样下去，我们工业企业不仅出不了口，还是要在地摊上，没办法技术改造。政府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拼命去管，你地方政府有钱了，干民生产品的企业你不去支持。报告上说得很对，很对，但到明年这个时候，还是这几个问题提出来，还是这样报告。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11/20120311081541556.jpg</image>
<keywords>征税 查税 财政收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政协委员批税收弊病：从工薪阶层的账单看税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1/765.html</link>
<description>在以流转税也就是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中，70%以上的税收额来自流通环节中企业所缴的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实际上，许多企业往往将税钱加在商品中，一环环悄悄转嫁给消费者，我们吃每一顿饭、看每一场电影，甚至是睡觉时都在缴税，因为脸上用了护肤品而空调或暖气正在运转。</description>
<text>　　如果你年薪15万，从25岁工作到60岁，得缴个税52万元左右。
　　我国七成多税收都来自流通环节的流转税，如果你每月花费3000元，有600多元都是税。
　　你买房买车在缴税，甚至睡觉也在缴税，因为脸上抹了护肤品，开着空调或暖气。
　　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一辈子要缴多少税?答案是至少100万。
　　大多数人或许觉得难以置信，但这是事实，即使是在睡梦中，都挣脱不了沉重隐蔽的税网。国人所缴的税并不仅仅是工资单上的缴税数额，因为中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在每年的税收总额中，只有6%左右来自个人所得税，70%以上都来自增值税营业税等流通环节的流转税。
　　账单
　　你的100万元哪去了
　　普通的工薪阶层一生要缴多少税?
　　按照现行税率简单匡算，账单如下：
　　个税约52万：如果你年薪15万，从25岁工作到60岁，这35年间缴纳个人所得税52万元左右(已扣除社会保险等)。
　　买房缴税约17万：根据中国的习惯，这一生你至少会买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假设是150万元。如果这是你的唯一住房，至少需要缴纳2万多元契税和其他一些税。在建造这套房子时，开发商要向国家缴多少税费至今也没有确切的说法，姑且按较低水平的10%来算，那就是15万。
　　买车缴税约8万：如果你买一辆国产的20万元左右的车，其中含的税至少有七八万元。倘若是进口车，就要缴得更多。
　　消费缴税约25万：如果你给孩子买奶粉，用护肤品，看电影，有时要在外请朋友们吃饭，偶尔还买个iPad3什么的，平均每个月花费3000元左右，则要缴纳的税为600元以上。到60岁时，为此缴纳的税为25万元以上。
　　加起来一共约102万元。这还不算你在25岁之前和60岁之后的所有花费。
　　现实
　　睡觉都在缴税
　　这个账单的数字，远远大于每个月我们工资单上的缴税数额。
　　这与中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有关。在每年的税收总额中，只有6%左右来自个人所得税，70%以上都来自增值税营业税等流通环节的流转税。
　　在以流转税也就是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中，70%以上的税收额来自流通环节中企业所缴的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实际上，许多企业往往将税钱加在商品中，一环环悄悄转嫁给消费者，我们吃每一顿饭、看每一场电影，甚至是睡觉时都在缴税，因为脸上用了护肤品而空调或暖气正在运转。
　　一早，把你闹醒的那部苹果手机，里面就含了上千元的&amp;ldquo;冤枉&amp;rdquo;税。
　　以苹果iPhone4S(16G)为例，在内地卖4988元，香港大约4129元，在美国约卖4087元。这是因为，国内的苹果手机，是联通等运营商从美国苹果公司手上购买的，算进口，得加上17%的增值税。但苹果手机是在深圳的保税区生产，出口到美国和香港却不用缴税，所以比内地卖得便宜。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透露，中国的增值税为17%和13%两档，相比较，欧洲平均为10%，日本为4%。而且，增值税是一种间接税，商品每流通一次，都可能被征税，而最后往往是由消费者来埋单。
　　就算你待在家里什么也不买，你的房子也可能被征税。3月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开展的房产税试点，正在考虑向北京推广。
　　数字
　　税中国
　　9万亿：2011年税收近9万亿，同比增幅22.6%，这就是中国人纳税的现实。
　　10%~20%：自2004年起，中国一直在提&amp;ldquo;结构性减税&amp;rdquo;，但财政收入非但没有减少，甚至连减缓增长也没有。2003年以来，我国的GDP年增长速度保持在10%左右，但财政税收的年增长速度始终高于GDP10到20个百分点。
　　13条：在最近召开的全国两会上，税改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截至3月4日下午，在总共42份财贸金融类提案中，有关税的提案就占了13条之多。
　　声音
　　委员热议税收制度：
　　加税时如刘翔 减税时像蜗牛
　　&amp;ldquo;我们在加税时，速度如刘翔;在减税时，速度似蜗牛。&amp;rdquo;3月5日，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伙人张国俊批评目前税收弊病，他称，中国税收结构不合理，以间接税为主，且税目多，税率重，有的甚至涉及在生产和消费环节重复征税。&amp;ldquo;这与国际上以直接税为主的通行做法很不相符。&amp;rdquo;(据《南方周末》、《信息时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弊病 加税 减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经理的职业定义及发展</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4/874.html</link>
<description>任何一家公司都很难跟税务脱离关系，税务经理就负责着这样的工作，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的执行并定期汇报，制定公司税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等工作，一个合格的税务经理要对国家各项税务政策了如指掌。</description>
<text>　　税务经理的职业定义
　　任何一家公司都很难跟税务脱离关系，税务经理就负责着这样的工作，他们需要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的执行并定期汇报，制定公司税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等工作，一个合格的税务经理要对国家各项税务政策了如指掌，当然还需要税务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和职责
　　资格：
　　1、财务、会计、金融、税收、工商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者优先;
　　2、5年以上房地产行业财税管理经验，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者优先;
　　3、熟悉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相关法律法规;
　　4、熟练掌握高级财务管理软件和办公软件;
　　5、出色的税务管理、风险规避和整体统筹能。
　　职责：
　　1、整体税务筹划，制定税务计划，实施筹划方案，优化公司的税务环境;
　　2、制定税务部相关制度，监督落实税务制度;
　　3、审核上报的相关税务报表，编制税务报告，制作涉税文书;
　　4、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相关税务咨询意见;
　　5、税务复核和终审，监控税务申报;
　　6、指导、组织各核算主体和部门人员的税务业务培训;
　　7、与财政、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关系;
　　8、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
　　职业使命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税务经理，是受雇为股东管理企业税收成本的职业代理人。公司税务经理的使命，是帮助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依法控制企业税务成本支出，并推动政府税收法治化进步。
　　税务经理的职业责任，首先是帮助企业遵从税法，履行公民纳税责任，为社会公共服务提供资金。由于现代税收制度十分复杂，对税法的遵从不仅需要企业具备&amp;ldquo;良好的纳税意愿&amp;rdquo;，更需要企业了解本国税法的义务规定细节。作为一门专业技能，税务管理职业应运而生。公司税务经理人受雇于企业，代理企业的纳税义务具体履行工作。称职的税务经理，首先应当保证企业税法遵从度的高水平，能够有效防止因为违反税法而使企业蒙受财产损失和保护企业经理人的人身安全(不受法律追究)。税法遵从度的管理，因此也称为&amp;ldquo;税务风险控制&amp;rdquo;。
　　税务经理的职业责任，还在于以税法为工具有效地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负担，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保护股东的财产权利，是企业雇佣税务经理人的根本目标。成功的税务管理，必须能够有效地控制本企业的税收成本负担率，使其在本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企业税务经理必须监督政府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能够有效阻止或纠正政府税务机关违法征税和错误征税，防止本企业因承担超过法定义务和本企业负担能力的税收成本而丧失竞争力。
　　税收法治是社会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依法纳税并监督政府依法征税，是推动社会税收法治的主要途径。在传统专制向现代民主政治转变的过程中，纳税人担任着最重要的角色，税务职业的天赋使命就是推进法治。
　　职业规范
　　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随着国税总局投资百亿的信息化建设的运用，公司税务经理这个涉税岗位已经具有一定的风险。
　　1、在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产生差异甚至矛盾时，要注意公司税务价值的保护与创造。当有税收政策问题需要与税务部门相关人员沟通时，他们的意见只能供参考而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2、当公司内上级领导的业务决定涉及税务风险时，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如报告、Email等)证明，你只不过是个执行者，而非同伙，更不是主犯。
　　3、公司的税务健康如同个人的身体，每年定期的涉税风险测评，相应的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是必要的，同时还可以防范个人及岗位风险。
　　4、以自己的不变(知识和业务)来应对税务机关的万变(信息化、纳税评估、专项检查)是不可以的。牢记税法是必需的，在此基础上的理解和运用是有风险的。
　　5、公司税务计划的制定及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是会对公司内部税务建设有着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的。
　　6、税务判断很简单，就是征或不征。如果仅靠个人能够判断，那么税务机关内部就不用设计那么多的部门了。看似简单的东西其实很复杂，把公司内部部分税务业务进行外包，是可以考虑的。
　　7、与税务机关特别是主管税务机关、稽查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人脉关系，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8、公司内部涉税岗位及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参与的税务培训，每年是需要定期组织的。通过税务专家或专业人士来告之相关人员，你担心的事，相关税法的知识，可让大家了解你在做什么，同时还可以分担你的岗位及个人涉税风险。
　　公司税务经理的最终目标就是在保护个人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为公司防范税务风险，创造税务价值。
　　考核业绩的四个维度
　　考评企业税务经理人的业绩，可从为四个维度：
　　第一是财务维度。能不能帮助企业依法降低税收成本负担率，使本企业具备税收成本竞争力，是评价企业税务经理人工作业绩的根本。衡量的尺度是本企业的税收负担率，是否居于本行业中等偏低水平。更进一步检查的角度例如：法定的税收优惠是否成功获得;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是否经过了全面的税收成本评估和税负规划;对税务机关的不合理征税是否成功进行了阻止。
　　第二是客户维度。即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法遵从度的评价。衡量的尺度是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税务审计)结论是否对本企业进行了违法指控。不经过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就没有经过客观的测量，企业的税务风险水平就处于未确定状态。
　　第三是流程维度。较大规模的企业，业务量大而又流程复杂，任何单个人的手工管理都已经不能胜任。从人员数量上看，需要一个税务经理人团队的协作;从方法上看，需要一个全面而严密的控制流程。我们把这个将税收成本控制融入业务各个环节的工具，称为《税收管理手册》。只有在一个全面的手册指导下，集团型公司的各个下属企业办税人员才能有效统一工作质量、没有疏漏。
　　最后是学习维度。一切管理归根结底都必须&amp;ldquo;人&amp;rdquo;来推动。一个有活力的税务经理人团队，是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的根源。这个团队能够持续跟进国家税法的变化和本企业的业务流程变化，持续地改进控制方法和发展节税筹划。反之，一个成员不专业、没有主动的学习动力的缺乏活力的税务管理组织，是注定无法胜任&amp;ldquo;税收成本管理&amp;rdquo;职业责任的。
　　职业前景
　　近期看到在网络的招聘广告写着家世界连锁超市、中兴通讯是全球领先的综合性通信制造业上市公司、香港CPA firm等大型企业长时间招聘税务经理，显然是他们难以找到合适的税务经理人才，目前在众多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都不断在寻觅专职的税务经理(最好是具备国际税务和管理知识的)，日后国内的企业都将陆续招聘税务经理这一企业重要部门的经理人才。摩托罗拉、惠普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都有专门的税务经理，而且年薪都高达50万元左右，部门人员也很多。如此看来，一个企业拥有精通税法善于筹划的税务经理，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有必要的。
　　随着中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中，成本是企业提升竞争力应该考虑的关键因素，除了财务以外税务是组成企业财政的另一要素，而中国的税收政策也在许多方面做出大幅度的改革和调整，令中国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税务发展阶段。税务工作已经成为影响企业的重要因素之一，税务经理已经日渐成为企业必须的岗位。
　　目前国际、国内税务经理年薪20-30万元，一些在国际性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国内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咨询方面等有工作经验几年以上都成为炽手之物，他们的职责是进行税收政策分析与前瞻性研究及公司向前发展、向国际发展的经营管理，结合公司发展提出成本管理、财税策划、高层管理等方面。在全球范围内，美国、西欧、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大部分企业都有通过税务经理处理税务事项，仅在日本，专业的税务人才就多达27万人。而作为亚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市场之一，中国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不到万人，需求缺口极大。
　　网友谈税务经理职位的稳定性
　　问了好多在四大做税务的人，大多都不肯跳到银行做税务经理。做审计的不少出来换工作了，很奇怪做税务的为什么稳定性这么强。
　　一般外面税务的职位pay要比财务高吧
　　tax跟audit正好是反的，audit是做到mgr很多人跳出去，tax是很多人做到mgr再跳进来，我们这里tax很多mgr都是从公司里面跳进来的。
　　可能是因为企业里面做tax上升的空间比较小吧，一般企业也就mgr或者senior mgr，不像做财务的人可以升到director或者CFO什么的
　　大家说四大辛苦，指的主要是审计;税务的折旧速度还行，所以流动性低很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职业 税务经理 税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职业的方向是税收筹划</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4/873.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职业的方向是税收筹划，即利用专业的税务知识，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我国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尚未形成专业化，目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来源于三个途轻:一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进行;二是外聘某些筹划人员来进行;三是单位的财会等相关人员。</description>
<text>　　税务职业的方向是税收筹划，即利用专业的税务知识，帮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纳税人通过事先计划和安排以达到合理减轻或免除税负的一种经营筹划行为，由于税收筹划本身所具有的合法性，它有别于税务当局所严厉打击的企业偷税行为(TaxFrand)，也由于它所具有的合理性，有别于我们日常广泛接触的企业避税行为(TaxAvoidance)。
　　税收筹划在国际上已十分普遍，并日趋专业化。
　　我国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尚未形成专业化，目前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主要来源于三个途轻:一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进行;二是外聘某些筹划人员来进行;三是单位的财会等相关人员来进行。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从代理机构来看，从事代理的人员偏老、偏杂，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偏低，加上可以阅读、学习、获得操作的指导资料较少，真正能搞税收筹划的&amp;ldquo;一专多能&amp;rdquo;人才凤毛麟角，而事务所的对纳税筹划的收费一般价格较高。而且从外面聘请筹划人员进行税收筹划，会导致他们由于对企业缺乏了解，再加上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收筹划人员适应性很强，且能不断&amp;ldquo;充电&amp;rdquo;，客观上讲这是很难做到的。而我们目前的人才培养也很难满足中高层次的税收筹划的要求。所以很多企业都表示更倾向于单位内部的财会人员进行筹划，通过招聘税务专业的毕业学生，对他们进行培训，来满足企业合理避税的需要。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24/20120324112135369.jpg</image>
<keywords>税务职业 税收筹划 税务人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专业毕业生的素质要求</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4/872.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description>
<text>　　税务专业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 知识结构：
　　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文化基础知识、税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管理服务知识等。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及综合管理服务知识等。
　　2. 能力结构：
　　包括自学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专业实践技能结构：包括必要的基本技能、专业特殊技能。必要的基本技能包括读、写、算、口头与书面表达技能和外语、计算机的基本应用技能。专业特殊技能主要指税收申报和纳税筹划能力。
　　3. 素质结构：
　　主要由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思想政治、法律意识、道德修养的人格品质等方面)，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知识、文化修养、现代意识和人际交往等方面)，身体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心理调节、身体生理、体育卫生等)所构成。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专业 税务职业</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定率征收：准确核定应税收入额</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8/905.html</link>
<description>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定额征收指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指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description>
<text>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定额征收指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指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认为，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算企业所得税非常简单，就是按照利润表中反映的营业收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再乘以适用税率，就会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其实不然。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中可以看出，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是指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但按照税收规定视同销售确认的应税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纳税人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的金额。
　　那么，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应税收入额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amp;times;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amp;times;应税所得率。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例如，某食品加工企业是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2011年1月~9月主营业务收入65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万元，中秋节发给职工月饼价值1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上述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0.2万元，该单位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请计算2011年1月-9月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分析：
　　材料收入为其他业务收入，发给职工实物为视同销售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为营业外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1.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65+4+1+2+3)&amp;times;10%&amp;times;25%=1.875(万元);
　　减免所得税额=3&amp;times;10%&amp;times;25%=0.075(万元);
　　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为0.2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1.875-0.075-0.2=1.6(万元)。
　　2.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第一行收入总额75万元，第二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0%，第三行应纳税所得额7.5万元，第十一行税率25%，第十二行应纳所得税额1.875万元，第十三行减免所得税额0.075万元，第十四行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额0.2万元，第十五行应补(退)所得税额1.6万元。
　　因此，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收入总额不仅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但可以享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相应优惠政策。对于以收入为基础核定所得的企业，其适用优惠主要涉及收入免税，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减计收入优惠。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收中的法治</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8/812.html</link>
<description>高深的税收法治原理归结起来，就是回归到再朴素不过的一个基本常识:你要从我口袋里掏钱，总得要征求我的同意并告诉理由和用途吧！</description>
<text>　　高深的税收法治原理归结起来，就是回归到再朴素不过的一个基本常识:你要从我口袋里掏钱，总得要征求我的同意并告诉理由和用途吧！
　　作者：傅达林
　　在法治观察者的眼中，税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其中浓缩的公权运行成本与私权保障效果，总是会让人辗转思量。美国公法学家霍尔姆斯和桑斯坦在其合著的《权利的成本》一书中，有一句经典&amp;ldquo;台词&amp;rdquo;叫&amp;ldquo;自由依赖于税&amp;rdquo;，它告诉我们一个现代政治常识:被诩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权利，也是需要成本的，因为贫困的政府无法保护权利，公民必须给&amp;ldquo;守夜人&amp;rdquo;报酬，用以购买保护权利所必需的公共产品。
　　问题是，自由需要多大的成本?为了自由我们能够为政府提供多少税收才是合理的呢?这可能并非如纳税人所愿，因为征税的人总是希望能够多征。英国经济学家科尔贝曾说:&amp;ldquo;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amp;rdquo;。他的话又告诉我们，征税是个技术活，如同从活鹅身上拔取羽绒，拔光自然不行，如何&amp;ldquo;可持续&amp;rdquo;拔取才是要道，国家制定税收政策也应当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而不能做&amp;ldquo;一锤子买卖&amp;rdquo;。
　　学者们对税不同的解读，虽然侧重点不同，但蕴含的都是现代国家税收的法治面向:前一个是实质法治&amp;mdash;&amp;mdash;征税的必要性以及税用的正当性。税是政府赖以生存和运作的物质基础，更是政府向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保障。既然自由依赖于税，那么对于税的使用，也应该用于权利自由保障之目的，这构成了现代税收法治的实质正义。后一个是形式法治&amp;mdash;&amp;mdash;征税的技术性以及程序的正当性。对公民而言征税首先是损耗性的不利安排，痛是在所难免，要&amp;ldquo;听最少的鹅叫&amp;rdquo;，就必须讲究征税的&amp;ldquo;火候&amp;rdquo;，提供充分的程序平台吸收公众同意，这构成了现代税收法治的形式正义。
　　上述法治面向不难理解，但用之于实践则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例如强调权利的成本，是否意味着谁纳的税多就能得到更多的保护?在政府保护权利的公共服务领域是否也存在VIP专区呢?从法理上讲，权利人人平等，当然不能用纳税的贡献量来衡量个人享有权利的分量;但从现实的角度看，由于权利的实现需要成本，有些权利比较昂贵，于是富人实际上会比穷人享受更多的权利。如此，政府如何实现税的实质正义呢?这里的关键在于，权利平等的税用正当性安排，必须着力提供均等的机会，让每个人都有实现自身权利的平台，例如提供公共资源的均衡化教育，如果税的使用着眼于&amp;ldquo;三六九等&amp;rdquo;资源配置，那么实质正义就是奢谈。
　　又比如，税的使用以保障权利为本，但前提是需要养活庞大的官僚集团，这种成本在整个税用中的比重，本身构成了税的正义标准。如果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机构人员越来越膨胀，公务官员实际待遇日趋豪华，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却不断下降，公民的福利保障长期得不到提升，就很难说这样的税用具备正当性。很显然，要抛开税用的具体算计，实现税收&amp;ldquo;取之于民，用之于民&amp;rdquo;的目的，离不开公民对&amp;ldquo;三公消费&amp;rdquo;之类支出的有效监督。
　　说到监督，就离不开知情这个前提。如果公民连自己是否是纳税人、交了多少税都不清楚，就很难说这样的征税合乎法治标准。据说我国目前的税制以间接税为主，如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大流转税占整个税收的50%左右，这种间接税的最大特点就是税负具有转嫁性和隐蔽性，税藏在价格当中，不易被人感觉。这样说来，我们每天从起床开始就不停地在纳税，但却并不知情，既然连自己支出的权利成本都不清楚，又如何判断自己收获的权利是否足量呢?
　　其实，征税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两个利益主体的博弈与碰撞:一面是税务部门的征税冲动，另一面是现代公民的税感焦虑。由于并非所有征税的政府都切实地把税收用于保护权利、执行权力上，要使政府乐意保护权利，就必须寻求到一个政府与公民的博弈过程。这个过程重在纠正税收部门只顾着&amp;ldquo;拔更多鹅毛&amp;rdquo;的行政偏好，将征税纳入公众同意的法治程序，并装上使用监督的&amp;ldquo;跟踪器&amp;rdquo;。回顾英国宪政的发端，不难看到贵族与国王关乎征税的斗争何其引人注目，最终进入《大宪章》的条款让国王不能随意&amp;ldquo;拔鹅毛&amp;rdquo;了;而美国独立战争时那句响亮的口号&amp;mdash;&amp;mdash;&amp;ldquo;无代表，不纳税&amp;rdquo;，更是鲜明指出征税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义。
　　税本身乃是一种浓缩的法治，从中不仅能窥视出政府的本性，也折射出公权与私权的较量与安顿，隐含着公民权利的实现程度。说一千道一万，高深的税收法治原理归结起来，就是回归到再朴素不过的一个基本常识:你要从我口袋里掏钱，总得要征求我的同意并告诉理由和用途吧!&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 法治</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估价入账资产财税差异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5/592.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估价入账是企业常有的财会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分别对存货、固定资产的估价作了规范。从会计角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账实不符问题，如实反映账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税法角度，涉及纳税调整事项，应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description>
<text>　　资产估价入账是企业常有的财会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分别对存货、固定资产的估价作了规范。从会计角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账实不符问题，如实反映账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税法角度，涉及纳税调整事项，应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本文通过比较会计和税法的规定，对资产估价处理方法的差异作简要分析。
　　会计准则对估价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应用指南》对存货估价入账规定是，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但货物已验收入库的，应在月份终了估价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的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以下简称&amp;ldquo;34号公告&amp;rdquo;)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价值发生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该公告对存货、固定资产由于估价涉及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作了规定。
　　财税差异
　　通过比较，存货、固定资产的会计与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区别：
　　1.对取得合法票据的时间规定不同。
　　会计准则对估价入账存货，何时取得发票未作硬性规定。34号公告规定其估价入账并已结转成本、费用的存货，应在汇缴期内取得合法票据。如果未在汇缴期内取得发票，应作纳税调增，待以后年度取得时，再纳税调减。但34号公告未规定估价金额与发票金额之间的差异是否调整及调整所属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精神，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会计规定。在实务中，对于估价金额与发票金额之间的差异数，通常计入实际取得发票的年度，在&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或其他业务成本)中核算。
　　例1：甲公司2011年12月购进A材料1000件，不含税单价2000元，年末未取得发票，已估价入账。假设当期全部生产领用，且生产的库存商品已全部结转成本。2012年4月取得供应商发票1000件，单价为2010元。2012年4月末&amp;ldquo;A材料&amp;rdquo;明细账中结存数量栏为0、结存金额为1000&amp;times;(2010-2000)=10000(元)。由于在汇缴期内取得发票，不需纳税调整。4月末应作调整分录，即借记&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10000元，贷记&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10000元，不需要通过&amp;ldquo;以前年度损益调整&amp;rdquo;科目反映调整2011年&amp;ldquo;主营业务成本&amp;rdquo;项目金额。
　　2.对固定资产后续计量要求不同。
　　按《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会计估计变更》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采用新的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国税函[2010]79号文件和34号公告对固定资产估价计提折旧有不同的规定。前者规定对估价计提折旧与实际到票计提折旧之间的差额，应纳税调整，且应在12月内进行;后者要求应在汇缴期内取得发票，但对差额是否调整未明确。
　　对于企业估价固定资产，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涉及调整折旧，比较容易做到。但如果折旧调整跨两个不同的汇缴年度，则存在退税或补税问题，实务操作中相对比较麻烦。
　　例2：甲公司以出包方式建造一幢管理办公大楼，2011年9月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工程预算造价2000万元。因施工方暂未提供工程决算报告，按2000万元估价入账。2012年4月，施工方提供竣工决算报告，其实际造价2200万元，双方均确认，施工方已开具发票。假设会计与税法规定的使用寿命均为20年，残值率为0.2011年按估价金额计提折旧=2000&amp;divide;20&amp;times;3&amp;divide;12=25(万元)，按发票金额应计提折旧=2200&amp;divide;20&amp;times;3&amp;divide;12=27.5(万元)。其差额为27.5-25=2.5(万元)。按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应在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九&amp;ldquo;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amp;rdquo;中反映调减金额2.5万元。但按会计准则规定，不需要作调整分录。
　　假设甲企业取得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发票时间在2012年8月。因2011年汇缴时未调整折旧额，如果按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企业需向税务机关申请2011年退税款。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应退税额为25000&amp;times;25%=6250(元)。
　　实务中，为减少税务机关的执法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按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34号公告具有操作性。对固定资产折旧差异金额不作为以前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除非发生会计差错。这样使会计与税法规定保持一致，均采用未来适用法。如上述甲企业2012年应计提折旧额(22000000-250000)&amp;divide;(20&amp;times;12-3)&amp;times;12=1101265.82(元)。
　　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真实反映估价入账资产。有的企业为了人为调节利润，往往先结转成本，再用倒轧法来估价存货。这样做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原则。由于毛利率是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的主要指标，通过对比分析毛利率的异常，容易发现问题，也是税收检查中的高风险领域。因此，企业应实事求是地反映估价资产，不能人为调节成本。
　　2.估价入账资产的资料应翔实。企业应提供与估价存货相关的资料，如购销合同、存货验收入库单、供货单位的送货通知以及企业出具给供应商的收货证明等。财会部门除了设置二级明细账外，还应按供应单位设置三级明细账，以方便对账。
　　3.尽可能在汇缴期内取得合法票据。企业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存货与固定资产的估价入账，在年度终了应及时督促采购、基建部门，与供货商、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开具发票进行结算。
　　4.保持与供应商的沟通。估价存货是动态的，一般在以后期间陆续取得发票。企业在与供应单位结算时，有时会集中开具发票，使存货估价明细与发票无法一一对应。出现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争议。为避免此类问题，建议企业与供应单位协商，对估价的存货应单独开具发票，使前期估价存货的数量、规格、批次型号与开具发票及清单保持一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入账资产 财税差异</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五个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3/574.html</link>
<description>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直是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值此汇算清缴之际，本文提请纳税人关注以下五个问题。</description>
<text>　　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直是纳税人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值此汇算清缴之际，本文提请纳税人关注以下五个问题。
　　利息支出的会计和税法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无论是从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无论利率高低，均应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资本化或者计入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并非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都可以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税法对借款利息支出在扣除范围和标准上有严格限制，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利息支出要取得合法凭证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以何种单证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贷款属于&amp;ldquo;金融保险业&amp;rdquo;税目征收范围，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因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属于经营活动，应征收营业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企业在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凭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在征管实务中，收取利息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一般要求收款方企业或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企业应以相关协议作为支付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
　　利息支出要区分具体用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利息支出要区分具体用途。一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果不是，则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企业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资本化，如果属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本的成本，按相关规定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或扣除。如果属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包括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关联企业的认定和纳税调整
　　如何认定关联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进行了原则规定，即&amp;ldquo;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amp;rdquo;
　　由于向关联方借款支付利息属于关联方交易，税法规定，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在业务发生年度起10年内进行合理调整，补缴利息收入的相关税金并计算利息。同时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方法
　　如果企业存在向非关联方借款，又向关联方借款，既存在股东出资不到位，又存在向关联方借款债资比例超限情况，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时，应分别计算。企业年度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因向非关联方的借款利率超限不得扣除部分+股东出资未到位因素的不得扣除部分+向关联方借款债资比例额超限不得扣除部分。
　　综上所述，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要关注借款对象，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或者个人;二要关注企业与贷款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要关注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关联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限制问题。同时，把握税前扣除要凭合法有效凭证，即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准确理解金融企业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掌握关联方的认定和特别纳税调整处理程序和方法，熟悉各种利息支出的计算方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借款利息 纳税人 纳税调整</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6/532.html</link>
<description>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的不同规定，导致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在不同时期存在差异，这种财税差异的出现给会计实务的工作开展带来困难，理论界对该项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的研究也方兴未艾。</description>
<text>　　长期股权投资是投资者通过投入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并打算长期持有的一种投资方式，其主要目的是获取长期利益。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的不同规定，导致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在不同时期存在差异，这种财税差异的出现给会计实务的工作开展带来困难，理论界对该项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的研究也方兴未艾。
　　对于财税差异起因的分析
　　虽然&amp;ldquo;财务会计&amp;rdquo;与&amp;ldquo;税务法令&amp;rdquo;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都最终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毕竟两者是不同领域的产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制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不同
　　会计准则的目的在于公允、及时地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它通过提供报表的形式服务于相关利益者，并以此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而税法的初衷在于使政府能够无偿、稳定和强制性地取得税收收入，并着眼于通过二次分配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税法的制定也有方便税赋征管的考虑。可以说，目的的不同是产生财税差异的根源。
　　(二)会计准则和税法约束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的规范主体是企业单位，它要求企业财务人员真实、完整地对外反映本企业的财务信息，力求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带来的利益相关者决策困难;而税法规范的是国家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行为，它更关注如何让社会财富公平、合理地在公共部门和私人单位及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由于两者规范范围的不同，产生差异也是在所难免的。
　　(三)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发展速度不同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这就要求规范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会计准则要保持相应的快速发展，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及时、完整把握企业财务信息的需要;而税法属于法律范畴，法律的修改程序上要求更加严格和复杂，修改引发的后果也比较严重、带来的影响比较长远，所以要着眼于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审慎地推进税法的改革，从而导致税法的发展速度慢于会计准则。这样，由于两者发展的速度不同，也会导致差异的出现。财税差异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和纳税成本，而由于上述原因特别是会计和税法目的的不同，财税差异的完全消除需要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但是逐步减少财税差异无疑将对节约社会成本和促进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长期股权投资中产生财税差异的情况分析
　　(一)在初始确认环节的财税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时候往往其账面价值是和计税基础相同的，不产生财税差异，但是以下情况会产生财税差异：
　　1.因享有税收优惠会产生财税差异。条例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初始投资成本往往会产生财税差异。在同一控制下企业进行合并(不支付对价的除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取得享有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计税基础为实际投资成本即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这两者往往是存在差异的。
　　3.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及非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也会产生财税差异。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非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的合计数为初始入账价值;而税收法规规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按照其原账面值为基础确认，资产、负债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获得递延的有利税收待遇，从而导致财税差异。
　　(二)在后续计量环节的财税差异
　　由于为了稳定税收收入和便于征管的考虑，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不得变更计税基础，但是为了及时、公允地反映该资产所代表的经济实质利益、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准则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从而产生财税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权益法下，当投资企业为取得该股权投资而付出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该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本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而税法规定以实际投资成本作为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从而产生财税差异。
　　2.在权益法下，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会计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要根据应享有或承担的净利润或损失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税法要求不做处理，从而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相同，产生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财税差异，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这种情况下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在持有期间，应该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的变化进行增减变化，即可以转回。
　　3.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税法规定，在企业持有投资性资产期间，如果该资产发生减值的，不准减少其计税基础，国务院财政和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会计准则规定，在会计年度期末时如果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应该对这项资产实施减值测试，若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或类似表明该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出现，应该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财税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和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财税差异，要分情况做确认递延所得税或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不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情形
　　1.在初始确认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长期股权投资财税差异。如果该长期股权投资是在非企业合并情况下取得的资产，并且该暂时性差异既不影响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就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根据这样的理论依据，因享有税收优惠会产生财税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当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形。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往往不打算短期内出售，而是希望以此进行长期战略的控制被投资企业，在这个时候那些在出售该资产才可以转回的暂时性财税差异以及企业可以通过影响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及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而避免与之相关的暂时性财税差异转回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基于这样的分析，在投资企业主观打算或客观行动造成财税差异短期内不会转回时，以下情形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1)权益法核算下，由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而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使得其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而不打算出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2)权益法核算下，由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但是投资企业通过施加影响使被投资单位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发放现金股利及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该暂时性财税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3)权益法核算下，由于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导致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但是投资企业没有出售该股权的打算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二)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情形
　　会计准则规定，当一项财税差异在上述不确认之外的，应该根据实际有区别地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记入所得税费用或权益乃至商誉。如果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交易产生的暂时性财税差异影响了当年的会计利润或应交所得税款，那么应该作为所得税费用的调整项计入利润表;如果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交易的发生影响的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那么确认的相关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果该长期项股权投资是通过企业合并方式取得，那么确认的相应递延所得税直接计入商誉。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发现，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财税差异主要发生在初始确认、投资收益的确认计量及处置等三个环节，当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不同规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相等时，就会产生财税差异，但是财税差异是否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通过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做出是否确认的判断是困难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研究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的处理，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长期股权投资、更好地规划长期股权投资，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提供更有力的决策支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长期股权投资 财税差异 所得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特殊情况下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需要调整的方法</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3/518.html</link>
<description>2010年A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合同要求向某钢铁生产企业发出铁精粉180000吨，合同约定价单价500元，与母公司结算单价为480元，A子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55%。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独立核算销售额，单独纳税。</description>
<text>　　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下属5个子公司，子公司主要生产铁精粉，母公司除负责对投资于子公司的资产实施管理外，为掌握和控制子公司的产品销售，决定由母公司负责子公司的产品营销，其程序是：产品销售时，先由母公司与购买方(第三方，非关联方，下同)签订购销合同，然后由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直接发给购买方;在销货款结算上，子公司先以每吨低于合同价20元的价格向母公司结算，然后母公司再按合同约定价向购买方结算，除此之外，母公司不向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非关联企业购进铁精粉。2010年A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合同要求向某钢铁生产企业发出铁精粉180000吨，合同约定价单价500元，与母公司结算单价为480元，A子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为55%。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独立核算销售额，单独纳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即为征管法所称的关联企业：(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是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amp;ldquo;。上述两个公司不但是母、子公司的关系，而且母公司直接控制子公司铁精粉的销售，因此，母、子公司之间纯属于《征管法实施细则》所称的关联企业。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是：(一)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那么，上述母、子公司对铁精粉的结算价格究竟是否合理?又应该如何判断呢?
　　一、政策分析
　　从上述子、母公司各自生产经营的铁精粉看，母公司所经营的铁精粉专门从子公司购进，不再从其他非关联企业购进，子公司生产的铁精粉专门向母公司销售，也不再向其他非关联企业销售，且子公司以每吨480元的价格与母公司结算的成本利润率就达到了55%，超过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10%的成本利润率水平，因此，判断子公司对母公司每吨480元的结算价格是需要调整，既不能&amp;ldquo;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amp;rdquo;确定，也不能&amp;ldquo;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amp;rdquo;确定，还不能机械地&amp;ldquo;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amp;rdquo;确定，但除上述办法之外，《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还规定可以&amp;ldquo;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amp;rdquo;确定，因此，笔者认为判断上述子公司对母公司的结算价格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应当以母公司向非关联企业销售铁精粉的价格减去税法规定的合理利润确定，即看母公司经营铁精粉的销售价格减去购进价10%的差额大于、还是小于或者等于购进价，如果小于或者等于购进价，说明母公司经营铁精粉的成本利润不足10%，子公司对母公司的结算价格是合理的，不必进行纳税调整，但如果其差额大于购进价，说明母公司经营铁精粉的成本利润大于10%，子公司对母公司的结算价格偏低，就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二、对案例结算价格是否需要调整的判断
　　按照上述分析，子公司对母公司的结算价为480元，母公司的对外销售价为500元，500-480&amp;times;10%=452元，小于实际购进价480元，即母公司的成本利润率不足10%，因此，在纳税上其结算价格无须进行调整，而只有当购进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母公司的对外销售价格大于528元(480&amp;times;(1+10%)=528元)时，该子公司的销售价格才应该进行调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关联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资产重组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处理及例解</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6/466.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description>
<text>　　(一)资产重组的内涵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包括企业合并和分立、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公司资产(含股权、债权等)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基于此分析，资产重组从法律形式上看有四种：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其中合并和分立的具体内涵分析如下：
　　1、合并
　　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对此类企业以下简称&amp;ldquo;存续企业&amp;rdquo;)，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例如：A公司系股东X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B公司，B公司支付A公司股东X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作为对价，A公司解散。在该吸收合并中，A公司为被合并企业，B公司为合并企业，且为存续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例如：现有A公司和B公司均为X公司控股下的子公司，现A公司和B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X公司支付30%股权作为对价。合并完成后，A公司和B公司均解散。在该新设合并中，A公司和B公司为被合并企业，C公司为合并企业。
　　2、分立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为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例如：A公司将部分资产剥离，转让给B公司，同时为A公司股东换取B公司100%股权，A公司继续经营。在该分立重组中，A公司为被分立企业，B公司为分立企业。新设分立是指被分立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例如：A公司将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新设立B公司，同时为A公司股东换取B公司100%股权，A公司解散。
　　(二)资产重组的增值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amp;ldquo;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amp;rdquo;基于此规定，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本规定有关键词有两个，即&amp;ldquo;实物资产&amp;rdquo;和&amp;ldquo;一并&amp;rdquo;。就是说资产重组的纳税人，在合并、分立、出售、置换过程中，必须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amp;ldquo;一并&amp;rdquo;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必须是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资产重组，即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才是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否则是单纯的资产转让行为或资产收购，无论单笔转让的资产金额多大，都应当征收增值税。因此，在实践当中，&amp;ldquo;吸收合并&amp;rdquo; 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资产收购或资产转让或整体资产转让都应当征收增值税。
　　例如，A企业持有B企业100%的股权。2011年5月，A企业和C企业签订了一份吸收合并企业协议，协议约定，A企业将其持有B企业的全部产权转让给C企业后，B企业注销。B企业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移到C企业，B企业注销是一种吸收合并行为，这一行为应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B企业将其全部资产、转让给C企业，以换取C企业股权和非股权支付，B企业并不注销，则是C企业收购B企业资产的行为，这一行为实际属于整体资产转让，B企业在资产转让中，涉及应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二是无论是全部产权转让的资产重组交易，还是部分产权转让的资产重组交易，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部分产权是部分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
　　例如，A企业持有B企业100%的股权。2011年5月，A企业和C企业签订了一份吸收合并企业协议，协议约定，A企业将其持有B企业的全部产权转让给C企业后，B企业注销。但合并协议中约定，部分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力由A企业承担，其他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全部转移到C企业。这一行为稍微复杂，根据协议的约定，B企业部分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由A企业承担，实际上属于A企业收购B企业资产行为，涉及到B企业应税货物所有权转移到A企业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其他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移到C企业的，属于C企业部分吸收合并B企业，不征收增值税。
　　三是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这一条款很重要，说明本公告具有追溯力。也即是说，纳税人自2011年3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符合第13号公告规定的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货物，如果还未缴纳增值税的，可以按照本公告不缴纳增值税。
　　(三)资产重组的营业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amp;ldquo;自2011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此前未作处理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amp;rdquo;
　　基于此规定，纳税人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重组方式中，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二是与转让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也转移给接受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如果企业只把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和个人，但是，没有把与该实物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进行转移的，对其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
　　案例：东北高速分立的涉税分析
　　2010年2月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amp;ldquo;东北高速&amp;rdquo;)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amp;ldquo;龙江交通&amp;rdquo;)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amp;ldquo;吉林高速&amp;rdquo;)。分立后，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承继及承接东北高速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东北高速的股东成为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的股东;东北高速终止上市并不经过清算程序办理注销手续。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的股票在获得批准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北高速的主要股东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称&amp;ldquo;龙高集团&amp;rdquo;)持股26.90%、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amp;ldquo;吉高集团&amp;rdquo;)持股22.29%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以下称&amp;ldquo;华建交通&amp;rdquo;)持股17.92%，其他公众持有占全部股本的32.89%.东北高速在分立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其持有的每股东北高速股份将转换为一股龙江交通的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的股份。在此基础上，龙高集团将其持有的吉林高速的股份与吉高集团持有的龙江交通的股份互相无偿划转，上述股权划转是本次分立上市的一部分，将在分立后公司股票上市前完成。
　　分析：(1)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此次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货物转移无需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新设分立，属于产权转让的范畴，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的转移不征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48号)的第二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时规定：&amp;ldquo;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amp;rdquo;，基于此规定，东北高速无需就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的转移缴纳土地增值税。
　　(3)契税和印花税的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到2011年12月31日为止，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因此，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无需就其受让东北高速的土地房屋权属缴纳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第三条规定&amp;ldquo;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amp;rdquo;，该条的意思是指将原有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转移到改制后的新企业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其它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 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amp;ldquo;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企业将债务留在原企业，而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amp;rdquo;第一条第(二)项规定：&amp;ldquo;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amp;rdquo;
　　基于以上规定，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重组 增值税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须注意涉税政策</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1/439.html</link>
<description>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用股权投资这种形式来进行资产运营以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description>
<text>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用股权投资这种形式来进行资产运营以期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对于企业股权投资行为，国家陆续出台过一些相关涉税政策，但大多散落于一些文件中。对这些政策进行梳理后，笔者认为以下三点需要纳税人特别关注。
　　非实质性资产投资计征营业税
　　《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而《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90号)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中&amp;ldquo;租赁业&amp;r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综上所述，共担风险构成实质性投资的，对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不征收营业税;收取固定收益，不共同承担风险非实质性投资的，按规定应对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征收营业税。
　　股权持有期间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这也就是说，企业在取得投资资产环节应确认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并在资产转让或处置时作为计税成本扣减资产的转让或处置收入。企业持有资产期间的减值或增值，原则上不得调整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和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的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举例来说，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对C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换入B公司15%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因为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而且该项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所以A公司以成本法核算对B公司投资。换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计税成本均为1500万元。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50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5000000。2011年9月10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2300万元。则A公司应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所得2300-1500=800(万元)，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230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500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00。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股权处置佣金可按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例如，2011年4月，A公司委托王先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N公司30%的股权，投资成本2000万元，公司与王先生约定，转让价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全部归王先生所有。10月，王先生为A公司找到一客户，双方签订的实际转让价格为8000万元。按照约定，A公司向王先生支付了佣金3000万元。则A公司应就取得股权转让所得6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允许A公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支付给王先生的佣金不得超过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即8000&amp;times;5%=400(万元)，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财税[2009]29号文件还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股权投资 涉税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公关支出：税务处理要合规</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06/416.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的这类公关支出已较为普遍，如果符合商业贿赂或单位行贿的构成要件，则应当受到《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而除此之外的企业公关支出，应受税法调整，企业依法负有相关纳税义务。</description>
<text>　　如今，不少企业在过年、过节、有重大活动或有其他需要时，向本单位以外的利益关系人，如客户单位负责人员、有关单位管理人员等赠送礼品、礼金，以达到联络&amp;ldquo;感情&amp;rdquo;、宣传推广等目的。企业的这类公关支出已较为普遍，如果符合商业贿赂或单位行贿的构成要件，则应当受到《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而除此之外的企业公关支出，应受税法调整，企业依法负有相关纳税义务。
　　公关支出对象如果是明确的自然人，应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amp;ldquo;其他所得&amp;rdquo;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amp;ldquo;其他所得&amp;rdquo;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amp;ldquo;其他所得&amp;rdquo;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可见，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关支出，应当按&amp;ldquo;其他所得&amp;rdquo;项目，适用20%的税率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除违法支出外，符合条件的公关支出可以全额或限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amp;permil;。《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例：某企业厂庆时，向参加庆典的每位嘉宾赠送了单件价值500元、总价5万元的纪念品。由于纪念品有明确的赠送对象，符合税法要求，因此，企业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10000元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支出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果在规定限额内，无需作纳税调整。
　　企业应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在发生公关支出前，准确界定该业务的法律性质，预估此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税务风险，判断无问题后，再付诸实施。实施过程中，企业应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特别是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以免自身行为不当招致涉税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公关支出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清查资产损失的会计和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30/384.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安全完整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会发生资产损失，积极处理资产损失，做实资产，是促进企业维护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description>
<text>　　资产安全完整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会发生资产损失，积极处理资产损失，做实资产，是促进企业维护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内控、会计和税务方面，就企业处理资产损失分析如下：几个概念
　　处理资产损失，首先要厘清资产及其损失的含义，《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予以了明确。
　　1、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2、资产损失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
　　全面清查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除了在实际处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外，大多要通过定期清查来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现实工作中，在年末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是大多企业的选择。
　　1、清查范围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2、清查时间点
　　资产作为一个时间点指标，为便于核对，必须确定一个清查的时间点。企业在合理确定资产全面清查的时间点时，应联系实际，既不能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又要与会计核算相结合。
　　3、中介机构提前介入
　　为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应在制定资产清查计划时，科学分析，合理判断，考虑是否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提前介入，一起参与资产清查，并按《办法》的要求出具经济鉴定证明。
　　4、把握重点。存货、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通常是资产清查的重点，也是易发生损失的资产。企业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重点清查。
　　(1)存货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盘点清查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核查存货数量，及时发现存货减值迹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盘点清查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毁损、闲置以及需要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落实并追究责任，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后处置。
　　(2)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并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和存货类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有如下规范。
　　1、固定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
　　通过&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的损失，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amp;rdquo;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造成的，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非常损失&amp;rdquo;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
　　(2)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理。
　　企业在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mdash;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amp;rdquo;科目核算，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盘亏损失&amp;rdquo;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损失的会计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溢&amp;rdquo;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对扣除残料价值，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存货短缺的计入&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造成的存货毁损，计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
　　税务处理
　　1、证据充分合理。
　　《办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按《办法》的要求及时取得资产损失确认证据。
　　2、扣除依法依规。
　　《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3、相关税费计算正确。
　　企业处理资产损失，主要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因为增值税转型后，将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畴;另外，存货发生损失的原因不同，其进项税额是否转出也不同。
　　(1)存货损失。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进项税不应转出。
　　(2)固定资产损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amp;times;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据此，纳税人如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不需做进项税转出。
　　案例分析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存货损失时，有时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不能及时获得，在国家未明确规定之前，企业仍可参照原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即，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暂按账面余额的5%、存货暂按账面价值的1%计算。
　　例如，丙公司为从事货物加工的工业企业，企业持续赢利，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丙公司实行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的制度，2011年的资产清查时间点定为2011年12月20日，通过全面清查，发现如下情况。
　　1、生产车间1台机器设备，因设备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用较高，已无法满足现有生产任务，清查时处于待报废状态。该台机器设备为1997年12月购置，原值1000万元，按折旧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率按5%计算，累计折旧950万元。
　　2、清查发现丢失笔记本电脑3台，系2011年11月办公室被盗所致，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了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但未获得任何赔偿。该3台电脑系2010年11月购置，原值4.8万元，按折旧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率按5%计算，累计折旧1.52.暂不考虑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
　　3、清查发现2009年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因产品更新而无法使用，该批材料账面原值200万元。
　　甲公司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失，在分析原因，完善制度的同时，要求在2011年度进行会计处理。
　　1、该台机器设备属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其清理的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获准报废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7.5
　　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2.5
　　累计折旧 950
　　贷：固定资产 1000
　　借：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47.5
　　贷：固定资产清理 　 47.5
　　2、该3台笔记本电脑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但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amp;times;适用税率=3.28&amp;times;17%=0.5576(万元)。
　　获准处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3.28
　　累计折旧 1.52
　　贷：固定资产 4.8
　　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0.5576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5576
　　结转资产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非常损失　3.8376
　　贷：固定资产清理 3.8376
　　3、材料报损。该批材料损失系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其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200&amp;times;17%=34(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
　　贷：库存材料 　　 2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借：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结转资产损失
　　借：管理费用　　　　　 　　　23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2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损失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收问题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5/257.html</link>
<description>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用于出资越来越多，该项业务涉及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加上前几天刚好碰到一个以土地向子公司增资的问题，为此，下面试通过几个案例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学习。</description>
<text>
	　　根据《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近年来，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用于出资越来越多，该项业务涉及到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加上前几天刚好碰到一个以土地向子公司增资的问题，为此，下面试通过几个案例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和学习。

	　　案例一：2011年5月，A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和价值共为3000万元的旧设备以及材料投资到M公司。旧设备系2006年购入，原值2000万元，已经计提了1000万元折旧，净值1000万元，作价1500万元(含税)。材料为自产，成本为1000万元，作价也为1500万元(含税)。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该视同销售。因此，A公司以设备和材料对外投资的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形：

	　　1、旧设备按照4%减半征收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以使用过的设备投资应当视同销售，具体缴纳税款按照以下方法：应交增值税=1500&amp;divide;(1+4%)&amp;times;4%&amp;divide;2=28.85(万元)

	　　注意要点：

	　　(1)在 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不缴纳增值税，否则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而2009年后，根据财税[2008]170文件规定，&amp;ldquo;不超原值不征税的规定已经作废&amp;rdquo;，无论对外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旧固定资产价值是否超过原值，一律缴税。

	　　(2)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销售或视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算销售额的增收率按照3%计算。例如，假如本例中用旧固定资产投资的A公司为营业税纳税人，则应交增值税=1500&amp;divide;(1+3%)&amp;times;2%=29.13(万元)

	　　(3)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意味着该项增值税款，被投资企业得不到抵扣。

	　　2、材料投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材料投资应该视同销售，同卖材料的纳税方法相同。本例中，用材料投资应缴增值税=1500&amp;divide;(1+17%)&amp;times;17%=217.95(万元)

	　　注意要点：

	　　(1)A公司以材料投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投资企业M公司可以凭借该发票进行抵扣，因此上下游企业合计税负为0.之所以规定货物投资行为要缴纳增值税，是因为要保持整个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如果A公司不缴纳增值税，则M公司无进项税额抵扣，整个增值税链条不完整。

	　　(2)本案例中是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A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以构成&amp;ldquo;业务组合&amp;rdquo;的部分资产对外投资，可以考虑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13号公告资产重组中涉及货物免税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和适用国税函[2008]828号(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中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视同销售，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因此A公司以设备和材料投资的行为应当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1、旧设备缴纳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收入=1500-[1500&amp;divide;(1+4%)&amp;times;4%&amp;divide;2]=1500-28.85=1471.15(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2000-1000=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471.15-1000=471.1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471.15&amp;times;25%=117.79(万元)

	　　2、材料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收入=1500-[1500&amp;divide;(1+17%)&amp;times;17%]=1500-217.95=1282.05(万元)

	　　视同销售成本=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282.05-1000=282.0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82.05&amp;times;25%=70.51(万元)

	　　注意要点：

	　　(1)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虽然已经作废，但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必须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精神并未废止，根据条例规定，该项行为仍属于征税范围。

	　　(2)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会出现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应该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三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本例中以材料进行投资做账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1217.95 万元

	　　贷：库存商品1000 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7.95 万元

	　　即，会计上该项业务部确认损失，而税收上认为库存商品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282.05万元，因此应该在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二行填报&amp;ldquo;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1282.05万元、附表三第21行&amp;ldquo;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1000万元，从而达到纳税调增282.05万元的目的。

	　　根据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定，1282.05万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填入附表一中，可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如果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该项业务税收同会计无差异。

	　　(3)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曾经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超过投资方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以按照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规定，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一律全额纳税，因此5年均匀纳税的规定已经废止。由于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当时并未取得现金流，如果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增值过大，可能引起企业纳税困难，财税[2009]59号文件中的资产收购，对于投资资产占企业资产75%以上的行为，可以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

	　　(4)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后，资产的隐含增值在税收上得到实现，则计税基础按照评估价值确认。例如，本例中以材料投资如果采取会计制度记账，虽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17.95万元，但是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假设A公司只有材料投资形成的一项股权，且转让该项股权作价1500万元，则会计做账：

	　　借：银行存款 15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17.95万元

	　　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所得 282.05万元

	　　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会计账面价值为282.05万元，应该纳税调减282.05万元。如果按照会计准则做账，则该项税收与会计差异不会形成。

	　　(5)由于以设备或材料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对于被投资企业M公司而言必须需要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本或折旧费用。只凭借投资合同以及评估报告，不能作为M公司的合法扣税凭证。

	　　(6)对于M公司而言，接受旧设备投资的目前总局无明确文件界定其折旧年限，一般认为按照其剩余折旧年限比较合理。比如本例中，旧设备在A公司已经计提折旧10年，在在M公司应该按照10年减去原折旧年限的剩余年限来提取折旧。国税发[2009]81号文件规定：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从侧面说明总局对接受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按照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来处理的。

	　　(7)假设投资方A公司是个人张先生，虽然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的第522项已经将319号文件作废，因此即使是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仍然应该就资产的评估增值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被投资企业M公司应当就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8000万&amp;times;万分之五=4(万元)

	　　案例二：2011年5月，A公司以原值3000万元的不动产出资，B公司以5000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合资成立M公司，各占50%股份，A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该公司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营业税

	　　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件之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因此A公司以不动产投资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注意要点：

	　　(1)以货物对外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不缴营业税。其原因在于，一般来说，增值税为环环抵扣，上游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下游环节则得不到进项税额抵扣，对于增值税链条上的单环节免税是无意义的，因此为了维护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货物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营业税原则上没有抵扣的规定，如果对投资行为征税，则随着投资链条的拉长，被投资的资产就会存在重复纳税的现象，所以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2)由于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公司投资行为不能开具发票，M公司凭借投资合同以及评估报告作为企业所得税前得扣税凭证。

	　　(3)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在股权转让时，仍然无需缴纳营业税。因此在税收策划中，先投资再转让股权的案例较为多见。[算是税务筹划的一个典型思路]

	　　(二)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A公司以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意要点：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之规定，自2006年3月2日开始，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因此，如果A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则该项投资行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契税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8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对接收方按照3-5%的税率征收契税。

	　　因此，本例中M公司应该缴纳契税，如果本省规定契税税率为3%，则缴纳契税：5000万&amp;times;3%=150(万元)

	　　注意要点：根据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那么以不动产投资是否属于175号文件所称&amp;ldquo;同一投资主体内部的无偿划转&amp;rdquo;呢?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曾经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 18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即：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规定，对子公司增资行为属于&amp;ldquo;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amp;rdquo;，遗憾的是该文件已经作废。当时应当看到，514号文件之所以作废，是其依据的上位法财税[2003]184号文件已经作废，但是国税函[2008]514号文件解释的&amp;ldquo;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不征收契税&amp;rdquo;的规定却被财税[2008]175号文件承继，因此认为不动产投资到全资子公司仍然应该属于&amp;ldquo;同一投资主体的内部划转行为&amp;rdquo;不征税契税。

	　　在实际执行中，母公司向子公司以不动产增资的行为，子公司需要缴纳契税。也征收过这样的契税。因不符合财税[2008]175号中&amp;ldquo;改制重组过程中&amp;rdquo;、和&amp;ldquo;无偿划转&amp;rdquo;两个条件。

	　　(四)企业所得税

	　　同上例分析：视同销售收入=50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000万&amp;times;25%=500(万元)。

	　　(五)印花税

	　　同上分析，被投资方M公司应该就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额缴税;印花税=1亿元&amp;times;万分之五=500(万元)。

	　　案例三：A公司持有M1公司50%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500万元。A公司持有M2公司100%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2011年2月，A公司以持有的M1公司50%股权作价750万元，M2公司作价2000万元，合计作价2750万元作为出资，投资到B公司;张先生持有的M3公司100%股份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作价2000万元投资到B公司。

	　　(一)A公司以M1公司50%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M1公司作为A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是A公司的资产转让行为，因此该项行为应该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收入=750万，视同销售成本=500万，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应纳所得税额=250万&amp;times;25%=62.5(万元)。

	　　(二)A公司以M2公司100%股权投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如果符合该文件第5条的5个条件，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在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假设A公司以M2公司投资到B公司的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0万=0.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A公司持有M2公司的原计税基础1000万元。B公司持有M2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A公司持有M2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1000万元。

	　　(三)张先生投资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体系中没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因此张先生虽然以持有的100%股权投资到B公司，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00-1000=1000万;个人所得税=1000万&amp;times;20%=200万元。

	　　(四)印花税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amp;ldquo;财产所有权&amp;rdquo;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以股权投资的行为应该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被投资企业则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额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0]7号文件规定，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因此，以此类推，投资人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是否也不属于股权转让不缴纳印花税呢?目前这是一个尚未完全明确的问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非货币性资产 税收问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所得实现原则在资本税收中的运用</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9/209.html</link>
<description>所得实现原则往往又和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相配合，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多角度、多原则理解问题，方可从不同侧面理解经济业务的税收本质。</description>
<text>
	　　所得实现原则是指纳税人在进行一项公平交易时就视为实现，比如货物被销售、劳务被提供等，但只是价值改变、而没有发生实现的交易事件，将不导致一项应税收入的实现。所得实现原则往往又和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相配合，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多角度、多原则理解问题，方可从不同侧面理解经济业务的税收本质。

	　　目前，企业所得税立法中多采用所得实现原则，而个人所得税往往没有完全遵循所得实现原则。笔者试对一些资本业务适用所得实现原则进行分析。

	　　一、企业自行评估增值所得未实现

	　　案例：M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股东张先生和A公司，各占50%股份，2011年该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对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增值1亿元，并调整了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做账，借：资产1亿元，贷：资本公积1亿元。

	　　在以上业务中，资产并没有售出，资产评估只是对价值量变化的确认，但是并未发生所得实现的交易事件，因此M公司该项资产评估增值无需作为所得纳税，对应的资产的计税基础仍应按原计税基础确定，不确认账面增加的计税基础1亿元，未来资产计提折旧时，应当对应做纳税调增处理。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财税[1997]77号文件规定曾对此做过具体规定，虽然在《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该文件已经失效，但是其政策精神仍然适用。

	　　二、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折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不同

	　　案例：以上M公司对资产评估后，立即折股，做账，借：资本公积1亿元，贷：股本&amp;mdash;&amp;mdash;张先生5000万元，贷：股本&amp;mdash;&amp;mdash;A公司5000万元。

	　　(一)企业所得税

	　　由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虽然A公司增加了5000万元股本，但是此5000万元价值只有在A公司转让M公司股权时方能实现，因此A公司不能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对应的M公司对该项业务也不能确认所得。虽然目前税法对非股权(票)溢价转增资本的所得税政策并未明文确定，但税理如此，理应按照以上原则处理。

	　　(二)个人所得税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虽然张先生增加了股本份额5000万元，但并没有导致所得实现的交易事件，张先生只有在转让股权时该项增值才能真正实现，从理论上来看，笔者认为不必此时对企业征税，而应在未来转让股权时再行确定。

	　　但是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并未考虑所得未实现的本质，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均规定非股票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视同股息红利所得，笔者以为税法如是规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2010年以前上市公司的IPO限售股股票转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对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折股环节，未来企业上市后转让股票该项所得将永远不能实现，因此基于股票转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环境，在所得尚未实现的情况下，对资产评估增值折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合适的。

	　　但是，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IPO新股限售股股票转让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因此提前确认评估增值所得的政策环境已不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应重新考量资产评估增值折股的政策。

	　　目前，国税发[2010]54号、国税发[2011]50号文件，在IPO限售股股票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仍然要求资产评估增值折股征税，因此在总局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实践中仍应按章缴纳个人所得税，唯其不符合税收原理而已。

	　　三、增资扩股形成的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案例：2009年1月，张先生和A公司分别出资1亿元投资到M公司，各占50%股份，经营2年后，M公司实现留存收益9000万元。王先生2011年1月以1.9元对M公司投资，占M公司33.33%的股份。增资扩股完成后，张先生、A公司、王先生各自占M公司33.33%股份，M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8亿元，其中注册资本3亿元、留存收益9000万元，资本公积(溢价)9000万元。A公司和张先生的所有者权益份价值由增资扩股前的1.45亿元扩展到1.6亿元。

	　　以上增资扩股过程中，看似张先生、A公司各自减少了一部分股份，其所有者权益价值增加，但是股东权益增加并未真正实现，股东之间没有进行交易，因此资本公积部分不应当确认所得，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四、股权(票)溢价转增资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处理不尽相同

	　　案例：假设上例中M公司以资本公积9000万元转增资本，张先生、A公司、王先生分别增加了3000万元注册资本，其税务处理分别如下：

	　　(一)王先生的税务处理

	　　王先生据以转增资本的3000万元本是其投资的一部分，因此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只是自身投资成本结构的变化，即：在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之间的转移，王先生没有取得任何所得，对其征税显然违法了对所得征税的一般规律。因此，王先生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在实践中，如果企业多次增资扩股，或者原始股东投资时即有资本公积存在，转增资本的资本公积根本不能分辨清楚其形成原因，本例意在说明其税法原理而已。

	　　(二)张先生的税务处理

	　　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股票溢价转增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其不相符合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10]54号、国税发[2011]50号文件又对此进行了强调，因此从税法文字表述来看，只有股票溢价转增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笔者分析，之所以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由于担心未来企业上市后，资本溢价转化为的股票转股不征收个税，从而使得该项所得永远无法实现。在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IPO限售股征税的政策环境下，对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溢价转增资本征税，缺乏税法原理支持。

	　　实践中，各地对有限责任公司转增资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不一，一部分地区认为资本溢价是投入成本的一部分，并非投资成本，因此比照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的&amp;ldquo;补票溢价转增股本&amp;rdquo;政策免税;还有一部分地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文件，凡是非股票溢价转增资本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所得实现，原则上应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该项所得缺乏纳税必要现金，对构成资产重组的投资应区别对待。

	　　案例：2009年12月，A公司以1000万元现金成立全资子公司M公司。

	　　2010年1月，B公司以计税基础为600万元，市场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设备对M公司投资;张先生以计税基础为500万元，市场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的房产对M公司增资;两轮增资完成后，投资各方各占M公司33.3%的股份。

	　　(一)B公司的税务处理

	　　B公司以设备换取了M公司价值1000万元的股权，尽管获得的对价不是现金，但B公司拥有设备的隐含增值已经实现，所得已经实现，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应该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张先生的税务处理

	　　同理，张先生拥有房屋的隐含增值已经实现，所得已经实现，与张先生卖房屋相比，只是获得的对价是非货币利益而已，根据所得实现，就应当纳税的基本规则，张先生应该对房屋增值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1年以前，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考虑到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实际情况，曾经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递延到未来股权转让时再征税。如果考虑张先生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尚未取得现金流，无纳税能力的实际情况，给予递延纳税的待遇，也无不可，但从税法原理上来看，所得已经实现，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第522项已经将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作废，目前的政策也的确是对该项增值征税。

	　　(三)考虑纳税必要资金原则，应对特殊重组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考虑到资产重组中，如果对资产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税一律征税，纳税人缺乏纳税必要资金，且影响了税收的中性，因此在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而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再改变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暂不征税政策后，并没有配套政策，对特殊性税务处理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因此一方面呼吁总局早日出台个人所得税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另一方面在现行政策机制下，纳税人尽量创造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的重组，而避免重大重组中自然人直接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税法在考虑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增值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还要考虑到增发限售股目前没有纳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认购增发股票如果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如何解决后续转让股票征税问题。

	　　六、总结

	　　资产评估增值增加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折股、增资扩股产生资本溢价、资本溢价转增资本，四项行为中，无论会计是否调整账目实现资产的利润，由于并未发生真正使得所得实现的交易事件，因此笔者认为从理论上来看不应征收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而现行政策中，四项行为均明确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了，但资产评估增值折股明确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非股票溢价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存在争议。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业务，虽然投资方没有取得现金，而是取得了被投资方的股权对价，但该项交易事件就如将非货币性资产换取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一样，使得所得实现的交易事件已经发生，在原则上应该就该项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企业以大部分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其实质是资产重组，由于缺乏纳税必要现金流，税法应有例外条款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作为补充，目前企业所得税对此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而个人所得税没有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

	　　在税收立法中，税收政策的制定符合税法基本原则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当然一项税收政策的制定所考量的原则也是多元的，本文中所得实现原则就要同时考虑纳税必要资金等原则，原则不一定能直接推导政策，但会加深理解政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本税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资产重组不征流转税并非无条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5/164.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重组中涉及货物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在仔细研读这两个公告后发现，对资产重组中转让货物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非绝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description>
<text>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3号公告)和《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1号公告)(以下简称&amp;ldquo;两个公告&amp;rdquo;)的出台，&amp;ldquo;资产重组中涉及货物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amp;rdquo;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在仔细研读这两个公告后发现，对资产重组中转让货物和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非绝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在两个公告中，&amp;ldquo;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amp;rdquo;是转让的三个具体对象，&amp;ldquo;一并转让&amp;rdquo;是必备条件。&amp;ldquo;实物资产&amp;rdquo;、&amp;ldquo;债权、负债&amp;rdquo;、&amp;ldquo;劳动力&amp;rdquo;三者必须合在一起同时转让，缺一不可，否则就应当征税。

	　　这里的劳动力即指企业员工。在资产重组中，拥有优良资产或拥有股市壳资源的，重组各方会各取所需，重组的相对方往往对资产和壳资源更感兴趣，而对劳动力有时不愿接受或不愿全部接受。重组实务中，并不是每次重组都必定伴随劳动力的一并转让，下面以分立和置换两种重组方式来加以分析。

	　　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设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包括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例如，某公司将两块土地及附着物转让给与他人合作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由于房地产公司需要的是专业人才和有销售能力的售楼人员，因此除委派一名副经理外，新公司其他人员全部外聘。该公司以分立方式，将部分实物资产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看似符合51号公告规定，但重要的转让对象&amp;ldquo;劳动力&amp;rdquo;并没有随同上述资产一并转让，因此，所转让的不动产和土地就不符合不征收营业税的条件，应依法征收营业税。

	　　资产置换一般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情况，包括整体资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等形式，双方企业都不解散。例如，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以电器分公司3000万元的存货以及4000万元的厂房，置换集团公司拥有的价值22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和集团公司持有的某通信公司51%股权(享有权益性资产评估为4800万元)。公告称，根据资产置换协议，原电器分公司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由公司根据资产置换后业务的需要，另行聘请有关通信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看出，在这次资产置换过程中，该上市公司没有将劳动力随同存货、不动产等一并转让，而置入方某集团公司也没有将劳动力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置换到上市公司。双方的行为都不符合两个公告规定的不征流转税的必备条件。因此，对该上市公司置出存货应征收增值税，对置出厂房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而对集团公司置出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应按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合并和出售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先对原企业的员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等方法进行安置，再将企业进行合并或者出售资产，也是很常见的。在这种情形下，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都不符两个公告不征税的规定。

	　　对于企业资产重组中转让实物资产是否征收流转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已下发近10年，浙江、福建等省税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些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如《浙江省地税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8]62号)规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此前以往各地不征税的相关规定，都未附加劳动力一并转让这个条件。51号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国各地都具有约束力，同时增加了&amp;ldquo;劳动力一并转让&amp;rdquo;这个前置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这两个公告，是为了鼓励真正的资产重组。企业员工是否随资产一并转移，是鉴别真假重组的标准之一，设置劳动力必须随资产一并转让才能不征税这个条件，就是不给借重组之名，行销售货物和不动产、买卖土地使用权之实的假重组行为提供避税的机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重组 流转税 增值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法学需要一个核心概念</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28/77.html</link>
<description>税法学核心的概念，能够为《税法》，至少税法实物和税法分析能够作为一个核心的东西。我首先找了一个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构成要件，就没有税种的法理区分，你凭什么区分营业税和交易税，这里面有一个质的区别。</description>
<text>
	　　和讯税务消息10月27日，2011中国税法论坛暨首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10月27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承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上经济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协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税法改革与法律服务&amp;mdash;&amp;mdash;中国税务律师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后、律师滕祥志发表税企争议中的交易定性理论主题演讲。

	　　以下为发言实录：

	　　主持人：孙主任引出我们现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执法和守法带来一些认识上的模糊，税收本身如果说真的不是太清晰，对我们修改法制产生很多的影响我们孙研究员不仅仅是税收专家，对《税法》在理论上有很多的见解，给我们很多的启发。再次以热烈掌声表示感谢!

	　　下面请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后、律师滕祥志演讲。

	　　滕祥志：谢谢尊敬的主持人，刚才孙钢主任讲的很好，《税法》当中存在很多重大缺陷，现在《税法》是什么状况呢?第一，《税法》不理解，比如我们做一个民事案件的时候，三姐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清算的时候，账面上有一百万，法官会按照账面的100万直接进行判决，按照比例分了，他没有考虑到这个公司清算之前必须要结票、清税，就是他不理解《税法》，没有《税法》的概念。

	　　反过来，我们的《税法》本身立法也不理会《民商法》，比如说个人所得税里面有一个表述，叫做一个人可以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一个人不可能两处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关系的，因为劳动合同是有依附性，签署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成为这个团体当中的一员，你的户口、档案、人事等等的关系，那么你从目前《民商法》的角度，不可能一个人有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回到当年的案例，就是浙江著名娃哈哈董事长的案例，他只有一处是工资薪金所得，要按《民商法》进行协调，可见这样《税法》规范大量存在问题。比如税收征管法当中规定税收优先权的制度，但是看看《破产法》，《破产法》的专家，我在社科院当博士后，那都是我老师了，我说《破产法》怎么把《税收征管法》踩脚下，规定的税收优先权，你怎么到了《破产法》税收的债权怎么变成了普通的民事债权呢?为什么非要到法院申报，否则就放弃债权了，这显然是一个司法的立法理念，跟《税法》作为《公法》的特性不吻合，几大法律之间存在问题之处。

	　　法学界目前的不通的状况非常突出，我们今天主要集中在讲《税法》，我们面临着什么样的机遇，税务律师面临什么样的机遇，前几天我在厦门参加了税务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专家院长的会议，大家都知道财贸所是在财税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方面，在国内比较有分量的，所以我去参加这个会议实际上是带着律师的身份在说话。因为这个会议上人家都是搞财税，搞税收，就是税收的财政学的，人家有了税务硕士点，可是据我所知，税务硕士和税收硕士之争，从03年、05年已经开始了，今年的会议，包括国务院就说明税务硕士和税收硕士已经花落谁家。虽然税收学的学术积累和积淀比较雄厚，税法学也方兴未艾。另外，虽然税务硕士现在在各大院校的财税学院，但是为了我们的学生今后能够学以致用，一定要上很多的法律课，首先是税法的基本，然后法学的基础知识，然后《民商法》基本概念，回想起现在的税收，注册税务师，大家知道注册税务师，如果假定注册税务师没有律师的素养，没有受过律师的培训，可以说整个执法过程，就是为客户服务的过程基本上在摸相，摸着腿就是腿，摸着鼻子就是鼻子，摸着脚就是脚。我们要有什么理论建构大发展?首先税法是多少丰富，多么复杂的税收法律，牵扯到很多部门，至少以《民商法》为基础的。在行政复议，在行政协调过程中，我们跟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的过程当中，还涉及到《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比如是不是行政行为，都要进行一个法理的探悉。如果是举报或者是答复，这个答复是不是行政行为，我在《税法的理论与实物》这个书里面都已经接触了，所以我们基本的概念就是法学界在座这些前辈，经常创造法学是一个综合的，可是税法学还需要一个核心的概念。

	　　我最近通过痛苦的思索，我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核心的概念，能够为《税法》，至少税法实物和税法分析能够作为一个核心的东西。我首先找了一个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构成要件，就没有税种的法理区分，你凭什么区分营业税和交易税，这里面有一个质的区别。

	　　所以构成要件是一个基本问题，是《税法》的基本的概念。可是这个理念是不是《税法》当中有特色，有鲜明影响力的概念呢?不是。为什么税收学有税收最优税收理念等等，所以他们学科的建构已经非常完善了，可是看看，我们《税法》的税收构成要件里面有民法的血统，有刑法的血统，那是非常严谨的。可是《税法》里面以什么样的概念就能够把税收活动带起来呢?我在北京市，包括广东级差局干部进行培训的时候，我问他们一个问题，我说同志们，我们每天忙忙活活，你能用一个概念概括出来税法吗?他们说，我们做一个事情，就是交易定性。

	　　为什么是交易定性呢?因为《民商法》里面的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单一合同，也就是说一个双方主体单一法律关系的合同，在这样合同关系当中，《税法》要对行为进行评论，首先基于《民商法》，一个司法的基础。可是是不是对它照单全收呢?是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照单全收，就是《税法》跟《民商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比如说假定这个合同是买卖，我们认为是销售，假定是租赁，我们就认为它是租赁，我按照租赁进行计税。假定是一个什么别的行为，我都是可以在《民商法》一一找到对应的概念，比如说个人所得税里面有13种所得来源，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等等，每一种报酬都对应一个司法上的合同法律关系，我把它称为单一合同，在单一合同的场合交易进行，税法的交易进行就等于是《民商法》的交易进行，这个东西就是律师的长项。

	　　交易进行是什么时候跟《民商法》发生了悖论?特别是几种情况，一个是复合合同，复合合同是两种情况，第一，单一合同当中有两个法律关系。比如说既有销售，又附带着有服务，这就变成一个复合合同。既是一个合作关系，比如说是一个双方主体的单一法律关系，这里面有两个方向相反的交易行为，这是一类行为，就是当一个单一合同，双方有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时候，我们就叫做复合的合同。

	　　还有一个就是两个以上主体形式的合同，比如说最典型的就是融资租赁，上一次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进行过多年的申述，他们要找这个理由，我后来写了一篇文章，融资是最明显的单一复合合同，为什么?有三方主体，一个是厂方，是卖机器的，一个是出租方，他有钱把机器买过来，签订一个买卖合同，拥有一个机器的所有权，然后他租给承租方。还有两个合同，一个买卖合同，一个租赁合同，三方主体，两个法律关系，这样一个复合关系当中《税法》是怎么来评判的?首先，买卖合同的规格、型号、价款都是由承租方决定，并不是由买方决定，跟一般的买卖合同完全不一样。

	　　第二，标底物不是由搞融资租赁服务的由他承担，而是由厂房承担。

	　　第三，承租方并不能够提起追究。

	　　从这么多的要件分析，明显来看，中间的中间方在从事一个业务，我们交易定性一下，为什么有一个名义上的所有权呢?从律师的角度很清楚，我们有所以权，你不给我钱，我怎么给你打官司，这是好几百年来商人交易形成一个交易结构，形成这么一个法律结构，但是税法的评价一定要跳出形式上的结构，出资人给你进行融资和租赁的服务，所以收取的租赁费实际上是服务费，一部分是分期付款的买方购买费用，这是一个很简单。还有一个复合交易，销售和回购，在房产里面很常见。

	　　我是一个开发商，一个房子，3000块钱卖给你，同时一年之后4000块钱回购，在这样一个交易当中，两方主体有两个合同，这个交易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构成的，这种情况下税法的评价必须是要打破《民商法》合同外端，3000块钱卖出去，4000块钱买回来，我认为是一个融资的行为。国家税种200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融资的费用、成本作为我来说，房地产公司来说可以作为成本扣除的，他是作为收益进行计算的。

	　　最近《融资融券》，里面有一个观点，把证券借给人家的时候，虽然证券在法律形式上进行了转移，所以融资融券的业务也是一个很诡计的业务，《税法》进行评价，并不是真正所有权的转移，仅仅是收取了一笔费用，这个费用性质有人说是营业利润，肯定不是通过积极的经营所得，而是提供服务，或者把这个东西拿过去，让人家借用，这个可以说是一个租赁的费用，也可以说还可以再探讨，也可以说是一个利息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一个租赁的费用，还可以进一步探讨。

	　　所以在复合交易的场合，《民商法》和《税法》就发生根本的分离。交易进行了里面究竟有什么用处呢?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为什么确定纳税主体重要呢?上一次我开会的时候，我跟阎律师探讨一个案子，他说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民把股权拿走了，可是让他交股权转让所得税，他肯定不让，他比较让真正享受交易所得税的主体浮出水面，律师采取一个办法，采取一个诉讼，他是转让人，他是真正的股东，他取得真正的所得，拿着法律文书到税务局说，你看我来缴。

	　　这里面有很多，尤其在第三人介入合同的场合，纳税主体确认非常复杂。比如说信托是一个第三人介入合同的场合。在第三人介入合同的场合，要确定《税法》纳税主体必须要进行交易定性，简便是简单的交易定性也非常重要，交易定性涉及到税收股权的问题。比如2003年最有名的一个案子佳作泛美卫星公司涉税案把特定频道使用权租给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付给服务费，这个究竟是服务费，还是特许权使用费呢?还是国内法租金的租赁费呢?必须先定性了，定型了才知道这笔费用能不能在中国产生纳税义务，因为积极的营业所得没有长生，没有在中国有纳税义务。

	　　所以管辖权问题也是交易定性，至于税收的课题有还是没有，有是什么?比如刚才孙钢老师说的房产加名征税问题，从性质上看是一个把日子过不下去了，老婆或者是老公跟我说，你把这个房产以一半的名义给我，中间不存在交易行为，同志们，不存在交易行为，视同已经发生了转移。签合同的时间正好就是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人家两口子在那儿转移一个产权，加了一个名字根本没有加合同，你一定责令他签合同吗?形式上不负责。所以面对《税法》解释，面对纷繁复杂的交易定性，我有一个不成熟的看法，交给各位的律师，也请在座的各位专家，《税法》交易类型的复杂性，决定税收制定化永远不能归置交易，商人永远走在商法的前面，《税法》领域尤其如此，而《税法》交易类型的复杂性，就决定了制订法不可能来规范这个东西，所以《税法》要一事一议，一案一议，要有经验的一些人来议。从这个议来说，国家《税法》都是一案一议，这些在我的概念当中是对一个案例进行了税法的归置，这样一个案例当中有一个税法的原理在里面，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税法，从这个角度来说《税法》是叛逆法。

	　　为什么《税法》研究不好，研究不清楚，或者税法有大的发展规律，税收律师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就是因为制订法永远不可能那么清楚，要靠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法律去吗?可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是《税法》，他不是税法制订者，也不是专家，专家可能是在座的一些人，也有可能专家在大学里，专门从事研究的。

	　　《税法》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叛逆法的体系，要用平常我们一些法的概念理解《税法》，研究《税法》，恐怕不一定能够取得什么成效。

	　　所以，我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以后，现在回过头来想做一点研究，希望今后有机会能跟大家互相学习，共同切磋，我有电话，大家有疑难问题我们一块儿探讨，我非常愿意跟大家进行案例的研究，推进中国《税法》叛逆法，话说小一点，推进中国《税法》的案例研究，希望共同努力税法律师的春天。

	　　上次讲话的时候，我说税务师考试加一定法律业务，要不然怎么能把事情弄清楚，税务师、会计师跟大家培训，实际上每天都在讲税法规则怎么解释，怎么适用，他在应用法律的术语，他每天都在做这个事情，律师不把它做清楚，律师应该是责无旁贷的，所以律师行业今天天永律师是中国首届税法律师的论坛，我在这里给大家鼓鼓劲，我们共同加强，共同前进。谢谢!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法</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债转股业务的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1/933.html</link>
<description>债转股业务涉及会计的计量、债务的清偿、股权的变动和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与一般的偿债业务相比，涉及面更多，也更加复杂。</description>
<text>　　作为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债转股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并对债务作出让步的行为。因此，债转股业务涉及会计的计量、债务的清偿、股权的变动和债务重组损益的确认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与一般的偿债业务相比，涉及面更多，也更加复杂。下面结合一个具体的债转股案例进行全面的分析。
　　2009年1月16日，能达公司因购买一批原材料欠智华公司货款1000万元。由于能达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10年5月8日达成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能达公司以其100万股普通股抵偿所欠智华公司的1000万元货款，能达公司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协议生效日能达公司股票的市价为8元每股，豁免能达公司200万元的债务。
　　新会计准则下的账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转股业务中债务人应将债权人豁免的债务确认为收益并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将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确认为损失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按照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本案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债转股后能达公司增加股本1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0&amp;times;（8－1）=700（万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0－100－700=200（万元）；智华公司应按享有能达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00万元。
　　会计制度下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债转股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本案例中，债转股后能达公司增加股本10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900万元，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智华公司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作为取得的能达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
　　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于债转股业务的处理是不同的，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债务人是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是否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其二，债权人是按照股权的公允价值还是债权的账面价值来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债转股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债务重组的条件和内容不同，债转股的所得税处理分为一般性处理和特殊性处理两种情况。在一般性处理的情况下，依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债转股业务中债务人应将债权人对其作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应将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并按公允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本案例中，能达公司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00万元；智华公司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对能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800万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00万元。由此可见，在一般性处理的情况下，债转股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与新会计准则的处理是一致的，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则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如果债转股业务符合特殊性处理条件，依据财税[2009]59号文件的规定，债务人可暂不将债权人对其作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同时，债权人暂不将其对债务人作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其取得的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按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本案例中，如果符合特殊性处理条件，能达公司当年暂不确认债务重组所得200万元；智华公司也暂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00万元，同时按该债权的账面价值1000万元确认对能达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由此可见，在特殊性处理的情况下，债转股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是一致的，与新会计准则的处理则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企业因债转股业务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需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此外，依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债转股业务如果符合特殊性处理条件，且债务人因债转股确认的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债务人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将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债转股业务的印花税处理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其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前面的分析，债务人因债转股业务而增加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均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本案例中，如果执行的是新会计准则，能达公司由于债转股业务增加股本100万元，资本公积700万元，应缴纳印花税（100+700）&amp;times;0.05%=4000（元）；如果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能达公司增加股本100万元，资本公积900万元，应缴纳印花税（100+900）&amp;times;0.05%=5000（元）。可见，由于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对于债转股业务的处理存在差异，即使对于同一笔债转股业务，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的方法和金额不同，从而导致计缴印花税的差异。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处理 债务重组 账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投资转让的会计和税收成本如何填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30/918.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中，第12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会计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核算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description>
<text>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十一)中，第12列&amp;ldquo;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amp;rdquo;，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会计核算的投资转让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核算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企业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款利息支出在投资存续期间应资本化为投资的会计成本;二是追加或减少投资同步调整投资成本;三是收到股息时确认投资收益，由于对股息产生的来源及股息产生时间不同，对股息的处理也不同，可能导致税法与会计规定不同;四是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处理与资产的有关处理一致，影响投资的会计成本。五是在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以被投资方经营盈利或亏损情况调整投资的会计账面价值，同时调整投资收益;当被投资方分回股息时，按分回数额冲减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会计作与上述相反的分录，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0为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amp;mdash;&amp;mdash;长期股权投资》，此时如果企业与被投资方存在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到0后，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编者建议：企业纳税申报与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具有很大不同，在填写本附表时，仍坚持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0为止，不再考虑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动问题，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动通过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和资产(财产)损失处理。
　　成本法核算实例
　　假设甲企业2010年以800万元购入乙公司3%股份，乙公司未上市。有关被投资方利润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乙企业利润及其分配情况表
　　年度　　被投资单位利润　　当年分配利润
　　2010　　　　1000　　　　　　900
　　2011　　　　2000　　　　　　1600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2010年分配2009年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270000(9000000&amp;times;3%)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000
　　2011年分配2010年利润时：
　　冲投资成本=(900+1600-1000)&amp;times;3%-27=18(万元)
　　借：应收股利　　480000(16000000&amp;times;3%)
　　贷：长期股权投资　　180000
　　投资收益　　300000
　　说明：2010年甲企业从乙企业分配股息27万元，会计上冲减投资成本，未计入当期损益，税法上确认为免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和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作纳税调减，并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8列&amp;ldquo;免税收入&amp;rdquo;中列示。经过上述调整后，该笔投资的会计成本为773万元，计税成本仍为800万元。股息分配对投资成本的影响将在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体现。
　　2011年，由于分配股利48万元中，3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只需将18万元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核算实例
　　甲企业2011年持有乙企业40%股权，2011年乙企业盈利500万，2011年3月分配2010年的股利300万，2011年亏损200万元。
　　2011年乙企业盈利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损益调整　　2000000
　　贷：投资收益　　2000000
　　2011年，投资收益2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不计入收入。为此，应填入本表第7列&amp;ldquo;会计投资损益&amp;rdquo;，同时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第7行&amp;ldquo;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amp;rdquo;，作纳税调减。
　　2011年宣告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200000(3000000&amp;times;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
　　说明：2011年收到2010年股利时，会计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税法应计入当期损益。应做纳税调增。同时填入本表第7列、第8列。
　　2011年亏损时：
　　借：投资收益　　8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损益调整　　800000
　　&amp;ldquo;-800000&amp;rdquo;填入第7列，附表三第7行作纳税调增。
　　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实例
　　第13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成本。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长期股权投资的税收成本严格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追加或减少投资同步调整计税成本;二是企业收到股息一般不调整计税成本，直接作为股息收入处理，除非知悉被投资方所做利润分配来源于&amp;ldquo;累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amp;rdquo;以外的途径;三是税法不认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四是企业取得股票股利，除确认股息收入(持有收益)外，同步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
　　例如：2011年12月，甲企业决定将持有的乙企业40%的股权1/4出售，出售时，甲企业账面上对乙企业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构成为：投资成本1000万元，损益调整300万元，其他损益变动200万元(以上均为借方余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0万元(贷方余额)，出售时取得价款410万元。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10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500000(减值准备1000000&amp;times;25%)
　　贷：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投资成本　　2500000
　　&amp;mdash;&amp;mdash;损益调整　　750000
　　&amp;mdash;&amp;mdash;其他权益变动　　50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375万元(250+75+5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成本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跨年度缴纳"四小税"不需作调整</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0/840.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跨年度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上年度应计未计的情况下，可以计入缴纳当期的管理费用。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由于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应缴税款可以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description>
<text>　　目前，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由于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应缴税款可以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一个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企业，每年都要碰到跨年度缴纳税费的账务调整问题。企业跨年度缴纳的税费哪些需要作纳税调整?哪些不需要作纳税调整?虽然税法、财会制度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发现个别企业的账务处理仍然不正确，企业不仅增加了纳税成本，而且影响了纳税诚信度。（作者：顾学锋）
　　例，2011年1月15日，某企业申报缴纳了所属期为2010年12月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计30万元和2010年四季度应缴房产税25万元、土地使用税15万元、车船使用税10万元、印花税5万元等计55万元。假如上述税费该企业2010年末均未计提，而在缴纳的当月(即2011年1月)作了费用支出的账务处理。那么，在进行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上述税费哪些需要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哪些不需要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第一，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共计30万元，需要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得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除外。因此，该企业跨年度缴纳的所属期为上年度应缴税费30万元，不得在本年度成本费用中予以列支。
　　第二，房产税25万元、土地使用税15万元、车船使用税10万元、印花税5万元等计55万元，不需要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一百零四条第四款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俗称四小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0)，6602管理费用科目说明中，仍然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使用税、印花税。这说明四小税的费用归集科目，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都规定属于&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既然管理费用属于&amp;ldquo;费用&amp;rdquo;，而费用只有在发生时才能计入成本。因此，该企业在预先未将应缴未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预提计入2010年度有关成本费用的情况下，就可以在缴纳的当月把它作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可扣除的费用，予以税前扣除，而不必区分其税款所属期，不需要作账务调整。这似乎与上述税前扣除应遵循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有矛盾，但这就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所指的&amp;ldquo;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amp;rdquo;
　　因此，企业跨年度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2012年起改称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上年度应计未计的情况下，可以计入缴纳当期的管理费用，而不必作账务调整。除此以外跨年度缴纳的其他税费，即使费用所属年度并未计提，也不得计入缴纳当期的管理费用，如果已经计入了当期的管理费用，必须将这部分费用作账务调整，否则，把不属于本期的费用作为费用支出，就是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违法行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产税 账务调整 税务机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预收账款发生税费应分期扣除</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1/699.html</link>
<description>涉及的一些营业税应税项目(如建筑业、租赁业劳务，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预收款项，当期未全部确认收入，但其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按规定应在当期全额缴纳，那么，这些支出是按收入确认年度分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在按规定缴纳的当期一次性扣除呢?</description>
<text>　　在某些情况下，收入的确认时间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不在一个年度。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以上规定的是税费缴纳义务发生时间，以下规定的是收入确认时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上述规定涉及的一些营业税应税项目(如建筑业、租赁业劳务，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预收款项，当期未全部确认收入，但其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按规定应在当期全额缴纳，那么，这些支出是按收入确认年度分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在按规定缴纳的当期一次性扣除呢?
　　例如，某公司出租房产，合同约定的是5年租赁期，每年租金10万元，并约定第一年1月1日租赁方一次性将50万元房屋租金付给出租方，出租方按收到的款项开具租赁发票，并按50万元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2.75万元。但按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当年确认的收入是10万元，而不是50万元。那么，是按2.75万元，还是按当年确认的10万元收入所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500元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呢?
　　又如，某建筑企业承接某建筑工程，某年(假定为2010年)按建筑安装合同约定应收到工程款100万元，但当期按工程进度完工50万元，该企业已按规定申报缴纳100万元工程款应缴纳的营业税3万元。那么，企业是按3万元还是按1.5万元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暂不考虑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述预收账款按规定所应缴纳的税费并不是全额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只有部分符合条件的才能在当期确认收入，而这部分当期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所应缴纳的税费才与当期的收入直接对应相关，才可以按税法要求扣除，否则只能在以后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分期扣除。在上述两个例子中，依照税法规定，当期能够扣除的只能是10万元所对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5500元和完工进度50万元对应的营业税1.5万元，其余预收账款所发生的税费在预收账款结转收入时分期扣除。
　　以第一个例子为例，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50
　　贷：预收账款 50
　　申报缴纳营业税金时(只考虑营业税)
　　借：待摊费用(或待抵扣税金) 2.5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2.5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2.5
　　贷：银行存款 2.5
　　年底确认收入、费用时(只考虑营业税)
　　借：预收账款 10
　　贷：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房屋租赁是该企业的主营业务，则是&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 1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5
　　贷：待摊费用(或待抵扣税金) 0.5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预收账款 税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业绩不达标引发补偿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探讨</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2/633.html</link>
<description>部分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由于多重因素影响，部分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情况无法“达标”，从而触发补偿条款。我们梳理了一下目前大家对于这种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补偿的性质的讨论，讲述业绩不达标引发补偿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事宜。</description>
<text>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3号令)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如果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近日，就有部分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由于多重因素影响，部分注入资产的实际盈利情况无法&amp;ldquo;达标&amp;rdquo;，从而触发补偿条款。
　　我们以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2011年4月15日发布《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河南宏展实业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公告为例。根据该公告，天康生物2008年向河南宏展投资发行1081万股，购买其持有的宏展实业及开创饲料100%股权，宏展投资承诺3年内若不能完成盈利预测指标，将支付现金补偿。2008年和2009年，收购资产均完成预测指标，但201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预测相差20，383，112.72元。公告表示，经天康公司与股东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河南宏展投资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5月15日前将差额补偿款20，383，112.72元补偿到位。
　　在天康生物收到河南宏展的补偿款后，首先引发了我们对于双方税务处理问题的思考，即天康生物收到的这2038.3万元的补偿款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河南宏展公司支付的这一笔2038.3万元的补偿款又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正确回答这些问题，实际上需要我们对于这一补偿款的性质有一个清晰的认定。
　　我们梳理了一下目前大家对于这种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补偿的性质的讨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amp;ldquo;无偿捐赠说&amp;rdquo;：认为该补偿款属于一家公司对于另一家公司的无偿捐赠。
　　2、&amp;ldquo;合同违约金说&amp;rdquo;：认为该补偿款属于合同违约金，即属于一家公司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另一家公司的违约金。
　　3、&amp;ldquo;转让价款调整说&amp;rdquo;：认为该补偿款属于对当初资产注入时，资产转让价格的调整。
　　基于以上三种认识，我们就有三种相应的税务处理方法。
　　1、如果该补偿款的性质被界定为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的无偿捐赠行为，则取得捐赠所得的一方应作为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支付补偿款的一方作为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如果该补偿款的行为被界定为合同的违约金，则收到补偿款的一方取得的合同违约金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支付补偿款的一方，由于支付的是合同违约金，而非《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因此，支付补偿款的一方，应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如果该补偿款被认定为是对当时资产转让时，转让价格的调整，则取得补偿款的一方在取得时不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作为当初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的冲减。而支付补偿款的一方支付的补偿款是作为其当初取得的资产转让收入的一种调减，在企业所得税上，应调减其转让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多交税款的应给予退税或抵扣。比如2008年4月29日，天康生物是以每股16.92 元，发行数量为1，081 万股，发行股票对价 18290.52 万元购买河南宏展18297 万元的资产，差额6.48 万元，由天康生物以现金方式向宏展投资支付。按资产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天康生物当初应确认收购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8297 万元。2010年，天康生物收到2038.3万元后，应将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冲减2038.3万元。同时，在资产转让当年，如果河南宏展是按18297 万元确认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2010年在河南宏展支付2038.3万元时，应追溯调减2008年度河南宏展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发生多缴税款的给予退税或抵扣。
　　在对于以上三种看法进行了仔细分析后，我们发现，上述看法并未看透上市公司在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中，由于注入资产业绩不达标而支付补偿的行为本质。
　　首先，&amp;ldquo;无偿捐赠说&amp;rdquo;。无偿捐赠属于《合同法》上的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具有如下四个特征：1、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及受赠人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相应的义务;4、赠与合同是一种效力较弱的诺成合同。从合同法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涉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由于业绩未达标而支付补偿的行为，明显不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定义，因为它根本不是无偿和单务的。没有资产的重组行为，就没有补偿的发生。取得补偿方只有购买了资产，才能有资格取得补偿。所以，&amp;ldquo;无偿捐赠说&amp;rdquo;是不成立的。
　　其次，&amp;ldquo;合同违约金说&amp;rdquo;。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对照当初天康生物和河南宏展对于资产收购的协议中，宏展投资做出承诺：如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内，若收益法进行评估的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不足评估时的利润预测数，宏展投资将以现金补足。因此，河南宏展向天康生物支付补偿款，不仅不是一种合同的违约金，而恰恰是河南宏展履行当初合同承诺的行为。因此，&amp;ldquo;合同违约金说&amp;rdquo;更不能成立。
　　第三，&amp;ldquo;转让价款调整说&amp;rdquo;。该说法看似比较合理。但是，根据合同的确定性原则，当初天康生物收购河南宏展的合同，价款已经支付，且资产已经转移，也就是说资产收购的合同早已履行完毕了。如果将业绩不达标的补偿支付看成是对当初转让价款的调整，则该实际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由于三年的业绩承诺协议而未履行完毕的状态。该认识可能会牵涉到一系列问题，比如天康生物取得资产后，在三年承诺期内价款支付尚未完全确定期间，能否自由转让该资产;如果河南宏展未履行合同承诺，天康生物能否要求撤销该资产转让合同等。
　　因此，相对于以上三种说法，我们更倾向于认定在天康生物收购河南宏展资产的协议中，实际包含了两个相互联系的合同，一个是《资产收购合同》，另一个是《业绩承诺补偿合同》。
　　这里的核心是我们如何正确的认识《业绩承诺补偿合同》的行为本质。实际上，基于合同双方的有限理性原则，当初《资产收购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款是基于当时合同双方的认识和客观条件所能达成的最合理的交易价格，对于该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风险双方都应该有合理的预期。而《业绩承诺补偿合同》正是天康生物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由于当初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是基于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而预期的收益存在着风险。因此，天康生物为管理这种资产收购价格过高导致损失的风险，向资产销售方河南宏展购买了一份业绩保险。由于保险的标的物是被收购公司的年度净利润，而净利润和股票价格、利率、汇率类似，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随机变量。因此，该《业绩承诺补偿合同》的实质是，河南宏展向天康生物出售了三份场外看跌期权，该期权的行权价格分别为其在合同上承诺的各年预期净利润。同时由于补偿的行为只有在各年净利润数字公布后才能确定，换句话说，该看跌期权只有在到期后才能行权，因此这些期权属于欧式看跌期权。
　　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当初天康生物和河南宏展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实际上是包含了三份欧式看跌期权合同。所以，河南宏展在该份资产转让协议中，转让的总价款中实际包含两项内容，第一个是其转让持有的宏展实业和开创饲料股权的所得，第二个是卖出三份欧式看跌期权取得的价款。
　　那下面我们自然想到的问题就是应该如何在18297 万元的转让价款中分离出资产转让所得和出售三份欧式看跌期权的价款，这是一个难题，且直接关系到双方对于《业绩承诺补偿合同》会计处理。
　　好在我们案例中遇到的是比较简单的欧式看跌期权，通过运用布莱克&amp;mdash;斯科尔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我们完全可以对这三份欧式看跌期权进行定价。为简化讨论，我们假设该资产转让协议中只涉及1年的业绩承诺(其他两年承诺可按类似方法进行估价)，即2008年承诺的净利润应达到2389.3万元。根据布莱克&amp;mdash;斯科尔斯模型，我们可以如下方式估计出该份看跌期权的价值：
　　见附件。
　　其中：
　　S表示资产的现值，这里指当前的净利润额，比如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的2008年4月，经审定的转让资产的2007年度净利润合计假设为2000万元。
　　L表示期权行权价格，这里指合同的承诺利润，即2008年的承诺净利润为2389.3万元。
　　T为期权有效期：这里为1年。
　　r为无风险利率，这里假设以一年期国债收益率3.4%代替。
　　&amp;sigma;为年度化标准差，这里为净利润的年度波动率水平。这个指标的估计比较困难，需要根据目标资产过去年度的净利润波动水平，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去估计。这里，我们分别假设净利润的年度波动率分别为10%，20%和30%.
　　P为看跌期权的初始价格
　　在S=2000，L=2389.3，T=1，r=3.4%，&amp;sigma;分别为10%，20%和30%情况下，P的价值：
　　见附件。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该看跌期权的价值随着净利润波动率水平的提高而增加。
　　假设，净利润的波动率水平为20%且2008年最终的净利润水平只有1800万元。
　　在会计处理上，由于该衍生工具不符合套期会计的处理原则，双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amp;mdash;&amp;mdash;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天康生物应将支付的全部对价中的364.4万元借记一项衍生工具&amp;mdash;&amp;mdash;看跌期权。同样，河南宏展应将收到的全部对价中的364.4万元贷记一项衍生工具&amp;mdash;&amp;mdash;看跌期权。最终2008年净利润为1800万元，河南宏展应向天康生物支付589.3万元。此时，天康生物应按如下方式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89.3万元
　　贷：衍生工具&amp;mdash;&amp;mdash;看跌期权 　　 364.4万元
　　投资收益 224.9万元
　　河南宏展会计处理如下：
　　借：衍生工具&amp;mdash;&amp;mdash;看跌期权 　　 364.4万元
　　投资收益 224.9万元
　　贷：银行存款 589.3万元
　　在税务处理上，对于衍生工具相应的税务处理问题，税法上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一种税务处理方法是按照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天康生物在购买资产支付对价时，分别确认资产和衍生工具的价值。在实际行权时按会计确认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计算企业所得税(如果利润达标不支付补偿，衍生工具到期价值为0，此时天康生物需确认投资损失)。而河南宏展在转让资产取得对价时，分别确认资产转让的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amp;mdash;&amp;mdash;看跌期权。在实际行权时按会计确认的损失或投资收益计算企业所得税。考虑到分离处理会增加税务处理的难度，且对于一些复杂的衍生工具的定价比较困难，在税务处理上我们也可以采用一些简化的办法，即天康生物在购买资产时，按支付的全部对价作为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不再分离衍生工具)，实际行权时取得的补偿款直接确认为投资收益，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河南宏展转让资产时直接按收到的全部对价确认资产转让收益(不再分别确认转让收益和衍生工具)，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行权支付补偿时直接确认投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扣除。这种税务处理方式可能在实践中更容易被接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BOT模式下的税收优惠运用</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2/632.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日臻成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那么，企业采用BOT方式运作，有哪些税收优惠及筹划空间呢?本文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方面给予详细解读。</description>
<text>　　近几十年来，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BOT受到普遍的青睐，并被当作一种各国通用的模式广泛地用于大型项目，特别是在基础设施领域，我国也在环境、能源、交通等领域试点推行BOT项目，吸引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及外资企业投资到BOT 项目中，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效益，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随着BOT投资所涉及的经济、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相信企业也必将在BOT 项目领域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中越来越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尝试BOT项目，而毫无疑问的是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日臻成熟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那么，企业采用BOT方式运作，有哪些税收优惠及筹划空间呢?本文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方面给予详细解读。
　　BOT模式，即建设&amp;mdash;&amp;mdash;运营&amp;mdash;&amp;mdash;移交，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方式等，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在我国，采用BOT方式运作，有诸多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方面为BOT方式运营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税收筹划空间。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从事BOT项目运营的企业，可以享受如下增值税税收优惠：一是销售再生水收入实行免征增值税;二是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三是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四是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五是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并增加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其中，与BOT项目运营有关的税收优惠是：1、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2、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即(1)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2)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含油污水、有机废水、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包括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燃料。上述政策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7号)，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企业&amp;ldquo;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amp;rdquo;、&amp;ldquo;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amp;rdquo;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税法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明确，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各地现在运作的BOT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污水处理、供水、修建垃圾焚烧厂、水电站和高速公路建设等领域。由于我国采用BOT方式的时间短，实施的项目较少，国家有关部门也没有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加上没有颁布针对BOT方式的法律、法规，因此各地的运作主要是参照国外一些成功的做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案例
　　某市水建公司采用&amp;ldquo;BOT&amp;rdquo;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兴建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月开始建设，2010年底完工，2011年1月开始运行生产。该厂总规模为处理污水500万吨/月，生产中水400万吨/月。污水处理厂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工程由市水建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特许经营期为20年。经营期间，市政府按处理每吨污水付给1元运营费，特许经营期满后，该污水处理厂将无偿移交给政府。
　　2009年建造期，市水建公司实际发生合同费用3600万元，预计完成该项目还将发生成本2400万元;2010年实际发生合同费用2400万元。
　　2011年初污水处理厂投产，当年10月份处理污水500万吨，发生污水处理费用及生产中水费用1.68元/吨(不包括特许权摊销费用)。实际销售中水400万吨，每吨1.9元。同时取得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收入50万元，其他应税项目收入90万元，款项均从银行入账。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100万元已经认证并准予抵扣。
　　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设期间按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确认合同收入，增值税能够明确划分征免税项目收入成本。计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1、计算2009年、2010年营业税
　　(1)2009年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3600
　　贷：原材料等 　　　　　　　　 3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8.8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08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5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3.24
　　(2)2010年
　　确认合同收入=6000-3600=2400(万元)
　　确认合同费用=6000-3600=2400(万元)
　　确认合同毛利=0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2400
　　贷：原材料等 2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
　　贷：主营业收入 　24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9.2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72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04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2.16
　　借：无形资产 　　　　　　　　　　　6000
　　贷：工程结算 　　　　　　　　　　　　6000
　　借：工程结算 　　　　　　　　　　　　6000
　　贷：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6000
　　2、计算2011年10月份增值税
　　应税项目销项税额=90&amp;times;17%=15.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1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结转免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100&amp;times;(400&amp;times;1.9+50)&amp;divide;(400&amp;times;1.9+50+90)=90(万元)。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9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0
　　当期应纳税额=15.3-(100-90)=5.3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3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未交增值税 　　　5.30
　　3、企业所得税
　　当月实现利润由销售中水利润、减免税补贴收入、分担投资成本后计算而得。按照税法规定，该企业从2011年起企业所得税实行&amp;ldquo;三免三减半&amp;rdquo;。当月利润为：利润总额=400&amp;times;1.9-500&amp;times;(1.68-1)+(137.70-90)-6000&amp;divide;20=167.7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核算上应明确划分征免税项目收入、成本，规范财务核算。免税项目对外销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BOT 税收优惠</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转让应收账款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1/301.html</link>
<description>应收账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监控应收账款的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等，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不但要保证账款的安全，而且要保证账款的质量，即回收速度。</description>
<text>　　应收账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监控应收账款的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等，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不但要保证账款的安全，而且要保证账款的质量，即回收速度。在诸多催收措施中，应收账款打包转让被称为死地求生、完&amp;ldquo;币&amp;rdquo;归赵的一种有效措施。本文从财税处理的角度，说明应收账款转让中应注意的问题。
　　应收账款转让的会计规定
　　应收账款作为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关于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1)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2)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以下情况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以下情况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应收账款转让的税法规定
　　1.流转税方面。应收账款转让不涉及营业税等流转税规定。
　　2.所得税方面。
　　(1)资产损失的处理。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货币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和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等。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发生的损失属于货币资产损失，该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另外，若应收账款转售双方为关联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因此，母公司与销售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定价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造成减少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转让收入的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案例1：
　　2009年3月15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09年底，通过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甲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2010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30万元;在应收乙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解析：
　　中国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即甲公司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甲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甲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甲公司2010年6月4日出售应收债权
　　借：银行存款 30
　　营业外支出 3.345
　　坏账准备 1.755(35.1&amp;times;5%)
　　贷：应收账款 35.1(终止确认)
　　2.坏账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已经消失，转回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所得税费用 　 0.438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0.43875(1.755&amp;times;25%)
　　纳税调整：转让收入为30万元，会计上的资产损失为3.345万元，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1.755万元不符合税法上据实扣除的原则，应收账款转让损失为5.1万元，该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案例2：
　　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10万元，年利率为3%.同时，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4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10.1万元。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假定该笔国债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解析：
　　1.判断应否终止确认。
　　由于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到期后甲公司应将该笔国债购回，因此可以判断，该笔国债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丙公司，甲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笔国债。
　　2.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出售该笔国债时。
　　借：银行存款 10
　　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2009年8月31日，甲公司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卖出回购国债的利息费用。由于该笔国债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甲公司可以以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卖出回购国债的利息费用=10&amp;times;3%&amp;times;4&amp;divide;12=0.1(万元)。
　　借：利息支出 0.1
　　贷：应付利息 0.1
　　4.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回购时。
　　借：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
　　应付利息 0.1
　　贷：银行存款 10.1
　　纳税调整：金融资产转移未终止确认的，从理论上讲尚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应当确认为应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即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发布后，对于售后回购本质上是融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与《企业会计准则》趋于一致，两者都注重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则会计与税法不会产生任何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应收账款的回购可以参照以上税法规定进行处理，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应收账款 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新产品先租后售的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8/204.html</link>
<description>部分企业采取了先出租后销售的策略，争取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这些新产品临时用于出租，收回后有的可以直接用于销售，有的则需要进一步加工调试后才能销售。临时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是视同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视同销售又该如何确定销售额呢?</description>
<text>
	　　目前，很多企业都在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求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这些新产品尚未全面进入市场之前，部分企业采取了先出租后销售的策略，争取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这些新产品临时用于出租，收回后有的可以直接用于销售，有的则需要进一步加工调试后才能销售。临时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是视同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视同销售又该如何确定销售额呢?

	　　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新产品用于出租，即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该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只不过，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amp;ldquo;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amp;rdquo;，是指产品的最终目的和用途，是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实现收益，或是通过其他方式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用于职工食堂、幼儿园等福利部门，来实现产品的价值。但这里的新产品临时出租，并非企业研发新产品的最终流向，也就不能简单理解为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这种情况下无须申报缴纳增值税。因为企业将研发生产的新产品临时用于出租，并没有将新产品的所有权进行转移，承租方使用一段时间后产品仍由出租方收回，这时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amp;ldquo;租赁业&amp;rdquo;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企业的这种临时出租行为，不能简单机械地理解为&amp;ldquo;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amp;rdquo;，须等到收回的这些产品，再直接销售或者进一步生产加工以后才能销售而所取得的收入，即在最后销售环节申报缴纳增值税。这里需要提醒注意，企业销售收回长期用于出租的新产品(包括长期使用后、收回时已经不能再正常使用的报废产品)，这时企业已经实现产品所有权转移，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实践中，有些财务人员将长期出租后收回的固定资产类产品(如机械设备厂将自己生产的塔吊，出租给建筑施工方长期使用)，在销售时将他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amp;ldquo;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amp;rdquo;的项目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这是一种错误的税务处理。

	　　例如，某机械设备厂将自产的建筑用塔吊长期用于出租，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amp;ldquo;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该视同销售&amp;rdquo;处理，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因其购进货物(如原材料)是用于&amp;ldquo;自产或者委托加工&amp;rdquo;的应税项目，这部分购进货物(如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假如该企业将自产的建筑用塔吊出租一年，临时出租期间不视同销售处理，等一年出租到期收回后再出售，或者经过维修，或者经过进一步的加工后再出售，则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按17%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原来购进用来生产塔吊设备的原材料同样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对于视同销售，其销售额的确定，应该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有关&amp;ldquo;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amp;times;(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amp;rdquo;的规定来进行。

	　　企业自产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货物暂时用于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amp;ldquo;服务业&amp;mdash;&amp;mdash;租赁业&amp;rdquo;缴纳5%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从各种来源取得的销售货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租金收入等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

	　　如果企业将自产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货物最终目的是用于出租，应&amp;ldquo;视同销售&amp;rdquo;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若短暂用于出租，则租金收入既要申报缴纳营业税、也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租期到后收回机器设备或其他货物再出售，则取得的销售收入应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这两种情况相应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固定资产折旧税务处理需考虑六个因素</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3/188.html</link>
<description>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处理需考虑如下六个因素。</description>
<text>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处理需考虑如下六个因素。

	　　1.计算折旧的基数。计算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计算折旧的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7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计算折旧的起止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4.计算折旧需合理预计净残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5.计算折旧的年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6.计算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享受加速折旧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两类：一是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是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具体方法有三种：缩短折旧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其中，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的，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固定资产折旧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未分配利润税务处理解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1/157.html</link>
<description>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讲，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由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属于企业的留存收益，对于留存收益的提取和使用，除了企业的自主行为外，往往也有法律上的诸多规定和限制。</description>
<text>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讲，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由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属于企业的留存收益，对于留存收益的提取和使用，除了企业的自主行为外，往往也有法律上的诸多规定和限制。

	　　一、未分配利润的会计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进行核算的，&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应当分别&amp;ldquo;提取法定盈余公积&amp;rdquo;、&amp;ldquo;提取任意盈余公积&amp;rdquo;、&amp;ldquo;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amp;rdquo;、&amp;ldquo;转作股本的股利&amp;rdquo;、&amp;ldquo;盈余公积补亏&amp;rdquo;和&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等进行核算。

	　　1、未分配利润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的贷方余额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科目。同时，将&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明细科目。结转后&amp;ldquo;未分配利润&amp;rdquo;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分配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应付股利&amp;rdquo;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转作股本的股利&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股本&amp;rdquo;科目。

	　　3、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转入&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 科目，借记&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结转后&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利润自&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科目，转入&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均相同。但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

	　　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转作股本的股利&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股本&amp;rdquo;科目。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亦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案例分析】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为1亿元，每股面值1元。2009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00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该公司按照2009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同时向股东按每股0.3元派发现金股利，按每10股送5股的比例派发股票股利。2010年2月26日，公司已银行存款支付了全部现金股利，新增股本也已经办理完股权登记和相关增资手续。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09年度终了时，企业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借：本年利润 5000

	　　贷：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 5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

	　　&amp;mdash;&amp;mdash;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50

	　　贷：盈余公积&amp;mdash;&amp;mdash;法定盈余公积500

	　　&amp;mdash;&amp;mdash;任意盈余公积250

	　　(3)结转&amp;ldquo;利润分配&amp;rdquo;的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750

	　　贷：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

	　　&amp;mdash;&amp;mdash;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50

	　　A公司2009年底&amp;ldquo;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amp;rdquo;科目的余额为8000+5000-750=12250万元

	　　即贷方余额12250万元，反映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250万元。

	　　(4)批准发放现金股利10000&amp;times;0.3=3000万元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应付现金股利 3000

	　　贷：应付股利 3000

	　　2010年2月26日，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5)2010年2月26日，发放股票股利10000&amp;times;1&amp;times;50%=5000万元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转作股本的股利 5000

	　　贷：股本 5000

	　　二、未分配利润增资的税务处理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企业多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行为，要区分股东性质进行纳税，纳税人注意要正确缴纳所得税。

	　　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八十三条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案例分析】

	　　昌盛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投资比例为5：3：2.为了扩大资本总额，2009年末股东大会决议并经验资和工商登记，用企业未分配利润600万元转增资本。

	　　账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转作股本的股利600

	　　贷：实收资本&amp;mdash;&amp;mdash;甲300

	　　实收资本&amp;mdash;&amp;mdash;乙180

	　　实收资本&amp;mdash;&amp;mdash;丙120

	　　股份制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因此，甲、乙、丙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股东甲应纳个人所得税=600&amp;times;50%&amp;times;20%=60(万元)

	　　股东乙应纳个人所得税=600&amp;times;30%&amp;times;20%=36(万元)

	　　股东丙应纳个人所得税=600&amp;times;20%&amp;times;20%=24(万元)

	　　上述税款由派发红股的昌盛公司代扣代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未分配利润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筹划案例分析：租赁与购置的税负比较</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1/104.html</link>
<description>对用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进行划分。以A公司为例，由于进项税金仅限于炸药、电费、运费等少量物资劳务，增值税税负在9.5%左右(实缴增值移秒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其他行业而言税负较高。</description>
<text>
	　　A公司为石灰石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公司为A公司新近收购并控股的石灰石开采企业，该公司于2008年11月中旬注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两公司同在一个县城，相距30公里。

	　　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原适用税率为13%恢复到17%，该政策的变化对于矿产品生产企业来说，税率的提高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操作不妥将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效益的下降，于是A公司应考虑作出以下安排。

	　　确定矿产品不含税定价。按原含税价作为2009年的销售价，对于A公司是不利的。增值税为流转税具有转嫁性，是由购买者来负担的。石灰石产品&amp;mdash;般是生产水泥产品的原材料，A公司开采的石灰石大多数销售给水泥制造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一个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必然是销项税金大于进项税金，会产生缴纳增值税。

	　　保证A公司的产品利润率。自2009年起，A公司所有石灰石销售价以2008年不含税价为基础，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以此将增值税税率增加的税负转嫁给下家。而A公司的下家多支付了4%的税款，可以作为进项税金进行抵扣，不会增加下家的成本，没有增加下家的资金流出。

	　　由于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A公司与B公司都为非金属矿石灰石开采企业，前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者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石灰石销售另一部分市场是公路建设部门和房地产建设公司及个人，分别用作公路基础路面的铺设和房屋建筑物基础的浇筑，这一类用户很多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营销策略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

	　　对用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进行划分。以A公司为例，由于进项税金仅限于炸药、电费、运费等少量物资劳务，增值税税负在9.5%左右(实缴增值移秒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其他行业而言税负较高。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销售。对于用户为一般纳税人的公司，用户会核算不含税采购成本，则在A公司和B公司销售都不会增加额外的利润。但对于非一般纳税人的用户，B公司销售比A公司销售有优势。

	　　将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用户尽可能转移给B公司进行销售。A公司和B公司同在一县城范围内，运输半径差距不大，对产品的运营成本影响不大，适当将用户进行分流，对用户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交由B公司负责承运并销售。

	　　【例】

	　　2009年某交通局向A公司购石灰石价税共计50万元，A公司实现的收入为50万元，A公司实现的收入为50/1.17=42.74(万元)，改由B公司销售给某交通局，B公司实现的收入为5011.03=48.54(万元)。以销售含税额50万元计算，转移销售B公司后可增加利润5.8万元。

	　　方案一

	　　A公司将资产租赁给B公司。B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时，尚须投资购置潜孔钻等机具资产约200万元。因B公司无法享受抵扣设备中增值税税款，故不鼓励由B自行出资购置资产。由A公司购置资产总价200万元，其中增值税29.06万元。A公司可以将新设备租赁给B公司使用，也可将在使用中的旧设备租赁给B公司使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10年计算，租赁期为5年，年租赁费40万元。

	　　结果是，A公司5年共收取租赁费200万元，支付的营业税为200&amp;times;5%=10(万元)，产生税收成本收益为29.06&amp;mdash;10=19.06(万元)。而租赁费高于机具价款的200一(200&amp;mdash;29.06)=29.06(万元)，构成了A公司投资成为B公司的收益中的一部分，而B公司所支付的资产租赁费，可以在税前据实列支。

	　　方案二

	　　A公司购置使用新设备，旧设备销售转让给B公司。A公司可以充分享受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收益。达到抵扣设备中的增值税进项税款。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A公司将旧设备机具销售给B公司，以销售旧机具200万元计算，A公司需缴纳增值税为200/1.04&amp;times;4%&amp;times;50%=3.85(万元)，则A公司实际抵扣的增值税额为29.06&amp;mdash;3.85=25.21(万元)。

	　　对A公司而言，如果考虑租金收益，两个方案对比方案一为佳。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负 税务筹划</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区分借款性质 扣除债权损失</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1/103.html</link>
<descriptio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description>
<text>
	　　甲棉纺企业经理与乙塑料制品企业经理是好朋友。2010年9月，在乙企业生产经营遇资金困难时，甲企业慷慨相助，借给乙企业10万元，合同约定半年后归还本金，不收利息。之后在2010年10月，乙企业又向甲企业借款20万元，期限半年，借款合同约定到期乙企业向甲企业支付利息1万元。2011年2月乙企业因火灾破产，经法院破产清算，甲企业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7万元，发生债权损失23万元。甲企业财务人员想咨询这部分债权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一条指出，&amp;ldquo;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amp;rdquo;。甲企业债权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关键要看是否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论何种原因，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者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

	　　(七)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由于甲企业不属于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因此甲企业的该项业务如发生在2009年，那么甲企业发生的23万元债权损失均不得扣除。

	　　而自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中已明确废止了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并作出新的规定：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可见，甲企业借给乙企业不收利息的10万元债权，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债权，发生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而甲企业借给乙企业收取利息的20万元债权，属于债权投资，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已在不得扣除的债权损失中取消&amp;ldquo;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amp;rdquo;，故该项债权投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即甲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债权投资损失=23&amp;divide;30&amp;times;20=15.33(万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债权</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1/843.html</link>
<description>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及职工福利费等……</description>
<text>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一直没有规定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
　　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及职工福利费等，这些有扣除标准规定的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的范畴及按什么标准扣除，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做法不一。大体上分为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方式是仍然参照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业务招待费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
　　另一种方式是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对开办费内容的规定处理。对企业筹建期发生的除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资产成本的支出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按开办费核算，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究竟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支出，哪些内容应列入开办费核算，哪些内容不应列入开办费核算，以及税前扣除标准如何?上面的两种处理方式哪种做法比较合理呢?
　　笔者认为，首先，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看，企业税前允许扣除费用的依据，应当是建立在合理性原则基础上的。企业筹建期是企业存在的特殊时期，这时期企业只有投入，而没有收入，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上述费用又属于合理、必要的费用支出。因此，特殊时期发生的费用，应有别于正常时期，税收上应当给予特殊的处理方法，这样才能体现出税法的合理性和人文性，以便给企业以后的经营发展提供支持。其次，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作废，不应再使用原规定处理现在的税收事宜。由此看来，上面的第一种处理方式显然有些不太合适。
　　第二种处理方式比较合理，企业认可。但参照的政策依据不妥。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并不是税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只是对企业所得税法讲解的一种资料。
　　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应当出台政策明确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以便征纳双方消除对这项业务的疑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开办费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部分热点问题解答</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6/735.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总局：税收工作部分热点问题解答。</description>
<text>　　1、税务部门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措施和成效?
　　答：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着力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第一，明确工作重点。国家税务总局在2011年4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明确对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管的重点在于抓好其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积极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2011年，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451亿元，同比增长79.2%。
　　第二，抓好自行申报。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要在充分运用日常税源管理信息、继续扩大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的同时，强化自行申报的后续管理和检查，加大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处罚力度，实现自行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机结合。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为315万人，比2009年度同比增加46万多人，增长17%。
　　第三，加强部门协作。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涉税信息的获取与整合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就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此举有利于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提升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服务国家税收征管的能力。
　　今年，税务机关将根据高收入者人群和所得来源的特点，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征管措施，抓好高收入者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推进个人从事广告演出所得和外籍人员所得征管。
　　2、2011年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情况及2012年的措施?
　　答：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具有临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对于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贸易和人员的流动，税源的国际流动越来越多。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在企业所得税领域引入了&amp;ldquo;非居民企业&amp;rdquo;，与&amp;ldquo;居民企业&amp;rdquo;纳税人加以区分。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30余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文件，分别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源泉扣缴、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税收协定执行等作出规范，从制度和管理上保障非居民税收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我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1025.88亿元，首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1.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发放股息大幅增长，以及股权转让收入的高速增长。全国共征收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449.67亿元，同比增长63.63%。征收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88.65亿元，同比增长36.03%。
　　今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注重与居民企业税收管理相结合，制定实施各类所得的操作规范，识别和防范税收流失风险，进一步提高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3、2011年全国发票打假的成果及今年将采取的新举措?
　　答：2011年，税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近3.5亿份，打掉作案团伙400多个，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7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36名;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查补税收收入近71亿元;在对建筑、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中，共发现使用违规发票217万余份，涉及金额261亿余元，查补税收收入25亿余元。
　　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主要原因，一是卖方市场暴利驱动、买方市场需求活跃;二是发票管理机制和财务报销制度不够健全;三是对发票违法犯罪的行政、刑事处罚偏轻。发票违法犯罪涉及面广、成因复杂，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理机制，从源头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按照&amp;ldquo;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amp;rdquo;的原则，配合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检查金融、保险、广告、餐饮娱乐、药品与医疗器材、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非法开具、取得等使用虚假发票行为的查处力度。
　　4、车船税法已实施两个月，能否介绍一下车船税法实施情况?
　　答：车船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各地公布的乘用车税额标准看，占乘用车总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车税额标准下降，成为本次车船税立法改革的受益主体。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超过28亿元。
　　车船税法是在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的。车船税法与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将乘用车由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划分不同税额区间征收，具体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在车船税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从各地公布的税额标准来看，与原来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相比，排气量1.6升(含)以下乘用车的税负下降较多，排气量1.6-2.0升(含)乘用车税负基本保持不变。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29.76%。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超过8亿元。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16.89%。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近20亿元;发动机排气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全国平均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了原税负水平。各地在降低中小排气量乘用车税负的同时，强化了对大排气量乘用车的税收调节，体现了国家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导向。另外，各地根据法律授权，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基本都给予定期减免车船税的税收优惠。
　　今后，随着车船税法的顺利实施，其政策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5、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上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的社会氛围。
　　贴近纳税人需求，建设多渠道办税服务体系。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amp;ldquo;一站式&amp;rdquo;服务，将纳税人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提升办税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办税，据初步统计，占全国83%的省级税务网站开通部分网上办税功能，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办理涉税事项。积极推行国、地税部门协作，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服务厅已建设1703个。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广应用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和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形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发布政策、催报催缴、提醒通知，开通纳税服务QQ群，推行&amp;ldquo;同城通办&amp;rdquo;等服务。通过纳税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初步形成了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体系。
　　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已连续两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办税事项和管理流程。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按照税法规定，合理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还利用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已有信息，对纳税人办税实行&amp;ldquo;免填单&amp;rdquo;服务。这些措施减少了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降低了纳税成本，受到广大纳税人欢迎。
　　重视纳税人权利，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使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保证了纳税人诉求渠道的畅通。同时，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利用中介组织、涉税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2011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服务投诉8497件，办结8490件。
　　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amp;ldquo;十二五&amp;rdquo;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要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纳税服务平台规范统一、国地税局配合有效推进的工作目标，基本形成运转高效的纳税服务体制机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筹建期间的涉税问题及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5/722.html</link>
<description>其企业筹建期间的支出应作为开办费处理，但在企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前的支出是否应作为开办费处理，取得的相应发票应如何开具，取得营业执照正式经营后，尚无收入产生，上述开办费如何处理，相关亏损年度如何确认，是否还需参加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description>
<text>　　某企业于2011年11月批准筹建，12月25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1月1日正式从事生产经营。为此，企业财务人员来电咨询，其企业筹建期间的支出应作为开办费处理，但在企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前的支出是否应作为开办费处理，取得的相应发票应如何开具，取得营业执照正式经营后，尚无收入产生，上述开办费如何处理，相关亏损年度如何确认，是否还需参加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对上述问题分析如下。
　　第一，一般而言，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公司注册成立之日为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日期，这个时期发生的费用允许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而此间的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但此间发生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则应根据情况予以分析审核确认。
　　第二，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前发生的筹建费应包括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的支出，但取得的发票上名称应该是《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注明的公司名称(企业筹办处、投资方或经办人名称等)。如果发票上名称与后来注册公司的名称不一致，除非能够提供充分确凿证据，证明两个公司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税前扣除。
　　第三，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前不是税前扣除项目，税前扣除的扣除日期为开始经营之后日的当年，开始经营之前的年份不能税前扣除，只能进行归集。

　　第四，筹建期间不能计算为亏损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明确，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所以，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建活动期间发生筹建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这里&amp;ldquo;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amp;rdquo;，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第五，企业筹建期间无须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很明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是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企业在筹建期，没有生产、经营，当然也就不用汇算清缴。就本例而言，该企业无须参加2011年度的汇算清缴，但如果企业的筹建期延续至2012年2月份，并从3月份开始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筹建期与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日期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将2012年度作为一个汇算清缴期。
　　第六，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与广告费的处理。从税收角度而言，企业开办费不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具体而言：
　　(一)业务招待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amp;permil;。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为开始生产经营并取得销售(营业)收入年度，也就是说此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前提必须有销售(营业)收入，而不能在没有销售(营业)收入有情况下，仅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所以，在此种情形下，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二)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符合条件的包括筹建期间在内的未予税前扣除广告费，可以按照实施条件四十四条的规定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05/20120305095324196.jpg</image>
<keywords>涉税问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何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2/705.html</link>
<description>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企业开展这类业务应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本文以案例形式，探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确定流转税纳税义务时间。</description>
<text>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企业开展这类业务应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本文以案例形式，探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确定流转税纳税义务时间。
　　案例
　　2011年5月1日，甲方(定作方)与乙方(承揽方)订立一份铅冶炼烟气非稳态制酸全套装置工艺设备合同，总价款3360万元。按合同约定，乙方负责承揽范围内设备设计(不含土建设计 )、制造、采购、安装与调试。合同工期为2011年5月1日-2012年2月28日。其中&amp;ldquo;合同价款与支付&amp;rdquo;中明确：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合同预付款，共计1080万元。
　　2.乙方全部设备半成品发货至施工现场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共计1080万元。
　　3.乙方施工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共计672万元。
　　4.装置投产达标达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共计336万元。
　　5.开车投产后1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共计336万元。
　　工程价款中，货物销售额、建筑业营业额能分别核算。
　　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
　　(一)增值税
　　对上述合同的结算方式，其增值税纳税纳税义务时间，在实务中有不同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合同是以预收账款方式结算的，应在乙方发出货物的当天确认。由于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预付款，按税法规定，采用预收账款方式结算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应在货物发出的当天。
　　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是典型的分期收款方式。因为合同很明确，各期都约定支付款的比例及金额。按税法规定，对于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应按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即乙方应在第一次约定支付工程款30%时开始确认纳税义务时间。本人认为第二种观点更准确。
　　(二)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纳税义务时间。因此，乙方应在&amp;ldquo;乙方施工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amp;rdquo;时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应根据合同条款有关结算方式，正确判断增值税和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因工程款项结算在税收上是关键条款，当发生原有结算方式与实际结算情况有差异时，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补充书面协议，以消除以后期间因纳税评估引起的争议，规避税收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义务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地税间税种不能相互抵扣</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1/700.html</link>
<description>去年国税部门在对他们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0年多缴纳增值税20万元，凑巧的是地税部门在对他们公司例行检查时，却发现该公司2010年少缴纳营业税30万元。张先生想知道自己企业少缴纳的营业税30万元可否用多缴纳的增值税20万元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description>
<text>　　某公司会计张先生向笔者反映，去年国税部门在对他们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0年多缴纳增值税20万元，凑巧的是地税部门在对他们公司例行检查时，却发现该公司2010年少缴纳营业税30万元。张先生想知道自己企业少缴纳的营业税30万元可否用多缴纳的增值税20万元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用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给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分别征退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相互之间不得抵扣;由税务机关征退的农业税及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据此，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少缴纳给地税部门的营业税30万元，不可用多缴纳给国税部门的增值税20万元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此外，对于同属于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征退的税种，尽管各税之间的入库分享比例不同，它们之间仍然可以抵扣。根据国税发[2002]15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名词解释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amp;ldquo;地税&amp;rdquo;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地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国税 地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所得税报批的程序与注意事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5/587.html</link>
<description>所得税报批的基本程序与注意事项，实行报批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description>
<text>　　(一)报批的基本程序
　　实行报批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以及证明纳税人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资料;
　　2.备案材料的流程为：受理窗口 ―― 税务所一一分局职能科(处)室――分局局长室;
　　3.税务分局审查纳税人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和准确;
　　4.税务分局向纳税人发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
　　(二)报批的注意事项
　　1.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纳税申报时填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情况表》。
　　2.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15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当年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4.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的单位，应自取得 &amp;quot;高新技术企业证书&amp;quot;次年起，每年4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附表：
　　(1)《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比例计算表》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
　　(3)享受各省各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的单位，还应报送当地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
　　(三)报批项目提交的资料
　　1.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当地政府发放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登记，纳税人登记研发项目提交的材料：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当地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
　　纳税人享受登记研发项目加计扣除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包括研发项目登记号信息);
　　(2)委托研发项目受托方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3)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4)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归属权等资料;
　　(5)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等相关附表。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提交的材料：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提供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说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各税种的纳税申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4/585.html</link>
<description>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description>
<text>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 
　　《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amp;rdquo;目前，纳税申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直接申报
　　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一种传统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
　　数据电文，是指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例如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
　　申报期限的确定与申报方式也有一定的联系。如以邮寄方式申报纳税的，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以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申报日期。
　　（二）纳税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和纳税的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同一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大小不等，申报期限也不一样，可以分为按期申报纳税和按次申报纳税。按期纳税申报，是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期间为纳税申报期限，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实行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遇国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公休假日指元旦、春节、&amp;ldquo;五一&amp;rdquo;国际劳动节、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双休日等。
　　1.增值税纳税期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2.消费税纳税期限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 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营业税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资源税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5.企业所得税税纳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申报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常见的税款征收方式</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4/584.html</link>
<description>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description>
<text>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方法和形式。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
　　（一）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二）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三）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四）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五）委托代征税款
　　委托代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并将税款缴入国库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
　　（六）邮寄纳税 
　　邮寄纳税是一种新的纳税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有能力按期纳税，但采用其他方式纳税又不方便的纳税人。
　　（七）其他方式 
　　如利用网络申报、用IC卡纳税等方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款</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减免税的监督管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0/560.html</link>
<description>减免税的监督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纳税人自行管理；（二）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应当对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加强管理监督。</description>
<text>　　减免税的监督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纳税人自行管理 
　　1.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当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二）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应当对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加强管理监督，主要措施：
　　1.建立减免税项目管理台账，建立减免税动态管理监控机制。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一次性确认，但每年必须对相关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对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国税发[2008]111号）
　　2.开展减免税事项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或其他专项检查。
　　3.完善审批制度，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建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减免税的审批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应将减免税审批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建立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对减免税事项的统计和分析，包括对减免税项目的税源分析。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减免税 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2012年2月份企业办税日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1/501.html</link>
<descrip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description>
<text>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国税征收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备注
	
	
	
	
	2月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amp;nbsp;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
	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无应纳税（费）款申报
	
	
	
	
	1－29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amp;nbsp;
	
	


　　更多财经法规
　　2月后两种情况销售旧固定资产可减半征收
　　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两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该文件自2012年2月1日实施，是对《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的补充。
　　关注中国税网原创解读：&amp;lt;文字解读&amp;gt;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
　　2月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缴纳营业税
　　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amp;lt;营业税税目注释&amp;gt;(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注释中增加&amp;ldquo;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amp;rdquo;子目。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权利人转让勘探、开采、使用自然资源权利的行为。
　　自然资源使用权，是指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月始使用《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适用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填报的《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现予以发布。
　　08年前已批准的公共及节能环保项目可享过渡优惠
　　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10号)，规定如下：
　　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amp;ldquo;三免三减半&amp;rdquo;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可税前扣除
　　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并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补助支出的六项内容，并规定条款所称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国有工矿企业、国有林区企业和国有垦区企业。
　　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明确
　　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办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设备随厂房出售：应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8/749.html</link>
<description>某公司从事棉纱生产业务，准备转让一栋厂房，一并出售厂房内单独记账的通风设备，厂房转让价800万元，通风设备售价100万元。对出售通风设备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公司财务部对此意见不一。</description>
<text>　　某公司从事棉纱生产业务，准备转让一栋厂房，一并出售厂房内单独记账的通风设备，厂房转让价800万元，通风设备售价100万元。对出售通风设备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公司财务部对此意见不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amp;ldquo;销售不动产&amp;rdquo;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据此，上述公司与厂房一并出售的通风设备如果属于不动产，要缴纳营业税，否则缴纳增值税。那么，通风设备是否属于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可见，上述公司的通风设备在以上所列举的范围中，应认定为&amp;ldquo;不动产&amp;rdquo;的范围，其以厂房为载体，虽然在会计上单独记账，但已作为厂房的组成部分，随厂房一并出售，按照规定应缴纳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除以上列举之外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才属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应税货物。例如，上述公司随厂房一并出售的附着物如果还有纺纱机器，因其不属于政策规定的不动产范畴，对出售的纺纱机器应当缴纳增值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增值税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烟草科研之惑：要健康还是要税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6/343.html</link>
<description>烟草行业每年超过6000亿元的税利，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7%以上。要健康还是要税收？对有关各方来说都是一个纠结的抉择。</description>
<text>
　　徐彩霄/CFP供图

　　反对者称烟草科研重复失败结论混淆视听
　　支持者称烟草科研是解决吸烟的必经阶段
　　近日，一场关于烟草科研是否有必要存在的争论迅速引发关注。烟草&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的研究是真科学还是伪科学？这场风波会影响中国的控烟局面吗？
　　中国控烟办主任、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当前控烟阻力重重就是受到烟草企业的阻挠，烟草科研也受到烟草企业的绑架和裹挟。长此以往，中国控烟行动很难取得成功。
　　然而，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烟草行业每年超过6000亿元的税利，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超过7%以上。
　　要健康还是要税收？对有关各方来说都是一个纠结的抉择。
　　文/ 本报特派河南记者肖欢欢
　　长期致力于中国控烟事业的中国控烟办主任、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一直对烟草&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研究持否定态度，认为这只会误导民众，让中国烟民越来越多。
　　反对派
　　降焦减害国外早已证明失败
　　杨功焕说，&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的提法出现在上个世纪50年代，由于卷烟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产生的焦油含有16种致癌物质。烟草公司为应对公众对烟草的健康恐慌，不断改进卷烟加工工艺和设计，减低标准焦油含量。上世纪50年代，西方卷烟公司推出了&amp;ldquo;低焦油&amp;rdquo;、&amp;ldquo;淡味&amp;rdquo;卷烟。1976年，世界上第一支焦油量低于16毫克/支的低焦油卷烟诞生。卷烟的标准焦油量在过去50多年的时间里降低了近60%，但烟草导致的相关疾病却并未大幅下降。
　　她指出，世上根本就没有无危害或低危害的卷烟。但在中国，烟草公司重复国外早就证明失败的&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还添加多重中草药大肆在国内宣传&amp;ldquo;低焦油低危害&amp;rdquo;，烟草产量不降反升，从2000年至2010年十年间，卷烟产量上升41.15%。中国烟民维持在3亿多。据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对包括中国在内28个发展中国家的调查显示，中国有86%的公众认可&amp;ldquo;低焦油低危害&amp;rdquo;说法，甚至54%的医生也认同。
　　她表示，她的研究团队曾对根据&amp;ldquo;神农萃取液&amp;rdquo;技术制造的香烟进行过检测，结果证明，各种危害元素根本没有降低，&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根本就是一个骗局。&amp;ldquo;这一研究如果得到学界认定，那些大打&amp;lsquo;低焦油&amp;rsquo;牌的烟草公司无疑更有底气，更有蛊惑性，这对整个中国控烟事业来说无疑是灾难。&amp;rdquo;
　　&amp;ldquo;烟草企业以后更有话说了。你不是说我&amp;lsquo;降焦减害&amp;rsquo;无效吗？现在国家都承认了。这实际上在变相为一些烟草企业卖概念。&amp;rdquo;杨功焕很担忧。
　　支持派
　　降焦减害只是&amp;ldquo;学术争议&amp;rdquo;
　　然而，也有人对&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研究表示支持，认为烟草科研还是有价值的。
　　国家气象中心原主任李泽椿院士坦承，之前他也对烟草研究反感，但一次关于烟草科研的课题介绍让他改变了看法。&amp;ldquo;课题选择了烟草中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其中一部分物质进行研究，有1000多种，分析有害物质的成分和作用机理，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对人体的危害。&amp;rdquo;
　　同时，他也反对称&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和&amp;ldquo;神农萃取液&amp;rdquo;为伪科学，认为只是&amp;ldquo;学术争议&amp;rdquo;。
　　对于烟草对人体的危害超过对国家贡献税利的说法，李泽椿院士认为，不能这样简单计算。&amp;ldquo;汽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非常严重，难道就不发展汽车工业了吗？&amp;rdquo;
　　他认为，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烟草研究是伪科学。他还透露另一个考虑因素烟草行业目前只有一名院士朱尊权，但他今年已92岁，很难再进行科学研究，工程院必须有新院士担当烟草行业学术带头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则认为，控烟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降焦减害是解决吸烟问题一个必经的阶段。
　　中立派
　　不是不能研究，要找对方向
　　中国毒理学会副理事长、现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是我国资深食品与营养安全专家，也是中国工程院院士。
　　他认为，无害的卷烟根本就不存在，烟民要减少吸烟的危害，唯一的办法就是戒烟。烟草有害，但作为一个行业不可能短时间内消失，研究如何减少烟草的危害，从科技的角度无可非议；关键是要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无疑是一个错误的方向。
　　&amp;ldquo;把钱用在哪些项目上面，该支持哪些项目，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判断。如果项目的方向一开始就是研究&amp;lsquo;永动机&amp;rsquo;，那没有前途，是本末倒置。&amp;rdquo;陈君石坦言。
　　&amp;ldquo;这类课题和项目经过立项、论证和批准，之后取得成果（论文、获奖），甚至进入院士评审，重重关口，都没有任何阻拦，值得深思。其中的原因与部门分工（不合作）和学科条块分割有关。&amp;rdquo;他认为，所谓研究降低烟草焦油是健康问题，应该到医药卫生学部征求意见，参与评审。
　　纠结的烟草
　　财政贡献率高达7%以上
　　就在中国控烟办与各方专家就烟草&amp;ldquo;降焦减害&amp;rdquo;是否伪科学，是否具有科研价值争论不休时，一个现实是，烟草行业是我国的纳税大户，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不可忽视。
　　据《2009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报告》数据，2008年全年行业科技经费投入达16.94亿元，同比增长27.2%；而中国烟草学会编著的《2009-2010烟草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报告》表明，2009年全国用于烟草科技研究的投入达30多亿元。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通报称，2010年我国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6045.52亿元，同比增加876.39亿元，增长16.95%。2010年烟草系统上缴国家财政4988.5亿元，同比增加872.5亿元，增长21.2%。据统计，全年有13个品牌销量超过100万箱；全年有15个品牌商业批发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amp;ldquo;十一五&amp;rdquo;期间，烟草行业实现税利由2530亿元增加到6045亿元，增长1.39倍，年均增速达19.03%，上缴国家财政由1944亿元增加到4988亿元。
　　今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官方网站刊登一篇官方文章，专门回应了烟草业对民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及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如何权衡的问题。
　　烟草专卖局一位专家指出，近年来，烟草行业对国家财政的贡献率在7%以上。2010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6045.52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83039亿元的7.28%。以烟草大省云南为例，烟草是支柱产业，多年来对财政税收的贡献率在50%以上。2010年，云南烟草工商实现税利865.4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1490.7亿元的58%。
　　这位专家还表示，吸烟与人体健康有关已取得共识，但作为一种具有久远历史的特殊文化现象和消费习俗，人们的生活中又需要烟草。
　　他说，到2010年，我国已将卷烟焦油和一氧化碳量降至11.9毫克/支和12.9毫克/支，分别比&amp;ldquo;十五&amp;rdquo;末降低1.6毫克/支和2.1毫克/支；卷烟危害性指数从2008年的10.0降至2010年的9.3。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稳步降焦减害工程，到2015年把危害性评价指数降至9.0以下，国内生产卷烟盒标焦油限量降至10毫克/支以下，形成以&amp;ldquo;低焦油、低危害、高香气、高品质&amp;rdquo;为主导的中式卷烟品牌体系，使盒标焦油量低于8毫克/支和卷烟危害性指数小于8.0的低焦油低危害卷烟产销量均达到800万箱/年。因此，&amp;ldquo;吸烟有害健康&amp;rdquo;与烟草业的蓬勃发展并非冲突。
　　记者观察
　　烟草科研
　　被烟企绑架？
　　对于&amp;ldquo;烟草业对经济贡献大&amp;rdquo;的说法，杨功焕认为，早就有调查显示并非如此。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曾发布《中国吸烟成本估算》显示，2005年，我国吸烟导致的疾病和直接成本是1665亿元，包括误工损失、被动吸烟、火灾、环境污染等间接成本是861亿元至1205亿元。两者合计，因抽烟造成的成本高达2526亿元。而当年，烟草行业税利为2400亿元，因此经济损失远远大于其财政贡献。
　　她表示，中国控烟不成功，很大程度是因受到烟草行业的绑架。&amp;ldquo;国外的香烟包装盒上全部是烂手、烂牙、烂肺的警示照片，让你本来想抽烟都不想抽了。而我国的香烟包装盒上则印着名山大川，像艺术品。&amp;rdquo;
　　她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卷烟的包装标识与标签应起到警示大众烟草危害的目的，我国也是履约国。但在国内，卷烟包装的规定却与之相去甚远。《公约》要求警示的位置应当在烟盒包装正、背面的上部，而我国规定则是在下部；《公约》要求警示采用图片或象形图，而我国的规定则是不采用图像。&amp;ldquo;这简直是在公然违约，很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amp;rdquo;她说。
　　她认为，现在我国对烟草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烟草专卖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amp;ldquo;如果现在这种监管体制不改变，中国控烟很难成功，只能靠普通老百姓健康意识的提高，主动不抽烟了。&amp;rdquo;
　　北京某高校研究烟草经济的教授刘君（化名）告诉记者，由于烟草研究比较尴尬，研究者一般也不敢明目张胆向国家申请科研经费，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烟草企业每年都会提供，烟草科研从来都&amp;ldquo;不差钱&amp;rdquo;。一些烟草企业甚至与一些烟草研究所有对口合作关系。&amp;ldquo;烟草研究肯定要从消费者的要求出发，如何让香烟的口感更好，其次才是降低危害。&amp;rdquo;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6/20111226104341647.jpg</image>
<keywords>税利 财政收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烟草企业资产损失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2/243.html</link>
<description>烟草企业除了使用一些专用设备和专门原辅材料外，就发生资产损失的内容而言，与其他企业无实质差别，不外乎《办法》所界定的那几种。本文结合实际，就增值税转型后烟草企业通常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类资产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description>
<text>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资产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烟草企业除了使用一些专用设备和专门原辅材料外，就发生资产损失的内容而言，与其他企业无实质差别，不外乎《办法》所界定的那几种。本文结合实际，就增值税转型后烟草企业通常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类资产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和存货类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有如下规定：

	　　1.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通过&amp;ldquo;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的损失，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amp;rdquo;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造成的，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非常损失&amp;rdquo;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科目。

	　　(2)固定资产的盘亏处理。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对清查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损益及时查找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amp;rdquo;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盘亏损失&amp;rdquo;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通过&amp;ldquo;待处理财产损益&amp;rdquo;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对扣除残料价值，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存货短缺的记入&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造成的存货毁损，记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

	　　税务处理

	　　1.及时确认。《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按《办法》的要求及时取得损失确认证据。

	　　2.及时报批。《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因各类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追补确认在损失发生的年度税前扣除，并相应调整该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计算的多缴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或者抵顶企业当期应纳税款。对于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资产损失，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及时申报和审批。

	　　3.正确计算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额。增值税转型后，将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畴。同时，区分存货产生损失的原因，而计算进项税额转出与否。为此，正确计算进项税转出额显得很重要。

	　　(1)存货类资产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进项税不应转出。

	　　(2)固定资产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amp;times;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据此，纳税人如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不需作进项税转出。

	　　分析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存货类资产损失时，有时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不能及时获得，在国家未明确规定之前，实务中企业可参照已作废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即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暂按账面余额的5%、存货暂按账面价值的1%计算。

	　　例如，赢利企业甲中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在2010年发生以下资产损失。

	　　1.1998年9月购置的1组卷烟包装机组，因设备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用较高，已无法满足现有生产任务，申请报废。2010年11月获烟草专卖部门核准报废，2010年12月进行销毁，该组设备原值2000万元，累计折旧1900万元，期间发生清理费用1万元，废品收入2万元。

	　　2.2010年11月新购的笔记本电脑2台被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了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未获得任何赔偿。该2台电脑系2010年1月购置，原值3.6万元，按折旧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率按5%计算，累计折旧0.95万元。暂不考虑保险理赔及责任人赔偿。

	　　3.2009年购进的一批包装材料，因卷烟产品更新而不再生产，2010年11月报损，该批材料账面原值100万元，该批报损材料当年未处置。

	　　4.购进的烟叶因水灾而不能使用，该批烟叶账面价值10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偿50万元，2010年12月报损，该批报损烟叶当年未处置。

	　　甲公司作如下会计处理：

	　　1.设备报损。该组卷烟包装机组系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其清理资产损失可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1月，获准报废及支付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96

	　　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5

	　　累计折旧 1900

	　　贷：固定资产 2000

	　　银行存款 1

	　　12月，收到废品收入同时结转净损失时

	　　借：银行存款 2

	　　固定资产清理 3

	　　贷：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5

	　　借：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99

	　　贷：固定资产清理 99

	　　2.电脑被盗。该2台笔记本电脑的资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但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amp;times;适用税率=2.65&amp;times;17%=0.4505(万元)。

	　　11月，获准报废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5

	　　累计折旧 0.95

	　　贷：固定资产 3.6

	　　进项税额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0.4505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4505.

	　　结转资产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非常损失 3.1005

	　　贷：固定资产清理3.1005

	　　3.材料报损。该批材料报损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其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100&amp;times;17%=17(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17

	　　贷：库存材料 1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7

	　　借：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1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

	　　结转资产损失时

	　　借：管理费用 116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116

	　　4.烟叶自然灾害损失。该批烟叶报损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但其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作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49

	　　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保险公司赔偿 50

	　　&amp;mdash;&amp;mdash;预计残值收入 1

	　　贷：库存材料&amp;mdash;&amp;mdash;烟叶 100

	　　结转资产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amp;mdash;&amp;mdash;非常损失 49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amp;mdash;&amp;mdash;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49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烟草企业 资产损失 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购物卡涉及的税务风险及控制策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0/838.html</link>
<description>许多超市和商场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往往发行各种对外销售的购物卡，持卡者在销售卡和持卡者在购物过程中存在不少税务风险。如果不重视这些税收风险的防范，则会给商家和购物卡者带来补缴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description>
<text>　　目前，许多超市和商场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往往发行各种对外销售的购物卡，持卡者在销售卡和持卡者在购物过程中存在不少税务风险。如果不重视这些税收风险的防范，则会给商家和购物卡者带来补缴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为了使广大的商场、超市和购卡者从源头上识别购物卡的税收风险，并及时对症下药，笔者对购物卡的税务风险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控制措施。
　　(一)购物卡涉及的税务风险
　　购物卡涉及的税务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购物卡买卖环节发票开具的税务风险;二是购物卡买卖双方纳税申报环节中的税务风险;三是购物卡最终消费者个税扣缴的税务风险。具体分述如下：
　　1、购物卡买卖环节发票开具的税务风险
　　购物卡买卖环节的发票开具风险最大。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方面是商场、超市等售卡者出售购物卡时收款开票，持卡人持购物卡去消费时再开具卷式发票。在这个流程中，实际上是开两次票，一个是售卡者给购卡单位汇总开具一次发票;再一个是持卡人购物时候再开一次，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而且涉嫌虚开发票。另一方面是购卡人是直接向商家购买该商家发行的购物卡(代金券或提货卡)，要求开具&amp;ldquo;办公用品&amp;rdquo;、&amp;ldquo;食品&amp;rdquo;和&amp;ldquo;劳保用品&amp;rdquo;等与企业经营有关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7%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是持卡人在持卡消费时，购买的却是其他名目的商品，那么这就构成了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商家和购卡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开具要求，将遭到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2、购物卡买卖双方纳税申报环节中的税务风险
　　购物卡买卖双方纳税申报环节中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上。具体分析如下两点：
　　第一点是发卡单位没有按照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履行纳税义务，结果延期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严重者构成延期缴纳税款罪，将会受到刑法处罚。
　　如果发卡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基于此，发卡企业在收款后向购卡人开具发票的，必须于次月申报纳税。
　　然而，大型超市均采取计算机系统管理，统一收银，统一开具发票。商品进入卖场后，由其库房管理人员或电脑部相关人员将商品逐一录入计算机系统内。顾客购买商品付款时，由收银员操作POS机下货及收款。当收银员下班后将全部现金交超市内部金库。内部金库依据计算机系统反映出的该收银员应收款项数额收取货款。当收银员交给金库货款多时，由金库将多收部分退还收银员。当收银员少收货款时，金库要求收银员必须补齐应收款项金额。目前超市的现状是，均不以开具发票的货物金额申报纳税，而是以POS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申报纳税，作为税务部门&amp;ldquo;以票管税&amp;rdquo;已在超市失去实际意义，导致部分超市未严格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售卡收款开票后不作销售处理，而是等持卡人实际购货时才作销售处理，人为延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如果发卡企业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发卡企业虽然收到了款项，但由于购物卡尚未使用，发卡企业并未提供应税服务，因此并没有达到法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但是，实务上购卡人在支付款项时都会要求发卡企业开具发票，而一旦开具了发票，即使未到法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务机关也会要求发卡企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点是购卡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费用税前扣除上。
　　购卡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费用税前扣除上的税务风险体现三方面：
　　(1)应购卡者要求，售卡单位将发票开为&amp;ldquo;劳保&amp;rdquo;、&amp;ldquo;办公用品&amp;rdquo;等各种增值税发票，使得购卡者本应在&amp;ldquo;业务招待费&amp;rdquo;、&amp;ldquo;职工福利费&amp;rdquo;中列支的部分，却在&amp;ldquo;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办公用品(劳保用品)&amp;rdquo;科目上核算，挤占了企业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这将受到税务部门的稽查，因为企业列支的办公用品、食品、礼品等费用必须在后面附上详细购买清单，尤其是大额的项目为办公用品的发票，很容易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实的费用。
　　(2)售卡单位售卡时往往规定：本卡售后不记名、不挂失、不退换、不提取现金、不记息、丢失不补，并同时规定了使用期限。而持卡人在消费时不一定一次将卡内金额消费完毕，有时卡里剩下较小金额时，持卡人就不处理了，也有人将卡丢失，这一部分无法进行消费的金额便成为发卡人的额外所得。聚少成多，绝大部分发卡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该部分额外所得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转为企业的&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rdquo;，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消费购物卡的同时很可能要求发票。一般持购物卡购物后，超市不给开具发票(因为超市在卖卡时已经给开过了)。但是经有些人与超市协商或力争后，超市也可能给持卡购物的消费者开具零售发票，少数人正好钻了这个空子，花了购物卡还能回单位报销。买完东西又收回钱，等于取得了双倍的收入;对单位而言，假设购买购物卡时已在&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列支，给个人报销时又可以重复列支，以零售发票入账，无形中虚增了费用，偷逃了企业所得税。
　　3、购物卡最终消费者个税扣缴的税务风险。
　　购物卡最终消费环节存在的税务风险，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如果将购物卡用作职工福利，那么此项费用应该并入员工当月的计税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企业如果将购物卡用作礼品赠送，那么根据《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需要按照&amp;ldquo;其他所得&amp;rdquo;项目以20%的税率代缴受赠人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如果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遭到税务部门的处罚，消费者也有可能被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集团购买某些商场的购物卡，往往能够得到按购买金额一定比例返还的&amp;ldquo;优惠&amp;rdquo;。至于这种优惠是否以回扣方式取得，是否体现在发票上，最终落入谁的腰包，只有商家和经手人心里清楚。对于这笔收入，从中受益者很少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购物卡涉及的税务风险控制策略
　　基于购物卡涉及的以上税务风险，可以采用以下税务风险控制策略：
　　第一，对在售卡环节开具发票的，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并且普通发票上注明为购物卡支出，同时规定购物卡在购物环节不得再开具卷式发票。
　　第二，发票开具必须逐栏逐项填写完整，办公用品等品名是一个属概念，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货物名称，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应允许填写这些品名。对笼统地开为劳保、办公用品、日用品等的，要求其附列具体明细清单。
　　第三，加强对超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流向进行追踪，对接受相关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加强审核，从企业的实物流向防止税款流失。
　　第四，加强普通发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税收管理员业定期对超市PO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和企业的开票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以减少和杜绝因购物卡所导致的税收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购物卡 税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汽车4S店的常见税收风险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2/775.html</link>
<description>不少汽车4S店在使用了这一促销手段后，并没有对赠品支出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主要体现以下四方面的税收风险。</description>
<text>　　1.购车赠礼品、送保险等促销手段的税收风险分析 
　　几乎所有的汽车4S店在顾客买车时，随车赠送一些装饰用品，比如防爆膜、真皮座套、地胶板、防盗报警器等，车子的档次越高，赠品价值也越高。不少汽车4S店在使用了这一促销手段后，并没有对赠品支出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主要体现以下四方面的税收风险：
　　一是账外赠送实物，不视同销售。即相当一部分汽车4S店在对赠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仅将其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计入销售费用，未对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金进行计提，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汽车商经销低档系列小汽车，为促销随车赠送礼品，但所赠货物的采购资金、实物去向均是体外循环，在账面上没有任何痕迹，只有在银行对帐单、购进专用发票清单等中才能发现端倪；
　　二是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汽车，差价部分作为给客户购置赠品的费用，不按正常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经销的品牌汽车，当发现部分客户对购车赠送的货物不感兴趣时，就从价格上让出客户购置礼品的费用，使得所售汽车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正常销售价，降低了税基；
　　三是采取购车送保险增加费用的方式。汽车经销商通过在&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中列支应由客户负担的车辆保险费，而保险费的名称却是个人的名字。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能税前扣除这部分费用。
　　四是分解销售收入。
　　（1）将售车款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部分价款开具收据，开票价格少于实际价格，从而隐匿收入少纳增值税，并导致购车者少缴车辆购置税 ,或为了留住购车者，让其少缴车辆购置税 ，部分价款开装饰费；（2）收取进口汽车的配额费用，不按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
　　【税收风险对策】 
　　汽车4S店赠送汽车装饰用品或礼品的税收风险问题，可以采用两种防范策略：
　　一是可以把赠送的礼品和汽车捆绑销售。即4S店在与顾客签定汽车销售合同时，只要在销售合同分别写清楚销售的汽车价款（不能低于市场最低价），GPS定位系统，影响设备，坐垫等装饰用品的数量以及各自的价格，然后按照总和价格开汽车销售统一发票给车主购买人。
　　二是把汽车装饰用品或礼品作为促销费用处理，但要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但汽车4S店在购买赠品时注意向上游商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在计算该项应纳增值税时，可作进项税额抵扣，有利于减轻税负。
　　2.厂家返利的税收风险分析 
　　厂家返利就是汽车4S店以厂家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销售后，厂家直接依据销售规模或销售数量定额给予汽车4S店的奖励。厂家返利名目繁多，一般包括实销奖、达标奖、广告费支援、促销费补助、建店补偿等，返回方式既有资金返利，也有实物返利。不管是资金还是实物，按照税法规定，汽车4S店收到厂家返利后，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营业税或增值税，而不能将其全部作为利润支配。但不少汽车4S店在这一点上处理不当，有意无意地逃避缴纳税款，税务风险极高。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
　　一是汽车4S店从厂家取得的有现金返利，也有实物返利，收到实物返利不入帐，销售后不计收入，直接进入小金库；
　　二是供货方以报销费用的形式给予返利，直接在往来帐中进行收、付款处理，未冲减进项税；
　　三是大部分4S店取得的返利直接从购车款中扣除，并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注明折扣金额，进行了进项冲减；
　　四是汽车4S店将取得的返利，不开专用发票，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或平销返利）一般有以下表现形式：
　　①购买方直接从销售方取得货币资金；
　　②购买方直接从应向销售方支付的货款中作扣；
　　③购买方向销售方索取或作扣有关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④购买方在销售方直接或间接列支或报销有关费用；
　　⑤购买方取得销售方支付的费用补偿。
　　因此，销售额与销售&amp;ldquo;返利&amp;rdquo;并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生产厂家支付给销售企业的&amp;ldquo;促销费&amp;rdquo;，即便索取的是符合规定的服务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上也是不承认实际支付的折扣额，也就不能享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税收政策了。
　　【涉税分析】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和税率缴纳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来说，汽车生产厂家为了鼓励汽车4S店多卖汽车，都会将返利与汽车4S店的销售额挂上钩。因此，汽车4S店收取厂家返利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必须按规定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转出，缴纳增值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商场5种促销手段 纳税方式各不同</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2/773.html</link>
<description>很多超市、商场在促销商品时，经常采用打折销售、购物返现金、送购物券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等让利形式。促销方式不同，相应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具体分析5种促销方式下企业承担的税负情况。</description>
<text>　　如今，很多超市、商场在促销商品时，经常采用打折销售、购物返现金、送购物券销售、加量不加价销售等让利形式。促销方式不同，相应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具体分析5种促销方式下企业承担的税负情况。
　　案例
　　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超市决定店庆时开展促销活动，拟定&amp;ldquo;满98送18&amp;rdquo;，即每销售98元的商品，送出18元的优惠或相应的折扣。假定98元的商品进价为58元，具体方案有如下几种：
　　1.顾客购物满98元，超市给予8折的商业折扣优惠;
　　2.顾客购物满98元，超市赠送折扣券18元(不可兑换现金，下次购物可代币结算);
　　3.顾客购物满98元，超市另行赠送价值18元的礼品;
　　4.顾客购物满98元，超市返还现金18元;
　　5.顾客购物满98元，超市送加量，顾客可再选购价值18元的商品，实行捆绑式销售，总价格不变。
　　现假定超市单笔销售了98元商品，按以上方案逐一分析税负情况。
　　方案1税负分析
　　按此方案，顾客购买98元商品，超市收取78.4元，在销售票据上注明折扣额，销售收入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因98元商品的进价为58元(不含税为49.57元)，则应缴增值税=78.4&amp;divide;1.17&amp;times;17%-58&amp;divide;1.17&amp;times;17%=2.96(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含地方附加的部分，下同)2.96&amp;times;7%+2.96&amp;times;3%=0.3(元);销售毛利润=78.4&amp;divide;1.17-58&amp;divide;1.17=17.44(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7.44-0.3)&amp;times;25%=4.29(元);应缴税款=2.96+0.3+4.29=7.55(元);税收负担率=7.55&amp;divide;(78.4&amp;divide;1.17)&amp;times;100%=11.27%。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78.4
　　主营业务收入&amp;mdash;&amp;mdash;销售折扣 19.6
　　贷：主营业务收入86.61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39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9.57
　　贷：库存商品 49.57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3
　　所得税 4.29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0.21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0.09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4.29
　　方案2税负分析
　　按此方案，顾客购买98元商品，超市收取98元，赠送18元的折扣券，本笔业务应纳税情况为：应缴增值税=9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1(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81&amp;times;7%+5.81&amp;times;3%=0.58(元);销售毛利润=98&amp;divide;1.17-58&amp;divide;1.17=34.19(元);应缴企业所得税=(34.19-0.58)&amp;times;25%=8.4(元);应缴税款=5.81+0.58+8.4=14.79(元);税收负担率=14.79&amp;divide;(98&amp;divide;1.17)&amp;times;100%=17.66%.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98
　　贷：主营业务收入 83.7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4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9.57
　　贷：库存商品 49.57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58
　　所得税 8.4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0.41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0.17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8.4
　　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超市按方案1计算税负，方案2比方案1多了流入资金增量部分的时间价值。
　　方案3税负分析
　　此方案中，企业赠送礼品是有偿赠送行为，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赠送礼品成本12元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礼品18元的销项税额包含在98元商品的销项税额当中，计算增值税时不必单独计算礼品的销项税额。相关计算如下：应缴增值税=9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12)&amp;divide;1.17&amp;times;17%=4.07(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07&amp;times;7%+4.07&amp;times;3%=0.41(元)。税法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顾客18元，超市赠送的价值18元的商品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税应由超市承担，因此超市需代顾客缴纳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18&amp;divide;(1+20%)&amp;times;20%=3(元);销售毛利润=98&amp;divide;1.17-(58+12)&amp;divide;1.17=23.93(元);应缴企业所得税=(23.93-0.41)&amp;times;25%=5.88(元);应缴税款=4.07+0.41+5.88+3=13.36(元);税收负担率=13.36&amp;divide;(98&amp;divide;1.17)&amp;times;100%=15.95%。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98
　　贷：主营业务收入 83.7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4
　　结转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58+12)&amp;divide;1.17=59.83(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59.83
　　贷：库存商品 59.83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41
　　所得税 8.4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0.29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0.12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8.4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方案4税负分析
　　在超市购物返还现金属于商业折扣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所赠送的现金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情况为：应缴增值税=9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1(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81&amp;times;7%+5.81&amp;times;3%=0.58(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8&amp;divide;(1+20%)&amp;times;20%=3(元);销售毛利润=98&amp;divide;1.17-58&amp;divide;1.17-18=16.19(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6.19-0.58)&amp;times;25%=3.9(元);应缴税款=5.81+0.58+3+3.9=13.29(元);税收负担率=13.29&amp;divide;(98&amp;divide;1.17)&amp;times;100%=15.87%。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98
　　贷：主营业务收入83.7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4
　　借：销售费用 18
　　贷：现金 18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9.57
　　贷： 库存商品 49.57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58
　　所得税 3.9
　　营业外支出 3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0.41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0.17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3.9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方案5税负分析
　　按此方案，超市对购物满98元商品的顾客实行加量不加价的优惠。这种捆绑式销售不是&amp;ldquo;无偿赠送&amp;rdquo;，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因而加量的18元商品的成本可以正常列支，其12元的进价可以抵扣。相关计算如下：应缴增值税=98&amp;divide;1.17&amp;times;17%-(58+12)&amp;divide;1.17&amp;times;17%=4.07(元);应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07&amp;times;7%+4.07&amp;times;3%=0.41(元);销售毛利润=98&amp;divide;1.17-(58+12)&amp;divide;1.17=23.93(元);应缴企业所得税=(23.93-0.41)&amp;times;25%=5.88(元);应缴税款=4.07+0.41+5.88=10.36(元);税收负担率=10.36&amp;divide;(98&amp;divide;1.17)&amp;times;100%=12.37%。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98
　　贷：主营业务收入 83.7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4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9.83
　　贷：库存商品 59.83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0.41
　　所得税 5.88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0.29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0.12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5.88
　　在以上5种方案中，方案1的税负最轻。看来，超市、商场促销的最佳方案是打折，其次为方案4的送现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 税负 税收负担 一般纳税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赠送礼品的会计与税收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2/704.html</link>
<description>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description>
<text>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会发生一些向新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企业该如何进行会计与税收处理?赠送礼品企业在会计与税收上有哪些异同?笔者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文件，就企业赠送礼品会计与税收处理异同点作一些分析，以帮助企业单位规避税收风险。
　　赠送礼品的会计处理
　　赠送礼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属于非现金资产，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外购、受赠等情况，礼品获利者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取得手段既有有偿取得也有无偿取得，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对某一企业而言，有可能对外赠送礼品，也有可能接受外单位赠品。
　　《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对外赠送礼品虽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流出事项，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赠送礼品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予以转账。相应的，赠送礼品资产也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项支出一般在&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rdquo;科目核算，或者计入&amp;ldquo;销售费用&amp;rdquo;、&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等。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都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
　　赠送礼品的税收处理
　　企业对外赠送礼品，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同的税种税收处理原则不尽相同。
　　一、增值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上述企业对外赠送礼品的方式，其中，以折扣折让方式销售货物是企业促销业务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处理原则是：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销售折扣(会计上称之为现金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其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计征增值税。对于赠品、抽奖、买一赠一、购物送消费券、积分送礼品等在增值税征免问题上，笔者认为其处理原则应按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amp;ldquo;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amp;rdquo;作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同时还规定，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主要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而对于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销售折让，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赠送礼品时，一要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二要根据赠送礼品的不同性质确定扣除限额：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按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扣除;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按照交际应酬费规定扣除;如果赠送礼品属于上述情形之外的，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则按照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处理 企业所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0/615.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如将自有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情形应视同销售。文件强调视同销售的前提条件是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并区分企业自制资产或外购资产分别确认视同销售收入。</description>
<text>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明确，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如将自有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或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情形应视同销售。文件强调视同销售的前提条件是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并区分企业自制资产或外购资产分别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是将视同销售收入，通过填报附表一《收入明细表》的视同销售收入项目并入主表第一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中;二是将视同销售成本，通过填报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的视同销售成本项目并入主表第二行&amp;ldquo;营业成本&amp;rdquo;。

　　会计核算规定
　　会计制度对于企业发生的将自有资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业务，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确认销售收入。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按购入成本计入销售(营业)费用，并不通过&amp;ldquo;主营业务收入&amp;rdquo;科目核算销售。
　　视同销售事项会计上不核算销售收入，直接将发生的支出结转成本费用。
　　案例分析
　　(一)将自制资产视同销售的案例分析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例1：2010年11月，A公司将其生产的不锈钢保温杯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保温杯单位成本30元，市场价70元，适用增值税率为17%。A公司有职工200名，其中一线职工170名，管理人员30人。2010年度发放工资、薪金102万元，除发放保温板外的职工福利费支出5万元。根据上述条件，分析不同会计核算对纳税申报的影响。
　　1.执行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
　　A企业只按成本价结转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 7123
　　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 1257
　　贷：库存商品 60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 2380
　　生产成本=170&amp;times;30+170&amp;times;70&amp;times;17%=7123(元);
　　管理费用=30&amp;times;30+30&amp;times;70&amp;times;17%=1257(元);
　　增值税=(170&amp;times;70+30&amp;times;70)&amp;times;17%=2380(元)。
　　2.A企业2010年度纳税申报的两项处理
　　(1)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处理
　　A企业会计核算没有确认发放给职工保温杯的收入，因此纳税申报时，一是将按市价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14000元(200&amp;times;70)填报附表一&amp;ldquo;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同时在附表三 &amp;ldquo;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进行纳税调增;二是将按成本价确认的视同销售成本6000元(200&amp;times;30)填报附表二&amp;ldquo;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同时在附表三 &amp;ldquo;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进行纳税调减。
　　(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处理
　　A企业会计核算按成本分别记入&amp;ldquo;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amp;rdquo;7125元、&amp;ldquo;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amp;rdquo;1257元，共计8380元。
　　A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纳税申报：一是利润总额中列支职工福利费支出58380元(50000+8380);二是A企业2010年度发放工资、薪金1020000元，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为142800元，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58380元，没有超过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附表三第二十三行&amp;ldquo;职工福利费&amp;rdquo;的填报：第一列&amp;ldquo;账载金额&amp;rdquo;58380元、第二列&amp;ldquo;税收金额&amp;rdquo;58380元。
　　(二)将外购资产视同销售的案例分析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时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例2：2010年11月，A公司将外购的不锈钢保温杯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保温杯的外购价格70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A公司有职工200名，其中一线职工170名，管理人员30人。2010年度发放工资薪金102万元，除发放保温板外的职工福利费支出5万元。根据上述条件，分析不同会计核算对纳税申报的影响。
　　例2中除以外购价70元保温杯发放给职工之外，其他条件与例1相同。
　　1.账务处理
　　A企业只按购买的成本价结转成本费用
　　借：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 13923
　　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 2457
　　贷：库存商品 140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 2380
　　生产成本=170&amp;times;70+170&amp;times;70&amp;times;17%=13923(元);
　　管理费用=30&amp;times;70+30&amp;times;70&amp;times;17%=2457(元);
　　增值税=(170&amp;times;70+30&amp;times;70)&amp;times;17%=2380(元)。
　　2.A企业2010年度纳税申报
　　(1)视同销售收入的纳税处理
　　A企业会计核算中没有将发放给职工的保温杯确认收入，纳税申报时，先按购入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4000元(200&amp;times;70)填报附表一&amp;ldquo;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并在附表三进行纳税调增;再将按购入成本价确认视同销售成本14000元(200&amp;times;70)填报附表二&amp;ldquo;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并在附表三进行纳税调减。
　　(2)职工福利费的纳税处理
　　A企业会计核算时按购入成本分别记入&amp;ldquo;生产成本&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amp;rdquo;13923元、&amp;ldquo;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职工福利费&amp;rdquo;2457元，共计16380元。
　　A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纳税申报：由于外购保温杯的购入成本70元，因此此项职工福利费支出会计核算金额16380元与准予税前扣除额一致。企业实际支出的职工福利费66380元，没有超过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附表三第二十三行&amp;ldquo;职工福利费&amp;rdquo;的填报：第一列&amp;ldquo;账载金额&amp;rdquo;66380元、第二列&amp;ldquo;税收金额&amp;rdquo;66380元。
　　自制或外购两种方式纳税处理的主要差异
　　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将发生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确认销售收入。鉴于会计核算的当期损益没有反映其收入及成本，企业应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中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项目完成对此项业务视同销售的纳税处理。
　　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以自产保温杯或外购保温杯作为职工福利费发给职工纳税处理的主要差异在于：
　　1.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的确认标准不同。
　　将自制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14000元、视同销售成本6000元;将外购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14000元、视同销售成本14000元。
　　2.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确认方式不同。
　　案例中的职工福利费没超标，其发放给职工保温杯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会计制度按成本确认职工福利费支出：将自制保温杯发放职工按成本价30元确认支出8380元;将外购保温杯发放职工按外购成本70元确认支出16380元，都不需要纳税调增。
　　视同销售政策中存在的不同观点分析
　　视同销售事项在纳税处理时，对已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后能否再扣除相关支出一直存在认识上的分歧。
　　从上述案例分析，将自制资产按视同销售处理，纳税申报一是扣除销售成本6000元，二是扣除职工福利费8380元;将外购资产视同销售处理，纳税申报一是扣除销售成本14000元，二是扣除职工福利费16380元。企业无论将视同销售事项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或视同销售收入，都应按照税法配比性原则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同时会计核算的职工福利费，应作为准予税前扣除的事项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视同销售成本与福利费支出的扣除应理解为企业在不同环节对两种不同扣除事项的纳税处理，不存在重复扣除问题。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0/20120220093317224.jpg</image>
<keywords>视同销售 纳税 纳税申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取得平销返利如何冲减当期税金</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1/438.html</link>
<description>某商业公司与一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公司经销厂家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厂家给该公司奖励一批实物并开具发票。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处理?</description>
<text>　　某商业公司与一生产厂家达成协议，公司经销厂家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厂家给该公司奖励一批实物并开具发票。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第二条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该公司经销厂家的产品达到一定数量，从厂家取得实物形式的奖励，该奖励因与商品销售量挂钩，应按平销返利行为处理，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是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是取得实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假设开具了普通发票：
　　借：库存商品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厂家给该公司的实物返利，厂家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该公司需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平销返利 税金 纳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拍卖行业相关的涉税问题研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04/400.html</link>
<description>在国家对拍卖市场税收管理加强的背景下，很多拍卖公司开始重视自身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经常有一些拍卖公司咨询税务机关拍卖公司如何纳税。由于拍卖公司的运作模式，其不仅涉及到地税的营业税问题，也涉及到国税的增值税问题。</description>
<text>　　随着我国民间收藏市场的不断升温，个人通过拍卖市场转让各种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在拍卖市场逐步火热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拍卖市场中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越加关注。对于藏品拍卖涉及的流转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1990年就曾进行过明确。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对于个人取得拍卖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指定了拍卖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国家对拍卖市场税收管理加强的背景下，很多拍卖公司开始重视自身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经常有一些拍卖公司咨询税务机关拍卖公司如何纳税。由于拍卖公司的运作模式，其不仅涉及到地税的营业税问题，也涉及到国税的增值税问题。同时，对于受托拍卖物品的性质不同，涉及的税收政策也不一样。为了使大家更好的掌握拍卖公司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我们特将相关文件进行梳理，详细解读一下拍卖公司涉及的税收问题。
　　一、拍卖公司的运作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是指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拍卖当事人，他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受托财产的拍卖业务。从运作模式上看财产所有人同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公司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以拍卖公司的名义组织拍卖。在合同签订后，拍卖公司根据需要对拍品进行鉴定与估价，并确定拍卖低价。随后，拍卖公司拟定拍卖日期，发布拍卖公告，审定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后，实施拍卖。拍卖成交后，根据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的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进行拍卖标的的交付。如果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因此，从《拍卖法》以及商务部的《拍卖管理办法》来看，在整个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作为拍卖当事人，他实际和委托人形成是是一种委托关系，受托拍卖商品。因此，从款项的支付看，一般是买受人将款项全额支付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将款项支付给委托人后，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向委托人或买受人收取佣金。
&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拍卖过程中涉及的流转税问题
　　对于拍卖过程中涉及的流转税问题，我们先从佣金入手：佣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文件的规定：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因此，无论拍卖公司是向委托方收取佣金，还是在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的规定，拍卖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该按营业税&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5%的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并向委托人或买受人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
　　由于在拍卖过程中，买受方是将价款先支付给拍卖公司的，然后由拍卖公司转付给委托人，这里，涉及到各种类型财产权属转移的问题，就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这里，我们首先要对拍卖财产的类型进行分类：
　　1、受托拍卖的财产属于委托人自己创作的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进行拍卖转让的，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文的规定，属于营业税&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下的&amp;ldquo;转让著作权&amp;rdquo;项目，应按5%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文的规定：&amp;ldquo;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转让&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的无形资产时，如&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以&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承担，对&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应按照&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amp;r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l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对&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amp;rdquo;服务业&amp;ldquo;税目中的&amp;rdquo;代理&amp;l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如&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承担，对&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向&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amp;r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l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amp;rdquo;。
　　对照这个文件，我们分析一下，在拍卖过程中，委托人就是国税发[2001]44号文所讲的所有人或受托方，而拍卖公司就属于文件中的受托方，买受人就是文件中所称的第三者。因此，拍卖中如果拍卖公司是以委托人名义向买受人转让无形资产，而且强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amp;ldquo;所有权人&amp;rdquo;承担的，对委托人应按照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拍卖公司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中的&amp;ldquo;代理&amp;r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拍卖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买受人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拍卖公司自己承担，对委托人向拍卖公司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问题的关键就是，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公司究竟是以委托人名义向买受人转让无形资产，且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还是拍卖公式以自己名义向买受让转让无形资产，且相关权利义务全部由拍卖公司承担。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拍卖法》中找到答案。根据《拍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因此，拍卖公司在拍卖财产时，买受人肯定是知道他是受人委托转让无形资产的，而不是以自己名义转让无形资产，因为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同时，根据《拍卖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第七十二条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相关权利义务最终都是由委托人承担的，拍卖公司只承担由于未尽审查义务的责任。所以，对于受托拍卖的财产属于委托人自己创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享有著作权的标的物的，应对委托人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对拍卖公司只就实际取得的佣金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在开票上，委托人直接将转让无形资产发票开具给买受人，拍卖公司按实际收取的佣金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当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文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委托人是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直接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发票，而享受免交营业税的待遇。
　　2、受托拍卖的是属于证照变更或产权过户的房产和土地的，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是由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因此，应对委托人按其取得的价款土地按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房产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而拍卖公司只就实际取得的佣金收入按代理业缴纳营业税。在开票上，委托方应直接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买受方，并凭发票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拍卖公司按实际收取的佣金收入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
　　3、受托拍卖的属于其他性质的动产的，如委托方不拥有著作权的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文的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因此，对于拍卖公司拍卖其他性质的动产的，税法上是将其视同为受托代销商品，按受托代销商品进行增值税处理的。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受让人（拍卖公司）为委托人代销货物，其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对其从购货方（买受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均应当征收增值税。所以，国税发[1999]40号文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受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69号）第一条规定，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应税货物，买受人支付的佣金已连同拍卖价款计缴增值税；若是代执法部门拍卖罚没动产，须向国税部门申请或减免增值税并获批复后，仅对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计缴增值税。在开票上，拍卖公司应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向买受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4%缴纳增值税，只有对委托方收入的佣金收入按服务业&amp;mdash;代理业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这种情况下，拍卖公司是在按向买受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后，如何取得成本发票进行企业所得税扣除是我们要关心的。因为，这涉及到了委托方取得价款后的流转税征收问题。我们提过，既然对于动产拍卖是按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则委托方也要按拍卖公司转付给他的拍卖标的的价款向拍卖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缴纳增值税，这里，委托方销售动产应按销售旧货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因此，委托方应根据以上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给拍卖公司，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拍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对于拍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文中明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amp;ldquo;特许权使用费&amp;rdquo;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amp;ldquo;财产转让所得&amp;rdquo;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同时，对财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原值的确定，以及扣除凭证的要求、税金及合理费用的扣除等均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文件同时规定，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加强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的税收征管工作，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文件指定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对于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物品，如果是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应按拍卖支付的价款和佣金费用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按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在再次转让时，应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其他藏品入古玩、字画等，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商品，仅仅是为装饰或营造企业文化角度而购入的，企业应作为长期投资确认相关资产的账面价格，但不得提取折旧或摊销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将这些再转让，应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部门取得拍卖收入的税务处理
　　1.电信部门拍卖手机、电话等&amp;ldquo;吉祥号码&amp;rdquo;，按&amp;ldquo;邮电通信业&amp;rdquo;缴纳营业税。
　　电信部门在提供电信劳务时，往往对某些吉祥、易记的电话号码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这种行为仍属&amp;ldquo;邮电通信业&amp;rdquo;的征税范围，其营业额为拍卖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全额，不得从中作任何扣除。
　　2.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此种形式广泛存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中，但这种土地使用权拍卖行为属于土地出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包括拍卖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属司法活动，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征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涉税问题 地税 增值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分期收款销售如何进行纳税调整</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30/385.html</link>
<description>分期收款销售，企业不仅要正确进行会计处理，还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以准确核算所得税的税基。有的企业对分期收款需要进行的纳税调整了解不够，甚或不知道怎么调，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description>
<text>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企业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但货款分期(一般为3年以上)收回的销售方式。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收入的确认方式、确认时间和确认金额方面存在差异，企业不仅要正确进行会计处理，还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以准确核算所得税的税基。有的企业对分期收款需要进行的纳税调整了解不够，甚或不知道怎么调，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本文通过剖析分期收款销售的财税处理差异，理清调整项目，为企业进行完整正确的纳税调整作参考。
　　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14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规定，满足销售实现条件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依据《准则》，企业在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收入金额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计量，并按其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抵减处理。
　　税法规定及财税处理差异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amp;ldquo;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amp;rdquo;当天，并按此时间(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金额为合同或协议分期收款的金额，当期确认应税所得，计算应交所得税。依此规定，企业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实现，收入金额为分期收款金额，并结转相应成本，计算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额。
　　通过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对比，发现分期收款销售在会计和税法规定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一是时间上的差异，会计上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满足销售实现条件时&amp;ldquo;一次&amp;rdquo;性确认收入;而税法上则是依据收付实现制，根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amp;ldquo;分次&amp;rdquo;确认收入。二是金额上的差异，会计上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根据销售时商品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不是合同金额;税法上采用的是历史成本原则，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即合同金额进行计量。由于存在以上差异，导致企业进行会计和税法处理时，收入、成本、费用在时间和金额的确认上都存在差异，企业在根据会计规定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考虑计量和调整过程较为复杂，下面通过案例进行解析。
　　纳税调整案例分析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分期收款销售设备一台，现价450万元，成本400万元，分3年付款，第一年末收200万元、第二年末收200万元、第三年末收10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甲企业适用17%的增值税率、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那么，甲企业会计和税法上应如何处理?是否存在差异，如何进行调整?
　　(一)会计处理。公允价即设备现价450万元，合同中的总价款即200+200+100=500(万元)，企业按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两者差额50万元先计入&amp;ldquo;未实现融资收益&amp;rdquo;，在每次付款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销货方第一年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50万元，结转成本400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元。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采用插值法计算出利率6.08%，从而算出第一年应摊销的未实现融资收益11.5万元，第二年摊销22.3万元，第三年摊销16.2万元。
　　(二)税法处理。企业每年应确认的收入是 第一年末200万元 ，第二年末200万元 ，第三年末100万元，不认可每年抵减的财务费用。成本的结转按配比原则，每年按收入比结转，第一年(200&amp;divide;500)&amp;times;400=160(万元)，第二年(200&amp;divide;500)&amp;times;400=160(万元)，第三年(100&amp;divide;500)&amp;times;400=80(万元)。
　　(三)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表现。一是收入确认的时间差异，会计上是发出商品风险转移时确认收入，如上一次性确认，税法是分3次确认。二是收入确认金额差异，会计上是450万元，税法分3年确认了500万元。三是成本结转时间差异 成本结转时间的差异会计一次结转，税法分了3次。四是费用扣除的差异，会计上抵减的财务费用，税法上已确认收入，进行纳税调减;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因财税收入不一致而产生差异。
　　(四)纳税调整。
　　第一，收入的调整。会计税法二者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第一年税法确认收入200万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50-200=250(万元)，第二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第三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第二，成本的调整。与收入相配比的成本也不一致，第一年成本调减400-(200&amp;divide;500)&amp;times;400=240(万元)，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第二年成本应调增400&amp;times;(200&amp;divide;500)=160(万元)，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第3年成本应调增400&amp;times;(100&amp;divide;500)=80(万元)，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第三，费用的调整。首先看财务费用 ，会计上摊销未确认融资收益时抵减的财务费用其实就是确认利息收入，而税法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已经包含了这50万元的收入，所以抵减的财务费用应全额调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第一年调减11.5万元，第二年调减22.3万元，第三年调减16.2万元。再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amp;permil;;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以销售收入为标准计算确定的招待费扣除限额，由于税法上收入确认时间与会计不一致，导致以收入百分比计算的费用扣除限额也会跟着改变，招待费扣除限额按销售收入的5&amp;permil;，收入调增(减)此限额也跟着调增(减)。要重新计算扣除限额以确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
　　第四，增值税的调整。第一年调减销项税额250&amp;times;17%=42.5(万元)，第二年调增销项税额200&amp;times;17%=34(万元)，第三年调增销项税额100&amp;times;17%=17(万元)。
　　第五，企业所得税的调整。第一年调减企业所得税(-250+240-11.5)&amp;times;25%=-5.375(万元)，第二年调增企业所得税(200-160-22.3)&amp;times;25%=4.425(万元)，第三年调增企业所得税(100-80-16.2)&amp;times;25%=0.95(万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分期收款 纳税调整</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须分别缴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4/163.html</link>
<description>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该公司2011年7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50万元，其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固定资产2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低值易耗品10万元……</description>
<text>
	　　某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该公司2011年7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50万元，其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固定资产2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低值易耗品10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已抵扣进项税额的2009年3月购进的固定资产20万元。该公司这样计算应缴增值税=(200000+100000+200000)&amp;divide;(1+4%)&amp;times;4%&amp;divide;2=9615.38(元)。企业这样计算是不正确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 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固定资产应缴增值税=200000&amp;divide;(1+4%)&amp;times;4%&amp;divide;2 =3846.15(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的低值易耗品应缴增值税=100000&amp;divide;(1+17%)&amp;times;17% =14529.91(元);销售自己使用过已抵扣进项税额的2009年3月购进的固定资产应缴增值税=200000&amp;divide;(1+17%)&amp;times;17% =29059.83(元)，合计应缴增值税47435.89(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增值税 缴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财税差异与协调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6/136.html</link>
<description>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收对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政策与处理规定的不同，造成许多企业在处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时感到十分棘手，对如何协调财税二者之间的关系感觉茫然。</description>
<text>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认为，这种结算方式是销售方向购货方提供免息信贷，具有融资性质。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收对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政策与处理规定的不同，造成许多企业在处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时感到十分棘手，对如何协调财税二者之间的关系感觉茫然。本文在剖析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和税收处理差异基础上，试图为合理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提供参考。

	　　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财税处理差异

	　　(一)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第五条的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amp;mdash;&amp;mdash;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收入指南)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实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在实务中，基于重要性要求，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进行摊销与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数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取直线法进行摊销。

	　　(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税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从税法角度来看，在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收回货款，只是强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论是增值税处理还是所得税处理，确认营业收入的时间通常是一致的。即在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企业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营业收入，并以不含税的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为营业收入。

	　　(三)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财税处理差异

	　　根据上述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会计上依从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税收上则更多考虑税收实现的可能性，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会计准则要求只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应在商品发出日作销售处理，核算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分期应收款日。二是确认销售收入的金额不同。会计准则确认的金额为商品销售时的公允价值，一般情况下为会计确认收入当期商品的市场价。合同约定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分期冲减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确认收入的金额为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金额(不论款项是否收妥)，销售商品的全部收入为各期应收款金额之和。

	　　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财税差异协调

	　　由于企业会计收入准则、收入指南与税法在收入时间和计量金额方面均存在差异，如何协调解决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产生的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一个实际问题。下面结合事例，分析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与纳税申报差异的协调处理。

	　　例：2011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台大型现代化机械制造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为10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设备价款。该批大型设备成本为75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8000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按照问题提供资料，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为8000万元。

	　　根据下列公式：

	　　未来五年收款额的现值=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

	　　可以得出：

	　　2000&amp;times;(P/A，r，5)=8000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

	　　当r=7%时，(P/A，r，5)为4.1002，此时2000&amp;times;4.1002=8200.4&amp;gt;8000

	　　当r=8%时，(P/A，r，5)为3.9927，此时2000&amp;times;3.9927=7985.4&amp;lt;8000

	　　因此，7%</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税差异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企业哪些准备金可税前扣除？</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10/982.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由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风险投资和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金融工具风险大，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description>
<text>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由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风险投资和其他具有特殊风险的金融工具风险大，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而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准备金，则准予税前扣除。金融企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后准予税前扣除的准备金有以下几项。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规定，金融企业的贷款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
　　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一)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二)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三)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金融企业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贷款资产余额的1%.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amp;times;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需要注意四点，一是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二是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是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不适用本规定。四是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执行。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1号)明确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包括证券类准备金和期货类准备金两类。
　　证券类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具体范围及扣除标准如下。
　　(一)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发[2000]22号)的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据《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监发[2006]65号)的有关规定，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收入的20%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证券公司依据《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监发[2006]65号)的有关规定，作为结算会员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五、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二十、7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十、1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一、28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二、9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六、18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十二逐日交纳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按交易经手费的20%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证券公司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按其营业收入0.5%-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期货类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具体范围及扣除标准如下。
　　(一)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的有关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和《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规模的批复》(证监函[2009]407号)的有关规定，分别按向会员收取手续费收入的20%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在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
　　期货公司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1.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38号)的有关规定，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3%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期货公司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38号)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的比例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如发生清算、退还，应按规定补征企业所得税。另外，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执行。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在日常业务中，金融企业往往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的要求，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规定，金融企业可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要求，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对正常贷款以外的四类贷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关注类贷款，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2%;(二)次级类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25%;(三)可疑类贷款，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50%;(四)损失类贷款，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其计提比例为100%。2011年10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将按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到期的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企业 税前扣除 金融工具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企业须警惕呆账“审批”改“申报”后的税务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4/868.html</link>
<description>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置资产损失，财政部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21号)。这一办法在总结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呆账核销执行的范围与程序。</description>
<tex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下称&amp;ldquo;25号公告&amp;rdquo;)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关检查。企业一定要结合文件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此外，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置资产损失，财政部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财金〔2010〕21号)。这一办法在总结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呆账核销执行的范围与程序。
　　以上规定意味着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将按新规定执行。25号公告的最大的改变就是将以前《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税发〔2009〕88号)文件关于资产损失自行申报和审批制度改为申报制。25号公告规定，自2011年起，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需要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进行资料合规性及逻辑性审核后，其损失即可在税前扣除。
　　审批制改为申报制，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向上的重大变化。申报制下，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再审批了，但相应的涉税风险却增加了。因为以前只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务机关报批了，就会有准予扣除多少的批文，一旦有批文，企业的税收风险就小了，即使后期被查出有问题，企业最多补税就可以了。但改为申报制后就不一样了。申报制下，税务机关只是对资料进行简单的审核，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扣除，但事后发现企业多报、错报资产损失导致少缴税款的，企业就可能被定性为偷税，要缴滞纳金或罚款。
　　25号公告的另外一个变化就是强调企业进行资产损失申报时，要进行账务处理。也就是说，金融企业发生呆账损失，首先要按财金〔2010〕21号文件的规定程序，进行呆账核销的会计处理，然后按照25号公告进行专项申报。金融企业要认真学习以上两个文件，注意资产损失政策的重大变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企业 税务风险 偷税 账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注意事项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6/797.html</link>
<description>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的规定执行的，不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description>
<text>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出台，该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64号)文件的延续，其精神与财税[2009]64号基本一致，只是增加了一条，并延长了政策的执行时间。
　　新增条款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的规定执行的，不再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
　　该条的主要精神是金融企业如果涉及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由于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宽于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则金融企业不再执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由于财税[2009]64号发文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发文时间是2009年8月21日，在财税[2009]64号发文日期之后，因此财税[2009]64号出台时，没有涉及金融企业执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问题，财税[2012]5号是对财税[2009]64号文件的补充。
　　执行日期有变化
　　自2011年1 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止，在财税[2009]64号执行日期的基础上延长了3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只有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备金支出方可税前扣除。
　　因此，一般企业只有已经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才可以申请扣除。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应收账项、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则不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对按会计准则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先作纳税调增处理。
　　那么，哪些是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支出的资产呢?
　　从目前来看，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期货行业，财税[2012]5号规定，金融企业的三类资产就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的资产，其提取的准备金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准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无担保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如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信用证垫款等)、进出口押汇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amp;lt;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amp;gt;的通知》的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
　　财税[2012]5号明确的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口径，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amp;lt;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amp;gt;的通知》的规定趋于一致，进一步对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种类作了定性定量的描述，具体分为了以下三类：
　　1、贷款
　　2、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
　　以上规定既有效解决行业会计规定与税法的衔接问题，同时更强调了计提准备金资产的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剔除了不具有贷款性质的抵债资产、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应收利息(不含贷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租赁款等债权和股权等等资产。
　　因此，首先要需要醒金融企业执行财税[2012]5号应注意的问题是：要分清哪些是具有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的资产。
　　税务机关在前几年的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金融企业在执行财税[2009]64号文件时，对具有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资产与不具有贷款性质或贷款资产划分不清，对不具有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的资产也计提了准备金，并在税前扣除，导致接受了税务机关的处罚。
　　例如：目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否属于贷款类风险资产?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包含种类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金融企业按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给卖出方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包括买入返售票据、证券、贷款等不同性质的资产。在交易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金融企业有权取得本应按照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资产，则应按取得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借记&amp;ldquo;交易性金融资产&amp;rdquo;、&amp;ldquo;贷款&amp;rdquo;等科目。按财税[2012]5号文件规定，这里如果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不属于税法规定的风险资产，而贷款则属于税法口径的风险资产，新出台的财税[2012]5号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否属于贷款类风险资产也没有明确，我们认为，只有符合贷款特征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才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第二个需要提醒的问题是：只有需要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性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方可税前扣除。
　　财税[2012]5号第三条规定，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税前扣除。
　　这是因为，虽然我国金融企业性质上属于商业银行，具有企业的性质，但也同时承担国家的经济调控的任务，故对商业银行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
　　金融企业应将税法规定对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单独核算，以提高汇算清缴的税法遵循度。
　　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amp;times;1%&amp;mdash;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
　　A金融企业科目余额表2010年末拆出资金余额为100亿元，短期贷款余额500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000亿元，委托贷款100亿元，进出口押汇400亿元(暂不考虑其他类风险资产余额)。2011年未拆出资金余额为150亿元，短期贷款余额550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3000亿元，委托贷款200亿元，进出口押汇300亿元(暂不考虑其他类风险资产余额)。2011年初风险资产余额为：100+500+2000+400=3000(亿元)，100亿元委托贷款不包括在其中。2011年末风险资产余额为：150+550+3000+300=4000(亿元)，200亿元委托贷款不包括在其中。
　　A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为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amp;times;1%&amp;mdash;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4000&amp;times;1%&amp;mdash;3000&amp;times;1%=10(亿元)
　　则2011年末计提呆账准备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亿元)
　　贷：贷款损失准备&amp;mdash;&amp;mdash;专项准备　10(亿元)
　　如果A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为负数10亿，应当相应调增2011年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个需要提醒纳税人的问题是：金融企业要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减少税务风险。
　　为规范金融企业呆帐核销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置资产损失，财政部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 财金[2010]21号)，。这一办法是在总结金融企业前几年呆账核销执行过程中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统一了呆账核销执行的范围与程序。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发布&amp;lt;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amp;gt;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同时废止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并且明确本办法生效之日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资产损失事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
　　以上规定，意味着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适用新规定。
　　25号公告的最大的改变就是将以前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关于资产损失自行申报和审批制度改为申报制。
　　25号公告规定，自2011年起，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需要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进行资料合规性及逻辑性审核后，其损失即可在税前扣除。
　　审批制改为申报制是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管理方向上的重大变化。申报制下，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要再审批了，但相应的涉税风险却增加了。因为以前只要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务机关报批了，税务机关会有准予扣除多少的批文，一旦有批文，企业的税收风险就小了，即使后期被查出有问题，也是税务机关的责任，企业最多补税就可以了。但改为申报制后就不一样了。申报制下，税务机关只是对资料进行一个简单的审核，只要你符合规定，就可以扣除，但事后发现企业多报、错报资产损失导致少缴税款的，企业就可能被定性为偷税，要缴滞纳金或罚款。
　　25号公告政策第二大改变，是强调企业进行资产损失申报时要现行进行账务处理，也就是说，金融企业发生呆账损失，首先要按财金[2010]21号的规定程序，进行呆账核销的会计处理，然后在按照25号公告进行专项申报。金融企业要认真学习以上两个文件，注意资产损失政策的重大变化。
　　为规避企业风，无论财金[2010]21号，还是国家税务局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都要求金融企业从内部做起，建立较好的内控制度。25号公告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关检查。
　　所以在这里提醒金融企业，为减少税务风险，企业一定要结合文件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企业 准备金 税前扣除</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企业呆账处理宜采取会计和税收政策</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2/309.html</link>
<description>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包括风险资产的划分、呆账准备的提取、呆账的认定和核销等方面的业务内容。呆账处理的会计和税收政策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税收负担。本文仅就金融企业呆账处理的会计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的思路。</description>
<text>　　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包括风险资产的划分、呆账准备的提取、呆账的认定和核销等方面的业务内容。呆账处理的会计和税收政策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税收负担。本文仅就金融企业呆账处理的会计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的思路。
　　一、现行呆账损失处理的会计政策所存在问题与完善思路
　　2001年5月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金融企业呆账处理做了详细规定，之后，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也对有关内容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以下分别简称《办法》、《制度》和《指引》)。相对于以往的会计政策，新的规定有明显的特点。
　　(一)现行会计政策的特点
　　1.愈益符合国际惯例
　　《制度》中除了资产减值准备，还包括一般准备。其中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这些规定和国际惯例是相符的。一般准备是指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取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与巴塞尔协议的公开准备在内涵上是一致的。
　　同时，现行会计政策更好地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办法》、《指引》和《制度》都对呆账或贷款损失准备提出了按资产的风险程度五级分类并及时足额提取准备金的要求。这对防范风险和保全资产有重要意义。
　　2.赋予会计主体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在对准备金的计提基数(风险资产的认定和级别的划分)和比例上，现行会计政策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给会计主体提供了较大的处理空间。
　　3.内容系统完整且操作性较强
　　这主要体现在《办法》上，《办法》对提取呆账的资产的范围和不允许作为呆账的资产做了进一步规范，并将一些新业务和一些模糊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同时，《办法》对呆账的认定条件也规定得更为细致、明确，便于实务操作。
　　(二)现行会计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资产及其准备的有关规定缺乏内在统一协调性
　　《办法》出台最早，是对所有金融企业处理呆账的一个规范的管理办法。它规定，金融企业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并将原来二者的余额一并转入统一的呆账准备账户管理。也就是说，企业的应收类和投资类资产也都统一纳入可计提呆账的风险资产范围。还规定金融企业应根据呆账准备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提取比例，呆账准备金期末余额为呆账资产的1%-100%.
　　《制度》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全方位纲领性文件，它要求2002年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实际上它已为所有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提供了方向，比以往的制度更科学、系统和规范，而且更符合国际惯例。《制度》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把资产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和各种贷款几种类型，并要求按照各自的风险状况分别提取准备金。其中贷款损失与上述呆账的口径不一致，它不包含投资类和应收类资产。《制度》还规定：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所谓专项准备是要求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计提;特种准备是对特定国家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引》是针对贷款损失而作出的规定，不涉及其他风险资产。《指引》对提取的标准所做规定是：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为25%;可疑类贷款为50%;损失类贷款为100%.同时根据我国实际并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对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可根据程度上下浮动20%.《指引》还提出，按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作为一般准备，这里的一般准备也是在当期损益中的贷款损失准备，与《制度》中在利润分配中的一般准备不是一个概念。因此，呆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以及一般准备等概念和提取比例的规定尚需进一步统一和协调。
　　2.操作上的问题
　　《办法》专门针对呆账处理的实务操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其重要性自不待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金融企业在提取准备时有了更多的判断和处理的空间，但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技术规范，比如对风险资产质量的分类和评估的操作规范就是个空白点，这会使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无所依凭。
　　第二，财政专员可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对国有金融企业呆账进行审核，但《办法》所针对的是所有金融企业，包括与财政没有资金关系的股份制银行等，这样易造成监管关系不明确。
　　第三，《办法》规定呆账准备提取比例为1%到100%，金融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否则不得进行利润分配;并规定对截至2000年底以前发生的呆账，必须在5年内逐步消化。这样一来，谨慎性原则和资本保全的要求就可能和金融企业的经营业绩发生冲突，财务压力过大的企业无法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核销呆账，并在规定年度内消化历史包袱。
　　第四，在呆账的认定、核销过程中，《办法》过多要求法律行动的支持和证明，这样不仅有的内容难以得到，还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追索的成本。比如，涉及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的情况，目前《破产法》只适用于国有企业，而对集体、民营和个体企业的关闭或破产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同时又没有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这样就会造成许多企业实际已经破产、关闭和解散，却难以取得相关材料的不良后果。再比如，法院由于实行责任追究制，不愿出具终结执行证明，而对一些确实没有财产的单位提出中止执行，也不符合材料的要求。
　　(三)完善会计政策的思路
　　如前所述，《制度》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且较科学、系统和规范，应当逐步扩大金融企业的实施范围，以更为有效地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但《办法》尚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空间，以保证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更加合理、便于操作。
　　首先，应按照《制度》中的标准划分风险资产和计提准备。思路是将《办法》中的应收类和投资类资产从呆账资产中分离出来，分别计提坏账准备和投资减值准备，并将原呆账准备还原为贷款损失准备。名称的改变可反映呆账的真实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还能保证会计政策的统一和协调。
　　其次，对《指引》中&amp;ldquo;一般准备&amp;rdquo;的说法加以改变，甚至取消，以避免与《制度》中的概念产生混淆。
　　复次，尽量完善对风险资产质量的分类和评估的操作规范，让各级会计主体在对风险资产划分、认定和提取准备时有具体科学和量化的操作依据。
　　第四，充分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取消限期消化历史包袱的规定，或适当延长消化时限，以保证新的准备提取方法有一定的物质基础。
　　第五，应尽量简化呆账核销的程序，理顺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亦应提倡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认定呆账的过程中降低不必要的法律成本，以维护企业利益。
　　二、现行呆账损失税收政策所存在问题与完善思路
　　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实际上是它在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成本。呆账损失的税务处理反映了金融企业在计量呆账损失时的税收待遇，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收负担，并影响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经营成果。下面我们从呆账损失税务处理的一般性分析入手，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的见解。
　　(一)税务处理方法的缺陷
　　呆账损失对金融企业来说，当属为取得收入发生的正常支出，应该允许从所得税基中扣除;但扣除的时机和规模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一般来说，应该遵循的原则就是税收的中性原则，即为了体现对金融企业的经营没有扭曲和干扰，而保持扣除在时间上和数量上与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的实际市场价值或名义市场价值相一致。
　　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相对应，税收上承认呆账损失的方法有两类，一是直接注销法，另外就是准备金法。
　　注销法是在核销某笔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贷款的同时，亦即确认损失时，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法能够保持扣除在时间上和数量上与损失的实际市场价值或名义市场价值相一致，也就是能较好地体现税收中性原则。同时这种方法能鼓励企业及时核销呆账，确认损失。
　　准备金法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提取准备金在税前扣除，发生损失时从准备金中扣减。这种方法一方面可以和企业会计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协调，鼓励企业及时足额提取准备金;另一方面，准备金扣除避免了因损失实际发生不均衡对税收入库的影响。但实际效果未必如此。其一，准备金的提取基数和比例，税收和会计上的规定很难完全一致，税收往往认为企业的谨慎原则和资本保全程度是过分的，为了筹集税款往往规定较为苛刻的准备金提取和扣除方法，很难与会计核算一致。其二，关于均衡税款入库，要保证做到这一点，就要保证每次提取扣除的基数和比例不变，而且每次提取时均不考虑其余额状况。在实际操作中，这样的条件是无法满足的，因为达到标准的有关资产在每一会计期间肯定是不同的，而且准备金的余额状况是每次提取时都要考虑的。普遍采取的准备金法是按照一定的基数和比例提取后再扣减准备金的余额，即所谓的差额提取。其差额与每期从准备金中扣除的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每期提取和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与当期确认核销的损失数额相关，因此并不能真正起到均衡损失的税收影响的效果。而且，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在核销呆账损失后，准备金的正的余额的扣除相对于实际损失来说是多余的，是征税不足的体现;负的余额表明每次提取扣除的准备金相对于实际损失来说是不足的，是征税多余的体现。
　　由以上分析可见，与注销法相比，笔者认为准备金法不足取，尤其是在目前呆账挂账较多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二)呆账处理的税收政策所存在问题
　　针对金融企业呆账会计处理政策的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9月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对呆账处理的税收政策作了明确规定。该政策存在如下问题：
　　(1)与会计政策一样，将贷款类、应收类和投资类风险资产全部纳入呆账资产。这种做法会对会计政策产生副面影响，不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划分风险资产类别和分别提取准备、处理损失的规范的会计处理。
　　(2)《税前扣除办法》规定，金融企业按下列公式计提的呆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本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amp;times;1%&amp;mdash;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应先冲抵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不足部分可据实税前扣除。从形式上看，采取的是准备金法，但在准备金不足核销时可据实扣除，又有注销法的效果。当准备金足以扣除且有余额时，表示当期征税的不足。
　　(3)对呆账确认的标准过于苛刻，要求法律行动的支持和证明过多。
　　(三)完善税收政策的思路
　　首先，明确由上述分析所得出的结论：采用准备金的扣除办法欠妥，准备金不足时其效果和注销法相同，准备金有余时造成征税不足，故应该采取直接注销法扣除呆账损失。也就是说，从税收角度出发，对于会计核算出于稳健经营考虑而计提的呆账损失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同时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呆账损失，视同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经审核确认后准予全额、及时扣除。这样就能较好地体现税收中性原则。但问题最终落脚在对呆账损失的认定标准上，即什么样的贷款可以确认为损失贷款并予以注销。由于税收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征税的程度(相对于企业会计标准而言，过严或过松可能导致征税过度或征税不足)，从企业自身角度考虑，要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使会计核算对企业经营也有监督作用，故不会主动放弃对债务的要求，因此，客观的标准在税收和会计确认上应同样发挥作用，或者说依据会计确认的标准确定税收。
　　其次，从我国的《税前扣除办法》上来看，在确认标准上，一般要求企业在采取法律行动以后，会以法律行动的证明来作为确认和扣除损失的依据。这种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因为，其假设前提还是企业有多于呆账实际发生额确认和扣除的愿望存在，其实际后果是增加了纳税人不必要的成本，会使呆账成本更高。众所周知，法律行动肯定是需要成本的，如果这些有成本的法律行动能降低企业的损失，企业肯定会主动采用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只要纳税人能够证明有关贷款确定已无法收回，应该允许纳税人自主申报扣除，也就是说，应尽量简化审批的程序，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依笔者之见，宜将风险资产按照会计制度的分类方法予以分类，并将有关损失还原为贷款损失、坏账损失和投资损失，取消《税前扣除办法》中呆账和呆账损失这类存在歧义的欠准确的表述方式，统一和规范有关概念的口径。
　　第四，对于金融企业呆账处理的会计和税收政策，应科学对待二者的差异。一是对差异应尽量协调和统一，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遵从成本，也可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二是鉴于会计核算和税收征管的立足点、目的和原则的不同，对无法协调和统一的差异宜予承认和保留，并在科学、规范和效率的原则指导下，完善会计和税收政策。
　　综上，对于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一方面，金融企业应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对风险资产进行分类分级，并及时足额合理计提各项准备，提高资产质量，客观反映经营成果;另一方面，在纳税申报时，可不考虑会计核算提取的各种损失准备，应根据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坏账损失等项目，允许企业及时全额实施税前扣除，以维护税收的中性原则和效率原则。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企业 呆账 税收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企业呆账处理的会计与税收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06/219.html</link>
<description>金融企业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主要是通过计提准备及核销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了相应的调整，应予以重点关注。</description>
<text>
	　　金融企业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呆账处理主要是通过计提准备及核销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了相应的调整，应予以重点关注。

	　　现行呆账准备计提金融监管和会计核算规定

	　　金融企业呆账计提与核销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国际惯例，规定金融企业计提的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两大类。其中，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用于防范金融企业整体经营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在成本中列支，用于防范资产损失减值风险。资产减值准备按可能发生损失资产的类型，进一步细分为贷款损失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贷款损失准备又划分为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类，专项准备按贷款五级分类提取，特种准备针对贷款的国别风险提取。《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未规定各项准备金的计提比例。

	　　《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应提取呆账准备，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指金融企业对债权和股权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提取的，用于弥补特定损失的准备，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两种。专项准备参照以下比例计提：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金融企业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确定。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的对象是贷款损失准备，不涉及其他类型准备金。具体规定为：按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作为一般准备;对五级分类的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专项准备，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上下浮动20%;银行可针对国别、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自行计提特种准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财务会计和税收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则一般准备也是在利润分配中提取。

	　　综合上述规定，会计处理上，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呆账准备，呆账准备包括一般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成本中列支，其中贷款损失准备中的专项准备按金融企业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的相应比例计提。

	　　企业所得税前呆账准备计提及核销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金融企业呆账准备税前计提及核销的规定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

	　　财税[2009]57号文件将企业资产损失分为贷款类、应收预付类和股权投资损失。对金融企业资产损失中贷款类损失的扣除，财税[2009]64号文件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贷款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余额&amp;times;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09]64号文件对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种类规定为贷款、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和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三类，强调了计提准备金资产的贷款性质或贷款特征，剔除了不具有贷款性质的抵债资产、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等债权和股权资产，应收预付类资产和股权投资的损失不适用税前计提准备进行扣除的规定。

	　　财税[2009]99号文件提高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对五级分类的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会计与税收处理不同

	　　会计上，对按贷款类资产1%提取的一般准备在利润分配中进行，而税收上，对按贷款类资产(包括正常类贷款)1%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允许税前扣除。会计上对全部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即专项准备在成本中列支，而税收上只是允许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五级分类后四类贷款按2%、25%、50%、100%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某农村合作商业银行2009年、2010年末贷款余额见文尾表格。2009年末，该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减专项准备会计金额为2015万元(已在税前列支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为1888万元)，2010年该银行核销2009年度贷款损失400万元;2010年该银行以500万元对A公司进行投资，取得其30%的股份，当年A公司亏损200万元，年末预计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370万元。

	　　会计上，全部贷款五级分类后，2010年末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按相应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减专项准备应计余额为1961.5万元(13700&amp;times;2%+2850&amp;times;25%+1950&amp;times;50%)，则当年应提取专项准备346.5万元[1961.5-(2015-400)];对股权投资损失因预计可收回价值370万元小于账面余额440万元(500-200&amp;times;30%)，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万元。在利润分配时，按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补提一般准备金165万元(95000&amp;times;1%-79000&amp;times;1%+500&amp;times;1%)。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2010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A公司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2010年末根据A公司损益确认收益情况

	　　借：投资收益 60

	　　贷：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损益调整(A公司) 60

	　　2010年会计上核销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amp;mdash;&amp;mdash;专项准备 400

	　　贷：贷款 400

	　　2010年末计提呆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416.5

	　　贷：贷款损失准备&amp;mdash;&amp;mdash;专项准备 346.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0

	　　2010年末根据贷款余额补提的一般准备

	　　借：利润分配&amp;mdash;&amp;mdash;未分配利润 165

	　　贷：一般准备金 165

	　　税收上，根据财税[2009]64号文件、财税[2009]99号文件规定，2010年末贷款损失准备应计余额1884.5万元(95000&amp;times;1%+9800&amp;times;1%+1750&amp;times;24%+850&amp;times;49%)，则当年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为396.5万元[1884.5-(1888-400)].提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年终应做纳税调增处理，待该项股权实际发生损失时，按财税[2009]5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问题 呆账</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金融租赁四年：专业化助推潜力变实力</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3/121.html</link>
<description>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对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行业有这样的期许：“必将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企业设备销售、技术更新乃至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description>
<text>
	　　在2007年春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对商业银行进入融资租赁行业有这样的期许：&amp;ldquo;必将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企业设备销售、技术更新乃至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amp;rdquo;(作者 聂伟柱)

	　　彼时，经过几起几落的中国融资租赁业正处于行业低谷时期，甚至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连正常经营的许可都没有，只是处于试点阶段。中国租赁业的公司数量、资产规模及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可谓微乎其微。

	　　从2007年底开始，经过2003年以来的改革重铸后的商业银行，在融资租赁行业的低迷时期陆续进入了这个行业。如今回头去看，四年多过去了，这批新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情况如何，究竟交出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四年大踏步：资产激增至25倍

	　　&amp;ldquo;首先选择几家具有申请意愿、实力较强、符合新办法要求的商业银行批准设立金融租赁公司。&amp;rdquo;上述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时说。

	　　第一批获得试点机会的几家银行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它们的租赁公司先后在2007年和2008年开张营业。

	　　它们，以及后来陆续获批的第二批、第三批试点金融租赁公司的进入，到底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不妨先看看它们入&amp;ldquo;场&amp;rdquo;之前的情形。

	　　根据2007年6月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讲话中引用的数据：2005年底，中国的租赁业务规模在42.5亿美元左右，排名全球第23位，租赁渗透率为1.3%，租赁业务规模与GDP之比约为0.16%，全球排名第50位。

	　　当时，从事租赁业务的机构既有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有由商务部批准的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租赁公司，还有商务部和国税总局批准的内资试点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与中外合资(外资)租赁公司都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起步的，尽管具体过程有差别，但总的说来都经历过迅速发展与萧条困顿阶段。

	　　同样是蔡鄂生2007年6月引用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其中6家持续经营，账面资产合计142亿元人民币，负债112亿元，所有者权益30亿元，当年共实现税后净利润1.3亿元。商务部以及前外经贸部批准的外资及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有70余家，资产合计接近300亿元。

	　　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首批试点的五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陆续开业。2010年，第二批试点金融租赁公司获批，这一批中最惹人瞩目的是非银行类的中国石油获准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第二批之后，一些新的金融租赁公司陆续获批筹建，比如海航主导发起的皖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目前，正常经营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7家。今年3月末，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640亿元，这是2007年的25倍。今年一季度，17家金融租赁公司实现净利润13.24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39倍，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到1.56%、10.07%，比年初提高0.06个百分点和1.49个百分点。

	　　而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带动之下，国内租赁业呈现出爆炸性的增长。目前，国内共有融资租赁公司260家左右。包括商务部、国税总局联合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累计6批45家。商务部及地方商务厅、商委累计批准的近200家。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合计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潜在租赁资产承载能力高达1万亿元人民币以上。2009年底资产余额约4200亿元，2010年底约7000亿元，2011年底可能接近1万亿元。

	　　&amp;ldquo;最近几年，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展给融资租赁行业增强了信心。&amp;rdquo;蔡鄂生在总结金融租赁公司试点情况时表示，随着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和发展，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格局和业务模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行业优势和社会价值初步显现。

	　　宏观效果：产融结合催化剂

	　　&amp;ldquo;银行系的这几家租赁公司成立以后，基本上主导了中国租赁业的发展，应该来说这几年，影响力、行业推动效果等方方面面，这几家银行系金融公司起了很重要的作用。&amp;rdquo;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巍表示。

	　　一直以来，银行业在中国金融各种业态中&amp;ldquo;一家独大&amp;rdquo;。这种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不但加大了借贷者的资金成本，也间接将风险过多地积聚在商业银行体内。

	　　&amp;ldquo;中国长期保持间接融资为主的格局，股权类资金供应严重不足。此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是发展资本市场。&amp;rdquo;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结构室主任何海峰表示，但眼界不能局限于发展资本交易的市场，应着眼于创造有利于股权资本形成的机制&amp;mdash;&amp;mdash;金融租赁就是一个重要的机制。

	　　改善金融业结构的同时，融资租赁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同样发挥着独特效应。

	　　2008年金融和经济危机暴露出的严重问题是，金融业有同实体经济相脱离的倾向，金融业归根到底是服务业，离开了它所服务的对象，金融业就是泡沫。

	　　而融资租赁是产融结合的最佳&amp;ldquo;催化剂&amp;rdquo;，其有利于金融业回归到与产业相结合的特征。融资租赁特殊的交易机制，使资金的使用精准而安全，是引导资金投向的最佳市场手段之一。

	　　2011年，为了回收过剩流动性，央行收紧货币供给，防止社会融资过度扩张。而金融租赁恰恰是最符合这一调控思想的金融工具。

	　　租赁的本质是融物，所谓金融租赁就是用融资的方式来融物，最终解决的是租赁物的使用价值转移。因此每一笔金融租赁业务都对应着实物资产，而不存在泡沫。

	　　同时，因为租赁公司不吸收存款，也不会产生任何派生的货币供给。通过金融租赁把融资和融物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是防止社会融资过度扩张的有力工具，也是进行社会投资结构调整的有效方式。

	　　货币紧缩过程中，中小企业受到冲击最大。原因在于银行的&amp;ldquo;垒大户&amp;rdquo;现象在货币收紧时期更为严重，银行往往更愿意将有限信贷资金投向大企业，中小企业可获得的信贷资金就更为紧张。

	　　&amp;ldquo;金融租赁是一种资产金融，开创了&amp;lsquo;资产信用&amp;rsquo;这一新金融理念。与信贷、债券等主要基于&amp;lsquo;企业信用&amp;rsquo;的融资方式不同，金融租赁成功地发掘了租赁物本身具有的信用。&amp;rdquo;《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10)》认为，这种特性能使企业，特别是缺少信用历史和信用评级较低的新企业和中小企业，也能通过租赁获得设备使用，得到发展机会。

	　　渤海证券研究报告称，由于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收回租赁物后有翻新、处置租赁物的能力，所以融资租赁往往不需要承租人安排信用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快捷。这种融资方式得到了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的青睐。与申请银行贷款的繁琐程序相比，融资租赁的手续简便、时效性强、更易把握市场多变的行情。

	　　我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一般在3年左右，一项设备的回收期大约长达5年以上。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大多是1年以内，短借长用、负债与资产结构不匹配。租赁更侧重于对项目未来现金流的考察，未在银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业也可能获得中长期设备融资。

	　　&amp;ldquo;民生金融租赁成立之时，就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部。目前，民生金融租赁的中小企业客户达到3000多家。&amp;rdquo;周巍认为，科技的发展使设备的技术寿命越来越短，致使企业购置设备要承受很大的无形耗损，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获得并更新设备，确保企业生产设备在技术上的先进性。

	　　协同效应：与母行打组合拳

	　　&amp;ldquo;对于银行系租赁公司，它们的出现也增强了母行的竞争力。&amp;rdquo;周巍表示，金融租赁对于银行而言，是一个产品线，有了这个产品线，银行的整体综合竞争力就更强了。此外，金融租赁公司对母行的品牌也有一定的贡献度。&amp;ldquo;民生银行董事长就对民生金融租赁表达过这样的期许：民生金融租赁在租赁业的品牌影响力一定要超过民生银行在银行业的品牌影响力。&amp;rdquo;

	　　截至目前，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在内的全国性银行，大都发起设立了自身的金融租赁公司。对于银行而言，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不仅可以将风险相对降低，提升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水平，而且，也能扩展收入来源渠道，提升商业银行盈利水平。

	　　周巍还表示，从收益上看，目前几家主要的金融租赁公司都是盈利的，对于母行有直接的财务贡献。但他认为更大的贡献还是综合贡献度。&amp;ldquo;有租赁公司和没租赁公司对银行发展是不一样的，银行考核租赁公司的时候，不单单看报表上挣的钱。&amp;rdquo;

	　　一位国有大行研究人士表示，金融租赁发挥了物权控制优势，降低了风险，促进银行业务的优化，并且带动了清算、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业务发展。

	　　此外，租赁业务可以有效支持银行对中高端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利用租赁产品的中长期特点，与银行短期产品配套服务客户;降低银行中长期信贷占比，改善资产结构;通过租赁腾出信贷资源，将相关信贷规模用于维护核心客户，拓展新客户，提升客户忠诚度。

	　　租赁公司和母行完全能产生双赢的格局。蔡鄂生表示，对于租赁公司而言，可充分利用母行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和管理机制，在不断优化自身发展模式的同时，融入母行整体发展战略，为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和综合化经营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和有益的探索。

	　　租赁公司对母行综合化经营作出贡献的同时，&amp;ldquo;风险隔离&amp;rdquo;的警钟却在长鸣。周巍表示，民生金融租赁与民生银行之间协作很紧密，互补性很强，但相互之间的合作也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

	　　工行行长杨凯生曾撰文表示，要合理把握金融租赁子公司与母行的协同：一是如何增强租赁公司对母行其他业务的综合带动、推动作用;二是如何建立好母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避免风险的相互蔓延。这两条都需要母子公司之间有一种合理的、正常的、有效的协同机制。

	　　发展前景：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

	　　四年多的时间里，融资租赁业在井喷之后，已经由培育期步入了成长期。

	　　目前，美国有3000多家租赁公司，日本有1000多家租赁公司。相比较而言，中国租赁公司数量较少。而在更为核心的渗透率指标上，当前我国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仅为4%，远低于美国30%左右的渗透率。

	　　从中外对比的角度看，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拥有着巨大的扩张空间。但与此同时，由于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几经起落，刚刚进入成长期，从整个行业来看，亦面临诸多长期风险。

	　　周巍表示，现在中国的金融体系并不发达，银行留出了很多市场空间。如果以后中国金融体系完善，利率市场化之后，一些按照现行类银行模式发展的租赁公司将会面临很大的麻烦。&amp;ldquo;如果是直接去和银行抢饭吃，面临的只是迟死和早死的问题。&amp;rdquo;

	　　客观来看，当前金融租赁公司产品结构设计较为简单，与银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各家公司对租赁市场的细分程度也不够，尚未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市场定位和业务模式。

	　　&amp;ldquo;要可持续发展，保持竞争力，根本问题是要解决专业化的问题。&amp;rdquo;周巍表示，现阶段，大多数租赁公司只具备了一种能力，即资金经营能力，从银行借款，然后左手倒到右手，收几个点息差。但这是很危险的习惯。租赁公司应该还要具备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能力，即资产经营能力。而如何培养资产经营能力，就要在专业化上下工夫。

	　　蔡鄂生也认为，如何走专业化、特色化之路是金融租赁公司需要思考的战略性的问题。未来数年金融租赁公司要在融资租赁市场中加速明确细分市场，在子市场中形成有较强盈利能力的拳头租赁产品。

	　　显然，金融租赁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发挥产品优势，建立成熟有效的商业模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探索过程，要想少走弯路、快速发展，就要一方面抓好基础工作，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创新租赁业务，走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值得欣喜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一些金融租赁公司的重视。周巍告诉记者，民生金融租赁已从筹备期开始，一步步培养专业能力，这是公司未来发展、生存的一个根基。

	　　融资租赁发展还需迈过几道&amp;ldquo;制度坎&amp;rdquo;

	　　中国租赁业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压力&amp;mdash;&amp;mdash;它们破茧而鸣，蒸蒸日上，力求在中国的经济和金融版图中寻找自己的坐标;同时，一些外部环境因素却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这种努力。

	　　回过头去看，融资租赁行业进入中国已三十年有余，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开闸至今也已近四年。但由于融资租赁行业经营的特殊性，该行业整体面临的监管、税收、法律、会计等多方面的问题却一直如鲠在喉。有理由相信，若上述问题得以解决，融资租赁业将给中国经济一个&amp;ldquo;惊喜&amp;rdquo;。

	　　亟须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登记系统

	　　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包括交易主体、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等基本要素，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规范上述要素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但仍存在较大缺陷。

	　　根据租赁业人士的统计，中国涉及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政策散见于290多个法律法规文件中，现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之间的规定存在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

	　　现行法律法规与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性不配套、不衔接的现象，又以2007年10月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最为典型。

	　　&amp;ldquo;物权法设立的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与融资租赁资产登记制度缺失使租赁公司面临法律困境。&amp;rdquo;租赁业分析人士称，中国目前仅有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的登记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赋权，其他动产没有有效的登记制度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由于没有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当承租人恶意处置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的租赁资产，而取得这项资产的第三人能证明自己为善意取得时，则出租人对租赁物的物权就会受到侵害。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已有的债权征信系统上，拓展建立了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目前，已有许多融资租赁公司，在这个系统上对自己的交易做了登记。但是，该系统还未得到法律授权，登记的效力未得到法律确认，也未能得到法院的认可。

	　　此外，出租人行使租赁物取回权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在租赁物的取回问题上，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但是，中国《物权法》没有设立所有权人自我救济权利。

	　　&amp;ldquo;中国司法程序中没有规定简易取回程序，在承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取回租赁物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耗时长，效果也不理想。&amp;rdquo;租赁业从业人士表示，实践中，对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赋权强制执行力的公证租赁合同，在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以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复杂为由拒绝执行。

	　　对于上述问题，有分析人士建议，在融资租赁专门立法暂时难以推进的情况下，由国务院发布《融资租赁管理条例》，解决当前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性质、市场准入、风险管理、动产租赁物的登记与取回、对第三人伤害的责任承担、如何对抗善意第三人、税收适用等问题。

	　　税收问题不利租赁业务拓展

	　　由于融资租赁活动的特殊性等各种原因，融资租赁在税收方面的困境亦迟迟未能突破。

	　　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法，没有对租赁资产的税前抵扣的归属做出专门的规定，而是直接采用了租赁会计准则的标准。换句话说，也即是会计准则分类下的融资性租赁，由承租人确认租赁资产的税前抵扣，经营性租赁则应该由出租人确认租赁资产的税前抵扣。

	　　&amp;ldquo;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中国流转税制度中关于经营性租赁的混乱规定，导致出租人无法正常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amp;rdquo;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认为，因此，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出租人计提经营性租赁资产折旧的情况。如果出租人提供了一项经营性租赁交易，则出租人和承租人均不确认租赁资产，从而都不进行租赁资产折旧的所得税的抵扣。

	　　其次，现行增值税制度中对融资租赁交易规定存在缺失：中国在2009年制定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过程中，税务部门未能对融资租赁交易消费型增值税适用问题做出任何规定。

	　　于是，那些有能力进行投资设备增值税抵扣的企业，若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因无法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通过融资租赁活动设备的相对成本大为提高，其融资租赁需求受到极大的抑制。这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后果。

	　　第三，许多税收政策优惠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尚未适用;进口货物关税减免政策的适用问题也尚未明确。

	　　融资租赁业分析人士表示：&amp;ldquo;出租人买而不用，承租人用而不买。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amp;rdquo;但各项投资抵免、退税政策和财政补贴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制定时，并没有明晰不同交易条件下融资租赁业务的适用。

	　　此外，对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租赁设备资产，原出租人进行转让后，承租人是否可以按减免方式向新出租人支付租金，海关总署并没有明确，使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租赁资产的转让遇到了障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金融租赁 税收问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企业临时设施的财税处理及案例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11/992.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工地上临时建造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以及为了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和样板间等营销设施。这些临时性设施应怎样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description>
<text>　　所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临时设施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工地上临时建造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以及为了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和样板间等营销设施。这些临时性设施应怎样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笔者结合最近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在此就房地产企业的临时设施的财税处理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财务处理
　　由于房地产企业的临时性设施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并且临时性设施均不构成最终开发产品实体，也没有分摊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根据收入与费用匹配的原则，应进行分期摊销，因此，对于临时性设施的建造成本，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会计处理是：
　　借：开发间接费&amp;mdash;项目营销设施（售楼部/样板间）
　　　贷：银行存款或借：前期工程费&amp;mdash;&amp;mdash;临时设施（工地上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设施）
　　　贷：银行存款
　　将来开发产品销售时，作为共同成本予以分配转出。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
　　1、所得税的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在结算计算成本时，项目基建临时设施可通过&amp;ldquo;前期工程费&amp;mdash;&amp;mdash;临时设施&amp;rdquo;核算，项目营销设施可通过&amp;ldquo;开发间接费&amp;mdash;&amp;mdash;项目营销设施&amp;rdquo;进行归集。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六条（一）项以可否销售原则确定计税成本对象规定：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因此，对于这些临时性辅助设施不作为计税成本核算对象出现，应作为过渡成本处理。
　　2、临时性设施的房产税处理
　　（1）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处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amp;ldquo;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amp;rdquo;财税地[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amp;rdquo;基于以上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性建筑物不征房产税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临时设施必须为基建工地服务，二是必须处于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临时性建筑物归基建单位使用，则须从基建单位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因此，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是免征房产税的，如果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或者这些临时性房屋是基建单位自已出资建造，只要基建工程结束以后还在使用的，就应该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售楼部、样板间的房产税处理由于房地产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样板间不构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因此，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于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的缴纳，应按自用原值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amp;ldquo;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amp;rdquo;由于会计核算中，对于售楼部、样板间的成本费用归集在开发间接费核算，仅包括了建造成本，没有包括土地成本，无法确定房产计税原值，在计算房产税时就要首先纳税调整。
　　案例：2011年6月，A房地产公司取得某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后进入立项开发，先期投入建造的临时设施包括有项目基建用房1000㎡建造成本120万元，售楼部2000㎡，建造成本340万元，样板间200㎡建造成本50万元。请分析基建用房、售楼部和样板间的财税处理。
　　分析：（1）财务处理建用房1000㎡建造成本120万元，售楼部2000㎡，建造成本340万元，样板间200㎡建造成本50万元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开发间接费&amp;mdash;项目营销设施（售楼部/样板间）3900000贷：银行存款 3900000借：前期工程费&amp;mdash;&amp;mdash;临时设施（工地上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设施）1200000贷：银行存款 1200000（2）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A房地产公司项目施工期间，基建用房1000㎡暂不用缴纳房产税，但是项目结束，基建用房未拆除的话，就必须缴纳房产税了。而售楼部2000㎡、样板间200㎡临时建筑显然不是为基建工地服务，而是为A房地产公司项目销售服务，不符合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规定，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对于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的缴纳，应按自用原值计税。由于会计核算中，对于售楼部、样板间的成本费用归集在开发间接费核算，仅包括了建造成本，没有包括土地成本，无法确定房产计税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amp;ldquo;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amp;rdquo;，因此，在对售楼部、样板间房产税计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假设售楼部占地面积3000㎡，土地成本1200元/㎡，则售楼部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成本为3000&amp;times;1200元/㎡=360万元，房产税计税原值为340+360=700万元，年均缴纳房产税700&amp;times;（1-30%）&amp;times;1.2%=5.88万元。假设样板间占地面积450㎡，容积率低于0.5，则样板间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土地成本为200&amp;times;2&amp;times;1200元/㎡=48万元，房产税计税原值为50+48=98万元，年均缴纳房产税98&amp;times;（1-30%）&amp;times;1.2%=0.8232万元。
　　3、售楼部、样板间的增值税处理
　　（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以后再出售。
　　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售楼部一般使用会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属于固定资产。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后，原售楼部变成了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再看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因此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作为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扣除。
　　（2）单独建造临时售楼部，项目完成后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006号）第九条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和企业所得税不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企业所得税中小区主体之内的售楼部应计入开发间接费，土地增值税开发间接费并没有包括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
　　基于以上分析，单独建造临时售楼部不论是小区内还是小区外都属于固定资产，所提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间接费扣除。
　　（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临时使用；项目移交物业公司，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款：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基于以上规定，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属于固定资产，在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后，原售楼部变成了公共配套设施费。售楼部完成使命之前作为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扣除，原售楼部变成了公共配套设施，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扣除。
　　（4）在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租入或自建销售网点，项目销售完毕，转为其他项目使用或出租。
　　总之，房地产企业售楼部不论何种情况，完成使命之前都是固定资产，所提折旧计入销售费用，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地产 财税处理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造期前后土地使用权摊销的财税处理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10/981.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description>
<text>　　[问题]
　　A公司2002年1月取得一宗土地，土地价值10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50年，2007年1月在该土地上自建厂房，建造成本500万元。2009年1月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土地由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已知厂房使用年限20年，残值率为5%。
　　对于在房屋建造前、建造期间、建造后以及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四个阶段应当如何进行土地使用权摊销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该公司存在疑问，笔者为此分析如下。
　　[分析]
　　目前，在会计核算实务中，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别，相应的对于税务处理会有所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amp;ldquo;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amp;rdquo;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并强调无法可靠确定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该企业每年土地摊销1000&amp;divide;50=20万元，没有论房屋建造前后阶段的区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计价和摊销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不存在差别。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在房屋建造的不同阶段会存在差别。
　　一、房屋建造前的摊销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企业在开发建造房屋前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应当按期进行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该土地使用权明确了使用年限为50年，所以在开发之前是需要按照50年的期限逐年进行摊销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的核算规定，包括无形资产摊销。所以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开发阶段每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摊销金额为：1000&amp;divide;50=20万元，这与《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也没有差别。
　　二、房屋建造期与竣工后的使用
　　开始动工建造房屋后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该案例中该企业属于自建建筑物，所以应当在建造时直接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房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首先应当由在建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并根据完工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已经将土地使用权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并且土地使用权尚可使用年限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相同，假设都是50-5-2=43年，则在尚可使用年限内通过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式进行土地摊销即可，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该公司关心的问题是，土地尚可摊销年限大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该土地价值如何摊销?
　　根据财会[2001]43号&amp;ldquo;土地使用权转入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后，其价值摊销年限如何确定&amp;rdquo;的问题解答：&amp;ldquo;公司以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实际成本。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时，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的，按期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amp;rdquo;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1、自2002年1月起，每年摊销土地使用权=1000&amp;divide;50=20万元，截止2007年1月土地使用权账面摊余价值1000-20&amp;times;5=900万元。
　　2、2007年1月土地使用权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9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900
　　3、房屋建造成本
　　借：在建工程　500
　　贷：银行存款(工程物资等) 500
　　4、2009年1月房屋竣工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1400
　　贷：在建工程 1400
　　房屋折旧年限20年，土地年限为43年，扣除房屋折旧年限后，即23年的土地的价值作为预计净残值处理。所以：
　　预计净残值=500&amp;times;5% 900&amp;times;23&amp;divide;43 = 506.40万元
　　月折旧额=(1400-506.40)&amp;divide;20&amp;divide;12 = 3.72万元
　　20年后，提完折旧，土地的剩余价值转为无形资产管理，按规定摊销。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81.40
　　贷：固定资产　　　　481.40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建期间土地使用权改变了使用性质，没有摊销，此部分应摊未摊费用在房屋可使用年限内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计入了会计损益，对于会计处理虽有差别但不会构成实质影响。
　　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如果把土地使用权视为单独摊销，则在建期间停止摊销的费用直接纳税调减处理，竣工验收后折旧期间多计提的折旧纳税调增处理，纳税调整后结果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同，符合税法无形资产摊销精神。如果把土地使用权视为固定资产整体核算，计入&amp;ldquo;固定资产&amp;mdash;&amp;mdash;建筑物或构筑物&amp;rdquo;则按上述折旧摊销即可，但是这样计算难免与税务机关理解上存在差异。另外，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就会增加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所以笔者认为这是不恰当的处理方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土地使用权  企业所得税 会计核算</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项目部企业所得税管理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6/880.html</link>
<description>某建筑企业为拓展业务，在全国很多地区设有项目部，这些项目部有的属于总机构直接设立，有的属于二级分支机构设立。近年来，各地针对建筑企业跨地区施工劳务的所得税管理陆续出台了不同规定，企业在很多地区遭遇纳税争议。</description>
<text>　　某建筑企业为拓展业务，在全国很多地区设有项目部，这些项目部有的属于总机构直接设立，有的属于二级分支机构设立。近年来，各地针对建筑企业跨地区施工劳务的所得税管理陆续出台了不同规定，企业在很多地区遭遇纳税争议。笔者归纳整理，建议跨地区设立项目部有关所得税管理应注意以下四方面问题。
　　建筑企业项目部不适用汇总纳税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实行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而建筑企业项目部并不需要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同时由于建筑资质的要求，其承建项目一般也是以总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因此，项目部不同于企业分支机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办法。按照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要求，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项目部所属机构不同，纳税办法有别
　　建筑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跨地区施工现象很普遍，很多企业的产值绝大部分由各地项目部创造，如果按照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要求在项目部所在地纳税，对总机构所在地的税收利益将有很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建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作出特别规定。基于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9号)明确，建筑企业跨地区设立的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条件的项目经理部，应汇总到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统一计算。但这一规定又必然影响项目部所在地的税收利益，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再次下发《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对项目部区分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征税办法，即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度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仍按国税函[2010]39号文件执行。因此，只有总机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才需在当地预分所得税，而各级分支机构设立的项目部应汇总到所属分支机构统一计算纳税。
　　机构设置不同，汇算清缴办法有别
　　由于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对项目部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办法，会对总机构的汇算清缴产生不同要求。但如果总机构只设分支机构，其汇总纳税办法与其他企业并无区别。
　　如果总机构只设跨地区项目部，则应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其余额就地缴纳。如某建筑企业在各省直接设立项目部，无分支机构。2011年截至11月份累计收入2000万元，其中各项目部收入1500万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则企业需向各项目部所在地预分所得税=1500&amp;times;0.2%=3(万元)，在总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100&amp;times;25%-3=22(万元)。
　　如果总机构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又有跨地区二级分支机构的，则应先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再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款。如某建筑企业在A、B省分别设有分支机构，同时又在C、D省直接设立项目部，其他条件同上，则该企业需向C、D省项目部所在地预分所得税3万元，其余22万元应按有关汇总纳税办法，在总机构及A、B省分支机构间分配预缴。
　　这里应注意，企业向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所在地预分所得税，很可能会出现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时，汇总计算的应纳所得税小于已预缴的税款。如某企业2011年度在各项目部已预分税款5万元，而汇算清缴时应纳所得税3万元，小于在各项目部已预分税款2万元。对此，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明确，应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所得税，而不是由各项目部所在地税务部门多退少补。但如果是因各项目部所在地税务部门未按规定标准预征税款，则应要求其对多征部分及时返还给企业。
　　跨地区项目部所得税的管理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无论是总机构还是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均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时不能扣除该已缴税款。需注意的是，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在异地设立项目部，同时还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企业所得税 管理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商品房销售的会计处理案例</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1/848.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涉及房屋所有权和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何进行相应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营业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税依据为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description>
<text>　　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商品房现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房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涉及房屋所有权和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何进行相应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商品房销售的税务处理
　　营业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税依据为向不动产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土地增值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经济利益。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计算扣除，适用于新项目转让并且房地产成交价格正常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属实的;二是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一)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二)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三)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四)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对外出售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对外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1.按转让产权合同取得收入4000万元;
　　2.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800万元;
　　3.开发成本1500万元;
　　4.计算得出能够税前扣除的开发费用250万元。
　　计算应缴纳的有关税金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4000&amp;times;5%=200(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0&amp;times;7%=14(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00&amp;times;3%=6(万元)。
　　(4)应缴纳印花税=4000&amp;times;0.5&amp;permil;=2(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①扣除项目金额=800+1500+250+220+(800+1500)&amp;times;20%=3230(万元)。
　　②增值额=4000-3230=770(万元)。
　　③增值率=770&amp;divide;3230&amp;times;100%&amp;asymp;24%.
　　④应缴纳土地增值税=770&amp;times;30%-3230&amp;times;0=231(万元)。
　　(6)应缴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4000-800-1500-250-220-231=999(万元)。
　　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99&amp;times;25%=249.75(万元)
　　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取得销售款项
　　借：银行存款(预收账款) 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
　　(2)计提相关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1
　　所得税 249.75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200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土地增值税 231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4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6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所得税 249.75
　　(3)将收入类科目余额转入&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
　　借：主营业务收入 4000
　　贷：本年利润 4000
　　(4)将所有支出科目余额转入&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
　　借：本年利润 3001
　　贷：营业税金附加 451
　　主营业务成本 2300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250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对外出售相关税费及会计处理与上述相同，所不同的是，在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计算中不得加计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商品房 会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建筑安装行业的涉税风险控制31策略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1/842.html</link>
<description>建筑安装行业的涉税风险控制31策略，房地产会计人需谨记！</description>
<text>　　一、建筑安装发票中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建筑安装行业发票中的涉税风险
　　1.不符合发票开具要求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2.向农民购买的各种沙石料，取得的收据不能税前扣除;
　　3.没有真实交易的行为，向税务当局代开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
　　4.工地上农民工工资支出的工资清单不能税前扣除。
　　(二)建筑安装行业发票中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1.必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和索取正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规定，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否则需持有关资料到建筑业劳务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3)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为代开票纳税人，由其不动产所在地和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代开票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1)完税凭证;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不动产销售、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异地劳务时);
　　(5)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税发[2008]40号文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国税发[2008]8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
　　国税发[2009]31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规定：&amp;ldquo;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amp;mdash;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amp;rdquo;
　　同时，国税发「2011」25号)还规定：&amp;ldquo;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的、利用虚开发票等凭证虚增成本的、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凭证列支成本费用的，要予以重点检查。&amp;rdquo;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分为四大类，一是税务发票;二是财政收据;三是境外收据;四是自制凭证。各类凭证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不可相互混用。
　　税务发票主要用在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支付款项，且该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情况。发票一般包括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另外在部分特殊行业还使用专业发票。
　　财政收据主要用在企业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款项中，该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
　　财政收据主要是指财政监制的各类票据，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政府性基金收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捐赠收据、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军队票据，也包括非财政监制的税收完税凭证等。
　　2.税前扣除的成本应符合的二大关键条件
　　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协议和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来界定。
　　要有合法的凭证：何为合法的凭证呢?
　　3.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应符合的条件
　　资金流和物流的统一：银行收付凭证、交易合同和发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额必须一致;
　　必须有真实交易的行为;
　　符合国家以下相关政策规定;
　　4.税前扣除的白条和收据的情形及应符合的条件
　　不需要开发票的情形：
　　给予农民的青苗补偿费;
　　工伤事故赔偿金;
　　职工解聘经济补偿金;
　　给予个人的拆迁补偿金;
　　自主经营食堂从菜市场购买的各种支出;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支出;
　　经济合同违约支出;
　　白条和手据税前扣除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是符合不需要开发票的条件;
　　二是要有交易或提供劳务的合同;
　　三是收款人收取款项时立的收据;
　　四是收款人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局代开发票不可以税前扣除的情形
　　没有真实交易的行为;
　　没有交易或劳务合同的行为;
　　不在纳税地点所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
　　6.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控制点
　　由于到地税局去代开发票是要缴纳一定的综合税的，许多企业感到头疼的是，代缴的税不可以在企业的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要在税前扣除代扣的税金，则必须去地税局代开发票前，与收款人签定合同或协议，而且协议或合同中的价格必须是税前价款，这样的话，以合同或协议中的价款进成本则在税前扣除了代扣的税款。
　　7.新发票管理办法的新规定情况
　　一是只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才可以进成本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规定：&amp;ldquo;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amp;rdquo;这应注意：原来的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办法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了。
　　二是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1)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发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补充规定，包括：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对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的，以及介绍假发票转让信息的，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
　　三是增加了虚开发票的界定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刑法修正案(八)对发票犯罪的修改和补充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做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
　　(1)取消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死刑
　　(2)增加了虚开普通发票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零五条之一：&amp;ldquo;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amp;rdquo;这一规定增加的罪名为&amp;ldquo;虚开普通发票罪&amp;rdquo;。
　　(3)增加了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一十条之一：&amp;ldquo;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amp;ldquo;这一规定增加的罪名为&amp;rdquo;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amp;ldquo;。
　　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工程总分包抵扣营业税的税收风险控制
　　总包人要实现对分包差额抵扣营业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人必须是查账征税的企业
　　2.分包人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建安发票;并向建筑劳务所在地地税局提供分包人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和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3.分包人必须是有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而不是个人;
　　4.必须把总分包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登记，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登记，申报纳税;
　　5.分包额除以总包额小于50%.
　　附加条件：差额抵扣营业税只限于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总分包抵扣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1.建筑工程转包行为不能抵扣营业税，需全额缴纳营业税;
　　2.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行为不能抵扣营业税;
　　3.总包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是没有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不能抵扣营业税;
　　4.实行核定定率的总包人发生的分包业务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5.一级分包和二级分包间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二)建筑工程总分包抵扣营业税的政策规定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24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由此可见，转包行为是我国法律禁止的，所以对于转包价款在营业税计算营业额时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只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人才可以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只有总承包人才有可能差额纳税，而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所以也不能差额纳税，因为再分包不仅违法，而且要全额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24号令)第八条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因此，如果分包对象为个人，那么分包给个人所支付的分包款不得扣除。
　　(三)建筑工程总分包抵扣营业税的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1.遵循&amp;ldquo;见票付款&amp;rdquo;的原则;
　　2.&amp;ldquo;山西&amp;rdquo;模式;
　　3.提供建筑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到当地国税局开具销售自产货物的证明，然后凭证明到劳务发生地税务局备案，则销售货物所得缴纳增值税而不必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三、挂靠经营业务的法律、财务和税收风险控制
　　1.挂靠经营之法律风险
　　由于挂靠合作对外一切经活动都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对内他们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挂靠企业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资质、品牌、信誉等优势，对外承揽工程，并最大程度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挂靠企业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给被挂靠企业外，一切施工活动都由其自主进行，被挂靠企业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一旦对外担责时，依法应由被挂靠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交付期限、工程款使用、工资发放、材料款、工伤工亡以及保修保养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纠纷，被挂靠企业都将难辞其咎。
　　2.挂靠经营之税收风险
　　在会计核算上，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各有自己的帐目，按各自经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挂靠企业向被挂靠企业报送内部会计报表，由被挂靠企业合并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于建筑业的营业税交纳时间和工程款的实际决算时间往往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必然给被挂靠企业的会计实务操作和纳税申报等带来困难。而挂靠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金甚至不缴税的目的，它会尽可能地增大支出、隐瞒收入，甚至不惜伪造、毁灭会计凭证和资料。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偷税、漏税问题，将由被挂靠企业承担这种税务风险，遭致经济上和信誉上的双重损失。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①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②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③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基于此规定，被挂靠人是挂靠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3.挂靠经营之财务风险
　　在挂靠经营中，由于挂靠人在采购工程物质等建筑材料时，往往会发生赊帐行为，以及有可能会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万一挂靠人拒绝给付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货款或民工工资时，被挂靠人负有直接的给付义务。
　　4.挂靠经营行为的风险防范
　　第一，要完善挂靠经营的方式、明确法律责任。合作前，各方必须将对方的经营环境、负债情况、经济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分析评价。被挂靠企业对挂靠企业的技术力量、资金实力、管理水平要进行考察评定。挂靠企业要对被挂靠企业的经营状况，资质水平、经济实力进行调查分析，在相互了解，充分信任，责任明确的基础上方可进行合作。
　　第二，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监管、控制措施。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应视同自己的分公司一样，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从施工组织、材料购进、款项使用、安全措施、工资发放、事故处理等具体环节入手，让监管不留死角，不让挂靠人有任何可乘之机，以消除挂靠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尤其挂靠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向外举债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被挂靠企业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特别对资金的进出和流向，更要严格把关、控制，尤其是举债资金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进度监督使用，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抽逃，把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要统一会计记账标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税务风险。对挂靠工程的收支情况，应纳入企业财务统一核算。由被挂靠企业设立总账，挂靠企业设立二级明细账，按总账编制会计报表，统一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能以合并会计报表的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挂靠企业组织施工的工程，应定期进行财务清查。
　　第四，被挂靠企业最好还应委派懂施工技术、懂材料采购、懂财务流程的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施工情况等适时进行贴身监管。这当然应以不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和日常经营管理为限。
　　5.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一切活动都是以被挂靠单位名义进行，因此被挂靠单位在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情况下，应派员驻场监督工程实施，形成有效的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工程进度局面。
　　挂靠方在所有的该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将成本票据(含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结算单交付被挂靠单位时，凭签字认可的票据结算单处理。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完税发票复印件作为本单位的帐务处理附件。提取的管理费是以工程总额作为的提取基数，不是以项目利润为基础。
　　四、&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控制
　　(一)&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营业税风险分析
　　&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
　　例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3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7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7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3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二)&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
　　&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
　　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3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3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3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三)&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
　　针对&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第一，施工企业必须与甲方签订纯建筑劳务的合同，不能够签订&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合同。例如，一份建筑合同，材料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
　　按照营业税法的规定，材料价款30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在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是施工企业，而不是甲方，但在实践征管中，税务局往往由甲方缴纳的，如果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100万元的&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合同，则30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则必须由施工方缴纳，即施工方必须开100万元而不能够开70万元建安发票给甲方。
　　第二，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同意与施工企业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那施工企业该怎么办?我认为应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再次，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第四，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但是施工企业、甲方和材料供应商三者间必须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即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委托支付令。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施工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形式上是包工包料的合同，实质上是&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合同，这对于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没有风险，因为，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消除了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嫌疑，对于施工方来讲，没有以上分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四)应注意两种错误的做法：
　　第一种，甲方转售材料
　　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amp;ldquo;在建工程&amp;rdquo;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甲方若领料以调拨单形式给乙方后，因乙方未按规定取得材料的合法发票，不能作为工程成本税前扣除。
　　第二种，营业税计税依据与开票金额不一致
　　按照100万元缴纳营业税而向甲方开具7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但在实践中，施工方按照100万元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而向甲方开具70万元的建安发票，根本行不通，因为在施工所在地的地税局的开票系统中，交多少税就开多少票，再税，即使可以按照100万的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而开出70万元的建安发票，甲方必须凭30万的材料发票和70万的建安发票入账，这在实践中得不到税务局的认可，即税务局不认可甲方的材料票进成本。
　　(五)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与建筑工程是有区别的
　　1.装修工程中&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材料是不缴纳营业税的，只有包工包料的情况，材料价款才需要缴纳营业税。
　　2.安装工程主要是安装设备，如果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备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五、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控制
　　六、设备安装和装修中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设备安装和装修中的涉税风险
　　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
　　(二)设备安装和装修中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amp;rdquo;
　　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amp;ldquo;甲供设备&amp;rdquo;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七、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涉税风险
　　提供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涉税风险是：
　　1.地税局对销售自产货物部分要缴纳营业税，国税局对提供劳务部分要缴纳增值税。
　　2.如果纳税人分别核算了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但不具有公允性或者没有分别核算，则会有两个税务机关对于其经济业务进行核定纳税。核定额高低主动权不在于纳税企业，难免陷入被动局面。
　　3.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劳务，向建设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营业税。
　　(二)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劳务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1.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23号)规定：&amp;ldquo;自2011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六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①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amp;ldquo;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函[2011]104号)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执行：
　　(1)关于核算问题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其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
　　(2)关于计税营业额问题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其计税营业额为：
　　一是能够同时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以下简称&amp;ldquo;从事货物生产证明&amp;rdquo;)以及该项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的，其建筑业劳务的计税营业额为所取得的工程价款扣减自产货物价款后的余额。
　　二是不能同时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amp;ldquo;从事货物生产证明&amp;rdquo;及该项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的，其建筑业劳务的计税营业额不得扣减自产货物价款，即计税营业额为所取得的工程价款。
　　(3)关于纳税申报问题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并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作为《广州市(区)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SB011(2011年版))的附件：
　　①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②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amp;ldquo;从事货物生产证明&amp;rdquo;原件;
　　③自产货物的增值税发票(记帐联)复印件。
　　(4)关于《建筑业统一发票》开具问题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开具发票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9]640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就其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营业额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开具发票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9]640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就其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营业额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5)关于对总承包(或分包)纳税人扣除分包营业额问题
　　对总承包(或分包)纳税人将工程分包给从事自产货物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扣除其支付给从事自产货物单位的分包工程款：
　　(一)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二)承包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amp;ldquo;从事货物生产证明&amp;rdquo;复印件;(三)承包单位开具的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
　　(四)承包单位开具的建筑劳务价款《建筑业统一发票》。
　　总承包(或分包)纳税人扣除的自产货物和建筑劳务价款之和不得超过其支付给从事自产货物单位的分包工程款。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资料备案：
　　1.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
　　3.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4.合同复印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主管地税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按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凡不能提供规定资料的，一律按照建筑业总收入金额征收营业税。
　　2.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作为附件：
　　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合同;
　　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amp;ldquo;从事货物生产证明&amp;rdquo;(原件);
　　自产货物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八、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
　　民工工资的涉税风险是民工工资的工资表列出的民工工资不可以作为工资成本在税前扣除。
　　(二)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针对农民工发生的人工费也属于&amp;ldquo;职工薪酬&amp;rdquo;，同时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等。但记入&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核算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应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1)该建筑工人与企业有雇佣或任职关系，属于企业的在册员工;
　　(2)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企业按照规定为该建筑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
　　(4)以工资表形式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均不得列入&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核算。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
　　(1)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向劳务公司支付建筑工人工资薪金，劳务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
　　(2)支付建筑工人劳务报酬时，按照规定代扣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
　　补充：五、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控制
　　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是操作不当，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和扣押的质量保证金。
　　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所消耗的水电费，其次是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建设方扣押施工方的质量保证金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建造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在同业主结算并扣除保证金时：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工程质量保证金
　　贷：工程结算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移交之后发生的保修费直接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
　　九、BT(建设-移交)模式的涉税风险控制
　　(一)BT(建设-移交)模式的涉税风险
　　BT(建设-移交)模式的涉税风险是税务局有可能对施工企业从事的BT(建设-移交)模式项目按照5%征收营业税，而不按照建筑业征收3%的营业税。
　　(二)BT(建设-移交)模式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参照全国各地不少地方的征管实践经验，努力按照建筑业3%征收营业税。以下是各省的做法：
　　BT模式(建设&amp;mdash;&amp;mdash;移交)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对BT模式的税务处理，各地有各自的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建筑业营业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8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无论项目公司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amp;ldquo;建筑业&amp;rdquo;税目缴纳营业税。
　　(二)项目公司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应税收入，应按&amp;ldquo;建筑业&amp;rdquo;税目缴纳营业税。
　　项目公司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上款所列应税收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195号)规定：
　　一、BT模式的营业税问题
　　BT(即&amp;ldquo;建设-移交&amp;rdquo;)投融资建设模式(以下简称BT模式)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通行的一种投融资建设方式，近年来在国内很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实行BT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由各级地方政府授权确定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融资人(以下简称融资人)，融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给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回购价款。
　　BT是通过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的一种融投资方式。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明确为：
　　(一)无论其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融资人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融资方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应全额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
　　(三)融资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BT模式合同规定的分次付款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总承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分包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分包方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BT项目税收管理的通知》惠地税发[2009]131号规定：
　　一、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明确为：
　　(一)项目的建设方与施工企业为同一单位的，以项目的建设方为纳税人，在取得业主支付回购款项时以实际取得的回购款项为计税营业额，按建筑业税目征收缴纳营业税等税费附加。
　　(二)若建设方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给其它施工企业，则该施工企业应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计税营业额为工程承包总额。建设方在取得业主支付回购款项时按扣除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承包总额后的余额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投融资建设模式税收政策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就有关营业税政策及发票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投融资建设模式中获取建设特许权的投资建设方(以下简称投资方)，应认定为建筑工程总承包人，按&amp;ldquo;建筑业&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对投资方将工程承包给其它施工企业的，按取得的回购价款减除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后的余额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所称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
　　三、投资方按发票管理相关规定领购、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amp;ldquo;建设-移交&amp;rdquo;模式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模式有关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采用&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模式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的全部收入，应按&amp;ldquo;建筑业&amp;rdquo;税目缴纳营业税。若该纳税人将建筑工程承包(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的，则以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给其他施工企业的承包(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所谓&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模式是一种投融资建设方式。实行&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模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融资人，由投融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的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总之，基础设施BT项目移交阶段，项目公司(不采用项目公司的例外)将分期从政府那儿取得回购款(回购一词有争议，暂沿用)，但这笔款到账后如何记取营业税有广泛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项目公司没有任何资质，因此属服务类企业(特别是出资方属于纯投资公司性质的，其本身就属于服务业)，应按&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适用税率5%记取;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项目公司尽管没有资质，但其仍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中所述的&amp;ldquo;建筑企业&amp;rdquo;。因此应按建筑业适用税率&amp;ldquo;3%&amp;rdquo;记取。上述差别虽只是2%，但由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较大，因此税收差额非常可观。
　　十、建筑施工企业预收账款处理的涉税风险控制
　　正确的涉税处理办法：
　　收到预收款时的营业税及附加不计入&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而计入&amp;ldquo;应交税费&amp;mdash;营业税&amp;rdquo;的借方，等到工程结算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时，再把&amp;ldquo;应交税费&amp;mdash;营业税&amp;rdquo;的借方转入&amp;ldquo;营业税及附加&amp;rdquo;的借方，从而反映到利润表中。
　　案例分析
　　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于2011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2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账，2011年合同约定发包方的付款日期分别是7月30日1500万元、11月30日1200万元。假设至2010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1年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预收账款　　　　　　300万
　　(2)缴纳预收账款的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9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万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所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
　　(3)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2700万
　　(4)年底确认收入时：
　　完工程度2700&amp;divide;4500=60%，收入为5000&amp;times;60%=3000万元，毛利为(5000-4500)&amp;times;60%=3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0万
　　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毛利　　　 3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万
　　(5)提取收入的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0万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90万
　　(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时：
　　借：预收账款　　　　　　　300万
　　应收账款　　　　　　 1500万
　　贷：工程结算　　　　　　　1800万
　　从以上会计处理来看，&amp;ldquo;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法&amp;rdquo;在确认收入时，再将相关的税费一并结转，符合配比原则与会计制度，但使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会计报表上出现负数，亦使人产生误解，以为是企业多交的税费。
　　实践中的有税收风险的账务处理法：
　　1.当收到发包方的预收款时，就把营业税及附加计入&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反映到利润表中，而不依照工程的进度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分次计入&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
　　【案例分析】
　　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于2011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2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账，2011年合同约定发包方的付款日期分别是7月30日1500万元、11月30日1200万元。假设至2010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1年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预收账款　　　　　　　　300万
　　(2)计提预收账款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万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9万
　　计提合同约定付款日期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元。
　　(3)缴纳预收账款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9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万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所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元。
　　(4)登记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　　　　　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2700万
　　(5)年底确认收入：
　　完工程度2700&amp;divide;4500=60%，收入为5000&amp;times;60%=3000万元，毛利为(5000-4500)&amp;times;60%=3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0万
　　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毛利　　　　　　　　 3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万案例分析
　　(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
　　借：预收账款　　　　　　　　　　　　　300万
　　应收账款　　　　　　　　　　　　 1500万
　　贷：工程结算　　　　　　　　　　　　 1800万
　　&amp;ldquo;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法&amp;rdquo;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有一定的益处。如果企业预收账款在年底全部转为收入的情况下。其对应产生的营业税及附加自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如果企业年底没有收入或确认的收入小于预收账款，其所对应(缴纳)的税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包括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所产生的税费)，普遍的观点认为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amp;ldquo;实际结算法&amp;rdquo;。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中，完工百分比法基本被摒弃不用，成为理论上的核算方法，工作量法则有少量施工企业采用，更多的施工企业是以与发包方的结算金额来确认收入。
　　【案例分析】
　　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于2011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2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账，2011年合同约定发包方的付款日期分别是7月30日1500万元、11月30日1200万元。假设至2010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2011年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预收账款　　　　　　　　　　　　300万
　　(2)缴纳预收账款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9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9万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所缴纳的营业税同此分录，营业税为81万元。
　　(3)登记发生成本：
　　借：工程施工&amp;mdash;&amp;mdash;合同成本　　　　　　　　　　　　　　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2700万
　　(4)年底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300万
　　应收账款　　　　　　　　　　　 15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万
　　(5)提取收入税金：
　　借：营业税税金及附加　　　　　　　　 54万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54万
　　(6)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700万
　　贷：工程施工　　　　　　　　　　　　2700万
　　&amp;ldquo;实际结算法&amp;rdquo;不符合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规定，但却得到了社会的默认而被大量采纳，成为会计核算中的&amp;ldquo;潜规则&amp;rdquo;，表面原因是施工企业工程款回收问题所致，实质上是社会诚信程度下降的体现。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款与实际结算的工程款往往不符，加之其他各种因素，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工程完工后发包方不及时结算或结算后又不付款等，结果是纳税人在按会计制度或税法的规定在确认收入后却无力支付税款。比较而言，&amp;ldquo;实际结算法&amp;rdquo;结算的工程款为发包方所认可，对企业的现金流有所保证，也可以相对及时地解缴税款，这也是其流行的主要原因。
　　3.垫资施工
　　施工企业往往只记成本而不确认收入，年终是亏损的，这样就会存在涉税风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预收款的为收到预收账款的日期;(2)有合同约定日期的按合同约定;(3)没有合同约定的，为工程完工竣工结算日。
　　如果是垫资施工且跨年度完工的，要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可计提营业税，待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或完工时缴纳营业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建筑安装 涉税风险 风险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6/796.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固定程式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description>
<text>　　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amp;mdash;&amp;mdash;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固定程式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笔者对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进行了总结，希望对广大地产财务朋友在申报表填报实操上有所裨益。
　　一、填报总体思路
　　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amp;ldquo;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amp;rdquo;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
　　二、填报详述
　　(一)未完工年度
　　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amp;lt;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mp;gt;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细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现分述如下：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
　　借： 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该预计毛利额填报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52行&amp;ldquo;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
　　也有个别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
　　贷：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借：应交税金&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
　　上述预交税金未进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但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因此，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减处理。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在地方税务局未做明确的省份，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适合的方式。
　　(1)北京模式
　　调减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2)天津模式
　　调减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amp;ldquo;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times;适用计税毛利率-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3列&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
　　(3)大连模式
　　调减在主表第3行&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中进行，即直接将预交的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填入该行。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调整
　　新31号文较之老31号文最重要的理念变化为，新31号文摒弃了预售收入的概念，规定凡是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在未完工年度，由于地产企业已经确认收入，其发生的三项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由于现有的纳税申报表不支持，需要地产企业做变通处理。现有几种变通模式：
　　(1)北京模式
　　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2)沈阳模式
　　对符合条件的预售收入暂填入年报附表一(1)第十六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行，实现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同时对应的成本暂填入年报附表二(1)第十五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行。
　　(3)青岛模式
　　当年度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得到的预计利润填入附表三第52行第3列。会计确认的预售款作为计算基础计算出的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amp;ldquo;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amp;rdquo;。
　　(4)大连模式
　　&amp;ldquo;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rdquo;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amp;ldquo;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amp;rdquo;。
　　(二)完工年度
　　1、季度预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
　　2、汇算清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在完工年度，会计上将预收房款确认为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应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地产行业依然可以通过三步调整完成其个性申报，该三步实质均为未完工年度调整数据的转回。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在完工年度，企业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上，企业应将以前年度调增的预计毛利额转回，即将未完工年度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amp;ldquo;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3列填报的&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作为&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填报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amp;ldquo;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4列。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在完工年度，企业对预交税金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或者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完工年度，上述预交税金已计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由于为完工年度，该预交税金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应对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增处理，以避免重复扣除。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北京模式
　　调增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将未完工年度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作为本年&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3列。
　　(2)天津模式
　　调增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amp;ldquo;开发产品完工后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times;适用计税毛利率-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3)大连模式
　　调增在主表第3行&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中进行，即将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从该行中扣减。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调整
　　因为未完工年度的预售收入已经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而完工年度会计上均已将确认收入，为了避免重复将收入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需要将未完工年度进行的调整在本年度转回。
　　(1)北京模式
　　在未完工年度，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完工年度，上述金额全部转回，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扣除，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扣除，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2)沈阳模式
　　将未完工年度填报在附表一(1)第十六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行的&amp;ldquo;预售收入&amp;rdquo;在该行扣除;同时对应的成本在附表二(1)第十五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行扣除。
　　(3)青岛模式
　　将未完工年度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amp;ldquo;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amp;rdquo;的金额填报在该行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4)大连模式
　　将&amp;ldquo;已结转销售收入的未完工年度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rdquo;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amp;ldquo;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amp;rdquo;中扣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申报 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的纳税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6/737.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会根据开发经营的需要，在销售开发产品时代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一些价外费用，如水、电、气初装费、各项基金等，这些费用一般先又房地产企业收取，后大多要按规定转交委托单位，有的也有结余。</description>
<text>　　不少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会根据开发经营的需要，在销售开发产品时代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一些价外费用，如水、电、气初装费、各项基金等，这些费用一般先又房地产企业收取，后大多要按规定转交委托单位，有的也有结余。对于这些代收费用(或者说价外费用)是否征税，如何征税，各税种规定是不同的。
　　如今，房地产业涉税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下面就通过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三个方面，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的纳税问题进行探讨。
　　一、代收费用要缴纳营业税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价外收费等费用，营业税法规定是需要纳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即使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没有利差，也要缴纳营业税。为了避免全额纳税，开发企业可以设立或委托代理机构收取代收费用，因为代理业营业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收取的报酬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第四条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规定：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二、代收费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收费用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是看代收费用是以谁的名义收取。如果不是由开发企业开票收取的，则不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amp;lt;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amp;gt;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五条规定，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取部门、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企业对纳入开发产品价内自己收取的代收费用，在转付给委托单位时，也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三、房价之外的代收费用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六条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amp;lt;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amp;gt;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一)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
　　(二)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据此分析，如果开发企业不是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要求代收的费用，也要作为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征税。只有及时将代收费用按规定转付给委托单位的，才可以从土地增值税征税收入中扣除。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06/20120306051000907.jpg</image>
<keywords>代收费用 纳税分析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9/687.html</link>
<description>出于招商引资等需要，某些地方政府会向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企业经营奖励、财政补贴等。以下请看某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出让金的案例：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财税处理。</description>
<text>　　出于招商引资等需要，某些地方政府会向开发商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企业经营奖励、财政补贴等。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交纳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作为奖励，但未具体规定资金的专项用途。
　　税务处理
　　(一)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本案例中，房地产企业(乙方)取得政府奖励企业的3000万元，但未发生《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本案例中，房地产企业(乙方)取得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3000万元，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进行具体判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对此进一步明确，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本案例中，由于土地出让协议未规定资金的专项用途，因此不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所称的&amp;ldquo;不征税收入&amp;rdquo;的3个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企业应在取得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3000万元时，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
　　企业在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后，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扣除项目中&amp;ldquo;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amp;rdquo;规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实务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amp;ldquo;土地出让金&amp;rdquo;或政府给予的补偿返还款，虽然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种补助，是企业的一项营业外收入，但实质上是政府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价款的折让，因此应扣减土地成本。返还3000万元地价款，实质上并不是&amp;ldquo;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amp;rdquo;的范畴。因此，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该观点与大连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188号)观点一致，即&amp;ldquo;纳税人应当凭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土地批件》、《土地出让金缴费证明》以及财政、土地管理等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收据、土地使用权购置发票、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合法有效凭据，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凡取得票据或者其他资料，但未实际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或支付土地出让金、购置土地使用权价款后又返还的，不允许计入扣除项目。&amp;rdquo;
　　此外，青岛市地税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管理暂行办法》(青地税发[2008]100号)规定，对于开发企业因从事拆迁安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原因，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补偿以及财政补贴款项，应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
　　(四)契税
　　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应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全额征收契税。
　　(五)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取得3000万元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收到奖励或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土地出让金 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产新政执行后 应更加关注相关税费条款</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0/614.html</link>
<description>签订“阴阳合同”存在哪些风险?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之后，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应注意什么?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李英姿律师认为，为确保自身权益，应拒绝签订“阴阳合同”。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之后，房产交易双方应更加关注税费的条款。</description>
<text>　　签订&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存在哪些风险?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之后，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应注意什么?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李英姿律师认为，为确保自身权益，应拒绝签订&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二手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之后，房产交易双方应更加关注税费的条款。
　　或面临罚款甚至刑罚
　　签订&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amp;rdquo;。
　　还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一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值得提醒的是，买卖双方是根据真实的成交价依法纳税，即使签订了&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也不会受到处罚。
　　或无法取得高额贷款再售时要承担高税费风险
　　就同一标的物、同一合同双方主体，签订了两份对价不一的合同，就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不确定性，若两份合同都真实有效的话，不论对卖方还是买方来说，都可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那份来履行。
　　就买方而言。首先是效力认定，或者合同不成立的风险。由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虚假的价格条款或整个合同将会被认定无效。此外，如买卖双方为逃避税收在居间买卖合同中约定虚假成交价，卖方又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现售合同。如买方不同意则导致现售合同未能订立的，那么买方只能取回已支付的款项，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其他赔偿。其次，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家实际贷款总数的降低，也无疑增加了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总额。再次，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最后，是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阴阳合同中买方存在偷逃契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可能将和卖家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数额达到标准时，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卖方来说，第一个就是宣告无效的风险。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会大大增加买方的心理变化，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将面临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第二则是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签订阴阳合同的卖方可以少缴甚至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但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存在偷税行为，则不仅会被追缴税款，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的，将会负上刑事责任。
　　成交价奇低合同应确认无效
　　李律师表示，一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三要件：1、主体适格;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只要符合上述三要件的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买卖双方若是为了逃避缴税义务，而故意压低成交价而签订的合同，其一，并非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二，是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成交价奇低的那份合同应确认无效。
　　按评估价征税之后应更加关注税费条款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逃税罪是身份犯，即犯罪主体仅限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而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并非纳税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因此并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作为房地产经纪人应有应当遵守的从业守则，若违反从业守则，则可由从业单位或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为了打击&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2011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操纵&amp;ldquo;阴阳合同&amp;rdquo;就要被处罚1万元，中介机构被处罚3万元。
　　此外，给这样合同盖章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虚报价格的&amp;ldquo;确凿证据&amp;rdquo;?虚报价格会否受到相关处罚?李律师表示，中介公司仅为卖方或买方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合同中的对价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与中介公司并无关系。因此，中介公司在合同中盖章其实是多此一举，也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房产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上登记信息是否与合同上约定的一致，例如所有权人是否一致，抵押状态是否一致，预告登记状态是否一致等。在交易过程中依实际成交价依法纳税。另，二手房交易双方都应更加关注承担税费的条款。合同中可以约定&amp;ldquo;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amp;rdquo;，也可以约定&amp;ldquo;约定由一方来承担所有税费&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费 征税 阴阳合同</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形式不同 处理各异</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4/583.html</link>
<description>对开发商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按一定比例或额度返还的政策。由于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约定返还的条件和形式不同，对开发商取得的返还款是认定为财政性资金，还是认定为经营性收入，其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description>
<text>　　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是土地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建设回迁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对开发商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按一定比例或额度返还的政策。由于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约定返还的条件和形式不同，对开发商取得的返还款是认定为财政性资金，还是认定为经营性收入，其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
　　一、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案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00平方米回迁房建设，回迁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动迁户。
　　(一)营业税
　　本案例实际上是政府主导拆迁，由政府出资购买回迁房，用于安置动迁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属于销售回迁房行为。
　　鉴于拆迁房屋行为的特殊性，在返还款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上，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amp;times;(1+成本利润率)&amp;divide;(1-营业税税率)。
　　笔者认为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返还款相当于回迁房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部分。
　　如果返还款3000万元相当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取得售房3000万元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
　　2、返还款大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部分。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如果约定返还款大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则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应作为销售回迁房收入，征收营业税。大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部分，如用于其它事项，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营业税判定。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如果没有约定返还款大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部分的特定用途，应视同购买回迁房的价款或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
　　3、返还款小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部分。
　　开发商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小于回迁房组成计税价格确认收入，则取得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应作为销售回迁房收入，征收营业税。返还款与计税价格确认收入的差额部分，属于营业税实施细则中的价格明显偏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应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本业务属于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工作，由政府部门将土地出让金部分返还开发企业，该款项是开发企业销售回迁房取得的收入，应当并入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对此进一步明确：&amp;ldquo;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amp;rdquo;
　　由于此业务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财政性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的土地款返还实为一种补贴收入，按照上述政策规定应当作为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
　　1、返还款相当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
　　如果返还款3000万元相当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取得售房收入3000万元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元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
　　2、返还款大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如果约定返还款大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用于其它事项，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土地增值税是否征收的判定。
　　土地出让金返还协议如果没有约定返还款大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的特定用途，应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
　　3，返还款小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amp;ldquo;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amp;rdquo;。如果返还款3000万元小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确认的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全部计算售房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属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第三种情形明确，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对开发商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小于回迁房土地增值税确认收入的部分，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元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
　　(四)会计处理
　　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企业应做营业收入处理。
　　收到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预收账款 3000
　　完工结转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3000
　　贷：营业收入 3000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
　　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amp;ldquo;熟地&amp;rdquo;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开发商先期介入拆迁，政府以生地招拍挂，由开发商代为拆迁。在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进行部分返还，用于拆迁或安置补偿。
　　案例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00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费用支出。国土部门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约定返还的3000万中，用于拆迁费用1000万元，用于动迁户补偿2000万元。企业实际向动迁户支付补偿款1500万元。
　　(一)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二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amp;rdquo;建筑业&amp;ldquo;税目缴纳营业税;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属于&amp;rdquo;服务业&amp;mdash;代理业&amp;ldquo;行为，应以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代委托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amp;rdquo;
　　返还款3000万中，取得的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1000万元，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30万元。代理支付动迁补偿款差额，应按&amp;ldquo;服务业&amp;mdash;&amp;mdash;代理业&amp;rdquo;缴纳营业税75万元。
　　(二)企业所得税
　　返还款3000万元中，取得的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1000万元，扣除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差额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代理支付动迁补偿款差额，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在发生当年扣除。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中，属于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和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转让不动产收入，因此，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此收入不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四)会计处理
　　先期支付拆迁补偿款和进行拆迁时：
　　借：其它应收款 1500
　　其它业务支出 1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500.
　　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支付动迁户补偿款和拆迁费用时，企业应冲减往来和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收到返还款时，代理支付动迁补偿款业务：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它应收款 1500
　　其它业务收入 500
　　收到拆迁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其它业务收入1000
　　三、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以生地招拍挂出让土地后，政府为减轻开发商的负担会以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形式，对开发商用于开发项目相关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的补偿。
　　案例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一)营业税
　　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所需要支出，按土地出让协议规定，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
　　本案例符合BT(即&amp;ldquo;建设&amp;mdash;移交&amp;rdquo;)投融资建设模式(以下简称BT模式)的特征。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该项目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工后，移交给政府。
　　对此开发企业取得基础设施建设返还款业务，BT模式下的营业税处理如下：
　　1、无论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返还款，应全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全额开具建安发票。 如果协议约定返还款用于项目内应收开发企业自行承担的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支出，则应按企业取得政府补贴处理，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本案例中企业取得的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收入3000万元，扣除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差额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可以在发生当年扣除。
　　(三)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属于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收入，不属于转让不动产收入，因此，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会计处理
　　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支付该项目外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时，企业应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收到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它业务收入 3000.
　　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是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是企业立项时承诺建设的，其成本费用应由企业自行承担。而且开发商在制定房价时，已经包含了公共配套设施的内容。
　　笔者认为此业务实质上是土地出让金的折扣或折让，应收到的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应冲减&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amp;rdquo;。企业将建成的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为开发商通过设定房价，从销售给业主的房款中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案例4：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一)营业税
　　此业务实际上是由政府出资购买全部或部门公共配套设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属于向政府销售全部或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行为。此业务返还款3000万元，应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销售不动产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3000&amp;times;5%)150万元。
　　返还款3000万元如小于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的差额部分，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这部分应取得的的经济利益，开发商已经通过设定房价，从销售给业主的房款中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并由销售商品房收入中实现并缴纳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八条规定：&amp;ldquo;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应单独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合资建设，完工后有偿移交的，国家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可直接抵扣该项目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amp;rdquo;。
　　笔者认为企业取得返还款3000万元，应直接抵扣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抵扣后的差额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土地增值税
　　企业在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元后，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笔者认为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作如下处理：
　　1、如可以认定为属于向政府销售全部或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行为，即为转让不动产收入，因此，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此收入应计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2、如不能认定为属于向政府销售全部或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行为，企业应将从政府部门取得的3000万元补偿款项，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金额。
　　(四)会计处理
　　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收到返还款时，如是补贴行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开发成本 3000
　　收到返还款时，如是购买行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营业收入 3000
　　五、土地出让金返还给其它关联企业或个人
　　目前土地招拍挂制运作过程中，出于各种考虑，在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关联企业进行部分返还，用于企业经营奖励、财政补贴等等。
　　案例5：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的关联企业丙补助3000万元，用于丙企业招商引资奖励和生产经营财政补贴。
　　(一)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案例房地产企业(乙方)未取得收入，也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不征收营业税。
　　丙企业取得政府奖励企业的3000万元，但未发生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也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本案例房地产企业(乙方)未取得收入，也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丙企业取得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3000万元，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问题，要根据财税[2008]151号及财税[2011]70号文的规定进行判定。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乙方)企业在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元后，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乙方企业未取得的返还款，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计收入，也不冲减开发成本。丙企业取得丙企业取得政府奖励企业的3000万元，但未发生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不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未取得返还款，会计上不作处理。
　　丙企业取得3000万元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收到奖励或补贴款时，应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六、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在土地招拍挂制运作过程中，出于招商引资等各种考虑，在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进行返还，用于企业经营奖励、财政补贴等等。
　　案例6：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目的是给企业招商引资的奖励，未规定规定资金专项用途。
　　(一)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案例房地产企业(乙方)取得政府奖励3000万元，但未发生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8]151号及财税[2011]70号文的规定，由于本案例土地出让协议未规定资金专项用途，因此，不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所称的&amp;ldquo;不征税收入&amp;rdquo;的三个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应在企业取得政府奖励或财政补贴3000万元时，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土地增值税
　　企业在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后，全额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扣除项目中&amp;ldquo;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amp;rdquo;规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amp;ldquo;土地出让金&amp;rdquo;或政府给予的补偿返还款，虽然是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种补助，是企业的一项营业外收入，但实质上是政府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价款的折让，因此应扣减土地成本。因为返还3000万元地价款，实质上并不是&amp;ldquo;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amp;rdquo;的范畴。因此，企业取得的返还款3000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抵减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四)会计处理
　　收到奖励或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以上各案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0000万元涉及契税。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amp;ldquo;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amp;rdquo;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当天就应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10000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情形的处理部分税务机关在执行上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企业在作出处理时，应首先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土地出让金 土地增值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在哪里？</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0/559.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偷税的问题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有很多案件是因为企业对政策的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而导致少缴税款，并非有意识偷税。为此，本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及其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期达到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目的。</description>
<text>　　笔者在多年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偷税的问题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有很多案件是因为企业对政策的不理解或理解有偏差而导致少缴税款，并非有意识偷税。为此，本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及其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期达到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目的。
　　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1.价外收费、购房违约金、购房户&amp;ldquo;更名费&amp;rdquo;等未确认销售收入。如将水电&amp;ldquo;一户一表&amp;rdquo;开户费、燃气管道初装费、购房违约金、购房户&amp;ldquo;更名费&amp;rdquo;等价外费用，作为&amp;ldquo;代收代付&amp;rdquo;款项核算;有的甚至不入公司账，直接存入董事长、总经理个人账户或物业管理公司账户。
　　2.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预收房款，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滞后。企业在开发楼盘&amp;ldquo;开盘&amp;rdquo;前收取的购房定金，因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司采取&amp;ldquo;个人借款&amp;rdquo;形式入账或不入账，导致企业未及时申报营业税。
　　3.&amp;ldquo;以物易物&amp;rdquo;、&amp;ldquo;以房抵债&amp;rdquo;销售方式营业税入库不及时。目前，开发企业普遍存在将完工产品如营业用房(店面)，抵付工程承包人工程结算款的现象。这样往往使得开发企业未及时实现销售收入，建筑施工企业未及时体现营业收入，从而造成双方营业税申报不及时。
　　4.已售完工产品收入确认滞后。少数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及时将符合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的已售完工产品预收账款，结转为销售收入，仅在办理房产产权证前开具《不动产销售专用发票》时，才将&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结转为&amp;ldquo;销售收入&amp;rdquo;，从而延迟体现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以上问题，税务机关通过检查企业账册、通过向购房户了解即可发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价外费用更名费等未确定销售收入的、&amp;ldquo;以物易物、以房抵债&amp;rdquo;销售的以及已售完工产品收入确认滞后等行为可认定为偷税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进行处罚。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amp;ldquo;开盘&amp;rdquo;前收取的购房定金、预付款属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也要作出处罚。
　　开发成本确认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1.虚列或者虚增成本费用，挤占企业利润。
　　(1)开发企业代施工企业缴纳的建筑业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计入开发成本。这不仅使施工企业少计应税收入，少缴建筑安装业营业税等税收，而且在建筑工程决算时，如果施工企业又将这笔代缴费用计入工程造价，并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将可能再次造成开发企业虚列开发成本，少计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
　　(2)多列融资成本。开发企业除银行贷款外，还向其他企业、个人进行大量&amp;ldquo;民间借贷&amp;rdquo;。有的企业往往出现无借款本金的利息支出，或用其他企业、个人(债权人)银行利息凭据直接入账，作为财务费用列支，以及支付借款的利率高于税收政策规定的利率上限，并计入开发成本。
　　(3)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由于取得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大部分未写明具体项目名称，往往只注明&amp;ldquo;零星工程款&amp;rdquo;，特别是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基础土石方等工程，受专业知识、事后隐蔽工程量难以核实的限制，税务人员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对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核查。开发企业利用这些工程，实现用4.43%或5.43%的建筑业营业税去侵蚀25%的企业所得税税基。
　　(4)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由于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频繁，转移收入和费用的隐蔽性高等特点，往往成为企业转移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的手段。
　　(5)将与生产无关的费用计入成本。如有的企业将管理人员的汽车费用、旅游考察费用列入公司支出。目前，税法没有这方面税前扣除标准的限制，税务人员又很难区分这类支出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使得纳税人有机可乘。
　　2.未按配比原则结转成本。如将应分期摊销的费用一次性计入第一期项目的开发成本，造成前期开发成本多计，后期开发成本少计，通过项目的滚动开发，成本不断归集，不断消耗利润，最后将本应实现的企业所得税消耗殆尽。另外，成本分配标准发生变化，或者成本核算对象(可售房产)实测面积与规划面积出现差异时，企业未及时做出差异调整，也会造成多结转开发成本。
　　3.多列预提费用。一些企业利用&amp;ldquo;预提费用&amp;rdquo;、&amp;ldquo; 待摊费用&amp;rdquo;等科目调整当期利润。特别是预提&amp;ldquo;公共配套&amp;rdquo;费用数额大，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不及时结转配套工程成本，对预提费用的余额不及时调整、冲减商品房成本，而是长期滚动使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有的企业甚至在配套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仍继续计提或重复计提&amp;ldquo;预提费用&amp;rdquo;，借以偷逃税款。
　　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有的开发企业自行采购部分电器材料、建筑材料、绿化苗木等，未将这部分&amp;ldquo;甲供材料&amp;rdquo;成本并计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侵蚀了建筑业营业税税基。有的企业违反营业税相关政策，将取得的外地建筑业发票入账，导致当地建筑业营业税流失。
　　对于以上问题，税务机关通过检查企业账册、凭证即可发现。对于开发商销售成本确认不实，虚开建筑业发票等行为，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认定为偷税行为。若税务机关将虚列融资成本，虚开建筑业发票认定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amp;ldquo;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amp;rdquo;进行处罚。
　　纳税申报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制度。开发企业未按规定预计毛利额。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开发企业对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科目存在大量贷方余额，而季度申报利润总额却不含按&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科目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导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额少申报。
　　2.纳税申报前未对预计毛利额进行调整。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要求企业必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但实际工作中，存在企业开发产品项目已完工并已结转收入成本，但未按规定出具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造成少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现象。
　　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开发产品相应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因此，在年度内企业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呈动态变化。企业未及时对存量开发产品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进行信息登记，未按时准确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但很多企业在未结转至&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科目前，不申报房产税，造成少缴房产税。
　　以上纳税申报不实问题，税务机关通过对企业的历年财务报表、楼盘销售进度及毛利率比对，并结合房管部门等第三方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就能发现，按项目进行核实即可查证。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分季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未按规定进行预计毛利额差异调整，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额少申报的，以及未对存量房占用面积准确计算、而少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都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认定为偷税行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地产 税务风险 偷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地产税收基础篇之纳税申报表的填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29/487.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呆板僵化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description>
<text>　　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呆板僵化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笔者对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进行了总结，希望对广大地产财务朋友在申报表填报实操上有所裨益。
　　一、填报总体思路
　　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amp;ldquo;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amp;rdquo;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
　　二、填报详述
&amp;nbsp;&amp;nbsp;&amp;nbsp; （一）未完工年度
&amp;nbsp;&amp;nbsp;&amp;nbsp; 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
&amp;nbsp;&amp;nbsp;&amp;nbsp;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amp;lt;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mp;gt;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具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amp;nbsp;
	
	
	项目
	
	
	未完工年度填报总结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amp;nbsp;
	
	
	
	
	2
	
	
	营业收入
	
	
	　直接取数。该行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未完工年度为0。
	
	
	
	
	3
	
	
	营业成本
	
	
	　直接取数。该行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未完工年度为0。
	
	
	
	
	4
	
	
	利润总额
	
	
	　分析填报。该行填报&amp;ldquo;会计利润总额&amp;mdash;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amp;rdquo;。其中&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amp;ldquo;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amp;rdquo;取数于本季度&amp;ldquo;应交税金&amp;mdash;预缴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amp;ldquo;应交税金&amp;mdash;预缴土地增值税&amp;rdquo;科目借方发生额来填报。
	备注：在未完工年度，地产企业预售房款未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仅在往来科目挂账，地产企业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没有收入配比，不计入会计损益，故预缴税金未在会计利润总额扣除。因此，该行中应将预缴税金扣除。该预交税金的扣除也可以在第5行进行调整，即第5行填报&amp;ldquo;未完工收入乘以预计毛利率&amp;mdash;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amp;rdquo;。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填报。该行填&amp;ldquo;未完工收入乘以预计毛利率&amp;rdquo;。其中未完工收入取数于本季度&amp;ldquo;预收账款-预收房款&amp;rdquo;科目贷方发生额（不包括预收定金、诚意金等）。
	
	
	
	
	6
	
	
	减：不征税收入
	
	
	　地产行业基本不存在
	
	
	
	
	7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免税收入
	
	
	　分析填报。如有股息红利，填报本季度&amp;ldquo;投资收益&amp;mdash;股息红利&amp;rdquo;贷方发生额。
	
	
	
	
	8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分析填报。该行填报&amp;ldquo;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amp;mdash;本年季度预缴时已累计补亏额&amp;rdquo;，&amp;ldquo;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amp;rdquo;取数于上一年汇缴申报表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七行。
	备注：如为第一季度，上年汇缴申报尚未进行，实务中一般填报上年会计亏损额。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计算填报。
	
	
	
	
	10
	
	
	税率(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amp;times;第10行，且第11行&amp;ge;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地产行业基本不存在。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直接取数。取数于上期季度申报表第15行第2列，即累计预缴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地产行业不填报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amp;le;0时，填0，&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列不填。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分析填报。取数于&amp;ldquo;上年汇缴申报表主表第40行（负数）并且未办理退税金额&amp;mdash;本年度预缴时已累计抵减金额。&amp;rdquo;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amp;le;0时，填0，&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列不填。
	
	


&amp;nbsp;&amp;nbsp;&amp;nbsp;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现分述如下：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 银行存款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预收账款
&amp;nbsp;&amp;nbsp;&amp;nbsp;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该预计毛利额填报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52行&amp;ldquo;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为：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应交税金&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银行存款
&amp;nbsp;&amp;nbsp;&amp;nbsp; 也有个别企业会计处理为：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应交税金&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应交税金&amp;mdash;应交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预交）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银行存款
&amp;nbsp;&amp;nbsp;&amp;nbsp; 上述预交税金未进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但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因此，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减处理。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在地方税务局未做明确的省份，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一种适合的方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a、北京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减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b、天津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减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amp;ldquo;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times;适用计税毛利率-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3列&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c、大连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减在主表第3行&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中进行，即直接将预交的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填入该行。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新31号文较之老31号文最重要的理念变化为，新31号文摒弃了预售收入的概念，规定凡是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在未完工年度，由于地产企业已经确认收入，其发生的三项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由于现有的纳税申报表不支持，需要地产企业做变通处理。现有几种变通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a、北京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b、沈阳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对符合条件的预售收入暂填入年报附表一（1）第十六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行，实现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同时对应的成本暂填入年报附表二（1）第十五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行。
&amp;nbsp;&amp;nbsp;&amp;nbsp; c、青岛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当年度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得到的预计利润填入附表三第52行第3列。会计确认的预售款作为计算基础计算出的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amp;ldquo;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d、大连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amp;ldquo;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rdquo;计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amp;ldquo;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二）完工年度
&amp;nbsp;&amp;nbsp;&amp;nbsp; 1、季度预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


	
	
	&amp;nbsp;
	
	
	项目
	
	
	完工年度填报总结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amp;nbsp;
	
	
	
	
	2
	
	
	营业收入
	
	
	　直接取数。该行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直接取数。该行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分析填报。如本季度结转收入，则该行填报&amp;ldquo;会计利润总额+未完工年度调减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amp;rdquo;。其中&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取数于季度财务报表中&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amp;ldquo;未完工年度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amp;rdquo;取数于上年汇缴申报表中预缴税金的调减数，以北京为例，取数于未完工年度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中调整的预缴税金。
	备注：在完工年度，地产企业预售房款满足会计收入确认条件，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在会计损益中体现。由于未完工年度该预缴税金已经扣除，因此，完工年度，需将曾经调减的转回，以避免重复扣除。如未完工年度，预交税金的扣除是在第5行调整，则转回也应在第5行进行。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填报。如本季度已完工，该行扣减&amp;ldquo;未完工年度调增处理的预计毛利额&amp;rdquo;。其中&amp;ldquo;未完工年度调增处理的预计毛利额&amp;rdquo;取数于未完工年度汇缴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amp;ldquo;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3列&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
	
	
	
	
	6
	
	
	减：不征税收入
	
	
	　地产行业基本不存在
	
	
	
	
	7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免税收入
	
	
	　如有股息红利，填报本季度&amp;ldquo;投资收益&amp;mdash;股息红利&amp;rdquo;贷方发生额。
	
	
	
	
	8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分析填报。该行填报&amp;ldquo;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amp;mdash;本年季度预缴时已累计补亏额&amp;rdquo;，&amp;ldquo;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数&amp;rdquo;取数于上一年汇缴申报表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七行。
	备注：如为第一季度，上年汇缴申报尚未进行，实务中一般填报上年会计亏损额。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计算填报。
	
	
	
	
	10
	
	
	税率(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amp;times;第10行，且第11行&amp;ge;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
	
	
	　地产行业基本不存在。
	
	
	
	
	13
	
	
	减：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直接取数。取数于上期季度申报表第15行第2列，即累计预缴所得税额。
	
	
	
	
	14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地产行业不填报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amp;le;0时，填0，&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列不填。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分析填报。取数于上年汇缴申报表主表第40行（负数）并且未办理退税金额&amp;mdash;预缴申报累计已经扣减金额。
	
	
	
	
	17
	
	
	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amp;le;0时，填0，&amp;ldquo;本期金额&amp;rdquo;列不填。
	
	


&amp;nbsp;&amp;nbsp; 2、汇算清缴（调减预计毛利、调增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完工年度，会计上将预收房款确认为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应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地产行业依然可以通过三步调整完成其个性申报，该三步实质均为未完工年度调整数据的转回。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完工年度，企业会计处理：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预收账款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主营业务收入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主营业务成本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存货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上，企业应将以前年度调增的预计毛利额转回，即将未完工年度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amp;ldquo;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3列填报的&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作为&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填报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amp;ldquo;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amp;rdquo;第4列。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二步：预缴税金的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完工年度，企业对预交税金的会计处理为：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应交税金
&amp;nbsp;&amp;nbsp;&amp;nbsp; 或者为：
&amp;nbsp;&amp;nbsp;&amp;nbsp;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 贷：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完工年度，上述预交税金已计入会计损益科目核算，由于为完工年度，该预交税金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应对该预交税金应做纳税调增处理，以避免重复扣除。在具体申报表填报上，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a、北京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增在附表三第19行进行，即将未完工年度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作为本年&amp;ldquo;调增金额&amp;rdquo;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3列。
&amp;nbsp;&amp;nbsp;&amp;nbsp; b、天津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增在附表三第52行进行。即将&amp;ldquo;开发产品完工后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times;适用计税毛利率-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2行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
&amp;nbsp;&amp;nbsp;&amp;nbsp; 3、大连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调增在主表第3行&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中进行，即将当年结转销售收入部分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从该行中扣减。
&amp;nbsp;&amp;nbsp;&amp;nbsp; 第三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调整
&amp;nbsp;&amp;nbsp;&amp;nbsp; 因为未完工年度的预售收入已经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而完工年度会计上均已将确认收入，为了避免重复将收入作为三项费用扣除基数，需要将未完工年度进行的调整在本年度转回。
&amp;nbsp;&amp;nbsp;&amp;nbsp; a、北京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在未完工年度，企业取得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额，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和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及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4列&amp;ldquo;调减金额&amp;rdquo;。完工年度，上述金额全部转回，即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行&amp;ldquo;营业收入&amp;rdquo;栏扣除，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4行&amp;ldquo;销售货物&amp;rdquo;栏扣除，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amp;ldquo;其他&amp;rdquo;栏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amp;nbsp;&amp;nbsp;&amp;nbsp; b、沈阳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将未完工年度填报在附表一（1）第十六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收入&amp;rdquo;行的&amp;ldquo;预售收入&amp;rdquo;在该行扣除；同时对应的成本在附表二（1）第十五行&amp;ldquo;其他视同销售成本&amp;rdquo;行扣除。
&amp;nbsp;&amp;nbsp;&amp;nbsp; c、青岛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将未完工年度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amp;ldquo;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amp;rdquo;的金额填报在该行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
&amp;nbsp;&amp;nbsp;&amp;nbsp; d、大连模式
&amp;nbsp;&amp;nbsp;&amp;nbsp; 将&amp;ldquo;已结转销售收入的未完工年度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amp;rdquo;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4行&amp;ldquo;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amp;rdquo;中扣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地产税收 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29/486.html</link>
<description>在具体实务中，房地产企业通常容易将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相互混淆，从而带来税收上的风险。</description>
<text>　　在具体实务中，房地产企业通常容易将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相互混淆，从而带来税收上的风险。
　　一、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组成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属于存货范畴，并且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要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一般都要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所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商品房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一般应当予以资本化。根据相关性原则，对于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借款费用，还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在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中进行分摊。
　　原有会计制度中，对于企业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论该货物生产时间是否超过一年以上，借款费用均计入&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出台也是以原有会计制度为背景，这从该《条例》中有关&amp;ldquo;财务费用科目中的利息支出&amp;rdquo;的表述中就可以看出。&amp;ldquo;财务费用&amp;rdquo;科目正是依据当初会计制度应当计入的会计科目(现行会计制度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计入&amp;ldquo;开发成本&amp;rdquo;或&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科目)。对于生产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是后期会计政策的调整，而会计政策的调整并非意味着土地增值税政策也应当随之调整。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除利息支出外的其他开发费用按照土地和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而除利息支出外的其他开发费用包括了除利息支出以外的借款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所以，在现行会计制度下，借款费用虽然应当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但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当进行纳税调整。
　　房地产企业延期还贷所支付的利息以及银行罚息虽然不属于行政性罚款，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八条第二款，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以及加罚的利息不允许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借款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列举的开发间接费用中并未提到借款费用。这是否意味着借款费用就不能计入开发间接费予以税前扣除?其实未必。首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中列举的是开发间接费用仅是主要内容，而并非穷尽了所有。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可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之后，为了减少与会计之间的差异而吸纳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只不过企业所得税法中将会计准则中的&amp;ldquo;经过相当长时间&amp;rdquo;进行了具体细化，细化到12个月以上，以便于实务操作。另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以及加罚的利息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分摊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仅开发一个项目或是仅有一个成本对象，则开发间接费用属于能够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成本，可以视同建筑安装费用按照单位面积成本在完工开发产品与未完工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多个项目或有多个成本对象，则开发间接费用就需要在完工开发对象与未完工开发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每月终了对开发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并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但对借款费用分配方法的选择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只能选择按直接成本法或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三、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将&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作为一级会计科目设置。开发间接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成本，但由于不能清晰地归入某个成本对象，因而需要将&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作为过渡会计科目。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先记入&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科目，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个成本对象下的&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二级科目，期末&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科目无余额。只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而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则直接记入&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科目。开发间接费用的总分类核算在&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账户进行，企业所属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都要自&amp;ldquo;应付工资&amp;rdquo;、&amp;ldquo;应付福利费&amp;rdquo;、&amp;ldquo;累计折旧&amp;rdquo;、&amp;ldquo;递延资产&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周转房&amp;mdash;&amp;mdash;周转房摊销&amp;rdquo;等账户的贷方转入&amp;ldquo;开发间接费用&amp;rdquo;账户的借方。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2011年5月份共发生开发间接费用41 600元，发生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间接费用 41 6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 41 600
　　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月各成本对象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520 000元，确定的成本对象为三个，其中：商品房A直接成本为200 000元，商品房B的直接成本为240 000元，配套设施直接成本为80 000元。假设间接费用采取直接成本法分摊，由此计算5月份各成本对象应分配的开发间接费：
　　商品房A：41 600&amp;times;200 000&amp;divide;520 000=16 000(元);
　　商品房B：41 600&amp;times;240 000&amp;divide;520 000=19 200(元);
　　配套设施：41 600&amp;times;80 000&amp;divide;520 000=6 400(元)。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房屋开发成本A 16 000
　　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房屋开发成本B 19 200
　　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6 4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41 6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会计核算 税务处理 税收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2/444.html</link>
<description>公司有些财务人员不解，按照常理理解，建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都应该是政府的行为，作为私企、民营经济必须要承担建造任务吗?这个出让条件中的配建要求有政策依据吗?</description>
<text>　　近日，路西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在某市拿下13338.4平方米(约合20亩)土地。出让条件中载明此地块容积率小于等于3.0，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比例不少于地上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这个公开的出让条件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责任。
　　公司有些财务人员不解，按照常理理解，建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都应该是政府的行为，作为私企、民营经济必须要承担建造任务吗?这个出让条件中的配建要求有政策依据吗?
　　强制配建政策出台背景
　　2011年以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房价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定或实施意见。这样从中央到地方明确了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将配建保障性住房作为拿地的前置条件、准入的强制手段。
　　路西公司所在的河北省于2011年2月28日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其中第四条第二款指出：要按比例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把配建作为一项强制性举措加以推行，自2011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也在2011年4月6日发布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1]6号)，其中第五条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供应规定：(一)强制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市规划部门牵头，国土、住房保障部门参加，在3月底前，对2010年6月1日后取得住宅建设用地的项目进行彻底清查，严格落实配建要求。对确有正当理由配建有实际困难的，可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达到配建的要求。对确已无法配建的项目，须经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2010年6月1日后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2011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的廉租住房无偿移交政府;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1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照物价局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回购;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照物价局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扣除利润和管理费用后的价格回购。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建筑安装成本价以财政局评审中心的评审价为准，每年一季度前市财政评审中心要制定回购评审价，提供给住房保障部门。强制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均归政府所有。
　　未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案或方案未经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签署审批意见的，市规划、建设、房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
　　为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完成任务，近期公开出让的土地中，不只是河北省几乎各省都增加了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条件。政府已经不再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唯一的投资主体了，任何房地产开发公司只要进行商品房开发必须配建。所以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人员有必要了解涉及保障性住房的税收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执行，使公司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相关的税收政策
　　廉租房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中。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款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公租房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中。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造商品房时配建的公租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免征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免征税额按照配建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来掌握。但必须要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无法享受免税。
　　仍以上例，路西公司受让土地面积13338.4平方米，容积率3.0，所以总建筑面积13338.4&amp;times;3=40015.2平方米，其配建廉租房面积为40015.2&amp;times;5%=2000.76平方米，配建公租房的面积也是2000.76平方米。假定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为15元/平方米，路西公司从年初始负有纳税义务，那么路西公司一年内应纳土地使用税为13338.4&amp;times;15&amp;times;90%=180068.4元。可免税20007.6元。
　　路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0.5&amp;permil;缴纳印花税，签订建安施工合同要按照建筑安装合同0.3&amp;permil;缴纳印花税。同样依据财税[2008]24号和财税[2010]88号规定，可以按照建造廉租房、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税。
　　对于税收政策中所说的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经营管理单位一般是指各级政府房管局下属的住房保障中心和某些自营公租住房等的单位。其优惠政策与房地产开发建造过程是无关的，并且建造过程的免税也仅限于政策规定的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会计处理
　　按照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有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按照冀政[2011]28号和石政发[2011]6号文件，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
　　所以从本质上说按照政府规定配建的廉租房、公租房是企业所必须承担的一项责任。不管是无偿移交还是按建安成本回购，单独的这两部分都不可能有盈利，而且建成后所有权要完全转移给政府，所以将配建支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核算比较合适。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设置&amp;ldquo;配建廉租房&amp;rdquo;、&amp;ldquo;配建公租房&amp;rdquo;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建造支出。和建造的消防、水泵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同的支出原则进行核算。如果发生的配建支出，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应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amp;ldquo;配套设施费&amp;rdquo;项目，借记&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房屋开发&amp;mdash;&amp;mdash;配套设施费&amp;rdquo;账户，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应付账款&amp;rdquo;等账户;如果发生的配建支出，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应先在&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配套设施开发&amp;rdquo;账户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按一定标准(如有关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等)，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amp;ldquo;配套设施费&amp;rdquo;成本项目，借记&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房屋开发&amp;mdash;&amp;mdash;配套设施费&amp;rdquo;账户，贷记&amp;ldquo;开发成本&amp;mdash;&amp;mdash;配套设施开发&amp;rdquo;账户。
　　对于政府按财政评审中心评定的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公租房，其支付给开发商的回购款，可以在实际收到时，直接冲减相应的配套设施费即可。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税处理 税收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合作开发者间转让在建项目应全额征收契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30/386.html</link>
<description>在W市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甲、乙公司在该项目转让过程中未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手续。检查人员对合作开发者间进行项目整体转让的情形如何征收契税存在两个疑问：一是项目开发过程中，合作者间进行项目转让要不要征收契税;二是若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认。</description>
<text>　　案例
　　W市所辖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p;ldquo;甲公司&amp;rdquo;)2003年在土地交易中心受让一块面积1226.2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当地发改委审核批准拟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专门成立项目开发部(以下简称&amp;ldquo;该项目&amp;rdquo;)，未成立独立项目法人。由于资金不足，2006年，甲公司联合该市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mp;ldquo;乙公司&amp;rdquo;)合作开发该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1000万元，其中甲公司出资52%，乙公司出资48%，待开发完毕，以此比例分配开发产品。2009年，因开发过程中双方出现严重分歧，甲公司将该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公司，乙方支付甲方出资额520万元。
　　2011年，在W市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中，稽查人员发现，甲、乙公司在该项目转让过程中未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手续。检查人员对合作开发者间进行项目整体转让的情形如何征收契税存在两个疑问：一是项目开发过程中，合作者间进行项目转让要不要征收契税;二是若征收，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认。
　　分析
　　甲公司将未开发完的项目整体转让给乙公司，房屋尚未建成，应定性为土地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转移土地的行为，乙公司应就转让环节承受土地的行为履行契税纳税义务。
　　根据转让协议，乙公司给付甲公司的520万元项目转让款，不含乙公司的前期投入成本。稽查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契税计税依据如何确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按照乙公司付给甲公司的520万元项目转让款为准;二是按照最初取得土地的成本加经评估后的土地增值部分确认转让收入，也就是乙公司实际支付额520万元加上乙公司实际投入资金做为计税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甲乙公司在该项目转让中协议转让金额520万元是否可认定为文件当中所指的转让总价款，须进行法理分析。在法理上，甲乙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未成立独立的项目法人，乙公司在前期的投入应认定为对甲公司的债权性投资(经调查，乙公司前期投入成本450万元)，对甲公司来讲，会计分录应为：
　　借：开发成本 4500000
　　贷：长期应付款 4500000
　　转让款520万元实际为该项目经评估增值后的总价值抵扣甲公司对乙公司债务(乙公司投入成本450万元)后的差额，对乙公司来讲，会计分录应为：
　　借：开发成本 5200000
　　贷：银行存款 5200000
　　其不应为契税的计税依据，在不考虑契税征收评估价格的情况下，契税计税依据应以上述第二种意见为准，以乙公司实际支付额520万元加上乙公司实际投入资金做为计税依据征收契税(实际投入45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4%)，应缴契税(520+450)&amp;times;4%=38.80万元，会计分录应为：
　　借：开发成本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契税 税务稽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甲供材”的发票及税收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09/237.html</link>
<description>在实践中，由于相关税收政策的不完善及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的差异，造成各地房地产企业及施工企业对于“甲供材”的不少困惑。根据笔者的执业经验，这些困惑主要产生于三大方面。</description>
<text>
	　　在实践中，由于相关税收政策的不完善及各地税务机关执行口径的差异，造成各地房地产企业及施工企业对于&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不少困惑。根据笔者的执业经验，这些困惑主要产生于三大方面。

	　　困惑一：&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开票问题

	　　&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购货发票一般在房地产企业(即建设方)手中，房地产企业用来进账入成本，但这种处理方式会产生较大的营业税税收风险。因为，有些地区的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及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必需以施工方开具或代开的&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营业税发票为扣除依据。而施工企业如果开具了营业税发票，就会出现有收入但成本无法扣除的问题。因此，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不愿给建设方(即房地产公司)开具这种发票。这让不少房地产企业在中间受着&amp;ldquo;夹板气&amp;rdquo;!

	　　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营业税的营业额(即计税依据)与开票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开票额是指实际交易的金额，而营业额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两者不能相混淆。计入施工单位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甲供材料，是指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劳务时领用的甲供材料。税法强调建筑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甲供材料，并不是说施工单位的开票额中要包括甲供材料金额，而是施工单位的开票额中包含的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要包括甲供材料。这部分营业税由发包方承担，应计入施工单位的劳务价款。如前所述，开票额与计税依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再由施工单位就&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部分开具营业税发票。

	　　站在施工企业的角度，为降低施工企业的纳税风险，笔者建议施工企业在处理有关&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问题时尽量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与甲方签订清包工合同。这样处理的结果是&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营业税虽要求施工企业缴纳，但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会要求甲方来补税;二是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营业税的承担者，白纸黑字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愁没证据了;三是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然后，甲方以施工方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由施工方来盖章。而且，购买材料的发票抬头应为施工方的全称。支付材料款时，由甲方垫付款给材料供应方。并且甲方与施工方及材料供应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施工方委托甲方付款给材料供应方。

	　　同时，对于施工企业开具或代开&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营业税发票后，有收入无成本的问题，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对于施工企业&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成本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比较认同的是要求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在采购时的发票复印件(由甲方盖红章);二是施工企业在收到&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及领用&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时的入库及领料单;三是甲乙双方事先签订一个&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合同，明确甲方提供部分建筑材料;四是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含&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内容);

	　　困惑二：&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税收风险责任问题

	　　曾经和一个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沟通，她说曾听一位业内人士说&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是施工单位的纳税风险，与房地产企业无关，房地产企业仅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想问我该人士的说法是否准确。我说：不是。她将信将疑。

	　　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国家税务总局在线咨询栏目2011年6月30日发布的一条关于&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涉税问题的回复。

	　　问题：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甲供材料是指建筑工程中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给工程承接方(合同中的乙方)，而工程承接方不垫付采购资金、材料发票交由工程建设方(工程发包方)会计处理的材料，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其工程施工作业，并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项。

	　　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关于甲供材料缴纳营业税问题。《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amp;ldquo;建筑业&amp;rdquo;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

	　　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从上述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中可以看出，对于&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的税收风险问题，总局认为是甲、乙双方是连带责任。但也需要注意，在回答上述问题时，国家税务总局的最后一句话是：&amp;ldquo;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amp;rdquo;也就是说，实际执行还需要企业和当地税务机关及时沟通，而这也是正是纳税人普遍困惑和烦恼之处。

	　　困惑三：如何区分&amp;ldquo;材料&amp;rdquo;及&amp;ldquo;设备&amp;rdquo;的问题

	　　在实际执行中，&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设备与材料的税务处理不同，如何来区分设备与材料呢?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十三条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精神，笔者所在河南地区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曾专门下文予以明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amp;lt;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amp;gt;的公告》(豫地公告[2010]第3号)第十六条规定：&amp;ldquo;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关于材料与设备划分问题，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意见的通知》(豫地税函[2005]14号)执行。&amp;ldquo;

	　　上述规定中提到的豫地税函[2005]14号文件明确，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材料包括以下各项：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所需的划分界限，豫地税函[2005]14号文件特将常用设备与材料作了区分，并规定，列举中没有明确的材料或设备，除在建设部关于常用设备和材料的划分名单之内的，按建设部的划分标准执行以外，一律按照材料征收营业税。

	　　综上所述，在实践中&amp;ldquo;甲供材&amp;rdquo;问题还是复杂多变的，国家层面尚无统一规定，各地政策执行也存在差异，纳税人在处理相关业务时，除参考上述分析外，笔者认为，关键还是要积极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寻求征纳双方均满意的处理方式。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甲供材 税收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土地出让金减免 契税不因此减免</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3/187.html</link>
<description>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是以权属转移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或者核定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由于土地使用权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各异，纳税人在归集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价格时难免有一些不清楚的问题。</description>
<text>
	　　《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概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是以权属转移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或者核定的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各异，纳税人在归集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价格时难免有一些不清楚的问题。笔者认为，纳税人要特别注意以下三项费用。

	　　减免土地出让金不能减免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436号)规定，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例如，A企业2011年3月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给予其照顾，减按应支付土地出让金的70%征收，该企业实际支付140万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契税=140&amp;divide;70%&amp;times;5%=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成交价格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计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1998]096号)第一条规定，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项及《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在此提醒纳税人，上述文件所说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省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标的物在权属转移之前按规定应收取的评估、检测、计量、鉴定、勘察、设计、咨询、培训等方面费用。

	　　土地成交总价款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amp;ldquo;招、拍、挂&amp;rdquo;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土地出让金 契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房地产出租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解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0/152.html</link>
<description>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应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当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作出合理估计时，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税收规定中，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description>
<text>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amp;mdash;&amp;mdash;投资性房地产》(2006)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应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当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作出合理估计时，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收规定中，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所谓投资性房地产，实质就是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按照税法的规定可以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于可见，对于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经营租赁建筑物，在持有、处置过程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开展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

	　　天宇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与嘉隆实业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将开发的A写字楼出租给嘉隆实业公司使用，租赁期2年，每年租金240万元。合同约定在每年的7月1日一次性收取租金。租赁开始日为2008年4月1日，此时写字楼账面开发成本为4500万元，公允价值为470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在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300万元。2010年3月31日租赁期满，公司收回投资性房地产，并在4月以5500万元出售，出售款项已存入银行账户。假定出售写字楼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占收入的10%，房地产公司的上述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根据税法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天宇公司每年会计报表利润为1000万元，除投资性房地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经营出租使用，不需要视同销售，其会计与税收处理无差异。

	　　1.2008年会计处理

	　　(1)2008年4月1日，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成本)47000000

	　　贷：开发产品 　　　　45000000

	　　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　　2000000

	　　(2)从4月开始，根据配比原则，每月进行会计处理时：

	　　借：预收账款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1000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营业税 10000

	　　&amp;mdash;&amp;mdash;城建税 700

	　　&amp;mdash;&amp;mdash;教育费附加 300

	　　(3)7月1日开具发票，一次性取得一年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400000

	　　贷：预收账款 2400000

	　　借：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营业税 120000

	　　&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建税 8400

	　　&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3600

	　　贷：银行存款　　132000

	　　(4)200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300万元(5000-4700)：

	　　借：投资性房地产&amp;mdash;&amp;mdash;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00

	　　2008年递延所得税分析(单位：万元)

	　　2008年纳税调整：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amp;mdash;&amp;mdash;租赁》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对一次性收到的租金选择按直线法在12个月内确认为当期损益，当年会计确认收入18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9.9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出租取得的&amp;ldquo;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amp;rdquo;当年税收确认收入240万元，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13.2万元全额在税前扣除。②记入&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的200万元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③记入&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损益&amp;rdquo;的300万元按税法规定，应纳税调减。④按税法规定出租建筑物当年可计提折旧142.50万元(4500&amp;times;95%&amp;divide;20&amp;times;8&amp;divide;12)并在税前扣除，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614.2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00(10000000&amp;times;25%)

	　　递延所得税资产&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150000(600000&amp;times;25%)

	　　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500000 (2000000&amp;times;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 1614500(6458000&amp;times;25%)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所得税 1535500(6142000&amp;times;25%)

	　　2.2009年会计处理

	　　2009年每月租金收入和支出的会计处理同上年。

	　　2009年7月1日开具发票，一次性取得一年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以及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同上年。

	　　2009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变动300万元(5300-5000)：

	　　借：投资性房地产&amp;mdash;&amp;mdash;公允价值变动3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00

	　　2009年递延所得税分析(见附件表格)

	　　2009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1156.25-645.8=510.45(万元)。

	　　2009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零，即转回60万元。

	　　2009年纳税调整：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amp;mdash;&amp;mdash;租赁》第二十六条规定，当年企业会计确认收入24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13.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税法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为9.9万元。②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万元已计入会计报表利润，应作纳税调减;③按税法规定对出租建筑物当年可计提折旧213.75万元(4500&amp;times;95%&amp;divide;20)并在税前扣除。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429.5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5000000 (100000000&amp;times;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 1276125(5104500&amp;times;25%)

	　　递延所得税资产&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 150000(600000&amp;times;25%)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所得税 1073875(4295500&amp;times;25%)

	　　3.2010年会计处理

	　　2010年1月-3月每月租金收入和支出的会计处理同上年。

	　　2010年4月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会计处理如下：

	　　(1)出售写字楼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5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5000000

	　　(2)结转写字楼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53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47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amp;mdash;&amp;mdash;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0

	　　(3)计提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500000

	　　贷：应交税费 　　　　　5500000

	　　(4)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借：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 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0

	　　(5)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00

	　　2010年纳税调整：①固定资产租赁收入会计与税收处理一致。②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amp;ldquo;公允价值变动损益&amp;rdquo;60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③原计入资本公积的200万元已转入当期损益，应冲减&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中的递延所得税;④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成本4500万元，计税基础4143.75(4500-356.25)万元，差额356.25万元应作纳税调增。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956.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amp;mdash;&amp;mdash;A写字楼 2890625(11562500&amp;times;25%)

	　　所得税费用 250000(1000000&amp;times;25%)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企业所得税 4890625(19562500&amp;times;25%)

	　　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 500000(2000000&amp;times;25%)。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地产 会计处理 纳税调整</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实例解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相关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8/145.html</link>
<description>政策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的月份是：2、5、8、11月，其中5月和11月为按半年申报期。为帮助纳税人正确申报两税，本期《南京税务》专版特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常见的政策误区进行解读。</description>
<text>
	　　本月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季度申报期。根据政策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季申报的月份是：2、5、8、11月，其中5月和11月为按半年申报期。为帮助纳税人正确申报两税，本期《南京税务》专版特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常见的政策误区进行解读。

	　　自建房产无证也应纳税

	　　地税稽查人员对某工业企业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自成立以来从未缴纳过房产税，原因是主要厂房是靠租赁使用的。经查账时发现，其&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明细账上反映该户有少量房产，价值190万元。经了解和现场确认，得知该企业租赁房屋不够用，自己新盖了配套和附属厂房，但没有办&amp;ldquo;房产证&amp;rdquo;。企业财务人员认为主要厂房是租赁，属于租赁使用，自己盖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故无产权，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税务人员向企业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未确定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该工业企业自盖的附属厂房虽未办理房产证，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但工业企业是房产的实际使用人，应当照章缴纳房产税。

	　　无租使用房屋也要缴纳房产税

	　　最近，受到税务部门查处的胡先生一脸懊恼地说：&amp;ldquo;真想不到，不交房租使用的房屋也要缴纳房产税。&amp;rdquo;原来，胡先生的一个朋友前几年出国定居，把南京的一处房产托给胡先生代管，胡先生于是将自己的公司搬入此经营，认为这处房屋是朋友无偿提供的，不交租金，所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胡先生的公司尽管是免费使用其朋友的房屋，但是，其用于经营的房屋，应当缴纳房产税。

	　　无形资产地价应计入房产原值

	　　税务人员本月在对某物流公司进行税务辅导时，发现该企业2011年度的固定资产中自有自用房产原值为561.54万元，无形资产中该房产的土地价值为245万元，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房产税67749.36元，但企业实际只在5月份根据自有房产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了47169.36元房产税，未申报土地价值部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土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所以，在计算该企业应缴房产税的时候，应将该自有房产的土地价值并入房产原值中。因此该企业应补缴纳该房产土地价值245万元部分的房产税20580元。

	　　如果该企业该房产土地的容积率低于0.5，可以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从事采摘业务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江宁某农业示范基地从事各类水果、花卉的培育和种植，并长年向市民提供观光和采摘服务。那么该基地是否可以申请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amp;ldquo;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amp;rdquo;。因此，该农业基地中直接用于向市民提供采摘、观光收入的土地面积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但如果是租赁用地或者取得其他收入的土地则不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闲置土地也须缴纳土地使用税

	　　近日，税务人员在对某工业企业进行土地使用税缴纳情况检查时发现，企业的财会人员只对已使用的土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对那些未开发使用的闲置土地，并没有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的非耕地，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购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依法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拆迁补偿收差价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4/132.html</link>
<description>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购房安置拆迁户，难以实现拆迁与补偿面积一致，由此收取的差价款如何进行纳税处理?</description>
<text>
	　　房地产开发企业异地购房安置拆迁户，难以实现拆迁与补偿面积一致，由此收取的差价款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例如，德华房地产公司向A房地产公司购房500套用于安置被拆迁户，每套房面积100平方米，价值80万元，德华公司与A公司约定将房屋过户至指定的拆迁安置人。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德华公司应补偿被拆迁户人均90平方米，由于购入安置房屋面积较大，对于超出补偿面积的部分，德华公司拟按市场价值1万元/平方米与被拆迁户结算并收取价款10万元，德华公司每套安置房收取的10万元是否涉及营业税?会计处理时应当冲减拆迁安置成本吗?

	　　营业税处理时，有人认为，德华公司购入A公司房屋用于拆迁补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49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本案例中，若认定德华公司购入房屋再行转让，则由于其购置房屋成本价已经确定，无须核定计征营业税。由于购置与转让价格相等，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即90平方米补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超过部分即每套10万元，仅需按照购置差额2万元计算纳税。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① 购入房屋

	　　借：开发产品 80

	　　贷：银行存款 80

	　　② 安置补偿

	　　借：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2

	　　贷：开发产品 　　　　　72

	　　③ 收取差价

	　　借：银行存款 10

	　　贷：营业收入 10

	　　借：营业成本 8

	　　贷：开发产品 8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上纳税和会计处理欠妥当。由于德华公司购入房屋并没有以自己为购买人，而是指定将房屋直接过户给拆迁安置人，德华公司相当于以每套90平方米标准价款72万元支付货币补偿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委托德华公司以每套80万元购买A公司房屋并支付德华公司手续费2万元。A公司销售不动产发票直接开具给被拆迁户，与德华公司无关。因此，德华公司应以收取的超面积价差2万元按照&amp;ldquo;服务业&amp;mdash;&amp;mdash;代理业&amp;rdquo;税目申报缴纳营业税。会计处理如下：

	　　① 购入房屋：

	　　借：其他应收款 80

	　　贷：银行存款 80.

	　　② 代购房屋收取差价

	　　借：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72

	　　银行存款 　　　　　　　10

	　　贷：其他应收款 　　　　　80

	　　营业外收入 　　　　　2

	　　最终，德华公司实际承担的拆迁补偿费支出为72万元，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的&amp;ldquo;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amp;rdquo;纳税处理一致。德华公司不需就10万元差额缴纳营业税，仅就收取的代理手续费2万元缴纳营业税即可。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拆迁补偿 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4</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角楼酒业经营不善 欠税7000万元</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6/730.html</link>
<description>源于明末清初，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头衔、梦想成为川酒第七朵“金花”的小角楼酒业又因欠税7000余万元而被曝光。最近三年，小角楼酒业因欠税问题被曝光已升至5次。</description>
<text>　　源于明末清初，拥有&amp;ldquo;中国驰名商标&amp;rdquo;头衔、梦想成为川酒第七朵&amp;ldquo;金花&amp;rdquo;的小角楼酒业又因欠税7000余万元而被曝光。最近三年，小角楼酒业因欠税问题被曝光已升至5次。
　　谈及欠税原因，昨日 (3月5日)，小角楼酒业总经理牟国忠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主要是目前白酒行业税负太重、以及历史包袱较重。
　　然而更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当前白酒市场中高端与低端的差距越来越大，产品价格定位于低端的小角楼也使这个&amp;ldquo;驰名商标&amp;rdquo;欲振乏力。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1月份，号称将在&amp;ldquo;力争三年内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五年内实现公司整体上市&amp;rdquo;的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小角楼酒业)100%股权就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4000万元。
　　欠税大户屡遭曝光
　　2月27日，巴中市国家税务局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对平昌小角楼商贸有限公司、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2户企业欠税情况予以了公告。公告指出，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平昌小角楼商贸有限公司欠缴增值税3296.55万元，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累计3843.81万元。这两家公司欠缴税金共超过7000多万元。
　　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显示，四川小角楼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占地900余亩，拥有资产总额4.5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近6亿元，现有员工1200余人，以白酒生产和销售为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自2009年以来，巴中市国税局已通过其网站先后4次对&amp;ldquo;小角楼&amp;rdquo;进行了欠税公告，其中2010年曝光四川小角楼酒业、平昌小角楼商贸两公司共欠税逾1.9亿元。
　　在牟国忠看来，当前白酒行业的税负过重，同时他也坦承，当前公司的流动资金比较紧张。
　　牟国忠称，小角楼是从10多年前濒临倒闭的一个小酒厂发展起来的，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实属不易。
　　对于白酒税负过高导致小角楼酒业巨额欠税的说法，资深白酒营销专家舒国华并不认同。
　　他认为，国内优秀的白酒企业利润率都非常高，小角楼酒业欠税的问题其实是该公司的自身原因造成的。
　　沉溺低端市场
　　小角楼酒业100%股权早在今年1月份就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4000万元。
　　据了解，目前巴中市平昌县国资委是小角楼酒业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7.32%，工会持股10.14%，为第二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1月23日，小角楼酒业总资产约为1.11亿元，总负债超过3亿元。
　　&amp;ldquo;两年内年产基酒须达到2000吨以上，五年内年产基酒达到5000吨以上，十年内年产基酒达到10000吨以上。&amp;rdquo;这是此次小角楼转让的条件之一。在白酒生产许可证严控的情况下，小角楼的拍卖公告引起业界关注。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小角楼挂牌转让是改制的重要一步，目前已经有数家企业正在与平昌县国资委洽谈。
　　&amp;ldquo;小角楼此前一直沉溺于低端市场，然而低端白酒的利润率非常低，而且小角楼又未能抓住2004年以来白酒行业的黄金发展期。&amp;rdquo;舒国华表示，小角楼现在之所以沦落到挂牌转让100%股权的局面，主要是公司产权关系、产品销售网络建设等诸多因素造成的。
　　白酒市场两极分化
　　近年来，白酒市场风声水起，丰厚的利润吸引资本蜂拥而来。然而，正当众多低端白酒在苦苦徘徊之际，白酒行业&amp;ldquo;百亿俱乐部&amp;rdquo;已完成扩容。
　　在昨日举行的2012年酒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有关专家透露,在茅台、五粮液、洋河之后，2011年，泸州老窖和郎酒销售收入双双破百亿，中国白酒&amp;ldquo;百亿俱乐部&amp;rdquo;成员将扩容至5家。
　　而湖北稻花香、山西汾酒、安徽古井贡、迎驾贡、金种子、江苏今世缘、内蒙古河套、河北衡水老白干、湖北枝江、白云边、四川丰谷等众多区域名酒企业也纷纷进入20亿、30亿甚至50亿量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欠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餐饮减税新政实施遇冷：外卖可减四成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5/661.html</link>
<description>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不再缴纳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面对多至四成的结构性减税，武汉星级酒店和大小餐饮企业反应却出奇平淡……户部巷、麦当劳等中洋快餐，面对一场减税利好，却集体选择“沉默”。</description>
<text>　　作者：刘茜 郭姗姗 陈珂
　　户部巷、麦当劳等中洋快餐，面对一场减税利好，却集体选择&amp;ldquo;沉默&amp;rdquo;。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不再缴纳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
　　面对多至四成的结构性减税，武汉星级酒店和大小餐饮企业反应却出奇平淡&amp;hellip;&amp;hellip;
　　近2月来，武汉一中心城区只有18户&amp;ldquo;营转增&amp;rdquo;
　　&amp;ldquo;对于外卖这种没有门店的快餐企业来说，绝对是利好消息。&amp;rdquo;武汉东方白领快餐管理公司的董事长董志民说。
　　目前，武汉对餐饮企业增收营业税，按营业额的5%征收，而对于增值税，则按月销售收入是否达到80万，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达到80万的一般纳税人，按利润的17%征收，对小规模纳税人则按销售收入的3%征收。
　　董志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份盒饭10元计算，假设每天可以卖出1000份，月营业额达30万。目前按照5%的营业税缴纳，其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1.5万，但若按增值税核定税率3%征收，他只需缴税8737元，减税近4成。
　　然而，餐饮企业响应度却不高，实施2个月来，武汉某城区，只有18户核定将外卖业务缴纳增值税。武汉国税部门相关人士解释，一方面经营主体掌握政策还有一个过程，另外实施&amp;ldquo;营转增&amp;rdquo;，需要餐饮企业在财务上严格区别外卖食品和堂吃食品，并分别向国税、地税申报账目，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一个调整过程。
　　企业顾虑：税负成本可能要翻番
　　据记者了解，目前武汉在餐饮行业&amp;ldquo;外卖&amp;rdquo;领域试点&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面临的主要障碍，即来源于一些大型餐饮企业，尤其是&amp;ldquo;外卖&amp;rdquo;比例已经较高的企业。有餐饮企业表示，新政在武汉试点中，可能同时出现税负&amp;ldquo;加减法&amp;rdquo;。
　　&amp;ldquo;我们初步测算，营改增之后，我们税负成本可能要翻番。&amp;rdquo;一家要求匿名的大型餐饮外卖企业告诉记者，&amp;ldquo;我们是不愿意转的。&amp;rdquo;
　　理论上而言，会减轻餐饮企业税负负担。武汉大学(微博)财政与税收系教授王德祥表示，但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并非所有企业都能获益。特别是被核定为&amp;ldquo;一般纳税人&amp;rdquo;的餐饮企业，&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就很难尝到甜头。
　　作为一般纳税人，其无法按核定3%税率增收，而是以利润的17%征收增值税。名义上可用成本抵扣，但由于他们进货渠道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他们的税负负担将增加。
　　不少餐饮企业原来采购来源于农户，去年在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后，截至去年年底，湖北国税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48.34万户，达到起征点以上的户数只有4.48万户。虽然降低其税负负担，但也使其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昨日，麦当劳、肯德基(微博)负责媒体公关的人士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税务部门相关的消息。如果税务政策有所改变，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税。
　　消费者：餐饮发票面临报销疑问
　　&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影响不仅是餐饮企业，对于消费者同样会有影响。
　　由于餐饮企业外卖业务将缴纳增值税，则提供给消费者也都是增值税发票，而不是普通餐饮发票。如果消费者需要报销，将这种发票提供给单位，面临报销疑问，例如：能否用于&amp;ldquo;招待费&amp;rdquo;税前扣除?具体操作有待细化。
　　虽然还有一些疑问待解，但在王德祥看来，&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是政策面确定的改革思路，未来不仅是餐饮业，可能这一改革范围将逐步扩充至服务业。
　　正因如此，王德祥认为，为体现税负公平，应该解决大型企业无法抵扣增值税的技术问题。企业能否抵扣增值税，不仅要看其进货发票，如果实在没有发票，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其上游行业情况，设定一个平均抵扣率，进而顺利降低税负成本。
　　餐饮业态新变化
　　一家餐饮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当前原料成本上涨压力和人工成本上涨压力不断增长，营业额高并不一定利润会高，但营业税却在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随之慢慢变小。
　　&amp;ldquo;有时候看着客人多，吃饭要等位置翻台子，但只是表面风光热闹，有可能越卖越赔。&amp;rdquo;他认为，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企业有利润可言，今后会考虑增设网上订餐业务，开拓外卖业务。对于大型和中小餐饮企业，&amp;ldquo;营改增&amp;rdquo;的影响完全相左。
　　这是否意味着未来，大型企业会更多考虑堂吃业务，而中小企业会改变经营比例，扩大外卖业务、礼盒业务的比重?
　　在武汉中心城区开设了150多家分店的派乐汉堡，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快餐。负责多家店面销售和经营的肖亮说，虽然餐饮行业外卖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会为餐饮企业减税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通道，但从目前来说提供的利好并不明显。&amp;ldquo;150多家店中，100多家都是开在商业区的街边店，剩下的几十家为社区店，只有社区店才以外卖经营为主。&amp;rdquo;他介绍，开在社区里面的派乐汉堡，承接了附近居民的大量电话订餐业务，外面业务能占到营业额的50%以上。但在街边店，以他巡店的经历来看，通常一天内只有1到2个外卖业务。在本地一些月营业在百万以上的餐饮企业，也表示外卖业务只是所有营业中微小的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湖锦、小蓝鲸、太子等餐饮企业目前鲜少提供外卖，而可以划归入&amp;ldquo;外卖&amp;rdquo;范畴的月饼礼盒、调料礼盒、年夜饭外卖礼盒等产品，占不到营业额的5%。小蓝鲸等知名餐企则表示，堂吃和外卖的比例，不&amp;ldquo;大腕&amp;rdquo;则认为，每家餐饮的定位不同，走大众化、宴会型的餐饮企业，并不会盲目扩大外卖比例，因为外卖比例一旦增加，需要的人工更多：&amp;ldquo;增加的人工成本，不一定能被减税抵扣回来。&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减税 税负 发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代垫运费”的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2/443.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以及检查力度的加大，使用假运输发票入账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不方便列支的费用变通为运费发票形式入账，或取得虚开运费发票，虚增成本费用，隐瞒利润少缴税款。</description>
<text>　　运费发票作为&amp;ldquo;四小票&amp;rdquo;之一，一直是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运费发票可按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余下的93%可以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以及检查力度的加大，使用假运输发票入账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不方便列支的费用变通为运费发票形式入账，或取得虚开运费发票，虚增成本费用，隐瞒利润少缴税款，或利用代垫运费的法律和征管漏洞来分解、隐瞒销售收入。本文对代垫运费相关税收政策梳理、总结如下。
　　代垫运费的概念和相关税收政策
　　1.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指本该由购货方承担的运费，由于承运人不便到购货方收款，而由销售方代购货方垫付给承运部门，然后向购买方收回代垫款项。
　　销售方发生的代垫运费，其实际付款者是购货方。销货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受购买方的委托，代购买方将其购买的货物委托承运部门运输到指定地点，代为垫付运输费用或代为办理托运手续并垫付运输费用，然后将垫付款向购买方收回。在这里，实际发生的垫付款项金额是预先不能明确的，只有在委托承运部门运输时，才由承运部门依其承运价格及其他条件(重量或体积等)计算收取此笔运费，经购货方确认同意或约定授权由销货方视情况确定此笔运费金额后，由销货方将此笔运费垫付给承运部门。
　　2.价外费用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除此外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代垫运费是代垫款项的一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只有同时符合&amp;ldquo;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amp;rdquo;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才不包括在货物销售的&amp;ldquo;价外费用&amp;rdquo;之中。
　　3.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货物与提供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同一纳税人实现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也就是说，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amp;ldquo;经营主业&amp;rdquo;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即增值税或营业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对以代垫费用为前提的&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的理解和运用
　　税法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个别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利用代垫费用对实质上的混合销售行为进行所谓的筹划，把应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收入分解为产品销售收入和运费收入，比较典型的方式是购销双方实行&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
　　&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是指在货物购销活动中，凭货物发票和运输发票收取或支付货款和运费的结算方式。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符合&amp;ldquo;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amp;rdquo;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是不包括在货物销售的价外费用之中的。对代垫运费的判定，不仅看形式，而且要看内容、看实质，即先判断购货方支付的运费在性质上是否是代垫费用，然后看形式上是否同时符合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两个条件。因此，对于销货方而言，符合税法规定代垫运费的&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销售行为发生地在销售方，运费的实际承担方为购买方
　　出厂价销售货物，在货物销售时凭按出厂价填开的货物发票和由销售方代付运费的运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销售方，计量验收在销售方进行，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这才有了应由购买方把货物运回并支付运费的责任。反之，若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amp;ldquo;货物到购买方质检计量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则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显然就不存在代垫费用的基础。如果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其承担的运费能够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购买地点在己方，就没有支付运费的理由。所以，代垫费用仅存在于&amp;ldquo;发货制&amp;rdquo;的销售方式中，对于实行&amp;ldquo;送货制&amp;rdquo;的销售行为只能实行&amp;ldquo;一票结算&amp;rdquo;，即凭货物销售发票结算，视为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2.运输途中的货物风险承担方为购买方
　　纳税人在涉及代垫运费的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运费由购货方承担，只有至少明确约定了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及纠纷责任由购买方承担时，方可视为真正意义上的销售方代垫运费行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又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强调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以及售出的商品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的行使，收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核算。如果采用&amp;ldquo;货物到厂质检计量后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的方式，实质上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货物运送(包括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是在销售方，运费也由销售方承担，就不存在代垫费用的基础。
　　综上所述，凡是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款只有一个而采用&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或者使用&amp;ldquo;货物到厂质检计量后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的交付方式，无论是否有代垫运费条款，均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货物与提供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运费)是同一纳税人实现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销售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运费)缴纳增值税。供货商应向购买方提供货物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购买方未按规定取得的发票(内容不真实且不是本企业的费用)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和用于税前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代垫运费 税务处理 增值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际运输服务等"营改增"零税率</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05/412.html</link>
<description>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作者：姚长辉）
　　据政策制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所谓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通知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通知还强调，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符合上述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技术转让服务以及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等。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营业税 增值税 零税率</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05</pubDate>
</item>
<item>
<title>“代垫运费”的涉税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8/205.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以及检查力度的加大，使用假运输发票入账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不方便列支的费用变通为运费发票形式入账，或取得虚开运费发票，虚增成本费用，隐瞒利润少缴税款。</description>
<text>
	　　运费发票作为&amp;ldquo;四小票&amp;rdquo;之一，一直是税收征管的重点和难点。运费发票可按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余下的93%可以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以及检查力度的加大，使用假运输发票入账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不方便列支的费用变通为运费发票形式入账，或取得虚开运费发票，虚增成本费用，隐瞒利润少缴税款，或利用代垫运费的法律和征管漏洞来分解、隐瞒销售收入。本文对代垫运费相关税收政策梳理、总结如下。

	　　代垫运费的概念和相关税收政策

	　　1.代垫运费

	　　代垫运费，指本该由购货方承担的运费，由于承运人不便到购货方收款，而由销售方代购货方垫付给承运部门，然后向购买方收回代垫款项。

	　　销售方发生的代垫运费，其实际付款者是购货方。销货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受购买方的委托，代购买方将其购买的货物委托承运部门运输到指定地点，代为垫付运输费用或代为办理托运手续并垫付运输费用，然后将垫付款向购买方收回。在这里，实际发生的垫付款项金额是预先不能明确的，只有在委托承运部门运输时，才由承运部门依其承运价格及其他条件(重量或体积等)计算收取此笔运费，经购货方确认同意或约定授权由销货方视情况确定此笔运费金额后，由销货方将此笔运费垫付给承运部门。

	　　2.价外费用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除此外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代垫运费是代垫款项的一种，属于价外费用范畴。只有同时符合&amp;ldquo;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amp;rdquo;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才不包括在货物销售的&amp;ldquo;价外费用&amp;rdquo;之中。

	　　3.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货物与提供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同一纳税人实现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也就是说，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的从属关系。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amp;ldquo;经营主业&amp;rdquo;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即增值税或营业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对以代垫费用为前提的&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的理解和运用

	　　税法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个别纳税人为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利用代垫费用对实质上的混合销售行为进行所谓的筹划，把应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收入分解为产品销售收入和运费收入，比较典型的方式是购销双方实行&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

	　　&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是指在货物购销活动中，凭货物发票和运输发票收取或支付货款和运费的结算方式。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时符合&amp;ldquo;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amp;rdquo;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是不包括在货物销售的价外费用之中的。对代垫运费的判定，不仅看形式，而且要看内容、看实质，即先判断购货方支付的运费在性质上是否是代垫费用，然后看形式上是否同时符合不属于价外费用的两个条件。因此，对于销货方而言，符合税法规定代垫运费的&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销售行为发生地在销售方，运费的实际承担方为购买方

	　　出厂价销售货物，在货物销售时凭按出厂价填开的货物发票和由销售方代付运费的运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销售方，计量验收在销售方进行，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这才有了应由购买方把货物运回并支付运费的责任。反之，若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amp;ldquo;货物到购买方质检计量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则货物运送的责任在销售方，显然就不存在代垫费用的基础。如果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其承担的运费能够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购买地点在己方，就没有支付运费的理由。所以，代垫费用仅存在于&amp;ldquo;发货制&amp;rdquo;的销售方式中，对于实行&amp;ldquo;送货制&amp;rdquo;的销售行为只能实行&amp;ldquo;一票结算&amp;rdquo;，即凭货物销售发票结算，视为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2.运输途中的货物风险承担方为购买方

	　　纳税人在涉及代垫运费的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运费由购货方承担，只有至少明确约定了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及纠纷责任由购买方承担时，方可视为真正意义上的销售方代垫运费行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amp;mdash;&amp;mdash;收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又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强调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以及售出的商品的管理权和控制权的行使，收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核算。如果采用&amp;ldquo;货物到厂质检计量后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的方式，实质上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货物运送(包括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是在销售方，运费也由销售方承担，就不存在代垫费用的基础。

	　　综上所述，凡是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款只有一个而采用&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或者使用&amp;ldquo;货物到厂质检计量后确定购进结算价款&amp;rdquo;的交付方式，无论是否有代垫运费条款，均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货物与提供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运费)是同一纳税人实现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销售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运费)缴纳增值税。供货商应向购买方提供货物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购买方未按规定取得的发票(内容不真实且不是本企业的费用)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和用于税前扣除。

	　　&amp;ldquo;代垫运费&amp;rdquo;征管困难之因

	　　1.利益的驱动是利用&amp;ldquo;代垫费用&amp;rdquo;偷逃税收的动因。

	　　少数负有纳税义务的集体和个人为追逐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利用&amp;ldquo;代垫费用&amp;rdquo;来分解、隐瞒销售收入。一方面，购销双方都想实行&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当销售方把货物混合销售收入分解转化为运费收入后，销售方可以少缴增值税(运输营业税负低于增值税)，购进方也能由于低缴高抵带来购进成本降低。另一方面，&amp;ldquo;地税征管、国税抵扣&amp;rdquo;的模式给不法者有可乘之机。举例如下：

	　　经查某水泥厂两份煤炭购货凭证，均采用送货制，分别由两家供货商将货物运达厂家过磅计量验级后挂账结算货款。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amp;mdash;&amp;mdash;燃料(烟煤)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烟煤)

	　　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运费)

	　　贷：应付账款&amp;mdash;&amp;mdash;X供煤企业(煤款)

	　　应付账款&amp;mdash;&amp;mdash;X供煤企业(运费)

	　　通过查看其购销合同，一份来自襄阳，一份来自咸阳，距离这家水泥厂分别是100多公里和500多公里，都是送货制，价格均为760元/吨。发票开具和货款结算方式为两票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550元/吨，余款开运费(分析：距离差几倍，运费一样，显然是倒挤出来的，不真实)。更有甚者，将货款的50%都分解成了运费。

	　　2.税制不完善是&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方式下税收征管难的根源。

	　　首先，在管理体制方面，运输业涉及两个税种，分别由国税、地税部门管理，地税部门管运票并征收营业税，国税部门管货物运输进项税抵扣，各自的管理侧重点不同，难以避免出现征管漏洞和抵扣不衔接现象。

	　　其次，从增值税管理机制上看，缴纳营业税的运费要进入增值税链条抵扣机制，而国税部门既不管运票及使用，又不管营运收入和收益，再加上运输业经营的特殊性，存在大量代开运费发票行为，真业务假开、假业务甚至无业务真开难以查实，带来抵扣管理方面的漏洞。

	　　最后，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不作为价外费用&amp;ldquo;代垫运费&amp;rdquo;的两个条件，但没有进一步规定&amp;ldquo;代垫运费&amp;rdquo;的判定条件。少数纳税人浑水摸鱼，将实际上是&amp;ldquo;送货制&amp;rdquo;的混合销售行为，通过购销合同写明运费由购货方承担，得以在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上做文章，进而导致增值税征管中争议加大。

	　　代垫运费检查重点

	　　目前利用&amp;ldquo;代垫运费&amp;rdquo;分解销售收入的现象较为普遍，只要把握以下关键点就可以查清销售的真相。

	　　1.把握交易地点，查货物的销售方式，明确该谁承担运费。从理论上讲，购销双方可以商定发货制、送货制或中间任意地点交货。但实际上，购货方往往因注重产品质检，防范运输途中的风险等原因，采取送货制交易方式。在税收征管和检查中，需要从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查看中分析把握：销售方在什么地点丧失货物所有权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权益，同时购买方拥有货物所有权并形成应付货款。明确交易地点也就明确了谁该承担运费，进而明确了能否实行&amp;ldquo;两票结算&amp;rdquo;，税收检查时销售方能否分解混合收入及购买方能否抵扣运费进项税额就一目了然。

	　　2.把握运费发票的开票人，是承运人还是由销售方(包括自行填开或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核实是代垫运费、代组织运输还是经营运输。就开票人而言，代垫运费是销售方向承运人索票付款后形成的。当出现以下3种情况时就应重点检查：若是销售方自行填开运票应为混合销售收入;若是销售方到地税部门代开运票则是代组织运输;若是销售方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后加价到地税部门代开运票就是经营运输也应为混合销售收入。

	　　3.把握物流和资金流的内在联系，查运票填开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虚开、高开运费分解货物销售收入的行为。这就需要创新稽查方式，改变以往&amp;ldquo;就账查账&amp;rdquo;的传统做法，实行&amp;ldquo;五结合关联稽查&amp;rdquo;方法，即进销项检查与成本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调账检查相结合、账面检查与逻辑分析相结合、账内检查与账外查证相结合、销售方检查与购进方对应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企业货物取得的真实性、购进货物的运费该由谁承担、购销双方资金收支是否相对应等，特别注意对购销合同和运输合同中销货方式交货地点款项结算的检查分析，进而查实其运票填开内容真实性和进项税额抵扣以及运输费用税前扣除的合法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征管 涉税分析</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物业管理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9/913.html</link>
<description>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按照物业档次和服务标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服务性和经营性收入，称为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description>
<text>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按照物业档次和服务标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服务性和经营性收入，称为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其中以物业管理收入为主，主要包括：为房屋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公共卫生清洗、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而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为房屋业主和使用人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修缮等而收取的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为满足房屋业主和使用人的特殊需要，为其提供的增值服务，诸如家电维修、室内装裱、代办购物、购买充值卡、配送和分销桶装水、订送牛奶，甚至是旅游服务、加油卡、百货公司消费储值卡、社区电信储值卡推广等特约服务费。
　　确认营业收入实现的原则和结算方式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amp;ldquo;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amp;rdquo;的原则规定，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服务和结算方式，都应以此为基础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方能正确计算征收物业管理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应当区分下列几种情况
　　采取交款服务的方式，服务费收讫，发票账单已交给居民，确认营业收入。
　　采取定期预收服务费的方式，应在物业管理公司已提供某一阶段服务(一般以月度为结算期)后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此时，服务费已收取，服务已提供。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在这种方式下，服务已提供，服务费要按合同到期日收款;只有到了合同收款日，物业管理公司才取得收取这部分服务费的权利，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出租房租金收入，应按合同(租约)规定的付租日期和金额，确定租金收入的实现。如果合同(租约)规定的收款日期已到，承租方未付租金的，仍应视为租金收入实现。
　　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应在劳务已提供，或商品已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则应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凡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管理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征范围
　　鉴于物业管理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而物业管理费便是物业管理服务的&amp;ldquo;价格&amp;rdquo;，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应当以价值为基础，遵循合理、公开，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采用物业服务包干制或物业服务酬金制等形式约定和收取物业管理费，并以上述经确认的服务性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其计征范围和注意事项如下：
　　1.物业管理公司在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管理费，还应包括向房产开发商收取的尚未租、售的空关房产的管理费;服务费还应包括保洁费、保安费、公共设施养护费、停车费等收费;维修费应包括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租赁费还应包括居民租住公有住宅的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服务性业务收入，均以5%税率计征营业税。
　　2.物业管理公司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购货物，除了将代购货物的发票直接交付委托方的，可按收取的代办手续费收入计征5%的营业税。为房屋业主及租住户代收代付水、电、煤、电话费、垃圾处理费等各种业务而取得的收入，可以按扣除实际支付给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电信局、环卫部门款项后的余额，计征5%的营业税。
　　3.物业管理公司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从房屋&amp;ldquo;三项&amp;rdquo;维修基金(不含据实列支的专用存储款)中取得的收入，计征5%的营业税。
　　4.物业管理公司为私房业主或租住户代开出租房屋发票或收据，应照章征收5%营业税。
　　物业管理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核算
　　物业会计应按规定设置&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账户，核算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应缴纳的营业税等，贷方登记结转额，月终将余额全部转入&amp;ldquo;本年利润&amp;rdquo;账户，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物业会计于月终按&amp;ldquo;应纳税额=营业额&amp;times;税率&amp;rdquo;公式，计算出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账户，贷记&amp;ldquo;应交税金&amp;rdquo;账户。
　　案例
　　某物业管理公司2011年9月实现并确认的各种服务性业务收入共计94300元，按5%缴纳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其税额计征和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计算营业税：94300&amp;times;5%=471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715
　　贷：应交税费　　4715
　　2.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4715&amp;times;7%=330.0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30.05
　　贷：应交税费&amp;mdash;&amp;mdash;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30.05
　　3.计算教育费附加：4715&amp;times;3%=141.45(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41.45
　　贷：其他应交款&amp;mdash;&amp;mdash;应交教育费附加　　141.45
　　至于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务中发生的费用性税金，诸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按规定在&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账户核算。
　　最后，物业会计还要把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已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减免营业税的相关账务，按下列步骤处理完毕：
　　减免税金有事前减免和事后减免两种情况。事前减免是指在公司实际缴纳税金前税务机关给予减免。公司应先按税率计算出当月应缴税费，从中扣减税务部门批准减免的税额，然后计算出实际应缴税费，借记&amp;ldquo;营业税金及附加&amp;rdquo;账户，贷记&amp;ldquo;应交税费&amp;rdquo;账户等。
　　事后减免是指在公司实际缴纳了税金以后，税务部门再减免退回给公司已缴纳的税金。公司在收到退回的减免税金时，借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账户，贷记&amp;ldquo;营业外收入&amp;mdash;&amp;mdash;补贴收入&amp;rdquo;账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物业管理企业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新企业：税务风险防范重点因发展阶段而异</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2/706.html</link>
<description>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较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短期来看，税务风险轻则使高新企业被迫支付大量资金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罚金，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从长期来看，税务风险会损害高新企业的良好信誉，降低企业品牌竞争力，并有可能被税务部门列入监控名单。</description>
<text>　　在各类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较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从短期来看，税务风险轻则使高新企业被迫支付大量资金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罚金，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重则使企业遭受停业整顿，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并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科技创新的进程;从长期来看，税务风险会损害高新企业的良好信誉，降低企业品牌竞争力，并有可能被税务部门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因此，加强高新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意义非同一般。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高新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有所差异，因而防范措施也各有侧重。
　　在种子期，创业者及其管理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普遍不强，可能导致其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不遵守办税程序。为此，创业者及其企业管理人员要增强税务风险意识，重视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和运用税收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高新企业还面临着财税政策风险，即对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把握不准，导致多缴税款。因此，高新企业的管理人员要透彻把握财税政策，确定好企业的注册地点、组织形式、纳税人身份等重要事项，从而为企业长期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奠定基础。
　　在创业期，高新企业的筹资和投资压力较大，其蕴含的税务风险相对较多。在筹资方面，防范税务风险主要是考虑筹资的方式和渠道，如政府支持的创业基金、股权筹资、债务筹资等，不同的筹资方式和渠道所承担的税负不一样，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在投资方面，防范税务风险的重点，是要考虑对折旧进行税收筹划，防止多缴纳税款。由于创业期的高新企业通常在免税期和减税期，因而要尽量通过技术处理减少折旧，以便在正常纳税期增加折旧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及税金价值。在创业期，高新企业还需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涉税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税额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工作，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报告制度，定期编制税务计划，评估税务风险。
　　在成长期，高新企业的创新产品已经成功推向市场并得到完善，开始逐步取得经营业绩，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有所降低，其税收筹划事项逐渐增多，需要加强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仅要求形式上合法，重视纳税操作程序的规范，而且要注意把握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意图，提高筹划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强企业的内部涉税事务审计风险控制。内部涉税事务审计是企业对各种涉税事务进行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制度，是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涉税事务审计，发现涉税事务的重大问题，并针对纳税事务的管理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降低企业人为因素引起的税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具体涉税事务，对即将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预测，针对不同的涉税事项，及时采取防范税务风险的措施。
　　在成熟期，高新企业的市场份额和营业收入相对稳定，科技创新动力不如以前，企业的经营风险整体上有所降低，但技术创新能力减弱，享受的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失效。为继续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研发费用，不断提高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并购其他中小创新技术企业，借助外部力量，增强技术创新血液。其中，投资并购过程中的涉税事务较多，税务风险较大，企业尤其要加强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减轻税收负担。
　　纵观高新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办税人员都必须不断提高税务风险意识，加强税收理论与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必要的税务技能，以便共同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而言，重点是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的控制，将税务风险控制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并认真有效地督促办税人员提高税务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对于企业办税人员而言，重点是加强税收理论学习，提高办税业务能力，按照规章办理各项涉税事务，增进与有关税务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办税行为，并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出防范税务风险的合理建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企业办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光伏企业税收返还能占营业利润一半</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9/279.html</link>
<description>促进新能源产业快速成长，并能长期提高地方的税收及就业，光伏企业一直在税收、土地及电费上获得了政府相当多的支持。</description>
<text>　　为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快速成长，并且能够长期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及就业，近年来光伏企业一直在税收、土地及电费上获得了政府相当多的支持。（作者：禾苗）
　　有些政策是一次性的，有的则会持续2年甚至10年。但这种政策激励是否能在根本上帮助光伏企业做大做强，真正解决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就业数量的稳步扩大，却要打上一个问号。
　　税收优惠众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amp;ldquo;税费返还&amp;rdquo;政策是很多光伏公司正在享受的&amp;ldquo;优惠&amp;rdquo;措施。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光伏企业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对于光伏公司的税费返还政策的申请帮助及落到实处，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据天威英利(YGE)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截至今年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8797亿元，晶科能源去年全年获得的税费返还额为2.7亿元，另一家光伏企业在今年前三个月和去年获得的税费返还分别高达4.3亿元和2.21亿元。
　　记者从一家光伏企业管理层了解到，税费返还包括所得税和免征营业税等。
　　大部分在美国上市的光伏企业属于外资公司或者注册了一家外资壳公司，都能享受到&amp;ldquo;两免三减半&amp;rdquo;的&amp;ldquo;所得税&amp;rdquo;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可以持续数年。有的企业即便是在设立3年后有营业收入且需要交纳所得税，但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公司发展，将其所得税的50%直接拿出来作为这家企业后续光伏项目的建设使用，该政策可以维系5年甚至更久。
　　除了所得税优惠外，某些地区财政部门还会对该类光伏企业的多晶硅及硅片扩建项目进行补助，各地补助的幅度有所不同，有的是几十万元，有的则达到上百万元甚至更高。
　　吃补贴&amp;ldquo;谋生&amp;rdquo;
　　除了税费返还及各种名目的补助之外，各地区的电价补贴及金融支持并不鲜见。
　　记者了解到，北方某市开发区曾答应一家光伏企业，如果其愿意投资建设大型多晶硅生产基地的话，会给予其0.3元/千瓦时以下的光伏电价。这样折算下来，该公司的电费每年可能至少要减少千万元以上的支出。
　　当该多晶硅公司进入到这一城市并投资建成生产设施后，原先当地答应的便宜电价并没有落实，原因是，发改委对于各地区的工业电价情况进行了排查，不允许售电价格过低，以免造成不公平现象及电网收入减少。但该企业所拿到的电价，仍然比实际的工业用电电价要便宜。
　　另外，各个经济开发区也在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通过土地、免费道路修建、保证24小时供电等来吸引投资。有些地区还采取金融方式帮助企业。
　　比如，某个光伏公司的某个硅片或多晶硅项目突然发生了资金困难，那么政府就会让当地信托公司先借钱给这家光伏公司，购买该光伏项目的部分股权。当该企业资金周转正常后，再把股权重新转移回该企业。
　　在目前银行难以拿出贷款额度给民营企业的现实状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帮助光伏公司在当地筹资建厂，还会通过当地财政向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并发放信托产品融资，或者通过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借贷给企业，以便让其启动项目。
　　尽管2011年光伏产品价格大跌、企业亏损和停产比比皆是，但有些地方政府仍在通过财政及其他手段支持企业，从而让企业避免了&amp;ldquo;自生自灭&amp;rdquo;，而同时却加重当地的财政负担和金融风险。
　　此外，部分光伏公司因为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得以生存，甚至增加净利润。事实上，企业本身的业绩可能并非财报上表现的那样光鲜亮丽。记者了解到，某家光伏公司今年前三个月营业利润只有7亿元，但税费返还就高达4亿元之多。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营业利润 税收返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新兴文化产业税负或比软件业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07/224.html</link>
<description>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的提法尚属首次，如何界定是关键，若推出具体税收政策，可能比软件业税收更优惠。</description>
<text>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有了新提法：要研究实施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继续研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作者：姚轩杰)

	　　业内人士指出，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的提法尚属首次，如何界定是关键，若推出具体税收政策，可能比软件业税收更优惠。

	　　新业态新产业界定存分歧

	　　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一直是税务部门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表态。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文化产业的提法出现了更为具体的新动向：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

	　　不过，这一新提法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界定范围。&amp;ldquo;哪些业态算新兴文化业态，什么叫文化新兴产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amp;rdquo;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酝酿和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文化产业的界定并无统一标准，更不用说文化的新兴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

	　　在采访过程中，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各界对新兴文化业态和文化新兴产业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别。一位券商分析师认为，像文化mall、文化旅游等属于新兴文化业态，比较典型的企业有凤凰传媒、宋城股份、华侨城A。

	　　文化mall除了图书零售业态以外，还有电影、餐饮、培训中心等业态，是文化多业态消费场所。而宋城股份、华侨城&amp;ldquo;主题公园+文化演艺&amp;rdquo;的模式，把文化和旅游结合在一起，形成新业态。

	　　而陈少峰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新兴文化业态是指科技与文化融合形成的新业态。现在，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新技术，由此衍生出各种新的文化业态。比如3D电影、3D动漫、数字出版、无线阅读等。

	　　此外，&amp;ldquo;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amp;rdquo;如何理解，各方也没有明确的答案有人认为是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中与文化相关的产业，也有人觉得应该是由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起来的新产业。

	　　将获税收政策扶持

	　　虽然界定上有分歧，但加大对新兴文化业态、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是肯定的。陈少峰认为，若出台更具体的税收政策，将可能比软件业的税负更低一些。

	　　&amp;ldquo;以前，提到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都说比照软件业。现在只有动漫基本能做到，而影视、广告、新媒体等并没有享受这些优惠。但属于国有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企业例外，因为它们的税率已经很低了。&amp;rdquo;他说。

	　　据了解，软件业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办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但事实上，一些新业态、新产业多数不划归为文化产业，税收上并不享受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像3D技术、游戏软件开发、数字技术，可能部分可以按软件业标准征税，但大部分并没有优惠。

	　　&amp;ldquo;如果相关部门系统研究新兴文化业态、文化新兴产业，把它们单独拎出来，支持其发展，制定比软件业更低的税收标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会有实质性帮助。&amp;rdquo;陈少峰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负</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软件业税收优惠政策焦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8/203.html</link>
<description>软件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软件企业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又该如何办理等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上。</description>
<text>
	　　软件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软件企业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又该如何办理等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上。

	　　焦点一：双软认定申报的范围是哪些

	　　&amp;ldquo;双软认定&amp;rdquo;指的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也就是说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是有界定条件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软件生产企业或软件产品要经过认定机构的认定，认定的条件是：自行开发，从事软件开发的人员占企业员工的总数必须在50%以上，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年软件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收入的50%以上，达不到指标，就不能视为软件企业。二是国家对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硬件，对软硬件兼营的，企业必须自行划分清楚，混合核算的，视同硬件看待。一般软件服务企业必须符合以下9个方面的条件：(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职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焦点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是对单位和个人从事&amp;quot;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2010年以后针对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新出台财税[2010]64号文件优惠政策，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在内的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三是苏地税规[2010]7号文件明确了对转让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amp;ldquo;有关程序&amp;rdquo;技术，免征营业税。

	　　焦点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一是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是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除此以外，软件企业还有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享受优惠：

	　　一是进行技术转让，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问题：是指企业为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焦点四：其他优惠政策还有哪些

	　　软件企业还有许多其他优惠政策，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同时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在其他优惠政策上如个税以及金融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政策，各地都有其他不尽相同的优惠政策，在这里就不做过多表述了。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 企业办理软件企业认定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向那个部门申请?

	　　答：企业可以到各地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认定受理点办理认定事宜，企业需带齐以下资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拥有的有效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软件收入销售列表

	　　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6、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其他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

	　　问题二：企业从事的技术转让业务，可以享受营业税的相关税收优惠，并已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请问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减免税，还是要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通知书才能享受?

	　　答：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备案类的减免。符合备案类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减免税审批(备案)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申请备案登记，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事项登记备案通知书》后可享受减免税优惠。

	　　问题三：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居民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减半征收期间适用税率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问题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该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可以委托开发?

	　　答：根据《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发[2010]107号)第三条，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分自主开发类、委托开发类、合作开发类和集中开发类。

	　　因此该研究开发项目可以委托开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优惠</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高新企业风险防范与技术创新同样重要</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9/147.html</link>
<description>高新企业在税务方面有很多风险，有些甚至还很严重，不仅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抵消了技术创新带来的好处，而且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对高新企业来说，风险防范与技术创新同样重要。</description>
<text>
	　　对于我国而言，协调&amp;ldquo;发展&amp;rdquo;和&amp;ldquo;低碳&amp;rdquo;的关系，处理&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amp;ldquo;引进来&amp;rdquo;与自创核心技术的关系以及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都与发展高新技术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很多税收优惠。但日前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的高新企业进行的审计结果，却表明部分高新企业在税务方面有很多风险，有些甚至还很严重，不仅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抵消了技术创新带来的好处，而且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对高新企业来说，风险防范与技术创新同样重要。

	　　笔者发现，高新企业的税务风险，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研发费用的核算不准确导致的。而企业对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的首要原因，就是企业财务部门与研发部门沟通不畅，&amp;ldquo;各自为政&amp;rdquo;。比如，通过高新资格初审的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税务处理时，完全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来对相关费用进行归集和处理，而没有和研发部门做任何沟通。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对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同时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就无法进行准确、合理的计算和区分，更无法准确核算其中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而也就无法向税务部门提供研发过程中&amp;ldquo;产供销&amp;rdquo;以及单独核算的费用等一系列书面证明资料。最终，税务部门认定该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补缴税款高达700多万元。

	　　&amp;ldquo;囫囵吞枣&amp;rdquo;式地理解税收政策，是很多高新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条件之一，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必须符合一定的比例。根据税收相关规定的要求，企业在计算研发费用比例时，销售收入必须是&amp;ldquo;销售收入总额&amp;rdquo;，必须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致。某信息有限公司在计算费用销售比例时，将销售总额和销售收入两个概念混淆，固执地认为，作为&amp;ldquo;分母&amp;rdquo;的销售收入就是财务会计概念的销售收入，不应包含其他业务收入。最终，由于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不符合规定的比例，该企业在复审时未能通过高新认定。

	　　加计扣除是国家对高新企业重要税收优惠方式之一。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认为，只要是与研发相关的费用，均可以加计扣除。按照这种逻辑，部分企业将一些间接的资料费用、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以及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薪酬费用记入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如某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其新产品的研发一般由行政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在日常核算中，财务部门由于无法将这些身兼数职的高管报酬中有多少是与研发有关的部分合理地区分开，索性就将其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结果因有悖&amp;ldquo;与研究相关的直接费用允许加计扣除&amp;rdquo;的规定，而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这不仅会间接地导致研发费用比例下降，更有可能因此导致企业不符合高新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部分企业不区分资本化、费用化支出，纳税年度内将支出均纳入费用化金额，一律按50%加计扣除而产生的税务风险也不少。比如，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某企业的研究成果已经得到认可，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成果报告和鉴定意见书。但是，该企业将随后产生的研发费用仍然计入当期损益，一方面继续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另一方面又人为扩大了当期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最终被税务机关查处。

	　　笔者发现，在获得高新企业资格后，后续管理跟不上是很多企业遭遇税务风险的关键。由于研究费用定性需要合同、协议、成果报告、鉴定意见书等来印证，一些企业为了便于管理，就指派专人负责资料的报送、接收。而这些人一般均非专业化人士，认为只要将相关部门的认定证书拿回来就&amp;ldquo;万事大吉&amp;rdquo;了，税务风险往往就在这个环节产生了。如在对某实验器材有限公司税收优惠复审中，税务人员发现，该公司接收的科技部门认定书中已确认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并且列举了符合的大类项目。但是，在税务部门复审文件的小类项目中，却索引不到该企业的具体产品。该企业的高新资格因此受到质疑，最终也无缘享受税收优惠。

	　　高新企业的税务风险，关乎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更关乎整个国家的创新发展，事关重大。因此，高新企业应该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防范税务风险，让先进的科技成果更加高效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并最终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确保国家的经济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因此，笔者建议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企业，一定要成立专门的研发机构，加强与财务部门的主动沟通与协调，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并计算研发费用。同时，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优惠政策的享受涉及科技、财税等多个部门，各项规定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密切注意职能部门的新规定、新要求，研究整合各类文件、规范，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使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内有条不紊的运行。另外，应当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以便加大内部的工作协调，实现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有效对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风险防范</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企重组中的税务风险管理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2/861.html</link>
<description>税收可说是企业重组中最大的成本与风险之一。如何有效管理重组中的税务风险，对重大税务成本与风险进行事前计划和管控，改变事后救火和单纯依赖沟通协调要政策的习惯，是国企进行有效重组的关键。</description>
<text>　　相比传统的事后救火模式，科学地管理国企重组中的税务风险才是上策。
　　文 黄佳 邵爱民 汪颖
　　入世10年，随着国企规模的扩大以及业务的多元化，企业内部经营资源和资产的整合与优化成为决定企业运营效率的关键因素。
　　但许多国企还存在分布面过宽，资源分散，以及主业不突出、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国有企业多为集团，下属企业既有盈利能力好的，也有亏损的;既有业务重合的，也有上下游企业;既有上市企业，也有非上市企业。从宏观层面看，合理有效的重组有利于优化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从微观层面看，则有利于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发展质量;而从市场效应看，重组可以挽救弱势企业，改善这些企业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
　　税收可说是企业重组中最大的成本与风险之一。如何有效管理重组中的税务风险，对重大税务成本与风险进行事前计划和管控，改变事后救火和单纯依赖沟通协调要政策的习惯，是国企进行有效重组的关键。
　　重组的目的及方式
　　进行重组的目的通常是集团能得益于重组后新的股权结构或商业运作模型。企业实施重组主要是为了达到：
　　○ 通过重组，整合企业的优势资源，优化经营模式，剥离不良资产，获得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提高管理效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 通过重组，理顺企业组织架构，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张打下基础;
　　○ 通过重组，满足资本市场及现行法规对融资或资本运作的要求，提高或保持投资人对企业的良好预期，为企业融资或资本运作做好准备。
　　○ 企业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和效果不同，其选择的重组方式也不相同。主要的重组方式包括：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
　　重组的税务环境及税务风险
　　在中国目前的税收体制下，对重组业务过程产生的税务考量概括如下：
　　○ 企业所得税方面， 2008年以前，财税机关曾经出台过一些对并购重组较为宽松和优惠的税务政策，但在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就被取消。2009年以后，财税部门陆续出台财税〔2009〕59号文及后续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4号文，并提供特殊税务处理，允许企业在规定的重组模式下产生的收益，给予递延交纳企业所得税税负的优惠。但是考虑到防止避税的问题，条件设置较以前更为严格，致使较多的国企重组包括集团内部重组过程都不能享受特殊税务处理。
　　○ 流转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近年出台了整体或部分资产转让的优惠政策，但是尚未涵盖重组的各种形式，且具体的适用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明确。某些股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是否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也是一个热点话题。
　　○ 其它税种方面，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还是缺乏针对重组过程的普遍适用的优惠税收政策。
　　在现有的税收体制下，企业重组在税务方面往往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主要体现于：税收政策文件本身的优惠适用性相对严格，无法涵盖目前国企重组中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国企由于历史原因，股权资产结构错综复杂，税收政策对于复杂的重组常存在空白或模糊地带;在重组中，实质性经济利益未产生的情况下已出现税务负担，需另行筹集资金缴纳税款，导致后续经营上的困难。以下是相关案例：
　　案例一、资产收购
　　公司A为上市公司，公司C由公司A100%持有，且C公司为集团内承担主营业务的公司之一;此外，A的分公司B也承担了部分与公司C相同的业务。为理顺业务关系，公司A将其分公司B(主要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动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矿权等)转让给公司C持有，但是分公司B的资产不能达到A全部资产的75%。(见下图)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该交易未能满足59号文对于资产收购的比例不低于被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的要求，因此不适用特殊税务处理(递延税收至下次转让)。
　　其次，由于该交易涉及实物资产、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转让，流转税税负也是可能产生的主要税务成本之一。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3号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51号文分别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可见，13号文和51号文从流转税角度给予了较为优惠的处理，但适用条件上尚存在不明确之处。
　　由此可见，有资产重组计划的公司应积极探索各种方案的税收成本与风险，并考虑如何享受较为有利的税务处理。
　　案例二、股权收购
　　某集团100%持有传统业务控股公司A和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传统业务控股公司A控股一系列公司，例如，包括传统业务公司A1、新兴业务公司A2、传统业务公司A3等，上述公司中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交叉持有部分股份;同样，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控股一系列公司，例如，新兴业务公司B1、传统业务公司B2、新兴业务公司B3等。上述公司中新兴业务控股公司A交叉持有部分股份;为了重新整合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线，传统业务控股公司A将其持有的新兴业务公司股份转让给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将其持有的传统业务公司股份转让给传统业务控股公司A。(见下图)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4号文，股权收购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方能适用特殊税务处理，从而递延交纳企业所得税税负。上述条件中包括：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以及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等。
　　在此例的重组过程中，由于集团内各子公司都是由传统业务控股公司A和新兴业务控股公司B交叉持股的，很可能不能满足59号文中关于股权收购的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75%的要求。此外，由于此重组计划涉及企业较多，很可能需要多次股权收购才能完成重组计划，从而导致该重组计划可能无法满足特殊税务处理中对于持股时间的要求。以上情况可能导致该重组计划无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使该重组在实质性经济效益尚未产生的情况下，该集团面临税务负担和缴纳税款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另外，由于重组文件出台不久，在实际执行中难免出现各地税务机关对于税收文件的理解存在差异等情况。
　　因此，事前对税务风险与成本的规划将成为重组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企业重组中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
　　有效控制企业重组中的税务风险，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应站在集团的整体角度，结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规划，对企业重组作出整体计划和决策，避免不必要或低效的重组行为。
　　其次，在计划重组时，应综合考量重组带来的效益。同时在充分了解企业自身情况的基础上， 分析税务法规的相关要求，客观评估重组的税收成本。
　　再次，在上述重组基本思路确定的基础上，从税务和商业的角度设计不同的具体重组方案， 对可能的重组方案进行定量分析，量化比较，以求优化税务成本，达到重组效益最大化。
　　最后，应就重组计划与政府部门及主管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一方面使得政府机关充分了解此次重组的商业目的及对当地的意义，争取政府支持;另一方面，充分了解当地的实际操作及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税务或行政成本。
　　国企重组也可借鉴国际惯例和经验，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从旁协助。经验证明，相比较传统的事后救火式的模式， 科学地管理国企重组中的税务风险才是上策。
　　作者系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税务部高级经理、税务部合伙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风险管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慈善机构商业收入超过额度或将征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0/294.html</link>
<description>民政部已经形成相关方案，目前正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会商。其中，关于差别化税收原则可能的方案是：基金会的商业活动收入超过一定额度后，不再享有税收优惠。</description>
<text>　　&amp;ldquo;民政部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对基金会的商业活动认识清楚的基础之上，通过税收手段以规范。&amp;rdquo;12月17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amp;ldquo;社会责任与诚信建设论坛&amp;rdquo;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对外透露。
　　近年来，基金会的商业行为越来越复杂化，受到广泛关注的郭美美事件、华商会事件背后，正是信息不透明的前提下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活动矛盾的集中爆发。
　　&amp;ldquo;目前基金会从市场获得的收入份额并不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基金会没有从市场获得收入的内在驱动力。也不能否认个别基金会，为了长期获得商业收入，提高捐赠人的积极性，从事商业化运作。&amp;rdquo;刘忠祥认为，规管基金会的商业收入已经成了新时期基金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据悉，民政部已经形成相关方案，目前正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会商。其中，关于差别化税收原则可能的方案是：基金会的商业活动收入超过一定额度后，不再享有税收优惠。
　　&amp;ldquo;税收办法最后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来定，除了所得税以外，由于营业税要改成增值税，还要看相关部门如何考虑。&amp;rdquo;刘忠祥对本报记者说。
　　禁止利润分配及关联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收入是否应全部免税，存在公共政策上的矛盾：一方面，立法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性活动是出于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考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非营利组织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如果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并享受免税待遇，会导致对营利部门的不公平竞争，甚至导致非营利组织被用来作为避税通道。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但是对于公益慈善组织商业活动有六方面原则 避免偏离宗旨、禁止利润分配、防止公共利益私有化、风险防控、税收优惠差异化以及信息公开。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收入中能够获得免税的部分迟迟未出台细则。
　　据刘忠祥介绍，发达国家的一般做法是，如果非营利组织全年收入里面有超过30%或50%来自营利活动，那么超过部分将不享受税收优惠。
　　&amp;ldquo;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利用税收进行调整，将公益慈善组织从事商业活动分为相关商业活动与不相关商业活动。与组织宗旨紧密相关的，所得税应该予以免税;与组织宗旨不相关的，必须依法纳税。&amp;rdquo;刘忠祥说。
　　此外，根据前述民政部起草的征税方案，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活动所得，将遵循禁止利润分配的原则，其商业收益不得分配，只能继续用于慈善事业，防止公共利益私有化。
　　同时，鉴于国内尚未建立监管慈善组织关联交易的基本规则，如果无法避免基金会理事自身利益与慈善组织利益相冲突，上述方案要求慈善组织披露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的信息，与关联交易相关的理事不得参与决策，同时交易价格是否公平要进行评估。
　　对于征税后的影响，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国内基金会商业活动运作规模并不大，短期内不会有太大影响。
　　据民政部统计，2010年，国内基金会获得政府补助收入占总收入10%，来自社会捐赠收入占90%，并没有基金会经营性收入项目。
　　以税收指导商业活动
　　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商业活动一直存在争议，因为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志愿者平价劳动、非货币捐赠以及供应商的折扣，容易导致与营利性机构的不正当竞争。
　　&amp;ldquo;允许非营利组织从事与其宗旨一致的营利活动有其积极意义：既可以为开展公益事业筹集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国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的欠缺。&amp;rdquo;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锦萍表示。
　　不过，金锦萍也提醒，如果非营利组织被用来作为避税通道，将导致公众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误读，并累及整个非营利部门的声誉。
　　&amp;ldquo;公众在意的不是公益组织从事的是否是商业活动，而是你的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到底去哪了，尽管有禁止利润分配的原则作为防线，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定辅佐，变相的利润分配会导致这一防线崩溃。&amp;rdquo;刘忠祥说。
　　刘忠祥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利用税收对基金会的商业活动进行管理更有效，告诉他们什么商业行为可以做，什么商业行为不可以做。&amp;ldquo;市场是千变万化的，不可能靠一纸文件规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但是对于已经明确的，可以加以规范。&amp;rdquo;
　　刘忠祥强调，公益慈善组织进行商业活动必须与慈善事业密切相关。&amp;ldquo;像房地产企业那样盖商品房出售，肯定会受到公众的质疑。非营利组织从事的商业活动要与公益性相关。如果像商业组织一样在市场中拼杀，就会使公众对他的公益性产生怀疑。&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征税 税收原则</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拍卖业务的相关涉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6/879.html</link>
<description>就拍卖行为的相关涉税政策进行梳理，发现拍卖业务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现拍卖业务的税务处理进行总结如下。</description>
<tex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是指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拍卖当事人，他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事受托财产的拍卖业务。个人通过拍卖市场转让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笔者就拍卖行为的相关涉税政策进行梳理，发现拍卖业务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现拍卖业务的税务处理进行总结如下：
　　(一)拍卖业务的营业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二条规定:&amp;ldquo;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amp;rdquo;基于此规定，无论拍卖公司是向委托方收取佣金，还是在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的规定，拍卖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该按营业税&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5%的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并向委托人或买受人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的规定，具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受托拍卖的财产属于委托人自己创作的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进行拍卖转让的，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国税发[1993]149号文的规定，属于营业税&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下的&amp;ldquo;转让著作权&amp;rdquo;项目，应按5%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4号）、文的规定：&amp;ldquo;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授权或许可他人（以下简称&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转让&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的无形资产时，如&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以&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承担，对&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应按照&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amp;r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l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对&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amp;rdquo;服务业&amp;ldquo;税目中的&amp;rdquo;代理&amp;l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如&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者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承担，对&amp;rdquo;所有权人&amp;ldquo;向&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amp;rdquo;受托方&amp;ldquo;向第三者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amp;r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l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amp;rdquo;。
　　因此，在拍卖中，如果拍卖公司是以委托人名义向买受人转让无形资产，而且强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amp;ldquo;所有权人&amp;rdquo;承担的，对委托人应按照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转让费依&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对拍卖公司取得的佣金或手续费等价款按照&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中的&amp;ldquo;代理&amp;r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如果拍卖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买受人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拍卖公司自己承担，对委托人向拍卖公司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和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收取的全部转让费，均按照&amp;ldquo;转让无形资产&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而《拍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amp;ldquo;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amp;rdquo;所以，对于受托拍卖的财产属于委托人自己创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享有著作权的标的物的，应对委托人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对拍卖公司只就实际取得的佣金收入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在开票上，委托人直接将转让无形资产发票开具给买受人，拍卖公司按实际收取的佣金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当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多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委托人是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直接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发票，而享受免交营业税的待遇。
　　2、受托拍卖的是属于证照变更或产权过户的房产和土地的，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是由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因此，应对委托人按其取得的价款，如果是土地，则按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如果是房产，则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而拍卖公司只就实际取得的佣金收入按代理业缴纳营业税。在开票上，委托方应直接开具转让无形资产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给买受方，并凭发票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拍卖公司按实际收取的佣金收入开具服务业-代理业发票。
　　（二）拍卖业务的增值税问题 
　　拍卖公司受托拍卖的属于动产的，如委托方不拥有著作权的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规定：&amp;ldquo;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amp;rdquo;因此，对于拍卖公司拍卖其他性质的动产的，税法上是将其视同为受托代销商品，按受托代销商品进行增值税处理的。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受让人（拍卖公司）为委托人代销货物，其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对其从购货方（买受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均应当征收增值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69号）第一条规定：&amp;ldquo;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amp;rdquo;因此，对于应税货物，买受人支付的佣金已连同拍卖价款计缴增值税；若是代执法部门拍卖罚没动产，须向国税部门申请或减免增值税并获批复后，仅对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计缴增值税。在开票上，拍卖公司应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向买受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4%缴纳增值税，只有对委托方收入的佣金收入按服务业&amp;mdash;代理业开具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这种情况下，拍卖公司是在按向买受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普通发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后，如何取得成本发票进行企业所得税扣除？既然对于动产拍卖是按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则委托方也要按拍卖公司转付给他的拍卖标的的价款向拍卖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缴纳增值税，在税务处理上，委托方销售动产应按销售旧货处理，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因此，委托方应根据以上规定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给拍卖公司，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拍卖业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关于拍卖业务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文中明确规定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amp;ldquo;特许权使用费&amp;rdquo;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amp;ldquo;财产转让所得&amp;rdquo;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该项财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格为其转让收入额。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还规定：&amp;ldquo;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mp;rdquo;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拍卖物品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对于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物品，如果是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应按拍卖支付的价款和佣金费用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按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在再次转让时，应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其他收藏品，如古玩、字画等，仅仅是为装饰或营造企业文化角度而购入的，企业购买时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摊销时，入&amp;ldquo;管理费用&amp;mdash;&amp;mdash;文化建设费用&amp;rdquo;会计科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将这些再转让，应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其他部门取得拍卖收入的税务处理 
　　1、电信部门拍卖手机、电话等&amp;ldquo;吉祥号码&amp;rdquo;，按&amp;ldquo;邮电通信业&amp;rdquo;缴纳营业税。
　　电信部门在提供电信劳务时，往往对某些吉祥、易记的电话号码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这种行为仍属&amp;ldquo;邮电通信业&amp;rdquo;的征税范围，其营业额为拍卖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全额，不得从中作任何扣除。
　　2、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这两种行为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而不征收营业税。
　　3、土地管理部门以拍卖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此种形式广泛存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中，但这种土地使用权拍卖行为属于土地出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4、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包括拍卖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属司法活动，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征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涉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职工医疗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1/841.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会计处理上对发生的职工医疗费用支出，是计入工资、薪金科目还是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应当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医疗保险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参加医疗统筹后单位另行给个人报销的医疗费用又如何进行税前扣除?</description>
<text>　　在会计处理上对发生的职工医疗费用支出，是计入工资、薪金科目还是计入职工福利费科目?应当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医疗保险以及补充医疗保险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参加医疗统筹后单位另行给个人报销的医疗费用又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一、医疗费用在会计上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取消了原制度按工资总额14%的规定。对于&amp;ldquo;应付福利费&amp;rdquo;，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但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末，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应予冲回，反之应当补提，同时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也可以按福利费实际发生额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
　　会计处理上，取消了原来的&amp;ldquo;应付福利费&amp;rdquo;一级科目，增设&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职工福利&amp;rdquo;科目核算职工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照计算对象列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而财政部出台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企业为职工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也就是说，从2009年12月起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医疗保险费，应当在&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工资、薪金&amp;rdquo;科目核算，对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医疗保险费仍然在&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职工福利&amp;rdquo;科目核算。
　　二、医疗费用在税前扣除上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由此可见，医疗费用税前扣除应遵循以下规定：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超过范围和标准的不允许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 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3.企业参加医疗统筹后，企业另外支付给已参加医疗统筹人员的医疗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4.未参加医疗统筹的企业或企业支付未参加医疗统筹的个人费用，应当在职工福利费用中支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行总额控制，职工福利费用总支出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职工福利费</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收政策优惠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9/813.html</link>
<description>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这是1号文件对提升2012年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财税部门一以贯之的做法。</description>
<text>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以下简称1号文件)是新世纪第九个中央1号文件。该文件继续聚焦&amp;ldquo;三农&amp;rdquo;问题，突出强调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amp;ldquo;三农&amp;rdquo;工作的重点，作为农产品供给保障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1号文件中多处提及税收，笔者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对税收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有关政策进行介绍。
　　税收支持农村金融
　　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这是1号文件对提升2012年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财税部门一以贯之的做法。
　　1.对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给予免减征照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财税[2010]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免征营业税。
　　3.对农村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贷款损失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按照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规定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通知所称涉农贷款，包括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农村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通过政策引导，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财税[2009]99号文件的规定，上述政策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后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将上述政策延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4.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及保险公司种养殖业保费减计收入。根据财税[2010]4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自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税收优惠支持农业科技创新
　　1号文件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方面，要求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在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等方面做出了明确。
　　在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方面，对农业机耕、排灌业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该规定有利于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
　　在高新技术优惠政策方面，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规定将有利于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
　　在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批发和零售的农机等免征增值税，推动了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
　　在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节水灌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进一步明确，税法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规定的&amp;ldquo;灌溉机具&amp;rdquo;应用领域为&amp;ldquo;农业、园林、林业灌溉&amp;rdquo;，但是哪些机具属于&amp;ldquo;节水灌溉设备&amp;rdquo;，政策没有明确规定。这次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与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相呼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明确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大力加强水利建设。节水灌溉是治水的关键之举，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将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税收优惠为农产品流通护航
　　为了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1号文件要求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等。
　　在保障农产品供给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该项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市场，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从根本上解决&amp;ldquo;菜篮子&amp;rdquo;问题。
　　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历年度内，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进口的农产品适用关税配额税率，配额量外进口的农产品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该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严厉打击了走私违法行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优惠  税收政策</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劳保费的范围以及税前扣除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06/727.html</link>
<description>凡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才准许税前扣除，没有实际发生的，不能预提列支。</description>
<text>　　劳保费的定义
　　凡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
　　劳动保护费的英文是Labor protection fees
　　1、劳保费的范围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装。该公司购买高档品牌服装，在劳动保护费中列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这种钻税收政策空子的做法很难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核认定。 -
　　2、税前扣除条件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才准许税前扣除，没有实际发生的，不能预提列支。同时，还必须是&amp;ldquo;合理&amp;rdquo;的劳动保护支出，所谓&amp;ldquo;合理&amp;rdquo;，有一定的前置条件，即：一是必须确因工作需要，若不是出于工作需要，则该项支出不得扣除;二是为职工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其他与其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发放给其他没有劳动关系人员的劳保费不能在税前扣除;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

　　3、正确处理方式
　　企业为职工发放非劳保用品无可厚非，但该公司为管理人员购买的高档服装，即使在发票上注明为劳保用品，也不能按照劳动保护费进行税前扣除，其实质属于企业为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非货币性福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进行了详细列举，为职工发放非劳保用品等非货币性福利不计入职工福利费扣除，应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明确&amp;ldquo;工资、薪金总额&amp;rdquo;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且，工资、薪金总额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企业将为管理人员购买的高档服装计入劳动保护费，可能少计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4、特殊情况处理
　　企业用于非本单位职工的非劳保必需品，若与生产经营有关，实质属于企业的交际应酬支出，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如果与生产经营无关，则属于赞助性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实物，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306/20120306100122947.jpg</image>
<keywords>劳保费 税前扣除 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清算损益勿忘计入未分配利润</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3/641.html</link>
<description>天蓝公司投资1500万元的A化工公司注销清算，账面资产总额5000万元，计税基础4500万元，处置价值6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计税基础2800万元，清偿金额29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清算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description>
<text>　　天蓝公司投资1500万元的A化工公司注销清算，账面资产总额5000万元，计税基础4500万元，处置价值6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计税基础2800万元，清偿金额2900万元，未分配利润500万元，清算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A公司自行计算清算所得为(6000-4500)+(2800-2900)-10=139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1390&amp;times;25%=347.5(万元)。
　　清算后剩余财产为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后余额，A公司自行计算为6000-10-347.5-2900=2742.5(万元)。
　　根据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A公司剩余财产2742.5万元，A公司及股东天蓝公司确认股东投资转让所得为2742.5-500-1500=742.5(万元)。
　　以上计算正确吗?
　　答案是否定的。清算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500万元，不表示清算后累计未分配利润还要按500万元计算。这是很多人员经常疏忽的地方，清算期尽管经营活动已经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但仍属于一个核算期间，清算期产生的清算净损益最终要反映在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清算损益为(6000-5000)+(3000-2900)-10-347.5=742.5(万元)，清算后A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2.5+500=1242.50(万元)，A公司股东天蓝公司应确认投资转让所得2742.5-1242.50-1500=0.
　　虽然清算损益是否计入未分配利润对于可分配剩余财产没有影响，但是否确认为未分配利润将直接影响其股东天蓝公司日后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天蓝公司所分配的剩余财产中相当于股息所得的部分，属于权益性所得，为免税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如果清算期不能正确核算，按该案例的情况，天蓝股东就会无缘由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742.5&amp;times;25%=185.625(万元)。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破产企业清算的税务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7/600.html</link>
<description>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中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或者受管理人委托担任破产案件的清算顾问或法律顾问。将会对破产清算中税收的依法处理起关键作用，或者对税收处理提供具有相当权威性的咨询意见。</description>
<text>　　破产清算中的税务处理中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律师及其事务所。接受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或者受管理人委托担任破产案件的清算顾问或法律顾问。将会对破产清算中税收的依法处理起关键作用，或者对税收处理提供具有相当权威性的咨询意见。本文以企业破产法和税法的一系列规范，探讨破产清算中欠缴税款、附加及基金的申报和确认、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以及破产财产变价及其他业务应缴税款的相应处理。
　　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
　　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处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查确认和分配缴纳几道程序：
　　(一)通知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50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况的，在清算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破产实践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时是已知债权人，即破产企业(《破产法》中将破产宣告前的破产企业称为债务人，将破产宣告后的破产企业称为破产人，本文中统称为破产企业，有时也称为债务人)账面上有欠缴税款等的记载;有时主管税务机关属于未知债权人，即破产企业的账面没有结欠税款等的记载。具体操作时。：法院或管理人往往选择下列方法之一作为通知程序：(1)不论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有欠税余额。都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对于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管理人、税务机关未参加清算的破产案，这样做较为稳妥。(2)按账面是否有欠税记载决定是否通知税务机关，账面有欠税余额，通知税务机关申报;无欠税余额的，即不予通知。这样做法符合破产法的相关规定。(3)不论破产企业账面上是否存在欠税余额，都不通知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债权。这种做法适用于税务机关派出代表参加清算的情况，因为上述《实施细则》规定，其参加清算的职责主要应是清理结欠税款。
　　《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通知内容包括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法院或管理人采用通知方式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在这个期限内向其发送《债权申报通知书》。
　　(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确认
　　1.税款范围。实践中，破产企业欠税的涉及范围往往较为广泛，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需要讨论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等各类基金(以下统称附加和基金)，是否属税款组成部分?是否应纳入税收债权一并申报?笔者的意见是：《破产法》第八卜二、一百一十三条提及税收债权时，都只指明&amp;ldquo;债务人所欠税款&amp;rdquo;、&amp;ldquo;破产人所欠税款&amp;rdquo;。附加和基金，是国家责成税务机关征收的有特定用途的费用，在破产时将其纳入税款范围，缺乏相应法律依据。因此。具体处理时可以将所欠附加和基金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单独归类申报、审查和确认，。与所欠税款分别在债权表中列示。
　　对于税收滞纳金及税收的罚款，是否属破产债权?是否可以纳。入税款一并申报?也是值得讨论的问题。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61条的规定精神，破产企业所欠税收滞纳金、罚款等，为除斥债权，不属破产债权。《破产法》中未出现&amp;ldquo;除斥债权&amp;rdquo;这个概念，所以现在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列为除斥债权不予确认，缺乏法律依据;但是，如果说税收滞纳金、罚款属税款范畴。也缺乏法律依据。因此，笔者认为，实际操作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将税收滞纳金、罚款作普通破产债权处理;(2)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单独申报、审查和确认，或者与所欠附加和基金合并申报、审查和确认。
　　2.税收债权的申报、审查和确认。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税收债权。实践中可采取例外原则，即允许税收债权申报部门检查破产企业会计账务，列出欠税清单。尔后由管理人委派对税收有专长的人员对清单进行审查复核，核对无误后。再通过编制《债权申报对账单》确认双方共认的欠税及欠费余额。
　　编制上述对账单时应注意：(1)凡调增企业(债务方)余额的，应在右列债务方&amp;ldquo;核对调增数&amp;rdquo;中的&amp;ldquo;其中&amp;rdquo;下行及以下分条列出。也可以用欠税清单作为附件，在&amp;ldquo;其中&amp;rdquo;项目列示汇总数：(2)上方&amp;ldquo;债权入&amp;rdquo;栏填写国税、地税机关名称，下方&amp;ldquo;债权性质&amp;rdquo;栏，申报欠税的，写&amp;ldquo;税款&amp;rdquo;：申报附加和基金或者税收滞纳金、罚款的，则写&amp;ldquo;普通破产债权&amp;rdquo;。因此，所欠税款与所欠附加和基金或者税收滞纳金、罚款应分别填单申报。
　　(三)税收债权的分配
　　《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应在非优先清偿的一般债权的第二顺序清偿，即在全部破产财产(指变现和追回、清收所得总和)扣除破产费用等，再扣除按规定清偿应优先受偿的债权和所欠职工第一顺序债权后，再以其余额，与除应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以外的劳动保险费用在同一顺序受偿。经上述分配后余额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的，按比例清偿：只够或者不够第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所欠税款等第二顺序不再清偿。破产企业所欠附加和基金、滞纳金及罚款，分配时则纳入第三顺序&amp;ldquo;普通破产债权&amp;rdquo;受偿，第三清偿顺序无财产可供分配的。则不再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等相关税款的处理
　　(一)财产变卖必须缴税
　　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时的应付税款，除企业破产前欠税外，还包括：(1)破产财产变价的应交税款;(2)破产时或有税金，比如履行未完合同产品销售时应交税金、破产期间出租企业整体资产等收到租金时应交税金等。
　　破产清算中财产变现行为是否应税一直存在争议。有不应税和应税两种观点，且各有各的理由和依据。为此，2003年最高法院召开破产工作会议时，专门就此作出说明，明确&amp;ldquo;破产变现应当缴纳相应税金&amp;rdquo;。
　　其实，就破产税收实务而言，处置财产缴纳税金似乎成为破产清算的必然选择，因为出售商品、转让不动产以及以破产财产对外租赁，肯定有买受方、受让方和承租人，标的为货物、使用权的，买受、承租人必须取得有效发票才能凭以入账和在税前扣除;标的是不动产的，受让方既要凭有效发票办理过户领证，也要凭有效发票入账和计提折旧、摊销。这样，既然无免税或不应税的相应规定，处置、出租破产财产是依法纳税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二)税率适用
　　破产企业处置的应适用增值税的项目，主要是出售存货和设备类固定资产，而且，包括在用低值易耗品和设备在内的各项财产，几乎都属于纳税人已使用过的物品，因此应适用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物品的税则进行处理。企业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2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90号)文件。
　　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1)破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凡购置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或虽已抵扣但以后因故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出售时，应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拍卖价，下同)&amp;divide;(1+4%)&amp;times;4%/2;凡购置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用过后出售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以及出售所有存货，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破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amp;divide;(1+3%)x2%(国税函[2009]90号原文如此，作者注)：销售除自己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amp;divide;(1+3%)&amp;times;3%。(3)所谓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销售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企业清算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破产：注销资产如何纳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8/552.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破产：注销资产如何纳税，注销资产的所得税处理，税务处理等。</description>
<text>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注销资产的处置
　　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除重整与和解外，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注销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企业注销时，企业的全部资产应按可变现价(或交易价)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例如，某房地产企业注销，注销之日的资产负债表记载：现有资产的账面价值300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同)、资产的可变现净值4230万元，负债3700万元、最终清偿额3590万元，企业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7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法定补偿金100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100万元。该企业为个人股东，股东投资成本500万元。企业所得税清算结果为，清算所得=4230-3000-70-100-20+(3700-3590)-100=1050(万元)，清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50&amp;times;25%=262.5(万元)，剩余资产=4230-3590-70-100-20-262.5=187.5(万元)。
　　企业注销清算清偿税费和所有债务后，剩余资产归股东所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注销资产的其他税务处理
　　企业注销时，由于注销后企业法人资格不存在，其相应资产应处置转让，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处置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的，应按资产的实际处置价(一般为资产的公允价值)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开具发票给接收方(包括企业股东)。受让接收资产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但如果是债权人接收抵债资产的，可以不缴纳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企业破产 注销资产 纳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撤回或减少投资的财税处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3/517.html</link>
<description>以《公告》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现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研究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应的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description>
<text>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投资，取得的收入中是否包含属于已税所得的被投资单位的留存收益，《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来一直无明确规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明确了这一问题。本文以《公告》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现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研究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应的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
　　本文中的&amp;ldquo;税&amp;rdquo;，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本文中的&amp;ldquo;撤回或减少投资&amp;rdquo;，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通过出售股票或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导致投资减少或不再持股的，则不属本文讨论的范围。另外，本文中所谓的股权，指的是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投资)，不包括在&amp;ldquo;交易性金融资产&amp;rdquo;、&amp;ldquo;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mp;rdquo;等科目核算的股权投资;投资分得的股息红利，假定其都符合免税收入的条件。
　　税法上有关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相关规定
　　《公告》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定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的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定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定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公告》要求将撤回、减少投资取得的资产价值，分解为投资收回、股息所得和资产转让所得三部分，其中投资收回即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指的是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如果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时是以支付货币性资产为对价的，则以支付的包括相关税费在内的全部货币性资产价值为计税基础;如果取得的投资是以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价的，应以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为取得的股权计税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撤回或减少投资的一般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的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撤回、减少时的账务处理按实际收到的款项(指收入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下同)，借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等科目，按撤回、减少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rdquo;科目，按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amp;ldquo;应收股利&amp;rdquo;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科目。如果撤回、减少的投资已提减值准备，也应同时结转;如果收到的为存货、设备等实物资产有进项税额且能够抵扣的，分录借方科目还需要作相应的增加。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撤回或减少时的账务处理：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等科目，按该项投资的调整账户余额，借记或贷记&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amp;rdquo;科目，按该项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amp;ldquo;长期股权投资&amp;mdash;&amp;mdash;成本&amp;rdquo;科目，按已确认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amp;ldquo;应收股利&amp;rdquo;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科目。如果撤回或减少投资前因确认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有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还应借记或贷记&amp;ldquo;资本公积&amp;mdash;&amp;mdash;其他资本公积&amp;rdquo;科目，贷记或借记&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科目;如果相关投资撤回或减少前已提减值准备，或者收到的资产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分录借方科目还需要作相应的增加。
　　如果权益法下按规定已确认递延所得税，确认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应予转回，借记&amp;ldquo;递延所得税负债&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mdash;&amp;mdash;递延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或者借记&amp;ldquo;所得税费用&amp;mdash;&amp;mdash;递延所得税费用&amp;rdquo;科目，贷记&amp;ldquo;递延所得税资产&amp;rdquo;科目。
　　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
　　(一)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的所得税处理，纳税调整是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及其一系列附表的编报来实现的。与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纳税申报相关的，除主表外，主要是附表十一和附表三，以及附表五。前两附表格式示意如右边两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只有行次、项目、金额三栏)。
　　(二)纳税调整时附表填报的注意事项
　　1.包含分回股利时附表十一的填报。成本法下，凡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amp;ldquo;累计未分配利润&amp;rdquo;与&amp;ldquo;累计盈余公积&amp;rdquo;之和(以下合称留存收益)大于0的，撤回或减少投资实际收到的股权款(指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再扣除应收股利后的金额，下同)，应按下列公式分解为&amp;ldquo;分回股刺&amp;rdquo;(指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下同)和&amp;ldquo;投资转让净收入&amp;rdquo;(投资处置净收入)两部分：
　　分回股利金额=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合计&amp;times;撤回或减少投资的持股比例=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合计&amp;times;[撤回或减少的投资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金额&amp;divide;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或股本)金额]
　　投资转让净收入的金额=撤回或减少投资实际收到的股权款-分回股利金额。
　　成本法下，除分得股票股利以外，正常情况下分回现金股利或利润与税收上确认的股息红利不存在差异。对于撤回或减少投资前分得的股票股利，如果属于被投资单位的留存收益转股，此时，税收上在转股当年已确认股息红利收入且增加投资的计税基础，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而作纳税调增，在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因其计税基础高于会计上的投资成本而应作纳税调减，如此隔期抵销，无须另在附表十一的股息红利中反映;如果原分得的股票股利属资本公积转股，按国税函[2010]79号文件规定不确认收入和增加计税基础，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一致，也无须作纳税调整，因而不应再在附表十一的股息红利中填报。
　　2.不包含分回股利时附表十一的填报。凡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等于或小于0的，填报时会计和税收上均不确认分回股利，实际收到的股权款均计入&amp;ldquo;投资转让净收入&amp;rdquo;。
　　3.附表十一与附表三相关栏目的过渡、衔接关系。附表十一第16列反映的股权转让所得(损失)的&amp;ldquo;会计与税收的差异&amp;rdquo;，附表十一的编制说明中未曾提及，附表三编制说明中要求：本表第47行&amp;ldquo;投资转让、处置所得&amp;rdquo;的第3列和第4列，通过附表十一&amp;ldquo;分析填报&amp;rdquo;。这&amp;ldquo;分析填报&amp;rdquo;，以前可能与&amp;ldquo;确认的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的投资收益&amp;rdquo;的规定有关，现在这一规定已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6号公告)的发布而取消。因此，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附表十一的第16列与附表三第47行的关系可直接表述为：附表十一第16列为正数时，计入附表三调减栏目;为负数时，计入附表三调增栏目。
　　4.权益法下撤回或减少投资时结转相关资本公积等的填报。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发生损益以外的&amp;ldquo;其他权益变动&amp;rdquo;，投资企业应将确认的应计份额计入资本公积，并相应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撤回、减少投资转销股权账面价值时，对于从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的&amp;ldquo;其他权益变动&amp;rdquo;金额，应将其填入第7列作为在权益法下确认的持股收益处理，转入投资收益借方的，以&amp;ldquo;-&amp;rdquo;号填列。
　　另外，除对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已提减值准备按税法要求应填入附表十进行纳税调整外，对于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收益，以及因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应计份额而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损益，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其应调整的金额，皆体现在会计与税收上分别确认的股权处置损益的差异上(附表十一第14-16列)，无须在专门栏目中填报。
　　成本法下相关附表的填报
　　(一)附表十一的填报
　　第1列填报撤回、减少投资的所属被投资单位名称，第2、3列填报年初投资及投资的本年变动情况，第4列填报投资初始成本，第5列不填，第6列填报确认撤回或减少投资时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投资损失时以负数填列。
　　第7列至第16列，应按以下方法填报：(1)凡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等于或小于0的，第7至10列均不填报，第11列填报撤回或减少投资实际收到的股权款，第12列填报撤回或减少的投资账面价值，第13列填报撤回或减少投资的计税基础，第14、15列分别填报第11列与第12、13列的差额，第16列则填报第14列与第15列的差额。(2)凡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大于0的，第7、8或9列应按以上公式计算的&amp;ldquo;分回股利&amp;rdquo;金额填报，第10列填0，第11列按以上公式计算的金额填报，第12至16列填报方法与以上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等于或小于0时的填报方法相同。
　　(二)附表三的填报
　　成本法下撤回或减少投资纳税调整涉及附表三的，包括：(1)附表十一第8列&amp;ldquo;合计&amp;rdquo;(第8行下)，应填入附表五第3行&amp;ldquo;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amp;rdquo;，附表五该行金额与其他免税收入项目在与第1行合计后，再填入附表三第15行第4列;(2)附表十一第16列&amp;ldquo;合计&amp;rdquo;如为正数，应填入附表三第47行第4列;如为负数，则填入附表三第47行第3列。
　　权益法下相关附表的填报
　　(一)附表十一的填报
　　1.第7列：一般情况下，因为权益法下分回股利不确认收入，所以该列应以0填报。但是，如果在确认撤回或减少投资的同时，有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amp;ldquo;其他权益变动&amp;rdquo;予以结转的，则应将结转到&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的金额填入该列，如果是转入&amp;ldquo;投资收益&amp;rdquo;借方的，以&amp;ldquo;一&amp;rdquo;号填列。
　　2.第8、9列：(1)如果撤回、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的留存收益等于或小于0，该两列应填0;(2)如果撤回或减少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大于0，应按会计上同样公式计算的股息红利填入第8列或第9列。
　　3.第10列：按第7列减去第8、9列的差额填报。
　　4.第11列：因为权益法下的分回股利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因此该列只能以实际收到的股权款填报，会计与税收上的差异在过人附表三时调整。
　　5.第12列至16列，均按照以上的方法填报，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第12列会计成本已是按权益法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较大的差异，这一差异将对第14、16列产生较大影响。
　　(二)附表三的填报
　　1.附表十一第8列&amp;ldquo;合计&amp;rdquo;，应填入附表第3行，并在与附表五第1行合计后，再填入附表三第15行第4列。
　　2.附表十一第10列&amp;ldquo;合计&amp;rdquo;为正数时，填入附表三第7行第4列;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三第7行第3列。
　　3.附表十一第16列过入附表三时，由于税收上已将净收入中属于《公告》认定的股息所得的金额填入附表十一第8、9列，因此税收上在第11列应填金额，实际上应扣除已在第8、9列填写的金额，这一事项影响到附表三第47行金额的计算。这样，附表十一第16列过入附表三第47行的金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权益法下因撤回、减少投资应计入附表三第47行的金额=撤回或减少投资填报在附表十一第16列的金额一附表十一已填报在第8、9列的金额。
　　附表十一第16列过入附表三第47行时，应按以上原则与其他投资项目一并计算各项目应过人附表三的合计数，计算的结果为正数时，填入附表三第47行第4列;为负数时，填入附表三第47行第3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财税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0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公司以及税收情况分析</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7/469.html</link>
<description>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公司以及税收情况分析。</description>
<text>　　（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按期足额出资是有限合伙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合伙人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首先应当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同时还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应当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与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应当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
　　（三）有限合伙企业税收征收方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注册有限合伙公司了或是事务所，原因很简单，就是想合理避税，下面就分析一下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对比情况，现在就举例一家建筑设计事务所和一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区别，假如一个建筑设计公司没有费用发票或平时指出不大的话，这个公司1年开票1000万，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需要缴税营业税1000万*6%=60万这个是和事务所一样的，二所得税这块，有限公司是1000万*25%=250万，然而事务所是1000万*2.16%=21.6万，就所得税这块省了200多万，还有20%的分红税，简直不可想象，然后在上海注册公司的推荐在崇明开发区，因为现在崇明开发区营业税可以退税40%。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情况 注册公司</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园林绿化企业如何正确纳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0/434.html</link>
<description>常州市武进区为例，现有园林绿化公司200余家，2010年花木产值20亿元，花木市场年交易额超60亿元，园林绿化工程产值超30亿元。园林绿化业务包含规划、造型设计、场地整理、种植花卉、林木、草皮和后期养护管理，既涉及工程劳务又有货物销售，因此很多企业对如何正确纳税呢？</description>
<text>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以素有&amp;ldquo;花木之乡&amp;rdquo;美名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为例，现有园林绿化公司200余家，2010年花木产值20亿元，花木市场年交易额超60亿元，园林绿化工程产值超30亿元。园林绿化业务包含规划、造型设计、场地整理、种植花卉、林木、草皮和后期养护管理，既涉及工程劳务又有货物销售，因此很多企业对如何正确纳税存在疑惑。笔者就园林绿化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如下分析。
　　从事绿化工程又销售货物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 ，绿化工程应按&amp;ldquo;建筑业&amp;mdash;&amp;mdash;其他工程作业&amp;rdquo;项目缴纳营业税。但当一项绿化工程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时，这一混合销售行为不仅涉及营业税，还可能会涉及增值税。
　　例如，某园林公司承接一项园林建设工程，工程总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施工工程2000万元，销售本公司种植的林木500万元、花卉200万元，外购林木30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而根据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该园林公司销售的外购林木应与建筑施工工程一并缴纳营业税，而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应单独缴纳增值税。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里可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应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所列举的范围。林木、花卉分别属于财税[1995]52号文件中&amp;ldquo;植物类&amp;rdquo;中的&amp;ldquo;林业产品&amp;rdquo;和&amp;ldquo;其他植物&amp;rdquo;，因此，该园林公司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可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该园林公司本项业务只缴纳营业税，应纳营业税额为69万元[(2000+300)&amp;times;3%]。
　　应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否则，其销售的自产林木、花卉很可能会被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机关要求一并缴纳营业税。
　　销售林木和提供管护劳务的税务处理
　　园林公司在销售林木的同时，往往会应客户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提供后续管护等服务。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例如，某园林公司承接一项绿化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其中，土地平整工程100万元，销售自产林木700万元，后续管护200万元，该园林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和国税函[2008]212号文件要求，平整工程应按&amp;ldquo;建筑业&amp;mdash;&amp;mdash;其他工程作业&amp;rdquo;项目缴纳营业税3万元(100&amp;times;3%)。销售的自产林木和提供的管护劳务应一并缴纳增值税，由于自产林木免征增值税，所以只就管护收入缴纳增值税34万元(200&amp;times;17%)。
　　需要提醒注意的三个问题
　　1.国税函[2008]212号文件中纳税人销售的林木，是指纳税人自产的林木。如果绿化工程中销售外购的林木，则应按照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营业税。
　　2.园林公司提供管护劳务时，能够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很少，如按照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其税负要远远高于按服务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税负。即使该园林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3%仍小于服务业5%的税率，但由于管护劳务中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等劳务占的比重一般较大，而这些劳务在营业税中是免税的，因此，按3%缴纳增值税往往会大大多于缴纳营业税的税额。所以，园林公司在向客户销售林木并需提供管护劳务时，应尽量分别签订合同。对于管护劳务中有免税劳务的，还应注意《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3.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即很多单位在搞绿化时，自己采购树木、花卉，然后请专业的园林公司种植并提供后续管护。这种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规定，应按照营业税&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纳税 增值税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广告业税收流失的形式及对策研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6/342.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业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广告行业缴纳的税费也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广告业管理和税费流失问题依然存在着。</description>
<text>　　广告业是按《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体形式发布的，具有广告发布资质的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业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广告行业缴纳的税费也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广告业管理和税费流失问题依然存在着。
　　一、广告业税费流失的形式
　　1、国有企事业单位成立的广告部门仍以行政事业收费收据作为收费凭证，规避广告收入按《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兼营广告业务的，发给。广告收入应按税法规定缴纳5%的营业税，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等。但是，由于目前电视、广播、报刊、气象、公交等不少企事业单位的广告部与单位财务合二为一，不具备单独法人，直接用财政事业收据作为收入凭证，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少缴了营业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有的开据服务业收入收据，少缴了2%的营业税和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2、主营广告的广告公司以工程支出税票规避广告业税费。一般广告公司都兼营装璜、设计等业务，而在广告发布时也需制作骨架、灯桥等。有的广告装璜公司以建筑装璜业发票开据广告收入，少缴了2%的营业税和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有的甚至直接以材料发票抵广告费来避税。
　　3、不具备广告发布资质的个体工商户也兼营广告业。特别是从事打印、复印、刻绘等业务的也加入广告发布，直接以服务业发票收取广告收入。由于这些作坊式的打印、复印、刻绘等单位一般缴纳定额税，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广告营业税流失严重。
　　4、以货款抵广告收入不计入营业收入。由于广告业的特殊性,有些广告收入难以到账，一些客户以酒、房产等货物抵广告费，这部分的收入具有隐藏性而少缴了税费。
　　5、广告费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不适应国家宏观经济调整政策需求。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对企业的广告、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等费用支出加强了审核管理。广告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扣除2%，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广告支出,在销售收入(营业)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白酒行业不能税前支出，这一规定几年不变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弱势产业扶持。
　　二、强化广告业税费征管的几点建议
　　1、严格审批发布广告的公司资质。凡是没有广告发布资质的公司发布广告的均视为违规广告予以取缔，工商部门在审核发布时对经营性的广告内容一定要把税务部门的完税凭证，作为广告发布的审批条件之一，以从源头上强化广告税费征收。
　　2、对事业单位创办的广告部一律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使用广告业专用服务发票，并计提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凡是用单位发票收取广告收入的一律视为偷税行为予以处罚。
　　3、凡是直接施工竖起的广告牌,其制作费等，也一并作为广告收入计征税费，不得以材料发票抵支。对代理的广告，按税法规定，扣除后征税。
　　4、财政部门要将广告费所得税税前列支与经济调整政策相衔接，发挥税收应有的调控作用。如对药品广告、医疗广告在税前列支比例控制在2%以内，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产广告也要控制税前列支比例，对农业产品的宣传要减免税费等等。以提升弱势产业，贫困地区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广告公司的公益性广告要作为宣传费列支，少收相关税费等，以调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广告费税费政策。
　　5、继续对广告业、娱乐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由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至2005年期满，为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对广告业要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与此同时要规范广告发布。不允许无发布资格的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维护广告业主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财政、税务、工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广告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作者：张建忠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流失 税费 营业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优惠</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09/238.html</link>
<descrip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description>
<text>
	　　一、优惠政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9]133号又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符合该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只为10%。

	　　二、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统计口径

	　　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amp;divide;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amp;divide;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小型微利企业&amp;ldquo;从业人数&amp;rdquo;、&amp;ldquo;资产总额&amp;rdquo;的计算标准，国税函[2010]185号文与国税函[2008]251号文的规定相同，即&amp;ldquo;从业人数&amp;rdquo;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amp;ldquo;资产总额&amp;rdquo;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这与上述财税[2009]69号规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计算的指标是显然不同的，对此，笔者的理解是，国税函[2010]185号文与国税函[2008]251号文对两个指标的计算标准，只是方便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简化计算，适用于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使用，而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从而是否要求企业补缴已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时，仍应按财税[2009]69号文的规定计算这两个指标。

	　　四、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怎么操作

	　　(一)预缴申报具体操作

	　　因为财税[2009]133号文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在2009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0年的预缴申报方式有所变化，按照国税函[2008]251号文和国税函[2010]185号文相关规定，2010年的所得税预缴应分两类处理：

	　　1.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按国税函[2010]185号文的要求填报;在预缴申报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amp;ldquo;减免所得税额&amp;rdquo;内，其实际税负率为10%，因此，&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与15%的乘积，作为减免所得税额，即将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与小型微利企业减20%的税率优惠综合起来考虑，简化了处理。

	　　2.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万元而不超过30万元，仍按国税函[2008]251号文的要求填报。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第4行&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amp;ldquo;减免所得税额&amp;rdquo;，也就是暂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第4行&amp;ldquo;利润总额&amp;rdquo;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amp;ldquo;减免所得税额&amp;rdquo;，也就是暂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年度申报具体操作

	　　年度申报时，纳税人如符合&amp;ldquo;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amp;rdquo;认定条件的，可把其50%的所得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28行&amp;ldquo;减税所得-其他&amp;rdquo;;5%的税率优惠仍填入年报附表5第34行&amp;ldquo;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amp;rdquo;;至于&amp;ldquo;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万元(含3万元)小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amp;rdquo;， 5%的税率优惠仍填入年报附表5第34行&amp;ldquo;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amp;rdquo;。而所得税申报表主表上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的税率仍然是25%.

	　　五、备案时限及报送资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事先备案的方式，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并附送以下资料：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类事项审核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企业年初和年末职工名册、企业年初和年末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备案资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在&amp;ldquo;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amp;rdquo;上签注审核意见，同时制作《备案类减免税告知书》送达纳税人。

	　　没有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六、注意事项

	　　(一)经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在预缴时未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申报的，可凭相关资料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经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当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在预缴时已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进行申报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已减免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认定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年度预缴申报时可直接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进行申报。但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下一纳税年度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生产经营性质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初和年末平均值)等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居民企业和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财税[2009]69号文件强调，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文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公租房租金收入将免征营业、房产税</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9/208.html</link>
<description>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建设公租房免征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通知要求，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免征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购买公租房契税、印花税等优惠，捐赠公租房可抵税。通知称，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优惠政策设定三年有效期，通知称，该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房产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家政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注意事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15/166.html</link>
<description>《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须注意以下内容。</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51号)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须注意以下内容：

	　　认清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标准。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依法与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在该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家政服务企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对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或者下岗职工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服务员，如果本人书面提出不再缴纳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的社会保险，并出具其所在乡镇或原单位开具的已缴纳相关保险的证明，可视同家政服务企业已为其按月足额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3.家政服务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地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与其他收入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经过备案的企业方可申请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

	　　弄虚作假，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家政服务企业凡弄虚作假骗取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优惠</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关联方业务往来处理差异注意事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08/146.html</link>
<description>关联方业务往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存在一些差异，这可能对企业利润以及纳税所得额等重要指标的计算产生影响，需要引起关注。</description>
<text>
	　　关联方业务往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存在一些差异，这可能对企业利润以及纳税所得额等重要指标的计算产生影响，需要引起关注。

	　　在关联方交易的账面价值确定上，会计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般以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而关联方之间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可按其差价计人资本公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amp;gt;将&amp;ldquo;转让定价方法&amp;rdquo;作为重要的一章，要求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确认和调整其计税收入，要求关联企业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否则将调整其应纳税额。

	　　对于关联方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amp;mdash;&amp;mdash;借款费用（2006）》第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对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利息扣除并没有专门的限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九章《资本弱化管理》对此散了补充说明，即：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amp;times;（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21号）规定了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标准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而企业向股东和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按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八十九条，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超过规定比例后，准予在一定条件下，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仍能获得税前抵扣。

	　　对于关联方之间债务、费用的承担，会计的一般处理为：对于承担方，关联方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时，承担方应按所承担的债务、费用计入&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承担关联方债务&amp;rdquo;、&amp;ldquo;营业外支出&amp;mdash;承担关联方费用&amp;rdquo;；关联方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同受一个公司的控制或共同控制时，承担方应按承担的债务或费用作为对母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方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时，承担方应按承担的债务或费用作为对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支付或形成债权。对于被承担方，按承担方实际为其承担的债务计入&amp;ldquo;资本公积&amp;mdash;关联交易差价&amp;rdquo;，按照支出情况的不同将其反映在成本费用中或计入&amp;ldquo;资本公积一关联交易差价&amp;rdquo;。税法对关联方承担债务费用的一般处理为：承担方将所承担的债务费用计入&amp;ldquo;其他各项支出&amp;rdquo;，不得在税前扣除；被承担方将其计入捐赠收入（非公益性），并按所得额缴纳所得税。此外，《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amp;ldquo;成本分摊协议管理&amp;rdquo;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amp;ldquo;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amp;rdquo;、&amp;ldquo;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amp;rdquo;、&amp;ldquo;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amp;rdquo;等所示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在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处理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第五十三条称，&amp;ldquo;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四）其它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amp;rdquo;也就是说，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为：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否则，不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并没有完全限制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提取坏账准备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八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amp;rdquo;这就严格限制了关联方之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计提。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关联方业务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08</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业务招待费的内容界定及税务实务</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24/47.html</link>
<description>业务招待费的内容界定及税务实务，与业务宣传费，会议费、误餐费及交际应酬费的区别。</description>
<text>
	　　一、内容准确界定

	　　（一）税收法律法规&amp;mdash;&amp;mdash;除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原则性规定外，无明确具体界定。

	　　（二）税务执法实践

	　　1.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二、实际情形归类

	　　（一）应作为

	　　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

	　　（二）不作为

	　　1.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

	　　2.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

	　　3.为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

	　　4.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

	　　5.外购的有特定用途的东西如：生产及办公场所购入的水、劳保用的茶、饮料等。

	　　（三）可作可不作为

	　　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可以作为业务宣传费）。

	　　三、 税务实务应对

	　　（一）与业务宣传费的区别

	　　1.是否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宣传作用（关键）。企业形象是指人们通过企业的各种标志（如产品特点、行销策略、企业文化风格等）而建立起来的对企业的总体印象。

	　　2.对象是潜在客户还是既有客户（重要条件）。业务宣传费列支的必须是企业潜在的客户；而业务招待费则是既有的客户。

	　　（二）与会议费的区别

	　　1.对于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可以扣除）。

	　　2.不提供或逾期没有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不得扣除）。

	　　（三）与误餐费的区别

	　　1.误餐费是企业职工因工作无法回企业食堂或者家中进餐而得到补偿。

	　　2.主体不同（误餐费是企业内部员工，而业务招待费是外部人员）。

	　　（四）与交际应酬费的区别

	　　1.交际应酬费是企业为了经营等目的而去交际应酬所产生的费用；企业是主动方（主要包括用于自己消费和对方消费）。

	　　2.交际应酬费比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范围要大（内部的作为业务招待费，外部的作为视同货物销售）。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业务招待费 税务实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4</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重组中应充分考虑反避税措施</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30/493.html</link>
<description>为企业重组业务提供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两种处理模式。其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作为一项有利的税收待遇，对纳税人说是一种激励，必然会对包括公司重组在内的各种纳税人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会出现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重组活动……</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为企业重组业务提供了一般税务处理和特殊税务处理两种处理模式。其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作为一项有利的税收待遇，对纳税人说是一种激励，必然会对包括公司重组在内的各种纳税人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同时也会出现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重组活动，即通常所说的避税行为。
　　为减少或消除纳税人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税收筹划行为，立法者必须确立反避税的价值取向。因此，59号文也规定了大量的反避税条款，这也是纳税人非常值得关注的内容。
　　59号文的反避税条款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规定了适用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重组概念和范围。
　　59号文对企业重组的进行定义，并规定了重组的六种形式。59号文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六中形式。
　　各种重组形式需要符合五条基本要求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
　　这五条基本要求分别是：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上述基本要求来自美国并购历史实践中逐步建立的免税并购重组的三项普通法原则：营业目的、营业企业继续和股东利益持续。
　　营业目的原则，要求企业重组交易必须具有合理的营业目的，一些符合重组客观要件但缺乏营业目的的重组交易会视为避税行为，该原则可以有效防止以避税为目的的企业重组享受优惠税收待遇。上述第1项基本要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须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就是营业目的原则的体现。
　　营业企业继续，要求收购公司必须继续目标公司原有的主用业务或在收购公司收购后的经营中使用目标公司原有资产的主要部分，其目的也是为了纳税人滥用重组有利税收待遇。上述第2、3项基础要求，就是出于营业企业继续原则而规定的。
　　股东利益持续原则，要求原有股东的利益在重组后的企业中继续存在，而不因重组导致的企业形式的改变，发生投资利益的重大改变，其作用也在于纳税人滥用重组有利税收待遇。上述第4、5项基础要求，就是出于股东利益持续原则而规定的。
　　因此，59号文的规定是在吸收借鉴了国外的税法理论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反避税目的。
　　确立多步骤交易原则。
　　59号文第十条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由于企业重组是一项复杂、专业性很强的业务，纳税人会利用复杂性的特点，将一个本应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重组业务筹划成多个交易步骤，从而使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形式上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享受有利税收待遇。但这样的避税活动，会被采用多步骤交易原则来进行衡量和评估。企业的多步骤交易，如果违反营业目的、营业企业继续和股东利益持续原则中一个或多个，就有可能被多步骤交易原则进行实质课税，该原则的实际应该，会导致企业重组业务的筹划空间变得非常狭小。
　　在税收属性的承继上规定限制条件。
　　纳税人为利用亏损、优惠事项等税收属性的结转，必然会产生企业重组业务交易的重要动机。为阻止此类避税行为，59号文也制定了相关反避税条款。例如，亏损的承继上，分立形式中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amp;times;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在跨境企业重组业务中，为维护国家的税收管辖管，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制定了额外的条款。
　　境外非居民企业将其持有的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境外另一非居民企业。根据 59号文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此类跨境重组如享受特殊重组待遇，除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境内特殊重组五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三项要求：收购方为被收购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重组未导致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非居民企业将其持有的我国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根据59号文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此种模式如适用特殊重组，除应满足第五条条件外，还须符合收购方为被收购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这一规定。
　　境内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投资。根据59号文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此种模式如适用特殊重组，除应满足第五条条件外，同样须符合受让方为转让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的规定。
　　对跨境企业重组规定更严格的附加规定，其目的是阻止国内未实现收益的资产转移至国外，逃避在国内的纳税义务，防止交易方以获得税收优惠为目的，人为设计符合特殊重组条件的交易框架，享受有利税收待遇等避税行为。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重组业务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有关的反避税措施，才能更好地利用税收政策，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享受税法的优惠待遇，从而降低重组成本。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企业重组 反避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26/67.html</link>
<description>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其通常的做法是对居民纳税的全球范围所得征税，被称为“无限纳税义务”。而对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这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description>
<text>
	　　一、利用个人居住地的变化避税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其通常的做法是对居民纳税的全球范围所得征税，被称为&amp;ldquo;无限纳税义务&amp;rdquo;。而对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这被称为&amp;ldquo;有限纳税义务&amp;rdquo;。因此，以各种方法避免使自己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逃避纳税义务的关键所在。

	　　每个国家对居民身份的确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主要是住所标准和时间标准不一样。住所标准是，只要一个人在一国拥有永久性住宅，那么这个人就是该国居民。时间标准是只要一个人在一国连续停留一定时间(如半年或1年)，那么这个人也同样被视为该国居民。这些不同居民身份标准的确定，往往存在一些漏洞，使一些跨国纳税人游离于各国之间，确保自己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他们采用的方法有两种，即避免成为居民和避免成为高税国居民。

	　　1.避免成为居民

	　　跨国纳税人为避免纳税，可设法使其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他们采取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留或压缩居住时间等方法来避免成为任何一国的居民，逃避税收。有的甚至长期住在轮船上，四处飘泊，成为&amp;ldquo;无国籍人&amp;rdquo;。

	　　2.避免成为高税国居民

	　　高税国通常是指征收较高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的国家，但最主要的还是指较高的所得税国。居住在高税国的居民可以移居到一个合适的低税国，通过迁移住所的方法来减轻纳税义务。这种出于避税目的的迁移常被看做&amp;ldquo;纯粹&amp;rdquo;的居民。一般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已离退休的纳税人，这些人从原来高税国居住地搬到低税国居住地以便减少退休金税和财产、遗产税的支付;第二类是在某一国居住，而在另一国工作的纳税人。他们以此来逃避高税负的压迫。

	　　一般来说，以迁移居住地的方式躲避所得税，不会涉及过多的法律问题，只要纳税居民具有一定准迁手续即可，但要支付现已查定的税款，按一定的资本所得缴纳所得税。

	　　各国政府为了反避税，对旨在避税的虚假移民作了种种限制。所谓虚假移民是指纳税人为获得某些税收好处而进行的短期移民(通常是1年以内)。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凡个人放弃本国住所而移居国外，但在一年内未在国外设置住所而又回本国的居民，在此期间发生的收入所得一律按本国税法纳税。这一规定使跨国避税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二、利用公司居住地的变化避税

	　　利用公司居住地的变化与个人居住地的变化来避税，二者有明显的不同。公司很少采用向低税国实行迁移的方法。这是因为许多资产(厂房、地皮、机器设备等)带走不便，或无法带走;在当地变卖而产生资产利得，又需缴纳大量税款，这实在是一项破财之举。

	　　那么，公司采用什么方式使其避免成为高税国的法人居民呢?

	　　国际上对法人居民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按机构登记所在地;另一类是按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按前一类判定标准，企业只要采取变更登记地的临时措施，便可比较容易地达到避税的目的。后一类实际管理机构判别标准有多种，例如总机构标准，即在一个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内设有总机构的公司，就是该国的居民;管理中心标准，即在一个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内设有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就是该国的居民;主要经济活动标准，只要某公司的主要经济行动在一个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境内，则该公司就成为该国的居民。

	　　在利用公司居住地变化进行避税的过程中，人们还可借助&amp;ldquo;信箱&amp;rdquo;公司或中间操作等方式。&amp;ldquo;信箱&amp;rdquo;公司是指那些仅具有法定的组织形式完成居住所在国法定登记手续的公司，这些公司名义上所应从事的各项工商活动，均由在其它国家的公司或分支机构实行。这些公司或分支机构多是设在有投资税收优惠的国家中的法人组织和实体，这些公司和实体享受各种税收优惠。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利用&amp;ldquo;常设机构&amp;rdquo;的概念作为对非居住者公司征税的依据。&amp;ldquo;常设机构&amp;rdquo;一般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但近几年，由于不需要设置常设机构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多，再加上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生产周期的缩短，相当一部分企业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免税期内实行其经营活动，并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

	　　[案例二百五十九]

	　　韩国一些海外建筑承包公司在中东、拉美一些国家规定非居民公司在半年(183天)以内获得的收入可以免税，韩国海外建筑承包公司常常设法在半年(183天)以内完成其建筑工程，免缴这些国家的收入所得税。

	　　[案例二百六十]

	　　日本早在80年代初就兴建了许多海上流动工厂车间，这些工厂车间全部设置在船上，可以流动作业。这些流动工厂曾先后到亚洲、非洲、南美洲等地进行流动作业。&amp;ldquo;海上工厂&amp;rdquo;每到一国，就地收购原材料，就地加工，就地出售，整个生产周期仅为一、两个月。加工、出售完毕，开船就走，不须缴纳一分钱的税款。1981年，日本的一家公司到我国收购花生，该国公司派出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我港口停留27天，把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米，把花生皮压碎后又卖给我国。结果，我国从日本获得的出售花生的收入，有64%又返给日本，而且日本公司获得花生皮制板的收入分文税款未纳，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国和其它多数国家都对非居民公司的存留时间作了规定(如我国规定非居民公司只在超过半年后才负有纳税义务)，日本公司就是利用了这种规定，我国税务部门毫无办法，只得眼睁睁地让其避税。

	　　三、利用资产的流动避税

	　　资产的流动是指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将其资产移居国外的行为。

	　　1.企业资产的流动

	　　跨国公司利用其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分布国度的税收差异，精心安排收入和费用项目及其收付标准，使高税国机构或公司的成本费用加大，应税所得减少;低税国机构或公司的成本费用减少，应税所得加大，导致企业的所得从高税国流向低税国，达到避税目的。

	　　2.个人资产的流动

	　　个人财产也可以通过由高税国向低税国的移动，来达到避税的目的。他们通常采用信托方式，造成法律形式上所得或财产与原所有人的分离，但分离出去的这部分所得或财产仍受法律的保护。例如，日本某公司为躲避本国所得税，将其年度利润的80%转移到巴哈马群岛的某一信托公司，由于巴哈马群岛是自由港，税率比日本低得多，该日本公司就可以有效地避税。

	　　四、利用人和资产的非流动避税

	　　纳税人有时并不离开他的国家或实际移居出境，而呆在本国不动，也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他们常常利用与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来进行避税。

	　　[案例二百六十一]

	　　日本和美国签有互惠双边税收协定，日本银行从美国居民手中获取利息支付可以减轻税负50%(美国规定利息率为20%，日本银行可按10%支付)。当香港永裕发集团公司与美国汤姆食品公司发生借贷关系时，香港永裕发集团公司提供贷款，美国汤姆食品公司需要贷款，香港永裕发公司便可委托日本千代银行代替香港永裕发公司向美国汤姆食品公司收取贷款利息，这样就可以实现少纳50%税的好处，也就是说香港永裕发集团公司借了银行的&amp;ldquo;光&amp;rdquo;。

	　　资产的非流动主要是利用各国税法中有关&amp;ldquo;延期&amp;rdquo;纳税的规定，通过在低税国的一个实体，通常是一个法人如子公司，将所得和财产积存起来，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所谓延期纳税，是指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外国子公司取得的利润等收入，在没有以股息等形式汇给母公司之前，对母公司不就外国子公司的利润征税。因此，一个纳税人利用资产非流动的形式的避税，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取决于有关国家税法对延期纳税规定的宽严。

	　　五、多种避税方法主要形式的结合

	　　跨国纳税人的避税主要是通过对几种方法的交叉并用。从纳税主体同纳税客体的结合看，主要有4种基本的结合方式。

	　　1.人的流动与资产的流动相结合

	　　个人或法人连同其全部或部分收入来源或资产移居出境，一般可以避免本国的税收。实行人员和资产流动避税的一个先决条件是纳税人及其拥有的资本、财物等享有充分或一定的流动自由，在国家管制甚严、自由度不高的国家，此种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2.人的流动与资产的非流动相结合

	　　当纳税人游离于不同国度之间，而其资产却保留在某一国境内时，就构成了人员流动和资产的非流动。这种方式的优越性在于，纳税人可将其资产置放于某一低税国或低税区。同时，纳税人还可将其活动安排在低费用区。但用这种方法避税较为罕见。因为一个自然人移居通常会结束在原居住国内的工作，而在新居住国开始新的工作。而一个法人移居出境，则要带走它的产业。这就意味着它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和资产应一同迁出。如果在移出国留下部分资产，那么，它们在移出国对留下资产的收入仍要负纳税义务。

	　　3.人的非流动和资产的流动相结合

	　　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跨国避税方法，它的内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纳税人通过转移利润或收入的方式避税。收入、利润、资本的跨国移动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从本质上讲，收入、利润、资本的跨国移动与跨国避税并没有什么天然联系，二者并不等同。然而在事实上，收入、利润、资本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从纳税区转移到国际避税地、自由港，这种转移都构成了事实上的避税。第二种是纳税人通过建立&amp;ldquo;基地公司&amp;rdquo;方式避税，&amp;ldquo;基地公司&amp;rdquo;是指一个对国外收入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国家或地区建立的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并不发生在该国，而是以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名义在国外从事和进行。显然，&amp;ldquo;基地公司&amp;rdquo;具有避税地的某些性质，它通过公司内部的业务及财务往来，很容易实现跨国避税。

	　　4.人的非流动与资产非流动结合

	　　这是一种利用短期居留在国外，而将取得的收入既不在收入来源国纳税，也不在居住国纳税的避税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在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中寻找&amp;ldquo;真空地带&amp;rdquo;，打&amp;ldquo;擦边球&amp;rdquo;，其避税数额一般不大，但要堵塞却不容易。

	　　六、国际避税计划剖析

	　　国际避税计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为了避税而制定的计划。

	　　由于税收负担的轻重对国际性经营关系重大，所以，越来越多的跨国纳税人精心研究各国税收制度间的差异及法律上的漏洞，以合法的方式逃避税收，减免税负。许多精通国际税收事务的职业税收顾问，为纳税人在税务当局没有盯紧的地方打开一条条通道，并逐渐使这项业务专门化。他们聚集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为客户逃避国际税收提供咨询服务。

	　　国际避税计划可以在许多方面为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方式的选择。诸如，一个跨国公司在国外应采用哪一种最有效的经营方式来减少税收，是设立分公司好，还是设立子公司好。如果设立一家子公司，是独资好，还是合资好，或者既不设分公司，也不设子公司，而是设&amp;ldquo;常设机构&amp;rdquo;更有利。一个跨国公司内各联属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应如何安排，怎样才能在不触犯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设计最优的内部价格，把收入多安排在低税国，费用多安排在高税国。一个跨国公司应如何充分利用各相关国家税法中的减免税优惠条款，来减轻税负，这些都属于国际避税计划所研究的问题。

	　　1.选择低税点

	　　许多国家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营业利润不按公司征税，而按各个合伙人征税。

	　　[案例二百七十二]

	　　纳税人杰克逊经营一家水果店，年盈利2万美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人课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0%，纳税人杰克逊可净得税后利润12000美元(即$20000-$20000&amp;times;40%)。这家商店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30%，税后利润14000美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纳税人杰克逊还要再交一道个人所得税5600美元(即$14000&amp;times;40%)。这样，杰克逊净得税后利润只有8400美元。与前者相比，多负担所得税款3600美元(即$11600-$8000)。面对这一现实，专家们可以告诉杰克逊不要作出组织公司的决定。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不管考虑得如何周全，税收负担在不同税收人、不同征税对象之间，总有安排失当之处，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选择的余地。

	　　2.利用税收优惠待遇

	　　世界各国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诸如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纳税人在利用优惠待遇上大有文章可作。

	　　[案例二百七十三]

	　　一个跨国公司可以通过买进低税国内被清盘的亏损企业，来减轻税负。假定高税国美国的圣力科公司原应税所得5000万元，所得税率60%，应征所得税3000万元。新加坡的兴泰公司亏损1000万元，圣力科公司支付500万元将兴泰公司购进，作为圣力科公司的子公司。在两公司所得汇总计算后，所得税可以少交600万元。减去购进支付的500万元，圣力科公司还可净得100万元。即圣力科公司在这次购买中，获得了相当于500万元资产的一家公司，但其分文未付，反而还得到100万元收益。

	　　计算如下：

	　　圣力科公司原应税所得：5000万元

	　　兴泰公司亏损额：1000万元

	　　避税收益1000万元&amp;times;60%=600万元

	　　支付购进兴泰公司投资：500万元

	　　净收入：100万元

	　　通过这种选择，纳税人少缴了税款。

	　　[案例二百七十四]

	　　太 郎先生是日本居民，在避税港巴拿马设立一家享利田公司，并拥有该公司40%的股份。另外60%的股权由宁娜、巴特、山本各拥有20%，宁娜、巴特先生非日本居民，山本为日本居民。依据日本税法规定，设在避税港的公司企业，如50%以上的股权由日本居民所拥有，这家公司的税后利润即使没有作为股息汇回日本，也要申报并计税。而太郎、山本两先生的股权均未超过法定的50%，结果享受到了税收优惠。

	　　七、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主要手法

	　　滥用税收协定以逃避税收的手法有多种多样，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1.设置直接的传输公司

	　　[案例二百七十五]

	　　美国思特公司有来源于中国荣华公司的股息收入，但中、美两国尚未建立税收协定关系。美国思特公司又在日本组建一家山村公司。中国荣华公司的股息可先支付给日本的山村公司，山村公司再转付给美国的思特公司。山村公司组建的真正动因不是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是为了利用日本、中国和美国、日本两个税收协定，迂回日本取得在中国本来得不到的税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山村公司便被看做是一家滥用税收协定的传输公司。

	　　2.设置脚踏石式的传输公司

	　　这一手法与第一类的假设基本相同。

	　　3.设置外国低股权的控股公司

	　　许多国家对外缔结双边税收协定都明确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向缔约另一方居民公司支付股息、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可享受协定优惠的必要条件是该公司由外国投资者控制的股权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譬如全部股权的25%以上)。这样，非缔约国的居民公司可以精心组建外国低股权的控股公司(小于25%)，以获得优惠。

	　　八、&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的利用及其特点

	　　&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一般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和范围，也可能是全部区域和范围，鼓励吸引外国资本来此投资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投资者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享受不纳税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种区域范围就被称为&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可以是港口、码头、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也可以是内陆地区。

	　　1.&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分类

	　　近年来，国际上形形色色的避税地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是没有个人或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国家或地区，一般被称为&amp;ldquo;纯国际避税地&amp;rdquo;。如&amp;ldquo;巴哈马、百慕大、格陵兰、开曼群岛、瑙鲁等。

	　　第二类是对外国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马来西亚、新加坡、巴拿马、香港、哥斯达黎加、安哥拉、塞浦路斯、直布罗陀、以色列、牙买加、列支敦土登、澳门、瑞士等。

	　　第三类是对投资经营者仅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如英国、加拿大、希腊、爱尔兰、卢森堡、荷兰、菲律宾等。

	　　当然，一个国家或地区如果想成为&amp;ldquo;国际避税地&amp;rdquo;，并非仅靠提供某一种或几种税收方面的优惠就行，实际上，一个成功的避税地必须具备多方面的条件。

	　　第一，它必须在一种主要税收方面给予减征或不征的照顾，一般对所得税减征或不征。

	　　第二，&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必须在政治上稳定，投资者和经营者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感，否则难以对国际资本和投资经营者产生吸引力，即使税收优惠再多也没有用。

	　　第三，&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必须能满足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各种需求，如社会公共设施、健全的法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等。

	　　2.&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的特点

	　　(1)有独特的低税结构。低税是&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的基本特征，不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税收负担轻，更重要的是直接税不同于间接税，本身不易转嫁，只有负担轻，才能像磁铁一样吸引外部资源。在&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的税收负担之所以轻，关键在于这些国家或地区没有国防支出，财政预算支出也不沉重，没有必要依靠重税。

	　　(2)有明确的避税区域范围。这些区域小的可以是一个岛、一个港口城市、一个出口加工区、一个自由贸易区，大的可以是整个国家。无论大小，都实行统一的低税制度，以吸引人们定居和投资，借以刺激经济的繁荣。

	　　(3)&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不仅提供减免税优待，税种也比一般国家或地区少。相当一些&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只征收所得税，除少数消费品外，一般不课征流通税，商品的进出口税也放得很宽。提供税收优惠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几乎没有两个&amp;ldquo;国际避税地&amp;rdquo;的优惠内容完全相同。

	　　(4)&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为金融组织和机构提供方便。在&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外国银行开展业务不受当地政府监督。当地政府对银行之间及与银行有往来业务关系的经济实体和个人之间所需保密的信息、文件等给予保密，绝不泄露。加上&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银行管理条例比较松，银行开支费用低，因而，许多金融组织和机构愿意到&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设置机构，开展业务。

	　　3.利用&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避税的主要方式

	　　(1)虚设机构。虚设机构是指某国的国际投资者在&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设立一个子公司，然后把其总公司制造的商品直接推销给另一个国家，在根本未经过&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子公司中转销售的情况下，制造出一种经过子公司中转销售的假象，从而把母公司的所得转移到&amp;ldquo;避税地&amp;rdquo;子公司的账上，达到避税的目的。

	　　(2)以基地公司为控股公司。这种方式要求下属公司将所获得的利润以股息形式汇到基础公司，利用双方税收协定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一家英国公司支付给其巴西母公司的股息要缴纳税率为30%的英国预提税。如果与荷兰之间双边税收条约规定，英国子公司支付给荷兰公司的股息按5%的税率缴纳预提税，荷兰对控股公司收取的股息不征税。避税地控股公司利用自己有利的免税条件，可以把筹集来的资金再投资，再赚取新的免税收入。

	　　(3)以基地公司作为信托公司。所信托的资产实际上在几千里之外，资产信托人与受益人也不是避税地居民，但信托资产的经营所得却归在信托公司名下，并通过契约或合同使受托人按其意愿行事，从而可以避税。

	　　(4)以基地公司作为金融公司。金融公司可以利用避税地从事特殊业务活动。其中包括从事庇护外国消极投资收入的业务，为外国投资者掌握存款，并为各种公司及附属机构提供经营管理的便利条件。

	　　九、逆向避税特点和形式

	　　在一般的国际避税中，纳税人常常是尽可能避免高税管辖权，而进入低税管辖权，以进行国际避税，但是客观上也存在着另一种避税现象，即跨国纳税人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权。由于避免高税管辖权而进入低税管辖权所进行的国际避税是顺向的，而避免低税管辖权进入高科管辖权则正好相反，所以称之为逆向避税。逆向避税这一概念可以表述为跨国纳税人借助避免低税管辖权而进入高税管辖权，以最大限度地谋求所需利益的行为。

	　　1.逆向避税的特点

	　　逆向避税除了在方向上与顺向避税相反外，还在谋利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1)谋利上的间接性。从表面上看，逆向避税并不能减轻国际纳税义务，反而会加重国际纳税义务，这似乎不可理解。但是，借助这种手段却能达到最大限度地谋求利益的目的，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往往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2)谋利的非税性。逆向避税不仅不能直接谋取税收利益，而且还要牺牲税收利益。但通过牺牲税收利益，将带来所需的更大的非税收利益，它已不只是一个税收问题。

	　　(3)谋利的多样性。逆向避税所要谋求的利益随具体情况而变，有时为了实现净利润最大化;有时是为有效地实现某项必要的经营策略;有时在当期不能谋利，但对将来有利。

	　　2.逆向避税的形式

	　　逆向避税的方式很多，最常见的大致有三种。

	　　(1)以谋求即期净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案例二百七十六]

	　　美国的税率为50%，中国的税率为20%，美国福泰电子公司到中国开办了一家合营企业可梅勒公司，并负责原材料进口和产品的出口。按一般做法，美方合营者应向中国转移利润，如采用高价将可梅勒公司的产品卖给福泰电子公司，或采用低价从福泰电子公司购买原材料。可梅勒公司应实现应税所得100万元，向中国纳税20万元，税后利润80万元，但由于外方合营者的操纵，可梅勒公司仅实现利润50万元，向中国纳税10万元，税后利润为40万元;而福泰电子公司多实现应税所得50万元，多向美国纳税25万元，同时增加税后利润25万元，福泰电子公司因独享所增加的利润25万元，将会实现净利润最大。假设税后利润对半分配，则有40&amp;times;50%+25&amp;gt;80&amp;times;50%。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减少税收10万元(即20-10)，美国增加税收25万元，跨国纳税人多纳15万元(即25+10-20)，而本国合营者少得利润20万元(即80&amp;times;50%-40&amp;times;50%)。

	　　这种逆向避税，以谋求即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故与一般的国际避税较接近。

	　　(2)以有效实现某项必要的经营策略为目标。

	　　[案例二百七十七]

	　　中国(税率为30%)斋善食品公司在泰国(税率为20%)开办了一家子公司孟丹食品公司，1998年斋善食品公司因缺乏资本，需从孟丹食品公司补充，但由于泰国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斋善食品公司难以从孟丹食品公司直接取得资本。这时，可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使孟丹食品公司少实现应税所得100万元，而斋善食品公司多实现应税所得100万元。这样，跨国纳税人共需多纳税10万元(即100&amp;times;30%-100&amp;times;20%)，其中泰国减少税收20万元(即100&amp;times;20%)，中国增加税收30万元(即100&amp;times;30%)，但跨国纳税人借助税收损失10万元而有效地实现了资本转移70万元(即100-30)。虽然以损失一定的即期税收利益为代价，但有效地实现了所需的资本转移，预期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3)以逃避预期风险为目标

	　　这里的预期风险主要是指政治方面而非经营方面的，因而是一种政治性的逆向避税。例如，一国现行税率很低，但政局不稳或政策多变，跨国纳税人会因存在预期风险(没收财产，大幅度提高税率)，而借助逆向避税以实现逃避预期风险的目标。跨国纳税人会采用种种手段尽可能将所得转走，以谋求预期最大利益。

	　　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类型的逆向避税，纳税人是主动运用的;对于后两种类型的逆向避税，却是纳税人迫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节 典型国际避税方法案例解析

	　　[案例二百七十八]

	　　乐迪嘉跨国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并在英国、法国、中国分设怀德公司、赛尔公司、双喜公司三家子公司。怀德公司为在法国的赛尔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怀德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格，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赛尔公司;再由赛尔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中国的双喜公司，赛尔公司利润率20%;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英国50%，法国60%，中国30%。乐迪嘉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怀德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中国的双喜公司，再由双喜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法国的赛尔公司，再由法国赛尔公司按价格36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怀德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amp;times;1000&amp;times;50%=200000(元)

	　　赛尔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amp;times;20%&amp;times;1000&amp;times;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乐迪嘉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360000 = 560000(元)

	　　(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怀德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amp;times;1000&amp;times;50%=100000(元)

	　　赛尔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amp;times;60%=120000(元)

	　　双喜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amp;times;1000&amp;times;30%=180000(元)

	　　则乐迪嘉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560000-400000=1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英、法、中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二百七十九]

	　　美国的时利莱公司在中国和日本有五州、九州两家子公司。五州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息利率，年终应向时利莱公司支付股息：3000万&amp;times;5%=150万元;九州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息利率，年终应向时利莱公司支付股息：2000万&amp;times;4%=80元。中国、日本两国政府规定对汇出本国的股息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五州公司、九州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分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时利莱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1.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五州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150万&amp;times;20%=30万元

	　　九州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amp;times;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2.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

	　　五州、九州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时利莱公司，时利莱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五州、九州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案例二百八十]

	　　美国内税法规定，对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须征收20%的预提税;法国税法则规定对汇出境外的股息、利息等所得征收30%的预提税。同时为协调美、法两国税收利益，两国签订税收协定，规定发生在两国之间的同类所得只征收5%的预提税。今有德国莱希德公司贷款给美国克林娜公司，每年克林娜公司需向莱希德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为减轻预提税负，莱希德公司在法国租用一个邮箱，冒充法国居民，使利息的预提税税率由20%降为5%。

	　　这是利用邮箱方式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方式，按莱希德公司在两国的正常身份，200万美元利息应预提税40万美元;冒充法国居民后，仅负担预提税10万美元。

	　　[案例二百八十一]

	　　美国奥利特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奥利特公司欲将此项专利转让给中国的亚联公司，因为美国、中国市场上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年。中国亚联公司又在本国市场上以10万美元的价格将此项专利转让出去。又知美国所得税税率为15%，中国所得税税率为30%，毛利率20%，成本分摊率为60%。

	　　我们来分析这项专利权转让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情况。

	　　因为此项专利权无市场可比价格，可按组成市场价格来确定其价格。

	　　=4.8(万美元)

	　　则美国奥利特公司应纳所得税=4.8万&amp;times;15%=7200(美元)

	　　中国亚联公司应纳所得税为：(10万-4.8万)&amp;times;30%=1.56万元

	　　共应纳税：7200+15600=22800(美元)

	　　实际上，美国奥利特公司只收取了6万美元的转让费，其税负变为：

	　　奥利特公司应纳所得税=6万&amp;times;1S%=9000(美元)

	　　亚联公司应纳所得税=(10万-6万)&amp;times;30%=12000(美元)

	　　奥利特公司、亚联公司共纳税额：9000+12000=21000(美元)

	　　这样，母子公司利用美、中两国税负不同，专利权转让又无市场可比价格，通过关联企业交易少纳税1800美元。

	　　[案例二百八十二]

	　　西班牙麦哲纶服装公司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建立一个麦哲纶信息中心，麦哲纶信息中心负责为该服装公司搜集北欧国家编织服装的信息。西班牙政府与荷兰政府的税收协定规定，此类搜集信息、情报的机构为非常设机构，不承担纳税义务。然而，麦哲纶信息中心在实际运作中执行的职能已远远超出了简单的搜集信息。麦哲纶服装公司承担了有关借贷和订货合同的谈判和协商，但因为未在合同和订单上代表麦哲纶服装公司签字，因而，荷兰税务部门无法据以对其征税。

	　　这是运用&amp;ldquo;假办事机构&amp;rdquo;的办法，滥用税收协定的例子。通过设立办事机构，同时避免充当常设机构，既可获利，又逃脱了一部分税收义务。

	　　[案例二百八十三]

	　　美国伊思雅跨国公司，在避税地百慕大设立了一个伊美子公司。伊思雅公司向英国出售一批货物，销售收入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税率30%。伊思雅公司将此笔交易获得的收入转到百慕大公司的账上。因百慕大没有所得税，此项收入无须纳税。

	　　按照正常交易原则，伊思雅公司在美国应纳公司所得税为：(2000万-800万)&amp;times;30%=360(万元)

	　　而伊思雅公司通过&amp;ldquo;虚设避税地营业&amp;rdquo;，并未将此笔交易表现在本公司美国账面上。百慕大的伊美子公司虽有收入，也无须缴税，若伊美子公司利用这笔账面收入投资，获得收益也可免缴资本所得税;若伊美子公司将此笔收入赠与其他公司、企业，还可不缴纳赠与税。这就是避税地的好处。

	　　[案例二百八十四]

	　　美国蔓特芙公司在中国、日本分设津岗公司、庆怡公司两家分公司。美、中、日三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30%。美国允许采取分国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同期所得按美国税率计算的税额。假设该年度蔓特芙公司在美国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400万元;津岗公司在中国获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庆怡公司在日本亏损100万元。为减轻税负，蔓特芙公司采取了以下办法：降低对庆怡公司的材料售价，使庆怡公司在日本国的应税所得额由0变为100万元。

	　　我们来分析一下该公司总体税负的变化。

	　　1.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1)津岗分公司在中国已纳所得税额：500万&amp;times;30%=150万元

	　　在美国可抵免限额：500万&amp;times;35%=175万元

	　　实际可抵免税额为150万元。

	　　(2)庆怡分公司已纳所得税额和在美国可抵免限额为0.

	　　(3)蔓特芙公司总体可抵免额：150万元+0=150万元。

	　　(4)蔓特芙公司实缴美国所得税额：(2400万+500万)&amp;times;35%150万=865万元

	　　2.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1)津岗分公司在中国已纳税额：300万&amp;times;30%=90万元

	　　津岗分公司在美国的抵免限额：300万&amp;times;35%=105万元，90万元&amp;lt;105万元，可抵免限为90万元。

	　　(2)庆怡分公司在日本已纳税额：100万&amp;times;30%=30万元

	　　庆怡公司在美国抵免限额：100万&amp;times;35%=35万元，30万&amp;lt;35万元，可抵免限额为30万元。

	　　(3)蔓特芙公司在美国可抵免总额：90万+30万=120万元

	　　(4)由于蔓特芙公司降低了对庆怡公司的材料售价，则蔓特芙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为2200万元(即2400万元-200万元)。蔓特芙公司应缴美国所得税额=(2400万+300万+100万)&amp;times;30%-120万=860万元

	　　这是跨国纳税人利用税收抵免来避税的例子，各国税率差异也是此种避税应考虑的因素。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避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26</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上市公司要关注七个风险控制点</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018/21.html</link>
<description>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需要通过构建税务内控体系，来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description>
<text>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需要通过构建税务内控体系，来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

	　　根据上市企业的涉税事项和内控体系的涉税流程，当前构建税务内控体系要关注以下七个风险控制点：

	　　风险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不守独立交易原则。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由于生产制造、销售、研发、管理、投资等不同的环节和功能彼此相对独立，带来的利润归属、承担的风险各不相同。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必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集团内部企业的利润归属应与独立企业在类似功能风险承担情况下所获取的利润大致相符，不然将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风险。

	　　风险二：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要受益所有人身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非居民才能享受到协定优惠。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如果仅是在协定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不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风险三：忽视合同备案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承包工程作业、劳务、贷款、技术转让、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如未履行备案义务，企业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的风险。同时，年度关联购销金额2亿以上或者其他关联业务往来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要按规定准备、保存、提供同期资料。如未履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反避税调查、增加罚息等风险。

	　　风险四：股息分配忘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境外投资者取得我国居民企业股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上市公司股息一般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向股东派发，常常忘了扣缴派发给非居民企业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通常要按照法定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五：小心与本企业经营无关的贷款担保。

	　　商业经营中企业间可能因融资需要由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如果被担保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无法偿还贷款，担保方需要支付本金和利息。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其应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不能还清贷款而由担保企业承担的本金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风险六：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不按公允价值交易。

	　　近年跨境股权重组交易活跃，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境内企业股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如股权转让行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要按公允价值转让;通过特定税收安排规避股权转让收益，将面临税务机关调查调整的风险。

	　　风险七：间接股权转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一些上市公司错误认为，跨国间接转让我国居民企业股权无需在中国纳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间接股权转让，中国具有税收管辖权。需要提醒的是，跨国公司在对我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间接转让之前，需要确定具体的间接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存在管辖权争议，以增强税收确定性，避免事后调整的风险。

	　　防范税收风险，相关税务专家建议上市企业关注自身的税收风险内控建设，以完善的治理结构、权责设置和制衡机制作为内控建设和税收风险防控的基础。对税收风险控制要有全员意识和参与度，不能仅停留在公司的财税部门;要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税务管理团队，不仅要制定日常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定期监督反馈改进，还要参与企业重要经营决策，对关联交易、合并重组等重大税务问题要有专业敏感和判断，并主动与税务机关讨论和交流;税务管理团队要对整个集团税务风险控制负责，对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务风险控制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无论&amp;ldquo;引进来&amp;rdquo;还是&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的企业，都应关注投资所在地对企业内控规范和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只有不断适应当地法律法规，减少不理解、不信任、信息不对称，才能降低不合规的风险。税收筹划产品应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单纯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的筹划，无论自行制定还是委托中介机构制定，企业都将面临纳税调整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amp;nbsp;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风险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0-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选择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 控制税收成本</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9/971.html</link>
<description>所谓的税务处理是指税法上对企业经济业务发生过程中的各类成本和收入的纳税要求、纳税申报规定的总称。例如，企业给员工发的过节费、过年费，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税务处理时，应该主动给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description>
<text>&amp;nbsp;&amp;nbsp;&amp;nbsp; 所谓的税务处理是指税法上对企业经济业务发生过程中的各类成本和收入的纳税要求、纳税申报规定的总称。例如，企业给员工发的过节费、过年费，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税务处理时，应该主动给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要求员工找发票来报销过节费、过年费，从而把这些过节费、过年费进了企业的期间费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种拿发票套现的税务处理行为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务处理方式，将会面临税务稽查而要求补税和缴纳滞纳金的风险。由于同一笔经济业务，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处理方式要么相同，要么不相同。即一笔经济业务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处理上，如果不存在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就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如果存在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则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如果没有进行及时的纳税调整，被税务主管部门查出的话，就会被税务主管当局以多列支出（成本）或者隐瞒收入为由进行罚款和缴纳滞纳金，使企业承受了一定的税收处罚成本，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因此，企业对本身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依照税收法律的规定，选择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进行纳税申报，一定会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处罚成本和规避多缴纳税收的风险。

在实践当中，选择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控制税收成本主要体现为以下两方面：
（一）依照税法进行税务处理，避免税收处罚成本
税法对许多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在今后就存在被税务稽查而补税和缴纳滞纳金的税务风险。因此，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一定要对本企业的所有业务适用的税收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收集，同时，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公司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这可以使企业避免税收政策适用的不准确而产生的税收风险。
案例分析1：企业购买轿车注册老板家属名下引起的税务处罚
案情介绍：
2008年5月，河北邢台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以&amp;ldquo;甲公司&amp;rdquo;来表示）的老板用公司的资金买一辆价值40万元小轿车，由于想挂北京的车牌，而不愿意挂邢台市的车牌，甲公司的老板到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4S店，用甲公司的资金以其儿子的名义，买了一辆价值40万元的小轿车，并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车辆管理所，把这辆小轿车登记于其儿子的名下。当然，机动车统一使用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和保险费发票上的名字是甲公司老板的儿子。由于这辆车是用于甲公司的日常经营之用，甲公司老板的儿子根本没有使用过该小轿车，所以，甲公司的财务记账人员就把这40万元的小轿车在公司按照&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进行入账，并按照平均年限法计提累计折旧。
2011年7月份，甲公司接受当地税务稽查局的检查，发现甲公司账上&amp;ldquo;固定资产&amp;mdash;&amp;mdash;小轿车&amp;rdquo;科目的记账凭证背后的动车统一使用发票、车辆购置税发票和保险费发票上的抬头不是甲公司的名字，而是甲公司老板儿子的名字。而且发现甲公司自2008年6月1日以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小该小轿车的累计折旧30万元，当地税务稽查局对其下了《税务处罚通知书》，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涉税分析：
其一，由于该小轿车的产权没有登记于公司名下，而是登记为甲公司老板儿子的名下，在法律上，该小轿车就不能在甲公司做&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入账。因此，对企业自2008年6月1日到2011年5月31日期间税前扣除的30万累进折旧进行纳税调增，补交企业所得税：30万&amp;times;25%=7.5（万元），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4.12万元（7.5&amp;times;0.0005&amp;times;365天&amp;times;3年），并对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5的3倍罚款，即罚款22.5万元。
其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规定，个人投资者向企业借款，借款挂在&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等往来账户，只要个人投资者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对其所借非生产经营款项应比照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的规定，投资者家庭成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家庭成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视同投资者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基于财税[2003]158号和财税[2008]83号的规定，甲公司老板用公司资金购买的小轿车登记于其儿子名下，视同老板向公司借款，在2008年12月31日前没有归还公司，视同老板从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即补缴个人所得税40万元&amp;times;20%=8（万元），加收滞纳金：8&amp;times;0.0005&amp;times;365天&amp;times;3年=4.38万元，按照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得倍罚款：8&amp;times;3=24（万元）。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税收处罚成本，甲公司只好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收处罚总成本为：7.5+4.12+22.5万+8+4.38+24=70.5（万元）。
本案例就是没有选择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而带来的代价。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是：2008年5月买小轿车时，由于甲公司的地址不在北京而在河北的邢台，按照规定，甲公司不能够上北京的车牌号，只能上河北邢台的车牌号。因此，只能以老板儿子的名义在北京买车，才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在北京上车牌（因为老板儿子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既然这样，当时买车时，甲公司付出的40万元车款，应在&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老板儿子&amp;rdquo;科目中反映，同时，老板儿子与甲公司签定4年的车辆租赁合同（因税法规定，小轿车的折旧年限最低不低于4年），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间，甲公司承担该小轿车的油费、过桥费、停车费和维修费用，另外，甲公司给老板儿子（车主）每年支付10万元的租金（税前租金），甲公司去当地税务局代开租赁业的发票，税金由老板儿子自己承担。
按照以上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2008年12月31日，老板儿子还是没有还轻该笔借款，依据财税[2008]83号的规定，企业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40万元&amp;times;20%=8（万元），三年的租金抵扣的企业所得税为：30万&amp;times;25%=7.5（万元），则，甲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负是8-7.5=0.5（万元），比前面的错误税务处理方式给甲公司节约税收成本70万元（70.5-0.5=70）。
（二）依照税法巧选税务处理方式，避免多交税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同一笔经济业务可以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时，企业应该对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进行权衡比较，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税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因为，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给企业带来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所以，企业在税务处理方式的选择之前，必须对不同税务处理方式给企业产生的税负进行计算，从中选择税负最低的税务处理方式。
案例分析2：商铺住宅联体楼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的选择
案情介绍：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住宅楼一幢，底层为商铺，面积1000平方米，商铺以上为普通标准住宅，面积为5000平方米，合计6000平方米。该住宅楼项目土地成本为120万元，房屋开发成本600万元，其他费用按比例扣除。该项目商铺收入为500万元，普通标准住宅收入为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5万元。请问应如何计算缴纳商铺住宅联体楼的土地增值税？
涉税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八条规定：&amp;ldquo;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amp;rdquo;但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得尽量大的经济效益，将一些普通标准住宅商品楼的底层部分作为商铺开发销售。对开发这种商铺与住宅联体的商住楼的纳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明确规定：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的免税规定。由于税法只明确要求分开核算增值额，而对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没有具体规定，在实际征收计算中，就会形成两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一种是按核算项目先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相应税率后，再按面积分别核算增值额，计算土地增值税；另一种是先按面积分开项目计算增值额与增值率，再分别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现将两种计算方法分别阐述如下。
方法一：按核算项目先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相应税率后，再按面积分别核算增值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土地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费用扣除10％＋加计扣除20％＋税金＝120＋600＋（120＋600）&amp;times;10％＋（120＋600）&amp;times;20％＋55＝991（万元）。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500＋500）－991＝9（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amp;divide;扣除项目&amp;times;100％＝9&amp;divide;991&amp;times;100%＝0.9％。低于50%，适用30%的税率。
由于增值率未超过20％，因此5000平方米普通标准住宅免土地增值税。
商铺应纳的土地增值税＝9&amp;times;1000&amp;divide;6000&amp;times;30％＝0.45（万元）。
方法二：先按面积分开项目计算增值额与增值率，再分别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
普通标准住宅扣除项目＝120&amp;times;5000&amp;divide;6000＋600&amp;times;5000&amp;divide;6000＋（100＋500）&amp;times;30%＋27.5＝807.5（万元）（除税金及附加外其他按面积分摊）。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500－807.5＝－307.5（万元），无增值额。
商铺扣除项目＝120&amp;times;1000&amp;divide;6000＋600&amp;times;1000&amp;divide;6000＋（20＋100）&amp;times;30%＋27.5＝183.5（万元）；
商铺增值额＝500－183.5＝316.5（万元）；
商铺增值率＝316.5&amp;divide;183.5&amp;times;100%＝172%，适用50%的税率。
商铺应纳土地增值税＝316.5&amp;times;50%－183.5&amp;times;15%＝130.725（万元）。
由此可见，两种方法计算相差悬殊，按第一种方法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为0.45万元，按第二种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为130.725万元。
到底应该选择方法一还是选择方法二呢？对于企业来讲，应该选择方法一可以使企业节省130.275万元土地增值税（130.725万元-0.45），对于需要及时完成税收任务的税务机关来讲，更倾向与按照方法二进行计算土地增值税。从现有的税法来看，方法一是正确的税务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八条规定：&amp;ldquo;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amp;rdquo;第一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符合按&amp;ldquo;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amp;rdquo;的规定，而且计算出整体项目增值额后，按面积进行了增值额分摊，也符合财税字[1995]48号&amp;ldquo;分别核算增值额&amp;rdquo;的规定。第二种计算方法虽然符合税法&amp;ldquo;分别核算增值额&amp;rdquo;的规定，但是显然不符合&amp;ldquo;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amp;rdquo;的规定。
案例分析：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房产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技巧
某房地产企业开发了某花园小区项目，小区可售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扣除项目中总建筑成本费用1200万元。2011年12月小区房屋销售比例达到90%，开发商共取得房屋销售收入1350万元，税务机关要求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在清算时，确定了该项目的单位建筑成本费用为1200元/平方米，缴纳土地增值税217.11万元。2012年该项目又销售了门面房500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税务机关要求其再次清算土地增值税。此时，对于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有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且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税款悬殊较大，税企之间存在争议。现将两种计算方法分别阐述如下。
方法一，确定500万元是售房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从售房收入总额中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确定土地增值额和增值率，以此来计算土地增值税。
2012年，售房取得收入500万元减去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及费用60万元（1200&amp;times;500），再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27.5万元（500&amp;times;0.055），增值额为412.5万元。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值为增值率的公式，求得增值率为471.43%。根据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的规定，按速算扣除系数35%计算，该房地产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216.87万元（412.5&amp;times;60%-87.5&amp;times;35%=247.5-30.63）。用方法一计算的理由是，土地增值税首次进行清算之后，再销售是一个独立的销售行为，是建立在首次清算确认过单位建筑成本费用的基础之上。因此，土地的增值额、增值率很容易计算出来，适用税率也容易确定，套用公式计算就可得知，且计算过程非常简便，便于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征管。
方法二，2012年取得的500万元售房收入，增值额计算方法同方法一，都是412.5万元，但增值率的确定就不一样了。根据配比原则计算相应的扣除项目，确定增值率，以此来计算土地增值税。
确定增值率的计算过程为：售房的全部收入＝首次清算收入1350万元+再销售500万元＝1850万元，开发成本及费用扣除金额＝首次清算扣除金额1154.25万元（1350&amp;times;0.055+1200&amp;times;10000&amp;times;90%）+再销售扣除金额87.5万元＝1241.75万元，增值额＝1850万元-1241.75万元＝608.25万元，增值率48.98%。由于增值率是48.98%，未超过5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系数为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12.5&amp;times;30%=123.825万元。
因此，在销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房产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按方法二进行通盘考虑综合计算，可以节省216.87-123.825=93.04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成本。
用方法二计算的理由如下：一是在国家税收政策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对于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纳土地增值税是一个确定值，不可能是随着销售的时点不同而改变，不管过程如何变化，但最终土地增值税适用税率肯定是一个定值。二是从实际情况看，土地增值税首次清算后如有存量房未销售，在清算后企业再次销售存量房是一个很正常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一个开发项目销售完毕后，清算的土地增值额、增值率和应纳土地增值税应是唯一的，不应该有两个以上的结果。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这里规定了扣除项目的计算，但对税率的适用没有明确规定，这就意味着房产地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税率的确定技巧。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收成本 税务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9</pubDate>
</item>
<item>
<title>融资租赁企业：谨防“利润在前风险在后”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0/836.html</link>
<description>为了避免产生上述税务风险，建议以融资租赁经营为核心的关联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必须作出税务风险评估。</description>
<text>　　以融资租赁经营为核心的关联企业组合方式目前在很多行业比较流行，比如重型机械生产、经营行业，高端医疗设备生产、经营行业等。这种经营模式主要包含3个主体，一是租赁物出租人(企业A)，二是资金经营人(企业B)，三是被租赁物生产人(企业C)，这3个主体都是同一投资商设立的企业。在这种经营模式中，由于企业A、企业B、企业C不存在真正市场意义上的利益对抗，投资商可以方便调整所属各企业的资金流向和产品价格，以降低企业税负。但在这个过程中，税务风险很容易产生。
　　一般来说，以融资租赁经营为核心的关联企业实现产品价值的终端在企业A，其作出的行为是把租来的设备再租出去，提供转出租的中间服务，其主要涉及的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A的企业所得完全可以通过与企业B的合同定价来调整。也就是说，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处于人为可控状态。企业B购买的租赁物所有权归自己，其经营中只是将租赁物委托给租赁方经营，所以能合法规避掉增值税。由于企业B是逐年收取租金的，所以如果能和企业A约定一个合适的租赁期限和价格，企业B也能将自身的企业所得税降到最低。企业C作为生产企业，如果与企业B在产品销售时以低价卖出，也可以降低企业C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运作模式如果按正常的市场运行规则执行，不失为合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方式之一。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如果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设计不当，运行无度，可能造成意外的税务风险。
　　其中，企业各方合同价格不符合市场价格原则，是产生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生产企业将出售的产品价格降低到市场合理价格以下，则可能出现税务部门进行税收调整的风险。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作出合理调整。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理的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同时，投资方对各关联企业资金和产品统一调配，也很容易产生税务风险。比如，某投资商将企业B的资金调度给企业A使用，将企业A的设备调度给企业C使用，这两种行为就可能产生补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甚至可能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按照市场独立交易的原则，前者属于借贷行为，后者可以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实际上，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本质上是贷款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同时，税务机关可以确认让渡资金给他人使用的利息为应纳税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企业A将产品无偿调度给企业C，不符合企业市场独立交易的原则，企业A的行为可以视同销售，税务机关可以确认其需要缴纳增值税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为了避免产生上述税务风险，建议以融资租赁经营为核心的关联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必须作出税务风险评估。关联企业在重大决策中，投资方可能因各种原因进行资金和产品的调度，但不论如何调度，需要符合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规则，在这个方面要作出法律和税收的双重评估。同时，加强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价格监督。另外，关联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向税务机关申请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用以解决和确定在未来年度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税收问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融资租赁 税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各种赔偿金税收处理的风险提示</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13/779.html</link>
<description>赔偿金名目繁多，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质量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所谓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description>
<text>　　赔偿金名目繁多，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金、质量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所谓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资金。赔偿金涉及流转税、所得税等税收处理，现分析如下。
　　&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价外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将&amp;ldquo;延期付款利息&amp;rdquo;从&amp;ldquo;违约金&amp;rdquo;中分离出来，增加了&amp;ldquo;滞纳金&amp;rdquo;和&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这里将&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但对&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应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从货物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来看，必须同时满足&amp;ldquo;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amp;rdquo;等五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收入，也就是说，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增值税，必须是在销售收入确认的同时以&amp;ldquo;价外向购买方收取&amp;rdquo;的形式取得，才能作为依据计算征收增值税;如果收入不能确认，纳税义务没有形成，此时，销货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赔偿金就不属于随&amp;ldquo;价外向购买方收取&amp;rdquo;，仅作为一种违约赔偿，列为营业外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为价外收费计算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于&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列为价外费用计算征收营业税的处理与上述增值税相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这次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吸收了这一规定，将&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明确列为价外收费计算征收营业税。其实，&amp;ldquo;赔偿金&amp;rdquo;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早就明确予以答复。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租赁业务取得的赔偿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63号)在答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饭店收取赔偿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时明确规定，单位或个人将饭店出租给其他单位后，因承租方未按合同法规支付租金导致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经人民法院调解，出租方取得了部分赔偿金。因赔偿金是出租方出租饭店而取得的，所以出租方取得的赔偿金实质上是出租饭店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出租方取得的赔偿金应按&amp;ldquo;服务业&amp;rdquo;税目中的&amp;ldquo;租赁&amp;rdquo;项目征收营业税。
　　个人取得赔偿所得依法征免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赔偿收入，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收入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对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个人因住房被征用而取得的赔偿费，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规定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收入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57号)，对专利所有者个人，因其专利权被单位所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按&amp;ldquo;特许权使用费所得&amp;rdquo;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明确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代扣代缴。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赔偿金 税收处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视角下的私车公用 存在潜在税务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3/650.html</link>
<description>一般情况下，与小汽车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费用，持有期间各类规费、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用，以及运行费用。在私车公用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企业如何在私车公用过程中避免税务风险呢？</description>
<text>　　H是某投资公司老板，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有私家车，有时候出去谈业务的时候，为了赶时间，员工也会开私家车过去。为此，公司制订了一个私车公用管理办法：副总以上级别，私家车所有费用都由公司负担；公司为三大股东每人买一部价值50万元的小汽车，所有费用公司全包。可是公司财务总监K说，公司内审时，发现私车公用补贴存在潜在税务风险，H希望财务总监就此事作出解释。
　　私车公用是指企业员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以私家车为企业提供的支持或服务，包括代替班车上下班、取代公出打车，甚至以自己的车身为企业提供广告支出等，但是这些支持和服务都不是无偿的，员工会以多种方式从企业取得报酬。一般情况下，与小汽车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费用，持有期间各类规费、保险费、维护修理费用，以及运行费用。在私车公用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企业如何在私车公用过程中避免税务风险呢？

　　由企业出资为三位股东购买的小汽车，如果汽车所有权是登记在公司名下的，则不存在税务问题。那么员工的私车公用补贴会有哪些涉税问题呢？由于私家车的所有权不属于公司，所以与企业有关的费用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直接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同时这些补贴，也未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但既然现实情况中私车公用的情况普遍，有没有办法能够既让企业能减少成本地使用员工的私车，同时让员工的私车公用得到一定的补偿呢？答案是，有的。
　　员工要与企业签订一份汽车租赁协议，将员工的私家车租赁给企业使用，员工持租赁协议去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申请代开《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广州市地税局官网上关于这项业务的答复是：个人出租车辆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城建税（营业税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的3%）、印花税（租金收入的0.1%）和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一个月内的租赁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一次取得多个月租金收入的，可将租金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按月分别减除费用。而厦门市地税局官网上同样的问题的答复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略有不同：个人出租车辆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印花税（税率为0.1％）等。承租方应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
　　在签订了汽车租赁协议并去税务局代开了正规发票之后，企业可以凭借租赁协议和发票计入企业经营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与汽车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经营费用呢？答案是否定的。北京市对私车公用有明确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正规发票的基础上，可以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正规发票、收据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而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上海市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修理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也有类似规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具有营运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或其他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在租赁期内汽车修理费的规定与北京市的也略有不同：企业与个人之间有租赁合同或协议的，企业按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赁费允许扣除。如果在租赁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修车费由企业负担的，对个人发生的修车费允许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amp;nbsp;&amp;nbsp;&amp;nbsp;&amp;nbsp;《国际金融报》 (2012-02-23 第06版)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223/20120223111243208.jpg</image>
<keywords>税务视角 税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防税务风险 期待事先裁定制度扎根中国</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0/616.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之所以会面临税务风险，关键在于一些涉税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税收政策适用的不确定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非常大。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存在这种情况：同样的一个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和企业的解读可能是不一致的，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的解读也可能存在分歧。</description>
<text>　　2月10日下午，当记者来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采访时，正巧赶上该公司举办成立30周年庆典活动。听说记者要采访有关事先裁定的话题，该公司财务管理部税务处处长何涛立刻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何涛说：&amp;ldquo;中海油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不少风雨。残酷的市场竞争和肩上日渐重大的社会责任，要求我们必须要尽可能地减少包括税务风险在内的各方面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而事先裁定制度正是有效减少税收政策适用不确定性的重要制度安排，对我们今后的稳健发展而言，意义十分重大。因此，我们迫切地希望这一制度能够尽快在我国实施。&amp;rdquo;（作者：张凯）
　　一项减少税法适用不确定性的制度安排
　　企业之所以会面临税务风险，关键在于一些涉税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尤其是税收政策适用的不确定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非常大。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存在这种情况：同样的一个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和企业的解读可能是不一致的，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的解读也可能存在分歧，即便在同一个税务机关内部，不同税务官员的意见也可能不一致(关于我国税法解读不规范的情况及其原因，本报1月30日《筹划专刊》曾有详细报道)。因此，很多国家的税务机关都一直在致力于减少税收政策适用的不确定性，以便于为企业创造透明的税收政策环境，让企业能够将注意力集中在发展壮大上，进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事先裁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据毕马威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介绍说，所谓事先裁定，就是税务机关就纳税人所提交的待定事项该如何适用税法所进行的解释。通俗地说，事先裁定就是一种制度化的政策解读，类似于我国常见的国家税务总局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政策批复，只不过事先裁定的行文对象不是税务机关，而是企业，其法律地位相当于规范性文件。一般来说，事先裁定由一个国家的最高税务当局作出。
　　事先裁定带给纳税人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税收政策适用的确定性。如果企业申请的涉税事项得到了税务机关的事先裁定，那么所有税务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即便这个裁定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它所规定的税务处理方式也是唯一的，是确定的。比如说，如果某个企业要进行并购重组，但其并购重组的方式并不是现行税法中所明确列举的方式，那么企业的这种并购重组方式就很有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在有事先裁定制度的国家，企业可以就现行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及未来并购重组中可能遇到的所有税收政策问题向税务机关申请事先裁定。裁定后，各地税务机关都需要按照裁定的结果统一执法。
　　再以记者在香港税务局网站上看到的一则事先裁定案例为例，R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同时是A集团公司的成员企业，而A集团又受控于X国的B公司。R公司在香港没有办事处，也没有雇员，所有会议均不在香港举行，其董事都不是香港居民，并且在香港没有住所。A集团经营着多家网站，这些网站的服务器均属于一家设立在Y国的公司，而且这些网站的知识产权均归A集团旗下的另一公司所有。在这种背景下，R公司向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香港的《税务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贸然自行进行税务处理，日后必定面临税务风险。因此，R公司便于2011年向香港税务局提出了事先裁定申请。香港税务局经过调查核实，认定在R公司符合约定的14项规定的前提下，取得的收入无须缴纳利得税。这样，R公司的税务风险就得到了有效防范。
　　此外，事先裁定对于企业保持与税务机关的开放、透明关系，更准确地进行税务成本预算、为投资方减少财务报表中的不确定因素、消除被处罚的风险、更好地遵从税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目前全球有很多国家都实行了事先裁定制度。
　　企业期待我国尽快实施事先裁定制度
　　鉴于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实施了事先裁定制度以及该制度对增强税法适用确定性的重要作用，有关专家和大企业都期望我国能够尽快将事先裁定提上议事日程。毕马威税务合伙人拉克兰&amp;middot;沃孚斯表示，实施事先裁定制度是中国税制完善发展和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一步，应该尽快着手研究。中海油财务管理部税务处处长何涛则表示，如果我国实施事先裁定制度，对大企业而言无疑是个福音。
　　据记者了解，在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中，总部设立专门税务管理部门的并不多见，专职负责税务事务的人员也不多，一般只有1人～2人。中海油不仅在财务部专门设立了税务管理处，而且给这个处配备了7个专职人员，是公司财务部人员最多的处室。中海油对涉税事宜的重视可见一斑。但即便如此，随着业务形式的不断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税收政策适用的不确定性还是带给中海油很多困扰。
　　何涛告诉记者，中海油成立之初，总资产仅28亿元，净资产23亿元，销售收入4亿元。经过30年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截至2011年，中海油拥有总资产7196亿元，净资产462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4884亿元，利润总额达到1140亿元。自创立30年来，中海油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断开拓进取、发展壮大。如今，中海油正在实施二次跨越，未来面临的国内外竞争将日趋激烈。&amp;ldquo;众所周知，企业在&amp;lsquo;走出去&amp;rsquo;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获取油气资源时面临非常大的税务风险，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影响更是巨大。在我们未来的发展中，如果能就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事项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事先裁定，从而排除企业在税法适用上的不确定性，那么我们将获得一个更加透明的税收环境，这对我们提高市场竞争力大有裨益。&amp;rdquo;何涛说。
　　采访中，一些企业纷纷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的事先裁定制度。就事先裁定制度而言，企业最关心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由谁来裁定，二是是否由统一的归口部门来管理。何涛说，出台事先裁定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减少税法适用的不确定性，在同样的涉税问题上所有企业都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执行。因此，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来进行裁定，而不能将这一职能下放到省级税务机关。
　　同时，还有企业财务人员表示，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有很多职能部门都有权限管理企业的涉税事宜，因此必须明确其中的一个部门来具体负责事先裁定事宜，否则对企业而言将可能出现&amp;ldquo;多头找、找多头&amp;rdquo;的局面，那将是一个很大的工作负担。结合国际趋势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希望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协调事先裁定事宜，也可以由这个部门牵头成立事先裁定委员会，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也有利于事先裁定制度在企业中推进。
　　有关专家表示，事先裁定不仅对企业有利，对税务机关也是有好处的。比如，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减少税务机关审计时间，提高税务机关管理效能，尽早发现纳税人在税法适用中的问题，提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培训的方向和重点，提升税务机关的整体形象，等等。
　　事先裁定制度对企业的要求会很高
　　在目前实行事先裁定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几乎所有的纳税人都有资格向税务机关申请事先裁定。但有关专家建议，如果中国要实施事先裁定制度，应该在初期设定一个比较高的门槛，这一方面可以尽量减少这项新制度实施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税务管理，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拉克兰&amp;middot;沃孚斯介绍说，在实行事先裁定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即便纳税人获得了事先裁定的资格，也并不表示事先裁定能够成功。因为各国税务机关一般对事先裁定都有比较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企业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并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方能申请成功。
　　据记者了解，事先裁定一般包括以下程序：第一步，纳税人取得申请表;第二步，纳税人提交申请，清楚列明事实和意见;第三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初查;第四步，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申请已经被受理并将继续进行;第五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布事先裁定;第六步，税务机关删除纳税人机密信息后公开发布事先裁定。
　　拉克兰&amp;middot;沃孚斯表示，很多企业的事先裁定申请在第三步结束后，就因为信息不足而很难进行下去。在这个环节，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充完信息后，再重新递交资料。还有一些纳税人的申请会在初查后被拒绝，被拒绝的原因一般有三个：一是纳税人申请裁定的问题不属于事先裁定的范畴，应该交由审计或稽查部门处理;二是纳税人提出的是一个假设的政策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大，税务机关核查起来很不容易，因此很不愿意为此投入太多的人力和物力;三是在同样的问题上，纳税人已经被稽查过。
　　&amp;ldquo;对企业的特定事项，各国税务机关都不会一裁了之。&amp;rdquo;拉克兰&amp;middot;沃孚斯说。他表示，在进行事先裁定前，税务机关会花费相当的人力物力来确定纳税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但这并不表示税务机关会在事先裁定后对相关企业采取放任的态度。相反，税务机关还会利用各种管理资源加强监管。如果税务机关对相关企业进行事先裁定后，发现其申报资料弄虚作假，或者并没有遵从裁定，将会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有关专家表示，就事先裁定而言，各国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信息要求是非常高的。因此，企业需要在平时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比如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销售等的各项涉税数据都有相关的人员负责管理;比如采用先进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和数据库，以便能够及时对各项涉税数据进行搜集、统计、分析和储存。有关专家分析说，我国如果实行事先裁定制度，对企业的要求很可能还要更高。因此，对企业而言，应该从现在起就进一步提高对自身税务管理的标准，因为&amp;ldquo;机会往往垂青于有准备的人&amp;rdquo;。
　　链接：事先裁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
　　何坤明
　　近年来，中国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的重心已经发生改变，逐渐由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办税环境、降低纳税成本等浅层次内容，向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帮助纳税人控制税务风险，以及针对不同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深层次发展。而深层次的纳税服务中，实施事先裁定制度已经是大多数国家税务部门的共识。事先裁定制度作为一项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中国税务机关和企业而言，都有着重要意义，应该尽快着手研究并出台。
　　据200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英文简称OECD)的资料显示，在30个OECD成员国中，已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和美国等28个国家的税务局对纳税人实施了事先裁定制度。在13个非OECD成员国的大国中，也已有12个国家实施了类似的制度，例如新加坡、南非、阿根廷等。当然，并非所有国家都使用&amp;ldquo;事先裁定&amp;rdquo;这个说法，有的国家称为特定纳税人裁定，还有的则命名为产品裁定，但相关机制的本质和目的是类似的，一般的裁定制度涵盖所有税种。
　　事先裁定之所以为各国税务机关普遍采纳，是因为税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往往存在不明确之处，这种不明确通常包括法规文字含义不明确，税法该如何适用于特定的事项不明确，如何充分证明相关事实的所需证据不明确等。税务机关可通过事先裁定机制，解决税法存在的不明确之处，从而减少对纳税人实际经营的影响。此外，如果很多纳税人均就某一类问题集中递交实现裁定申请，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和了解税法中急需明确和完善的热点问题。
　　对纳税人而言，事先裁定还有助于与税务机关保持开放和透明的关系，有助于更准确地进行税务成本的预算，消除被处罚的风险，达到履行及时报告和披露的义务。以澳大利亚的事先裁定制度为例，任何纳税人均可提出事先裁定的申请，税务机关就税法的各项条文应如何适用于申请人的具体纳税事项或者申请人拟进行的交易安排进行解释，并作出裁定。通常，纳税人会就比较复杂或高风险的交易来申请裁定，以寻求相关税务处理的确定性。
　　对中国税务机关而言，实行事先裁定制度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之后，开始着手在较高层级上处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开始尝试为部分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今后，国家税务总局若适时推出事先裁定制度，在业务创新上实现新的突破，就可以使新成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具有区别于传统税收管理部门的独有特色，在有效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量的同时，将纳税服务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大大降低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并使中国税收体制向现代化迈出重要一步。
　　基于此，笔者建议中国税务机关，应该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着手研究并出台事先裁定制度。
　　在事先裁定适用的纳税人范围上，建议首先在和税务机关签署了税收遵从协议的大企业中试行这一制度。因为申请事先裁定要求纳税人进行大量的细节分析和提供信息资料，中国的中小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这些能力。在制度成功运行后，可将范围扩大至所有纳税人。如果所有纳税人都可以申请，则易产生质量控制问题。参考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的经验，可考虑让大企业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有助于税务人员理解纳税人的见解并做出决策。
　　在事先裁定的具体事项上，笔者建议将即将进行的交易和过去已发生的交易都纳入事先裁定的范畴。如果纳税人欲为过去发生的税务问题申请裁定，应向税务机关及时披露交易及税务处理情况，这有助于中国税务机关从以往着重强调事后的查、补、罚向侧重于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转变，从而将鼓励纳税人自愿地纳税申报和披露重大交易事项。
　　在人才队伍的建设上，由于税务机关进行事先裁定要以专业的人才队伍作支撑，因此需要中国税务机关为此项职能配置充裕的人力资源。需要通过培训、学习、考察等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笔者建议中国税务机关，要想方设法增强全体税务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这是确保事先裁定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作者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税务主管合伙人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税法 纳税人 税务机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风险管理的定义和策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0/613.html</link>
<description>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是指风险管理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决策管理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description>
<text>　　1.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是指风险管理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决策管理等方式，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损失的过程。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具有管理学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职能，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独特功能。
　　风险管理的目标由两个部分组成：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前者的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的目标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稳定的收入、生产的持续增长、社会责任。二者有效结合，构成完整而系统的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的策略
　　由于风险的结果可能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进行风险管理。
　　（1）避免风险策略。任何经济单位对待风险的策略，首先考虑到的是避免风险。凡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项目可能获得利润予以抵消时，避免风险是最可行的简单方法。例如不进行某项投资，就可以避免该项投资所带来的风险。但避免风险的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只有在风险可以避免的情况下，避免风险才有效果；二是有些风险无法避免；三是有些风险可能避免但成本过大；四是企业消极地避免风险，会使企业安于现状，不求进取。
　　（2）控制风险策略。经济单位在风险不能避免或在从事某项经济活动势必面临某些风险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控制风险发生、减少风险发生，或如何减少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即为控制风险。控制风险主要有两方面意思：一是控制风险因素，减少风险的发生；二是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程度。要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就要进行准确的预测，要降低风险损害程度就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人类的知识及技术虽然已高度发展，但是依然存在诸多困难无法突破，因而无法达到完全控制风险和充分减少损失的目的。
　　（3）分散与中和风险策略。分散风险，主要指经济单位采取多角经营、多方投资、多方筹资、外汇资产多源化、吸引多方供应商、争取多方客户以分散风险的方式。中和风险，主要是指在外汇风险管理中所采用的决策，如采取减少外汇头寸、期货套期保值、远期外汇业务等措施以中和风险。
　　（4）承担风险策略。经济单位在既不能避免风险，又不能完全控制风险或分散、中和风险时，只能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经济单位承担风险的方式可以分为无计划的单纯自留或有计划的自己保险。无计划的单纯自留，主要是指对未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有计划的自己保险是指已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如提取坏账准备金等形式。
　　（5）转移风险策略。经济单位为了避免自己在承担风险后对其经济活动的妨害和不利，可以对风险采用各种不同的转移方式，如进行保险或非保险形式转移。现代保险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最理想方式。如单位进行财产、医疗等方面保险，把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此外，单位还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规定，把部分风险转移给对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人为“制造”特殊重组隐含税务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21/477.html</link>
<description>特殊性税务处理作为一项有利的税收待遇，对纳税人来说是一种激励，必然会对包括公司重组在内的各种纳税人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出现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企业重组活动，即通常所说的避税行为。</description>
<tex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为企业重组业务提供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模式。其中，特殊性税务处理作为一项有利的税收待遇，对纳税人来说是一种激励，必然会对包括公司重组在内的各种纳税人的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出现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企业重组活动，即通常所说的避税行为。因此，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了大量的反避税条款，需要纳税人关注。
　　(一)规定了适用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重组概念和范围。
　　财税〔2009〕59号文件对企业重组进行定义，并规定了重组的6种形式。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6种形式。上述规定意味着其他形式的重组不适用财税〔2009〕59号文件的税务处理方式。
　　(二)6种重组形式需要符合5条基本要求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
　　5条基本要求是：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三)确立多步骤交易原则。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由于企业重组是一项复杂、专业性很强的业务，纳税人会利用其复杂性，将一个本应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重组业务采用多个交易步骤，使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形式上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享受有利税收待遇。但这样的避税活动会被采用多步骤交易原则来进行衡量和评估。企业的多步骤交易，如果违反营业目的、营业企业继续和股东利益持续原则中一个或多个，就有可能被多步骤交易原则进行实质课税，该原则的实行会导致企业重组业务的筹划空间变得非常狭小。
　　(四)在税收属性的承继上规定限制条件。
　　纳税人为利用亏损、优惠事项等税收属性的结转，必然会产生企业重组业务交易的重要动机。为阻止此类避税行为，财税〔2009〕59号文件也制定了相关反避税条款。例如，亏损的承继上，分立形式中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amp;times;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五)在跨境企业重组业务中，为维护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对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制定了额外的条款。
　　境外非居民企业将其持有的境内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境外另一非居民企业。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此类跨境重组如享受特殊重组待遇，除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境内特殊重组5个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3项要求：收购方为被收购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重组未导致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非居民企业将其持有的我国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给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此种模式如适用特殊重组，除应满足第五条条件外，还须符合收购方为被收购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这一规定。
　　境内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投资。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此种模式如适用特殊重组，除应满足第五条条件外，同样须符合受让方为转让方100%直接持股子公司的规定。
　　对跨境企业重组规定更严格的附加规定，目的是阻止国内未实现收益的资产转移至国外，逃避在国内的纳税义务，防止交易方以获得税收优惠为目的，人为设计符合特殊重组条件的交易框架，享受有利税收待遇等避税行为。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重组业务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有关反避税措施，才能更好地利用税收政策，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上，享受税法的优惠待遇，降低重组成本。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避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风险管控：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原则</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8/472.html</link>
<description>如今信用销售已经为绝大多数的企业所采用，与之伴随而来的便是不可避免的信用风险。信用销售的核心是对风险的管理，需要对风险本身有深刻的认识，认识的层面不一样，高度和视角也不一样。</description>
<text>如今信用销售已经为绝大多数的企业所采用，与之伴随而来的便是不可避免的信用风险。信用销售的核心是对风险的管理，需要对风险本身有深刻的认识，认识的层面不一样，高度和视角也不一样。
很多企业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往往会犯这样的错误，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战略选择上犹豫不定，对风险环境的评估上拿捏不准，在具体实施中部门主义，结果往往会导致对风险的恐惧或无所谓的态度。实际上风险管理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管理过程，但是其管理本身的基本原则却很清楚明确。所以掌握一些基本的原则，就能保证梳理出清晰的风险管理思路，从而真正的起到促进业务良性发展的作用。
以促进有效销售为目

&amp;ldquo;从商品到货币是实现价值的惊险一跳，&amp;rdquo;销售是企业实现价值的关键环节，企业能否生存下去，销售的好坏往往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在市场竞争的重压之下，企业销售部门往往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企业内部具有很强势的地位和话语权。
但是由于销售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经常会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处理问题，矛盾不可避免。那么矛盾的焦点是什么呢？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化工行业的企业，该行业竞争激烈，各个厂家为了争夺客户纷纷降低门槛。因为竞争的压力，销售部门不断施加压力，要求降低赊销门槛，放大限额和账期，而风险管理部门则坚持不降低准入标准，双方争执不下。
首先，什么是&amp;ldquo;销售确认&amp;rdquo;。按照正常的销售逻辑，货物出库，货款到账，财务进行&amp;ldquo;销售确认&amp;rdquo;，这样一个销售循环便完成了。若企业采用信用销售，通常会给客户一定时间的账期和信用额度，那么确认&amp;ldquo;实现销售&amp;rdquo;通常要等到一个完整的信用销售循环完成，比如给客户30天账期，20万元的信用额度，那么需要在账期截止日之前客户还款才能算作&amp;ldquo;销售确认&amp;rdquo;。因此在图1中可以看出，现款现货销售的路线远比信用销售短，且环节也简单。
由此可以得出双方矛盾的焦点是采用何种销售方式的问题。如果任意降低信用准入门槛，泥沙俱下，短期内由于降低了信用准入的门槛，公司产品会大量分货出去，销售部门压力会减轻很多。但是请注意，是分货，并未实现真正的销售，与图1对照即可明白，因为是信用销售，那么此时款项并未到账，但从销售部门来看，货物已经出库，如果考核指标确定宽松的话，即可完成销售任务，但随着信用期的到来，劣质客户将会浮现，&amp;ldquo;潮水退却了才知道谁没穿衣服，&amp;rdquo;此时才是公司面临最大问题的时候。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风险管理的作用是筛选出风险可控的客户和订单。
目前国内各类型的企业，几乎100%采用了信用销售方式，只是在具体方式上有所区别。在信用销售方式成为主流之后，风险管理的作用自然会被提升到很重要的位置。在信用销售方式下，风险管理的作用不仅仅是挖掘出潜在的风险，更应该站在销售的角度去看问题，找出风险对冲的手段和方法，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有效销售，剔除风险无法对冲的订单。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在于发现风险，使用风险对冲手段，促成有效销售的达成，应该说，在这一点上，销售和风险管理部门本身是没有任何矛盾的，目标一致，目的一致，只是对于风险的尺度和标准存在争议，这需要双方对于过程、手段多沟通和磨合。

重视事前控制
风险的发展过程无外乎三个阶段，事前、事中、事后，这三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不相同（见图2）。
根据新华信的经验，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三个阶段的划分，我们调查了1000多个样本发现这样的特点，后期出问题的账款，80%左右的原因是前期工作不细致，不充分，而后期20%的疑难账款通过法务诉讼解决的成本远高于账款本身。通过这样的数据结果，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信用风险管理必须前移，将风险控制在事前和事中。
以一家从事煤炭贸易的企业为例。虽然有多年积累的相对固定的客户，后期又开发了很多新客户，但是部分销售人员疏于对于客户的跟踪和管理，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凡是没有定期跟踪，走访，定期评估的客户均出现了大问题，而这些问题基本没有响应的对冲手段，直接转移到诉讼，而诉讼耗时漫长，可能最后不了了之。
认真分析这家公司的多笔账款发现，其中大约10份详细的客户档案，包括如下内容：信息搜集，客户走访记录详细记录，风险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开会的会议记录，客户的抵押登记情况等。而且这10个客户出现逾期、欠款、诉讼的概率不超过1%，出现过最为严重的情形就是因资金周转不开逾期了一个月。反之剩下的多笔账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由此可以总结出，发生风险的账款均为事前和事中存在疏漏。
&amp;nbsp;
应收账款并非越低越好
有这样一个现象，虽不普遍却极具代表意义。一家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上级领导对于风险管理部门最重要的一项考核指标是应收账款的数量，要求应收账款的数量必须逐年递减。这给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造成极大的压力和业务困扰。面对这样的考核标准，每年快到考核的日子，业务部门停止做业务，集中力量要钱，得罪部分客户也在所不惜，即便是对于特别优质的客户，也采取先发货后开票的方式，以避开考核。虽然伴随风险管理部门将准入门槛逐渐提高，风险压力的确在减小，但是信用销售也在减少。如果降低风险是以销售减少为代价，这显然是与企业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应收账款是动态存在的，应收账款余额是随着销售额的增长降低而变化的，而任何产品一般均带有一定的季节特征，在不同的销售季节，出货情况不一样。以IT行业中的PC子行业为例，每年春节和暑假便是个人电脑销售的两个销售旺季。在销售旺季期间，应收账款会非常高，甚至会出现应收账款的历史峰值。
所以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不能硬性限定。首先，应收账款是动态波动的，会随着销售的波动而波动；其次，应收账款的余额高低，不是衡量账款质量的标准；第三，衡量应收账款质量的标准应该是账款质量，具体来说衡量应收账款的标准是风险可控，而不是余额高低。
信用销售应量入为出
任何一家企业实施信用销售都要回答一个问题，做这件事的基础是什么？除去产品竞争力的高低之外，更重要的是财务基础，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
企业全程包括供、产、销三个部分。其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是企业两个压力线。对于企业来说，希望应收账款周转越快越好，而应付账款越慢越好，以加快资金回笼，用较少的资金进行周转和生产。
但是这需要前提，企业能承担多大的信用风险和自己的资金压力。
当环境发生变化，下游客户出现多大违约数量时，企业就不能承受了，那么这就是企业信用风险的临界点。也就是信用风险的压力点，因此每个做信用销售的企业都应该做信用压力测试，量入为出，时刻了解企业的风险和资金压力情况。
图3是压力测试的基本流程，有几个关键词：风险因素、影响条件、损失测算、应对措施，这些构成了基本的决策过程。
从图中可以看到，风险压力测试的最终结果是预测企业能承受的最大风险是多少，以及造成这种风险的主要因素都有哪些。企业现有能够承受的正常运转资金减去能够承受的最大风险损失的值，就是企业最大风险承受资金数额，这个数额也就是企业的风险预算。压力测试对企业的好处在于，既能测算出风险预算，也能找出企业最大风险承受的临界值，对企业决策层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压力测试的程序一般是首先要甄别风险因素，找出风险因子以及这些风险因素的传播路径；第二找出影响这些因素发生变化的条件，这些条件在何种情况下会发生变化，变化的基本趋势和规律；第三根据这些来构建模型和测算损失发生的概率，根据发生的这些概率来测算损失；第四根据影响因素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
超越风险看风险
柳传志有句话：跳出画中看画。做管理需要经常进行全面的考虑问题，&amp;ldquo;当局者迷，旁观者清，&amp;rdquo;很多时候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做一做旁观者，超越事物本身去看待事物，这样也许就会有新的发现。
一项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计划通常包括了风险本身的管理与非风险本身的管理，有时候，非风险本身的管理甚至要重于风险本身的管理。从这个角度来说，管理是艺术。然而很少有企业充分探讨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原则，在战略层面没有进行过深入的思考，在策略层面没有积极应对，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很少系统思考做事情的方式和方法，始终没有形成有效的方法论和管理体系。
作为企业，应该经常系统性的思考风险管理的基本战略，对案例进行多层面的回顾，复盘。通过回顾历史，总结出积极有效的执行策略，避免重复发生错误，在执行层面确定可实施的战术方法和措施，这样才能经常保持清醒的自我认知和冷静的管理头脑。
（作者为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商业信息咨询服务风险管理咨询部总监 付军胜）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2/0118/20120118035035160.jpg</image>
<keywords>信用风险 风险管控</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读懂税法税制减少税收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7/468.html</link>
<description>很多企业税务经理的压力越来越大，根源在于不断变化的税务大环境及税务制度，使他们必须“紧跟”，导致压力骤增。</description>
<text>　　日前，在由高顿税务峰会(GTS)主办的&amp;ldquo;中国税务总监高峰论坛&amp;rdquo;上，针对企业应如何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的问题，原英国德勤税务管理咨询部的瑞山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作者：李思)
　　瑞山认为，现在很多企业税务经理的压力越来越大，根源在于不断变化的税务大环境及税务制度，使他们必须&amp;ldquo;紧跟&amp;rdquo;，导致压力骤增。首先，从全球角度看，企业所得税税基的趋势正变得越来越低，已从原来的29%降至目前的23%。同时，基于全球经济不景气，很多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间接税收。据统计，2011年第3季度，全球有关税收的相应政策变化就达200多次，而中国目前的税改也和国际税收整体制度相吻合。
　　瑞山表示，从税务机关的角度看，其审计力度在不断增加，且一些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税收风险大小，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的趋势也在上升，希望通过对所有纳税人的风险等级分析，减轻或加强整个税务机关的运作力，改善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关系。目前，很多税务机关开始采用日益复杂的纳税管理系统及软件，这都反映出高科技的应用是未来税务发展的趋势。
　　其次，从企业的角度看，瑞山认为，一方面，企业希望税务机关能更加透明化，因为绝大多数企业本身并不希望逃税。然而，目前越来越多企业都面临国际化的要求，尤其是跨国企业在全国各个地方都有运作，由此，必须对各国税法或税务制度有很好的了解，才能对企业进行更好的税务管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雇佣专业机构或人员来进行企业税务规划，但其中一些企业没有读懂税收法规，或者和投资商及政府机关的关系处理不平衡，导致了税收风险的存在。
　　不过，瑞山指出，有风险就有机遇。随着税务部门在企业内的地位日益重要，很多企业税务人员也被邀请参加董事会，听取专业人士报告，从项目启动时就做好税务计划。由此可见，在税务大环境迅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只有在尊崇税法的基础上，才能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外包和使用新技术来降低成本，最终达到优化税务管理的目标。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法 税制 税收风险 税务经理</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风险管理团队需要有各种专家</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7/467.html</link>
<description>目前我国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团队仅仅由税务专家组成，而国外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除了税务专家，还有法律、统计、经济、电脑稽核等各领域专家。</description>
<text>　　在国外，依靠专家团队防范大企业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做法。这种做法对于我国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着十分积极的借鉴意义。因为目前我国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团队仅仅由税务专家组成，而国外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除了税务专家，还有法律、统计、经济、电脑稽核等各领域专家。
　　比如，美国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将所有大企业分成5大行业，每个行业的专家团队有700人-800人，其中查税员占69.4%，国际税务查税员占11%，工程师占6.5%，金融产品专家占5%，经济学家占2.4%，技术顾问占2.2%，电脑稽核专家占1.2%，其他专家占2.3%;澳大利亚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专家团队中，行业及特别顾问占57.4%，风险管理人员占19.3%，沟通与协调人员占7.2%，经济学家占2.4%，其他专家占13.7%;荷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专家团队中，管理人员、法律专家、财务方面的信息技术人员、统计与审计人员、客户经理等占到62%，接受过中等教育的雇员占25%，行政类人员占13%。
　　税务风险管理，管理的是税务方面的风险，为什么需要由经济学家，工程师、客户经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团队来管理?因为从宏观层面看，税收来源于经济，税务风险和宏观经济发展紧密相关，而大企业是行业经济发展的代表，大企业的经营波动揭示了宏观经济的发展起伏。反过来，通过经济学家对宏观经济的分析判断，就可以大致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并将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得出的结论与企业税收数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比对，从而确定大企业是否存在税务风险，这比单纯依靠税收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要更真实、更可靠;从微观层面看，通过工程师、金融产品专家、行业专家对大企业的战略决策、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详细&amp;ldquo;解剖&amp;rdquo;，会将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剖析得更为深刻、更为彻底，从而在防范税务风险方面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采取团队工作的模式，注重发挥各个专业领域人才的作用，讲究专业人才的配合与协调，这给税务风险管理建立了一个十分坚强的后盾。
　　反观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远未形成专家团队，还处于初创阶段。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是税务方面的人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仅仅按石油石化、煤炭和电力等几个行业组建管理团队，但团队人员多是由基层税务机关层层上报后筛选的，仍局限在税务系统内部，离国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专家团队还有相当距离。由于大企业数量众多，经营复杂，信息化程度高，税务管理人员数量有限且素质参差不齐，税务风险管理基本上处于税务专家&amp;ldquo;单兵作战&amp;rdquo;的状态，大企业税务管理方式显得有些粗放。如何借鉴国外经验，通过专家团队来管理大企业税务风险，是各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思考的新课题。
　　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由多方面专家共同组成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团队，从而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方面，重视专家团队建设，建立求贤若渴的人才选拔态度和任人唯贤的人才使用制度，有利于大大减少税务系统内部的人才流失，鼓励广大税务干部加强学习，实现向复合型人才的自我要求和自我转变;有利于形成&amp;ldquo;人才洼地&amp;rdquo;，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加入到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团队中来;有利于改变税收管理模式，利用信息管税手段，构建以人才为基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大企业数据库，科学设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调配使用各类人才，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从而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有利于以人力资源为依托，制定切实可行的近中长期战略管理计划，把税收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落到实处，从而使大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实际效果更为明显。另一方面，重视专家团队建设，构建以各方面专家为后盾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新格局，会大大增强税法的威慑力，增强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公信力，有利于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从而真正将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风险管理 税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7</pubDate>
</item>
<item>
<title>防范税务风险不仅仅是大企业的事</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3/451.html</link>
<description>笔者长期从事基层税务工作，一直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在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也不可或缺。</description>
<text>　　笔者长期从事基层税务工作，一直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在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也不可或缺。就拿笔者所在的县级地税局来说，2010年管理的属于一般税源户的中小企业所缴纳的税款占到了全局收入的55.4%。由此可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意义同样十分重大。
　　从中小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现状来看，大部分中小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意识淡薄，有的企业财务机构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核算不规范;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甚至还有财务人员身兼几个企业的财务主管;有的财务人员没有取得专业资格证书，政策业务水平较低;有些中小企业属于家族式企业，管理较乱;还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盲目进行税收筹划，带来税务风险，以致引发税务危机。
　　比如，某区政府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规定凡是到该区政府的开发区投资兴业的企业，政府将在土地出让金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该区有33户企业(其中26户为房地产企业)获得了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共计15亿元。但这些企业在收到财政的返还款项后，有近75%的企业未按规定作为收入进行处理。有的虽然在账面上作其他收入处理，但是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却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有的直接将返还款记入&amp;ldquo;资本公积&amp;rdquo;或一直挂在&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科目;还有少数外来投资者将返还款不入账，直接汇入设在外地的集团总公司，等等。
　　2010年，该区地税部门在对房地产企业开展专项评估中发现了上述问题，要求所有企业将收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款一律计入相关年度的应税收入，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求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将取得的返还款扣减相应的土地成本。对此，许多企业都不能理解，片面认为，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属于财政性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列入不征税收入。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片面理解，评估人员及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向企业作了详细的解释，最终得到了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可，从而使企业避免了因理解不透税收政策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当前，在中小企业中，不论是在税收征管各环节，还是在征收的各税种中，都隐藏着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如果这些风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就会引发税务危机，给国家和纳税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笔者认为，防范税务风险不仅仅是大企业的事，也是中小企业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
　　笔者认为，企业作为防范税务风险的第一责任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增强管理意识等方面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二是企业涉税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业务素质和执行税收政策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收集和反馈相关涉税信息。
　　同时，税务部门在防范税务风险中也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除设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外，要结合当地实际，设立风险评估管理机构，组建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制定税务风险评估操作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大中小各类企业及税收征管全过程，做到&amp;ldquo;抓大不放小&amp;rdquo;。二是要强化税收政策的宣传，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向纳税人传递相关涉税信息，帮助纳税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构建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三是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引导中小企业在税务筹划、经营决策、会计处理等日常经济活动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法遵从度，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四是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通过预防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风险，进而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税务工作</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防范税务危机要从企业老板做起</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113/450.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在作经营决策，签合同、做业务时很少考虑税收问题，而在业务做完之后发现税负很重难以承受时，反过来又要求财务部门通过账务处理逃避税收，使企业陷入偷税、逃税的险境，引发税务危机。要防范这类税务危机的发生，要求企业老板必须转变观念，对企业税收管理进行监控。</description>
<text>　　笔者在税务局工作了近20年，离开税务局后开始经营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收教育、税务咨询、税务培训。在多年的税收实践中，与形形色色的企业打过交道，其中不少是在税收上出现问题、吃过大亏的企业。总结这些企业税收上&amp;ldquo;犯事&amp;rdquo;受罚，甚至破产倒闭的原因，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这些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老板对税收的认识进入了一个误区：纳税是财务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无关，是财务核算产生税收。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这些企业在作经营决策，签合同、做业务时很少考虑税收问题，而在业务做完之后发现税负很重难以承受时，反过来又要求财务部门通过账务处理逃避税收，使企业陷入偷税、逃税的险境，引发税务危机。要防范这类税务危机的发生，要求企业老板必须转变观念，对企业税收管理进行有效监控，做到依法纳税。
　　决策时考虑税收，把危机消弭在事前
　　有一家商贸企业，随着规模的逐步做大，企业老板想买一辆好车以便开展业务。于是，该老板让企业财务人员准备了50万元，拿着现金就奔汽车销售公司买车。
　　选好车后，销售人员问：&amp;ldquo;先生谁买车?&amp;rdquo;
　　该老板说：&amp;ldquo;我买车&amp;rdquo;，一高兴把自己的身份证给了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按身份证办理了购车、代理缴纳车辆购置税、代上牌照等所有手续。开上车后，老板很高兴。可随着车轮子一转，加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很多费用都出来了。过了一段时间，该老板拿着一大把票据让财务部门报销。这时，财务人员犯难了。车，是以老板的身份证买的，属于老板个人的车，不是公司的车，那么该车的相关费用就不能在公司报销!可是老板认为，他用车是为了公司开展业务，就是属于公司的车，费用必须在公司报销!并撂下狠话：如果这点事财务人员都处理不好，就别干了。在老板的压力下，财务人员只好报销了有关费用，并把该车计提的折旧在税前作了扣除。
　　两年后，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了上述问题，认定该车属于企业老板个人所有，相关费用不能在企业税前扣除，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对已经报销的费用，视为老板的工薪所得，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进一步追查购车款来源，发现该老板是从企业拿钱买车，应认定为老板向企业借款买车。因为时间早已超过1年，应视同用企业利润向老板分配，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于是，补税、罚款再加滞纳金，简简单单一件买车的小事，就让该企业和老板付出了20多万元的沉重代价。
　　在民营企业中，类似这样企业财产和企业主财产公私不分、公私混用的现象很普遍，隐藏着巨大的税收风险。
　　很多企业老板在作决策、签合同时，已逐步养成了聘请律师审查合同的习惯，以规避法律风险，但是却忽视了税收风险。在他们的观念中，纳税是财务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无关。其实，如何纳税、该纳多少税不是财务人员作账做出来的，而是由业务怎么做决定的。是业务部门产生税，而不是财务部门产生税，财务部门只是根据业务进行核算后纳税。企业如果依法通过业务过程的调节、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属于筹划;如果业务做完后，通过财务账面的调节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就很可能是偷税。企业老板在决策前不考虑税收问题，事后却逼财务部门解决税收问题，实质上就是逼财务部门去偷税，会引发企业的税务危机。
　　建立制衡机制，监督财务部门依法纳税
　　由于很多企业老板认为纳税是财务部门的事，企业如何纳税、纳多少税往往是财务部门说了算。现实中，因为财务人员不尽职，或者不精通业务，在纳税上随意性很大，常常存在多缴税、少缴税的现象。由于缺乏监督、制衡机制，企业老板往往很难及时发现问题。
　　笔者在税务局工作的时候，碰到这样一件怪事：在对一民营企业往年账务进行检查时，发现由于该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将免税收入当作应税收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多缴税额达50多万元。发现问题后，笔者联系该企业财务经理，让他写一个退税申请，把多缴的税退还给企业。本以为该财务经理会满心欢喜地感激我，却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说：&amp;ldquo;算了吧，就算我们企业为国家作贡献了!你发一个退税通知，老板知道了会解雇我的。&amp;rdquo;后来我们和老板直接联系，才把企业多缴的税退给了企业，自然该财务经理逃脱不了被解雇的命运。
　　现实中，企业财务人员在纳税出现失误导致企业多缴税时，出于逃避责任的原因，往往不会主动改正，也很难被发现。这种现状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纳税监督体系，监督财务部门依法纳税。这方面，跨国公司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在跨国公司的机构设置中，设有税务部，税务部配置有税务经理或税务总监，对企业的税收进行全面的监管。其职责主要有三项，一是为企业高层决策提供税收建议;二是对业务部门的整个流程实行税收监管;三是对财务部门纳税进行监督。这样一来，企业的纳税事宜就由两个部门负责，实现了相互监督，相互制衡，也就减少了纳税上的很多风险。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危机 偷税 逃税</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1-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合理控制债资比例 避免反避税调查</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30/382.html</link>
<description>该日资企业因关联性借贷资本超过税法规定比例而被陕西省国税局认定为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经税务部门特别纳税调整后调增税款超过3000万元，兑现各项税收优惠后，实际应补税款1100多万元。</description>
<text>　　11月25日，陕西省某日资企业应补各税1100多万元全部缴入国库。这标志着经过近半年数十轮正式或非正式协商谈判后，国内首个资本弱化避税案件顺利结案。据悉，该日资企业因关联性借贷资本超过税法规定比例而被陕西省国税局认定为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经税务部门特别纳税调整后调增税款超过3000万元，兑现各项税收优惠后，实际应补税款1100多万元。
　　陕西省国税局有关专家表示，该案的顺利查结，一方面填补了我国资本弱化反避税空白，拓展了税务部门的反避税工作领域;另一方面也提醒企业，在融通资金过程中需合理安排关联性借贷，避免被税务部门列入反避税调查而面临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负债经营背后：假借贷真避税
　　今年初，陕西省国税局在对全省关联企业台账进行综合分析时，发现日本某跨国公司在陕投资的中国子公司，存在大量涉税疑点。
　　疑点之一：企业负债率高出常规。该子公司2007年-2009年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1.26%、87.32%、93.86%，大大高于一般负债经营企业常规负债率标准。更重要的是，其负债中存在大量来自关联方的借款费用，且每年有高额的担保费用、质押费用和利息在税前扣除并被转移至境外母公司，3年间的利息支出高达2200多万元。
　　疑点之二：企业为何长亏不倒，越亏越投资?该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的投资回收期为3.84年，但其自2003年投产以来，账面显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即使这样，关联方母公司仍然不断向亏损的子公司增加投资，2007年增资100万美元，2010年6月增资1377万美元，总投资达5470万美元。
　　疑点之三：第三方银行为何愿意向亏损企业发放高额贷款?该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总金额达5500万美元，并由关联方母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个账面显示长年亏损的企业，第三方银行为何愿意向其提供高额贷款?母公司的担保安排背后隐藏着什么?
　　面对上述涉税疑点，陕西省国税局初步判定该子公司及其母公司存在极大的避税嫌疑，随即决定对其发起反避税调查。在反避税调查过程中，该局收集和选取了大量可比企业的资料和数据，运用多种分析方法，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对该公司的每一个涉税疑点进行论证和判定。
　　在严密的论证和分析面前，该企业负债经营、长期亏损背后的真相浮出水面&amp;mdash;&amp;mdash;假借贷之名行避税之实，是典型的利用资本弱化手段逃避我国税收的行为。即通过关联关系实施高负债、低投资安排，人为导致资本弱化，以增加利息支出，减少应税所得，最终达到避税目的。
　　根据税法规定，陕西省国税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特别纳税调整。具体处理意见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5100多万元，合计调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3000多万元。其中，兑现以前各项税收优惠1900多万元，最终企业应补各税1100多万元。
　　资本弱化：跨国企业惯用的避税手段
　　所谓资本弱化，是指企业在融资时降低从其关联方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重，提高债权性投资的比重，导致权益性资本相对弱化的现象。权益性资本主要表现为股权资本，收益表现为股息、红利、利润等;债权性资本主要表现为借款，收益表现为利息。
　　陕西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申银军介绍，资本弱化在税收上的主要结果是增加利息的税前扣除，同时减少股息的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的一般原理，权益性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在企业利润分配前，要先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通过债权性资本支付的利息，却可以列为财务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债权性资本是没有税收负担的，权益性资本则要缴纳所得税。
　　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的跨国公司来说，其在对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安排时更愿意选择资本弱化，原因就在于子公司只能根据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向境外股东(母公司)派发股息，且境外股东收取股息时还需由子公司缴纳预提所得税;而子公司支付的利息却可以在税前进行列支，境外股东只需就利息收入缴纳预提所得税。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在别国投资时，通过操纵融资方式人为形成资本弱化，有助于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
　　上述被调查的中国子公司及其日本母公司就是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的典型。其日本母公司多年来或直接向其提供大量借款，或通过担保由第三方银行向其提供贷款，然后由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巨额利息和担保费用，以此把大部分利润从中国抽走。子公司则利用利息、担保费、质押费可作费用列支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资本弱化本是跨国企业在国际避税上惯常采用的手段，但是近年来，一些内资企业也开始利用这一手段避税。有统计资料显示，国内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债权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值逐年上升，这表明不少上市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已经开始偏向于使用负债来筹集。税务专家表示，企业负债率的高低虽然与行业特点有很大关系，但不排除部分负债率高的企业有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的可能。
　　由于利息开支降低了上市公司利润，进而减少了股息，所以资本弱化避税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侵犯了广大股民的利益。有税务专家表示，目前通过改革开放民间积累了大量资本，这些资本急于寻找投资出路，民间借贷高涨，因此控制企业债权资本，使公司赢利不被少数人吞噬，保护股民利益显得尤为重要。
　　从无到有：限制资本弱化税收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陕西省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副处长顾炎告诉记者，资本弱化避税现象虽然长时间普遍存在，但在2008年以前，我国还没有任何限制资本弱化的税收法律手段。2008年以来，我国用1部法律、1个行政条例、3个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对资本弱化避税作出了限制，规范资本弱化的法律体系逐步得到完善。
　　顾炎介绍，具体来说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
　　在针对外企避税借款金额方面，为防范资本弱化对税基的侵蚀，限制企业滥用关联方债权性投资获取税收利益，《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向关联方支付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支出，应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税前扣除，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标准在财税[2008]121号文件中给予了明确，即除金融企业为5∶1外，一般企业为2∶1.对于关联企业而言，如果接受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那么实际支付给关联方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且超出部分也不得在当年或以后年度税前扣除。该文件还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对企业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判定标准，一是持股比例、董事或经理人员比例控制标准;二是在达不到上述比例情况下的实际控制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产、供、销方面存在的控制性、利益上的共同性和血亲上的关联性。办法要求，只要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就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国税函[2009]77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后扩大为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利息支出)，对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同时又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税前扣除。这一规定又把自然人纳入监管范围，堵住了自然人利用借贷资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漏洞。
　　不过，税法对企业关联方债资比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处理，国税发[2009]2号文件规定了例外性的条款，即在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税前扣除的。第一种情况是，企业的关联借款超过了标准比例，但企业已经按照规定准备同期资料，并证明关联债权投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发生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第二种情况是，企业计算超规定比例的利息，在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分配后，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避免反避税调查关键：合理控制债资比例
　　陕西省国税局办结的这起反避税案件，是我国税务部门首次运用法律法规成功限制企业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维护了国家税权，挽回了税收损失，意义自不待言。税收专家认为，其中一个意义就在于，税务部门对资本弱化避税的重视层面不仅表现在法律层面，而且已经走向实际的税务征管层面。而对企业来说，该案则是一个重要的警示，即在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时，必须合理控制债资比例，以防范可能面临的反避税调查。
　　税务专家认为，负债经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谋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规模经营而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方式，是企业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对于关联企业来说，必须要掌握税法规定的&amp;ldquo;度&amp;rdquo;&amp;mdash;&amp;mdash;债资比限制：金融企业不高于5：1，一般企业不高于2：1。
　　到底如何有效地控制反避税调查风险?陕西省国税局的税务专家建议，企业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和经营中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企业要在设立过程中依照国家有关部门对资本金管理的规定，缴足其应缴资本额，提高权益性资本比重。必须注意，关联性债权投资除直接借贷业务外，还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企业应厘清来自关联方的债权投资，合理规划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
　　第二，企业要了解税法关于资本弱化的有关规定，熟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利息的税收处理规定。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具体核算中，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的企业，对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否则将按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第三，注意相关资料是否完备。《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遵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外，还应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避税 资本弱化 纳税调整</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3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防范税务风险不要存在侥幸心理</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8/359.html</link>
<description>在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诸多主观因素中，侥幸心理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因素。一些企业往往自认为一些税务处理非常高明，税务机关无法察觉，便堂而皇之地按照自认为高明的办法进行税务处理并申报纳税。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description>
<text>　　在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诸多主观因素中，侥幸心理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因素。一些企业往往自认为一些税务处理非常高明，税务机关无法察觉，便堂而皇之地按照自认为高明的办法进行税务处理并申报纳税。殊不知，&amp;ldquo;法网恢恢，疏而不漏&amp;rdquo;。企业抱着&amp;ldquo;侥幸心理&amp;rdquo;纳税其实是不愿意遵从税法的表现，很容易露出马脚。在这一点上，青岛某船业公司的案例给我们很多启示。
　　今年初，青岛市国税局通过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日常监控时发现，青岛某船业公司在今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的销售收入约254万元。税务人员立刻意识到：该公司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因为税务人员记得，该公司2005年已与韩国某株式会社成立了合资公司，该公司实际已成为&amp;ldquo;空壳&amp;rdquo;企业，不可能出现较大数额的销售收入。因此，税务人员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纳税评估，对其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进一步确认。
　　税务人员在核查该公司销货发票及相关清单时，发现该公司申报的这项销售收入是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收入。通过查看固定资产明细账等账簿，税务人员确定，该公司销售的这些固定资产均是2008年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下发的《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下发的《关于部分货物使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也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这部分销售收入应按简易办法直接征收增值税，不能按照最新收入作为销项税额处理。
　　况且，如果不按简易办法直接征收增值税，而是作为正常的产品销售收入处理，该公司的税负会增加不少。这一点，企业财务人员不会不知道。税务人员调阅该公司2010年1月份纳税申报表后发现，该公司在2010年1月份纳税申报时，就是将销售旧固定资产的销售收入按简易办法4%的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的。这说明该公司财务人员是完全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的。税务人员怀疑，该公司未将这笔销售固定资产的收入按照简易办法缴税，很有可能是抵减上期留抵税金。
　　发现上述疑点后，税务人员又对该公司2008年以后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该公司还有200多万元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收入没有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而是通过计提销项税的方式抵减了上期留抵，金额累计约457万元。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由于该公司销售旧固定资产没有办理优惠备案，不得享受4%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因此，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规定，责令该公司按照4%的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补缴入库税款约18万元，加收滞纳金约4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税务人员和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财务人员坦言，他们还有160多万元的上期留抵税金。为抵减上期留抵，他们将销售旧设备的收入在纳税申报时作为正常销售收入计提了销项税，抵减上期留抵。财务人员表示非常后悔：&amp;ldquo;我们觉得税务部门不会发现，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真不该抱有侥幸心理呀!&amp;rdquo;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税务人员 税务机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海外投资税务风险详解</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1/306.html</link>
<description>由于缺乏对投资国当地税务法规的充分了解或存在机会主义的思想，未充分履行投资国当地的税务申报等合规性要求而遭受各项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正确认识并有效控制海外投资税务风险尤为重要。</description>
<text>　　中国企业&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无疑伴随着各项风险，如众所周知的投资国的投资环境、政局突变、贸易壁垒等。我们经常看到在&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的前期，即管理层决策，甚至直至项目落地实施阶段，企业倾向于业务管理导向而容易忽视税务问题，或简单仿效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做法，从而埋下税务风险的种子。待到日后引发税务纠纷时，方才发现回旋余地所剩无几，企业不得不蒙受巨额税负、声誉损失，或者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解决税务争议。
　　何谓海外投资税务风险
　　简单来说，一方面是该考虑而未考虑到的税务事项，如某大型国企在印度进行EPC项目的数年中，未意识其已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需基于当地业主代扣代缴的税金于每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并未为其派遣员工及构成常设机构的分包商代扣代缴当地所得税；另一方面是不该考虑而考虑进的税务成本，如某国企要求加拿大卖家为其购买的某矿类开采权(非商品服务税应税资产)缴纳当地商品服务税，虽最终可申请退税，但却平白占用了公司的宝贵资金。具体而言，我们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实体税务处理的合法性判定
　　企业需基于对被投资国当地税法及投资国与被投资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的充分理解，对相关投资活动是否需在当地缴税、适用何税种、适用税率及计税方法等问题做出专业判断。若决策阶段企业未全盘考虑税务因素，可能导致整个项目处于亏损状态或导致当地税局产生信任危机。
　　中国某大型企业为延伸海外业务，扩大属下资源储备，决定收购非洲某矿产项目。经过业务部门的长时间谈判，该企业最终完成了并购该矿产的所有程序。然而并购完成一年后，该项目受到了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审计。在此次税务审计过程中，当地税务机关对并购交易的税务申报提出了异议。根据税务审计的初步结果，该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可能需要计提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准备金，涉税金额巨大，不仅直接影响了当期的财务表现，也对该企业的海外投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在跨国并购案例中，前期的税务尽职调查尤为重要。
　　众多中国企业赴印度执行EPC项目，该类项目通常分为离岸设备供应合同及在岸服务合同。通常企业认为离岸供应合同无需在印度纳税。然而印度税局则可能持相反意见。为此我们看到若干外国企业与印度税局进入长达数年的税务争议而迟迟没有结果。对于在岸服务合同部分，企业需判定其及其分包商是否已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从而需缴纳当地的所得税。通常印度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利润率计算上述税款，这就要求企业按照当地税法要求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
　　另外在欧洲，商品和服务均为增值税应税项目。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包括各项服务，但仅限于与增值税应税项目有关的进项税额。如卢森堡控股公司设立西班牙项目公司时，支付西班牙律所的相关服务费(含西班牙增值税)，若卢森堡公司未来准备出售该西班牙项目公司，则该股权交易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卢森堡公司不可申请抵扣其承担的上述服务费的进项增值税。
　　程序性要求的合规性遵循
　　首先，企业需按当地要求履行注册手续。如瑞士公司从其国内关联方购入货物，并将其卖给第三方欧洲客户；而货物从中国运送到荷兰报税仓库再发货至德国客户。在该交易下，若瑞士公司承担进口报关工作，则其需在荷兰和瑞士均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并在两国分别履行相关申报义务。
　　其次，不同于中国的纳税年度，各国的税务年度及年度会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有所不同。如英国和印度的税务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企业应分别管理，避免错过纳税申报截止日。
　　再次，企业需按跟当地规定就特殊交易在相应时间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在南非，企业需就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股安排向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识别、管理海外投资税务风险
　　熟悉不同投资东道国的税制和特点
　　欧美国家税制通常较为严谨，且税负较高，因此在这些发达国家可更多考虑通过预约税收裁定锁定相关税务处理(如卢森堡、瑞士等国)，并依法履行其严格的合规性要求(如发生欧盟间跨境交易适用零税率也需进行纳税申报)。而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当地税制不慎严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印度税法规定某类获得能源部批准的电站项目可享受较低的税率，然而印度能源部早在2004年就取消了对该类项目的审批，该类外国企业是否可享受该较低税率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需即时关注当地税制的变动并评估可能带来的影响。
　　各国税务环境不一，试错成本也千差万别。以欧洲为例，东欧等国家的税局相对保守，执法较为严格刻板，如在波兰，涉税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后，CFO等管理人员可能会触及刑事责任并被严肃处理；而有些欧洲国家，如荷兰，政府鼓励引入外资，税局的处事方式相当灵活，并倾向于理解并原谅外国企业的初次违规。当然再次违规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如可能高达一倍销售额的罚款。
　　另外企业投资欧洲市场，在处理税务问题时需考虑欧盟国家的关联性。即欧盟国家之间经常互动交流各自发现的重大税务问题。因此在某一欧盟国家发现的税务问题可能会牵连到整个供应链及相关关联公司。
　　识别交易或投资环节中不同的风险点
　　率先&amp;ldquo;走出去&amp;rdquo;的中国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对跨境投资的税务风险和事先筹划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比如我们接触到的较早开始进行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很多都采用了中国公司直接对目的地国进行投资的直挂型控股架构(如中国公司直接持有澳洲公司股份等)。随着海外投资的深入，这个架构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例如境外公司的盈余须先汇回境内方可再投出，投资灵活性较低；企业进行集团内的资产重组或出售海外公司股权时，中国公司可能需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等。还有的企业未整体全面评估税务风险，就以设立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作为中间控股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由于英属维京群岛与其他国家之间无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的保护，可能导致资金从投资目的地国汇回时高额的预提所得税负等税务问题，比如美国对汇回英属维京群岛公司的利润就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这将实质影响企业的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海外投资，架构先行。在进行海外投资的初期就未雨绸缪，选择合适的中间控股平台，设立税务高效的海外投资控股架构是控制海外投资税务风险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损失。通常来说，海外投资架构的设计需要全盘考虑，包括结合企业未来的投资发展战略(如投资目的国等)，充分研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及投资目的国国内税法的规定，综合考虑投资的灵活性、未来利润汇回及投资退出或重组的税负等因素，并配合融资架构的设计，以提高资金流动的灵活性。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投资的税务风险分类管理
　　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涉及的海外国家不断增多，中国企业海外运营管控及税务管理的问题逐渐凸显。某中国民营企业，为适应海外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先后在亚洲、欧洲、北美的多个高税率国家设立子公司负责当地销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管理层发现，企业的海外运营过于分散，且各个国家的销售团队各自为营，中国母公司对于海外子公司的管控出现真空。同时企业在这些国家还承担了高额税负，直接影响到整个集团公司的有效税率。管理层也由此逐渐意识到加强海外管控和税务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事实上，在海外投资初具规模的时候，也正是进行全球运营架构筹划的最好时机。
　　企业应不局限于国内思维，积极拓宽思路，建立起全球运营的大局观，进行全球范围内的运营架构筹划。比如选择合适的地点建立境外运营主体公司，整合业务流程，通过集中进行海外采购、销售及相关的结算业务等集中化运营手段，提高海外运营效率，加强管理控制，实现企业海外运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承担集团采购、销售及相关的结算业务等业务功能的境外运营主体公司在其所在国可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降低集团的整体税务负担。
　　海外投资税务风险管控的具体建议
　　投资前期的准备工作
　　除了上述提及的设计税务高效的交易架构外，在跨境并购交易中，由于中国企业对投资目的国的税制及实际监管情况缺乏深入的了解，通常来说需要对并购目标进行全面的税务尽职调查。这样做可以使收购方对并购目标目前的主要税种的税务合规性状况、税务稽查情况、潜在的税务风险等有一个较为清晰地认识，并在谈判中对相关的税务风险责任进行准确划分，避免中国企业为并购目标前期的税务遗留问题埋单。具体的方法包括在协议条款中建立充分收购保障或赔偿保障机制等。
　　组织税务人员进行风险预判和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设计
　　致力于海外投资的企业通常将企业核心资源及管理重点集中在商业发展，而未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包括税务风险管理寄予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 甚至对企业的经营和业务拓展造成巨大的障碍和隐患。
　　我们曾在某国企准备进行海外投资时，协助其设计税务风险内控流程，并结合上述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四大着眼点，对相关税务人员进行税务风险内控培训。具体而言，在税务规划方面，所涉及的税务相关人员应为CFO及税务经理等中高级涉税人员。税务部门需与商业战略相关部门保持及时沟通，以达到税务部门在任何重大商业发展战略实施前已参与预判可能的税务风险，例如在海外投资前已考虑投资架构的搭建及未来推出阶段的税务影响等。又如税务内控体现在海外投资相关的税务合规性管理中的具体措施为做好被投资国及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国的日常纳税申报义务。
　　目前，跨国企业普遍采用COSO框架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COSO内部控制框架由美国COSO委员会发布，该框架已在全球获得广泛的认可和应用。目前经过一系列的改进，该框架强调与企业风险管理相结合，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控制企业税务风险。
　　COSO 制定了内部控制的八个方面，使得内部控制能实际有效运行并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我们选取较为重要的几个方面进行详述，即监督、信息和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和控制环境。
　　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管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海外投资的税务管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并非搭建了税务优化的控股架构和运营模式，就可以一劳永逸，切实地实施和维护同样至关重要，如此才能真正达到提升企业海外投资运营效率，降低整体税务负担的效果。这其中的关键点之一就是商业实质的维护。在国际税务实践中，诸如各国家/地区对居民企业享受双边税收协定提供的优惠税率(如中国与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将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由10%降至5%)，还有运营模式筹划中常见的设立在瑞士、新加坡等地的运营主体公司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新加坡可能享受10%或更低的税率，瑞士主体公司的税率在6.5%&amp;#12316;7%之间)等，都对商业实质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可见满足各国对于商业实质的要求是实现税务筹划的重要考量。同时企业还需注意，缺乏商业实质不但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还可能造成额外的税务负担。例如对于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公司而言，若根据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要素判定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则根据中国国内税法规定，就会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就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另外对于境外公司通过转让中间控股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公司股权的行为，若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缺乏商业实质，则可能被看穿，从而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要税务相关文件的存档和管理
　　境外投资税务管理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需要持续做好重要税务相关文件的存档和管理。好的文档工作帮助企业对税务工作有序管理，同时也给予企业在面临税务检查时的主动权。比如关联方交易价格的随意性，就是跨境交易中的一个常见问题，这也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的重点方向。在全球范围内转让定价规定日趋严格的形式下，准备好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相关文档以证明关联方交易定价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为避免上述提及境外中资控股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为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政策及运营主体公司所在地税务优惠政策等建立商业实质的过程中，也要特别注意相关文件的存档和管理。
　　(作者黄佳系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本地市场主管合伙人，曹菲系普华永道税务部总监)
</text>
<image>http://www.firstacc.cn/uploadfile/2011/1221/20111221083418420.jpg</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纳税申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危机管理的主体和客体</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20/296.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危机管理是将危机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税务工作中，以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一种管理方法。目前，在税务危机管理研究中，对税务危机管理主体和客体的范围还存在不同的理解，这不利于税务危机管理的深入研究和具体应用。</description>
<text>　　税务危机管理是将危机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税务工作中，以提高税务管理水平的一种管理方法。目前，在税务危机管理研究中，对税务危机管理主体和客体的范围还存在不同的理解，这不利于税务危机管理的深入研究和具体应用。
　　所谓税务危机管理的主体，即由谁来进行管理，目前对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站在税务机关的角度，认为税务危机管理是税务机关实施的危机管理;另一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认为税务危机管理企业对因纳税而产生的危机实施的管理。这两种观点是站在征纳双方相互对立的两个角度作出的不同理解。
　　对税务危机管理中客体的理解也是见仁见智。一方面是因对主体理解的不同而产生的客体的不同，税务机关税务管理的范围显然要比企业的涉税管理大，这种分歧会因主体的明确而加以解决，严格意义上讲这仍然是主体界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对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危机，对哪些情形需要纳入到税务危机管理的范围有不同的理解。
　　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应是税务危机管理的主体。税务危机管理的主体应是税务机关，而不是企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amp;ldquo;税务&amp;rdquo;一词的语义分析。《现代汉语词典》对&amp;ldquo;税务&amp;rdquo;一词的解释是：关于税收的工作，如税务局。因此，&amp;ldquo;税务&amp;rdquo;一词具有专有含义，尤其是进行税务管理时，只能是税务机关，而不能是其他部门。企业因纳税而产生的事项，以及进行的相应管理只能是涉税的管理，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
　　二、企业的危机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危机管理，本来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后来被引入到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管理中来。企业的危机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因纳税而产生的危机也包含在其中，没有必要拿出来单独作为一项危机管理。如果单独出来，就破坏了企业危机管理的统一性和整体性，不利于危机管理作用的发挥。反过来说，企业的危机管理已经涵盖了企业因纳税而可能产生的危机。因此，企业没有必要用税务危机管理这一名称。
　　三、税务危机管理是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党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法，税务机关肩负着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双重职责，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活动不仅关系到国家利益，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表达诉求的愿望也在增强，除了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外，有时也会出现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这就要求税务机关作好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理等危机管理工作。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信息也会对税务工作带来挑战，要求税务机关把危机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法。
　　荷兰莱登大学危机管理专家乌里尔。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一种严重地威胁社会系统的基本结构或者基本价值规范的形势，在这种形势中，决策集团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在极不确定的情况下作出正确的决策。按照人们的一般看法，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同样，在对税务危机管理客体的界定中，也要把握一定的标准，或者设置一定的范围，只有达到这一标准或在这一范围内的事件才能称之为税务危机。不能把所有的日常税务管理都纳入到危机管理中来，否则，不但会使税务危机管理的机制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还会浪费税务管理资源，使税务管理工作不分主次、不得要领。
　　税务危机管理属于公共危机管理的范畴，根据公共危机管理的一般理论，危机概括起来可分为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危机和人为原因引起的危机，前者如地震、海啸、疾病等，后者如社会冲突、宗教对抗、恐怖事件等。税务危机管理客体的范围，应分为因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纳税人的群体性事件、人为暴力恐怖事件以及通过网络等媒体传播的虚假涉税信息等事件。如2010年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的7. 30爆炸案，就是一起突发的暴力事件。而在今年8月发生&amp;ldquo;伪47号公告&amp;rdquo;事件，则属于通过网络传播虚假涉税信息的事件。这些事件都具有突发性、紧急性、不确定性等特征，需要建立健全税务危机管理机制加以预防、控制和解决。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危机 税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防范税务风险应在监管上下工夫</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9/282.html</link>
<description>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意义非同一般。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外部税收监管的到位程度，直接影响着其税务风险的大小。因此，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应首先在监管上下工夫。</description>
<text>　　目前，房地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在我国GDP中占比较重，而且产业链长，直接带动19个产业，间接带动40多个产业，从土地取得到建筑施工，再到开发保有环节，税基构成要素多元，税收政策复杂，时间跨度长，极易产生较大的税务风险，而且一旦产生税务风险，对整个产业链的影响也很大。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意义非同一般。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外部税收监管的到位程度，直接影响着其税务风险的大小。因此，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应首先在监管上下工夫。
　　从房地产外部监管的角度看，其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税源监控难以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经营运转周期长，开发前期资金投入大，收益主要在中后期，在开发投入期间，资金链往往较为紧张。尤其是一些房地产企业在经营初期注册资金不到位，在投入开发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及其他前期开发费用后，尽量把有限的资金先用于开发经营中。在申报缴纳税款时，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有意在财务报表和凭证上作文章，不遵守会计准则、原始凭证反映不真实、利用各种手段编造虚假会计报表、多列支出，少申报税款等现象频频出现。对此，囿于目前的税源监控条件，税务机关很难对房地产企业的所有纳税行为都达到有效监控，税收管理员掌握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往往会产生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很容易产生，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也随之而来。
　　信息不对称造成税收征管缺位，也是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来源。管理好房地产企业税收，税收管理员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核算，还要熟悉房地产开发从立项、施工、预售、竣工到最后交付全过程，才能有效监控房地产企业在不同阶段应缴的税款，尽可能做到应收尽收。但是，目前涉税信息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税务机关不可能完全掌握纳税人所有的真实纳税信息。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多同时涉及多个行业，既涉及建筑业，又涉及加工业，既涉及房屋销售又涉及物业管理服务，有些房地产企业还设有多个分支经营单位，但各个经营单位之间在资金往来、款项支付上，却往往并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操作，而是相互交叉摊计费用，瞒报经营项目，隐瞒经营收入，使税收征管变得十分复杂。与此同时，直接管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员受&amp;ldquo;户多事繁&amp;rdquo;的影响，根本没有更多精力去实地巡查走访房地产企业，更遑论彻底查清企业业务往来的真实情况了，税收征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现象。可见，税企信息不对称给房地产企业通过做假账、少申报税款等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了条件，其税务风险陡增。
　　低效率的部门联动机制，也是房地产企业滋生税务风险的&amp;ldquo;温床&amp;rdquo;。目前，税务部门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及相关部门虽然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上一致，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护税协税涉及的部门较多，各部门又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和利益关系，更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或规章来约束相关部门的协税护税行为，造成部门间涉税信息不能共享，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就很容易产生。
　　诚然，从房地产外部监管的角度看，其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还有一些。仅从以上分析就不难看出，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不仅和税务机关尤其是税收管理员的执法风险息息相关，而且税收监管环境也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的多寡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为有效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同时有效防范税务机关自身的执法风险，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加大税收外部监管力度，提高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使房企感受到外部监管压力后，自发加强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
　　具体来说，税务机关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基础资料，分项目，跟踪监控。对管理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逐项逐户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立项批复、工程预(决)算书，招投标书，工程承包合同，了解工程价款、工程期限、付款方式、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等，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工程概况和投资方、施工方的基本情况和工程的进度及纳税情况一一进行登记，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档案基础资料和建安房地产电子台账。
　　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按月进行巡回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和清欠力度。针对房地产企业欠税严重，欠税底数不清，对房地产企业欠税逐户进行清理，摸清欠税底数，签订缴纳计划，按月进行催缴并按时登记电子台账，随时监控其缴纳欠税情况，对欠税达到公告范围的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地控管建安工程项目的税源。同时，还应增加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大力推行&amp;ldquo;阳光执法&amp;rdquo;，加大惩处力度，严格实行办税公开，杜绝为税不廉现象，为规避执法风险提供监督保证。此外，还应积极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做到事事有法有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法定的权限、法定的标准进行操作，按规章制度办事，不能人为的复杂化或灵活化，为防范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规避税务机关执法风险提供基础保证。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风险 风险管理 税收监管</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9</pubDate>
</item>
<item>
<title>企业研发费用：规范归集 降低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13/246.html</link>
<description>随着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研发费用成为科技部门、税务机关、财政机关以及企业管理层关注的热点。本文拟从税务的角度探讨如何规范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以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降低研发费用。</description>
<text>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在&amp;ldquo;中国制造&amp;rdquo;向&amp;ldquo;中国创造&amp;rdquo;演变的过程中，研究开发费用成为关键因素和最直观的&amp;ldquo;硬指标&amp;rdquo;。随着《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研发费用成为科技部门、税务机关、财政机关以及企业管理层关注的热点。本文拟从税务的角度探讨如何规范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以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降低研发费用核算成本和税务风险。

	　　与研发费用核算相关的主要法规

	　　(一)会计方面：

	　　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amp;mdash;&amp;mdash;研究与开发》。

	　　(二)税务方面：

	　　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amp;lt;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amp;gt;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amp;lt;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amp;gt;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从税务角度规范研发费用核算

	　　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税法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的各项法规政策对研发费用归集标准和具体要求不尽相同，而且每一项要求的标准都很高，如果出现差错，将会导致较大的风险。

	　　1.准确把握不同规定和标准之间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根据《工作指引》，税法上规定的研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会计准则对研发活动的定义标准低于税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内部程序就可以认定，而税法则需要&amp;ldquo;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amp;rdquo;，即会计上只需要企业与其自身以前业务相比有&amp;ldquo;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amp;rdquo;即可以认定为研发活动，而税法上则要求在同行业或者同一地区中领先。因此，税法对研发活动的规定还需要更严格的外部证据认定，在实践中往往需要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相关立项书才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针对以上的差异，企业在研发活动可行性论证阶段就应该对研发活动进行区分，对于预计能够取得科技部门认可的研发项目需要单独列示，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更加精确地核算。

	　　2.从税务角度规范研发活动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amp;mdash;&amp;mdash;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税法对企业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没有其他规定，只是国税发[2008]116 号文件提及，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①税法认可和强调研发核算主要依据会计的规定。企业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即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amp;ldquo;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amp;rdquo;，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amp;ldquo;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amp;rdquo;，贷记&amp;ldquo;原材料&amp;rdquo;、&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等科目。②会计上对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并未做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强调&amp;ldquo;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amp;rdquo;而税法则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即&amp;ldquo;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amp;rdquo;。③企业需要完善具体会计科目的核算体系。《工作指引》要求，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要求进行核算。国税发[2008]116 号文件则要求，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如江苏省地税局颁布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在&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科目下专设&amp;ldquo;研究开发费用&amp;rdquo;二级科目，在&amp;ldquo;研究开发费用&amp;rdquo;二级科目下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参考以上的规定，并结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在成本类会计科目专设&amp;ldquo;研发支出&amp;rdquo;科目，在&amp;ldquo;研发支出&amp;rdquo;科目下专设&amp;ldquo;费用化支出&amp;rdquo;和&amp;ldquo;资本亿支出&amp;rdquo;二级科目，并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因为会计准则并未对底层会计核算科目做出具体的规定，结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考虑在四级会计科目设计时参考税法的分类进行。以某研发未形成无形资产项目为例，会计科目设计如下：一级科目&amp;ldquo;管理费用&amp;rdquo;，二级科目&amp;ldquo;研究开发费用&amp;rdquo;，三级科目为具体某研发项目，四级科目则可以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分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材料、动力、燃料、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需要注意的是，税法上关于高新企业与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加计扣除的范围小于《工作指引》的范围，可以考虑以《工作指引》为基础，在日常进行核算时在&amp;ldquo;摘要栏&amp;rdquo;加上关键字加以区分，到年底进行加计扣除时，通过一些关键字的筛选直接得出相应加计扣除数据以提高工作效率。④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最好以科技部门认定的立项书中确定的研发费用预算为起点，以实际发生的会计凭证为终点，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条理清晰的更易为税务机关接受的核算辅助账。

	　　3.从税务角度规范研发费用的核算流程。

	　　会计和税法都对研发活动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企业在核算时还需要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1)研发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和团队，在出现人员兼职的情况下更加需要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活动和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要求研发人员适时实行填写工时分配单是一种比较常用而且有效的措施。

	　　(2)完善研发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研发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相关制度，从可研报告、立项到决策、直接开展研发、试验室试验、小试、中试、成果验收、高新产品收入等各个环节应该建立起一整套严格的控制体系。相关的研发活动核心研究人员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研发活动采购、领料授权审批制度、研究成果验收、保护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必须得到严格的执行。

	　　(3)加强与外部机构的沟通，公司需要完善研发成果的验收制度，组织专家的团队对公司研发成果进行评估论证，为提高公信力，可以考虑聘请相关外部专家进入研发成果评审团队。

	　　(4)注重档案管理。文档管理是研发费用归集中的重要环节，文档是证明研发活动最有效的工具，也是严格区分研发活动与一般生产活动界限的重要证据，应该引起企业的重视。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研发费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税务危机管理可按六步骤进行</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206/220.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税务危机具有不确定性、危险性、紧迫性和信息不对称性4个特点。危机的爆发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无法预测危机发生的时间，而且危机的后果、影响等在危机发生初期也很难确定。</description>
<text>
	　　企业税务危机具有不确定性、危险性、紧迫性和信息不对称性4个特点。危机的爆发具有不确定性，企业无法预测危机发生的时间，而且危机的后果、影响等在危机发生初期也很难确定。企业税务危机具有高度的危险性，税务危机一旦发生就会对企业形象、财务状况产生严重威胁，有些企业甚至还会因此而破产。处理税务危机具有高度的紧迫性，企业必须及时应对这一危机，否则很可能会导致危机的升级。税务危机发生后，企业、社会公众、税务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都是互有差异的，有些信息甚至是失真的，这就要求企业及时有效地向外发布自身信息，减少社会公众以及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误解，建立与公众、税务主管部门顺畅的沟通渠道。

	　　企业税务危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防范税务危机的根本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杜绝逃避纳税行为。从方法上讲，企业税务危机管理可划分为六个步骤：识别、评估、评价、应对、监控、总结。

	　　&amp;mdash;&amp;mdash;识别。税务危机识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税务危机进行预测和防范的过程。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全面了解税务危机发展的一般过程和理论，从税务危机产生的原因入手，将引发税务危机的因素分解成一个个容易识别的基本单元，找出影响企业税务危机发生的主要因素。作为企业税务危机识别的依据，企业应该着重关注自身所处的宏观、微观经济环境，加强对企业自身涉税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

	　　&amp;mdash;&amp;mdash;评估。税务危机评估是在税务危机识别之后，通过对所有风险要素的综合分析，预测税务危机事件可能会以何种方式发生，评估企业一旦发生税务危机将会给企业造成多大的损失。税务危机评估主要是对危机事件发生的概率、可能的危害程度等进行评估，并预测税务危机发生后给企业造成的影响。

	　　&amp;mdash;&amp;mdash;评价。税务危机评价是针对税务危机评估的结果，应用各种危机评价技术来判定税务危机影响大小、危害程度高低的过程。在进行完危机识别和评估之后，就可以得出税务危机发生后企业损失大小、影响范围等，针对税务危机评价的结果与决策者所能承受的风险程度进行比较，企业就可以发出预警，提醒决策者尽快采取适当的危机管理措施。

	　　&amp;mdash;&amp;mdash;应对。危机应对是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的重要阶段，直接关系到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的成败。企业税务危机应对需要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来化解税务危机，最大限度地消除危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资源包括企业的人脉资源、媒体资源、互联网资源等，企业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这些资源的作用，采取全方位、多立体的危机应对策略。

	　　&amp;mdash;&amp;mdash;监控。税务危机监控是保证税务危机管理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过程，通过对税务危机识别、评估、评价、应对全过程的监控，从而保证企业税务危机管理实现预期目标。税务危机监控要跟踪可能变化的危机，识别隐性风险和新出现的风险，并及时向企业决策者反馈。

	　　&amp;mdash;&amp;mdash;总结。当企业税务危机过后，企业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反思企业在涉税问题、税务危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

	　　总之，税务危机管理应该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危机事件发生以后，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和公众、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否则税务危机有可能升级，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这一点对于那些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由于互联网应用的飞速发展，企业的税务危机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放大，所以企业应该学会&amp;ldquo;网络公关&amp;rdquo;和&amp;ldquo;媒体公关&amp;rdquo;，建立应急和预警机制。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危机</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2-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违规转移收入 增加企业风险</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11128/202.html</link>
<description>企业通过所谓的筹划，将应纳增值税的收入转化为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因为进项税额没有变化，这部分收入就由应该缴纳17%的增值税转化为缴纳3%的建筑业营业税。同样的收入，增值税税负降低了14%。通过不合理划分收入降低流转税税负……</description>
<text>
	　　某塑钢门窗有限公司最近被主管税务机关列为高风险企业，原因是：该企业近3年增值税税负连续下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也低于该公司历史最低水平。税务人员在纳税评估中发现，该公司生产塑钢门窗并同时负责安装，按照有关税收文件规定，应将自产塑钢门窗的销售收入和安装营业额分开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该公司为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在划分收入时，逐年扩大建筑业劳务收入，减少货物销售收入，同时为了不使货物销售毛利出现负数，将生产货物的部分间接费用结转到建筑业劳务成本中。企业通过所谓的筹划，将应纳增值税的收入转化为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因为进项税额没有变化，这部分收入就由应该缴纳17%的增值税转化为缴纳3%的建筑业营业税。同样的收入，增值税税负降低了14%。通过不合理划分收入降低流转税税负，已成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企业&amp;ldquo;筹划&amp;rdquo;税收的新动向。

	　　相关税收政策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其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的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3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如何应对风险

	　　一是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合理划分货物销售收入和建筑业劳务收入。收入的划分要具有公允性，与同类企业的可比价相比，不出现明显异常。如果不合理划分收入，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而建筑业劳务收入明显偏高，实际的结果往往是按照偏高的营业收入缴纳了营业税后，又被国税机关因为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销售价格进行核定，补缴增值税税款，同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是建筑业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纳税人在从事建筑业劳务时，经常使用一些辅助材料、工具或者设备。例如安装门窗时，需要使用胶水、螺钉、打孔枪等材料工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须提供从事货物生产的证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货物销售和劳务收入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须向建筑业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如果没有按要求提供证明是自产货物，税务机关会作为混合销售按照增值税、营业税相关条例及细则规定，判断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企业风险 转移收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1-11-28</pubDate>
</item>
<item>
<title>某置业公司销售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偏低案例</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401/931.html</link>
<description>2010年7月，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评估人员查询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发现该公司2009年所得税方面存在两个指标异常：销售(营业)利润率偏低预警，成本费用利润率偏低预警。因此，评估人员将该公司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description>
<text>　　基本情况
　　山东省淄博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是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及建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
　　2010年7月，淄博市高新区国税局评估人员查询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平台，发现该公司2009年所得税方面存在两个指标异常：销售(营业)利润率偏低预警，成本费用利润率偏低预警。因此，评估人员将该公司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
　　信息采集
　　自开业至今，该公司只有一个开发项目，该项目2006年开工建设，名为淄博某花园。截至2010年6月，累计入库企业所得税236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2298万元，6月财务报表&amp;ldquo;存货&amp;rdquo;余额2254万元，&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余额3161万元。
　　评估人员到该项目售楼处获取企业楼盘销售情况。据介绍，该楼盘总投资19000万元，共有4座高层，总面积6.8万平方米，2008年4月建成。现在全部800多套商品房基本卖完，还剩下十几套商住房和约100个地下车位。整个楼盘已经交付使用，现在处于清盘阶段。
　　案头分析
　　依据以上数据信息，评估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测算，并发现以下两个重要疑点：
　　1.应用纳税评估&amp;ldquo;隐匿计税收入模板&amp;rdquo;中的&amp;ldquo;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查验法&amp;rdquo;推算，2009年营业收入为7174万元，企业多申报1814万元。这个巨大的差额引起了评估人员的高度重视，按照常理，企业一般不会多申报，因为这意味着要多缴税，那么差额是如何形成的?只有一种合理解释，那就是这部分差额很可能是以前年度没有及时申报的。上溯到2008年，推算2008年营业收入为5491万元，企业少申报753万元。
　　2.调阅汇缴报告时，有一条信息引起了评估人员的注意：&amp;ldquo;该公司营业成本不按实际列支，可能存在按照收入数暂估结转问题&amp;rdquo;。为此，评估人员对企业收入成本进行了测算，发现不同年度的收入成本比例完全一致，都为84%，成本结转明显存在设置一定比例虚假结转的问题。
　　举证约谈
　　针对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向企业发出《纳税评估约谈通知书》。
　　1.针对收入与测算不符疑点，企业解释，财务人员是按照配比原则确认收入的，具体做法是取得多少工程发票就列支多少开发成本，然后相应结转多少销售收入。而施工方未办理工程决算，无法结转成本确认营业收入，因此出现申报收入不符情况。
　　2.针对成本按比例暂估疑点，企业解释，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进度开具发票，甚至有的施工方不决算不开发票，导致该公司无法准确列支开发成本，因此只能估计一个成本利润率，暂估结转成本。
　　评估人员认为企业的解释欠缺足够的说服力，核算方面也存在明显的违反税法规定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相关规定，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应视同已经完工。评估人员认为，该楼盘已经交付使用就应该竣工结算。
　　通过协调财政局取得契税信息如下：截至2010年6月，已经办理契税登记证的商品房面积64609平方米，计税总金额为19305万元。通过协调房管局取得该项目备案信息如下：该项目建筑面积69269平方米，开工日期2006年6月，预计竣工日期2008年6月，现在处于已竣工未决算状态。
　　截至2010年6月，该公司累计申报营业收入16024万元，而契税信息显示计税总额为19305万元，即企业应申报的营业收入为19305万元。企业少申报3281万元，再次印证了不计少计收入的疑点。评估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第二次约谈，这次约谈的对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
　　评估人员利用契税信息等有力数据耐心地进行纳税辅导，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完工事实，并表示遵从税法规定改正账务处理。同时按要求认真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amp;ldquo;预收账款&amp;rdquo;余额3161万元全部结转，不再作为预售收入，转为营业收入。
　　2.部分购房保证金记入&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未结转收入，应调增营业收入120万元。
　　3.已售出未结转成本的房屋调增营业成本1200万元，&amp;ldquo;存货&amp;rdquo;余额相应调减1200万元。
　　合计调增营业收入3281万元，营业收入累计数变为19305万元，与契税计税总额一致。至此，收入不符疑点基本解除。但是成本结转按照84%比例的疑点仍然没有解除，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有必要深入企业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
　　评估人员经过实地查验和查阅账簿确认，居委会建设基金235万元、工程用水泥16.7万元为收据，不得扣除;非法途径取得的普通发票列明木材218万元，不得列支;自用办公房110万元不得列支，转&amp;ldquo;固定资产&amp;rdquo;。该楼盘总开发成本15398万元，该项目总可售面积69269平方米，单位开发成本为2222.96元/平方米。已办理契税证面积为64609.24平方米，主营业务成本为14362万元。
　　截至2010年6月，实际销售收入19305万元，经营成本14362万元，加减其他相关收入及费用，扣除已纳所得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76286.34万元。
　　评估处理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76286.34万元。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稽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4-01</pubDate>
</item>
<item>
<title>挂往来账瞒天过海 查往来款水落石出 </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2/860.html</link>
<description>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一网络信息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以有线电视为主要经营项目且主要针对广大市民的往来款项比重明显偏高。该公司2009年取得经营收入5911898元，往来款项2069146元，占经营收入比重35%.稽查人员顺藤摸瓜，对往来款项进行比对核查……</description>
<text>　　最近，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一网络信息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以有线电视为主要经营项目且主要针对广大市民的往来款项比重明显偏高。该公司2009年取得经营收入5911898元，往来款项2069146元，占经营收入比重35%.稽查人员顺藤摸瓜，对往来款项进行比对核查，重点关注3笔金额较大的往来款，第一笔是&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mdash;&amp;mdash;某局解扰办&amp;rdquo;，金额844989元。第二笔是&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mdash;&amp;mdash;某村材料款&amp;rdquo;，金额95650元。第三笔是&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mdash;&amp;mdash;综合户&amp;rdquo;，金额463758元。
　　该公司将用收款收据收取的部分收视费844989元挂在&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mdash;&amp;mdash;某局解扰办&amp;rdquo;的往来科目上，而某局解扰办每月开具行政事业性票据从公司账上收走，莫非这笔款项是该公司代某局收取的费用?这笔收入很可能未进行纳税申报。根据相关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其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面对稽查人员的质询，企业财务人员不得不承认，该部分往来款是公司替某局解扰办代收的费用(按有线电视用户每户每月收取3元解扰费)，公司一进一出没有任何收益，所以没有进行纳税申报。
　　对第二笔款项，如果该笔材料款属赊购性质，为什么不计&amp;ldquo;应付账款&amp;rdquo;科目而计&amp;ldquo;其他应付款&amp;rdquo;科目?难道是企业对外销售的材料款挂在往来账上?经过认真审核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发现上面确实记载了该公司收取某村委网络器材款95650元。稽查人员分析，该情况不可能出现。因为该村委地处偏远山区，购买网络器材有何用途?对此，财务人员无法自圆其说，只得道出个中原委。原来，该村委地处偏远山区，如果架专线，费用昂贵，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替村民开通有线电视网，致使村民无法收看有线电视节目。而该公司有一条通往山上的光缆正好经过该村委，经村委提出，公司同意为村委新建一条有线电视传输网，由村委负担网络器材款。也就是说，网络器材款实为收取的有线电视初装费。按现行税法规定，有线电视初装费应按&amp;ldquo;建筑安装业&amp;rdquo;税目缴纳营业税。因承接这项工程明摆着亏损，财务人员便施瞒天过海之计，将收来的工程款直接抵冲材料成本，既未按会计制度的规定结转工程收入，又未按税法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对第三笔往来款项，近50万元综合户是怎么回事?稽查人员调阅相关会计凭证，反复询问企业财务人员，终于弄了个水落石出。原来，公司为某厂制作安装网络监控系统，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讫业务款项，按财务制度规定应立即确定收入。但公司考虑到本年度利润已经完成，如该笔业务确认收入，势必增加下年度利润基数和计划，影响下年度利润指标的完成，最终导致员工个人收入锐减。为此，公司决定将这笔业务暂时挂在往来上，待下年度结转利润。但按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以会计年度划分纳税期间，公司将收入滞后入账，必然减少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
　　往来账目比较隐蔽，一些企业财务人员由于财税知识欠缺或者主观故意，在往来账上做文章，混淆真实经济业务，隐瞒经营收入，偷逃国家税款。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认真了解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审核每一笔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重视每一笔往来明细账的检查比对。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往来账 往来款 税务检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提高资产负债表审查效率</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2/859.html</link>
<description>资产负债表是纳税人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法定会计报表之一，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选案，都要通过审查会计报表找到纳税人违反税法的疑点和线索。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审查方法，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description>
<text>　　资产负债表是纳税人按月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法定会计报表之一，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选案，都要通过审查会计报表找到纳税人违反税法的疑点和线索。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审查方法，可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对会计报表的审查，可以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审查会计报表左方和右方最后一行的累计金额是否相等。该报表的设计原理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即左方和右方最后一行的累计金额必须是相等的。如果不相等，说明会计报表编制是错误的，税务机关不能受理，要退还纳税人，要求其重新编制该表。
　　第二，审查资产负债表中填列具体项目是哪些。通过会计报表填列项目的多少，可以知晓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范围和内容，为税收征收管理提供信息。
　　第三，审查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是否有负数金额的情况。资产负债表的左方或者右方项目中出现负数金额，一般情况下都是违背数字变化规律的，说明纳税人编制报表不符合要求，甚至存在错误。左方资产出现负数，说明支出大于收入，或者说明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金额大于资产的历史成本金额;报表右上方的负债出现负数，说明已经支付的金额大于应当支付的金额，是不正常的。出现这种情况时，要进一步检查相关的会计账簿和凭证，查明原因，最后明确是否对税收产生影响，如果已经影响到税收，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第四，审查资产负债表，要变报表的静态数字为动态数字。将纳税人报送的不同时期的报表放在一起，将各项目不同时期的数字组成一个动态数列，根据数字的变化情况进行审查，有比较才有鉴别，才容易发现问题。
　　第五，审查资产负债表要联想。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来源于纳税人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纳税人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数字核算结果的真实反映，如果发现资产负债表中某个项目数字有问题，要联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找到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税收产生哪些影响，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该报表的具体的审查方法如下：
　　审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以固定资产为例，介绍资产的检查方法。将纳税人本期的资产负债表与以前各期资产负债表进行比较分析，如果纳税人的固定资产项目金额有增加，要联想到增加的渠道有哪些。固定资产增加的渠道有：外购、自建、接受投资、接受捐赠、融资租赁、资产置换等，同时要想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确认是否正确，哪些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哪些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确认是否正确，计提折旧的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计提折旧的时点是否正确，计提折旧的金额是否正确等。反之，如果审查资产负债表了解到纳税人固定资产项目金额减少幅度较大，就应当&amp;ldquo;联想&amp;rdquo;到该报表上的固定资产项目金额是折余价值，即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项目金额的减少有可能是计提折旧造成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每月折旧金额比较均衡，减少幅度相对较小，如果减少幅度很大，就应当想到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有哪些。固定资产减少的情况有：对外转让固定资产、融资性出租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固定资产、与其他企业置换资产、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这些业务中大多数涉及税收问题，要一一梳理清楚。
　　审查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项目。以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付利息为例，介绍负债项目的审查方法。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将纳税人本期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金额与以前各期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项目金额进行比较分析。审查中如果发现企业应付账款项目数字增加，要联想到应付账款增加的原因。该项目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购进货物尚未付款的业务，从审查监督角度看，要注意纳税人是否有隐藏收入的问题。审查中如果发现预收款项增加较多，就要审查企业是否已经发出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如果纳税人已经发出货物，没有减少该项目数字，就有可能存在应计未计收入、应提未提流转税的问题，有的业务还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审查中如果发现应交税费项目数字较大，且时间较长，应当审查纳税人其他会计核算资料，核实是否存在拖欠税款的问题。审查中如果发现应付利息项目金额有增加，就要详细审查企业纳税人筹集资金的有关合同，审查借入资金的来源、借款期限、利率标准等，看纳税人计提的应付利息是否正确。对于非流动负债项目的审查方法可以按照上述方法进行。
　　审查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投入资本形成法定资本的价值，其增加或减少是要经过法定程序才可以变动的，审查中如果发现该项目有增减变化，要审查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文件，资本增减变化的原因，资本的来龙去脉等。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审查中如果发现该项目有增加或者减少，就要查明变化的原因，特别要注意纳税人是否有隐藏应税收入的问题。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审查中如果发现该项目金额有增加，要审查其增加的来源渠道是否合规，是否有将应税收入直接计入该项目的问题。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讲，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审查该项目如果发现该项目金额有增加，要审查其增加的来源渠道，是否有将应税收入直接计入该项目的问题。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资产负债表 纳税人 会计报表</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关联企业养老保险费的负担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321/849.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机关在检查某钢铁公司时，发现企业其他应收款明细账中记载了这样一笔业务：收到轧材公司、冶金公司、矿业公司保险费388705.62元，钢铁公司既负担了本企业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又负担了关联企业单位应缴纳的部分。</description>
<text>　　税务机关在检查某钢铁公司时，发现企业其他应收款明细账中记载了这样一笔业务：收到轧材公司、冶金公司、矿业公司保险费388705.62元，对应的记账凭证如下：
　　借：银行存款 388705.62
　　贷：其他应收款&amp;mdash;&amp;mdash;矿业公司 3617.80
　　&amp;mdash;&amp;mdash;冶金公司 41080.72
　　&amp;mdash;&amp;mdash;轧材公司 344007.10
　　所附原始凭证为3张内部收据，内容分别为收到矿业公司交来个人养老金3617.80元、收到冶金公司个人养老金41080.72元、收到轧材公司个人养老金344007.10元。
　　钢铁公司为什么要收其他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金?经进一步了解得知，那3个公司均是钢铁公司的关联企业。最初，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成立了钢铁公司，后来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先后将部分业务和人员分离出去，成立了轧材公司、矿业公司、冶金公司。但是，这些分离出去的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还一直由钢铁公司缴纳。这些公司在发工资时将扣缴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统一交到钢铁公司，由钢铁公司统一缴纳到地税部门。
　　按照该钢铁公司所在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规定，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月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计算;职工个人以当月本人全部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按本人当月全部工资收入的8%缴纳。
　　钢铁公司每月发工资时作如下账务处理：借记&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rdquo;，贷记&amp;ldquo;其他应收款&amp;rdquo;。钢铁公司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借记&amp;ldquo;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amp;rdquo;，贷记&amp;ldquo;银行存款&amp;rdquo;。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单位应缴费工资基数的20%，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为发放工资时扣缴个人当月工资的8%.
　　从钢铁公司每月养老保险费缴费凭证来看，该企业单位与职工的缴费基数相同，均为参保职工当月全部工资收入。
　　从上述账务处理不难发现，钢铁公司既负担了本企业职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又负担了关联企业单位应缴纳的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分别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显然，钢铁公司负担的关联企业单位应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即20%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在钢铁公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通过检查钢铁公司工资表，企业全年共扣缴本单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612404.56元，根据该单位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相同的原理推算，钢铁公司管理费用中应负担本公司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612404.56&amp;divide;8%&amp;times;20%=1531011.4(元)，而钢铁公司全年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养老保险费1942200元，故应由其他单位负担1942200-1531011.4=411188.6(元)，钢铁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就411188.6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附表3相应位置填列。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账务处理 税务机关</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3-21</pubDate>
</item>
<item>
<title>利用稽查结论构筑企业风险屏障</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9/689.html</link>
<description>税务风险是潜在的未来可能事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税务稽查犹如引爆器，一旦启动必将引爆税务风险进而可能演变为税务危机。而当稽查无法避免地来临时，税务部门如果能通过稽查帮助企业增强税务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则善莫大焉。</description>
<text>　　税务风险是潜在的未来可能事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税务稽查犹如引爆器，一旦启动必将引爆税务风险进而可能演变为税务危机。而当稽查无法避免地来临时，税务部门如果能通过稽查帮助企业增强税务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则善莫大焉。在这方面，湖南省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进行了许多尝试。其中，运用稽查结论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成效显著。
　　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在稽查某销售公司时，发现其主要问题是少代扣了个人所得税，该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以电话、网络邮购为主要销售方式，经营的品种繁多，零售业务量很大，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客户遍布全国。公司自身的职工人数和聘请的模特广告人员多，需要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涉及职工工资薪金、广告人员劳务报酬、发放奖金奖品等多个项目，因而扣除项目及税率也不尽相同。尤其是客户中奖，既有销售商品的同时给予赠品，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这两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也有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的应扣税情形。同时，扣税形式也不同，如客户抽中的是奖金，就直接在应支付的奖金里代扣，而抽中奖品的，要由客户把税款汇到公司再发货。
　　经查，造成该企业少扣税问题的直接原因是：财务人员对这些代扣的不同项目的税款都统在&amp;ldquo;应交个人所得税&amp;rdquo;这一个科目下核算，没有设置三级科目予以明细分类，只是在账簿备注栏加以说明;几种情形的赠品、奖品只按商品种类记账而未按征免项目记账，查询起来非常麻烦;在次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只有一个合计数，根本无法分清不同税目已代扣的税额，征免税项目混淆，不该扣税的扣了，该扣的又没扣，给公司自身的财务核算以及税务日常征管、稽查都带来不便，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些项目漏扣、错扣个人所得税。
　　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认为，税务稽查不能唯稽查而稽查，发现和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只是目的之一，最主要的还是要通过稽查促进企业依法纳税。同时，通过发挥稽查人员税务业务娴熟的特长，帮助企业建章建制，构筑抵御税务风险的屏障，真正体现稽查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报经局领导批准，稽查人员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给该公司送去《稽查建议书》，建议企业将抽奖的奖品与随商品附送的奖品和赠品分开记账，便于对征税的抽奖项目所扣个人所得税与奖品发放的账簿记载对应，以正确区分征免项目;在&amp;ldquo;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amp;rdquo;科目下按不同税目对应分设&amp;ldquo;工资薪金&amp;rdquo;、&amp;ldquo;劳务报酬&amp;rdquo;、&amp;ldquo;偶然所得&amp;rdquo;等三级明细科目，在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应税款项，发放奖品及代扣税金，解缴税金时分别予以记账。
　　该公司本来对被处罚有些不理解，认为稽查局执法尺度太严，但接到这份《稽查建议书》后，财务人员顿时领悟到，这份根据稽查结论形成的《稽查建议书》对公司防范税务风险非常重要，便立即将10多万元税款和罚款缴纳入库。
　　这个案例说明，正确运用稽查结论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大有可为，由此构筑的防范风险&amp;ldquo;屏障&amp;rdquo;将更为坚实，更加耐用。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稽查 税务风险</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9</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国家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确定 3月1日起执行</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3/649.html</link>
<description>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国税发[2011]122号)，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description>
<text>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和《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国税发[2011]122号)，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明确，税务稽查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amp;times;297mm)纸张。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
　　(一)税务机关标识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amp;ldquo;&amp;times;&amp;times;税务局(稽查局)&amp;rdquo;，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amp;times;15mm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二)文书名称
　　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名称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名称使用黑色。
　　(三)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一般由税务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并用仿宋3号字在税务机关标识及文书名称下方居中标明。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amp;ldquo;[　]&amp;rdquo;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 ，不加&amp;ldquo;第&amp;rdquo;字。
　　(四)反线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下方为一条3.25磅的单实反线。对本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眉首下方的双实反线由一条3.25磅和一条0.5磅的单实线构成，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等。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反线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反线使用黑色。
　　(五)《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眉首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文书字号只标序号，按年编排。该文书字号下方的印发日期应当居左空1字，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文书字号下方的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amp;ldquo;签发人&amp;rdquo;用仿宋3号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楷体3号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税务稽查文书主体部分
　　(一)编号
　　文书名称下方或者反线下方使用&amp;ldquo;编号：&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rdquo;进行标识的内部文书，其编号规则采用4位年份号加3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编排，年份号和顺序号之间使用一字线&amp;ldquo;-&amp;rdquo;予以连接。如：&amp;ldquo;2011-003&amp;rdquo;。
　　(二)文书标题
　　文书中反线或者编号行下方有文书标题的，应当在反线或者编号行下空1行，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分一行或者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三)正文
　　非表格式文书标题下方空一行为正文。正文使用仿宋3号体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出现的第一层级小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
　　正文中若有较多层级，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等，依照下列要求标识层级序数：
　　1.第一层级使用&amp;ldquo;一、&amp;rdquo;&amp;ldquo;二、&amp;rdquo;、&amp;ldquo;三&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数后使用顿号&amp;ldquo;、&amp;rdquo;;
　　2.第二层级使用&amp;ldquo;(一)&amp;rdquo;、&amp;ldquo;(二)&amp;rdquo;、&amp;ldquo;(三)&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3.第三层级使用&amp;ldquo;1.&amp;rdquo;、&amp;ldquo;2.&amp;rdquo;、&amp;ldquo;3.&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数后使用齐线墨点&amp;ldquo;。&amp;rdquo;，而不用顿号&amp;ldquo;、&amp;rdquo;或者其他;
　　4.第四层级使用&amp;ldquo;(1)&amp;rdquo;、&amp;ldquo;(2)&amp;rdquo;、&amp;ldquo;(3)&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5.第五层级使用&amp;ldquo;①&amp;rdquo;、&amp;ldquo;②&amp;rdquo;、&amp;ldquo;③&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诸如：&amp;ldquo;2011年5月～6月&amp;rdquo;等使用到连接号的，应当使用&amp;ldquo;～&amp;rdquo;，而不使用&amp;ldquo;-&amp;rdquo;或者其他。
　　(四)附件
　　文书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仿宋3号字标识&amp;ldquo;附件&amp;rdquo;，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有序号时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如，附件：1. &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times;&amp;times;。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标识&amp;ldquo;附件&amp;rdquo;及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五)成文时间
　　正文下方空4行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应当右空4字，并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amp;ldquo;零&amp;rdquo;写为&amp;ldquo;○&amp;rdquo;，不使用阿拉伯数码&amp;ldquo;0&amp;rdquo;和汉字&amp;ldquo;零&amp;rdquo;。如：&amp;ldquo;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amp;rdquo;。
　　(六)生效标识
　　文书在落款处不写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印章应当上距正文2mm～4mm ，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七)页码
　　页码使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码标识，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八)其他
　　当文书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尽量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调整行距、字距以印章不压正文为度;若出现印章压正文情形，应当另页打印成文日期，但不得采取标识&amp;ldquo;此页无正文&amp;rdquo;的方法解决。
　　版记
　　会议纪要性文书一般设置版记，如《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版记应当置于文书最后一页，且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发送应当左空1字使用仿宋3号字标识&amp;ldquo;发送&amp;rdquo;，后标全角冒号;发送机关或者人员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对齐;在最后一个发送机关或者人员后标句号。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税务稽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指标分析法查找工资、薪金个税问题</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22/631.html</link>
<description>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的检查，工作量相当大。常规的检查方法是查阅每个被查年度与工资、薪金发放有关的明细账、凭证，逐笔核对、计算每名员工工资、薪金应发数、税前扣除数、应代扣代缴个税数，计算每月所有员工应扣缴个税合计数……</description>
<text>　　对于税务检查人员来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的检查，工作量相当大。常规的检查方法是查阅每个被查年度与工资、薪金发放有关的明细账、凭证，逐笔核对、计算每名员工工资、薪金应发数、税前扣除数、应代扣代缴个税数，计算每月所有员工应扣缴个税合计数、全年所有员工合计应扣缴数，最后将此数字与被查单位实际扣缴工资、薪金个税当期数(从税务信息系统提取)进行比较，判断被查单位该年度是否存在工资、薪金个税扣缴问题，并计算出应补扣补缴数额。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一般情况下，不会漏掉可能存在的工资、薪金个税扣缴问题;缺点是，很多情况下，被查单位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无此问题，但依然要做上述工作。如果检查时间有限、被查单位员工人数多，则巨大的工作量会使此方法几乎不可实行。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的检查在一定条件下是有规律可循的，为查找这类问题提供了捷径。
　　在个人所得税税率、免税额等征税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被查单位符合如下要求：1.被查年度及邻近1个-2个年度内员工人均工资、不同薪资水平人数比例基本不变或仅有较小的变化;2.被查单位发放工资、薪金通过一个科目进行核算(如&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应付工资&amp;rdquo;或类似名称)，或虽然不止一个科目，但核算清楚，可以清晰地对所有发放的工资、薪金进行归集;3.被查年度社保等允许税前扣除计算方法及数额未变化或仅有较小的变化，可以根据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个人所得税税负变动率两个指标来分析确定工资、薪金个税扣缴可能存在的问题。至于是否符合以上条件，检查人员可询问被查单位财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判断。
　　指标分析法
　　1.年个人所得税税负率，用K表示，K=被查单位某一被查年度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科目当期个人所得税额&amp;divide;当年被查单位&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应付工资&amp;rdquo;借方实际累计发生数(如检查中发现在别的科目中有发放的工资、薪金，则应合并计入)。
　　2.个人所得税税负变动率，用字母R表示，R=│K2-K1│&amp;divide;K1，其中K1为某一被查年度K值，K2为另一年度K值。
　　依据笔者检查经验，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查单位几个被查年度K值均不相等，则应当关注其可能存在的工资、薪金个税扣缴问题。此时，检查人员应根据检查时间及人力情况适当选取进一步检查的方法。如果有较大变化，如表现为以不同年度K值为参照计算出的R值超过20%，那么，这一指标将指向被查单位K值较小的被查年度可能存在明显、甚至较大的工资、薪金个税扣缴问题，应重点关注这一年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的核查。
　　作出这种判断的基本依据是，如果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免税额等征税要素不变，被查单位又符合上述3个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说，其扣缴的个税数额与发放的工资、薪金数额应当是配比的，如果不配比，则不合常理，可能会存在扣缴问题。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个税扣缴问题主要表现有两种：要么是个税扣缴计算方法不正确，如税前扣除额不对、适用税率不对等;要么是某些发放项目未合并当月工资、薪金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些未合并计算的项目可能存在于工资核算科目(如&amp;ldquo;应付职工薪酬&amp;mdash;&amp;mdash;应付工资&amp;rdquo;)，也可能存在于别的科目(借：管理费用&amp;times;元;贷：银行存款&amp;times;元，内容为支付员工奖金，后附领取人姓名、数额、签名等明细)。这两种表现最终的结果是不同年度K值不等且据此计算出的R值较大。
　　案例一
　　检查人员在对某单位工资、薪金个税扣缴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取了企业账目，取得了有关参数：2009年被查单位&amp;ldquo;应付工资&amp;rdquo;借方累计数3200万元，已扣缴归属期为2009年的工资、薪金个税347万元;2010年被查单位&amp;ldquo;应付工资&amp;rdquo;借方累计数3300万元，已扣缴归属期为2010年的工资、薪金个税265万元。通过询问被查单位财务人员，检查人员了解到，被查单位为一大型国企，2009年、2010年员工人数仅有几人变化，&amp;ldquo;五险一金&amp;rdquo;按社保局规定扣缴，所有发放的员工工资、薪金均在&amp;ldquo;应付工资&amp;rdquo;中进行核算。根据这些情况，检查人员计算被查单位两个年度的K值和R值：K1=0.108，K2=0.08，R=25.9%，K1&amp;ne;K2且R&amp;gt;20%.这些指标表明，2010年被查单位K值剧烈减小，应存在工资、薪金扣缴问题。根据这一指向，检查人员抽查了月工资发放及个税扣缴表，未发现计税方法问题。又查阅2010年应付工资明细账，核对每笔工资、薪金发放数额是否合并计税，发现被查单位2010年5月中旬发放&amp;ldquo;风险抵押&amp;rdquo;工资未合并当月工资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案例二
　　某大型单位，基本情况与上例相似，基本符合上述3个条件，检查人员提取了被查单位2009年、2010年相关参数并计算出相应指标为K1=0.04，K2=0.068，R=70%，K1&amp;ne;K2且R&amp;gt;20%，此指标指向被查单位2009年工资、薪金扣缴应存在问题。检查人员调取被查单位2009年月工资发放及个税扣缴表，抽查发现，被查单位个税计算方法有问题，即所有员工不管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均适用5%税率进行计算，理由是简单、省事，到2010年，被查单位感觉此法不妥，才进行了纠正。因此，2010年个税扣缴计算正确，2009年计算错误，并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分析
　　在员工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其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扣缴问题的检查是一项比较费力的工作，特定条件下采用上述方法，可以为这一问题的检查指明基本方向，从而可以比较快速地锁定工资、薪金个税扣缴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方法的运用，首先是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要符合上述3个要求，如果员工不同薪资水平人数有剧烈变动、个税税前扣除计算方法及数额有较大变动，都会对由R值、K值判断其工资、薪金个税扣缴是否存在问题产生干扰。因此，检查人员自身要有良好的职业判断，二者结合，才会事半功倍。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个税 税务检查</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22</pubDate>
</item>
<item>
<title>“账票表”比对揭开逃税面纱</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15/591.html</link>
<description>初步确定对原料购入、来料及委托加工、进项发票、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人员先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据该公司某经理讲，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设置仓库保管账簿，也未登记委托、受托加工备查簿……</description>
<text>　　2011年3月，江苏省高邮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该市某服装制衣有限公司存在逃税问题。该公司于2009年8月设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为服装加工、销售。
　　根据举报线索，该局初步确定对原料购入、来料及委托加工、进项发票、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人员先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据该公司某经理讲，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设置仓库保管账簿，也未登记委托、受托加工备查簿，仓库保管人员已更换了三四人，现任仓库保管员来公司上班才一个多月，总账、分户会计均在总部，所有数据由现金会计通过网络上传总部做账。
　　检查人员重新调整检查思路，一是将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摘录制成表格，与财务库存商品账进行核对;二是将委外加工货物收回后，取得的加工发票数据全部摘录制成表格，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分析比对。通过1000多条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有男式牛仔长裤700条、女式牛仔长裤367条、男童夹克193件、280884款女式长裤1121条，去向不明。
　　检查人员根据&amp;ldquo;账票表&amp;rdquo;比对结果取得的证据，对公司负责人某经理进行询问，告知其主要涉税问题的严重性和已经取得其逃税的直接证据，并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说明真相，争取从宽处理。2009年11月，该公司对外无偿赠送男式牛仔长裤700条、女式牛仔长裤367条;2009年12月向总部公司学校作为礼品赠送男童夹克193件;2010年7月公司搞活动赠送客户280884款女式长裤1121条。成本已结转，未向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用于无偿赠送他人未作视同销售处理，属逃税，补税的同时应给予相应的处罚。2009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额60200.81元，应补增值税10234.14元。2009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00.81元，应补企业所得税15050.2元。2010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额57484.88元，应补增值税9772.43元。2010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7484.88元，并入汇缴期内申报。
</text>
<image></image>
<keywords>逃税 涉税问题</keywords>
<category></category>
<author></author>
<source></source>
<pubDate>2012-02-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汇算清缴：注意纳税调减项目</title>
<link>http://shuiwu.firstacc.cn/a/20120207/545.html</link>
<description>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始了，笔者发现一些企业由于不懂税法，对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业务，不知道该如何作纳税调减处理，结果多缴了税款，给企业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description>
<text>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开始了，笔者发现一些企业由于不懂税法，对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业务，不知道该如何作纳税调减处理，结果多缴了税款，给企业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为此，笔者对年终结账以前发生的业务，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全额作纳税调减的项目进行了归类梳理，以供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参考。
　　少记营业成本，理应核算冲减当期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在年终结账前，应认真核对存货相关账目，对于一些少记营业成本的错账，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应及时调减当期利润。有的涉及多个会计科目，不能直接调减利润，就需要在各个会计科目之间进行分摊。对于前一种情况，可直接调减当期利润。但对于后一种情况，就不能直接调减利润。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账，导致当期少记营业成本。由于少计的存货，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当期利润中，最终导致当期利润的增加，多缴了当期
